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收费管理制度范文(15篇)

幼儿园收费管理制度范文(15篇)

ID:8789520

时间:2024-01-09 15:33:28

上传者:GZ才子

规章制度的宣传教育工作是非常重要的,它可以增强大家的知晓和遵守程度。在下面,为大家整理了一些规章制度的参考文本,供大家借鉴使用。

收费管理制度

一、收费管理基本原则为进一步规范收费操作流程,确保合理、合法、合规,结合本园实际情况,制定温州路幼儿园收费管理制度篇。

二、收费项目包括规定性收费以及选择性收费项目。

三、具体操作流程。

1、按物价局以及教育局对本园收费项目的核定标准,向家长收取规定的费用。不以各种名义擅自提高和乱收费。

2、必须统一使用《地区(州、市)中小学杂费收费票据》收费必须出具足额票据。

3、严禁幼儿园自行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

4、按黔价费《20xx》379号文,设立收费公示栏,达到长期置放和清楚方便的要求。

5、认真做好每月幼儿伙食费的结清和退费工作,每月收费前必须向家长公布伙食收支帐目。

收费管理制度

为加强和规范收费管理,认真执行市、区教育局、物价局的有在规定,严格收费标准,规范我校的教育收费行为,增强我校教育收费的透明度,特制定监督管理制度如下:

一、全校教职工应严格执行市、区教育局、物价局颁布的各项收费标准,学校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不准擅自乱收费,并实行月查制度。

二、所有服务性收费坚持申报审核审批制度,并及时向家长发告家长书,遵循必需、自愿节约、分项结算、公开透明的原则,不利用服务性收费搞创收或拿回扣谋私利。

三、不以节假日教育培训为名进行文化补课和收取费用。

四、不向学生收取规定以外的赞助费、借读费等其他任何费用。

五、由专人坚持每月查阅财务帐目,严格票据使用情况,发现不规范情况,及时批评纠正。

六、对于学生代办费每学期应有结算清单,增加收支透明度,接受家长监督,由家长签名同意,并有回执。

安定区李家堡初级中学。

预算编制领导小组。

组长:成。

组员:周。

为了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保障经费管理,规范我校各项支出,提高经费使用效益,达到民主管理,民主理财的目的,根据《甘肃省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学校成立义务教育经费领导小组,人员由校长、会计、出纳、后勤人员、教师代表组成。明确领导小组各成员的工作任务和工作职责。

2、学校按照义务教育保障经费管理细则,制定公用经费内部监督办法,细化各项管理制度,完善票据审批及签字程序。

3、学校的支出严格按照义务教育保障经费预算范围和开支标准执行。

4、较大额支出项目必须事先提交校务会研究决定,并在全体教师会议上予以公布。

5、各类支出票据必须经分管领导“一支笔”审批,杜绝乱支乱花现象。

6、加大内部审计力度,对审计出的问题,及时予以整改纠正。

7、学校要坚持校务公开制度,对学校经费使用情况每学期向校内外公布,接受师生和群众的监督。

8、自觉接收财政、审计、物价、监察、教育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对违法违纪行为依法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安定区李家堡初级中学。

幼儿园收费管理制度

一、收费管理基本原则为进一步规范收费操作流程,确保合理、合法、合规,结合本园实际情况,制定小精灵幼儿园收费管理制度篇。

二、收费项目包括规定性收费以及选择性收费项目。

三、具体操作流程。

1、按物价局以及教育局对本园收费项目的核定标准,向家长收取规定的费用。不以各种名义擅自提高和乱收费。

2、收费必须出具足额票据。

4、设立收费公示栏,达到长期置放和清楚方便的要求。

5、认真做好每月幼儿伙食费的结清和退费工作,每月收费前必须向家长公布伙食收支帐目.

