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环境保护心得体会(实用5篇)

2023年环境保护心得体会(实用5篇)

ID:4052047

时间:2023-10-02 06:52:27

上传者:MJ笔神 2023年环境保护心得体会(实用5篇)

当我们经历一段特殊的时刻,或者完成一项重要的任务时,我们会通过反思和总结来获取心得体会。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得一篇好的心得体会吗?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学习心得体会范文,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环境保护心得体会篇一

新环保法目前是环境保护的最新法,根据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应获优先适用,当新环保法没有规定时,才适用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同时,新环保法被定位为环境保护的基本法,在环境保护工作中起到统领作用,这决定了新环保法必然有很多基本制度的构建,或是原则性、准则性的宏观规定,例如环境规划、环境监测、总量控制、生态补偿、排污许可等。这意味着这些立足较高的新制度、新理念要落实,需要制定配套细则才能完成。“若是这个问题不能得到妥善解决,新《环境保护法》中关于生态保护的规定将会被架空,形同虚设。”

将新制度、新理念予以细化、量化规定的一个困境是,新环保法作为环境保护基本法的地位不够凸显。新环保法与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例如《海洋环境保护法》、《水法》、《水上保持法》、《森林法》、《农业法》、《草原法》、《矿产资源法》等,都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就立法位阶而言,新环保法并未脱颖而出占据明显的统领地位,但从新环保法的内容来看,又要求是自上而下的立法模式,这使得新环保法不能有效助推其他法律法规的修改,影响环保基本法与单行法相契合的进程。再者,涉及环境保护的立法较为宽泛,若拟完全通过修改各领域的环保单行法来配合新环保法的实施,不能达到高效落地之效果。

鉴于此,笔者建议通过制定新环保法司法解释的方式直接、集中地进行细化规定。新环保法中除了原则性的宏观规定外,本身也不乏细致规定,例如按口连续处罚、违法排污设备拆除权、环评机构和环监机构责任连带等。因此,涉及到属于水、空气、上地等与环境保护相关领域的法律条文的修改,可以纳入新环保法司法解释中一并完成,形成以原则为主、细则为辅的新环保法体系。

环境保护心得体会篇二

5月10日至10月28日,到×××环保局进行了为期半年的学习锻炼。学到了基层好作风、好经验,锻炼了才干,磨练了意志。同时,也体会到沿海大开发经济飞速发展、环保同步推进的“双赢”发展之路的正确性。

一、主要情况

(一)端正态度,切实明确学习锻炼的目的意义。作为一名军转干部,在走上新的环保岗位之前,到基层学习锻炼,不仅非常必要,也是一次难得的机会。学习锻炼中,深感环保事业是推进社会经济科学发展的一项伟大工程,是造福人类的神圣事业,“环保人”不仅要有主观积极创新求进、努力拼搏的精神,还要具备环保业务技能和实际工作经验,因此我自觉融入基层,加强自身锻炼,提高自身素质。这一段历程给我留下了终身难忘的宝贵精神财富,也为今后更好地做好环保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紧贴实际,积极探索基层环保的特点规律。按照要求,我立足于当地实际情况,自觉联系开发区的化工企业、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农村环境生态建设三项重点工作,结合工作专研业务,学习基层环保知识技能,认真研读了15本环保专业知识和90多篇理论研究文章,以及我省近几年环保实践经验,撰写心得日记15篇。进一步开阔了思路、了解了基层好的工作方式和方法,丰富实践经验,增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牢记要求,严格规范学习锻炼的言行举止。按照“勤奋学习,勇于实践,严于律己,树好形象”的要求,处处甘当小学生,虚心地向实践学习、向基层同志学习;严格遵守锻炼期间的各项纪律,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尊重基层环保部门的同志,态度端正,位置摆正;自觉把心思和精力放在学习锻炼上,从没有离岗,除了重大节日外,都坚守在工作岗位上。积极参加局机关党支部的各项政治学习和教育活动,认真树立科学发展观。同时,特别注重廉洁自律,树立了厅机关和自身的良好形象。

(四)作风深入,客观掌握基层环保的真情实况。自觉克服了“作客”思想、“漂浮”思想、“镀金”思想,确保了90%的时间都在一线调研情况、学习业务、发现问题、提供服务。自觉扑下身子、深入一线,了解环保工作情况。重点掌握了开发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的现状和运行情况,参加了化工企业“三同时”工作的全过程,感受了新农村建设环境生态建设新发展,体会了经济社会发展与环保同步推进新变化。

