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规的汽车买卖合同 旧汽车买卖合同(十篇)

正规的汽车买卖合同 旧汽车买卖合同(十篇)

ID:2616089

时间:2023-08-23 22:02:28

上传者:WJ王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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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规的汽车买卖合同 旧汽车买卖合同(十篇)篇一

买方:

第一条 卖方依法出卖具备以下条件的旧机动车:

车主名称:

号牌号码:

厂牌型号:

初次登记日期:

发动机号:

车架号:

养路费缴付有效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最近一次年检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行驶公里数:25万公里。

车辆使用性质:(/ )客运、( /)货运、(是 )出租、( /)租赁、( /)非营运、(/ )其它。

第二条 车款及交验车

车款为(不含税费)11万元;大写 十一万元整 。

买方应于20__年9月 1 日在买方住所地同卖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并以现金的方式自验收、审验无误之日起当天内向买方支付全部车款。

卖方应在收到车款后当天内交付车辆及相关文件,并协助买方在允许办理车辆过户时30日内办理完车辆过户、转籍手续。车辆过户、转籍过程中发生的税、费负担方式为: 全部由买方负担。

相关文件包括: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税讫证明、车辆年检证明、养路费缴费凭证、道路运输许可证、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改气合格证、收费许可证、税务登记证、车船使用证、社会集团体会员证、保险单各一份。

第三条 双方权利义务

1.卖方应保证对出卖车辆享有所有权或处置权,且该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能够依法办理过户、转籍手续。

2.卖方保证向买方提供的相关文件真实有效及其对车辆的陈述完整、真实,不存在隐瞒或虚假成分。

3.买方应按照约定时间、地点与卖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并按照约定支付车款。

4.卖方收取车款后,应开具合法、有效的收款凭证。

6.车辆交付后,因车辆使用发生的问题由使用者负责(其中因交通事故发生的费用、养路费和相关罚款等全部费用)。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第三人对车辆主张权力并有确实证据的,卖方应承担由此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卖方未按照约定交付车辆或相关文件的,应每日按车款 2 %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3.因卖方原因致使车辆在允许办理期限30日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返还车款并承担一切损失;因买方原因致使车辆在允许办理期限31日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返还车辆并承担一切损失。

此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协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向对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寻求保护。

第六条 买卖双方其他约定事项

车辆自交付之日起,车辆的全部产权归买方所有。

此协议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盖章、签字后即生效。

卖方(章) 买方(章):

正规的汽车买卖合同 旧汽车买卖合同(十篇)篇二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汽车买卖的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汽车名称、数量及价款

第二条质量

1、甲方出售的车辆,质量应符合国家关于汽车产品的强制性标准,没有强制性标准的,应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并达到产品说明书载明的技术指标,符合车辆落籍地有关部门关于尾气排放的标准。

2、甲方出售的车辆,应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目录上标明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并能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测,可以上牌行驶。

3、双方对车辆是否存在质量问题有争议的,依据法律规定或者直观观察等日常生活经验能够直接确认的事实,可以直接作为判定问题的依据;需要进行鉴定的,以具有法定资质的汽车检验机构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准。鉴定费由主张方垫付,由责任方承担;经鉴定无法明确责任的,由双方分担。

第三条定金(可选填)

乙方在 年月日前,向甲方交付全车款的%(此比例不得超过全车款的20%)作为定金;甲方交货后,定金抵作车款。因乙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乙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因甲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甲方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四条付款方式

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前或签订时向甲方支付的订金,视为预付款。

乙方选择按第种方式,如期足额将车款支付给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签订本合同时 /年月日前,支付全部车价款。

2、分期付款方式:签订本合同时 /年月日前,支付全部车价款的%,计人民币元,大写元。前支付全部车价款的 %,计人民币元,大写元。前支付余款,计人民币 元,大写元。

3、贷款方式:见(贷款合同) 。

第五条交车时间与地点、交付及验收方式

1、交车时间: 年 月 日前。

2、交车方式:乙方自提;甲方送车上门;货交承运人。

3、交车地点:。

4、甲方交付车辆时应同时提供:

(1)销售发票;

(2)(国产)车辆合格证或(进口)海关进口证明及商品检验单;

(3) 质量服务卡或保修手册;

(4) 车辆使用说明书或用户使用手册(中文);

(5) 随车工具及备件清单;

