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窗承包合同(大全5篇)

门窗承包合同(大全5篇)

ID:3742076

时间:2023-09-28 01:56:41

上传者:HT书生 门窗承包合同(大全5篇)

在生活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协议,签订签订协议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合同模板,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门窗承包合同篇一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人(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对本合同工程的幕墙进行施工图设计,根据《_民法典》、《建筑工程设计合同》文本(gf-20__-0209)及其它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责任、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_民法典》、《_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设计依据

发包人给设计人的委托书

发包人提交的基础资料

发包人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第三条 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相互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合同书

发包人要求

有关设计事宜的函件 第四条 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乙方对 项目进行幕墙设计,设计费按 元/m2收取;甲方选择乙方优先参加发包人的施工招标工作,如果设计人中标,本合同的设计费作为乙方的优惠条件,免收设计费,自动转为工程预付款(进度款)的一部分,并在工程 预付款(进度款)总额中抵扣。

第五条 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第六条 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第七条 设计费及支付方式

第八条 双方责任

发包人责任:

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负责。

发包人负责组织设计交底。

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错误,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但是同设计人自身原因,造成设计修改或返工的除外。

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设计人责任:

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供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接受发包人和相关设计院及审图公司对图纸的审核。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

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六条规定的内容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期限至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为止。

设计人在工程施工期间需派专人负责与施工方、发包人等相关单位进行配合与解决问题。

第九条 违约责任

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定金;已开始设计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时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百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按条规定支付设计费。

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

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百分之二。

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十条 其他

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设计人自行解决。本合同第六条规定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合同规定的份数,设计人另收工本费。

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整,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六份,发包人三份,设计人三份。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门窗承包合同篇二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_经济合同法》、《_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旭辉花园综合用房幕墙工程建设劳务承包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_________工程。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内容及范围:

4、承担该工程的施工准备、施工过程中的材料装卸,成品保护。施工完毕后的材料退场、现场清理、安全文明施工等工作。

四、承包方式及承包金额、付款、结算方式;

实行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的劳务包干方式

(1)、测量放线、埋件安装,占10%;

(2)、龙骨安装,占30%;

(3)、防火避雷安装。占5%;

(4)、面板安装,占40%;

(5)、打胶清理,占15%;

五、工期及进度要求:

本工程总工期为30天,开工日期为20xx年12月20日,完工日期为20xx年01月20日。具体进度及节点要求按甲方进度计划执行。

六、劳动力人数及业务技能水平要求:

劳动力人数及业务技能水平原则上由乙方自主控制,但必须满足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以及工期的要求。

七、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

1、乙方严格按设计图纸施工,保证结构的安全和外观的美感,确保工程质量合格。

2、工程验收标准:jg3035-96《建筑幕墙》,jgj102-20_《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33-20_《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81-20_《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范》。

八、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1、组织材料及时到货,配合乙方做好材料的管理工作。

2、负责乙方施工过程中的各项协调工作。

3、管理、监督和控制乙方在安全、质量和工期等方面的工作。

4、为乙方提供技术服务,并在质量和安全上提供指导。

5、协调提供施工用电接口,提供两个二级配电箱,提供乙方生活后勤场所,保证施工需要,其费用由甲方承担。为维护甲方企业形象,甲方提供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实际所需的安全帽、工作服等劳保用品。

6、当工程质量、安全及工期等不能满足甲方要求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采取必要措施。

1、接受甲方对本工程在质量、安全和工期等方面的管理监督和控制。

2、配合甲方做好施工过程中的协调配合工作。

3、做好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工作,正确佩戴安全帽、安全带,工完场清。

4、维护企业形象,做好生活社区的卫生工作,仓库材料要摆放整齐有序。

5、负责做好材料的搬运、保管、防火和防盗工作。

6、在工程未验收前,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做好成品保护工作。

九、其他事项;

本合同一式四份,在双方签字后生效,工程款付完后失效。未尽事宜,双方协调解决。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日期:日期:

门窗承包合同篇三

及其它部件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的,支付至工程总造价的80% 。

,作为保修金,贰年保修期满后一个月内一次性无 3、本劳务分包合同造价的5

息付清(扣除保修期间发生的由甲方代付的保修费用)。

4、乙方依本合同约定承担的超限损耗材料费用、违约金、罚款及其他费用以及甲方垫付代付的各种费用,甲方有权在支付上述款项时扣除。

5、工程结算面积以实际施工面积为准。

门窗承包合同篇四

合同编号: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v^经济合同》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订购乙方产品一是,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安装。

三、 交 货 期:合同签订后天后内货到现场,天内安装完成。

四、 交货地点:。

五、 结算方式:合同签订后,货到现场甲方即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 __%

即 _____ 元作为进度款。安装完成,支付______元,验收合格办理总结算,____天内,甲方即一次性付清全额余款。

六、 乙方需遵守甲方现场规章制度,如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 违约责任: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严格遵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约或解除合同,否则应向对方支付合同总额 ___% 的违约金;甲方中途退货,无权请求还已付贷款,并要补偿乙方损失;产品已交货运时,甲方无权要求退货。

