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保护宣传月活动总结范文(19篇)

未成年保护宣传月活动总结范文(19篇)

ID:7602543

时间:2023-12-22 23:46:04

上传者:薇儿

总结范文通常包括事件的起因、过程和结果等必要要素,需要具备完整而系统的逻辑结构。这份总结范文帮助我更好地理解和把握总结的写作要点和技巧。

“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宣传月”活动个人总结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要求,在市精神文明办公室的正确指导下,20____年,致和镇全面落实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计划安排,取得一定成绩。我们的做法是:

一、加强领导,齐抓共管,狠抓落实。

1、我镇始终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摆在全镇工作的重要位置。注重加强领导和统筹协调各部门,保障了计划的落实。

2、进一步健全领导管理体系,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组织书记为副组长,宣传、文化中心、学校、派出所、司法所、党政办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加强了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领导。各村、各部门也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全镇上下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促进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健康发展。

3、利用每周五下午例行学习时间,开展每年不少于12次的教育法规的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德育工作水平,为全面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

4、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列入镇政府议事日程,对工作任务逐项量化,实行目标管理,明确责任,落实到人,保证了对未成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落实到位。

5、固定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经费预算。

二、中小学德育工作得到加强和改进。

三所中、小学校充分发挥主渠道、主阵地、主课堂的重要作用,根据实际,在课内外积极开展各类思想道德建设活动。在实践中深化德育工作的学习的教学研究并改善了硬件设施,提高了教学水平。

三、社会文化环境得到净化。

我镇平时坚持网吧和学校周边文化环境巡查制度,重点加强了对五里小区、九江小区、双龙社区、太平社区、万家社区5个有场镇的社区的监管力度,采取例行检查和随机抽查的形式,抓实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确保了学校校内及周边安全。

四、少儿文化生产和文化服务得到改善。

为提高对未成年人的文化服务水平,我镇36个村(社区)有建有文化室,配备了书柜、图书和桌椅。

五、农村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特殊群体未成年人得到关注和关爱。

致和是农业大镇,教育好农村未成年人任重而道远,我镇充分发挥共青团委和妇联的组织作用,以每所学校对学生家长每年不低于两次培训,大型家庭教育讲座2年不低于一次的培训机制,提高农村家长教育素质。督促班主任落实家访工作要求。对留守儿童、问题儿童、特殊儿童采取一对一的联系,并在校建立档案,随时跟踪了解情况,及时采取帮扶、慰问、资助等措施,今年我镇都在儿童节、中秋节和09年春节等重大节日里慰问了特殊儿童和困难儿童家庭,9月前办理了500人左右的中、小、大学生读书减免补助申请和审核,我们还在百祥寸草心家园暑期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活动。全年对未成年人的帮扶经费每年不少于3万元。

六、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网络建设逐步完善。

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做好这项工作,需要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网络建设,在学校、村(社区)、家长的多方努力下,我们建立了相关制度、落实了相关责任部门和负责人,同时加强舆论宣传,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使之得到逐步完善和创新。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月”活动总结

为进一步宣传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更好维护未成年人权益,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关爱未成年人的浓厚氛围,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青山镇认真执行县《关于做好2022年“六·一”国际儿童节宣传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根据我镇实际组织开展了系列未成年保护活动,现将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政策宣传活动。

良法在于实施,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吸纳了近年来国家发布的一系列未成年人保护司法新规定的理论与制度探索,有效的回应了社会关切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迫切希望。为推进《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贯彻实施,我镇民政及相关部门采取了一系列行而有效的措施,首先,第一时间将电子版全文下发至各学校并要求学校相关负责人将全文印发并开展学习活动。其次,为做好《未成年人保护法》精准解读,各学校校长以及镇内其他法务工作者积极开展了送法进校园活动;最后,为营造一个良好的学法氛围,各学校利用led显示屏、校园学习墙、公告栏等使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标语随处可见,并增添了法律亮点知识让普法更生动。

二、组织专题学习培训。

以新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学习贯彻为契机,着力将保护未成年人工作落实在法律层面,我镇民政办牵头在单位例会中认真学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各学校、二级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积极开展了专题学习活动。

(一)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升学校关心、关爱学生的能力与水平,促进学生茁壮成长,6月1日,青山镇实验学校组织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专题讲座。全校高年级学生及部分教职工代表60余名参加讲座。此次讲座紧紧围绕着修订《未成军人保护法》的重大意义、《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九章具体内容及重点亮点展开了讲解,同时以问答的形式加强和现场学生的互动,讲座内容深入浅出、通俗易懂,讲课形式生动活泼,得到了教职工代表及同学们的一致认可与好评,纷纷表示受益匪浅。

(二)青山镇实验学校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一家校共育”活动。为了让家长更加重视未成人保护,切实关注孩子的成长,担负起教育、监督、管理的法律责任;为能使本次活动取得实效,为家庭教育提供科学实用的方法,学校精心筹备、认真组织,邀请了青山派出所负责人及学生家长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专题讲座。青山派出所蒋所长从《未成年人保护法》出发,分析了手机管理、学生欺凌、未成年人犯罪等案例,讲解了家长怎样进行教育管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真正落实到家长、学校、社会三个层面,让多方合力共筑未成年人保护伞。

