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检查职能汇报材料十(6篇)

监督检查职能汇报材料十(6篇)

ID:554472

时间:2023-06-28 22:31:33

上传者:曹cz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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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检查职能汇报材料十(6篇)篇一

大家好!首先感谢路桥建设安全生产查检组莅临我分部督检指导工作。现将我部安全生产工作状况向各位领导作一个简要汇报。

一、建章立制

根据铁道部、兰渝公司、项目部和监理站的安全生产相关管理文件要求,结合分部的施工任务,完善了分部的《安全生产管理自控体系》、《安全保证体系》、《危险源辨识》、《安全质量奖惩细则》、《安全费使用管理办法》、《民爆物品管理办法》、《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和《专项安全控制施工方案》等主要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编制;建立了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成立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并与施工队签订安全生产职责书。我部在安全生产建章立制方面基本上到达了铁道部、兰渝公司及项目部的要求。

二、分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设置状况

组长:闫哲理

副组长:连殿云、连旺兴、谢子健、黄锦仕、蒲国勇

组员:张剑、赵海飞、董洋、项明云、吴尚纯、张诚意、谭文博。

三、安全生产职责制的落实状况

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职责制26个。从分部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佣的民工)的安全管理系统做到了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和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制横向到边,人人有责。分部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职责人。此刻每个工点都配有一名专职安全员。安全员的人员配备基本到达了铁道部和兰渝公司的要求。

为了使安全生产职责制真正的落到实处,分部严格按按安全生产职责制的相关资料并与架子队各班组签订安全生产职责书。透过签订安全生产职责制后,各架子队和施工班组明显增强了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程度,并且对安全设施的配备、维护和完善由原来的被动理解管理逐渐变成的主动管理。目前一分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已有了“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的趋形。

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状况

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49项,奖罚分明。对于安全操作制度不健全的部门和对设备安全认知程度不足的员工,实行责令限期整改和通报批评,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员工进行处罚,并严肃处罚当班安全职责人,彻底消灭安全隐患。

很抓现场管理和法律法规、标准的落实,完善了各岗位各级安全职责制,实现了分层管理。在班组建设中重点加强了班组长的安全培训与学习,使他们真正发挥安全骨干和模范带头作用,充分发挥了基层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确保了生产的顺利进行。

五、现场安全生产过程监控状况

1、现场安全管理

坚持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结合实际分四个方面来抓,首先抓安全组织管理,二是抓现场安全设施管理(礼貌施工),三是抓行为规范管理,四是抓安全技术管理。贯彻安全标准化作业结合现场实际,制作施工安全标示牌,从而有效地促进了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工作。

2、大力宣传安全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针,深入落实“以人为本、健全机制、落实职责;强化管理、杜绝违章、消灭事故”的安全管理要求,并驻地及拌合站设置了安全管理制度牌、防火管理制度牌和安全操作等标牌,同时在施工现场关键位置和事故易发位置设置了安全警示标语、标牌等安全标识,透过多渠道、多方式的安全宣传使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有一个新的提高,为下一步安全施工、规范施工奠定了基础。

3、环境礼貌施工状况

4、落实检查状况

按照指定的安全检查制度,分部安质部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施工状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同时,每月由分部安质部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每次安全质量综合大检查由分部主管领导带队,各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参加。对检查出的问题按“定人、定时、定措施”的原则下发整改通知单,并及时进行复检。综合检查主要对各施工点的安全防护、环境保护以及各施工点生活区的安全防护进行拉网式的大检查。检查完后召开会议,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立即作来源理决定,分部各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应用心地提出自已对发现的问题的意见和推荐,真正实现安全工作全员参与。

五、隐患排查整改和危险源监控状况

根据本工程的特点对全线的施工点进行危险源辨识,为更好的保证安全生产,对?级安全风险工程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为防止发生因特种施工设备引起安全事故,制定相关的设备保养制度及操作人员的持证培训等制度。

民爆物品炸药库管理由三人同时管理,在进出库的民爆物品保险箱钥匙由我单位职工个人管理,炸药的运输到现场的使用过程中都另外增加我单位专人监管,并制定相关制度及民爆物品管理流程。

