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养老服务调查报告(案例15篇)

热门养老服务调查报告(案例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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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26 18:09:25

上传者:灵魂曲 热门养老服务调查报告(案例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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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龄化社会养老服务调查报告

老龄化是当今全球性的人口趋势。我国由于特殊社会政策和人口特征,老龄化问题十分严峻。老龄化问题突出会带来许多社会问题,其中养老问题最为严重,养老模式直接关系到我国老年人晚年的生活质量,对社会的稳定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人口老龄化,是指在总人口中老年人的比例不断提高,而其他年龄组人口比例不断下降,最终进入老龄社会的趋势和过程。一个国家或地区如果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例在10%以上,或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的比例在7%,就可认为这个国家或地区进入了老龄化社会。我国在1999年就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据2000年11月底我国第五次人口普查结果显示,60岁及以上人口达1.3亿,占总人口10.2%,65岁及以上的老人已达8811万人,占总人口6.96%。而在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中,我国60岁及以上和65岁及以上的人口所占总人口比例分别为13.26%和8.87%。

我国老龄化社会呈现出鲜明的特点。一是老年人口数量大。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截止至2010年11月,我国总人口约为13.7亿人,其中60岁及以上者有约1.19亿人,老年人口数量大。二是老龄化发展速度快。第六次普查结果和第五次相比,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2.93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1.91个百分点,且在老年人口中的高龄人口呈现增长趋势:我国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以每年5.4%的速度增长,到21世纪中叶将超过1亿。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正不断加快。三是“未富先老”现象明显。2013年,我国人均gdp为6629美元,位列世界第86名,不足美国的13%,当前我国养老压力可见一斑。根据远期规划,我国大约在2050年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实现现代化,而这段时间,正是我国老年人口快速增加时期,老龄化伴随现代化的发展。“未富先老”的情况使得我们没有雄厚的经济实力来应对老龄化给社会所带来的挑战。

二、我国当前养老模式现状。

在我国,当前最基本的养老模式大致有三种:家庭养老模式、机构养老模式和社区居家养老模式。其中,家庭养老是最传统也是最基础的养老模式,机构养老是一种社会化的养老模式,而社区居家养老则是一种新兴的养老模式。这里说的“养老”,指的是我国城乡之中普通大众的养老问题,也就是大部分工人、农民的养老,社会精英人员或者是养老生活有国家和政府强有力保障的人员,由于他们不论是经济实力还是社会地位都大大好于普通百姓,所以不包括在我们讨论的范围之内。

家庭养老,顾名思义,就是老人在家中接受儿女子孙的赡养和服侍。中国自古就有以“孝”为核心的大家庭概念,儿孙绕膝,享天伦之乐是我国大多数老年人所希望的晚年生活。但一方面,计划生育的长期执行,“421”的家庭结构使得家庭中照料老人的人力物力资源紧张,成年人既要照料老人,也要抚养孩子,是家庭经济收入的重要甚至唯一来源,家庭对老人的供养能力减弱;另一方面,随生活水平的提高,医疗卫生的进步,老年人的寿命延长,也对传统的家庭造成压力。由此可见,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的社会功能正在减弱。尽管如此,我们现在仍要强调家庭养老的重要作用,一方面是为向社会养老的方向过渡,另一方面,只有在家庭当中,在和儿女子孙的相处之中,老年人才能得到精神慰藉,对老年人来说才是理想的晚年生活。

机构养老,指的是由养老院、老年公寓等承担具体养老事务执行的机构为老年人提供服务的模式。随着家庭养老社会功能的减弱,不论是家庭还是老年人自身对机构养老这种社会化养老模式的客观需求越来越大,加之老年人自身行动不便及易生疾病的情况,养老机构中专业的人员和设备可以更好地解决老年人日常生活中的问题。正因如此,机构养老模式往往被寄予厚望,但也存在着许多问题。现有的部分服务设施与老年人的实际需求差距较大,资金投入不足,不仅体现在硬件方面比如床位紧张等,还体现在机构中的服务人员不足或者专业化水平参差不齐,对老年人的日常起居照顾都可能难以周全。除此之外,机构养老的费用需由老人自己或者家庭承担的部分往往较高,负担较重。在中国讲究传统的“孝”文化的大环境中,“养儿防老”的观念深入人心,部分家庭对机构养老还是存在排斥情绪,这也是机构养老模式在发展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之一。

社区居家养老,指的是老人在自己家中,由所在社区的居家养老服务点为老年人提供可以上门的餐饮、医疗、娱乐等服务的新兴养老模式。居家养老集合了传统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的优点。对于老年人自身而言,既让老年人不离开自己习惯的有利于身心健康的生活居住环境,为所在家庭减轻照料老人的负担,又能切实地为老人提供有个性且专业的服务,灵活度高;对于社会而言,社区养老服务点对场所要求相对较低,能节省下建设专门养老机构的资金,投入成本较少。但居家养老模式也存在一些问题:第一,居家养老作为一种新兴的养老模式,在社会中还没有达到普遍的认可,很多老年人和家庭没能投入其中,社区居家养老难形成规模效应;第二,此种养老模式由于出现较晚,发展不完善,标准化程度不足,所能提供的服务项目有限,除了对老年人日常起居的基本照顾之外,难以涉及对老年人的精神慰藉;第三,现阶段参与社区居家养老的服务人员不足,专业化程度不够高,给社区居家养老模式的发展造成一定难度。

我国养老模式的现状是家庭养老、机构养老以及社区居家养老这三者并存,且根据不同老年人口情况和需要向多元化方向发展。传统的家庭养老已经陷入困境,但又不可能彻底放弃,中国老年人既对超越家庭之外的社会力量有日益强烈的需求,在现阶段又不能完全接受机构养老方式,社区居家养老又存在发展不成熟完善的客观问题。我国现存的养老模式各有其不足,总结起来有三点:其一,机构养老和社区居家养老相对家庭养老存在传统观念的冲突,不能满足对老年人口的精神慰藉;其二,经济来源不足,集中体现在机构养老和社区居家养老模式中的政府和社会公众的资金投入十分有限;其三,服务人员专业化程度不高,流动性大。各种模式的优点是它们存在的前提和基础,缺点和不足是接下来发展的动力。在实际的发展和建设过程之中解决这些不足,发现新的问题并积极应对,是我国养老模式发展过程中的重大任务。

三、加强我国养老模式发展的保障。

针对我国三种主要养老模式并存并向多元化方向发展的现状和基本趋势,我国养老模式发展应从以下三个方面加强保障。

(一)提供家庭养老保障。

保险政策、老年津贴制度等等,在对赡养老人的中青年在购房和调房时给予价格优惠,方便子女对老人的`照料。对老人的子女而言,在繁忙的工作之中,要尽可能多抽出时间照顾和陪伴老人,切实了解老人不论是物质上还是精神上的需要,只有在子女家人的温暖陪伴下,老人才可能拥有幸福快乐的晚年。

除了要加强政府立法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继续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体系之外,更要强调政府和社会对机构养老和社区居家养老的政策和经济扶持。第一,要加大宣传力度,可以通过报刊、网络或者所在社区、居委会(村)等宣传方式,加强人们对社会化养老的认识,消除人们对非家庭养老模式的顾虑;第二,要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和老年人的经济承受能力,建立不同层次的老年人服务和养老机构。比如根据资金来源,可由政府出资兴建、企业投资兴建、政企投资兴建、企业家独资兴建、个人或者集体投资兴建等等;根据管辖范围不同,建设市区级、街道(乡)、居委会(村)老年人服务和养老机构,根据不同层次发挥不同功能,多方面满足老年人的养老需求;第三,加大对相关服务型人员的招募和培训工作,并在招募过程中提升社会对此类服务人群的社会认可程度,提高其专业化水平,不仅是对老人日常生活的护理方面,还要加强服务人员对老年人的精神服务意识,通过督促老年人和其子女的交流联系、为老年人读书读报等方式增强老年人的情感归属,给予其精神慰藉。

(三)加强老年人自我养老保障。

中国的老年人是勤劳、节俭的群体,辛苦一生,是应该有用来养老的积蓄的,但实际情况往往是,老年人把本该用来养老的钱过多地用在了晚辈身上,而将自己的养老问题寄托于晚辈的“养老孝心”,而当老人真正失去了经济来源甚至自理能力时,子女能否很好地承担起赡养老人的责任就不得而知了,这其中包括子女的孝心因素,[:请记住我站域名/]更包括实际的经济因素,这使得老年人的养老问题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因此,从老年人自身来讲,首先要引导他们走出“养老完全靠子女”的误区,确立在各种不同养老模式中以自我为主体的角色认知,培养自我保障意识,对自己的养老问题要未雨绸缪,进行长期的健康和资金储蓄。老年人虽然有其自身体力或者其他方面的限制,但在养老模式中也不是完完全全地“被养老”,绝大部分六十岁甚至六十五岁以上老年人并不是社会或者家庭的负担,没有完全丧失生活以及继续创造价值、创造财富的能力,不论是社会大众还是老人子女,都要积极鼓励老年人在养老过程中的自立和自主,老年人有权利在自己生活的各个方面做出选择。老年人本身也要改变传统的等、靠、要的养老观念,更不要放弃自己自我养老、自我服务甚至服务他人的能力,而是要积极通过社会参与发挥自身潜能,以自己的智慧和经验继续为家庭和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不仅能获得来自社会和家庭的尊重,实现自己作为一名老年人的价值,更是为自我养老创造更好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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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服务业调查报告

为认真做好《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的贯彻落实工作,及早研究具体实施办法,按照市政府领导批示精神,经市民政局研究决定,于2013年11月6日启动了对全市60岁以上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状况调研。本此调研采取普遍调研、抽样调研和典型调研相结合的方法,采用入户问卷,调查走访和召开座谈会的形式进行。全市共抽查了10个县区,24个城镇社区,51个行政村,成功访问了19048位老人。

经过逐村逐户普查统计,全市60岁以上老人41.6166万人,占全市人口总数的13.73%,其中农村老人24.54万人,城镇老人17.06万人,分别占老年人总数的59%和41%。通过对比分析,我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口呈现“一快二化三多”的状况,一快就是增长快。年增长速度为3.2%,预计到2020年,将达47万人,约占总人口15%以上。二化是指高龄化和空巢化,我市70岁以上高龄老人19.25万人,占全市老年人口总数的46%;由于我市主要以劳务输出为增收项目,农村“留守老人”达12万人,城市“空巢老人”5万人,分别占到全市老年人口的29%和12%;三多就是贫困老人、失能、半失能老人多。全市“三无”老人2525人、“五保”老人50633人、贫困老人41664人,三类人员共占老年人总数的21%;失能老人12488人,半失能老人21626人,分别占老年人总数3%和5%。

近几年来,市委、市政府从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出发,坚持民生为本,积极构建城乡养老保障体系。城乡养老保险实现了全覆盖,全市已有50299位企业离退休职工和城镇其他就业职工按月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347292位老人按月领取农村养老保险;城镇医疗保险和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全面建立;70周岁以上高龄补贴有序发放,全市享受高龄补贴老人192514人;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保障制度更加规范,惠及全市8.5万老年人口;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全面实施,18104位老人享受到了每年1200元的计划生育奖励扶持资金;“五保”和“三无”老人供养政策不断完善,农村敬老院建设全省领先,全市已建成敬老院200个、社会福利院5个,共有床位25860张,五保集中供养率达到了61.5%;养老设施建设步伐加快,全市已建xx县级老年公寓4个,民办老年公寓3个,社会化养老床位达到了1640张;居家养老服务、社区日间照料、农村幸福院建设试点取得明显成效;养老惠老、爱老助老等志愿者服务活动进入常态;各职能部门都能从各自的职能出发,加大养老保障投入,老龄事业步入了良性发展态势。

目前,全市200所敬老院、5所社会福利院和7个社会化老年公寓,由机构编制部门批准为事业单位的144所,注册为民办非企业组织的6个,落实管理服务人员编制250人,聘用服务人员2198人,50%达到持证上岗;管理及服务工作人员工资逐年提高,达到了2300元/月;集中供养服务机构运转经费每人达到1200元/年。同时,各级敬老院积极开展以院养院、以副补院工作,基本保障了入住院民的生活水平。

从调查问卷分析看,作为贫困地区,我市老年人整体经济收入低,自我保障力差,全市有基本工资保障的老年人75646人,占老年人总数的18.2%,其中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25347人,企业离退休职工27090人,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3209人,81.8%的老年人主要依靠自己劳动创收或子女供养。

由于老年人的收入差距、居住地域、家庭情况不同,对养老服务的需求也多种多样。从问卷的19048位老年人回答的情况看,15619人选择居家由子女养老,占被访问老人的82%;1905人选择社区养老,占被访问老人的10%,1524人选择机构养老,占被访问老年人的8%。因受传统观念影响,只要是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的老人都习惯住在家里由子女赡养,希望村(社区)能经常组织开展适合老年人的文化体育健身活动;身体一般,子女又不在身边的老年人,最需求的是村(社区)能提供上门送餐、日间托老、家政服务、服务热线、文化娱乐和上门看病就医服务;真正需要机构养老的是生活不能自理的失能、半失能老人和家庭困难老人。从调查的1.9万老年人的反馈情况看,老年人普遍对社区开展助餐、家政、医疗护理、日间托老、呼叫热线等便民服务有需求;对社区文化体育健身活动场所、社区老年文化活动有渴盼。

从调查情况看,老年人及老年人家庭能承受机构养老费用2000元以上占被访问老年人10%,主要是本人有离退休工资或子女条件较好的.老人;21%的老年人能承受的机构养老费用在1500元左右;69%的老年人只能承受1000左右的机构养老费用,特别是农村没有固定收入的失能、半失能老人和生活困难老人,承受费用均在1000元以下;对居家上门服务能接受的服务费用是10元/次。

1、养老服务供需矛盾突出。我市41.6万老年人口,仅有7所不足2000张床位的社会化养老服务机构,以安康城区为例,5.1万老年人,仅有一所容纳30人的低标准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而大量居家养老的老人需要社区为其提供上门送餐、医疗护理、家政料理,呼叫热线等服务,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才开始探索,投入方式、服务内容、运行模式、管理办法还不成熟,能为老年人提供的服务十分有限。

2、养老服务机构功能单一,覆盖面窄。我市虽然建设了一大批容量大、高规格的敬老院,但敬老院对入住老人要求必须是生活自理的“五保”老人,且配套设施简单,服务单一,以吃住为基本保障,而留守老人、贫困老人、失能和半失能等社会老人本身无条件入住,而另一方面敬老院配套功能也无条件满足。当前最缺乏医护结合的养老服务机构,满足失能、半失能老人的特殊养老服务需求。失能、半失能老人主要依靠家庭养老,生活状况十分恶劣。一个家庭要有一名失能老人,就必须有一个劳动力专门在家照护,不但不能从事经济创收,还要支出基本的医疗费用,给家庭也带来了沉重负担,这部分老年人的养老问题十分突出。我市养老服务机构主要以政府投入建设为主,决定了我市只能建设保底兜底作用的低档次养老机构,部分收入高的离退休干部、条件优越的空巢老人想入住功能完备的高、中档养老机构还相对较少。特别是近几年来,我市通过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吸引来安休闲养老、“候鸟式”养老、生态养老的老人越来越多,集休闲、养生、娱乐为一体的高档次养老服务机构还没有建立。

3、养老服务机构自我保障力差。公办养老服务机构供养标准低,医疗设施配备不到位,每个机构配备1-2名管理人员,聘请2—5名护理人员,管理和服务水平都在社会低状态下运营,勉强维持。目前正在运营的3家民办养老机构,因政府没有给予任何政策优惠,全靠自己融资,主体房屋建成后,后期房屋装修、防火、防滑、无障碍设施等配套设备受资金或政策影响,无法一次性到位,需要入住机构养老的失能、半失能老人,因民办养老机构医疗设施不配套,不能入住,而真正能掏出钱又愿意在老年公寓颐养天年的老人,又嫌民办养老机构条件差,不愿意入住,这样就造成了民办养老机构入住率低的尴尬境地。养老机构本来就是一个投入大、风险大、利润低、周转时间长的微利行业,这就造成了民办养老机构负债大,运行艰难状况。

