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土地确权工作总结报告 土地确权申请(通用8篇)

镇土地确权工作总结报告 土地确权申请(通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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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9-11 16:03:27

上传者:碧墨 镇土地确权工作总结报告 土地确权申请(通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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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土地确权工作总结报告 土地确权申请篇一

莫x杰,六十岁,x x村x x屯第六村民小组村民

莫x团,五十八岁,x x村x x屯第六村民小组村民

莫x群,五十五岁,x x村x x屯第六村民小组村民

莫x维,四十七岁,x x村x x屯第六村民小组村民

被申请人:x x村x x屯第六村民小组

法定代表人:莫x和,64岁,长塘村长塘屯第六村民小组长

潘x秀,六十岁,长塘村长塘屯第六村民小组群众代表,村民

莫x兴,六十岁,长塘村长塘屯第六村民小组群众代表,村民

莫x英,七十岁,长塘村长塘屯第六村民小组群众代表,村民

申请人请求事项:请求上级政府将

事由:20xx年11月29日至12月3日,莫x群未曾得到国土主管部门批准,将原x x六队的晒谷坪铲成平地,在施工过程中与x x屯六队群众因土地权属问题产生纠纷。双方都未能就权属纠纷问题达成协议,双方为此请求政府及土地管理部门给予解决。

x福家也分得一份。当时莫x

调换,留下谷坪给群众晒谷子,后莫

x福借用的,现申请人块地原是生产队因没有集体晒谷坪而向父亲莫

1、依据我国宪法规定的所有权形式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章第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农村各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本府确定:该争议土地所有权应属于长塘屯第六生产队集体所有。

x分得了相应的一份谷坪和其他生产资料,所以生产队不存在侵占莫

福土地的行为。

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本府确定:该争议土地继续由长塘屯第六生产队集体管理使用;申请人认为该地是国有土地、祖宗地没有法律依据,本府不予支持。

弟自行承担。

5、当事人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x x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30日内直接向x x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提起诉讼的,本处理决定即发生法律效力,作为土地登记的依据。

x x镇人民政府

年5月10日

镇土地确权工作总结报告 土地确权申请篇二

我们翁田镇茂山村委会大堂(塘)经济合作社与抱__经济合作社因一块土地(即“企亮坡”)产生土地权属纠纷。市政府于20__年以文府[20__]22号文作出处理决定,将争议土地用途现为农用地,使用权确定给抱__村。因此,我社不服。理由是:争议土地一直为我社所使用,解决前属我社的族地,族谱有明确记载。解放后,无论是土改时期还是“四固定”时期,于1975年__县重新进行政区划时也将“企亮坡”划属昌久大队大堂村使用,此后该片土地的使用权未有新的变更,且我社一直使用。在83年我大堂(塘)村把该地带进去和茂山大队合并成为茂山乡人民政府,并由乡出面借去该地种植树林,砍伐后归还,这才引起争议。

20__年5月,我社向海南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省政府法制办在对我社的申请进行审查后,认为__市人民政府文府[20__]22号文的处理决定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于20__年6月海南省法制办公室作出了琼府法复纠字[20__]第045号行政复议建议自行改正通知书,贵府没有纠正,于20__年11月海南省人民政府复议决定书作出撤销被申请人__市人民政府文府[20__]22号《土地权属纠纷处理决定书》。

然而,时至今日,贵政府仍然没有按照复纠书进行自纠,我社在此期间曾多次要求市政府作出新的决定,但一直未得到确切的答复,至使土地权属争议至今未得到解决。

为维护我社的合法权益,促使土地纠纷的尽快解决,我社再次请求贵政府依照省法制办琼府复纠字[20__]045号纠字书的精神,及时对争议土地做出处理。

__市__镇茂山村委会

__经济合作社

年8月4日

镇土地确权工作总结报告 土地确权申请篇三

我镇党委、府十分重视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列入议事日程,进一步规范耻监察中队工作,加大对辖区内土地执法监察管理工作,由村镇建设办公室专职人员负责土地监察和调处工作,违法用地得到有效遏制。镇府与各行村(社区)订立土地管理与村镇建设目标责任书和拆违控违目标责任书,对制度建设、耕地保护、农民建房用地管理、监察等项目都明确了职责和目标,在制度上得到健全保障落实。同时,镇府高度重视队伍建设和土地管理,结合6月份土地宣传月活动,利用宣传车、在集镇范围内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多次举办土地管理工作培训班和拆违控违工作会议,提高了基层广大干部群众对土地管理的责任性和法制意识。

