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优清理规范涉企服务收费自查报告(案例16篇)

最优清理规范涉企服务收费自查报告(案例16篇)

ID:5656346

时间:2023-10-31 06:50:50

上传者:雅蕊 最优清理规范涉企服务收费自查报告(案例16篇)

自查报告的撰写可以帮助我们认识到自身的问题和挑战,从而提出解决方案和改进计划。这是一份精心整理的自查报告报告集合,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涉企收费清理自查报告

根据黄政办秘[20xx]39号文件精神,局领导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全局各单位开展了涉企收费情况全面梳理。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我局现除局机关外,下属有六个二级机构,分别是:黄山市规划监察的大队、黄山市规划编审中心、黄山市规划设计院、黄山市城市测绘院、黄山城市展示馆、黄山市规划综合服务咨询中心。其中涉企收费单位三个:黄山市规划综合咨询服务中心、黄山市规划设计院和黄山市城市测绘院。

严格执行皖价房[20xx]293号通知、皖价服[20xx]210号文、财综[20xx]94号文、国测财字[20xx]3号文、(20xx)中规协秘字第022号文,皖价服[20xx]105号文,所涉我局收费项目标准按文件规定执行到位。

2、局所属事业性质企业化管理的单位如市规划设计院,市城市测绘院所从事的经营服务活动一律本着自愿、平等、协商的原则,不强制服务。

1.按照政务公开的有关要求,我局将各项涉企收费的办事程序、收费依据、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通过政务开栏、宣传小册等形式向社会公示。通过实行政务公开,接受服务对象的监督,未发生一起乱收费或搭车收费的行为。我局收取的各项费用均使用的是由税务部门购买的正规发票,对工作人员不出具收费收据的,企业有权拒交。收取的各项费用,全部纳入财政非税收入统一管理。

2.对企业全方位做好服务,力求做到能减则减,减少程序,能免则免,免予处罚,能低则低,下限收费,能快则快,高效办结。

3.建立治理乱收费、乱罚款、依法行政长效工作机制,有力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通过自查,我局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擅立收费项目,自定收费标准行为;无违反国家收费政策规定提高收费标准、分解项目收费、重复收费等行为;无违反规定以保证金、抵押金、集资、捐助等形式变相收费的行为。无利用职权强行服务并收费的行为,所有行政审批项目全部实行零收费。

根据自查情况,我局涉企收费单位均有法定依据,按照物价部门核定以及省有关文件精神,合理合法收费,没有乱收费现象。没有不符合深化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收费项目。为了各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需要,建议保留。

涉企收费清理自查报告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关于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x财税[20xx]xx号)要求的通知精神,我局联合市发改局、市工信局认真组织对全市20xx年涉企收费项目进行了全面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自通知下发后,我们对全市22家单位37项涉企收费项目进行了全面检查,20xx年我市非税收入汇缴专户共收入涉企行政性收费及基金10878.37万元,并足额缴入国库,经检查我市没有私设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和越权自定收费标准的现象。

(一)各单位加强对征收人员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并定期对征收人员进行培训考核,保持岗位相对稳定,非专职人员不得从事收费工作。并结合审计提出的要求和建议进行培训,提高征收人员业务能力。

(二)建章立制,规范涉企收费工作。

1、各征收单位制订并严格执行《xx市20xx年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目录》的收费制度,做到对每一个征收对象做详细调查,做好笔录。对每一笔费用认真核对,对征收单位的实际情况及时汇报,认真研究,对不同情况给予不同处理,做到人性化管理,合理化征收。每征收一笔费用,都经过集体研究,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加大透明度,严格标准,杜绝核定随意减少和缺项目收费的情况。

2、安排专人开据发票,填写规范、清晰,按照开票要求载明缴费种类、时段、单价和缴费额等各项内容。

(三)严格按标准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

1、各单位是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执收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必须具有省物价部门颁发的收费许可证。

2、各执收单位按照规定进行收费公示,按时足额缴入市财政局设立的非税收入汇缴专户,再由专户按月缴入国库。

3、各执收单位按照规定严格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实行“单位开票、银行收款、财政统管”并建立了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管理制度,由财政专人负责管理票据。收费人员是经过物价部门的培训,并申领了《收费员证》做到持证收费。

通过认真清理自查,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强管理,从严把关,严格按照行政性收费征收管理程序和收费标准,依法足额收缴,按规定及时解缴国库,将我市的涉企收费工作更加完善和进一步提升。

涉企收费清理自查报告

xx区物价局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涉企收费第二阶段专项检查活动,就规范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工作进行了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及分析报告如下:

根据当前政府管理体制规定,行政事业性和绝大部分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的管理权限在国家和省、市三级,县级价格管理部门无立项和制定标准的权限。xx区物价局目前仅有城区自来水价格、物业服务公司收费、旅游景点门票价格及短期培训收费等几项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制定权限。特别是xx区又属于主城区,其价格管理权限与县级物价部门相比更少,多数价格是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规定。xx省物价局制度了《xx省定价目录》、《xx省服务价格管理目录》,xx市物价局有《xx市服务价格管理目录》,县级物价局无权出台自己的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目录。

xx区物价局始终坚持将规范收费、清费治乱作为服务经济建设、扶持企业发展的有效手段,严格落实上级有关取消或停征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减免优惠等收费政策。通过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度审验、涉企收费专项检查,规范行业协会、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强化涉企收费公示,严查涉企乱收费举报等等工作严格规范各类涉企收费行为。治理和规范涉企收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从当前正在开展的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工作情况看,各收费执收单位能够按照规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执收,面上的收费行为大都符合标准要求。

从检查情况看,我区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大都能够按照上级规定的涉企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取费用。但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一些中介结构、行业协会收费较高、较乱,企业对此意见较大。

经过调查了解,究其原因主要是:

1、部分行业协会虽然陆续与行政主管部门脱钩,但仍然保留着与行政主管部门千丝万缕的联系,其职能、业务等仍然依附于主管部门,形成依靠行政权力承揽业务和垄断中介服务的格局。

