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心得体会 义务教育校长标准心得体会(优质10篇)

义务教育心得体会 义务教育校长标准心得体会(优质10篇)

ID:4040059

时间:2023-10-01 23:53:05

上传者:灵魂曲 义务教育心得体会 义务教育校长标准心得体会(优质10篇)

当在某些事情上我们有很深的体会时,就很有必要写一篇心得体会,通过写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总结积累经验。那么我们写心得体会要注意的内容有什么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大全,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义务教育心得体会篇一

随着我国教育改革不断深化和发展,义务教育也逐渐成为我国教育改革的重点之一。而义务教育校长标准作为教育改革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于提高学校管理水平,推动教育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近期,我参加了一次以“义务教育校长标准心得体会”为主题的座谈会,深感这一标准的重要性和深远影响,以下是我的心得体会。

首先,校长应具备良好的教育理念。校长是整个学校的灵魂和核心,其教育理念直接影响着学校的发展方向和教育质量。校长应重视学生的全面发展,关注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综合素质培养。此外,校长还应倡导培养学生具备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以适应现代社会的发展需求。只有校长具备了良好的教育理念,才能够有效地指导学校工作,促进学生全面素质的提升。

其次,校长应具备优秀的教育管理能力。教育管理是校长工作的核心内容,也是学校管理的重要环节。校长应具备管理学知识,熟悉教育法律法规,能够科学地制定办学目标和规划,合理安排教学任务和师资队伍建设。同时,校长还应注重教师的培养与管理,给予他们具体的指导和支持,提高教师教育质量。只有校长具备优秀的管理能力,才能够有效推动学校整体提升,促进学校内部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再次,校长应具备卓越的职业素养。践行教书育人的使命是校长的基本职责,秉持良好的职业素养是校长应具备的重要品质。校长应具备高尚的师德和职业道德,维护师生的权益,坚守教育的本质,真正关心学生的成长和发展。同时,校长还应注重自身的学习和提高,在不断充实自己的教学知识和能力的同时,选择适合学校发展的教育理念和方法。只有具备卓越的职业素养,校长才能够对学生起到良好的示范作用,让学生学有榜样,做有规范。

最后,校长应具备良好的沟通和团队合作能力。作为学校管理者,校长与学生、教师、家长、政府等各方面有着广泛的联系和沟通需求。校长应善于倾听他人的意见和建议,能够与各方面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协商,形成积极向上、和谐稳定的学校氛围。同时,校长还应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能力,能够组织师资队伍共同合作,共同推进学校的发展。只有具备良好的沟通和团队合作能力,校长才能够更好地调动学校的各项资源,实现学校和学生的共同发展。

综上所述,义务教育校长标准在推动我国教育改革和提升学校管理水平方面具有重要意义。校长应具备良好的教育理念、优秀的教育管理能力、卓越的职业素养以及良好的沟通和团队合作能力。只有校长具备了这些标准,才能够更好地指导学校工作,提升教育质量,实现学校和学生的全面发展。希望未来在我国的教育改革中,更多的校长能够认识到这些标准的重要性,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为我国教育事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义务教育心得体会篇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是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提高全民族素质,根据宪法和教育法而制定的法律。现结合自身情况,谈谈个人的心得体会。本文是义务教育法的心得体会,欢迎阅读。

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一: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颁布实施为全面健康地培养高素质的国家有用人才和全面提升全民思想品德素质提出了更高更新的教育发展战略。《中华人民义务教育法》的制定与出台为确保依法治教、以德治国的方针政策得以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也为我们教师更新教育观念依法从教指明了方向。

作为一名普通的人民教师,《义务教育法》使我重新审视自我并且让我更清醒地认识到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应该将新的思想意识和教育观念体现在教书育人的平凡事业之中;应该将改革和发展的思想观点体现在自身工作实践中;将开拓和创新的意识体现在培养学生成才之中。

回顾自己几年的教学工作和日前担任的班主任工作,在工作中我也不时存在着与《义务教育法》不相符合的教育方法和理念。教师的“恨铁不成钢”甚至会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的手段出现偏激以致伤害学生的自尊心。我想这样做肯定违反了《义务教育法》的原则。以后应该尽量避免出现类似的情况。应该多理解学生、多关注学生各方面的成长。

