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弃管理制度(通用17篇)

废弃管理制度(通用17篇)

ID:7072692

时间:2023-12-07 08:00:59

上传者:温柔雨

规章制度有助于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确保组织的长远发展。规章制度的执行需要领导的带头示范和支持,以形成良好的组织氛围。

废弃物管理制度

对固体废弃物进行控制和管理,以降低污染,保护环境,消除安全隐患。

适用于公司管辖区内所有固体废弃物的控制和管理。

3.1车间负责生产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的控制;

3.2各部门负责办公和清洁过程中产生固体废弃物的控制。

4.1固体废弃物的管理标准

固体废弃物的管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车间在生产过程中强调清洁生产,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尽量减少生产垃圾的产生。生产部负责监督检查。

4.2固体废弃物的收集、储运管理

公司生产、生活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在收集、储运过程中必须实行密闭储运,不得出现遗洒。

4.3固体废弃物的`初步分类

4.3.1公司生产、生活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由相关部门按'可回收物'、'不可回收物'、'危险物'、三类,进行初步分类。

4.3.2可回收物包括:纸张、玻璃、塑料制品、金属制品等。

4.3.3危险废弃物包括:废电池、废灯管、墨盒、硒鼓、废棉丝、含油废手套、废油漆残渣等。

4.3.4建筑垃圾包括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泥渣、碎砖头、石块等。

4.4固体废弃物的外运处理

公司生产、生活活动中产生的固体不可回收废弃物,统一放入市城建局环卫部门设置的垃圾箱,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4.5危险废弃物的控制

废电池、废灯管、墨盒、硒鼓、废旧设备零件、废棉丝、废机油、废油漆残渣、稀料、化学药剂包装物等危险废弃物,由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设置收集箱,单独收集处理,并做出明确标识,收集后的危险废弃物交专业垃圾处理单位进行外运处理。

4.6可回收物的处理

由办公室联系废品回收单位或个人,定期清理外卖。

5.1《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5.2《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6.1《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厨废弃物管理制度

为履行好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法定义务,防止“地沟油’’流入食品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建立以下制度:

二、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应有专门标有“餐厨废弃物或废弃油脂'字样的密闭容器存放,集中处理。

三、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只能销售给有资质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加工单位,做到日产日清,不得销售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四、处理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要建立档案,详细记录销售时间、种类、数量、收购单位、用途、联系人姓名、电话、地址、收货人签字等,并长期保存。

五、不得随便处理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

废弃物管理制度

明确制定公司产生废弃物的分类、收集、保管及处置的方法。

适用于公司范围内产生各类危险废弃物的管理。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制度。

3.1。

指包含在国家危险固废名录范围的.废弃物。

4.1废弃物处理责任者为各部门负责人,担负有以下职责:。

a)指导和监督本部门生产办公等活动所产生的废弃物得到正确妥当处置;。

c)协助全体管理责任者顺利完成国家和地方对废弃物的管理规定事项。

4.2废弃物处理担当者由各部门负责人指定,主要担负以下工作:。

a)确实按照规定方法对废弃物进行分类处置;。

c)安环办负责集中处理公司固体废弃物,并按要求执行分类管理。

废弃物分为危险废弃物、一般废弃物两大类。

5.1危险废弃物。可能对周边环境或人体安全健康有害的剧毒、易爆、辐射、放射、感染性的废弃物质。

5.2一般废弃物:不属于危险废弃物和生产废弃物,因公司日常活动(办公、生活等)所产生的废弃物。

各部门应利用会议、告示或其他形式向各级人员说明废弃物分类的重要性和方法,使废弃物分类成为全员共识。

5.4《废弃物分类一览表》作成与维持。

5.4.1作成。

安环办依据各部门提供的资料作成《废弃物分类一览表》,报管理者代表确认,危险废弃物应指定处理担当者,其它废弃物不必指定。

5.4.2维持。

各部门在有新的生产活动,如:生产线变更、新制品或新设备导入、产品参数和出货情况变更时,应对《废弃物分类一览表》进行重新评审或改订(必要时)。正常情况下,每年重新评审一次,必要时进行改订。另外,新的废弃物种类区分困难时向办公室查询。