4、养老服务业发展缺乏刚性的政策支持。我市虽然出台了《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意见》(安政办发【2010】42号),但政策扶持粗线条,支持力度不强。如:民建老年公寓、康复中心、临终关怀医院、医疗保健中心、老年活动中心等老年服务设施,对政府及相关部门土地供应、资金扶持、财政补助、政府补贴、购买服务等没有明确规定,只是提出号召和意向,由于政策的弹性,到了具体项目就无法落实了。养老服务业发展由于缺乏刚性奖励扶持政策,所以目前社会力量投入社会养老服务业积极性不高,全市仅有民办老年公寓3所,且规模不大,配套不完善,不能满足老年人迫在眉睫的养老服务需求。

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大工程,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客观要求,有利于满足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保障老年人权益,有利于拉动内需、扩大就业、形成我市服务业发展新的增长点。根据我市区位优势、生态环境和养老服务业发展现状,提出我市养老服务业发展目标是:以打造独具陕南特色的生态养老基地为引领,构建公办养老机构为支撑、社区居家养老为依托、民办养老机构为特色的养老服务体系。到2020年,使全市各类养老床位达到39250张,其中农村敬老院总床位达到33000张,集中供养率达到65%,净增床位7500张;市、县社会福利院总床位达到1100张,“三无”老人的集中供养率达到43.6%,净增床位660张;公办养老床位达到2150张,净增床位1450张;民办养老服务床位达到3000张,净增床位2500张。100%的城镇社区建设起日间照料中心,50%的村建立起幸福院互助院。

1、合理规划。科学制定全市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在重点规划好生态养老服务产业园区的同时,将老年休闲娱乐场所(公园绿地)、老年活动中心、老年公寓、日间照料中心建设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根据人口总量,统筹规划养老服务设施的类别、规模、规格,切忌不顾社会需求,一哄而上,浪费资本资源。在实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过程中,注意整合资源与新建设施相结合,设施改造与功能提升相结合,布局结构与服务需求相结合。按照“建设一批、立项一批、储备一批”的原则,进一步优化项目布局,满足可持续发展的要求。要明确新建住宅小区500户以上的,要求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列入土地出让合同,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由开发商移交给民政部门统一调配使用;老旧小区没有养老服务设施或现有设施不能满足需要的,要限期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完成达标建设。农村养老服务设施要纳入农村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优先建设,依托行政村、较大自然村,充分利用农家大院、闲置校舍等建设托老所、老年活动站等互助性养老服务设施。通过科学规划,逐步推进以家庭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大格局的形成。

2、分类实施。围绕“打造一个生态养老服务产业园区,实施两个投入机制,重点推进五项工作”的思路,分类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形成。打造一个生态养老服务产业园区,即依托高新开发区、恒口示范区、瀛湖旅游风景区,统筹规划建设一个集老年产品研发、生产、物流配送、展览展销等一体化的养老服务产业园区。充分发挥我市森林覆盖率高、空气清新、水质丰优、富硒保健、交通便利的区域资源优势,通过政策扶持,广泛吸引民间资本投入建设3-5个功能突出、特色鲜明、辐射面广、带动力强的休闲养生、特色医疗、文化教育、科技服务养老基地,打造独具陕南特色的养老新模式,引领全省养老服务业发展。实行两个投入机制,即公办和民办两个投入机制。政府要重点建设公办保障性养老机构,发挥公办养老机构兜底、托底保障作用。公办养老机构要重点为城市“三无’老人、农村“五保”老人提供集中供养,为低收入老人、经济困难的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低偿优惠供养。政府投入建设的养老服务机构要以实用适用为原则,避免讲奢华铺排场;政府通过出台优惠政策,推行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养老服务行业,推进生态养老、休闲养老等不同档次、不同类别养老服务机构的应运而生,满足不同层次社会老年人的需求。重点推进五项工作:一是推进公办社会福利性老年公寓建设。到2020年末,每个县区要有一所医养结合的面向社会失能、半失能老人开放的老年公寓。同时,城市近郊要建成一所300张床位的社会福利院、一所200张以上床位的回民老年公寓、一所200张床位的老年人康复医院或临终关怀医院。二是全面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要通过新建、改扩建或项目引导的方式,整合社区服务中心、社区文化、社区医疗等资金,合理规划布局设立具有一定规模、适应社区需求的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使老年人不出社区就能享受到人性化、亲情化服务。依托日间照料中心,采取政府补助困难老人、购买服务、协调指导、评估监管等方式,鼓励网络平台、家政公司等各类服务实体进入居家养老服务领域,开展生活照料、家政服务、精神慰藉、康复护理、紧急呼叫等服务,满足绝大多数老年人的居家养老服务需求。三是有序推进农村幸福院建设。要选择人员居住集中,村干部热心,老年协会建设完备的村开展农村幸福互助院建设。整合农村党建活动室、卫生室、农家书屋等资源,完善农村互助院功能,按照“政府主导、村级领导、社会参与、老协运营”的建设管理模式,通过发挥村民自治功能和老年协会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社会组织作用,组织开展邻里互助,志愿服务,倡导低龄为高龄服务、会员间互助帮扶,实行互助养老服务储蓄,解决农村留守老人养老实际问题。经过多年运营,达到良性发展,实现政府省心,老人满意的双赢目的。四是持续加强老年协会建设。实践证明,基层老年协会是老年人活动的场所、维权的靠山、倾诉的娘家人,在活跃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家庭纠纷调解,开展互帮互助,传承孝老文化等发面发挥着积极作用,要切实贯彻《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基层老年协会建设的意见》精神,协调解决老年协会活动场所、活动经费、活动器材问题,积极为老年人老有所为、开展活动搭建平台。通过整合农家书屋、全民健身、社区建设、幸福院建设项目资金,完善配套设施,丰富活动内容,让更多的老年人都能参与到老年协会组织的活动中来。五是积极推进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相结合。卫生管理部门要促进医疗卫生资源进入养老机构、社区和居民家庭,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要探索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新模式。乡镇卫生院、农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当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建立社区医院与老年人家庭医疗契约服务关系,开展上门诊视、健康查体、保健咨询等服务。对于养老机构内设的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入住的参保老年人按规定享受相应报销待遇。要鼓励全科医疗人才到基层服务,配齐乡镇医院基本医疗设备,确保小病不出村(社区),大病不出县,重病不出市,分层分解就医,缓解市级以上医院人满为患的诟病。

3、政策扶持。要尽快出台鼓励扶持民办养老机构的办法,主要解决民办养老机构的困难和问题。一是社会融资政策。增加养老服务业项目信贷投入,适当放宽信贷条件,提供优惠利率,在必要情况下政府的财政可以予以贴息补助。二是土地供应政策。对民办养老机构征地,可按照公益性用地予以征用,并减免相关地方性收费。三是医疗服务政策。鼓励养老机构内设医院、门诊等机构,经审批合格后,纳入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和农村合疗定点范围。没有条件的机构,也可以与当地条件好的医院建立定点合作关系,医院要给予优惠和支持。四是税费优惠政策。要减免相关的营业税、所得税以及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等。对城市养老机构捐赠的企业,可以抵扣企业税收。各类养老机构要实现与居民用电、用水、用气、同地同价。五是政府补贴政策。各级政府的财政要每年列支一笔资金,对民办养老机构给予一定的开办补助和运营补贴。建议:新建养老床位每张补助3000元,一个民办养老机构最高补助不超过100万元;运营费按每年养老机构入住人员每人500—1000元/年予以补助,一个养老机构年补助总额不超过10万元。六是政府购买服务政策。将失能半失能老人、低收入家庭困难老人情况进行分类,不同类别的老人可享受到不同标准的政府货币化养老补贴(发放代金券),老人可拿代金券在社区日间托老所、农村幸福院享受就餐、休息、学习、娱乐和托管等服务,在医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享受医疗服务,在家可享受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提供的家政、养护等服务,也可以在公办或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入住养老等,尽量为困难老人居家或机构养老提供优惠保障。七是人才培养和就业政策。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部门要支持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增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和课程,加快培养老年医学、康复、护理、营养、心理和社会工作等方面的专门人才,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大专院校结业生从事养老服务工作;根据养老服务机构、社区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的规模大小安排适量的公益岗位,通过对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等免费专业培训后,安排到养老服务机构工作;养老机构应当积极改善养老护理员的工作条件,依法缴纳养老保险费,提高职工工资待遇;要对养老机构就业的专业技术人员,执行与医疗机构、福利机构相同的执业资格、注册考核政策。

4、规范管理。依据民政部《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和《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出台我市《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养老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养老服务机构年度检查办法》、《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标准》、《养老服务质量星级评定工作标准》、《社会福利机构建设及服务管理工作考核评估标准》等规范性文件;民政、老龄、财政、卫生、住建、质量技术监督等相关部门,根据文件规定对养老服务机构开展年审、年检,促使养老服务机构的硬件设施、内部管理、服务水平不断的改善和提高。要成立养老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通过组织开展互查互评和交流,促进养老服务机构自我管理、自我提高,保证养老服务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5、齐抓共管。坚持按照“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工作方针,高度重视,密切协作,有序推进我市养老服务业的发展。要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协调解决问题。发改、财政、规划、人社、公安消防、质检、工商、供电、税务、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努力形成民政、老龄部门组织协调、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各级建设养老服务机构,必须进行法人登记。明确由民政、老龄部门实地考察初审后,下达筹办行政许可通知,建成竣工,经相关部门质检合格后下发设置行政许可文件,并每年接受一次年检;发改部门负责立项和审批;规划部门根据全市总体规划负责养老服务机构的规划和布点;国土部门负责按照需土地的审批划拨;财政部门应根据社会化养老工作所需的资金比例,列支一定数量的资金作为发展保障金;人社部门负责落实公益性岗位的相关政策;消防、供电、税务、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配合落实相关减免政策。民政、老龄部门作为总牵头单位,要做好各类养老服务机构的组织、管理和指导工作,加强与各单位协作,搞好政策衔接,每年要牵头组织召开一次协调小组会议,通报情况,协调解决养老服务业发展过程中的具体问题。

社会养老服务建设调查报告

(一)人口老龄化现状。截止20xx年底,全县人口总数387330人,其中60岁以上老龄人口63803人,占人口总数的16.5%;65岁以上40936人,占人口总数的10.66%;80岁以上7117人、90岁以上751人、100岁以上6人。全县空巢和独居老人21299人,占老龄人口的34.4%;基本生活有保障或受到救助的老人13310人(享受农村低保3037人、城市低保1414人,五保2120人,领取养老金6100人,享受新农保老人639人);参加农村合作医疗或城镇医疗保险的老人53696人。根据现状推测,我县老年人口将以年均3%的比例快速增长,到20xx年可达76250人。我县人口老龄化具有老年人口规模大、增长速度快、日趋高龄化,超前于经济发展水平即“未富先老”及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等明显特征。

(二)养老服务机构的发展状况。近几年通过抢抓“福星工程”建设机遇,城乡福利院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五保集中供养水平有了较大提高。全县建有福利院21所,集中供养五保老人1060人,入住率50%,现有床位1375张,电视机210台,健身器材8套,沼汽池18个,洗衣机50台,冰柜60个,太阳能12组,空调2台,电脑1台,投影仪1台。福利院建筑总面积18.6万平方米,人均使用面积达到5.1平方米。现有生产基地465亩,其中经济林95亩,年饲养出栏牲猪500多头,折合经济收入25万元,年人均增加收入200元。部分福利院还办有柑橘厂、茶厂、养猪厂,所有福利院基本实现了蔬菜和肉食自给。

(三)政府扶持和投入情况。县委、县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老年人优待和服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初步建立了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等为主要内容的养老保障体系。截至20xx年底,全县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7558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2978人,医疗保险参保人数36.3万人。农村“五保”分散供养标准每人每年1300元,集中供养标准每人每年1800元。百岁老年人长寿补贴金每人每月200元。在资金投入上,20xx年至20xx年,省、县级财政累计投入养老服务专项资金2500多万元,其中,养老机构房屋和设施建设经费800多万元,新农保养老金300多万元,“五保”老人供养经费1415.7万元。

(一)空巢留守老人养老十分困难。我国经济正处在转型时期,随着城市化、工业化、市场化的发展,农村外出务工经商人员逐年增多,使得一些老人只得独居。经过调查,农村外出务工经商的子女有59.89%的人给父母生活费,但同时将子女留在农村由老人抚养,所给生活费,大多数还不够第三代生活、教育费开支,还得由老人补贴。有40%在外务工子女不给付老人养老费用。老人患病,身边需有人照料时,能回家照顾老人的只占外出务工人员的6.3%。调查中农村空巢老人普遍存在忧虑经济困难、生活无助,怕看病难、看病贵,怕精神感情孤独寂寞等问题。可见,农村空巢老人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存在“缺位”与“错位”的现象,养老十分困难。当前对大多数农村空巢老人而言,保障温饱、有基本的经济收入应对养老和疾病显得尤为迫切。

(二)集中供养入住率偏低。现阶段我县养老服务仍然是以家庭养老为主。通过对杨林桥镇天鹅、响水洞、杨林桥三个村空巢老人调查显示,120人中有111人不愿意去福利院,占94.1%;因为自己生活不能自理或半自理,子女又不在身边或工作繁忙难以照料日常生活,有选择机构养老愿望的仅有5%。绝大多数老年人,特别是需要生活照料的老人,目前还没有形成选择机构养老或社区生活照料的自觉意识。其主要原因是:思想观念守旧,认为到福利院养老给子女丢面子。一部分老年人对养老服务社会化的养老新模式不适应而不愿“走出家门”;一些子女因怕背“不孝之名”也不同意老人进入社会养老机构;还有部分“五保”老人认为在家住习惯了,入住福利院属异地搬迁难以适应,怕受约束,还担心死亡后回不到本村本地,成为孤坟野鬼。这些守旧观念,导致老人社会化养老参与率较低。

(三)基本养老服务体系不健全。一是公办养老机构水平不高。主要表现在硬件设施落后和服务质量不高两个方面。我县福利院中,除县福利院配套设施标准较高以外,农村福利院有19所是通过原有学校、厂房以及乡镇合并后闲置房屋改、扩建而成,房屋设施设备陈旧,配套设施落后,养老服务设施、床位数依然较少,福利机构服务对象仍然以传统的社会救助对象为主,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据统计,20xx年底,全县养老服务床位数仅达到每百名老人2.1个床位数,低于全国平均水平0.9个百分点,只能基本满足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对象集中供养,老年服务设施尤其是各供养机构的功能用房十分紧缺。同时全县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医疗服务设施、村(居)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及公共娱乐、健身设施都严重不足。福利院工作人员大部分都是在社会上临时雇请的,年龄偏大,文化程度偏低。现有101个管理人员中,50岁以上的有39人,占管理人员总数的39%;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有15人,仅占管理人员的14.8%,其余为文盲半文盲状态。精通老年心理学、护理学等专业知识的人员极少,专业技术人才缺乏。二是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尚未起步。目前我县老年福利设施主要由国家包办,依附行政部门特别是直办直管的做法没有根本改变,政府负担十分沉重。而有巨大潜力的社会力量还在观望徘徊,没有加入到养老服务行业中来,养老服务行业缺乏生机和活力。三是社区养老服务力量薄弱。基层社区目前普遍存在着服务人员少、工作任务重的窘境,既要组织居民开展民主自治,又要协助政府工作,工作上往往顾此失彼、流于形式。据统计,全县7个城镇社区,从事社区专职工作人员6名,平均每个社区的工作人员还不到1人,但其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平均达9项之多。四是社区养老经费不足。社区资源有限,办公经费捉襟见肘,人员工资待遇低,难以吸引专职人员和专业人才从事养老服务,居家养老服务尚未启动。

针对当前老龄化的严峻形势,提高社会养老服务水平,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是当前面临的重要课题,因此,必须认真对待,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积极应对。

(一)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营造浓厚的养老氛围。尊老、敬老、爱老、养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每一个公民的基本责任和义务,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对各类政策法规和孝亲敬老模范的宣传,教育和引导广大群众认识到“老人的今天,就是我们的明天,尊重今天的老人就是尊重明天的自己”。要以加大《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宣传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尊老、敬老、爱老、养老的意识。各乡镇要以司法调解中心为依托,建立老年人维权保护工作站和老年人司法援助公开宣判机制,引导群众树立尊老、敬老、爱老、养老意识。村级组织要通过《村民自治法》,完善村规民约,将不尊敬赡养老人纳入村规民约的范畴进行自治约束。

