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民族团结示范县工作方案(模板18篇)

创建民族团结示范县工作方案(模板18篇)

ID:8765049

时间:2024-01-09 09:20:25

上传者:紫薇儿

民族团结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重要内容,体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时代性和先进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民族团结典型活动,希望能够给大家提供一些启示。

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经费绩效评价报告范文

1.立项情况: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是为了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和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良好局面。同时,也是为更好贯彻落实《海南省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见〉的实施方案》,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建设向纵深发展,不断推进全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属于经常性项目性质。

2.实施主体:三亚、儋州、琼海、万宁、东方、屯昌、昌江、陵水、乐东、白沙、临高等11个市县。

3.项目资金:省级财政安排2021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专项经费200万元。支持建设三亚市逸夫中学民族团结进步文化长廊20万元,支持建设儋州市歃血结盟纪念园文化展示配套项目20万元,支持建设琼海会山镇加脑村民族团结文化墙宣传改造工程15万元,支持建设万宁市民族中学民族团结宣传展示项目15万元,支持建设东方市第二思源实验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文化宣传项目20万元,支持建设屯昌乌坡镇芽石铺村苗族文化特色墙画项目20万元,支持建设昌江叉河镇排岸村民族团结进步文化宣传项目20万元,支持建设陵水民族团结进步文化广场提升项目20万元,支持建设乐东千家镇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展示项目和千家镇黎锦技艺传承教育基地改造20万元,支持建设白沙民族中学黎陶培训工作室改建15万元,支持建设临高思源实验学校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展示15万元。

4.主要内容:此次活动涉及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儋州市歃血结盟纪念园)文化展示配套项目,校园文化建设相关项目,乡镇黎锦技艺传承教育基地改造、黎陶培训工作室改建,乡村民族团结进步文化长廊等内容。

(二)项目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设定情况。

(包括预期总目标及阶段性目标,衡量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的评价指标、标准等)。

(一)项目决策情况(包括决策过程和结果)。

为鼓励和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全面纵深发展,根据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省民宗委《关于进一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指导意见》(琼族〔2013〕46号)精神,我委于2020年8月27日向各市县下发《海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申报2021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项目的通知》,经各市县(自治县)民族事务局上报、市县政府同意,机关业务处室审核,委党组会讨论决定,最终确定在全省11个市县(自治县)开展2021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项目。

(二)项目资金(包括财政资金、自筹资金等)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

海南省财政厅同意我委上报的2021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项目建设方案,并于2020年12月31日下达《海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少数民族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经费)的通知》(琼财行〔2020〕1115号),并在第一时间将200万元专项资金下发至11个市县(自治县)的地方财政。

(三)项目资金(主要是指财政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三亚、儋州、琼海、万宁、东方、屯昌、昌江、陵水、乐东、白沙、临高等11个市县收到资金后,多次召开办公会议,分步骤分阶段实施项目建设,截止2021年12月底,所有项目顺利完工。

(四)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包括管理制度、办法的制订及执行情况)。

2021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经费属于专款专用财政资金,我委严格按照《预算法》《海南省少数民族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会计核算制度严格管理项目资金。且各项支出均有相关授权审批,资金使用规范。

(一)项目组织情况(包括项目招投标情况、调整情况、完成验收等)。

2021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建设项目由各市县(自治县)民族事务局上报,严格执行《海南省少数民族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要求,遵循“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实行公示公告制度。依法接受社会监督,且公示公告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各市县(自治县)、各单位严格执行项目的招投标制度,没有发生建设项目内容调整、变更等情况。

(二)项目管理情况(包括项目管理制度建设、日常检查监督等情况)。

各市县(自治县)政府、民族事务局等部门在开展项目管理时,坚决落实资金项目公开、公平、接受社会监督,除通过县级广播、政府门户网站、报刊等公开外,更发挥乡(镇)村政府的宣传作用,保证项目实施的公正、透明。我委业务处室也以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深入市县开展项目跟踪、督导,实地了解掌握项目的开展情况。

(一)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将项目实际完成情况与申报的绩效目标对比,从项目的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等方面对项目绩效进行量化、具体分析。

1.项目的经济性分析。

(1)项目成本(预算)控制情况。我委严格按照《海南省少数民族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控制各项目开支,确保创建资金不超出预算范围。

(2)项目成本(预算)节约情况。不超出预算范围。

2.项目的效率性分析。

(1)项目的实施进度。按照实际工作需要逐步进行,到2021年12月底已完成了既定目标。

(2)项目完成质量。项目完成质量评价优等次。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我委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工作,参与活动市县涵盖民族自治县、民族散居市县,参与的单位有学校、企业、乡(镇)村,活动参与率100%。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2021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各市县(自治县)结合当地实际,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创建“七进”活动,进一步扩大了创建活动的社会覆盖面。

(二)项目绩效目标未完成情况及原因分析。

均按时完成。

无。

开展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宣传工作方案范文

为进一步强化全民同创、全领域共创意识,巩固和发展全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夯实各族人民“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思想基础,凝聚各族人民的智慧和力量,加强全街道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构建全街道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现就我街道开展“博爱钟山”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区域化创建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见》精神和省市区《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施办法》为依据,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根本方向;坚持以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为根本途径;坚持依法治理民族事务,促进民族团结,遵循社会团结规律;坚持正面引导,坚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紧扣“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创建主题,秉持“重在平时、重在交心、重在行动、重在基层”理念,按照人文化、实体化、大众化总要求,继承发挥南京中山陵(钟山风景区)民族团结历史文化优良传统,强化“五个认同”,大力营造中华民族一家亲的社会氛围,为各民族代表人士作用发挥及品牌工作影响力提升搭建新的平台,打造“博爱钟山”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新推动全街道民族团结进步点、线、面建设,形成具有孝陵卫特色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品牌。

2、发挥民革市委钟山风景区区域内孙中山纪念馆及民革玄武总支“中山博爱之家”阵地作用,开拓思路,积极创新,为各民族团结进步打造思想宣传的窗口、组织活动的阵地、参政议政的平台、社会服务的基地、交流联谊的场所,扩大参与范围,提升创建水平。

3、利用钟山风景区周边南理工、南农大、南体等驻区高校资源,以驻区高校统战(民宗)联席会议为纽带,合作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共建活动,通过民族政策宣讲进校园、地校民族文化交流联谊等相关活动,让高校各民族学生充分感受到国家民族人文关怀。

4、挖掘钟山风景区民族文化底蕴,弘扬民族精神,充分利用中山陵现有的文化步道、民族革命志士纪念馆等平台,宣传宣讲民族大团结文化精神,开展群众性、大众化、富有区域特色的创建实践活动,传承发展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增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引导区域内各族群众不断增强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共产党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

(一)成立领导组织架构。

由中共玄武区委孝陵卫街道工作委员会牵头,南京市中山陵园管理局相关处室、民革玄武总支、相关驻区高校及街道工会、妇联、团工委等相关部门、社区参与成立。

(二)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3月至20xx年5月)。

传达学习省市区相关文件,专题研究创建活动,听取创建活动筹备情况,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和领导,广泛开展宣传动员,搭建工作平台,制定完善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等各项活动措施,完善创建工作制度。进行动员部署,明确目标,分解任务落实责任。

(三)全面实施阶段(20xx年6月至20xx年7月)。

区域内各参与主体,各部门、社区、园区密切配合和通力合作,共同推进。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协调,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和工作优势,形成各负其责、团结协作的工作合力。广泛吸收各方面参加的创建工作网络,积极组织各族群众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及各类创建活动,不断推动创建活动向深度、广度发展。为确保创建活动落到实处,要把创建活动纳入民族工作的目标责任制,把任务分解量化,落实到单位,落实到人。及时解决创建活动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创建活动有效开展。

(四)总结提高(20xx年8月)。

对创建活动进行系统总结,总结经验,查找不足,研究制定改进措施。开展系列调研活动,全面收集创建活动情况,举办创建活动成果展示。

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经费绩效评价报告

1.经费总额。

该县在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的过程中,共投入经费5000万元,用于支持该县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经费主要用于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宣传、民族团结进步标志性建筑建设、少数民族聚居区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

2.资金来源。

该县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的经费主要来源于中央财政和省财政,其中中央财政投入3000万元,省财政投入20xx万元。县财政没有给予固定投资,但通过支持其他项目,为该县创造了条件。

该县通过开展少数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宣传,营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在宣传普及方面,组织了大批青年志愿者到较为偏远的少数民族聚居区传达国家民族政策,号召民族团结进步,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该县通过民族团结进步标志性建筑建设,提高了该县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例如,大型活动广场、民族文化体验中心等项目,为游客提供了更好的体验,也让该县的形象更加突出。

3.少数民族聚居区基础设施建设。

该县通过少数民族聚居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了少数民族居民的生活环境和条件。例如,修建了少数民族居民的住房、改善了道路、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为少数民族居民的生活提供了更好的保障。

4.经费使用效率。

经过整体评估后发现,该县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经费使用效率较高。在经费管理方面,该县加强了财务审计、预算管理和绩效评估等方面的工作,确保了经费的合理使用,保证了项目的'高效推进。

结论。

总的来说,该县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经费的使用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取得了明显的成果,这为该县的长远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只有在持续的努力下,才能保持这种发展的良好态势。

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经费绩效评价报告范文

怀化市民宗局现有在职人员25人,退休人员11人。有5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民族政策法规科、民族文化教育科、民族经济发展科、宗教科)。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组织开展民族宗教重大问题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方面问题的调查研究工作,提出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建议。开展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加强与各民族地区的联系和交往,组织开展周边地区民族联谊活动,参与协调维护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工作。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方面的问题并提出建议,参与做好民族地区对口支援、经济技术合作、民族贸易、民族特需用品生产等工作。参与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宗教工作队伍建设规划的制订和实施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和推荐使用工作。负责全市宗教方面外事归口管理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处理宗教方面涉外事宜,帮助和指导宗教界开展同境外宗教界友好交往活动。负责管理全市性爱国宗教团体,搞好民主协商和合作共事关系。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本年度的重点工作计划如下: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1)、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

(2)、深入开展主题教育。

(3)、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2、大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

(4)、助力民族地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5)、抓好民族自治地方逢十周年庆典,麻阳苗族自治县见县30周年,会同县6个侗族苗族乡成立20周年庆典筹备工作,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协调督促省、市支持庆典项目资金落实,组织开展好庆典活动。

