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片执法实施方案(专业15篇)

卫片执法实施方案(专业15篇)

ID:8831598

时间:2024-01-10 06:05:19

上传者:文锋

实施方案应该与团队成员的能力和特长相匹配,发挥他们的优势和潜力。接下来是一些项目实施方案的实例,希望能够对大家在实践中提供一些指导和参考。

【国土方案】南川区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完整

2014。

2015。

2

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区。

2014。

2014。

2014。

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通过重庆市和国土资源部的验收检查,全区所有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比例,务必控制在问责线以下。

2014。

2014。

年度土地变更调查遥感监测变化图斑中的新增建设用地。

2014。

年度矿产卫片检查的工作对象为国土资源部下发的矿产疑似违法图斑。

根据变更调查成果中的新增建设用地情况和国土资源部下发的矿产卫片疑似违法图斑,开展实地核查工作和内业资料审查工作,依法认定变更图斑的合法性。属违法图斑,应当进行立案查处和整改,涉嫌违纪犯罪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1.

数据审核。

区国土房管局会同区政府有关部门,结合

2014。

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要求,组成审核组对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送的数据开展审核工作,逐一审查每个图斑判定、核查、查处和整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违法地块,逐宗审查整改查处及落实到位情况。审查中发现问题较多的,直接退回并责令限期整改纠正,重新报送。

2.

成果上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根据图斑实地核查和查处整改情况,认真清理统计核查数据,同时将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报告和《实际占用的新增建设用地统计汇总表》等统计汇总表于

5

10。

5

15。

日前上报市国土房管局。

2015。

5

20。

日前,由区国土房管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

2014。

2015。

5

20。

-31。

日,接受市国土房管局检查验收。

区政府根据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卫片执法监督检查结果等相关情况,按照《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开展约谈问责工作,约谈问责实施情况报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备案。

2014。

2014。

(一)对于。

2013。

2014。

年度才变更为新增建设用地的图斑,无论是否已完善用地审批手续,都不再纳入。

2014。

(二)对按《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

2014。

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

2014。

164。

号)要求,已纳入《拆除图斑核实记录表》且经省级国土资源执法部门审查同意的实地已依法拆除的监测图斑,不纳入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数据统计。

(三)对超出。

2014。

年度变更调查新增建设用地外的合法新增建设用地,不纳入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数据统计。

:牵头组织、指导、督促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展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协调解决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中的相关问题,对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初核的卫片疑似图斑进一步认定和核实;对上报的资料审查确认,及时按照上级要求填报数据,整理资料,抓紧开展图斑的现场测量和各种图件套合等工作,督促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违法行为进行整改,协助办理相关用地手续;严肃查办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案件,及时向有关部门移送相关案件。组织开展本辖区卫片疑似图斑的核查工作,对发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及时与区国土房管局联系;抓紧办理相关手续,收集相关文件、资料,及时向区国土房管局传送;严肃查处违法行为,负责违法建筑拆除、复耕复绿整改。积极协助配合区国土房管局开展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受理并处理国土、规划等部门移送的涉嫌违纪案件,依照有关规定实施问责并落实到位。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对卫片图斑涉及的项目及时配合区国土房管局审核地块性质和相关手续,确保卫片图斑的及时处理。区农委会同国土部门负责开展复耕复绿整改的检查验收工作;区公安局负责涉嫌犯罪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区规划局依据《市政府第

282。

号令》规定的职责,依法开展违法建筑的查处认定工作,督促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展相应的拆除整改工作。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按照上级的统一要求和部署,区政府决定成立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区政府法制办、区国土房管局、区监察局、区发改委、区教委、区城乡建委、区农委、区公安局、区财政局、区水务局、区规划局、区安监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南川区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

“领导小组”),负责全区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国土房管局,具体负责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指导等,区国土房管局局长王民爱兼任办公室主任,区国土房管局副局长余勇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要落实专门的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按照工作职责,扎实做好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严肃查处土地矿产违法行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相关部门要按照相关政策和要求,认真开展核查工作,确保核查情况真实、定性准确、填报正确。区国土房管局要加强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指导和检查,对发现的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要坚持既查事,又查人

的原则,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认真开展整改,应拆除复耕的立即组织复耕;违法行为未经依法处理的,一律不得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对违反党纪政纪的,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对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要坚决移送司法机关。

执法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能无误进行,就常常需要事先准备方案,方案是综合考量事情或问题相关的因素后所制定的书面计划。我们应该怎么制定方案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执法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为深入推进全市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贯彻落实全国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座谈会和全省公安工作会议精神,根据省厅有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总体要求,近日,xx市公安局结合执法实际,制定出台了。

指出,20xx年xx市局将从实际出发,以大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执法突出问题为切入点,通过加强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在更大范围内、更高水平上,实现执法主体合格、执法思想端正、执法制度健全、执法行为规范、执法监督有效、执法水平提高、执法公信力增强。

明确,20xx年xx市局执法规范化建设八项任务即深入开展执法理念教育;切实加强全警教育训练;认真组织民警执法资格等级考试;研究制定各执法部门、警种执法标准体系;健全完善专职法制员制度;推行信息化执法管理模式,健全案件执法质量管理体系;规范执法办案场所设置,加大对一线执勤民警装备投入;加强执法示范单位培育创建工作。与此同时,还明确了牵头责任单位、配合单位、具体落实单位及具体完成时间,进一步强化了责任的落实。

要求,一要深化认识,加强领导。要把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提高公安机关执法权威和执法公信力的基础工程,通过认真、扎实和创造性地工作,全面提升全市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程度。二要科学谋划,统筹安排。从全市执法工作的实际出发,用科学的'思维来谋划,走符合客观规律的科学发展道路。三要强化措施,扎实推进。20xx年将采取六项措施,即:召开“一把手”述职会议,组织一次执法规范化建设专项检查,开展日常工作统计和通报,每月不定期抽查基层所、队的案卷,全程实行督察督办,年终进行评比奖励。四要分清责任,狠抓落实。要经常性地开展检查和指导,及时研究、分析本部门、本警种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对策,确保执法规范化建设在本部门、本警种取得实效。五要畅通信息,广泛宣传。要加强宣传工作,借助各类宣传媒体,向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广泛宣传在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中涌现的先进典型,模范人物,树立公安机关的良好形象。

执法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全市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贯彻落实全国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座谈会和全省公安工作会议精神,根据省厅有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总体要求,近日,xx市公安局结合执法实际,制定出台了。

指出,20xx年xx市局将从实际出发,以大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执法突出问题为切入点,通过加强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在更大范围内、更高水平上,实现执法主体合格、执法思想端正、执法制度健全、执法行为规范、执法监督有效、执法水平提高、执法公信力增强。

明确,20xx年xx市局执法规范化建设八项任务即深入开展执法理念教育;切实加强全警教育训练;认真组织民警执法资格等级考试;研究制定各执法部门、警种执法标准体系;健全完善专职法制员制度;推行信息化执法管理模式,健全案件执法质量管理体系;规范执法办案场所设置,加大对一线执勤民警装备投入;加强执法示范单位培育创建工作。与此同时,还明确了牵头责任单位、配合单位、具体落实单位及具体完成时间,进一步强化了责任的落实。

