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优秀16篇)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优秀16篇)

ID:6689703

时间:2023-11-20 10:37:20

上传者:笔尘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优秀16篇)

作文是一种表达思想、展示才华的重要方式,优秀的作文可以给人以启发和共鸣。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的一些优秀作文,感兴趣的同学可以参考一下。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我读了很多经典的小故事后,觉得《小故事大道理》这本书,所阐述的道理简单实用,对指导我们待人处世的意义也很大。书中有一个木桶法则的故事,说的是老国王给他的两个儿子一些长短不同的要木板,让他们各做一个木桶,谁的木桶装的水多,谁就可以继承王位。大儿了把桶做大,在最后一条档板时没有木材了。而小儿子使用长度均匀的木材,做出了一个看上去不高的木桶,结果装的水却最多,最终得到了王位。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好多时候,我们的事情做得好与坏,恰恰取决于那块短木板,所以,我们应该时刻注意取长补短,把缺点变为优点。在我们的生活和学习中,要多发现和改正自己的缺点,并变成好习惯和优势。所以,《小故事大道理》是。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是《启迪心灵的钥匙》。

为了帮助我们很好地理解书中的一些文言词句,这本书还对孝、悌、忠等"八德"进行了注释。如:孝:百善孝为先。"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损,孝之始也"等等。

我们的祖先早就认为教育应以德为先,这本书里的故事就很值得我们好好阅读和学习。高尔基曾说到:"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启迪心灵的钥匙》这本书就是我们最好不过的成长的阶梯了。

现在,学校和家长对我们读书的要求越来越高,《启迪心灵的钥匙》这本书,正是我们"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的良好载体。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_

《昆虫记》是法国作家法布尔写的,也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这本书是一部昆虫学的科普书籍,也是描写昆虫学的巨著。因而,法布尔被人们称为大博物学家。在他晚年,曾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提名。

这本书是好朋友邓皓丹送给我的,接过书的一刹那,我感受到了浓浓的友谊与真情,一打开我就爱不释手了。

书中主要写了二十多种昆虫的生活习性。法布尔笔下的那些昆虫,一个个活灵活现、栩栩如生、充满灵性。让人看后觉得十分可爱,就连一般人讨厌的食粪虫都妙趣横生。其中,法布尔笔下的大孔雀蝶,仿佛就在我的眼前飞舞,令人好似身临其境。

爱好朋友似的爱着它们。正如罗曼·罗兰的评价:“法布尔观察之热情、耐心、细致入微,令我敬佩,他的书堪称艺术杰作。我几年前就读过他的书,非常地喜欢。”是的,法布尔利用业余时间对昆虫进行细心地观察研究。他的那股子钻劲儿、韧劲儿简直使他到了废寝忘食的地步,他对昆虫的那份好奇、那份热爱,非常人所能理解。他靠着对虫子接近痴狂的热爱与执着的追求,获得了大文学家的称号。

我喜欢法布尔观察昆虫的环境。在大自然里,在苍翠的树林中,在百花盛开、香气诱人的花丛中??观察着可爱的小虫子,把一切烦恼抛去。

我从《昆虫记》中学到了许多关于昆虫的知识。在一次春游中,我们见到了许多昆虫,每当大家摸不着头脑的时候,我便会骄傲地把知识告诉他们,赢得啧啧赞叹。

《昆虫记》是代表我和好朋友友谊的书,也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是《小蚂蚁抢树叶》。让我来介绍故事的精采内容吧!