为现场隐患排查和危险源监控按要求从开始进行检查以来,安质部每月不少于15次的检查,并起到了实质性效果,已到达无安全事故。

六、应急管理状况

在进场以来,特邀请南部县明珠医院的急救医生等人到我分部详细说了各种急救知识。如急救中的诊断鉴别、人工呼吸、止血、包扎、骨折固定、搬运、心脏复苏、触电、烧烫伤处理等方面都进行全面详细的讲解;个性是有关止血、包扎、心肺复苏、人工呼吸、骨折固定等现场演示。并在建立应急领导小组,制定应急预案29项。根椐预案要求在每个综合队设置相关的应急物资。

七、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状况

1、每月要对作业人员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培训;对进场人员先教育后上岗。

此刻现场作业人员到达1203人,共进行不一样形式的安全教育人次约3012人次。

3、对根据各位工作岗们,有针对性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在转岗时再次进行相应的安全技术交底,在日常检查巡视中也根据不一样的施工阶段进行现场交流。

现场安全技术交底有挖孔桩、施工机械安全操作规程、隧道洞口施工、洞内施工等安全注意事项。

4、季节性、节假日对现场的安全生产进行专项检查;

有冬季防火,节假日现场安全防护设置的专项检查。

5、每季度举行一次由各部门分管安全的领导参加的安全工作例会;每月召开一次部门安全工作例会。安全会议:一是传达上级安全生产文件、信息。二是总结本分部安全生产状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并提出相应的预防和整改措施。三是布置安全工作任务。

安全工作例会已进行有6次,会议的资料要求在逐步完善。

监督检查职能汇报材料十(6篇)篇二

(一)、“一通三防”方面。责任人:王宽

1、一通三防专业技术人员目前只有一名技术员

整改结果:通风部门已增加2名技术员。

2、防灭火系统未建立

整改结果:通风部门正在对防灭火系统进行完善,因为期间,市公司对入井人数控制,只有带班领导、安、瓦检和排水人员,所以暂无法完善。

3、建议建立瓦斯超限手机短信报警(相关安全、通风、管理人员)

整改结果:通风部门已联系移动、联通公司,正在完善短信报警业务。

(二)技术及防治水方面。责任人:李中文

1、上层采空区积水分布广、积水量大、需加强探放、

整改结果:坚持探放水原则、已严格按照探放水设计进行探放

2、探放水设计不规范

整改结果:地测科已按照上级要求已经编制完善。

3、无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

整改结果:地测科已报公司,现待安排。

(三)机电方面。责任人:宋俊彪

整改结果:机电科已按照要求补充完善了供电系统图

(四)劳动用工方面。负责人:王权

1、劳动用工管理未实现“五个统一”

整改结果:我公司劳动用工信息由市公司发布。

2、从业人员的“五个百分百”有计划、抓紧落实

整改结果:其它四个百分百已完成,综合办公室正在对“五个百分百”中的年检率办理中。

3、建设项目职业危害防护设施未实现“三同时”

整改结果:预评价已完成,已报省,待审批下文。

4、职能科室人员配备不足

整改结果:综合办公室已向上级公司上报,对职能科室人员进行配置

(五)安全监管方面。责任人:韩炳德

1.隐患闭合管理不及时、不规范

整改结果:安检科已对隐患闭合台账进行了完善。

2、应急物质储备与预案要求差距较大

整改结果:安检科已按照应急预案对应急物质储备进行了对照,已补充完毕。

(六)采掘部署方面。负责人:马源

1、矿井三条大巷开拓未到位,待完成二期工程后,再开拓回采工作面

整改结果: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按施工建设程序逐步建设

监督检查职能汇报材料十(6篇)篇三

(一)为了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贯彻落实状况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特制定本制度。

(二)对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例行的监督检查工作,要在党总支的统一领导下,由办公室牵头,具体对领导干部进行监督检查。

(三)监督检查的重点资料是;单位领导干部在其职责范围内,是否切实履行了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中规定的职责。