各部门应对本部门产生的废弃物担负管理处置责任,主要实施以下事项:。

5.5.1暂时放置场的标识。

在简单易行的前提下,各部门自行设定废弃物暂时放置场所。并按照分类明确标识,使人一目了然,以下为一般原则(供参考):。

a)废弃物箱设置数量应不影响工作的方便性为宜。

b)大量同类废弃物产生场所应设专门废弃物放置箱。

c)种类多数量少之废弃物产生场所,暂时将可回收与不可回收的废弃物分开,在公司统一设置的废弃物暂置场所投放时再按分类进行投放。

5.5.2投放。

a)各部门可将废弃物暂时投放在公司统一设置的废弃物统一暂置场所。

b)投放前应将其分开为危险固废及一般固废。

c)对违反a)b)规定,并未能按《整改通知书》要求整改者,每一项各扣款20元。

5.5.3放置场所的维持。

a)废弃物必须对应投人暂置场所的垛堆区域内,不得堆放在暂置场所内过道及门外。

b)转运承载废弃物的叉板卸完废弃物后,好的必须拉回原处重复使用,坏的(含已脱落的散叉板)必须将其整齐垛放在暂置场所指定地点。

c)废弃物需经常整理、整顿、清洁、清扫,防止异味、苍蝇、蚊子产生,其接近80%储量时相关部门必须在24小时内通知委托处理公司进行处理。

d)对违反本制度5.5.3的a)、b)c)规定者,每一项各扣款20元。对不能确认违反者的,经确认属于某部门的由其部门承担扣款。

安环办负责对废弃物处理的外部回收站进行调查,挑选具备资格的外部回收站,并报管理者代表审核。与之协议完毕后,委托其对公司的废弃物进行处理。

6.1报废的设备设施按公司正常审批流程执行,并确认设备回收处理单位,发挥剩余价值。

6.2危险固废处理商必须取得相关资格,并按转移联单的要求执行。

《国家危险固废名录》。

废弃物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防治危险废物污染环境,保障员工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共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公司区域内危险废物的生产、收藏、存储、转移、利用、处置等活动。

第三条公司对危险废物污染环境实行预防为主,全过程管理和污染单位承担责任的原则。

第四条积极推广清洁生产,避免或者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鼓励对危险废物的合理利用,实行对危险废物的无害化处理。

第五条各单位应当加强对危险废物污染环境工作的重视,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生产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每月5日前向厂主管部门申报登记危险废物的产生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有关资料。

第七条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利用、处置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相关规定。

第八条禁止向环境倾倒、堆置危险废物。

第九条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转移应当使用符合行业标准的容器和包装物。

第十条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第十一条危险废物的贮存时间不得超过一年,法律、法规另行规定的除外。

第十二条生产危险废物的单位,委托外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时,需提供处置单位相关资质(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并到厂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

废弃物管理制度

1、贮存、处置危险废弃物的建设项目,其职业安全卫生及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并经当地环保部门和其它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各所属公司、委托加工单位车间的危险废弃物,必须指定专人收集,送公司剧毒危化部统一处置,不得随意抛弃。

3、安全技术部门负责把各所属公司、委托加工单位车间产生危险废弃物的产生量、贮存、流向、处置等有关资料上报区环保局。

4、禁止在危险化学品贮存区域内堆积可燃危险废弃物。

5、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弃物,必须按照危险废弃物特性分类进行。禁止混合贮存、运输、处置性质不相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化学品废弃物。

6、运输危险废弃物,必须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

7、对危险废弃物的容器、包装物、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场所、设施,必须设置危险废弃物识别标志。

8、危险废弃物的包装应采用易回收利用、易处置或者在环境中易消纳的包装物。

9、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弃物的场所、设施、设备、容器、包装物及其它物品转作它用时,必须经过消除污染及消毒处理,方可使用。

10、泄漏或渗漏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容器应迅速移至安全区域。

11、制订在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弃物时发生的意外事故的应急措施和防范措施。

12、因发生事故,造成危险废弃物严重污染环境时,安全技术部门必须立即采取措施消除或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危害,及时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公司领导和区环保部门以及其它有关部门报告。

废弃物管理制度

1、将生产及办公活动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进行管理,努力变废为宝,达到节能降耗的目的。2、加强废弃、废旧物料管理、规范利用、使用程序、提高废旧物料的使用率,不断挖掘节能降耗的潜力,为公司构建节能减排、绿色环保型企业添砖加瓦。

适用于产生废弃物的车间及其它场所。

1.生产部、生产车间:

(2)在转移过程中,要防止废品的滴漏、溢出、散落;

(3)转移到废品仓库时,入库单上写明废弃物的名称、数量,仓库管理员要重新核实废弃物名称和数量,并按仓库管理员的要求放置,不可混放、乱放。

2.生产部、办公室:

清洁工每天负责将生活废物分类转移到指定位置。其中可回收类一般废弃物转移至废品仓库,不可回收类一般废弃物转移至公司垃圾场,最终拉运至荒沙沟填埋。

当废物仓库达到一定量时,库管提出书面处理申请单,提交公司领导审批,然后由营销部负责联系回收处理厂家,处理可回收废弃物时营销部要寻找价格合理、服务好的单位,并签订协议和保存废弃物处理的原始凭证,并负责对废弃物处理过程的监督。

1、废弃物分为工业废物和生活废物两大类,其中工业废物又分为可回收类和不可回收类两类,生活废物同样分为可回收类和不可回收类两类。

2、工业废物。

(1)可回收类:

可回收废纸类(废纸箱、废纸板、废纸带等)、废金属类(废铜线、废电缆线、废漆包线、废冷板等)、废塑料类(废树脂、废注塑头、废pvc料、废线材、废线皮、废线盘、废托盘等)、废木材类等。

(2)不可回收类:不可回收废纸类(过塑纸、粘性纸)、废手套、废抹布、废胶布(双面胶、胶带、织带等)、废塑料袋(泡沫塑料)等。

3、生活废物。

(1)可回收类:可回收废纸(书本纸、包装纸、办公用纸、广告新闻纸等)、饮料瓶(罐)、生活污水等。

(2)不可回收类:不可回收废纸(卫生纸、餐巾纸)、废塑料袋(泡沫、薄膜)、废弃食物(果皮)、废旧办公用具(笔、笔芯等)等。

1、公司各部门、车间的一般废弃物存放垃圾桶必须区分:工业废物可回收类、工业废物不可回收类、生活废物可回收类、生活废物不可回收类,对废物放置位置进行标识并标明存放的种类。

2、所有的一般废弃物全部放入指定的垃圾桶、垃圾篓或用来存放一般废弃物的箱子或托盘。

3、上述一般废弃物管理办法不包括对污水的管理规定,公司一般废弃物中的污水属餐厅、卫生间产生的生活污水,经污水池净化处理后排放到焦化厂氨水池再利用,要求达到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

废弃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保障食品安全,维护城乡环境卫生,促进资源循环利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餐厨废弃物的产生、收集运输、处置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餐厨废弃物,是指从事餐饮服务、集体供餐、食品生产加工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食物残余、食品加工废料和废弃食用油脂等废弃物。

第三条餐厨废弃物管理应当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

在城市、县城和有条件的镇(乡)、农村社区实行餐厨废弃物分类投放、专业收集运输、统一处置制度。

第四条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省餐厨废弃物的监督管理工作。

设区的市、县(市、区)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餐厨废弃物的监督管理工作。

经济和信息化、财政、公安、环境保护、商务、城管执法、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管、价格、旅游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餐厨废弃物管理相关工作。

第五条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将餐厨废弃物管理纳入政府和部门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餐厨废弃物监督管理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对餐厨废弃物的收集运输、处置提供资金保障。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及环境卫生等有关部门应当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法规及相关知识宣传教育,引导社会公众文明消费,发挥社会和舆论的监督作用。

鼓励通过节约用餐、净菜上市、改进食品加工工艺等方式,减少产生餐厨废弃物。

鼓励和支持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等先进技术、工艺、设备的研究、推广和应用。

第七条餐饮行业协会应当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制定相关标准,规范餐饮企业餐厨废弃物管理。

应当将餐厨废弃物管理纳入餐饮企业等级评定条件。

第八条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编制并组织实施环境卫生专项规划。环境卫生专项规划应当包含餐厨废弃物治理的内容,统筹安排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和处置设施的布局、建设用地、规模。

依据环境卫生专项规划预留的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和处置设施建设用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用途。

第九条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环境卫生专项规划,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时限组织建设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体系和处置设施。

鼓励支持社会资本参与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体系和处置设施的建设和运营。

第十条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通过招标等公开竞争方式,从取得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中确定收集运输、处置企业,并与其签订经营协议,明确经营范围和服务标准等内容。

未签订经营协议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活动。

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不得将餐厨废弃物交由未签订经营协议的单位和个人收集运输、处置。

第十一条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制定餐厨废弃物产生、收集运输、处置联单制度,建立餐厨废弃物计量、监测和驻厂监督员制度,对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设施运行管理情况进行实时监督和定期考核评价,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二条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应当与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企业依法签订收集运输协议,约定餐厨废弃物的数量、收集时间、收集地点等内容。