八、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名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九、 产品免费保修一年(人为或自然灾害损坏除外),终身维修。

备注: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门窗承包合同篇五

合同编号:

发包方: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 根据《^v^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

3.工程计划批准单位及文号:__________;

4.工程范围和内容:全部工程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1.本工程合同总工期为__天(日历天从开工之日算起)。

2.本工程开工日期____年__月__日,竣工日期____年__月__日。

3.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签证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1)发包方在合同规定开工日期前__天,不能交承包方施工场地、进场道路、施工用水,或电源未按规定接通,影响承包方进场施工者。

(2)明确由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双方认定的时间进场,或进场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向承包方交验时发现有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换而耽误施工进度者。

(3)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使基础超深;施工方法与设计规定不符而增加工程量影响进度者。

(4)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连续影响8小时以上者。

(5)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无故拖延办理签证手续而影响下一工序施工者。

(6)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施工进度者。

(7)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等)而影响工程进度者。

1.本工程合同总价为人民币_____元。

2.如遇下列情况,合同总价作相应调整:

(1)合同总价内经双方确认的暂估价变化;

(2)在合同工期内政策性调整所发生的材料差价、工资、费率及其他费用的变化;

(3)重大设计发生变更;

(4)基础超过设计深度;

(5)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项目;

(6)其他。

1.本工程所需的全部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等物资的供应方法,经双方商定按附件第____办理。

2.材料、设备供应范围的划分和检验:

(1)进口特殊材料、有色金属统配、部管物资和二、三类机电产品,由发包方组织供应到现场或指定地点。如在规定交货地点之外交货,其发生的超运距运费和其他费用由发包方负责。

(2)成套设备和专用设备,由发包方负责招标、定货、供应和商品检验后交付承包方。对提前到货的设备应由发包方设库保存,安装时交付承包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丢失或损坏。

(3)本工程所需材料、设备除在“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明细表”明确由发包方供应外,其余材料均由承包方组织供应。

(4)所有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均应附有合格证,都要检验验收,签交物资验收合格单方可进场,已进场的物资未经发包方许可签署出场证书,不得运出场外。

(5)已进场的物资,若发现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须迅速将其运出场外。

(6)具有合格证书的建筑材料、设备,任何一方如有异议要求检验时,可以重新检验,检验后如属合格产品,其检验费用由要求检验的一方承担;如属不合格产品,检验费用由供料一方负担。

(7)没有合格证书,且未经试验鉴定或经过试验鉴定为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等,双方均不得用于本工程。若属材料人员失职或其他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由责任一方负责。

(8)任何一方强迫对方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和构配件于本工程的,都要签证记录在案,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强迫一方负责。

3.材料价差及实物价格的结算

(1)发包方提交的主要材料指标,由承包方采购供货的,应根据指标的性质、发生的政策性调价等,以建筑安装材料预算价格为依据,逐项计算出原价价差或预算价差,均由发包方负责补差。此价差未包括在本合同承包造价之内的,不得列入工程直接费。

(2)发包方提供的主要材料实物,按发包方提供实物时建筑安装材料价格结算价款。

(3)除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外,发包方指定厂家、品种让承包方购买和供应其所指定的材料、设备的,其价款按实结算。

(4)发包方委托承包方代购的材料、设备,按双方商定的价格,由承包方收取代购款包干使用,发包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__天内一次付清。 (5)发包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指标或实物,必须是本合同工程用的材料和设备,规格品种与实际需要不相符时,由承包方协助进行调剂串换使用,由发包方给付承包方劳务费___元(或承包方不收取劳务费)。

(6)发包方供应的木材、成材指标或实物、硬杂木均按有关规定办理,其量差、价差由发包方承担。

2.发包方聘用的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必须以书面通知承包方其姓名、身份、所承担的任务。

3.承包方确定的施工现场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专门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必须以书面形式将其姓名、身份、所分担的工作通知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

4.承包方应按工程进度,及时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材料、设备合格证、试验、试压、测试、报告等的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须经过设计单位和发包方同意并签证后,方可使用。

5.隐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检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通知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检查验收,监理工程师接到通知后__小时内应到现场检验,认可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监理工程师未接的检查验收,承包方经质量检验部门检验确认合格后,即可隐蔽继续施工,发包方应予承认并办理检验合格手续。如提出异议,经复查合格者,其费用由发包方负责;不合格者,由承包方负责,因此而造成工期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6.电气照明、通风、水暖、卫生工程和机电安装工程竣工后,必须按照