(6)、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深化“武陵山片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助推“三城同创”工作,重点督促通道、新晃、靖州、芷江、麻阳等5个自治县扎实抓好“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以“民族团结进步行动”为载体,以“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为平台,组织宣传好民族政策法律法规。

(7)、加强外来少数民族人口服务管理。创新推动城市民族工作,持续放大鹤城区外来少数民族服务管理工作经验,建立完善流动人口动态监测机制,切实加强来怀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扎实做好中办、国办关于依法治理民族事务促进民族团结、流动少数民族人口服务管理相关文件精神落实情况的督查,防范和纠正民族歧视现象,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格局。

(8)、支持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进一步抓好国家和省规划的重点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为民族地区的美丽乡村建设、生态文化旅游业发展和精准扶贫工作奠定基础。组织参加全省第四届最美少数民族村镇评选;承办好在靖州召开全省少数民族特色村镇建设经验交流会暨少数民族传统手工艺品展演展示会议,主动争创民族客栈示范单位,促推民族地区全域旅游和乡村振兴。

(10)、抓好宗教各项重点工作。始终以“导”的态度对待和处理宗教问题,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组织全市各爱国宗教团体稳妥做好换届工作,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依法加强自我管理。建立健全大型宗教活动申报审批制度,按程序严格审批宗教活动。认真完成全市宗教基础信息入库复核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继续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发挥宗教界积极作用,指导各市级重点宗教活动场所搞好建设。建立健全大型宗教活动申报审批制度,按程序严格审批宗教活动。

(12)、推进依法行政。深入实施《全省民宗工作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以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为重点,广泛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各级各界民族宗教工作法治观念,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谋划和推进民族宗教工作,提升民族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水平。加强监督检查,推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意见》、《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意见》、《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意见》等文件规定的贯彻落实。

(13)、夯实基层基础。进一步健全市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议事规则和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建立专项工作联席会议,形成协调配合的良好机制。进一步推动建立健全县、乡(镇)、村(社区)三级工作网络,落实乡(镇)、村(社区)两级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建立健全考核评价体系,落实好将民族宗教工作纳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评价体系、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纳入综治考核指标等要求,逐步形成民族宗教工作的考核评价体系。

(14)、强化信息调研。坚持把信息调研作为提升民宗干部能力素质,提高民宗工作科学化水平的重要抓手,坚持紧扣中心,服务大局,扎实抓好民族和宗教信息上报,发挥好民族宗教信息在宣传工作、预警问题、探索路径中的作用;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充分发挥好党委政府参谋助手作用,抓好国家和省民宗研究课题的申报和调研,深化研究内容,以优秀信息调研成果服务决策、推动工作。

(二)部门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等。

20-年度市民宗局整体收入1204.53万元,整体支出为1132.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5.24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337.16.2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0.21万元)日常公用经费54..1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1.99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3.71万元,)。项目支出697.17万元,包括:民族乡两项经费190万元,宗教事务经费49.88万元,少数民族工作经费,培训调研经费141.63万元,少数民族文化发展资金50万元,宗教教职人员困难补助3.04万元,第四届怀化市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及第九届湖南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252.62万元,舆情专项经费10万元。

(一)基本支出。

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包括在职职工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基本支出都是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定办理支付。对“三公”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我单位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的要求,出台了《关于加强市民宗局机关厉行节约的通知》。对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车辆运行费及会议费进行了详细的规范,从范围、标准等方面作了具体的明确规定,从严把关。2018年我局的“三公”经费中接待费控制数为40万元,20-年我局接待费实际开支2.69万元。在接待费管理中,我局严格按规矩办事,来人接待必须出具接待函,主要领导在接待审批单上签字同意后,才能用餐,严格控制陪餐人员及用餐标准。车辆运行费控制数为11万元,20-年,实际开支2.63万元。对车辆的使用和管理也有严格的制度,出差用车需填写公务用车使用派车单,经主要领导签字同意,视事情的轻重缓急安排用车,降低了成本,节约了费用。

(二)专项支出。

20-年市财政预算安排和追加我局专项业务经费和项目经费共计万元,其中:少数民族工作经费167万元(实际到账142万元),民族乡两项经费19万元,宗教事务经费50万元,以及少数民族文化发展资金50万元,第四届怀化市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及第九届湖南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328.3万元,民族乡两项经费190万元全部直接下拨到19个民族乡,每个民族乡10万元。少数民族文化资金50万元也是直接用于本市少数民族相关的文化活动及少数民族文化的收集整理,都是直接拨付到具体项目。

宗教事务经费50万元开支如下:用于本市四大教派的工作补助,天主教,基督教、道教、佛教每年各4万元,共计16万元,全市宗教团体部分主要负责人每人每月1000元补助共计4.8万元,及逢年过节走访慰问神职人员等。以及本局宗教工作开展所需的各种开支,如差旅费,办公费,会议费等。本局宗教工作开展如下:是着力宗教依法管理:坚持准确把握政策,扎实解决问题,不断提高宗教事务依法管理水平。完成了全市爱国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机构基础信息入库复核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和“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换发;召开了全市性宗教团体换届部署会暨全市宗教界人士代表的迎春慰问座谈会,会同市委统战部组织各县(市、区)举办了全市统战干部和全市宗教干部负责人在怀化市委党校参加了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暨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专题研讨班;扎实开展了全市佛教、道教、基督教和天主教四大宗教团体换届的各项准备,完成了市天主教爱国会和市佛教协会的换届工作;指导全市性宗教团体认真抓好了省级宗教团体部分换届代表的推荐把关工作;以“学习”为主题,继续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指导爱国宗教团体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依法加强宗教团体自我管理;指导并要求各县(市、区)建立健全大型宗教活动申报审批制度,按程序严格审批宗教活动;认真指导各县(市、区)宗教团体和宗教场所开展“五进促五好”,引导宗教界爱国爱教、守法遵规、文明友善、服务社会。

召开了全市宗教领域安全稳定隐患排查治理和“一单四制”常态化管理工作推进会,并指导各县(市、区)抓好落实相关工作;成立了市民宗局“一单四制”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具体工作方案,每个季度及时向省民宗委报送情况;对全市佛道教商业化问题、藏传佛教违规活动、民间信仰场所开展封建迷信等非法活动整治工作进行了部署,扎实开展了宗教活动场所稳定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开展了全市露天宗教造像、基督教私设聚会点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深入贯彻实施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配合开展了《湖南省宗教事务条例》修订调研工作。进一步指导各县(市、区)建立健全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宗教工作网络,落实乡、村两级宗教工作责任制,保证了基层宗教工作有人管、有人抓,这一工作经验得到了省民宗委的充分肯定,并在全省推广。指导、督促各县(市、区)依法加大对农村非法宗教活动打击力度,依法制止利用宗教干预农村公共事务,继续整治农村乱建庙宇,监塑宗教造像,坚决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按照上级要求,部署开展了境外基督教渗透专项整治,成功取缔了多个非法基督教私设聚会点和活动点。采取果断措施,及时稳妥地指导并督办芷江处置了天后宫“5.7”活动,化解了宗教负面舆情,切实维护了全市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积极落实市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各项部署安排,认真按照中央、省委关于宗教督查工作要求,及时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制定工作方案,扎实抓好了全市宗教自查工作,按要求向省呈报了我市的宗教工作自查报告,以及整改情况汇报材料。不定期指导监督全市性宗教团体规范财务管理,并督促各县(市区)加强辖区宗教团体和活动场所规范财务管理。这些工作的开展需要花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招待费总计支出29万元。通过这些工作的开展,引导宗教界爱国爱教,守法遵规,文明友善,服务社会,保障了国家的安全完整,社会的和谐稳定,人民的安居乐业。宗教教职人员困难补助3.04万元,属于省级专款补助,全部下拨给四大教派的教职人员,用于他们的生活补助。

少数民族工作经费142万元,主要开支在以下几个方面:着力民族团结进步把自治县和民族乡的逢十周年庆典作为重中之重来抓,坚持周密谋划,超前对接,强力调度,扎实督导,保障了麻阳30周年县庆筹备工作的顺利开展。督促落实《省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纪要》明确省直单位支持麻阳30周年县庆项目资金1亿多元;多次深入实地,督促指导麻阳做好各项筹备工作,并于11月1日精心组织举办了庆祝大会,国家、省、市三级祝贺团全体成员出席大会,全国人大民委、国家民委发来贺电,省、市祝贺团赠送贺匾,副省长、省祝贺团团长吴桂英,国家民委机关服务局局长、国家有关部门祝贺团团长李铁柱,市委副书记、市长、市祝贺团副团长雷绍业在大会上讲话;县庆各项活动安全、节俭、务实、惠民,得到了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与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这项工作发生的筹备费,租车费,调研差旅费,贺礼共计10万元。多次到会同县6个民族乡现场调研,坚持每月一调度,对乡庆业务进行具体指导,争取省民宗委按50万元/民族乡的标准,给会同县6个民族乡安排省级散居发展资金300万元,9月26日,会同县6个民族乡同时举行乡庆活动,活动圆满成功。六个民族乡送的贺礼每个乡1万,及发生的筹备费,租车费,调研差旅费共计15万元。

推动5个民族自治县全面开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活动。市委办、市政府办专门印发了《怀化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活动实施方案》,组织5个自治县相关人员专程到贵州省铜仁市、湖南省湘西州学习创建经验,督促指导5个自治县全面开展了创建活动。认真指导3个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6个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持续深入开展创建工作。认真完成了第六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的推荐申报,其中通道第四中学、新晃水洞村、麻阳楠木桥村等3个单位被定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这项工作发生调研差旅费,资金下拨共计10万元。

扎实做好了来怀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服务管理工作,向省民宗委上报了《怀化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情况报告》;专门组织举办了来怀少数民族人员党的政策、法律法规、四爱四争培训班,进一步增强了他们的遵法守法意识;走访了鹤城区的部分清真食堂和兰州拉面馆,并就回族群众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回应,圆满解决了外来少数民族小孩入学难题;协助相关部门,及时调处了一起涉及回民的矛盾纠纷;依法依规,及时中止了洪江市振华职业学校私自签订的跨省大规模委托培养活动;扎实抓好了民族宗教领域各项反恐工作,做好了清真民族斋月期间的维稳工作,确保了社会和谐。这项工作发生的培训费,会议费,座谈会,调研差旅费共计10万元。

