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总结报告(汇总15篇)

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总结报告(汇总15篇)

ID:8941026

时间:2024-01-11 13:32:20

上传者:GZ才子

通过撰写报告范文,人们可以更好地了解和沟通各种情况和问题。对于写作报告的人来说,这些范文是学习和借鉴的宝贵资料。

大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总结

为了帮助家庭生活困难的学生度过难关,充分体现学校大家庭的温暖氛围。在学校少先队的积极组织下,我校开展了一年一度的“爱心助学”活动。在这次活动中,全校学生积极响应,捐款总数达到1152。3元,捐款总数高于去年水平,活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同学们的集体主义观念、团结友爱观念进一步增强,师生感情、同学感情进一步融洽,班级和学校的的凝聚力、战斗力进一步提高。在这次活动中,涌现了“爱心助学”的小明星,31班的王茹帆同学、62班的王其娜、22班的韩贵辛、32班的喻翼同捐款20元,王光涛等其他班22名同学捐款10元,这些同学为大家树立了良好的榜样。

这次“爱心助学”活动虽已结束,但是,这些善举深深地感动了每一位师生,扶危济困的`观念已经深入人心,我们会将“爱心助学”活动一直开展下去。当然,我们的捐款并不能解决特困生所有困难,希望各位受救助的同学,要敢于与困难作斗争,坚定信念、刻苦学习,为实现美好理想而不懈的努力。

同时希望各位同学在日常学习和生活中继续保持和发扬集体主义的团结友爱、扶危济困的良好风尚,积极帮助在生活、学习上遇到困难的每一位同学,共同营造团结互助、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各班班主任通过这次活动,应及时总结班级建设当中的好的经验和办法,以集体主义和爱国主义教育为主线,努力在增强班级凝聚力上下功夫,努力打造战斗力强的良好班集体。

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活动总结

遵循教育局资助管理中心工作计划,坚持“民主公开、服务学生”工作原则,围绕全镇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目标,强化工作理念,创新工作方法,尽力做好学生资助工作。

1、搞好孤儿、特困生、留守和残疾儿童少年以及流动人口子女基本情况调查,为资助行动提供可靠依据。

2、做好免费教科书和循环使用教科书的征订上报、使用管理和资金拨付工作。

3、认真完成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发放任务。

4、协助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续贷、新贷和收贷工作。

5、落实好启动学前资助和非寄宿特困生资助工作。

6、组织开展好市内年度捐资助学活动。

7、继续争取镇政府扶助资金做好特困生年底资助慰问工作。

8、加大资助政策宣传和资助过程的监督力度,进一步创建公平和谐教育环境。

9、开展好校内多种形式的资助活动。

1、强化认识,提高服务意识

进一步强化做好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发放和免费教科书征订、使用、管理工作是学校稳定、发展的需要,是国家惠民政策的具体体现,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生动体现的认识,把为经济困难学生服务和促进教科书有效使用当作要事来办,将各项资助工作抓好、抓实。

2、建章立制,完善工作体系

根据新的工作要求,对学校原有的资助规章制度予以修订和调整,使之进一步深化和细化;建立资助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年末对学校资助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考评,使学校资助工作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

3、务实工作,优化资助过程

结合深入开展的“课外访万家”活动,分学期深入细致地对学生进行家庭经济状况摸底,建立全面的贫困生档案库,进一步为资助工作开展打下坚实基础。加强工作过程管理,继续实行“双线摸底、集中评审、两地公示、监督发放”的评审发放机制,在工作方法、工作内容上积极探寻新思路、新举措,在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严格要求的基础上求突破、求发展,提高工作效率,增强工作效果。积极拓宽学生资助渠道,多方位、多途径、多形式地为经济困难学生提供资助服务,做到应助尽助,尽力而助。加强免费教科书征订、使用、管理上的资助、基教、征订“三线”协调,确保规范征订、课前到书。及时搞好有关报表、材料的汇总、统计、存档和报送。努力做好生源地信用贷款工作,做到应贷尽贷,应收尽收。

4、加强宣传,搞好思想教育

进一步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各项资助政策宣传,使经济困难学生和学生家长对资助政策能有深入理解,做到了解办理程序,知晓政策含义,并能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申请资助。同时,加大资助工作的对外宣传力度,不断扩大资助工作影响和浓厚资助工作氛围。

资助工作考评办法

一、学校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召开专题会议2次以上,学习有关政策,提高思想认识,研究资助工作,形成会议纪要,及时解决问题,记10分。未按要求召开会议和及时解决问题,酌情扣分;未成立领导小组,不得分。