具备条件的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可以根据环境卫生专项规划安装分散式餐厨废弃物处理设备,对餐厨废弃物进行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分离出的废弃食用油脂应当交由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企业收集运输。

第十三条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企业应当为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无偿提供标识统一、数量充足的专用收集容器。

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应当负责收集容器的管理,保持收集容器的完好和整洁。

第十四条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城市生活垃圾管理的有关规定缴纳餐厨废弃物处理费。

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和处置成本、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要求及社会承受能力,制定和调整餐厨废弃物处理费的收费标准。

按照规定缴纳的餐厨废弃物处理费应当专项用于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不得挪作他用。

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单独收集的废弃食用油脂,由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企业按照废弃食用油脂品质和实际价值有偿收购。

第十五条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二)按照规定建设隔油池或者安装油水分离器等设施;

(三)执行餐厨废弃物产生台账和产生、收集运输、处置联单制度;

(四)定期向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报告餐厨废弃物的产生数量和去向;

(五)不得将餐厨废弃物与其他垃圾混倒或者排入排水管道、河道、公共厕所、公共场所等处。

第十六条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企业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二)将餐厨废弃物运输到指定的处置场所;

(三)使用喷涂企业名称和监督电话的密闭式专用车辆收集运输餐厨废弃物;

(四)执行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台账和产生、收集运输、处置联单制度。

第十七条餐厨废弃物处置企业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照要求配备餐厨废弃物处置设施、设备;

(二)按照经营协议及相关技术标准处置餐厨废弃物;

(三)处置过程中排放的废水、废气、废渣等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标准和规定;

(四)执行餐厨废弃物处置台账和产生、收集运输、处置联单制度;

(五)定期向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报送餐厨废弃物处置最终产品的台帐。

第十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以餐厨废弃物为原料生产加工食品;

(二)使用未经无害化处置的餐厨废弃物喂养畜禽;

(三)利用废弃食用油脂生产食用油;

(四)其他利用餐厨废弃物危害食品安全的行为。

第十九条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应急预案,组织建立餐厨废弃物应急处理系统,确保紧急或者特殊情况下餐厨废弃物的`正常收集运输、处置。

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企业应当根据前款规定的应急预案,制定相应的突发事件和污染防范应急方案,并报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条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餐厨废弃物监督管理制度,对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收集运输、处置企业进行监督检查。

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应当出示执法证件;被监督检查的单位和人员应予合作,不得妨碍和阻挠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活动。

第二十一条街道办事处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开展餐厨废弃物监督管理工作,应予支持配合。

居民委员会对本区域内违反餐厨废弃物管理规定的行为,应予劝阻,并及时向环境卫生等部门报告。

第二十二条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企业名单及其经营范围、服务标准。

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公开投诉举报电话、电子信箱等,接受并及时处理对违反餐厨废弃物管理规定行为的投诉和举报,对举报属实的给予奖励。

第二十三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规章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法律、法规、规章未规定法律责任的,依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四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从事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活动的,由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五条违反本办法规定,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处3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一)将餐厨废弃物交由未签订经营协议的单位或者个人收集运输、处置;

(二)未与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企业签订收集运输协议;

(三)未将餐厨废弃物放入专用收集容器;

(四)未按照要求建设隔油池或者安装油水分离器等设施;

(五)未执行餐厨废弃物产生台账和产生、收集运输、处置联单制度;

(六)未定期向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报告餐厨废弃物的产生数量和去向。

第二十六条违反本办法规定,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二)未将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到指定的处置场所;

(三)未使用喷涂企业名称和监督电话的密闭式专用车辆收集运输餐厨废弃物;

(四)未执行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台账和产生、收集运输、处置联单制度;

(五)未按照废弃食用油脂品质和实际价值收购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单独收集的废弃食用油脂。

第二十七条违反本办法规定,餐厨废弃物处置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按照经营协议及相关技术标准处置餐厨废弃物;

(二)未按照要求配备餐厨废弃物处置设施、设备;

(三)未执行餐厨废弃物处置台账和产生、收集运输、处置联单制度;

(四)未定期向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报送餐厨废弃物处置最终产品的台帐。

第二十八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主管部门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照规定通过招标等方式确定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企业;

(二)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三)擅自将餐厨废弃物处理费挪作他用;

(四)未及时处理对违反餐厨废弃物管理规定行为的投诉和举报;

