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产权车位买卖合同 实用车位买卖合同(汇总8篇)

2023年产权车位买卖合同 实用车位买卖合同(汇总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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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9-27 18:41:08

上传者:琉璃 2023年产权车位买卖合同 实用车位买卖合同(汇总8篇)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合同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合同模板,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产权车位买卖合同篇一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真实、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转让地下停车位的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标的

本次转让的车位位于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 ,编号为 号地下停车位,车位面积以现有的房产证为准。该车位为划线分隔,无隔断墙、无封闭,并由小区开发商划好车位分隔线; 甲方保证对以上车位享有合法的所有权,甲方确保上述车位产权清晰,没有经济和民事纠纷。

二、使用期限

地下车库使用年限按国家法律政策的规定处理。

三、付款方式及责任

1、本协议所指本宗车位转让金总价款为人民币158000.00元(大写:壹拾伍万捌仟元整) ,乙方付款方式为,预付款79000.00元,余款79000.00元待车位房产证过户手续完成当天一次性付清,乙方于本协议签订时向甲方付清全部车位转让金。(此价格中不包含汽车车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转让后的物管费由乙方承担,即:乙方需另外支付甲方已交付的车位物管费,该笔费用以该小区物管确认金额为准)

2、甲方收到乙方车位转让金后,原小区开发商向甲方转让该车位而来的相关权益(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已经全部转移到乙方,甲方无权另行处臵该车库。

3、转让后,甲乙双方须到小区所在的物业公司备案,就车位物业管理费缴存办理移交手续。

四、该协议签署后甲方需配合乙方办理过户手续,直至所有手续移交完成为止,过户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甲乙双方在房产局办理车位房产证过户手续当天,甲方移交停车卡。

五、使用管理

1、自甲方向乙方移交该车位之后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使用该停车位,须服从和遵守小区所在物业公司的统一管理,并交纳相应的车位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六、生效条件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效力,合同自签署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对本协议未尽事项应协商解决,发生争议由甲方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一、双方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二、车位明细图的有效复印件;

三、购车位的有效发票复印件;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产权车位买卖合同篇二

电话:

乙方(车库买受人)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买卖车库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通过公开拍卖竞得xx小区 幢 号车库,属 结构。

二、乙方按规定付清成交款 (大写: ),拍卖佣金 (大写: )

三、甲方统一办理《产权证》,车库面积以产权部门登记为准,办理费用由乙方支付。

四、甲方暂按小区物管费收费标准向乙方收取车库物管费,即每平方建筑面积xx元。如遇调整物管费标准则按新标准收取。

五、甲方对车库设施提供有偿维护、修理。

六、乙方在使用车库时,须遵守以下规定:

1、不准将车库以经营用途使用;

2、不准将车库出售、租赁或以其它方式转让给xx小区以外的住户或单位使用;

4、禁止将车辆停放在车库以外的楼前、楼后及其他公共场地;

7、严格遵守物业管理条例及物管公司对小区管理的相关规定,自觉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

乙方须与小区物管公司签订《车库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对违反以上规定行为,甲方授权的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制止或处理。

七、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签字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xx省房地产公司 乙方:

代表:

日期: 日期:

产权车位买卖合同篇三

甲方(出卖人):

乙方(买受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已对甲方的黄金涪畔的地下停车位作了充分了解,现决定购买该地下停车位,并经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开发建设的,土地使用权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年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乙方购买甲方开发的黄金涪畔地下停车位号,面积平方米,设计用途为停车位。该车位的使用权年限原则以土地使用权年限为准,如遇国家及省、市政策调整,按新调整政策执行。该车位平面图见附件。

二、计价方式和价款

甲方与乙方约定按照“个”计算该车位价款,该车位总价款为人民币元(大写: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三、付款方式及期限

乙方采取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

四、甲方承诺应当在年月日前,将地下停车位交乙方使用。

五、乙方自行承担该停车位物业管理的有关费用。

六、本协议所列买受方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均为准确的,若有变更,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造成的延误,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七、本协议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签约日期:

产权车位买卖合同篇四

协议双方:

转让人:(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人:(以下简称乙方)

住宅项目建设程序合法、用途明确。协议双方本着公开、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就地下停车位使用权转让签订本协议。

一.乙方购买的地下停车位使用权,其位置(以下简称该车位使用权,其所在位置在本合同附件的标注为准)位于地下车位,编号 ,其功能主要用于停放家用轿车、小型旅行车。

二.本协议签订前,乙方应去拟购停车位实地看验,协议签订后,视为乙方已对此停车位的实际状况及其可使用的状态进行了确认,没有全面完工的,甲方将提供完整的规划方案供乙方参照(规划图附后)。

三.乙方要爱护车位及其设施、设备,如由乙方造成的损坏,其维修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根据xx年x月xx日建设部令第号《房屋建筑工程维修办法》的规定,保修期内甲方负责车位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的检查和维修,以保证乙方安全正常使用(乙方损坏除外),保修期内所产生的检查和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保修期外车位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日常的运行、养护、维修费用,从本车库车位使用人缴纳的车位物业管理费中支出,由物业公司组织实施。

六.发生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包括战时征用等)使合同无法履行,本合同自动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免责:

(1) 非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正常使用车位;

(2) 因法律、法规、政府规定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

八. 停车位售价:

1. 地下停车位首批的出售价格确定为x万元/个。

2. 地下停车位的规格为宽xx米,长x米,用彩色线条标注。停车位的使用权预售以一个车位计价。

地下停车位的出售,首次预收地下停车位总价款的,即为人民币xx万元/个;

九.停车位的交付步骤:

1.甲方按照排序的先后顺序出售地下停车位;

3.地下停车位出售的是长期使用权,使用年限与科大花园住房产权年限相同;

6. 如乙方交付购买款后因其它原因主动放弃购买,甲方同意退还购买款。

十.在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期限内乙方拥有该车位的使用权,甲方将无权再处理该车位,否则引起的一切纠纷由甲方负责。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 甲、乙双方可在补充协议中另行约定,约定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 甲、乙双方各二份。

十四.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产权车位买卖合同篇五

甲方(出卖人):

地址:

身份证号:

乙方(买受人):

地址:

身份证号:

经甲方和乙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车位一事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自愿将其名下位于 号车位出售给乙方。乙方所买上述车位仅作停车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 二:甲、乙双方共同商定车位出售价格为人民币 万元整( 元),乙方在 年 月 日之前一次性付清。三:甲方在 年 月 日前将上述车位交付乙方使用。

四、因该车位甲方与开发商所签合同明确不能办理产权证。如日后因本车位与开发商产权纠纷导致乙方损失,甲方不予负责;乙方所付甲方购车位款,甲方不予退还。如有可能办理产权证,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产权证及过户给乙方相关手续(产权归乙方所有),办理产权证及过户费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该车位产权及使用权。

五、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确认即生效,并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双方均应执行。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出卖人):

乙方(买受人):

产权车位买卖合同篇六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规定,就甲方将“紫玉东方”项目的地下停车场车位使用权出让给乙方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车位坐落地点及编号

该车位位于紫玉东方地下停车场 号。

第二条:车位使用权出让金额及付款期限

第三条:车位交付时间

甲方应在乙方付清全部车位款后,于 年 月 日将该车位交付给乙方使用。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按合同约定收取车位款项。

2. 按合同约定向乙方交付该地下车位。

3. 甲方明确该地下车位无权属争议。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 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取得车位所有权后,在车位所依附的土地使用年限范围内,乙方享有该车位占有、使用、收益、转让的权利。

2. 乙方在使用该地下车位时,不得妨碍或损害该地下车位的各种设施设备。

3. 乙方应按停车场限高及甲方划定的停车线内停放车辆,由乙方的过错导致车辆受损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4. 乙方所选定车位位于单元出入口位置的,乙方需按照规定停放车辆,并保证车辆停放安全,甲方不承担车辆停放管理责任。

