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棚户区改造工作心得 棚户区改造工作总结(实用5篇)

2023年棚户区改造工作心得 棚户区改造工作总结(实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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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9-10 01:44:11

上传者:笔尘 2023年棚户区改造工作心得 棚户区改造工作总结(实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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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户区改造工作心得篇一

自2005年棚户区改造启动以来,市委、市府抓住民生之本,实施民生工程,确保开放和经济转型成果惠及广大棚户区居民。我市仅用两年时间就完成了全省规模最大、任务最重的5万平方米以上城市集中连片棚户区改造任务,使81820户棚户区居民彻底告别了久居多年、狭窄破旧的棚户区而喜迁新居,凝聚人心,鼓舞斗志,增强了全市人民转型振兴的信心和艰苦创业的决心。

阜新市位于辽宁省西北部,总人口193万,全市总面积10355平方公里,下辖两县和五区。阜新取自“物阜民丰、焕然一新”之意。“一五”期间,全国156个重点项目有四项落户阜新,是一座因煤而立的资源型城市,至今已有100多年的煤炭开采历史,是闻名全国的煤电之城。建国50多年来,共为国家贡献了6亿吨煤炭,用60吨的火车皮装载可绕地球赤道四周半;共输送出1700亿千瓦时的电力,平均每个国民可分享130度。

在计划经济时期,受“先生产、后生活”观念的影响,职工住房非常困难,在矿山周围建设了大量的简易平房,矿区职工为解决子女的居住,在平房的周围搭建了无数的小房和偏厦。进入20世纪80年代后,伴随着煤炭资源的日渐枯竭和经济体制的逐步转轨,这些临时搭建的小房和偏厦年久失修失养,日积月累形成了今天的棚户区。阜新人引以骄傲的百里矿山,如今留下了满目疮痍的百里棚户区。

我市棚户区具有建筑年限长、分布范围广、房屋面积多、改造任务重、面临困难大等特点,而且很多矛盾和问题在全省也是最突出的。

一是棚户区房屋建筑年限长。棚户区最早建于日伪时期,多数房屋建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建筑年限多在50年以上。由于计划经济时期重生产、轻生活,房屋建筑简易,不仅面积狭小,而且设施不全、年久失修,致使地基下沉,墙体裂缝,屋面破损不堪,夏天灌水,冬天进风,很多早已成为危房、险房。棚户区内公共基础设施匮乏,居民行路难、吃水难、入厕难、用电难的问题十分突出,也存在很多消防隐患。

二是棚户区分布范围广。阜新号称百里矿区,百里矿区百里城,如今百里城遍布百里棚户区。棚户区中的新邱、城南、高德、太平、五龙、平安及清河门平房密布,国铁以南基本都是棚户区,被喻为阜新的“第三世界”;老百姓形象地比喻为:“过了铁道南,回到解放前”,“铁南铁北两重天”。

三是棚户区面积大,改造任务重。全市有棚户区房屋建筑面积385万平方米,其中,被列入省5万平方米以上棚户区改造计划的有221万平方米,占全省计划总数的27%。棚户区实有面积和列入省棚户区改造计划面积均居全省首位。

四是棚户区内弱势群体人口多。棚户区85%是矿工住宅区,而且大部分为退休和下岗职工。列入全省5万平方米以上棚户区改造计划的棚户区共有居民81820户、万人,其中,低保户30842户,占38%;低保及低保边缘户高达75%。

便,几乎没有基础设施,土地价值都在零以下,基本不具备商业开发价值。

六是棚户区改造筹资难度大。阜新是全省唯一的市、县两级财靠补贴过日子的城市,2006年全市财收入亿元,仅占全省财收入亿元的%,但却承担全省27%的棚改任务,筹措资金困难很大。

实施棚户区改造工程,不但改善了棚户区居民的生活质量和生活环境,而且带来了社会更加深层的变化,促进了“三个和谐”,推动了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

各区域之间的差距明显缩小。三是城市生态环境明显改善。随着棚户区的改造,城市污染进一步减少,空气环境质量得到提高,每年可减少二氧化硫排放2776吨,减少烟尘排放5418吨,每年可减少垃圾排放200吨,新增绿地54万平方米,昔日晴天一身土,雨天两脚泥状况已不复存在。实践证明,棚改工程是一项“振兴工程”,它使落后偏远的矿区环境得到很大改善,促进了城市整体的和谐发展。

在棚户区居住的居民大多是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弱势群体,生活条件十分艰苦。通过棚户区改造,广大居民的居住条件得到彻底改变,全市有8万多户、22万人告别了低矮破旧的棚户区,搬进了宽敞明亮的`新楼房,占城区人口四分之一的居民通过棚户区改造受益。户均居住面积由原来30平方米增加到52平方米;人均住房面积由平方米增加到平方米,接近全市人均建筑面积平方米的水平。棚户区居民个人资产也得到了增值,从原来几千元的破旧平房增值到5至6万元楼房。棚改新区的社区建设、医疗卫生、新型学校等配套设施建设均同步跟进,棚户区居民开始了美好的新生活。实践证明,棚改工程是一项“惠民工程”,它使广大棚户区居民享受到了转型发展的成果,精神面貌焕然一新,消除了多年的不平衡心理,同时也增强了自力更生、自主创业的决心,对我市转型振兴充满了信心,促进了社会的和谐进步。

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千方百计地为困难群众办实事、做好事,使广大棚户区居民感受到了党和府的温暖,感受到了社会的关爱,发自内心地感谢党和府为他们办了一件大好事,从而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关系。在棚改实践中,广大党员干部深入棚户区居民家中,看到了棚户区居民的实际生活状况,受到很大震动,转变了工作作风,增强了执为民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全市各部门、各单位密切配合,通力合作,采取登门服务、现场办公等工作方式,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明显提高,促进了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广大党员干部自发开展扶贫帮困活动,主动献爱心,有钱出钱、有力出力,帮助棚户区困难居民。

棚户区改造工作心得篇二

抽调xxx办事处、新城办、住建、土地、交通等部门人员组成xxx棚户区指挥部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规划建设、拆迁安置、资金保障、信访稳定、环境整治六个工作组,明确职责,开展工作。

