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公司施工管理制度(专业20篇)

建筑公司施工管理制度(专业20篇)

ID:6647592

时间:2023-11-19 07:19:48

上传者:琴心月 建筑公司施工管理制度(专业20篇)

施工过程中,需要进行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和卫生管理,确保施工环境的良好。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施工过程中的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法,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

1、各施工单位应当认真贯彻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建立质量管理机构,设置专职质检员,建立质量责任制,强化工程质量管理,对各自施工工程范围的施工质量负责。

2、施工单位应按照新修订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系列规范的标准,控制工程质量,按照“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指导思想,采取有效的手段,加强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为质量的第一责任人。

3、业主要求总承包单位按照本工程的总体质量目标参与全部工程质量管理,总承包单位应按照总体质量目标,针对充分满足使用功能、设计效果和观感质量,全面提高工程质量整体水平的目的,提出合理化建议,各分包施工单位应给予配合执行。总承包单位配合监理单位加强施工单位自身质量管理能力,充分强化和调动各施工单位的质量意识和积极性,实现全员、全过程的质量管理。

4、为了确保工程质量达到优质标准,每周至少定期一次由监理组织,业主、总包单位和各分包单位责任人参加质量检查,对各施工单位本周完成的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对不合格工程或质量隐患下达整改指令,并将评定结果在监理例会上通报。

5、各分包施工单位应服从总包单位质检员的各项口头或书面的整改要求,对不服从管理的施工单位,总包单位应报业主和监理,经批准后可采取强制措施。

6、各分包单位必须编制分项工程作业设计或施工方案,由总包单位报业主和监理单位审核后实施,方案必须符合工程总体质量目标要求。

7、各分项分部工程所用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检验标准、设计和相关合同文件要求,材料进场时,提供产品合格证和有效质量证明文件,按照规定需要复检的材料,必须有施工单位和监理方见证取样,并送具有检测资质的单位检验。

8、对施工单位私自更换材料、成品、半成品的品牌或自行更换具有同样效能的材料的行为,一经发现监理单位将给予严厉处罚,并对已施工的部位予以返工处理。

9、施工过程中的上一道工序未经验收,不得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监理单位组织施工单位责任人对分项工程的工序节点和成品验收,验收时必须先向监理报验,并提前24小时向监理单位送报验材料。

10、工程施工技术资料是施工质量可追溯的依据,各单位应该与工程同步,及时有效的整理,要求项目齐全,内容具体,手续完备,真实、准确、可靠。工程资料的填写按照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050328―20xx和《湖北省建筑工程施工统一用表》的规定整理填写。

11、工程竣工时,各施工单位必须交业主四套完整的竣工资料(包括音像资料),其中一套必须是原件,复印件必须字迹清晰,有关签字完整有效。

建筑公司施工班组安全管理制度

甲方:

乙方;。

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法》及国家相关法律、和公司文件相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剑阁县鸽林镇烟登广场二期项目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工程承包范围:泥工组,烟登广场二期一至四楼商场,五至八楼为住宅楼,从基础清土起至主体全面竣工,含全部砼工程、砖砌体工程,楼层清理,内抹灰,外墙刮糙,室内拉毛地平,散水,文明施工(不含保温、内外粘贴、一至四楼商场外墙石材);自带所有工具、用具、电具(不含塔吊、搅拌机大型机械)。

第三条、承包方式和单价。

1、在订立合同时乙方交付给甲方壹拾万元保证金;退还保证金为砼浇筑至四楼退还伍万元;屋面封顶退还伍万元。

2、承包方式:单包人工费。

3、承包价格:125元/m2(按实收建筑面积)。

第四条、工程工期:

1、年日,总日历天数天,实际工期以最后单体建筑开工报告核准时间为准(法定节假日、连续停水、甲方供应材料不及时、停电、雨雪、六级以上大风及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要求暂停施工超过8小时以,工期顺延)。

2、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指定的进度计划安排(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建筑公司施工班组安全管理制度

所承包工程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必须达到验收合格。

第六条、标准规范。

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达到国家现行建筑质量验收与规范。

第七条、甲方责任和义务。

1、负责完成“三通一平”工作(水通、电通、路通及场地平整),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施工计划、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督、检查和验收。

2、负责向乙方提供临时设施。

3、负责与业主、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工作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4、根据工程情况要求乙方增减施工人数,满足施工生产需要。对施工质量底劣、技术差、不服从、有违法乱纪行为的人员予以清退。

5、及时提供应由甲主供应的施工材料、负责收集整理移交竣工资料。

6、办理应由甲方办理的所有施工手续,协助乙方办理施工人员证件。

第八条、乙方责任和义务。

1、遵守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遵守业主和甲方企业的相关规章制度,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劳动保护等工作。

2、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对本合同劳务承包范围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根据业主或甲方的计划要求(包括调整后的计划),合理组织,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返修、工期拖延及各种罚款。

3、服从甲方和业主的监督、检查、管理;接受甲方和业主有关人员对质量、进度、技术、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管理,接受甲方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

4、做好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应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

5、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或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

6、按国家政策规定约定及时支付务工人员工资。

7、进场施工人中要求具备思想素质好、身体健康、技术熟练等条件;禁止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和60岁以上的老人及体弱病残人员;禁止使用不法人员,乙方应承担因使用以上不合格人员而引起的责任后果。

第九条、安全文明施工:

1、严格执行建设主管产地施工安全及文明施工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保证施工现场整洁有序,符合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维护甲方良好的企业形象,加强现场管理,采取措施保护现场内外环境,限制施工作业引起的噪声和其它污染;避免对公众和第三方财产造成损害和妨碍,工地上严禁打架斗殴,并承担因违反安全文明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

2、如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但甲方必须协调各方面的关系。

第十条、结算办法及付款方式。

第十一条、争议。

1、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协商解决,否则,双方应在合同签订所在地劳动仲裁部门解决或向绵阳市人民法院起诉。

2、发生争议后,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

第十二条、合同解除。

1、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因一方违约或因业主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可以解除合同。

2、因不可抗力或业主原因造成解除,乙方妥善保护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要求撤出施工场地;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作劳务报酬及乙方的相关损失费用。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由违约方违约责任,违约金额为合同总价的5%。

第十四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条款全部履行完毕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十五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一律以主合同为准。第十六条、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甲方:联系电话:签订日期:签订地点;

乙方:联系电话: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架子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互利、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架子搭设、安全防护等。

第二条工程承包方式、清包干、包干不包料。承包内容: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外脚手架、提升机安装、拆卸、安全防护、施工标牌、外墙洒挂密目式安全网,水平吊网、护板、围护杆做油漆,施工通道搭设工棚,临时围档搭设及各临边洞口防护,运至工地架管卸车及扣件穿螺栓等,本工程严格按文明施工标准化,实施图集施工。

第三条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第四条质量标准及验收。

1、工程质量标准:以现行国家施工验收技术规范,施工图纸及施工图设计总说明书,设计变更图纸为依据,工程竣工验收达到优良工程。

2、乙方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现场技术员指令施工。每个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部工序。

3、工程质量达不到要求、必须进行返工、处理至合格。如没有按照要求返工、达不到验收标准,所造成的材料及人工费全部由承包方负责。

4、乙方在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所有工序必须做到方、平、正、直,在操作中控制好各部位标高和控制点。

5、隐蔽工程、重点部位必须通过现场技术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步工序施工。

第五条安全文明施工。

1、在施工中乙方必须遵守国家规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组织施工人员认真学习安全常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到安全第一、质量第一文明施工。

2、各作业工种在施工因乙方施工人员操作不当而造成的安全事故,其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相关的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第六条面积计算与付款。

1、本工程面积计算按照现行的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为本工程面积计算依据。

2、本合同付款方式采用清包干确定,包干价为每平方地下室按剪力墙垂直面积每平方元,包工不包料,包各工种所需工具(机械)。施工中市场价格变化均不做任何价格调整。

3、合同付款方式:进场甲方不付预付款,每月按实际完成工程量及甲方的资金情况支付50%,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足80%,年底除留5%保修外付清,保修金在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付清。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乙方在施工中,如工程验收不能达到要求造成返工,其材料及所有人工费全部由返工方承担。

2、如在施工中造成混凝土硬化、模板、钢筋、线菅浪费(损耗按国家标准),甲方按市场价格在乙方人工费中扣除。

3、乙方在施工中如自主变更图纸,因市场人工工资原因造成和自动放弃施工,乙方索要已完成的工程量,甲方不予认可。

4、因乙方施工造成的厕所、外墙渗水,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通知三天内进行修复,如乙方拒不修复,甲方根据实际发生维修费用从乙方剩余工资中扣除。

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建筑公司施工班组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施工生产一线班组安全生产管理,统一规范班组安全管理标准,提高一线员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达到员工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目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依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理》和总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要求制定。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北京建筑公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班组长是班组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班组安全工作负全责。

第五条班组必须设1名兼职安全员,协助班组长全面开展班组的安全管理工作。安全员不在岗时必须明确代管人员。班长不在岗时,安全员有权安排班组有关人员处理与安全有关的工作。

第六条班组分散作业时,每小组的负责人即为安全负责人。

第七条班组必须实行安全轮流值日制度,除新员工外每天或每周轮换1人进行安全值日,安全值日员的主要任务是协助班组长、安全员开展好日、周的安全工作。

第八条班组教育内容。

一、本班组的概况和工作范围;

二、本班组的危险源及控制措施;

三、本岗位、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四、单位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守则;

五、安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所操作机械设备、工具、器具的安全使用要求;

六、各种事故的应急处理和救护知识;

七、本单位的安全动态。

第九条班组教育要求。

二、新员工、换岗员工上岗前必须经过班组级安全教育,教育时间不少于40学时;

五、对受安全教育后的人员,班组长或安全员必须检查教育效果,并签署是否同意上岗意见,1周以后1个月以内复查。

一、结合当日的具体生产任务及工作环境,详细布置安全工作;

二、根据施工项目特点、危险危害因素,讲解安全注意事项和控制措施;

三、传达上级安全生产指示和事故案例;

四、学习、抽考员工安全操作规程;

五、班组会情况记入班组安全生产日志,安全交底双方签字确认。第十一条班组每周例会。

一、班组每周必须组织一次班组安全例会。时间不少于1小时,例会时间一般安排在周一;

二、例会内容。

(一)总结上周安全工作,对班组进行安全讲评,研究布置本周工作;

(二)结合实际问题学习讨论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精神;

(三)系统学习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四)识别新的危险源以及班组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

(五)交流安全生产经验以及分析事故教训等。

四、做好检查记录,明确检查内容、问题、整改情况、上报事项、控制措施、检查人、检查时间和部位等。

第十三条班组各岗位人员熟知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并严格遵守。

第十四条本班组施工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器具、车辆无安全隐患。

第十五条上岗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杜绝疲劳作业。

第十六条班组内每项操作,每个员工都能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无冒险蛮干,无违章操作。

第十七条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相关操作,必须持证上岗;班组长不得安排无证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第十九条新上岗员工必须明确专人监护,负责其安全工作,在监护期间不得独立工作。安全监护期不少于1个月。

第二十条凡有危险源的班组必须有完备的“预防控制措施”,每个员工对本岗位的危险源及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达到熟知。

第二十一条每个班组必须建立安全管理台帐。要求记录清楚、

字迹工整、内容齐全、保存完好。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本办法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时,按国家或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解释权属北京建筑公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

为了提高公司职工的整体素质,提升公司施工队伍的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遵循'培训、考核、使用、待遇'一体化的培训管理原则,使职工确立上岗要培训,岗位靠竞争的观念,进行管理、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的培训。