要求,一要深化认识,加强领导。要把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提高公安机关执法权威和执法公信力的基础工程,通过认真、扎实和创造性地工作,全面提升全市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程度。二要科学谋划,统筹安排。从全市执法工作的实际出发,用科学的思维来谋划,走符合客观规律的科学发展道路。三要强化措施,扎实推进。20xx年将采取六项措施,即:召开“一把手”述职会议,组织一次执法规范化建设专项检查,开展日常工作统计和通报,每月不定期抽查基层所、队的'案卷,全程实行督察督办,年终进行评比奖励。四要分清责任,狠抓落实。要经常性地开展检查和指导,及时研究、分析本部门、本警种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对策,确保执法规范化建设在本部门、本警种取得实效。五要畅通信息,广泛宣传。要加强宣传工作,借助各类宣传媒体,向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广泛宣传在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中涌现的先进典型,模范人物,树立公安机关的良好形象。

执法大比武活动实施方案

为持续改进临床护理服务质量,进一步规范临床护理技术操作,提高护理人员的业务能力,为患者提供满意的护理服务。激发护理人员的创优争先的工作激情和主动创新精神,开展护理岗位技能大练兵,特制订本次活动实施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落实“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以“夯实基础护理,提供满意服务”为重点主题,强化基础,提高技术,改善服务,进一步提升我院护理人员的技术操作水平和综合能力,努力为病人提供科学的、人文的护理服务,达到患者满意、社会满意。

通过开展护士岗位技能训练和竞赛活动,加强护士的职业道德感,进一步提高护理团队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激发广大护理人员爱岗敬业奋发向上的精神,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护理服务质量,努力营造和谐的医患关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营造氛围,使广大护理人员积极投身到岗位训练活动中。

参赛对象:我院全体护理人员。

护理操作技能:护士职称的护理人员参赛。考核项目为急诊急救单人徒手心肺复苏术、静脉留置针操作法。

1、比赛分为初赛、复赛与决赛三个阶段。

2、初赛由各科室积极培训的基础上组织选拔,比赛结果上报科护士长备案。

3、复赛进行组织遴选,对进入预赛的选手经过再训练后组织复赛,将入围选手上报护理部。内外科6人,妇儿科6人、急诊科5人。

4、决赛由护理部统一组织,根据参赛选手的总成绩确定比赛名次;若成绩分数相同,以完成操作时间先后为序。最终评选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1、初赛阶段(20xx年9月15日-9月20日)。

组织召开专题会议,明确责任、确定分工,围绕竞赛内容进行广泛的宣传和动员。特别要注意活动参与的广泛性,重过程轻结果,严格按照护理岗位技能竞赛内容分级分类做好培训工作,达到切实提高业务水平的目的。

2、复赛阶段(20xx年9月20日-23日)。

各科系及护理单元按照活动方案,开拓进取,创新模式,认真做好护理岗位技能竞赛工作,在院内营造比、学、赶、超奋发向上的学习氛围。

3、决赛阶段(20xx年9月25日)。

竞赛在各护理单元及科系选拔的基础上,由护理部统一组织,于9月25日举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为使大赛有序、有效的进行,特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宁格加。

副组长:王存业。

成员:xxx。

执法大比武活动实施方案

一.竞赛时间:xx年12月30日(具体时间点另行通知)

二.竞赛地点:公司篮球场

四.报名时间:

五.竞赛组织

总负责人:刘书、李欧尚、张可时下设裁判组、保障组:

1、裁判组:负责本次竞赛全过程的裁判工作,依据竞赛规则及评分标准,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施裁判、确认成绩及名次。

裁判长:李灿裁判员:张华

2、保障组:负责竞赛主持及会务工作,包括竞赛计分、摄影、维持竞赛现场秩序及后勤保障等。工作人员:蒙中圣、毛机城。

七.消防综合灭火技能比武方案

1、技能比武项目流程:

1提水接力--2灭火器灭火--3水枪打靶(具体详见附图)

1)提水接力:参赛队员在集合线处集合。听到“xx”部门名称时,参赛队员进入赛场内做好各项准备(第一名队员提起水桶站于起点线外、第二名队员站于20米水桶交接区内、第三名站于40米水桶交接区内),完成后喊“准备完毕”。听到“各就各位――预备”口令,参赛队员做好起跑准备;听到“开始”的口令,第一名参赛队员双手各提一水桶跑至20米水桶交接区交于第二名参赛队员;第二名参赛队员提水桶往回跑至40米水桶交接区交于第三名参赛队员,第三名参赛队员提水桶跑20米冲至终点线60米处,将水桶放置在放置区,待跑至下一阶段干粉灭火器灭火盆。

3)水枪打靶:水枪打靶等候区三名队员,待接到水枪喷头后,一名队员将水带一端接至消防栓,并做好开关阀门的准备;另两名队员拿起水枪头起跑(可自行决定水枪头由谁拿),分别至2条水带的两个接口处连接好水带;拿水枪头的队员跑至水带末端处连接好水枪头,举手或出声示意开水(队员们可自行决定举手示意的时间段);之后两名队员同时抱枪打靶,将靶打倒。

2、操作要求:

1)提水接力:

b.竞赛过程中,水桶不可着地,但允许在交接区着地。2)灭火器灭火:

a.参赛队员必须独立完成灭火过程;

c.扑灭油盆火后,不可随意丢弃或抛掷灭火器。3)水枪打靶:

必须两人同时抱枪打靶;水带倒放。

3、计时与检查:

1)计时从发出“开始”口令至参赛队员完成全部操作任务,水枪将标靶打到为止。

2)竞赛过程中,水桶每掉落或着地一次,加时1秒。

3)水桶内乒乓球每掉落一粒加时3秒。

4)不在交接区内交接水桶或边跑边接的,不计成绩。

5)每组竞赛后,若桶中水位低于最低水位线,不计成绩。

6)油盆火焰未熄灭的和随意丢弃或抛掷灭火器的不计成绩7)水带打折或打结,每一处加1秒。

8)水带与消防栓、水带与水带、水带与水枪之间未连接牢固,在出水过程中卡扣脱落的不计成绩。

9)若在靶倒地前,只有一人抱枪打靶,加时3秒。

10)未将靶打倒的不计成绩。

11)抢秒三次者,取消此项目小组比赛资格。

4、竞赛奖励区分竞赛项目奖和竞赛组织奖两类:竟赛项目奖设:一等奖(800元)x1名(组)

获前三名的队伍分别得一、二、三等奖。第四至第八名的队伍得优秀奖,分别颁发奖状。

执法大比武活动实施方案

开展全公司岗位技能竞赛,本次竞赛以“展示崆峒风采、树立公司形象”为宗旨,以提高广大员工理论水平和职业道德素养为目的,通过以赛代训的方式,全面展现集团公司的形象风采,交流员工服务经验,激励员工提升素质,提高员工服务质量。推出一批身心健康、品质优异、技能突出,能代表公司形象的优秀员工;以本次大赛作为岗位练兵的平台,以赛促学,以学促赛,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过硬、服务技能规范、业务水平和职业操守一流的员工队伍,为广大游客提供更加满意的优质服务。

组长:xx。

副组长:xxx、xxx、xxx、xxx。

成员:xxx、xxx、xxx、xxx、xxx。

xxx、xxx、xxx。

竞赛评委:邀请有关领导、嘉宾。

记分员:xxx、xxx。

主持:xxx、xxx。

演员:4名。

(一)景区全体导游员、崆峒国际旅行社导游员;

(二)票务公司售票员、检票员、站台服务员;

(三)文化艺术有限责任公司织画工;