2、部分行业主管部门存在指定中介服务机构的现象。有企业反映到部分前置许可主管部门办理手续,主管部门要求在一个或几个中介机构中办理业务。

3、行业协会的阻挠。如有行业协会强令中介机构入会,相关中介服务机构都必须加入协会。而协会又制定了具体业务的最低收费标准,不允许中介机构异地办理业务等规定。如有协会制定的最低收费标准比往年提高了几倍,甚至几十倍;限制中介机构执业范围,不得跨县、跨市办理业务。

4、部分收费标准规定出台不及时。规定了文件期限,但文件到期后,新的收费标准又没出来,导致检查工作中陷入被动。

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建议:

1、加强对行业协会监管。要求行业协会不得出台涉及最低收费标准、涉及执业范围的规定。

2、积极引进有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在我区执业。允许中介服务机构跨县、跨市执业,形成合理竞争的良性局面。便于提升服务水平、便于企业自主选择。行业主管部门应一视同仁,不得歧视。

3、严格执行上级出台的行政机关人员不得在中介机构、行业协会兼职的规定。促使行业协会、中介机构与行业主管部门彻底脱钩。

4、文件出台要及时。文件期限到期后,及时出台新规定,使新旧文件能够很好衔接。同时降低部分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标准。对竞争充分的中介服务项目,不再出台统一的收费标准,使中介机构自由竞争,通过竞争使收费降下来。

5、加强行业协会收费监管。明确行业协会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严查行业协会乱收费行为。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涉企收费监督检查力度,严格落实上级有关取消或停征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减免优惠等收费政策;建立健全企业缴费联系制度,选择代表性企业作为缴费联系点,定期向物价和财政部门报送缴费情况,确保有关部门全面、及时了解企业收费负担情况和收费部门执收情况,及时查处和纠正违规收费行为。

涉企收费清理自查报告

根据区政府办《关于印发区开展治理和规范涉企收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x政办发[20xx]xxx号)精神,我分局高度重视,于9月27日召开了中奥运演讲稿层以上领导干部参加的涉企收费清理工作专题会议,安排布置此项工作。针对分局20xx年1月1日以来的收费种类、标准、范围、数额、依据以及排污费征收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认真的收缴自查和整改,现将清理自查的情况汇报如下:

我分局目前涉企收费项目为:排污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一般罚没收入等三项。排污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是根据《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财政部财综[2003]38号四部委令第31号及《陕西省环境监测机构开展专业服务收费标准》(陕环计发[1996]128号)批准的收费项目。分局没有私设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和越权自定收费标准的现象。

20xx年共征收排污费xxx万元,征收户数xx户;罚没收入为xx万元,并已全部上缴财政,征收资料、台帐、票据齐全,自查结果为良好。

分局定期对征收人员进行培训考核,保持岗位相对稳定,非环境监察部门或人员不得从事排污申报与排污收费工作。结合审计提出的.要求和建议进行培训,提高排污费征收人员业务能力。

1.分局制订并严格执行排污收费制度,下大力抓好排污申报登记管理、排污申报审核、排污申报核定、排污收费计算与缴纳五个环节。能够做到对每一个征收对象做详细调查,做好笔录。对每一笔费用认真核对,对征收单位的实际情况及时汇报,认真研究,对不同情况给予不同处理,做到人性化管理,合理化征收。每征收一笔费用,都经过集体研究,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加大透明度,严格标准,杜绝核定随意减少和缺项目核征排污费的'情况。

2.认真执行监理处关于《排污费征收管理系统》软件使用的要求,严格按规定将每家排污企业的资料录入,认真落实排污费核定、征收工作的三级审批制度。征收人员、大队长、主管领导各负其责,按照权限进行核定、审批。并且使用软件及时对账,坚持使用《排污费征收管理系统》软件打印送达统一的排污费核定通知书、排污费缴纳通知单,切实做到排污核定征收管理规范化、科学化。

3.安排专人开据发票,填写规范、清晰,按照开票要求缴费种类、时段、单价和缴费额等各项内容。

1.分局环境监测站是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执收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取得省物价部门颁发的收费许可证。主要项目有废气监测、废水监测、噪声监测、与环境影响评价有关的监测及环境保护项目验收监测等。

2.分局环境监测站按照规定进行收费公示,并针对不同的服务项目制作了环境监测服务收费核算表,在接受用户委托后,根据委托事项按照陕环计发[1996]128号文件收费标准与用户核定监测费用,由复核人员复核,再由审核人员审核后经用户确认并认可。

3.分局按照规定严格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实行“单位开票、银行收款、财政统管”并建立了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管理制度,由专人负责管理票据。收费人员是经过物价部门的培训,并申领了《收费员证》做到持证收费。

4.执罚单位按规定进行登记并办理《罚没登记证》;收费(罚没)资金执行了“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并按规定实行了专户储存或上缴国库无隐瞒收入、虚报等弄虚作假的行为,保证了行政事业收费及时、足额地缴入财政专户,没有私设收入过渡户、截留、挪用、坐支收费资金等行为。

由于分局环境监测站目前执行的收费依据是十几年前制定,其中的收费额度也是依据当时的监测成本计算。随着社会的发展,目前的监测成本较当时已有大幅的提高,使得监测站在监测过程中出现“做的越多,赔的越多”的情况。举例说硫酸,2005时10l装12元左右,2009年时已涨到70多元。同时还因为该试剂属于易制毒危险化学试剂,需到公安部门进行备案,这也增加了该产品的成本。因此,我分局觉得应对该标准进行及时的调整,已适应目前的情况。

通过德育工作计划认真清理自查,分局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强管理,从严把关,严格按照排污费征收管理程序和监测机构服务收费标准,依法足额收缴,按规定及时解缴国库,将我分局的涉企收费工作更加完善和进一步提升。

涉企收费清理自查报告

按照《关于报送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第xx项年度工作报告的函》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将20xx年涉企收费清理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1、利用市财政局网站转载各类减税降费政策文件。疫情防控期间,省厅共转载《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的公告》(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共20xx第xx号)、《全省性及省本级非税收入项目目录》(含涉企目录清单)等财政部公告xx个。我局已在省厅转载当日将公告转载至我局门户网站“财政新闻-新闻动态、减税降费”板块;同时,将各项公告转发给各县(市)区财政局。县(市)区财政局已将有关文件转载至县(市)区网站。

