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作合同法律规定(通用15篇)

定作合同法律规定(通用15篇)

ID:8826425

时间:2024-01-10 00:30:15

上传者:飞雪

合同协议是商业活动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可确保各方的权益平衡。您可以阅读以下合同协议的模板,以帮助您更好地理解和起草相应的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法律规定全文

(二)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及设施状况;。

(三)租赁用途;。

(四)租赁期限;。

(五)租金及交付方式;。

(六)房屋修缮责任;。

(七)转租的约定;。

(八)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条件;。

(九)违约责任;。

(十)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第十条房屋租赁期限届满,租赁合同约止。承租人需要继续租用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前3个月提出,并经出租人同意,重新答订租赁合同。

第十一条租赁期限内,房屋出租人转让房屋所有权的,房屋受让人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规定。

出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其继承人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

住宅用房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其共同居住两年以上的家庭成员可以继续承租。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变更或者解除租赁合同;。

(一)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条款的;。

(二)因不可抗力致使租赁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三)当事人协商一致的。

因变更或者解除租赁合同使一方当事人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以外,应当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第十三条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

答订、变更、终止租赁合同的,当事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市、县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第十四条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答订后30日内,持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文件到市、县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一)书面租赁合同;。

(二)房屋所有权证书;。

(三)当事人的合法证件;。

(四)城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文件。

出租共有房屋,还须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

出租委托代管房屋,还须提交委托代管人授权出租的证明。

第十六条房屋租赁申请经市、县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后,颁发《房屋租赁证》。

县政府所在地以外的建制镇的房屋租赁申请,可由市、县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委托的机构审查,并颁发《房屋租赁证》。

第十七条《房屋租赁证》由租赁行为合法有效的凭证。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房屋租赁证作为经营场所合法的凭证。租用房屋用于于居住的,房屋租赁凭证可作为公安部门办理户口登记的凭证之一。

第十八条严禁伪造、涂改、转借、转让房屋租赁证。遗失房屋租赁证应当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补发。

第十九条房屋租赁当事人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享有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出租人在租赁期限内,确需提前收回房屋时,应当事先商得承租人同意,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第二十条出租人应当依照租赁合同约定的期限将房屋交付承租人,不能按期交付的,应当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一条出租住宅用房的自然损坏或合同约定由出租人修缮的,由出租人负责修复。不及时修复,致使房屋发生破坏性事故,造成承租人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修缮责任由双方当事人在租赁合同中约定。

第二十二条承租人必须按期缴纳租金,违约的,应当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三条承租人应当爱护并合理便用所承租的房屋及附属设施,不得擅自拆改。护建或增添。确需变动的,必须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并答订书面合同。

因承租人过错造成房屋损坏的,由承租人负责修复或者赔偿。

(一)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

(二)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三)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

(四)拖欠租金累计六个月以上的;。

(五)公用住宅用房无正当理由闲置六个月以上的;。

(六)租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七)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可以收回的。

第二十五条以营利为目的,房屋所有权人将以划拨方式取得使用权的国有士地上建成的房屋出租的,应当将租金中所含土地收益上缴国家。土地收益的上缴办法,应当按照财政部《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收入征收管理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收入若干财政问题的暂行规定》的规定,由市、县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代收代缴。国务院颁布有新的规定时,从其规定。

第二十六条房屋转租,是指房屋承租人将承租的房屋再出租的行为。

第二十七条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征得出租人同意,可以将承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出租人可以从转租中获得收益。

第二十八条房屋转租,应当订立转租合同。转租合同必须经原出租人书面同意,并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第二十九条转租合同的终止日期不得超过原租赁合同规定的终止日期,但出租人与转租双方协商约定的除外。

第三十条转租合同生效后,转租人享有并承担转租合同规定的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并且应当履行原租赁合同规定的承租人的义务,但出租人与转租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十一条转租期间,原租赁合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转租合同也随之相应的变更、解除或者终止。

(一)伪造、涂改《房屋租赁证》的,注销其证书,并可处以罚款;。

(二)不按期申报、领取《房屋租赁证》的,责令限期补办手续,并可处以罚款;。

(三)未征得出租人同意和未办理登记备案,擅自转租房屋的,其租赁行为无效,没收其非法所得,并可处以罚款。

第三十三条违反本办法,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房屋租赁管理工作人员舞弊、的,由所在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机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司经济合同法律审核规定