(四)监督检查采取平时监督检查和集中监督检查相结合的方法。除平时加强对党内廉政建设职责制执行状况的监督检查外,每年还要组织两次专门的检查,也能够根据需要,对存在严重问题的所属单位组织专项检查。

(五)在监督检查中,凡发现领导干部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中规定的职责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相应职责。

(六)在监督检查中,凡发现领导干部不廉洁行为,要及时进行谈话诫勉。涉及违纪问题的要严肃查处,并及时做了党纪政纪处理。

(七)对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的监督检查状况要做专门记录。凡涉及领导干部个人的,要装入干部廉政档案。

监督检查职能汇报材料十(6篇)篇四

为切实加强监督检查,确保“重塑龙井”活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根据《龙井市委关于开展重塑龙井主题教育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领导

监督检查工作由局党委重塑龙井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具体工作由党委组织委员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

三、监督检查方式

(一)要求各相关部门按规定时限报告、备案“重塑龙井”活动活动开展状况,有效开展日常监督工作。

(二)查阅“重塑龙井”活动工作的有关的文件、资料。

(三)听取工作汇报,并参加“重塑龙井”活动工作有关的重要会议。

(四)同被督查部门班子成员及其他党员干部谈话了解状况。

(五)要求被督查部门就“重塑龙井”活动工作涉及的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

(六)要求报社、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对“重塑龙井”活动宣传状况。

(一)监督检查结果作为领导干部廉政考察、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二)局党委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有关问题要提出可行的整改意见,责令被检查单位限期整改并报告整改状况。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三)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成被检查人及单位及时进行整改,并跟踪进行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职能汇报材料十(6篇)篇五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健全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机制,着力解决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确保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有人管、有人制止、有人纠正、有人追究,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行政监察法》、《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职责和纪委监督职责的实施办法(试行)》、《南阳市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实施办法(试行)》,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监督检查应当坚持以下原则:

(一)依纪依法,客观公正;

(二)纪委主导,部门参与;

(三)依靠群众,发扬民主。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监督检查对象是基层组织和基层干部。

基层组织指镇机关内设科室、中心,镇直部门和行政村;基层干部指镇机关内设科室、中心,镇直部门负责人,行政村党支部、村委会、监委会成员;镇机关和镇直部门其他工作人员,群众经济组织中的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群众经济组织负责人,村民小组负责人等。

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监督检查按《南阳市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实施办法(试行)》执行。

第四条:镇机关科室、中心,镇直部门负责人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主体职责和监督职责不正之风。

(三)疏于监督管理,致使直接管辖的下属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五)对本部门发现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

第五条:镇机关和镇直部门工作人员滥用职权、侵害群众合法权益不正之风。

(一)非法征占、侵占“以租代征”转用、买卖土地和荒地、荒滩等资源;

(五)违反规定扣押、收缴群众款物或者处罚群众;

(七)其他滥用职权,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六条:镇机关和镇直部门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不正之风。

(一)索取、收受或者以借为名占用管理、服务对象财物,或者吃拿卡要;

(二)在管理服务活动中违反规定收取费用或者谋取私利;

(四)设立“小金库”,侵吞、截留、挪用、坐支公款;

(五)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谋取利益;

(六)其他利用职务之便,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第七条:镇机关和镇直部门工作人员弄虚作假、损害党群干群关系不正之风。

(一)在换届选举中拉票贿选,败坏选人用人风气;

(二)弄虚作假,骗取荣誉和其他利益;

(四)漠视群众正当诉求,或者对待群众态度恶劣;

(五)大吃大喝、公款旅游,或者违规使用公车等铺张浪费行为;

(六)违反规定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者借机敛财。

第八条: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民委员会在村级组织选举中拉票贿选、破坏选举不正之风。

(三)利用宗教、宗族、家族势力或者黑恶势力干扰、操纵、破坏选举。

第九条: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民委员会成员在村级事务决策中独断专行、以权谋私不正之风。

(三)在政府拨付和理解社会捐赠的各类救灾救助、补贴补助资金、物资以及退耕还林款物、征地补偿费使用分配发放等方面违规操作、挪用、侵占,或者弄虚作假、优亲厚友。

(五)违背村民意愿超范围、超标准向村民筹资筹劳,加重村民负担,或者向村民乱集资、乱摊派、乱收费。

第十条: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民委员会成员在村级事务管理中滥用职权、损公肥私不正之风。

