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南宁房屋租赁合同 租赁合同(精选8篇)

2023年南宁房屋租赁合同 租赁合同(精选8篇)

ID:2885993

时间:2023-09-15 06:34:24

上传者:紫薇儿 2023年南宁房屋租赁合同 租赁合同(精选8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怎样写合同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合同应该怎么制定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合同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2023年南宁房屋租赁合同 租赁合同模板篇一

承租方: ________

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民法典》及国家、当地政府对厂房租赁的有关规定,就租赁厂房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厂房座落、间数、面积、质量

1、出租方保证向承租方出租的厂房系本人共有,拥有完全所有权和使用权。

2、出租厂房概况:

出租厂房座落地址:________

出租厂房用途: ________

出租厂房间数:________

出租厂房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

出租厂房使用面积:________(平方米)

出租厂房质量: ________

第二条 租赁期限

厂房租赁期限:租赁期共________年零________月,承租方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将出租厂房交付承租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收回。

第三条 租金和保证金条款

1、租金每(季度)人民币 元(大写:________元整)

2、租金按(季度)支付;自本合同生效之日内,承租方应支付给出租方1个季度的租金;以后应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8日前付清下一季度的租金。

3、租金支付方式:

4、出租方收取租金时只提供普通收据,如承租方要求支付有效发票,则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发票税。

5、出租方和承租方双方在签定本合同书时,出租方收取承租方保证金每年人民币 元正(大写:         元整)

第四条 相关费用

1、厂房在租赁期间产生的税收由承租方承担,不因本租赁合同无效,或撤销,或变更而变动,除非双方对此达成书面变更协议。

2、租赁期间,承租方因正常生活之需要的煤气费、水电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网络使用费、环境卫生费、治安费、装修费用等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3、租赁期间,厂房的使用权归承租方,包括出租方有所有权或独立使用权的厂房外墙、屋顶、及厂房的附属配套设施(厂房内的空地、汽车车位)等。

第五条 厂房变更与设立他项权利

1、租赁期间,出租方如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提前1个月通知承租方,承租方有以同等价格的优先购买权。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后,该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出租方,享有旧出租方的权利和承担旧出租方的义务,旧出租方不再承担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与义务。

2、租赁期间,承租方如欲将厂房转租给第三方使用,须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并与出租方重新签定新的合同书,出租方有权没收原承租方的保证金。

3、租赁期间,出租方欲对厂房设立抵押权,须提前1个月告知承租方,承租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承租。如承租方在7日内无异议或不作为,则视为认可出租方的行为。如承租方作出决定终止本合同,则租赁关系自终止本合同通知到达出租方的次日起计算。出租方没有按以上约定告知承租方,承租方有随时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权力,并追究出租方违约责任。

4、出租方设立其它他项权利,可以不征得承租方同意,但应提前1个月告知承租方。

第六条 厂房修缮

1、租赁期间,出租方应负责厂房的正常维修,或委托承租方代行维修,维修费由出租方承担。出租方只保证厂房能满足承租方正常使用和居住之需要。

2、租赁期间,如厂房发生非因承租方原因造成的自然损坏,或屋面漏水等,影响承租方正常居住生活事由的,出租方应在接到承租方通知之日起20天内予以修缮,超过20天的,承租方有权自行修缮。

3、租赁期间,如厂房有倾倒危险,或其它严重妨碍承租方正常居住的,或威胁到承租方的生命财产安全的,出租方应在接到承租方的通知后立即进行修缮或暂时补救,如果出租方对此怠慢,或不予以理睬,或采取维修保养措施不力,承租方可以退租或代出租方修缮。

第七条 出租方权利与义务

1、出租方保证如实向承租方解释和说明厂房情况和周边概况,应包括厂房权属、厂房维修次数、物业管理、治安、环境等,及如实回答承租方的相关咨询,否则视为欺诈行为。

3、租赁期间,如出租方确需收回厂房自用,必须提前2个月通知承租方。解除合同后,出租方应支付违约金共计人民币5000元正,并如数退还保证金。

4、租赁期间,如有政府或经正常合法程序审批的拆迁行为,则按照国家拆迁条例和当地的拆迁有关规定执行,出租方不作任何赔偿给承租方。

第八条 承租方权利与义务

1、承租方按本合同约定交付租金,出租方如无正当理由拒收,承租方不负迟延交租的责任。

2、租赁期间,如承租方需要退房,必须提前1个月通知出租方。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承租方应付给出租方违约金,违约金以剩余租期内应交租金总额的50%计算,出租方有权没收承租方的全部保证金。

3、租赁期间,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改变厂房的结构及用途,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厂房和设备的毁损、倒塌,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厂房当年市场价值的经济损失。承租方如需装修墙、安装窗和防盗门等,须事先征得出租方同意,如需要经政府审批的,则应经有关部门批准方能施工。

4、承租方在厂房内的装修,在合同期满搬出时全部均属出租方,但安装的设备、物品除外。双方如无法达成协议,则承租方应自合同期满之日起7天内自行拆除,恢复至厂房原状。超过7天,出租方有权无偿保留或自行拆除,拆除费用由承租方在合理数额内承担。

5、根据本合同约定提前终止合同或合同期满,承租方应在收到出租方正式通知之日起15天内搬出全部设备、物件,但双方另有协商除外。如承租方短期内另找厂房确实有困难或另有其它特殊情况,则出租方应允许承租方延期20天,但承租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租金一次性交清租金。搬迁后5日内厂房里如仍有余物,如双方无约定,视为承租方放弃所有权,由出租方处理。