1.1培训工作的领导与组织。

1.1.1公司副经理主管公司培训工作。

1.1.2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培训工作的日常管理。

1.1.3各项目部、分公司经理负责各部门的培训工作,并由各部门人资员处理本部门的日常培训工作。

1.2人力资源部培训职责。

1.2.1制定和完善适合公司实际情况的培训制度、考核管理办法;。

1.2.4对技术工人进行技术考核,并组织岗位练兵、技术比武;。

1.2.5安排有关人员参加上级部门安排的学习和培训;。

1.2.6组织公司各专业在职人员进行技能培训和鉴定;。

1.2.7定期召开公司培训工作会议,组织经验交流,收集意见,提高培训工作的水平。

1.2.8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学习国内外先进技术和先进安装工艺。

1.3培训分类。

1.3.1新工人包括大、中专生的入厂、实习培训;。

1.3.2资格准入培训、持证上岗培训;。

1.3.3管理干部、专业干部、技术工人的专业和业务培训;。

1.3.4继续教育;。

1.3.5企业文化教育及信息讲座。

2.培训考核。

凡经过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或委托举办的各类业务、技术讲课、资格培训、上岗培训等学习的人员须参加培训结业考试。考试合格者准予结业,培训过程记入培训档案。考试不合格人员不予结业,培训过程记入职工培训档案。

3.岗前培训。

3.1项目部管理人员:在中标一周后开始组织开工前培训。内容包括:质量管理、安全管理、施工管理、p3管理、e*p管理等。

3.2施工人员:根据施工进度对各分公司施工人员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质量、安全及岗位应知应会培训。

3.3施工期间根据公司年度培训计划,进行专业培训和继续教育。

4.资格评定。

4.1需取得资质的专业人员参加由上级主管部门或社会组织的取证培训,培训合格后由培训组织部门发给相应的证书。

4.2特殊作业人员参加由主管部门组织的资格培训,培训合格后由主管部门发给相应的证书。

4.3技术工人参加相应的技能鉴定后,取得相应的技术等级证书。

4.4以上人员在取得相应证件后还需同其它人员一起参加由公司组织的项目施工上岗培训,培训结束后由人力资源部发给合格人员上岗证书。

5.上岗。

新工人包括新入厂的大、中专学生必须经过厂前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

专业技术工人和特殊作业人员必须经过考试合格后准予上岗操作。干部、技术人员、工人都要定期进行技术业务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参与竞聘和上岗。

公司所有参加昔阳工程施工的人员需参加上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发给上岗证书。无上岗证的人员不得参加本工程施工。

建筑公司项目部施工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外来施工单位的管理,明确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的安全责任,切实履行各自职责,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共同确保一方平安,特制定本规定。外来单位及人员是指非本院员工,来本院内承包施工、维修、安装、运输等任务以及在本院辖区内从事承包生产、加工、经营等活动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及其人员(不包括临时工、劳务工、农民轮换工和以个人名义承包工程的各类外用工)。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与研究院中、短期或单项工程的施工、安装、维修、运输等任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外来单位及人员(以下简称为承包单位);本规定同样适用于在本院辖区内,与我院生产有直接联系,进行承包生产、加工、经营等任务的外来单位及人员。

第三条院部负责发包工程的部门,必须严格履行职责,认真审查承包单位的资质等级证照、法人资格证书、与承包工程项目有关的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等,并留相关材料的复印件。手续齐全完备,符合国家要求,方可发包招用。

第四条院部有关发包部门与承包单位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签订承包合同,同时要明确相互的安全责任:

(一)发包方的安全责任:。

1.认真审查承包方的《工商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照、法人资格证书、与承包工程项目有关的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教育情况等。

2.负责监督承包方办理《承包合同安全管理审批表》和制定施工安全措施方案,并报送院产业管理部备案。

3.开工前,负责把施工现场的安全条件给乙方进行书面交底,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安全作业场所。

4.监督承包方执行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在两方人员交叉作业时,有权对承包方作业现场及人员进行安全监督、管理,对承包方在各类违章操作行为,有权进行处罚;有权停止承包方危及安全生产的严重违章作业。

5.承包方发生工伤事故时,本着人道主义的角度,要积极协助抢救,并提供其它便利条件。

(二)承包方的安全责任:。

1.施工前必须按规定持相关证照按规定办理《承包合同安全管理审批表》手续。

2.要有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并对相应的施工项目制定施工安全措施方案,报甲方安全环保部备案,并组织参加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3.施工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1)在生产运行区域中施工作业,施工人员不得乱动甲方的设备、仪表、阀门、消防措施等。施工临时需要使用施工现场的.电源、气源及其它设备或工具,必须征得设备所在单位的同意,并办理有关使用手续。

(2)当所承担的工作与发包单位作业交叉时,主动联系对方有关部门,共同制定安全措施,并严格执行。

(3)施工人员进入生产、施工现场应该自觉穿戴好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特别在交叉作业时,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和穿戴个人劳动保护用品,否则,发包方有权进行纠正;对不听劝阻的单位或人员,有权按规定进行处罚。

(4)机动车辆必须遵守发包方交通安全管理的规定。

(5)施工作业结束,要及时清除场地,恢复好各种防护措施,清洁现场。

(三)共同责任和义务。

1.存在争议和不可预见的问题,由双方主动协商解决。双方解决不了时,提请政府安全生产管理局仲裁。

2.承包方在施工中发生事故,由承包方负责向当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汇报、调查处理及统计上报。

3.承包方在对方区域内施工作业中,由于违反各项制度及规定,而造成事故和自身损失,发包方不负任何责任,并由承包方承担相应的赔偿;由于发包方原因造成对方人员受伤或生产损失的,发包方要承担责任并包赔全部损失。

第五条承包单位办理《承包合同安全管理审批表》时应出示以下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

2.工程承包合同;。

3.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4.与合同相符的资质证照(原件和复印件)。

5.施工人员名单、特殊工种人员名单、安全管理机构;。

第六条按照安全生产辖区管理的原则,承包单位承担的施工不论工程量大小、施工时间长短,一律要按照《承包合同安全管理审批表》(见附件一),送院产业管理部处审查,并报安委会审批、备案。

《承包合同安全管理审批表》一式四份。发包单位、承包单位、产业管理部、上级有关部门各一份。

第七条承包单位将承担的工作进行转包,也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八条对不服从本院安全生产管理的外来承包单位,发包单位安全管理部门均有权停止其施工作业,停工期间发生的损失一律由承包单位负责承担。

第九条各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大对外来施工队伍的监管力度与抽查密度,经常性地进行现场检查,发现隐患,立即责令整改,及时制止威胁本单位安全生产的违章、违规现象,各级安全专职人员在对外来施工作业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及违章、违规现象,要报院产业管理部,由安全环保部按照院部的奖惩规定,对施工单位进行处罚,罚款由安全环保部出具书面通知,由发包部门从工程款结算中扣除。

第十条院内相关工程、项目发包部门必须执行本规定,凡因为发包部门未执行本规定给院部造成损失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一条院属个二级单位应参照本制度制订实施细则。本制度若与国家和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按国家和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本制度安环部起草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建筑公司项目部施工的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项目部财务核算、便于公司成本控制和绩效考核工作的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承揽的工程项目实行扁平化垂直管理,项目部配备的财务人员由公司财务部统一委派和管理,直接对公司财务部负责。

第三条本办法包括货币资金管理、财务物资管理、项目核算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及报表模板附件等内容。

第五条备用金定额根据工程项目合同造价、人员配置等相关情况,由公司财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

第六条备用金定额如不能满足项目部需要,可由项目经理根据实际情况提出书面申请,上报公司财务部,经审核通过后依据新的备用金定额执行。

第七条备用金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临时用工劳务报酬支出。

2、临时急需物资及小规模用料采购支出。

3、施工及办公等低值易耗品采购支出。

4、机械设备低值零配件采购及修理支出。

5、项目部人员差旅费用支出。

6、施工用水电支出。

7、项目部招待费支出。

8、项目部食堂采购支出。

9、经公司批准的其他项目支出。

第八条项目部财务人员进驻后,应尽快到最近的银行营业网点开立临时存款账户,备用金由公司财务部通过银行转账划拨。

第九条项目部支付给各分包队伍的工程款项、预付工程款和备料款等均须通过银行转账办理,不得支付现金。

第十条项目部才财务人员应根据工程项目造价、金融机构路途远近等因素确定库存现金的最低金额,为确保安全项目部财务部门不得保留过多的库存现金。

第十一条项目部财务人员应建立《转账支票使用情况登记薄》、《现金支票使用情况登记薄》,详细登记每张支票的使用情况,登记薄应当包括单不限于以下内容:

1、出票日期

2、出票金额和用途。

3、使用部门。

4、经手人签字。

第十二条作废的支票应连同支票存根粘贴,统一保管,并在骑缝处加盖作废章。

第十三条不同开户银行的支票应建立不同的《使用情况登记薄》,分别记录使用情况。

第十四条项目部财务人员每月应对每个存款账户编制《库存现金盘点表》、《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连同当月《银行存款对账单》上报至公司财务部一份、项目经理一份、自留存档一份。

第十五条项目部工程物资主要由公司根据项目的施工需求统一采购调拨,项目应由公司物资采购部门派专人进行管理,并建立严格的收发存统计和汇报体系。

第十六条工程物资的收入、发出和调拨必须要有物资保管部门填写相关凭证,要求摘要清楚、数据准确、签字明责完整、上报及时。

第十七条项目部财务人员对工程物资的收发存进行核算和监督管理,并根据工程工期的长短会同物资管理人员合理安排定期盘点,编制盘点明细表上报公司。

第十八条工程物资购入采用实际成本法核算,发出每月加权平均法核算。

第十九条工程物资根据公司统一规定分类编号。

第二节机械设备管理。

第二十条项目部施工使用的机械设备由公司统一购买或租赁后统一调拨至施工现场,项目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自行联系租赁机械设备,报经公司批准后进行租赁。

第二十一条项目部临时短期用机械设备可由项目部自行联系租赁,但是价格不得高于当地同类机械设备的租赁价格。

第二十二条项目部自行租赁的机械设备应保证能够满足施工需求,不得影响工期和工程质量,由此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项目部自行承担,相关经手人员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三条对于公司自有设备的调拨,项目部应建立机械设备台账,并从公司设备管理和财务部门及时获得机械设备的调拨单和相关基础信息,如价值、折旧等,以方便成本核算。

第一节职工借款管理办法。

第二十四条项目部财务人员应严格控制职工个人借款的数额及期限,一般情况下个人因私借款应在下月工资发放前偿还,否则从下月工资中扣除。如果因情况实属特殊,经项目经理批准后可以延长期限,最多不得超过三个月。

第二十五条个人因私借款金额须严格控制,一般情况下个人累计借款余额不得超过两个月工资总额,特殊情况下经项目经理批准可以放宽余额限制,但是累计借款余额不得超过三个月工资总额。