针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新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创新理念,扎实工作作风,树立起节约集约、保护与保障用地的意识,强化服务,提高办事效率,较好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是根据上级要求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及时调查摸底,扣清底子,为经济发展提供土地保障。于6月底完成修编上报工作。

二是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土地用途。依法审核,优化服务,积极主动办理各类项目报批手续,全年共报入农转用项目25只,面积亩;办理供地项目8只,面积106亩;已进入挂牌9只,面积亩;成交7只,面积亩;办理土地使用证15宗,面积亩,得到了上级有关部门肯定和用地单位的好评。

三是积极完成好建设用地复垦。上报项目2个,面积亩,目前实施亩,此项工作正抓紧实施中,包质包量完成上级下达的.复垦任务。

四是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及矿产资源管理。全镇地质灾害隐患点2个,发放好明白卡,落实专人监管,与村及具体责任人签订地质灾害监测检查协议书,认真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点情况排查,及时掌握信息,做到日常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加大对矿产资源的管理力度,今年发现非法开采多起,会同国土xx分局等单位进行认真巡查和严肃查处。

五是加强对土地监察工作的管理,有效开展土地巡查执法拆违控违活动,做到人员、车辆有保障,并明确责任区域,土地巡查执法小组及时发现和阻止负责违法占地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处理。一年来,按照区委区府要求,开展百日行动和违法建设集中整治活动,共组织拆违12起,拆除违章建筑面积4300平方米。有效打击和遏制了私自乱搭乱建的行为。同时,共接受各类件97件,其中来信、来访33件,市长、区长、有奖举报电话件,做到件件有落实,件件有答复,报结率100%。我们始终坚持认真受理,调查分析,及时回复,有效化解矛盾,坚决杜绝越级上访件的发生,确保社会稳定。

六是积极配合省区重点工程。及时完成上报沪昆客运专线杭州至长沙段的主线及安置区块的农转用资料,使报批工作顺利进行,确保重点工程项目顺利推进。

由于领导重视,制度健全,管理扎实,镇村两级干部对国土资源管理和耕地保护都有较高的意识,能带头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同时,能够做到齐抓共管,积极配合_门开展工作,协助做好土地征用,基本农田保护等工作,及时查处违法违章用地,确保了依法规范用地行为。虽然,xx镇今年来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有了新的突破,取得一点成绩,距上级部门的要求还有距离,一是保障与保护用地矛盾依然突出;二是镇村两级部分干部土地管理意识不强;三是违法用地时有发生、居高不下,处理难度较大。但我镇在新的一年里有信心、有决心努力做好国土资源工作,争取成为国土资源执法模范镇。

镇土地确权工作总结报告 土地确权申请篇四

一是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为加强镇党委政府对全镇土地确权颁证工作的领导,我镇在全县动员大会结束后,迅速成立了以江健同志为组长,姜明、熊波、王小青、周建云、李祖旺为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和各村书记为成员的土地确权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xx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方案》,明确了镇村干部工作职责、工作目标、程序、方法、步骤、责任主体和质量要求。为强化思想认识,增强镇村干部工作紧迫感,推进工作顺利进行,镇党委、政府将此项工作纳入镇干部和村级目标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自6月19日开始,全镇迅速行动起来,各村根据《实施方案》要求和本地具体情况制定了相应的实施办法,成立了村级确权颁证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了18个试点村民小组名单,并于6月27日前完成了全体党员、村组干部的会议动员工作。各试点村民小组已成立了理事会,已进入资料整理、土地权属调查阶段。二是抓好政策宣传,提高群众参与积极性。为做到此项工作家喻户晓,户户积极参与配合,我镇在召开好镇村组会议的同时,充分利用县挂横幅、宣传车巡回讲解和发放宣传资料等多形式进行宣传,共发放《致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信》6000余份和《确权登记颁证62问题解答》200余份。全镇130个村民小组已将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精神传达到每户村民,同时采取不同方式进一步认真做好有关政策学习宣传,目前各村民小组资料收集和摸底表填写工作正在进行,已有43个试点村民小组完成了调查摸底表填写工作。