2、开展广泛的宣传发动,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采用致xxx社区居民一封信,印发宣传手册,颁布居民公约,外出参观学习,召开村两委会、党员大会、居民代表大会,成立工作组入户宣传等形式,层层宣传发动,营造浓厚的改造氛围,目前居民对棚改工作认可率达到95%以上。

3、完成征迁安置补偿方案制订工作。

按照“以人为本、安置优先、考虑周边、方案优化、结合实际、公平正义”的原则,制订出了符合xxx棚户区实际的征迁安置补偿方案,并已经过“四议两公开”研究通过。目前被征迁居民对方案的赞同率达到85%以上。

4、完成xxx棚户区改造控规和修建性详规设计、评审工作充分考虑征迁安置、规划定位、开发商利益等因素,由重庆规划设计院完成xxx棚户改造区公顷(约1832亩)控规及安置区第一期公顷(149亩)的修建性详规设计工作,目前已进入上会评审阶段。

5、开展安置开发资金测算和招商引资工作

委托xxx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策划xxx棚户区棚改实施方案,编制棚改项目资金计划,经过初步测算,xxx棚户现有土地基本能满足以土地开发解决安置拆迁需要;通过招商引资,吸引xxx建设集团公司投资建设xxx棚户区改造项目,并由xxx集团在xxx注册成立xxx公司。目前正在与xx公司商谈委托代建事宜,探讨采用市场化运作进行土地开发和安置建设工作的具体方法。

6、开展“两违”建筑集中整治活动

采取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的`方式,对棚改区内“两违”建设坚决停死,为棚改推进创造好的环境。办事处成立有工作组和督查组,村里成立有看护队,轮流看守,截止目前已拆除违章建筑4183平方米,近期正组织新一轮的集中整治活动。

7、筹备xxx棚户区改造项目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xxx棚户区改造项目开工,既是xxx棚改工作进入实质阶段的标志,同时又是对前一阶段工作效果的检验。指挥部对此高度重视,多次听取办事处和居委会的工作汇报,协调住建、土地、规划、财政、文化等部门,研究筹备开工前期的各项准备工作。目前,已完成规划论证、职能部门协调、地勘物探进入等工作,待土地清理工作基本完成,就可全面开工。

棚户区改造工作心得篇三

作为重大“民生工程”,危房改造实施3年来,青海省已有超过43万农牧民告别危旧房,喜迁新居,探索出农牧区绿色发展、统筹发展、和谐发展的新路径。

“节能炕,封廊窗,住进新房喜洋洋”

寒风萧瑟,朔雪飘零,青海黄南藏族自治州夜晚气温已达零下10摄氏度,而这个州同仁县加吾乡吉仓村藏族牧民华青加家的新房内却热乎乎的。这源于政府在危改房里推行的一项新型节能技术。

“过去我们住的是土坯房,夏天漏雨,冬天漏风。政府补助近两万元帮忙盖的3间新房,对我们来说,就是‘暖心房’‘幸福房’,住着舒服,大冬天也不怕着凉。”45岁的华青加满心欢喜地说。

华青加领着记者参观了新居里的“节能炕”。这种炕距离地面8至10公分,可防止热量散发,节省了燃料,提高了取暖温度,而烟雾通过烟囱排放出去,可有效避免往常暖炕易发的空气污染。

助土族自治县的试点经验,把借鉴其他省区的节能热炕和太阳能暖廊技术引入危房改造工程建设中,努力达到“安全、节能、环保、实用”的目标。

“授人鱼”还要“授人以渔”

有了安全实用的新家后,如果后续产业跟不上,守着新房也是穷。为此,青海部分地区大胆创新工作思路,在农牧区危房改造工程建设中,更多地注入了“授人鱼不如授人以渔”的思维,帮助困难群众脱贫致富,安居乐业。

青海海南藏族自治州贵德县尕让乡是省定贫困乡,也是省会西宁通往海南州南部三县和青南地区的咽喉要道。过去,西久公路(西宁-久治)湟贵段沿线尕让乡蓆芨滩等村的群众想在自家门前的公路边盖房经商,但苦于缺乏资金难以施行。自去年开始,贵德县相关部门对尕让乡困难群众除实施危房改造外,还给予其他惠农项目和资金,并按照群众个人意愿,引导、鼓励他们在公路边盖商用房,经营芦苇花枕头、花椒壳枕头、无公害辣椒等特色产品。

“在政府的大力帮扶下,我家在靠近黄河湿地的公路旁建造7

间新房经营芦花枕头,去年凭这一项创收1万6千元,今年发展势头更好。”尕让乡蓆芨滩村50岁的村民卜有芬说。

尕让乡乡长许建昌介绍说,在享受危房改造等惠民政策后,不少困难群众开始着手操办“农家乐”等后续产业项目,还把子女送到西宁、兰州等地学习烹饪技能,现在这已成为他们脱贫致富的新门道。

“我县按照整村推进的要求实施危房改造工程,集中精力把西久公路贵德段建造成为展示民俗生态的‘风情线’,助推旅游发展的‘景观线’,带动经济建设的‘动力线’,以及造福沿线群众的‘富民线’。”贵德县副县长才让说。

破解“只见新房、不见新村”怪圈

2011年以来,青海各地结合自身实际,将危房改造纳入“千村建设、百村示范”工程中,并与游牧民定居工程、小城镇建设、地质灾害搬迁、农村奖励性住房等项目统筹结合,系统实施,真正解决了“只见新房、不见新村”的问题。

青海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龙羊峡乡把危房改造与库区移民搬迁项目紧密结合,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实施,最高补助标准达到5.5万元,一步到位建成了一批移民新村。

产业,当前集生产、生活、休闲为一体的新型农村雏形已基本形成。

据初步统计,今年青海累计落实危房改造财政补助资金11.1亿元,带动社会和农牧民仅用于建房方面的直接投资就达到17.8亿元,对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发挥了积极作用。

青海省民政厅厅长更阳告诉记者,两年多来,青海边摸索、边实践、边总结,不断完善和丰富危房改造的政策和内涵,有力支撑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推动农牧区经济社会绿色发展、统筹发展、和谐发展。