小精灵幼儿园。

幼儿园收费管理制度

一、收费管理基本原则为进一步规范收费操作流程,确保合理、合法、合规,结合本园实际情况,制定小精灵篇。

二、收费项目包括规定性收费以及选择性收费项目。

三、具体操作流程。

1、按物价局以及教育局对本园收费项目的核定标准,向家长收取规定的费用。不以各种名义擅自提高和乱收费。

2、收费必须出具足额票据。

4、设立收费公示栏,达到长期置放和清楚方便的'要求。

5、认真做好每月幼儿伙食费的结清和退费工作,每月收费前必须向家长公布伙食收支帐目.

小精灵幼儿园。

幼儿园收费管理制度

一、收费管理基本原则为进一步规范收费操作流程,确保合理、合法、合规,结合本园实际情况,制定温州路幼儿园收费管理制度篇。

二、收费项目包括规定性收费以及选择性收费项目。

三、具体操作流程。

1、按物价局以及教育局对本园收费项目的核定标准,向家长收取规定的费用。不以各种名义擅自提高和乱收费。

2、必须统一使用《地区(州、市)中小学杂费收费票据》收费必须出具足额票据。

4、按黔价费《20xx》379号文,设立收费公示栏,达到长期置放和清楚方便的要求。

5、认真做好每月幼儿伙食费的结清和退费工作,每月收费前必须向家长公布伙食收支帐目。

一、为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完善监督管理措施,增加透明度,治理乱收费,学校决定在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

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是学校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便于社会监督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收费政策,保护学生及其家长自身合法权益的制度。

三、凡上级规定的教育收费,公示的主要内容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计费单位,投诉电话等都应进行公示。

四、学校在校内通过公示栏,公示牌等方式,向学生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内容,学校在开学时或学期结束后,向学生家长报告本学期学校收费情况,让学生家长了解学校的实际收费与规定的收费是否一致。

五、在学校校内设立的公示栏,公示牌,要尽可能独立置放,位置明显,字体端正,实用规范.遇有损坏或字迹不清的,要及时更换,维修或刷新。

六、收费公示的内容,事前必须经过县教育行政部门的审核,公示收费的内容,要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及范围等,禁止将越权收费,超标准收费,自立项目收费等乱收费行为通过公示"合法化"。

七、遇有政策调整或其它情况变化时,学校要及时更新公示的有关内容,学校要主动,及时向财政主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做好教育收费政策信息的沟通工作,并做好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的更新维护工作。

八、学校要加强对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乱收费,按规定应公示而未公示的收费,或公示内容与规定政策不符的,学校要进行相关责任追究。

第一条为加强幼儿园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保障受教育者和幼儿园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苏政办发〔20xx〕136号)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公办和民办全日制、寄宿制、半日制幼儿园及小学附设的学前班、幼儿班(以下简称“幼儿园”)。

第三条学前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幼儿园收费项目实行省级统一管理,幼儿园可以收取保育教育费(以下简称“保教费”)、住宿费(仅限寄宿制幼儿园)、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

幼儿园不得收取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费用。

第四条公办幼儿园的保教费、住宿费收入纳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民办幼儿园的保教费、住宿费收入纳入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

第五条保教费是幼儿园向幼儿提供保育教育而收取的费用。

第六条幼儿园服务性收费是幼儿园为在园幼儿提供可供选择的服务而产生的费用。服务性收费包括以下项目:

(一)伙食费。幼儿园为在园幼儿提供膳食服务收取的费用。

(二)托管费(仅限全日制幼儿园)。幼儿园接受家长委托,非保教时间(保教时间周一至周五每日不少于8小时)向幼儿提供托管服务收取的费用。

第七条幼儿园代收费是幼儿园为方便幼儿教育、生活而代收代管的费用,包括集中代购被褥、洗漱用品等收取的生活用品费用。

第八条公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服务性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由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城乡经济发展水平、办园成本、居民承受能力等情况提出意见,经同级市、县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公办幼儿园住宿费标准、服务性收费标准,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意见,报同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批准。

第九条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按照家庭合理分担教育成本的原则,考虑政府投入等因素制定。

第十条幼儿园保育教育成本包括以下内容:

(一)教职工工资、津贴、补贴及福利、社会保障支出、离退休人员费用;。

(二)固定资产折旧费用;。

(三)幼儿活动及学习费用;。

(四)公务费用、业务费用、图书及设备购置费用、修缮费用;。

(五)其他正常办园费用。

前款成本不包括灾害损失、事故、校办产业支出等非正常办园费用。

第十一条提出制定或调整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意见时,应当如实提供以下材料:

(二)申请制定或调整收费标准的具体项目;。

(四)办园成本核算及申请制定或调整收费标准的依据和理由;。

(五)申请制定或调整收费标准对幼儿家长负担及幼儿园收支的影响;。

(六)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十二条公办幼儿园保教费实行按类定级收费,依据办园类型、办园条件、地区差异制定差别化收费标准。

无财政拨款的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在同等级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基础上可以上浮,上浮幅度最高不超过20%。

第十三条公办幼儿园住宿费标准按照实际成本确定,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第十四条民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服务性收费标准,按照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原则,由民办幼儿园根据保育教育、住宿及服务成本合理确定,报当地价格主管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执行。

民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服务性收费标准备案后两年内不得调整。

第十五条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视同公办幼儿园管理。

第十六条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报有关部门备案时,应当如实提供以下材料:

(一)幼儿园的有关情况及其证明;。

(三)申请备案的具体项目及标准,并填写《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备案表》(见附表);。

(四)价格主管部门、教育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十七条服务性收费、代收费应当遵循“家长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不得与保教费统一收取。

第十八条寒、暑假期间幼儿园为幼儿提供保育教育服务的,保教费收费标准可以上浮,上浮幅度最高不超过30%。

第十九条幼儿园为未满三周岁婴幼儿提供早期保育教育服务的,收费标准在正常保教费收费标准基础上可以上浮,上浮幅度最高不超过每生每月50元。

第二十条保教费、住宿费按月或者按学期收取,由各市、县价格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确定。

保教费、住宿费不得跨学期预收。

第二十一条公办幼儿园收取保教费、住宿费使用财政票据,民办幼儿园收取保教费、住宿费使用税务发票。

第二十二条幼儿园退费按月计算。因幼儿自行退(转)园,幼儿在园天数不足当月法定工作日天数一半(含一半)的,幼儿园应当扣除实际在园天数后退还费用;超过一半的,当月费用不予退还。

幼儿园停课的,幼儿园应当扣除实际在园天数后按月退还相关费用;因幼儿园违反国家相关规定被有关部门关闭或者暂停办学,造成幼儿退园的,幼儿园应当全额退还所收费用。

第二十三条幼儿园服务性收费,按月据实结算。幼儿在园天数不足一个月的,以幼儿提出请假申请计算,扣除实际在园天数后退还费用。

第二十四条公办幼儿园的保教费应当主要用于幼儿保育、教育活动和改善办园条件。

民办幼儿园的保教费应当主要用于教职工工资及津贴、补贴及福利、社会保障费、公务费、业务费、幼儿活动及学习用品、图书设备购置、房屋修缮、固定资产折旧等正常办园经费支出。

第二十五条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对城乡低保家庭和持《特困职工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子女的保教费,应当按照50%的比例予以减免;对残疾儿童和无生活来源、无法定抚养人、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孤儿及革命烈士或者因公牺牲军人子女的保教费,予以全免。

民办幼儿园可以根据自身能力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给予帮扶。

第二十六条幼儿园不得在保教费外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课后培训班、亲子班等特色教育为名向幼儿家长收取费用;不得收取与入园挂钩的捐资助学费、借读费、赞助费、建园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费用。

第二十八条幼儿园收费实行公示制度,幼儿园应当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形式,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内容,自觉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

幼儿园招生简章应当载明幼儿园性质、办园条件、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优惠减免规定等内容。

第二十九条各级财政、教育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制定本地区幼儿园生均经费标准、公办幼儿园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和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确保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的比例不低于5%。