6、租赁期满,承租方需续租,应提前10天通知出租方,出租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0天内应提出异议或与承租方协商续约;如在接到承租方通知之日起10天内出租方不予以答复,则视为默认同意承租方续租,本合同自动延长半年,自10天期满次日起计算。

7、租赁期满,承租方在同等租金下有优先承租权。

第九条 不可抗力和例外

1、不可抗力意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自然情况。

2、因不可抗力导致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的有关义务时,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双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 10日内将情况告之对方,并提供当地有关部门的证明。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不可抗力影响如持续2个月以上,任一方均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3、合同履行期间,如非因承租方原因,厂房发生漏水、倒塌,或厂房被认为危房原因致使承租方无法正常居住生活的,则由出租方负责维护或修缮。

4、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本合同则自然终止,出租方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20天内返还承租方支付的保证金和多支付的租金,其它有关问题按国家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条 争议解决

对于因本协议履行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厂房所在地法院诉讼。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另有约定或法律、行政法规有规定的,则从其约定或规定。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任何一项条款均被视为违约。

2、任何一方在收到对方的具体说明违约情况的书面通知后,应在10天内对此确认或提出书面异议或补充说明。如果在10天内不予以书面回答,则视为其接受书面通知所述内容。在此情形下,双方应对此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按本协议争议条款解决。违约方应承担因自己的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三条 索赔

1、如果因出租方非正当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出租方应返回承租方多交付的租金及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并无偿给予承租方1个月内的时间搬迁。

2、如果因承租方非正当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承租方应在合同无效之日起7天内一次性支付给出租方补偿金人民币5000元正。作为对出租方的间接损失补偿,否则,出租方有权扣留承租方已经交付的租金和保证金。承租方基于信赖而先期投入的各类费用,出租方不作任何补偿。

4、承租方逾期支付应支付的租金,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应交付租金的10%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超过1个月的租金。承租方如拖欠租金达30天以上的,则属违约,出租方有权收回厂房并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5、如果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产生纠纷无法协商一致解决的,则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为维护自己权益支出的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诉讼费、取证费、律师费等费用。

第十四条 附则

1、本协议一式两份(复印件无效),出租方、承租方双方各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协议具有同等效力。如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条款不一致,则以补充规定为准。

3、本协议中的“法律”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委会制订颁布的条文:“法规”是指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规章”是指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制订的规章。

签合时间:________年 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三方证明人: ________(盖印)

2023年南宁房屋租赁合同 租赁合同模板篇二

出租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南宁市有关房产管理的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出租房屋座落于xx市 路 号 小区 号房,面积为 平方米,出租房屋内属出租人所有的设施、物品暂由承租人使用保管,租赁期满与出租房屋一起收回(设施、物品清单详见本合同第八条)。

1、租赁期为__年,出租方从__年_月 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__年__月__日收回。租赁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同等条件下承租方享有优先权,但承租方若续租应在合同期满前30日提出,逾期不提出,出租方有权转让他人。

a.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他人的;

b.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

c、承租人擅自更改承租房屋结构和装修的;

d、承租人毁坏出租房屋及房屋内设施、物品的;

e、承租人不按约定支付租金的。

3、如承租方到期未续签租赁合同又逾期不搬迁的,出租方有权对承租

方采取一切合法有效措施,出租方因此所受一切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1、租赁房屋租金每月为人民币 元,承租方须于合同签订当日一次性向出租方支付一年租金 元。

2、如承租方续签合同,承租方应于租期届满前十五日即 年 月 日前一次性支付清下一年租金(月租金另定),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有权立即收回出租房屋。

3、承租方交纳租金时,出租方应出具收条,出租房屋的有关税费由承租方负担,承租方可在付清税费后取得发票。

第四条 租赁房屋的用途为 。

第五条 承租方负责支付出租房屋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卫生费和物业管理费以及在租赁期间,政府部门需征收的费用,承租方自行按时按规定向相关部门支付,如逾期支付,后果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承租方应负责赔偿,后果严重的,出租方还有权立即解除合同。

第六条 承租方应自行负担费用,对租赁房屋进行维修。

第七条 承租方任何时候非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均不允许擅自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自行装修。

第八条 出租房屋内的设施、物品清单及使用义务

1、

2、截止 年 月 日,水表底度为 度,电表底度为 度。

承租方应在房屋交付之日同时对房屋质量及房屋内设施、物品进行确认,双方对本协议一经签字,即视为承租方已经确认完好及验收,以上设施及物品已随出租房屋一并交由承租方保管使用,承租方应尽保管维护之义务,租赁期满保持原状归还出租方,如有损坏,由承租方负担费用维修至完好,若不能恢复原状则由承租方照原价赔偿。承租方应在交纳第一次租金时向出租方交纳押金5000元,租赁期满,承租方依据书面确认书保持原状完好返还出租物的, 押金退还承租方。如有损害,应先从押金扣除,不足部分,由承租方付足。

第九条 合同终止

如双方不再续签时,承租方应在本合同到期之日把租赁房屋钥匙、房内设施物品交还出租方,经出租方验收无误后,方可将属于其个人物品带离,合同期满超过三日不搬离其物品的,出租方有权自行处理。