在《义务教育法》第四章第28条29条中明确规定:教师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应当为人师表,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每一位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的合法权益。这一段学习完后体会很深刻,平等对待每位学生关注他们的发展应该是每一位教育工作者应该做到的。

在实践工作中我也深刻体会到教育工作是一门科学也是一门艺术。其中蕴含着深刻的教育规律。只有认识并且运用好这些规律才能创造出科学合理的工作方法。我们的教育工作方法和模式不是一成不变的,是发展的、与时俱进的。我们需要从实践出发,根据教育对象的不同特点,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采用灵活多样的方法,我们的教育工作才能健康有序地发展。

有人曾经指出:“没有任何十全十美的方法,也没有一定有害的方法。”我们必需辩证的看待。在教育实践过程中,许多方法是相互联系、相互渗透的。在选择和应用时,需要同德育目标相结合。与《义务教育法》中所规定的原则相一致。学法、懂法、守法是每一位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必须要严格遵守的原则。

我一定认真学习、认真执行《义务教育法》作一名合格的人民教师。

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二:

通过学习,再联系实际,使我感悟到:教师的人生,还应该有创新精神。年年春草绿,年年草不同。而我们的学生亦是如此,因为人与人之间存在差异,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体学生,又要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因材施教的目的是为了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让每一个学生主动地、活泼地发展。在组织教学中把整体教学、分组教学与个别教学结合起来;在教育过程中,贯彻个别对待的原则,讲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学生们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但每一颗都有与众不同的可人之处。因此便更需要我们用不同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用《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护法》来规范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这样才得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总之,我要努力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按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要求自己,奉公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不断丰富自身学识,努力提高自身能力、业务水平,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程,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爱岗敬业。坚持“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树立正确的人才观,重视对每个学生的全面素质和良好个性的培养,不用学习成绩作为唯一标准来衡量学生,与每一个学生建立平等、和谐、融洽、相互尊重的关系,关心每一个学生。

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利用学科特点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激发他们的学习积极性,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本人将站在民族复兴的高度上来认识党的教育事业,忠心于党的教育事业,勤勤恳恳,把毕生的所学贡献给社会主义国家的教育事业中,在平凡的岗位上争创不平凡的业绩。

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三:

我们都知道,教育能够决定和改变一个人的未来和命运,教育也能改变一个国家未来的发展前景。新《义务教育法》的颁布实施,对于进一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促进义务教育的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它的诞生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进入到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对全民族素质的提高和国家未来的发展,都将产生积极的作用。

作为学校中的一名普通教师,在学习了《义务教育法》之后,对提高师德修养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它是时代向我们提出的要求,也是《义务教育法》赋予我们的义务。在实施素质教育的今天,我们必须转变观念,树立教育新风。教育原理告诉我们,教育必须有明确的指向性和目的性,主要解决人的发展问题,唤起学生精神世界能动、自主的能力,培养学生成为社会所需的人才。《义务教育法》要求我们教师必须热爱教育事业,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文化。业务水平,爱护学生,忠于职守。教师必须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明确自己的职责所在,也深感肩上担子的沉重。

我是一名教师,肩负着育人的重任。于是在学习之余,更应从自己过去的工作中找出不足,必须全身心地去爱自己的学生。喜欢学生,爱护学生,服务于学生,这是一名教育工作者的天职。师魂即师爱。要在实际工作中,时时处处体现师爱其实并不简单。有时,细小的一个工作,看似简单的一种举动,也许会折射出我们教师的教育理念。班级中的王新博同学,知识欠缺的太多,为了使他尽快的追上队伍,就利用课余时间给他补课,同时发动班级学习好的同学帮助他,他的成绩提高的很快。既方便了学生,切实减轻了学生的负担,又节省了时间,提高了效率,更增强了困难学生学习的自信心。我想,这小小的改变中,就蕴涵着老师以学生为本的理念,也是大家在学习了《义务教育法》之后的一种新的有效尝试。教师站在了学生的立场上,改变了自己原本已经习以为常的一些教学行为,目的则是为了切实帮助学生解决困难。作为教师,必须要对学生的发展负责,尊重他们的人格,在求知的过程中,关注学生原有的基础与能力,因材施教地帮助他们学会学习,因地制宜,潜移默化地帮助他们学会做人,培养他们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这样才称得上不辱使命。