根据相关规划,“十二五”期间,青海将完成55万户农牧区住房建设任务。围绕这一目标,该省将进一步加大危房改造工程建设力度,从明年开始,根据国家下达任务,结合农牧区实际情况,每年将按4.5万至5万户的规模安排危房改造项目。

一、紧扣“一个目标”

我县是西部扶贫开发政策延伸县,2013年,被新增列入全省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县,全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900户,对于我县农村困难群众改善住房条件,是一次千载难逢的机遇,特别是遭受了“7、13”特大洪涝灾害,部分农民住房受到了严重损毁,农民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受到了影响,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已迫在眉睫。9月份省下达了任务后,县委县政府立即召开会议,及时向各乡(镇)下达了计划任务,争取早动工、早完工、早入住,并与各乡(镇)签订了工作责任状,要求在12月底改造任务全面完成,这是钢指标,硬任务。县委县政府明确要求,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是一项政治任务、民心工程,是各乡(镇)党委、政府“两个一把手”工程,工程完成得好坏与具体分管抓落实的领导业绩直接挂钩,与各乡镇全年工作考评考核挂钩,考评结果列“倒数三位”的乡(镇)不得评先评优。通过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突出“两个倾斜”

按照“最困难群众,最危险房屋”的改造原则,我县2013年落实任务重点向重灾区,重点向边远山区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特困户倾斜,大港镇、鸣山乡、中馆镇、土塘镇的改造任务占全县任务近1/3。确定对象注意轻重缓急,真正做到“雪中送炭”,体现惠民工程的价值所在。政府把最要紧的地方考虑在首位,切实为民解决困难,极大地调动了困难群众重建家园的积极性,同时增强了干部把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办好,办实的信心。

三、把握“三个环节”

(一)加大发动舆论宣传工作。开展工作,舆论在先,全县各级组织自开展工作以来,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通过召开会议、书写标语、办宣传栏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让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深入人心。发动群众、依靠群众,让群众满意,这是完成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根本要求。

(二)合理确定补助对象和标准。各乡(镇)、村委会在确定对象时,严格按照“农户自愿申请,村级集体评议,乡(镇)把关审核、县级审批、三榜公示”五个程序进行,坚持公正公平,阳光操作。严肃查处优亲厚友的现象,凡涉及到干部亲戚朋友一律严格审查,出现上访一律取消,群众有异议概不安排。村级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结果全部在村小组、村级公示栏进行公示,我县同时在《今日》公示了所有农村危房改造对象名单,接受群众监督,防止”该改的没改,不该改的却改了“的不公平现象发生。严格补助标准,因灾倒房重建属五保户、低保户补助2万元,一般贫困户补助1.5万元;危房改造新建重建对象属五保、低保户补助1.3万元,困难残疾户补助1.8万元,一般贫困户补助1.1万元;维修加固补助不超过1500元。严禁乡(镇)、村、组擅自更改发放补助资金。

(三)强力推进工程进度。我县从9月份才全面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到工程全面结束不到三个月时间,各乡(镇)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倒排工序,强力推进。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每月组织一次工程进度评比检查,评比结果在全县通报,对工作不力的乡(镇)

领导由县长进行诫勉谈话。分管副县长,主要成员单位领导亲自到各乡(镇)督察指导,各乡(镇)主要领导亲自过问,落实责任到人,确保工程进度。

四、抓好“四项管理“

“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城建部门负责抓质量管理,组织建筑工匠进行技术培训,提供建筑设计方案,由建筑质量检测中心派人到工地进行抽样检查,每个乡(镇)派1名建筑工程技术骨干负责指导和质量验收,保证建房质量,防止“新房变危房”现象的发生。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是由各级政府、各部门共同筹集的,对财政来说是尽了最大的努力,对于农户是“一生的积蓄,一辈子的事情”。财政、审计、xxx门负责资金管理使用,研究制订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按规定要求,将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纳入“财政社会保障基金专户”,实行分户专项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实行资金“一卡通”社会化发放,保证项目动工时先预付50%的补助资金,工程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补助资金余额。农村危房改造办公室负责档案管理和电子信息系统的录入工作,档案资料做到一户一档,并将各户资料分类别,按次序入档,对不同类别的建房对象的材料分别作了统一规定,保证了档案资料规范统一,准确有序。物价部门配合乡(镇)进行建材市场价格管理,统一出面协调,防止建材商哄抬物价,投机倒把,牟取暴利,有效地控制了损害群众利益现象的发生。

五、坚持“五项原则”

(一)坚持因地制宜,经济适用的原则。农村危房改造要求改造

后的房屋只需要符合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条件,应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将农村困难户建房经济压力降到最低点。不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二)坚持公平公正,阳光操作的原则。县、乡(镇)、村在组织实施过程中,坚持公开政策,公开申请,公开程序和公开结果,实行阳光操作,接受监督。

(三)坚持群众自愿、自建为主的原则。农户在危房改造申请过程中坚持自愿,充分尊重群众的意愿,优先安排积极性高的困难群众先改造。改造房屋以农户自建为主,对建房却有困难的由政府、村民委委会统筹协调,委托直系亲属代建。

(四)坚持节约用地,原地重建的原则。要求农户尽量原址翻建,做到一户一宅,建新拆旧。异地新建尽量安排在空闲地、荒坡地进行建设。

(五)坚持统筹协调,整合资金的原则。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将农业、水利、民政、发改、建设、交通、广播电视、文化、水电等部门的项目资金有机整合,集中用于农村危房改造工程,为农改户提供更多的支持。

六、确保“六个到位”

一是领导到位。层层抓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制,按照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要求,县级负主要责任,乡(镇)负直接责任,村级负具体责任,各级领导亲自过问,个个肩上有压力,人人工作有安排。

二是机构到位。县、乡(镇)、村都成立了工作领导机构,县级

机构由县长担任组长,分管城建,民政的副县长担任副组长,各成员单位统一协调,积极配合。乡(镇)长为乡(镇)机构第一责任人,分管民政的领导抓落实。各村委会由村党支部书记负总责。

三是人员到位。各级组织都抽调了专班人马负责此项工作的实施,县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从城建、民政、财政、残联、房管各抽调了一名业务骨干集中办公,乡(镇)民政所具体负责各乡(镇)工作的开展。村干部落实、分村包干、包干到户、责任到人的工作措施。