切实做好了20-年度普通高校招生享受民族优惠政策考生资格审核,陪同省民宗委开展了民族文化和高考民族加分政策的调研,组织举办了全市民宗系统审核工作培训,认真完成资格审核工作,全市共审核通过12094人。这项工作发生的会议费,培训费,调研差旅费共计8万元协助省民宗委在靖州召开了全省少数民族特色村镇建设经验交流会暨少数民族传统手工艺品展演展示会议,国家民委经济发展司、省民宗委领导及有关市州、县市区民宗部门负责人参会;会议围绕保护和发展民族特色村寨,传承民族文化,促进民族经济发展展开了交流,为全市少数民族特色村镇的发展带来新的契机。

组织相关县市区参加了湖南省第四届少数民族特色村寨评选活动,通道坪坦乡皇都村、新晃晃州镇水洞村、会同广坪镇西楼村、沅陵火场土家乡桃坪界村4个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入围。积极争取落实民族贸易优惠政策,向国家民委申报争取十三五少数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14家(其中边销茶生产企业6家),为我市民族传统产业持续发展注入了新活力。这项工作发生的相关费用共计5万元。同时,还支持参加了通道“月地瓦”民俗活动、大戊梁歌会、湘黔桂六月六歌会等民族文化活动,丰富了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促进了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这项工作发生的相关费用共计2万元,2018年与新疆吐鲁番的善善县结对子,支援新疆的建设,拨付援疆款10万元。支付新晃林冲镇大堡村鼓楼建设14万元,支付芷江新店坪镇新京桥村凉亭建设15万元。支付新晃对口扶贫少数民族地区晃州镇水洞基础设施建设修路资金14万元,下拨资金共计39万元,少数民族工作经费的开支和下拨使用,支持了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的建设,改善了少数民族地区的生产生活基础条件,保障了少数民族群众安居乐业,促进民族团结,促进了社会和谐发展。

第五届怀化市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及第九届湖南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共发生支出252.62万元,扎实做好前期各项准备工作,具体开支包括召开运动会期间的运动员的食宿,场地租赁,购买运动器材,音乐制作,道具制作,租车费,团服费,等费用。于7月12日至15日,成功组织举办了全市第五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省政协副主席、市委书记彭国甫宣布开幕,省民宗委副主任刘鸿伏致辞;本届民族运动会,共设有秋千、高脚、板鞋等10大项61小项,全市13个县市区729名运动员参赛,是规模最大、规格最高的一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并于10月13日至10月17日组织怀化市代表团参加了全省第九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共夺得金牌15枚、银牌16枚、铜牌13枚,金奖2个、银奖1个,团体总分排名第一,蝉联乙组比赛冠军。通过成功举办成功组织举办了全市第五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和参加成功组织举办了湖南省第九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增强了本市少数民族人民群众的身体素质,扩大了提高了本市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促进了社会的和谐发展。

对于专项资金的拨付使用,我们都严格按照《湖南省省级少数民族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由使用方递交申请报告,不定期召开委党组会议研究讨论,按活动开展的先后顺序进行资金安排。

设立民族工作经费是党的民族政策的组成部分,是党和国家对少数民族的特殊关怀和特殊照顾,是为少数民族切身利益服务的重要手段。对少数民族工作经费,我局坚持精心预算、严格管理、合理安排。严格按照国家民委下发的《民族工作经费管理暂行规定》、省财政厅湘财行(20-)1号关于《湖南省省级少数民族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以及《怀化市民宗局财务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来办理。

从市民宗局部门履职及履职效益情况来看,总体的效果是好的。协助做好了少数民族事业“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加强了民族发展专项资金和管理使用,大力保护与发展支持少数民族特色村寨。进一步抓好了武陵山片区对口联系工作。积极传承和弘扬民族优秀文化。着力推动民族教育事业发展,全力维护民宗领域和谐稳定。从有效性来看,各专项工作的分工负责部门均能按制度和各自的目标抓好落实,注重了专项资金的使用效果;从经济性来看,各部门能够按预算来抓好成本控制,强化勤俭办事的意识,注重节约开支,年度开支都控制在市财政规定的范围内;从可持续性来看,后续的相关政策、相关的配套资金,必要的人员机构也要继续保持,管理制度要做到与时俱进,相关内容要及时补充完善。

存在的问题:我市的民族工作经费是根据中共怀化市委、怀化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怀发[20-]11号)文件精神,“按照少数民族人口人数不低于每人一元的标准安排民族工作经费,并形成正常增长机制”的要求,由市财政预算安排。问题是在遇到重大民族活动时,由于市财政经费紧张,会出现从这笔专项经费中调剂部分资金到活动中,这样无形中减少了我们的民族工作经费,影响了部分民族工作的顺利完成。

1、重大民族活动应该单独安排资金,而不是占用民族工作经费;

2、少数民族工作经费应按增长机制进行增加。

开展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宣传工作方案范文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和“强省会”五年行动开局之年。根据区创建领导小组《花溪区关于做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和2021年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工作的工作提示》要求,要始终坚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政治方向,全面加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为贵阳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献礼建党100周年,结合花溪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总目标,广泛开展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规宣传教育,让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入脑入心,让全体党员和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历史观、文化观,在“五个认同”中坚定“四个自信”、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全区各族各界、各行各业对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的知晓率和参与度,营造全区各族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创建的良好氛围,全面深入推进全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工作。

(一)主要内容。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和战略性任务,围绕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知行合一、协力四新”的创建主题,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社会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新媒体和传统媒体,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创建“九进”和培树示范典型的宣传报道,以多种形式讲好花溪民族团结好故事,传播花溪民族团结好声音,展示花溪民族团结进步好形象;依托辖区高等院校、讲习所、大中小学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等资源,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和理论及实践研究,搞清楚本地区各民族之间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事实和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资源中蕴藏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深刻内涵和历史贡献,为中华民族共同体宣传教育全覆盖提供可借鉴的实践成果和生动教材。唱响民族团结主旋律,为“强省会”五年行动凝聚起各族群众的智慧和磅礴力量,谱写新发展阶段民族工作新篇章。

(二)主要任务。

1.突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中的核心任务,将其作为各类节庆活动、展览展示、新闻宣传、文创作品的主题,在各族群众中突出五个认同(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教育。各牵头单位要结合自身主责主业做好统筹或分类指导工作,并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把关督导和资料收集。各责任单位要积极组织,发挥好在节庆活动、展览展示、公益广告载体(led屏、电子显示屏、宣传栏、宣传橱窗、展板、墙体标语版画、流动宣传车、宣传折页等)、新闻宣传媒介、文创作品等阵地的宣传作用,围绕工作内容每月向牵头单位适时报送相关信息,并做好工作台账记录和期间总结。

责任单位:区属各部门、各乡(镇、街道)。

2.实施好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材读本的教育教学,协调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教育进校园、进课堂,打造一批中小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实践品牌,在青少年学生中突出正确的马克思主义四观(祖国观、民族观、文化观、历史观)教育。牵头单位要制定相关工作方案,做好统筹安排和把关指导督导工作;各责任单位要积极协作促进工作有效开展,各实施单位(学校)要拟定工作计划,并建立工作台账和期间总结。

牵头单位:区教育局。

责任单位:区属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辖区中小学校。

3.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题教育培训,在党员和干部职工中突出三个离不开(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思想教育,提高党员和干部职工做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的理论和政策水平。各牵头单位要积极协作统筹做好教育培训安排和效果评估;各责任单位要对主管行业人员进行动员,清晰把握广大干部群众对创建工作的政策知晓率和满意率,做好培训学习教育台账记录。

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党校。

责任单位:区属各部门、各乡(镇、街道)。

4.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抓住中华文化认同的关键,推动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保护和创新交融。在民族乡村开展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双培”行动,提高各族群众增强国家通用语言沟通能力。利用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深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教育实践,营造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社会氛围和三交环境。各牵头单位要统筹做好全区推动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保护和创新交融引导;各责任单位要围绕营造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社会氛围和三交环境工作内容积极找准切入要素进行亮点提炼。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民宗局、区文旅局。

责任单位:区属各部门、各乡(镇、街道)。

5.推出一批民族团结进步公共文化服务产品,创作一批各族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作品和文创作品,促进各民族优秀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促进优秀民族文化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融合创新,传承、传送、传递各民族文化交往交流交融的史实和现实价值,大力宣传培育和选树各民族手足相亲、守望相助的民族团结进步典型,不断发挥示范典型的教育作用。牵头单位要有计划地组织作品策划创作,并及时在各类公众媒体广泛传播。各责任单位要积极协作参与做好相应服务。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旅局、区文联。

责任单位:区属各部门、各乡(镇、街道)。

6.充分发挥区内区外媒体平台作用,深入挖掘全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中“一起走过”的历史经验、“一起生活”的现实经历、“一起实现”中国梦的美好愿景的生动实践,利用线上线下载体推动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入脑入心,化风成俗,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拥抱在一起。牵头单位要统筹做好媒体报道策划和外宣联络,并做好媒体播报内容把关和资料收集;区内融媒体平台要设立专题或专栏,充分发挥好媒体舆论权威引导作用。各责任单位要积极善于发现和培育工作亮点适时向媒体提供媒体报道素材和线索,并做好信息报送台账记录。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民宗局、区融媒体中心。

责任单位:区属各部门、各乡(镇、街道)。

(一)高度重视。全区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尤其是“九进”牵头责任单位要把宣传教育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和开展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的重要举措来抓好抓实,要充分利用各种公益广告宣传载体和社会宣传活动普及民族团结知识、宣传党的民族政策、筑牢民族团结意识、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精心组织。全区各创建参与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可行的宣传教育方案,周密安排部署,认真抓好落实。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要强化沟通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社会宣传教育工作有声有势、有力有效。

(三)强化保障。全区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要做好宣传经费保障。各有关创建参与单位在开展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应及时向区创建办宣传工作反映,妥善进行协调解决。

开展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宣传工作方案

工作计划是对未来重要工作的最佳安排,具有很强的方向性和指导性。这是应用写作的计划风格之一。在现代领导科学中,为了达到特定的效果,决策助理需要有远见、深思熟虑、深思熟虑,并从不同角度设计各种工作计划供领导参考。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根据道真自治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道真自治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方案的通知》(道民创办发〔2020〕1号)、《关于印发道真自治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宣传工作方案》(道民创办发〔2020〕2号)要求,为做好创建活动宣传报道工作,营造浓厚的民族团结氛围,充分展示民族团结进步良好风貌,现结合我办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实现“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为总目标,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推动建档立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主题,按照人文化、实体化、大众化的宣传形式,结合脱贫攻坚工作,以对平台宣传+社会宣传的宣传方式,广泛深入开展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宣传教育活动。