第二十二条经济合同签订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各业务部门应积极自觉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同时督促对方当事人履行合同。

第二十三条对方当事人不能履行合同,且我方已掌握其确切资料,可为维护公司的利益暂时中止履行合同,并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第二十四条为了对合同签订后的履行情况进行管理和监督,执行合同的业务员、合同监察员在审查合同时,应根据双方约定的履行期限和方式制作合同履行进度表。

第二十五条合同监察员应根据合同履行进度表,监督合同的履行情况,并由具体业务主办人员同合同监察员共同视履行进度填写进度表。

第二十六条合同对方如不履行合同或出现违约,业务人员应立即将具体情况向合同监察员和部门负责人通报,共同制定对策。

公司经济合同法律审核规定

第十七条结合前一章有关规定,合同的审批应按照主办业务员、部门经理、合同监察员、公司经理、总公司领导这一顺序严格执行审批程序。

第十八条各级审批人员应对合同进行全面审核,并写明具体意见。业务人员、部门经理应着重审查合同的真实性和经济效益;合同监察人员应主要从合同的规范性、合法性等方面进行审核;公司经理对合同负责全面审核。以上人员要明确分工,各司其责。

第十九条具体每一经济合同的审批应填写合同审核表,审批表格样式附后:

第二十条已订立的经济合同经双方协商,确有必要变更或撤销的,按照合同原审批程序重新报批。

第二十一条合同审批表和双方的往来信件、传真、函电、票据、单证等,均应作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同合同一起存档备查。

如何遵守友情的规定作文

一、活动目的:

通过活动,使学生认识到学习交通法规的重要性,增强交通安全意识,

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做文明行人。

二、活动准备:

1、准备有关交通安全教育的录像、课件。

2、排练快板、小品、讲故事等节目。

3、活动用具:道路交通标志。

三、活动过程:

(一)行骑坐有规矩。

主持人:随着交通事业的发展,道路上来往的车辆越来越多,交通安全问题。

严峻地摆在每一个人面前,引起了大家的重视。请看《王诚过马路》。

(播放《王诚过马路》后)。

甲:哎,原以为走路谁不会,想不到王诚失去了一条腿。

乙:据说,今年1至9月我国因车祸死亡7万人,损失达23亿。交通安全。

已向我们敲响了警钟!

丙:看来,遵守交通规则是多么重要啊!

丁:是呀,就拿我们镇海来说,现有汽车__多辆,加上摩托车、电瓶车、

自行车??还有步行人,不遵守交通规则,不注意交通安全,随时都可以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生命财产的损失。

甲:我提议,把怎样走路告诉大家,让大家都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规。

定,好不好?

乙、丙、丁:好!

上骑车。

主持人:好,我考考大家,什么是安全骑车“四必须”?

甲:骑符合安全要求车,刹车不灵、无铃、无牌车不骑。

乙:骑车集中思想,不戴“随身听”,不心谨慎。

丙:过陡坡、机动车道或弯道时,下车推行。

丁:转弯或下车时摆手势。

主持人:一点不错,了不起!你们懂得可真多呀!

甲、乙、丙、丁(齐):我们还懂坐车的“规矩”。

主持人:好,请大家说一说。

甲、乙、丙、丁(齐):未满12岁儿童不准坐在摩托车后座,轻便摩托车。

不准载人。

主持人:对,这是为了特别保护小朋友的安全而规定的,如果违反了坐摩托。

车的法律规定,就有可能付出血的代价。

(二)和交通标志交朋友。

主持人:为了我们不再付出血的代价,为了我们健康地成长,我们要学交通。

法规,还要和道路交通标志交朋友。

1、出示以下标志名称及标志图案。

禁止掉头标志禁止货车通行标志禁止非机动车通行标志。

非机动车道标志人行横道标志停车场标志。

步行标志地点识别标志方向、距离识别标志。

交叉路口标志反向弯路标志注意危险标志禁止行人通行标准事故易发路段标志慢行标志。

2、活动方法:

选出30位同学组成15对,一人拿标志名称,另一人找到相应的标志图案,站在一起,检查后,对的同学大声说出标志名称。

(三)擦亮眼睛辨是非。

主持人:这些同学真棒!再来看一看,我们的眼睛是不是雪亮的,请大家“擦亮眼睛辨是非”。

(全体队员分为四小队,进行抢答。)。

播放镜头。

在未画人行横道的马路上,有人突然改变行走路线,猛跑、后退;有人倚坐在人行道、车行道护栏上休息;有人为了图方便,从车行道的护栏上跨过去。不遵守交通法规的行为有以下几点:

1、突然改变行走路线,猛跑、后退。

2、倚坐在人行道、车行道护栏上休息。

3、从车行道的护栏上跨过去。

(四)红绿灯下文明人。

主持人:同学们的眼睛真亮呀!大家学法、知法,更是守法的好公民,请看。

《红绿灯下》。

学生表演:

行人道上,人人有秩序行走;。

车道上,车辆分道行驶;。

十字路口,小交警在指挥交通;。

红灯亮了,直行方向的车辆和行人都停了下来;。

绿灯亮了,车辆和行人才通行;。

瞧,学了交通法规,大家的交通安全意识加强了,一切是那样井然有序。愿我们每一个同学都知交通法规,守交通规则,做文明行人!

四、老师总结:

同学们,今天的中队活动很成功,有深刻的教育意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寓教于乐,增强了大家的安全意识。愿我们今后人人遵守交通规则,做文明行人,成为交通小卫士。

公司经济合同法律审核规定

第五条为便于管理,公司的经济合同实行统一编号制和一式五份制。合同签订后,除交付对方必要的份数外,负责该项业务的业务员应存底,同时送合同监察员、业务主管部门及财务部门各一份存查。

第六条所有经济合同原则上应采用公司统一制定的格式合同。业务人员对于格式合同的条款须有全面、正确的理解,对于选择的条款和不采用的条款应明确标注,以免产生误解。

第七条在订立经济合同前,应对对方当事人的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及资信状况进行认真审查,并应将上述情况形成书面资料存查。

第八条合同的关键用语应力求准确,表述应规范,明确,文字书写要工整。

第九条合同应具备下列主要条款:

(一)合同标的(如货物、劳务等);。

(二)标的物数量和质量(质量应写明执行何种质量标准或由双方议定);。

(三)价款或酬金,除写明数额外,还应明确支付地点、计算标准、支付方式等;。

(四)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五)违约责任;。

(六)数额较大的经济合同,有条件的应要求对方当事人提供保证(可采用担保、抵押、保证金、留置等方式)。

第十条合同订立后,如经双方协商对合同进行变更或解除,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由双方签字盖章。

公司经济合同法律审核规定

第一条订立经济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必须符合国家政策和计划的要求,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损害本公司的利益。

第二条订立经济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为公司创造经济效益。

第三条为保证经济合同内容的合法性,禁止随便携带已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的空白合同或空白便条,如确有需要,须经主管业务的副总经理批准并办理领用手续,使用完毕经审查无误后,办理销准手续。

商铺租赁合同法律规定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共层第层。

第二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租赁住房。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四条租金。

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大写)千百拾元整。

租赁期间,如遇到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规定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五条付款方式。

乙方按支付租金给甲方。

第六条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拥有房屋产权,提供相应证明。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甲方:

乙方:

日期:

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法律规定

签订地点:_____。

签订时间:_____年____月____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经济合同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地址、结构、间数、面积、房屋质量及用途。

房屋地址:_________。

第二条:租赁期限。

本事项采取先租后买方式。租赁期暂定为六个月,甲方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双方签订房屋购买合同日终止租赁合同。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租金按照_________元/年(_________元/月)标准,采取按季支付方式,每季度支付43750元,于每季度首次月15日内付清。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缴纳房屋租赁抵押金10000元,并预付一个季度租金,计_________元。甲方向乙方移交房屋钥匙及其它设施,如水、电卡等。

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装修。

在不影响房屋结构和安全的情况下,乙方有权对房屋进行装修,甲方应给予积极协助,但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干涉。