第二十六条对于采购人员的备用金借款应设定最高限额,并逐月检查监督,采购备用金借款余额不得超支50%。

第二十七条个人借款应填写《职工个人借款申请单》,详细填写日期、用途、金额以及预计归还期限等内容。

第二十八条借款申请要求内容详尽、字迹清晰、摘要清楚、大小写金额相同,相关内容不得涂抹或更改,否则视为该借款申请无效。

第二十九条借款申请应由项目经理和项目部财务负责人签字后方可借出,项目部出纳必须严格审查相关人员签字手续,严禁在没有主管领导签字同意的情况下借出款项。

第三十条出纳人员应当定期将个人因私借款申请交由会计进行账务处理,会计须按借款人设立明细账户,以方便核算和监督个人借款情况。

第三十一条财务人员应于每月月末编制《个人借款情况统计明细表》,按借款人详细列示借款余额、期限等内容,报项目经理,对于超过期限的个人借款应及时催缴。

第三十二条借款人员归还借款时,出纳应开具加盖财务专用章的收据,不得将借款申请返还给借款人。

第二节报销管理办法。

第三十三条个人因公出差或进行相关采购报销,必须取得符合法律要求的相关票据和发票。

第三十四条项目部财务人员必须严格审核报销发票,要求必须不得涂抹和更改,必须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第三十五条项目部财务人员必须严格自行监督审核职责,对于不符合规定的发票退回不予报销,对于涉嫌伪造发票骗取报销款项的应将发票扣留,报告项目经理请求处理意见。

第三十六条报销人因公出差报销,必须在出差归来当月工资发放前办理报销手续,否则不予发放工资。

第三十七条报销人必须凭相关票据和发票填写报销申请,并妥善粘贴单据,填写报销金额和报销理由。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公司财务的领导,理顺公司本部与工程项目部的财务关系,明确其各自的工作职责和管理权限,根据公司建立“大财务”的基本思路,特制定工程项目财务管理暂行规定。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及各工程项目部。

第三条财务机构设置:

(一)公司设财务部,负责全公司财务工作管控;

(二)各工程项目部设相应财务机构,负责所在项目财务工作;

(三)各工程项目部财务机构人员由公司统一委派,并接受所在项目部行政领导和公司财务部业务指导、监督、检查。

(一)负责拟定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度和流程,健全公司财务控制体系;

(二)负责公司本部会计核算和财务报表编制工作;

(三)负责公司资金调度和管理,根据需要对项目部资金进行调度;

(四)负责拟定、审核项目融资方案和相关文件,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公司金融风险,建立财务风险管理和风险预警机制,控制公司财务风险;

(六)负责拟定公司资产管理和处置办法并参与实施,审核项目部资产处置方案;

(七)负责公司税收筹划和处理工作,协助项目部处理相关税务事宜;

(八)负责财务分析,为决策提供支持;

(九)负责外派项目会计的管理,指导下属项目部的财务工作。

(一)执行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度和流程;

(二)负责本项目部的财务会计工作,保证完成各项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

(四)配合审计单位做好每个基建项目的审计工作,及时提供各种数据及资料;

(六)进行财产物资管理,做好财产保全工作;

(七)负责营业税及相关税费的纳税申报和缴纳;

(八)及时处理财务工作相关事宜。

第六条工程项目部资金主要来源:

(一)建设单位拨付的工程备料款及工程进度预付款;

(二)建设单位拨付的工程结算款;

(三)应付未付款项;

(四)公司本部拨付及内部单位的往来资金;

(五)其它来源。

第七条工程项目部资金主要用于支付下列款项:

(一)工程用物资、设备的采购;

(二)职工工资及福利;

(三)工程人工费;

(四)缴纳税费;

(五)规定的各种应上交款项;

(六)支付固定资产修理费用。

第八条工程项目部如需开设银行帐户,必须报经公司财务部门审核和总经理批准,严格按规定履行手续;同时,建立健全货币资金管理制度,严格遵守国家规定的现金管理制度和银行结算纪律,建立严密的内部牵制制度和保密制度。否则不得擅自开设任何形式的银行账户。

第九条工程项目部的资金,由公司统一管理,其调配权属公司,工程项目部实现的合同收入结算后统一汇入公司指定帐户。资金运用要严格执行公司有关的资金管理规定。

第十条工程项目部不设立现金库,其现金支出在出纳临时结算卡(个人账户)中开支。需要用现金支付的零星支出,按实际报销金额划入出纳临时结算账户,该临时结算账户不留余额。

第十一条工程项目部要定期编制财务资金计划,实行资金按计划管理。未列入计划的工程支出,未经本部批准不得列支。

第十二条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规和公司费用开支标准,严格划清成本开支界限,间接费开支要严格执行公司的有关费用开支办法,并如实在项目成本中列支。

第十三条材料采购必须严格执行公司有关物资的管理制度,做好工地余料盘点工作。采用移动平均法,购入后被领用的工具、器具及办公用品等低值易耗品,在领用时必须履行物资保管责任转移的相关手续,领用后转入工程成本,并做好物资管理台账。

第十四条项目部要设置存货实物账,建立存货计量、验收、入库、出库、盘点、对账制度,账、卡、物必须相符,盘盈、盘亏要按规定处理。项目会计在月末审核库管员编制的材料购销存明细表后,再编报材料购销存汇总表送交公司财务部。存货计入成本要以出库单(领料单)和存货成本分配表为原始凭证。

第十五条根据需要配备的各类施工机械设备,必须建立固定资产帐卡及台帐,做到帐卡相符、帐实相符。所配备的机械设备按规定足额提取折旧费。调入的机械设备,及时办理交接手续。项目部对机械设备等固定资产只有使用、管理权,没有所有权,不得擅自出租、出借或用于抵押和经济担保。

第十六条对于工程项目一次性使用,完工后拆除的临时设施,应由项目部自行建造,其费用由项目成本负担。对于周转性费用的'临时设施(如活动房屋等),其摊销费用由项目成本负担。工程完工后能及时回收保管的,按公司规定报批后处置。

第十七条营业税及其附加费由项目部按规定在工程所在地计缴。

第十八条工程项目部在工程完工解散之前,应对各债权、债务和往来款项清算完毕。对竣工时仍清算不完的,提出处理意见并报经公司主要领导同意后转公司继续清理。

第十九条工程项目部解散时剩余财产物资按以下原则处理:

(三)剩余材料及其他物资按质论价处理,发生的损益由工程部负担;

(四)项目部对准备处理的剩余财产物资必须经过材质、技术鉴定,确定处理价格,填制鉴定清册交工程部门办理,任何人不得擅自处理。

第二十条工程竣工后,编制竣工决算,协助建设单位向接管单位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同时对该项目的财务状况、工作质量等进行一次全面的分析和总结。

第二十一条对确实在短期内无法处理的遗留问题,工程部应向公司专题处理报告,经公司决定同意后转公司处理。

第二十二条妥善保管财务会计资料并按档案管理的规定及时办理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工作。工程项目部解散时,会计档案移交给公司档案部门。

第二十三条工程项目部必须遵守国家财经纪律,不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主动接受公司财务监察和审计监督。

第二十四条工程项目部主办会计应于每月21日结账,并于每月26日前回公司对账,将当月核算原始资料移交本部主管会计人员。

第二十五条工程项目部应于每月26日前按统一格式向公司财务部报送财务月报,包括“资产负债表”、“工程成本明细表”、“材料收、发、存明细表”、“现金收支月报表”、“债权、债务月报表”等,并于每周末报送现金收支周报表。财务报表一经确定,不能随意修改。

第二十六条工程项目部应于每季尾月末、每年12月末和工程决算后向公司报送财务决算报告(报表的种类与每月报送的报表种类相同)并附相应的财务说明书。说明书应重点说明生产经营状况,资金增减和周转情况,成本状况,财产物资变动,工程结算以及对财务状况变动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工程项目部每季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第二十七条本规定由财务部草拟,行政人力资源部、工程部、合同成本部共同修订。

第二十八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公司财务部门。

建筑公司项目部施工的管理制度

1、凡项目部管理人员及工人进入施工现场大门一律佩带由项目部颁发的工作卡。

2、外来人进入工地会客,必须由门卫转告,在门卫室会见,小孩一律不准进入工地。

3、外求人员进入工地必须办理登记手续,联系工作凭介绍信或声明理由,否则门卫有权拒绝接待,外来人员一律不准在工地住宿。

4、进入工地的材料,门卫必须登记注明材料规格、品种、数量车的种类和车号。所有物品出工地,必须凭工地有关人员证明交门卫人员核对无误,方可出工地,否则门卫有权阻拦和扣留。

5、各种车辆进出工地,必须经门卫同意,并接受门卫的.检查。

6、工地内不准存放物资。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经门卫同意才能寄放。严禁毒品、危险品、易燃品带入工地内。

7、门卫须坚守工作队岗位,夜间值班不得睡觉、喝酒,进行检查要勤劳,发现问题或可疑情况及时向工地领导报告。

8、门卫人员礼貌待人,严肃制度,搞好大门内外卫生,及时处理门外设摊及围观人群,主动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综合治理等检查。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条员工本着互尊互爱、齐心协力、吃苦耐劳、诚实本分的精神。

第二条员工必须严格服从公司分配的'各项任务、不得损毁公司形象、透露公司机密;

第三条上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工作时间应全神贯注,严禁看杂志、报纸;不得嬉笑打闹、睡觉影响本公司形象。

第四条为了不影响公司形象,提高工作效率,所有工作人员中午一律不得饮酒。

第五条工作时接听私人电话不得超过5分钟,办公桌严禁乱堆乱放,必须做到整洁清爽;

第六条爱护办公室的各项设施,随时保持办公室干净、整洁、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第七条认真完成上级领导分配的任务,做到当日事当日毕,不拖延、不积压。

第八条员工对顾客应保持谦和礼貌、诚恳友善的态度。对顾客委办事项应力求周到机敏处理,不得草率敷衍或任意搁置不办。

第九条本公司员工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除办理本公司业务外,不得对外擅用本公司名义。

(二)对于本公司机密无论是否经管,均不得泄漏。

(三)未奉核准不得擅离职守。

(四)对于所办事项不得收受任何馈赠。

(五)非因职务之需要不得动用公物或支用公款。

(六)对所保管的文书财物及一切公物应善尽保管的职责,不得私自携出或出借。

(七)不得私自经营与本公司业务类似的商业或兼任本公司以外职务。

(八)不得任意翻阅不属自己负责的文件、帐簿表册或函件。

第十条本公司各级员工有违反前条规定,应按情节轻重分别予以惩处,该主管知情不报者,亦应负连带责任而受惩处,其涉及保证事项的保证人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

1.贯彻执行“国家建筑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条例”,个班组人员都要贯彻执行。

2.开工前都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应根据工程特点、施工方法、劳动组织和作业环境等情况制定,防止一般化,并经公司及有关部门审批后实施。

3.开工前都必须明确工地的安全生产责任人,并签发任命书。

4.搞好现场平面管理工作,根据总平面进行系统周密的计划,保证现场交通道路、给排水的畅通,电气线路的合理假设,大型机械、材料堆放、临时附属设施的合理不止,达到安全防火、卫生、文明的要求,做到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5.施工现场禁止非生产人员、小孩和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的坑、井、孔洞、升降口、楼梯、通道口及易燃易爆场所。

6.高空作业要设置可靠的安全防护装置。对从事高空作业者,要进行培训和体检,经考核合格和体检合格方可上岗,井字架安全防护装置、脚手架的搭设要符合有关要求,搭设完毕要经验收后方能使用,并经常检查加固。

7.各种机电设备的安全装置要安全有效,要经常检查,定期维修保养,机电设备要专人专管,操作人员要经过严格考核,持证上岗。

8.实行逐级的安全技术交底,开工前,工程技术负责人将工程的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措施向全体生产人员进行详细交底,施工员在工序前或工种变换,改变作业环境事要向操作者、新工人、民工、临时工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并作签证。