义务教育心得体会篇三

修订的《山西省实施义务教育法办法》的颁布实施,让我们欣喜地看到义务教育真正做到了本位回归,不再隔着教育的“义务”二字雾里看花,为我省义务教育带来了全新的发展模式、管理机制与制度支持,是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

在《山西省实施义务教育法办法》中,提到特殊教育,充分体现了这届政府人文化的关怀和亲民的思想。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提升对弱势群体的法律保障,让这些有残障的孩子、这些家庭看到希望,看到党对他们的这种关怀。从这一点上看,《山西省实施义务教育法办法》凸显了政府构建和谐社会和以人为本的理念,让教育工作者感到振奋和欣慰。

作为一所普通学校老师,让贫困家庭的孩子上得起学,不因为家庭条件的差异和学校条件的差距影响到孩子的健康成长。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是《山西省实施义务教育法办法》的最大受益者。农村蕴含着大量的人才,还有待开发的人力资源,从法律的角度给他们一个平等就学的机会,未来,国家和民族也将是最大的受益者。”以人为本,保障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孩子、所有学校、所有老师的基本权利,这是我读《山西省实施义务教育法办法》最深刻的感受之一。《山西省实施义务教育法办法》立法的理念有了较大的突破,其中最基本的一个立法理念是以学生发展为本,真正给学生以发展的空间,同时给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充分的发展空间。明确了对义务教育质量的要求,第一次将素质教育明确写入法律,提出要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强调要把德智体美有机地统一在教学的活动中。这些内容必然影响到校长的办学思想和教师的教书育人行为。在实施《山西省实施义务教育法办法》过程中,我有这样的思考:教师应当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文化、业务水平,爱护学生,忠于职守。《教师法》告诉我们: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和使命。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虽然我是一名普通的教师,却肩负着为祖国的未来夯实基础的重任。《山西省实施义务教育法办法》的学习让我深深感受到:

一、 德育是我们工作的首位。身为教师必须要做到全身心去爱自己的学生。喜欢学生、爱护学生,应当是教师的天职,正所谓:师爱即师魂。可是在实际中真正做到这一点,尤其是做到喜欢每一个孩子,却是非常不易的。教师不应因为学生的家庭背景、人情的亲疏、智力水平的高低等因素而对学生另眼相看,应尊重学生的人格,公正合理地对待每一个学生。

二、 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已经成为学校教师势在必行的工作。

三、 打破传统教育模式,让学生在更为广阔、宽松的学习和生活空间里,接受全面的培养,获得真正的全面发展才是一切为了学生,那么除了针对课堂教学加以改革之外,我对学生的作业布置中也应该丢掉了以前的简单重复的内容,改为根据学生的水平差异分层次设置不同的作业。

通过学习,我深知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必须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对学生要有慈母般的爱心,且不断更新、充实自己的知识,做到与时代同步,才能培养出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挑好肩上这付教书育人的重担。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教育工作者,就必须不断地在思想上、政治上、文化上充实自己。二十一世纪的学校教育需要的是对学生有爱心,对工作敬业,对自身不断充实的高素质、强潜能和综合知识能力完备的教师。希望我能在自己的努力后,早日成为这样一名高素质的、合格的教师。

义务教育心得体会篇四

作为一位从农村走出来的老师,我对农村教育尤为关注,特别是农村的义务教育。如何让贫困家庭的孩子上得起学,不因为家庭条件的差异和学校条件的差距影响到孩子的健康成长。从这个意义上说,新《义务教育法》的最大受益者应该是农村的孩子。农村蕴含着大量的人才,还有待开发的人力资源,从法律的角度给他们一个平等就学的机会,未来,国家和民族也将是最大的受益者。”

新《义务教育法》在全国范围内全部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这是继去年全面推行农村义务教育免除学杂费政策后,我国义务教育领域的又一重要改革举措,由此形成了免费义务教育全国城乡一体化格局,我国义务教育由此也站在了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