有两只叫黑黑和黄黄的小蚂蚁,有一天在路上发现了一片树叶,黑黑说:“我想拿来当作洋伞。”黄黄却说:“不行啊!我想把它拿来当作凉席一定很舒服。”两只蚂蚁因为意见不合而争吵了起来。突然,天空下起一阵大雨,黑黑急忙大叫:“黄黄,快到树叶下面来躲雨。”

终于,雨过天晴了,两只蚂蚁就爬到树叶上欣赏彩虹。黑黑说:“如果我一直把树叶当做洋伞,就无法看见美丽的彩虹。”黄黄更不好意思的说:“如果我坚持将树叶当做凉席,我们有可能都会被淹死。”

看了这本书之后,我才了解每样东西不只有一个使用方法,我们只要将这些方法与人分享,或许可以得到更多的益处,发现更多生活中的美好事物,并且,我们还要尊重别人的看法,如此可以发挥智慧,解决生活中的难题。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_

阅读,是大家都喜欢的娱乐方式。但是喜欢阅读什么,就不大相同了。是喜欢中国四大名著之?还是喜欢西方古典文学?是喜欢震撼心灵的科幻?还是巴尔扎克,马克吐温的小说?反正,在茫茫书海中,总有你喜欢的书。我最喜欢是法国科幻大师儒勒凡尔纳的《神秘岛》。

如果说英国作家笛福的《鲁滨孙漂流记》用优美的文字和曲折的情节塑造了勇敢的鲁宾孙。而儒勒凡尔纳则塑造了一群“鲁宾孙”,他们就是神秘岛的主人公——工程师塞勒斯史密斯;水手彭克洛夫;战地记者杰丁斯皮莱;以及哈伯特和纳布。

故事发生在美国南北战争期间,他们是从南方军大本营逃出来的五个北方军人。在一望无际的太平洋上,猛烈的风暴狠狠地拍打着一只孤零零的热气球。他们就是想要乘着的这只热气球准备返回北方,却因为一场风暴吹到了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他们一无所有,只能靠自己的双手生存。

他们开始建设这个小岛,而打击却接踵而至——极端天气、海盗……但他们每一次都在一股神秘力量的帮助下挺了过来。终于,他们过上了丰衣足食的生活,同时,也目睹了一直帮助他们的人——尼摩艇长的死去。接着,岛上的活火山喷发了,整座岛化为一座小石块,仅能容他们坐下。这时,救援艇发现了他们,并把他们带回了美国。

他们之所以能够等到获救,是因为每个人各出所长,大家团结一致,俗话说:兄弟齐心,其力断金。这难道不是给我们提示吗?团结合作,会有意想不到的力量。

这本书情节跌宕起伏,一波三折,用词严谨而不失幽默感。书中写一个海盗的死是这么描述的“杰丁斯皮莱的卡宾枪说话了。而且大概说了些伤人的话。因为其中的一位海盗倒下了。”像这样的语言随处可见。不信?看看就知道了。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我喜欢的书有很多,如《博物》、《自然探秘》等。其中,我最喜欢的是《让孩子勤学乐思的108个灵感故事》这一本书。这本书向我们介绍了许多伟大的科学家,让我们了解他们是怎么成功的,发明了什么东西,对我们人类有什么好处。

我最喜欢的部分就要数这本书上的附页了,上面有一些小发明,比如木风扇,小钢琴等。有一天,我禁不住诱惑,就根据上面的说明指导动手做了一个小风扇。我拆拆卸卸、摆摆插插,最后终于成功了,我高兴地一蹦三尺高。那可是我花了四个多小时发明出来的,心里别提有多开心,当时就感觉自己已经是伟大的科学家啦。兴奋之余,我想:科学家有多么的累,我仅仅做了一个小型的,就花费了这么长时间,如果做大型的,岂不是更麻烦?况且,科学家们是靠自己的智慧和想象创造发明,而我呢,却是仿制得来的。我可以体会到科学家是多么的劳苦,他们那坚毅执著、追根求源、锲而不舍的精神品质是多么的可贵!