(二)阻挠、干扰村民依法行使询问质询权、罢免权等监督权力;

(三)阻挠、干扰经济职责审计以及其他重大事项的审计;

(四)阻挠、干扰有关机关、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或者案件查处。

第十二条: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民委员会成员目无法纪、妨害和扰乱社会管理秩序不正之风。

(一)参与、纵容、支持黑恶势力活动;

(二)组织、参与宗族宗派纷争或者聚众闹事;

(三)参与色情、赌博、吸毒、迷信、邪教等活动或者为其带给便利条件;

(四)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

第三章: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工作,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实施,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镇纪检监察部门协助镇党委政府或者根据职责依纪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第十四条:镇党委和政府应当结合本办法的贯彻实施建立健全农村基层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制度,财政、审计、农业、民政、信访等部门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应当切实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推进农村基层权力运行公开透明。

第十五条:镇党委和政府每年应当对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民委员会成员执行本规定的状况进行一次检查考核。

第十六条镇纪检监察部门应当依纪依法采取集中检查、联合检查、专项检查、指定检查、案件调查等方式,组织开展辖区内党风政风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实行上级监督检查与本级自查自纠相结合,定期监督检查与不定期监督检查相结合。

第十七条: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监督检查主要采取以下方式:

(一)听取工作汇报和专题汇报;

(三)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网络曝光等;

(四)召开座谈会;

(五)个别谈话;

(六)调阅、复制有关文件、档案、会议记录等资料;

(七)民主测评、问卷调查;

(八)明察暗访或者走访调研;

(九)对专业性较强或者个性重要问题的了解,能够商请有关职能部门或者专业机构予以协助。

第十八条: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应当依据本办法切实履行以下职责:

(三)建立健全党务公开、村务公开和财务公开制度;

第十九条:村务监督委员会应当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对村民委员会成员执行本办法的状况进行监督。

第四章:结果运用

第二十条:监督检查中发现有下列状况之一的,应当及时报告:

(一)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基础组织建设方面的重大问题;

(二)被监督检查对象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问题;

(四)关系干部群众切身利益、干部群众反映强烈、影响基层社会稳定的重大事项。

第二十一条: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按照下列办法处理:

(四)对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依纪依法处理。

第二十二条:年度监督检查状况构成报告上报镇党委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纳入年度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检查考核资料,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考核结果存入个人廉政档案。

第二十三条:监督检查结果按照组织程序反馈给被监督检查单位和个人。被监督检查单位应当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和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剖析研究,提出整改方案和工作计划,并认真进行整改落实。

第二十四条:监督检查结果作为镇机关、村级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职责追究和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五章:职责追究

第二十五条:镇机关和镇直部门工作人员有本办法第二章所列行为的,视情节轻重,由镇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依照职责权限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调离岗位、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处理。

应当追究党纪政纪职责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二十六条: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有本办法第二章所列行为的,视情节轻重,由镇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依照职责权限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停职检查、责令辞职、免职等处理。

应当追究党纪职责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二十七条:村民委员会成员和其他村党组织成员有本办法第二章所列行为的,视情节轻重,由镇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依照职责权限给予诫勉谈话、责令公开检讨、通报批评、取消当选资格等处理或者责令其辞职,拒不辞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罢免或处理。

对其中的党员,应当追究党纪职责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二十八条:基层干部违反本办法获取的不正当经济利益,应当依法予以没收、追缴或者责令退赔;给国家、群众或者村民造成损失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职责。

第二十九条: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民委员会成员受到上述条款处理的,由镇党委和政府按照规定减发或者扣发绩效补贴(工资)、奖金。

第三十条: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民委员会成员中的党员因违反本办法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或者受到留党察看处分恢复党员权利后,两年内不得担任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被责令辞职、免职的,一年内不得担任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

第三十一条:镇纪检监察机关对发现和受理的问题线索,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经调查认为需要实施职责追究的,按有关程序报批,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具体实施。