从义务教育发展的历史来看,我国义务教育进入今天这样一个新的阶段是来之不易的。没有改革开放30年来综合国力的不断增强,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义务教育的免费政策,就可能只是良好愿望而没有雄厚的物质基础;没有公平正义等进步理念的普及,没有政府职能的切实转变,没有对义务教育性质认识的深化,免费义务教育也不可能在全国范围内推开。

新法明确了对义务教育质量的要求,第一次将素质教育明确写入法律,提出要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强调要把德智体美有机地统一在教学的活动中。这些内容必然影响到教师的教书育人行为。

目前,整个社会对教育越来越重视。近几年,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主要领导也十分关注,将一些考分指标压到中学校长身上;指标逐级分担,任课老师也承担着很大的压力。一旦中考成绩滑坡,社会不认可,领导也责难。怎样处理好文化课的学习考高分和学生全面发展的关系,对于一个教师来说,确实很难。

提高教育质量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就是要提高教师质量。教师专业化的问题也正影响到学校的教育质量。“素质教育必须由高素质的教师来实现,但是农村初中校面对很多教师自身素质不高的现实问题。不能否认,素质教育在实施过程中阻力很多,困难重重。尽管如此,并不是说素质教育一定要等到教育均衡以后才能实现,在现有条件下学校也应该有所作为。多年来,在推进和落实素质教育上就进行了很多有益的探索,关于学生素质的评价就已经坚持了十年没有中断。我相信,不管在什么样的办学条件下,开展好德、智、体、美、劳、心理等多方面行为素质评价,是实施素质教育一个有效途径。

素质教育不是一种运动,也不是一阵风。素质教育的落实需要细致的工作,落实在每一个孩子在学校中的每一天,体现在学校各项日常的教育教学工作当中。素质教育不应该是难以作为,只要能静下心来,仔细地去思考如何在一些细节上、在各个学科上下功夫,脚踏实地去研究教育教学、课程以及学校活动设计,就能够更好地促进学生的发展。

我们在追求一种教育理想,一种发展的理想,这种理想我们并不强求最后百分之百地实现,事实上,在追求的过程中,每个人、每所学校都会得到真正的成长,而每个人、每个学校真正得到发展了,才是实实在在的素质教育目标实现。

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提出缩小办学差距,不分重点校、重点班,非常人性化,体现了对所有人的尊重;不管什么样的家庭背景和经济实力,每个孩子都可以享受均等的教育,体现了人与人之间的和谐。

义务教育心得体会篇五

近年来,随着社会发展和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负担不断加重,加上个人爱好及兴趣相对笼罩其上,学生们心理压力也越来越大,为此,适当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负担成为了备受关注的话题。这也促使着我们认识到,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负担的重要性。以下五段式文章,我将谈谈我对减轻义务教育阶段负担的体会和看法。

一、认识到负担减轻的必要性

作为一个现役高中生,我深深地感受到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压力。从小学开始,学生被各种考试和竞赛压得喘不过气来。虽然考试竞赛旨在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和自我挑战的勇气,但是在实现个性化发展的目标方面,却对学生带来了相反的影响。因此,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负担,因此显得非常必要。

二、利用课余时间自我发展和挖掘自己的兴趣

学习是学生的核心,但仅仅学习不能代表一切。通过参加体育活动、阅读书籍、艺术创作等课外活动培养兴趣爱好,可以让学生在闲暇时光里,自我发展和提升自己的能力。更重要的是,多元化发展对学生的成长有着巨大的帮助。在自我发展的过程中,学生不仅能体验到个人成长的喜悦,还能够成为一个更好的人,为社会的发展做出贡献。

三、加强教育改革,反对一切形式的死记硬背

教育改革的发展是让学生负担减轻的重要途径。当前,教育正在朝着“全面素质教育”的方向发展,重视学生的个性化发展和批判性思维,培养学生的创造能力。反对荒诞的死记硬背,加强素质教育的实践意义在于让学生在兴趣爱好及个性化的方面得到更好地拓展,而不仅仅是应付考试。

四、父母的作用至关重要

父母是孩子成长道路的导师,能够帮助孩子的个人成长。现实中,由于家长对学生的学业表现过分关注,在学业上斥巨资、整天催促学习等等负担的现象时有发生。而在父母的陪伴下,家庭可以更多地关注学生的情感需求,并在学生成长和发展上给出适当的建议。