(四)崆峒山庄餐饮服务员、厨师。

竞赛分部门选拔赛和公司总决赛两个阶段。部门选拔赛由各部门自行组织举行,选拔出优秀选手参加总决赛。

时间安排:

2010年9月11日至9月19日前:部门选拔赛(推荐参加部门选拔赛选手名单于9月19日前报至公司办公室)。

2010年9月20日至9月21日每日早8:00开始举行公司总决赛。

地点安排:公司总决赛设在崆峒古镇五味宫酒店。

(一)导游员竞赛。

时间:20xx年9月20日。

包括导游服务中心和崆峒国际旅行社2个部门的参赛选手,导游服务中心选手比赛成绩也作为导游员(讲解员)定级考试成绩。竞赛内容分自己形象展示、激情演讲、综合知识问答、才艺展示4部分。

自己形象展示主要通过选手的自己介绍来考核选手的仪容仪表、精神面貌及各方面表现。按每人1分钟时间逐个进行个人形象展示和自己介绍。

激情演讲由参赛人员围绕“爱我名山、兴我崆峒”的主题,设计并自编导游词讲解,题材不限。主要展现选手向游客表达意思的准确性、文字的清晰性、语言的规范性、幽默性、逻辑性等方面的能力。每位选手演讲时间5分钟,如超时,评委可根据每超时30秒扣0.5分,超时1分钟即被停止讲解,超时扣分分值最高不得超过1分。

综合知识问答以景区概况、周边旅游景点、旅游线路等旅游服务知识为主。每位选手现场抽取2道综合知识问答题,作答时间为2分钟,超时即被停止作答,超时未作答或答题错误均不得分。

展示,超时扣分分值最高不得超过1分。

(二)售检票和站台服务员竞赛。

时间:20xx年9月21日上午。

售检票和站台服务员竞赛共分3个环节:自己形象展示时间为1分钟,主要是通过选手的自己介绍来考核选手的仪容仪表、精神面貌、仪态及各方面表现等;知识问答内容以景区概况、景区收费标准、周边旅游景点、景区优惠政策、旅游线路等旅游服务业务知识为主,每位选手现场抽取2道题进行作答,每道题作答时间不超过1分钟,超时视为作答无效;情景再现时间为3分钟,每位选手现场抽取2道题进行作答,其中:检票员、站台服务员的情景再现主要考察其为游客咨询讲解能力及现场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售票员的情景再现主要考察工作中办理票款的速度及准确率,时间为3分钟。评委可根据这一环节选手的语言表情、应变能力以及处理事情的准确与否做出评分。

(三)织画工竞赛。

织画工竞赛依据部门选拔赛阶段结束后的成品画和时间,根据画稿制作要求,由评委对织画员工的剪裁能力、织画能力及修画能力进行评分。如出现裁剪纸条大小不一,断线,横条不紧密,作品有太大缝隙等情况,可酌情扣分。

(四)山庄厨师、餐饮服务员竞赛。

行政执法规范年活动实施方案

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执法活动,保证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的行政执法,是指各级行政机关(包括各级人民政府及其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各级人民政府所属部门及其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下同)以及经合法授权或者委托的其他组织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职权作出的行政行为。

第三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一切行政执法活动,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四条行政执法必须遵循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社会主义法制原则。

第五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所属各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行政执法工作,对设立在本行政区域内不属于自己管理的国家机关和其他组织的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监督。

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法制工作的部门负责组织本条例的实施。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应当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

第七条行政执法活动必须接受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

行政执法活动应当依法接受司法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行政机关内部实行行政执法层级监督。

第八条法律、法规、规章明确授权的行政机关和其他组织,是行政执法主体。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机关和组织,有权以自己的名义作出行政行为,并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未经法律、法规、规章明确授权的其他机关或者组织,无权以自己的名义作出行政行为,但经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行政机关合法委托、可以以委托机关的名义作出行政行为,并由该委托机关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第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应当严格控制委托执法。

人民政府认为确有必要委托执法的,应当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人民政府所属部门认为确有必要委托执法的,应当逐级报经省主管部门批准并报本级人民政府负责法制工作的部门备案。

委托执法必须履行书面委托手续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法律、法规、规章对委托执法没有禁止,并且委托事项在委托机关职权范围以内;。

(二)被委托机关或者组织具有行使相应职权的能力,并不得将被委托的事项再行委托;。

(三)被委托机关或者组织严格依照委托权限行使行政执法权,并接受委托机关的监督。

第十条符合本条例第八条、第九条规定的机关和组织(以下简称行政执法机关)中的行政执法人员,在被授予的'职权范围内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视为代表本级行政执法机关执法。

第十一条行政执法人员应当持证上岗。法律、法规对持证执法作出统一规定的,持证人员所在机关应当到本级人民政府备案;法律、法规对持证执法未作统一规定的,行政执法人员上岗执法,均应持有省人民政府统一印制的行政执法证。

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前,应当接受本岗位专业法律培训和综合执法培训。未按规定培训或者培训不合格的,不得上岗执法。

第十二条行政执法依据:

(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

(二)国务院发布的行政法规;。

(三)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颁布或者批准的地方性法规;。

(四)国务院部委发布的规章;。

(五)省人民政府以及省会市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

第十三条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行政执法依据赋予的权限履行法定职责,不得越权执法或者推诿、放弃法定职责。

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应当以事实为依据,做到合法、适当,不得滥施处罚。

行政执法机关不得违法要求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履行义务,不得对行政执法人员规定罚没指标。

第十四条行政执法应当严格执行法定程序。法律、法规、规章对有关行政执法程序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具体的,省人民政府所属部门应当根据本部门行政执法工作的实际需要,制定相应的行政执法程序,并报省人民政府备案。

第十五条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公开依法办理各项申请的条件、程序、期限等有关情况。对属于本机关管辖范围且符合法定条件的各项申请,应当及时办理;对不符合法定条件而不能办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第十六条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收缴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和扣留财物,应当按规定向当事人开具法定票据、清单,并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罚没财物管理的规定。

第十七条行政执法机关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必须有法律、法规依据并履行法定程序。

第十八条行政执法人员检查工作或者纠正违法行为,应当主动向管理相对人出示行政执法证件,表明身份;应当说明行政执法依据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理由,并听取管理相对人的陈述;国务院规定统一着装和行政执法机关规定统一佩戴标志的,还应当按规定着装和佩戴标志。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要求对其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执法人员出示行政执法证件,说明行政执法依据;对行政执法人员不出示证件或者不说明依据的行政执法有权拒绝。

第十九条行政执法人员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后,应当告知管理相对人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的期限和机关。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要求行政执法人员告知其申请复议、提起诉讼的具体期限和机关;对行政执法决定不服,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

第二十条涉及跨行政区域或者管理区域的行政执法,应当会同当地有管辖权的行政执法机关进行,有管辖权的行政执法机关应当配合;不予配合或者利用职权维护本地区、本部门的不正当利益的,其上级机关应当责令其改正。

第二十一条法律、法规、规章发布后,负责组织实施的部门应当在1个月内提出宣传贯彻方案,并抄送本级人民政府负责法制工作的部门;实施一周年后的3个月内,负责组织实施的部门应当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贯彻实施情况,并将报告抄送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四章行政执法协调。

第二十二条行政执法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由有管辖权的人民政府负责法制工作的部门主持协调:

(一)对同一执法依据理解或者执行不一致的;。

(二)发生行政执法管辖权争议的;。

(三)对同一问题处理意见不一致的;。

(四)行政执法机关提出的其他需要协调的行政执法矛盾。

第二十三条主持协调的人民政府负责法制工作的部门难以作出协调决定的,应当提出协调意见,报本级人民政府决定。需要对行政执法依据进行解释的,由主持协调的人民政府负责法制工作的部门逐级报请有权解释的机关作出解释。

第二十四条行政执法协调结果由作出协调决定的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政府负责法制工作的部门以文件发出,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必须执行。

第五章行政执法监督。

第二十五条本章所称的行政执法监督,仅指各级行政机关的内部层级监督。

行政监察、审计等专门机关对行政执法的监督,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

第二十六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法制工作的部门,有权代表本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执法情况进行监督。

各级人民政府所属部门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负责本部门、本系统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接受本级人民政府负责法制工作的部门的指导。

第二十七条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法制工作的部门和各级人民政府所属部门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以下统称行政执法监督机关)的工作人员行使监督检查权时,应当出示省人民政府统一印制的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证。

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证的核发和管理办法,由省人民政府法制局制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二十八条行政执法监督机关主要监督下列事项:

(一)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贯彻情况;。

(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有关制度、程序的制定与执行情况;。

(三)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情况;。

(四)行政执法机关的主体资格以及行政执法证件、标志的管理使用情况;。

(五)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

(六)行政执法机关履行法定职责情况;。

(七)行政执法队伍和行政执法监督队伍建设情况;。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和本级人民政府、本部门认为需要监督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九条行政执法监督可以通过下列方式进行,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协助和配合:

(二)调阅有关案卷和文件资料;。

(三)考核行政执法人员;。

(四)向社会各界和行政管理相对人作调查;。

(五)对有关重点问题组织调查或者督促有关机关处理。

第三十条行政机关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违法或者存在其他问题的,由备案审查机关依照《黑龙江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备案审查机关认为需要修改的规范性文件,有权责令发布机关全部或者部分暂停执行。

第三十一条行政执法监督机关对行政执法机关及行政执法人员违反本条例的行为,有权作出以下处理:

(一)责令立即纠正或者限期改进;。

(二)责令履行法定职责;。

(三)给予通报批评;。

(四)吊扣或收缴行政执法证件;。

(五)提请本级人民政府或者有权机关责令撤销行政执法行为或者行政执法资格。

行政执法监督机关执行前款规定,可以向有关单位发出《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接到《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的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将处理结果书面报告发出通知书的机关。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对违反本条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执法机关,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其上级机关给予通报批评,并对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负有主管责任的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二)越权执法或者推诿、放弃法定职责,造成某一方面行政管理秩序混乱的;。

(三)违反本条例规定,经监督检查拒不改正或者在规定期限内未予纠正的;。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追究行政责任的其他行为。

第三十三条对违反本条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行政执法人员,由其所在机关或者行政监察机关视情节责令检讨、通报批评或者给予《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规定的其他行政处分:

(三)擅自脱岗、失职或者玩忽职守的;。

(四)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刁难、勒卡或者对抵制其违法行为的当事人打击报复的;。

(五)其他应当依法追究责任的行为。

具有前款所列行为的行政执法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前条所列行为,是二人以上共同作出的,依其各自责任大小,分别处理。

因领导者干预导致执法错误的,追究领导者的责任。

行政执法人员对领导者的违法干预不提出纠正建议而仍执行的,应当承担责任;提出纠正建议因领导者不予采纳而导致执法错误的,不承担责任。

第三十五条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有赔偿义务的机关应当根据受害人的要求,依法予以赔偿。

有赔偿义务的机关赔偿损失后,应当责令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行政执法人员以及受委托执法的组织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同级财政、审计部门应当监督行政执法机关向有关责任人员进行追偿。

第三十六条行政执法监督机关违反本条例,对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放弃监督或者越权监督的,由本级人民政府责令纠正并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行政责任。

行政执法监督人员放弃职责或者违法实施监督的,参照本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本条例由省人民政府法制局负责应用解释。

第三十八条本条例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住建领域春季执法检查实施方案

按照省、市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春季建筑工程的安全环保、工程质量及稳定、燃气安全等工作的管理,确保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工程质量、扬尘治理、燃气安全及稳定等工作顺利开展,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研究决定,对县在建工程、燃气企业全面开展春季综合执法大检查行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任务目标。

摸清质量安全隐患、基本建设手续、扬尘治理、监理人员履职等现状,并及时整治燃气安全隐患,强化安全用气宣传。通过落实责任、认真整改、健全制度等措施,确保我县建筑施工、燃气领域运行形势平稳发展。

二、组织领导和分组检查情况。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建筑工程服务中心、质监站、安监站、工程股、基建股、监理站、招标办、清欠办、墙改办、科教股、燃热办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安监站,主要负责日常工作协调和工作开展情况的资料收集、汇总。

(二)成立10个专业检查组:

1.基本建设手续检查组:基建股。

2.安全环保检查组:安监站。

3.建筑工程质量检查组:质监站。

4.违法分包及人员履职情况检查组:建筑工程服务中心。

5.招标手续检查组:招标办。

6.务工人员实名制、农民工资清欠检查组:清欠办。

7.图纸双审、新型墙改材料检查组:科教股、墙改办。

8.监理人员履职、监理资料检查组:监理站。

9.扬尘治理“红黑榜”检查组:各检查组负责人。

10.燃气领域安全检查组:燃热办。

三、

检查范围和时间。

检查时间自4月中下旬至4月下旬,采取企业自查、县主管部门检查、督查整改的方式进行,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是自查自纠阶段(4月20日-4月21日)。全县各建设、施工、监理、燃气及相关单位根据本方案的要求,组织人员针对在建的工程项目、燃气企业开展一次全面自查自纠工作,相关自查资料放置现场待检。

二是监督检查阶段(4月22日-4月29日)。各专业检查组对在建工地、燃气企业进行拉网式综合检查,对存在问题的项目下达整改通知书。

三是督查整改阶段(4月30日开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开展“回头看”活动,确保辖区内所有问题整改到位,对本次大检查情况进行全面、深刻的。

总结。

并发文通报大检查的情况。

四、检查结果的处理。

逾期未整改的,将约谈有关单位负责人,予以曝光并记录不良行为;

性质恶劣的,暂扣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严肃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企业要充分认识开展全县住建领域春季综合执法大检查行动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落实责任,切实推动各项相关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各企业要突出重点,加强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我局在本次综合执法大检查行动中将突出检查各施工企业的管理行为,同时各企业要及时掌握了解自身存在的具体问题,制定下一步工作措施、计划。

住建工作计划。

认真开展劳动执法检查实施方案

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近几年来,我乡在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乡人大的依法监督下,经过强化学习和广泛地宣传动员,以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为先导,以规范行为、创设条件、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目的,认真贯彻执行《劳动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我乡前段时间劳动法的贯彻落实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宣传贯彻《劳动法》的基本情况(一)领导高度重视,为深入贯彻执行《劳动法》提供组织保障。劳务输出业是我镇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之一,深入贯彻执行《劳动法》,抓好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是关系到双江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事。对此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先后出台了xx政发[]6号、[]3号、[2005]8号[]9号等相关文件,专门成立了乡劳动力转移就业与职业技能培训领导小组和xx乡发展劳务经济工作领导小组等相关领导机构。这些文件和领导机构为我乡深入贯彻执行《劳动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二)广泛宣传,强化学习,为深入贯彻执行《劳动法》提供智力支持。为了加强《劳动法》的宣传力度,我们将《劳动法》列入机关干部政治学习的内容,并举行培训班给各村定补干部上课,学习《劳动法》的有关知识。其次,广泛地开展宣传活动,共出动宣传劳动执法车x次、宣传标语x多条、墙壁板报x期次。让人民群众都能了解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地位、如何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使《劳动法》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为深入贯彻执行《劳动法》提供了坚实的智力支持。

