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一句顶一万句想表达 一句顶一万句读后感(实用5篇)

最新一句顶一万句想表达 一句顶一万句读后感(实用5篇)

ID:3754653

时间:2023-09-28 04:58:46

上传者:紫薇儿 最新一句顶一万句想表达 一句顶一万句读后感(实用5篇)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优秀的范文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一句顶一万句想表达篇一

这本书我在2016年的时候看过,当时我写的书评是:

杨百顺一辈子都在找找这个找那个把自己找成了杨摩西又找成了吴摩西最后找成了罗长礼他的女儿也在找他的外孙也在找找到最后发现自己找的就是一句话也不是为了一句话而找找不到这句话就活不下去了而是以为自己想找一句话为了这句话他自己却说了一万句话也不是一万句话就抵不上要找的那一句而是找到了那句话找就没有白找话就没有白说。

按照刘震云给自己的评价,他的作品属于“现实魔幻主义”,与魔幻现实主义相反,是把玄之又玄的东西,借最平常的人和最朴实的事给说出来,说白了就是用一帮土得掉渣的农民当主角写了个寂寞。但这寂寞不是作者一个人的寂寞,而是让许多读者情绪里产生共鸣的寂寞,这样一来,一群人的寂寞就成狂欢了。

这也太魔幻了吧,看完《一句顶一万句》,我对两个词印象深刻。一个是“说得着”,一个是“码放好”。

说得着这个词,听上去就有一种中原地带浑实粗犷的气质——两个膀实腰圆,满脸黄土的汉子并肩而坐,或端酒夹菜,或吞云吐雾,操着十足侉味的河南方言推心置腹,相当有画面感。我向来对三四线小县城有种理想化的好感,看《地球最后的夜晚》时迷上了凯里,听五条人的歌曲对海丰充满向往,读到本书中的延津也不禁神驰。在我看来,北上广深这些大城市已经被展示得太过充分,只有在地图上都不具名的小小城镇,才得以保留其自身独特的神秘感,而这种神秘感作为培育魔幻念头的土壤,再合适没有了。

这样一位倾听者无疑是优秀的,也是务实的。可是对于能把一切都码放好的人来说,这种能力反而就成了负担——不仅要像树洞一样接受别人的负能量,还要不负众望地给出自己的分析,说完还不算完,一旦出的主意没真正解决问题,反而还会受牵连。

很多人都觉得刘震云不是个能把故事骨肉码放好的作者,他写的东西啰里八嗦,盘根错节相互勾连,车轱辘似的来回转。可我觉得还挺有趣,就像是吃鱼要择刺,嗑瓜子要剥皮,嚼甘蔗要吐渣,从稍显粗糙的表达里对作者思路求索,反倒让人更加甘之如饴。