9.施工现场、宿舍和易燃易爆场所要由足够的防火设备和灭火器材,放置于适当地点,要对职工进行防火知识教育,使职工掌握一般的消防知识,严禁在工棚、宿舍生火(如拜神、燃香、纸扎等)和使用电炉、油灯及蜡烛,严禁在宿舍内乱拉乱接电线。

10.加强季节性劳动保护工作,灵活掌握季节劳动时间,如夏季要防暑降温,冬季要防寒防冻等,注意劳逸结合,改善劳动条件,各职能机构应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提供充足的劳动保护用品和防护设施,保证职工的劳动安全防护得到落实和完善。

11.经常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和安全生产与职工个人的荣誉和经济利益挂钩,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确保生产的安全,所有奖罚金归个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安排处理。

12.若发生重达伤亡事故,应及时向上级公司报告,不得隐瞒或拖延不报,并保护好事故现场,等候处理。

13.特种作业人员(如焊工、机械工、电工、架工等)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未经培训考试合格从事特种作业,操作证必须按期复审,不得超期使用并要做到名册齐全。

14.每周安全员要组织一次安全活动日,要针对存在的问题和季节性应注意的事项进行指导,经常在广大工人头脑里敲响警钟,促进安全意识的提高。

15.各班组要结合“安全生产班组活动”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活动,及时检查与总结本班一周的安全生产情况。

二、财务管理实施细则。

为了规范工程部的财务管理制度,真实、完整地提供财务会计信息,真实反映工程项目本身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特制定适合于本工程项目的财务管理办法:

1、财务人员应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2、财务账目应按每个单位工程项目设立总账、分类账和明细账及固定财产登记簿。

3、财务账目要认真做到日清月结,按时向公司及项目部提交(月、季、年)财务报表。

4、各种款项的收支、出纳应依据会计凭证支付、会计应依据项目经理签批的(合法)原始凭证办理、记账。

5、原始税票、票据必须注写清:单位名称、项目名称、(供货车号)、时间、对方联系电话;品名、规格尺寸、数量、单价、大写金额、用途;项目经理、材料员、收料员(三人以上)签字为(合法)凭证。(用途及签名应写在发票背面且经办及签字人应填写签字时的时间)。

6、严禁任何人携带印件齐全的空白支票(现金支票、转帐支票),特殊情况、若确需携带印件齐全的空白支票、支票应限额且不超过壹万元,并经公司经理同意、两人同往办理。

7、在银行帐户支取现金、须俩人同往、一人不得支取现金,否则所发生不良后果自负。传送现金在壹万元以上须俩人同往。

8、支付材料、人工款项,应针对合同签订人,他人不得代签代领,否则后果自负。

9、会计有权定期不定期的对出纳库存进行盘查,出纳有权对会计账目进行监督;会计出纳每月月底清库存、对账目,如有问题及时书面上报公司。

10、支付人工、材料款时对方应开发票,金额在300元以下可开收款收据、但需优惠、另文字说明,一切票据严禁白条。

11、会计应按照《材料分类表》及其公司《管理方案》中(工程项目部财务月报表)的格式、将每张票据当天及时按类别输入计算机、每月月底、月会前向公司及项目经理出据一份成本核算汇总表。单项工程完工后报汇总表。

12、财务每月月底收回所有人员流动资金后再重新办理借支手续,若当事人所短部分、以挪用公款加罚所短金额150%并在当月工资中扣除。备用金只对项目经理指定的材料员预借、并由项目经理签批后借支、每次借金额不超过5000元、笔笔清、不能累借,超5000元在10000以内须经公司经理签批。

13、每张票据、借据须经项目经理及其三人签字方为有效(合法)票据;所有票据、借据须经公司经理在一月期限内签批完。票据、借据等签字时间超过一月者、根据签字人签字时间、追究其压票人的责任。

14、每笔款项支付时、经办人应和原订合同内容对照,复核是否与合同内容一致,是否按合同条款执行,审查复核其内容及数据复算。

15、人工费、材料款无结算审批挂账的、项目经理及财务人员不能给予借款。人工费及材料款应按月或分项及时结算挂账。

16、不同品名的材料应分类汇总、结算、装订。

17、公司印章应由项目经理或会计专人保存、不得乱借;须盖章时保管人亲自盖章。

18、银行支票管理(转账支票、现金支票、电汇单、进帐单)每次购买回后、会计、出纳应按编号登记,在帐本及凭证上每次支付每笔时注写清所用支票号码;作废支票也应按号码登记。

19、项目部管理及后勤人员当月工资表、会计应在下月五号前根据项目经理所汇总(大写总工日)的考勤表、编制签批完毕,每月12号按时发放上月工资。项目部除了给材料员、灶管员借备用金外、给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借款,特殊情况需要借款、须经公司经理签批。

20、项目部工地灶房、由项目部自行管理,单列账本、票据、工资,(相关票据须经本项目部三人审签)独立核算;每月月底向公司汇报盈余情况,本项目部管理人员监督。

21、项目经理在月底月会前、安排专人结算当月:人工费、材料费、钢化租赁费、成本核算等,另安排专人审核、签字,签字人均应注写其签字时日期;且合同签订人签字认可后交财务汇总列表挂账。

22、财务每月月底、(按照公司所制定的统一格式)向公司及项目经理各交一份《人工费、材料费计划付款单》。单项工程完工后报汇总表。

23、各项目经理应针对所负责的工程项目记一本总账:(投标文件相关内容、合同主要条款、甲供材料量、建设单位拨款总额及笔数、人工费及材料费各施工组每次的结算金额、付款金额、欠款金额、保修金额、水电费等)。

24、相关人员应在审核、审检、审批时严格要求、认真把关,仔细一一复算、对比、对照、查寻、查访、电话访,认真负责、切实把关。

25、项目部购置的办公用品,先入库、后领取,财务报销办公用品票据时须先入库单后报销。

26、由×年×月×日起、所有材料发票、材料结算单、钢化租赁费、机械设备、工具用具票据均由材料科长全部复审签字;其它所有票据由公司经理复审签字,人工费结算单由预算员审定后公司经理复审签字。复审签字时限不得超过30天。

27、每一批计划付款票据签字时应与计划付款单一同送上,以便核查核对。计划付款票据应与计划付款单金额相同,付款不能随意更改变动。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各级政府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条例标准、方针、政策,及本公司本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领导本组安全作业,对本班组生产的安全负责。

(二)参加项目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组织开好班前安全生产交底会,认真执行安全交底,不违章操作。为违章指挥,同时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三)搞好入场新工人上岗前三级教育工作,变换工种职工新岗位前安全教育工作,提高新岗位职工安全生产操作技能。

(四)经常组织本班组工作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做好新工人的入厂(班组)教育,教育工人在任何情况下不得违章作业。对不听劝阻的违章作业人员,可责令其停止作业。

(五)配合公司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评分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负责组织“三定”,按期整改。

(六)参加脚手架、模板工程、龙门架(井字架)、塔吊、施工用电、施工机械在使用前检查验收工作,并作好交验签字手续。

(七)、班前要对所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品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解决后,才能使用和作业。

(八)、在生产过程中,要经常注意检查施工现场(作业场所)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发现隐患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要立即报请上级采取措施,保证安全方可继续作业。

(九)、组织本组安全生产竞赛和评比,及时表扬好人好事,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十)参加施工现场的定期和不定期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组织按期整改。

(十一)施工现场发生事故后,立即组织抢救伤员及财产,排除险情并保护好事故现场,及时逐级上报,协助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

为加强本公司车辆管理,降低油耗,节约费用,安全行车,最大限度的发挥车辆的使用效益,确保公务用车和施工现场用车,特制订本管理办法,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车辆。

第四条保障领导的专车,每天用车结束后,用车领导须在台账上签字。

第六条司机驾驶车辆前应对车辆做基本检查(如水箱、油量、机油、煞车油、电瓶液、轮胎、外观等),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或损坏等现象,应及时修理。

第九条司机不得擅自将车辆开回家,或作私用,违者罚款500元。公务完成后要及时将车停到公司车库或指定位置。

第十条车辆出车时应将车辆停放于停车场或适当位置。

第十一条任意放置车辆导致违犯交通规则、损毁、失窃,由驾驶人赔偿损失,并予以处罚。

第十二条司机应爱护车辆,保证机件、外观良好,使用后应将车辆清洗干净。

第十三条司机应及时对车辆进行检修、清洗以保证车辆处于良好状态。

第十四条公司所属车辆必须到公司指定的修车点进行维修和保养,在维修和保养前必须提前一天向办公室申请,经主管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出一人一同前去维修、保养。

第十五条如由于司机使用不当或疏于保养,而导致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所需维修费全额由司机承担。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出现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责任由司机承担,并予以记过或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八条发生交通事故时,如果是司机违章造成的,在扣除公司保险承担的金额后,其余部分由司机负担,公司可视情节给予适当的补偿。

第十九条工程管理人员去工地安排、检查、指导工作和参加工程例会。

第二十条财务人员去银行取现金(每周星期五)、存款、到项目部发放工资。(需填写用车申请单并经财务部长签字确认)。

第二十二条去大连、北乐、开发区办理业务三人以上或一人携带现金5000元以上。

第二十三条在金州区内员工办理业务公司不派车,可乘公交车往返,公司提供ic公交卡。

第二十四条任何人去大连、北乐、开发区办理业务无紧急任务不准乘坐乘返程车,可乘火车、公共汽车、快客、轻轨或小客往返,凭票部门主管领导签字每周星期五报销。

第二十六条用车部门须于用车前一天17:00时前,将用车申请单(必须经主管领导签字,去金州以外的需副总以上领导签字)送到办公室,办公室根据情况统筹安排。

第二十七条如未提前申请,将推后安排,如同方向安排的用车已出车,原则上不再重复派车。

第二十八条如有非可预见性的用车,办公室应酌情处理。

第二十九条机关车辆油料由办公室统一定点购买,司机凭《加油证》到指定地点加油。司机必须随时核算加油证,并随时把用油情况报办公室。办公室不定时抽查核对各车辆加油记录。

第三十条材料部、项目部车辆用油由材料部购买后,存放在北乐大库,车辆加油时到该库内加油。加油时,保管员要开据《出库单》,并详细记录每次的加油量和加油前的行驶里程数。司机要将加油情况记录在《月单车加油统计簿》上。

第三十一条除维修费、油料费用由公司统一结算,过路费、停车费均由司机先行垫付,每周结算一次。

第三十二条油料、维修费及其它费用凭发票经办公室、财务审核及总裁签字后实报实销,超过50000元的必须经董事长批准并签字。

第三十三条服从办公室统一调派,满足用车部门的用车需求,认真做好对公司各部门的服务保障工作。

第三十四条提倡敬业精神,讲究职业道德,工作积极主动,服从分配,同事之间搞好团结互助。

第三十五条根据安排出车,与用车部门搞好协作,未经批准不得用公车办私事。

第三十六条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有事提前请假,不得无故缺勤。无故缺勤者,一律按旷工处理。司机不听从安排,贻误公事,严重者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司机上班时间如不出车,必须在待车室待岗。

第三十八条爱护车辆,保持车内卫生和车辆清洁(否则每次负激励100元)。出车前要坚持检查,做到机油、汽油、刹车油、冷却水、轮胎气压、制动转向、喇叭、灯光等安全、准确、可靠,保证汽车处于良好状态。

第三十九条司机下班后,车辆未经批准不得停在外面(包括自己家),违者第一次负激励200元,第二次负激励500元,第三次解除劳动合同;如私自在外停车,造成车辆失窃,司机负责赔偿。发往大连的班车到终点站后必须马上停到停车场,不得擅自使用,违者第一次负激励600元,第二次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条司机需如实记录《单车行车台帐》,如实填写出车记录。并在每月一至三日将《单车行车台帐》,上交办公室审核。