一是由于村民小组干部受经济环境影响,人员变动频繁,有的甚至一年换一人,致使相当一部分村民小组第二轮土地承包相关资料保存不全或遗失,对土地确权摸底工作造成影响。村小组长年龄较高,而且文化程度较低的情况比较普遍,当前还有10个村民小组没人愿意出来担任小组长,增加了此项工作正常推进的难度。

二是第二轮土地承包发证工作没有起到实质作用,加上农村土地较强的村民自治特点,一些村民小组的土地仍有“三年一小调,五年一大调”的习惯,导致第二轮土地承包的所有资料失效而无法使用。

三是虽然政策宣传家喻户晓,利益关系都已明确,但农村群众参与积极性似乎并不高,大量的外出务工人员无法及时给予配合,增加了工作推进的难度。

一是进一步增强包村干部的村两委干部工作责任感,利用各种形式,加强政策宣传,动员所在地群众积极主动参与土地确权颁证工作。

二是加强试点村民小组工作力度,加快资料整理、摸底确权工作进度,为下一步勾图确权工作做好充分准备。

三是在先试先行,积累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其他村民小组的工作进度,尽快召开好村民会议,成立村民小组土地确权颁证工作理事会,整理好档案资料,做好土地权属调查准备工作。

镇土地确权工作总结报告 土地确权申请篇五

被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请求事项

请求确认位于霍家村一组界内两条荒沟的所有权为一组村民所有事实与理由

松洲区夏家乡霍家村委会共有142户、740多口人。全村有五个村民小组,每个小组各有自己的名称:一组霍家(村委会所在地)、二组前水泉、三组后水泉、四组敖包沟、五组房身沟。各小组之间分别居住在不同的地理位置,最远的距离有3公里,最近的也有1.5公里。每个小组都有自己的土地及边界(详见地图)。

争议的土地位于一组村民所在地的南端,有一荒沟,叫前洞沟,又名二道沟。多少年来,一组村民一直在这条沟的两侧耕种、劳作(有两块地是二组村民与一组村民互换形成)。再往南便是鸡冠山,属于另一村的边界,西北东,均属一组土地。与其它组均不搭边,历史上属于一组村民所有,一直由一组村民经营管理。

xx年春天,为防止水土流失,一组进行了治理,用推土铲将土坎推平,形成大坝,并在南侧斜坡挖了鱼鳞坑(见光盘)。

xx年在李永任一组组长期间组织一组村民投入义务工在该荒沟内栽植了树木。当年发生火灾,部分树木被烧毁。xx年又组织一组村民进行了补种,大约有杨树150余棵,现该树木仍在。(一组村民李永、赵强证实)在沟内有一组村民赵强的承包地合同书。

xx年9月末,一组村民准备进一步治理该沟和山坡时,遭到村支书吴富的阻拦,说已发包给乡干部李某了。直到这时一组村民才发现自己的利益受到了侵害,村民三十多人找到书记与其理论,书记说霍家村委会就是我说了算,愿哪告就哪告。

原来早在xx年12月30日,村委会就将这条荒沟以6000元的价格发包给了乡干部王清,承包期限为50年,用以偿还村委会的外债。

争议的第二块地是位于一组村民居住地村子中间的一条荒沟,该沟长约2.75公里,宽窄不一。这条沟将一组40户村民隔为南北两部分,此沟是一组村民出入的必经之地。在这条沟内有一组村民拦截大坝形成的承包地。

可在200xx年9月12日承包给了刘枝(王清之妻)50年,承包费21000元。

两份合同,村委会均未征得一组村民的同意而擅自对外发包。不但侵害了一组村民的土地所有权使用权,而且也剥夺了一组村民的优先承包权。

上述事实有书证赤峰市土地管理局于1993年土地勘查时制作的《霍家村土地利用现状图》、村民承包地合同书及本村其它组证人三组、四组组长李祥、郑海、本组当时的负责人王永的证言证实,与书证相互印证。

事实证明:该争议的两条荒沟属一组村民所有,村委会违反民主议定原则,擅自发包,侵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1、从两条荒沟的历史沿革看

早在人民公社时期,该荒沟就属一组村民所有,由一组(一队)经营、管理,沟的上下沿均为一组的土地直到现在也未改变(有证人李彦、李祥、董瑞清、郑海证实)。

2、从两条荒沟的历史形成看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这两条沟很窄,也不象现在这么深,是从山体往下形成的一条小沟,沟的上下沿均是一组的承包地。