(6) 。

5、甲方应在交车时当场演示、检查车辆的基本使用功能,如实回答乙方的提问,配合乙方对车辆进行验收。乙方对车辆外观和基本使用功能如有异议,应当场向甲方提出,由双方进行确认。对于确属质量问题的,乙方有权要求更换车辆;对于车辆的配置等与广告宣传有出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更换车辆与解除合同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6、甲方将车辆交由乙方实际支配下并向乙方交付随车文件时,双方应签订车辆交接书(见附件),即视为该车辆正式交付。自车辆正式交付时起,车辆的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售后服务

1、车辆售后服务及保修参照生产厂商关于车辆的说明书和保养手册执行。

2、甲方应提供由生产厂商认定的两家以上的维修保养网点供乙方选择。

在保修期内车辆出现质量问题或需要保养,乙方应在生产厂商公布或双方约定的维修站进行修理和保养。

3、乙方使用车辆前应仔细阅读车辆说明书、用户使用手册或保修手册等相关资料。在保修期内车辆由于乙方或第三方的人为破坏、使用、保养不当、装潢、改装不当,或到生产厂商认定范围以外的修理点进行修理造成的质量问题,甲方不承担责任。

4、生产厂商的车辆说明书和保养手册的内容与国家有关规定相抵触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本合同签订后,国家出台有关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或车内空气质量等方面的规定的,双方按国家规定执行。

6、生产厂商的正式承诺比本合同的约定更有利于乙方的,双方按生产厂商的承诺执行。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时交付车辆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按乙方已付款依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延期交付车辆超过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相当于已交车款的 %支付违约金或适用定金条款。

2、乙方在使用后发现车辆不符合说明书中表明的质量标准,有权要求甲方承担无偿修复、补偿损失或减少价款的责任。

3、经具有法定资质的汽车检验机构鉴定,车辆确实存在设计、制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害,乙方有权选择要求甲方或生产厂商赔偿。乙方要求甲方赔偿的,如生产厂商有过错的,甲方在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向生产厂商追偿;乙方要求生产厂商赔偿的,甲方有协助乙方的义务。

4、甲方明知车辆存在严重瑕疵而未告知乙方的,或以欺诈方式销售车辆的,乙方有权要求更换车辆或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5、乙方未按约定支付车价款的,应依照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超过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相当于未交车款的 %支付违约金或适用定金条款。

6、一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的,应按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或适用定金条款。

第八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九条其他约定

未尽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进行约定。专用车买卖可另附附件。补充条款、补充协议、附件及甲方的宣传材料、广告、公开承诺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其他约定:。

第十条解决争议的方法

(一)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甲方:(盖章)乙方:(签章)

地址: 地址:

证照名称: 证件名称:

证照号码: 证件号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正规的汽车买卖合同 旧汽车买卖合同(十篇)篇三

买受人: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一、 汽车型号及金额:

二、交车地点、方式:

交车地点: 交车时间:

付款方式: 付款时间:

三、质量、维修:

1、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汽车,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汽车质量标准。

2、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汽车,必须是在《全国汽车、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上备案的产品或经过交通管理部门认可的汽车。

3、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汽车时要真实、准确介绍所销售车辆的基本情况。

4、出卖人在买受人购买车辆时必须向买受人提供:(1)销售发票;(2)(国产车)车辆合格证、(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和商品检验单;(3)保修卡或保修手册;(4)说明书;(5)随车工具及备胎。(以上3、4、5项如没有,售前应说明)

5、买受人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出卖人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

6、买受人在购车时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

7、汽车在购买后,如发现属于生产厂家的质量问题,可由出卖人协助买受人与生产厂家的维修站联系、解决。

8、如属于在汽车售出前流通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出卖人未向买受人明示的,依法承担责任。

9、如买受人使用、保管或保养不当造成的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四、违约责任(双方协商):

五、争议的解决方式:凡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天津国际经济金融仲裁中心,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汽车交易市场主办单位留存一份(市场留存期一年)。

七、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买受人: 出卖人:

买受人姓名(章): 出卖人姓名(章):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正规的汽车买卖合同 旧汽车买卖合同(十篇)篇四

供应商(乙方):

鉴证方:

第一条:车型、配臵、颜色、数量、价格 金额单位:元 数量单位:台

注:以上合同总价系指在杭州市区的交货价(包括运费、仓储费、出库费等相关费用)。

第二条:质量保证

1、乙方保证本合同所供车辆是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经国家“三c”认证或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检测的原产地合格产品。