5. 乙方应按物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缴纳其相应的物业管理费用,并享受相应的物业管理服务。

6. 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妨害、阻挠、干扰甲方及物业公司对车位公共设施和共有部分(如:进出停车场通道、通风管道、动力设备、照明、消防设施等)进行维修、保养和维护的工作。

7. 乙方在转让其所购的紫玉东方号房屋,失去紫玉东方业主身份时,需将其所购车位一并转让给购房人或其他紫玉东方的业主,不得转让给非紫玉东方的业主。转让价款由双方自行协商,甲方不予干涉,但需将转让合同报甲方备案。

8. 乙方如出租其车位,必须出租给紫玉东方的业主,并需将租赁合同报甲方备案。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本合同一经签署,甲、乙双方均应严格按合同约定履行,任何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责任与义务的行为均构成违约。

2.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车位款,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有权在向乙方发出解除合同后5日内另行出售该车位使用权,乙方按逾期应付款的百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经甲方同意继续履行合同的,自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期限之第二日起至全额支付合同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3. 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将该车位交付乙方使用,(除不可抗力因素以外),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在乙方解除合同的通知到达之日起七日内无息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乙方累计已付款的百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乙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时,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之第二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4. 如乙方在转让紫玉东方所购房屋时,未将本合同约定的车位转让给紫玉东方的业主,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重新出售该车位。

第七条:其他

产权车位买卖合同篇七

甲方(出卖人):

乙方(买受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房地产管理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协商一致就买卖车库达成如下协议。

一、买受人所购买车库位于银都花园怡景xx南面,首层由东至西第11间,共一户,建筑面积约24.89平方米(套内户型尺寸长6米、宽3.3米、结构层高2.1米,限微型车存放)。

二、甲乙双方就上述车库成交价定为人民币肆万捌仟元整(48000元),房款一次性结清,有收据为凭。

三、本协议签订后,如乙方中途悔约,购房款甲方不退,甲方中途悔约将双倍房款返还给乙方。

四、甲方必须保证车库无任何纠纷和遗留问题,如乙方在房期间,因甲方原因出现的问题,造成乙方的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五、上述车库无法办理产权证,一切手续以甲方购房时的原始收据及合同为据。

六、甲方与房产公司之问的一切原始凭据及原始购房合同全部交与乙方。

七、乙方向中介人交中介费五百元整,中介费交后不退回,如有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中介费。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产权车位买卖合同篇八

甲方(出售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购买方):

地址:

电话: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定本合同。

一、买受人所购的基本情况:

乙方所购车位(库)位于“名流时代广场”第号单位。该车库套内面积约为平方米。

二、计价方式与价款

双方约定按套计算该车位(库)总价款为(人民币)拾万仟佰_____元整。

三、付款方式

买受人须在签定本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全部价款,即人民币拾万仟佰_____元整。

四、交付期限

出卖人应当在年月日前,按有关规定,该车库经验收合格,并符合本合同规定的条件,交付买受人使用。

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之十日内告之买受人的,如地震、水灾等;

2、遭遇非技术所能解决的问题,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之三十日内告之买受人的;

3、遭遇不能克服的客观原因,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之三十日内告之买受人的;

五、出卖人延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出卖人未能按规定时间交付使用,按以下方式处理;

1、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2)逾期超过三十日,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在三十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百分之二的总价款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总价款万分之二的违约金。

六、交接

车库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

买受人在接到交房通知七日内办理结算和交房手续,否则按拖延天数按日向出卖人支付总房款万分之二的违约金和看管费。逾期三十天,出卖人有权按买受人违约而终止合同,买受人按房款的百分之二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该房另行出售。

七、其他

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车位(库)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车位(库)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八、争议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黄岛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出卖人贰份,买受人贰份。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二、附件:车库平面图

出卖人(签章):买受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代表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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