考评方法:查阅相关安排、会议纪要等

二、学校配备兼职工作人员,且熟悉学生资助政策、业务操作和系统管理,记6分。兼职人员业务不熟悉,酌情扣分;无兼职工作人员,不得分。

考评方法:查看相关资料及根据平时工作状况

三、学校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制定了工作计划和有关管理规定,并按计划和规定实施记8分。未制定计划、管理规定或未按计划和规定实施不得分。

考评方法:查看相关资料

1、学生信息

学校、学生按照要求填写的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困难认定申请表等各类信息详细、准确、真实、可靠,记8分。个别学生信息不真实、不详细、不准确、不可靠,酌情扣1-3分。

考评方法:查看学校资助档案,了解学生和教师

2.认定程序

学校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公平、合理、实事求是地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及困难档次,认定程序规范,并合理处理师生提出的异议,记12分。认定程序不规范的,扣10分;师生有意见,在认定过程中不能及时处理,酌情扣1-2分。

考评方法:查看投诉记录,查看资助档案,了解学生和教师

3、资格复查

每年9月,学校对全部在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一次资格复查,根据核实情况做出处理和调整,记5分。未进行复核或做出处理和调整酌情扣1-5分。

考评方法:查看信息档案、核实复查材料

学校根据教育局审核的对象和标准,通过一定的发放形式按时足额发放给受助学生,完成签字手续,并留有相关影像资料,记15分。否则不记分。

考评方法:查看帐薄和资料

学校按规定时间、程序和要求报送各类学生资助工作报表,无差错,记10分。迟报或错报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

考评方法:学生资助办公室记录

学校资助办公室门牌、制度、档案柜、办公设施齐全,各类资助档案完备,档案涵盖信息准确、完整,记6分。否则,酌情扣分。

考评方法:查看相关档案

考评办法:看稿件资料

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活动总结

根据xx教体函〔20xx〕号《关于认真做好20xx年秋季开学期间学生资助宣传工作的通知》,界牌小学切实做好了学生资助宣传工作,让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有力地促进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现将学校开展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活动总结如下:

大力宣传《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政策:免学杂费、免费教科书、免作业本费、贫困住校生生活补助等学生资助项目。

我校是一所农村小学,辖区有丘陵,学校部分学生家庭经济确实困难,为了让国家的资助政策人人知晓,我校通过宣传栏、家长会、学校家委会微信群、班级微信群、学校网站等媒体,广泛宣传资助政策体系的主要内容、实施范围,及时让广大学生、家长和教师都了解国家的相关政策,尽量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为把宣传工作做实、做好,我校具体做了以下的工作:

1、制作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展板,并放于学校校门口,让每一个进校的学生、家长都能了解国家的资助政策。

2、发放宣传资料。学校发放宣传资料200多份,做到建档立卡学生人手一份。以更方便的形式让建档立卡贫困学生了解、掌握各项资助政策的内容。

3、利用学校网站、家委会微信群、班级微信群宣传国家资助政策。

4、在小学生、幼儿园家长会上,向学生家长宣传国家资助政策。

通过这一系列宣传活动的开展,使学生、家长对国家学生资助政策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在他们当中产生了积极的反响,形成了全社会关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关注国家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

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总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教科文司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财务司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二一二年六月)。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顺利入学和完成学业,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优化教育结构,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正的有效手段;是切实履行公共财政职能,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必然要求。

目前,国家在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师范生免费教育、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大学,首先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学校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其中,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问题,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勤工助学等为辅。此外,国家还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面向高校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共同帮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

2.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学生需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根据有关部门设置的标准和规定的程序、以民主评议方式认定。学生在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时,必须提交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予以确认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见本简介插页附表),证明自己的家庭经济状况。

公办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享受国家的资助政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办学、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4-6%的经费用来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民办高校(含独立学院)招收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也可享受国家资助政策,具体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制订。

二、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是为了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由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的助学金。

1.资助标准。

全国平均每人每年3000元。具体标准,中央高校由财政部商有关部门确定,地方高校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

2.基本申请条件。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3.申请、评审和发放。

国家助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每年9月30日前,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各高校于当年11月15日前完成评审。国家助学金各年按10个月发放,高校按月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

4.相关事项。

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试行免费教育的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不再同时获得国家助学金。

三、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学金。

1.奖励标准。

每人每年5000元。

2.基本申请条件。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符合以下条件: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3.申请、评审和发放。

