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D:3656825
时间:2023-09-26 08:05:05
上传者:LZ文人在现在社会,报告的用途越来越大,要注意报告在写作时具有一定的格式。优秀的报告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报告优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
xy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abc公司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独立、公正、科学、客观的原则,按照国际公允的资产评估方法,为满足abc公司整体改组上市之需要,对abc公司资产进行了评估工作,本公司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托评估的资产和负债实施了实地查勘、市场调与询证,对委估资产和负债在12月31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作出了公允反映。现将资产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二、委托方及资产占有方
委托方:abc公司
资产占有方:abc公司
(简介略)
三、评估目的
本次评估的目的是为abc公司整体改组上市提供价值参考。
四、评估范围和对象
abc公司拟以其全部经营性净资产投入到拟成立的abc股份有限公司中,评估范围包括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屋建筑物类、机器设备类)、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及负债。对土地使用权拟由集团公司以授权经营方式取得后租给股份公司使用,土地使用权不纳入评估结果汇总表中。
评估的'具体范围以公司提供的各类资产评估申报表为基础,凡列表内并经核实的资产均在本次评估范围之内。
五、评估基准日
根据我公司与委托方的约定,本项目资产评估的基准日期确定为2012月31日o。
由于资产评估是对某一时点的资产及负债状况提出价值结论,选择会计期末作为评估基准日,能够全面反映评估对象资产及负债的整体情况;同时根据abc公司的改制方案对时间的计划,评估基准日与评估目的的计划实现日较接近,故选择年12月31日作为评估基准日。
本次资产评估工作中,资产评估范围的界定、评估价值的确定、评估参数的选取等,均以该日之企业内部财务报表、外部经济环境以及市场情况确定。本报告书中一切取价标准均为评估基准日有效的价格标准。
六、评估原则
遵循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专业性的工作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法律和法规进行评估操作,确保资产评估工作不受外界干扰和评估业务当事人的影响。科学合理地进行资产评定和估算。同时根据资产的类别和实际情况,遵循贡献原则、替代原则、预期原则等经济原则。
七、评估依据
在本次资产评估工作中所遵循的国家、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法律法规以及所参考的文件资料主要有:
(一)评估行为依据(略)
(二)评估法规依据(略)
(三)评估产权依据(略)
(四)评估取价依据(略)
八、评估方法(略)
九、评估过程(略)
十、评估结论
在实施了上述资产评估程序和方法后,委估的abc公司资产于评估基准日2000年12月31日所表现的公平市值反映如下(见表9-2,具体数字略)。
表10-2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资产名称
账面值
调整后账面值
评估值
增减值
增减率%
评估结论详细情况请见资产评估明细表(另册)。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委托方在12月分别与王××、吴××签订转让协议,将王××、吴××存于中国银行××储蓄所的大额存单转让给委托方。据转让协议,承诺不得挂失、提前支取、抵押,而存款期满,委托方持存单向××所支取。××储蓄所以“王××、吴××已将存折挂失,并已提前支取”为由拒付。至清查工作日止经××市××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委托方胜诉,二审正在审理中。以上款项的可收回程度及对评估结果的影响程度无法确定,仅按清查值列示。
本评估报告使用者应注意特别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十二、评估基准日期后的调整事项
在评估基准日后有效期以内,资产数量发生的变化,应根据原评估方法对资产额进行相应调整。当评估方法为成本法时,应按实际发生额进行调整;若资产价格标准发生变化、并对资产评估价格已产生了明显影响时,委托方应及时聘请评估机构重新确定评估价值。
由于评估基准日后资产数量、价格标准的变化,委托方在资产实际作价时应给予充分考虑,并进行相应调整。
十三、评估报告法律效力
1.评估结论有效的其他条件。本次评估结论是反映评估对象在本次评估目的下,根据公开市场的原则确定的现行公允市价,没有考虑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事宜,以及特殊的交易方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评估价格的影响,同时,本报告也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和其他不可抗力时对资产价格的影响。
当前述条件以及评估中遵循的持续经营原则等其他情况发生变化时,评估结论一般会失效。
2.本评估报告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发生法律效力。
3.评估结论的有效使用期限。根据国家现行规定,本资产评估报告有效期为一年,自评估基准日2000年12月31日起计算,至12月30日止。当评估目的在有效期内实现时,应以评估结论作为资产转让价值的参考。超过一年,需重新进行资产评估。
十四、评估报告提出日期
本评估报告提出日期为202月10日o
xy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年2月
评估机构法人代表:×××
审核人:×××
注册资产评估师:×××、×××
一、绪言
北京证券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证券*88的委托,根据国家关于资产评估的有关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对证券*88所持有的证券*21%的股东权益的公允价值进行了评估,对其在12月31日这一评估基准日所表现的价值作出公允反映。
现谨将资产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二、委托方、产权持有者和委托方以外的其他报告使用者
本次资产评估行为的委托方为证券*88,资产占有方(或产权持有者、被评估单位)为证券*。
(一)委托方概况
1、企业信息:
企业名称:证券*88
注册号:110104001503810
住所:北京市宣武区宣武证券***8大街证券证券证券证券***号
法定代表人:证券*
注册资本:15000万元
成立日期:1986年3月12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2、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证券****;证券证券**。