(二)努力构建多层次基本养老服务体系。一是加大城乡公办养老机构投入建设力度。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多方争取资金,加快城乡公办养老院、老年公寓等福利机构的建设步伐。要加大城乡福利院维修、改造力度,不断完善配套设施,积极探索集中供养、分散供养有效途径,努力提高供养水平,基本实现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对象以集中供养为主、分散供养为辅的养老格局。二是积极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坚持“政策引导、政府扶持、社会兴办、市场推动”的原则,支持社会力量以各种形式兴办养老机构,增强社会养老服务的生机和活力。通过床位补贴、运营补贴、购买服务、税费减免等形式,鼓励社会力量利用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和农村集体组织闲置土地、场所、设施等,开办各种模式的养老院、托老所等养老服务机构。对社会力量兴办的养老服务机构,一方面要按照省、市文件落实优惠政策,另一方面要加强监督管理,逐步推行养老服务iso质量体系认证,确保社会养老机构健康发展。三是探索发展社区养老服务和特殊群体社会福利服务。把城乡社区作为养老服务的重要阵地,加快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和活动场所的建设,积极探索社区养老的服务形式,努力提高社区养老服务水平。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中介机构、家政服务、物业公司以及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养老服务。积极培育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加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孤儿等特殊群体的福利服务工作,探索建立机构福利服务、公共福利服务和公益服务相结合的特殊群体服务体系。

(三)建立健全县社会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强化行业管理和指导。一是依托现有公办养老服务机构或构建相应的养老服务平台,建立具有组织、指导、服务、培训等功能的社会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强化对养老服务机构和居家养老服务的行业管理和指导,加强对老年服务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他们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水平。二是要切实提高基层老龄工作者的待遇,确保他们进得来、留得住、能安心工作。三是要积极发展志愿者队伍,为老年人提供优质的志愿服务。

(四)建设城乡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站,逐步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结合城乡社区建设,进一步加强城乡居家养老服务网点建设,完善居家养老服务配套措施,增强生活照料、医疗护理等功能,提高养老服务水平。在农村,将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与农村集中居住点规划以及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规划等充分衔接,根据相应的农村集中居住点建设规模、经济状况和老年人口数量及需求情况,遵循习俗相近、地缘相邻的原则,进行统筹规划安排,分步推进实施。同时,加强居家养老服务站的建设和管理,着力在综合性、配套型、服务性、多功能上下功夫,达到功能互补,形成网络。对于尚未建设农村集中居住点的部分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可采取合用、置换、租用、建造和改建等多种方法设置居家养老服务站。在县城,以具有一定规模(1000户以上)的居民住宅小区为基本单元,采取新建、改建、租用等多种方法设置居家养老服务站。确定要建设居家养老中心服务站项目的乡镇和社区,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地设置服务项目,配置必需的设备设施。

(五)统筹规划养老供养机构。建议县老龄委和涉老部门加大对全县老龄人口发展变化及供养机构的调查研究,结合三峡工程后续工作规划实施,对全县现有的供养机构以及今后新增机构进行一次统一的规划布局。规划中要依据不同地区老龄人口的基数和供养需求进行布点,该改造升级的、该撤销归并整合的,要下定决心,一步到位。就我县现有情况,有的乡镇2万多人,建了3个福利院,每个院供养人员严重不足,加大了供养成本,浪费了供养资源。在规划中可以打破乡镇界线,研究建立中心福利院等。

老龄化社会养老服务调查报告

人口老龄化是我国在今后长时间内要面临的重大社会问题,作为全国经济发达地区之一的常州,早在1985年就进入老龄化城市行列,比全国提前2019年,到末,全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到64.28万,占全市总人口358.74万的17.91%。其中8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到9.89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2.76%,占老年人总数的15.39%;90岁以上老人1.04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0.29%,占老年人总数的1.62%;百岁老人180人。全市人均预期寿命达76.84岁。我市人口再生产从传统型过渡到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的现代型,必然伴随着人口年龄结构的老化,老龄化形势日趋严峻。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对老龄工作和社会养老事业的发展十分重视,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事业的意见》、《关于对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实行政策扶持的意见》等文件,推进各级老龄工作机构和老年群团组织建设,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做好老年人优待工作,组织开展关爱老人心理健康活动,等等,不断推进老龄事业发展,使全市老年人生活生命质量逐步提高。

为积极践行和谐老龄化战略,切实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以民为本、为民解困”服务理念,有效解决养老服务需求,从今年3月份起,常州市民政局和常州市老龄办组织开展了市区养老服务需求大调查。调查采取实名填写问卷形式,利用民政和老龄信息平台进行汇总分析,对市区城镇户口按一定比例抽取了10084名老年人。在地区分布上,武进区2300人,新北区1155人,天宁区3218人,钟楼区2711人,戚墅堰区700人;在性别比例上,男性占49.53%,女性占50.47%;在年龄结构上,60-69岁的老人占35.99%,70-79岁的占51.74%,80岁以上的占12.27%。从而有效地保证了调查的科学性。主要内容包括老年人就餐、日间照料服务、精神关爱等方面需求情况。整个调查经历了准备、实施和汇总三个阶段,总共历时两个月的时间。

本次调查严格按照社区准入制要求,贯彻费随事转的原则,由各区按抽样调查老年人数印发《常州市区养老服务需求调查问卷》,由社区具体组织填写,并将收集的信息录入网上填报系统,由社区信息平台进行汇总分析。在整个调查过程中,社区干部认真负责,有的利用星期天和晚上深入到老年人中间耐心调查,然后将调查问卷逐份上报,一旦发现差错及时纠正,问卷回收率达到100%。这次调查的一个明显特征之处在于采用实名制填写的形式,防止出现虚报谎报的现象,也便于以后的抽查,确保了此次调查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通过这次市区养老服务需求大调查,基本摸清了居家养老、社区就餐和日托服务等方面需求,为我市进一步研究和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政策,加大老年设施投入和发展老年服务提供了决策依据。

在被调查的10084名老年人中,文盲、小学文化程度的分别占总数的11.57%和31.85%,初中、中专、高中文化程度的分别占29.64%、8.42%、9.51%,而大学专科、大学本科以上的仅占5.86%和3.15%,老年人文化程度偏低的特征很明显。

从居住方式来看,在被调查的老年人中,独居和与配偶居住的老人分别占11.38%、52.49%,与子女同住或与孙子女同住的占35.17%,老年人“空巢”现象日趋严峻。

在被调查的老年人中,身体健康或一般的分别占32.53%、35.98%,有慢性疾病或有严重疾病的占27.60%、3.89%,说明我市老年人的身体状况总体处于较佳状态。生活能够完全自理的占调查总数的87.98%,半自理的占10.26%,不能自理的占1.76%,具有自理能力的老年人占绝大多数。

在被调查的老年人中,配偶健在的占总数的74.21%,配偶不在的占24.26%,没有配偶的为1.53%。再从老年人子女的数量来看,有1个、2个、3个子女的分别占14.75%、37.50%、26.88%,居前三位,有4个和5个及以上子女的占12.22%、7.32%,无子女的占1.33%。目前,多子女老年人还占多数,但已明显呈现日趋减少趋势,独生子女老年人目前虽还居少数,但也明显呈现日趋增多趋势,家庭小型化趋势不可逆转。

从被调查的老年人60岁前主要从事的工作来看,21.72%是干部、43.17%是工人、21.82%是农民、6.88%是科技人员、2.21%是自由职业者、0.90%是军人、2.97%是无业人员,还有0.33%是其他工作。

从经济收入来看,月收入在500元以下、500-1000元、1000-1500元的分别占21.13%、12.88%、36.25%,月收入在1500-元、元以上的占18.11%、9.65%,1.98%的老年人没有经济收入。由此可见,大多数老年人经济收入偏低。

选择离退休金是养老经济主要来源的有3050人,另外子女给予、最低生活保障金等也是老年人的重要经济来源。

调查发现,老年人对精神赡养的需求是最强烈的,40.44%的人现在最需要解决的问题是精神赡养。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社会养老保险面逐步扩大以及子女的经济扶养能力日益提高,老年人物质生活质量基本有了保障。但是生活的幸福不仅是物质生活上的满足,还包括精神上的享受。从这项调查显示,老人们更渴望情感上的关爱,企盼心灵上的充实。

调查显示,29.97%的老年人最需要家政服务。现在社会节奏加快,子女大都忙于工作,不在父母身边的情况比较多,没有时间料理老人的生活,所以对于家政服务的需求会越来越大,也促使家政服务的市场不断扩大。我们可以推测,今后家政市场的发展对于解决就业问题将会起到一定作用。

在被调查的老年人中,20.73%的人认为吃饭是个问题,79.27%的人认为吃饭不成问题。目前自己做饭的占总数的85.20%,由子女、钟点工、全职保姆做饭的分别占10.59%、1.32%、1.01%,到社区助餐点、与他人搭伙、叫快餐或去饭店吃饭的分别占0.63%、0.33%、0.11%,其它方式占0.81%。由此可见,目前老年人自己做饭的占绝大多数,这与68.51%的老年人身体健康或一般,87.98%的老年人生活能够完全自理的情况相符合。

在这次被调查的对象中,37.86%的老年人听说或了解社区助餐点,62.14%的人没听说或不了解,可见老年人对社区助餐点还是比较陌生的。通过阅读问卷上有关社区助餐点的介绍后,选择愿意由助餐点提供吃饭的有4198人,占调查总数的41.63%,这次参加调查的人数仅占市区老年人总人数的5.042%,按调查比例推算,市区共有8.326万名老年人乐意接受助餐服务,这说明助餐点在我市存在较大的需求空间。老年人助餐点是由政府资助建设,以社区为主导,为社区老年人提供膳食加工配制、外送、集中用餐等服务的场所(价格通常在5-15元:一顿中餐5-7元,一日三餐10-15元)。目前,天宁街道斜桥巷社区、西新桥居家养老服务站以及皇上堂弄居家养老服务站等等已经有了为老人提供就餐的服务。但从全市来讲,老年人助餐点的数量还很少。从总体而言,还有很多老人不愿意选择到助餐点吃饭,究其原因,主要是87.91%的人生活能够完全自理和85.20%的人平时是自己做饭的,所以不需要由助餐点提供吃饭。

在愿意由助餐点提供吃饭的老年人中,因为省事方便的占62.04%,因为价廉物美的占15.20%,其它原因的占22.76%。在不愿意由助餐点提供吃饭的老年人中,因为不喜欢的占23.69%,因为口味不适的占21.36%,其它原因的占54.95%。

在这次被调查的对象中,33.26%的老年人听说或了解日托所,66.74%的人没听说或不了解,可见老年人对日托所也不熟悉。通过阅读问卷上有关日托所的介绍后,选择一定去日托所的有405人,占调查总数的4.02%,按调查比例推算,市区共有8033名老年人一定去日托所。此外,在被调查对象中,有5046人会考虑去日托所,这说明日托所在我市有一定的发展空间。日托所,即“老人之家”,像小孩入托那样,白天到日托所,晚上回家。老人在日托所可看书读报聊天,也可打牌弈棋,或开展其他有益的文体活动,还可以就餐,日托所的优点在于收费低于养老机构,对半自理的老年人可以提供护理。由于日托所对于半自理的老年人可以提供护理,所以对于10.26%的生活半自理人群应该有很大的吸引力。

在愿意进日托所的老年人中,有47.66%的人是因为年龄较大且无人照料,24.30%的人是因为要满足精神文化需求,22.80%的是因为身体欠佳,5.24%的是因为日托所收费低于养老机构。

在我们这次的调查中发现,18.09%的老人愿意帮助日托所做些志愿者服务,48.71%表示偶尔可以做一点,26.03%不愿意做志愿者服务,7.17%未选择。在宁波市海曙区,有一支专门为独居困难老人提供服务的义工队伍,他们服务的内容和时间可以像银行存款一样进行储蓄,等到自己年老时又可以提取储蓄,享受服务。群众将其称之为“义工银行”。而我们的这次调查结果表明,在我市开展“义工银行”存在一定的群众基础。

调查显示,80.27%的人最愿意选择的养老形式是居家养老,11.56%选择机构养老,6.34%选择老人日托所,1.83%未选择。居家养老服务内容主要是生活照料和康复护理,逐步向精神慰籍领域拓展,居家养老服务的方式主要是上门进行个案服务,同时发展社区老年人日间服务机构,对老年人进行综合性的集中服务照料。居家养老服务是对传统家庭养老模式的补充与更新,对破解日趋严峻的养老服务难题,切实提高老年人生命生活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发展适合我市实际情况的“居家养老”模式就显得尤为重要。目前,市区已建有26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93个居家养老服务站,基本做到了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全覆盖。,市、区两级财政共拨付养老服务补贴250万元。

在愿意到养老机构养老的老年人中,选择500-800元/月和800-1200元/月底分别占58.30%、31.52%,仅有6.49%、3.69%的人分别选择1200-1500元/月和1500元/月以上,这与当前老年人的经济收入水平普遍不高有很大的相关性。

调查发现,80.97%的老年人不感到孤独,19.03%感到孤独的老年人更愿意找亲人或朋友聊天。90.91%老人的子女愿意陪其聊天、听其诉说,只有9.09%老人的子女不愿陪他们聊天。对“给钱给物让老人衣食无忧就是孝顺,您认为这种说法对吗?”这道题选择对、不完全对、不对的分别占15.01%、64.51%、20.48%。由此可见,我市的子女比较注重与父母的谈心,从精神上来关爱父母。

在这次被调查的老年人中,57.66%的老年人认为子女很孝顺,39.88%的认为子女比较孝顺,认为不孝顺的仅占0.83%。子女经常来看望的有82.68%,占大多数,偶尔来、生病时才来、节假日才来到分别占9.53%、0.66%、3.82%,只有0.35%的子女从不来看望老人。这个调查结果表明常州子女对老人的孝顺状况令人可喜。而子女不常来看望的有81.57%是因为子女工作忙,6.20%是因为子女在外地,0.88%是因为有矛盾冲突,11.35%是因为其他原因。而子女关心老人的主要方式是上门看望和打电话。

调查显示,在有孙子女的老年人中,有62.78%的老年人替子女照顾第三代,37.22%不照顾第三代,这说明我市的老年人对第三代很有爱心,所谓的“隔代亲”。而且调查还显示68.37%和29.51%的孙子女经常来或有时来看望老年人,2.12%不来看望,说明第三代也很关心老年人。

小区休闲广场和公园是老年人的主要活动场所。在平时经常锻炼或参加其他娱乐活动的9791名老年人中,经常去小区休闲广场和公园的分别占38.62%、21.91%,老年人的活动内容丰富多彩,主要有看电视、与朋友聊天、读书看报、打牌搓麻将等,参加老年大学学习、外出旅游的居少数。

全社会都要来重视解决“空巢老人”问题,家庭成员要负责,年轻人要多承担体力劳动,给足老人生活费用,抽空常回家看看,多给老人们精神慰藉。社会服务功能要强化,社区要为他们提供面对面、心贴心的服务,要扩大志愿者队伍,开展形式多样文体活动,使“空巢老人”空巢不空,独居不孤,欢乐常伴。

继续开展“牵挂你的人是我”龙城志愿者与空巢老人共度元宵佳节活动。市民政局和市老龄办连续两年组织了“牵挂你的人是我”龙城志愿者与空巢老人共度元宵佳节活动。这项活动给老人们送去了关怀和帮助。今后我们将继续开展好这项活动,并在原来的基础上要扩大此项关爱活动的影响,让更多的人来关爱空巢老人。

抓好老年精神关爱示范点建设,推进全市老年精神关爱工作。积极探索老年心理研究,在做好老年人精神关爱工作进行调查的基础上,撰写有质量的。

调研报告。

继续做好常州老年服务中心开展的老年心理咨询服务工作,积极为基层做好示范作用扎实抓好全国老年精神关爱江苏示范基地常州示范点建设,总结推广钟楼区老年心理关爱示范点心理咨询室和社区心理咨询室试点的经验,努力推进全市老年精神关爱工作。