我觉得,假如刘震云真的坐到我身边,切上一盘淋上香油的凉拌猪心猪耳朵,我俩绝对说得着。

一句顶一万句想表达篇二

花了四五天,紧赶慢赶的看完了这本书,在午休后、在钓鱼时、在火车上或在临睡前。我以为这是一本有关哲学类的书,看完荐言时,便了解到这也许是贴近百姓生活和世间百态的一种人与人之间对话的一种思考。这书没有想象的沉重,也许是经历还不到,但确实有时候让人感慨叹息,有些话觉得甚是有理。
荐言说,究竟是与人对话还是与神对话更令人不感到那么孤独,西方的人们大多数有自己的信仰或自然生态陪着,不会因人们之间的交流不多而感到孤独;在中国文化里,却因为现实、地位、利益、现实、诚信缺失和人心难测而陷入长久的孤独之中。因为那些人有心灵的寄托,而我们在现实的泥泞中挣扎,所以有点不知所措吧。最近英语早读中有一句,讲的是自己要先活成自己,作为一座孤岛,才可与别人建立实际的联系,不然都是不稳定而虚的。我想,这也与外国文化也有点相同,他们更注重个体发展,所以他们形成独立意识后,与别人的对话倒没有占那么重的分量吧。在中国文化里,我们都讲究集体意识,所以个体存在意识没有那么强,更是希望与别人建立联系,填补一些空白。作者说:话,不应该成为人与人唯一沟通的东西,不然寻扎和孤独便伴随一生。我想,那别的一些东西指的是工作,梦想之类的东西吗?
说话,是一门学问,这在蔡康永那倒真是一门考的不错的功课。这里面一些句子感觉也是跟心理学有关,不过心理学本来就是研究人心的,讲到人们的内心便也会和那门学问有关了。作者喜欢用一层层剥洋葱的方式,与你娓娓道来。下面是我摘抄的一些话和想法。
一、老李记他娘的仇,记仇不是记血窟窿的仇,而是他娘砸过血窟窿后,仍有说有笑,随人去县城听戏去了。老李长大之后,一个是慢性子,一个是急性子,对每件事的看法都不一样。早读里面有一句话,很多孩子不愿听从父母的,却把父母模仿的惟妙惟肖。这大概是两种选择吧,一种是恨的选择了相反的方式去生活,另一种恨着却也成为了那样的人。这是一种对抗的两种结果,前一种有意识的选择,后一种似乎更多是无意识的模仿。有些事,怪罪的不是那件事情本身,却是因那件事而起的衍生物或者说是做完那件事的心态和行为,这里便是。娘收拾了老李,他不怪她,却是怪他娘打了他还很快乐的去玩了,说明根本没当一回事,也并不心疼,这就让他生了气,也伤了心。
二、1)当面骂人不算欺负人,骂过第二天,老蔡又把老斐挨骂的情形,当做笑话,说给别人,就算欺负人了。2)原来杀老马并不是为了杀老马,而是为了杀给人看。3)正因为断的七零八落,延津大治。不到万不得已,不到杀人放火的程度,延津人不告状。不告状吃些小亏,案子被断的得七零八落,就要倾家荡产了。大家的是非大家自己解决,延津倒显得一片太平。文中也有许多让人看了哭笑不得的事情,逻辑怪又人性合理。在一个个村落,大部分人家过着勉强糊口的日子,相互邻里也都认识,本可能是一派和睦之气,却也可能因为口耳相传的话变了样闹得鸡犬不宁,不得安生。而有些人的心理也是自私或太好强,喜欢把自家的丑事张扬出去,以为自己有面子,实则是丢人,丢自己家不和睦的丑。也为那一口气或者揪着理不放,非要让别人下不来台。也有那种市井小民心态,自己得利不算得利,要别人吃亏才是占了便宜,真是扭曲实质,以别人为参照物。
三、能因为一句话杀人吗?这话在文中出现过多次,当然,后面都没有因为一时冲动而干傻事。人们不知是因为那令人憋气的话透不过气,还是心里本就一团浆糊。在一个不大的村庄里,似乎别人的话很重要,重要的可以杀死一个人。是啊,世代生存定居的地方,若是一直在背后被人指指点点,而却也只能困在那个地方,确实让人气闷,会有时郁闷地想要杀人解气吧。在现代,我们因为交通便利和网络的普及,我们可以接触到外面的世界,多彩又多样,不再囿于那一个村子,视野可以打得更开了,也不会被唾沫和冷眼淹死了吧,尽管这又意味着面临新的挑战和世界,也许更为艰难。
四、原来一件事,中间拐着好几道弯呢,世上的事情都绕。这里面讲述的一些事情真实又让人唏嘘,因为中间的因因果果而造就的一种猝不及防,也让人觉得就是日常生可能会发生经历的事。就像现在的新闻,我们看到的也许只是冰山一角,有许多的东西还未被还原就被一些人作出判断,而当事情慢慢浮出本来面目,也许是一样的结果,但看法却不一定和当初一样。有时候,我们也会忘了事情发展的过程和曲折,而只以结果去评价他人或自己乱生一通气。有时候,冷静下来,理理清楚,也许事情和想象会不太一样。也因这些绕来绕去,才有了一些缘分吧。
五、无论是吴摩西,牛爱国还是宋解放,或是这书中许许多多的角色,都想着能有个说的话上的人。作者说:“话,一旦成了人与人唯一沟通的东西,寻找和孤独便伴随一生。心灵的疲惫和生命的颓废,以及无边无际的茫然和累,便如影随形地产生了。”其实,现在我还只能有点意会他的意思,并不能清楚地对自己解释清楚。但他们不论年龄、地域、身份而能够聊得来,确实不易,也是他们这看似枯燥的人生中的一抹光亮。很多人看似简单平凡,却也不知道一路走来经历了多少事,不过,本也就是平凡人该经历的事吧,只是或多或少,或深或浅。我很庆幸,自己有一些陪伴着的,能聊得来的伙伴,那也是一种幸福了。
看这本书时,能够感受到一些无奈和孤独,也会为他们有说的着的人舒出一口气。至少在于我,是幸福的,我能够与书里的人对话,可以与自己对话,也可以和家人朋友们对话,都是能够聊得来的人。