二、劳动者权益保护情况近几年来,我乡劳动保障站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狠抓劳动者权益保护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我们成立了x乡劳动法维权小组,从司法、劳动、公安、国土和企业等部门抽调精干人员,由劳动保障的分管领导为组长,劳动保障站站长为副组长,专门抓好这项工作。由于劳务输出业是x经济的支柱性产业之一,在外务工人员数目达全乡劳动人口的半数之多,因此x的劳动者权益保护工作重点在于保护在外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近年来,乡劳动法维权小组每年都要负责处理在外务工人员的一些工伤事故和劳资纠纷等各种问题,为外出务工人员挽回经济损失达x余万元,较好地维护了在外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了我乡劳务输出业的.健康发展。在抓好工作重点的同时,我们也没有放松对在家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乡人大和劳动保障站多次对有关企业进行劳动用工检查,强化了用工单位合同管理的意识,有效地保护了在家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三、社会保障和社会保险费征缴情况我乡从94年开始,全乡群众投保民政开办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达x多人次,金额达x万元左右,现在已有x人左右发给了养老保险金。随着形势地发展,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及劳动法律意识的增强,除机关事业单位投保养老保险以外,一些个体经营者、企业老板也纷纷加入到养老保险的行列,特别是,我乡超额完成征收分配的失业保险任务,成绩名列各乡镇前茅。今年我们除认真宣传劳动法的各项政策外,重点是认真负责完成养老保险的扩面工作,再一次面向农村、个体、工商企业的保险费征缴,扩大保障范围,使全乡人民真正做到老有所养。

四、促进就业工作情况xx没有国有企业,乡镇企业也很少,在促进就业方面主要是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就业工作,为此,我乡在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为了增强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切实提高培训质量,使我乡农村劳动力能够在素质技能和就业能力培训中培有所学、学有所用。我们经过深入的调查摸底,摸清了我乡农村富余劳动力和已转移就业农民工的素质技能情况和就业情况以及培训需求情况,为全面开展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作奠定了基础。同时,为了提高农民群众对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的认识,营造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的良好社会环境,我们还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开展了一系列多形式多角度的宣传发动。一是印发宣传资料x余份,分发到各村各户和农民群众手中。二是利用横幅标语、墙报、宣传栏等宣传阵地开展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专题宣传。三是利用宣传车在全乡范围内巡回宣传等。大力宣传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的目的、意义、作用、政策和科技致富、培训创业致富等先进典型以及就业形势和择业观念宣传和引导,充分让农民群众了解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了我乡农村富余劳动力对市场经济条件下竞争的就业趋势和实施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是党和国家切实关心和帮助他们大好事的认识,消除部分农民“等、靠、要”的思想,切实增强农民群众学知识、学技能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营造起良好的“学技能、强素质”的氛围。几年来,我乡建立了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组织举办了x期实用技术培训班,对x余名外出务工人员进行了实用技能培训,全面提高了劳务输出人员的素质,促进了劳务输出由数量型向技能型转变,劳务输出收入稳步增加。

认真开展劳动执法检查实施方案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x月19日,市人民政府在市召开了水污染防治工作现场会,通报了全市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并公开处理了一批违法排污企业。会议要求全市上下立即行动,开展一次环境保护执法检查,严肃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环境热点和重点问题。为贯彻现场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环境执法大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内容。

(二)各种“小马拉大车”治污工程、应付工程造成超标排污问题;

(三)新建项目的“环评”、“三同时”执行情况;

(四)停产治理、关闭取缔企业执行到位情况;

(五)“十五小”、“新五小”是否有死灰复燃现象;

(六)河流、水库水质的达标情况;

(七)群众反映的其他环保热点问题。

二、时间安排。

这次环境执法检查时间为一个半月,从3月19日开始,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3月19日—3月22日)。

全面贯彻水污染防治现场会会议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同时成立荥阳市环境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加强此项工作的领导。

(二)检查阶段(3月23日—4月25日)。

市环保局要按照检查内容对全市所有工业污染源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对出现的环境违法行为,发现一起,依法处理一起。重点查处偷排、擅自拆除停运污染防治设施、超标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严肃处理新建项目环境违法行为,对“十五小”、“新五小”企业发现一家,关闭、取缔一家。

经贸、工商、计划等部门要结合这次执法大检查,对近几年来立项、审批、办照的项目、企业组织一次检查,对列入国家经贸委发布的《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目录》的企业项目,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处理,该淘汰的淘汰,该取缔的取缔,该吊销证照的吊销证照。公安、电力部门要配合有关部门对违法企业处理到位,监察部门要按照《河南省监察厅、河南省环境保护局关于违反环境保护规定行政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监发[]6号)的`规定对典型环境违法案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各乡镇、办事处要对辖区内工业企业进行一次自查,督促企业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有关规定,实现达标排放。

(三)总结阶段(4月26—4月30日)。

对环境执法检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在工作中领导重视、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的先进单位进行表彰。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各级各部门必须充分认识到这次环境执法大检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到这不仅是环境保护和经济问题,更是一个严肃的政治问题,务必站在全局的高度和可持续发展的高度认识这次检查的重要意义。

(二)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这次环境执法大检查,协调督促工作进展情况,精心组织,合理安排,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

(三)坚持依法行政,加大执法力度。

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法,依法行政,对环境违法行为和案件,做到发现一件依法查处一件,随时发现,随时立案查处,决不姑息迁就。对执法不力、阻挠执法以及在全国人大组织视察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期间因环境违法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要坚决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发挥舆论监督的有效作用。

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对典型案件及时曝光,营造全社会自觉保护环境的良好氛围,要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鼓励公众参与环境保护。

行政执法规范年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市依法治市“十大行动”总体方案》(万法组发z{1号)的要求,为规范我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行为,杜绝不良风气,提升执法能力,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更好地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公共卫生安全和畜产品质量安全,我局积极开展于动物卫生监督“提素质强能力”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体要求,继续巩固深化“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行风规范行动”成效,以严格执行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六条禁令”为主要抓手,密切联系近两年工作实际,尤其是近期小反刍兽疫防控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规范检疫出证和证章标识管理,全面提升我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人员素质和工作能力。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内容。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全省动物卫生监督“提素质强能力”行动(以下简称“行动”),规范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行为,健全规章制度,纯洁执法队伍,强化管理手段,全面提升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整体素质,不断增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监管能力,打造一支政治硬、作风正、业务精、纪律严的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队伍,树立动物卫生监督队伍为民、务实、清廉、高效的良好形象。

(二)主要内容。

提升动物卫生监督人员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通过整改、考核、培训等措施,加强遵纪守法、文明执法、职业道德教育,加强方针政策、法律知识、专业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个人综合素质,适应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增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强化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凝聚力、执行力,完善相关保障措施,提高执法人员操作技能、综合监管能力、办案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年6月)。