(一)主题宣传。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宣传引导各族贫困群众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宗教观、历史观和文化观,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增强“五个认同”;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加大各族贫困群众和全办干部思想政治宣传工作力度,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深入开展革命历史教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促进民族团结、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同步全面小康上来。

(二)载体宣传。充分运用《道真扶贫》微信公众号,突出宣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村(寨)、进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活动中富有特色的素材;持续深化民族团结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重要纪念日、法制宣传日、“我们的节日”等宣传平台,大力营造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进步主题教育和社会实践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增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共同奋力开创全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新局面,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鼓足力量。

(三)典型宣传。宣传在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攻坚战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典型经验、成功做法和典型人物。在易地扶贫搬迁点中树立各民族融合的典型,进一步彰显民族团结魅力。

(一)对内宣传。在全办适时将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及对本单位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推进情况进行动态宣传。

(二)对外宣传。依托内宣资源,在创建过程中主动与遵义日报、贵州日报等市级以上主要媒体沟通联系,积极提供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攻坚战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典型经验及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中树立各民族融合的典型新闻线索,配合做好创建示范县的宣传报道工作。

(三)平台宣传。利用网络平台,在《道真扶贫》公众号,宣传在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攻坚战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典型经验、成功做法和典型人物;宣传易地扶贫搬迁点中树立各民族融合的典型,进一步彰显民族团结魅力。

(四)社会宣传。

1.培训宣讲。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和干部职工集中学习的重要内容,同时将民族团结创建工作列入县脱贫攻坚业务培训及大走访大排查的宣讲内容,提升干部群众对维护民族团结、促进民族进步重要意义的认识。

2.标语宣传。在单位办公场地悬挂张贴横幅和标语,制作永久性宣传牌,分阶段编写宣传栏、板报,营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浓厚氛围。

3.集中宣传。在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宣传周等时间节点,组织干部职工在单位包保区域内开展一次集中宣传,通过发放民族团结进步相关宣传资料、现场讲解等进一步树立群众“三个离不开”思想,增强群众“五个认同”。

(一)强化思想认识。全办上下要充分认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感,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创建工作纳入脱贫攻坚和经济发展总体规划中统筹实施,推动民族团结进步活动的深入开展。

(二)有序推进工作。按照宣传工作方案,有序推动各项宣传任务按时完成,突显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作用。

(三)营造浓厚氛围。全办要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与脱贫攻坚工作、业务工作相结合,切实抓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宣传工作。充分运用“道真扶贫”微信公众号,推进“互联网+民族团结”行动,打造网上文化交流共享平台,提高群众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知晓率和参与率,营造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的浓厚氛围。

为认真贯彻落实《乌当区落实贵阳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宣传方案》(乌民创领﹝2020﹞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将民族团结创建进步示范市工作的宣传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创建民族团结宣传工作常态化开展,提高辖区各族群众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度,积极营造创建氛围。争创先进集体、争当先进模范的良好氛围,全面深入推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工作,结合自身实际,现特拟定此方案。

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总目标,通过图片展、成就展、文艺表演、集中研讨等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广泛开展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规宣传教育,国家观、民族观、宗教观、历史观、文化观宣传教育,“五个认同”、“四个自信”宣传教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工作宣传教育,让民族团结进步理念、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入脑入心。持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月”“民族团结周”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影响力。

(二)传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教育。

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宣传教育,推动开展民族歌舞、体育、节庆等文化活动,促进文化共享、文化惠民,不断满足各族群众文化生活需求,营造传播学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良好社会氛围,以“滴灌式”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各族群众对中华文化的认同感。

(三)媒介融合创新推动宣传教育。

一是强化社会宣传。在车站、公交站台、环城路边、公园、景区景点、小区电梯楼宇电视、医院、服务窗口等醒目区域设置公益广告,利用led电子显示屏、宣传牌、公益广告牌、出租车、公交车、路灯灯箱等醒目、直观地进行宣传,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和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知晓率,着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是深化典型宣传。大力宣传在创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事迹,充分发挥典型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以“身边人、身边事”影响和带动广大干部群众,唱响民族团结主旋律,凝聚民族团结正能量,营造各族群众携手同心、守望相助、共同创造未来美好新生活的良好环境。

(四)“九进”搭建纵深拓展宣传渠道。

一是扎实开展干部职工政策理论学习宣传,把服务各族群众的措施落实到工作全过程。各村(居)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积极搭建服务各族群众的有效宣传教育载体和活动平台,促进本地各民族之间、外来流动人口与本地各族干部群众之间进行交流互动、增进感情。

二是在各类学校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教育,从孩子着手,通过“小手牵大手”,普及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民族理论和民族知识,强化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

三是在宗教活动场所持续深入开展“四进”活动,突出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宗教中国化方向的主题。

四是在景区、商业街区突出宣传民族特色文化,促进民族文化与旅游业、中高端消费制造业融合发展。

五是在军营深入开展部队官兵与各族群众军民同心、水乳交融的各类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进军民感情。

通过系列活动的开展,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入户到人、入心入脑,进一步凝聚共识,提高创建工作参与度,推动形成党政主导、各部门密切配合、干部群众广泛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和创建工作格局。

(一)前期准备阶段。

以多种形式持续传播民族团结进步好声音,讲好民族团结进步故事。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健全网络舆情管控引导机制。注重正面宣传引导,积极应对网络舆情,营造良好宣传氛围。

(二)全面攻坚阶段。

1.结合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九进”活动,在辖区机关单位、军营、学校和医院及其他企事业单位、商务楼、酒店、宾馆、园区、景区、商业街区、宗教活动场所、新时代农民(居民)讲习所(传习所)等人员往来密集地播放宣传片、张贴宣传标语。

2.各村(居)群众生活小区播放宣传视频、张贴或滚动播放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标语,绘制宣传栏或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折页宣传手册、应知应会口袋书。

3.各村(居)在国有企业办公区入口、电梯内的显示屏,各标志地点led大屏、楼宇电梯广告以及车站、机场、公交站、地铁口、环城路、绕城高速、中心城区交通要道和高铁、公交车、出租车、客车等交通要道、运输工具的电子显示屏上滚动播放宣传视频和宣传标语。

4.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日常生活。制定政策措施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到学校教育、行业规范教育、村规民约及家风建设之中。将民族团结进步纳入党委(党组)中心学习组、党支部及各单位党员干部职工理论学习活动。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课程纳入辖区中小学的国旗下讲话、主题班队会、综合实践活动、黑板报、宣传栏、显示屏等做好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知识的宣传,并在各学科教学中融入民族知识、民族文化的教育。

5.保护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好文物古迹、历史文化名城、历史街区等文化遗产、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塑造具有特色的城市精神。

(三)持续深化阶段。

组织开展“八个一活动”:举办一次民族民间手工艺设计大赛;举办一场“民族团结进步杯”篮球大赛;挖掘、提炼和树立一批民族团结进步典型人物和典型事迹。

(四)总结提高阶段。

1.持续增加宣传视频播放次数,加大投放宣传标语、横幅、海报、展板。

2.在传统媒体重要版面、重要时段,针对创建活动中的热点问题,组织答疑解惑,回应关切,引导各族群众正确认识和评价示范市创建的意义、举措和成效,多角度展示新时期各族群众生产生活发生的翻天覆地的变化和全市各族干部群众“牢记嘱托、感恩奋进”的精神风貌。大力宣传在创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事迹,充分发挥典型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以“身边人、身边事”影响和带动广大干部群众,唱响民族团结主旋律,凝聚民族团结正能量,营造各族群众携手同心、守望相助,共同创造未来美好新生活的良好环境。

3.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活动,并与地方传统民族节庆、纪念活动相结合,增强各族群众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创办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专刊。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村(居)要把开展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相关宣传活动作为对各族群众进行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教育,普及民族团结知识,树牢民族团结意识,促进民族团结的重要举措,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突出工作重点,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同时,认真总结宣传工作落实情况,及时将总结材料报街道公共服务办。

(二)精心组织,注重创新。各村(居)要把落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宣传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精心制定方案,周密安排部署,认真抓好落实。要把握正确方向,把好政治关口。宣传内容要深入基层、融入群众,切实改进文风,用事实说话、用典型说话、用数字说话,努力做到言之有物、言之有理、言之有情,切实提高宣传内容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影响力,确保宣传有声有势、有力有效。

(三)强化监管,净化环境。各村(居)要进一步加强对涉及民族团结敏感舆情的排查工作,及时发现和妥善处置负面舆情。要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要把着力点放在团结稳定鼓劲上,正面宣传为主,着眼于振奋精神、鼓舞士气,统一思想、凝聚力量。

(四)加强督查,务求实效。对照《新光路街道办事处关于开展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施方案》和《新光路街道办开展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宣传方案》的相关要求和责任分工,采取专项检查、重点抽查等方式,对创建相关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未完成任务或落实不到位的要第一时间进行通报,严肃问责追责。

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思想基础,全面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深入发展,根据全县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工作安排,决定在9月份开展我校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为切实做好宣传教育活动,现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教育引导各民族干部职工、师生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五观”“三个离不开”思想,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牢固树立国家意识、公民意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增强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推动各族干部职工、师生多层次、多形式、多方式地走动互动,交往交流交融,推进民族团结教育常态化,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目标,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体师生要充分认识到在新的形势下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月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对我校民族团结宣传月活动的建设。

2、各负其责,统一行动。学校各部门组织都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组织好民族团结宣传月活动,确保这项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

3、狠抓落实,务实求效。学校要把督促检查作为重要环节,定期进行督查,并将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上报。各部门要将民族团结宣传月活动的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及时总结经验,查找不足。

2、学校利用悬挂横幅、校园广播、电子屏、黑板报、手抄报、宣传栏等一切宣传工具,大力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有关法律法规知识、民族团结的先进典型和发生在身边的感人事例。

3、利用教职工大会深入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宣传教育。

4、办一期民族团结教育主题板报。

5、组织以民族团结为主题的手抄报比赛。

民族团结工作方案

为做好2019年我局民族团结相关工作,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我局2019年民族团结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关于民族团结工作有关精神和部署,将民族团结工作与我局年度重点工作相结合,同部署、同谋划。