第三十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幼儿园取得的合法收费收入。

第三十一条幼儿园应当配合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监督检查所需资料。

第三十二条各级价格、教育、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幼儿园收费管理,督促幼儿园建立健全收费管理制度,自觉执行收费管理政策。对违反教育收费相关规定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规定进行查处。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由省物价局会同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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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管理制度

一、收费管理基本原则为进一步规范收费操作流程,确保合理、合法、合规,结合本园实际情况,制定小精灵幼儿园收费管理制度篇。

二、收费项目包括规定性收费以及选择性收费项目。

三、具体操作流程。

1、按物价局以及教育局对本园收费项目的核定标准,向家长收取规定的费用。不以各种名义擅自提高和乱收费。

2、收费必须出具足额票据。

3、严禁幼儿园自行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

4、设立收费公示栏,达到长期置放和清楚方便的要求。

5、认真做好每月幼儿伙食费的结清和退费工作,每月收费前必须向家长公布伙食收支帐目.

小精灵幼儿园。

幼儿园收费管理制度

1.幼儿园收费工作统一由财务人员负责,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都无权擅自向幼儿家长和其他单位、人员收取任何费用。

2.向幼儿收取费用,必须符合财政、物价部门的规定,向幼儿家长收取的'一切费用均要做到“统一”,即(1)统一根据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和收费项目收取;(2)统一使用财政收费收据;(3)统一入学校财务帐目。

3.幼儿园保教费、伙食费收费时间为每年的12月和6月,新生收费时间为5月中旬。伙食费采用预收制,每月按实结算,报账员每月认真核实结算后,将结算情况贴在宣传橱窗中公示,并于每月中旬发短信与家长核对。

4.除保育教育费、伙食费外,幼儿园不得收取其他费用,幼儿园在园时间内(上午8时---下午4时,每天为8个小时),不得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和兴趣班等为由另外收取费用,不得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支教费等。

5.幼儿园应实行常年教育收费公示制,要在园内外的宣传栏和网站将收费的项目和标准对幼儿家长公布,以便家长监督。

幼儿园收费管理制度

一、为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完善监督管理措施,增加透明度,治理乱收费,我园决定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

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是幼儿院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便于社会监督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收费政策,保护幼儿及其家长自身合法权益的制度。

三、凡上级规定的教育收费,公示的主要内容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计费单位,投诉电话等都应进行公示。

四、幼儿园在园内通过公示栏,公示牌等方式,向学生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内容,幼儿园在开学时或学期结束后,向孩子家长报告本学期学校收费情况,让幼儿家长了解幼儿园的实际收费与规定的收费是否一致。

五、在园内设立的公示栏,公示牌,要尽可能独立置放,位置明显,字体端正,实用规范。遇有损坏或字迹不清的.,要及时更换,维修或刷新。

六、收费公示的内容,事前必须经过县教育行政部门的审核,公示收费的内容,要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及范围等,禁止将越权收费,超标准收费,自立项目收费等乱收费行为通过公示"合法化"。

七、遇有政策调整或其它情况变化时,幼儿园要及时更新公示的有关内容,幼儿园要主动,及时向财政主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做好教育收费政策信息的沟通工作,并做好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的更新维护工作。

收费管理制度

一、为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完善监督管理措施,增加透明度,治理乱收费,学校决定在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

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是学校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便于社会监督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收费政策,保护学生及其家长自身合法权益的制度。

三、凡上级规定的教育收费,公示的主要内容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计费单位,投诉电话等都应进行公示。

四、学校在校内通过公示栏,公示牌等方式,向学生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内容,学校在开学时或学期结束后,向学生家长报告本学期学校收费情况,让学生家长了解学校的实际收费与规定的收费是否一致。

五、在学校校内设立的公示栏,公示牌,要尽可能独立置放,位置明显,字体端正,实用规范.遇有损坏或字迹不清的,要及时更换,维修或刷新。

六、收费公示的内容,事前必须经过县教育行政部门的审核,公示收费的内容,要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及范围等,禁止将越权收费,超标准收费,自立项目收费等乱收费行为通过公示"合法化"。

