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燃气排查工作总结(大全8篇)

最新燃气排查工作总结(大全8篇)

ID:4657717

时间:2023-10-14 12:49:48

上传者:雁落霞 最新燃气排查工作总结(大全8篇)

通过个人总结,我们可以发现自己成长的脚步,感受到自己的进步和努力的价值。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学生工作总结范文,其中包含了不同专业、年级和学校的学生的总结经验和心得。

燃气排查工作总结篇一

冬季用电用气高峰来临,为进一步做好居民燃气使用安全工作,提高群众燃气使用安全意识,辛安镇开展燃气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

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镇党委政府充分认识当前辛安镇燃气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深刻吸取典型燃气事故教训,召开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动员部署会议,落实落细当前工作。镇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安监办、市场监管所、派出所、供电所等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镇主要领导作了动员部署,要求各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实现燃气供应规范有序、安全漏洞坚决封堵、风险隐患有效消除,确保燃气安全管理工作落实落地落细,确保全镇燃气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是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全镇上下以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通过入户安检指导、发放燃气安全宣传单共3000份和“明白纸”20xx份以及现场答疑解惑等形式,集中宣传燃气安全生产知识,引导广大用户树立燃气安全使用意识,掌握燃气安全使用常识,从意识上杜绝安全隐患。

三是聚焦重点,全面排查。在前期对27个村10046余户居民和100家商铺、企业以及敬老院、卫生院、学习全面自查和拉网式大排查的基础上,由镇副镇长带队,通过组织行政综合执法大队、镇村干部检查、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多种方式,以餐饮燃气使用大户、企业燃气使用大户、出租房屋燃气使用大户为重点,按照燃气安全检查规范,抓住燃气使用、储存等重点环节,对燃气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治。

四是较真碰硬,严格监管。镇相关责任部门压紧压实监管责任,抓实抓细防控措施,全面彻底整治燃气隐患,加强跟踪督促督办,形成闭环。对发现的一般安全隐患要做到立行立改;对短期内无法完成整改的安全隐患要一对一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专人动态监管,限期完成整改;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问题,立即关停、挂牌督办,待整改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运营。应用“气瓶安全追溯管理系统”等监管平台,开展全面的'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依法采取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停产整顿、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执法措施,坚决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

燃气排查工作总结篇二

根据《关于开展燃气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通知》(遂安建发〔20xx〕95号)文件精神,中兴镇组织专班对全镇范围内管道燃气、石油液化气进行了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中兴场镇总用户785户,非居民户12户包含学校、卫生院、政府等,我镇已同四川遂宁万源天然气有限公司技术人员开展全覆盖排查,发现,高压管网大概4000米无裸露,低压管网大概28500米无裸露,居民用户私接乱接比较多,目前正督促整改。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全面落实排查整治工作,中兴镇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层层传导压力,成立由分管领导为组长,燃气公司片区负责人为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扎实开展此项重点工作,确保在规定时间节点内完成排查整治工作。及时制定《中兴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确定整改质量审核组、督查督导组、后勤保障组,确保整改有序高效完成。

(二)严控排查质量。组织工作组成员开展专项业务培训,综合提升排查人员业务水平,让每一名工作组成员都明确排查对象、检测方式、检测仪器使用,确保“查得出、改的好”。对于排查出的问题整改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采取镇与燃气公司实时调度、集中研判,做到问题清晰、责任到人、措施明确,确保排查整改的质量。

(三)明确排查方式。严格整改时限,对照行业标准要求,落实整改,严禁敷衍了事,要求企业集中开展户内老旧管网及燃气设施设备巡检工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程要求,重点检查户内连接软管使用情况、接头漏气情况、燃烧器具使用情况、燃气使用环境情除方式和况,对排查出的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建立台账,明确了隐患消时限,针对隐患清单立即组织整改,做到整改一起销号一起。

