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主合同与从合同的关系如何界定 服务类型劳动合同(精选5篇)

2023年主合同与从合同的关系如何界定 服务类型劳动合同(精选5篇)

ID:3374459

时间:2023-09-23 07:51:29

上传者:MJ笔神 2023年主合同与从合同的关系如何界定 服务类型劳动合同(精选5篇)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约定劳动关系的书面协议,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维护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文件。那么合同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主合同与从合同的关系如何界定篇一

编号: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通讯地址:

联系人:

乙方: 性别:

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址:

通讯地址:

根据《_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和工作内容。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

至 年 月 日止。期限为 年。

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 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规章制度,按时完成规定的岗位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如乙方达不到规定的岗位职责要求,甲方可以调整变更乙方工作岗位(工种)。

二、工作时间

第四条 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需要,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乙方应在工作时间内有效完成规定的岗位工作任务。

第五条 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除乙方自行要求延长工作时间完成岗位工作任务外,应按有关规定支付加班加点劳动报酬或安排乙方补休,但乙方需办理书面加班手续。

三、劳动保护、劳动条件

第六条甲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保护规定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卫生标准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七条甲方为乙方提供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八条甲方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做好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劳动保护工作。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 乙方完成本合同及规章制度规定的岗位责任工作任务,甲方每月5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劳动报酬,劳动报酬不低于 元,其中试用期间劳动报酬为 元。

第九条上述劳动报酬包括固定底薪、奖金、补贴等,具体操作由规章制度确定。

第十条规章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因客观原因出现变化,甲方有权根据新修订且有效的规章制度调整各项劳动报酬标准。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

第十一条甲方提倡甲、乙双方必须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劳动报酬中代扣代缴。如因乙方拒绝缴纳社会保险费或申请异地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经乙方申请,甲乙双方可在本合同外协商处理,并签订书面协议。

六、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第十三条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已依法告知乙方。

第十四条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十五条 乙方有权参加业务(技术)学习(培训),享有参与民主管理和提出合理化建议、评选和被评选为先进员工等权利。

第十六条 甲方有权按照规章制度的岗位责任等规定,检查考核乙方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并根据考核情况对乙方实施奖励或处分。

第十七条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安排违法、不道德或损害乙方身心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第十八条 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公开或泄露甲方客户资料、培训资料、公司运营管理指引、财务帐册等商业秘密。甲方对乙方的个人资料,未经乙方的同意,不得公开和泄露。

第十九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处分、经济处罚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及续订

第二十条 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或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或者解除合同。除因乙方不胜任工作,甲方可以依法适当调整其工作内容外,变更劳动合同,双方应当签订《变更劳动合同协议书》。

第二十一条 甲方解除本合同,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乙方违反或不履行劳动合同的;

(三)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

(五)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七)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九)经有关部门确认,甲方歇业或合营、合资期满关闭,宣告破产或者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依照第(六)、(七)、(八)、(九)条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二十二条 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二十三条 因企业关闭、企业严重亏损等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甲乙双方可以解除合同,各自承担各自责任。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八、违反本合同的责任

第二十四条 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第二十五条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未按规定,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或者不履行本合同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符合开除、辞退条件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六条 当事人一方违反本合同时,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元。

第二十七条 乙方违反规定或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合同的,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下列损失:

(一)由甲方出资培训和招接收的人员,为其支付培训费和招收录用费;

(二)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三)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九、通知和送达

第二十八条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文书、资料等,均可以当面交付或以本合同所列明的通讯地址履行送达义务。一方如果迁址或变更电话,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

十、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的解决办法

第二十九条 乙方认为甲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可以先向甲方书面提出,寻求解决。属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自争议发生之日起法定期限内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者法定期限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与今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别提示:以上条款内容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均应事先仔细阅读,并详细了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内容,双方签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主合同与从合同的关系如何界定篇二

1 建筑合同的类型

建筑合同有许多类型,通常由业主来选择合同的类型。合同类型的选择取决于所执行胡工作的种类以及它是在什么样的条件下执行的。

1.1 总价合同

总价合同通常使用在建筑领域。在招标过程中要对所需要的材料的数量进行足够精确的计算,以使承包人提交出该工作的一个价格总量。每个项目的数量,例如干式墙、门框、浴室的水池、输电的管道和线,以及房顶的瓦片都需要从计划时就进行精确的计算。当工程需要材料的数量和质量在合同文件中都清楚说明了,提交一个投标总额对承包人来说才是公平胡。

1.2 单价合同

单价合同用于不可能对所需的材料总量进行精确估算的工作。单价合同通常用在繁重的公路工程上。设计者可能计算有1000 000m3 的土需要被移动,但是业主和承包人知道工程结束后, 承包人是不可能恰好移动1000 000m3 的土的。精确的数量将会改变。对这个问题公正的解决办法是业主告诉承包人估计的总量,在工程结束后按精确量出的数量支付承包人。