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实行等额评审。每年9月30日前,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各高校于当年10月31日前完成评审。高校每年11月30日前将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4.相关事项。

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试行免费教育的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不再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四、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的奖励特别优秀学生的奖学金。

1.奖励标准。

每人每年8000元。

2.基本申请条件。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符合以下条件: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3.评审和发放。

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实行等额评审。各高校于每学年开学初启动评审工作,当年10月31日前完成评审。高校每年11月30日前将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4.相关事项。

学生无论家庭经济是否困难,只要符合规定条件,均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试行免费教育的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获得国家奖学金。

五、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这里特指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财政和高校共同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金,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学生通过学校向金融机构申请办理,帮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和住宿费的银行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是信用贷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学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可向学校咨询具体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相关事宜。

国家助学贷款的主要规定如下:

1.申请条件。

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具备以下条件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6周岁的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2.申请材料。

学生在新学年开学后通过学校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说明;

学生家庭所在地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3.申请金额。

原则上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

4.贷款审批。

学校学生资助等部门负责对学生提交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进行资格审查,并核查学生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银行负责最终审批学生的贷款申请。

5.贷款发放。

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一次申请、一次授信、分期发放的方式,即学生可以与银行一次签订多个学年的贷款合同,但银行要分年发放。一个学年内的学费、住宿费贷款,银行应一次性发放。

6.贷款利息。

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贷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贷款学生本人全额支付。

7.还款期限。

学生根据个人毕业后的就业和收入情况,在毕业后的1-2年内选择开始偿还本金的时间,六年内还清贷款本息。

8.违约后果。

严重违约的贷款人还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六、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

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总结

在普通高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勤工助学、校内奖助学金、困难补助、伙食补贴、学费减免等多种方式并举的资助政策体系,同时实施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各项政策主要内容如下:

(一)国家奖学金。

中央政府出资设立高校国家奖学金,奖励特别优秀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国家奖学金每年奖励5万名学生,每生每年8000元。学生无论家庭经济是否困难,只要符合规定条件,均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试行免费教育的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符合规定条件的,同样可以获得国家奖学金。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面平均约占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总数的3%,每生每年5000元。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试行免费教育的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不再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三)国家助学金。

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高校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国家助学金资助面平均约占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总数的20%。全国平均每生每年3000元。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试行免费教育的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不再同时获得国家助学金。

(四)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信用助学贷款,帮助解决在校期间的学习和生活费用。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支付,毕业后的利息由借款人全额支付。为鼓励金融机构承办国家助学贷款的积极性,建立贷款风险分担机制,财政(高校)对经办银行给予一定的风险补偿。国家助学贷款是信用贷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按照学生申办地点及工作流程,国家助学贷款分为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两种模式。

1.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可以通过本校学生资助部门向经办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原则上每生每学年最高申请金额不超过6000元。学生根据个人毕业后的就业和收入情况,在毕业后的1-2年内选择开始偿还本金的时间,六年内还清贷款本息。

2.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提出贷款申请(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借款人每学年申请的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6000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4年,其中,在校生按剩余学习年限加10年确定。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期限。学生在校及毕业后两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后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息。

(五)退役士兵教育资助。

从2011年秋季学期开始,对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全日制普通本科学校、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和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根据本人申请,由政府给予教育资助。资助内容包括:一是学费资助;二是家庭经济困难退役士兵学生生活费资助;三是其他奖助学金资助。学费资助标准,按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学费标准,原则上退役士兵学生应交多少学费中央财政就资助多少,最高不超过年人均6000元。生活费及其他奖助学金资助标准,按国家现行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高等学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国家对中央部门所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实施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低于6000元的,按实际缴纳的学费和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按照两者就高的原则,实行补偿或代偿,在校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高于6000元的,按照每年6000元的金额实行补偿或代偿。每年补偿或代偿总额的1/3,分3年补偿代偿完毕。地方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由各地参照中央政策制定执行。

(七)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资助。

从2009年起,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等学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及其产生的利息实施一次性补偿或代偿,从2011秋季学期起,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等学校在校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施一次性补偿或代偿,补偿或代偿最高金额不超过6000元;对退役后复学的原高校在校生实施学费资助,学生每学年实际缴纳学费高于6000元的按6000元资助,低于6000元的按实际缴纳的学费资助。