第五条:出租转为购买的有关情况。

1、待乙方获得其上级行房屋购买批复后,甲、乙双方签订房屋购买合同,租赁合同自动失效。

2、房屋购买按照_________元/平方米单价,以最终办理的房产证面积计算。

3、甲、乙双方办理房屋过户等手续涉及的契税、手续费等按照国家规定标准执行。

4、鉴于该房屋甲方办理了按揭贷款,为了确保双方利益,甲、乙双方共同委托中介机构办理购房资金的划拨、协助办理房产产权及过户手续。中介委托代理费由乙方承担。

5、甲、乙双方签订房屋购买合同后,乙方按照合同总价款的60%预付给中介机构,由中介机构将资金支付给甲方,并监督、协助甲方偿还按揭贷款。

6、甲方偿还贷款后,应积极办理乙方名下的产权(房产证)手续,过户费用由乙方承担。在乙方支付预付款后30日内办理完过户手续,并向乙方移交。

7、经乙方收到并验证产权手续的合法合规性后15日内,乙方将剩余60%房款支付给中介机构,并由中介机构转付给甲方,未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向甲方支付剩余款项的,乙方每日按照购房总价的______‰向甲方支付罚金。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标准交付出租房屋给乙方使用的,负责偿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2、乙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应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3、甲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出租给他人使用或在乙方取得批复后不与乙方签订房屋购买合同的,应全额退还乙方支付的所有款项,并赔偿乙方全部装修款以及乙方为使用此房所支出的其他所有费用,同时另行支付违约金10000元。

4、乙方违反合同,自行装修房屋、租赁期满后不购买此房,应赔偿租赁前甲方全部装修款_________元,同时另行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4、甲方未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向乙方移交产权手续,每日按照购房总价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罚金。

5、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向甲方支付房款,每日按照应付款项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罚金。

第七条:免除条件。

房屋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承诺对此房屋充分拥有合法产权,否则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2、租赁期间发生的水电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在租赁前发生的任何费用支出均由甲方承担。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单位备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作了修改

第三条出租汽车是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组成部分,是城市公共交通的补充,为社会公众提供个性化运输服务。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适度发展出租汽车。

巡游出租汽车发展应当与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公共交通等客运服务方式协调发展。

第五条国家鼓励巡游出租汽车实行规模化、集约化、公司化经营。

各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巡游出租汽车管理工作。

直辖市、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人民政府指定的其他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具体实施巡游出租汽车管理。

第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出行需要,按照巡游出租汽车功能定位,制定巡游出租汽车发展规划,并报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二章经营许可。

第八条申请巡游出租汽车经营的,应当根据经营区域向相应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机动车管理要求并满足以下条件的车辆或者提供保证满足以下条件的车辆承诺书:

1.符合国家、地方规定的巡游出租汽车技术条件;。

2.有按照第十三条规定取得的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

(二)有取得符合要求的从业资格证件的驾驶人员;。

(三)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

(四)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停车场地。

(四)聘用或者拟聘用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

(六)经营场所、停车场地有关使用证明等。

第十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对巡游出租汽车经营申请予以受理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

第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对巡游出租汽车经营申请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应当出具《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行政许可决定书》(见附件3),明确经营范围、经营区域、车辆数量及要求、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期限等事项,并在10日内向被许可人发放《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应当向申请人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第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当地巡游出租汽车发展规划,综合考虑市场实际供需状况、巡游出租汽车运营效率等因素,科学确定巡游出租汽车运力规模,合理配置巡游出租汽车的车辆经营权。

第十三条国家鼓励通过服务质量招投标方式配置巡游出租汽车的车辆经营权。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运营方案、服务质量状况或者服务质量承诺、车辆设备和安全保障措施等因素,择优配置巡游出租汽车的车辆经营权,向中标人发放车辆经营权证明,并与中标人签订经营协议。

(四)履约担保;。

(五)违约责任;。

(六)争议解决方式;。

(七)双方认为应当约定的其他事项。

在协议有效期限内,确需变更协议内容的,协议双方应当在共同协商的基础上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五条被许可人应当按照《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行政许可决定书》和经营协议,投入符合规定数量、座位数、类型及等级、技术等级等要求的车辆。原许可机关核实符合要求后,为车辆核发《道路运输证》。

投入运营的巡游出租汽车车辆应当安装符合规定的计程计价设备、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按照要求喷涂车身颜色和标识,设置有中英文“出租汽车”字样的顶灯和能显示空车、暂停运营、电召等运营状态的标志,按照规定在车辆醒目位置标明运价标准、乘客须知、经营者名称和服务监督电话。

第十六条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不得超过规定的期限,具体期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报本级人民政府根据投入车辆的车型和报废周期等因素确定。