尽管我市已连续几次上调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待遇,但调查显示,大多数老年人经济收入偏低,总体生活水平不高。加上近年物价上涨幅度较快,因此,要继续提高老年人的养老金待遇,在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的基础上,使老年人的生活水平也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逐步提高。

要进一步扩大居家养老服务范围,真正建立面向所有老年人的完善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要逐步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保障体系,建立监督机制,及时评估中介机构服务效能,确保服务落实到位;要对居家养老服务实施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制定上门服务制度、服务监督制度、服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等。

规章制度。

确定生活服务标准、养老护理标准、服务效果评价标准等各项标准规范服务项目和内容对服务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实行资格认证、持证上岗逐步提高居家养老服务水平。

政府要出资在老年人集中的社区设立老年人助餐点和日托所试点,并对助餐点和日托所的的性质、任务、要求、运行机制等都要有配套政策及相关规定,培训工作人员和招募志愿者,建立后招标按市场化来运作,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对助餐点和日托所日常运作予以相应支持,并在试点运行的基础上逐步推广,满足高龄、独居、纯老家庭的老年群体一日三餐的需求以及生活照料的需求。

尽管调查显示,只有11.56%即1166名老年人最愿意选择到养老机构养老,但即使按照这个标准,市内养老机构床位也应达到2.31万张,而目前仅有1.28万张,尚有1.03万余张的缺口。因此,要落实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的优惠政策,鼓励企事业单位、集体组织、民间组织、个人等社会力量,以及外资兴办养老服务机构,规划建设不同档次的养老机构满足不同层次老年人的入住需求。对养老服务机构实行分类管理,明确养老机构的服务对象,逐步改变目前较高收入人群大量占用公办养老机构资源的现象,在合适的时机,为中低收入老年人群发放养老服务专项补贴,使中低收入老年人能够住得起养老机构。

出台相关政策,培育家政服务业,吸引家政服务的相关企业加盟,同时进一步扩大政府援助服务对象范围,完善送时服务机制和制度,让更多的老年人享受到有偿、低偿和无偿的家政服务。

加快市、区及基层老年文体活动场所建设,按照老年人口的分布和不同层次老年人的活动需求,形成档次不同、面积不等、配套事宜的梯次排列格局。增加室内活动场所和室外活动设施,方便老年人活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引导老年人特别是空巢老人走出家门,融入社区,融入社会,度过幸福的晚年。积极开发适合老年人特点的、物美价廉的旅游线路,开拓老年旅游市场,满足老年人出游需求。积极兴办老年大学、学校,发挥市和各区老年大学的示范带动作用,抓好街道(镇)和社区(村)老年学校建设工作,逐步完善老年教育4级办学网络,扩大老年教育覆盖面,提高教学质量,丰富教学内容,满足老年人的求学需求。

养老服务调查报告

随着我国老龄化情况的日趋严重,养老工作已经成为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采取更好、更便捷的养老方式,是各级政府,特别是社区必须面对的课题。而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是在目前的条件下,较符合国情的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xx市xx区长庆街道新华坊社区是一个典型的老城市居住区,老年人占人口的比例,达到了20%以上,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和街道的指导下,我社区的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得到了相当程度的发展,并形成了以志愿服务为特色的医疗保健养老服务。为了进一步追踪了解近期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现状,特别是老年居民的需求,新华坊社区开展了一次居家养老服务需求问卷调查,现将有关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根据区民政局及街道民政科对于此次入户调查工作的相关要求,本次问卷调查包含了新华坊多层老小区及周边青龙苑、幸福人家、金鹿雅园、健康公寓、万盛花苑、新华坊高层6个封闭式小区,主要以60岁及以上居民作为调查对象。本次调查采用上门访问、当场填报的方式,实际有效调查448位老年居民。

在448位老年人中,调查对象的年龄多数介于60-80岁,是未来社区居家养老的潜在需求者。具体来看,年龄在60-69岁的老年人占41.8%,70-79岁的老年人占33.5%,8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相对较少,仅占24.7%。从性别比例来看,男性被调查者所占比重为46.4%,女性被调查者占53.6%,以女性老年人居多。

2、调查对象未与子女同住现象比较普遍。

在448位被调查的老年人中,99.5%的老年人拥有一个及以上的子女,其中一个子女的占34.6%,两个及以上子女的占64.9%,无子女的情况较少,仅为0.5%。但是调查显示,老年人由于多种原因未与子女同住现象比较普遍,如64.3%的调查对象表示未与子女同住,仅有35.7%的调查对象与子女同住。从调查对象的身体情况来看,健康状况良好,68.7%的调查对象生活能够自理,28.4%的调查对象表示生活部分可以自理,仅有2.9%的调查对象生活不能自理。

3、调查对象对社会组织提供养老服务所需费用的心理承受能力较低。

调查显示,因退休工人待遇逐年提高,调查对象月收入高于20xx元的老年人比重最高,达到92.4%,低于1000元的仅占0.7%,大部分人以退休工资或养老金作为主要经济来源。虽然收入水平逐年提高,但是老年人对社会组织提供养老服务所需费用的心理承受能力却比较低,有54.7%的调查对象表示暂不需要此类服务,在剩下的对象中,有49.3%的人只愿意接受每月不超过100元的费用支出。

调查显示,在目前的各类养老模式中,大多数调查对象倾向于选择家庭养老。除了有27.2%的调查对象表示暂时未考虑过将来养老方式,剩下的300多位调查对象当中,48.8%的调查对象选择与子女同住进行养老,29.7%的调查对象选择与子女分开住自己养老,两类家庭养老的比重合计达到78.5%,接近八成。其次,也有19.9%的调查对象选择了机构养老。对于进行机构养老愿意承担的费用额度,调查显示,只有12.9%的人能够接受每月20xx元以上的养老机构,大部分人都只能接受20xx元以下的非私人养老机构进行养老。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是城市化发展的必然产物,深入了解社区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的实际需求,是我们此次调查的最终目的。

调查显示,调查对象对于社区居家养老的.预期较高,希望能够提供全方位、多元化的服务项目。具体分类来看,选择维修服务及家政服务的调查对象最多,分别达到156人次和154人次;其次是要求提供上门检查身体、量血压等的健康服务,有98人次;而选择日常照料和医疗服务的也达到了70人次和58人次;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希望提供聊天、健身、娱乐等精神文化服务内容的调查对象也越来越多,共有39人次,另外还有一些调查对象希望能够提供法律援助服务,选择这一项的也有16人次。

新华坊社区在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中,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采取了以下方法:

3、开展了律师进楼道活动。为社区的老年人提供有关法律方面的服务;。

4、筹建了老年食堂,解决了部分老年居民的就餐问题;。

5、定期开展修理、修补等活动,方便老年居民的需要。

综合上述分析来看,近年来,随着人口老龄化的不断加剧,养老问题日渐成为中国社会的一大难题。在众多的养老模式当中,居家养老是最为普遍也是最为老年人所接收的养老方式。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模式也存在一些不足,如覆盖面、知晓率、满意度有待进一步加强、服务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服务水平也有待进一步提高,需要今后结合实际情况,大力加强敬老爱老的系统教育,不断完善服务内容、强化培育专业队伍、提高服务质量、健全养老保障机制,形成良好的发展氛围,将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稳步推向深入,实现居家老人经济、安心、舒心的享受晚年生活。

养老服务业调查报告

尊敬的各位领导:

人口老龄化是当今社会各国面临的共性问题,发达国家已于上个世纪中后期步入老龄化社会。中国于xx年也进入老龄化社会,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比例已达10.18%。预计到20xx年我国将达到人口老龄化的高峰。安义县目前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口数为3.1672万,占总人口的11.73%。各种养老需求正在悄然发生变化,养老事业正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因此,加强对养老模式等系列养老问题的研究,了解安义县社会化养老事业现状,分析目前养老事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老年人对养老资源需求的影响因素,对于推动安义县未来养老产业的发展,从容应对人口老龄化高峰的到来,建设和谐社会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最近,我们对全县养老服务业发展现状进行了调研,结合外地的做法和经验,就进一步加快我县养老服务业发展提出了对策建议。

1、目前,我县养老的主要模式有四种:一是传统的子女、后代居家瞻养老人;二是五保老人(含城镇孤寡老人)的集中供养及分散供养,经费由财政负担;三是福利机养的自费代养;四是空巢老人的居家养老。近年来,我县老年福利服务机构发展较快。5年来,通过向省市争取资金及我局自筹资金,共投入了2500余万元,兴建了十所农村敬老院,一所老年公寓和一个现代化的福利中心。实现了每个乡镇都有一个敬老院,使全县上千名孤老老有所养。xx年建设了文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开创了我县社区居家养老先河,拓展了我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目前,我县共有五保对象1580人,其中集中供养186人,供养标准每人每年3744元,实现了全县五保对象应保尽保。

2、城乡老年人文化生活丰富多彩。全县共有106个农村老年协会、158个基层老年体协。县老干部活动中心还设立的协会、学会、体育健身、文化娱乐等业余社团,基本能满足有参加集体活动意愿的老年人需要。全县老年社团发挥群众性组织优势,积极引导老年人发挥专长,培养兴趣和爱好,丰富和活跃了城乡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虽然,我县老龄服务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但是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不够大,个体私营企业参保率低。

二是政府针对“五保”老人兴办的敬老院供养水平还比较低,公办的老年福利机构体制不活,入住率偏低。

三是民营养老机构仍处在起步阶段,政府缺乏支持政策,全县仅有1所老年公寓,规模较小、设施简陋,而且护理人员队伍不够稳定,经营状况不佳。

四是政府对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缺乏系统规划,因地方投力限制,投入严重不足,全县只有一个社区设立了居家养老服务点,因处于起步阶段,效果还不明显。同时,居家养老还处在社区组织的自愿服务阶段,还没有建立系统化的低偿服务政府补贴机制。

五是老年人文化娱乐场地严重不足,设施不够健全,资金普遍缺乏,影响了老年人参与文体活动的积极性。六是传统养老观念束缚养老事业发展。老年人家庭观念较强,不愿离开家人入住养老场所。比如我县的老年公寓设有床位160张,受传统观念及经济状况等因素影响,现入住老人只有54人,护理人员均是来自下岗职工和农村打工人员。

养老服务业调查报告

为了深入全面了解xx县养老服务机构的基本情况,探索解决城乡人口老龄化的途径,xx县老龄办与相关部门联合成立课题组,进行基层调研,深入调查,重点调查居家养老、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老年康复护理机构、家政服务机构等。,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xx县辖22个乡(办事处)。截至xx年底,全县总人口121.407万人,60岁以上老年人16.953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的13.96%。老龄化形势非常严峻。近年来,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鲁政办发[xx]25号文件)和《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贺[xx]42号文件),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特别是在财力有限的情况下,县内各级政府采取积极措施,广泛动员社会各种形式的力量,截止到xx年3月底,全县共有城乡养老服务机构29家,其中住宿式养老服务机构(含养老院、公寓、老人服务中心)20家,床位共2429张。全县5193人受益,乡镇(办事处)养老院1572人受益,集中供养率30.27%,两个老年公寓和服务中心240名老人受益。全县有5家居家养老服务机构、4家老年康复护理服务机构和153名护理人员。随着养老服务机构管理和服务水平的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农村家庭条件良好,子女外出务工。空巢老人需要越来越多的养老服务。我们县正在加大对一些乡镇养老院的投资,改建和扩建养老院,提高五保供养率,让老年人分享社会发展的成果。

1、养老服务能力不足。全县有20家养老服务机构,但大部分是乡镇(办事处)敬老院,基本接受有自理能力和半自理能力的农村老年人。县内养老机构没有形成规模,养老服务机构少,入住率不高。农村养老院的硬件设施跟不上。由于资金不足,环境、床位、设施等与养老服务需求和精神需求存在一定差距。

2.养老机构缺少员工。乡镇(办事处)养老院的工作人员大多配备民政助理担任院长。工作人员既是管理者又是护理人员,年龄偏大,文化素质和专业水平较低。面对社会弱势群体的问题,难以管理和沟通。有一定文化知识的年轻人和专业人士不愿意做护理。另外,护理人员觉得责任重,工作辛苦,收入低,受传统支配。

3.政策落实不到位。近年来,国家相继出台了一些发展养老服务的优惠政策,旨在鼓励民间资本进入老年服务业,分担政府、社会和家庭的后顾之忧。但相关政策都是指导性文件,没有具体的优惠政策和措施,可操作性不强。比如我们县xx县的老年公寓,都是私人机构,投入资金多,属于低收入标准低利润的福利企业。再加上水、电、暖的供应,水电的管理属于企业,老年公寓很难享受水电等优惠政策。因为养老服务机构少得可怜,甚至无利可图,所以很多民间资本都不愿意投资养老服务等相关行业。这些问题只有政府投资才能解决。

4.政府投入不足。由于我国在经济不发达的情况下已经进入人口老龄化,私营养老机构通过收费增加收入是有限的,私营养老服务可能会因收费的增加而得到改善。阈值& rdquo此外,农村老年人收入相对较低,这使得一些低收入老年人被拒之门外。农村五保供养对象靠养老院供养。但由于乡镇(办事处)资金投入的影响和经济水平落后,五保供养老人难以得到充分支持。由于床位和条件的限制,难以满足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和其他老年人的需求,无法满足社会养老需求,制约了养老服务业的发展。

5.居家养老和康复护理在农村是空白。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和老年康复护理机构由于生活环境地区的影响,在农村地区相对分散,在城市地区相对集中。乡镇(办事处)居家养老和康复护理是空白区域,城市主要为有一定收入的退休人员和有经济来源的人员服务空巢老人,然而,面对社会老龄化的快速发展,很难满足社会养老的需求。

6.缺乏临终关怀服务。住在xx县老年生活护理服务机构的老年人,大多数是能自理或自理的老年患者。但目前对于不能自理的老年患者,缺乏临终关怀服务机构。因为临终关怀工作比较辛苦,往往容易引起矛盾和纠纷,难以管理。所以这类服务机构的民间资本一般不愿意投资。

1.加大宣传。针对社会上对老年服务人员的偏见,应大力开展尊老扶老的宣传教育,将传统孝道的精髓与时代精神相结合,赋予新的内涵,形成新的孝道文化。要广泛培育和树立新时期敬老先进典型,将老年人宣传纳入社会宣传的重要内容,通过开展养老先进单位和个人评选活动,树立为老年人服务的光荣理念,提高民办养老机构和从业人员的社会地位,发展民办养老机构,稳定养老服务队伍。

2.加大政府引导和支持力度,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养老产业

一是认真研究制定加快养老机构发展的宏观规划。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优先立项,统筹安排,资源配置,整合力量,从根本上保证养老机构快速发展。

二是新建住宅小区时,要统筹考虑老年人配套设施的建设,要求一定面积的公共室内活动。通过规划和合理布局,充分利用现有闲置资源,运用市场运行机制,利用文化大院,共同利用服务设施和服务项目,提高养老服务设施的利用率和服务率,逐步形成老年服务网络。

第三,要落实养老机构建设的各项政策支持。在公共用地和建设用地上,要优先安排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加大政府对养老机构的资金投入,提高服务质量,提高老年人入住率,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最大限度地参与和兴办养老机构,实行优惠政策享受,吸引民间资本兴办各类养老服务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全方位的市场服务。

3.加强护理人员的培训。为增加员工数量,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针对乡镇养老院和养老服务行业的特殊性,应吸收受过专业社会工作知识培训的社会工作者参与,加快服务团队的专业化建设,更好地为老年人服务,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影响和带动整个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

4.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障体系。目前,现有养老服务机构不能满足老年人的需求,应更加重视农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作为民生保障,满足老年人的基本需求,重视和重视社会各方面的养老工作,加快老年服务建设步伐, 弥补养老服务机构不能满足需求的局面,让大多数老年人享受到社会发展的成果。

老龄化社会养老服务调查报告

小区休闲广场和公园是老年人的主要活动场所。在平时经常锻炼或参加其他娱乐活动的9791名老年人中,经常去小区休闲广场和公园的分别占38.62%、21.91%,老年人的活动内容丰富多彩,主要有看电视、与朋友聊天、读书看报、打牌搓麻将等,参加老年大学学习、外出旅游的居少数。