(八)勤工助学。

勤工助学是指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

学生参加勤工助学不应当影响学业,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学生参加校内固定岗位的勤工助学,其劳动报酬由学校按月计算,每月40个工时的酬金原则上不低于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制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或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可以适当上下浮动。学生参加校内临时岗位的勤工助学,其劳动报酬由学校按小时计算,每小时酬金原则上不低于8元人民币。学生参加校外勤工助学的酬金标准不低于学校所在地政府或有关部门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具体数额由用人单位、学校与学生协商确定,并写进聘用协议。

(九)师范生免费教育。

从2007年秋季入学的新生起,国家在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免费教育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

(十)学费减免。

国家对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法缴纳学费的学生,特别是其中的孤残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及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实行减免学费政策。具体减免办法由学校制订。

(十一)绿色通道。

为切实保证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规定各全日制普通高校都必须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即对被录取入学、无法缴纳学费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学校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十二)其他。

各高校利用自有资金、社会组织和个人捐赠资金等,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对发生临时困难的学生发放特殊困难补助等。

在中等职业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助学金、国家免学费为主,以校内奖助学金和学费减免、顶岗实习等为辅的资助政策体系。各项政策主要内容如下:

(一)国家助学金。

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设立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所有农村户籍的学生和县镇非农业户口的学生以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

中等职业学校是指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并备案,实施中等学历教育的各类职业学校,包括公办和民办的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职业技术学院附属的中专部和中等职业学校等。

(二)国家免学费。

国家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籍一、二年级在校生中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涉农专业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以及三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及顶岗实习困难专业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免学费标准按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及其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确定。对在政府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一、二年级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标准由财政给予补助。免学费资金由中央财政统一按照每生每年2000元标准,与地方财政按比例分担。

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地区、按比例确定:西部地区按在校生的25%确定;中部地区按15%确定;东部地区按5%确定。西藏自治区和新疆自治区喀什、和田、克孜勒苏柯尔克孜三地州农村户籍的所有学生全部享受免学费。

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地区、按比例确定:西部地区按在校城市学生的15%确定;中部地区按在校城市学生的10%确定;东部地区按在校城市学生的5%确定。

(三)顶岗实习。

安排中等职业学校三年级学生到企业等单位顶岗实习,获得一定报酬,用于支付学习和生活费用。

(四)奖学金。

地方政府、相关行业、企业安排专项资金设立中职学生政府奖学金、专业奖学金和定向奖学金。

(五)学校减免学费等。

中等职业学校每年安排。

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活动总结

为进一步做好20xx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提高全社会对学生资助体系的认识,创建积极向上的舆论氛围,确保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家喻户晓,4月15日至5月15日,我县在各中小学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开展以“筑梦、成长、感恩、奉献”为主题的“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现将活动工作总结如下:

(一)为让学生、家长和社会都了解国家相关资助政策,大新县教育局十分重视学生资助政策的宣传,成立了以局长梁军科为组长,分管副局长农美兰为副组长,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全体人员为成员的大新县教育局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督查各校开展好资助政策的宣传活动。制定下发了《大新县教育局关于开展“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方案》,并扎实开展资助政策宣传活动。

(二)各学校也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分管副校长为副组长,资助办公室人员、班主任为成员的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切实做到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到位,学生资助管理程序不断规范,确保学生资助资金按政策、按时、足额、准确发放,使贫困学生得到实实在在的帮助,让他们安心学习,立志成才。

(一)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与大新中学、民族高中、职业技术学校校长签订责任状,并指导、督促学校校长与本校所有年级的班主任签订责任状,做到责任明确。

(二)各学校以校园网、宣传板报和学校广播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出版了资助政策宣传专栏,将《崇左市各级各类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简介》免费发放给所有在校的老师和学生人手一份,并让学生阅读后进行信息反馈,确保让每一个学生都对资助政策有所了解。各校积极向学生宣传资助政策的认定条件、申请程序、资助的形式及学校学生受资助的范围、对象、可得到的资助金额等。

(三)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利用展板、编印宣传资料到街上进行宣传,并为群众解疑释难。宣传月活动中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先后下到桃城镇、雷平镇、下雷镇、宝圩乡、榄圩乡等大乡镇上街发放宣传资料6000余份,为群众解答疑难1000多人次,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让广大人民群众都了解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各项资助政策。

(四)各学校利用“三月三”民族传统节日和双休日时间,让学生把资助政策宣传资料带回家里,让其父母也知晓国家资助政策,从而把资助政策宣传到农村千家万户。

(五)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大新电视台、《今日大新》报社将国家资助政策向公众进行全面的、详细的解读,并开通热心资助电话,设立资助政策电子邮箱,使学生更多的了解资助政策交流平台。