《让孩子勤学乐思的108个灵感故事》,谢谢你!你让我爱上了动脑思考,爱上了发明创造!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我有许多书,比较多的一类就是漫画书,而是《父与子》,这本书是妈妈带我去图书馆买的。

我原来很不爱看书,直到妈妈给我买了《父与子》。

这本书里面讲的是父子之间的`趣事,有一篇让我印象特别深刻。主要讲述小明的妈妈做好了饭,把热腾腾的饭菜端上桌,准备开始,发现小明不在,就让爸爸去叫儿子吃饭,爸爸叫第一声时,儿子没有听见,爸爸便去了儿子的房间里去叫。打开房门,爸爸看见儿子在看书,就很疑惑他看什么书,看得这么入迷。儿子像接到圣旨一样,便去吃饭了,却发现爸爸不见了,便又回了房间发现爸爸在自己的房间里入迷地看着自己刚才看得那一本书。妈妈等不到父子俩,也过来看看怎么回事,后来自己也被迷住了......每当看到这段时,我都会咯咯地笑出声来。

我为什么喜欢这本《父与子》?不光是因为这是妈妈给我买的第一本书,还因为它可以给我带了快乐。一次,我考试没考好,回家后特别伤心,我把自己关在了房间里,随手拿出《父与子》,看着看着我便哈哈大笑起来,顿时将伤心抛之脑后。

它带给我的收获也很多,因为我买的是只有图,没有字的,所以每看完一篇,我都会把我理解的内容写下来,直到把这本书看完,而我看图写话也在无形之中提高了很多。在生活中,它也给我很大的帮助,让我结交了好朋友。当有同学伤心难过的时候,我给他讲几个书里的笑话,他们就会笑了起来,因此我还得到一个“开心果”的称号。

书中的父与子,每天都是开开心心的,没有一点烦恼。这一点,让我十分羡慕,我也希望自像《父与子》中的父亲和儿子一样每天开开心心,没有一点烦恼。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漂亮的封面、精彩的内容和迷人的情节,它就“哈利波特”,这本书好看又有趣,让我深深吸引,手不释卷。

每当我心情不好的时候,我就会打开“哈利波特”来看,书中有趣的篇章让我把烦恼抛到九霄云外,彷佛在作梦一样呢!

我真希望我是“哈利波特”一样,拥有神通广大的魔法,这样我就可以把教室变成电影院,变成游乐场,把家里变成皇宫,想吃什么就吃什么,想玩什么就玩什么,多自由自在啊!

“哈利波特”陪我度过快乐的童年,让我不仅得到知识,还神游在无限的梦想和希望。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_

从小到大,我也读过许多的书。而其中让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简·爱》。这本书是夏活蒂·勃朗特写的。我很喜欢书中的主人公简·爱,她那高尚的心灵和顽强的精神使我非常的感动。

简爱自幼父母双亡,寄人篱下,饱受欺凌。后来,她进了孤儿院,一个朋友也没有,院长很坏,她让简·爱擦桌子、拖地,稍微碰了一下,她就要打简·爱。简·爱受尽了磨难。后来简爱和一位名叫海伦的小姑娘成了好朋友,但几年后海伦就身患绝症去世了,简·爱很伤心,她又没有朋友了。

就这样,简·爱在孤独中渐渐长大了。她贫穷、矮小,貌不惊人,但她凭着一颗坚强高尚的心灵,自尊自立,当上了一名家庭教师。这个家的主人脾气很温和,他待简·受很好,他们很快就相爱了。然而,就在他们真心相爱的时候,简·爱发现主人还有妻子,简·爱不愿沦为情妇,她伤心地离开了。后来,男主人因为发疯的妻子放火烧了庄园,女主人在火灾中死去,男主人也因此失明。就在男主人绝望孤独的时候,简·爱又回到了男主人的身边,经过了种种艰难,他们终于获得了最真诚、最珍贵的爱情。

“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这是简·爱的真实写照。她经历了风风雨雨,最终获得了最真诚的爱情。这本书的开头和结尾有着鲜明的对比,还突出了中心,那就是只要你付出了努力和汗水,总会有好结果。从一个小女孩到亭亭玉立的大姑娘,简·爱唯一不变的是善良、坚强和自信。她以一个心灵高洁,维护自尊的女性形象,深受广大读者喜爱,这也是这本书一百年来久盛不衰的原因之一。