五、减轻学生的负担不是缺陷而是优势,是社会共同责任

减轻学生负担不仅仅是在避免学生过重的负担,而是让学生有多样化的发展。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发展,是全社会都应该得到关注的问题。学校、教师、家庭和政府等都应该承担起减轻学生负担的责任,为学生的可持续性发展创造一个适合的环境。

总之,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负担是一项长远的任务,需要从教育、家庭、社会各方面入手,而不是依靠单一个体来完成。当我们看到学生成长的喜悦和兴趣爱好带来的惊人成就时,也会更加清楚地认识到减轻学生负担的重要性。

义务教育心得体会篇六

义务教育阶段双减政策自推出以来,引起了广泛的关注与热议。双减政策是指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和减少教师不必要的事务性工作,让教师和学生都能更好地专注于课程教学和学习。在这样的政策引领下,我感到自己和学生们都走出了课堂压力的阴影,有了更多的空间和时间去思考和成长。本文将从个人和学生的角度出发,对双减政策的实施与体验进行简要讨论和阐述。

第二段:减轻课业负担

在以往的学习中,赶作业和准备考试一度成为了我们学生最主要的日常任务。但是自双减政策开始实施以来,我发现自己有更多时间去自主学习和思考,而不是被作业和试卷淹没。在教师的指导下,我和我的同学们能够更有目的地安排课外时间,参加各种社团活动、读书和旅游等等,拓宽自己的视野和思维广度。这确实让我们的身心得以更加全面地发展。

第三段:减少教师事务性工作

由于课业负担减轻,教师能够有更多的时间去对课程进行更深入的探究和研究。有更多的心思和时间去设计新颖的课堂教学方式与神韵,使得教学效果显著提高。另外,教师们不再需要像以前一样为考试、评价、文案和统计工作等事务性工作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相反,他们能够将更多的经验和智慧投入到课堂上来。这无疑对于学生成长的影响将更加深远和正面。

第四段:提高学生思考能力

随着学习的深入,我渐渐地发现,双减不仅仅是减负,更是一种引导学生自主思考的教育方法。充足的课外时间,让我们有更多的机会阅读、思考、实践和探究。我们不再是仅仅接受老师教给我们的知识,而是能够通过自己的思考和探究发现更多的价值和意义。这样的教育方式有助于培养我们的创造力、探索能力、独立思考和解决问题能力,能够真正培养优秀的未来人才。

第五段:总结

总的来说,“减负”是义务教育的最佳实践之一,并且可以加强教育质量和教育效益。虽然这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政策,但是我们应该抱着积极的态度去面对才能取得更好的教育效果。在这样的教育模式下,我们不仅仅是在求知过程中,更是在塑造自己的人生,让自己成为一个有价值的人。我相信,只有通过双减政策,我们才能在更加轻松、快乐和有效的学习中成长为一个有才华、有创造性的人。

义务教育心得体会篇七

最近几年,随着社会发展的加快和竞争压力的增大,义务教育培训班逐渐成为了家庭教育的一部分。我有幸参加了一家知名培训机构的义务教育培训班,并在此期间有了一些宝贵的体会和感悟。下面我将通过本文与大家分享这次培训班所带给我的心得和体会。

第二段:提高学习方法

在义务教育培训班上,我学到了许多有效的学习方法。首先是时间管理的重要性。培训班强调合理安排学习时间,充分利用每一分钟提高学习效率。其次是笔记的重要性。培训班老师指导我们如何做好听课笔记和总结笔记,这对于课后复习和加深理解非常有帮助。另外,培训班的学习氛围也很浓厚,同学们互相鼓励、分享学习经验,提高了学习动力和效果。这次培训班让我意识到,正确的学习方法对于提高学习效果至关重要。

第三段:发展综合素质

在义务教育培训班的学习过程中,我不仅提高了学习成绩,还培养了一系列的综合素质。首先是沟通能力。在班级讨论和小组合作的活动中,我学会了倾听和表达自己的观点,增强了团队协作意识。其次是自我管理能力。虽然在培训班里,老师会给予我们指导和帮助,但在大部分时间里,我们需要自己规划学习和生活。这要求我们具备自律、自主和自我激励的能力。最后是人际交往能力。在和不同家庭背景的同学相处中,我学会了尊重他人、理解别人、包容不同的意见。这些素质的培养不仅对学业有益,也对今后的人生发展有着积极的影响。