(一)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各学校坚持以人为本,健全孤儿、单亲、留守儿童贫困家庭学生档案,分类施教,并做好教育记录。活动中开展“手拉手,一帮一”、“同在一片蓝天下”等献爱心教育活动,帮助这些学生转变不良心理,健康成长。

(二)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合普通高中学校举办一场针对毕业生关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诚信教育以及银行开户、手续办理、支付宝使用等业务知识的宣讲活动。并在普通高中学校举行“励志、诚信、感恩”的征文和演讲比赛活动,让学生感受国家一心为民办实事的惠民政策。

(三)各学校利用学生晨会和师生座谈会,把学生资助工作与学生感恩、诚信教育结合起来,充分发挥资助工作的德育功能,将感恩意识融入到学生日常生活中去,激发家庭困难学生自强不息,培养助人为乐,回报社会的良好品德。

我县在此次学生资助政策的宣传活动中,工作方法还有待进一步的改进,如在各校开展活动中,未能真正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还有少数学生认为这是在开展形式主义的教育,应该在宣传方法、技巧上多加改进,以达到更好的宣传教育效果。

今后,在宣传效果上要再次升华,通过举行以感恩教育为主题的演讲及征文比赛活动,不仅让学生深入了解资助政策方面的知识,更让他们学会了感恩、懂得了自强,把贫困的压力化为奋斗的动力,在成长的道路上自强不息。通过开展活动将在学生中初步形成了“讲诚信,讲文明,比节约,比成才”的良好风尚。

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活动总结

为进一步做好教育扶贫资助政策宣传,建立健全教育扶贫资助工作的长效机制,实现学生、家庭、社会宣传的全覆盖,确保教育扶贫政策家喻户晓,保障资助政策切实落地。20xx年9月1日-30日实验教育集团(含东七校区及两所幼儿园)在教育局资助中心的安排下逐步步开展教育扶贫资助政策宣传活动。

集团领导高度重视教育扶贫资助政策的宣传工作,在分管领导的带领下,深入开展一系列教育扶贫资助宣传活动。

开展教育扶贫资助政策宣讲活动,不仅使学生对教育资助政策有了更深刻的了解,同时也为各班级进一步做好资助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利用班会和家长会为宣传媒介进行资助政策宣传,展示相关资助政策宣传标语,营造良好资助政策宣传氛围。

利用给学生家长发放关于资助政策的一封信,让家长认真阅读宣传教育扶贫政策,做到宣传全覆盖,提高了教育扶贫政策的知晓率,切实把教育扶贫政策落到实处。

通过家访的形式入户宣传政策,做到“户户知晓,人人明白”。家访中,老师们向家长再次宣讲教育资助政策、张贴资助爱心卡、了解孩子近期在家的表现、如实反馈学生在校的情况,肯定孩子的优点以及家长没有注意到的闪光点、诚恳地指出学生在某些方面的不足、与家长分享家庭教育的方法和技巧,并认真听取了家长对老师和学校的建议。

一直以来,我集团通过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开展教育扶贫政策宣传活动,让家长及社会各界及时充分了解国家教育资助政策体系,让教育扶贫惠民政策深入人心,为贫困学生解决实际困难,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学生资助工作的良好氛围,助力教育脱贫攻坚工作健康迈进。

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活动总结

助学育人,造福后代:

资助政策做到位,贫困家庭得实惠;

关注贫困家庭,关爱贫困家庭学生;

贫困孩子不要愁,惠民政策有盼头。

爱心助学,学子圆梦,诚信你我,感恩社会。

倡导诚信风气,塑造信用形象。

诚实守信,有借有还,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大学贷款自己还,我为父母减负担。

大学期间不要息,轻松求学很放心。

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推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建立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制度,为家庭困难学生提供公平教育机会。考起大学不要愁,助学贷款来资助。

良好的信用记录,无形的信誉财富。

梦想改变命运,承诺重于泰山。

倾心助学,为梦想插上翅膀;感恩还贷,给人生一个承诺。【学生资助宣传标语】。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一项惠民工程。

生源地助学贷款帮助贫困家庭子女顺利完成大学学业。

学生资助宣传标语(二):学生资助及实施营养餐计划宣传标语。

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宣传标语。

编辑王友伦。

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改善农村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

实施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落实中央民心德政工程。改善农村学生营养,促进教育公平发展。