三、

开展系列主题活动。

(一)时值夏季高温、雨水多发季节,为防止学生溺水情况的发生,学校积极开展了“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严防溺水主题班会”。各学校利用周一班会课以多种形式开展了未成年人保护严防溺水主题班会,将法律知识融入典型案例中以案释法将法律生动呈现给学生,并教给学生日常防溺水知识,让学生树立自我安全保护意识,在危机关头学会自救。

(二)恰逢六一国际儿童节,由县妇联牵头,为我镇81名困境儿童一对一送去了助学包,并联合其他部门、志愿服务队等对镇内留守儿童进行了关爱帮扶。

少年中国强,未来少年可期,保护未成年人工作任重而道远,依法为盾,全社会携手共进,愿每一个孩子在阳光下自由奔跑。青山镇将倾力而为,为孩子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宣传月”活动总结

20____年的12月4日,是我国第14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为积极贯彻实施“12.4”法制宣传日活动,民兴社区围绕“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这一活动主题,深入开展了法制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让居民都充分感受到法律的重要性,使法制的力量深入人心。现将民兴社区开展的法制讲座活动总结如下:

一、紧密结合我民兴社区实际,通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宣传与居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努力在居民中形成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的社会风尚,增强辖区居民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满足人民群众学习法律知识的需要,引导人民群众依法表达自己的诉求,自觉用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自觉维护基层社会的稳定大局。

二、活动内容:

1、法制宣传资料发放,编写适合居民生产生活的法制宣传资料,向辖区居民免费发放。

2、利用广播、电视、互连网等媒体普及法律知识。

3、开展法律讲座,为辖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三、活动意义。

以“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为活动主题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不但在辖区居民中掀起学法、守法的法制宣传热潮,而且进一步增强了居民法制意识和权利意识,普及了法律知识,还为积极构建和谐团场、法制团场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月活动总结

未成年人是国家和民族的未来,是家庭和社会的希望。长期以来,雄县民政局立足岗位职责,以促进少年儿童全面健康成长为目标,着力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探索创新未成年人保护新模式,全力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近日,由雄县民政局、雄县未保办联合在雄县未成年保护主题公园中心广场举办了“合力守护关爱成长”主题宣传月启动仪式。

活动现场,民政局副局长张伯勇针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及建议,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今后的发展做了安排部署。同时宣读了《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倡议书》,向社会各界发出倡议: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呵护未成年人快乐成长;教育引导未成年人自尊自爱、自立自强,支持帮助未成年人进取进步、成长成材,共同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络,合力撑起一片爱的蓝天。

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少年进步则国进步。让我们用坚实的臂膀筑起安全屏障,让我们共同携手,立即行动,用爱心守护孩子的成长,合力托起明天的希望!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月活动总结

为进一步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深入宣传和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更好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六一”儿童节当天,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组织我院青年干警、团支部志愿者来到帮扶单位梅街镇长垅村,与孩子们一道共度儿童节。

活动现场,青年法官陶林从校园欺凌、防溺水等方面进行讲解,为孩子们送去了法律小知识。同时,干警们还给孩子们送去书籍、文具等礼物,祝愿孩子们节日快乐、学习进步。

下一步,区法院将持续深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工作,让法治教育走进更多的孩子、更多的家长,用法律营造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良好环境,呵护祖国的花朵健康成长。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月活动总结

为提升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的知晓率和覆盖面,凝聚社会共识、严厉惩治犯罪,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我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街道妇联迅速动员安排部署,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强制报告制度落实宣传活动深入开展。

活动中,各村、社区妇联线上线下同时开展,利用社区家长学校播放宣传片、发放宣传手册、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还动员本辖区内的单位、商场积极配合利用门口电子滚动屏播放宣传标语。线上利用社区居民工作微信群、qq群宣传等多种宣传形式宣传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理念和方法,线下通过进学校、进家庭等多种方式开展了宣传活动,让更多人了解强制报告制度,让社会各界参与进来,形成社会合力,共同保护祖国的未来。

通过此次宣传,我街道将未成年人保护强制报告制度工作落实到每个环节,倡导呼吁全社会共同关心爱护未成年人,为他们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月活动总结

为深入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切实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综合保护,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5月6日上午,靖远县在人民广场举行“强制报告、护航成长”未成年人保护强制报告制度落实宣传月启动仪式。

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刘中朝指出,长期以来,靖远县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积极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工作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家庭,为全县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全县各相关单位要统一思想,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引导未成年人增强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真正把未成年人保护好、关心好、爱护好,使其成长为懂法、守法、用法的新时代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要不断提升广大未成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创建平安靖远贡献力量。

仪式宣读了《靖远县未成年人保护强制报告制度倡议书》,县教育局、县卫健局相关负责人就落实未成年人保护强制报告制度作了表态发言;活动通过展板展示、服务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普及《未成年人保护法》、防校园欺凌、心理健康等知识,引导未成人提升自我保护意识,动员全社会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据悉,本次宣传月将以未成年人保护“六位一体”工作为核心内容,通过推动家庭、学校、社会、政府各方面协同配合、联合发力,共同撑起未成年人“保护伞”,筑牢未成年人保护的坚实屏障。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月活动总结