二、主要收获

(一)增加了基层环保的感性认识。半年学习实践,深感基层把握“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关系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对基层处理“发展与保护、执法与服务、基层与机关、人情与法律、历史遗留问题与新上项目的环境审批”等关系有了新的认识,深刻体会到在宏观指导和政策制定以及服务基层的责任,深刻体会到基层在把握上级政策、严格监管、铁腕治污的原则性和坚定态度。

(二)探索了基层环保的特点规律。苏北地区环保呈现着“季节性、集中性、区(流)域性、复合性”,且点源与面源污染并重的“四性一重” 的鲜明特点,这要求要把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业集中区(开发区)、广大农村、县以上规模城市作为环保重点,坚持工业集中区点源与广大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并重,突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突出把住项目环评环节。特别防止经济结构调整中出现污染源由苏南经济发达地区向苏中、苏北欠发达地区,由城市向农村的转移。

(三)感受了基层环保的责任重大。从基层环境信访件逐年增多的情况看,对污染源单位环境责任和自律意识决不能过高估计,一些唯利是图的企业“偷排直排”污水、废气、“偷埋偷倒” 固体废物和排放不达标的问题已成为环境保护的隐患,开发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和农村化肥、农药等生产生活面源以及海洋环境污染也日益成为突出问题。县以下环保部门是一线环境执法机关,是环境治理的核心环节,承担着环境保护的重大责任。

(四)学到了基层环保的业务知识。全面复习了化学、生物学,系统学习了环保法规和政策,以及环保基础知识和治污技术方法、工艺流程,重点学习了近5年《环境绿皮书》、国家环保部、省厅领导以及有关专家学者的环保论著和实践历程,对城市、农村以及生态产业园区可持续发展的一些问题进行了理性思考,对基层生态建设、流域(区域)环境管控、环境监测、监察、项目审批、固废管理、节能减排以及环保队伍的自身建设等都有了初步了解。

(五)了解了基层环保的疾苦需求。基层面对污染源,直接处理复杂矛盾,面临许多难题和苦恼,迫切需要上级机关的支持和指导。当前体制下,基层环保部门处于“夹板”之中,较难理直气壮的管理、较真、执法,在污染与环保之间寻找平衡点,牺牲的往往是环境。这也要求在加强环保能力建设的同时,要为基层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对体制机制进行必要的改革。

三、建议

一是加强环境前沿问题规划和研究。环境面临的新问题、新难题较多,同时也能深刻体会到的是环境建设的滞后。江苏作为经济发达省份,要以超前的世界眼光和胸怀,处理诸如全球气候变暖、海洋污染、生态变化等问题,强化国际环境、周边省(市)环境合作;制定全省环境规划,特别要把沿海大开发的环境规划纳入视野;强化技术难题攻关、经济政策研究,对农村环保要与新农村建设、传统生产生活方式变革等结合起来实践,对城市环保还要与社会经济发展、企业自律水平等因素联系起来思考。

二是健全环境保护体制和机制。环境建设已形成向上的拐点,改革现行环保体制已显非常迫切。要以政府机构和扩权强县改革为契机,适时垂直环保领导体制,建立健全街道(乡镇),社区(村)环保机构;健全环委会制度,将年度目标量化分解到政府相关部门,由软性指标变为硬性指标;完善人大、政协以及社会、媒体、公众参与的立体监督机制,加强对环保工作执法检查;完善地方领导考核体系和指标,加强对环保责任的审计和监督,在实行一票否决的同时,实行终身追究制度,对造成影响子孙后代健康和安全的责任人不能一走了之。加强环保机构和执法的规范化建设,确保环保部门依法行政。

三是突出环保宣教重点和效果。“普及环保知识,提高环保意识”比任何时候都显得更为重要,要让公众自觉选择绿色生活方式,自觉成为环保卫士,自觉捍卫绿色家园,首先要把环保纳入党政干部培训,让决策者“清”,纳入大、中、小学教学课程,从小树立环保观念;其次充分发挥网络、电视、报刊等现代传媒优势和新闻舆-论主阵地作用,采取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达到潜移默化的宣教效果。如:制作公益宣传片、创作电视剧、编印各类宣传册、把老百姓的日常用品变为环保宣传品、开展百家企业环保“倡议书”、企业领导人“环保一日”等活动。