落实营养改善政策,惠及千万农村学生。

补贴“营养餐”人人夸,情暖农村山里娃。

营养改善,国家补贴,学生受益。【学生资助宣传标语】。

保证学生营养餐,开启健康成长路。

国家每天补4元钱,免费提供营养餐。

加强监管体系建设,优化学生营养供餐。

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关注孩子身体健康。

吃营养餐,感国家恩。

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活动总结

为进一步加大建档立卡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对贫困学生的关注,各方形成帮扶合力,解决学生就读困难,确实让贫困家庭的学生有书可读,安心就读,通过广泛宣传学生资助政策,让资助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真正实现资助帮扶成效最大化,使教育扶贫更精准,贫困学生读书更有保障。

一是通过张贴宣传画和文件政策宣传。仁里乡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在各村宣传栏等显著位置及时张贴资助工作政策宣传画和上级有关学生资助工作的文件,其次通过村级宣传喇叭由村里面组织专人进行政策宣传。

二是通过解读及时让贫困学生了解相关资助政策。让符合条件家庭的学生积极申请帮助、进一步推动贫困学生资助工作宣传全覆盖。

三是通过网络qq、微信宣传。仁里乡通过乡、村qq工作群微信群,宣传20xx年秋高中以上学生各类资助各项政策内容,向社会公布我县宣传有关资助工作的要求、进展情况等,提高群众知晓率。

四是建立长效机制。仁里乡要求村上报贫困生信息由贫困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登记备案,建立、完善贫困生台账制度,做好贫困生审核及后期跟踪反馈工作。

明确要求全体干部要提高认识,切实做好学生资助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做好资助政策宣传工作切实抓紧抓好抓实,真正把教育惠民生这项工程做好。

学生资助政策宣传简报

为了进一步推进我院国家资助政策宣传工作,加大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力度,使国家学生资助政策深入人心,2022年7月5日至7月8日,电气信息工程学院“爱的传声筒”资助政策宣讲小分队分别在河南郑州、山东枣庄、四川乐山、广东东莞及天津等地开展国家资助政策宣讲社会实践活动。参与此次活动的成员为学生工作服务中心资助宣传大使。

7月5日,部分资助宣传大使前往郑州市中原区宏江瀚苑社区开展资助政策宣传活动。活动过程中,资助宣传大使分别从“奖,贷,助,补,减”等五个方面向社区居民详细讲解了国家及我校针对高校大学生所设立的资助政策,并具体介绍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要求及申请流程。另外,资助宣传大使对于居民在“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相关政策和后期助学贷款的偿还流程等方面的疑惑进行了细致地解答。受疫情影响,7月6日至7月8日部分资助宣传大使于家乡相继开展国家资助政策宣讲社会实践活动。在各地社区工作人员的积极配合下,社会实践活动圆满完成。

此次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举办,使广大居民了解了国家及我校资助体系的具体内容,消除了部分居民对国家学生资助政策的顾虑,有利于存在经济困难的学生家庭明确自己所享受的'权利与承担的义务,使其感受到国家对高校大学生成长成才所给予的帮助,让国家资助政策落在实处。

宣传学生资助政策简报

为了进一步推进我院国家资助政策宣传工作,加大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力度,使国家学生资助政策深入人心,xxxx年7月5日至7月8日,电气信息工程学院“爱的传声筒”资助政策宣讲小分队分别在河南郑州、山东枣庄、四川乐山、广东东莞及天津等地开展国家资助政策宣讲社会实践活动。参与此次活动的成员为学生工作服务中心资助宣传大使。

7月5日,部分资助宣传大使前往郑州市中原区宏江瀚苑社区开展资助政策宣传活动。活动过程中,资助宣传大使分别从“奖,贷,助,补,减”等五个方面向社区居民详细讲解了国家及我校针对高校大学生所设立的资助政策,并具体介绍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要求及申请流程。另外,资助宣传大使对于居民在“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相关政策和后期助学贷款的偿还流程等方面的`疑惑进行了细致地解答。受疫情影响,7月6日至7月8日部分资助宣传大使于家乡相继开展国家资助政策宣讲社会实践活动。在各地社区工作人员的积极配合下,社会实践活动圆满完成。

此次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举办,使广大居民了解了国家及我校资助体系的具体内容,消除了部分居民对国家学生资助政策的顾虑,有利于存在经济困难的学生家庭明确自己所享受的权利与承担的义务,使其感受到国家对高校大学生成长成才所给予的帮助,让国家资助政策落在实处。