四是保障到位。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办公经费全部由县财政、乡(镇)财政统筹预算进行配套。各部门通力协作,积极配合,在房屋鉴定、统一督查、验收等工作中,要物给物,要人给人,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五是措施到位。除制订了各项管理监督制度和严格的操作程序外,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还建立了各成员单位挂点督查制度,每个成员单位挂点督查到乡(镇)。

六是工作到位。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切实履职,在工作中积极开展“一帮一”活动,有钱出钱,有力给力,2013年,我县帮挂单位为特困户筹集帮扶资金共22.5万元,确保不出现一户因经济原因停建,坚决杜绝“半塌子”工程。乡(镇)、村采取担保赊购建材、统一协调组织技术工人等方式进行帮扶,保证了困难户建房工作顺利开展。

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切实解决了247户因水灾倒房困难群众的居住问题,让390户农村五保、低保户和残疾人家庭重新住上了新居,解决了263户特困户因建房资金不足的燃眉之急。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的实施,彻底杜绝了农村贫困户因房屋陈旧而造成的安全危害,对于维护农村长治久安,统筹城乡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有着十分积极地意义。通过农村危房改造工程,不仅改善了农村困难群众居住、生活生产问题,而且让一部分困难群众有更多精力投入到美好生活建设中去,让他们尽早脱贫致富,对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缩小贫富差距有着十分积极地意义。通过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改善村容村貌,促进生态发展,让更多农村老百姓告别贫困,享受着今天农村面貌变新带来的美好生活。“危房变新谢党恩,新房新屋全家喜”,党和政府的好政策,干部亲力亲为办实事让百姓喜在眉头、乐在心里。

过去的成绩成为今天动力,在“十二五”规划期间,我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将面临着更繁重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扎实工作。我们要正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勇敢面对工作中存在的困难,进一步改善工作中的薄落环节,积极开展我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把这一德政工程,民心工程办好、办实。

工作领导组》,县、乡(镇)、村三级对农村困难群众中的住房困难户进行调查、摸底、公示、审查,严格程序,公平、公开、公正的确定危房改造对象,精心组织施工,严把工程质量,同时加强档案管理,确保一户一档,档案资料全面、真实、准确。农村危房改造验收工作中,我们要求严把标准,杜绝空户、漏户现象发生,确保把这一民生工程办好、办实,让居住在危房中或无房的困难群众享受到党和政府的阳光温暖。目前,我县的700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已全部完成,体现了党和政府关注弱势群体、关爱贫困家庭、关心困难群众的真情厚爱,彰显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一、基本情况与成效

近年来,我县共完成800户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完成投资2725万元,这是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农村和谐社会的一项重大举措,凝聚了干群关系,拉近了干部与群众的距离,党和政府在老百姓心中的威望提高了,更加促进了危房改造工作的开展。

二、做法和经验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我县成立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组,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城建、民政、残联、财政、国土以及10个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组建立定期协调会议制度,具体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协调、统一考核。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住建局,主任由住建局长兼任,负责危房改造工作的规划、指导、协调和组织等相关事宜,负责确定住房困难户以及危房改造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办理领导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深入调研,摸清底子,制定危房改造计划

各乡镇认真搞好调查研究,摸清住房困难情况,按照家庭住房困难程度排出危房改造先后顺序,扎实做好前期工作,住建局在全面、准确掌握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情况的基础上,坚持“分期分批推进、分户分类实施”的原则,依据农村困难群众“安全、适用、经济”的居住标准,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地制订危房改造工作的总体规划及年度计划。

(三)严格程序,认真审查,公平、公开、公正的确定危房改造对象

房改造政策落实到最困难的群众中,使全县广大困难户都能享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四)精心组织,严把质量,确保进度

委政府当即决定将杜海东作为今年危房改造对象进行补助,杜海东表示一定尽快开展生产自救,及时拆除旧房,并在验收前及时完工,现其新修房屋已竣工。董旭光县长在检查危房改造工作时,结合存在的问题明确表示,对于个别特困户除组织亲朋和各级帮助外,县财政再拿出专款予以扶持,彻底解决好危房问题,促进了这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加强农户档案管理

我们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要求,及时、全面、真实、准确地做好农户档案的信息采集、录入上报及纸质档案的管理工作,县财政专门拨付10万元工作经费,用于危房改造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系统相关数据、照片的采集录入工作。分管县长张自刚在听取危房改造工作汇报时也多次提到:一定要加强危房改造的档案管理,确保实行一户一档,批准一户,建档一户,分户归档,规范有关信息管理。

(六)严把验收标准,严格验收程序

我们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一定要认真负责,组织验收,严把标准,严格程序,同时将验收合格的危房改造户的惠农卡和身份证复印件(惠农卡和身份证复印到同一张a4纸上)一并交回县危房改造领导组办公室,确保惠农卡姓名、危房改造户姓名及身份证姓名一致,避免危房改造补贴发放中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七)资金发放

房改造户的惠农卡中,增加了危房改造补贴资金的透明度,保证了专项资金的专项使用。受益的困难群众深受感动,发自内心感激党和政府以及全社会的关心和帮助,采取各种方式表达感恩之情。南卫乡山底村村民吴敏强家新房上梁时,在噼里啪啦的鞭炮声中,一家人喜气洋洋地把上联“xxx为人民着想”,下联“新社会享幸福生活”,横批“和谐社会”的对联帖在新房门上。

三、存在不足

个别农户危房改造有超面积现象。个别农户危房改造时,亲戚朋友帮忙,有子女即将结婚及家中三代人等不同原因,面积超大到80—90平方米,验收过程中,定为不合格将会引起上访事件,定为合格将与政策有偏差。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1、广泛宣传,引导困难群众建设“安全、适用、经济”住房。

2、强化乡(镇)、村职能,加强调研,科学编制危房改造规划,加大地方财政投入,动员全社会力量,确保“十二五”期间完成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让我县困难群众彻底告别住危房的历史,真正住上安全房、满意房,过上好日子,构建农村和谐社会。