此次大排查对场镇用户和管网全覆盖进行了排查,特别是对卫生院、学校、敬老院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了重点排查。排查发现8户存在安全隐患,主要为燃气用具安装位置不当、燃气管路老化等。

下一步我镇将进一步完善常态化防范治理机制,抓好日常工作落实,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安全管理工作取得实效。一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扩大宣传广度,对安全生产工作人员要严格要求,对涉及利害群众更需重点引导,对燃气用户要加大宣传力度,让其知晓燃气具规范使用安装及简单的日常检查。二是加强监督管理。充分发挥燃气公司、村(社区)的作用,压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健全绩效考核机制,激发干部工作热情,采取有力手段,督促镇企共同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燃气排查工作总结篇三

为吸取xx月xx日,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艳湖社区集贸市场发生燃气爆炸事故教训,根据县安委会《xx县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xx安〔20xx〕10号)文件要求,切实加强我镇燃气行业管理,进一步规范燃气市场经营秩序,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了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将专项整治行动情况总结如下:

为做好此次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我镇高度重视,召开专门动员会议,结合我镇实际,认真研究讨论,制订了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强调了整治工作的重点、任务、目标、范围,明确了镇长负责,分管领导带头,专人进行检查,形成一层抓一层,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为做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xx月xx日至月底,我镇对全镇范围内的燃气经营场所进行了全面安全排查。严厉打击瓶装液化气市场无证经营、无证运载钢瓶、“黑气点”等违法违规行为;瓶装液化气企业要落实用户实名制购气登记,建立健全用户服务信息系统,统一配送、统一管理、统一标准、统一服务,气瓶充装单位不得对超期未检气瓶、非法改装气瓶、报废气瓶和无信息标识气瓶进行充装作业;气瓶检验机构要严格按照检验规范标准开展检验工作;不得出具虚假检验数据、检验报告和检验标志;不得非法改装气瓶、翻新气瓶,或者擅自销售报废气瓶,不得冒用其他检验机构名称进行检验。

此次检查共检查瓶装液化气经营使用场所10多家,检查时发现大部分燃气经营使用场所都配置了灭火器,个别门市有超量存放换装后液化气瓶的现象,在检查时有个别门市无人员值守,在使用液化气时,存在厨房煤气炉与液化气罐间距不够,个别餐饮企业存有两瓶以上液化气,没有专门的气瓶存放间,无安全警示标志,缺二维码。我镇针对存在的问题,要求限时整改,复查时基本整改完毕。

我镇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并进行,结合典型事故,对违反使用燃气安全操作规程的危害进行了详细介绍。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根据此次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对周边群众、商户、餐饮、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宣传正确使用液化气的安全知识及防范液化气安全隐患的相关常识,进一步增强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

镇党委、政府将进一步加强瓶装液化气的安全监管、规范市场经营行为,以预防、整治相结合,对检查中发现的灭火器过期、超量存放储气瓶等安全隐患,将责令整改,督促整改到位,并强化教育,切实提高相关人员的思想安全意识,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严格落实安全措施,不断强化安全意识,严防液化气安全事故。

(一)进一步加强对民用燃气安全的监管力度,使监管工作常态化,日常化,切实提高燃气经营单位及使用者的安全意识。

(二)进一步做好与上级安全监管部门的联系,将排查出的燃气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对不能规范整改的及时上报,将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燃气排查工作总结篇四

为吸取“10.12”民用燃气事故教训,进一步规范全镇燃气生产经营、使用安全管理,防范并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做好燃气安全管理工作,确保社会稳定,根据镇政府领导指示,决定从现在开始开展一次为期一个半月的全镇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方案如下:

(一)检查对象。由我镇负责管理的所有液化气生产经营企业、瓶装液化气站、商贸类燃气经营企业,由我镇负责管理的饭店、燃气使用工业企业,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食堂等重点燃气使用单位。