5月29日,嘉善县举办儿童未保工作培训班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县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薛一纯,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马振,县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陈益出席活动,各镇(街道)未保站站长、儿童督导员、各村(社区)儿童主任及相关社会组织负责人等200余人参加本次培训。

启动仪式上,集中观看了未保宣传片,未保站站长代表高青宣读了《关心关爱未成年人倡议书》。

现场举办了未保站法治副站长聘任仪式,聘任嘉善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负责人刘颖同志兼任嘉善县未保站法治副站长。

现场举办了嘉善县未保信箱启用仪式,县民政局、县人民法院、县妇联签署了未保信箱合作备忘录,将合力对未保信箱求助者开展帮扶。

现场还对获得2022年度新时代优秀儿童主任、新时代优秀儿童督导员的人员进行了表彰。

本次培训班邀请“中国最美社工”、浙江省社会组织领军人物、嘉兴市阳光家庭社工事务所理事长、主任——董金娣老师授课辅导。董老师从儿童社会工作的概念、儿童社会工作服务方式和技巧以及儿童个案的工作和技巧三个方面开展专业辅导。

小学未成年保护宣传月活动总结

20xx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府关于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安排部署,以构建平安和谐船山为目标,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的优势,把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全力落实保护未成年人的各项工作措施,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现将主要情况总结于下:

为了进一步加强领导,更好地落实目标责任,我们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指导。初步形成了由局党组统一领导,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相关职能股室组织协调,各基层司法所自觉参与的工作格局,为深入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提供了组织保障。

今年,区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充分发挥法律援助中心职能,对未成年人刑事犯罪,因家庭经济困难等原因没有能力聘请律师的,区法律援助中心主动、及时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切实帮助青少年依法维权:

1、对于触犯了刑法的未成年人,经法院指定和当事人亲属委托计余件,区法律援助中心受案后,认真代理,据理辩护,尽力维护了失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2、认真办好民事案件中涉及未成年人的维权案件。

一年来,全区受理涉及婚姻、继承纠纷中子女抚养的民事案件件。我局在培训和研究业务讨论案件时高度关注,并提醒律师、法律工作者从人文关怀、保护弱势群体出发,依法维护好离婚,继承等纠纷中涉及未成年人的切身利益,不给社会丢“包袱”,从而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我局以少管中心十五中为青少年教育基地,以涉案少年干预机制为依托,做好“问题少年”的社会调查、回访、帮教等工作;加强与各有关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建立工作联系制度,定期组织联系会议,研究解决未成年人保护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大对未成年人特别是特殊青少年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力度,不断优化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确保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措施进一步落实。

虽然我局在未成年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区委、区府的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的迫切希望相比,我们还有很大的差距,今后我们将一如既往的将未成年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纳入重要工作议程,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方法,努力为我县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

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月活动总结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我们党和政府十分关心和高度重视青少年的成长,制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专门为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制订的一部法律,主要分为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等几个方面。因为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能力低,个人权益容易受到侵害。这部法律,可以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还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也是中华民族兴旺发达的需要。

下面,我来给大家介绍几条:

1、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以健康的思想,品行和适当的方法教育未成年成人,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烟、酗酒、流浪以及聚赌、吸毒等不良行为。

2、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3、任何人不得在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的教室、寝室、活动室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室内吸烟。

4、在家里,孝敬父母,并且跟父母及时沟通,了解生活中的一些常识,正确使用家用电器,防止漏电现象的发生;自己一个人在家时,不让陌生人进门,遇到特殊情况,不慌不乱,及时打电话给父母亲戚或警察。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我们的成长有极大帮助,希望全社会都来学习它、遵守它。

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月活动总结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为他们的健康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不仅关系到每一个孩子、每一个家庭、每一所学校,而且关系到整个民族的明天。教育最重要的任务是培养具有全面文明素养的人。让孩子学会做人、学会做事、学会求知,让孩子懂得尊重和善待生命,懂得遵守规则和秩序,懂得对自己行为的后果负责,这是家庭、学校、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

作为一名合格的教师,对待学生要以诚相见,以情换心,不过分攻击弱点。以诚相见,以情换心,真心实意地教育,帮助他们,才能真正扣动学生的心弦。同时,要注意发现学生的闪光点,及时表扬,切忌攻击学生的弱点,甚至把学生的弱点作为镇住他的法宝。当我们在处理有缺点的学生时,有时应躬身自问:使用的方法是否妥当?他们承受得了吗?有时还应根据学生的情绪作必要的说服解释,使之心悦诚服。用“爱”消除师生之间的情感障碍,用“信任”填补师生的心理鸿沟,用“期待”激出学生的智慧和潜力,培养学生自信心,使他们迈好人生中关键的一步。他们心灵深处美的东西是通过曲折的甚至是相反的形式表现出来的,只有尊重,关心才能慢慢扭正其歪曲的心理,进而使其扬长避短,立志成才。