承包人提交的是一个单价合同里对每个项目定的价格。单位价格乘以工程师估计的量相差可以超过15%或20%,可能高于或低于估计的量,有时对单位价格还要进行协商。当实际的量较低时,承包商也许会要求重新确定一个较高的价格,因为预期所挣得的总额减少了。当实际的量较高时,业主因为相反的原因也许会要求重新定一个价格。单位价格合同的目的是公平地对待合同双方。

1.3 成本附加

成本附加(可回收费用)合同用于业主和承包人在谈判、投标和授权的过程中均很难或不可能确定他们成本的情况。有一些因素使得对成本进行计算是不可能的,包括不可预知的极差的天气情况(例如在南极地带可能遇到),偏僻地区的不可预知的运输需求,争斗或战争,或者工作量需要依赖其他承包商的工作的合同。

成本附加合同有许多形式,最普通的是正价加固定的附加费以及正价加上正价的一定百分比。大多数业主宁愿选择正价加固定的附加费,因为这样承包人所获得的利益总量不可能增加,因此除去了承包人会作出不节约或生产出较差质量工程的任何动机。正价加上正价的一定百分比的合同也许对条件十分艰苦的情况下是十分公平的,或者工程完成的时间不可确定时,但是为了保持生产率作出一些激励是需要的。如果工程有可能需要一年或两年,则仅由六个月所挣到的利润就不再有吸引力了。

1.4 改革和趋势

a+b式合同是从欧洲传过来的相对较新的改革。它们是由运输局开发以减少公路建设的时间以及因此对交通流进行限制的时间。许多公路工程项目包括翻新、修复、改造以及加宽。真正的新建工程很少。a+b合同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可以付给承包人报酬的方法,考虑补偿其定施工顺序和分段等方面的专业性,以使工程可以快速有效地完成。 “a+b”的意思是成本加上时间。运输局对每天公路工程完成的数量进行指定,承包人投标给出的是一定的成本和所需的天数。以成本加上时间合计较低来确定低投标人。当然也有可能选择出价较高但是工作天数较少的低投标人,而不是其它的承包人。

合同还有其他一些形式,每个都有它自己专门的目的。例如,担保最高价格的合同,用在设计完成前就开始进行谈判的使用,这时承包人非常困难或不可能精确的估计出价格。这种形式的合同也经常用在一个承包人对只完成了一部分的合同的内容没有履行职责,另一承包人完成了这个工程的情况。

2 订立合同的方法

订立合同的方法是只业主为了促成一项工程使用的合同的安排,但是合同形式是指怎样支付执行工程的承包人。

2.1 设计—建造

设计—建造合同的意思就是它的名字所表现出来的。一个承包人在设计和建造上都有责任。这种类型的承包逐渐变得很流行。一个设计—建造合同给业主提供了明显的有利条件,他就不必在设计者和承包人之间意见不合时当调解人了,因为在同一个合同下他们是在一起工作的。设计—建造合同通常建立在一个成本加上一个对最大花费的担保(gmp)的基础上。通常因花费低于gmp而节省下的钱是由业主和承包人分享。从美国设计建造协会可以获得大量的关于设计—建设合同的信息。网址为 。

2.2 设计—建造—运营

设计—建造—运营合同并不象设计—建造合同那样常见。它们用于一些工程中,例如运动竞技场、水处理厂、水净化设施以及公路收费站。其原理是对于一个特定的时期内,承包人保持对设施的部分所有权,可以达到100%,在那段时间对设施进行运营一定利益来对投资资金(全部花费加上利润)进行补偿。承包人拥有所有权的期限可以从几年变化到永久性使用。在拥有所有权的期间,承包人以业主的身份对所有花费负责,并接受所有的利润。对于运动竞技场的情况,有一个典型的收入分红制协议适合于队伍所有人或市政当局。

3 担保(保证)

任何一个合同都有三方的当事人—责任人(承包人)、担保人(公司担保)以及债权人(业主)。担保人和责任人形成一个联合体对业主作出一些担保,也就是这两个当事人对业主均亦责任。

3.1 投标担保

投标担保有两个目的:(1)如果决定了最低的责任投标人则要保证承包人签定合同,(2)保证承包人会提供必需的报酬并且执行担保,以及保险方针。当提交了屡约担保和支付报酬的担保,承包人就解除了对投标合同的义务。

大多数的投标担保就是我们所说的投标担保的扩展,它们只需要对低标和下一个投标人给出价格的不同之处进行罚款,如果两个担保不相符。还有违约金担保。违约金担保以实际的损失达到一定限量的形式来作出规定的。