将紫溪乡2013年度农村危房改造自查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紫溪乡地处川陕结合部,辖5个行政村,21个村民小组。2013年末,全乡总户数553户,总人口2241人,总面积39。6平方公里,有耕地面积2715亩,主产水稻、玉米等粮食作物,经济作物以核桃、板栗为主。境内山高坡陡,沟壑纵横,最低海拔773米,最高海拔2490米,高山气候明显,无霜期仅为230天。群众居住环境恶劣,生存条件极差,自然灾害频繁。

市政府下达紫溪乡2012年第五批农村危房改造任务7户,2013年危房改造任务13户,全部为其它贫困户,通过村民一事一议,逐户核查,张榜公示,确定了危房改造农户。在危房改造中,上级补助资金15万元,群众自筹79。56万元,动工率为100%,竣工率100%。此次改造之后紫溪乡还有危房户25户,总人口102人,危房72间,其中,分散供养的五保户3户3人;农村低保户11户45人;一般困难户11户54人。

三、主要做法和措施

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是加强宣传,发挥群众主体作用。通过广泛宣传,召开了两次乡村干部会、并且还召开了20户危房改造对象参加的会议,并且将建房标准给每户发了一份,各村也召开了村民代表会、群众会、进村入户等方式,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宣传,让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家喻户晓,让广大农民群众自愿进行危房改造。通过大量的思想工作和政策宣传,积极协调帮助解决建房户的实际困难,协调贷款27。53万元,激发了他们积极投身农村危房改造的热情,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

三是注重审核,选准危改对象。在确定危房改造对象上,实行阳光操作,始终把调查摸底和对象确定置于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严格按照“户主申请、村委会和驻村干部调查核实、村民小组会议民主评议、村民委员会张榜公示、乡政府审核申报”五个程序进行。对象审定后,分别对每户农户家庭的经济状况等认真分析研究,根据统一的标准,确定了“五保户、低保户、困难户和一般户四种类型。

四是科学规划,突出地方特色。本着“先规划、后建设、有特色”的原则,从改善人居环境、改变农村面貌的实际出发,把农村危房改造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整合资源、扶持群众发展生产相结合,与乡村规划和环境整治相结合,与通电、通路、通水、方便群众生产生活相结合。在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推进中,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着力风貌打造。

五是加强督促,注重质量监管。始终把加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作

为重点工作来抓,制定危改工作督查方案,成立危改工作督查组,定期不定期对危改工作进行督查,对施工中发现的质量不符合设计标准的建房点,要求建房户限期整改确保了工程进度和质量。

六是建立信息档案,完善危改资料。按照上级精神,紫溪乡建立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数据资料档案库,由专人负责,做到完整、真实、准确。认真做好项目资料(包括文字、图片、影像)的收集,分类存档工作。

四、工作成效

一是改善了农村困难群众居住条件。按照现在的改造速度,坚持5—10年将有效解决农村的危房,农村困难群众居住条件将得到极大的改善,困难群众基本可以告别危房,因自然灾害而发生居住不安全的情况将有效减少,实施危房改造是一项德政工程,是为群众排忧解难的一项民心工程。

二是引领和推动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把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与改造村容村貌相结合、与实施新农村建设的整体规划相结合、与拓宽乡村道路、改善人畜饮水、美化环境、农村卫生和农村文化等生产和社会事业发展相结合,有力地推动了新农村建设。

三是转变了农村群众的居住观念。由于受传统观念的影响,紫溪乡农村住房从建房面积、质量、美观等方面都比较滞后,与时代发展不相适应,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以来,有力地促进了群众的建房观念的转变,极大的调动了农村建房的积极性,农村有一定经济条件的农民参照生态文明家园图纸和标准建造房屋。

四是激发了群众发展生产、脱贫致富奔小康的信心和决心。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解决了群众想建房而又资金不足难题,缓解了群众建房资金压力,可以把有限的资金用于发展生产,激发了群众发展经济、投入小康社会建设的热情。

五是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帮助群众解决建房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群众从中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老百姓变富裕了,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提高了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

五、存在困难和问题

一是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少,项目投入单一。有的危改户自身积累较少,加上本级财力有限,危改资金不足部分难以解决。

二是农村危房改造指标少。许多需要改造的危房得不到资金支持,从而难以启动改造。

紫溪乡2013年度危房改造工作已按照上级要求,按质按量按时完成,但紫溪乡属典型高寒偏远乡镇之一,群众居住条件十分恶劣,仍有一部分困难群众居住在危房中,严重威胁着困难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紫溪乡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大危房改造力度,改善群众居住条件,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棚户区改造工作心得篇四

为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建设品质,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根据x市人民*办公室《关于印发x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改善民生为核心,以优化城市人居环境、提高人民群众居住品质为目标,统筹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努力打造功能完善、环境整洁、管理有序的居住小区, 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原则

1、*主导,多方参与。区*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进行统筹、协调、督导。区住建局作为老旧小区改造的实施主体,会同各街道做好本辖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产权单位、物业公司、业主参与小区改造决策和监督实施。

2、综合改造,突出重点。结合区域特点和设施现状,充分听取小区居民诉求,实施老旧小区综合改造,以安全设施改造和基础设施改造为重点,鼓励服务设施提升改造。

3、财政支持,多方共担。结合实际合理确定改造费用分摊规则。通过居民合理分担、单位投资、市场运作、财政奖补等方式多渠道筹措老旧小区改造资金,确保改造工程顺利实施。

4、整管结合,注重长效。改造与管理相结合。提前确定改造后小区管理方式,做到前期改造和后期管理无缝衔接,建立老旧小区管理长效机制。

5、示范引领,全面推进。先行推进一批老旧小区改造示范项目的实施,总结推广工作经验,为全面推进全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提供样板、标杆。

(三)工作目标

力争用五年时间完成全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其中,在xxxx年全区老旧小区调查摸底的基础上,xxxx年重点放在前期宣传,熟悉情况,入户调查,试点推动等工作;根据实际制定完善相关政策,对一批条件成熟的老旧小区启动试点示范项目建设改造;xxxx年——xxxx年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全区老旧小区改造,xxxx年基本完成改造任务。

二、改造范围

重点改造城镇和工矿区中xxxx年前建成投入使用、配套设施较差、功能不完善、公共服务及社会服务不齐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不包括已纳入城镇棚户区改造计划、拟通过拆除新建实施改造的棚户区以及城中村等)。xxxx年(不含)以后建成,但小区基础设施和功能明显不足、物业管理不完善、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老旧小区,也可纳入改造范围。