七、遇有政策调整或其它情况变化时,学校要及时更新公示的有关内容,学校要主动,及时向财政主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做好教育收费政策信息的沟通工作,并做好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的更新维护工作。

八、学校要加强对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乱收费,按规定应公示而未公示的收费,或公示内容与规定政策不符的,学校要进行相关责任追究。

收费管理制度

1.医院的收费由财务科、住院处、门诊挂号室、收费处等医院规定的有关科室办理,其他科室一律不得自行收费。

2.医院收费处的收费必须实行明码标价,遵守物价管理条例,不得任意多收或少收更不得漏收。违纪者,一经查出,当事人如多收则按多收金额2倍罚款退赔病人,少收或漏收则按少收或漏收金额2倍罚款上交医院。对随意更改收费项目者按少收或漏收处理。

3.收费人员工作必须细心负责,态度要热情和蔼,准确掌握药价和各种医疗项目的收费标准,简化手续,减少排队。交付现金要唱收、唱付,当面点清,开出收据,留有存根复核和备查。收费项目必须准确,药费填在“药费”一栏,治疗费填在“治疗费”一栏,不得自行将其互换。如不按实际费用对应填写的,一经查出,将严肃处理。

4、对医疗保险、公费医疗、记帐合同,要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

5、收费处要建立交接班制度。交班时现金必须当面点清,最后汇总,清点钱、帐相符合交会计、出纳处理。如有不符,需立即查找原因,及时解决。

6.收费员收取的现金,每日下班前向财务部门完成缴结,不得超限存放备用金。当日收入的现金当日存送银行,除留少量定额的零钱外,不得私留现金,否则作挪用公款处理。

7.收费收据的填写要求字迹清晰、工整、无涂改、大小写金额相符,有日期、有签名。

8.门诊和住院病人的退费要求必须单据齐备、手续完整,否则可拒绝办理。

9.经常核算病人的住院费用,了解超支情况,及时打印催款单送病区并通知病人。如管理不严,造成病人欠款逃跑,从奖金中扣除病区欠款金额的20%。

10.危重抢救病人因特殊情况暂无现金治疗时,由医院总值班或医务科负责人或院长签字暂行在24小时内治疗,过后住院收费处要及时与病区联系,催交压金。对于抢救无效死亡,又找不到家属而造成欠款的需经院领导签字同意方可免扣奖金。

11.在院职工担保的住院病人需在3天内交纳预交款,否则,住院收费住有权停止记帐。在院职工担保的住院病人,其医药费在出院时要全部结清,否则由担保人负责支付。

12.未经医院同意的科室一律不得自行收取现金,否则按私设小钱柜处理,一经查出,属个人行为者,当事人按待岗处理。如属科室行为,科主任和护士长就地免职,同样按待岗处理。待岗期间只发基本工资,由人资部安排每天学习内容。

卫生院。

20xx年1月1日。

收费管理制度

1、访客车辆进车场时,由车管员引导车辆停放到指定车位。

2、车管员或保安员提醒客人锁好门窗,贵重物品随身携带。

3、车管员或保安员检查访客车辆车况是否完好,并做登记。

4、在出入证上注明进入的'时间、车号并交给司机。

5、访客车辆离开时司机将出入证交给车管员或保安员,由车管员或保安员按规定的时价收费,并交给司机。

6、每天早上8:00至9:00,下午16:00至17:00将一天的收费情况与财务部进行结算。

7、白天8:00—17:00由车管员收费,晚上17:00—次日8:00交由保安员收费。并做好交接记录,要求记录要清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8、车管员认真执行车场收费规定,坚决杜绝少收钱不给票,有损物业公司利益的事件发生。一旦发现此类情况经核实后将从严处理。

收费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学校收费执行《收费许可证》制度。学校的一切收费都必需先获得收费许可。《收费许可证》由学校财务部门依照规定到物价主管部门办理。