第十七条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因故不能继续经营的,授予车辆经营权的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可优先收回。在车辆经营权有效期限内,需要变更车辆经营权经营主体的,应当到原许可机关办理变更许可手续。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在办理车辆经营权变更许可手续时,应当按照第八条的规定,审查新的车辆经营权经营主体的条件,提示车辆经营权期限等相关风险,并重新签订经营协议,经营期限为该车辆经营权的剩余期限。

第十八条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在车辆经营权期限内,不得擅自暂停或者终止经营。需要变更许可事项或者暂停、终止经营的,应当提前30日向原许可机关提出申请,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终止经营的,应当将相关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道路运输证》等交回原许可机关。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取得经营许可后无正当理由超过180天不投入符合要求的车辆运营或者运营后连续180天以上停运的,视为自动终止经营,由原许可机关收回相应的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合并、分立或者变更经营主体名称的,应当到原许可机关办理变更许可手续。

第十九条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到期后,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拟继续从事经营的,应当在车辆经营权有效期届满60日前,向原许可机关提出申请。原许可机关应当根据《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规定的出租汽车经营者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审核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的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结果,并按照以下规定处理:

(一)考核等级在经营期限内均为aa级及以上的,应当批准其继续经营;。

(三)考核等级在经营期限内有b级或者一半以上为a级的,可视情适当核减车辆经营权;。

(四)考核等级在经营期限内有一半以上为b级的,应当收回车辆经营权,并按照第十三条的规定重新配置车辆经营权。

第三章运营服务。

第二十条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为乘客提供安全、便捷、舒适的出租汽车服务。

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法律规定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甘河子镇乌齐路南侧八区二段租与乙方使用,面积x1平米。

二、租赁期限为一年,出租方从xx年x月20日。

20xx年x月20日,至三、承租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承租人利用承租房进行非法活动的,出租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四、租金每年xx(贰仟元整),押金1000(壹仟元整)一次性付清全部租金。

五、如在租房期内有一方违约,需向对方付违约金1000元(壹仟元整)。

六、乙方在承租期间自行承担水、电、物业费、垃圾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

遵守规定作文

遵守规定作文。在妈妈的帮助讲解下,我对内容又有了新的认识。我们在学习、生活中经常会遇到一些人,他们会为自己不遵守公共规定而寻找各种借口来逃避大家的批评和处罚,他们在有人监督时,能做到遵守规定,而在没有人看见时就会我行我素,比如:在十字路口随意闯红灯就是一个明显的例子,交警来了,秩序一下就会好起来,在学校,我们就应该按照学校的行为规范来严格要求自己,不是为了获得老师的表扬,要的是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让自己养成遵守。

纪律。

的好习惯。认认真真学习、老老实实做人,成人后自然就会是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市民,一个对国家有用的人。

陈老师的新规定作文

今天陈老师给我们全班同学制定了一项新规定:以后只要是写大作文,都要打两次分,一次是你刚写的,另一次是你修改过的。我们要实行文章互改制。自己先大声朗读所写的作文。“一定不能默读,因为有时默读不会使人感觉到语句不通顺,只有大声朗读才能感觉到语句不通顺。”读过后先自己修改,修改完毕后,再交给别的同学修改。全部修改完毕后,再由组长收上去进行二次打分。

于是,我把我的草稿本交给了同桌,同桌也把她的本子交给了我。我先读了她的作文题目《野花的发现》,咦,怎么觉得有问题。不是野花发现了什么,而是你发现了野花。接着我又发现她用错了一些标点符号,并帮她改正了过来。她也帮我改了一些语句。

我觉得陈老师的这种做法很好。因为这样做既让别的同学知道了自己文章的优势,也领会了别人的写作技巧。就像萧伯纳说的那样:倘若你有一个苹果,我也有一个苹果,我们交换苹果,还是有一个苹果。你有一种写法,我也有一种写法,我们互相交流就有了两种写作方法。