近二十多年来,随着植被破坏的加剧,水土流失逾发严重,现在这两条沟,沟体深10—15米、最宽的地方有30多米、最窄的也有8米多。这么宽、这么深的沟不是一次洪水形成的。由于历年来洪水塌帮,一组村民的承包地逐渐减少,而沟却不断加宽。于是一组村民想出了一个办法:在沟内拦截大坝,使沟内的土地淤积,覆盖沙层后,再种植树林或庄稼。(有一组村民霍强和现场照片证实)。

显而易见,这两条沟是以牺牲一组村民的承包地为代价而形成的。

这里特别要强调的是:土地是不动产,不能因为地形、地貌的改变,而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

3、从两条荒沟的地理位置看第一条沟(前洞沟)位于一组村南,距离鸡冠山也就是另一村的边界还差六、七里路,沟延伸的北端、南端、西端均为一组的耕地或退耕还林地,与其它组的土地不搭边,没有任何权属争议。

第二条荒沟横穿一组村子中间,南侧、北侧均为村民的居住房屋,在荒沟向西延伸处沟的两岸,均为一组的土地,沟内有一组村民拦截的大坝(有一组村民霍富的合同书及光盘证实)。这条沟是一组村民的出入村子必经之路,也是出入耕地劳作的必由之路。

上述两条荒沟内均有一组村民拦截大坝形成的承包地,亦有合同书为证。

假如在甲村所有的土地内由于地震形成一道宽窄不一的深沟,难道这条沟就成了乙村的了吗?村委会主张为其所有,没有任何事实和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所有权的主体有以下几个:一为国家所有,二为集体所有。集体所有又分为乡农民集体所有、村集体所有、小组集体所有。

《土地管理法》第十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

另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二条二款规定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由村内各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发包。还有我国十月一日开始实施的物权法,都对发包的主体进行了界定。如果以村委会的名义发包的,一是程序要合法,二是不得改变村内土地所有权性质。而被申请人在行使职权时,无视一组村民利益,无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九条涉及村民利益的承包方案等重大事项,村民委员会必须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的规定,而是暗箱操作,擅自发包,非法获取不当利益。其行为严重地侵害了申请人的土地所有权和承包经营权。

综上,恳请行政机关依据事实和法律将争议的两条荒沟确认为一组村民所有。

xxx

20xx年xx月xx日

镇土地确权工作总结报告 土地确权申请篇六

我县国土资源局成立了“625”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小组,由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张建宇任组长,局办公室、监察室、用地股、地籍股、执法监察的大队、耕保股、矿管股、地环股、财务股、交易所、事务所、各乡镇国土资源所等股室队所负责人任成员。宣传活动小组于宣传周前专门召开宣传活动专题会议,明确了本次宣传活动主题及方式,部署了具体的宣传活动,确保了人员到位,组织到位,经费到位。

(一)举办了一场广场舞比赛。我局利用“周周乐”群众文化平台,于6月22日晚上在县城瑶族图腾园承办了一场“国土资源杯”全县第三届广场舞比赛,共12支广场舞队伍参演,全县上千名群众观看了比赛。比赛间隙,我们还向在场的观众宣传了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呼吁老百姓集约节约土地,合理保护和利用国土资源。县电视台全程录制播放了此次比赛。通过“周周乐”这种大家喜闻乐见的群众文化平台,扩大了_门的影响,树立了_门的良好形象,营造了严格保护国土资源和合理利用国土资源的良好氛围。

(二)发布了三条电视宣传口号。在全国土地日宣传周期间,我们利用电视媒体广告的形式,在县电视台发布了“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转变土地利用方式”、“保护耕地 就是保护我们的生命线”等3条宣传口号,最大限度的将国土资源基本国策宣传到了全县广大电视受众。惜土护耕的意识深入人心。

(三)组织了1支腰鼓队巡回宣传。6月25日,我县国土资源局制作了印有今年全国土地日宣传主题的展板,并邀请了县腰鼓队,在县城各主要街道开展巡回宣传。

(四)组织了一场土地日知识培训。6月24日,我县国土资源局组织召开了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并借此机会,组织了相关的业务知识培训,局领导及相关的股室队所负责人上台主讲。通过业务培训,进一步加强了全局干部职工的国土资源管理业务技能,夯实了国土资源管理基础,提升了大家的软实力。