第十条 违约责任

4、租赁期间,如承租方确因特殊情况需要退房,必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出租方。承租方提前解除合同,应付给出租方违约金5000元。

第十一条 免责条件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租赁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有变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共同协商,可以签订补充协议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出租方: 承租方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年 月 日 年 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房屋租赁管理,维护房屋租赁市场秩序,保护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房屋租赁是指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出租(包括室内设施、设备就地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国有土地范围内的房屋租赁管理。

第四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享有所有权的房屋和经国家授权经营管理的房屋可以依法出租。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依照本办法将承租房屋转租。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无权属证明或者权属有争议的;

(三)属于违法建筑的;

(四)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功能的;

(五)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六)不符合房屋安全标准的;

(七)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八)已依法实施拆迁的;

(九)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十)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禁止出租的。

第六条南宁市房产管理局主管本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工作,公安、工商、土地、物价、税务、财政、环保、卫生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参与房屋租赁管理有关的工作。

市辖县(郊)负责房屋管理的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的房屋租赁管理工作。

第二章租赁合同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地址;

(二)房屋的座落、面积、装修及设施状况;

(三)租赁用途;

(四)租赁期限;

(五)租赁金额及交付方式;

(六)房屋修缮责任;

(七)转租的约定;

(八)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条件;

(九)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方式;

(十)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第十条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第十一条租赁期间,出租人拟将出租房屋出售的,应当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承租人放弃购买的,房屋所有权转移后,房屋受让人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原租赁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二条房屋所有权人将其出租房屋抵押的,应当书面通知承租人,并将租赁情况告知抵押权人,抵押期间租赁期满,出租人需继续出租的必须经抵押权人同意。

第十三条已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屋在公告前已签订租赁合同的,拆迁公告规定期限内可以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出租,但租赁合同期限不得超过拆迁公告规定期限。已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屋,公告时没有设定租赁关系的,不得出租。

第十四条经市规划部门批准建设的临时建筑符合条件出租的,其租赁期限,不得超过被批准的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

第十五条房屋租赁期间,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为当事人一方发生分立、合并、解散、被撤销的,由变更后的当事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出租人死亡的,其合法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承租人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继续承租。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或者租赁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六条房屋租赁期满,租赁合同终止。出租人继续出租的,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办理租赁登记手续。

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租赁当事人允许变更或者解除租赁合同:

(一)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合同条款的;

(二)因不可抗力致使租赁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三)当事人协商一致的。

因变更或者解除租赁合同使一方当事人遭受损失的,除依可以免除责任的以外,应当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第三章租赁登记

第十八条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自签订或变更租赁合同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市房产管理局申请登记备案。

国有直管公房的租赁和单位自管住房出租给本单位职工的,不适用前款规定。

(一)租赁双方登记备案申请书;

(二)房屋所有权证明文件;

1、《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

6、市房产管理局出具的其他房产权属证明。

(四)当事人身份证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资格证明;委托人的委托证明;

(五)出租共有房屋应当提交其他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出租委托代管房屋,应当提交房屋所有权人授权出租的证明;出租已抵押的房屋,应当提交抵押权人同意出租的证明;承租人将承租的房屋转租的,应当提交出租人同意转租的证明。

第二十条办理房屋租赁登记手续,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受理登记;

(二)现场勘察;

(三)租赁合同登记备案;

市房产管理局应当自受理租赁登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对符合本规定的,发给《房屋租赁证》;不符合本规定的,不予登记并答复申请人。

第二十一条《房屋租赁证》是租赁行为合法有效的凭证。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房屋租赁证》作为经营场所合法的凭证。租用房屋用于居住的,《房屋租赁证》可作为公安部门办理户口登记的凭证之一。

禁止伪造、涂改、转借、转让《房屋租赁证》。遗失《房屋租赁证》应当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补发。

第二十二条《房屋租赁证》实行年审制度,由市房产管理局负责实施。

第四章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二)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收取租金,不得收取租金以外的其他费用;

(三)依法缴纳税费;

(七)按照合同约定的责任,检查维修房屋及其设施,保证房屋安全;

出租人未按照约定及时修缮房屋,经承租人书面通知仍不修缮房屋的,或者房屋紧急险情影响房屋安全或正常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自行修缮,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出租人支付;出租人违反前款第(七)项规定,给承租人或者他人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一)按照合同的约定向出租人支付租金;

(四)遵守计划生育有关法规;

(五)遵守环境保护有关法规,并承担造成污染治理的责任。

承租人违反前款规定,给出租人或他人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一)利用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或者擅自拆改房屋及其附属设备的;

(五)无正当理由闲置公有住房累计六个月以上的;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房屋危及承租人的安全与健康的;

(三)未按照合同约定维修房屋,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和居住安全的;

(四)干扰、妨碍承租人正常使用房屋的;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条租赁房屋期满,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或未与出租人达成续租协议而逾期不搬出的,属非法侵占,给出租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章转租

第二十八条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征得出租人书面同意,可以将承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十九条出租人可以与转租人协商约定转租收益的归属或者分配比例,转租人应当就转租行为依法缴纳税费。

第三十条房屋转租,应当订立转租合同,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第三十一条转租合同生效后,转租人享有并承担转租合同规定的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并且应当履行原租赁合同规定的承租人的义务,但出租方与转租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十二条转租期间,原租赁合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转租合同也随之相应的变更、解除或者终止。