第四十一条司机要保持自己车库的卫生,定期进行清扫,保证地面无灰土、杂物。

第四十二条司机要掌握自己车辆的缴费(检车)时间,包括养路费、保险费、道路运输费、道路运输管理费、车船使用税、检车费。当需要缴费时,要提前一天通知办公室,由办公室负责借款缴费。

第四十三条工作中,不得稍带熟人,否则出现一切不良后果均由司机本人承担。

第四十四条货车必须停放在大库内,否则出现汽车的零部件丢失或被盗,均由司机负责承担一切损失。

第四十五条坚持节约用油,厉行节约,能用的材料不换新,更换的零件交旧换新。

第四十六条负责所驾车辆的加油记录,并及时把情况报办公室。

第四十七条坚持车辆入库制度,停放在公司车库的车辆,(入库后将钥匙上交保安,次日出车前领取)。

第四十九条全年行车安全无事故、无违章者,奖励1000元(由办公室负责统计)。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使员工对本公司简况、工作要求、奖惩办法等规定的了解,在工作中能认真执行,以维护生产经营、工作、生活的正常秩序,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制订本制度的指导思想:以生产经营为中心,坚持把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与必要的行政手段、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培养和造就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素质、有纪律的员工队伍,充分发挥其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企业和员工奋斗目标的实现。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

第四条本制度可根据公司各阶段实际情况作修改、调整。

第五条凡进入本公司人员均应认真学习、自觉遵守。

第二节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员工必须树立集体主义精神,关心和维护国家和企业的公共利益,忠于职守、快节奏、高质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二条员工必须遵守本公司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规章制度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执行制度的前提下,向有关部门直至公司总经理提出。

第三条员工对公司管理人员的工作有进行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管理人员的违法违章和失职行为有申诉、检举的权利。

第四条员工可按本公司相关制度规定,享受劳动、休息、工资等各项待遇的权利。

第三节劳动合同

第一条公司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凡公司员工均应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第二条劳动合同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委托代表人与员工本人签订,员工应仔细阅读并了解劳动合同文件内容,同意后方可签字。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即产生法律效力。

第三条入职:员工入职前必须对员工家庭住址、通讯方式、健康情况等进行登记,并出具"身份证原件"、"外来人员务工"等证明,并保留员工身份证复印件以备入档;员工有病史或不适于高空作业、重体力活作业、特殊工种作业的,员工必须说明,员工不得谎报或隐瞒个人情况。

第四条新员工招聘,按招聘岗位的基本要求,坚持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并执行1至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用工条件的,公司有权即时辞退。

第五条劳动合同期满,如企业生产经营需要,且经员工本人同意,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第四节纪律

第一条员工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准无故旷工、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不准擅自离岗和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第三条员工应无条件服从工作分配和调动。

第三条员工必须高度集中精力,认真负责地进行工作,做到当日工作当日毕。

第四条员工应自觉遵守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规定生产,保持施工环境整洁有序,维护企业良好形象。

第五条员工应忠诚企业,严禁无中生有、谣言惑众、搬弄是非。

第六条同事间团结友善、互尊互重,发生矛盾找工地负责人协助解决;严禁相互谩骂、打架斗殴。

第七条严禁赌博、酗酒闹事。

第五节考勤和请假制度

第一条上下班作息时间,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和季节变换,由公司作出决定,并发书面通知执行。

第二条考勤由各班组长统一负责,员工必需当日和班组长核对好工日,每月做一次总核对,并签字认可。

第三条员工因病、因事请假,必须先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班组负责人审核批准(急病、急事可事后补办请假手续)后方可离岗。

第四条员工因工受伤,需要休息,必须由事故发生部门写出书面报告,经公司办公室审核,确定工伤性质和伤残程度,报请公司总经理同意签字后,方可按工伤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条凡未按以上规定办妥请假手续而不上班者或中途离岗者,一概以旷工论处。

第六节工资福利

第一条公司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按所在地政府劳动部门规定执行。

第二条员工工资由公司管理人员按员工职务、职称、劳动技能、工作态度、贡献大小综合评定。

第三条公司免费为员工提供宿舍。

第七节安全质量

第一条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由公司总经理全面负责,对出现重大事故的班组,应根据情节和损失程度,严格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并予以必要的经济处罚及相应的处分。

第二条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时刻牢记“安全至上”的原则,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听取公司的安全教育和班前讲话和安全技术交底,爱护并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灭火设施,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第三条特种工种作业必须经职业部门考核,取得相应合格证书,并经所在班组负责人同意后方可上岗。

第四条严禁带病作业、酒后作业、超负荷作业。

第五条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以国家规范和标准为施工准绳,坚持文明施工,精心施工,并在施工中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质量要求、技术指导和工作安排。不得顶撞、谩骂甲方管理人员,如有争议,可找公司领导协调解决。

第六条严格把好质检关,前道工序未达到施工标准的,坚决不充许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对发生质量事故的,一定要查明事故原因,并即时制订整改措施。

第八节卫生守则

第一条不乱倒饭菜、不乱扔杂物、不随处大小便。

第二条保持宿舍清洁有序,被子床单叠放整齐。

第九节奖惩制度

第一条本公司对全体员工实行有功者奖,有过者罚,奖罚分明制度。奖励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的办法。对犯有过失的员工,坚持思想教育和经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条对以下员工,给予一次性奖励:

4、对公司管理人员不称职行业进行举报,经公司核实属实,予以一次性奖励;

5、见义勇为,对国家、社会做出贡献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6、其它应当给予奖励的;一次性奖励分为记功,授予“先进个人称号”等,在给予上述奖励时,同时发给一次性奖金,奖金最低不少于50元,最高无限额。

第三条对有过失行为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及相应的处分。经济处罚分为罚款,赔偿经济损失。处分分为警告、记过、开除。对于员工的经济处罚及相关处分,必须在弄清事实、证据确凿的基础上,严格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四条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分别给予以下罚款和赔偿经济损失的处罚。

1、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每发现一次罚款20元:

(1)早退或中途逗留在半小时之内的;

(2)不戴安全帽、穿拖鞋、特种工作业不配戴防护用品的;

(3)工作时有非工作性窜岗、脱岗或有嘻闹、闲谈的;

(4)在工地上吸烟的;

(5)在生活区乱倒饭菜、乱扔杂物、随处大小便的;

2、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每发现一次,罚50元:

(1)当月上班迟到,早退累计已达到三次,第三次及其以上的;

(2)非电工人员,乱拉、乱开用电设备的;

(3)非本设备操作人员,擅自动用该设备的;

(4)非信号工作业人员,擅自动用信号标识指挥作业的。

(1)有赌博或打架斗殴行为的;

(2)随意挪用、损坏设备或安全器材的;

(3)顶撞、谩骂管理人员的;

(4)在禁烟禁火区未经主管领导同意,擅自明火的;

(5)因工作失职,造成财产受损或失窃500元以下的;

(6)发生质量事故,造成原材料浪费或其他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下的;

第五条对以下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员工,可酌情给予警告、记过、开除的处分,对情节特别严重的,送交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1、有赌博行为,受罚款教育后仍不改的;

2、有行凶斗殴、盗窃及其他违法行为的;

3、损害企业形象,给社会、给公司及他人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害的;

4、擅自挪用本公司资金和财产的;

5、玩忽职守,造成事故,使本公司财产或员工生命蒙受严重损失的;

6、无故旷工,经教育不改的;

7、经常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屡教不改的;

8、有意损害公共财物的;

9、触犯国家刑事法律的;

11、工作不负责任,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12、泄露或出卖商务机密,使本公司经济和声誉蒙受重大损失的。

第十节附则

第一条本制度解释权属xxx工程劳务有限公司。

第二条凡进入本公司人员必须认真阅读以上条款,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贯彻执行各项规定,凡因违反以上条例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因此造成的重大经济损失,公司保留法律诉讼的权利。

第一条按时上下班,自觉签到,不迟到、早退,外出办事必须签到注明。

第二条进入办公室必须着装整洁、得体。

第三条爱护办公室的各项设施,随时保持办公室干净、整洁、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第三条不准私自动用办公室物品,如特殊需要应向办公室登记并做好领取记录。

第四条上班时间不得上网玩游戏、聊天,以及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

第五条禁止使用公司电话打私人电话或用公司电话聊天,包括打入的电话。接拨电话言语尽量简洁,做到长话短说。

第六条办公室人员在工作接触中或在接听电话中要使用文明用语:您好请谢谢对不起再见.

第七条节约资源。

第八条做好保密工作,尊重别人隐私和公司制度。

第九条下班时随手整理自己的办公桌。关闭取暖设备、关窗、断电、锁门。

第十条妥善保管各种资料。

第一条按时参加会议,主动签到,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席。

第二条认真听讲,不讲话,不看报,不做其他事情。

第三条勿随意打断、顶撞他人发言,有问题可以待他人发言完毕方可提问。

第四条发言有针对性,不偏激,对事不对人,切勿以私人情绪对待。

第五条会场上将手机调为关闭或振动,保持安静。

第六条保持会场清洁,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纸屑。

第七条参会人员必须做好会议记录。

第八条保持会场秩序,不来回走动,不随便离开会场。

第九条会场严禁吸烟。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

(一)总包单位有对分包单位在安全生产方面进行管理的权力和责任。

(二)总包单位必须审查分包单位的安全资质,对没有安全资质的单位,不得发包工程。

(三)对分包单位承包的工程项目要作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提出明确的安全要求,并认真的监督检查。

(四)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冒险蛮干的分包单位,有权勒令停工,并进行有效经济惩罚。

(五)总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发生的工伤事故的统计上报工作,并按承包合同的规定,处理分包单位的工伤事故。

(一)分包单位领导一把手是分包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分包单位的安全负全面责任。

(二)认真贯彻执行各级政府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条例标准、方针、政策及总包单位在安全生产方面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总包单位的管理、预防事故的发生。

(三)分包单位领导第一把手是该单位施工生产的指挥者,当遇到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

(四)分包单位有权拒绝总包单位的不安全生产指令,禁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五)施工现场发生伤亡事故,应立即组织抢救伤员及财产,排除险情及时上报总包单位,并保护好事故现场,协助事故调查组作好事故调查工作。

1、依照国家和省规定的内容和时间,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的培训和考核,未经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

2、加强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与培训,是保证安全生产的基础,是提高职工安全技术素质、搞好安全生产的前提。通过安全教育提高各级生产管理人员和广大职工加强安全工作的责任制与自觉性,增强安全意识,才能掌握安全生产的科学知识,提高管理水平和操作技术水平,增强自我防护能力。

3、安全教育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思想、知识、技能、事故、法制等方面的教育。

4、按规定,对入场的新工人必须进行公司、项目部、班组三级教育,严把新工人安全生产素质关,入场的新工人必须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并做好新工人入场前三级教育记录入档。

5、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焊工、司炉工、起重机械司机、厂内机动车驾驶员等,必须经有关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取得岗位资格证后并再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方可上岗作业。

6、工人调换工种必须进行换岗教育。换岗前,批准换岗的有关部门领导要对换岗工人进行新岗工种的操作规程等方面的教育,未经教育不准上岗。

7、采用新工艺、新设备、制造新产品时必须由采用新工艺、新设备、制造新产品的有关单位和部门,按照新工艺、新设备、新产品的安全技术规定(程)进行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