第三十二条:处理决定执行状况及相关材料应在相关事项处理结束后15日内向纪检监察机关报告。

对受到职责追究的处理决定不服的,能够按照有关规定向有关机关提出申诉。受理申诉机关应当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复查并做出结论。申诉期内,不停止处理决定的执行。

第三十三条:实施职责追究的状况应载入干部个人人事档案和廉政档案,作为对其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由新甸铺镇纪委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监督检查职能汇报材料十(6篇)篇六

段其玉xa0 靖远县大芦镇叶滩小学

尊敬的各位领导:大家好!欢迎莅临叶滩小学检查指导工作。

叶滩小学现有教学班6个,在校学生109人,其中因病休学1人(三年级). 附设幼儿园教学班2个,幼儿35名.在编教师18人(含幼儿园2名)。

几年来,靖远县大芦镇叶滩小学以国家危改项目为契机,乘着义教均衡发展的东风,继往开来,开拓进取,实现了从校园环境,基础设施到教学资源,设备配置到文化兴校,特色建设到质量提升,内涵发展的历史性伟大变革。

一年来按照大芦镇教管中心”一体两翼”的工作思路,始终把质量作为学校发展的生命线,着力抓好校园文化建设和课堂教学改革。根据学校“为学生的未来发展奠基,为社会的文明进步育人”的.办学宗旨,传承当代教育家李亚平”德润人心,匡复人性,文化天下”的育人理念,提升校园文化内涵,凝练校园文化特色,着力打造并逐渐形成以德育教育为体系的校园文化,彰显学校”立德树人”的核心育人思想。

具体做法是:

1、打造以德育教育为体系的校园文化。使墙面文化、门厅文化、楼道文化、教室文化、功能室文化都达到了学校主体文化的相互统一。

2、创建以少先队工作为主导的德育工作阵地。通过国旗下的演讲、红领巾广播站、主题班队活动及学校少先队确定的各项德育教育活动。如:国学文化传统讲座、经典诵读比赛、星级学生评选、9.3公祭活动、爱心捐赠等活动。

3、开发德育教育系列的校本教材,为德育教育提供有力的课程资源。开发德育系列校本教材3本、学生特长发展校本教材5本。

4、校园信息化建设、微信公众号为德育教育开辟广阔的舆论空间。校园网络全覆盖,实现了全校师生信息资源共享。开通了班班通,实现了全校多媒体授课。创建叶滩小学微信公众号,使叶滩小学连接社会,走向全国。通过微信公众号,使家长和社会了解到学校发展、教师提升、学生成长的真实经过,展示叶滩小学全体师生的风采。学校在上年度通过了白银市校园文化示范校、白银市文明校园、靖远县文明单位的验收。今年又申报了甘肃省校园文化示范校。

同时我们把群众和社会关心的教学质量问题作为学校的核心工作来抓,狠抓教学常规管理,着力推进课堂教学改革,实践并形成了叶滩小学“自主――合作”的课改模式,即导、学、探、点、检五步教学法。重视青年教师成长,制定了《青年教师成长计划》和《骨干教师发展计划》,通过青蓝工程、外出培训、校本教研、岗位练兵、推门听课等活动,促进青年教师成长,使他们一年适应、两年合格、三年达标、五年优秀。

十年磨一剑,通过叶滩小学全体师生的努力,实现了德育教育与质量拔尖的双赢目标。学校教学质量现居大芦镇第二,与第一名总分仅差0.1分。学校连续五年被评为“大芦镇先进集体”。

在学校突飞猛进发展的同时也存在如下问题:

1、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验收时,学校楼道文化、墙面文化及幼儿园、功能室、窗帘等尚负债十余万元。

2、师资配套缺乏音体美教师,严重制约学生特长发展。

3、教师住宿用房极其简陋且严重缺乏,大大挫伤了教师工作积极性,尚缺教师周转两层楼房一座。

成绩只能代表过去,未来的路更远更长。叶滩小学全体教职工将一如既往,群策群力,扬帆起航,再创叶滩小学新的辉煌!

靖远县大芦镇叶滩小学

.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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