第六章罚则

第三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房产管理局给予处罚:

(一)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不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的,租赁行为无效。除责令暂停房屋租赁行为,限期补办有关手续外,对公民个人处以二千元以下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

(二)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伪造、涂改《房屋租赁证》的,注销其证书,并对公民个人处以二千元以下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四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市房产管理局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三十五条房屋租赁管理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权徇私、贪腐收贿的,由所在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以营利为目的,房屋所有权人将以行政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上建成的房屋出租的,应当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他项权利登记,并将租金中所含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

第三十七条涉外房屋租赁,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适用本办法。

第三十八条本办法具体运用问题由南宁市房产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23年南宁房屋租赁合同 租赁合同模板篇三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

根据《_安全生产法》、《_民法典》和《_消防法》及行业等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概况

房屋地点、间数、面积、房屋质量。注: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房屋概况进行确认,否则后果自负。

第二条租赁要求和期限

租赁期共_____年零___月,甲方从_____年___月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_年___月___日收回。乙方须向甲方一次_纳房屋租金元、安全抵押金元(人民币)。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3、乙方拖欠租金和拒不缴纳的;

4、乙方不服从甲方管理,如出现谩骂、威胁甲方管理人员的;

7、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私自改造影响房屋结构的;

8、乙方不按时足额缴纳房屋租金和安全风险抵押金的。

租赁合同如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到期无法找到房屋,甲方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酌情延长乙方的租赁期限。

如乙方逾期不搬迁,甲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甲方因此所受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甲方应在乙方租赁房屋合同期满前1个月通知乙方缴纳房屋租金和安全抵押金,乙方自接到租金缴纳通知书之日起,应在15天内缴齐租金和安全抵押金。(此条由甲方和乙方协商确定租金缴纳数额,但甲方不得私自任意抬高租金)。

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修缮房屋是甲方的义务。甲方对房屋及其设施应每隔___月(或年)认真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乙方在租赁房屋期间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甲方维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甲方如确实无力修缮,可同乙方协商合修,届时乙方付出的修缮费用即用以充抵租金或由甲方分期偿还。

第五条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与义务的变更

1、如果甲方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权人继续有效。

2、甲方所租赁的房屋,由于国家征用或者其他原因,需要拆迁房屋时,甲方须在3个月前通知乙方。

3、乙方需要与第三人互换住房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酌情考虑乙方的要求。

4、租赁期间,如乙方确因特殊情况需要退房,必须提前个月书面通知甲方,解除合同,应付给甲方违约金,违约金以剩余租期内应交租金总额的%计算。

5、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乙方如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和设施的毁损,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乙方如需装修墙窗,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如拒不修缮和赔偿,将在安全抵押金中扣除,由甲方代其修缮,所产生的修缮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6、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须按时搬出全部物件。搬迁后日内房屋里如仍有余物,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由甲方处理。

7、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如乙方逾期不搬迁,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必要时甲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前述合同条款的规定向乙方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应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2、甲方未按时交付出租房屋供乙方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3、甲方未按时(或未按要求)修缮出租房屋的,应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如因此造成乙方人员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受毁的,负责赔偿损失。

4、乙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应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5、乙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毁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七条免责条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请当地房管部门调解或人民法院裁决。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_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甲方、乙方各执1份;合同副本___份,送____________________部门备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2023年南宁房屋租赁合同 租赁合同模板篇四

出租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南宁市有关房产管理的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出租房屋座落于xx市 路 号 小区 号房,面积为 平方米,出租房屋内属出租人所有的设施、物品暂由承租人使用保管,租赁期满与出租房屋一起收回(设施、物品清单详见本合同第八条)。

1、租赁期为__年,出租方从__年_月 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__年__月__日收回。租赁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同等条件下承租方享有优先权,但承租方若续租应在合同期满前30日提出,逾期不提出,出租方有权转让他人。

a.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他人的;

b.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

c、承租人擅自更改承租房屋结构和装修的;

d、承租人毁坏出租房屋及房屋内设施、物品的;

e、承租人不按约定支付租金的。

方采取一切合法有效措施,出租方因此所受一切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1、租赁房屋租金每月为人民币 元,承租方须于合同签订当日一次性向出租方支付一年租金 元。

2、如承租方续签合同,承租方应于租期届满前十五日即 年 月 日前一次性支付清下一年租金(月租金另定),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有权立即收回出租房屋。

3、承租方交纳租金时,出租方应出具收条,出租房屋的有关税费由承租方负担,承租方可在付清税费后取得发票。

第四条 租赁房屋的用途为 。

第五条 承租方负责支付出租房屋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卫生费和物业管理费以及在租赁期间,政府部门需征收的费用,承租方自行按时按规定向相关部门支付,如逾期支付,后果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承租方应负责赔偿,后果严重的,出租方还有权立即解除合同。

第六条 承租方应自行负担费用,对租赁房屋进行维修。

第七条 承租方任何时候非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均不允许擅自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自行装修。