2、加强宣传,加大政策普及力度。积极组织各级财政干部认真学习国家、省出台的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内容,准确把握政策解读口径;在全市范围内印发《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优惠政策汇编》2000册;到xx山城社区开展减税降费政策宣传,向周边小微企业发放减税降费政策汇编和宣传单,并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讲解,受到社区群众的好评。

3、按照《xx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xx省税务局关于印发开展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调研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x财税函〔20xx〕xx号)要求,市财政局联合是税务局开展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调研。对照国家、省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清单,对减税降费工作开展情况、减税降费规模、相关行业和企业税负变化情况、相关单位和企业对减税降费政策的评价和意见、减税降费发挥的作用、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存在的问题等方面开展调研,并上报调研报告。

4、建立日报告、周调度的工作制度,及时有效上传下达各类信息,确保涉企收费工作稳妥有序开展。

5、我局印发了《关于印发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x财税〔20xx〕xx号),采取自查与检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排查国家、省明令减、免、缓征的收费项目是否按规定落实到位,是否存在违规设立收费项目、擅自提高征收标准、扩大征收范围等问题,向执收单位发放《涉企收费自查情况表》、《规范收费承诺书》、调查问卷等。经检查,未发现涉企违规收费行为。

1、据统计,今年国家共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8项,其中我市未开征5项,已开征3项。我市已开征项目是港口建设费、电影行业文化事业建设费、城市道路占用费。我市落实免征政策预计全年将为企业减轻负担3620万元。

2、按照《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进口物资免税政策的公告》(20xx年第xx号)要求,市财政局、市卫健委联合申请将xx药业责任有限公司列入省相关部门委托进口单位名单,并针对我市采购物资清单内进口防疫物资向省财政厅申请免征关税。据统计,共免征进口防疫物资关税2万元。

涉企收费清理自查报告

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指市、区(县)行业协会商会涉及向企业收取的各种费用,包括会费、捐赠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等。

(一)强制企业入会并收取会费,或超出会费标准收取企业会费。

(二)利用行政资源强制企业赞助、捐赠、摊派等。

(三)依靠代行政府职能或利用行政资源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

(四)强制企业付费参加各类会议、培训、研讨、展览、展会、评估评价、出国考察等。

(五)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时,收取企业费用。

(六)强制企业订购书籍、杂志、报纸等。

(一)自查程序。

1.市级行业协会商会成立由负责人、监事会成员、企业会员、财务人员组成的自查工作组,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明确一名主要领导作为负责人。

2.在办公场所的明显位置张贴清理规范举报电话。

3.对照有关文件及清理规范内容,严格自查涉企收费项目,实事求是形成自查报告,填写《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情况调查表》,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7月8日前报市民政局。

4.无业务主管单位的行业协会商会,7月8日前直接向市民政局报送自查报告和《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情况调查表》。

(二)自查内容。

会费收入:会费标准是否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每年是否向会员公布会费收支情况,定期接受会员(代表)大会的审查;收取会费是否向企业出具北京市财政局印(监)制的《北京市社会团体会费收据》;有无超出会费标准收取企业会费的行为;有无强制企业入会并收取会费的行为。

捐赠收入:接受捐赠是否与捐赠企业订立捐赠合同,并出具北京市财政局印制的《北京市接受捐赠统一收据》;捐赠资金是否应用于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情况是否向社会公示;有无强行或者变相要求企业赞助、捐赠或摊派等行为。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服务项目、依据和标准是否向社会公开;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是否出具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收费收入是否全额上缴市、区(县)两级国库或财政专户;有无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的行为。

经营服务性收费: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有无向参评企业收取或变相收取费用的行为;有无强制企业付费参加各类会议、培训、研讨、展览、展会、评估评价、出国考察,订购书籍、杂志、报纸等行为。

(三)自查整改。

行业协会商会应针对上述问题进行认真自查,并逐项写入自查报告。有上述问题的,要制定整改方案,在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的领导下,自纠自改,并将整改情况写入自查报告。未发现上述问题的,要因势利导,制定规范化建设方案,并向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报告。

(一)抽查审计。

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涉企收费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及本方案,市民政局指定会计师事务所,在清理规范工作中,对全市约四分之一的行业协会商会进行抽查审计。抽查审计内容包括清理规范涉企收费主要内容,对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核实认定,提出进一步清理规范的意见建议。

(二)提出问题分类处置意见。

市民政局对行业协会商会自查和抽查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整理、汇总,提出分类处置意见。属于继续整改的,责成按期自纠整改,通报业务主管单位,行政约谈负责人。对自查和抽查审计发现问题违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由市民政局综合执法大队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限期停止活动、撤销登记、撤换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等行政处罚。

市、区(县)民政局将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情况纳入年度检查内容,视问题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年度检查结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结论。

(三)建立长效机制。

通过此次清理规范,各行业协会商会要严格按照《章程》要求,加强内部制度建设,制定信息公开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完善会费管理制度、接受捐赠和资助制度。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使其真正成为代表企业利益、提供服务的主体。

(一)实施分级管理体制。市民政局负责清理规范市级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工作,区县民政局负责清理规范区县级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工作。7月20日前,区县民政局要将本区县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工作情况报市民政局。全市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清理规范工作于7月30日前结束,市民政局将情况进行总结并报送市政府相关部门。

(二)强化举报和查处、问责机制。市、区县民政部门要通过设立举报投诉电话、网络平台、电子邮箱等途径受理企业举报,建立督办制度,定期公布查处结果,曝光典型案例。市民政综合执法大队的举报电话是84038110。

(三)加强舆论引导。市、区县民政部门要通过政府的网站和公共媒体等渠道,加强涉企收费政策宣传解读,及时发布信息,做好舆论引导工作,统一思想、凝聚共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各行业协会商会要提高认识,积极面对。按照《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涉企收费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精神,认真部署,严格自查自纠,有错必纠,有错必改。认真完成自查报告,如实填写《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情况调查表》。要积极配合市民政局指定的审计机构,如实提供详细的财务报表和相关情况。要积极按照业务主管单位和市民政局整改通知书要求,按期整改,完善相关制度,并建立长效机制。