(二)检查内容。主要检查各燃气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情况;安全责任制落实、规章制度建立、硬件设施运行维护、设备检测、安全教育宣传、人员持证上岗、经营场所安全管理等情况;燃气用户用气安全情况。检查各重点燃气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情况,燃气安全使用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人员安全教育情况。

本次检查分单位自查、主管部门检查两种方式进行。为加强大检查活动的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由分管副镇长任组长的全镇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负责大检查活动的组织领导。大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具体时间安排:

(一)自查阶段(10月20日—10月31日)。各燃气生产经营企业、使用单位要按照有关要求,对生产经营和使用过程中的各类设备、场所进行认真检查,重点对以前查出的安全隐患及燃气管线等重点部位进行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予以彻底整改,对存在隐患且暂时无法整改的停止经营。燃气经营企业要对供气对象燃气使用安全进行逐户检查,并督促用户及时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各汽车加气站要重点检查在用的压力容器是否超期未检,燃气设施设备是否锈蚀老化,是否为私自改装、未年检和年检不合格的车辆加气等方面,严禁为不合格车辆加气。各液化气企业要重点检查液化气储罐、压力表等硬件设备是否定期检测,是否为超期未检的钢瓶充气,是否为无证经营者提供气源。商贸类燃气企业是否有固定经营场所,是否有稳定气源,是否存在违规经营行为。

(二)检查阶段(11月1日—11月15日)。由镇安监办、执法中队、油区办、教育办等部门协调配合,同时聘请专业人员组成检查组,按照检查范围和内容,对液化气生产经营企业、商贸类燃气经营企业和饭店、燃气使用工业企业、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食堂等重点燃气使用单位分别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各种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是否健全完善;各种许可证照、设备检测报告、安全巡检记录、安全警示标志是否齐全;燃气存储、充装、计量等设备器具是否存在破损、腐蚀、超期不检问题;作业区域是否存在明火、用电安全隐患;安全报警装置、避雷设备、消防设施是否存在缺失、失效等问题;管理和操作人员证件是否齐全。是否对供气对象进行了全面检查,是否督促用户及时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根据现场督查情况,对不符合安全要求、存在安全隐患、未按要求自查的单位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停业整顿等行政处罚,对阻挠执法检查及存在隐患拒不整改的单位,依法取消其燃气经营许可证,以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取得实效。

(三)整改阶段(11月16日—11月30日)。请各被检查单位根据自查和检查情况,对存在问题进行彻底整改,并将检查和整改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分别报镇经济发展办、执法中队、油区办等牵头部门。

这次大检查活动,按照“属地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由各管区和镇直有关部门牵头进行。

(一)各管区、各村负责本辖区燃气大检查的组织实施,对本区域燃气安全负总责,要充分发挥村庄、社区作用,积极配合燃气供应企业做好本区域燃气安全大检查。

(二)镇执法中队牵头,经济发展办配合,负责按照全区分工由我镇管理的液化气生产经营企业、瓶装液化气站、商贸类燃气经营企业的检查。

(三)镇油区办牵头,执法中队、各管区、各村配合,对镇政府驻地天然气管道进行检查。

(四)镇执法中队牵头,经济发展办配合,负责全区饭店、燃气使用工业企业、重点工业企业食堂等单位的检查。

(五)各燃气供应企业负责做好本企业服务客户的燃气安全检查。

(六)镇教育办负责对各学校、幼儿园食堂的燃气安全检查;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负责本单位食堂燃气安全检查。

(一)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程序,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将安全生产措施落到实处。

(二)落实责任。各燃气生产经营企业、使用单位要充分认识燃气安全的重要性,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区有关规定要求,加强内部安全管理、宣传教育和人员管理,积极开展安全教育活动,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操作经营,将责任落实到位,确保安全。

(三)强化宣传。各有关部门和燃气生产经营企业要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向全社会广泛宣传燃气安全常识,进一步增强燃气安全使用意识,防患于未然。