1、加强领导。成立**市“动物卫生监督提素质强能力行动”领导小组,市畜牧食品局局长周元礼任组长,市畜牧食品局工会工作委员会主任吴安华任副组长,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朱静卿、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支部书记邓万青、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副所长林义强、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副所长冉立冬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朱静卿兼任办公室主任,林义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鲁文菡为联络员,负责及时将“行动”期间的经验、做法及相关工作以信息形式上报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2、全市动员,落实方案。6月底,召开全市动物卫生监督提素质强能力行动动员大会,传达、部署**市“提素质强能力行动”要求。

(二)组织实施阶段(*年7月-*年4月)。

1、人员队伍整顿阶段(7月1日-31日):全体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六条禁令”、《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等要求为依据,对过去两年,特别是近期小反刍兽疫防控中的执法工作进行自查自纠,全面梳理,查找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规范动物卫生监督各环节管理。每名执法人员要写出自查自纠报告,交由单位领导班子审核后,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限期整改;对相关人员,单位负责人要进行谈话,情节严重的,给予批评教育、警告、通报批评、记过等处分。

2、定岗定程序,强化工作制度阶段(8月1日至31日):一是要进一步明确动物检疫和监督执法各岗位的人员数量、工作职责和工作程序,对设置不合理的岗位、人员要及时调整,确保动物卫生监督申报点(检查站)、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管、执法办案、检疫等公主国内组岗位、人员落实到位。要按照省动物卫生监督所《关于进一步完善动物卫生监督制度和启用动物卫生监督记录表的通知》要求,做好我市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痕迹化管理。二是要对于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管、执法办案等工作岗位。要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严格执行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查证验物,做好消毒、登记工作。要监督做好病死或者死因不明动物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工作。建立关键岗位轮换和执法回避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执法督查和稽查制等制度,并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三是要对产地检疫、屠宰检疫等工作。要求严格按照检疫规程检疫出证。杜绝只收费不检疫、“越权出证”、“隔山开证”等行为。发现疑似病畜禽立即报告并采取措施。产地检疫出证要基于对规模养殖场或相关区域内动物疫病监测结果,掌握养殖环节动物疫病防控状况,并在进行必要的实验室检测基础上,按产地检疫规程出证。要加强对定点屠宰场入场动物的查证验物,严防不合格动物进入屠宰场;做好同步检疫,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动物产品不得出场。

3.规范证章标识使用管理专项整治阶段(9月1日至30日):动物卫生监督所要统一相关执法标识,规范检疫证明的使用管理,严格做到“统一订购、层级发放、网上公布、及时登记、回收和销毁”,落实“专人、专账、专库管理”制度。要及时对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识使用管理情况开展清理排查,发现违规使用情况立即整改。动物检疫合格证明a证的签字官方兽医必须为县级以上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负责人。要严格控制动物检疫合格证明b证的'签字官方兽医人数。要加大区域合作,及时通报相关信息,严肃处理不按规定出具检疫合格证明、倒卖或伪造证章等违法违规行为。

4.执法后评估阶段(10月1日至31日):市动物卫生监督所要组织开展执法案件“回头看”,通过调阅相关执法案卷、回访行政相对人等,对查处的全部案件进行执法后评估工作,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程序、标准和方法,对执法程序和效果进行检查和综合评价,纠正不当执法案件,对违规执法人员作出处理。要及时完善相关制度、规范管理程序,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使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依法规范、公正透明。

5.举办执法技能竞赛(11月1日至31日):通过组织法律知识竞赛、现场执法评判、执法案卷评查和检疫技术比武等活动,对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能力进行评比,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推动执法人员树立依法行政意识,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6.开展全员教育培训阶段(1月-4月):动物卫生监督所要制定分层次、分类别、多渠道、多形式的教育培训计划,全面开展检疫监督执法人员教育培训活动,提升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各方面素质。在政治素质上,要树立社会主义价值观,加强职业道德培训,形成“雷厉风行、令行禁止”的工作作风和良好的职业形象;在法律素质上,要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经上岗培训,持省级农业行政执法资格证件上岗,逐步实现动物卫生执法人员由业务型向依法管理型转变。在业务素质上,要有针对性地开展不同层次的业务知识培训,熟练掌握畜牧、兽医等专业知识和相关操作技能,不断适应执法工作的需要。市畜牧食品局要组织对培训情况进行考核,对不合格的人员,要继续培训至考核通过后,方可重新上岗。

(三)总结提高阶段**年5月)。

*年5月底前,市畜牧食品局要全面总结本次“行动”取得的成效,认真梳理各环节工作存在的问题,查漏补缺;要认真组织研究下一步工作方案,建立“提素质强能力”的长效机制。并在*年5月底前将本市总结报告报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四、加强监督检查,形成长效机制。

市畜牧食品局和动物卫生监督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履行职责的实际需要,完善各项制度,争取相关支持,提升监督执法科技支撑能力,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在人员队伍整顿、规范证章标识使用管理、执法后评估等活动中,要坚持“边查找、边整改”,及时查漏补缺,重点抓好问题的整改落实。市畜牧食品局要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加大内部稽查,对每个阶段实施情况组织督查,对社会影响大的案件加强指导督办,确保“行动”各项具体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网络、电视等媒体做好宣传工作,营造动物卫生监督系统提升综合素质、强化执法能力的良好氛围。

卫片执法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规范土地管理秩序,促进依法依规管地用地,根据省、市政府部署安排,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20xx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现就做好我县20xx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各镇(处)各有关部门要把思想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要求上来,充分认清当前全县土地管理形势和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严峻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20xx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严格落实责任,全面查清,严肃整改,坚决纠正违法用地行为,坚决遏制违法用地势头,确保我县20xx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零问责”。

二、切实加强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县政府已成立以县长张万双同志任组长的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相关部门负责同志担任。结合我县工作实际,按照要求,20xx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已制定,各镇(处)各相关部门要加强领导,明确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按上级要求严格履行职责,共同完成好20xx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按期完成卫片执法检查整改任务。20xx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形势紧、任务重,各镇(处)各相关部门要按照相关要求,认真开展核查和整改工作,对发现的违法用地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认真进行整改。坚持既查事、又查人的原则,对违反党纪政纪的,坚决处理到位;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对应拆除的违法用地,坚决拆除复耕;对符合办理用地条件的违法用地,依法处理到位后,6月20日前相关部门要给予补办用地手续,争取最大限度消除违法用地状态,降低违法用地比例。

四、按时上报卫片执法检查数据。建立卫片图斑核查和数据上报审核制度。20xx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的相关表格数据,相关负责同志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按上级部门规定和要求及时完成数据报送,对影响工作进度而给予我县通报批评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城管执法局执法质量年现场会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庐城城市管理力度,强力推进文明县城创建工作,完善管理长效机制,建立“城管执法进社区”管理模式,结合庐城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争创全国文明县城的总体目标,以“城管执法进社区”为载体,强化源头管理措施。通过城管执法进社区,理顺工作关系,明确工作职能,确定管理主体,落实工作责任,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控制和拆除违法建设纳入社区(村)常态化工作,实现城市管理由被动管理向主动服务、由粗放管理向精细管理转变,实现城管执法工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全覆盖,进一步提升执法管理质量,密切群众关系,争取群众理解和支持,从而使庐城实现“净化、序化”和违法建设零增长的目标。

