初中生作文评语3篇(通用)

初中生作文评语3篇(通用)

ID:104163

时间:2023-04-22 05:54:18

上传者:曹czj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初中生作文评语篇一

是最懂你的人,我看着你开心时笑的像个傻子,

看着你在人后哭,看着你像个神经病一样砸一切东西,

看着你想发泄却没有出口,我很心疼,真的。

我知道你常常抱怨他们不爱你,他们不理解你,

你甚至很多次都想离开,但是一旦有这个想法,

你就会想起她们的'好,想起她们为你做的一切一切,

你看到她的头发上不知什么时候有了白发,

你看到他的身体早已不如以前那么硬朗,

你看到她们默默的关心你爱你,

你开始后悔,后悔为什么没有早点爱他们,

你从未记得过他们的生日,你从未给过他们一丝关怀。

我知道你每次吵架后都后悔的要命,

其实你并不想这样的,你想道歉,可话到嘴边只剩沉默。

你终于明白自己以前是多么混蛋,多自以为是,

你想要悔过,想要好好对他们,可一回家又是无尽的争吵,

你累了吧,别傻了,他们无悔为你付出,

你呢,回报他们的是什么?知足吧,以后好好爱他们吧。

你要庆幸,你身边的每个人都很好,

她们陪你走过了你最懵懂的时候,

陪你走过最幸福的时候,在你开心悲伤时陪着你,

听你无尽的抱怨会安慰你,她们支持你的每一个决定,

她们相信你说的话,她们会在你错的时候批评你,

在所有人都不相信你的时候依然陪在你身边,

你要相信,即使有那么多的磨难,

她们还是会一直在你身边,即使有时候,

你心里不痛快会和她们吵起来,

甚至心里想着老死不相往来,

可是在最后,一个微笑,还是重归于好。

我喜欢看你和她们在一起时的笑脸。

你以为自己走出了他的世界,

你以为你不会再犯傻,你以为你早已放下他,

可是你为什么要在你的本子上写满他的名字呢,

你为什么舍不得删了他呢,

即使是把他放在最多人的那个分组,

还是那么轻易的找到他呢?

即使找到了另一个人,试着把对他的爱转移,

但是那终究不是他,因为你最爱的是他,放不下的是他。

你记得他像个长不大的孩子一样喜欢笑,记得他对你很好,

他的一切你都记得,唯独不想记得他早就不爱你这件事情。

初中生作文评语篇二

六年级的张明是个好吃懒做得小胖子,他的爸爸妈妈都外出打工了,只有他和爷爷奶奶生活在一起,他的爷爷奶奶非常的宠爱他,什么活都不让他干。

有一天,张明的爷爷奶奶正在大扫除,张明却躺在沙发上一边看电视一边吃零食,不一会儿,他就睡着了。张明做了一个梦,他梦见:

一股白烟出现在他的眼前,忽然出现了一个白胡子老头,那个白胡子老头穿的破破烂烂的,头发像一堆干草。那白胡子老头说:“我是懒人王国的大臣,听我们国王的话,特来请你去我们王国做客。”张明感到很迷茫,那白胡子老头又向他介绍了他们的王国,白胡子老头说:“我们王国的学校从来没有体育课,只要知道哪个学校有体育课,那么哪个学校的校长便会被罚跑跑步五百圈;我们的学校也没有作业……”张明一听,他想:他最可恼的可就是体育课了。现在,他听这白胡子老头一说,便特别想去懒人王国,一眨眼的时间,他们便到了懒人王国。

这里的人都躺在街上不想走路,身上都围着好多苍蝇……白胡子老头先带张明去了饭馆吃饭,他们来到了一间小屋子里,角落里有好多干草,白胡子老头说:“这是巧克力味的草(其实是用污水加工过的),快尝尝吧。”说罢,白胡子老头边津津有味的吃了起来。白胡子老头吃完后,便带张明来了学校,这里的学生和老师都趴在桌子上睡觉呢,还有那边,正在举行一年一度的胖子大赛,那个身重五百斤的女生便是这件胖子大赛的冠军。

随后,他们便去了王国,他们在走的时候经过意见被加锁锁住的小木屋,张明很好奇里面是什么,但白胡子老人却再三提醒他,不要进去,也不要问里面是什么。

到了晚上,张明很好奇今天看到的那间小木屋里面的是什么,便偷偷摸摸的来到了小木屋旁,翘考了那把枷锁,他进去一看,原来是个小姑娘,他问那个小姑娘,她为什么在这里?那小姑娘告诉他:“她是被抓来的,来给他们干活。小姑娘问张明为什么在这里,张明告诉他了整件事的过程。小姑娘劝他这样是不对的,并且教会了他做家务。但是,国王发现了张明在这里,要杀了他们两个……

张明的梦醒了。他看到爷爷奶奶正在大扫除,便急忙过去帮忙……

初中生作文评语篇三

天生没有痛楚的男孩短短32年的生命。

一个生来没有痛觉的男孩——詹姆斯,到11岁才开口说话。由于传染病肆虐、家庭变故,他开始了流浪的日子,遭遇各种奇事:有人利用他没有痛觉的身体贩卖灵药、有人收藏他成为展示品……“铁石心肠”的詹姆斯成为优秀的外科医生,在机理血肉间挥汗操刀。

就拿卖灵药的表演来说,他们让詹姆斯假装疼痛,擦上药,伤口瞬间又长好了。于是在场的人纷纷掏钱买药,直到所谓的灵药被抢购一空为止。众人哪里知道,伤口的快速愈合根本不是药的作用,那完全是詹姆斯自身的特质!而那时年幼的詹姆斯又哪里知道他在做一件什么事呢?否则何来“利用”之辞?又怎么会说是“遭遇”呢?

其实,正因为他没有痛觉,他才会在做手术时,手都不抖一下,他不明白为什么在手术时人们会惧怕,会冒冷汗,会比他担忧几百倍几千倍。也正因如此,他不会有丝毫的犹豫,出奇的镇静,每时每刻都有极高的效率。他冰冷高傲的面庞,让他看起来没什么人情味儿。

的确是詹姆的遭遇啊。

直到他爱上女疯子多特,又瞬间失去她,詹姆斯开始感受到人类应有的七情六欲,开始懂得悲伤、流泪和身体的疼痛……

我能真切地感受到詹姆斯失去多特的痛苦以及他有了痛觉的改变。他“学会”犹豫了,他甚至为该穿哪一件衣服而犹豫,而事实上它只有两件可选择的外套而已。这当然并非重点,但显然告诉我们如此之大的反差。而在这之后没几年,詹姆斯就死去了。

的确是詹姆斯的遭遇啊!我想他是在现实中挣扎着死去的。

“痛”是身体的感觉;内心的痛是“痛苦”。以前的詹姆斯不懂,而当他终于弄懂的时候,他的生命变得那么脆弱。为何,为何?是他的直觉和感情习惯了被过度的理性和冷漠所贬抑?奈何,奈何!我也只能发出心酸过后的四个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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