(四)责任追究。各燃气生产经营企业要按照国家、省、市、区有关规定要求,增强安全意识,提高法制观念,自觉遵守燃气市场经营秩序,严禁违法倒卖倒运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私自建设燃气设施。对于违规经营建设,一经查出,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请各管区、各村、各单位将本辖区、本单位及责任分工领域检查情况于11月30日前报镇经济发展办公室。

燃气排查工作总结篇五

为深入贯彻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局综治办决定,于今年3月份开始在全局范围内开展“重点地区”排查活动,集中力量解决好我局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现将我局xx年度开展集中行动情况简要总结如下:

按照上级要求,县科技局党支部在今年3月成立了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xx担任,副组长由分管综治工作的副科干部xx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日常工作由综治办负责。领导小组成员由各股(站)长组成,层层落实职责,作好职责分工,利于工作的推动。

将社会治安排查整治行动作为平安建设的重要抓手,通过排查整治行动,以迅速改变重点地区治安混乱局面,切实解决和改善民生问题,提升社会服务管理工作效率,进一步增强基层政权建设,建立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长效机制作为此次排查整治行动的目标任务。制定了详尽的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明确规定了各股(站)的工作职责,将排查整治行动分为三个阶段,3-4月为摸底排查阶段,5-9月为排查整治阶段,10-11月为总结验收阶段。在规定期限内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积极协作,积极、切实地开展好工作。

大力开展排查整治行动的宣传发动,运用标语、版报等形式,广泛宣传排查整治内容,让干部职工知晓此项工作的进度,并开展了详尽的摸底排查,将本单位内存在的涉及治安混乱、黄赌毒、矛盾、纠纷易发、高发地区以及重点人员逐一进行排查,与此同时,局综治办定期进行巡查,督导工作进展。

从今年3月底开展启动排查整治行动,通过为期10个月的集中整治,目前单位干部职工对整治行动满意率达100%,对开展整治工作的知晓率和安全感数均达到100%。

燃气排查工作总结篇六

为深入贯彻落实xx市城乡规划和建设局{20xx第451号}文件指示精神,并结合xx11.22输油管线泄露引发爆燃造成50多人死亡,100多人受伤的重大事故。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落实安全责任,强化防范措施,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发生。我公司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成立检查小组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对我公司xx输配站、加气站进行了全面安全自查。

1、安全制度和责任落实情况

各站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备案存档工作完整,各制度完整,应急预案完整,演练可行。各项操作规程及上墙制度完整,职工能自觉遵守制度和规程内容,无严重违章现象。公司领导与生产一线的各站站长签订了《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切实贯彻“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思想,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为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提供了保障。

2、安全宣传和教育情况

各站通过安全生产会议形式,宣传和学习《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每月组织职工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参加消防演练及天然气泄漏的处置演练,并利用横幅、标语时刻提高职工安全意识,使公司员工深入了解安全,广泛重视安全,使全体员工明确各自岗位的危害因素及预防措施,明确在危害发生时的自救与互救措施。

3、设备、设施检查情况

设备、安全防护装置等设施的日常保养、维修记录齐全、有效。设备、管道表面清洁、无破损、掉漆、裂痕,无跑冒滴漏现象。各主要位置阀门开关正常。各类压力表、安全附件均在有效鉴定期内。各种消防设施合格有效,各类安全警示标语清晰,操作人员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电气设备的安装由专业电工操作,对易发生事故的电器设备有专人管理,责任到人。并检查了线路和一切电器设备,都设置了防护措施和警示标志。设备防雷、防静电检测在有效期内。

4、作业现场安全检查情况

加气站车辆充装现场,充装人员做到持证上岗。充装前检查车载cng钢瓶是否有有效证件,气瓶表面有无明显损伤。根据现场《充装安全禁令》规定,对不合格钢瓶以及无有效证件的车辆做到禁止充装。并对外地车辆进行充装前登记工作。