高考大纲规定作文可写诗歌戏剧

记者昨天从教育部获悉,2007年全国高考大纲已经出台。今年在高考语文大纲中首次注明可写“常见体裁”文章,这意味着多年来被高考作文所排斥的诗歌、戏剧将不再是禁区。

据介绍,过去考试大纲要求能写议论文、记叙文和说明文及常用的应用文,今年考纲上指出,“能写记叙文、议论文和说明文及其他常见体裁的文章”。专家认为,作文今年将“常见应用文”改成“常见体裁的文章”,外沿扩展了,表明除了书信等应用文,对戏剧、诗歌等文体也认可。这对于文学上有特别才能的学生无疑是个利好消息。但专家也担心在阅卷评分上会增加难度。另外,在作文的要求里多了“论据充实”4个字,主要是要求议论文的写作要规范。在字音和字形识别的要求上,大纲和去年相比,加了“常用字”的限制,这种变化体现了不鼓励考钻冷僻、繁难字,同时也引导教师不要搞偏题怪题,引导学生多关注常用字,打好基本功。

高考难度将比去年降低。

今年高考数学大纲中明确规定,考题以中档题为主,较难试题只占30%。有关专家认为,今年的大纲对易、中、难题的比例有了更明确的规定。高考数学大纲总体保持平稳,力求试题有所创新,对三角函数、立体几何两个模块的考试要求有所降低。

在英语方面,2007年英语大纲非常重视实际使用英语能力的考查,阅读在整个考试中非常重要。专家分析,根据大纲要求,英语书面表达内容要为考生所熟悉,让考生都有话可写,命题形式仍会在文字图表提纲形式或其融合形式中选择。

专家认为,相对于旧大纲,2007年高考大纲淡化了应试色彩,重视考生能力,其整体难度较去年有所降低。这就意味着今年高考难度将比去年降低。北京市2007年高考大纲将在全国大纲的基础上编写,有可能在3月出台。(记者代小琳)。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作了修改

记者注意到,原来的《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修改为《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发布后的规章体系架构,修改后的《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调整了适用范围,并对出租汽车行业定位、经营者与驾驶员利益分配等方面做出了一系列规定。明确出租汽车是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组成部分,是城市公共交通的补充,为社会公众提供个性化运输服务。巡游出租汽车发展应当与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公共交通等客运服务方式协调发展。通过明确发展定位,着力构建多样化、差异性城市综合运输服务体系,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求。

针对出租汽车“份钱”问题,要求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根据经营成本、运价变化等因素及时调整承包费标准或者定额任务等,更好地构建企业和驾驶员运营风险共担、利益合理分配的经营模式,加快推进传统行业转型升级。

修订后的《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对适用范围进行了明确,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包括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等,并结合网约车新业态的特点,对驾驶员条件、考试内容、证件类别、注册管理、继续教育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作了相应适应性调整。

为什么要对网约车驾驶员进行管理,修订在哪些方面考虑了网约车的特点?

无论网约车还是巡游车,提供的是面向公众的普遍客运服务,依法对驾驶员实行准入管理,这是行业管理部门为保证运输安全和服务质量的底线要求。《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修订中充分考虑网约车特点,通过“量身定制”式的制度设计与管理创新,积极支持新业态规范发展。如:与巡游车驾驶员相比,最大限度简化了网约车驾驶员考试内容,并规定其注册及注销,可通过平台公司向发证机关所在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报备来完成等。

巡游车和网约车驾驶员的申请条件是否一样?

根据修订后的《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申请参加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的,应当满足以下条件: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无暴力犯罪记录;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作为出租汽车驾驶员,无论是从事巡游还是网络预约服务,在申请条件上并无区别,为促进新老业态公平竞争创造积极条件。

修订后的《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明确,申请参加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的,应当提供符合相关规定的证明或者承诺材料:(一)机动车驾驶证及复印件;(二)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的材料;(三)无暴力犯罪记录的材料;(四)身份证明及复印件;(五)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据了解,目前,交通运输部部正在与公安部门积极协调,通过信息化手段,对当事人提供承诺材料予以核实,最大程度为申请当事人提供便利。

巡游车和网约车驾驶员的从业资格考试内容有何区别?

修订后的《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明确: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包括全国公共科目和区域科目考试。全国公共科目考试是对国家出租汽车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服务规范、安全运营等具有普遍规范要求的知识测试。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区域科目考试是对地方出租汽车政策法规、经营区域人文地理和交通路线等具有区域服务特征的知识测试。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区域科目考试是对地方出租汽车政策法规等具有区域规范要求的知识测试。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区域服务特征自行确定其他考试内容。

巡游车和网约车驾驶员的从业资格注册管理有何不同?