3.2 屡约担保

屡约担保保证在申明的投标价格下执行合同所需要胡内容。实际上,担保人会对合同的履行进行担保,或则会按照设计图和说明书描述的形式来完成工程。担保人处在被要求对合同的执行进行担保的位置。因此,在担保人乐于发给报酬和执行担保之前,承包人必须证明他有完成任务的能力。担保人会参观承包人的总公司以及工作地,并且会接触业主最近完成的合同。

承包人必须与他们的担保人发展一个长期存在的工作关系,当他们申请报酬和申请屡约担保时,他们与担保人必须保持始终如一的工作关系,因为担保人在工程类型、位置和尺寸上有特殊约束情况下会承诺支付费用的。如果承包人执行合同时没有履行义务,则担保人有三个基本的选择:

(1) 买回担保。让业主对担保处罚的数量进行检查。

(2) 更换担保人。为了保证另一个承包人能够完成这项工作,要进行投标协协

商或登出投标广告。

(3) 为承包人提供经费。担保的公司有花费高于担保价值的风险,但是这仍然

是一个共同的选择,因为承包人对工程是熟悉的。

现今大多数担保人都会努力尝试更换承包人。

主合同与从合同的关系如何界定篇三

乙方:姓名:xxx,性别: ,出生日期:xx年x月x日

身份证号:

户籍所在地址:

现居住地址:

为维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_劳动法》,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依法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条款。

第一条 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本合同自20xx年x月x日始至20xx年x月x日止,合同期限为x年。

第二条 乙方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同意担任xxx岗位工作。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部门或岗位。

第三条 乙方应按甲方制定的岗位职责、工作规范和标准、作业流程、考核标准等规定,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任务。

第四条 在乙方付出正常劳动前提下,甲方每月10日前支付乙方薪资。在乙方的薪资收入中,包含甲方提供的各项福利待遇和补贴等工资性报酬及甲、乙双方需缴纳的社会保险(乙方须按时到相应机构自行缴纳)。具体薪资标准根据乙方工作岗位和职责不同按甲方薪资制度执行。

第五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工装、培训、食宿等相应的福利待遇(详见甲方制定的福利待遇条款)。

第六条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即时解除劳动合同,并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如乙方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损害赔偿责任: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根据甲方有关规定应予解除劳动合同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损害甲方利益的;

4)故意或无意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的;

5)提供虚假个人信息和身份证明、履历、学历、职业资格、医疗证明等材料的;

6)自动辞职或等同于自动辞职的;

7)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甲方有关规定的。

第七条 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待甲方同意后,按离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乙方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无权要求甲方支付补偿费。

第八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九条 本合同期满前30日,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续订,并签订《劳动合同续订书》 。

第十条 经济补偿与赔偿:

甲方无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支付乙方经济补偿。乙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赔偿甲方培训费等费用。

第十一条 劳动争议处理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调不成,当事人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二条 其它:

第十三条 与乙方工作相关的甲方交乙方保管使用的所有文件资料和因工作需要交乙方保管使用的甲方资产,乙方均应办理领用手续,并妥善保管正当使用。乙方因任何原因离职,均应如数向甲方交还所有甲方的文件资料和资产,如因乙方保管或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丢失或文件泄露,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五条 本合同由甲方盖章,乙方亲笔签名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亲笔签名):

法定代表人:

主合同与从合同的关系如何界定篇四

订立合同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订立合同人: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根据《_劳动法》、《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及甲方的《公司管理制度》,一致同意就甲方聘用乙方为劳动合同制职工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劳动合同期限

2、 在试用期内,甲方证明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如不胜任岗位正常工作要求,隐瞒疾病、视力、文化、品德等),可以即行解除合同。

3、 劳动合同期满,双方劳动关系即行终止。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订劳动合同。

第二条 工作内容

1、 甲方根据企业经营情况,安排乙方到 (部、室、公司) 岗位工作。上岗合同随后另行签订,并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 甲方根据企业经营和工作需要,以及依照乙方的实际能力可作适当的调动,包括临时性工作。 乙方根据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和要求,应按质、按量、按时完成。

第三条 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甲方为乙方创造符合国家安全卫生规定的工作环境,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甲方可以货币形式纳入工资管理),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定期进行健康检查。乙方必须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如违反操作(工作)规程而致使公司财物受损和个人自伤的,责任自负。