(1)________;(2)________;(3)________等有关规定进行技术检验。属于单体试车,由承包方负责进行。无论由谁负责试车,双方均应相互配合,共同进行。 试车中需要的动力、燃料、油料、材料、仪器、专用工具、技术劳务费用等,由发包方提供。其费用包括在定额内的,由承包方负担;定额中未包括的,由发包方负担。

7.设备安装工程,由承包方会同发包方将已完工程(设备基础)向安装单位办理中间交工手续,并作为竣工验收的依据。

8.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图说、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9.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并发出竣工通知书,经双方协商确定验收时间,由发包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交工验收证书,并将工程移交给发包方管理,如发包方拖延接收,其保管费用和造成的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交工验收中如发现有不符质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应分清责任。属施工原因造成的,按双方验收时商定的时间,由承包方负责修好再进行检验。竣工日期以最后检验合格的日期为准。

10.已竣工未验收工程,在交工前由承包方负责保管,发包方不得动用,若发包方已经使用,即视同交验。由于承包方原因,应交工验收而不交不验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条款处理外,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11.工程交工验收后,土建工程保修期为1年,采暖工程为一个采暖期,水电保修期为半年。保修证书在交工验收后由承包方填写交给发包方。 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发包方应书面通知承包方并约定时间进行修理。在保修期内承包方拒不修理时,发包方可动用预留保修款请人修理,超支部分应由承包方负担。

1.发包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均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发包方、承包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图的重大修改变更,必须经原批准、设计单位同意,并于修改前__天办理设计修改议定单。设计修改议定单经发包方签证后,承包方才予实施。议定单和修改图纸发出份数与施工图份数相同,并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

3.当修改图纸属于设计错误、设备变更、建筑面积(容积)增加、结构改变、标准提高、工艺变化、地质条件与设计不符实际时,其增加的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责任方负责并调合同造价。

4.承包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的合理化建议,经发包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实施,其节约的价值按国家有关规定分配。

5.在工程施工中发生下列各项事实之一时,承包方必须立即以书面通知发包方,要求确认:

(2)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表示不明确或有错误及遗漏,图纸与说明书不符;

(3)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中未标明的施工条件发生了预料不到的特殊困难等。 确认的事实必须在限期内解决,不得如期解决而造成停工的,工期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1.发包方

(3)根据施工地区供水、供电、水压、电压情况,采取措施满足施工用水、用电的需要;

(6)确定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线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标桩、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

(8)审核承包方工程进度月报,及时向承包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11)组织对工程的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日期配合承包方办好决算工作,及时了结工程财务和工程尾款。

2.承包方

(1)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界区以内的用水、用电、道路和临时设施的施工;

(3)按双方商定的分工范围,做好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供应和管理;

(6)已完工的房屋、构筑物和安装的设备,在交工前应负责保管,并清理好场地;

(7)提供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参加竣工验收;

(8)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承包方责任的工作质量问题,负责无偿修理。

1.本合同签订后__日内,发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的(或当年投资额的)__%的预付款,计人民币____万元。

2.发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__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总合同总价的__%时,逐步按比例开始扣回预付款(或抵作工程进度款)。

3.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__%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交工验收后__天内支付__%的价款,留__%的价款存入建设银行,待保修期满后连本息一次支付给承包方。

4.如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或“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5.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

6.本工程造价结算方式按下列情况办理:

(1)以审查后的施工图预算加变更签证进行结算;

(3)按标准施工图单位造价包干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按___等有关规定结算;

(4)包干不包料的工程,按预算定额规定的人工费和机械费及相应的管理费结算;

(5)招标工程按中标价款结算,中标范围以外的工程费用,另按___等有关规定结算。

7.承包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__天内,将竣工结算文件送交发包方和经办的银行审查,发包方在接到结算文件__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异议,即由经办是银行审定后拨款给承包方。

1.承包方的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按合同总价的__%偿付逾期违约金。

(2)工程交付时间不符合规定,按合同总价的__%偿付逾期违约金。

2.发包方的责任

(1)未能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方因此发生的实际损失。 (2)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停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由此而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3)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4)超过合同规定日期验收,按合同总价的__%偿付逾期违约金。

3.发包方有提前工期要求的,可以实行提前竣工奖,按照合同工期,每提前1天由发包方按合同总价的__%奖给承包方。 优良工程每平方米奖__元。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如双方属于同一部门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或双方不属于同一个部门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条款如对特殊情况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定特殊条款。

其他本合同未言明事项,一律按《^v^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执行。 合同附件:

(1)工程项目一览表(附表一);

(2)全部施工图纸;

(3)施工图预算;

(4)发包方负责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附表二);

(5)国家(或省、自治区、市政府、计委、建委等有关单位)对工程的批准投资计划、计划任务书等__份文件。上述附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交验,结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满后自然失效。

本合同正本__份,其中发包方执__份,承包方执__份,副本__份,分别报送业务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银行备案。

发包方(盖章) 承包方(盖章 鉴(公)证意见

地 址: 地 址: 经办人: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鉴(公)证机关(章)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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