四是注重提升环保队伍素质和能力。围绕建设“服务环保、责任环保、法制环保、科技环保和廉洁环保”,加强环保队伍建设。选调好环保公务人员,把好入口关;配齐配强各级环保领导班子,让科学发展观树立牢固、政治意识强和领导水平高的同志走上领导岗位;加强基层教育培训和考核力度,保持基层环保干部工作热情和活力。加大领导机关和基层之间领导干部的交叉任职(挂职)和交流力度,机关与各辖区市、各辖区市与县(市)等之间的领导交叉任职;采取选送优秀青年干部到国外国内环保专业院校学习深造与在岗培训相结合的方法,强化复合型人才队伍建设。

五是突出环境经济政策制定和完善。环境经济政策是推进经济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举措。我省环境经济政策研究和制定始终走在全国前列,但与我省经济发展对环境政策的需求还不适应,要加快研究制定环境经济政策,优先用经济政策杠杆倒逼经济结构转型。同时,防止出现环保产业的不当竞争,特别防止出现环境垄断企业和不正之风。

环境保护心得体会篇三

《环境保护法》是中国环境法治建设的重要成就,我们学习完了环境保护法是要写心得体会的。下面是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环境保护法学习心得体会,供你参考!

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体现了强烈的底线思维,生态保护红线被首次写进法律之中,这是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的一个重大亮点,也是我国环境保护法制建设进程中的一个重大突破。不但从法律制度上确保了生态保护红线在具体实践中的落地,也使得这条生态保护“高压线”变得更有威慑力。

其中大量内容涉及到企业发展,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工农业的现代化,保护和改善环境就成为劳动力再生产的必要条件。如果不注重环境保护工作,甚至造成了环境的严重污染和退化,则不只与我们发展生产力的根本目的不相符合,而且也会危害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本身。这是由于:(1)自然资源的退化和破坏将成为生产力发展的障碍;(2)随着生产的发展劳动人民对环境的要求愈来愈高,如果环境污染严重将会引起尖锐的矛盾,影响人的生产积极性;(3)现代化的生产装备(设备、仪表等)需要一个清洁的环境(精密的产品也是如此),在某种意义上说,搞不好环境保护也就难于实现现代化生产。

实践还证明,生产建设和生态平衡之间的关系是否协调是经济建设中的战略性问题。国民经济各部门的比例关系失调,花几年功夫可以调整过来。而生态平衡遭到破坏,没有十几年,几十年,甚至上百年的时间是难以调整过来的。这样来分析问题,才能更深刻地认识我国环境保护工作的迫切性。

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把生态保护红线确立下来,有利于从法律制度上保障生态安全,也为保障国家安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用立法形式把生态保护红线确定下来,有利于推动建立基于环境承载能力的绿色发展模式,进一步促进中国经济绿色转型。我们要牢固树立红线就是底线、红线就是高压线、红线就是生命线的意识,以守住底线,增强环境保护对社会建设的支撑力,对经济发展的优化力,对国家安全的保障力。严格按照红线要求进行管理,加大污染防治力度,加大生态修复和保护力度,切实保护好现有森林、湿地、野生动植物及其生物多样性,尽快扭转生态系统退化、生态状况恶化的趋势,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奠定更牢固的生态环境基础。

4月24日,历经4次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修订草案)》经十二届全国人大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修订后的《环境保护法》将从20xx年1月1日起施行。新的 《环境保护法》是我国现行法律中最严格的一部专业领域行政法,表明了党和国家领导人对环境保护的高度重视,同时,也表明环境保护工作迎来了新的春天。新的《环境保护法》对原法进行了较大的 改进。主要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一是立法理念有创新,二是基础手段有加强,三是监管模式有转型,四是监管手段出硬招,五是监督参与显民主,六是法律责任求严厉。本人通过学习,浅谈自己的感受。