涉企收费清理自查报告

按照省、市关于违规涉企收费治理工作的有关要求,我局积极开展涉企收费治理工作,切实规范自然资源领域涉企收费行为,开展涉企收费自查自纠,加大对乱收费的监督查处力度,进一步降低用地、用矿成本,努力优化营商环境,促进企业发展,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现就我局涉企收费治理相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及时传达落实文件精神。20xx年xx月xx日,我局召开局长办公会,针对当前开展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求对我局牵头负责的“多测合一”改革的测绘产品收费标准严格按照《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财建〔20xx〕xx号)执行,不重复测绘、不重复收费。

20xx年xx月xx日,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召开了主任办公会议,传达学习《关于进一步加强违规涉企收费治理工作的通知》(饶市管价联发〔20xx〕xx号)文件精神,要求中心财务科和窗口严格按照收费文件要求进行收费,以景德镇案例为鉴,坚决杜绝乱收费现象。

20xx年xx月xx日,我局召开局长办公会,要求国土资源市场交易管理所认真按照《xx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交易服务收费等经营服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规定的土地使用权收费标准以及《中共xx省委、xx省人民政府关于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在文件施行日起,将矿业权交易服务费按矿业权收费标准的50%收取,以50%标准核算低于1350元的,按1350元收取。

(二)开展涉企收费自查自纠工作。20xx年xx月xx日,我局按照市降专办的要求,对我局的涉企收费事项进行梳理,对建议保留的7项明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等内容并报市降专办统一公开,杜绝乱收费、滥收费。20xx年xx月xx日,不动产登记中心召开了主任办公会议,中心对企业登记费收费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重点排查是否存在小微企业收费问题。不动产登记大厅摆放温馨提示牌告知小微企业收费减免政策,要求收费窗口工作人员告知企业,若为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申请不动产登记,可免收不动产登记费。

(三)严禁违法违规收费。印发了《xx市不动产登记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不动产登记窗口作风建设强化为民服务的通知》,严格落实《xx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严格不动产登记收费规范权籍调查工作的通知》,除依法收取的登记费外,杜绝了违法违规收取交易手续费、房产配图费、出图费、测量费、档案查询费等费用。

不动产登记中心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xx〕xx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xx〕xxx号)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xx〕xx号)文件精神,对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进行公示,及时更新市本级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并在市自然资源局官网、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大厅触摸屏和显示屏上公开,方便办事群众查阅,实现了不动产登记全流程公开透明化,严禁出现搭车收费的情况。并在收费标准公示栏中公布了违规收费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涉企收费专项清理自查报告

根据黄政办秘[20xx]39号文件精神,局领导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全局各单位开展了涉企收费情况全面梳理。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我局现除局机关外,下属有六个二级机构,分别是:黄山市规划监察、黄山市规划编审中心、黄山市规划设计院、黄山市城市测绘院、黄山城市展示馆、黄山市规划综合服务咨询中心。其中涉企收费单位三个:黄山市规划综合咨询服务中心、黄山市规划设计院和黄山市城市测绘院。

严格执行皖价房[20xx]293号通知、皖价服[20xx]210号文、财综[20xx]94号文、国测财字[20xx]3号文、(20xx)中规协秘字第022号文,皖价服[20xx]105号文,所涉我局收费项目标准按文件规定执行到位。

2、局所属事业性质企业化管理的单位如市规划设计院,市城市测绘院所从事的经营服务活动一律本着自愿、平等、协商的原则,不强制服务。

1.按照政务公开的有关要求,我局将各项涉企收费的办事程序、收费依据、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通过政务开栏、宣传小册等形式向社会公示。通过实行政务公开,接受服务对象的监督,未发生一起乱收费或搭车收费的行为。我局收取的各项费用均使用的是由税务部门购买的正规发票,对工作人员不出具收费收据的,企业有权拒交。收取的各项费用,全部纳入财政非税收入统一管理。

2.对企业全方位做好服务,力求做到能减则减,减少程序,能免则免,免予处罚,能低则低,下限收费,能快则快,高效办结。

3.建立治理乱收费、乱罚款、依法行政长效工作机制,有力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通过自查,我局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擅立收费项目,自定收费标准行为;无违反国家收费政策规定提高收费标准、分解项目收费、重复收费等行为;无违反规定以保证金、抵押金、集资、捐助等形式变相收费的行为。无利用职权强行服务并收费的行为,所有行政审批项目全部实行零收费。

根据自查情况,我局涉企收费单位均有法定依据,按照物价部门核定以及省有关文件精神,合理合法收费,没有乱收费现象。没有不符合深化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收费项目。为了各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需要,建议保留。

涉企收费清理情况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财税〔20xx〕45号)、《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京财综〔20xx〕102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指市、区(县)行业协会商会涉及向企业收取的各种费用,包括会费、捐赠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等。

(一)强制企业入会并收取会费,或超出会费标准收取企业会费。

(二)利用行政资源强制企业赞助、捐赠、摊派等。

(三)依靠代行政府职能或利用行政资源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

(四)强制企业付费参加各类会议、培训、研讨、展览、展会、评估评价、出国考察等。

(五)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时,收取企业费用。

(六)强制企业订购书籍、杂志、报纸等。

(一)自查程序

1.市级行业协会商会成立由负责人、监事会成员、企业会员、财务人员组成的自查工作组,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明确一名主要领导作为负责人。

2.在办公场所的明显位置张贴清理规范举报电话。

3.对照有关文件及清理规范内容,严格自查涉企收费项目,实事求是形成自查报告,填写《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情况调查表》,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7月8日前报市民政局。

4.无业务主管单位的行业协会商会,7月8日前直接向市民政局报送自查报告和《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情况调查表》。

(二)自查内容

会费收入:会费标准是否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每年是否向会员公布会费收支情况,定期接受会员(代表)大会的审查;收取会费是否向企业出具北京市财政局印(监)制的《北京市社会团体会费收据》;有无超出会费标准收取企业会费的行为;有无强制企业入会并收取会费的行为。

捐赠收入:接受捐赠是否与捐赠企业订立捐赠合同,并出具北京市财政局印制的《北京市接受捐赠统一收据》;捐赠资金是否应用于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情况是否向社会公示;有无强行或者变相要求企业赞助、捐赠或摊派等行为。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服务项目、依据和标准是否向社会公开;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是否出具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收费收入是否全额上缴市、区(县)两级国库或财政专户;有无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的行为。