第八条 出租房屋内的设施、物品清单及使用义务

1、

2、截止 年 月 日,水表底度为 度,电表底度为 度。

承租方应在房屋交付之日同时对房屋质量及房屋内设施、物品进行确认,双方对本协议一经签字,即视为承租方已经确认完好及验收,以上设施及物品已随出租房屋一并交由承租方保管使用,承租方应尽保管维护之义务,租赁期满保持原状归还出租方,如有损坏,由承租方负担费用维修至完好,若不能恢复原状则由承租方照原价赔偿。承租方应在交纳第一次租金时向出租方交纳押金5000元,租赁期满,承租方依据书面确认书保持原状完好返还出租物的, 押金退还承租方。如有损害,应先从押金扣除,不足部分,由承租方付足。

第九条 合同终止

如双方不再续签时,承租方应在本合同到期之日把租赁房屋钥匙、房内设施物品交还出租方,经出租方验收无误后,方可将属于其个人物品带离,合同期满超过三日不搬离其物品的,出租方有权自行处理。

第十条 违约责任

4、租赁期间,如承租方确因特殊情况需要退房,必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出租方。承租方提前解除合同,应付给出租方违约金5000元。

第十一条 免责条件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租赁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有变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共同协商,可以签订补充协议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出租方: 承租方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年 月 日 年 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房屋租赁管理,维护房屋租赁市场秩序,保护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房屋租赁是指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出租(包括室内设施、设备就地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国有土地范围内的房屋租赁管理。

第四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享有所有权的房屋和经国家授权经营管理的房屋可以依法出租。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依照本办法将承租房屋转租。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无权属证明或者权属有争议的;

(三)属于违法建筑的;

(四)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功能的;

(五)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六)不符合房屋安全标准的;

(七)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八)已依法实施拆迁的;

(九)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十)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禁止出租的。

第六条南宁市房产管理局主管本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工作,公安、工商、土地、物价、税务、财政、环保、卫生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参与房屋租赁管理有关的工作。

市辖县(郊)负责房屋管理的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的房屋租赁管理工作。

第二章租赁合同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地址;

(二)房屋的座落、面积、装修及设施状况;

(三)租赁用途;

(四)租赁期限;

(五)租赁金额及交付方式;

(六)房屋修缮责任;

(七)转租的约定;

(八)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条件;

(九)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方式;

(十)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第十条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第十一条租赁期间,出租人拟将出租房屋出售的,应当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承租人放弃购买的,房屋所有权转移后,房屋受让人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原租赁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二条房屋所有权人将其出租房屋抵押的,应当书面通知承租人,并将租赁情况告知抵押权人,抵押期间租赁期满,出租人需继续出租的必须经抵押权人同意。

第十三条已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屋在公告前已签订租赁合同的,拆迁公告规定期限内可以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出租,但租赁合同期限不得超过拆迁公告规定期限。已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屋,公告时没有设定租赁关系的,不得出租。

第十四条经市规划部门批准建设的临时建筑符合条件出租的,其租赁期限,不得超过被批准的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

第十五条房屋租赁期间,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为当事人一方发生分立、合并、解散、被撤销的,由变更后的当事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出租人死亡的,其合法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承租人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继续承租。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或者租赁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六条房屋租赁期满,租赁合同终止。出租人继续出租的,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办理租赁登记手续。

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租赁当事人允许变更或者解除租赁合同:

(一)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合同条款的

2023年南宁房屋租赁合同 租赁合同模板篇五

地 址: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

一、承租的营业房 乙方承租甲方____________(层/厅/排)____________号营业房,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库房位置为____________(层/厅/排) ____________号,库房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二、租赁期限 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计____年____ 个月。

三、租金 乙方承租的营业房月租金为_______元/平方米,库房月租金为 _______元/平方米。乙方每月/季/年应支付甲方营业房的租金为 _______元(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____角____分)。每月/季/年的1 日至7 日为付款期(法定节假日顺延至假期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

四、经营质量保证金

(一)甲方收取的保证金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给乙方计息。

(二)保证金应用于以下几种情况:

1、本合同终止后,因乙方的商品、服务存在缺陷导致顾客投诉、索赔经确认属于乙方责任的,甲方应从乙方的保证金及利息中扣除相应的费用补偿顾客或承担先行赔偿责任,保证金及利息不足以弥补甲方为此支出的费用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2、本合同履行期间,因乙方的商品、服务存在缺陷导致顾客投诉、索赔经确认属于乙方责任的,甲方有权从乙方的保证金及利息中扣除相应的费用补偿顾客或承担先行赔偿责任,保证金及利息不足以弥补甲方为此支出的费用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解除合同的,乙方的保证金及利息不予返还。

4、本合同终止后,乙方拖欠税费或行政管理机关罚没款的,甲方有权使用保证金及利息进行支付。

5、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第九条的约定,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但未如约支付,甲方有权从乙方的保证金中扣除。

6、甲方每年按保证金的_______%计提营业房折旧费。

(三)在租赁期限内甲方按照本条(二)的约定使用乙方保证金及利息的,必须提前 3 日书面通知乙方。在本合同终止后甲方按照约定使用乙方保证金及利息的,应保存好相关凭证。

(四)在租赁期限内使用乙方保证金的,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 10 日内将保证金补足。

(五)本合同终止后 180 日内,经甲方确认乙方不存在本条(二)约定之情况且依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的约定办理完工商行政注销、变更登记时,甲方依照本条(二)第 5 项的约定提取折旧费后,将保证金及利息余额返还乙方。

六、甲方权利义务 (一)依法制订市场有关治安、消防、卫生、用电、营业时间等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 (二)协助各级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乙方进行监督、教育、整顿。