三、满足市区养老服务需求的对策建议。

(一)关爱“空巢老人”,重视精神赡养。

全社会都要来重视解决“空巢老人”问题,家庭成员要负责,年轻人要多承担体力劳动,给足老人生活费用,抽空常回家看看,多给老人们精神慰藉。社会服务功能要强化,社区要为他们提供面对面、心贴心的服务,要扩大志愿者队伍,开展形式多样文体活动,使“空巢老人”空巢不空,独居不孤,欢乐常伴。

继续开展“牵挂你的人是我”龙城志愿者与空巢老人共度元宵佳节活动。市民政局和市老龄办连续两年组织了“牵挂你的人是我”龙城志愿者与空巢老人共度元宵佳节活动。这项活动给老人们送去了关怀和帮助。今后我们将继续开展好这项活动,并在原来的基础上要扩大此项关爱活动的影响,让更多的人来关爱空巢老人。

抓好老年精神关爱示范点建设,推进全市老年精神关爱工作。积极探索老年心理研究,在做好老年人精神关爱工作进行调查的基础上,撰写有质量的调研报告。继续做好常州老年服务中心开展的老年心理咨询服务工作,积极为基层做好示范作用。扎实抓好全国老年精神关爱江苏示范基地常州示范点建设,总结推广钟楼区老年心理关爱示范点心理咨询室和社区心理咨询室试点的经验,努力推进全市老年精神关爱工作。

(二)提高养老金待遇。

尽管我市已连续几次上调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待遇,但调查显示,大多数老年人经济收入偏低,总体生活水平不高。加上近年物价上涨幅度较快,因此,要继续提高老年人的养老金待遇,在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的基础上,使老年人的生活水平也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逐步提高。

(三)提高居家养老服务水平,扩大居家养老服务覆盖面。

要进一步扩大居家养老服务范围,真正建立面向所有老年人的完善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要逐步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保障体系,建立监督机制,及时评估中介机构服务效能,确保服务落实到位;要对居家养老服务实施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制定上门服务制度、服务监督制度、服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等规章制度,确定生活服务标准、养老护理标准、服务效果评价标准等各项标准,规范服务项目和内容,对服务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实行资格认证、持证上岗,逐步提高居家养老服务水平。

(四)建立社区助餐点和老人日托所。

政府要出资在老年人集中的社区设立老年人助餐点和日托所试点,并对助餐点和日托所的的性质、任务、要求、运行机制等都要有配套政策及相关规定,培训工作人员和招募志愿者,建立后招标按市场化来运作,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对助餐点和日托所日常运作予以相应支持,并在试点运行的基础上逐步推广,满足高龄、独居、纯老家庭的老年群体一日三餐的需求以及生活照料的需求。

(五)加快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满足老年人入住需求。

尽管调查显示,只有11.56%即1166名老年人最愿意选择到养老机构养老,但即使按照这个标准,市内养老机构床位也应达到2.31万张,而目前仅有1.28万张,尚有1.03万余张的缺口。因此,要落实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的优惠政策,鼓励企事业单位、集体组织、民间组织、个人等社会力量,以及外资兴办养老服务机构,规划建设不同档次的养老机构满足不同层次老年人的入住需求。对养老服务机构实行分类管理,明确养老机构的服务对象,逐步改变目前较高收入人群大量占用公办养老机构资源的现象,在合适的时机,为中低收入老年人群发放养老服务专项补贴,使中低收入老年人能够住得起养老机构。

(六)大力扶持,多形式发展社区家政服务。

出台相关政策,培育家政服务业,吸引家政服务的相关企业加盟,同时进一步扩大政府援助服务对象范围,完善送时服务机制和制度,让更多的老年人享受到有偿、低偿和无偿的家政服务。

(七)加快各级老年文体活动场所建设。

加快市、区及基层老年文体活动场所建设,按照老年人口的分布和不同层次老年人的活动需求,形成档次不同、面积不等、配套事宜的梯次排列格局。增加室内活动场所和室外活动设施,方便老年人活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引导老年人特别是空巢老人走出家门,融入社区,融入社会,度过幸福的晚年。积极开发适合老年人特点的、物美价廉的旅游线路,开拓老年旅游市场,满足老年人出游需求。积极兴办老年大学、学校,发挥市和各区老年大学的示范带动作用,抓好街道(镇)和社区(村)老年学校建设工作,逐步完善老年教育4级办学网络,扩大老年教育覆盖面,提高教学质量,丰富教学内容,满足老年人的求学需求。

一、调查时间。

20**年3月7日和8日。

二、调查地点。

重庆市北碚区歇马镇。

三、调查的必要性。

四、概况。

在中学时老师就提到过我国的人口老龄化问题,当时没怎么在意这个问题,随着知识水平的进一步提高,让我重新认识了这个问题.通过网络.查阅图书.实际调查等进行了全面的调研。

五、调查数据。

总调查人数:300人其中城市人口183人农村117人。

六、调查数据分析。

从调查数据可以看出,我们的人口比例中最大的是青年,但是老年人的所占比例已达到30%,这是个惊人的数字,因为它已经和青年人的比例持平了。且少年的比例只有仅仅的15%,也就是说我们所调查的这个地方已经进入老龄化。

七、产生人口老龄化的原因。

1、生活水平的提高,老龄人得到了保障,以及医学水平的进步,使得人口平均年龄大幅度的提高。

2、由于计划生育及生育时间推后,造成出生率的降低。

3、人口迁移造成的地区性人口老龄化。

八、本地养老体制。

1、老年人健康状况的自我评估。

2、老年人收支情况及养老保障覆盖率。

(1)老年人领取退休金(养老金)的比率。

城市老年人为78.0%,农村为4.8%。城市享受退休(养老)金的老年人平均月退休金为990元;农村684元。

(2)老年人平均年收入和支出情况。

城市老年人平均年收入为11963元,支出为10028元,其中由自己承担的医药费平均885元;农村老年人平均年现金收入为2722元,支出为2691元,其中由自己承担的医药费平均287元。

由上可知,城乡的养老体制存在着差异,这会在很大的程度上让农村的老人感到不公平,觉得自己过得不幸福,因此,必须完善养老保障体制,让老人觉得老有所养,老友所依。

九、中国老龄化所带来的问题。

第一、人口老龄化深深的影响着我国经济生活和经济发展,它会引起劳动力资源,劳动力就业,劳动力生产率,消费品构成等方面,影响社会经济的运行。1.人口老龄化意味着社会要用更少的劳动力来抚养更多的人口,即社会总抚养比上升;2.劳动力人口相对减少,甚至可能出现劳动力不足;3.人口老龄化会影响国家竞争力,甚至关系到民族存亡;4.人口老龄化会影响社会的投资结构和消费结构。

第二.社会资源分配和供给矛盾重重,人口老化指在总人口中,老龄人口的比例不断提高,而其他年龄人口的比例不断下降的动态过程给社会经济带来调整问题。对家庭而言,老人主要照顾者为家庭成员,照料年限之长,每天花费时间之多,都是很难想象的。显然,单独依靠家庭来解决大面积,旷日持久的老人照顾是不可能的。

第三.人口老龄化会引发新的老年贫困人口的出现。我国人口老龄化分布是:农村大于城市,汉族地区大于少数民族地区;西部地区大于东部地区。这样的分布可引发一下问题:1.对这些地区的经济发展具有滞后作用;2.使这些地区教育得不到较快发展;3.使这些地区老年人口性别比例失衡;女性老年人口在晚年成为寡妇或独居的可能随着年龄增长不断增加,高龄老年女性人口成为一个特殊的人口群,他们的晚年的晚年处在极度悲惨的境地。

总之,人口老龄化将带来越严重的问题,我们只有重视这一问题,从建立合理的年龄结构开始,才能最终解决我国人口老龄化带来的系列问题。并使我国朝着更合理,更健全,更快速的经济发展方向和社会发展方向。

十、人口老龄化的对策。

1、进一步发展经济,增强经济承受力,这是解决人口老龄化的根本出路。

2、完善社会保障制度,进一步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保障体系。

3、积极推进老年立法,建立老年法规,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我国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4、大力发展老年人力资源。为老年人提供更多的机会,为有贡献的老年人鼓励,刺激更多的老年人为社会贡献。

5、放宽计划生育的政策,及时且有效的推行二胎政策,从而提高出生率。

十一、结语。

人口老龄化是我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的一个重大问题,它深深地影响着人类的经济生活与发展,社会总抚养比上升,劳动力供不应求,国家竞争力下降。人口老龄化虽然是个问题,但是它在不久的将来会变成昔日凋谢的玫瑰;老龄人口也是我们群体中的一员,我们应尽最大的努力去帮助他们,这也是我们当代大学生的义务与权力。

老龄化社会养老服务调查报告

人口老龄化是我国在今后长时间内要面临的重大社会问题,作为全国经济发达地区之一的常州,早在1985年就进入老龄化城市行列,比全国提前,到末,全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到64.28万,占全市总人口358.74万的17.91%。其中8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到9.89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2.76%,占老年人总数的15.39%;90岁以上老人1.04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0.29%,占老年人总数的1.62%;百岁老人180人。全市人均预期寿命达76.84岁。我市人口再生产从传统型过渡到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的现代型,必然伴随着人口年龄结构的老化,老龄化形势日趋严峻。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对老龄工作和社会养老事业的发展十分重视,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事业的意见》、《关于对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实行政策扶持的意见》等文件,推进各级老龄工作机构和老年群团组织建设,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做好老年人优待工作,组织开展关爱老人心理健康活动,等等,不断推进老龄事业发展,使全市老年人生活生命质量逐步提高。

一、调查研究的目的与方式。

为积极践行和谐老龄化战略,切实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以民为本、为民解困”服务理念,有效解决养老服务需求,从今年3月份起,常州市民政局和常州市老龄办组织开展了市区养老服务需求大调查。调查采取实名填写问卷形式,利用民政和老龄信息平台进行汇总分析,对市区城镇户口按一定比例抽取了10084名老年人。在地区分布上,武进区2300人,新北区1155人,天宁区3218人,钟楼区2711人,戚墅堰区700人;在性别比例上,男性占49.53%,女性占50.47%;在年龄结构上,60-69岁的老人占35.99%,70-79岁的占51.74%,80岁以上的占12.27%。从而有效地保证了调查的科学性。主要内容包括老年人就餐、日间照料服务、精神关爱等方面需求情况。整个调查经历了准备、实施和汇总三个阶段,总共历时两个月的时间。

本次调查严格按照社区准入制要求,贯彻费随事转的原则,由各区按抽样调查老年人数印发《常州市区养老服务需求调查问卷》,由社区具体组织填写,并将收集的信息录入网上填报系统,由社区信息平台进行汇总分析。在整个调查过程中,社区干部认真负责,有的利用星期天和晚上深入到老年人中间耐心调查,然后将调查问卷逐份上报,一旦发现差错及时纠正,问卷回收率达到100%。这次调查的一个明显特征之处在于采用实名制填写的形式,防止出现虚报谎报的现象,也便于以后的抽查,确保了此次调查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通过这次市区养老服务需求大调查,基本摸清了居家养老、社区就餐和日托服务等方面需求,为我市进一步研究和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政策,加大老年设施投入和发展老年服务提供了决策依据。

二、市区老年人需求问卷调查基本情况。

(一)老年人基本状况。

1.文化程度偏低。

在被调查的10084名老年人中,文盲、小学文化程度的分别占总数的11.57%和31.85%,初中、中专、高中文化程度的分别占29.64%、8.42%、9.51%,而大学专科、大学本科以上的仅占5.86%和3.15%,老年人文化程度偏低的特征很明显(见图1)。

2.63%以上的老年人是“空巢”老人。

从居住方式来看,在被调查的老年人中,独居和与配偶居住的老人分别占11.38%、52.49%,与子女同住或与孙子女同住的占35.17%,老年人“空巢”现象日趋严峻。

3.身体状况与生活自理状况。

在被调查的老年人中,身体健康或一般的分别占32.53%、35.98%,有慢性疾病或有严重疾病的占27.60%、3.89%(见图2),说明我市老年人的身体状况总体处于较佳状态。生活能够完全自理的占调查总数的87.98%,半自理的占10.26%,不能自理的占1.76%,具有自理能力的老年人占绝大多数。

4.配偶与子女情况。

7.32%,无子女的占1.33%(见图3)。目前,多子女老年人还占多数,但已明显呈现日趋减少趋势,独生子女老年人目前虽还居少数,但也明显呈现日趋增多趋势,家庭小型化趋势不可逆转。

5.60岁前主要从事的工作。

从被调查的老年人60岁前主要从事的工作来看,21.72%是干部、43.17%是工人、21.82%是农民、6.88%是科技人员、2.21%是自由职业者、0.90%是军人、2.97%是无业人员,还有0.33%是其他工作(见图4)。

6.月经济收入情况。

从经济收入来看,月收入在500元以下、500-1000元、1000-1500元的分别占21.13%、12.88%、36.25%,月收入在1500-元、元以上的占18.11%、9.65%,1.98%的老年人没有经济收入(见图5)。由此可见,大多数老年人经济收入偏低。

7.养老金来源。

选择离退休金是养老经济主要来源的有3050人,另外子女给予、最低生活保障金等也是老年人的重要经济来源。

(二)老年人最迫切需求情况。

1.精神赡养是最需。

调查发现,老年人对精神赡养的需求是最强烈的,40.44%的人现在最需要解决的问题是精神赡养。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社会养老保险面逐步扩大以及子女的经济扶养能力日益提高,老年人物质生活质量基本有了保障。但是生活的幸福不仅是物质生活上的满足,还包括精神上的享受。从这项调查显示,老人们更渴望情感上的关爱,企盼心灵上的充实。

2.家政服务市场大。

调查显示,29.97%的老年人最需要家政服务。现在社会节奏加快,子女大都忙于工作,不在父母身边的情况比较多,没有时间料理老人的生活,所以对于家政服务的需求会越来越大,也促使家政服务的市场不断扩大。我们可以推测,今后家政市场的发展对于解决就业问题将会起到一定作用。

(三)老年人助餐服务与日托服务需求情况。

1.目前老年人吃饭的提供方式。

在被调查的老年人中,20.73%的人认为吃饭是个问题,79.27%的人认为吃饭不成问题。目前自己做饭的占总数的85.20%,由子女、钟点工、全职保姆做饭的分别占10.59%、1.32%、1.01%,到社区助餐点、与他人搭伙、叫快餐或去饭店吃饭的分别占0.63%、0.33%、0.11%,其它方式占0.81%(见图6)。由此可见,目前老年人自己做饭的占绝大多数,这与68.51%的老年人身体健康或一般,87.98%的老年人生活能够完全自理的情况相符合。

2.对社区助餐点的调查。

在这次被调查的对象中,37.86%的老年人听说或了解社区助餐点,62.14%的人没听说或不了解,可见老年人对社区助餐点还是比较陌生的。通过阅读问卷上有关社区助餐点的介绍后,选择愿意由助餐点提供吃饭的有4198人,占调查总数的41.63%,这次参加调查的人数仅占市区老年人总人数的5.042%,按调查比例推算,市区共有8.326万名老年人乐意接受助餐服务,这说明助餐点在我市存在较大的需求空间。老年人助餐点是由政府资助建设,以社区为主导,为社区老年人提供膳食加工配制、外送、集中用餐等服务的场所(价格通常在5-15元:一顿中餐5-7元,一日三餐10-15元)。目前,天宁街道斜桥巷社区、西新桥居家养老服务站以及天皇堂弄居家养老服务站等等已经有了为老人提供就餐的服务。但从全市来讲,老年人助餐点的数量还很少。从总体而言,还有很多老人不愿意选择到助餐点吃饭,究其原因,主要是87.91%的人生活能够完全自理和85.20%的人平时是自己做饭的,所以不需要由助餐点提供吃饭。

在愿意由助餐点提供吃饭的老年人中,因为省事方便的占62.04%,因为价廉物美的占15.20%,其它原因的占22.76%。在不愿意由助餐点提供吃饭的老年人中,因为不喜欢的占23.69%,因为口味不适的占21.36%,其它原因的占54.95%。