(五)群发了10000条宣传短信。宣传周期间,我们联系移动和联通公司,将第24个土地日的宣传口号编成手机短信,群发了10000条,进行宣传。

1、十分珍惜、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

2、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不动摇

3、保护耕地,就是保护我们的生命线

4、保增长保红线,推动又好又快发展

5、坚持和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

6、节约集约用地,造福子孙后代

7、严格保护基本农田,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8、土地整治,富国惠民

9、依法依规用地,保障科学发展

12、但存方寸地,留与子孙耕

13、加强土地督察,严格土地监管

14、坚持依法行,严格土地执法

15、合理利用土地,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

16、科学规划用地,提高利用效益

17、深化征地制度,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18、土地调查,利国利民

19、保障民生用地,促进社会和谐

20、规范土地市场,合理配置资源

土地资源是农业生产最重要的生产资料。保持稳定的耕地面积和质量是保证农业生产稳定发展、巩固农业基础地位、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可靠保障。今年6月25日是第23个“全国土地日”,宣传主题为“珍惜土地资源、节约集约用地”,这充分体现了“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也反映了全社会对坚守全国耕地不少于18亿亩红线和节约集约用地的共同愿望。

为促进全社会充分认识土地国情国策、倍加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在全社会营造依法依规、节约集约用地的良好氛围,xx县国土资源局以“”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为契机,紧紧围绕 “珍惜土地资源、节约集约用地”的宣传主题,精心组织,积极创新,深入宣传国土资源策法规,积极引导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围,使保护耕地红线,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构建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新机制的理念逐步深入人心,在全社会形成依法管理、依法用地的良好氛围。

镇土地确权工作总结报告 土地确权申请篇七

被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请求事项

请求确认位于霍家村一组界内两条荒沟的所有权为一组村民所有

事实与理由

松洲区夏家乡霍家村委会共有142户、740多口人。全村有五个村民小组,每个小组各有自己的名称:一组霍家(村委会所在地)二组前水泉、三组后水泉、四组敖包沟、五组房身沟。各小组之间分别居住在不同的地理位置,最远的距离有3公里,最近的也有1.5公里。每个小组都有自己的土地及边界(详见地图)

争议的土地位于一组村民所在地的南端,有一荒沟,叫前洞沟,又名二道沟。多少年来,一组村民一直在这条沟的两侧耕种、劳作(有两块地是二组村民与一组村民互换形成)再往南便是鸡冠山,属于另一村的边界,西北东,均属一组土地。与其它组均不搭边,历史上属于一组村民所有,一直由一组村民经营管理。

春天,为防止水土流失,一组进行了治理,用推土铲将土坎推平,形成大坝,并在南侧斜坡挖了鱼鳞坑(见光盘)

在李永任一组组长期间组织一组村民投入义务工在该荒沟内栽植了树木。当年发生火灾,部分树木被烧毁。又组织一组村民进行了补种,大约有杨树150余棵,现该树木仍在。(一组村民李永、赵强证实)在沟内有一组村民赵强的承包地合同书。

________年____月末,一组村民准备进一步治理该沟和山坡时,遭到村支书吴富的阻拦,说已发包给乡干部李某了。直到这时一组村民才发现自己的利益受到了侵害,村民三十多人找到书记与其理论,书记说霍家村委会就是我说了算,愿哪告就哪告。

原来早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村委会就将这条荒沟以6000元的价格发包给了乡干部王清,承包期限为________年,用以偿还村委会的外债。

争议的第二块地是位于一组村民居住地村子中间的一条荒沟,该沟长约2.75公里,宽窄不一。这条沟将一组40户村民隔为南北两部分,此沟是一组村民出入的必经之地。在这条沟内有一组村民拦截大坝形成的承包地。

可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承包给了刘枝(王清之妻)________年,承包费21000元。

两份合同,村委会均未征得一组村民的同意而擅自对外发包。不但侵害了一组村民的土地所有权使用权,而且也剥夺了一组村民的优先承包权。

上述事实有书证赤峰市土地管理局于________年土地勘查时制作的《霍家村土地利用现状图》、村民承包地合同书及本村其它组证人三组、四组组长李祥、郑海、本组当时的负责人王永的证言证实,与书证相互印证。