(五)发现违反餐厨废弃物管理规定行为未依法查处;

(六)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自xx年4月1日起施行。

餐厨废弃物管理制度

一、餐厨废弃物由专人负责,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意见》进行管理和处置。

二、食品处理区内可能产生废弃物或垃圾的场所均应设有废弃物容器,废弃物容器应配有盖子,防止不良气味或污水的溢出。废弃物容器应与加工用容器有明显的区分标识。

三、餐厨废弃物应分类放置,废弃食用油脂应存放在标有“废弃油脂专用”字样的专用密闭容器内,做到日产日清。

四、严禁乱倒乱堆餐厨废弃物,禁止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公共水域或倒入公共厕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设施;禁止将餐厨废弃物交给未经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或个人处理。

五、餐厨废弃物应交给经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或个人处理,并签订餐厨废弃物处置协议。

六、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处置时间、数量、收购单位、用途等情况,并长期保存备查。

七、严禁回收废弃食用油脂进行食品加工。不得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废弃物喂养畜禽。

废弃管理制度

对固体废弃物进行控制和管理,以降低污染,保护环境,消除安全隐患。

适用于公司管辖区内所有固体废弃物的控制和管理。

3.1车间负责生产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的控制;

3.2各部门负责办公和清洁过程中产生固体废弃物的控制。

固体废弃物的管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车间在生产过程中强调清洁生产,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尽量减少生产垃圾的产生。生产部负责监督检查。

4.2固体废弃物的收集、储运管理。

公司生产、生活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在收集、储运过程中必须实行密闭储运,不得出现遗洒。

4.3.1公司生产、生活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由相关部门按'可回收物'、'不可回收物'、'危险物'、三类,进行初步分类。

4.3.2可回收物包括:纸张、玻璃、塑料制品、金属制品等。

4.3.3危险废弃物包括:废电池、废灯管、墨盒、硒鼓、废棉丝、含油废手套、废油漆残渣等。

4.3.4建筑垃圾包括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泥渣、碎砖头、石块等。

4.4固体废弃物的外运处理。

公司生产、生活活动中产生的固体不可回收废弃物,统一放入市城建局环卫部门设置的垃圾箱,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废电池、废灯管、墨盒、硒鼓、废旧设备零件、废棉丝、废机油、废油漆残渣、稀料、化学药剂包装物等危险废弃物,由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设置收集箱,单独收集处理,并做出明确标识,收集后的危险废弃物交专业垃圾处理单位进行外运处理。

4.6可回收物的处理。

由办公室联系废品回收单位或个人,定期清理外卖。

5.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5.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6.1《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废弃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校食堂餐厨废弃物的管理,规范餐厨废弃物处置,杜x品安全隐患,保障广大师生的食品安全,特别制定西湖中学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

一、食堂管理人员要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直接责任人职责,严格执行学校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规定。

二、食堂必须按要求将餐厨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严禁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下水道、倒入公共厕所和其他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三、餐厨废弃物实行分类管理,分别处理。食品原料粗加工产生的垃圾(菜叶、根须、削皮、等垃圾物)按生活垃圾处理,即倒入垃圾桶加上盖子,运往学校垃圾站,由环卫工人转运处置;泔水类垃圾(食物残渣、饭、菜、汤水、锅底、留样处理物等)按规定倒入专用泔水桶,回收给养殖户。

四、泔水类垃圾按要求要与回收方签订回收协议书,注明泔水类垃圾回收仅限于养殖用,不得另作他用。

五、餐厨废弃物处置安排专人负责,建立完整处置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定期报告总务处,并接受监督检查。

六、总务处加强对食堂餐厨废弃物处置工作的'检查监督,对不按规定处理餐厨垃圾的食堂,责令立即改正,并给予相关人员一定的处罚。

废弃物管理制度

为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校园,有效实施环境教育,人人有责,人人有岗,使我校建设成为环境优美,景色宜人的绿色学校,现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以进一步引导师生倡导节约、节能。

一、垃圾分类及管理:

1、对于学生在学习过程中产生的垃圾,可分为可回收垃圾和不可回收垃圾两大类。

2、可回收垃圾。如废纸、塑料袋(纸),饮料瓶,易拉罐等,由各班分类收集装袋,定期收集至学校废品回收站。

3、不回收垃圾。如清扫过程中产生的泥土、果皮、纸屑等,由各班整理装袋后,存放于学校垃圾房内。

4、可循环使用的教科书,应爱惜,不乱涂、乱写,确保完好可再利用。

二、各教学人员,必须对学生进行保护环境,净化校园的.行为习惯教育,使学生养成不乱丢果皮,纸屑的良好卫生习惯,确保校园优美舒适的学习环境。

1、教师应节约办公用纸,提倡无纸化办公。

2、尽量少印讲义,节约纸张,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3、废旧报纸、纸张应集中回收处理。