8、公司对各级领导干部(包括经理、项目经理、工长等)每年进行一次有关安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文件及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学习,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法制观念。

9、公司每年冬闲季节组织一次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学习,不断提高工人的操作技能。

10、施工班组由班组长组织实施班前教育,针对班组的施工生产场所、工作内容、工具设备、操作方法等注意事项,对全组职工进行教育,防止事故发生。

11、各单位在雨季、冬季,要根据季节的变化,进行雨季防雨、防雷电、防洪,冬季防冻、防滑、防煤气中毒的季节性安全教育。

12、公司(项目部)每月底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总结一个月来的安全生产情况,抓住安全生产的关键环节,进行分析研究,消除事故隐患,预防事故的发生,针对工程具体情况,制定下月安全生产计划。并做好会议记录入档。

13、班组每周至少安排一次安全活动日,可在班前或班后进行。其内容是:学习国家、省和本单位随时下达的安全生产情况,提出下周安全生产要求;分析班组工人思想动态及现场安全生产形势,表扬好人好事。

14、适时安全教育根据施工特点坚持“五抓紧”的安全教育;即:工程突出赶任务,往往忽视安全,要抓紧教育;工程接近收尾时,容易放松安全,要抓紧教育;施工条件好时,思想麻痹,要抓紧教育;季节气候变化,作业环境不安全因素多,要抓紧教育;节假日,心情不稳定,要抓紧教育,使之做到常抓不懈。

15、安全教育培训的形式或根据各自的特点因地制宜,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如:安全知识讲座、报告会、智力竞赛、典型事故、图片展览、电视片、黑板报、墙报、简报等等。安全教育要讲究实效,并要坚持经常化、制度化。

1、安全生产检查的目的:一是通过检查,可以发现施工中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从而采取对策,消除不安全因素,保障安全生产;二是利用安全检查,进一步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各种规章制度、规范、标准;三是通过检查,增强领导和群众安全意识,纠正违章作业,提高搞好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四是通过检查,可以相互学习,取长补短,交流经验,吸取教训;五是通过检查深入了解安全生产动态,为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对策,加强管理提供信息和依据。

2、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是查思想、制度、机械设备、安全设施、安全教育培训、操作行为、劳保用品使用、文明施工、施工用电、脚手架、龙门架(井字架)基坑支护、模板工程、三宝四口防护、塔吊、伤亡事故的处理等等。

3、安全检查的方法及要求:

a、公司对项目部施工现场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评分,掌握各项目部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情况,对检查了现的安全事故隐患组织落实“三定”,即定人员、定时间、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并做好检查评分记录入档。

b、项目部要定期和不定期的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及时发现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对不能纠正解决的疑难问题,要采取临时措施,并及时上报,消除事故隐患,保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并作好检查记录入档。

c、施工现场要经常进行自检、互检和交接检查。自检:班组作业前、后对自身所处环境和工作程序要进行安全检查,可随时消除事故隐患。互检:班组之间开展安全检查,可以做到互相监督、共同遵章守纪。交接检查:上道工序完毕,交给下道工序使用前,应由工地负责人组织工长、安全员、班组长及其他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检查或验收,确认无误后或合格后,方能交给下一道工序使用。如脚手架、龙门架(井字架)、塔吊等,在搭设好使用前,都要经过交接检查。

d、各种安全检查都应该根据检查要求配备力量。特别是大范围、全面性的检查,要明确检查负责人,抽调专业人员参加,并进行分工,明确个人负责检查的内容、标准及要求。

e、每种安全检查都应有明确的检查目的和检查项目。重点、关键部位设立的“保证项目”要重点检查。对现场管理人员和操作工人,不仅要检查是否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还应进行应知应会知识的抽查,以便了解管理人员及操作工人的安全素质。

f、检查记录是安全评价的依据,因此,要认真细致。特别是对事故隐患的记录必须具体,如隐患部位、危险程度及处理意见等。采用安全检查评分表的'应记录每项扣分的理由。

g、安全检查需要认真地、全面地进行系统分析,用定性和定量做出安全评价。

h、整改是安全检查工作重要组成部分,是检查的最终目的。整改工作包括隐患登记、限期、整改、复查、销项。

4、对事故隐患的处理:

c、对于违背指挥、违章作业行为,检查人员必须当场指出,立即纠正;

d、受检单位领导对存在的隐患,应立即研究整改方案,按照“三定”(即定人、定期限、

定措施)的要求进行治理,在隐患没有排除前,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

e、整改完成后要及时通知有关部门,派人员进行复查,经复查合格后,进行销项。

5、项目部对施工现场的施工用电、龙门架(井字架)、施工机具、脚手架、“三宝”“四口”的防护及各种安全防护用品、塔吊、外用电梯、打桩机、压力容器、模板工程等项目,在施工前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编制安全技术交底,安装完成后,在使用前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和有关作业班组长进行检查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报公司安全处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填写《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验收报审表》报工程所在地安全监督站进行检查验收,检查验收合格后签发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安全验收合格通知书和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安全准用证,准用证要悬挂在机械设备的醒目位置,未经安监站检查验收合格签发验收合格通知书和准用证的安全防护用具和施工机械设备不得使用,并履行好交验资料入档。

6、公司每季度组成由生产副经理任组长的安全生产检查组,对所属单位进行一次全面安全生产检查,检查完毕进行总结并发通报。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中查出的事故隐患,以《事故隐患通知书》通知受检负责人,限期整改。

7、安全处每月对所属工地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对检查出的隐患,指定项目经理立即限期整改。

8、项目部专职安全人员,根据本项目部的生产安排制度巡回检查,对本单位所属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隐患,通知项目经理整改,并上报公司安全处。

9、各项目经理,除在日常检查时,随时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外,每周六对所属施工现场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立即进行整改,并作为周一教育的内容。

10、生产班组的班组长、班组兼职安全员,班前对施工现场、作业场所、工具设备进行检查,生产过程中巡回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纠正。

11、各项目部在雨期、冬期前要做好季节性安全检查工作。由项目经理带队,安全、机械、电气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检查,雨期重点检查脚手架、龙门架、电气设备、施工用电的安全状况;冬期重点检查机械设备、施工用电、消防、预防煤气和外加剂等中毒以及防滑防冻措施等。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项目部财务核算、便于公司成本控制和绩效考核工作的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承揽的工程项目实行扁平化垂直管理,项目部配备的财务人员由公司财务部统一委派和管理,直接对公司财务部负责。

第三条本办法包括货币资金管理、财务物资管理、项目核算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及报表模板附件等内容。

第四条公司下辖的工程项目部实行备用金管理制度。

第五条备用金定额根据工程项目合同造价、人员配置等相关情况,由公司财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

第六条备用金定额如不能满足项目部需要,可由项目经理根据实际情况提出书面申请,上报公司财务部,经审核通过后依据新的备用金定额执行。

第七条备用金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临时用工劳务报酬支出

2、临时急需物资及小规模用料采购支出

3、施工及办公等低值易耗品采购支出

4、机械设备低值零配件采购及修理支出

5、项目部人员差旅费用支出

6、施工用水电支出

7、项目部招待费支出

8、项目部食堂采购支出

9、经公司批准的其他项目支出

第八条项目部财务人员进驻后,应尽快到最近的银行营业网点开立临时存款账户,备用金由公司财务部通过银行转账划拨。

第九条项目部支付给各分包队伍的工程款项、预付工程款和备料款等均须通过银行转账办理,不得支付现金。

第十条项目部才财务人员应根据工程项目造价、金融机构路途远近等因素确定库存现金的最低金额,为确保安全项目部财务部门不得保留过多的库存现金。

第十一条项目部财务人员应建立《转账支票使用情况登记薄》、《现金支票使用情况登记薄》,详细登记每张支票的使用情况,登记薄应当包括单不限于以下内容:

1、出票日期

2、出票金额和用途

3、使用部门

4、经手人签字

第十二条作废的支票应连同支票存根粘贴,统一保管,并在骑缝处加盖作废章。

第十三条不同开户银行的支票应建立不同的《使用情况登记薄》,分别记录使用情况。

第十四条项目部财务人员每月应对每个存款账户编制《库存现金盘点表》、《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连同当月《银行存款对账单》上报至公司财务部一份、项目经理一份、自留存档一份。

第一节工程物资管理

第十五条项目部工程物资主要由公司根据项目的施工需求统一采购调拨,项目应由公司物资采购部门派专人进行管理,并建立严格的收发存统计和汇报体系。

第十六条工程物资的收入、发出和调拨必须要有物资保管部门填写相关凭证,要求摘要清楚、数据准确、签字明责完整、上报及时。

第十七条项目部财务人员对工程物资的收发存进行核算和监督管理,并根据工程工期的长短会同物资管理人员合理安排定期盘点,编制盘点明细表上报公司。

第十八条工程物资购入采用实际成本法核算,发出每月加权平均法核算。

第十九条工程物资根据公司统一规定分类编号。

第二节机械设备管理

第二十条项目部施工使用的机械设备由公司统一购买或租赁后统一调拨至施工现场,项目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自行联系租赁机械设备,报经公司批准后进行租赁。

第二十一条项目部临时短期用机械设备可由项目部自行联系租赁,但是价格不得高于当地同类机械设备的租赁价格。

第二十二条项目部自行租赁的机械设备应保证能够满足施工需求,不得影响工期和工程质量,由此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项目部自行承担,相关经手人员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三条对于公司自有设备的调拨,项目部应建立机械设备台账,并从公司设备管理和财务部门及时获得机械设备的调拨单和相关基础信息,如价值、折旧等,以方便成本核算。

第一节职工借款管理办法

第二十四条项目部财务人员应严格控制职工个人借款的数额及期限,一般情况下个人因私借款应在下月工资发放前偿还,否则从下月工资中扣除。如果因情况实属特殊,经项目经理批准后可以延长期限,最多不得超过三个月。

第二十五条个人因私借款金额须严格控制,一般情况下个人累计借款余额不得超过两个月工资总额,特殊情况下经项目经理批准可以放宽余额限制,但是累计借款余额不得超过三个月工资总额。

第二十六条对于采购人员的备用金借款应设定最高限额,并逐月检查监督,采购备用金借款余额不得超支50% 。

第二十七条个人借款应填写《职工个人借款申请单》,详细填写日期、用途、金额以及预计归还期限等内容。

第二十八条借款申请要求内容详尽、字迹清晰、摘要清楚、大小写金额相同,相关内容不得涂抹或更改,否则视为该借款申请无效。

第二十九条借款申请应由项目经理和项目部财务负责人签字后方可借出,项目部出纳必须严格审查相关人员签字手续,严禁在没有主管领导签字同意的情况下借出款项。

第三十条出纳人员应当定期将个人因私借款申请交由会计进行账务处理,会计须按借款人设立明细账户,以方便核算和监督个人借款情况。

第三十一条财务人员应于每月月末编制《个人借款情况统计明细表》,按借款人详细列示借款余额、期限等内容,报项目经理,对于超过期限的个人借款应及时催缴。

第三十二条借款人员归还借款时,出纳应开具加盖财务专用章的收据,不得将借款申请返还给借款人。

第二节报销管理办法

第三十三条个人因公出差或进行相关采购报销,必须取得符合法律要求的相关票据和发票。

第三十四条项目部财务人员必须严格审核报销发票,要求必须不得涂抹和更改,必须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第三十五条项目部财务人员必须严格自行监督审核职责,对于不符合规定的发票退回不予报销,对于涉嫌伪造发票骗取报销款项的应将发票扣留,报告项目经理请求处理意见。