2.学校的收费项目必须按国家政策规定的标准上报物价部门批准(备案)后核发的《收费许可证》标准执行。不得擅自立项目、擅自提高标准、扩大范围收费。

3.学校收费实行年审制。学校财务部门按照《收费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和物价部门关于《收费许可证》年度审验的通知要求,及时办理《收费许可证》年度审验手续。

4.收费票据管理应符合财政、物价、教育部门的相关规定。学校收费必须使用由财政部门、税务部门领取的合法票据,不得在外自购、自制收据收费。

5.收费收入管理应符合财政、物价、教育部门的相关规定。所收资金应及时足额解缴财政专户,必须按“收支两条线”规定管理,不得坐收坐支或私设“小金库”。

6.学校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等形式,向学生、家长、教职工和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内容。公示的主要内容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批准机关及文号)、收费范围、计费单位、投诉电话等。

收费管理制度

第一百零七条要保证岗上人员吃到热菜、热饭,否则发现一次扣考核分1分;每餐应该食物留样,以备食物中毒后检查使用,不留餐样一次扣食堂工作人员考核分5分。

第一百零八条用餐时间:。

第一百零九条每次用餐后,卫生打扫合格后方可离开,违反一次扣考核分1分。

第一百一十条按规定每周一必须彻底打扫一次卫生,发现一次未打扫扣考核分1分。

第一百一十一条工作期间要按规定着装,仪容、仪表整洁,违反一次扣考核分1分。

第一百一十二条食堂工作人员请假必须由主管站长批准,安排妥当,方可离开,违反一次扣考核分5分。

第一百一十三条由于个人工作不慎将食堂设备、物品等损坏,除扣考核分1分外,要按维修费或全价赔偿。

第一百一十四条饭菜要保证质量,杜绝浪费,发现一次扣考核分1分。

第一百一十五条出、入库物品要及时、详细登记,违反一次扣考核分1分,如少记、漏记除扣1分外,还要按价赔偿。

第一百一十六条工作期间不得离岗,违反一次扣考核分1分。

第一百一十七条严禁外人进入工作区,违反一次扣考核分1分。

第一百一十八条要保证厨房干净整洁,生熟分开,违反一次扣考核分1分。

第一百一十九条暖气罩、台布及工作服要定期清洗,保持整洁,违反一次扣考核分1分。

第一百二十条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工作,违反一次扣考核分1分。

第一百二十一条菜谱由厨师和管理员根据市场价格每周制定一次,所需材料由管理员负责购买,由厨师进行检斤和检验质量。由伙食委员会进行监督。

收费管理制度

高校实施学分制收费制度,解放高校财务人员学生收费工作,同时也极大地调动了学生学习的自主性和积极性,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提高学校人才培养质量。学分制改革是中国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要内容,但在学年制收费制度上建立的学分制收费管理制度在具体实践过程中还存在有许多问题亟待解决。

(一)学分制收费。

学分制收费即指学生所缴学年学费按专业注册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计收的教育收费制度,学生完成学业所缴纳的专业注册学费、学分学费之和不高于原规定的学年学费。学分制收费开创了以学分为最小收费单位的一种新型收费管理制度,21世纪初始,学分制从以一校、多校、一省改革为试点到全国各省份、各高校较大面积地展开,现在学分制收费已基本在全国各高校普遍施行。

(二)学分制收费对高校收费管理的基本要求。

高校实行学分制收费管理制度,利用收费系统实行收费,解放了高校财务人员的收费工作,同时也调动了学生学习的自主性和积极性,学分制体现了以学生为主体、注重个性发展、为学生提供个性化教育服务的现代教育理念。

在高校收费中积极推进和完善学分制,充分发挥学分制收费制度在高校管理制度中的作用,学分制收费对收费管理有以下几点基本要求。

学分制收费是以学分为最小收费单位的一种收费模式,学生只要在规定的学习时间段内完成规定数量的学分即可,在这种管理模式下,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安排学业进程和选修课程,改变了过去的按照专业、年级的集体管理为每个学生计算学费金额的管理模式。