三、改造内容

(一)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包括小区内道路、供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安防、消防、绿化、照明、围墙等设施的更新改造。

(二)服务设施建设改造。包括小区内配套养老抚幼、无障碍设施、环卫设施、便民市场、物业管理等服务设施的建设改造。

(三)品质提升设施改造。包括小区内房屋公共区域修缮、建筑节能改造、屋顶美化、补建停车位和充电桩、配置体育健身设施,有条件的居住建筑加装电梯等。

(四)小区周边基础设施改造提升。与小区直接相关的城市道路和公共交通、通信、供电、供排水、供气、供热、停车库(场)、污水与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的改造提升。

四、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

各街道组织对辖区范围内老旧小区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摸清符合认定标准的老旧小区数量及相应的户数、建筑面积、产权性质、建成时间等基本情况,建立老旧小区改造台账。

(二)制定年度计划

区*根据调查摸底情况,按照实施一批、谋划一批、储备一批的原则,区分轻重缓急,统筹安排老旧小区改造时序,科学制定年度改造计划和改造任务。结合财政承受能力,优先安排各类基础设施缺失或失养失修严重,特别是水电路气等必要基础设施亟需更新的老旧小区改造。

(三)组织实施

1、编制改造方案。各乡街结合拟改造小区实际和业主需求,拟定老旧小区综合改造菜单、整治改造方案和小区管理模式初步方案,并在显著位置公示,征求居民意见。

2、审批改造方案。区*组织有关部门审查老旧小区改造方案和投资预算,核准小区改造工程招标控制价格,并依法确定小区改造投资跟踪审计机构。

3、依法招标采购。牵头单位依法办理招标或*采购手续,确定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的施工、监理单位和有关材料、设备供应商,完成合同签订。

4、科学组织施工。牵头单位与乡街要做好老旧小区改造施工的组织协调,会同有关专业经营单位和专项改造实施单位,科学安排各分项工程与专业经营设施改造工程、专项改造工程的工序和工期。

(四)竣工验收

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竣工后,由区*组织相关部门、专业单位、街道社区和居民代表进行综合验收。老旧小区改造中涉及的管线迁移改造、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加装电梯等验收工作由专业经营单位或相关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物业移交接管

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经验收合格,移交物业服务企业负责后期管理维护。要建立老旧小区物业管理考核评定制度,确保整治效果有效保持。

五、资金来源

区*负责筹措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所需资金。根据小区实际,充分运用“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理念,通过*、业主、产权单位、社会力量共同出资方式筹措资金。积极争取上级财政给予的资金奖补。水电气暖等改造优先列入运营单位本系统工程改造计划,按市*有关规定相应安排专项资金。居民出资部分可通过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公共收益、金融消费升级信贷等渠道落实,鼓励居民个人捐资捐物参与老旧小区改造。未来可产生收益的改造项目可调动社会的积极性,引入专业机构、社会资本参与老旧小区改造。

符合条件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积极申请中央补助支持资金。

六、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成立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组*员名单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xx分局分管负责同志,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工信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城乡管理局、区市场*、区文旅局等区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各涉及街道主要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具体负责老旧小区整治提升工作的统筹、协调、督导、相关政策制定等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住建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区发改局、区财政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

各相关街道:配合实施主体根据本方案开展工作;协调老旧小区物业、业主;入户调查摸底;处理突发矛盾;依法对老旧小区违建进行拆除。

区住建局:会同相关单位编制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内容清单、制定改造标准;制订改造计划、编制整治改造方案、组织实施和验收;配合海绵城市、停车设施建设、改造。负责老旧小区物业移交接管的指导、监督工作;为各街道健全老旧小区业主管理组织提供政策指导。

区发改局:会同区住建局办理项目立项、申报等工作;负责争取老旧小区改造上级资金补助。

区财政局:会同区发改局、住建局制定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财政资金使用办法,做好各项奖补及财政资金的安排、拨付等工作。

区城乡管理局:指导各街道开展“两下、两进、两拆”整治整治及垃圾分类处理、绿化提升和绿地养护管理工作以及老旧小区有关管道与市政管道的对接改造和小区道路维修等工作; 协调相关企业按照改造内容对小区水、气、暖设施及管道进行维护和改造。

区市场*:负责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指导及职责范围的监管工作。

区工信局:负责协调移动、联通、电信、有线等通信单位线缆入地事宜。

*分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文旅局及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老旧小区各类安全、市政、服务设施改造提升的指导、配合和相关手续办理等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相关部门、街道要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科学谋划,狠抓落实,确保改造任务完成。区直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好本部门在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中的管理职责,指导、配合各街道开展工作,落实各部门、各专业经营单位在老旧小区改造中的工作任务。要通过各种形式,大力宣传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重要意义,强化群众在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中主体地位,提高群众参与感、认同感,把群众满意作为改造工作的重要标准。

(二)健全工作机制

1、建立台账制度。区、街道要逐级建立老旧小区台账, 实行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登记和销号制度。

2、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及时掌握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改造工作中的问题,总结改造工作经验。

3、建立联审联批制度。区*结合市直部门出台的关于老旧小区改造的简化优化审批程序,建立区老旧小区改造联审联批流程,建立老旧小区改造联审联批制度,以满足小区居民实际需求为原则,加大工作推进力度。

4、建立工作专报制度。严格按照工作计划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每月底向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三)保证工程质量

严格工程招标,选择资质等级高、管理能力强、信誉信用好的施工及监理公司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强化现场管理,做好各项施工工程的统筹,落实专人负责,督导各施工单位规范管理,强化质量意识和安全意识,确保工程质量。

(四)严格资金管理

老旧小区改造资金要专户存储、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不得转移、挪用。审计部门要跟踪审计,加强资金监管力度。资金使用情况要向社会公开,确保财务透明,阳光操作。

(五)严格督导考核

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计划制定、任务落实、工作进度进行定期督导考核,确保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顺利推进。

(六)注重长效管理

要根据老旧小区实际,落实整管结合的要求,理顺小区管理体制,细化长效管理的具体措施,不断提高专业化物业服务企业覆盖率,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同时,进一步完善社区物业管理功能,持续推进物业管理纳入社区建设,努力提高社区物业管理工作水*。