一句顶一万句想表达篇三

初读《一句顶一万句》,觉得好难懂,感觉作者东一榔头西一棒子,不知所云。但同时又想,精品就是精品,必然有其与众不同的深刻含义,因此耐着性子读下来。随着故事的不断深入,似乎逐渐触摸到了文章的核心,“一句顶一万句”,说话有着重要意义,话说好了,有其正面意义,话说杂了,影响极为恶劣。如果一个人一直都没有弄明白这一点,那么,注定他的一生是糊涂的,也是没有价值和意义的。

读到后面,逐渐被故事的深刻内涵所吸引,特别想知道主人公的最终结局,特别想了解,作者要表达的深刻含义,于是熬夜读完整部小说,并在深夜不断揣摩各位评论家的评语。其中文艺评论家摩罗这样写到“洗尽铅华,返璞归真,笔触始终紧贴苦难的大地和贱如草芥的底层人群,结构单纯而内容丰富,命悬一丝而荡气回肠。”我也有同样的体会,不如评论家说地深刻,在此只好借用他山之石。莫言在《长篇小说选刊》创刊中写道:“长度、密度和难度,是长篇小说的标志,也是这伟大文体的尊严。”

《一句顶一万句》确实印证了这一点,有一定的难度,不深入读下去,不深切地体会,很难理解作者要表达的深刻内涵。

一句顶一万句想表达篇四

我实在想不出更好的题目了,可我却觉得这个题目最合适。看完这本书,很符合我当前的心境,人,一辈子都在找寻说得上话的对方,无论婚姻关系还是友情,我很庆幸拥有很懂我的朋友。

有一个说得上话的朋友,才不至于让我在很难受的时候去想更多,我一直都觉得方言不适合表达情感(不知是不是我的错觉),所以即使每次约好朋友,我还是讲不了很多在屏幕里说“我见面了一定要和你说这个事儿”的那个事儿。

这些朋友不仅仅限于异性,其实同性也一样,讲不上话这个事情一直令我心里不舒服,我确实很希望饭局有一个切入点让大家谈谈心,可能是我的表达欲望更加强烈一点,我是希望在我说出我自己想要对他说的这些话后,我们之间,心,可以更近一步。

我其实不是一个只会口嗨的人,因为在外实在没有什么我愿意说话的朋友,所以我很想回家和朋友喝喝酒,说说话。

我也是一个不太愿意矫情的人,我不太想在同一个事情上纠结或者作无谓的挣扎太久。所以我平时反反复复骂同一个人或者讲同一件事情的时候,我是真的累,我想找人说说话,仅此而已。我觉得你是可以和我说得上话的人,我才会在这种事情发生的时候找你,而不是我无人可找的时候才找你。

我好像有点“道德绑架”说得上话的朋友,所以我现在试着柔软的去表达,我想要和你说说话这样可怜的要求。因为我信任你,我不想和身边的人讲话,和她们仅仅是讲话,只有和我愿意说话的人,才叫沟通,所以朋友劝我好好和讨厌的人沟通的时候,我觉得是在侮辱沟通这个词。