第四段:培养兴趣爱好

在义务教育培训班期间,我发现培训班并非只关注学习,还提供了一系列兴趣爱好的培养。比如,我们可以选择参加文学、科学、音乐、美术等各种课程,拓宽自己的知识面和视野。这些兴趣爱好的培养不仅可以丰富我们的课余时间,还有助于培养我们的特长和个性。在这个过程中,我发现了自己对音乐的热爱,并开始学习钢琴。通过参加培训班提供的音乐课程,我逐渐培养了对音乐的兴趣,并在这个领域有了一定的成绩。

第五段:总结与展望

通过这次参加义务教育培训班的经历,我意识到在学习过程中,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综合素质的培养同样重要。培训班不仅帮助我提高了学习成绩,更重要的是提升了自身素质和个性发展。此外,通过培训班我还发现了自己的兴趣爱好,并开始有计划地进行培养。未来,我将继续努力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同时也会保持对兴趣爱好的培养,并期待能在这些领域取得更好的成绩。

总之,义务教育培训班是我学习生涯中的一段宝贵经历。它不仅帮助我提高了学习方法和学习成绩,更培养了我许多综合素质和兴趣爱好。我相信这次经历对我未来的发展有着积极的影响,我将继续努力,成为一个自律、卓越、有梦想的人。

义务教育心得体会篇八

作为一名中学生,我有幸参加了一次非常有意义的义务教育培训班。这次培训班不仅让我学到了许多知识和技能,还帮助我树立了正确的学习态度和价值观。在这次培训班中,我深刻体会到了培训班对于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性,学到了课堂之外的真正知识。

在义务教育培训班中,我最深刻的体会是通过实践活动学到的知识。在培训班中,我们不仅坐在教室里听讲,还会组织各种实践活动,如参观博物馆、实验室、植物园等。通过这些实践活动,我不仅能够将课本上的知识与实际生活相联系,更能够亲身体验到所学知识的应用。例如,在参观实验室时,我们有机会亲自操作实验设备,进行实际实验。这样一来,我不仅加深了对实验原理的理解,还培养了实际动手操作的能力。这种实践学习的方式让我对所学知识更加感兴趣,并愿意主动去探索更深入的内容。

另外,义务教育培训班还加强了我们学生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提高了我们的团队合作能力。在培训班中,我们经常要进行小组活动,通过分工合作完成任务。这些活动不仅让我们学会了倾听和尊重他人观点,还培养了我们的团队协作能力。在一个小组中,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职责和任务,只有通过相互协作,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出每个人的优势。通过这些活动,我明白了团队合作的重要性,也更加懂得了团队合作的技巧和方法。

此外,义务教育培训班还给我提供了一个广阔的学习平台,让我有机会接触到更多的学科和知识领域。在我参加的培训班中,除了常规的课程外,还有一些拓展课程,如经济学、心理学等。这些课程让我有机会了解到更多的学科知识,并加深了我对某些领域的兴趣。通过接触不同的学科,我学到了更多世界的奥秘和真理,也锻炼了我的综合能力和全面发展。

最后,我觉得义务教育培训班还对我个人的成长和发展起到了积极推动的作用。在这次培训班中,我结识了许多优秀的学长学姐和志同道合的同学。他们的学习态度和优秀品质深深地影响着我,让我明白了成功并不是天生的,而是通过刻苦努力和正确的学习方法得来的。他们的成功故事和经验也让我明白了自己的目标和方向,激发了我继续努力学习的决心和动力。

总之,这次参加的义务教育培训班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通过实践活动、团队合作、拓展课程和优秀的学长学姐的榜样作用,我不仅学到了更多的知识,提高了综合能力,还树立了正确的学习态度和价值观。我相信,这次培训班的收获将对我的未来学习和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