3.对老人日托所的调查。

在这次被调查的对象中,33.26%的老年人听说或了解日托所,66.74%的人没听说或不了解,可见老年人对日托所也不熟悉。通过阅读问卷上有关日托所的介绍后,选择一定去日托所的有405人,占调查总数的4.02%,按调查比例推算,市区共有8033名老年人一定去日托所。此外,在被调查对象中,有5046人会考虑去日托所,这说明日托所在我市有一定的发展空间。日托所,即“老人之家”,像小孩入托那样,白天到日托所,晚上回家。老人在日托所可看书读报聊天,也可打牌弈棋,或开展其他有益的文体活动,还可以就餐,日托所的优点在于收费低于养老机构,对半自理的老年人可以提供护理。由于日托所对于半自理的老年人可以提供护理,所以对于10.26%的生活半自理人群应该有很大的吸引力。

在愿意进日托所的老年人中,有47.66%的人是因为年龄较大且无人照料,24.30%的人是因为要满足精神文化需求,22.80%的是因为身体欠佳,5.24%的是因为日托所收费低于养老机构。

4.志愿者服务。

在我们这次的调查中发现,18.09%的老人愿意帮助日托所做些志愿者服务,48.71%表示偶尔可以做一点,26.03%不愿意做志愿者服务,7.17%未选择。在宁波市海曙区,有一支专门为独居困难老人提供服务的义工队伍,他们服务的内容和时间可以像银行存款一样进行储蓄,等到自己年老时又可以提取储蓄,享受服务。群众将其称之为“义工银行”。而我们的这次调查结果表明,在我市开展“义工银行”存在一定的群众基础。

1.居家养老是首选。

调查显示,80.27%的人最愿意选择的养老形式是居家养老,11.56%选择机构养老,6.34%选择老人日托所,1.83%未选择(见图7)。居家养老服务内容主要是生活照料和康复护理,逐步向精神慰籍领域拓展,居家养老服务的方式主要是上门进行个案服务,同时发展社区老年人日间服务机构,对老年人进行综合性的集中服务照料。居家养老服务是对传统家庭养老模式的补充与更新,对破解日趋严峻的养老服务难题,切实提高老年人生命生活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发展适合我市实际情况的“居家养老”模式就显得尤为重要。目前,市区已建有26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93个居家养老服务站,基本做到了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全覆盖。,市、区两级财政共拨付养老服务补贴250万元。

2.选择养老机构的档次。

在愿意到养老机构养老的老年人中,选择500-800元/月和800-1200元/月底分别占58.30%、31.52%,仅有6.49%、3.69%的人分别选择1200-1500元/月和1500元/月以上(见图8),这与当前老年人的经济收入水平普遍不高有很大的相关性。

(五)子女对老人精神赡养情况。

1.大多数老人不感到孤独,九成以上子女愿意陪老人聊天。

调查发现,80.97%的老年人不感到孤独,19.03%感到孤独的老年人更愿意找亲人或朋友聊天。90.91%老人的子女愿意陪其聊天、听其诉说,只有9.09%老人的子女不愿陪他们聊天。对“给钱给物让老人衣食无忧就是孝顺,您认为这种说法对吗?”这道题选择对、不完全对、不对的分别占15.01%、64.51%、20.48%。由此可见,我市的子女比较注重与父母的谈心,从精神上来关爱父母。

2.子女对老人的孝顺情况。

在这次被调查的老年人中,57.66%的老年人认为子女很孝顺,39.88%的认为子女比较孝顺,认为不孝顺的仅占0.83%(见图9)。子女经常来看望的有82.68%,占大多数,偶尔来、生病时才来、节假日才来到分别占9.53%、0.66%、3.82%,只有0.35%的子女从不来看望老人。这个调查结果表明常州子女对老人的孝顺状况令人可喜。而子女不常来看望的有81.57%是因为子女工作忙,6.20%是因为子女在外地,0.88%是因为有矛盾冲突,11.35%是因为其他原因。而子女关心老人的主要方式是上门看望和打电话。

3.老年人与孙子女的关系。

调查显示,在有孙子女的老年人中,有62.78%的老年人替子女照顾第三代,37.22%不照顾第三代,这说明我市的老年人对第三代很有爱心,所谓的“隔代亲”。而且调查还显示68.37%和29.51%的孙子女经常来或有时来看望老年人,2.12%不来看望,说明第三代也很关心老年人。

4.老年人活动场所和活动内容。

服务调查报告

1.您对自己使用汽车品牌的售后服务总体印象为:

a.满意b.一般c.不满意。

2.您认为售后服务哪一点最不满意?

a.维修质量b.服务态度c.价格d.配件质量e.交车时间。

3.您在接受实际售后服务中是否遇到先前承诺难以兑现的情况?

a.有b.没有c.很多d.很少。

4.您对售后服务的收费价格是否认可?

a.认可b.不认可c.基本可以接受。

5.您对售后服务收费项目是否明了?

a.明了b.不明了c.部分明了。

6.您对售后服务维修人员的实际水平是否满意?

a.满意b.一般c.不满意。

7.您是否接到定期汽车保养售后电话?a.经常b.很少c.从来没有。

8.您购买的汽车是否存在同一故障短期内反复维修的情况?

a.有b.没有。

9.您在售后维修汽车时,是否担心对方提供的配件在以次充好?

a.担心b.不担心。

20xx年中国汽车售后服务满足度调研报告显示,售后服务普遍存在不规范的竞争,将严重制约中国汽车行业的健康发展。

57%的被调查者对交车过程对售后服务的承诺满意;56%的被调查者对汽车的维修质量表示满意。

在我国,汽车售后服务企业自身的服务意识是相对落后的,国外售后服务的立足点是提高保质期,保证正常使用期,推行“保姆式”售后服务,而我国的售后服务的口号是:“坏了保证修理”,许多工作人员在利益的驱动下,不是想方设法解决疑难问题,而是诱导顾客更换不必要换的零配件,从而增加消费者的使用成本。现在,大部分商家及消费者对汽车售后服务的发展形势看好,但同时也是忧心匆匆。商家要如何才能使自己在行业中突出,消费者要如何才能使自己的售后得到保障,解决问题的核心在于通过将先进的服务模式与企业原有的销售模式相融合,真正将“客户为中心“的理念贯彻到具体的服务环节当中,使其可以全面提升企业服务能力,从而达到强化核心竞争力和击败竞争对手的目的,同时消费者也将得到满意的售后服务。我们必须清醒地熟悉到,对汽车售后服务行业,建立健全的治理机制,也已经是责无旁贷,刻不容缓了。

售后服务理念淡薄,不重视信息反馈,汽车零配件价格高,质量不稳定,这几个是目前汽车售后服务面临的主要问题。

只有提高汽车售后服务质量的对策,才能使汽车售后服务更好地发展。

结合现在汽车4s店或汽车经销商在售后服务方面所存在的问题,汽车4s店或汽车经销商针对自身的不足,尽量做到以下几点:

1.规范服务标准。

目前,市场上的汽车品牌和汽车型号林林总总,种类繁多,加之售后服务本身也有很多种类,造成了汽车售后服务方式方法千差万别,服务质量也难以保证。因此,世界上的汽车生产商和消费大国通过是依靠制定国家强制性汽车售后服务标准,或者由该国行业协会出台汽车售后服务行业的行业规则,以规范汽车售后服务行业的活动。不仅如此,一些有实力的汽车售后服务企业纷纷选择通过国际iso标准认证,将售后服务的标准化作为卖点,以吸引消费者。从汽车售后服务的发展态势来说,服务标准的服务企业将逐渐壮大,而不规范的服务企业将逐渐退出服务市场。

2.提高服务人员整体素质。

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汽车科技的发展也不断进深入,顺理成章的各汽车4s店或汽车维修企业也都相应的配置了各种先进的诊断仪器、设备和工具,尤其针对品牌车型检验的专用电脑检测设备也都逐渐引进。对修车技术人员进行专业技能培训和提升顾客满足度的培训,主要是培训处理汽车故障的技术方法以及客户服务的处理原则、程序和技巧。同时聘请行业专家,定期对员工进行维修技术和提升顾客满足度的培训和考核,每一位工作人员经过严格的考核后,方能上岗。此外,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也应予以提高,无论是工作装还是语言规范,都要经过专业的培训。只有这样才能在顾客心目中留下深刻的印象,即我们的服务是专业化水准。

汽车售后服务,是一项最具体、最讲究细节的综合服务,近年来随着消费者渐趋理性,谁能提供消费者满足的服务,谁就会加快步伐,占有市场份额。全力提升服务满足度、打造服务品牌才能推动汽车售后服务行业良好、健康的发展。

服务调查报告

在市场经济中,征信服务的范围比较广,在以征信产品生产为主的服务中主要有两类:一类是企业征信服务,即提供关于企业信用调查的服务;另一类是消费者征信服务,即提供关于消费者信用状况调查的服务。消费者征信(consumercreditreporting)服务是随着个人信用交易的发展和普及而发展起来的。当个人需要贷款、赊购商品、分期付款、购买保险等时,信用的提供方就需要了解消费者的信用状况,包括还款能力和守信程度,从而产生了对消费者信用报告的市场需求。与这种市场需求相适应,消费者征信服务行业便应运而生。是消费者征信服务行业最为发达的国家之一。征信机构所提供的消费者信用报告不仅是银行体系对个人进行授信决策的主要依据,也广泛使用于就业、赊销、租赁、保险等领域。因此,消费者信用报告的准确性和公正性对信用交易的顺利进行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同时,的消费者征信行业也是比较典型的市场导向模式。政府的作用主要是制定有关征信服务的法律和规则,并监督实施。对消费者信用信息的搜集、整理、加工、保存、评价、销售等,均由商业性征信机构亦即征信企业完成。征信企业之间相互竞争,征信企业与向其提供信息的机构之间以及与使用其信息的客户之间,也完全是建立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的合作关系和商业关系。目前三大全国性消费者征信机构(consumerreportingagencies,cras)为:experian,equifax和transunion。除此之外,还有400余家中小型消费者征信企业。

由于消费者征信服务涉及对个人信用信息的搜集、加工和公开,而消费者一般处于市场交易的弱势地位,因此必然涉及对个人隐私和对个人权益的保护问题。如果不加以管理和规范,征信活动有可能侵犯个人隐私和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但是,另一方面,对个人隐私和权益的保护也不应当无限夸大,如果把正常的信用信息也划入隐私范围加以保护,则可能会影响征信机构收集正常的信用信息,同样会妨碍征信服务活动的发展。值得强调的是,良好的征信服务不仅有利于授信者业务发展,也有利于消费者更方便和更快捷地获得信贷服务。因此,法律规范的核心在于,既要充分保证个人隐私和权益不受损害,又能够为征信活动的正常开展创造必要的条件,或者说,必须根据公平、合理的原则在二者之间作出平衡。

为了达到上述目的,法律需要在以下三个方面作出界定:一是什么信息属于个人隐私,应当予以保护,什么信息属于正常的信用信息,应当公开并允许征信机构搜集;二是如何保证信息的使用目的是正当的,即不能被滥用;三是如何保证信用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地更新。

信用报告是关于消费者如何支付其帐单的历史记录,其目的在于评价消费者还款的能力和还款的可能性。如果单从这一目的出发,凡是对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有影响的信息,都属于信用信息,都应当允许被征集和公开,但实际上,许多这样的信息是典型的个人隐私,是受到法律保护的,比如个人收入、个人储蓄存款等。因此,个人隐私和正常信用信息的划分,在很大程度上不是一个理论问题,而是一个实践问题。由于对消费者隐私的保护和保证消费者能够获得更方便的信贷服务都是符合消费者利益的,法律只能在这二者之间进行取舍和权衡。从的实践看,对信用报告信息范围的管理,主要分为两大类:

允许在信用报告中公开的信息。一个典型的消费者信用报告包括以下四类信息:(1)消费者身份数据,包括姓名、通信地址、电话号码、社会保障号码等。(2)现有的或以前的贷款或信用卡记录(正面交易信息),包括授信者名称、帐户号码、信用额度、开户日期、授信者向征信机构报告该信息的日期、最后一次支付的日期和数额等。还可能包括过期帐户信息、目前过期未付的款项数目、以及在过去12~60个月中是否按期支付了上述款项的记录。正面信息的公开没有时效限制。(3)公共信息记录(负面信息),包括破产记录、欠税记录、犯罪记录、被追帐记录等等。负面信息的公开对当事人有一定的惩罚作用,但考虑到法律应当给有过失的人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对负面信息的时效性有一定的限制。一般来说,负面信息的时效性为7年,也就是说,超过7年的负面信息是不允许出现在信用报告之中的。但也有一些例外。刑事犯罪的定罪记录没有时效性限制;破产记录的时效性为10年;当信用报告用于年薪超过7.5万美元的工作申请或数额超过15万美元的贷款或人身保险申请时,负面信息没有时效性限制。(4)查询记录,包括过去1年间所有的查询记录。查询记录具有两个重要作用,一是防止信息被滥用,二是作为评价消费者信用状况的参考信息。

向征信机构提供消费者个人的非公开性信息,也必须符合法律的要求。根据1999年通过的《gramm-leach-blileyact》,金融机构在与消费者建立信用交易关系(接收消费者储蓄、向消费者贷款或发放信用卡)时,必须告知消费者其信息公开或分享政策,包括拟向谁公开、所要公开信息的目录、消费者的选择权(可以选择同意或不同意金融机构向征信机构公开其信息)等。消费者的态度采取默示同意、明示反对的方式。即如果消费者不明确提出不同意金融机构将其信息向征信机构公开,将被视为同意公开,但在金融机构将数据公开前,应当给消费者留出必要的反应时间。法律还规定,征信机构必须采取合理的程序征集和公开消费者信用信息,禁止采取威胁、诱骗等手段获得或使用信息。

禁止公开的信息。以下信息除非经过消费者本人同意或要求,是禁止在消费者信用报告中公开的。(1)消费者活期或储蓄帐户的信息;(2)消费者购买的保单;(3)消费者收入信息;(4)消费者个人生活方式和消费习惯;(5)消费者的工作表现;(6)消费者医疗信息;(7)消费者驾驶记录;(8)种族、宗教信仰、政治倾向等。

相对于对信用报告内容的限制而言,对于信用报告的使用范围却有着比较严格的限制。原则上,信用报告只能用于与消费者有关的交易活动。根据《公平信用报告法》,征信机构只能根据以下目的提供信用报告:(1)法院命令或传票;(2)消费者本人的书面要求;(3)金融机构向消费者提供信贷服务;(4)保险公司向消费者提供保险服务;(5)用人单位用于审查个人工作申请;(6)有关政府机构依法用于评价个人的财务状况,以便决定是否同意个人的执照申请;(7)金融机构用于评价个人现有债务或现有帐户的风险;(8)由消费者本人发起的其他合法交易活动(比如房屋租赁申请等)。

法律规定,除以下两种情况外,征信机构根据上述内容和目的向客户提供信用报告,不必事先经过消费者本人的同意。第一,征信机构向消费者雇主或潜在雇主提供信用报告,必须事先征得消费者的书面同意;如果雇主或潜在雇主根据信用报告作出不利于消费者的决定,那么在作出决定之前,雇主必须向消费者提供该报告的复印件,并充分告知消费者根据《公平信用报告法》所享有的权利。第二,向客户提供含有属于个人隐私的信息,比如医疗、收入、存款信息等。

由于允许征信机构搜集和公开正面信息,而根据正面信息,征信机构可以为客户提供多种增值服务。比如,征信机构根据所掌握的消费者信用数据,向有关金融机构提供符合某一条件的消费者名单,以便金融机构发展新客户;银行或其它信用卡发行机构可以根据征信机构提供的符合其发放信用卡条件的消费者名单,向消费者发出信函,邀请消费者申请其信用卡服务。对于这类不是由消费者个人发起的交易活动,法律也有特殊的限制,包括:(1)只有在金融机构有意向消费者提供信用服务或保险公司有意向消费者销售保险产品时,征信机构才可以向其提供此类信用报告服务。(2)报告的内容只能包括消费者姓名、通信地址、非独特性身份标识(比如社会保障号码),以及其他的与特定授信人或其他特定实体无关的信息。(3)更为重要的是,如果消费者不愿意收到此类信函,可以通知征信机构,征信机构收到此类通知,应将该消费者姓名从名单中删除。