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厅《关于开展2012年全区“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桂教资助[2012]6号)文件的精神,为加大对学生资助政策的宣传力度,使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和在校内得到充分宣传,深入人心,确保国家对大学生的各项资助政策得到更好的贯彻和落实,进一步维护教育的公正、公平,顺利推进我校学生资助工作的开展,促进和谐校园建设。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开展了一系列的资助活动宣传,真正让交通学院的每一个学子都能了解和认识国家对贫困大学生一系列的资助宣传政策,以及促使我院的学子在以后的学习生活中真正的以自己的行动来报效祖国,回报社会的关怀。以下是我院在开展本次活动相关总结:

一、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制定学院的相关资助宣传工作安排。

本次活动主要学习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精神为指导,配合学校今年的中心工作,以宣传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加强大学生诚信、感恩教育为中心,引导全体师生深入学习国家学生资助政策,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克服困难、自强自立、努力成才。学院分团委在接到学校的相关资助宣传文件精神之后,认真研究,制定学院资助宣传月的活动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对学生干部和学生进行系统的培训,部署我院资助宣传各项工作安排,制定了针对“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工作的方案,统一部署工作安排;各个辅导员、学生干部分工开展,在所在专业班级中召开主题教育系列的宣传方案,认真学习和宣传相关资助宣传内容,让学生深入了解,确保国家对大学生的各项资助政策得到更好的贯彻和落实,让资助政策深入到我院的每一个师生心中。

二、层层落实,升华主题教育,开展板报宣传学院各个辅导员、学生干部在系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和学院的工作安排以后,认真对待此次资助宣传活动,结合自己班级的实际情况,认真开展了一系列的主题班会策划活动,让资助政策在学生心中真正生根发芽,让学生真正感受到国家资助政策的温暖之手。

为了让更多的学生了解国家资助政策,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开展了资助政策板报设计比赛,以此来达到广泛宣传的目的。首先学院各个班级在本班做好宣传板报,然后各班级之间进行评比,对优秀的班级板报给相应的奖励。最后由本学院以大学生诚信教育、感恩教育和励志教育内容出一版宣传板报参与各二级学院的比赛,由校里的领导进行评比。此次我院出的板报贴在本学院的指定宣传栏,板报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多彩、版面构思新颖、布局合理、美观大方,得到了我院相关领导的赞赏。

三、活动的成果。

通过此次资助宣传活动的开展,我院全体师生师对国家的资助政策都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形成了全院老师共同关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把国家对大学生的资助政策真正用到了学院的贫困生,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同时引导同学们如何用自己的行动回报祖国、回报社会?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得到了全院师生一致的好评,教师们都表示要努力工作,做好教书育人的工作,学生更好的用心学习,努力奋斗,将来为祖国贡献自己的力量。

四、活动还存在的不足与改进。

1、我院在此次资助活动月的宣传,在工作方法还有待进一步的提高,提别是在后续工作的开展,如在个班级开展活动中,未能真正在基层班级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还有少数同学认为这是在开展形式主义的教育,应该在宣传方法、技巧上多加改进。达到更好的宣传教育效果。

2、在宣传效果上要再次提高,通过此次教育班会的召开,不仅让同学们了解了资助政策方面的知识,更让同学们学会诚信、懂得感恩和践行励志,把贫困的压力化为奋斗的动力,在成长的道路上自强不息。

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活动总结

根据《关于做好近期高校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的紧急通知》(教助中心〔〕106号),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开展了一系列资助工作的宣传活动。资助宣传工作在学院党委书记的指导下,资助中心各位老师和各班班委通力合作下顺利地完成。

我院通过多角度、多渠道宣传国家资助政策、学校的相关政策以及资助效果等。宣传形式包括了讲座、海报、宣传手册、qq、微信等途径。

一、宣传方式。

(1)利用《录取通知书》宣传。

在寄发新生《录取通知书》时,就同时发放了《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表、申请指南等材料,这样就确保了学生和家长都能在第一时间了解国家、学校的资助政策,确保家庭经济情况困难的同学,可以在开学前准备好相关材料,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做好了充足的准备。

(2)利用新生入学报到进行宣传。

(3)通过主题班会进行宣传。

新生报到完成后,新生辅导员召集各班同学开班会。班会其中的一项内容就是宣传学院的奖助学金政策及勤工助学的政策。在班会中,辅导员老师讲述了学校的政策,并根据以往的经验给学生讲述了很多生动有趣的例子。

每年省里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通知下发后,资助中心召开专题会议,布置了该项工作开展的具体细节。各系部分管学生副主任召集各班辅导员、各班的相关负责人进行文件的解读和各班评定时应注意的细节。随后各班都开班会对本学年的助学金评选要求和方式向全班同学宣传,并成立工作小组,进行助学金评定。