4、文印室油墨蜡纸应分类处理。

5、提倡教学参考书、教材循环使用,节约学校行政开支。

6、后勤部门收集的废灯管、废玻璃应集中,统一处理。

三、奖惩。

2、对于不认真执行本制度的班级、学生个人和教师集体评选时取消其参评资格。

废弃物管理制度

一、食堂管理人员要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直接责任人职责,严格执行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规定。

二、食堂必须按要求设置油水分离器、隔油池、密闭的废弃物容器等设施;严禁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下水道、倒入公共厕所和其他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三、餐厨废弃物实行分类管理,分别处理。食品原料粗加工产生的'垃圾(菜叶、根须、动物内脏、毛皮等垃圾物)按生活垃圾处理,即倒入垃圾桶加上盖子,运往垃圾站,由环卫工人转运处置;泔水类垃圾(食物残渣、饭、菜、汤水、锅底、留样处理物等)按规定倒入专用泔水桶,回收给养殖户。

四、加工结束及时清除餐厨废弃物,做到日产日清。

四、餐厨废弃物应由经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收运、处置单位或个人处理。本单位与处置单位或个人签订收购合同,索取并留存其经营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五、餐厨废弃物处置安排专人负责,建立完整的收运台账,要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定期向监管部门报告,并接受监督检查。

六、学校管理部门加强对食堂餐厨废弃物处置工作的检查监督,对不按规定处理餐厨垃圾的食堂,责令立即改正,并给予相关人员一定的处罚。

废弃物管理制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为加强公司危险废弃物安全管理,防止危险废弃物丢失(或随意丢弃)造成环境污染特制定本制度,相关部门严格按此制度执行。

1.由质量安全环保部负责联系具有处置危险固体废弃物资质单位,对危险固体废弃物进行处理。

2.由生产车间负责厂区内危险固体废弃物的收集、包装、运输。

3.由库管员负责危险固体废弃物的储存。

4.由质量安全环保部负责平时的监督检查。

定义: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定标准和鉴定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废物特性的`废物。

公司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要求,统一存放在回收车间北侧库房中,由质量安全环保部专人管理,并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1.安全环保部负责人与资质的单位签定处置协议。

2.生产车间产生的固体危险废弃物,由产生废弃物的岗位员工负责收集、包装、填写危险固体废弃物记录表。

3.生产车间值班课长,定期对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的数量、包装是否符合要求进行确认,确认无误后签字,运送到专门储存的库房。

4.库房管理员负责危险固体废弃物的接收,并建立危险固体废弃台账。台账中写清送入库房中,危险固体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入库时间、出库时间等相关详细信息。

5.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储存危险固体废弃物库房进行检查,检查频率不少于每月一次并签字确认。

6.一旦发生危险固体废弃物丢失现象,及时对丢失的危险废弃物进行查找回收,在公司查到不到的情况下,报相关部门协同查找,直到找到为止。公司负责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培训、教育并做出相应处理。

废弃物管理制度

保证实验室环境的整洁,防止污染。对实验室进行消毒和合理有效的处理实验室废弃物,避免环境污染及废弃物对人体的伤害,保护实验室人员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适于实验室工作环境、实验台面、工作服、移液器等的清洁消毒工作,实验室所有废弃标本、使用过的耗材等。所有实验室工作人员应熟知并遵守本程序。