一般经营项目:证券证券****。
(二)资产占有方概况
1、企业信息:
企业名称:证券*(以下简称“证券证券证券”)
注册地址:证券证券****工业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证券证券**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实收资本:5000万人民币
经济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期限:10月23日-2049年10月22日
2、经营范围:
关于收购大同煤矿集团同煤电力工程有限公司50.76%股权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履行公司控股股东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同煤集团”)在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对证监会规范上市公司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承诺,公司拟以山西省国资委备案的净资产评估值为依据,收购同煤集团全资子公司大同煤矿集团电力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煤能源”)持有的大同煤矿集团同煤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程公司”)50.76%股权。
20xx年xx月20日,公司董事会第七届五次会议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记名投票表决,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收购大同煤矿集团同煤电力工程有限公司50.76%股权的预案》。
同煤能源为公司控股股东同煤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文生元先生、胡耀飞先生、张玉军先生、王志军先生、王团维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次股权收购事宜,已经20xx年4月25日召开的七届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本次关联交易金额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大同煤矿集团电力能源有限公司住所:大同市新平旺同煤大厦法定代表人:胡耀飞
经营范围:电厂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及经营;节能环保的电力新型材料、设备、技术的研究、开发和应用;开发建设新能源、从事与电力产业相关的多种经营服务项目;相关产业投融资业务。
财务状况:截至20xx年10月30日,同煤能源资产总计2,188,500,366.51元,所有者权益合计142,667,220.38元;20xx年1-10月实现营业收入58,900,323.45元,利润总额-7,377,838.28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资产概况
本次股权收购标的为同煤能源持有的工程公司50.76%股权。工程公司住所为太原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高新街40号,注册资本为8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电力设备调试、运行、检修及维护;电力工程设计、安装、施工;电力设备调试;电力试验;电力工程监理;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脱硫环保工程总承包、保温防腐工程施工;物资成套设备销售、租赁;科技环保项目开发;技术咨询服务等。
同煤能源持有的工程公司50.76%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
工程公司不存在股东对其资金占用的情形,也不存在对其股东进行担保、委托理财的情形。
2、股权设臵情况
同煤能源持有工程公司50.76%股权,公司持有工程公司49.24%股权。
3、审计情况
4、评估情况
公司委托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工程公司全部股权权益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2)评估对象:工程公司50.76%股东权益(3)评估范围:工程公司的全部资产及负债(4)评估价值类型:市场价值(5)评估基准日:20xx年4月30日(6)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收益法收益法评估结果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7)评估结论:
收益法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8,265.15万元,资产基础法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9,万元,两者相差900.98万元,差异率为10.90%。
资产基础法评估是指在合理评估企业各项资产和负债价值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思路;收益法是从决定资产现行公平市场价值的基本依据——资产的预期获利能力的角度评价资产。两者的区别是收益法考虑了企业的商誉、管理团队、客户等无形资产的价值。因此两者出现差异是正常的。
工程公司业务服务单位主要为集团内部单位,全国范围内市场占有率较小,其生产经营受集团内部单位影响较大,对于企业未来年度发展的情况,企业领导层也未做出明确规划。在收益法评估中对未来经营预测与实际可能出现偏差,因此企业的盈利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根据谨慎性原则,本次对工程公司评估选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
经评估,工程公司50.76%股东权益价值为4,652.73万元。
5、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收购完成后,工程公司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6、标的公司近三年评估、转让及增资情况
(1)20xx年9月,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电投集团”)与同煤集团签署了《国有股权转让合同》。按照上述合同约定,中电投集团将其持有的工程公司50.76%股权协议转让给同煤集团。20xx年xx月26日,工程公司办理了工商(股东)档案变更登记,中电投集团持有的50.76%股权变更为同煤集团持有。
本次股权转让,以20xx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经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并于20xx年xx月14日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书》(天兴评报字(20xx)第762-6号)。此次股权转让与公司本次收购工程公司股权资产评估结果对比如下:
上表所列示两次基准日净资产账面值及评估值差异为-365.10万元,差异率为-3.83%,主要是工程公司持续经营且经营状况也较为稳定。
(2)20xx年6月9日,同煤集团召开党政联席会会议,决定将工程公司50.76%股权划转给全资子公司同煤能源。20xx年7月底,工程公司办理了工商(股东)档案变更登记,同煤集团持有的50.76%股权变更为同煤能源持有。根据《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此次股权划转给同煤能源,工程公司无需进行资产评估。
本次关联交易以经山西省国资委备案的净资产评估值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公允原则确定收购价格。
公司本次收购工程公司50.76%股权的价格为人民币4,652.73万元。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转让方(甲方):大同煤矿集团电力能源有公司受让方(乙方):xx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一)标的股权
本次股权转让的标的股权为甲方持有的大同煤矿集团同煤电力工程有限公司50.76%股权。
(二)转让方式、转让价格及确定依据1、本次股权转让方式为协议转让。
2、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格以山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的上述拟转让标的的评估报告确定的评估值为准。
(三)标的股权的交割事项
1、甲方应在本合同开始实施之日起10日内将标的企业相关的权属及资质证书、印章及公司全部档案资料、财产相关凭证等全部纸质版、电子版或以其他形式为载体的资料移交给乙方并对乙方进行交接解释及说明。
2、甲方对其移交的上述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以及所提供资料与对应的标的股权一致性负责,并承担因隐瞒、虚报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3、甲乙双方应协商配合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山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的国有产权审批手续,确保全部国资审批及确认手续合法有效;此外,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本次股权转让所涉及的国有产权变更登记及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4、标的股权自工商变更登记办理完毕后转移至乙方。(四)转让涉及的有关税费的负担
在本合同项下标的股权交易过程中,转让方和受让方依法各自承担其应承担的各项税费。
(五)合同的生效及实施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盖章或其各自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后成立,自下列条件成就时生效并实施:
1、本次股权转让标的股权事项获得山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2、本次股权转让标的股权事项获得乙方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本次股权转让标的股权事项获得甲方股东会审议批准。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说明
本次股权收购,不涉及职工安臵。工程公司与现有职工的劳动关系不因股权转让行为发生变化,双方仍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约束下履行权利和义务。
七、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在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工程公司为公司提供设备的
检修服务。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工程公司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有利于减少和规范公司的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工程公司的企业运行效率。
八、20xx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该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的情况
20xx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该关联方未发生关联交易。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xx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xx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交的相关文件,对《关于收购大同煤矿集团同煤电力工程有限公司50.76%股权的预案》发表了如下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如获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收购大同煤矿集团同煤电力工程有限公司50.76%股权,
是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履行
在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中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的行为,本次收购完成后,工程公司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收购有利于减少和规范公司的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工程公司的企业运行效率。20xx年xx月20日,公司第七届五次董事会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审议并获得通过,关联董事文生元、胡耀飞、张玉军、王志军、王团维回避表决。上述交易事项决策程序合法,符合本公司的根本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一次、五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第七届二次监事会决议;
3、xx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五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xx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五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7、《国有股权转让合同》。