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彰显了勇于担当的精神,对政府、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企业、公民的权利义务作出界定,并对决策机构、监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环境保护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推动解决了原《环境保护法》存在的职责不清、权限模糊等问题,实现了权责匹配,有利于从根本上提高环境法的有效性和权威性。此次修法弥补了地方政府环保责任虚化的弊端。强调了各级政府履行改善环境质量的责任,要求各级政府把确保生态环境安全和基本环境质量作为重要公共服务职责。片面注重管理权力,忽略责任履行和追究,对上下级政府之间责任划分和监督考核机制规定笼统,必然导致地方政府责任虚化,出现不作为、乱作为等现象。因此,必须在立法上首先确立“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的理念,厘清权利义务的边界,规范和约束地方政府环境行为。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有力强化了地方政府的环境保护责任,从环境信息公开、完善环境监测制度、建立环境污染公共预警机制,到政府环保履职考核,再到建立引咎辞职机制,以法律的形式固化权责边界,推进形成完备的环境保护社会治理结构。此次修法扭转了环保部门环境监管措施弱化的局面。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赋予环保部门一定的行政强制权,同时也进一步严格了环境监管部门的责任。长期以来,环保部门的执法方法太少、手段单一、权力偏弱,监管和执法力度有限,导致监督管理职能往往难以有效履行。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明确了环境监察机构的法律地位,赋予环境监察机构及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管职责的部门现场检查权,赋予环保部门查封、扣押权,有利于树立环保部门执法权威,为环境管理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同时,通过依法公开环境信息,完善公众参与,建立社会诚信档案,公布违法“黑名单”等制度,使环保部门拥有更多的管理手段,进一步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以期解决违法成本低的问题。

此次修法根治了过去企业污染防治责任软化的痼疾。原《环境保护法》中尽管有80%的法律条款针对企业,但是受制度不健全、措施不严密、手段不强硬等因素的影响,企业污染防治责任落实情况堪忧。加大处罚力度,让污染者切实承担环境污染成本,是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的一大亮点。企业生产和发展的权利需要保护,但治理污染的责任也决不能偏废。查漏补缺,进一步明确排污企业污染防治和突发事件的应对责任,是今后一段时期环境保护的实际需要。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增加了按日计罚、暗管渗坑排污可行政拘留等处罚措施,加大了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法律制裁力度,其目的就是要将污染责任一追到底。

此次修法改变了社会公众参与环保要求泛化的状态。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赋予了公众更多的参与权利。每个公民都有参与环境保护的义务。但过去对公众等第三方主体在环境问题上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缺乏充分保障,影响了公众参与的积极性。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对环境公益诉讼主体资格、举报人保护专门作出规定,并强调了公众保护环境的责任,明确了公民环境权利和义务,有利于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形成全民参与环保的良好局面。权责对等,才能最大限度发挥各主体的作用。环境保护具有综合性的特征,必须明晰全社会的权利和责任,营造统筹推进的大格局。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为构筑多元共治、社会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提供了良好契机。

此次《环境保护法》修订,不仅提出生态文明的理念,而且规定了相关的法律制度、机制和责任,以及保障生态文明理念的具体实施。毋庸置疑,法律的强制性在于其严厉性。我国的环境污染形势之所以如此严峻,一个很重要的原因便是法律责任不严厉。此次《环境保护法》的修订,让《环境保护法》长出了能够制裁违法行为的“爪”与“牙”:其一,对4种情况规定了行政拘留措施。如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就擅自开工建设的污染项目,对其负责人予以行政拘留;对于偷排、暗排的企业,对其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予以行政拘留;对于隐报、瞒报或篡改排污数据的企业责任人予以行政拘留;对于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相关人员亦可予以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措施的采用具有极大的威慑力,将对推卸责任的企业起到有效的威慑作用。其二,针对发生重大环境违法事件的地方政府分管领导及环境监管机关的主要负责人,设立了引咎辞职制度。即对于那些因监管缺位、越位、不到位,以及其他一些环境行政违法行为而造成重大影响,或者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地方政府或环境监管机关的相关领导,责令其引咎辞职,从而通过与其政治前途挂钩的做法促使其忠实地履行法律规定的职责。其三,对企业规定了按日计罚的措施,即对于那些责令其限期整改却屡教不改的企业,从责令之日起按日计算罚款,并且鼓励各地方按照地方实际设定罚款的数额,可见罚款上不封顶。这种严厉的制裁措施有利于遏制那些心存侥幸的企业的侥幸心理,并解决违法成本低而守法成本高的问题,做到原则性与灵活性的有效结合。