棚户区改造工作心得篇五

为促进我市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健康发展,加快重要区域中心城市建设步伐,不断提升中心城区人居环境,今年9月份以来,市政协组织调研专班,在市内调研的基础上,又先后赴湖南长沙市、海南海口市、琼海市考察学习,经座谈研讨,深入论证,形成如下报告。

一、我市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工作基本情况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工作,不断完善政策措施,以改善群众居住条件为出发点、落脚点,统筹推进,稳步实施,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截止目前,中心城区共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72个,建成安居房57336套,其中,卧龙区17个,建成安居房10830套;宛城区26个,建成安居房18080套;高新区20个,建成安居房11572套;一体化示范区9个,建成安居房16854套。

(一)领导重视落实到位

按照^v^“省级政府负总责,市县政府抓落实”的工作要求,市政府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分管副秘书长、市住建委主任为正副组长,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委、市国土局、市规划局等25个单位为成员的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中心城区各区均成立了住房保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负责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及时将目标任务计划分解到中心城区各区,并定时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办公室本着实事求是、按需而建的原则,制定年度工作方案,适时组织专项督察,有力促进了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政策支持措施得力

近年来,市政府先后出台了《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购买商品住房用于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宛政〔20xx〕51号)、《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拆迁改造推行货币化安置的指导意见》(宛政〔20xx〕52号)和《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宛政办〔20xx〕13号)等文件,制定了《南阳市20xx—20xx年棚户区改造计划》、《南阳市20xx—2020年棚户区改造计划》和《南阳市“十三五”住房建设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为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管理、开展提供了政策保障。在实际工作中,棚户区改造坚持与城市发展定位相结合、与完善城市功能相结合、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需求相结合,坚持统一规划、逐片建设,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充分发挥政府的组织引领作用。支持、参与棚户区改造的社会氛围基本形成。

(三)综合改造成效显著

棚户区改造发挥了助推民生不断改善和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积极效应。一是改善了民生。大多数经济收入低、生活困难、无力购房的棚户区居民圆了多年的新房梦,居住环境得到显著改善,享受到了城市发展的成果;二是改变了城区面貌。棚户区改造推进了道路、排水、供热、供气、市场、绿化等基础设置和服务设施的配套建设,城市功能得到延续,城市环境大为改观,城市品位显著提高;三是拉动了经济发展。棚户区改造盘活了存量土地,提高了土地利用率和使用价值,扩大了城市发展空间,有效增加了商品房供给,促进了投资与消费,带动了相关产业的发展,保持了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势头。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体制机制尚未理顺

棚户区改造对于我市加快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有着重要意义,但在实际工作中,对此认识不足,工作上重视不够。一是领导机构不健全。^v^《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国发〔2013〕25号)明确提出“各地区要逐步将其他棚户区、城中村改造,统一纳入城市棚户区改造范围,稳步、有序推进”。我市至今尚未成立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这项工作仍由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负责。二是工作机构没理顺。我市未成立棚户区改造办公室,棚户区改造工作由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办公室负责管理。而纳入城市棚户区改造的城中村、旧城改造项目,依旧由市城改办负责管理,工作职能未能整合。三是市、区工作机制没理顺。中心城区是“两级政府,一块城建”。具体到棚户区改造工作,市里负责规划、土地、城改等建设许可手续的审批和土地收益分配,区里负责项目融资、房屋征收和安置房建设分配。市直部门与各区之间缺乏解决问题的联动机制,部门之间缺乏协调和配合。在棚户区改造工作中遇到的一些特殊情况和不可预见的问题,各区因权力受限,不能及时解决,影响了工作效率。

(二)政策措施严重滞后

我市中心城区2009年开始实施棚户区改造。2014年以前,以经适房、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工矿棚户区改造为主;2014年以后,以纳入城市棚户区改造的城中村、旧城改造为主。近年来,国家、省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加快棚户区改造的文件,我市却没有制定相适应的政策和措施,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一直沿用2007年城中村、旧城改造试点时期出台的政策标准,其政策标准是市政府依据2001年^v^《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条例》(^v^令第305号,2011年1月21日已废止)制定的。2011年1月,^v^颁布新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v^令第590号,下文统称^v^《新条例》),房屋征收政策有了较大调整,但我市没有依据新条例及时重新制定城中村、旧城改造政策。2014年8月,市政府出台的《关于规范中心城区城中村改造工作的若干意见》(宛政〔2014〕39号),既没有对原有城中村、旧城改造政策存在的缺陷进行修正,也没有与国家把城中村、旧城改造纳入城市棚户区改造的政策接轨。

(三)房屋征收难度增大

房屋征收是棚户区改造的关键环节。调研发现,近年来,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难度逐年增加,“钉子户”呈扩大、蔓延趋势,征收难、拆不动已成为棚户区改造工作中的最大障碍。

一是房屋征收产权调换标准不统一。我市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中,被征收居民大多选择产权调换方式。2011年^v^《新条例》下发后,市里没有统一制定产权调换安置标准及办法。在实际工作中,各区在市政府同意的前提下,制定各自的安置标准及办法,这些标准不统一,造成被征收户之间的攀比,增加了房屋征收的难度。

二是房屋征收办法有缺陷。中心城区村(居)民对实施棚户区改造持积极态度,在征求意见阶段,绝大多数村(居)民支持开展棚户区改造。但项目启动后,在房屋征收的中、后期,被征收户中滋生不满足的心态,不配合征收。一少部分被征收户认为,项目已经启动,政府停不下来,借机漫天要价,形成“钉子户”。

三是依法征收意识不强。^v^《新条例》颁布后,政府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政府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后,被征收人在规定期限内拒不履行拆迁决定的,由政府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这是房屋征收工作强有力的保障。但在实际工作中,各区顾虑到强制征收司法程序过长、易激化矛盾造成信访、执行难等因素,不愿主动向法院申请;当不得不进入强制征收程序时,又因前期准备不足,缺乏预案,手续资料往往达不到法院受理要求,难以实现依法强制征收,从而陷入了恶性循环,贻误了时机。