经营服务性收费: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有无向参评企业收取或变相收取费用的行为;有无强制企业付费参加各类会议、培训、研讨、展览、展会、评估评价、出国考察,订购书籍、杂志、报纸等行为。

(三)自查整改

行业协会商会应针对上述问题进行认真自查,并逐项写入自查报告。有上述问题的,要制定整改方案,在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的领导下,自纠自改,并将整改情况写入自查报告。未发现上述问题的,要因势利导,制定规范化建设方案,并向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报告。

(一)抽查审计

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涉企收费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及本方案,市民政局指定会计师事务所,在清理规范工作中,对全市约四分之一的行业协会商会进行抽查审计。抽查审计内容包括清理规范涉企收费主要内容,对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核实认定,提出进一步清理规范的意见建议。

(二)提出问题分类处置意见

市民政局对行业协会商会自查和抽查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整理、汇总,提出分类处置意见。属于继续整改的,责成按期自纠整改,通报业务主管单位,行政约谈负责人。对自查和抽查审计发现问题违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由市民政局综合执法监察大队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限期停止活动、撤销登记、撤换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等行政处罚。

市、区(县)民政局将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情况纳入年度检查内容,视问题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年度检查结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结论。

(三)建立长效机制

通过此次清理规范,各行业协会商会要严格按照《章程》要求,加强内部制度建设,制定信息公开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完善会费管理制度、接受捐赠和资助制度。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使其真正成为代表企业利益、提供服务的主体。

(一)实施分级管理体制。市民政局负责清理规范市级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工作,区县民政局负责清理规范区县级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工作。7月20日前,区县民政局要将本区县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工作情况报市民政局。全市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清理规范工作于7月30日前结束,市民政局将情况进行总结并报送市政府相关部门。

(二)强化举报和查处、问责机制。市、区县民政部门要通过设立举报投诉电话、网络平台、电子邮箱等途径受理企业举报,建立督办制度,定期公布查处结果,曝光典型案例。市民政综合执法监察大队的举报电话是84038110。

(三)加强舆论引导。市、区县民政部门要通过政府网站和公共媒体等渠道,加强涉企收费政策宣传解读,及时发布信息,做好舆论引导工作,统一思想、凝聚共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各行业协会商会要提高认识,积极面对。按照《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涉企收费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精神,认真部署,严格自查自纠,有错必纠,有错必改。认真完成自查报告,如实填写《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情况调查表》。要积极配合市民政局指定的审计机构,如实提供详细的财务报表和相关情况。要积极按照业务主管单位和市民政局整改通知书要求,按期整改,完善相关制度,并建立长效机制。

清理涉企收费自查报告

自《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30号)下发以来,我局高度重视,认真落实,不断加强清理涉企收费力度,出台一系列的措施,取得了良好成效。根据《关于开展市级涉企收费清单落实情况自查的函》要求,现将我单位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做好宣传动员。认真组织开展对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以及省国税局对加强涉企收费管理相关文件精神的学习,增强对保增长促发展政策措施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统一思想和行动,认真做好规范涉企收费的宣传动员工作,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充分发挥网站、报纸、微信、qq等各类媒体的作用,强化对清理整顿工作的新闻报道和社会监督,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加强对规范涉企收费工作的组织领导,各业务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落实规范涉企收费工作的领导责任,明确相关职能机构及人员,自上而下地进行宣传动员、传达部署,层层分解任务,层层落实责任,确保规范涉企收费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

(三)严格执行政策,加大整治力度。在市局的统一组织下,各县(市)、区国税局以及市局各部门在规范涉企收费专项工作中,从实际出发,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涉企收费的有关规定,落实好国家和省保增长促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加大涉企收费整治工作力度,认真清理收费项目,严肃查处乱收费问题,千方百计减轻纳税人的负担,努力为全市的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四)狠抓工作落实,务求取得实效。加强对清理整顿工作的监督检查,一级抓一级,一级促一级,层层抓落实;有针对性地加强对涉企收费规范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把工作任务、工作措施、工作责任、人员力量等逐项落到实处,确保清理整顿工作与涉企收费清单制度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全面取消税务行政事业性收费。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公布取消和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综〔20xx〕97号)和《关于免征小型微型企业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综[20xx]104号),20xx年1月1日起取消税务登记证工本费,20xx年1月1日起全面取消统一发票工本费。目前,我局无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经统计,20xx年我市共减免税务登记证工本费104715元,减免发票工本费5210676.77元。

(二)规范政府型基金征收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xx〕34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管理规定的公告》(20xx年第41号),目前我局仍保留的政府性基金征收项目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省局于20xx年11月进行了清单公示,我局也将该项目列为涉企收费清单管理项目予以公布。

我市涉及登记此税种,有两户纳税人。一是阜阳新海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二是xx县康源节能设备有限公司。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管理规定》的公告(20xx年第41号),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电器电子产品的生产者,为基金缴纳义务人,应当按照本规定缴纳基金。”阜阳新海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属于商品流通的商业企业,而非电器电子产品的'生产企业,因此未征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xx县康源节能设备有限公司至今未投产未申报,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均是零申报,因此未征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

(三)规范文化事业建设费工作。

根据《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综〔20xx〕88号,以下简称“财综88号文”)第一条的相关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广告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应按规定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xx〕106号)附件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以下简称“财税106号文附件一”)中的应税服务范围注释,广告服务是指:利用图书、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电影、幻灯、路牌、招贴、橱窗、霓虹灯、灯箱、互联网等各种形式为客户的商品、经营服务项目、文体节目或者通告、声明等委托事项进行宣传和提供相关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广告代理和广告的发布、播映、宣传、展示等。

文化事业建设费为国地税共有,市人民政府于20xx年1月进行了清单公示,我局也将该项目列为涉企收费清单管理项目予以公布。

20xx年10月1日起,我省开始营改增试点,针对“广告业”征收文化事业建设费。20xx年8月1日全国全面推行营改增,针对“广告服务业”征收文化事业建设费,取消了对广告制作、广告设计征收文化事业建设费。

20xx年,地方文化事业建设费收入36367.42.