面对社会组织形式多样化,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对象和依托发生了重要变化,未成年人保护事业尚缺乏高效、畅通的反映渠道和及时有效的解决途径。一方面,在未成年人群体中,出现了脱离稳定社会组织、游离于社会边缘的群体。即使是正常接受学校教育的未成年人,由于休息日、节假日的增多,也有更多的时间脱离学校的管理;另一方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失去了单位这一传统的依托,必须寻找新的组织形式。社区虽然日益成为代表和维护未成年人权益的重要场所,但我国社区发展相对滞后,还不能有效承担从政府、企业中剥离出来的社会职能。

学校是对青少年传授文化科学知识的园地,也就是常言的智育教育。但是,学校还必须更注重向青少年进行道德素质教育,既做学问也教做人,两者不可偏废。棍棒教育与言教身教的关系。“棍棒底下出孝子”,这是中国传统的教子经典。现在有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家长若用棒教,大打出手,是侵犯人权,子女可以将你告上法庭。棒教行不通,还是言教身教靠得住。言教就是像对待朋友一样,平等对待子女,通过交流思想,讲明道理,以理服人,不要居高临下,施以压服。身教比言教更显效果。如果做家长的成天围着麻将转,而要求子女安心写作业;夫妻若成天为鸡毛蒜皮吵嘴打仗,能让子女不受干扰吗?家长如虐待父母,对父母不孝,却要子女敬重自己,只能是上梁不正下梁歪。凡此种种不良的身教,都将影响子女的道德素质培养。教师也是一样,教师若平时口出脏话,或衣衫不整、随意打骂学生,对学生的一生都影响重大,不但对学生的认知产生了影响,更侵犯了学生的权利。

总之,通过学习使我认识到,要教育好孩子是建立在“爱”的基础上,教师对学生爱之深,求之切,要求严格又要循循善诱。要使学生从心理上接受教育,就应尊重他们的自尊心,使他们保持一种安定平静的。

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宣传月活动总结

作为教师,通过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我深深知道: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教师这个群体,在现实社会中充当着多重角色。作为教师要有教师的职业道德。作为社会成员,应具备社会公德。作为家庭成员,应有家庭美德。我认识到教师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不仅要教好书,还要育好人,各个方面都要为人师表。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教师,应当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树立事业心,增强责任感,热爱教育事业。

教书是手段,育人是目的。因此,我们教师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忘记,自己不单单是为教书而教书的“教书匠”,而应是一个教育家,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以情育人,热爱学生;以言导行,诲人不倦;以才育人,亲切关心;以身示范,尊重信任”。热爱学生是教师职业道德的根本。教师对学生的爱,即是敬业精神的核心,又是教师高尚品德的自我表现,既是育人的目的,又是教师教书这个职业的具体表现。教学不再是简单的知识灌输、移植的过程,应当是学习主体(学生)和教育主体(教师,包括环境)交互作用的过程。学生将不再是知识的容器,而是自主知识的习得者。面对知识更新周期日益缩短的时代,我意识到:必须彻底改变过去那种把老师知识的储藏和传授给学生的知识比为“一桶水”与“一杯水”的陈旧观念,而要努力使自己的大脑知识储量成为一条生生不息的河流,筛滤旧有,活化新知,积淀学养。有句话说的好:“一个教师,不在于他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年书,而在于他用心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书。”用心教、创新教与重复教的效果有天渊之别。教书不仅是传授知识,更重要的是育人。我们应平等的对待每一个学生,不歧视差生。爱一个学生就等于塑造一个学生,而厌弃一个学生无异于毁掉一个学生。慈祥的笑容、亲切的言语、文雅的举止,以及善解人意的目光,比声色俱厉的严格,更能贴近学生的心灵,更能取得教育的实效。教师,应以虚怀若谷的胸怀,诲人不倦的精神,用严于律己、宽以待人的人格魅力,去影响学生的言行举止,去照亮学生的心灵,去培养好每一个学生,让每一个学生适应时代发展。

二、培育人格魅力,面向全体学生,基于教师人格。

教书和学习的生活,使我感悟到:教师的人生,还应该有创新精神。年年春草绿,年年草不同。而我们的学生亦是如此,因为人与人之间存在差异,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体学生,又要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因材施教的目的是为了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让每一个学生主动地、活泼地发展。在组织教学中把整体教学、分组教学与个别教学结合起来;在教育过程中,贯彻个别对待的原则,讲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学生们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但每一颗都有与众不同的可人之处。因此便更需要我们用不同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通过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来规范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这样才得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师德的魅力主要从人格特征中显示出来,历代教育家提出的“为人师表”、“以身作则”、“循循善诱”、“诲人不倦”、“躬行实践”等,既是师德的规范,又是教师良好人格的品格特征的体现。在学生心目中,教师是社会的规范、道德的化身、人类的楷模。教师的人格魅力来源于对事业的忠诚,他们不是紧紧把教书看成谋生的手段,而是毫无私心杂念地投身其中,以教书育人为崇高的职责,并能从中享受到人生的乐趣。他们以自己的真诚去换取学生的真诚,以自己的纯洁去塑造学生的纯洁,以自己人性的美好去描绘学生人性的美好,以自己高尚的品德去培养学生高尚的品德。他们应是最能以身作则的人。教师时时处处要以大局为重,克服个人主义,自觉遵守宪法和社会公德守则,遵守校纪校规,以模范行为为学生做出表率。俗话说:“教育无小事,事事是教育;教育无小节,节节是楷模。”