我局民族团结工作的组织领导机构为局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详见《xx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调整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xx运发〔xx〕249号)。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分管民族团结工作的局党组成员兼任,副主任由局办公室负责人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和督促局属各事业单位和局机关各科室做好具体工作。

(一)加强学习。

1.开展集中学习。灵活运用局党组会、办公会、领导工作例会、中心组学习等形式,在2019年底前完成至少1次民族政策、民族团结方面内容的学习。

2.开展自学活动。局属各事业单位、局机关各科室要督促本单位(科室)干部职工通过报刊、书籍、网络、电视等多种方式,在业余时间加强对民族团结方面内容的自学工作。

(二)强化宣传。

1.单位内部宣传。2019年底前,一是局机关要在办公场所宣传栏制作张贴民族团结主题板报;二是局属各事业单位要在本单位办公场所制作摆放民族团结主题板报,有独立办公场所的局属单位还应悬挂至少1条宣传横幅。

2.行业宣传。2019年底前,一是由各县(区)交通运输局牵头,市交通运输信息中心指导,组织安吉、埌东、江南、西乡塘、金桥等市区主要公路客运站通过led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设置主题宣传栏和板报、悬挂宣传横幅、散发宣传资料、张贴宣传画等方式开展民族团结宣传工作;二是由市水路建设养护中心牵头,组织各港航企业和港口码头通过板报、标语、横幅等方式开展民族团结宣传工作;三是由市城市客运交通管理中心牵头,组织各公交企业、出租汽车企业和轨道交通运营单位通过加强职工学习、在办公场所设置宣传板报、悬挂宣传横幅、在出租汽车led智能顶灯滚动播放标语等方式开展民族团结宣传工作。

(三)做好干部管理工作。

按照人事管理有关政策和局党组部署,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管理工作,按要求派出我局少数民族干部参加学习培训。

(四)做好信访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按照信访、行业稳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有关规定及我局相关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认真做好涉及民族宗教领域的信访、维稳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有关工作。

(五)执行《xx市壮文社会使用管理办法》。

认真执行《xx市壮文社会使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在我局单位公章上同时使用壮、汉两种文字。鉴于我局目前正在过渡办公场所办公,且该场所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管理,因此待我局搬迁到正式办公场所后再落实同时使用壮、汉两种文字的单位名称牌匾。

(六)加强“四好农村路”建设。

1.争创“四好农村路”示范县。

继续把“四好农村路”建设纳入县乡两级政府绩效考评;巩固青秀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和西乡塘区“四好农村路”自治区示范县创建成果;支持上林、马山、兴宁、良庆等县区创建“四好农村路”自治区示范县。

2.提升硬件设施建设。

新开工20个以上乡乡通三级公路、县乡联网公路及通产业园公路项目;实施400公里以上非贫困村通屯道路硬化及村屯道路连通工程;完成400公里以上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治理;完成80公里以上县乡道大中修;抓好农村公路“窄改宽”、危桥改造、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乡镇运输服务站、农村便民候车亭建设工作。

3.强化公路管养。

推行农村公路项目建设“七公开”、质量登记制、责任终身制,保持工程质量监督全覆盖;把我市纳入公路统计年报的农村公路列养率和经常养护率保持在100%,完成2019年度自治区农村公路建设与管理养护目标检评,加强管理养护信息化建设。

4.巩固客车通村。

结合脱贫攻坚与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今年新增具备通客车条件建制村通客车工作,把全市具备通客车条件建制村客运通达率保持在100%;加强农村客运线网优化、安全管理、动态监控、执法整治;开展农村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申报工作。

(七)加大推进公交都市建设。

1.提升轨道交通建设水平。

推进轨道交通2号线东延线和3、4、5号线一期工程建设及机场专线、教育园区专线项目工作;做好轨道交通1号线正式运营前安全评估工作,在今年6月底前实现3号线初期运营,加强轨道交通线运营管理,优化服务措施。

2.提升公交行业建设水平。

加强快速公交brt1、2号线运营管理,推进brt3号线建设;完成全市公交线网年度优化调整;继续推进公交扫码支付。

3.提升出租汽车行业建设水平。

(八)完成重大交通运输服务保障工作。

做好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第16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和商务与投资峰会、“中国杯”国际足球锦标赛、环广西公路自行车世界巡回赛(xx站)、xx国际马拉松比赛、2019年苏迪曼杯世界羽毛球混合团体锦标赛、广西民歌艺术节、“壮族三月三”等重大活动和重点时段交通运输保障工作。

(九)推进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和脱贫攻坚工作。

1.推进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

(1)改造提升xx个公交停靠站点,建设xx套智能公交电子站牌。

(2)新购投放xx辆新能源公交车。

(3)建设xx座公交充电桩。

2.脱贫攻坚工作。

发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基础设施建设专责小组组长单位作用,组织督促县区和部门完成本年度脱贫攻坚基础设施建设任务。做好联系帮扶贫困村贫困户、派驻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后盾保障支持和管理教育相关工作。

(十)纳入绩效管理。

按照xx市绩效管理工作有关要求及具体考评指标,把民族团结工作纳入我局绩效考评范畴。

(一)局属各事业单位、局机关各科室要站在开启新时代首府交通运输事业的新征程,提高认识,按方案要求组织开展好民族团结相关工作。

(二)在开展民族团结工作过程中,要抓住关键,与我局年度各项工作有机结合、共同推进,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成效。

(三)请局属各事业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在日常工作中注意收集、整理相关文字材料和图片,作为资料予以保存。

民族团结工作方案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全面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新时代民族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中央、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行动活动,进一步推动我市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努力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聚焦脱贫攻坚,促进民族聚居区发展。

1.开展少数民族地区脱贫攻坚情况专题调研。结合省人大民侨外委和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年度工作要点安排,组织开展少数民族地区脱贫攻坚情况的专题调研。针对调研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和整改落实的力度,坚持久久为功,常抓不懈,真正为民族聚居区发展办实事、见实效。

2.组织系列宣传教育活动。继续抓好xx“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月”活动,组织发动市组委会成员单位、各区县(市)组委会及其成员单位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民族政策法规系列宣传教育活动。组织编印、发放民族政策法规知识小手册。继续在市级主流媒体宣传推介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典型、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和示范单位,促进我市民族团结进步行动深入开展。

3.继续推进少数民族特色村镇建设和“启聪扶贫计划”。

按照省组委会的部署,继续组织开展xx省最美少数民族特色村镇申报评选活动,积极争取上级的资金和政策支持,努力使特色村镇融入精品旅游点线圈。继续推进“启聪扶贫计划”,为民族地区0-6周岁聋残儿童免费植入人工耳蜗和进行康复语训。

1.1-2月,开展调研活动,确定活动主题,制定活动方案。

2.3-4月,组织编印民族政策法规知识小手册。

3.5-7月,推进少数民族特色村镇建设、“启聪扶贫计划”、

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和示范单位建设。

4.8月,研究集中新闻采访工作,筛选新闻报道题目。

5.9-10月,组织有关新闻媒体对先进典型进行集中新闻采访,发放民族政策法规知识小手册。组织开展少数民族地区脱贫攻坚情况调研。

1.加强组织领导。市组委会继续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新辉任主任,市政府副市长曾艳阳任副主任,市委宣传部、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市政府办(市民宗局)、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文体广新局、市卫计委、市城管执法局、市旅游外侨局、市扶贫办、市广播电视台、xx日报传媒集团、市残联相关负责人为市组委会成员。市组委会办公室设市人大教科文卫委,由市人大教科文卫委主任委员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区县(市)组委会、市组委会成员单位有关人员因工作变更的,要及时予以调整。

2.注重协同配合。市组委会办公室要抓好平时的工作衔接和活动协调。市组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围绕活动主题,加强沟通、积极履责、扎实推进。市、县两级组委会要坚持上下联动,密切配合。有关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宣传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开辟专题报道栏目,及时刊登和播出稿件,增强宣传效果。

3.突出工作实效。各级组委会及其成员单位要围绕“两个共同”的工作目标,按照职责分工,发挥职能优势,各司其职,注重创新,将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方案

根据尖扎县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通知》。为扎实开展好一年一度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进一步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实现尖扎县各项社会事业持续稳定发展,有效解决贫困农牧民的脱贫致富问题,现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广泛组织各族群众,凝聚各方面力量,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切实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紧密围绕各民族“民族团结促和谐、科学发展上水平”的主题,突出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时代主题,牢固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三个离不开”思想观念,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尖扎生态型旅游经济发展、开创尖扎扶贫开发工作新局面、为全县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治安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宣传中央《关于支持青海等藏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及见过60周年以来我国和我县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取得的巨大成就。广泛而深入地宣传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普及民族基本知识和民族法律法规,宣传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展示全省范围内扶贫开发工作战线和我县民族工作的新成就。用事实说明党和政府对人民群众的关怀和关注,让各族人民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充分认识维护社会稳定、增进民族团结,对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发展经济的重要性,打牢民族团结的群众基础。引导各民族干部群众自觉增强民族团结意识,维护民族团结成果,争当民族团结模范,共同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2021年9月1日至9月30日。

(一)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看得见、摸得着的宣传形式,大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企业,提高全社会民族团结进步的观念。开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模范村、模范、模范企业活动,形成全社会关心、重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良好氛围。

(二)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如召开座谈会、专题讲座、板报宣传栏等,不断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

(三)利用报刊、电视、横幅等媒介加大宣传力度,组织新闻媒体记者采访报道扶贫开发工作中显现出的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事迹、先进个人,建立健全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阵地。

(四)组织干部群众到对促进民族团结、密切民族关系、维护祖国统一等方面具有重要影响的人物和有关事件以及展现民族文化和民族发展进步的先进事迹,积极引导并鼓励群众接受民族团结进步教育。

(五)加强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等民族法律法规的实施和落实,切实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

(六)把宣传教育活动同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结合起来,尤其是结合扶贫开发工作的开展,深入调研,掌握贫困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困难,并积极帮助解决,使广大少数民族群众亲身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一)悬挂有关民族团结进步内容的横幅,开展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印发宣传材料,现场提供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咨询。

(二)组织干部群众学习国家、省、州县各级政府有关民族团结进步政策,接受民族团结进步教育。

(三)大力宣传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精神风貌,宣传民族工作的新成果以及少数民族经济发展的新成就。