实行学分收费,学生按照既定的单位学分收费标准和自己所选读的学分数量来计算学年学生应缴学费金额。高校根据物价收费标准文件制定每单位学分单价。学费收费公开透明,选读学分数完全按照学生选读数进行计量,实现了对学生、家长、教师和学校收费的社会化和透明性。

在学分制下,学生的学费将直接与学分相关,在学生自主安排学年学业过程中,发生学分变动都会及时地通过学费收费系统得到反映,实现了对学生的学业进行全程管理的要求。

同时,由于学生可以根据自身条件和学业安排自主选读学分,可按照相关规章制度办理休学、复学手续,形成了学制的变化性。从而造成在读学生的弹性,学生学费欠缴情况出现,催缴学费难度增加,再加上学生选课数量、结构的差异性带来的学生个体缴费数额不同,学费管理的不确定性明显增强。

高校学生数较多,收费数据量巨大,实行学分制收费制度,学费直接与学分数挂钩,通过高校收费系统,生成学生个人基本信息并产生应收款金额,高校学生的学费缴纳情况及学生信息维护都将纳入收费系统进行系统高效地完成。

但是在现行的高校收费系统中,并未完全实现收费系统与教务系统、学生学籍管理系统等其他学生信息管理系统相对接,学生信息不能及时地在各系统间进行有效的传输,造成收费数据变化的延后性。

(一)学分收费存在单位学分成本制定问题。

学分制收费的基本原则是要体现学校的教育成本水平,又要反映课程所对应专业的市场需求情况,反映出热门专业课程与普通专业课程在学分单价上的不同,以优化教学资源的分配。但是高等教育成本构成复杂,目前为止,中国还未真正建立起权威的教育成本核算体系,高校对学生教育成本的测算研究尚处于探讨阶段,这使得学分制收费管理完全实施还存在一定的难度。

目前,学分制收费标准分为专业学费标准和学分学费标准,收费总额不能突破学年制收费总额。那么学分制收费标准中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该如何确定单价,使用什么测算方法,才能体现收费公平、科学、合理的目标,还有待进一步探索和研究。

(二)学分收费存在随意性问题。

在学分制收费管理模式下,学生将会根据自身的情况,随时调整学业结构,推迟或提前毕业、选修第二专业,增加或减少选课数量和重修课程等一系列情况将大大增多,学生学习的随意性更加不确定,收费流程的处理复杂性随之增加,极大地增加了学校管理和教学成本。

对于这些变化的情况,不适当收费,将会导致一些学生在学业完成过程中的随意性,不利于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但如果收取费用,则面临着如何收、收多少的问题。由于缺乏相关管理细则,目前各高校的课程重修、转专业、辅修专业类等收费标准差别较大,存在一些不合理收费现象。

(三)收费管理系统与其他学生信息系统存在互动不足问题。

高校学分学费收费系统与学生信息管理系统互动程度不够,学生信息变动在各管理系统中不能实时同步进行传递,给收费工作带来极大影响。

(一)加强政府引导,推进学分成本核算体系的建立。

加强政府的引导和投入,推进学分成本核算体系的建立。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联合相关部门,依据各个省区城市物价水平及对高校不同层次和高校培养目的进行调查研究,合理测算高校教育培养成本,并以此作为相关高校收费标准制定的'参考。

学校制定的学分制收费标准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基础上,要遵循市场原则,优质优价,允许学校根据市场需求、课程特点和师资配备等情况有所浮动。建立起以政府为基础,兼顾市场需求为目的学分单价制价体系,只有这样才能使新形势下的收费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二)合理控制学生选课,建立弹性学制。

合理控制学生选课随意性,保证学校教学资源的优化配置,建立弹性学制。

按照学分制管理办法,优秀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学习安排,提前选修课程,提前毕业,学习年限减少,但交纳学费总金额并没超出四年标准学费总额,可提前使学生就业融入社会实现自身价值。而且弹性学制允许学生延后毕业,因各种原因而申请延长学习年限的学生,休学期间只需交很少一部分专业学费,不选课不用交学分学费。