七、乙方权利义务

(一)应具备合法的经营资格,并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依法领取证照经营。遵守甲方的市场规定,端正经营态度,文明经商,礼貌待客,维护店容卫生。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二)应自觉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

(三)应按期支付租金,依法缴纳各项税费。

(四)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必须亮证经营。

(五)与甲方安全部门签订安全防火责任书。

(六)必须爱护营业房及配套设备,在租赁期间如有损坏,必须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乙方确需装修、改建时应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因乙方对营业房及配套设备的装修、改建给市场或其他经营户带来不便时,应当向甲方交纳一定的施工管理费。合同期满,乙方不再续租的,甲方对乙方的装修、改建不予补偿。

(七)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市场内的各项设施,造成损坏的还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八)应按照约定的用途,本着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经营,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及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承担因违法经营造成的一切后果。

(九)将营业房转让给第三人或和其他承租人交换营业房的,应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不得出租、转让、转借营业执照。

(十)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关本人或本企业的备案资料。

(十一)营业房外立面及内部非乙方承租范围内的广告发布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在上述范围内进行广告宣传。

八、违约责任

(一)除水电提供者的原因外,甲方未按约定提供场地或用水、用电等市场内的经营设施或条件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经营的,应减收相应租金,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二)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如期向甲方支付租金或水电等费用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付租金的5%向甲方交纳违约金。如乙方逾期十五日仍未向甲方履行付款义务并交纳违约金时,甲方有权停止向乙方承租的营业房提供水、电、冷气或暖气的供应。

九、合同的解除 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协商一致后签订解除协议,并按照承租营业房年租金的 2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除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减收相应的租金,并退还保证金及利息。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照承租营业房年租金的 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该项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的损失时,应当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

(一)在租赁期限内因违法经营被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吊销、收回经营证照的。

(二)未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营业房,经甲方三次书面通知未改正的。

(三)利用场地加工、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

(四)进行其他违法活动累计达三次或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

(五)将场地擅自转租、转让、转借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场地的。

(六)逾期30 日仍未向甲方履行支付租金或水、电等费用的。

(七)违反本合同保证金的有关约定的。

(八)除法定节假日外,未经甲方同意连续15 日未按时开展经营活动的。

(九)违反甲方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情节严重或拒不服从甲方管理的。

十、免责条款

(一)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使营业房不适于使用或租用时,甲方应减收相应的租金。如果营业房无法复原的,本合同自动解除,应退还乙方保证金及利息,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二)因国家建设开发、拆迁安置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致使甲方无法履行合同义务时。乙方的经济损失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办理,甲方不予补偿。

十一、续租 乙方有意在租赁期满续租营业房的,应在合同履行期届满前六十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书面通知后十日内对是否同意续租进行面答复。甲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租赁期满前甲方未做出书面答复的,视为甲方同意依照原合同的条款续租,续租期限为一年。

十二、营业房的交还 合同期满未能续约或合同提前终止的,乙方应于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三日内将租赁的营业房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设施以良好、适租的状态交还甲方。乙方拒不交还的,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合同终止,乙方不再续租时,应向原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或变更登记手续。

十三、合同形式及附件 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字盖章作为合同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单方制订的规章制度也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规章制度的内容与合同约定相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但国家法律、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

十四、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及补充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五、其他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甲方(章): 乙方(章):

住所: 住所:

营业执照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市场登记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签订时间: _______ 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23年南宁房屋租赁合同 租赁合同模板篇六

乙方: 身份证号:

一、甲方将自己的出租车豫 租给乙方经营,经营期限

二、在乙方经营合同期限内,甲方卖车时随时收回车辆,终止合同,除甲方卖车时收回车辆外,甲乙双方不得违约,违约方要支付对方 元。

三、乙方向甲方交租车押金 元(大写 )

四、乙方向甲方每月交租赁金 元(大写 ),每月号前一次性交清,租赁金随市场价涨落,乙方如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车辆。

五、甲方将车辆交给乙方时,一切完好无损,车上所带配件是新车出厂时所带配件一样不少,另外有一满箱油,行驶证、营运证、车辆等级评定证、车辆购置附加费用证、计价器周检证、天然气钢瓶使用证。

六、甲方在收回车辆或乙方在退交车辆时,也必须和甲方交乙方时一样,若是车辆和机器损坏、配件缺少、汽油不满箱等,甲方可在乙方押金中扣除,若押金不够,一切还乙方负责赔偿。

七、乙方租赁期间,出现的各种违法和交通事故:酒后开车、肇事逃逸、超速行车或不经甲方同意,私自雇其他人开车肇事和利用车辆进行违法行为等保险公司不赔偿的事故,一律由乙方个人全部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赔偿,如乙方出事连带到甲方,甲方的各种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八、乙方租赁期间发生的所有事故,一切责任均有乙方负责。

九、乙方驾驶中所违规行为,责任均有乙方负责。

十、乙方租赁期内,乙方及乙方雇用的其他人发生意外事故及伤害,均有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责任。