2、合同车辆在交货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和故障损失,如撞、刮、裂、损等均由乙方承担责任;由甲方验收合格后提车。

3、如发生所供车辆与合同不符,甲方有权拒收或退货,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交货时间、地点

1、乙方在合同生效后 个工作日内,按照其与甲方的事先约定将所供车辆运至指定地点,由甲方负责验收,乙方须配合甲方做好验收提车工作。

2、在交付车辆时,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车辆上牌(验证)所需的一切相关资料及随车的工具器材,并在保养手册上粘贴《杭州市政府采购售后服务联系单》。

第四条:验收

1、乙方将车辆运达交货地点后,甲方当场验收合格后,双方共同签署《杭州市政府采购货物验收回复单》和《杭州市政府采购售后服务质量反馈表》。乙方提供的车辆和所有配件、附件,必须保证其序列号、产品型号统一对应、描述一致。

2、鉴证方将会同采购办、监察、审计等部门以及聘请的技术顾问履行监督责任。

第五条:售后服务

正规的汽车买卖合同 旧汽车买卖合同(十篇)篇五

买受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xxx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诚实、信用、互利原则,在充分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双方就买卖有关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标的:_______________

除非本合同其它条款另有规定外,本合同单价已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及辅助设备的制造、包装、税费、关税、商检费及安装调试、验收、培训、技术服务等甲方为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明示或暗示的全部费用。

本合同单价为固定单价。合同履行期间,若设备、材料、人工等价格和政府有关税费标准发生变化时,甲方不得请求调整合同单价或主张索赔,也不减少或免除甲方应承担本合同的义务和责任。

本合同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合同总价不一致时,则以合同谈判的最终单价为准并修正合同总价。

第二条质量

整体质量、性能应当达到:

以下部件的质量、性能标准或参数为:________________

特殊要求:

鉴于本合同标的为用于工程的设备,故甲方除严格遵守本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外,尚须满足乙方工程施工生产的要求。

第三条安装调试、服务与维修响应

安装调试:________________

培训、指导服务:________________

维修响应:若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在接到通知后小时内响应到场,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如经甲方两次维修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甲方未能按时交货,乙方有权退货并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货到现场后由于乙方保管不当造成的问题,甲方亦应负责修复,但费用由乙方负担。

甲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乙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第四条包装

包装要求:________________。

甲方所交付的货物要有适合长途运输和多次搬运、装卸的坚固包装,不能造成运输过程中箱件破损,设备和零件散失。并应按设备特点,按需要分别加上防潮、防霉、防锈、防腐蚀等保护措施,以保证货物在没有任何损坏和腐蚀情况下安全运抵设备安装现场。

甲方对包装箱内和捆内的各散装部件均应系加标签,注明合同号、主机名称、部件名称以及该部件在装配图中的位号、零件号。备件和工具除注明上述内容外,尚需注明“备件”或“工具”字样。

每件包装箱内,应附有包括分件名称、数量、价格、机组号、图号的详细装箱单、合格证。外购件包装箱内应有产品出厂质量合格证明书,技术说明各一份。

凡由于甲方包装或保管不善致使货物遭到损坏或丢失时,不论在何时何地发现,一经证实,甲方应负责及时修理、更换或赔偿。

包装物回收: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风险及所有权转移

甲方未按照约定交付有关货物的单证和资料的,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并且即使货物已经移交乙方仍应由甲方承担。

因货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乙方可以拒绝接受货物或者解除合同。乙方拒绝接受货物或者解除合同的,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货物风险的转移,不影响违约责任和产品侵权责任的主张。

货物交付后所有权即转移至乙方。

第六条运输、交付时间、地点、收货人

本合同所售设备由负责运输,运输费用承担。

运输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

交付时间:________________。

交付地点:________________。

收货人: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

甲方运至交付地点后,由方负责卸车。双方根据合同的规定办理验收及交付手续,经双方共同签字确认。

第七条验收

货物到达目的地后,甲、乙方双方组织对货物的包装、外观及数量进行清点检验。如发现有任何不符之处并由双方代表确认属甲方责任后,由甲方处理解决。当货物运到现场后,双方应尽快开箱检验,检验货物的数量、规格和质量,如检验时,甲方人员未按时赴现场,乙方有权自行开箱检验,检验结果和记录对双方同样有效,并作为乙方向甲方提出索赔的有效证据。