三、热爱尊重学生,关心爱护学生,爱心沟通学生。

热爱学生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疼爱自己的孩子是本能,而热爱别人的孩子是神圣!这种爱是教师教育学生的感情基础,学生一旦体会到这种感情,就会“亲其师”,从而“信其道”。教师是塑造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应具有十分强烈的质量意识,要真正在培养学生高尚情操、塑造学生美好心灵方面下功夫。一个教师只有对自己的学生充满执着的爱,才能激发出做好这一工作的高度责任感,才能坚定不移地辛勤耕耘,获得丰硕的育人之果。热爱学生,是教师全部职业活动中最宝贵的一种情感,没有对学生的爱,也就不可能有真正成功的教育,教师应当把它无私地奉献给全体学生。爱是打开心扉的钥匙。要把真挚的爱融在整个班级之中,不仅要爱那些好学生,更要爱那些缺点较多的学生,要让每一个学生都从教师这里得到一份爱的琼浆,从中汲取奋发向上的力量,更加自爱、自尊、自强和自信。然而,教师只有“爱的教育”和“奉献的教育”还远远不够,了解学生、理解学生、尊重学生、引导学生,才是教师在爱学生这一基础上的发展方向。

每一位学生有他自己的人格,都渴望得到老师的关爱和理解,也希望得到老师的尊重和肯定。只有让师爱扎根于育人的土壤,用心去和学生交流,用爱去和学生沟通,建立起师生间的真挚情感,才会叩响学生心灵深处的琴弦,引起学生情感的共鸣,让学生接受你的教诲。因此,我们对学生要真诚相待、真心关爱,用师爱的真情去感染他们、帮助他们,用师爱去换取学生的尊重与理解;用师爱去激发学生学习知识的兴趣。让他们在师爱的氛围中学习知识,在愉快的情感体验中接受教育。

通过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让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胁、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不穿奇装异服,处处“身正为范”。对于后进生,不拔苗助长,不讽刺挖苦,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坚持以人为本、以德立教、爱岗敬业、为人师表,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并紧紧围绕新时期师德素质要求和师德规范,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以高尚的情操引导学生德、智、体、美的全面发展。做一个为人民服务的教师,做一个让人民满意的教师。

未成年保护宣传月活动总结

为做好区教体局关于2022年“六一”国际儿童节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月”工作精神,六安市佛子岭路小学组织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活动,增强保护意识,筑牢安全屏障,着力提升未成年人的。思想意识和道德情操。

开展“三爱”班队会主题教育。六安市佛子岭路小学少先队相继组织开展了“月月学雷锋青春不打烊”、“预防校园欺凌”、“预防溺水”、“拒绝烟草珍爱生命”等安全教育活动,筑牢守护生命健康的安全防线。各中队召开形式多样的班队会活动,动员广大队员向雷锋同志学习,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让队员明白校园欺凌的表现,敢于向暴力说不;让他们熟悉预防溺水的自救自护要点,懂得躲避溺水危害,正确开展落水施救;向队员宣讲烟草对未成年人的危害,引导他们自觉远离烟草,珍爱生命。学校还积极组织队员们参与校内外的劳动实践活动,为家庭、学校和社会做力所能及的事情。

开展“校园净化美化”活动。2022年6月5日是“世界环境日”,六安市佛子岭路小学组织开展了“共建清洁美丽世界”为主题的系列活动。各中队提前召开班队会,利用黑板报进行宣传展示,简介“世界环境日”相关知识,引导学生了解“世界环境日”,让他们明白地球环境面临的危机,增强共建美好地球的必要性和紧迫感。他们积极行动起来,开展全校性的大扫除和环境清洁,从身边的小事做起,捡起一处垃圾,打扫一方土地,为保护环境做一件力所能及的好事,做环境保护的小主人。

开展“最美校园红领巾”活动。6月,学校少工委组织召开了“最美校园红领巾”评选活动,通过“红领巾奖章”争章活动的开展以及其他活动的开展情况,学校涌现出一批各方面表现都很优秀的少先队员们。此次评选活动进一步激发了队员们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和热情,能引导他们求真向善,做一名合格的、优秀的少先队员。

举办特色关爱未成年人活动。佛子岭路小学一直十分关注未成年人的健康快乐成长,多方创新,结合学校实际,开展了各项关爱未成年人的活动。假期时间,学校领导对困难家庭进行了“大走访”,为他们送温暖、送关爱。学校二年级一位同学不幸患上疾病,张琼校长高度重视,第一时间了解核实情况,本着自愿原则,全校师生纷纷慷慨解囊,用心捐助。同时也呼吁广大爱心人士参与进来,献出爱心,帮助孩子早日战胜病魔,重返校园。5月底,学校在团区委的号召下去到罗集乡储渡小学与他们共同庆祝“六一”儿童节并开展关怀慰问和“城乡手拉手安全齐步走”平安自护教育活动。学校张厚勇老师给孩子们带去了一堂“防校园欺凌”平安自护课。

六安市佛子岭路小学将继续创新工作形式,整合现有资源,结合学校实际,开展丰富多样的活动,助力少年儿童的能力提升,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让他们在阳光下茁壮成长,平安快乐。