十一、乙方发生交通事故后,造成甲方第二年的保险费上涨。上涨部分由乙方承担。

十二、乙方租赁期间,国家和公司所给的一切优惠和奖励油补等全部由甲方所得。

十三、乙方在租用期间,必须遵守甲方出租公司的一切规章制度,一切要按公司要求去做。否则,所出现的一切责任后果全部由乙方负责承担。

十四、乙方租用期间每月要按规定时间到甲方公司参加例会,如不参加例会,罚款由乙方承担。

十五、本车每10000公里以内换一次机油,包括空气滤芯、机油滤芯、汽油滤芯,费用由乙方承担。(更换机油时要通知甲方在场)。

十六、私自更换汽车原厂配件给其他车辆,乙方应按原厂配件价格双倍赔偿外,甲方可提前解除合同,并从押金扣20%的处罚金。

十七、押金在租车协议期满后,乙方退交车辆15天以后退还,如有违章,车辆损坏,交通事故所有费用,都由押金内扣除,若押金不够赔偿,一切还由乙方负责赔偿。

十八、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或按手印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担保人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2023年南宁房屋租赁合同 租赁合同模板篇七

买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买卖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就买卖汽车的有关事项,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买卖标的

汽车品牌及型号规格:_________

生产国别或生产地:_________

生产厂名称:_________

排气量:_________

车牌号码:_________

出厂日期:_________

已行驶公里数:_________

车辆类型:_________

厂牌型号:_________

(初次)登记日期::_________

颜色_________

发动机号:_________

车架号:_________

车辆购置附加费凭证编号:_________

养路费缴付凭证编号:_________

有效期从_________至_________

最后一次年检时间:_________

二、质量要求

2、卖方向买方出售的汽车,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目录上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并能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测,可以上牌行驶的汽车。

3、卖方保证其所出售的车辆不是国家禁止的走私车、拼装车或明令淘汰的汽车产品,也不是违反交通安全、环保等法规要求的汽车产品。

三、数量与价款

车辆单价: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台

车辆总价: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运费:_________元,由_________方承担

出库费:_________元,由_________方承担

四、履约保证金

1、买方应在签订本合同之日,向卖方提交履约保证金_________元。

2、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买卖双方签署验收单后的_________天。

3、如买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卖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4、履约保证金扣除卖方应得的补偿后的余额在有效期满后_________天内退还买方。

五、付款方式

买方在本合同签订后,按照第_________种方式,如期足额将车款支付给卖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支付全部车价款,合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履约保证金可抵作车价款。

2、车辆抵押贷款方式: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支付全部车价款的_________%,合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余款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_________日内支付,合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3、分期付款:

(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买方支付卖方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作为保证金。保证金可以抵作车价款。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2)卖方将车辆交付买方,并经买方办理交车手续后,支付车价款的_________%,合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3)买方委托卖方办理上牌手续,待相关事项办妥后,支付剩余_________%的车价款,合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4)其他约定:_________。

4、双方约定的其他付款方式:_________。

以上合同价款均以现金汇票支票_________方式结算。

六、交付

2、交付地点:买卖车辆的成交经营场所或_________。

3、交付方式:

(3)实行自行提货的,卖方应在交付日_________日之前,通过电报、电传或传真的方式将提货时间通知买方,以发出通知之日作为通知提货时间。

4、卖方在交付车辆的同时,还应向卖方提交下列文件:(以下3、4、5项如没有,售前应说明)

(1)购车发票;

(3)保修卡或保修手册;

(4)说明书;

(5)随车工具及备胎。

七、验收

1、买方应在车辆交接的当场对所购车辆的外观、基本使用功能和随车工具(备配件)、卖方提供的卖车相关文件和手续等进行认真检查、确认。如对外观、内饰、随车物件功能及相关文件等有异议的,应当场提出或_________日内提出书面异议,经卖方确认后负责调换、处理。

2、车辆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车辆交接,并签署《商品车辆交接书》,视为该车辆正式交付。卖方还应在协助买方办理完车辆过户、转籍手续,车辆过户、转籍过程中发生的税、费由_________方承担。

3、从车辆正式交付验收合格之时起,该车辆的所有权和风险责任由卖方转移至买方。

八、风险负担

1、汽车交付之前,若因不可抗力之事由,致使轿车丢失或毁损,其责任由卖方负担。

2、车辆交付后办理过户、转籍过程中,因车辆使用发生的问题由使用者负责。

3、因卖方的原因致使车辆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卖方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车辆毁损、灭失的风险。

4、车辆由卖方交承运人运输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方承担。

5、卖方按照约定未交付有关车辆的单证和资料的,不影响货物毁损、灭失风险的转移。

九、维护维修

1、买卖车辆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或需要保养,卖方应在生产厂公布或双方约定的维修站进行修理和保养。

2、卖方售卖给买方的车辆的保修期,为_________年或者_________万公里,以先到达者为准。

3、在保修期内卖方对产品质量实行三包,在保修期内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或主要部件总成质量问题经_________次以上(含_________次)修理,车辆的安全性仍达不到出厂检验标准或不能正常使用的,卖方应当负责向生产厂家申请换车或退车还款(扣除折旧)。

4、在保修期内,如买方使用、保管或保养不当造成的问题,由买方自行负责。

5、买方所购汽车存在设计、制造缺陷,并由此缺陷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买方有权向卖方或生产厂家主张索赔,卖方应积极协助。

6、保修期后的产品维护由双方协商再定。

十、违约责任

1、卖方应保证其对出卖车辆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若第三人对车辆提出主张,造成买方与第三方发生争议,卖方应承担因此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2、卖方应如实向买方陈述车辆的状况,并保证车辆状况陈述的真实性,若卖方在该车有缺陷或存在其他特殊的使用要求时,应明示告知而未明示告知的,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3、买方未能按时支付车款的,每逾期1日,应支付卖方全部车价款_________%的违约金。