20xx年,中央文化事业建设费收入24851.64元,地方文化事业建设费收入6916675.12元。

20xx年,中央文化事业建设费收入6910.88元,地方文化事业建设费收入7956719.39元。

20xx年第一季度,中央文化事业建设费收入8491.69元,地方文化事业建设费收入2150664.68元。

截至目前,共有“文化事业建设费”税种登记纳税人有911户。

(四)规范保证金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587号)规定: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来本辖区从事临时经营活动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要求其提供保证人或者根据所领购发票的票面限额以及数量交纳不超过1万元的保证金。

目前我局仍保留的保证金项目为“发票保证金”,市人民政府于20xx年1月进行了清单公示,我局也将该项目列为涉企收费清单管理项目予以公布。截至目前,我局未发生此项业务收费。

(五)全面清理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收费和相关行业涉企收费。根据相关规定,目前需要进一步改革和规范的其他权力事项目录(涉及我省国税部门的22项)与现存国税7项行政许可事项,没有前置性收费项目,我局也不存在强制企业赞助捐赠、订购报刊、参加培训、加入社团、指定服务,严禁行业协会、中介组织利用行政资源强制收取费用等行为。

(六)全面加强体制机制建设。严格按照省局和市政府工作要求,定期开展自查,制定落实工作方案,公布举报电话、邮箱,建立企业举报问题督办制度,广泛开展宣传,加强制度建设和政策落实。

(七)代收费用情况。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3月31日,为市容局代收垃圾处理费861026.64元。为非税收入管理局代收的河道费于20xx年1月1日起停止征收。

一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将废弃电器电子基金征收方式、征收标准等以清单形式在国税外网公开,定期通报税务登记工本费和发票工本费减免金额。二是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开展专项督查,重点督促各单位落实建立实施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加强体制机制建设。

涉企服务收费自查报告

市政府昨日上午召开治理整顿乱收费减轻企业负担工作会议,部署开展治理整顿涉企收费,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促进我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近年来,我市按照国家和省的部署清理整顿乱收费,并逐步取消和合并了一批收费项目,但至去年年底,属于国家和省立项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仍有266项,在我市发生的有172项,还不包括一些事业单位、社团组织、中介服务机构向企业收取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63类。

市政府要求各收费单位开展自查,规范本单位和本系统的收费行为,进一步完善收费公示制度,做到收得清楚,企业交得放心;通过自查自纠并退还违规收费的单位可从轻处理,对瞒报、不按要求开展治理整顿、顶风违纪乱收费的单位,除了责令限期整改、追缴乱收资金、公开通报、追究直接责任人及有关领导行政责任外,对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涉企服务收费自查报告

根据区政府办《关于印发区开展治理和规范涉企收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x政办发·20xx·xxx号)精神,我分局高度重视,于9月27日召开了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参加的涉企收费清理工作专题会议,安排布置此项工作。针对分局20xx年1月1日以来的收费种类、标准、范围、数额、依据以及排污费征收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认真的收缴自查和整改,现将清理自查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分局目前涉企收费项目为:排污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一般罚没收入等三项。排污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是根据《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财政部财综··38号四部委令第31号及《陕西省环境监测机构开展专业服务收费标准》(陕环计发·20xx·128号)批准的收费项目。分局没有私设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和越权自定收费标准的现象。

20xx年共征收排污费xxx万元,征收户数xx户;罚没收入为xx万元,并已全部上缴财政,征收资料、台帐、票据齐全,自查结果为良好。

二、规范涉企收费工作的具体做法。

(一)加强排污费征收人员培训,提高业务能力。

分局定期对征收人员进行培训考核,保持岗位相对稳定,非环境监察部门或人员不得从事排污申报与排污收费工作。结合审计提出的要求和建议进行培训,提高排污费征收人员业务能力。

(二)建章立制,规范排污收费工作。

1.分局制订并严格执行排污收费制度,下大力抓好排污申报登记管理、排污申报审核、排污申报核定、排污收费计算与缴纳五个环节。能够做到对每一个征收对象做详细调查,做好笔录。对每一笔费用认真核对,对征收单位的实际情况及时汇报,认真研究,对不同情况给予不同处理,做到人性化管理,合理化征收。每征收一笔费用,都经过集体研究,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加大透明度,严格标准,杜绝核定随意减少和缺项目核征排污费的情况。

2.认真执行监理处关于《排污费征收管理系统》软件使用的要求,严格按规定将每家排污企业的资料录入,认真落实排污费核定、征收工作的'三级审批制度。征收人员、大队长、主管领导各负其责,按照权限进行核定、审批。并且使用软件及时对账,坚持使用《排污费征收管理系统》软件打印送达统一的排污费核定通知书、排污费缴纳通知单,切实做到排污核定征收管理规范化、科学化。

3.安排专人开据发票,填写规范、清晰,按照开票要求载明缴费种类、时段、单价和缴费额等各项内容。

(三)严格按标准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

1.分局环境监测站是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执收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取得省物价部门颁发的收费许可证。主要项目有废气监测、废水监测、噪声监测、与环境影响评价有关的监测及环境保护项目验收监测等。

2.分局环境监测站按照规定进行收费公示,并针对不同的服务项目制作了环境监测服务收费核算表,在接受用户委托后,根据委托事项按照陕环计发?20xx?128号文件收费标准与用户核定监测费用,由复核人员复核,再由审核人员审核后经用户确认并认可。

3.分局按照规定严格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实行“单位开票、银行收款、财政统管”并建立了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管理制度,由专人负责管理票据。收费人员是经过物价部门的培训,并申领了《收费员证》做到持证收费。

4.执罚单位按规定进行登记并办理《罚没登记证》;收费(罚没)资金执行了“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并按规定实行了专户储存或上缴国库无隐瞒收入、虚报等弄虚作假的行为,保证了行政事业收费及时、足额地缴入财政专户,没有私设收入过渡户、截留、挪用、坐支收费资金等行为。

三、存在的问题。

由于分局环境监测站目前执行的收费依据是十几年前制定,其中的收费额度也是依据当时的监测成本计算。随着社会的发展,目前的监测成本较当时已有大幅的提高,使得监测站在监测过程中出现“做的越多,赔的越多”的情况。举例说硫酸,时10l装12元左右,时已涨到70多元。同时还因为该试剂属于易制毒危险化学试剂,需到公安部门进行备案,这也增加了该产品的成本。因此,我分局觉得应对该标准进行及时的调整,已适应目前的情况。