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月活动总结

20xx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作为保障民生、促进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未成年人是社会主义大家庭的一员,关爱未成年人是社会的共同责任。我局高度重视,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作为社会救助的特殊对象,结合民政部门自身实际,多部门联动,多方面推进,充分发挥社会救助的资源优势,扎实做好未成年人权益保障工作,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使未成年人共享社会发展成果。

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是党委、政府和全社会的神圣责任。为切实抓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我局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业务由社会事务股具体负责指导、安排实际工作的开展。其次,我们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作为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来抓,广泛发动宣传,形成与其他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全社会齐抓共管的积极扭转,确保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各项活动的正常开展和有效落实。

(一)保障未成年人流浪救助权益。联合公安、城管等部门,依靠社区力量,按照“自愿求助,无偿救助”的原则,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流浪未成年人,按照就地、就近、就便的原则,及时联系救助站,引导、护送流浪乞讨儿童自愿到救助站接受救助,妥善安置被救对象。同时,详细询问、了解被救助对象的家庭住址和基本情况,及时联系当地教育、公安等部门及家属前来接送,确保流浪儿童回归家庭。

(二)保障未成年人基本生活权益。将符合条件的城乡未成年人困难家庭纳入保障范围,作为保障的重点对象,若是学生家庭、单亲家庭、重病家庭、残疾家庭和三无对象的,对其进行分类施保,使其在原有低保待遇的基础上享受额外的政策性补贴。通过低保优待照顾措施,切实保障了未成年人家庭的基本生活。

(三)保障未成年人基本教育权益。广泛开展助学活动,通过福彩资助、扶残助学、春蕾计划等渠道,对困难群众、重点优抚对象和其他临时困难家庭未成年人子女实施教育救助,发放学习用品等,有效帮助未成年人接受九年义务教育,促进未成年人平等享有基本教育的权利。

(四)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权益。结合文明市民、文明家庭、文明社区、文明校园等创建活动,依托家庭、社区、学校、社会的力量,引导家庭、社区、学校形成监管合力,通过自律与他律,珍惜学习机会,立志做一个有思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素质、有贡献的人才。

(五)保障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权益。将未成年人家庭作为法律援助的重点对象,依托县司法部门法律援助中心,依靠法律专业事务机构的共同参与,为切实为需要帮助的困难家庭免费提供法律咨询、代理文书等法律援助服务,认真办理和严厉打击虐待、遗弃等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案件。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法》、《安徽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以及国务院《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民政部《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太和县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规定》等涉幼法律法规,提高全社会关爱未成年人、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制意识。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一项长期工作,任重而道远,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充分发扬民政部门“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服务宗旨,结合自身业务实际,完善未成年人保护相关工作,通过基层组织加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宣传力度,为我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打下更加坚实的基础。

未成年保护宣传月活动总结

在盘龙镇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和协调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出实招,办实事,推动了全县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蓬勃开展。总结如下:

1、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20xx年中央10号文件下发后,成立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领导小组,并设立学校德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文化环境、舆论环境、法制环境、“代理家长”活动七个工作组,确保了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为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通过市广电局大力宣传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大意义和方针、政策,对危害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突出问题进行曝光和批评,并在《和龙新闻》设立《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专栏;还针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缺乏必要的教材。

2、充分发挥职能,切实抓好实事。

根据盘龙镇的工作部署,出实招、办实事,制定出台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实事,通过扎实有效地工作,业已取得显着成效。

一是针对无依无靠学生数量增加以及一些“留守孩子”不断增多的实际。

二是针对部分贫困学生急需救助的实际,由居委会书记王玉坤带头发起了“代理家长”活动。随着活动的深入开展,我们探索了“单包”和“双包”两类代理机制。对家庭贫困的品学兼优生实行“一包”代理制。调动社会力量,发挥民营企业家、个体工商业主等热心扶困助学人士的积极性,从经济上进行支助,保证他能够顺利成才,同时,助学人士也能够在这些品学兼优生的进步、成才过程中,得到爱心回报;对家庭贫困的落后生实行“双包”代理制,既包经济支助,又包思想教育。

三是开展好思想教育,抓实宣传教育周活动。已将每年一月的第二周和七月的第三周作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宣传教育周,目前各街道、居委会纷纷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

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月活动总结

通过认真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教师职业道德要求的条文及规定,我认识到教师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不仅要教好书,还要育好人,各个方面都要为人师表。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教师,应当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树立事业心,增强责任感,热爱教育事业,忠诚教育事业,献身教育事业。

教书是手段,育人是目的。因此,我们教师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忘记,自己不单单是为教书而教书的“教书匠”,而应是一个教育家,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以情育人,热爱学生;以言导行,诲人不倦;以才育人,亲切关心;以身示范,尊重信任”。热爱学生是教师职业道德的根本。教师对学生的爱,即是敬业精神的核心,又是教师高尚品德的自我表现,既是育人的目的,又是教师教书这个职业的具体表现。