事实证明:该争议的两条荒沟属一组村民所有,村委会违反民主议定原则,擅自发包,侵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1、从两条荒沟的历史沿革看

早在人民公社时期,该荒沟就属一组村民所有,由一组(一队)经营、管理,沟的上下沿均为一组的土地直到现在也未改变(有证人李彦、李祥、董瑞清、郑海证实)

2、从两条荒沟的历史形成看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这两条沟很窄,也不象现在这么深,是从山体往下形成的一条小沟,沟的上下沿均是一组的承包地。

近二十多年来,随着植被破坏的加剧,水土流失逾发严重,现在这两条沟,沟体深10—15米、最宽的地方有30多米、最窄的也有8米多。这么宽、这么深的沟不是一次洪水形成的。由于历年来洪水塌帮,一组村民的承包地逐渐减少,而沟却不断加宽。于是一组村民想出了一个办法:在沟内拦截大坝,使沟内的土地淤积,覆盖沙层后,再种植树林或庄稼。(有一组村民霍强和现场照片证实)

显而易见,这两条沟是以牺牲一组村民的承包地为代价而形成的。

这里特别要强调的是:土地是不动产,不能因为地形、地貌的改变,而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

3、从两条荒沟的地理位置看第一条沟(前洞沟)位于一组村南,距离鸡冠山也就是另一村的边界还差六、七里路,沟延伸的北端、南端、西端均为一组的耕地或退耕还林地,与其它组的土地不搭边,没有任何权属争议。

第二条荒沟横穿一组村子中间,南侧、北侧均为村民的居住房屋,在荒沟向西延伸处沟的两岸,均为一组的土地,沟内有一组村民拦截的大坝(有一组村民霍富的合同书及光盘证实)这条沟是一组村民的出入村子必经之路,也是出入耕地劳作的必由之路。

上述两条荒沟内均有一组村民拦截大坝形成的承包地,亦有合同书为证。

假如在甲村所有的土地内由于地震形成一道宽窄不一的深沟,难道这条沟就成了乙村的了吗村委会主张为其所有,没有任何事实和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所有权的主体有以下几个:一为国家所有,二为集体所有。集体所有又分为乡农民集体所有、村集体所有、小组集体所有。

《土地管理法》第十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

另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二条二款规定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由村内各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发包。还有我国十月一日开始实施的民法典,都对发包的主体进行了界定。如果以村委会的名义发包的,一是程序要合法,二是不得改变村内土地所有权性质。而被申请人在行使职权时,无视一组村民利益,无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百二十条涉及村民利益的承包方案等重大事项,村民委员会必须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的规定,而是暗箱操作,擅自发包,非法获取不当利益。其行为严重地侵害了申请人的土地所有权和承包经营权。

综上,恳请行政机关依据事实和法律将争议的两条荒沟确认为一组村民所有。

申请日期:

镇土地确权工作总结报告 土地确权申请篇八

申请人刘明山,男,汉族,生于1933年11月6日,贵州习水县人,住本县官店镇先丰村湾头组。农民。

被申请人刘天万,男,汉族,出生年月不详,籍贯、住址、职业同上。

第三人刘天树,男,汉族,出生年月不详,籍贯、住址、职业同上。系先丰村湾头组组长。请求事项请求镇人民政府依法将棕树丘耕地(田)的使用权确定给申请人。

要求被申请人立即将该耕地归还给申请人。事实与理由1983年8月,申请人从同居一排房子的陆昌友手中以350月的转让金转得土地一块,地名为棕树丘,当时在场人有刘明万、刘光龙、刘应云等人,被申请人使用该土地至今。 1987、 1988年曾有人无理争夺,当时乡领导陆久堰、陆远州先后来了解情况后宣布该土地的使用权归申请人,仍由申请人管理使用,同时还给申请人增加公粮200斤。申请人在管理使用期间,一直按国家规定上缴农业税和各项提留,直到国家免收农业税为止。

20xx年9月被申请人刘天万以该地为本组组长(第三人)以现金5300元卖给他为由,强行进行耕种,遂发生权属争议。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制止申请人和第三人的不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国土资源部《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向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望政府支持申请人的请求为盼!

此致习水县官店镇人民政府

申请人:

20xx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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