(四)着力解决一些少数民族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困难和问题,扎扎实实地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五)召开民族工作干部、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和相关人员座谈会,介绍改革开放以来我县民族工作情况,并积极中肯的听取关于推进我县民族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月活动,是全县民族工作的一件大事。我办将按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相关要求,精心组织,认真安排,切实把宣传月活动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大力推进宣传月活动的开展。

民族团结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落实区州“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动员大会精神,不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按照州党委要求,结合州煤炭局实际,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民族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贯彻落实总目标的重大举措,是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团结工作的重要抓手,是推进脱贫攻坚的有效途径,是转变干部作风的现实需要。对于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国家安全、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夯实基层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全局广大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民族团结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各族群众紧密的团结在党和政府的周围。

总体要求: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充分发挥广大干部职工和各族群众的主体作用,不断增进各民族之间的感情,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努力建设平安、富裕、宜居、幸福、人文、活力的“花儿昌吉”。

通过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教育引导各族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增强“五个认同”的观念,自觉融入到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环境中去,努力形成人人争做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人人自觉维护民族团结、人人坚决维护社会稳定的社会氛围。

主要任务:

(一)积极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宣传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惠民便民政策措施,让各族群众感受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关怀厚爱,感受到全国各族人民的无私支援,感受到祖国大家庭的温暖。

(二)积极做好“去极端化”的宣传教育工作。认真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各族群众擦亮眼睛,明辨是非,提高抵御民族分裂主义和宗教极端思想渗透能力,坚决与“三股势力”做斗争。

(三)积极教育引导各族干部群众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帮助,推动多层次、多方位、多形式的交往互动,引导各族群众共同学习在一起、生活在一起、工作在一起、融合在一起,为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各族人民一家亲的社会氛围多做贡献。

(四)积极帮助“一对一”结对认亲户,解决生产生活中实际困难。发自内心的把他们当朋友当亲人,把他们的困难当作自己的困难,想他们所想,急他们所急,谋他们所需,帮助他们尽快改善生活,提高生活水平。

(五)积极为“四个努力实现”和“一个良好的局面”做贡献。通过结对认亲活动,争取人心、凝聚人心、团结群众,实现到2020年同全国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全州贫困人口如期脱贫,实现生态环境保持良好,开创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良好局面。

(一)活动范围。

州煤炭局各级干部、职工、“访惠聚”工作组人员与工作组所住的村(昌吉市三工镇常胜村)基层群众开展结对认亲。

(二)明确时限。

3、州煤炭局于xx年11月中旬召开“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动员大会;

4、县处级干部于11月底完成结对认亲工作;

5、科级干部于12月底前完成结对认亲工作;

6、其他干部职工于xx年2月底前完成结对认亲工。

(三)活动内容。

1、结对认亲。汉族同志联系基层少数民族群众,少数民族同志联系基层汉族或其他少数民族群众。州煤炭局干部每人在住村点结对认亲1户。结对认亲保持长期稳定,结对认亲户原则上不得随意调整。

2、经常走访。坚持每两个月开展1次与结对认亲户见面交流活动,利用节假日,带上礼品、带上家人,互相走动来往,吃顿饭、喝杯茶、叙叙旧,要将心比心、以心换心,增进相互感情的交流交往。中心也可以统一安排,分批次集中开展见面交流活动。平时要充分利用电话、qq、微信等各种手段和途径,经常通话、聊天谈心,切实了解和掌握结对认亲户家庭成员的思想动态,生产生活状况。要坚持每月至少发1次微信短信或者打1次电话,每年携家人与结对认亲户全家至少开展2次互动联谊活动,每年至少办一件实事。让各族干部群众通过手拉手、心连心、交朋友、办实事,加深了解,增进感情。

3、文化互学。结对家庭之间在互相联系交往中,要注重情感交流,了解和熟悉各自民族传统文化和风俗习惯,通过互学文化增进互相的尊重和理解。积极引导各族干部群众互相学习语言,少数民族干部群众要学好用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汉族干部群众要学习和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提升干部使用双语开展工作的能力。

4、关爱帮扶。要采取有效的措施,因地制宜、因人施策帮助结对认亲户选准致富门路、解决实际困难,互相帮助树立发展意识、进步意识和创新意识,努力帮助解决困难家庭的就学、就医、就业等问题,干部职工个人不能帮助解决的困难,由州煤炭局协调解决,让他们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与温暖。

5、宣传教育。结对家庭之间要互相讲社会主义祖国、中华民族等基本概念,讲党中央对新疆各族人民的关怀和祖国大家庭的温暖,讲身边发生的巨大变化;讲宗教极端的本质和危害,揭露“圣战殉教上天堂”的谬论,教育引导家庭成员珍惜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大好局面,切实做到不传谣、不信谣、不受挑拨煽动、不参与违法活动和非法宗教活动。

6、开展活动。在结对认亲的基础上,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突出特色、注重实效,组织党员干部职工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寓教于乐的“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原则上每月开展1次,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活动,带头与各族干部职工来往交流、融洽感情、增进友谊。不定期邀请结对认亲户代表来单位参加座谈、联谊等活动。

(一)提高认识,广泛动员。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是事关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一项系统工程、社会工程、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州煤炭局将在11月中旬召开动员大会,积极发动全体干部职工参与,营造浓厚活动氛围,为扎实开展好活动,形成全局“民族团结一家亲”的强大合力。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把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摆上重要日程,成立“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州煤炭局主要领导担任,层层压实责任,细化工作方案,明确职责任务,统筹规划,稳步推进。

(三)完善机制,常态开展。建立健全“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的实施、考核、督查、信息报送、表彰奖励等长效工作机制,建立“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联系档案和台账,做到“每单位一本活动台账、每名干部职工一本结对认亲手册”,设立“民族团结一家亲”宣传版面,注重保存日常工作详实记录结对认亲全过程。

(四)落实责任,严明奖惩。各单位要将责任落实到具体人上,要坚持一年一总结、一年一表彰,对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大张旗鼓地表彰奖励,表彰主要突出县级以下干部。对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在年度工作绩效考核和干部年度考核中实行问责追责。

(五)及时总结,典型宣传。各单位、各科室要认真总结“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撰写信息,报送到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州煤炭局将对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优秀事迹进行宣传,在全局营造学习典型、争做典型,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

印发《市教育局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市工作示范点建设方案》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落实《xx市市直单位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市工作示范点建设方案》(x创民领办[20xx]xx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我局创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现结合教育工作实际,制定我局创建民族团结工作示范点建设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系列讲话精神,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贯彻党的民族政策,以服务改善民生、凝聚民心为导向,深入落实各项教育惠民政策,保障各族师生的合法权益,传承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民族团结和校园稳定,推动全市教育系统民族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市发挥示范表率作用。

二、目标任务。

(一)培养一名优秀的讲解员。培养一名形象好、气质佳,能流利介绍示范点的情况讲解员,通过简明扼要、精彩迭出的讲解,生动再现我局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开展情况。

(二)制作一部高质量的专题片(或ppt)。深入挖掘创建工作中的典型事迹,按照“有特色做法、有活动内容、有典型人物”的要求,结合教育实际制作一部时长在10分钟左右专题片或ppt,充分展示我局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综合效果。

(三)撰写一份精炼的汇报材料。要围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开展情况,结合我局业务工作实际,认真提炼创建成果,深挖创建典型,撰写出一份思路清晰、重点突出的汇报材料,并严格按照公文行文标准排版、印制。

(四)整理一套规范的档案资料。严格按照市创建办制定的《关于规范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市台账资料的通知》(x创民领办【20xx】x号)中明确的汇集分类说明,做好二十类卷宗的汇集整理工作,做到台账记录详实、收集及时、保管妥当。

(五)营造一个浓厚的宣传氛围。根据《关于营造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市浓厚舆论氛围的通知》(x创民领【20xx】x号)要求,落实我局宣传工作任务,以民族团结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等宣传活动为载体,积极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

(六)设计一条顺畅的观摩流程。要结合教育实际,精心设计一条科学合理、便于参观的观摩流程,注重各环节的衔接,做到环环相扣,循序渐进,确保观摩全程完整顺畅。

(七)开展一系列主题鲜明的创建活动。围绕创建先进区十大示范工程,结合各部门工作实际,把各族师生关心关注的焦点作为搞好创建工作的重点,全民谋划、精心安排,开展一系列主题鲜明、针对性强的创建活动,打造体现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教育特色的创建特色和亮点。

(八)制作一套完整的宣传展板。要制作一套规划统一、制作规范的不锈钢架宣传展板,每套宣传展板由6-10块宽0.9米,高1.7米展板组成。展板内容要涉及创建工作的方方面面,体现教育行业特色,并做到底色统一、图文并茂,美观大气。

(九)建立一个有效的学习阵地。设置学习园地,征订一批民族宗教政策理论和法规方面的书籍报刊,建立干部学习档案,通过局域网、微信平台搭建学习交流的网络平台。

(十)建立一套完善的工作机制。结合“两学一做”、“治庸懒散”、扶贫联点、城乡共建、项目联系、机关干部访民情办实事等活动,建立一套机关单位联系基层、服务各族师生工作常态化、实效化。

三、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示范点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加强对创建示范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创建工作力量,扎实有序推进各项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推托或消极对待示范点工作。主要负责人要充分履行“一把手”职责,加强对创建工作的具体指导,亲力亲为抓好示范点重点任务的落实、突出问题的解决等各层面工作。领导班子要全力支持创建工作,建立人员稳定、经费保障的创建工作运行机制。

(二)落实保障措施。要结合教育实际,明确责任分工,采取切实措施,充实创建载体,分步骤、快节奏抓好示范点建设。丰富创新内容,突出新举措、新方法、新亮点。

(三)加强宣传报道。要充分利用xx教育信息网、微信平台等媒介大力宣传开展创建活动的典型、先进事例。每月向市创建办上报一次创建的进度和计划安排,加强信息交流和媒体宣传,要在xx日报或市级以上媒体发表1-2篇创建文章。

民族团结示范点方案

各学校:

为认真落实民教工委2017第13号《关于在全县教育系统深入开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先进区活动的实施意见案》精神,现结合我中心学校实际,特制定《马场垣乡中心学校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为目标,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为主线,以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主题,努力实现全乡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创建范围

根据我校目前的实际情况和对今后发展情况的预估,下列科室暂列为此次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范围,具体为:文科组、理科组。

三、工作目标

按照“三年强基础,八年创先进”的总体部署要求,利用三年时间,创建一批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学校,每年创建1至2个民族团结示范点,争取在8年内把我校创建成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学校。