二、培育教师人格魅力在教育中,一切师德要求都基于教师的人格。

师德的魅力主要从人格特征中显示出来,历代教育家提出的“为人师表”、“以身作则”、“循循善诱”、“诲人不倦”、“躬行实践”等,既是师德的规范,又是教师良好人格的品格特征的体现。在学生心目中,教师是社会的规范、道德的化身、人类的楷模。教师的人格魅力来源于对事业的忠诚,他们不是紧紧把教书看成谋生的手段,而是毫无私心杂念地投身其中,以教书育人为崇高的职责,并能从中享受到人生的乐趣。他们以自己的真诚去换取学生的真诚,以自己的纯洁去塑造学生的纯洁,以自己人性的美好去描绘学生人性的美好,以自己高尚的品德去培养学生高尚的品德。他们应是最能以身作则的人。教师时时处处要以大局为重,克服个人主义,自觉遵守宪法和社会公德守则,遵守校纪校规,以模范行为为学生做出表率。俗话说:“教育无小事,事事是教育;教育无小节,节节是楷模。”

三、热爱学生,尊重、理解学生,以人为本,关心爱护学生。

热爱学生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疼爱自己的孩子是本能,而热爱别人的孩子是神圣!这种爱是教师教育学生的感情基础。教师是塑造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应具有十分强烈的质量意识,要真正在培养学生高尚情操、塑造学生美好心灵方面下功夫。一个教师只有对自己的学生充满执着的爱,才能激发出做好这一工作的高度责任感,才能坚定不移地辛勤耕耘,获得丰硕的育人之果。热爱学生,是教师全部职业活动中最宝贵的一种情感,没有对学生的爱,也就不可能有真正成功的教育,教师应当把它无私地奉献给全体学生。爱是打开心扉的钥匙。要把真挚的爱融在整个班级之中,不仅要爱那些好学生,更要爱那些缺点较多的学生,要让每一个学生都从教师这里得到一份爱的琼浆,从中汲取奋发向上的力量,更加自爱、自尊、自强和自信。然而,教师只有“爱的教育”和“奉献的教育”还远远不够,了解学生、理解学生、尊重学生、引导学生,才是教师在爱学生这一基础上的发展方向。

总之,一个合格的教师应该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健康的心理素质和为祖国教育事业无私奉献的敬业精神,有新时代所推崇的新思想、新观念,有探索精神和创新精神。

每一位学生有他自己的人格,都渴望得到老师的关爱和理解,也希望得到老师的尊重和肯定。只有让师爱扎根于育人的土壤,用心去和学生交流,用爱去和学生沟通,建立起师生间的真挚情感,才会叩响学生心灵深处的琴弦,引起学生情感的共鸣,让学生接受你的教诲。因此,我们对学生要真诚相待、真心关爱,用师爱的真情去感染他们、帮助他们,用师爱去换取学生的尊重与理解;用师爱去激发学生学习知识的兴趣。让他们在师爱的氛围中学习知识,在愉快的情感体验中接受教育。

教书不仅是传授知识,更重要的是育人。我们应平等的对待每一个学生,不歧视差生。爱一个学生就等于塑造一个学生,而厌弃一个学生无异于毁掉一个学生。慈祥的笑容、亲切的言语、文雅的举止,以及善解人意的`目光,比声色俱厉的严格,更能贴近学生的心灵,更能取得教育的实效。教师,应以虚怀若谷的胸怀,诲人不倦的精神,用严于律己、宽以待人的人格魅力,去影响学生的言行举止,去照亮学生的心灵,去培养好每一个学生,让每一个学生适应时代发展。

未成年保护宣传月活动总结

为了深入贯彻教育局法制教育宣传月的活动精神,进一步增强我校广大教职员工和学生的法制意识和学法律、讲权利、讲责任的自觉性,依法维护学校和师生的合法权益,提高全县中小学校依法治校水平,形成自觉学法用法的法制氛围,依据我校的教育教学实际,开展了轰轰烈烈的法制教育活动,使全体师生的.法律意识不断加强,全校初步形成了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我们密切结合学校的实际,广泛开展普法教育工作,积极而又稳妥地推进依法治教的进程,把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各项工作纳入法制轨道,促进了学校事业健康、协调的发展,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建设平安校园,构建和谐社会,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根据县教育局法制教育宣传月的活动内容,我们认真制定了活动月工作计划,统筹安排,强化管理,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对于学校内部,我们重点围绕《刑法》《刑法》、《治安处罚法》、《吉林省义务教育条例》、《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国旗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全体师生认真学习,反复研讨,不断提高法制意识和法律水平。通过学习,全校广大师生员工依法治校、依法施教、依法办事、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自觉性明显提高。在“法制教育宣传月”活动中,我们重点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注重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队伍建设。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工会主席、团委书记、教导主任、班主任、法制教育宣传员等同志为成员的普法领导小组。学校的领导亲自挂帅,把普法教育和依法治校工作摆在学校工作的重要位置,建立了以校长办为龙头,以团委为主体,以法制教育教师、班主任为骨干,以各班团支部为依托的学法、普法工作队伍,完善了法制宣传教育网络体系。

二是加强法制宣传阵地建设。我校充分发挥校广播台、黑板报等宣传阵地的作用,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和教育,力求使全校广大师生员工都能做到知法、守法、护法,依法办事。