生活中,像简·爱一样的人很多,他们历尽了磨难,以善良的心赢得了别人的信任,从而也结出了甜果。生活需要真诚,需要付出,愿天下善良的人们终有好报。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我希望在这里可以介绍给大家,让大家有时间抽空去看看,我相信大家会从中得到收获的!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太空历险记》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我经常拿着它,忘记吃饭,总想一下子把它看完。这本书的作者是洪在彻,是二十一世纪出版社出版的。书中讲的是三个小学生—玛鲁、秀智、沙沙作为少年宇航员候选人,去俄罗斯的加加林航天中心参加训练的故事。

玛鲁是一个脑子里充满稀奇古怪念头的淘气包,但他有超强的体力。秀智是个很聪明的女孩,性格刚强,掌握了各种科学知识。沙沙是战斗机驾驶员的儿子,他非常了解战斗机和火箭的知识。

想成为一个合格的优秀少年航天员,不仅需要参加各种各样的训练,还要学习各种航天知识。在他们三个参加的训练中我最感兴趣的有降落伞训练、海上生存训练和太空行走训练。降落伞训练很刺激,他们要从3500米高空跳下,这需要有很大的勇气。海上生存训练十分惊险,要在海上漂24个小时,因此需要他们有好的体力和耐力。太空行走训练非常奇怪,不能真的到太空上训练,而是在水里训练,因为水的浮力可以托起身体,使人感觉不到身体的重量,所以可以得到和失重状态下相似的体验。最终玛鲁通过了各种考验,被选中了,他搭乘着“联盟号”火箭飞向太空。当他走入太空的时候,看见地球是一个蓝色的星球,非常漂亮,还看见了月亮上的火山口,他感到太空非常壮观。

从这本书中,我不仅跟着三位少年宇航员候选人一同经历了各种训练,而且还学到了很多知识,比如飞机和火箭的飞行原理,降落伞的原理和使用方法,还掌握了不少在严寒地带、大海等地方遇到危险时的生存知识。通过这本书,我知道了人类第一个航天员是俄罗斯人尤里.加加林,第一个登月的是美国人内尔.阿姆斯特朗,还知道目前只有俄罗斯、美国和中国的航天员是乘坐自己国家的宇宙飞船。我为中国感到骄傲和自豪!

读这本书时正好是我国载人火箭—神州九号上天与天宫一号实现自动和手动对接的时候,我每天都期待着新的那些航天员叔叔阿姨的好消息。通过这本书我更好地了解了很多航天知识。我想我一定要好好学习,锻炼身体,长大以后也能象杨利伟叔叔和刘洋阿姨那样当一名合格、优秀的航天员,去探索太空,为国争光!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习惯了现在市场上嘻嘻哈哈的校园小说,也习惯了玄之又玄的冒险小说和悬疑小说,他们如此热闹,但脑海一掠,什么都没留下。

这是大部分作家的选择,或许,是时候找一本淳朴,异于那些快餐性质的畅销书了。在风起云涌的脑海中,就这么一本乘着记忆之舟登上海岸——《草房子》。

这是本能够真正触动孩子心灵的书,我在床头柜曾放着一本《爱的教育》,但也许限于国家文化的差异,于是并没有真正感受到它的含义,《草房子》就不同,讲的同样是一个孩子,塑造了同样有血有肉的人物,但一个重在于教育,读来有些枯燥,一个重在于生活,读来有些乐趣,一个形式死板,另一个如此活泼。桑桑就是许多孩子童年的原型吧,有几个三五好友,感受过背叛的愤怒,感受过炫耀魅力的骄傲,感受过嫉妒的煎熬。

书中首次出现的人物是秃鹤,极力想维护自己的形象,却被同学耻笑,恶作剧,秃鹤感到愤怒,却又无力阻拦,或许这就是被欺凌的感觉吧。尽管那些孩子可谓天真无邪,却不顾他人的感受,可谓不懂事还是无耻,总之这种感受无法说出来,是一种痛。