现场检验时,如发现设备由于甲方原因有任何损坏、缺陷、短少或不符合合同中规定的质量标准和规范时,应做好记录,并由双方代表签字,各执一份,作为乙方向甲方提出修理或更换的依据如果非甲方原因也非乙方原因,发现损坏或短缺,甲方应尽快提供或替换相应的部件,费用由甲方自负如果由于乙方原因,发现损坏或短缺,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提供或替换相应的部件,费用由乙方自负。

如双方代表在会同检验中对检验记录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任何一方均可提请进行商检。出具的商检证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最终检验结果,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商检费用由责任方负担。

第八条质量保证

保证期限:自本合同设备经双方初步验收签认之日起年。如甲方未一并提交相关证照等附随资料,则保证期限自乙方提交全部相关证照等附随资料之日起计算。

在保证期内,如发现甲方提供的“设备”有缺陷或不符合合同规定时,如属甲方责任,则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索赔。如甲方对索赔有异议时,应在3日内派员到乙方处查明产品缺陷原因,确定属甲方责任的,应立即无偿换货或降低货价直至无偿退货,并负担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的换货费用和风险。如甲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响应则即认为甲方负有产品责任,应立即对乙方无偿换货或降低货价直至无偿退货并可视为未按时交货而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换货的期限,应不迟于收到乙方索赔文件之日起3日。

质量保证金:乙方保留合同价款的%的质量保证金,期满无质量问题后无息返还甲方。

第九条结算及支付

价款的结算依据:________________。

价款的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

若乙方以承兑汇票形式支付给甲方的货款视同以现金支付,甲方不得拒收或以任何理由向乙方索要承兑汇票的贴息费用。

价款的支付时间: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通知

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通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传递。

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2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7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十二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书面同意后,双方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三条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甲方违约责任

1.若甲方不能按约定交货的,应向乙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的违约金。

2.甲方所交产品的型号、规格、性能、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如乙方同意利用,应按质论价乙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具体情况,由甲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而支付的实际费用,或者由乙方选择退货,且甲方要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各种损失,包括按本合同约定时限可以施工的误工损失等。

3.甲方因货物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甲方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支出的费用。乙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甲方应赔偿乙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物的差价部分。因包装不当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4.若甲方逾期交货的,则应按照逾期交货金额每日千分之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赔偿乙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如逾期超过日,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已收取的预付款或价款应全额返还给乙方,并赔偿乙方遭受的损失。

5.甲方提前交付货物、多交货物,如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约定,乙方在代保管期间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乙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均应由甲方承担。

6.货物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甲方除应负责运到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尚应承担乙方因此多支付的实际合理费用。

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货款,但若乙方购买产品用于施工的工程进度款没有被支付时,甲方承诺可以延长付款时间至乙方的工程款得到支付之时,且乙方不承担相应利息和违约责任。

2.若甲乙双方没有在本合同中约定该产品是用于某具体工程时,则乙方逾期付款的,应以尚欠货款为计息依据,以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同期存款利率的%计息,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第十五条声明及保证

1.甲方为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1.乙方为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六条争议解决

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附加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条其他事项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

正规的汽车买卖合同 旧汽车买卖合同(十篇)篇六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就汽车买卖一事,经协商一致,自愿达成以下《买卖汽车合同》,以资共同信守履行。

一、卖方将 牌重型自卸货车一辆卖给买方所有(车牌号为: )。

二、经双方议定,车价款为 万元,合同生效之日买方一次性付清全部车价款。卖方于 年 月 日移交车和相关手续。买方负责办理车辆过户手续,过户所发生的全部税、费由买方承担,卖方协助买方办理过户手续。

三、移交车时,买方应对该车规费的缴纳、交通事故、证照、债务、车况、随车工具等进行核实,经确认无误后再移交车和支付车价款。

四、该车至 年 月 日止未曾转让、出租、抵押、合伙等,产权无纠纷,无其他共有人,属卖方所有。

五、自买方接车之日起,应承担规费的缴纳,营运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等,卖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违约责任,本合同依法成立,双方应按约履行自己的权利义务。如一方违约造成合同不能履行,致使对方受到损失,由过错方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损失。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正规的汽车买卖合同 旧汽车买卖合同(十篇)篇七

买受人:

汽车品牌型号颜色价格备注

交车地点: 交车时间:

付款方式: 付款时间:

1、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汽车,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汽车质量标准。

2、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汽车,必须是在《全国汽车、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上备案的汽车。

3、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汽车时要真实、准确介绍所销售车辆的基本情况。

4、出卖人在买受人购买车辆时必须向买受人提供:(1)销售发票;(2)(国产车)车辆合格证、(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和商品检验单;(3)保修卡或保修手册;(4)说明书;(5)随车工具及备胎; (6)

5、买受人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出卖人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

6、买受人在购车时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

7、汽车在购买后,由出卖人负责与生产厂家的维修站联系、解决。

8、如属于在汽车售出前流通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出卖人未向买受人时示的,依法承担责任。

9、如买受人使用、保管或保养不当造成的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正规的汽车买卖合同 旧汽车买卖合同(十篇)篇八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买卖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车辆型号:

车 型: 车牌号: 车架号:

发动机号: 车 款: 一次付清:

第二条:卖车人责任:

自 年’ 月 日 时 分以前的任何交通事故、违章、罚款等经济纠纷及其他问题由卖车人负责,与购车人无关,卖车人必须保证,车手续齐全有效。

第三条:购车人责任:

自 年 月 日 时 分以后的任何交通事故、违章、罚款等经济纠纷及其他问题由购车人负责,与卖车人无关,自购车之日起,车辆一切机械故障由购车人负责。

第四条:双方责任:

1、本合同在未过户前至过户完毕期间内有效作为法律依据。

2、以上合同条款双方必须遵守,经双方无民意后签字生效,不得反悔。 3、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4、合同订立地点:

卖车人(签字) 购车人(签字):

住址: 住址:

身份证: 身份证:

电话: 电话:

正规的汽车买卖合同 旧汽车买卖合同(十篇)篇九

说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签约之前,买受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

3、为体现合同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中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4、本公司文本中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双方不作约定时,应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甲方(出卖人):

住所: 邮编:

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乙方(买受人): 国籍:

性别:

出生年月日:

住所(址): 邮编:

联系电话:

证件类型:身份证 居住证 护照 永久居留证 营业执照

证件号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住所(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汽车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标的

汽车品牌及型号

规格: 生产国别或生产地: 生产厂名称: 首选颜色:

次选颜色:

第二条 数量与价款

车辆单价: 元,大写 。数量: 台。车辆总价: 元,大写 。

运费 元,由 方承担。出库费 元,由 方承担。

车辆交接后,乙方如需委托甲方代理上牌等服务的,双方应另签委托服务协议(见附件二),乙方需另行交付有关费用和支付劳务报酬。

第三条 付款方式

乙方选择下述第 种方式付款,并按该方式所定时间如期足额将车款支付给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签署本合同时,支付全部车价款,计人民币 元,大写 。

2、汽车消费贷款方式:

2.1签署本合同时,首付全部车价款的%,计人民币 元,大写 。

2.2 余款计人民币 元,大写,于 年 月 日前支付。乙方可通过金融机构办理汽车消费贷款支付部分或全部余款。但以下情况视为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应当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向金融机构办妥有关汽车消费贷款事宜(以实际发放贷款为准)。

(2)乙方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足额办出贷款,且余额未按时自行补足支付的。

3、分期付款方式:

3.1 签署本合同时,支付全部车价款的%,计人民币 元,大写。

3.2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车价款的,计人民币 元,大写。

3.3 年 月 日前支付最后一期车价款,计人民币 元,大写。

第四条 质量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汽车产品标准或行业标准,并符合出厂检验标准,符合安全驾驶和说明书载明的基本使用要求,符合车辆落籍地政府关于尾气排放的标准。

2、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车,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目录上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并能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测,可以上牌行驶的汽车。

3、双方对车辆质量的认定有争议的,以国家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第五条 交车时间与地点、交付及验收方式

1、交车时间: 年 月 日前。

2、提车方式:乙方自提 甲方送车上门

3、交车地点:

4、交车时里程表记录小于:(1)100公里(2)公里以上里程表记录均不包含委托上牌服务发生的公里数。

5、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车辆时须同时提供:

(1)销售发票。

(2)(国产车)车辆合格证或(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及商品检验单。

(3)质量服务卡或保修手册。

(4)车辆使用说明书或用户使用手册(中文)。

(5)随车工具及备件清单。

6、车辆交接时当场验收,乙方应对所购车辆外观和基本使用功能等进行认真检查、确认。如对外观有异议,应当场向甲方提出。

7、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车及随车文件,双方签署车辆交接书(见附件一),即为该车辆正式交付。