保证信用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以及保证错误信息能够及时更正,是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最大保护。改正错误首先要发现错误。由于信息是否正确对消费者的影响很大,因而消费者本人对于保证信息准确和及时更正积极性最高。因而,保证信息准确性的最有效办法,是赋予消费者对其信用信息充分的知情权和对信息内容的争辩权。

(一)任何机构或个人根据征信机构提供的信用报告作出不利于消费者的决定,比如拒绝消费者的贷款、工作、牌照申请等,必须告知消费者提供该信用报告的征信机构的名称、通信地址和电话号码。如果消费者在接到其申请被拒绝的通知60日内向征信机构提出查看有关其个人信用记录档案的要求,征信机构必须免费向该消费者提供1份完整的信用记录报告,包括有关该消费者的完整的信用数据和最近1年(有关就业的查询为两年)的查询记录。

(二)在以下三种情况下,消费者1年内可以免费获得1份本人的信用报告:(1)失业并准备在60天内开始寻找工作;(2)在享受社会救济情况下;(3)消费者是金融欺诈活动的受害者。

(三)在其他情况下,消费者可以按照法定价格随时向征信机构购买其信用报告。另外,随着it产业的发展,一些征信机构也开发出一些更加方便消费者随时了解和监督其信用记录的产品。比如,equifax公司设计的“信用观察”(creditwatch)产品,消费者每年只要支付49美元,每当其信用记录出现新的变化时,征信机构会在24小时内用电子邮件通知消费者。消费者还可无限次了解其信用评分的情况。该产品被《商业周刊》评为“20xx年度最好产品”。

如果消费者发现其信用记录有误,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征信机构或该信息提供者。法律规定征信机构和信息提供者都负有调查和更正不正确或不全面信息的责任。征信机构收到消费者对有关信息的争议以后,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将该信息通知提供这一信息的信贷机构,信贷机构必须对该信息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通知征信机构。复核工作必须在征信机构收到消费者通知要求后30日结束,如果30日内信息提供者仍不能确定信息是否准确,或未能作出回复,该信息必须从消费者信用档案中删除。如果信息提供者发现信息的确有误,它还必须将这一情况同时通知其他全国性征信机构,以便后者也能及时更正错误信息。全部复核工作结束后,如果信用记录根据复核结果进行了调整,那么征信机构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将调整结果书面通知消费者,并免费寄送消费者1份新的调整后的信用报告。如果复核不能解决争议,消费者有权要求征信机构对信用记录中保存的和信用报告中使用的有争议的信息进行加注。如果消费者要求并支付一定费用,征信机构也应将加注内容通知最近使用过旧报告的用户。

目前,我国征信行业的发展刚刚起步,关于征信服务管理的有关法律和制度也正处于建设当中。如何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并借鉴国际经验,形成一个既能够有效保护消费者权益,又能够有效促进征信产业长期发展的制度环境,是我们面临的一项紧迫的任务。根据对消费者征信服务管理体制和经验的考察,结合我国征信产业发展的实际情况,我们感到,在立法和制度建设当中,以下几个方面的经验值得我们进一步研究和借鉴。

征信服务和产业是建立在这样一种假定基础之上的:即一个人是否守信,可以通过对他以往的信用记录的观察和评估来判断。关于消费者信用历史的信息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负面信息,一类是正面信息。所谓负面信息,是指消费者拖欠、赖帐、破产及犯罪记录等信息。所谓正面信息,是指消费者正常的贷款、还款、赊销、支付等交易记录。对于征信服务而言,负面信息的作用显而易见。不良记录的“黑名单”可以直接帮助授信者甄别不守信用的人,从而采取防范措施。但仔细考察可以发现,对于征信服务产业的发展而言,正面信息的作用更加重要。原因有二:一是只有负面信息,征信机构无法掌握消费者的全面信用状况。比如,一个消费者可能会在多家金融机构借贷,虽然在每家机构的借贷额都不大,但在多家机构的借贷总额可能会大大超过其还款能力。显然,这一情况对于征信机构和金融机构全面客观评价消费者的信用状况非常重要,但如果只有负面信息,只要消费者没有违约或不良记录,无论是征信机构还是金融机构都无法掌握其全面信用信息。在这方面香港的经验值得吸取。香港一直不允许征集正面信息,使得授信人难以掌握被授信人的全面信用状况,由此已经造成了十分严重的负面影响。比如,根据香港有关人士的介绍,近年来出现的十分严重的个人破产问题,就与这一规定有关,因此目前立法界正在考虑允许征集正面信息。二是如果只有负面信息,征信服务的范围会受到很大限制。利用负面信息,征信机构除了提供一个黑名单以外,很难提供进一步的服务。而利用正面信息,征信机构就可以大大拓展其服务空间,包括进行信用打分、筛选优质客户、帮助金融机构等用户进行客户资源管理等增值服务等。事实上,大型征信机构快速的业务扩展,正是建立在利用正面信息进行增值服务的基础之上的。如果没有正面信息和增值服务,征信产业就不可能得到如此快速和大规模的发展。由于正面信息极大地增强了征信机构信用信息的全面性、有用性及征信机构服务的空间,促进了征信机构与用户之间的良性互动,从而极大地推动了征信服务产业的发展。这一经验对于处于发展初期的我国征信服务产业,尤其值得重视。

一般来讲,各国法规都允许在信用报告中公开负面信息。这是因为,负面信息是消费者失信行为的一种反映,将之公之于众不仅谈不上个人隐私问题,而且是对失信者的一种必要惩罚;从信息搜集的角度看,受害者一般也有积极性把此类信息向征信机构报告。但正面信息就有所不同,这类信息是消费者正常交易行为的反映,在消费者没有任何失信或违规行为时,法律是否应当允许征信机构在不征得消费者同意的情况下搜集和公开其信息,是一个颇具争议的问题。许多欧洲国家都规定搜集和公开此类信息要事先征得消费者本人的书面同意。从的经验来看,除个别情况外,原则上法律一直允许征信机构可以在不事先征得消费者本人同意的情况下征集和公开个人的正面交易信息。从实际的效果来看,似乎的做法更值得借鉴。相比而言,的征信产业不仅发展速度较快,且一些大型的征信企业也主要集中在,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可能与对正面信息的不同管理规定有关。如果法律规定征集和公开正面信息需事先征得消费者本人同意,将不仅会极大增加征信机构的信息搜集成本,而且会严重损害信息的完整性。应当指出的是,全面信息的使用,或者说征信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不仅符合授信人的利益,也符合消费者的利益。根据的经验,由于允许正面信息和负面信息,由于使用信用评分作为评价信用风险的一个工具,同时使得消费者和授信人受益。从消费者的角度看,好处主要包括:(1)更多地获得信贷;(2)更大程度的流动性;(3)更公平的待遇;(4)更低的信贷成本;(5)更加便捷的获得信贷的方式。对于授信人而言,好处主要包括:(1)能够在更大的范围内提供消费者信贷服务;(2)能够进行帐户监控以便调整信贷流程;(3)减少贷款损失。当然,允许征信机构征集和公开正面信息不是无原则的,而是必须要有明确的管理规定,最为重要的是要严格界定正面信用信息的范围,严格限定信用报告的使用目的,以及充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不正确信息的及时更正等。

应当明确,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原则,不是通过立法使征信机构获得尽可能少的个人信息,而是保证征信机构以合法的手段方便和低成本地获得更多的法律允许的信用信息,以及保证征信机构所征集和使用的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从的实践经验来看,达到上述目的的最有效手段,是赋予消费者对其信用信息充分和合理的知情权。因为只有消费者本人最了解也最关心自身的信息。同时,法律应当明确规定在消费者对信用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提出争议时,征信机构和原始信息提供机构所负的责任,以及复核及更正的程序和时限。在这些方面,法律的许多具体规定都很值得我们认真研究和借鉴。

服务调查报告

1、规模小,固定资产少。由于旅行社的行业特殊性,不需要投入很多固定资金就可以运营起来,旅行社就单体来说,很少有大规模的。1间房、1台电脑、1张桌子、1部电话、几把椅子,就可能是一个旅行社的全部家当,固定资产较少。

2、人员少、流动性比较强。旅行社的工作人员除了经理就是导游,导游服务具有自由职业的特点,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对游离,旅行社组团少不了导游,导游带领游客到景点游览,在办公室的时间很少。今天是这个导游接的通知、领取报表,明天就带队出去了,报表放在哪里没有人知道。曾经有一家旅行社,半年报时先后换了三个人,领了三次报表。

3、行业淡旺季节明显。很多景区是以自然风景为主的旅游景点,以山水游为主,每年4—10月是旅游的旺季,10月份以后,很少有团队旅游,只是一些零星的散客,旅行社为了降低成本,实行轮流值班,工资待遇低,人员更难找。

(一)旅行社办公地点不固定,不明显,查找困难。旅行社固定资产少,办公地点变更比较容易,而服务业报表是半年报,调查频率低,半年报调查时还在,年报时就搬到了其他地方,找不到该单位了。再者由于旅行社业务的特殊性,办公地点多是租用写楼,标志不明显,寻找单位困难。

(二)旅行社配合程度差。旅行社多是私营企业,可能存在一些不规范经营行为(比如偷漏税),在与政府部门的人员接触时,容易产生抵触或戒备心理。为了避免多交税、费,在填报时他们对营业收入、上缴税、费等经济指标,一般总会故意漏报、瞒报。

(三)统计基础比较薄弱。旅行社多数规模偏小,基本上都没有专职统计人员,统计工作多是“今天我干,明天你干,抓住谁是谁”的局面,很难保存完整的业务基础资料。

(四)财务不健全。旅行社为了节约成本,尽量减少行政人员,不少旅行社不仅没有统计,甚至连专职会计都没有,会计多是兼职,不在旅行社上班,定期去单位处理帐务,有的.帐目就是老板给其报个数据简单记录,个别的旅行社连会计都没有,什么数据都是老板自己说了算。

针对旅行社的特点和存在的问题,在实际调查中认真研究调查方法和技巧,同时辅之以科学评估,提高调查数据质量,如实反映旅行社的发展水平。

(一)加强培训,提高旅行社人员业务素质。当前面临的困难,主要是旅行社人员不稳定,责任心不强,对调查工作有敷衍了事的现象。这就要求认真做好培训工作,要讲清服务业调查的目的和意义,使旅行社统计人员提高对调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详细讲解报表制度和要求,组织开展讨论,使参会人员切实掌握填报方法。培训要切实有效,对没有按时参加培训的旅行社,要求补会,不断提高企业人员的重视程度和统计业务素质,为搞好服务业调查工作提供保证。

(二)入户调查,确保数据现场采集质量。针对旅行社没有专职统计人员,会计人员相对稳定,报表上经济指标多是财务指标的情况,统一要求服务业报表由会计人员填写。入户调查前,事先联系旅行社的会计,约定好具体时间,与会计人员一起查阅企业相关资料填写服务业调查表,提高了源头数据的准确性。

(三)认真学习旅行社相关知识,为审核报表打下基础。开展调查前,认真查阅、学习有关旅行社方面的知识,如每家旅行社必须向市旅游局交纳10万元人民币的质量保证金,旅行社从事旅游业务经营活动,必须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一般不低于1500元等等。在审核旅行社报表时,发现不少旅行社都不填保险费,或者填报金额较小,通过查询发现属于漏填或者理解有误,要求企业补充填报有关指标,及时纠正报表差错。

(四)加强部门合作,利用行政手段提高旅行社的配合程度。旅游局是旅行社的行政主管部门,从旅行社的设立、行业管理,业务考评,到取消经营资格,都具有较强的制约作用,因此,建立部门工作协调机制,能够使调查工作更加顺利的开展。开展调查前,及时与旅游局行业管理科沟通联系,取得全市旅行社的详细资料,对旅行社地址和人员变动情况、旅行社经营现状做到心中有数。对那些工作难度较大,没有按要求上报的旅行社,提供名单,由旅游局负责催报,效果明显。通过建立部门合作机制,有效的督促旅行社准确填报、按时上报,切实提高了旅行社对调查工作的配合程度。

(五)宣传统计法律知识,依法开展调查。利用业务培训和走访调查等机会,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河南省统计管理条例》的宣传力度,印发统计法规宣传单,让旅行社明白:如实提供统计资料是企事业单位的义务,一切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行为都会受到严肃的查处,根据违法情节可处五万元以下罚款。同时还告知他们,政府统计部门负有保密义务,不会随意向外透露他们的数据。通过宣传,既打消了他们的顾虑,又起到了震慑作用,为顺利开展调查、保障调查数据准确可靠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六)灵活把握,服务上门,增进感情。一是根据往年的经验,对上报不及时、填报数据不详细的旅行社,提前与其联系,提醒他们做好服务业报表。选择部分旅行社走访调查,与单位领导沟通、座谈,加强联络。二是在新年到来之际,印制了宣传调查工作的台历,主动送到旅行社,为他们送去一份关心,一份温暖,虽然是一份小小的礼物,但增进了与企业的感情,提高了配合程度。

(七)采取多种方法,科学评估上报。抽样调查除了本身存在抽样误差外,还存在调查误差。因此,对调查数据质量进行科学评估就显得尤为重要。一是严格按照服务业调查数据质量控制与评估办法,对数据采集、审核、查询各个环节进行质量控制。二是每次调查前,都事先到市旅游局行业管理科进行咨询,了解当前全市旅行社经营现状,结合当地其他相关行业的经营水平、效益状况等资料,对旅行社填报结果的可靠性、准确性予以评估确认,全面把握数据质量,真实反映经济发展趋势。

为了解一季度烟台市规模以下服务业企业经营现状,烟台调查队于近期抽取321家规模以下服务业企业进行了专题调查。调查结果显示,今年一季度,调查样本企业各主要经济指标稳定增长,但企业发展中仍存在市场需求不足、用工成本上升快、融资难等诸多问题,企业对相关扶持政策的落实、拓宽融资渠道等方面呼声较高,有关部门应及时予以关注。

本次调查涉及10个行业门类总计321家样本企业,从调查的情况来看,11.50%认为综合经营状况良好;83.8%的企业认为综合经营状况一般;4.7%的企业认为综合经营状况不佳。在321家企业样本中因行业竞争激烈,企业成本过高,行业前景黯淡和发现新的市场机会等因素影响,5.3%的企业考虑或正在转型,94.7%的企业稳定健康发展。整体运行情况呈现稳中有升的态势。

企业营业成本不断增加。从调查情况来看,14.3%的样本企业营业成本比xx年四季度增加,84.7%的样本企业营业成本与xx年四季度持平,0.9%的样本企业营业成本比xx年四季度下降。影响企业单位成本上升的主要因素:67.4%是劳动力成本增加,15.2%原材料价格增长,8.7%是融资成本高。

多渠道获取资金保证企业正常运营。从调查情况来看,321家样本企业流动资金充足占11.8%,流动资金维持正常运营水平占79.1%,流动资金紧张占9.00%。其中33.3%的企业无融资需求,5.6%的企业可以轻松融资,57%的企业融资情况一般,4%的企业融资困难。企业的融资主要来自三个渠道:银行贷款是最主要的资金来源占60.6%,其次是民间借贷26.6%,专项资金(多属于政府补贴和支持的高新技术专业、基础设施专业等)9.1%。

企业营业收入稳中有升,盈利水平小幅增长。从调查情况来看,321家样本企业营业收入比xx年四季度增加占20.2%,持平占68.8%,减少占10.9%。受业务量和成本费用的影响,企业一季度收益情况比xx年四季度盈利增加占11.5%,盈亏不变占62.6%,扭亏为盈占1.6%,盈利减少占15.3%,由赢转亏占9.0%。

企业劳动力需求基本不变。从调查情况来看,321家样本企业劳动力需求增加占8.7%,持平占88.5%,减少占2.8%。影响劳动力需求变动的因素:订单变动占70.3%,经济效益占18.9%,劳动力成本占5.4%。

从调查情况来看,市场需求不足、用工成本上升过快,融资难仍是企业当前发展面临的最突出的问题。

市场需求不足。从调查情况来看,在321家样本企业中,56.1%的企业市场需求不足,特别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行业情况特别明显。

用工成本上升过快。从调查情况来看,在321家样本企业中,44.2%的企业用工成本上升过快,主要体现在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物业管理与房地产中介服务业等。