四、下一步打算。

通过认真清理自查,分局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强管理,从严把关,严格按照排污费征收管理程序和监测机构服务收费标准,依法足额收缴,按规定及时解缴国库,将我分局的涉企收费工作更加完善和进一步提升。

规范服务收费自查报告

据昌泰公司的指示和要求,我所决定在收费窗口开展规范化服务达标活动。我所根据局《做好20xx年度收费窗口规范化服务考核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及要求标准,在第一时间成立了考核机构并制订了《收费窗口规范化服务考核细则》,并按规范服务操作、推进班组考核、提升业务水平要求标准对征费室从硬件、软件等各方面进行了全方位的自查,对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有效整顿。现将本阶段自查的工作措施及情况归纳整理如下:

8月18日,我所迅速召开了全体收费事务会,传达了《关于做好20xx年度收费窗口规范化服务考核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明确收费窗口规范化服务操作标准,建立健全日常监督检查机制,提高业务技术水平,规范收费纪律,做到“三个服务”和“五个统一”。同时,坚持提高员工的政治思想教育;充分发挥党、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带头作用,坚持开展班组文明服务学习,使员工正确认识文明服务在工作中的重要性,在思想上、行动上爱岗敬业,做好生力军。在员工中树立起立足本职、积极带头、勇于奉献的精神。

每星期利用二、五学习的时间,认真组织全所员工学习了《收费窗口规范化服务考核细则》,全体员工对此都高度重视,利用二、五学习时间逐章逐条的学习,大家认真聆听考核细则,并展开了热烈讨论,针对规范的贯彻执行发表了各自的看法和建议。为使这次活动不仅仅成为一次从上到下的达标,而是真正激发员工的热情,提高员工的认识,我们力求使规范的精神切实落实到每个员工的思想中、工作上。同时,组织员工站在车主的角度上审视自身服务上的不足,开展自查自纠的讨论,从而使员工们认识到服务质量和车主的满意度是企业成功的决定要素,从而以高度的热情和自觉性投入到工作中去。最后,我们加强了对员工日常操作的检查监督,特别是在着装及文明用语方面的检查,并加强了在达标活动中先进个人的表扬,通过上述措施使员工从思想上认识到提高服务水平的自觉性。

我所对收费岗亭、广场环境及设施进行了检查和维护,与相关部门联系,将灯、电、线等设施调备正常,确保设备能够正常使用。对内部岗亭卫生,加强值日制度的检查,确保桌面、内部物品摆放符合规定,做到窗明几净。此外,我们还多次组织全所员工对收费岗亭的环境进行了彻底的清理,保证不遗漏任何角落,为车主和员工营造一个整洁干净的收费场所。

调查车主对我所文明服务的满意程度,并征求相应的意见建议,进行车主服务满意度的问卷调查。

综上所述,我所经过细致的总结和评估,认为已符合达标条件,现向行领导提请达标申请,望领导批准。

涉企收费清理自查报告

根据县政府办关于开展治理规范涉企收费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局高度重视,于11月9日召开了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参加的涉企收费清理工作专题会议,安排布置此项工作。针对该局涉企收费种类、标准、范围、数额、依据进行了全面、认真自查和整改,现将清理自查的情况汇报如下:

我局目前涉企收费项目为:排污费。没有私设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和越权自定收费标准的现象。

20xx年征收的排污费已全部上缴财政,征收资料、台帐、票据齐全,自查结果为良好。

(一)建立企业收费清单情况。

20xx年6月,我局将排污费征收依据、管理办法、流程、范围等涉企收费事项在县环保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加强排污费征收人员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定期对征收人员进行培训考核,保持岗位相对稳定,非环境监察部门或人员不得从事排污申报与排污收费工作。结合审计提出的要求和建议进行培训,提高排污费征收人员业务能力。

(二)落实惠企肩负措施及成效。

该局不涉及此项。

(三)清理规范重点领域涉企收费情况。

该局不涉及此项。

建立了12369环保举报热线、环保微信举报平台、网上投诉相结合的企业举报和查处机制,为企业举报和查处的快速处理搭建了受理平台,结合20xx年阳光执法活动,从纪检、法制抽调人员组成5个涉企收费检查组,深入企业了解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是否规范、是否存在吃、拿、卡、要、报、乱收费、乱摊派等违法违纪行为,对顶风违纪人员依法依规进行严厉查处,坚决维护企业切身利益,树立环保部门务实、高效、廉洁的良好形象。共接到企业投诉案件5起,主要反映部分执法人员没有亮证执法、没有统一着装等问题受理率、查处率、办结率均达到了100%。

(五)减轻企业负担体制机制建设情况。

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规范涉企收费行为,我局专门成立了由李志明局长任组长、张国立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责任人为成员的县环保局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对涉企收费、涉企检查等进行督导问效。制订并严格执行排污收费制度,下大力抓好排污申报登记管理、排污申报审核、排污申报核定、排污收费计算与缴纳五个环节。认真执行《排污费征收管理系统》软件使用的要求,严格按规定将每家排污企业的资料录入,认真落实排污费核定、征收工作的三级审批制度,做到对每一个征收对象做详细调查,做好笔录。对每一笔费用认真核对,对征收单位的实际情况及时汇报,认真研究,对不同情况给予不同处理,做到人性化管理,合理化征收。加大透明度,严格标准,杜绝核定随意减少和缺项目核征排污费的情况。

开展企业负担调查评估,向企业发放涉企收费调查问卷130余份,广泛征求企业对涉企收费、涉企检查的意见和建议。对调查评估过程中发现的涉及乱收费、乱罚款的违纪人员启动问责机制一律进行查处。结合日常环保执法检查,将减轻企业负担政策宣传与新环保法等环保法律法规宣传结合起来,保障企业对相关减轻企业负担政策的知情权、监督权,使企业切实感受到党减轻企业负担政策带来的红利。

(三)严格按标准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

一是部分执法人员对减轻企业负担政策认识、宣传不到位,涉企收费行为透明度不高。

二是涉企收费监督问责机制不够完善,一些执法人员文明执法、依法行政意识不强,执法用语不文明、粗暴执法等现象仍然存在。

通过认真清理自查,我局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强管理,从严把关,严格按照排污费征收管理程序和监测机构服务收费标准,依法足额收缴,按规定及时解缴国库,将我我局的涉企收费工作更加完善和进一步提升,推动减轻企业负担政策落地生根。