xxx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xx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文档为doc格式
本人接受北流市xx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为其公司自身的全部资产和负债进行了评估。
本人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托评估的资产和负债实施了实地查勘、市场调查与询证,对委估资产和负债在评估基准日20xx年11月30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作出了公允反映。
现将资产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一、委托方简介
企业名称:北流市xx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凤阳xx新能源”)
住所:北流市招商局
法定代表人:陈宏
注册资本:壹仟万元整
实收资本:壹仟万元整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
发照机关:北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成立日期:2006年5月26日
经营范围:新能源的开发与管理,生物质能源林基地投资和建设,有机农业基地建设。
截至评估基准日20xx年11月30日,北流市xx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各股东出资金额及所占股本比例情况如下所示:
北流市xx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股东表
二、评估目的
根据需要,本次评估目的是量化北流市xx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全部资产和负债于评估基准日20xx年11月30日的市场价值,为企业自我资产清理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一)评估对象
本项目评估对象为20xx年11月30日北流市xx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拥有的全部资产和负债,具体包括公司的流动资产和负债等。
(二)评估范围
根据《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和北流市xx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填报的资产清查评估明细表。
本次评估的范围为北流市xx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于20xx年11月30日的全部资产和负债。
(3)资产总计17,193,777.63元;
(5)负债合计7,565,368.60元;
(6)所有者权益合计9,628,409.03元。
本次申报评估的资产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依据本次评估目的和评估对象,委估资产采用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对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中某项资产应当进行交易价值的估计数额。
五、评估基准日
本项目的评估基准日为20xx年11月30日。
为保证评估所需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公允性以及评估报告的时效性,经与委托方商定,以20xx年11月30日作为本次评估基准日。
评估中所有取价标准均为评估基准日有效的价格标准。
六、评估报告的使用者
本评估报告的使用者为:委托方及与本次经济行为有关的主管部门。
七、评估原则
根据国家资产评估的有关规定,本次资产评估中主要遵循以下国家及行业规定的公认原则:
(一)遵循独立性原则。
(二)遵循客观性原则。
(三)遵循科学性原则。
评估人员根据各类资产的特点确定了科学的评估方法,使资产评估结果科学合理;
(四)遵循产权利益主体变动原则。
即以委评资产的产权利益主体变动为假设前提,确定其在评估基准日的现行市场价值;
(五)遵循资产持续使用的原则。
(六)遵循替代性原则。
(七)遵循公开市场原则。
即评估的作价依据和评估结论在公开市场存在或成立;
(八)维护产权持有者及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
八、评估依据
本次评估工作中所遵循的具体法律依据、准则依据、行为依据、权属依据、取价依据和其他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法律法规依据
1、参照国务院[1991]91号令《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
5、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通知文件等。
(二)准则依据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4、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三)经济行为依据
委托方与本人签订的《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
(四)产权证明依据
1、北流市xx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北流市xx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申报的资产清查评估明细表;
4、北流市xx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出具的《委托方承诺函》;
5、其它有关产权证明文件。
(五)取价依据
1、本人实地勘查、调查所获得的资料;
2、北流市xx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提供的资产评估申报资料,有关原始凭证等账务资料;
3、本评估机构掌握的其他价格资料;
4、关于发布省征地年产值标准的通知(省政办发(2005)47号);
5、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市政发〔2006〕20号)。
(六)参考资料及其它
1、李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北流市xx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的审计报告;
2、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统计资料、技术标准及价格信息资料;
3、其他资料。
九、评估方法
根据资产评估有关规定,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及其他一般公认的评估原则,我们对北流市xx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委估范围内的资产和负债进行了必要的核实及查对,查阅了有关文件、资料,实施了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在此基础上,根据资产评估目的和委估资产的具体情况,由于北流市xx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盈利状况较差,不具备采用收益法的条件,此次主要采用了资产基础法(成本法)的评估方法进行评估。