3.1生物安全实验室操作人员负责实验室消毒及实验室产生的废物、废液的收集和处理。

3.2生物安全实验室负责人负责消毒工作、废弃物处理的监督检查。

4.1实验室清洁消毒。

4.1.1消毒液配制。

4.1.1.1配制2g/l有效氯消毒液:参照消毒剂说明书配制终浓度为2g/l有效氯消毒液。

4.1.1.2各实验区的`清洁消毒工具均专用,不可混用。所配制的消毒液只限在当天内使用,隔夜如使用时应根据本sop重新配制。

4.1.2紫外消毒。

4.1.2.1紫外消毒须根据需要设定时间,通常为30分钟,根据需要适当延长时间。

4.1.2.2消毒结束后,关闭电源开关。

4.1.3实验室消毒清洁程序。

4.1.3.1每次实验前一天和实验结束后对各区进行全面消毒。包括实验台面、地板。

4.1.3.2实验过程中如发生标本或试剂外溅,应立即用含2g/l有效氯消毒液湿布覆盖污染处30分钟,再进行擦拭,随后用清水擦洗,并作记录。

4.1.3.3实验结束后用含2g/l有效氯消毒液对台面进行清洁,紫外灯照射30分钟。

4.1.3.4实验结束后,开启室内紫外灯对实验室进行紫外照射消毒至少30分钟。

4.1.3.5实验结束后,用含2g/l有效氯消毒液对各区所有仪器设备进行擦拭清洁。

4.1.3.6每次对使用过的移液器、镊子用75%酒精棉球进行擦拭。

4.1.3.7每周将待清洁工作服高压灭菌后洗涤消毒,不同实验区的工作服隔天洗涤。

4.1.4生物安全柜消毒消毒、清洁方法。

a、一项工作完成后,所有的容器和设备应用75%乙醇进行表面消毒后取出。

b、一天的工作结束后,操作人员应75%乙醇对生物安全柜内的工作台、两侧、后壁、观察窗玻璃内侧壁进行擦试。

d、开启紫外灯时请勿在柜内操作。

e、生物安全柜内发生少量喷溅时的消毒措施:应立即用吸水纸巾清除,放入生物危害灭菌袋,应尽快对喷溅物沾染到的物品和生物安全柜内表面用浸透消毒液的毛巾浸湿,消毒工作面后,更换手套,再将清洁的吸湿巾放入柜内,无论脱手套还是换手套都要洗手。

f、生物安全柜内发生大量的溢出时消毒措施:需要更广泛的消毒,柜中所有的物品都应进行表面消毒后移除柜外,要向工作台面上倾倒消毒液使其流入格栅到达排水托盘,然后再用清水擦试。

4.2.1无菌物品,如棉签、棉球等应在有效期内使用,使用后的废物品应集中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4.2.2使用过的一次性实验用品(如试管、吸头、离心管等),放入2g/l有效氯消毒液中浸泡2小时后,放入污物袋内集中处理。

4.2.3对可再次使用的玻璃制品,加入2g/l有效氯的消毒剂浸泡2~6小时后用洗涤剂及流水刷洗,沥干后高压蒸汽灭菌。

4.2.4污染的标本容器等投入盛有2g/l有效氯消毒液的容器内浸泡一昼夜后,放入污物袋内集中处理。

4.2.5采集检验标本或接触装有检验标本的容器,特别是传染性检验标本(如肝炎或结核等)时,应戴一次性手套;可反复使用的容器用后集中消毒。

4.2.6废弃标本如血、痰,用10g/l有效氯消毒液消毒,搅匀后作用2~4小时后,集中处理并记录。

4.2.7实验室所有垃圾,包括用过的一次性手套置于专门污染袋内,集中处理并在废弃物处理记录表上记录。

废弃物管理制度

为了更有效的控制本公司生产过程及相关过程中废弃物和危险废弃物的产生,防止其污染环境,并对其进行合理回收利用,降低生产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于本公司运行过程中废弃物和危险废弃物的控制和综合处理。

3.1各部门负责将本部门的废弃物、危险废弃物分类存放。

3.2生产部负责车间废弃物、危险废弃物折控制和处理工作。

3.3检验室负责实验过程产生废弃物、危险废弃物的控制和处理工作。

3.4各办室负责各自办公区域内废弃物的控制和处理工作。

3.5仓管员负责仓库的废弃物、危险废弃物的控制和处理工作。

4.1各责任产部门负责将本部门的废弃物和危险弃物分类存放和标识。

4.2公司的废弃物和危险废弃物分类如下:

(1)办公活动产生的一般废弃物:废包装材料、废旧纸张和报纸,办公垃圾。

(2)生产活动产生的一般废弃物:废弃包装物、废旧设备零部件,生产垃圾。

(3)质检活动产生的一般废弃物:废玻璃瓶、废液等实验垃圾。

(1)办公活动生产的危险废弃物:废旧灯管和电池。

(2)生产活动产生的危险废弃物:废机油及其沾染物,废旧危险化学品,废液包装物。

(3)质检活动生产的危险废弃物:危险废液,沾有危险化学品的包装物。

4.3原材料仓、成品仓应做好防潮、防晒、防锈、防变质等工作,避免废品、废料的`形成。

4.4生产车间在产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工艺文件,合理使用包装材料,尽量减少废料、废弃物和危险废弃物的产生。