当前,环境意识和环境质量如何,是衡量一个国家和民族文明程度的一个重要标志。我们必须对环保教育和环保活动达到共识:环保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环保意识是现代人的基本素质,增强环保意识,必须从儿童抓起,才能从根本上决解问题。

“绿色学校”的创建就是环保教育的具体体现。我们学校通过创建“绿色学校”活动大力推进青少年素质教育和学校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构筑素质教育平台,促使学生素质更全面、更成熟地发展。

为培养出更具时代特色的“绿色人才”,我认为首先必须让学生明白“创绿”的意义。让学生从思想上得到共识。这样才能向学生进行切实可行的环保教育和环保知识教育,并把环保教育纳入到德育工作的范畴。

其次,对学生提出具体明确的要求,并把它作为规范来履行。在学校本次“创绿”活动中,向学生提出如下要求:

1、自觉节约能源,让学生知道不浪费水、电、粮食、纸张,就是保护环境。

2、变废为宝,把可回收垃圾分类。

3、吃东西要选择绿色食品,让学生懂得这样有利于健康。

4、爱护动植物,让学生明白这是保护生态平衡的重要内容。

5、讲究卫生,不使用白色污染的用品。

这样才能对学生进行有效的环保教育,增强学生的环保意识,并自觉按照环保的要求规范自己的行为,做一个文明的青少年。

而作为教师,我更明白应把环保教育渗透在课堂教学中。如在数学课上,我为学生提供一系列的数字,让学生自己计算出一天里全国小学生家庭白色污染的数量。让学生从具体的事例中体会到白色污染的严重性,激发学生环保的积极性,从而达到我们教育的目的。

最后,教师应该在日常生活中,率先垂范,为学生树立学习的榜样。因为无声的教育胜过于有声的教育。让全人类都行动起来,投入到拯救地球母亲的行列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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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心得体会篇四

当前,环境意识和环境质量如何,是衡量一个国家和民族文明程度的一个重要标志。我们必须对环保教育和环保活动达到共识:环保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环保意识是现代人的基本素质,增强环保意识,必须从儿童抓起,才能从根本上决解问题。

“绿色学校”的创建就是环保教育的具体体现。我们学校通过创建“绿色学校”活动大力推进青少年素质教育和学校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构筑素质教育平台,促使学生素质更全面、更成熟地发展。

为培养出更具时代特色的“绿色人才”,我认为首先必须让学生明白“创绿”的意义。让学生从思想上得到共识。这样才能向学生进行切实可行的环保教育和环保知识教育,并把环保教育纳入到德育工作的范畴。

其次,对学生提出具体明确的要求,并把它作为规范来履行。在学校本次“创绿”活动中,向学生提出如下要求:

1、自觉节约能源,让学生知道不浪费水、电、粮食、纸张,就是保护环境。

2、变废为宝,把可回收垃圾分类。

3、吃东西要选择绿色食品,让学生懂得这样有利于健康。

4、爱护动植物,让学生明白这是保护生态平衡的重要内容。

5、讲究卫生,不使用白色污染的用品。

这样才能对学生进行有效的环保教育,增强学生的环保意识,并自觉按照环保的要求规范自己的行为,做一个文明的青少年。

而作为教师,我更明白应把环保教育渗透在课堂教学中。如在数学课上,我为学生提供一系列的数字,让学生自己计算出一天里全国小学生家庭白色污染的数量。让学生从具体的事例中体会到白色污染的严重性,激发学生环保的积极性,从而达到我们教育的目的。

最后,教师应该在日常生活中,率先垂范,为学生树立学习的榜样。因为无声的教育胜过于有声的教育。让全人类都行动起来,投入到拯救地球母亲的行列中。

环境保护心得体会篇五

新环保法的修订和颁布意义重大,明确将环境保护纳入国家基本国策,辅之以多项制度为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但环保法的修改,应当逐渐褪除计划经济的痕迹,“主要思路是将现有8部环保单行法进行整合,并将其提升为国家基本法”。而在整合过程中,较为高效的方式则是通过司法解释弥补新环保法的疏漏,以及取代滞后于现代经济活动的旧环保单行法的部分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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