义务教育心得体会篇九

这两天,新的《义务教育法》发到了手边。细读那上面的六十三条法律法规不难发现新的《义务教育法》在很多方面都发生了变化。

九月一日,与全国两亿中小学生有关的新版《义务教育法》已经正式实施。这是我国继1986年版的《义务教育法》颁布实施以来,首次启用修改后的新法。

对于所有的中国孩子们而言,这部新法对他们今后受教育的生活有了新的规定。通过学习新版的《义务教育法》,不难发现这部法律法规在九个方面实现了突破。

第一,指明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这个根本的方向。上个世纪,由于各地经济、文化水平的差异,使得义务教育阶段形成了地区之间、城乡之间乃至学校之间较大的发展差距。随着经济的发展,这种差距越来越大。新《义务教育法》将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纳入了法制的轨道,将均衡教育思想作为新《义务教育法》的根本指导思想。

第二,明确了义务教育承担实施素质教育的重大使命。我们过去推进义务教育时,主要是解决孩子有书可读、有学可上的问题,还谈不上素质教育。新《义务教育法》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把义务教育纳入到实施素质教育的轨道上来,把实施素质教育作为义务教育的一项新的历史使命。新《义务教育法》同时把注重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作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点,并且提出了一系列实施素质教育的措施。

第三,新的《义务教育法》回归了义务教育免费的本质。普及教育、强制教育和免费教育是义务教育的本质特征,免费的步骤可以根据国情来分步实施,但必须坚持免费的特点。公益性是整个教育事业的特征,义务教育要更彻底一些,不仅仅是普及的、强制的,还应该是免费的。新《义务教育法》在免费教育上又迈出了一大步,在1986年不收学费的基础上增加了不收杂费的`内容。中央财政将从今年开始,用两年时间免除农村地区义务教育阶段的杂费;城市地区还要深入调查研究、制定方案、加快进程。

第四,进一步完善了义务教育的管理体制,强化了省级的统筹实施。此次新《义务教育法》一个很大的突破,就是在“以县为主”管理体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了省级政府的统筹和责任,实践着从“人民教育人民办”到“义务教育政府办”的转变。原来看到乡镇一级难负其责,就将统筹责任放到县一级;现在县级基本上是吃财政饭,也无力承担,事业的发展必须要加大省级的责任。对教育的均衡发展、加大对农村教育经费保障的力度、加强对贫困地区的支持而言,省级的统筹都非常重要,这也是新《义务教育法》的一大亮点。

第五,确立了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再一次明确了义务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建立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分担机制,分项目、按比例分担;义务教育经费预算单列;规范义务教育的专项转移支付;设立义务教育的专项资金。通过这样几个渠道,建立起义务教育比较完善的经费保障机制。

第六,保障接受义务教育的平等权利。新《义务教育法》强调了对非户籍所在地,特别是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问题;确定了流动人口子女居住地人民政府要为他们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这将会对城市化进程的平稳推进起到关键性作用。

第七,规范了义务教育的办学行为。过去我们对义务教育的办学行为主要是从政策上进行规范,新《义务教育法》对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出手是比较重的:一是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关键是要对学校在资源、政策上进行公平的分配,不得有政策、资金、资源的倾斜,这一条体现了全社会对教育公平的强烈愿望。二是不得以任何名义改变或变相改变公办学校的性质,也就是“名校不能变民校”。三是第25条的规定,“学校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不得以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方式谋取利益”。

义务教育心得体会篇十

“这部新的法律当中,一个十分重要的亮点是更强调政府职责,法律经过强调政府的义务教育职责来体现义务教育公共性。

在7月7日教育部举办学习贯彻义务教育法专家座谈会上,北京师范大学长期从事教育法制研究的劳凯声教授如此评价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他认为,法律前三章当中涉及到政府义务教育的职责是十分明显的。

大部分专家认为,政府对义务教育法的职责如何得到落实,是这部法律顺利实施的关键。众位专家最关心的是政府职责如何进一步得到明确、强化督导制度、建立可操作的问责机制三个方面。