二、创新工作方法。

(一)工作体制。城管执法进社区,就是打破现有管理体制,以社区(村)为单位,城管队员全部入驻社区(村),根据社区(村)管辖面积、人口数量、管理任务轻重确定队员人数,实行城管队员与社区(村)工作人员合署办公,组建综合管理执法中队(下称驻点执法中队),形成相互配合、联动管理的工作局面。驻点执法中队实行以镇区和相关部门为主、社区(村)为辅的双重领导体制,日常工作安排由社区(村)负责。建立条块联合考评考核机制,庐城镇、经开区、城东新区指挥部办公室(“一镇两区”)和县城管局共同对驻点执法中队进行考核,实行重奖严罚,充分调动驻点队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队伍配置。庐城规划区内共有13个社区和7个行政村,每个社区驻点执法中队4至6名,每个行政村驻点执法中队2至4名,每个驻点执法中队设队长一名,队长由“一镇两区”安排在社区(村)担任相应的领导职务。县城管局成立一支机动中队,机动中队由15至17人组成,专门负责对驻点执法中队队员在岗履职情况进行巡查、督查,调度力量及时处置突发事件。(详见附件《庐城规划区城管执法进社区人员名单》)。

三、明确工作内容。

各驻点中队要以服务社区(村)为宗旨,创建全国文明县城和违法建设零增长为目标,具体负责辖区内违法建设的控制和查处,强化源头治理,建立驻点执法中队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处理违法建设行为,必须把违法建设遏制在运输材料或开挖地基阶段。同时做好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等市容市政管理工作。

四、完善保障机制。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了扎实推进城管执法进社区工作,县政府成立城管执法进社区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副县长兼任组长,“一镇两区”和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任人副组长,各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城管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城管局分管负责人担任,负责城管进社区日常工作,分析研判城管执法进社区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解决措施报县政府研究。

(二)确保经费投入。为保障城管执法进社区工作正常开展,县财政设立专项经费。驻点执法中队城管队员每人每月增资500元,另外每人每月浮动500元作为绩效工资;社区(村)每月根据绩效情况奖罚4000元,全年50000元。xx年5月23日《庐城控违拆违长效管理机制》(庐政办〔xx〕66号)下发前存量违法建筑,县城管局会同“一镇两区”及相关社区(村)组织力量拆除的,由县监察局会同县财政局审核后,按每平方米40元的标准奖励,奖金使用由县城管局安排。县财政局负责另行制定城管执法进社区经费保障和使用管理办法。

(三)完善奖惩机制。一是联合考核。“一镇两区”会同县城管局对社区(村)、驻点执法中队进行考核,实行重奖严罚,充分调动驻点队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依据考核结果,由“一镇两区”会同相关部门对驻点队员进行不定期轮(换)岗和末位淘汰。二是分类考核。庐城规划区控违拆违工作由县城管局牵头制定驻点执法中队控违拆违考评办法;“一镇两区”负责制定所辖社区(村)控违拆违考评办法。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等市容市政管理工作考核,由县文明办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县城网格化管理办法另行制定考核办法。

(四)健全群众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群众举报违法建设行为,凡举报违法建设的,经查实后,根据面积和性质每起奖励200-500元,奖励办法由县城管局会同县财政局另行制定。

(五)建立“零报告、周小结、月通报”制度。各驻点执法中队于当日下午5时将本区域内的违法建设巡查、发现情况(不论有无情况),分别报送“一镇两区”、县城管局;次日上午9时前县城管局汇总后在县政府网站公示,并报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备案。每周一上午“一镇两区”向县城管局报送上周控违拆违情况汇总分析报告,每周一下午县城管局向县委、县政府相关负责人报送上周庐城规划区控违拆违工作情况报告,同时抄送县监察局、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城管局根据各驻点执法中队每天“零报告”、“一镇两区”每周情况分析报告,每月对庐城规划区控违拆违工作进行一次形势分析研判,并于每月5日前形成上月分析研判通报,报送县委、县政府相关负责人,并抄送“一镇两区”及各驻点执法中队。

(六)继续实行暗访督查制度。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监察局要每月不定期对庐城规划区内的违法建设发生情况不少于3次暗访,并将暗访情况记录备案;通过查看控违拆违工作登记表,到各违建项目现场进行走访,利用照片、影像等取证手段,对控违拆违工作进行突击检查,下发督查通报,确保督查实效。对新建违章建筑查处中存在的监督不到位、查处不及时、查处力度不够等情况,由县监察局按照干部(人员)管理权限提出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七)严格责任追究。一是对各驻点执法中队控违拆违工作每月进行考评兑现一次,凡经群众举报、执法机关或县暗访组发现,一个社区(村)内出现一起违法建设,在24小时内未被及时发现、上报和处置的,扣减社区(村)财政保障补助经费4000元,扣减驻点执法中队直接(分片专管员)责任人绩效工资500元;同时对照庐办发〔201x〕15号文件规定处理到位。凡当月发生的违法建设未被发现,次月经群众举报、执法机关、镇区或县暗访组发现的,双倍扣减社区(村)直接(网格)责任人保证金,双倍扣减社区(村)财政保障补助经费,双倍扣减驻点队员上月已发基础工资、绩效工资。

二是庐城规划区控违拆违工作实行同奖同罚,严格按照庐办发〔201x〕15号文件规定追究“一镇两区”、社区(村)及驻点执法中队有关责任人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实行城管执法进社区是城市管理工作的创新和探索,是破解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管理和控违拆违难题的有效之举,是加强城市管理的一项重要举措。“一镇两区”和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把该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确立全局观念,明确工作责任。城管进社区工作涉及面广,是一项全局性的系统工作。县城管局是这项工作的牵头部门,庐城镇、经开区、城东新区指挥部办公室、社区(村)要积极主动、密切配合,建立奖惩机制,强化责任追究,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县财政局要确保工作经费足额到位,保障“城管执法进社区”工作顺利开展。

本文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县城管局派驻社区(村)驻点队员要立即明确到位与社区(村)网络责任人混合编组开展社区(村)综合执法工作,庐城镇、经开区、城东新区指挥部办公室做好协调。由县监察局牵头,在15日内开展一次全面督查,并上报督查结果。县城管局要尽快会同县人社局等部门制定城管执法进社区考评办法;县财政局牵头制定经费保障、资金使用办法。庐城规划区控违拆违责任主体仍按庐办发〔201x〕15号文件规定执行。

城管执法局执法质量年现场会实施方案

近几年来,我乡教育质量整体稳中有升,但与“人民满意的教育”仍存在较大距离。为了实现我乡教育质量新跨越,把我乡教育办成真正意义上的人民满意教育,结合这次省厅、市县局开展“提升质量年”的活动要求,我乡教育系统拟从今年4月份开始至年底结束全面开展“提升质量年”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全县教育系统开展“提升质量年”活动实施方案》,坚持以提高“五率”为目标,以提升教育质量为中心,牢固树立以质量求发展、以质量促发展、以质量检验发展的意识,努力提高教育工作质量,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总体目标:认真分析我乡教育工作质量现状,进一步理清提升质量的思路,研究提升质量的措施,探索建立教育质量标准体系、教育质量评价体系、教育质量监控体系、教育质量保障体系。既立足当前,又着眼长远,使“提升质量年”活动成为全乡教育质量深入调研的过程,促进教育质量全面提升的过程,探索建立教育质量长效机制的过程。