三是积极开展丰富多采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为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我们一方面采取“通读法律、法规原文与专题辅导相结合,集中学习与分散学习相结合”等学习形式,不断提高学习的效率。另一方面,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有一定规模和影响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努力营造法制宣传教育的氛围。

随着普法和依法治理教育工作卓有成效的开展,我校广大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大大增强,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水平明显提高,学校的各项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的法制轨道,为学校教育健康、快速、协调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一)增强了广大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提高了依法办事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自觉性。

(二)推动了学校管理水平的提高,学校管理逐步走上制度化管理的轨道。

(三)加大了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工作力度,增强了青少年学生学法、用法、守法的观念和意识。

1、加强合作,注意法制教育的社会性。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不仅仅是学校的事情,社会各方面应该形成合力,才能保证教育效果。因此,学校积极协调社会各方面力量,切实加强青少年的法制教育。一是邀请当地政法工作者到学校进行法制讲座,请他们结合实际,分析案例,摆事实、讲道理,对青少年学生进行法制教育;二是争取当地执法机关和村委的配合,对学生在社会的守法情况进行监督;三是通过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与家长建立联系,提高家长的素质,争取家庭的支持,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在学校内部,则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发挥少先队等教育阵地的作用,充分利用课堂、广播台、班级黑板报、班队活动、国旗下讲话等各种宣传阵地,狠抓普法教育,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由于校内外结合的法制教育体系的进一步健全,增强了学生的法制意识。

2、针对实际,强调法制教育的层次性。针对学生的年龄层次和个性特征,各校在教育内容和方式上注意了层次性和针对性。例如学校学生年龄差异,利用图片展览、表演、观看专题法制教育片等直观形式加强教育,使他们进一步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增强了学生的自信心,提高了学习自觉性。

3、普治并举,突出法制教育的实践性。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使他们学法、懂法,形成认知基础,这固然是必要的,但学法必须与守法相结合,普法工作才能落到实处,否则法制教育只能流于形式。因此,在法制教育过程中,学校积极引导青少年学生自觉运用法律这一有力的武器来解决具体问题。由于突出法制教育的实践性,我校学生的守法意识明显增强。由于我们思想重视,措施扎实,青少年法制教育以及依法治校工作成效显著。总之,法制教育是学校德育工作的重中之中,我们将持之以恒地开展好此项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月活动总结

为进一步筑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防线,提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质量,5月11日上午,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委派法官、检察官、警官及律师代表走进箭盘山街道办事处,与社区工作人员共同召开“携手护航,共同关注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主题会议,能动发挥各单位的优势和专业能力,全方面探讨保护辖区未成年人统筹联动共建共治工作。

会上,与会代表就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较为突出的性侵、毒品及辖区校园欺凌等问题进行深入交流探讨,并就压实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点任务进行部署安排。各方达成共识,并表示,下一步将携手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宣传教育工作,为遭受侵害的未成年人提供法律帮助与其他帮扶,更好地帮助孩子远离性侵害、毒品、校园暴力及其他暴力违法犯罪的威胁。

鱼峰法院一向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近年来多次通过让孩子“进法院”,让法官“进校园”、“进社区”等形式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让孩子学法懂法守法,也让社会大众意识到保护未成年人工作的重要性,从而理解、支持、参与该项工作。下一步,鱼峰法院将继续结合“三官一律”工作,守好司法保护防线,积极走进社区、走进校园,不断丰富法律宣传形式,夯实未成年人保护基础,强化青少年自我保护意识,形成公、检、法、律、社区共同参与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良好法治环境,为孩子撑起一道司法保护屏障。

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月活动总结

为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未成年人保护法》),在全社会营造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浓厚氛围。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我校结合本校实际情况,认真开展了一系列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认真学习,明确活动主题和内容。

学校成立以郭光恒校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并在学校会议室召开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系列活动安排会议。会议上认真组织学校教师学习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内容,并详细讨论了活动方案和主题活动形式,确保本次活动积极推进和全面落实开展。

二、大力宣传,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1.6月1日,为全校学生发放《保护未成年人倡议书》,倡议全体学生、老师、家长行动起来,从我做起关心爱护未成年人,对未成年人多一点关心、多一点耐心、多一点尊重、多一点关爱,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2.为进一步增强全校师生应对突发暴恐事件的防范意识,提高面对暴恐事件的处置、救护及有效逃生避险的`能力,维护校园安全稳定。6月2日上午,学校与炳草岗派出所、东区公安分局巡警大队合力开展警校联防联控模拟应急演练。

3.20__年6月11日开展“合力保护·关爱成长”——未成年人保护主题班会活动。上午9:30,各班班主任播放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知识宣传视频,带领学生全面学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知道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引导未成年人自尊自爱、自立自强,支持帮助未成年人进取进步、成长成材。

4.学校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为中心内容,制作宣传栏、宣传标语,各班级制作了丰富多彩、内容充实的黑板报,形成有学生的地方就有保护法宣传内容。实现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激励广大学生知法、懂法、尊法,认真学习做好新形势下的“阳光好少年”。

通过开展多形式的活动,为更好地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了法律依据,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家庭美满幸福、校园和谐提供了法治保障。培养有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时代少年,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和舆论氛围。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