企业融资难。从调查情况来看,在321家样本企业中,32.1%的企业融资困难,特别是在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

近年来针对小微企业融资难、行政收费多等企业反映突出的问题相关部门出台了明确政策,但由于政策门槛较高,信息不对称,落实不到位等诸多原因,导致企业受惠少。希望政府能加大落实力度,使政策的优惠真正变成企业的实惠。

创新融资产品,拓宽融资渠道。随着企业注册登记的改革,规模以下服务业企业数量“井喷”式增长,现有的融资平台已经不能满足规模以下服务业企业发展的需求。拓宽融资渠道,创新融资产品是支持规模以下企业发展的重要途径。鼓励民营资本进入金融服务领域,形成多元化、多层次的市场主体,要着力发挥政府的服务功能,通过政府搭台、银企对接、投融资招商等形式,建立融资合作长效机制。

加强对企业引导和市场开拓。规模以下服务业企业由于规模小、市场竞争力较弱、信息滞后、市场敏感度不高,面对市场机遇时比较迷茫。希望政府能充分发挥对市场的引导作用,对规模以下服务业企业加以积极引导,使企业做大做强。

服务调查报告

20xx年,服务业增加值占全市gdp比重为24.47%。全国、同一时期的服务业增加值占比分别为42.97%、33.03%,我市分别低于全国、全省18.5个百分点和8.56个百分点。“十一五”期末与“十五”期末相比较,全国服务业比重提高2.71个百分点,下降0.78个百分点,下降7.22个百分点。我市服务业比重明显偏低甚至下滑,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什么?在“十二五”期间如何加速服务业的发展并提高其比重?市服务业推进办和市统计局组成联合调研组进行了专题调研。

总的来看,我市服务业比重偏低甚至下滑,主要原因是经济发展整体水平不高、工业化快速发展、城镇化水平低和不尽合理的发展方式等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

1.工业快速增长挤压服务业比重空间。在gdp总量一定的条件下,三次产业结构存在此消彼涨的关系。我市是传统的农业大市,20xx年之前第一产业占gdp的比重一直稳定在20%以上,高出全省平均水平5-6个百分点。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大力推进工业强攻战,工业经济发展势头迅猛,成为领跑全市经济的主力军。相比之下,服务业起步晚、总量小,在一定的资本、人力、技术等各种要素资源约束下,工业的快速发展势必使服务业的发展空间受到相对挤压。服务业增加值占全市gdp的比重由20xx年的30.32%下滑至20xx年的24.47%,而同期第二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逐年提升,20xx年达到56.57%。

2.生产性服务业发展不足制约服务业纵深推进。生产性服务业未得到充分挖掘,是我市服务业结构的一个缺陷所在。在我市块状经济发达、工业生产快速增长的情况下,包括信息、咨询、设计、研发、物流、广告、包装等一系列工业生产服务需求资源却没有得到充分挖掘。在国内外服务业内部结构中,生产性服务比重较大,主要工业城市达50%以上,而我市比重仅占20%多。当然,目前我市的情况还未达到产业全面升级的阶段,但激发更多的生产性需求具有一定可操作性。就调查情况看,我市大多数工业企业的生产服务需求都是内部消化,需求较大的甚至建立起内部机构。由于多数内部机构履行的是非完全市场化操作,必然导致资源闲置的问题普遍存在。

3.“投资型”经济发展方式减缓了服务业发展。近年来,我市消费率为56%左右,低于世界主要国家70%以上的消费率;而投资率在45%左右,明显高于世界主要国家30%以下的投资率。“十一五”时期,我市城镇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总量不断扩大,但增速和比重均在下降,增速在20xx年达到33.58%后逐步回落,到20xx年回落到16.47%;从“十五”期末开始,比重出现连年下降,由20xx年的39.1%下降至20xx年的23.4%。这一趋势与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持续下降的趋势相吻合。从投资方向看,主要投向基础设施建设,对服务行业增长的拉动作用不明显,而对拉动一、二产业发展的作用会更大。

4.企业市场化组织化程度较低制约了服务业发展。一是市场在服务业的资源配置中没有发挥基础性作用。主要集中表现在服务业行业进入门槛和行业垄断两个方面,民航、金融、保险、电信、电力、通讯以及地方公用事业,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部门所有或行业垄断,缺乏竞争;同时,教育、医疗、文化、广电、保健等行业进入门槛较高,将绝大多数潜在投资者拒之门外。二是缺乏带动区域性发展的上规模服务业企业。据统计,在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年末资产总计1000-5000万元的企业占7%左右,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只占5%左右。全市有五成多的服务业企业资产不到100万元。服务业企业集中度不高,产业链条较短,规模效应不明显,缺乏有带动力和影响力的服务业品牌。

5.城镇化程度较低制约了服务业的发展。城镇具有经济集聚和人口集聚的特征,城镇化水平与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呈正相关关系,人口数量多、密度大,对服务产品的需求就越高。研究资料表明,人均gdp达到1000美元时,城镇化水平应维持60%左右,但目前我市还有较大差距。20xx年,我市城镇化水平为35.54%,城镇化率比全国平均水平低14.14个百分点,比全省平均水平低8.52个百分点。城镇化程度较低一定程度制约了服务业的发展。

6.居民收入水平偏低影响了服务业发展。按照经济发展的规律,居民收入水平与第三产业产出比为正相关关系。20xx年,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333元,分别比全国和全省平均水平低4776元、1148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799元,与全省水平相当,但比全国平均水平低120元。居民家庭收入水平偏低,对服务的消费需求有限。另外主要是住房、教育、养老、医疗等增加了人们的支出预期,城乡居民将增加的收入更多地用于储蓄和投资,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即期消费,直接制约着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业发展。

在分析我市服务业比重偏低原因的同时,我们要明确方向,把握重点,把促进服务业快速发展作为经济结构调整和加快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途径。

(一)优化服务业行业结构。适应新型工业化和居民消费结构升级的新形势,重点发展现代服务业,全面提高服务业发展水平。一是做大做强商贸流通业。全面提升流通现代化水平,使全市流通业实现总量倍增、布局基本合理、结构明显优化、功能大幅提升,真正成为我市经济发展的先导产业;做好城市商业网点规划,构建布局合理、功能完善、层次分明、体系完整的市场格局。二是做大做强现代物流业。以综合运输体系为依托,将建设成为赣西区域物流基地,使物流业成为服务业中的龙头产业;推动企业内部物流功能剥离,组建专业物流公司;鼓励企业将原材料采购、运输、仓储等供应链管理服务委托给物流企业和物流园区。三是做大做强现代金融业。加快引入创新机制和竞争机制,建立起以资本市场为骨干体系,政府资金、银行资金和社会资金相互配合,市内资金和市外、省外资金相互衔接,间接融资和直接融资互为补充的金融支撑体系。四是做大做强文化旅游业。充分挖掘我市独特的历史文化资源,实现旅游业的跨越式发展,将旅游业培育成为新兴支柱产业之一。

(二)拓展服务业发展空间。“十二五”期间,我市将处于城镇化加速推进阶段,人口将继续从农村向城镇集中,人们的生活方式和经济社会结构将发生深刻变化。加快城镇化的重点是鼓励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转移,让农民从耕地中解放出来,转为城镇居民。农民进城后,除了能为耕地规模化经营创造条件外,将进一步拓展服务业发展空间。大量农民将转而从事服务业,有助于提高服务业的就业比重;在城镇新建或购买住房,有助于推进房地产业发展。同时,农民进城后,收入会逐步提高,有助于促进商贸流通等消费性服务业的发展。

(三)加大对服务行业的政策扶持。充分运用财税政策扶持服务业。通过加大财政预算资金投入,提供优惠的税收政策,重点支持我市服务业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发展,促进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逐步扩大促进服务业发展的引导资金,吸引并壮大社会资金对服务业的投入规模。充分利用土地政策扶持服务业。全面布局和科学调整各县(市、区)用地结构,加大国家鼓励类的服务业用地比例。充分利用价格政策扶持服务业。对列入国家鼓励类的服务业逐步实现与工业用电、用水、用气、用热基本同价,使服务业在资源要素的获得和使用上享受与其他产业平等的政策待遇。充分利用信贷政策扶持服务业。积极与各金融机构协调,对符合产业政策的服务企业予以信贷支持。

(四)优化服务业发展环境。加快推进服务业标准化,营造有利于扩大服务消费的社会氛围和完善服务业人才资源配置体系。尽快在全市各服务行业建立健全标准体系,对一些新兴服务行业,鼓励龙头企业、行业协会先行制订服务标准,对暂不能实行标准化的服务行业,广泛推行服务承诺、服务公约、服务规范等制度。加快服务业市场整顿;进一步打破行业和部门垄断,加大对各种不公平竞争和恶意竞争行为的打击力度。积极吸引和聘用我市服务业所需的各类人才,特别是熟悉信息、金融、保险、中介服务等方面的专业人才。

服务调查报告

为了全面了解我区“放心菜”服务体系建设情况,更好地促进我区农贸市场的发展,对我区蔬菜市场进行为期一周的调研,现将有关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城区现在农贸市场6个,其中零售5个,批发1个。占地面积约16000m2;超市附带经营蔬菜2个,农村集贸市场20个。城区未经审批自然形成比较固定的“马路市场”有2个,还有些小规模的临时性“马路市场”和流动摊点,占道经营严重。

xx年年度我区蔬菜供应总量约为88000吨,属本地自产的约有10000吨,从外地运入约78000吨,居民消费总量约为80000吨。本地蔬菜远远不能满足需要,80%以上主要蔬菜要到外地运入。

我区有农产品批发市场1个,占地面积约9000m2,零售市场5个,占地面积约7000m2。属棚架和露天经营,设施简陋,超市附带经营蔬菜2个,室内市场少,棚顶和露天经营多,配套设施不完善,建设规划滞后,总体布局不合理。自产自销经营户流动经营多,“马路市场”泛滥,屡治无效,严重影响了市容市貌和街道畅通。对我区市场建设和管理、交通安全和食品安全管理带来极大的冲击。

加快我区农贸市场建设,改造提升市场档次,是我区“放心菜”工程建设,推进食品安全工作的“民心工程”。我们总体思路是:

根据我区城市发展进程,按照城市发展规划,着眼长远,科学制定我区农贸市场总体规划。加快和改造进程,争取在城区内逐步形成以大型市场为依托,中型市场为骨干,小型市场为补充,高中档相结合,功能齐全,特色突出,布局合理的菜市场体系。一要根据城区人口总量,人口分布状况,居民消费水平,以及交通、环境等情况合理规划菜市场。菜市场建设原则上以新建居民住区为基本单位,按有关建设标准配置菜市场,使城区菜市场布局合理,配置先进,方便购买。二要抓好农贸批发市场建设问题,我区仅有东店子蔬菜批发市场一处属村办,财力有限,基础设施差,管理混乱,市场脏、乱、差,完全跟不上城市发展需要。三要抓居民小区菜市场规划和建设,发展社区小菜场。按照商务部“便民服务进社区,便利服务进家庭”的'社区商业发展要求,在新建的大型居住区落实好配菜点建设,就近解决居民买菜难问题。

菜市场的建设是关系到人民群众最直接、最根本的利益,必须要落实好、解决好。一要认真落实商务部关于《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菜市场方面的规定,规范菜市场行为,加快“绿色市场”认证工作,全面提升市场建设水平。二要对城区各类市场进行改造提升,使其更加符合居民生活需要。三是鼓励大型超市设立生鲜农副产品专区,方便群众买菜。

建立完善政府行政管理,市场经营管理、经营者自我管理互相融合三位一体的市场管理体系,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一要理顺各职能部门关系,明确职责,有效监管机制,切实改变市场管理、经营混乱不良状况。二要建立市场管理的网络机制。提高市场营运网络信息化建设,更好地为市场商户服务。三要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改善市场设施条件,让经营者进得来,留得住。规范管理,文明经营。四要完善商品的认证制度。对菜市场入市商品特别是熟食及“高危”食品实行严格的准入和持证上岗制度,改变市场内存在商品进货渠道不清的状况,杜绝“三无”商品入市,营造安全的消费环境,推进“放心菜”市场服务体系建设。

服务调查报告

根据《**自治区文化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村级公共服务中心长效管理运行机制调研的通知》要求,我区立即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辖区内的44个村级公共服务中心的长效管理机制情况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2009-20xx年,**区相继建成了44个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占辖区行政村的41.5%。目前44个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均正常开放运行。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发挥了公共服务在村屯的集聚效应。一是丰富和方便了农村群众生活。各村屯根据服务项目,积极开展各具特色的专项服务和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科技等活动。二是有效整合了服务资源。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成后,根据工作需求,可以将一些场所、器材统一调配使用,既确保了各项工作和活动的顺利开展,也有效地利用了资源。三是密切了基层组织和群众的联系。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将村委办公场所与各类公共服务集中起来,成了最直接联系群众的宝贵载体。

(二)管理情况。乡镇政府是村级公共服务中心运行管理的责任单位,负责管理辖区内村级公共服务中心整体运行情况,各村支书、主任是公共服务中心管理的具体责任人,对公共服务中心的管理使用、维护维修和安全防范工作负全责,派专人管护,做好公共服务中心的供电、供水、防火、防盗和卫生保洁工作,确保活动场所设施完整、功能完好。

(三)活动开展情况。20xx年,我区44个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共开展文体活动244场次,其中开展文艺活动126场次,开展体育活动118场次。近年来,乡群众文化活动蓬勃发展,群众自发组建的乡村文艺队,活跃在各村的舞台上,为广大群众送上了丰富的精神食粮,受到了一致好评。

(四)资金运行情。每年自治区给每个行政村补助资金八千至一万元,用来开展文化设施维护和文体活动。在春节等重大节日期间,各村通过经济能人赞助等方式,多方筹集资金,利用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开展文化体育活动。

(五)文化传统。我区是汉族人和壮族人居住的地区,文化传统有港城镇龙井村非物质文化遗产《哭嫁歌》、《蓝衣山歌》、《起声歌》;大圩镇的“三月三”民歌节等。

1、管理使用不规范。村级公共服务中心管理和相关配套措施滞后,管理制度不完善,导致设施作用发挥不充分,部分服务中心设施的'利用率不高,运行状况不甚理想。

2、长效管理缺乏资金保障。服务中心投入使用后,其运行费用均由各村自己承担。服务中心每年运行费用主要集中在二项:一是设备维护费用。主要用于对服务中心内计算机、音响、健身器材等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二是水电费用。由于没有专项的工作经费,只能从村级专项经费支出,对经济相对薄弱的村屯来说,普遍感到压力较大,影响了文化体育活动的开展。

3、基础设施设备缺乏。乡镇财政能力薄弱,村里也没有集体收入等原因,导致村级公共服务中心综合楼缺乏桌椅、会议桌、复印、打印等办公室设备。如有些村里文艺队晚上进行排练,也没有桌椅供队员休息。部分村级公共服务中心文化体育设施、设备陈旧落后,而且数量不足,无法满足群众开展文化活动的需要。

4、专用人才缺乏。农村民间文化带头人大多年龄较大,缺少中青年骨干。由于专用人才的缺乏,很多文化活动无法得到更好的开展。

1、加强资金扶持,切实保障村级公共服务中心正常运作。建议对经济相对困难村,由财政给予适当补贴,以保障服务中心的正常运作。同时,要引导各村创新方法,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通过企业投资和社会捐助特别是发展村级经济、改变贫困面貌等途径来解决中心运行资金问题。此外,强化村级公共服务中心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增加透明度,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建立完善制度,加强后期管理。制定内部管理制度、落实好管理措施、充分发挥综合服务功能。各村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村级办公设施设备维护管理办法和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同时明确专人进行维护管理,确保公共服务中心使用的长期性和安全性,使之成为村里办公议事、党员活动、教育培训、便民服务、文化娱乐等的重要阵地。

3、重视文化队伍建设,积极培养群众文化活动骨干。一是加强乡镇综合文广站建设,为群众文化活动的开展提供组织保障。二是挖掘培养群众文化人才。通过举行比赛、开展活动等多种途径挖掘文化能人,使民间文化人才浮出水面。三是进一步加大对基层文化骨干的培训力度,提升文化骨干的综合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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