资产基础法是指在合理评估企业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
根据北流市xx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各项资产及负债的构成,采用的具体评估方法如下:
(一)流动资产的评估
流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预付账款,评估人员根据各项资产的具体情况,采取了相应的现场清查办法和评估方法,现将其简述如下:
1、货币资金的评估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货币资金主要为银行存款。
对于银行存款,评估人员采用不同币种分别计算的方法,按照北流市xx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开户行提供的评估基准日20xx年11月30日的银行对账单或收到的询证函,对公司拥有的不同币种的银行存款余额进行核实,对于银行对账单与公司银行存款日记账之间存在的未达账项,在逐笔了解核实的情况下,由公司财务人员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在确定了公司财务账户与开户银行账户两者金额调整一致的情况下,最终按照公司财务账户余额确定银行存款评估值。
公司账面余额与开户银行账面余额调节公式如下:
评估基准日公司账面余额+企业已付银行未付金额-企业已收银行未收金额=银行对账单账面余额+银行已付企业未付金额-银行已收企业未收金额。
2、预付账款
预付账款的评估,评估人员首先了解预付账款形成的原因,并与账务记录和会计报表进行核对,确认该项业务的真实性。
对于预付账款,以清查核实后的账面价值作为评估值。
(二)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评估
根据评估对象土地实际情况,并结合此次评估目的,土地使用权评估采用成本逼近法进行评估。
(三)负债的评估
纳入评估范围的负债为流动负债,其中流动负债为其他应付款;非流动负债为零。
对于负债,评估人员首先查询了企业的历史资料,调查负债形成的具体情况,重点分析欠款数额、欠款时间、欠款原因、欠款清理等情况,在核实了解基础上,对负债科目中金额较大的款项进行抽查核实并发放询证函,抽查核实主要通过核实项目的往来款项和相关的合同、协议或原始凭证等资料对各项负债进行核对。
在核对各项负债账账、账实一致基础上,以调整后的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十、评估过程
具体过程如下:
(一)接受委托及评估准备
1、根据本次评估目的和有利于减少事后调整事项的原则确定评估基准日;
2、通过调查了解,制定评估方案和工作计划。
(二)现场清查核实
2、指导北流市xx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有关人员清查资产与收集相关资料;
3、组成项目评估组,拟定资产评估工作方案;
4、根据北流市xx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填报的资产清查评估明细表,评估组成员在现场对各类资产和负债进行清查核实。
同时通过现场勘察,对重点资产状况作了深入了解;
5、收集委估资产的产权证明文件、购置合同、发票等资料;
6、根据资产状况和现场核查情况完善和充实工作底稿;
7、现场查询和收集委估资产的价格信息。
(三)评定估算
1、根据资产的实际状况和特点,确定各类资产和负债的评估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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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绪言
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新和县塔木托格拉克乡民家乐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委托,根据国家关于资产评估的有关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对新和县塔木托格拉克乡民家乐农民专业合作社所持有的100%的股东权益的公允价值进行了评估,对其在年12月31日这一评估基准日所表现的价值作出公允反映。
现谨将资产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二、委托方、产权持有者和委托方以外的其他报告使用者
本次资产评估行为的委托方为新和县塔木托格拉克乡民家乐农民专业合作社,资产占有方(或产权持有者、被评估单位)为新和县塔木托格拉克乡民家乐农民专业合作社*。
某某单位:
我们接受贵方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对某某委估资产的公开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工作。本公司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托评估的资产实施了实地查勘、市场调查与询证,对委估资产在评估基准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做出了公允的反映。现将资产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一、委托方、产权持有者及委托方以外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委托方名称:某某某
产权持有者:某某某
注册地址:某某
注册资本:20万元
经济性质:事业单位
法定代表人:某某某
经营范围:宣传与贯彻执行森林、湿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等法律、法规和各项林业方针政策;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制定林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和指导农村集体、个人开展林业生产经营活动;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展资源调查、造林检查验收、林业统计和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工作,掌握辖区内森林资源消长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变化情况;协助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林木采伐工作,配合做好林木采伐的伐区调查设计,并参与监督伐区作业和伐区验收工作;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做好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依法保护、管理森林、湿地和野生动植资源发现辖区有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应及时报告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并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查处破坏森林、湿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协助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辖区内的乡村林场、个体林场;配合乡镇人民政府建立健全乡村护林网络,负责乡村护林队伍的管理;推广林业科学技术,开展林业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林业社会化服务,为林农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代收和协助管理各项林业行政性收费等;承担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林业工作总站委托的其它工作。