实施义务教育政府负首责

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教育室主任侯晓娟说,法律明确规定实施义务教育政府负首要职责。义务教育法第二条规定国家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用公共财政支持义务教育发展,使义务教育今后有了可靠的稳定的来源。作为政府负首责重要的资料是,法律明确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的基本资料。这一点十分重要,比起在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政府能够在大范围内更高的层次上统筹协调。这样有利于促进本地区的义务教育发展,有利于本地区的均衡。同时明确规定各级政府分项目、按比例分担,义务教育法第44条第一款规定,“义务教育投入实行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职责共同负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统筹落实的体制”。农村义务教育所需的经费由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规定分项目按比例负担,明确了政府的职责,加大了省级政府实施义务教育的职责。

劳凯声教授认为,法律能明确政府对义务教育负首要职责,其立法的一个重要背景是公众对于教育的认识在发生变化。1986年的义务教育法一个很重要的特点就是要经过国家强制力的手段,保证每一个人都能够理解义务教育。从最近几年的变化来看,老百姓对于受教育的观念已经开始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受教育的意识大致能够划分为三个阶段:一个是就学权利的阶段。大家基本实现了就学权利平等以后,基本上能够上升到第二个阶段,就是就学条件。大家都能够有学上,可是你上的学校占有优势的教育资源,而我上的学校则是比较差的学校,这就是教育公平性方面出了问题。再进一步的发展,很多人也已经意识到要追求教育结果的最大限度公平。大家都是理解的九年义务教育,就应当有统一的教育标准;有统一的课程体系;有统一的教科书体系,而尽可能到达发展的结果基本上是一样的。因为公众对义务教育认识的变化,也对义务教育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督导力度还有待于加强

安徽省教育厅副厅长胡平平说,义务教育法不仅仅规定对教育部门的职责,而是规定政府的职责,所以要加大宣传的力度,让这部法律的理念,异常是公平、公正、均衡发展这些理念能够深入到各级政府领导的思想当中去。

她举了个例子:今年1月至5月,安徽省教育厅和组织部门开展了对所有的县进行教育督导考核,考核的重点是两个:教育投入和管理体制。考核结果证明,相当一部分县政府主要负责人不明白什么是三个“法定增长”(即政府要保证在校生平均义务教育费用、教职工工资、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更不明白怎样增长,增长用来干什么。由于党委组织部门支持,将政府主要负责人的教育职责和负责人的职位挂钩,所以这些县政府负责人说,我过去不明白,学习的不够,我立刻改正。一天之内就将拖欠一千多万元的教育附加费打到账户。胡平平提议全国人大要尽快草拟督导条例。她说,安徽省就这么一次督导就回来几个亿,可见督导的重要性。根据这部法律,政府职责不落实怎样办?哪一级政府处理?他不落实谁去查?他同级的教育部门敢告他同级的党委和政府吗?不敢!所以必须有监督和督导跟上去。

教育部法制办副主任王家勤认为新法明确了督导的主体,是人民政府的教育督导机构,而不是一个部门的教育督导机构,这样确保督导的权威性和督导的效力;法律强调义务教育督导的主要职责和资料。在法律的第8条里,对义务教育督导工作主要职责和资料是三个方面,即执行教育法律法规的情景,义务教育的教育教学质量以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这三个方面是当前以及今后义务教育发展的重点问题;法律还规定了教育督导的结果要公开。可是他认为此刻法律所规定的督导力度还不够,提议国务院制定教育督导的条例,确保对义务教育法实施督导更加有效。

问责机制怎样更具可操作性

如果在实施义务教育法中政府没有尽责,如何得到追究,与会专家认为最关健的是要建立一套操作性强的问责机制。

中国甘肃基础教育项目咨询专家胡文斌形容新的义务教育法是教育领域内的“人权法”。他说教育权是基本人权,在这项基本人权里,最基本的权利又是义务教育权。如果没有义务教育的起点,后面的一切教育都建立在沙滩之上。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秦惠民说,法律明确了政府经费保障的职责和法律职责,明确规定了国务院有关部门及各级人民政府的经费分担职责。法律第九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权对违反本法的行为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检举或者控告。”他认为法律所说的“检举或者控告”应当包括公益诉讼的行为。因为义务教育是一项公益性事业,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享有公益性诉讼权利,并不必须公民个人的权利受到侵害才找法院。目前很多法律在执行的过程之中,公益性的诉讼案受到很大的障碍,到法院就被驳回了。新的义务教育法在我国法律首开公益性诉讼的先河,这是我国立法的一个提高。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