其次书中书墨较多的也是有血有肉的人物是杜小康,他有着传奇版的背景,当时他最有钱,别的孩子不敢招惹他,当时他是最早有自行车的孩子,如此威风,以至于阿恕肯为此背叛桑桑,但后来,家庭的衰败,父亲的债务,使这个家庭雪上加霜,杜小康颜面扫地,颓废了许多,家庭的变化让他知道什么叫生活,或许这才是书中的重点,杜小康的经历令我动容,为他感到同情,感到悲哀,老天的不公有时未免不是一件坏事。至少在孤独之旅中,他学会了成长。

秦大奶奶是这本书蛮有趣却感人的人物,在油麻地小学放养鸡鸭,那些情节,那些画面都令人忍俊不禁,最令我思念的是那片艾地,一片绿又带着苦艾味,秦大奶奶的一番努力,终于和油麻地小学和好,也了了我的感情。

《草房子》是童年的一面镜子,使我们敞开心扉,这是面我们心灵的镜子,反映我们的纯真,一本足以使我们心灵充满向往——多么自由的童年,多么欢乐!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生活中,总有一些事物让我们得到启发,比如书。

我从小就立志要考上哈佛大学,留学做一名博士生。

一个偶然的机会,我得到了一本《哈佛凌晨四点半》,从此,我的哈佛梦就更加坚定了。哈佛大学占地154公顷,没有现代化的高楼大厦,只有随处可见的图书馆,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都能看到哈佛学子读书的情景对他们来说,学习是不分白天黑夜的,在一个普通的哈佛凌晨四点半,哈佛的图书馆内,已经坐满静静看书、认真做笔记的哈佛学子……哈佛图书馆墙上的一条训言让我知道了读书的重要:学习并不是人生的全部。但既然连人生的一部分——学习也无法征服,还能做什么呢?是呀,所以,我要认真对待学习,丝毫不懈怠自己!

即使现在,对手也在不停地翻动书页!如果想要成为精英,只有比别人更早、更勤奋的努力,才能尝到成功的滋味。

这本书是由一个个哈佛人物的小故事组成的,这些故事让我懂了许多道理。《敢于推开那扇虚掩的门》让我知道,成功确实需要不懈地努力,但是更需要敢于打开那扇虚掩之门,挺过关的勇气。《不行是人最好的的大学》中,米契尔身体以上65%以上的皮肤烧伤,胸部12块脊椎骨全部粉碎,腰部以下全部瘫痪,却成了百万富翁、受人爱戴的公共演说家,洋洋得意的新郎以及成功的企业家。他的故事告诉我,不幸给人的伤害有轻有重,不论大小轻重,都要学会从光明的角度看问题,从积极的方向吸取教训,才能把不幸转化为幸运,成就人生中的成功。

我相信,这本书能带我从平庸走向平凡,从失败走向成功!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遥远的村庄》,因为在刘亮程(本书作者)的“村庄”里,那里人花共笑,人虫共眠,人畜共居。在这本书里,无时无刻不充满着共情,人与万物的共情。人并不因为自己的强大而歧视其他弱小的动物,也不因为没有共同语言就拒绝与它们交流。读过这本书,马上拥有了不一样的感觉,品味着人与万物的悲欢离合,感受着作者流露出来的真情实意,这就是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我喜欢共情,我也要达到那种高尚的境界。

在生活中,当我们看见有虫子爬到自己的身上,我们会急忙把它抛掉,如果它再在我们身上咬一口,我们一定会气急败坏地把它摔在地上,再踏上一只脚把它碾碎。可是在《遥远的村庄》里,刘亮程却非常温和地对待它们,他说:“我的身体成了众多小虫子的温暖巢穴。那些形态各异的小动物,从我的袖口、领口和裤腿钻进去,在我身上爬来爬去,不时地咬两口,把它们的小肚子灌得红红鼓鼓。”刘亮程并不把小虫子爬到自己身上当作坏事,反而把自己当成了虫子一样。其实我们人就像一只大虫子躺在大地上,大地并没有因为瘙痒而把我们扔出去。