弹性学制的这两点人性化措施,既提高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又缓解了部分学生因经济等原因带来的缴费压力。因此,各高校应积极完善收费管理办法,创新思维,积极建立适合高校自身的弹性学习制度。

(三)整合高校管理系统,搭建信息共享平台。

整合高校管理过程中各管理部门管理职能,构建信息共享平台,提高收费系统与其他学生信息管理系统互动程度。

在高校管理过程中,应全面提升内部管理水平,促进管理创新。围绕学分制下学费管理的个体化、弹性化等特点,提升高校收费管理水平,积极发挥收费管理在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中的作用,提高教育资源的利用效率。在收费管理过程中,以财务处为核心,各相关处室、院系紧密配合,形成一个动态关联体系,通过校园网达到收费信息的资源共享。及时向学生公示收费及变动信息,并接受外界的监督。加快推进高校管理信息化建设,建立收费管理综合信息平台,实现教务管理系统、学生管理系统、缴费银行和学生个人与收费管理系统的有效整合。

收费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规范停车场收费管理制度,加强管理力度,保证停车费及时、全额收取,不漏收、不错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停车场。

三、职责:本部门员工按本工作岗位职责执行。

四、停车场入场登记管理。

1、车辆入场时,由当班登记员对进入的每辆车辆分类进行车牌号台账登记,车辆类型分为小型车辆、大型车辆、特殊免费车辆(此类车辆包括当地政府车辆、本公司车辆等,也包括特殊情况下的免收车辆,以当时实际情况为准),按分类要求登记员必须建立三本台账进行分类登记,免收车辆必须在台账上注明免收原因。

2、登记员在登记入场车辆车牌号时,必须做到及时、准确无误,字迹要工整,账面要清楚,便于交班时核对收费情况。

1、停车场收费标准:小型车辆临停10元/辆,过夜20元/辆;大型车辆临停15元/辆,过夜25元/辆。

2、车辆入场时,由当班收费员对进入的每辆车辆分类进行现金收费,收费时点清收费金额,注意辨别假钞,按客户要求撕去停车发票,做到合理避税。

3、按现金管理要求,收费员手上只留取200元(15张10元、10张5元)找补零钱,找补零钱在上班时统一领取。收费员手上收费金额达到100元(除去本留在手上的找补零钱),将收费款交由停车场主管统一保管,并签字确认交款人、交款金额,最后交班时由停车场主管、当班收费员共同清点当日收费款总额,再与登记员的当天台账进行核对,如发现款与账核对不一致的情况,分责任进行处罚,停车场主管负责已签收的收费款,当班收费员负责未交的收费款及本来手上的预留金200元,分析是哪边出现问题,就由哪边负责赔差额,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4、停车场主管有责任督促当班收费员及时交款,当班收费员有义务做到及时交款,签字确认,起到相互监管的作用。

5、各环节在收取现金时,做到认真清点金额、辨别假钞,收款人确认无误后,签字认可为准,如从中发现金额不符、有假钞的情况,由交款人负全部责任,照金额进行赔偿,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六、停车场票据管理。

1、按需向公司财务领取停车发票,做到合理避税原因,及时将用完的票根交回财务。

2、在领用发票和交回票根时,必须完善签字核对手续,做到有据可查。

七、停车场节假日管理。

1、按经营性质决定本停车场遇节假日属于工作更为繁忙时。

间,必须做好节前工作安排工作,此工作安排先由本部门主管按实际人员情况提前半个月上报管委会,再由管委会提出决定意见提前一周上报公司批示,最终以公司批示意见为准。

2、节假日停车场具体管理办法以当时最终公司批示意见执行。

八、违规处理。

1、禁止任何形式的贪污和挪用收费款,一经发现确认,属于经济违法,一律严肃处理,按贪污、挪用金额的双倍赔偿,并立即开除处理;金额大的交由公安机关处理,公司并保留追诉权。

x有限公司。

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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