修订后的《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对巡游车驾驶员原有的注册规定有关要求基本予以保留,同时考虑到网约车新业态的特点,规定网约车驾驶员的注册及注销,可以通过网约车平台公司向发证机关所在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报备来完成。

在驾驶员继续教育方面做了哪些优化调整?

修订后的《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关于驾驶员继续教育,只是提出继续教育的结果性要求,对继续教育的方式和过程则不再作具体规定,并明确驾驶员继续教育由出租汽车经营者组织实施,进一步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注重继续教育实效。同时要求取得从业资格证超过3年未申请注册的,注册后上岗前应当完成不少于27学时的继续教育,以更好地保证服务技能与业务素质。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作了修改

第三条出租汽车是城市交通的组成部分,应当与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公共交通等客运服务方式协调发展,满足人民群众个性化出行需要。

第四条出租汽车应当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公平竞争,优质服务。

第五条国家鼓励出租汽车实行规模化、集约化、公司化经营。

第六条交通运输部负责指导全国出租汽车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出租汽车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含出租汽车管理机构,下同)负责具体实施出租汽车管理工作。

第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出行需要,按照出租汽车功能定位,制定出租汽车发展规划,并报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二章经营许可。

第八条申请出租汽车经营的,应当根据经营区域向相应的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机动车管理要求并满足以下条件的车辆或者提供保证满足以下条件的车辆承诺书:

1.符合国家、地方规定的出租汽车技术条件;。

2.有按照第十三条规定取得的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

(二)有取得符合要求的从业资格证件的驾驶人员;。

(三)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

(四)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停车场地。

(四)聘用或者拟聘用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

(六)经营场所、停车场地有关使用证明等。

第十条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出租汽车经营申请予以受理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

第十一条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出租汽车经营申请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应当出具《出租汽车经营行政许可决定书》(见附件3),明确经营范围、经营区域、车辆数量及要求、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期限等事项,并在10日内向被许可人发放《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应当向申请人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第十二条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当地出租汽车发展规划,综合考虑市场实际供需状况、出租汽车运营效率等因素,科学确定出租汽车运力规模,合理配置出租汽车的车辆经营权。

第十三条国家鼓励通过服务质量招投标方式配置出租汽车的车辆经营权。

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运营方案、服务质量状况或者服务质量承诺、车辆设备和安全保障措施等因素,择优配置出租汽车的车辆经营权,向中标人发放车辆经营权证明,并与中标人签订经营协议。

第十四条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的经营协议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四)履约担保;。

(五)违约责任;。

(六)争议解决方式;。

(七)双方认为应当约定的其他事项。

在协议有效期限内,确需变更协议内容的,协议双方应当在共同协商的基础上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五条被许可人应当按照《出租汽车经营行政许可决定书》和经营协议,投入符合规定数量、座位数、类型及等级、技术等级等要求的车辆。原许可机关核实符合要求后,为车辆配发《道路运输证》。

投入运营的出租汽车车辆应当安装符合技术标准的计价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按照要求喷涂车身颜色和标识,设置有中英文“出租汽车”字样的顶灯和能显示空车、暂停运营、电召等运营状态的标志,按照规定在车辆醒目位置标明运价标准、乘客须知、经营者名称和服务监督电话。

第十六条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不得超过规定的期限,具体期限由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本级人民政府根据投入车辆的车型和报废周期等因素确定。

第十七条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因故不能继续经营的,授予车辆经营权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可优先收回。在车辆经营权有效期限内,需要变更车辆经营权经营主体的,应当到原许可机关办理变更许可手续。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办理车辆经营权变更许可手续时,应当按照第八条的规定,审查新的车辆经营权经营主体的条件,提示车辆经营权期限等相关风险,并重新签订经营协议,经营期限为该车辆经营权的剩余期限。

第十八条出租汽车经营者在车辆经营权期限内,不得擅自暂停或者终止经营。需要变更许可事项或者暂停、终止经营的,应当提前30日向原许可机关提出申请,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出租汽车经营者终止经营的,应当将相关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道路运输证》等交回原许可机关。

出租汽车经营者取得经营许可后无正当理由超过180天不投入符合要求的车辆运营或者运营后连续180天以上停运的,视为自动终止经营,由原许可机关收回相应的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

出租汽车经营者合并、分立或者变更经营主体名称的,应当到原许可机关办理变更许可手续。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