我还是没有长大,不太愿意敞开心扉,不太愿意去接纳所有的人,不论讨厌的喜欢的无关的有关的,我只想自己快乐。

害,我跑题了,我本是要写写我最爱的那位朋友的。

我一直都觉得最好的朋友和我是相互促进相互成长的,我是很希望在身边朋友身上学到一些“软”技能,我说的软,是指柔软。相比很有能力却有点棱角的人,我更愿意主动接触更加柔软即使他的能力没有那么的强的人,若是能够成为朋友便更好了。

所以总体来说,我的交友标准大概就是这两个,因为我希望我的朋友能够给我带来我没有的感受。

并且我希望在和他的交流交往中能够学到他的长处,我自己我觉得相对较吵,所以我对于现状不论是工作环境还是住宿最不满意的就是他们比我更加的吵闹,我觉得这是一种无脑表现,我也时常这样评价自己。

我就是觉得自己应该进步,应该改变,应该学习,所以我才想要交好的朋友都柔软且有能力。我一直在内心中敬佩有能力且柔软的人,我最好的朋友,我认为她改变了我,同时令我进步,即使我没有和她一样考研继续深造,我同样觉得她给我的人生观以很大的指引。

在我的生活中,我感恩这一类人,即使我可能已经对学业深造或者学历更上一层楼已经失去能力,但我却期待遇到更加柔软更加能够鼓舞我的人。

我的内心肯定是想要学问更上一层楼的,可我可能已经没有那个能力了,不是外部原因,是自身的学习能力我觉得已经封顶了。我没有办法再去继续学习自己不感兴趣的功课了。

那么再去学习自己感兴趣的呢,我想也不可以了,我没有那个资本了,世事毕竟不是写书,更不是拍电视,现实很多的东西不允许了。肯定有人说那是你还不够努力或者你自己没有斗志,我大可不必和你多说,我的话都只说给感同身受的人听,实在要批评我请背地里再去说,当我面说不讨喜我也不会给你钱说你说得对。

我的棱角又出来了,我会写着一些东西的时候自己过激,大概是双鱼座的情感太细腻,我会考虑的很多。我的朋友,教会我很多,尤其是在我情绪激动的时候,她总是在教我如何去处理,我真的很感激她,她宛若我的人生导师,却不会讲我最厌烦的微信聊天政治课,我很多的事情除了和她分享其次是真的很愿意看看很平静的她会如何去处理这种事情。

我时常在想我要是人生得一伴侣,如她70%,我也很知足。

一句顶一万句想表达篇五

人在世上活着,有千万种情绪,这千万种不是真的千万种,要把假情绪都拨开了捣碎了,弯弯绕绕都拐回心里,其实就那么几种,就那么简单。只是一件事叠上七八件别的事,从心里一路绕出来,成了千万种情绪。这本书把这些都说通了,没用高深莫测的话,没用考究难懂的词。

说通了是真的说通了,再讲不通的事儿都一个字一个字讲出来码放清楚了,一点没含糊。千种万种的人和情绪都顾及到了,连只顾着“接地气”这个偏颇都没沾上,说了人喜“虚”,再往上,连谁心里也少不了的那一丁点乌托邦也都说了:比如那张纸上的教堂,看吴摩西扎教堂给我看哭了。

这本书太特殊了,太喜欢了,我粗浅的语言无法形容其中的精妙带给我的震撼,尤其上半部分杨百顺的故事。刘震云真正驾驭了这么多的人物。他讲一个故事,读者甚至不用花心思去记任何一个人,只要顺着故事看,记得住的人和记不住的人都讲清楚了。这个讲清楚不只是顺着杨百顺的故事讲清楚,而是每个角色自己,前前后后提上几次,让读者觉得这人什么脾性,心里装着什么事,都明白了,也不牵挂他了。最后留了个吴摩西和巧玲给人牵挂着,又在全书结尾兜在一起画了个圆。

非要说的话,第一部分写得太好了,显得回延津记不如前面的。像是先编了个绝句做上联,下联对得再好也差点意思似的。不过总体来讲,我对这本书的喜爱还是超五星的。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