4、卖方未能按时交付车辆的,每逾期1日,应支付买方全部车价款_________%的违约金。

5、因卖方原因致使车辆在约定期限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返还车款并承担一切损失;因买方原因致使车辆在约定期限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返还车辆并承担一切损失。

6、因车身超重、尾气不合格等质量问题或证件不全导致买方无法上牌,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和退车,因此而造成买方的实际损失,卖方应当予以赔偿。

7、卖方交付的汽车不符合说明书中表明的质量标准,买方有权拒绝接收车辆,或要求卖方承担无偿修复、补偿损失或减少价款的违约责任。

8、买方选择以抵押贷款的方式付款的,如买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银行办妥有关抵押贷款事宜(以银行实际发放贷款为准),视为买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应当向卖方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合同的解除

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解除:

1、合同期限届满,买卖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

2、买卖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_________。

十二、保密

买卖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十三、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十四、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十五、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十六、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七、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十八、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十九、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买卖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十、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买方:_________(盖章)卖方:_________(盖章)

授权代表:_________(签字)授权代表:_________(签字)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签字)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签字)

2023年南宁房屋租赁合同 租赁合同模板篇八

出租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授权代表: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授权代表: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供遵守。

第一条租赁物位置、面积、功能及用途

1.1甲方将位于_________的厂房或仓库(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于乙方使用。租赁物面积经甲乙双方认可确定为_________平方米。

1.2本租赁物的功能为_________,包租给乙方使用。如乙方需转变使用功能,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因转变功能所需办理的全部手续由乙方按政府的有关规定申报,因改变使用功能所应交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3本租赁物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

第二条租赁期限

2.1租赁期限为_________年,即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2租赁期限届满前_________个月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第三条免租期及租赁物的交付

3.1租赁物的免租期为_________个月,即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免租期届满次日为起租日,由起租日开始计收租金。

3.2在本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甲方将租赁物按现状交付乙方使用,且乙方同意按租赁物及设施的现状承租。

第四条租赁费用

4.1租赁保证金:本出租合同的租赁保证金为首月租金的_________倍,即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4.2租金:租金第1年至第2年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_元,第3年至第5年每年租金将在上年的基础上递增_________%;第6年起的租金,将以届时同等位置房屋的租金水平为依据,由甲乙双方另行共同商定。每年的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作为每年租金调整日。

4.3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费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_元。

4.4供电增容费:供电增容的手续由甲方负责申办,因办理供电增容所需缴纳的全部费用由承担。

第五条租赁费用的支付

5.1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前,向甲方支付部份租赁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_元,租赁保证金的余额将于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日前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完毕。租赁期限届满,在乙方已向甲方交清了全部应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因本租赁行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按本合同规定承担向甲方交还承租的租赁物等本合同所约定的责任后_________日内,甲方将向乙方无条件退还租赁保证金。

5.2乙方应于每月_________号或该日以前向甲方支付当月租金,并由乙方汇至甲方指定的下列帐号,或按双方书面同意的其它支付方式支付(甲方开户行:_________帐号:_________)。乙方逾期支付租金,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天数乘以欠缴租金总额的_________。

5.3乙方应于每月_________日或该日以前按第4.3条的约定向甲方支付物业管理费。逾期支付物业管理费,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天数乘以欠缴物业管理费总额的_________。

5.4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开始申办供电增容的有关手续,因供电增容所应交纳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容,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在甲方申办有关手续期间向甲方支付有关费用。

第六条租赁物的转让

6.1在租赁期限内,若遇甲方转让出租物的部分或全部产权,甲方应确保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在同等受让条件下,乙方对本出租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第七条专用设施、场地的维修、保养

7.1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所属设施的专用权。乙方应负责租赁物内专用设施的维护、保养、年审,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专用设施以可靠运行状态随同租赁物归还甲方。甲方对此有检查监督权。

7.2乙方对租赁物附属物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责任,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7.3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防火安全

8.1乙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以及_________有关制度,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消防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8.2乙方应在租赁物内按有关规定配置灭火器,严禁将楼宇内消防设施用作其它用途。

8.3租赁物内确因维修等事务需进行一级临时动火作业时(含电焊、风焊等明火作业),须消防主管部门批准。

8.4乙方应按消防部门有关规定全面负责租赁物内的防火安全,甲方有权于双方同意的合理时间内检查租赁物的防火安全,但应事先给乙方书面通知。乙方不得无理拒绝或延迟给予同意。

第九条保险责任(也可以没有此条)

在租赁期限内,甲方负责购买租赁物的保险,乙方负责购买租赁物内乙方的财产及其它必要的保险(包括责任险)。若甲乙各方未购买上述保险,由此而产生的所有赔偿及责任分别由甲乙各方承担。

第十条物业管理

10.1乙方在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应于租赁期满之日或提前终止之日将租赁物清扫干净,搬迁完毕,并将租赁物交还给甲方。如乙方归还租赁物时不清理杂物,则甲方对清理该杂物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10.2乙方在使用租赁物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_________市法规以及甲方有关租赁物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如有违反,应承担相应责任。倘由于乙方违反上述规定影响建筑物周围其他用户的正常运作,所造成损失由乙方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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