第三十六条报销人因公出差报销,必须在出差归来当月工资发放前办理报销手续,否则不予发放工资。

第三十七条报销人必须凭相关票据和发票填写报销申请,并妥善粘贴单据,填写报销金额和报销理由。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公司财务的领导,理顺公司本部与工程项目部的财务关系,明确其各自的工作职责和管理权限,根据公司建立“大财务”的基本思路,特制定工程项目财务管理暂行规定。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及各工程项目部。

第三条财务机构设置:

(一)公司设财务部,负责全公司财务工作管控;

(二)各工程项目部设相应财务机构,负责所在项目财务工作;

(三)各工程项目部财务机构人员由公司统一委派,并接受所在项目部行政领导和公司财务部业务指导、监督、检查。

第四条公司财务部管理职责:

(一)负责拟定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度和流程,健全公司财务控制体系;

(二)负责公司本部会计核算和财务报表编制工作;

(三)负责公司资金调度和管理,根据需要对项目部资金进行调度;

(四)负责拟定、审核项目融资方案和相关文件,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公司金融风险,建立财务风险管理和风险预警机制,控制公司财务风险;

(六)负责拟定公司资产管理和处置办法并参与实施,审核项目部资产处置方案;

(七)负责公司税收筹划和处理工作,协助项目部处理相关税务事宜;

(八)负责财务分析,为决策提供支持;

(九)负责外派项目会计的管理,指导下属项目部的财务工作。

第五条公司各工程项目部财务机构管理职责:

(一)执行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度和流程;

(二)负责本项目部的财务会计工作,保证完成各项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

(四)配合审计单位做好每个基建项目的审计工作,及时提供各种数据及资料;

(六)进行财产物资管理,做好财产保全工作;

(七)负责营业税及相关税费的纳税申报和缴纳;

(八)及时处理财务工作相关事宜。

第六条工程项目部资金主要来源:

(一)建设单位拨付的工程备料款及工程进度预付款;

(二)建设单位拨付的工程结算款;

(三)应付未付款项;

(四)公司本部拨付及内部单位的往来资金;

(五)其它来源。

第七条工程项目部资金主要用于支付下列款项:

(一)工程用物资、设备的采购;

(二)职工工资及福利;

(三)工程人工费;

(四)缴纳税费;

(五)规定的各种应上交款项;

(六)支付固定资产修理费用。

第八条工程项目部如需开设银行帐户,必须报经公司财务部门审核和总经理批准,严格按规定履行手续;同时,建立健全货币资金管理制度,严格遵守国家规定的现金管理制度和银行结算纪律,建立严密的内部牵制制度和保密制度。否则不得擅自开设任何形式的银行账户。

第九条工程项目部的资金,由公司统一管理,其调配权属公司,工程项目部实现的合同收入结算后统一汇入公司指定帐户。资金运用要严格执行公司有关的资金管理规定。

第十条工程项目部不设立现金库,其现金支出在出纳临时结算卡(个人账户)中开支。需要用现金支付的零星支出,按实际报销金额划入出纳临时结算账户,该临时结算账户不留余额。

第十一条工程项目部要定期编制财务资金计划,实行资金按计划管理。未列入计划的工程支出,未经本部批准不得列支。

第十二条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规和公司费用开支标准,严格划清成本开支界限,间接费开支要严格执行公司的有关费用开支办法,并如实在项目成本中列支。

第十三条材料采购必须严格执行公司有关物资的管理制度,做好工地余料盘点工作。采用移动平均法,购入后被领用的工具、器具及办公用品等低值易耗品,在领用时必须履行物资保管责任转移的相关手续,领用后转入工程成本,并做好物资管理台账。

第十四条项目部要设置存货实物账,建立存货计量、验收、入库、出库、盘点、对账制度,账、卡、物必须相符,盘盈、盘亏要按规定处理。项目会计在月末审核库管员编制的材料购销存明细表后,再编报材料购销存汇总表送交公司财务部。存货计入成本要以出库单(领料单)和存货成本分配表为原始凭证。

第十五条根据需要配备的各类施工机械设备,必须建立固定资产帐卡及台帐,做到帐卡相符、帐实相符。所配备的机械设备按规定足额提取折旧费。调入的机械设备,及时办理交接手续。项目部对机械设备等固定资产只有使用、管理权,没有所有权,不得擅自出租、出借或用于抵押和经济担保。

第十六条对于工程项目一次性使用,完工后拆除的临时设施,应由项目部自行建造,其费用由项目成本负担。对于周转性费用的临时设施(如活动房屋等),其摊销费用由项目成本负担。工程完工后能及时回收保管的,按公司规定报批后处置。

第十七条营业税及其附加费由项目部按规定在工程所在地计缴。

第十八条工程项目部在工程完工解散之前,应对各债权、债务和往来款项清算完毕。对竣工时仍清算不完的,提出处理意见并报经公司主要领导同意后转公司继续清理。

第十九条工程项目部解散时剩余财产物资按以下原则处理:

(三)剩余材料及其他物资按质论价处理,发生的损益由工程部负担;

(四)项目部对准备处理的剩余财产物资必须经过材质、技术鉴定,确定处理价格,填制鉴定清册交工程部门办理,任何人不得擅自处理。

第二十条工程竣工后,编制竣工决算,协助建设单位向接管单位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同时对该项目的财务状况、工作质量等进行一次全面的分析和总结。

第二十一条对确实在短期内无法处理的遗留问题,工程部应向公司专题处理报告,经公司决定同意后转公司处理。

第二十二条妥善保管财务会计资料并按档案管理的规定及时办理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工作。工程项目部解散时,会计档案移交给公司档案部门。

第二十三条工程项目部必须遵守国家财经纪律,不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主动接受公司财务监察和审计监督。

第二十四条工程项目部主办会计应于每月21日结账,并于每月26日前回公司对账,将当月核算原始资料移交本部主管会计人员。

第二十五条工程项目部应于每月26日前按统一格式向公司财务部报送财务月报,包括“资产负债表”、“工程成本明细表”、“材料收、发、存明细表”、“现金收支月报表”、“债权、债务月报表”等,并于每周末报送现金收支周报表。财务报表一经确定,不能随意修改。

第二十六条工程项目部应于每季尾月末、每年12月末和工程决算后向公司报送财务决算报告(报表的种类与每月报送的报表种类相同)并附相应的财务说明书。说明书应重点说明生产经营状况,资金增减和周转情况,成本状况,财产物资变动,工程结算以及对财务状况变动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工程项目部每季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第二十七条本规定由财务部草拟,行政人力资源部、工程部、合同成本部共同修订。

第二十八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公司财务部门。

1、项目成立安全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为小组组长,施工队队长、安质工程师为副组长,各施工队安全员为组员,协助项目经理监督、检查日常安全生产。

2、经理部及各施工队必须经常性的组织职工学习安全生产的有关知识、文件,每月至少一次,并做好文字记录。

3、参加施工的所有人员必须进行上岗前的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4、项目经理、安质工程师和各施工队每月组织一次全面的安全的检查,检查的重点是防机械伤人、防触电、防火灾、防洪、爆破物品等。特别是本工程位于林区施工,应非常注意防火。进场施工人员严禁吸烟,严禁在林区明火,防止引起森林火灾。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及事故苗头,有关部门要制定计划,限期整改。

5、进场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劳动安全纪律,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严禁穿硬底鞋、拖鞋、高跟鞋或赤脚进入施工现场:女工不得穿裙子上班作业,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施工现场,爆破警戒区。

6、施工各现场必须设置各种防护设施,安全标志。

7、发生伤亡事故后,应当保护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项目经理或有关领导,采取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尽量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8、在项目安全生产工作中,项目部将对安全生产班组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对安全事故责任人按有关条例进行处罚,对违反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人员处以50~100无的罚款。对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的,将直接追究肇事者的经济和法律责任,追究施工队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指导方针,使每个职工懂得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增强群众防范意识,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现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状况,制定以下防火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负责人应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建设单位应用心督促施工单位具体负责现场的消防管理和检查工作。

(2)施工现场都要建立、健全防火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务必立即消除,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要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限期整改。

(3)施工现场发生火警或火灾,应立即报告公安消防部门,并组织力量扑救。

(4)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在火灾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应共同做好现场保护和会同消防部门进行现场勘察的工作。对火灾事故的处理提出推荐,并用心落实防范措施。

(5)施工单位在承建工程项目签订的“工程合同”中,务必有防火安全的资料,合同建设单位共同搞好防火工作。

(6)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贴合消防要求。

(7)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8)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持续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逻。

(9)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物,务必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拆除。不得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10)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11)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有条件的应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火栓。

(12)焊、割作业点,氧气瓶、乙炔瓶、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应贴合有关规定;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13)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务必贴合防火要求,并严格执行“电焊十不烧”规定。

(14)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15)冬期施工采用保温加热措施时,应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应安排专人巡逻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1)项目经理部每月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防火安全专项检查;每周一次定期安全检查中对防火安全进行检查。

(2)检查以宿舍、仓库、木工间、食堂、脚手架等为重点部位,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防范工作。

(3)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煤油炉,检查时如有发现,除没收器物外,罚款50元。

(4)木工间不得吸烟,木屑刨花每一天做好落手清,如堆积不能及时清运的,处以罚款50元,木工间发现有人吸烟者罚款10元。

(5)按规定时间对灭火器进行药物检查,发现药物过期、失效的灭火器,应及时更换,以确保灭火器材处于正常可使用状态。

(1)一级动火审批制度

禁火区域内: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气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齐的辅助设备;各种受压设备;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进行动火作业,由动火部门填写动火申请表,项目副经理召集项目安全员、施工负责人、焊工等进行现场检查,在落实安全防火措施的前提下,由项目副经理、焊工、项目安全员在申请单上签名,然后提交项目防火负责人审查后报公司,经公司安全部门主管防火工作负责人审核,在一周前将动火许可证和动火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及所在地区消防部门审查,经批准后方可动火。

(2)二级动火审批制度

在具有必须人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动火作业,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割、节假日期间等动火作业,由项目施工负责人在4天前填写动火许可证,并附上安全技术措施方案,项目副经理召集项目安全员、施工负责人、焊工等进行现场检查,在落实防火安全措施的前提下,由项目副经理、焊工、项目安全员在申请单上签名,报公司安全部门审批,批准后方可动火。

(3)三级动火的审批制度

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动火作业,由申请动火者填写动火申请单,在3天前提出,经焊工监护人签署意见后,报项目防火负责人审查批准,方可动火。

(1)在防火要害部位设置的消防器材,由该部位的消防职能人负责维修及保管。

(2)对故意损坏消防器材的人,按照处罚办法进行处理。

(3)器材保管人员,应懂得消防知识,正确使用器材,工作认真负责。

(4)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发现超期、缺损的,及时向消防负责人汇报,及时更新。

为了保证本工程项目顺利实施,保护国家财产及职工生命安全,本工程成立了一支义务消防队。为更好地发挥义务消防队的预警预报潜力,提高业务素质,成为一支训练有素、机动灵活、适应工地错综复杂的消防环境需要的队伍,特制订以下训练计划。

(1)义务消防队每月组织一次活动,可采用丰富多彩的形式,如消防知识讲座、经验交流会、参观观摩会、观看录像等。

(2)活动的形式和资料由消防领导小组或义务消防队队长负责安排,通过活动使队员们深刻地认识到消防工作的重要性,针对工程实际状况,结合工程进度明确防火重点部位,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知识,提高危险因素分析潜力和扑救方法。