第四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

第六条人民币 元 ,变动加班费:按公司政策执行。试用期期间薪资以八折支付。 乙方每月从工资中扣除 元搭伙伙食费。 乙方的年终奖金,按甲方的有关规定由甲方支付。甲方将根据订立的考核制度,对乙方的工作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发放奖金。 甲方可以根据公司工资分配方案,对乙方的工资作相应调整。乙方工作部门或岗位的变更,劳动报酬应按新聘任后的岗位重新确定。 甲方发薪日期为每月8日。 乙方应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由甲方代扣代缴。 劳动保险和福利待遇 执行甲方《保险与福利制度》和《上饶市劳动合同条例》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劳动纪律、奖励与处罚 执行国家、上海的有关规定和甲方《员工守则》、《奖惩制度》 及其它有关规定。 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执行甲方的《员工守则》中的相关条款;《奖惩制度》相关条款;《考勤制度》中的相关条款和《上饶市劳动合同条例》中规定应当解除或终止的情形。 劳动合同期满,即行终止;在甲方劳动竞争上岗中的落岗者;劳动部门规定核发的岗位操作证被吊销,使乙方不能从事原工作合同立即终止。 应当解除或终止的其他情形。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须承担违约责任。具体赔偿金额由非违约方和企业工会,根据违约者的责任大小和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情况确定。乙方违约,甲方规章制度中及本合同有规定的,按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合同其它内容约定

第八条1、 甲乙双方在劳动合同存续期内,如遇甲方修改《人事行政管理制度》等规定,以及出台其它有关规定,如同原劳动合同中的有关条款相抵触,或这些制度、规定中的有关条款尽管在原合同中没有约定或另行约定(签定)相关协议的,乙方同意执行修改后的或新颁布的制度、规定。如乙方对甲方修改后或新出台的制度、规定有异议的,乙方可在这些制度、规定修改或出台后的15天内提出书面意见,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可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劳动合同。 乙方有义务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甲方认为乙方掌握甲方的商业秘密,或乙方应当知道掌握着甲方的商业秘密的,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3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乙方向甲方支付不能低于1万元的违约金,如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赔偿。

(1)由于乙方工作不负责任、违反工作(操作)程序致使甲方财物受损,根据本合同书第八条规定解除或终止合同的,乙方应赔偿甲方损失,否则甲方可视情况暂缓办理乙方的退工手续,由此引起的后果由乙方自负。或者乙方在赔偿甲方损失前,即使甲方为乙方办理了退工手续,乙方仍应赔偿甲方损失,甲方保留追索乙方赔偿权利,但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由乙方直接主管(经办)的工作,如乙方提出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前,乙方应把原先遗留工作全部了结,否则甲乙双方劳动合同暂缓解除或终止,或甲方虽同意乙方解除或终止本合同,但在乙方遗留工作未了之前,甲方可视情况暂缓办理乙方的退工手续,由此引起的后果由乙方自负。如果由于乙方遗留工作未了结,致使甲方出现经济损失的,不管甲方是否为乙方办理退工等手续,乙方均应承担赔偿责任。〔合同到期前1个月由员工个人填写《员工劳务合同续签申请表》并完成审批程序。如合同到期日还未提出申请的,属自愿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 其他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2、 本合同条款如需修改变更时,应由合同双方协商一致。 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准。 本合同有未尽事宜,按照《_劳动法》、《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及国家、地方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的制度处理。

主合同与从合同的关系如何界定篇五

《民法通则》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两种:10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所以,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其依法不能独立签订的合同效力待定。

《合同法》第47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民法通则》第63条规定:“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根据《合同法》第48条,无权代理包括如下三种:

(1)行为人没有代理权。

(2)行为人超越代理权。

(3)代理权终止后仍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合同。

由于无权代理人不能合法有效代理被代理人,所以其签订的合同效力待定。

《合同法》第48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时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任何一个单位都有自己的组织结构,组织设计里面都包含组织权限分工。每个岗位都有自己的责任和权力。如果超越了自己的权力范围而为民事行为,其行为就不是必然有效的行为了。这种行为是否有效,需要结合其他因素确定。

《合同法》第50条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

可见,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是否有效取决于相对人是否知道行为人超越权限。如果明知其超越权限还依然与之签订合同.合同就是无效的;如果不知道其越权而与之签订合同,则合同就是有效的。

有处分权人处分自己的财产是有效的行为,但是没有处分权人处分了他人的财产已经侵犯了有处分权人的财产权了,就不能视为当然有效的行为。

《合同法》笫51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民法通则已经规定了效力待定的行为(如无权代理)。合同法对此予以了继承和发展,形成了效力待定合同的法律制度。根据合同法第47条、第48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无权代理订立的合同、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均属效力待定,其法定代理人、被代理人、权利人可依法追认,善意的相对人也可依法撤销。在司法实践中,往往案件的情况较为复杂,每个人遇到的情况都不一样。如果您存在“起诉离婚多长时间”、“去哪里起诉离婚”等问题,小编建议咨询最好的专业资深律师,他们都精通专业的法律知识,拥有丰富的办案经验,能为你排忧解难,为您提供最好的资深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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