(4)通过qq、微信等形式进行宣传。

在家庭经济情况困难生评定及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时,我院辅导员老师都通过微信、qq群等形式通知学生工作的开展、评选的相关要求及工作进展情况。

(5)通过我院宣传栏进行宣传。

在家庭经济情况困难生评定及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完成后,系部通过宣传栏进行第一次公示,资助中心汇总全院资料进行审核,通过学院网站及宣传栏对资助结果进行全院再次公示。

二、宣传内容。

我院通过讲座、宣传单等多渠道宣传国家的资助政策和奖助学金政策,包括了生源地助学贷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等国家资助政策和奖助学金政策。对这些政策的细致解读帮助家庭困难的学生看到了希望,同时也让同学们明白,要想完成学业,学习和靠自己的劳动都是十分必要的条件。

(2)宣传经济困难生典型。

利用我院入选《贵州百名优秀大学毕业生事迹选编》学生案例进行宣传,每年度都订阅事迹选编,发到各系部、各班及相关部门。利用校园网、班会等等形式进行宣传和学习,向全院学生宣传我院优秀学生典型,用他们的勤奋、吃苦耐劳、不屈不挠的精神来感染着其他同学。

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活动方案

根据新课程“以学生发展为本,坚持全体学生全面发展”的基本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县教育局提出的完善义务段学习困难学生的帮教措施要求,切实提高我校“学习困难生”的学习兴趣,优化“学习困难生”学习环境,使全体教职员工树立“不让一个孩子掉队”的思想。

学习困难学生是指与其同年龄的大部学生相比,在学习上有明显困难,需要特殊教育措施予以补偿的学生,他们学习成绩低下或行为习惯偏差。

我校学困生一般分为三类:。

(1)智力型学习困难学生。这类学生存在智力障碍或身体残疾,虽经努力,成绩依然低下,但人数极少或没有。

(2)学习困难学生。主要指学习成绩明显落后于其他同学的学生,这一部分学生是学困生的"主体,具有较大潜能。

(3)行为习惯偏差困难学生。这部分学生在行为习惯上,存在较大问题,影响班级正常课堂教学。后两类学生是转化的重点。

1、“学困生”的成因分析根据我校对“学困生”的界定,由教导处统一设计,班主任和语文、数学、英语任课老师对各类学困生进行成因分析(包括思想状况、原有水平、知识结构、学习态度、学习方法),由年级组按类别进行归类。

2、营造温馨人际环境推进“温馨教室”创建,坚持以班主任老师为主体,各科老师协同的团队帮教模式,关注学困生,关心学困生,鼓励他们参加班级活动,不孤立“学困生”,重点做好与学困生的交流沟通、家访工作,保证家校合力,教育同步。

3、加强学习辅导和管理备课有层次。教案设计中体现针对“学困生”的内容与问题。上课有参与。营造宽松的课堂气氛,适当降低难度,调控节奏,鼓励学困生积极参与教学活动,融入课堂。作业有坡度。加强作业的有效管理,减少数量,注重“x+1”(x道基础题,1道提高选做题)分层设计,勤诊断,勤反馈,勤面批,千方百计提高学生完成作业的兴趣。辅导有策略。课内、课外辅导有机结合,注重学法指导和知识结构梳理。评价有激励。善于捕捉“学困生”点点滴滴的闪光点,注重学习过程的激励评价,树立“学困生”学习的信心。

4、做好心理辅导工作做好“学困生”的心理疏导,以个别辅导和团体辅导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排除不良情绪;做好“学困生”档案跟踪和个案研究工作;做好和教师在教育方式上的沟通工作,把握规律,开展转化辅导。

学期末各科任老师针对自己的帮教措施,对所帮教的学生结果做出全面分析,并为下一年的帮教措施提供材料。

宣传学生资助政策简报

为加大国家资助政策的宣传力度,深化家长和学生对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政策的理解,让资助政策进班、进户。9月8-10日,福民学校组织开展新一轮“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活动。

学校着重采用发放宣传单、发布公众号,组织班级集中解读,家长和学生共同研读等多种方式,通过“小手牵大手”行动,做到师生和家长都熟知学生在校受资助情况、让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政策宣传真正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通过本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达到了国家政策宣传到位,促进了资助工作规范操作。活动也使孩子们深刻感受到党和国家对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学生的关心与呵护,表示会更加发奋学习,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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