5、管网巡查和管理情况

管线巡查记录完整。针对我公司xx输配站2.1km高压管线,要求做到一周一次的管线巡查工作,并记录相关巡查内容,由站长及相关领导签字确认。根据《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在巡查工作中要及时发现为保护管道设施安全而设置的标志、标示是否有移动现象,管道中心线5米范围内有无开挖、取土现象,以及有无建筑物和种植根深植物等现象。

通过此次安全生产全面自查,公司检查小组共汇总以下问题隐患。

1、个别员工安全意识薄弱,安全教育培训待进一步加强。

2、输配站外线高压管网存在管道占压情况。输配站至管线接口600处(西部水电正门南侧),在管网上方修筑活动板房共计725㎡,此处存在重大隐患。

3、管道沿线设置的标示、标志桩有部分损毁情况。

根据此次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公司检查小组对此提出以下整改措施。

1、继续采取多种形式,及时传达学习政府、公司的相关规定、制度、要求等。加强员工安全形式、安全责任和安全意识教育,并开展员工岗位技能培训和岗位技能练兵,提高员工规范化操作技能。时刻常抓警示教育,教育要注重成效,不达标不放过。

2、针对管道占压情况,我公司当时给对方下达了通知及隐患告知书并上报至工业园区管委会以及相关部门。配合此次输油输气管网安全生产专项检查部门积极做到隐患排除工作。

3、在管线巡查工作中发现有损坏的管道附属设施,及时上报公司领导及工程部门,做到标示、标志桩的恢复。

燃气排查工作总结篇七

根据《张家港市餐饮场所燃气使用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暨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张家港市非居民燃气用户安全用气专项治理方案》工作要求,市住建局联合商务局,组织各区镇、街道摸排了全市餐饮场所燃气使用安全情况,现将阶段性情况汇报如下:

截至2022年5月12日,全市共排查使用燃气餐饮场所2541个,其中,使用管道气235个,使用瓶装气2306个。

(一)安全隐患排查情况:全市存在燃气使用安全隐患的餐饮场所530个,占比20.86%,其中,使用管道气42个,发现隐患45处,平均安全隐患1.1处;使用瓶装气488个,发现隐患1150处,平均安全隐患2.4处。

(二)供用气合同签订情况:全市签订供用气合同的餐饮场所2138个,签约率84.14%,其中,使用管道气235个,签约率100%;使用瓶装气1903个,签约率82.52%。

(三)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安装情况:全市安装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的餐饮场所2268个,安装率达89.26%,其中,使用管道气198个,安装率84.26%;使用瓶装气2070个,安装率89.77%。

相关数据详见附表。

(一)使用燃气餐饮场所底数排查未见底。根据最新数据,全市使用燃气的餐饮场所共计6500余家,而目前仅排查2541家,覆盖率不到39.09%,部分区镇、街道对辖区内使用燃气餐饮场所底数排查不到位、不全面,仍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排查。

(二)餐饮场所燃气使用安全风险辨识能力不足。全市排查使用燃气餐饮场所2541个,存在风险隐患的仅530个,其余均未发现任何燃气安全问题。除凤凰镇以外,其他板块存在隐患总数数量仅345个,平均隐患数不足0.2处。综上可见,各板块餐饮场所燃气使用隐患排查工作不深入、不彻底,部分安全风险仍在盲区。

(三)餐饮场所供用气合同签订率未落实百分百。瓶装燃气的供用气合同签订率仅82.52%,相较于管道燃气的100%差距较大。冶金园(锦丰镇)、凤凰镇、南丰镇、大新镇、后塍街道、德积街道辖区内餐饮场所供用气合同签订率均不足八成,保税区4户餐饮场所均未见供用气合同。

(四)全市餐饮场所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安装率仍然不高。使用瓶装气的安装率89.77%,使用管道气的安装率84.26%,距离全年非居民用户100%安装覆盖的要求仍有一定差距。乐余镇、凤凰镇、大新镇总安装率均不足80%。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区镇、街道要统筹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充分认识到餐饮场所燃气安全的重要性,切实担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根据《张家港市餐饮场所燃气使用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暨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方案,扎实推进餐饮场所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严密组织、持续推进、跟踪督导、狠抓落实,确保取得应有实效。