涉企服务收费自查报告

为贯彻落实“涉企收费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收费”政策,切实做到净化窗口收费,对缓征、取消、降低和减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严格执行到位,根据市物价局《关于开展全市涉企收费清单制度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黄价字【20xx】57号)要求,我局认真开展了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工作任务。

为加强专项检查工作的领导,我局成立专项检查领导组。领导组由物价分局局长王有安和县财政非税局局长汪小群任组长,成员由物价分局洪桂兰、财政局综合股何业长、经信委相关人员等组成。此次专项检查得到县经信委、县财政局两个单位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专项检查工作圆满完成,取得预期成效。

二、积极部署,落实自查自纠。

6月10日转发黄价字【20xx】57号文,部署我县涉企收费清单制度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工作。要求各收费单位严格执行涉企收费清单制度,认真落实取消和减免收费政策,规范行政审批前置服务事项,及时更新对外公开内容,并于6月30日前将本单位自查情况,整改落实情况及自查表格分别报县物价局和县财政局。各收费单位自查自纠工作如期较好地完成。

三、协调配合,开展专项检查。

(一)联合县经信委深入企业调查收费情况。20xx年9月1日至9月12日,我局联合县经信委深入企业开展进企业走访活动,发放涉企收费清单问卷调查50份,收回50份。上门走访了工业加工、农副产品生产、旅游、房地产、电信、金融等各类企业,倾听企业的意见和建议,宣传近年来对企业的各项收费优惠政策,以便今后督促收费单位切实执行减轻企业负担政策,确保政策落实到位,不让政策变成一纸空文。从走访的'50家企业反映的情况看,近年来对企业的收费确实是大大的减免了不少,多数企业几乎是零收费。也有个别企业提出土地税费重,行政审批、预审等环节尚可以再减少,市场监管部门收费还较多,环评、特种设备检测收费等收费不合理,许多收费依托第三方收取,易地防空收费、建筑活动综合技术服务费太高,企业招工用工难等等问题,建议物价部门把涉企收费清单制度继续保持下去,真正成为减轻企业负担的一项制度,而不是搞形势,摆架子,走过场。物价、经信委两个单位各派2人参加此次走访活动,共计出动人员200人次,取得较好的社会效应。

(二)联合县财政局对涉企收费单位开展专项检查。20xx年9月15日至9月23日,联合县财政局对黟县市场监管局、县房管局、县环保局、县水利局、县农机局、县林业局、县住建委等七个部门20xx年以来落实收费清单制度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共检查7个部门收费,出动检查人员28人次。检查基本情况较好:

1、各单位落实清单制度较好。能严格对照清单,执行“涉企收费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收费”政策。

2、各单位收费票据填写较以前规范,收费上缴非税较以前及时,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

3、各收费单位能在收费大厅或其它醒目位置做好收费公示工作,利用公布上墙、上框或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公示。

四、查出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1、市场监管局及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收取的卫生监测费、委托性卫生防疫服务费,都不是本部门的收费项目,但县里职能划分有此项职能,在行使职权过程中是不是仍可以参照收费,省市物价部门能否给一个明确答复。

2、清单上只有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基金、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及政府保证金四项,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涉企经营性收费不在其列,容易让收费和被收费单位误解。上级物价部门的涉企收费清单也应不断的修改和完善,才能使涉企收费清单真正服务于企业,服务于社会。

3、个别单位存在票据填写不完事,不规范,有些只填写收费金额,没有填写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数量;组织收入后,收入票据未及时交与会计作帐,单位会计凭证不完整。单位收费员或报帐员的业务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4、对小微企业减免、缓征、取消收费执行仍需进一步加强,各单位一把手仍需进一步重视优惠政策的落实执行。

5、各部门、各单位应应时改变观念,变收费型为服务型,能不收取的尽量不收。清单外收费手续要齐全,如提供服务的合同、协议,收费明细等等要件要附在收费档案内。

6、物价部门在执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的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皖价费【20xx】12号)过程中,不再核换发收费许可证,建议省局网站仍继续公布各部门收费公示并及时变更收费信息,以便基层物价和本部门收费单位延续使用,确保各收费单位收费信息连贯不脱节。

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自查报告

各县、城区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清理规范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电[]113号)要求及市政府办公室拟办意见,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自查清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清理范围:对以企业为缴费主体的各类经营服务性收费进行清理规范。包括:

3.涉及铁路货运收费;。

4.行业协会商会收费。

二、自查清理对象: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县、城区根据已公布的行政权力目录清单(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和其他行政权力等10类)开展自查清理。(注:除了填报本部门及所属单位自身的服务性收费外,本部门及所属单位在行使行政权力时,要求由其它单位开展的前置服务收费、或非前置但要求提供的其它服务的收费,或与行使行政权力相关联的其它单位的'服务收费等均需清理和填报)。

三、自查清理工作内容及时间要求。

1.市直有关部门组织本部门、本单位,各县、城区政府组织本县区开展自查清理,根据自查情况,填报附表1、附表2、附表4,形成自查报告,将纸质及电子版务必于6月13日前报送市物价局。

2.行业商业协会收费自查清理工作由市民政局按照桂政办电[2017]113号要求组织实施,市民政局根据自查清理情况,填报附表3,形成自查报告,将纸质及电子版于206月15日前送市物价局。

3.市物价局负责组织实施涉及铁路货运收费的自查清理,并负责汇总附表1、2、4,草拟相关自查报告,连同市民政局的相关表格及自查报告于2017年6月15日前报市政府。

四、工作要求。

1.全面清理和规范涉企收费是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2017年政府xx报告明确部署的工作,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国务院办公厅将把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情况纳入国务院第四次大督查工作重点推动,并适时启动专项督查。对督查发现涉企收费自查自清自纠工作不力的,不按要求落实清理规范工作,不如实自查自清及隐瞒不报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2.各部门、各县区务必高度重视本次自查清理工作,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加强衔接,确保自查清理工作顺利开展。要全面、深入查清涉企各项收费项目、标准、范围、数额和依据,提出取消收费项目、放开或降低收费标准及规范管理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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