8、车辆正式交付之时起,该车辆的风险责任由甲方转移至乙方。

第六条 不可抗力

1、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负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2、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七条 关于修理、更换、退货的约定

1、关于整车、零部件总成的保修期限执行生产厂保修条款的规定。

2、在上述保修期内车辆出现质量问题或需要保养,乙方应在生产厂公布或双方约定的维修站进行修理和保养。

3、在车辆使用1年或行驶2万公里内(以先到为准,下同),同一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修理2次(以修理单据和发票为准,下同)仍未排除故障,或关键总成因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无法使用,乙方有权退车。

4、在车辆使用1年或行驶2万公里内,同一关键零件或总成因质量问题,累计修理2次仍不能恢复使用;或由于质量问题及修理,使得该车停用的累计工作日超过60日(扣除进口零件进货在途时间);或累计修理5次以上(不含5次)仍不能正常行驶,甲方应负责为乙方换车或退车。

5、按照本条上述约定退车的,甲方应当负责为乙方按发票价格一次退清车款,但应减去乙方使用该车产生的合理折旧。

6、非车辆质量问题发生交通事故而造成损坏的,或无有效发票的,或乙方不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指的消费者,可免除本条上述第3项、第4项规定的甲方责任。

7、由于人为破坏、使用或保养不当和疏忽造成的质量问题,或者由于装潢、改装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或者到公布、约定以外的修理点进行修理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后果。

8、本合同签订后,国家如出台有关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的规定,双方按国家规定执行。

9、生产厂的保修条款比本合同的约定更有利于乙方的,双方按生产厂的规定执行。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时支付车款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实际付款日止,按逾期应付款依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1个月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相当于全部车价款的支付违约金。

2、甲方不按时交付车辆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按乙方已付款依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延期交付车辆超过1个月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相当于全部车价款的支付违约金。

3、甲方交付的汽车不符合说明书中表明的质量标准,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无偿修复、补偿损失或减少价款的违约责任。

4、因车身超重、尾气不合格等情况导致乙方无法上牌照,乙方有权退车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5、经国家授权的汽车检验机构鉴定,乙方所购汽车确实存在设计、制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他人财产损害,如甲方无过错,乙方有权向生产厂主张赔偿,甲方有积极协助的义务。若甲方在该车有缺陷或存在其他特殊的使用要求时,应该明示告知而未明示告知,则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九条 双方特别约定:

第十条 解决争议的方法

1、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也可请求上海市汽车销售行业协会或上海市消费者保护委员会主持调解。协商不能解决或调解不成的,选定下面 种方式解决(不选定的划除):a、申请仲裁。b、依法起诉。

2、双方选择仲裁方式的,约定向下列其中之一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a、上海仲裁委员会

b、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

c、仲裁委员会

第十一条 其他

1、双方前列地址、电话若有改变,必须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因一方迟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过错方承担责任。

2、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需变更的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进行约定。本合同的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3、在缔结本合同时,甲方有义务解答乙方对于合同所提出的问题。

4、本合同的金额应当同时以大、小写表示,大小写数额应当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5、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 份,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乙双方各执 份。

附件一、车辆交接书

附件二、委托服务协议书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正规的汽车买卖合同 旧汽车买卖合同(十篇)篇十

买方:__(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___(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价格

1.买方自提车及公路代运,按交货期款到后发车。

2.卖方代运,以卖方委托铁路起运日为交货期,货款及运杂费等发车后向买方办理托收承付。

3.卖方为买方代运和代押运的汽车,卖方除向买方核收运费和运输保险费外,每辆另收厂内吊装费和押运费________元/辆。

4.产品质量:按卖方规定的出厂检验标准。如发生质量问题,按卖方有关规定实行“三包”。

5.单价内不含车辆购置附加费。

六、违约责任

卖方逾期交货(铁路运输等不可抗拒原因除外)应向买方付违约金________元/辆。买方逾期提货,按到期合同货款的________%向卖方付违约金________元/辆,并付________%利息(月息)。合同签订后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如需修改或终止,应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具修订或撤销的协议书。一方因故要求变更合同,应在交货期前45天以函(电)向对方协商。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七、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其余为副本(副本三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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