二、主要内容。

1、提升学校德育工作质量。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坚持全员育人、全面育人、全过程育人,加强德育工作队伍建设,充分挖掘校内外德育资源,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教育全过程,把德育渗透于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贯穿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各方面。构建中小学有效衔接的德育体系,加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教育、理想信念教育、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公民意识教育和县情乡情教育,丰富德育内容,创新德育形式,不断提高德育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增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提升课堂教育教学质量。把课堂作为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的主阵地。向四十五分钟要质量,努力提高课堂教学的有效性。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努力构建自主高效的课堂教学模式。注重学思结合,倡导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帮助学生学会学习,营造独立思考,自由探索的良好环境。坚持集体备课制度,重视教学设计检查评定,定期开展听课评课活动,加强常态课的管理与监控,提升课堂教学质量。

3、提升科研成果转化质量。全乡中小学校要积极开展多形式的校本教研活动,组织教师开展有实效的课题研究,引导教师把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转化为课题去研究,并通过课题成果交流、展示、评比等活动激发研究热情,加快教育科研成果的转化,直接推动教育质量的提高。

4、提升信息技术保障质量。大力推进教育信息化,以教育信息化带动教育现代化,为稳步提升教育质量提供技术支撑,实施好全省农村中学实验室工程等项目建设,加强基础教育资源中心建设,促进优质资源共享。做好电教经费统筹管理与使用工作,加快推进教学手段现代化,让现代教学手段充分为音、体、美、信息技术、英语教育、综合实践活动等课堂开设提供服务。

5、提升教育教学评价质量。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和现代人才成长规律,改进教育教学评价,建立科学、多样的评价标准。完善学生成长记录,做好综合素质评价。探索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方式。要在改变百分制、减少考试数量、评语改革等方面进行探索。

6、提升校园文化建设质量。培育积极向上、催人奋进的校园文化,形成良好的校风、学风、教风。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打造校园文化品牌,形成良好的人文环境。建设一批寓意深刻、内涵鲜明的校园文化景观和设施,优化美化亮化校园环境,努力建设绿色生态校园,把教学育人与环境育人紧密结合起来。注重加强学风建设,培养勤奋、刻苦、自主学习的品质。

7、提升学校后勤服务质量。不断改善师生学习、工作和生活条件,提升校园后勤管理水平。留守儿童较多的学校要提供更多更好的后勤服务。不断创新服务模式,扩展服务功能,提升服务效能,围绕师生需求提供便利、高效、优质服务,提高师生员工对后勤的满意度。

8、提升安全稳定工作质量。学校主要领导要切实承担起学校安全稳定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做到安全稳定工作与教育教学业务工作一同部署、一同检查。完善工作机构,健全维稳制度,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形势研判,定期排查安全隐患,提高维稳工作的针对性。建立健全信访制度,畅通师生意见反映渠道,及时化解矛盾,建设和谐平安校园。

9、提升班子办学治校质量。学校领导加强自身建设,树立先进办学理念,掌握先进管理方法,遵循教育规律,勤于管理、严格管理、科学管理,努力提升推动学校科学发展、建设和谐校园的能力。

10、提升师资队伍建设质量。严格教师资格准入制度,把好教师入口关。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完善有利于实施素质教育的教师考核、聘任和评价办法,引导教师聚精会神教书育人。中小学校要鼓励教师参加继续教育、提升学历,积极开展校本培训、教学互助组、教学竞赛、技能比武等活动,不断提升教学能力。

认真开展劳动执法检查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市劳动保障执法大检查会议精神,我县决定在全县范围内认真开展劳动社会保障执法大检查。为保证此项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这次劳动保障执法检查以《劳动法》、《失业保险条例》、《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劳动力市场运作,个体、私营经济组织劳动关系以及实施“两制”情况为重点。在全县范围内通过采取自查自纠、专项督导、全面复查、重点抽查方式,深入检查用人单位和劳动保障部门贯彻实施法律法规情况,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及时找出和解决执法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通过大检查,增强用人单位,劳动者和劳动保障部门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推进我县劳动保障工作实现新突破。

二、检查内容。

为了深入贯彻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劳动保障执法大检查的部署,按照上级部署的检查内容,根据我县的实际,这次检查不同以往,要突出重点,进行分工合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重点检查以下几项内容。

第一、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和再就业情况,这次检查是以下岗职工数量,资金筹措及拨付发放情况,服务中心建立和运作情况,资金是否有筹措不到位、挤占、挪用和虚支冒领情况,有多少下岗职工实现了再就业等。

第四、重点检查私营、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关系、工资发放、劳动用工、克扣工资、超时加班加点、拒绝社会保险登记和缴费等违法行为,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很好的保护等内容进行检查。

三、方法步骤。

这次大检查是上级有关部门部署和组织实施的,我们按照分工负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上下联动的原则,采取自查自纠、专项检查、重点抽查,然后组织验收相结合的办法。通过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大体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1、动员部署及自查自纠阶段。

月份我们先将市里大检查会议精神及时贯彻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同时进行动员部署大检查的内容,落实有关的责任单位,制定出我县的执法检查的实施方案,精心安排执法检查的工作步骤。月初开始各单位、各部门进行自查自纠,各部门、各单位按照实施方案确定检查内容,结合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实事求是地进行认真自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着手解决。

2、专项检查及重点抽查阶段。

根据自查自纠阶段所发现的问题,结合我县的实际,准备进行一次具有一定规模的专项检查,然后再进行重点抽查。特别是养老、失业保险费征缴情况,拒缴、欠缴现象比较严重等问题,剖析户,查找问题,纠其原因,真正达到大检查的目的,同时对私营、个体经济组织在劳动用工,合同鉴证,劳动关系的确定,工资及劳动保护方面进行重点抽查,发现问题限期纠正,这些工作要在7月初完成。

3、整改小结及迎接上级检查阶段。

月中旬到月底前将自查自纠专项检查、重点抽查中出现的`问题限期拿出整改措施,并写出检查、整改的总结报告,报有关部门。同时选择件典型案例进行认真分析,从中吸取经验教训,切实把这次大检查工作搞的更彻底,更有效。到月底迎接上级有关部门对我县劳动保障执法检查情况进行全面验收。

四、组织保证。

为使劳动保障执法检查取得成效,实施“两制”落实到实处。劳动保障部门要统一思想,加强领导,采取有利措施,确保各项活动的顺利进行。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对今年劳动保障执法检查的部署,各级各部门对劳动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因此我们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将此项工作列入劳动保障工作的议事日程,集中时间,集中精力,认真抓好,要克服“日常工作繁忙顾不上”、“人员少抓不过来”、“查人不如查己”的模糊认识,破除消极应付思想,积极主动开展工作。

2、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制。

为了保证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我局专门成立了劳动保障执法大检查领导小组。以局长为组长,、、、、为副组长,各职能科室为成员单位,下设办公室,局办公室兼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大检查的各项活动的安排和组织协调工作。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做到统一组织协调,科学周密安排上下联动扎实有效。

3、突出重点,边整边改。

今年开展的这次活动重点是执法检查,劳动保障要不怕揭短,针对广大职工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根据法律、法规规定,认真查找自身和用人单位存在的问题,并深入剖析、查找根源,提出整改措施,做到边查边改,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切实改出劳动保障工作的新面貌。

4、坚持执法检查与当前工作紧密结合起来。

以执法检查工作,促进日常工作的开展,把执法检查与抓好当前重点工作联系起来。通过这次执法检查,推动劳动保障工作的开展,同时我们劳动保障部门要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和各界群众提出的意见,走访人大代表,召开不同形式的座谈会,公开举报电话,其号码为,通过执法检查工作的开展,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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