(3)及时与当地消防部门建立联系,搞好消防联防工作。有计划地到当地消防部门参与联谊活动,观察消防队员消防演习。

(4)定期举办义务消防队员消防操作技能训练,做到“防消结合”。

(5)根据工程进展实际状况实际状况,适时举办一些消防培训活动。

(1)不准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焊、割作业场,不得堆放建筑物或可燃品。

(2)各种警告牌、操作堆积牌、禁火标志悬挂醒目齐全。

(3)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m。

(4)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距离不得少于2m,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少于5m。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应完整而有效,否则严禁使用。

(5)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务必贴合防火要求,按规定应配置必须数量灭火器,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6)动火作业前务必执行审批制度,履行交底签字手续。

(7)严格执行奖惩制度,遵守消防规章制度,对未出大小火灾事故,能消除火灾隐患或勇敢扑灭火灾事故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规定,造成火灾事故的人员视情节给予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1)施工现场材料仓库的安全防火由材料仓库负责人全面负责。

(2)对进入仓库的易燃物品要按类存放,并挂设好警示牌和灭火器。

(3)经常注意季节性变化状况,高温期间如气温超过380c以上时,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易燃品自燃起火。

(4)仓库间电灯要求吸顶,离地不得低于2.4m,电线敷设规范,夜间要按时熄灯。

(5)工地其他易燃材料不得堆垛仓库边,如需要堆物时,离仓库持续6m以外,并挂设好灭火器。

(6)严格检查制度,做好上下班前后的检查工作。

(1)木工间由木工组长负责防火工作,对本组作业人员开展经常性的安全防火教育,增强防火意识和灭火技术。

(2)使用机械务必严格检查电器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及随机开关,破损电线及时更换。

(3)木工间严禁烟火,如发现作业人员抽烟或作业场内有烟蒂按规定罚款处理,每一天做好落手清工作。

(4)木工间内的灭火器,经常检查,发现药物及压力表失效时,及时与工地安全员联系更换。

(5)按国标设置安全防火警告标志及警告牌,做好防火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6)木工间非作业人员严禁入内,一旦发生人为火灾事故,应追究当事人职责。

(1)机修间的安全防火工作由机管员全面负责。

(2)机修间各种防火警告牌务必齐全,各种制度上墙。

(3)机械设备安放位置选取合理,电线及配电箱设置规范,做好机械的'接地或接零。下班时切断电源。

(4)油类物品要归类存放,配备必须数量有效的灭火器。

(5)按规定做好每一天的检查工作,发现火灾隐患,及时采取措施。

(1)电焊间防火安全工作由组长全面负责,对本组作业人员要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增强防火观念和灭火技术水平。

(2)建立动用明火审批制度,做好审批工作,操作时,应带好“两证”(特种工种操作证、动火审批许可证),并配备好灭火器,落实动火监护人,焊割作业应严格遵守“电焊十不烧”及压力容器使用规定。

(3)作业场内严禁烟火,违章按规定罚款处理。

(4)灭火器挂设务必贴合要求,经常进行检查,发现药物及压力表失效时,及时与工地安全员联系更换。

(5)各种安全防火警告标志及警告牌务必悬挂醒目、齐全。

(6)开展经常性防火自我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1)工地油漆间设专职的仓库保管员。

(2)仓库保管员应懂得化学危险品的基本性质,工作认真。

(3)严禁库内吸烟,对违者进行严格处罚。

(4)建立“禁火区”动火审批制度。室内电器设备应贴合防火、防爆要求。

(5)正确配置灭火器材,做好定期检查。

(6)严禁闲人入内。

(1)职工宿舍防火工作有室长负责,室员共同配合。

(2)宿舍内严禁使用电加热器具。

(3)宿舍内电线由电工安装完毕后,禁止他人乱拉乱接。

(4)严禁躺在床上吸烟,电扇不得放在床内吹风。

(5)职工宿舍每50m2设置一只灭火级别不小于3a的灭火器,定期检查期使用可靠性,按时补换药物。

(6)防火工作负责人要持续高度警惕,经常巡视生活区域及宿舍,发现危险因素,及时消除隐患。

(1)工地食堂防火安全工作由炊事班长全面负责,经常对炊事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提高灭火技术,增强防火意识。

(2)炊事人员在作业时严禁吸烟,使用电器设备时要严格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3)食堂间内个性是灶间灭火器务必齐全、有效,各种防火警告牌挂设完整、醒目。

(4)做好经常性防火检查工作。

(5)灶间严禁堆入易燃物品,炊事人员如违反有关规定所引起的火灾事故,应追究当事人职责。

(1)奖励方法

1)关心消防工作,用心投入消防工作,成绩显着的。

2)模范遵守消防法规,制止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表现突出。

3)及时了解和消除重大火险隐患、避免火灾事故发生的。

4)用心扑救火灾、抢救公共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表现突出的。

5)对查明火灾原因有突出贡献的。

6)在消防工作其他方面做出显着贡献的。

7)对以上在消防工作中有先进事迹的个人应给予表扬和奖励。

(2)惩罚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重的,由本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

1)施工人员不按防火制度规定进行施工。

2)防火负责人不履行职责的。

3)值班人员撤离职守或失职的。

4)不按规定添置消防器材、设备的职责人。

5)故意损坏消防器材的。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各级政府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条例标准、方针、政策及本公司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面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参加项目部安全措施的制定工作,使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到标准化、规范化。

(二)配合公司进行每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评分和季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评比,并做好公司月、季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评比记录入档。

(三)参加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领导小组会议,组织好施工班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并作好教育记录入档。

(四)负责对入场新工人上岗前三级教育工作,变换工种职工新岗位教育考核工作和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工作,并作好教育记录入档。

(五)负责编制安全生产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工作,并履行交底签字手续,作好交底记录入档。

(六)及时收集、整理各种安全生产技术资料,按公司规定每月向公司安全处报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的各种资料,作到安全技术资料与生产同步,内容真实、齐全。

(七)、安全员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负有责任,有权拒绝不安全的`生产指令,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直接责任者,有权进行批评教育和罚款,并作好惩罚记录入档。

(八)组织好施工现场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工作,并经常对施工现场进行巡回检查。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协助施工队长作好“三定”(即:定人员、定时间、定整改措施),并负责整改销项工作,作好检查整改记录入档。

(九)协助项目经理、施工队长及有关班组长等对脚手架、模板工程、龙门架(井字架)、塔吊、施工用电、施工机械、“三宝”及“四口”防护,进行检查验收工作,作好合格交验签字手续,并作好检查验收记录入档。

(十)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语,安全生产标志牌,各种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章的编制与实施,负责各种安全设施和安全防护用品的检查试验,维修保养和登记工作,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工作正常,安全有效。

(十一)施工现场发生伤亡事故后,协助工程处长、施工队长保护好事故现场,积极组织抢救伤员及财产,排除险情;及时上报,协助事故调查工作,并作好事故的详细记录入档。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

(一)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服从领导,听从指挥,遵守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认真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做到不违章作业,服从安全人员的`指挥。

(三)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安全活动,发扬团结友爱精神,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到互相帮助、互相监督、对新工人要积极传授安全知识,维护一切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具,做到正确使用,不准拆改。

(四)正确穿戴个人的安全防护用品,维护好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对不安全作业要积极提出整改意见,并有权拒绝不安全的生产指令。

(五)拒绝不安全的生产指令,对不安全作业要积极提出整改意见。

(六)施工现场发生伤亡事故,要立即上报,要听从统一指挥,积极抢救伤员及财产,排除险情,保护好事故现场,并协助事故调查组作好事故调查工作。

建筑公司的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生产务必安全,安全促进生产。

二、各级领导在所属职责范围内,是安全第一职责人。

三、定期进行安全大检查,要求做到群管、群防、群查、群治的安全工作方针,确保无安全事故。

四、新工人进厂务必坚持进行安全知识教育,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五、酒库、酒成品仓库、包装材料仓库,严禁使用明火烧焊,要有严格的防火安全措施,要有明显的禁火标志,室内要持续良好的通风,降低空气中的酒精浓度。

六、发现机、电设备运转声音异常或有异味,务必立即关掉电源、挂牌、停机检查、维修,不得带病运转操作,设备运转部位都务必要安装防护罩。

七、车间内不准带小孩、洗衣服。

八、车间、仓库内严禁吸烟、烤火、烧饭,非仓库人员不得擅自入内。

九、公司生产区域及仓库各处要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妥善保管。

十、公司的所有电器保险丝要适当,不准任意调大或调小,更不能用铜丝代替,不准用湿手湿布去擦电器设备。

十一、特殊工种务必持有特殊工种上岗证方可上岗。

十二、事故发生后“三不放过”

1、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

2、事故者及广大职工不受教育不放过;。

3、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质量事故处理报告制度。

产品质量是企业的生命,好的产品是生产出来的,在生产过程中发现产品质量问题务必立即停产整顿,找出发生质量问题的原因,提出解决办法,将不合格产品消灭在萌芽状态。

一、发生下列状况之一者为质量事故:

1、产品理化指标不合格;。

2、产品外观不合格(酒量有沉淀、酒质混浊、酒中有异物);。

3、外包装不合格,或者装错包装、贴错标签;。

4、未执行工艺操作规程,出现的不合格产品。

二、当发生产品质量事故时,应立即停止生产,维护好现场(已发出产品应立即退回,全部返工,重新生产)。

三、立即由分管质量的经理,组织质检、车间等有关部门到现场调查处理。

四、做好质量事故分析处理,找出产品质量事故的原因,提出改善措施,并纳入工艺文件中去,以防再次出现质量故障。

1、厂部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厂长任组长,对全公司安全生产负责。

2、安全生产教育要定期对全公司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基本教育,人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3、酒为易燃品,公司内和仓库要严禁烟火,酒库附近严禁堆放易燃品。

4、安全用电,电器设备要加防护罩,线路和开关要经常检查,杜绝各类事故发生。

5、安全生产目标,全部无火灾,无重大事故,无伤亡事故。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不断提高项目部的安全技术管理水平,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工伤事故,消除职业病和职业中毒等危害,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项目经理、工程技术人员、有关业务人员,必须熟悉、掌握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在管理施工生产技术的同时,管理好安全技术工作。项目技术总工技术部部长以及工程技术人员对各级施工生产的安全技术负责。

第三条、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第四条、安全生产措施的内容要全面,有针对性,根据工程特点、施工方法、劳动组织和作业环境等具体情况提出具体内容要求。

第五条、对于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如土方工程、基坑支护、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外用电梯、塔式起重机,起重吊装等必须单独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第六条、对于结构复杂、作业危险性大,特殊性较强的工程如:爆破、沉箱、沉井、烟囱、水塔以及拆除工程等,除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还应有设计计(验)算和详图。

第七条、必须按照公司编制施工组织(施工方案)的权限规定,按各部门、各人员的职责,编制、审批安全技术措施,未经审批的不准施工。

第八条、施工方案经审批后,必须遵照招待不得随意变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时,应由编制人员出具变更通知书,审批人签字后方可生效。

第九条、施工现场的施工负责人,在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向分项作业负责人作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各持一份,工地安全员根据安全技术交底内容,检查落实情况。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应符合施工、安装和生产的具体情况,交底内容要全面,有针对性和操作性。

第十条、施工现场架体、设备安装完毕后,必须由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组织工长、项目安全员、施工安装负责人共同验收,确认符合标准、规范等要求后,认真填写验收单,履行签字手续,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一条、各项验收单的填写必须符合现场实际情况,内容要量化。存在问题必须整改后重新验收。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