4.4.1各办公区的废弃物由回收公司进行处理,企不定期部负责对各办公区废弃物处理的监控。

4.4.2生产车间由机器的维修等产生的废部件、废零配件等放入指定的废料区,达到一定数量后由仓管员进行处理。

4.4.3检验室在检验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废弃物和危险废弃物分门别类放置在相应的废弃物区和危险物区,生产过程产生的废品、废料、废弃物、危险废弃物应集中分类存放在废品废料区和危险废弃物区,达到一定数量后,由生产部将危险废弃物交有资质的回收商回收处理,并作好记录。

4.4.4生产、办公、检验、生产活动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废旧设备零部件、生产垃圾、实验垃圾、办公垃圾和生产垃圾等一般废弃物应集中存放,由仓管员定期出售给废品回收公司和垃圾回收站,并作好记录。

4.4.5机修产生的废机油应单独存放,标志清楚,定期送有资质的化学危险回收公司处理。

4.5生产部每月应对废品、废料进行统计,必要时做出分析评价。

废弃物管理制度

一、食堂所有残菜剩饭和菜叶等废弃物全部分类处理,做到日产日清。严禁乱倒乱放。

二、禁止任何员工私自将残菜剩饭运出食堂。

三、残菜剩饭由专人负责集中。

四、禁止以餐厨废弃物为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禁止使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废弃物喂养畜禽。

五、食堂垃圾按时集中到垃圾池,禁止堆放在食堂或厨房内,禁止随意乱倒。

六、禁止使用剩饭剩菜。

废弃管理制度

通过对生产和生活固体废弃物的管理和控制,确保公司所产生的废弃物不污染环境,并达到法律、法规及当地环保部门的.要求。

本程序对公司生产和生活中所产生废弃物的分类、收集、储存、处置等活动做出了明文规定。

3.1总务科负责废弃物的分类。

3.2公司相关部门负责各类废弃物的收集、储存。

3.3总务科负责联系合格收购商处置所储存的废弃物。

4.1危险废弃物:指具有腐蚀性、急性毒性、浸出毒性、反应性、传染性、放射性等一种及以上危害特性的废弃物。

4.2一般废弃物:指公司生产、生活活动中所产生的非危险的废弃物。

a、危险废弃物;

b、一般废弃物。

5.1.2危险废弃物包括:。

a、电池、墨盒、硒鼓、温度计、碳粉、变压器、灯管;

b、桶、化学试剂瓶;

c、含危险金属、化学成分的废渣、废弃物;

5.1.3一般废弃物可包括:。

a、纸品类;

b、金属类;

c、玻璃类;

d、塑胶类;

e、含油废弃物类;

f、工艺废渣、废弃物;

g、建筑垃圾类;

h、生活垃圾类;

5.1.4总务科组织公司各部门进行废弃物分类,各部门负责填制《废弃物分类调查表》。

5.1.5总务科收集、整理《废弃物分类调查表》,并编制形成《公司废弃物分类一览表》,经管理者代表审批,即可予以实施。

5.2废弃物收集、储存。

5.2.1废弃物收集、储存方式:。

a、制作废弃物收集箱;

b、设置废弃物堆放场所;

5.2.2废弃物收集、储存方式应明确于《公司废弃物分类一览表》。

5.3废弃物处置方案确定。

5.3.1废弃物处置方案可包括:。

a、回收利用;

b、委托外部处置、废弃;

c、进入专用垃圾填埋场、废弃;

d、卖给废品收购站(应考核资质);

5.3.2针对公司每一类废弃物,总务科应策划废弃物处置方案,并形成《废弃物处置方案表》,《废弃物处置方案表》内容包括:。

a、收集、储存方式;

b、处置方案;

c、职责部门;

5.3.3《废弃物处置方案表》经管理者代表审批,即可予以实施。

5.4.1总务科依据《废弃物处置方案表》,负责或监管公司所有废弃物的处置。

5.4.2处置结束,总务科应负责填制《废弃物处置表》。

5.5.1各废弃物堆放区应设立醒目标识,并标明污染物名称。

5.6记录的管理。

记录的管理依据《记录控制程序》执行。

6.1《记录控制程序》。

7.1《废弃物分类调查表》。

7.2《废弃物分类一览表》。

7.3《废弃物处置方案表》。

7.4《废弃物处置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