(二)细致摸排堵漏、补齐工作清单。各区镇、街道要充分把握当前“恢复堂食”的契机,对尚未完成全覆盖摸底排查的餐饮场所,进行查漏补缺,进一步完善底数清单、隐患清单,做到“心中有数”。排查隐患时,可结合“餐饮用户燃气设施安全自查表”“餐饮场所使用燃气基本安全要求”的相关内容,对标对表、逐一排查,确保安全隐患无遗漏。

(三)强化整改闭合,严肃监督执法。要树立“隐患动态清零”的工作理念,对前期排查的隐患风险组织“回头看”,逐个核实隐患整改情况,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坚决防止反弹回潮。执法部门要密切配合,坚决打击不按要求整改隐患的违法行为,惩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餐饮经营主体,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完善合同签订,加强行业自律。督促餐饮场所迅速与正规燃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在用气场所燃气安全使用信息公示牌上张贴,接受公众监督。严格落实燃气使用安全主体责任,切实开展燃气安全使用自查,主动接受燃气企业的入户安检和用气指导,及时整改隐患。

(五)加强安全宣传,提高安全技防。通过发放宣传单、工作群推送等多种形式,多渠道大力宣传燃气安全知识及注意事项,不断增强餐饮场所责任人及相关从业人员的燃气安全使用意识。对还未安装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的餐饮场所,各区镇、街道要建立台账,定期跟踪整改进度,逐个对账销号,尽快完成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安装100%的工作目标,提高燃气事故安全技术防范能力。

建议借鉴“凤凰镇模式”,推广“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协同监管餐饮场所燃气安全,由第三方行业专家全覆盖检查安全隐患,基层一线督促整改闭环,建立起“专家查隐患、属地促整改”的隐患消除机制,着力改善属地管理人员不足、业务能力不高、安全监管压力大的现实情况,提高餐饮场所燃气使用安全监管效率和水平。

燃气排查工作总结篇八

根据《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燃气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对燃气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推动,现将推进情况汇报如下:

立即向各燃气公司下发了文件通知,要求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整治的重要性,认真安排部署,切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及时解决并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整改。要求建立健全企业城镇燃气安全监管体制,全面开展排查城镇燃气安全风险,加强燃气设施、燃气燃烧器具的经营、使用及维护等环节安全风险工作。要求于9月5日前完成各厂站的风险摸排、重大危险源排查,并建立安全风险分布“一张图一张表”。

专项行动期间,我市开展城市燃气安全隐患检查共3次,发现存在安全隐患3个,完成整改3个。对各燃气企业设施设备检查、维护、保养、检测检验情况进行了核验,要求制定燃气事故应急预案,按规定配备维抢修队伍和应急物资。同时,还排查了架设在桥梁上的及敷设在江河或者其他环节敏感区域的燃气管线安全运行情况。燃气管线线路选择执行国家标准,避开地震、洪灾及地质灾害等区域的情况。对老旧燃气管线、停用燃气管线及相关设施设备的处置情况。燃气加气站、配送站的设置和安全运行执行有关标准规范的情况。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迅速部署开展燃气生产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检查不留盲区、不留死角,确保在要求时间前完成排查工作。

对自查存在的问题制定科学合理的整改方案并进行整改。对存在一般性安全隐患的企业及项目,边查边改、立查立改。一时难以解决的,制定整改方案,限时完成。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及项目,责令企业立即停产停工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在隐患消除前,不得投入生产运营。对非法违规建设的企业及项目,立即依法取缔关停。

将坚持执法查处与整顿规范相结合、企业自律与部门监管相结合、集中整治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在对非法行为整治的同时,强化合法企业的安全监管,规范经营行为,逐步提升瓶装液化石油气与城镇管道燃气安全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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