四、组织实施。

副组长 :李元青

成 员: 陈毅勇 刘维来 包元祥 杨志栋 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校党支部办公室公室,陈毅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2、开展“民族团结进学校”活动。在学校设立宣传栏,经常性的在教职员工及学生中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宣传教育提纲》以及民族知识常识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广大教职员工对做好新时期、新阶段民族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使“两个共同”、“三个离不开”和“四个关系”不断深入人心。

在全校师生中认真开展党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民族常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经常性开展少数民族文化、体育活动。

3、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学校创建标准

为在青少年中进行民族团结教育的主渠道、主阵地。民族团结教育相关的规章制度健全完善,领导班子带头学习宣传民族政策理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积极支持各级统-战、民族工作部门开展工作。

(2)民族政策贯彻到位。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依法保障少数民族师生的合法权益。注意培养少数民族教师,并将培训计划纳入整体规划之中。定期排查民族团结领域的不安定因素,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团结的问题。

(3)宣传教育扎实有效。按照《学校民族团结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的要求,在小学开设民族常识课,在中学开设民族政策课,使民族团结教育的内容进学校、进教材、进课堂,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民族团结教育普及面达到100%。创造有利于学生观察和体验的民族团结教育窗口、走廊、园地、展板、“教育景点”等,配置一定比例的民族团结教育书籍,使民族文化融入校园文化建设之中。

民族团结、和谐向上的良好氛围。

五、实施步骤 1月份、组织教师对学生进行家访、签订学生管理责任书、发放至学生家长的一份信。

3月份、1、做好“3.14”等敏感节点的安全维稳工作。 4月份、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努力形成长效机制。

5月份、以“人人都讲民族团结的情,人人都说民族团结的话,人人都做民族团结的事”为主要内容,在全校师生中组织开展“推荐我身边的民族团结典型,讲述我身边的民族团结故事”活动,推出一批身边的民族团结典型,用身边看得见的人和事,教育引导各族师生用实际行动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

6月份、 “七一”前夕组织全校学生开展“爱国歌曲大家唱”大合唱比赛,使“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思想深植人心,从而达到陶冶情操、增强团结、凝聚力量、鼓舞士气的教育目的。

7月份、把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与开展“争创党员先锋岗”活动和“党员义务奉献”活动结合起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党的民族政策知识测试活动,教育全体党员师生自觉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做到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做民族团结的表率,为维护国家的安定团结做贡献。

9月份、广泛开展“民族团结结对子”、“民族团结先进集体”、“民族团结先进个人”、“民族团结模范学校”、等创评活动,进一步完善民族团结进步表彰考评激励机制,切实把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纳入公民道德教育全过程,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

10月份、各学校组织开展教职工、学生广泛参与的体育比赛活动,广泛发动学校各族师生的积极性,形成浓厚的.民族团结氛围,使之凝聚成推动学校跨越式发展的强大合力。

11月份、开展关于少数民族学生照顾政策、少数民族贫困学生“两免一补”政策落实情况检查工作,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与结对帮扶工作、教育行风建设和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相结合,认真查找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把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落脚点放在为师生办实事上。

12月份、1.学校开展自查自评工作,按照方案的具体要求检查实施情况,并写出活动总结,于2017年12月10日前上报中心学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 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对照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对各学校创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评估。

1、强化领导、落实责任。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学校创建实行

“一把手”负责制,校长是创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同时要明确专人负责创建的日常工作,确保创建活动的健康有序进行。

2、创新形式、突出重点。学校在创建活动中,要对照要求,结合实际,不断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将创建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确保创建实效。

3、加强信息上报。及时反映创建活动中好的做法,认真总结推广经验,树立典型,宣传典型、鼓励典型,不断推动全校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七、考核验收

学校支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将定期深入各科、室进行检查指导,每年11月份自验一次,并将创建工作成效好的学校推荐上报至中心学校党总支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活动领导小组,接受县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活动领导小组组织考核验收。对达到验收标准的科室,学校将予以表彰奖励,对组织实施创建活动有突出贡献的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创建民族团结工作简报

20xx年4月26日,兰州市教育局基教二处金处长、兰州市民族中学曹主任、兰州市十二中学李主任、七里河区教育局副局长朱文龙等一行六人,莅临我校就“民族团结教育”纲要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检查组一行视察了校园的环境建设,观看了民族团结教育纪录片及查阅了档案,并召开座谈会,会上七里河朱文龙副局长代表区教育局介绍了我区“民族团结教育”工作开展的情况及取得的成就。硷沟沿小学校长张爱萍汇报了学校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兰州市教育局基教二处金处长等领导,对学校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和高度的评价。尤其重点肯定了学校所开展的“关爱教育”系列活动,希望学校在今后的民族团结教育中能把“关爱教育”作为学校的校本课程,进一步深挖、研究,使这项活动办出特色、办出活力。并对学校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工作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希望学校今后继续努力,立足民族教育沃土,不断创新,加强民族团结教育工作,提升民族教育质量。

开展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宣传工作方案范文

为进一步强化全民同创、全领域共创意识,巩固和发展全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夯实各族人民“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思想基础,凝聚各族人民的智慧和力量,加强全街道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构建全街道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现就我街道开展“博爱钟山”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区域化创建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以***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见》精神和省市区《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施办法》为依据,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根本方向;坚持以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为根本途径;坚持依法治理民族事务,促进民族团结,遵循社会团结规律;坚持正面引导,坚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紧扣“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创建主题,秉持“重在平时、重在交心、重在行动、重在基层”理念,按照人文化、实体化、大众化总要求,继承发挥南京中山陵(钟山风景区)民族团结历史文化优良传统,强化“五个认同”,大力营造中华民族一家亲的社会氛围,为各民族代表人士作用发挥及品牌工作影响力提升搭建新的平台,打造“博爱钟山”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新推动全街道民族团结进步点、线、面建设,形成具有孝陵卫特色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品牌。

1、积极推动筹备成立孝陵卫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以t80紫麓同心社、孝陵卫少数民族进城务工人员语言文化政策教育培训基地等为代表的民族团结进步阵地为支点,适时引入市民宗相关资源活动,突出创建主题,把握创建方向,深化创建内涵,丰富创建形式,积极营造各民族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社会条件,开展各族群众交流、交往、交融的群众性活动,形成区域内密不可分的创建共同体。

2、发挥民革市委钟山风景区区域内孙中山纪念馆及民革玄武总支“中山博爱之家”阵地作用,开拓思路,积极创新,为各民族团结进步打造思想宣传的窗口、组织活动的阵地、参政议政的平台、社会服务的基地、交流联谊的场所,扩大参与范围,提升创建水平。

3、利用钟山风景区周边南理工、南农大、南体等驻区高校资源,以驻区高校统战(民宗)联席会议为纽带,合作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共建活动,通过民族政策宣讲进校园、地校民族文化交流联谊等相关活动,让高校各民族学生充分感受到国家民族人文关怀。

4、挖掘钟山风景区民族文化底蕴,弘扬民族精神,充分利用中山陵现有的文化步道、民族革命志士纪念馆等平台,宣传宣讲民族大团结文化精神,开展群众性、大众化、富有区域特色的创建实践活动,传承发展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增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引导区域内各族群众不断增强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共产党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

(一)成立领导组织架构。

由中共玄武区委孝陵卫街道工作委员会牵头,南京市中山陵园管理局相关处室、民革玄武总支、相关驻区高校及街道工会、妇联、团工委等相关部门、社区参与成立。

(二)宣传发动阶段(20**年3月至20**年5月)。

传达学习省市区相关文件,专题研究创建活动,听取创建活动筹备情况,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和领导,广泛开展宣传动员,搭建工作平台,制定完善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等各项活动措施,完善创建工作制度。进行动员部署,明确目标,分解任务落实责任。

(三)全面实施阶段(20**年6月至20**年7月)。

区域内各参与主体,各部门、社区、园区密切配合和通力合作,共同推进。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协调,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和工作优势,形成各负其责、团结协作的工作合力。广泛吸收各方面参加的创建工作网络,积极组织各族群众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及各类创建活动,不断推动创建活动向深度、广度发展。为确保创建活动落到实处,要把创建活动纳入民族工作的目标责任制,把任务分解量化,落实到单位,落实到人。及时解决创建活动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创建活动有效开展。

(四)总结提高(20**年8月)。

对创建活动进行系统总结,总结经验,查找不足,研究制定改进措施。开展系列调研活动,全面收集创建活动情况,举办创建活动成果展示。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计划方案

按照九原区《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全区第37个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各项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就开展好我镇第37个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各项活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大力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进一步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积极为各族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和创建“自治区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营造氛围、奠定基础,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建设亮丽内蒙古,共圆伟大中国梦凝聚精神力量。

二、宣传内容。

(一)_。

(二)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重点抓好对_等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宣传工作。

三、宣传任务。

各村、部门、单位要围绕“民族团结助力脱贫攻坚,各族人民携手共进小康”这一主题,接照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八进”(即进机关单位、进学校、进企业、进苏木镇(街道)、进嘎查村(社区)、进家庭、进军营、进宗教场所)要求,结合疫情防控,组织开展好以下工作:。

(一)组织一次“互联网+民族团结”行动。利用政务新媒体“魅力哈林”微信公众号,打造网上宣传交流共享平台,把互联网空间建成促进民族团结进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新平台,在公众号、微信工作群至少连续一周更新发布民族政策法规或与民族团结进步相关的内容,传播民族团结进步正能量。

(二)开展一次民族政策理论讲座。各村、部门要积极组织参与九原区民族政策理论讲堂活动。充分利用“学习强国”、“法宣在线”等新媒体软件,通过“学习讲堂”开展专题讲座,教育引导各族干部群众牢固树立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切实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宗教观、历史观、文化观。

(三)开展一次贯彻落实民族政策的检查。各地区、部门、单位要对本辖区、本单位贯彻落实民族政策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涉及民族方面的矛盾纠纷,切实保障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四)积极参加“民族蒙古语文政策法律法规有奖知识竞赛”线上活动。各村、部门、单位要积极参加民族政策学习和答题活动,全镇参与答题不少于200人次。

(五)组织安排一次主题班会。各中小学根据疫情实际情况,可依托网络打卡的形式,通过讲述故事、学唱歌曲、民族知识讲座、撰写作文、画图等多种形式组织班会,让民族团结进步理念、中华民族共同意识入脑入心。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村、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民族政策宣传教育的重要意义;要结合疫情防控实际,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增强干部群众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意识。镇属各村、部门要按照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部署各负其责,精心实施,确保宣传活动取得实效。