(四)资金瓶颈制约突出

当前,资金短缺是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关键性制约因素。一是争取国家棚改政策资金少。20xx年以后,棚户区改造大力推行货币化安置模式。中央在增加公共财政预算的同时,加大银行信贷支持,国开行、农发行等金融机构下发了大量的信贷资金,用于支持棚户区改造。我市错失机遇,争取信贷资金较少,而同时期许昌市棚改融资约299亿元,襄阳市约358亿元,湖南长沙市2014年—20xx年棚改融资420亿元。20xx年,我市拟开工59个棚改项目,拟融资资金316亿元,但批贷与实际到位资金亿元,缺口较大,直接导致全市年度棚改计划和责任目标无法正常完成。二是财政资金投入不足。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豫政〔2014〕17号)要求“各省辖市、县(市)政府要切实加大棚户区改造资金投入,通过城市维护建设税、城镇公用事业附加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土地出让收入等渠道,安排资金用于棚户区改造支出”。我市财政较为困难,安排用于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的资金较少。三是社会融资方式单一。中心城区以往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做法是吸纳有一定实力的房地产企业出资参与。政府将项目的融资、开发权通过招商和土地公开出让的方式交给同一家房地产企业完成,政府几乎不用投入。但其他方式少,如配建回购、bt、委托代建等,不能满足棚户区改造需求。

(五)棚改攻坚任务艰巨

20xx年12月21日—22日,中央召开城市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加快棚户区和危房改造,有序推进,力争到2020年,基本完成现有城镇、棚户区、城中村和危房改造”,我市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任务异常艰巨。一是任务大。根据市住建委提供的统计数据,截止20xx年底,全市各类棚户区剩余改造户数是83497户,计划20xx年改造16214户,20xx年改造18224户,2020年改造19243户,2020年以后,还剩余29816户。但实际情况远不止此,市城中村改造办公室统计表明,中心城区120平方公里建成区范围内,属于城中村、旧城改造的共有49个行政村,325个自然村,占地万亩,涉及万户,万人。现已启动城中村、旧城改造项目(部分纳入棚户区改造)66个,其中,基本完成的15个,正在实施的36个,还未启动实施的15个,涉及万户,万人,列入改造的户数占比为27%。二是进度慢。20xx年以来,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列入计划项目11个,13710套,截至目前,项目实施10个,开工建设4833套,占总任务的。三是问题多。正在实施的棚改项目大多数“五证”不全,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土地未供即用、规划未批先建、违规售房等现象。参与棚改的部分开发企业资质不高,实力不足。安置房建设资金跟不上,长期达不到入住条件,大量被征收户不能按时返迁入住。

三、意见和建议

棚户区改造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也是我市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的重要内容和必须完成的任务。我们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加强领导,积极作为,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加快推进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步伐。

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构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实现现代化,必须抓好城市这个“火车头”。我市是一个传统的农业大市,中心城区建成区存在着大量的棚户区,而且随着中心城区建成区不断发展扩大,形成的城市棚户区也会越来越多。因此,中心城区各级各单位要提高认识,下定决心,坚持不懈,加快推进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无论从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和^v^棚户区改造三年计划,改善民生,发展经济,还是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增强城市竞争力,尽快建成区域性中心城市都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城市棚户区不是包袱,是财富,是政府可以利用的优质资源,可形成持续不断新的经济增长点,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主动作为,形成合力,加快推进城市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工作。

二是加强组织机构建设。棚户区改造需要多达二十多个部门协作配合。建议成立市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市直相关部门、各区为成员单位,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市中心城市棚改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工作措施,统筹协调重大问题,制定棚户区改造年度计划,审批项目改造计划和方案,督促检查各成员单位的工作。成立市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办公室,建议由一名市政府副秘书长担任主任。市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办公室负责棚户区改造政策文件的起草,提出年度改造计划,对上报的项目审核把关,提出项目初始规划要点和用地规模,确定项目安置规模,核算土地收储成本,批准项目综合改造方案等。各区政府也要成立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棚户区改造办公室,负责本辖区棚户区改造的组织实施。

三是理顺工作职责。理顺市、区工作职责,按照责、权、利、事相统一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管理权限,调动区级政府组织实施棚户区改造的积极性。总结以往的经验,借鉴先进地区好的做法,力争形成这样的工作格局:市里制定出台棚户区改造政策措施,市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考评,市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办公室负责棚改项目基础性审核审定工作,市直相关部门负责为棚户区改造项目办理行政评可手续以及配套服务工作,区级政府负责棚户区改造项目的上报、融资、房屋和土地征收、安置群众等。概括地讲,就是市里制定政策管总,部门主动作为办手续,区级开足马力干活,形成合力推进棚改。

(二)“连天接地”,构建棚户区改造政策体系

棚户区改造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尤其是城中村、旧城改造纳入城市棚户区改造范围后,需要市政府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和上级文件精神,制定出台符合中心城区发展实际、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上连“天线”,下接“地气”,形成完善的政策体系,为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和有效解决棚户区改造存在的问题提供政策依据。

政策体系包括三个层面。一是一个主干文件。主要内容应包括:项目融资和实施主体、房屋产权调换标准和办法、项目规划指标和效益核定、土地处置办法及收益分配、奖励机制、企业退出机制等。如:土地处置中建议安置房用地原则上采用先划拨方式供地,后再协议出让,这样既可使安置房尽快办理土地、规划、建设等行政许可手续,开工建设,又增强了政府对项目特别是安置房建设的掌控能力,使安置房建设的质量和时间得到保障。二是两个辅助文件。一个内容是制定棚户区改造程序性细则,即棚户区改造的工作流程,确保市政府制定的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另一个内容是制定房屋征收办法,目的是使棚户区改造项目在房屋征收大头落地的情况下,方可正式启动,确保项目顺利实施。三是多个配套文件。建议制定中心城区房屋认定和评估办法、棚户区改造资金管理办法、棚户区改造项目村(居)集体资产处置办法、棚户区改造项目国有资产处置办法、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和管理规定等文件,强化棚户区改造规范性管理。

(三)攻坚克难,破解房区征收难题

城市更新改造是一个不断持续的过程。从近十年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的经验来看,房屋征收是关键。加快推进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必须破解房屋征收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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