委托方以外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为委托方主管部门及其他与本次评估目的有关各方。
二、评估目的
确定委估资产于评估基准日公开市场价值,为委托方拟处置委估资产价值提供参考依据。
三、评估对象和范围
本次评估的对象和范围为某某某拥有的实物资产,仅包括房屋建筑物,不包括估价对象所占用的集体土地使用权。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根据本次评估目的,本次评估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五、评估基准日
本项目资产评估基准日是20zz年3月8日。
该基准日能良好地反映资产状况,符合本次评估目的。经与委托方协商,确定该日期为评估基准日。
评估中所采用的价格标准是评估基准日有效的价格标准。
六、评估依据
(一)法律及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xx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2号);
2.《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1991年国务院第91号令);
3.《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第12号令;
5.《关于转发〈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的'通知》(国资办发[]23号);
知识拓展:
资产评估相关法规
主要说明进行评估工作中所遵循的具体行为依据、法规依据、产权依据和取价依据,主要包括如下基本内容:
1.主要法律法规;
2.经济行为文件;3.重大合同协议、产权证明文件;
4.采用的取价标准;
5.参考资料及其他。
主要法律法规
主要列示国家公布的与资产评估相关的主要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国家政策。
经济行为文件
本节主要说明实施经济行为所必须取得的有关部门批件。
(四)重大合同协议、产权证明文件
主要列示由委托方、资产占有方提供的与资产评估相关的重大合同、协议、产权证明文件。
采用的取价标准
主要列示由评估人员所选取的确定资产评估价值的技术标准,包括国家各部委、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颁发的技术标准、规范文件。
参考资料及其他
主要列示有评估人员所选取的确定资产评估价值的参考资料,包括经验数据资料、研究成果、统计资料、行业惯例及国际评估惯例等,以及评估人员认为需要列示的其他评估依据。
xx 群英是集研制、生产、销售为一体的电子元器件生产企业,其实物资产的种类主要有:存货、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电子设备、在建工程等。
(一)存货 存货包括原材料、产成品和在产品,品种数量较多。原材料主要为生产电子元器件用的不锈钢、有色金属、热电偶、电极等,存放在xx 群英原材料仓库内,多数为近期购买,可以正常使用。产成品主要为o-5微型继电器、延时继电器、功率继电器、接触器、智能化汽车电子继电器、通用继电器以及矿用和大型机车用接触器等及其成套产品等,存放在xx 群英成品仓库。在产品为在生产中的半成品,主要分布在xx 群英生产车间。 存货种类较多。库房保管制度健全,物品按大类堆放整齐,标签标示正确,进出库数量登记卡片记录及时准确。
(二)机器设备 设备类固定资产包括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和电子设备。其中机器设备413台(套)、运输车辆16辆、电子设备237台(套)。 机器设备主要有精密数控车床、立式加工中心、横式自动绕线机、高速精密自动冲床、弯曲机等,xx 群英机器设备购置于1996年至2012年间。机器设备均正常使用。 车辆设备包括别克轿车和奥迪轿车等车辆,为生产办公用车,全部车辆均在用。
电子设备包括电脑等办公设备和仪器仪表等,大部分电子设备购置于2008年以后,电子设备均正常使用。
(1/2)、8-1#机加厂房、电镀厂房、机加厂房无房产证。2013年6月6日贵阳市乌当区住宅和城乡建设局出具了关于中国xx 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三家公司房产证办理不存在法律障碍的说明:经我局确认,上述房屋产权清晰,不存在潜在纠纷,上述房屋产权证的办理不存在法律障碍》,xx 群英也出具了承诺函,承诺对上述房产拥有权利。
根据企业提供的乌国用
(2004)第2912号土地使用权证书。房屋建筑物所占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权利人为中国xx 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2002年xx 群英从都匀市搬迁至贵阳市后,一直无偿使用xx 集团名下位于乌当区新添大道150号在083基地范围内的部分土地,面积约15000平方米。截止评估基准日,xx 群英自身不拥有土地使用权。
(四)在建工程:包括设备安装工程,为企业尚在安装中但未转入固定资产的项目。在建工程分布在生产车间。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责任和义务
1.提供产权证书、资产清查明细表等会计资料,并对资料真实性负责;
2.派熟悉情况的人员配合工作,如在外地则合理承担评估人员的部分差旅费;
3.按资产评估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文件收费,协议生效预交%,其余提交报告后付清。
受托方责任和义务
1.坚持独立、客观、公正地实施评估;
2.按约定的时间交出评估报告;
3.为委托方提供的资料及评估结果保守秘密;
4.报告一经交出,概不负责退报告和评估费用。
总收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违约处理
1.迟交报告、延期支付评估费,每日按评估费的%向对方支付罚金;
2.失密受托方向委托方支付评估费%的罚金;
3.请有关机关仲裁。
委托单位(盖章)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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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托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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