(二)结合实际,务求实效。开展民族政策宣传教育活动,要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决胜全面小康,推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等实际工作紧密结合,大力弘扬民族团结一家亲的优良传统。

(三)创新方法,强化落实。各村要紧扣宣传主题,依托网络、新媒体资源,创新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方式方法。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重在实践,把宣传月活动各项工作任务细化分解,落实到具体人员,力戒形式主义,防止走过场,务求各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创建民族团结工作简报

中华民族有着注重团结的悠久历史和优秀传统。在历史发展的长河中,各民族人民之间相互融合,和睦相处,同舟共济,共同进步,孕育、培养和形成了一种崇高而朴实的民族团结意识。正是这种民族团结意识,使中华民族几千年来始终没有解体,始终没有屈服,始终傲然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国家的统一、民族的'团结,是几千年来中华儿女的共同愿望,这种共同愿望,决定了中国历史发展的主流和方向。单靠一朵美丽的鲜花,打扮不出美丽的春天,个人只有融入团结的集体才能实现宏伟目标。

因此,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只有精诚团结,才能自立于世界,才能谋求进步和发展。特别是我们这些作为新世纪的接班人的青少年更应该学会团结,这样才能立足社会。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我们作为炎黄子孙义不容辞的责任。56个民族之间是和谐、团结,五十六个民族团结一条心,就能把祖国建设得繁花似锦;五十六个民族团结一条心,就能把祖国建设得繁荣富强。让56个民族联手牵手手相握,将心比心心相连,齐心协力向前进,共创美好明天!

民族团结创建工作方案

一、学习、宣传动员和申请复验阶段(2017年3月至4月)

1、要开好2017年度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创建工作动员大会,作好动员报告,学习有关文件,安排部署全年的工作计划任务(3月至4月完成)。

2、要按照地区民创办“关于对历届地区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进行复验、抽检的通知”精神和认真对照《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和个人创建表彰管理办法(试行)”及“地区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验收打分标准”,做好复验申请和复验准备工作,争取以优异成绩顺利通过检查验收(4月完成)。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7年3月至11月)

1、要坚持“以月促年”,努力营造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的浓厚气氛。在“第三十三个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期间,要组织开展好师生阿依特斯(歌舞)社团、双语比赛、演讲比赛、唱“双语”歌和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典型事迹演讲报告会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活动(5月完成)。

2、要不断加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示范典型的培育和选树工作,使之成为常态化的工作。要在进一步深入挖掘的基础上,再推出一批班级、科室级和校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个人,并予以表彰和奖励。同时,要积极做好民族团结班级、科室和民族团结家庭等的评选创建工作(5月完成)。

3、要在广大师生员工中广泛开展马克思主义“五观”、“四个认同”、新疆“三史”、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社会主义法制、“一反两讲”和《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等的宣传教育活动(3月至11月完成)。

4、要认真贯彻落实好《学校民族团结教育指导纲要》,有针对性地把民族理论政策基本常识和民族团结教育列入教学计划并要以现代文化为引领,提倡移风易俗。同时,要编好民汉混合班、混合宿舍、相互学习、尊重和了解对方风俗习惯,相互学习语言文字,不断增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3月至11月完成)。

5、要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排查机制,强化排查工作力度,确保使全年不发生任何影响民族团结的言行(3月至11月完成)。

6、要进一步做好“爱国主义(民族团结)教育基地的建设工作,把民族文化融入到校园文化之中,不断充实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的文本资料和音像资料,使之真正成为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弘扬现代文化和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广大师生员工牢固树立国家、公民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教育阵地(3月至11月完成)。

7、要进一步加强“以德治校”的宣传教育工作,尤其要把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作为德育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有针对性地开展好思想政治和德育教育工作,不断增强广大青年教师和学生的民族团结意识和维护祖国统一、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的意识(3月至11月完成)。

8、要按照地区民族团结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和要求,积极做好地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地区媒体报刊的投稿、信息报送和发送工作(3月至11月完成)。

三、自评整改和推广阶段(2017年5月至6月)

要结合学校实际,认真对照《全国民族团进步模范地区(市、盟)测评指标体系》和《地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机关、企业、村(社区)、乡(镇、街道、场)、学校、宗教活动场所、部队验收标准》等有关文件要求,做好自查自评和自验工作,查漏补缺,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解决,并准备好相应的档案材料。同时,要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因而为进一步推动我校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健康发展和为地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地区做出应有的贡献(6月份完成)。

四、迎接检查验收阶段(2017年8月至9月)

2017年3月1日

为广泛、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根据中心校团委工作要求,现就我校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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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计划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__,不断增强各族干部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凝聚全市各族人民的磅礴力量,为加快建设壮美__、共圆复兴梦想而努力奋斗,根据__区的统一部署,“__”期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__·和谐在八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战疫情、奔小康、奋进新时代。

二、时间安排。

20_年x月__日至x月__日。

三、活动主要内容。

(一)开展“__在践行—20_年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工作纪实”系列报道活动。围绕全市各县区、新区、各单位、各部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亮点进行系统报道。(牵头单位:市民宗委;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统战部;市民族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各县区民宗局、各县区委宣传部、__新区、__生态新区(__工业新区)党群工作部)。

(二)推送民族团结进步主题宣传片。播放__区民族团结进步主题宣传片,通过__市广播电视台、__日报、“学习强国”、各级各部门微信公众号,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以及交通要道路口大型显示屏等载体播放__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宣传片、“双语双向民族团结进步标语视频”、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标语及我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事迹,充分展示我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丰硕成果。(单位:牵头单位:市民宗委;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统战部,市大数据发展,各县区委宣传部、统战部,各县区、__新区、__生态新区(__工业新区)大数据行业主管部门)。

(三)以“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为主题,征集全市各族群众守望相助、手足相亲、共建美好家园的民族团结进步故事征集,宣传各岗位各战线,促进民族团结、助力民族发展的时代先锋人物。x月份开始在报纸、网站开辟专栏刊登部分优秀征文,征文结束时择优刊印成书。(牵头单位:市民宗委、市总工会;责任单位:各县区民宗局、各县区总工会)。

(四)举办民族文化宣传周活动。采用网络课堂的方式,向全市广大妇女儿童和家庭,广泛宣传__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__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辉煌成就,宣传__民俗文化,凝聚共同建设壮美__的强大精神力量。(牵头单位:市妇联;责任单位:各县区妇联)。

(五)举办“__”山歌擂台赛(网上山歌擂台赛)。组织以__山歌为基础的__山歌擂台赛,邀请国内外人士根据大赛主题进行创编,利用抖音、快手等短视频媒体,让参赛山歌手通过视频录制的方式参赛,并根据选手在网络上的影响力,比如阅读量、转发量、投票量、专家评审等综合情况进行评奖。(牵头单位:市民宗委、鱼峰区委统战部)。

(六)组织参加民族团结知识网络竞赛。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__法》《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__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等应知应会知识为内容,通过“学习强国”平台、全市各级各部门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网络媒体等平台,面向全市各地各部门以及社会各界开展民族团结知识竞赛。(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发展局、团市委;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统战部,市民宗委,各县区、__新区、__生态新区(__工业新区)大数据行业主管部门,各县区委宣传部、统战部,各县区民宗局)。

(七)开展“法治__”宣传活动。

1.“普法山歌dou来唱”抖音山歌赛活动。积极参与__广播电视台、__普法云平台联合开展的抖音山歌比赛,上线《大家来唱普法歌》普法山歌集(首卷共__类__首,免费下载使用电子书,向社会大众提供);结合“紫荆花城醉美__”主题,在__标志性场景牵头组织创作普法山歌抖音精品短视频,持续面向各级普法机构和文艺团体、社会大众线上征集法治山歌、散文、诗歌、摄影、视频、音频、曲谱等法治文化作品。(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民宗委)。

2.“全民普法挑战赛”活动。以“法治__”为主题,x月__日-__日在“__普法”微信公众号上连续5天开展普法答题。答题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__法》、《__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及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如《传染病防治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民宗委)。

3.法治动漫微视频作品征集展播活动。组织制作关于疫情防控的法治动画和法治漫画各1部,向各单位、各县区广泛征集法治动漫微视频等文艺作品,择优向__区网信办、司法厅推荐参选;推广使用__普法云平台、“山歌普法”小程序、“普法我最强”小游戏,向大众提供普法山歌短视频等内容创作、上传、展示、排行工具,实时进行线上展播(映)。(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民宗委)。

(八)在__市中小学“七彩大课堂”开展“__”民族团结进步线上教育。通过网络面向师生介绍“__”民族传统节日、文化习俗,讲述各族人民互帮互助、中华民族一家亲的故事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让“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理念深入人心,使各族师生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民宗委)。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协调联动。各县区、新区、各单位要按照__市实施方案,把开展“__·和谐在八桂”活动作为贯彻落实__,围绕活动主题和要求,制定具体落实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同时加强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合力,确保活动顺利、成效显著。

(二)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在市本级实施方案的基础上,各县区、新区要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因地制宜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注意突出活动主题,体现地方特色,打造地方品牌。同时要做好活动期间民族语文使用工作,市、县区民宗委(局)要主动提供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特别是壮文翻译服务。

(三)手段多样,务求实效。各地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微信、微博、抖音、“学习强国”等平台,播放少数民族文艺作品、民族团结进步主题宣传片、民族团结宣传标语、公益宣传广告等,广泛传播我市民族团结进步的好声音、好故事。在公园、广场、街道、学校、景区、游客中心等公共场所,以播放民族团结进步主题宣传片、悬挂宣传标语、张贴宣传画报、出版宣传板报、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的民族理论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知识。为便于各地各部门开展宣传活动,活动期间使用的宣传标语、宣传海报、民族团结主题宣传片、民族团结故事等的电子版,请各县区、新区、各部门登录公共邮箱下载,公共邮箱地址:__区宣传资料:,密码:;__市宣传资料:,密码:。

(四)及时总结,提炼经验。要及时报送各部门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的信息和报道,认真总结提炼开展“__·和谐在八桂”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提出进一步开展好宣传教育活动的意见和建议。__市相关牵头、责任单位组织开展活动的总结材料和各县区民宗局、__新区、__生态新区(__工业新区)党群工作部总结本地开展活动的文字总结、图片、视频等相关资料,请于x月__日前报送市民宗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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