在这本书里,人与万物都是平等的。在《老鼠应该有个好收成》中,刘亮程写道:“这些匆忙的抢收者,让人感到丰收和喜悦不仅仅是人的。也是万物的。我们喜庆的日子,如果一只鸟在伤心流泪,我们的欢乐将是多么的孤独和尴尬。”在作者的心目中,老鼠、蚂蚁、小鸟、花草都和人一样,有自己的世界,有自己的人生,处处体现着平等。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赵树理曾说过:“读书也想开矿一样,“沙里淘金”。我十分喜欢书,并且在书里“淘”出了许多“金子”。尤其是十万个为什么,更使我爱不释手。

我从三年级时就喜欢上了这本书,并且一看就是好几个小时。有一次,我为了买到限量版的《小学生十万个为什么》,冒着倾盆大雨,踏着一尺深的雨水,终于买到了这本书。回到家,妈妈看着像落汤鸡似的我,心疼地说:“不就是一本书吗,干吗弄成这个样子!”我听了,急忙说:“一本书怎么了,书里也有许多知识,虽然它不像财宝那样惹人喜爱,但它是一生中不可缺少的东西!妈妈听了,只好无可奈何的摇摇头。有时,我还用自己喜爱的邮、贴纸来和同学换书,那可是我珍藏好久的宝贝呀!为着妈妈不知打了我多少次,可我总是嘿嘿一笑,又去看书了。

上学期期末考试的试卷上,基本上都是课外知识,而且都是《十万个为什么上的》,像“太空中有什么”、“鱼儿怎样寻找食物”、“水里有什么奥妙”等等。这对我来说小菜一碟,我过五关,斩六将,一会儿就ok了。试卷发下来,我考了97分,都是《十万个为什么》帮我绕过难题。我更喜欢这本书了,连上厕所都不放过,爸妈总叫我“书呆子”。

我将会更喜欢《十万个为什么》,把它的知识全部吮吸到我的脑海中,为人民做贡献!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偶然间我认识了一个“朋友”———《青少年。

日记。

》,一下子就喜欢上了他。今天,我要把它介绍给大家,《青少年日记》每月一期,既教你。

作文。

更教你做人。

《青少年日记》分很多个栏目,有“青春斑马线”“日记正能量”“文学星工厂”等,把你带入一个个奇妙的世界,让你体验到各式各样的人物。

当然,我最喜爱的就是“日记正能量”。它给了我积极向上的正能量,给了我无限的动力。其中,最给我正能量的是《让自己成为别人的天使》。短文讲述的是在一个学校的食堂里,一个瘦小的女生拿着饭卡,总是被一个个大女生给挤出来。她大概饿极了,使劲儿往里挤,可始终一点儿效果也没有,对于这一幕,看到的不止作者一个,于是讥笑和议论渐起,有人开始大笑。就在这时,一个穿着红衣服的女孩带着真诚的同情,帮她打上了饭……看到这一幕,我的心砰砰直跳,她俩并不认识,但在那一刻她给予了小女孩一种真正的理解和关怀。

《青少年日记》教会了我写作的方法,更教会我做人的道理。

四年级:朱正宇。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我追喜欢的一本书是《中国名人成长故事》。里面有:孔子,鲁班,孟轲,韩信,匡衡,张衡,李白,岳飞。等人物。

其中我最喜欢岳飞。因为岳飞报效祖国,还勤学苦练。岳飞出生在一个农民家庭。在他出生只有几天的时候,家乡发了大水,洪水吞没了整个村庄,全村人随水一起飘走,岳飞妈妈急中生智,抱着岳飞跳进一个水缸里。就这样,水缸随水不停的漂。不知过了多少时间,岳飞母子飘到了麒麟村。这个村里一个王明的员外救了岳飞母子。就因为他家这样艰苦,上不起学,从小立志,投师学武艺,后来他长大报效祖国,成为民族英雄。我也想喝岳飞一样报效祖国。

读了这本书是我感到了做什么事都不是随便就能成功,也要经过勤学苦练,才能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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