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个人工作总结个人工作总结(优秀18篇)

不动产登记个人工作总结个人工作总结(优秀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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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1-13 20:26:29

上传者:XY字客

月工作总结是一个对自己工作表现的全面回顾,可以帮助我们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下面是一些优秀的月工作总结范文,希望能够帮助您更好地完成自己的写作任务。

不动产登记中心个人工作总结范文

时光飞逝,20-已经接近尾声,在工作的第一年里,在国土局不动产登记中心领导的关心、栽培和权籍调查股同事们的帮助、支持下,我严格要求自己,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努力提高自己的理论和实践水平,以坚定的思想信念,务实的工作作风、饱满的工作热情和严谨的生活作风,较好地完成了自己的本职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现将一年来的学习、工作情况简要总结如下:

一年来,我不断学习党的最新理论、方针、政策,认真书写党员记实手册,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在这一年里,通过参加农村环境卫生整治,义务植树活动以及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唤醒了我对共产党员的“最初记忆”,不忘本心,不改初衷。要始终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同时,我也自觉加强理论学习,刻苦钻研业务知识,努力提高理论知识和业务工作水平。热爱祖国、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坚定共产主义信念,与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积极主动,勤奋努力,不畏艰难,尽职尽责,任劳任怨,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作出力所能及的贡献。

对于刚毕业走向工作的我,理论业务不熟是最大的问题,如何准确重新认识和调整自我定位,如何在工作中之初就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这些都需要我不断思考,坚持一边工作一边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水平。

一是加强思想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水平。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努力学习不动产登记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知识,悉心钻研权籍调查业务,做到学习理论与业务知识相结合,通过学习,不断提高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

二是认真学习工作业务知识,在学习方法上做到在重点中找重点,抓住重点,并结合自己存在哪些不足之处,有针对性地进行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工作能力。

一年来,我始终坚持严格要求自己,时刻保持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勤奋努力的工作态度。时刻牢记权籍调查时不动产登记的前提和基础,充分认识权籍调查工作的重要性,努力作好本职工作。这一年来,在权籍调查股股长的带领下,积极完成各种工作任务。有我参与完成的外业调查草图共140份,独立完成宗地图20余张,城镇新增数据中完成户信息入库7340户。

通过一年的锻炼、学习,虽然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也认识到自身的不足之处:一是学习不够深入,不彻底,理论联系实践不够,眼高手低的行为依然有;二是由于工作缺乏经验,力能力不足,开展工作时缺乏魄力。三是心态不够稳定,工作态度需要进一步改变。权籍调查工作特别是外业调查和数据入库工作,涉及的细节方方面面,需要百分之两百的细心和严谨。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一定会扬长避短,克服不足、认真学习、发奋工作、积极进取,以更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不断完善自我、更新自我、努力做一名一心一意为人民服务的基层服务人员。

不动产登记中心第三季度工作总结

第一条为规范不动产登记行为,细化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方便人民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不动产登记应当依照当事人的申请进行,但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实施细则另有规定的除外。

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和森林、林木等定着物应当与其所依附的土地、海域一并登记,保持权利主体一致。

第三条不动产登记机构依照《条例》第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协商办理或者接受指定办理跨县级行政区域不动产登记的,应当在登记完毕后将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不动产权利人以及不动产坐落、界址、面积、用途、权利类型等登记结果告知不动产所跨区域的其他不动产登记机构。

第四条国务院确定的重点国有林区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由国土资源部受理并会同有关部门办理,依法向权利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

国务院批准的项目用海、用岛的登记,由国土资源部受理,依法向权利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

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等不动产登记,依照国土资源部《在京中央国家机关用地土地登记办法》等规定办理。

不动产登记中心个人工作总结

工作完成情况。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紧围绕自然资源工作和自治区、盟委行署重要会议精神,结合工作实际,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

(二)认真执行各项工作制度。认真执行《不动产登记中心考勤制度》《不动产登记中心学习制度》《不动产登记中心信息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由专人负责中心固定资产登记管理工作,编制了固定资产登记领取台账。抽调专人配合局机关开展定点帮扶工作。

(三)加强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业务学习培训。一是努力提高全盟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的素质,5月14日和12月4日举办了两次全盟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集成、“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业务培训班,要求各地进一步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提高不动产登记便民利企政务服务水平,切实做好不动产登记工作。会上邀请区内相关专家对“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工作,“内网外迁”工作、信息共享集成工作、抵押登记向银行延伸服务工作进行了培训。二是组织本中心干部职工对不动产法律法规进行了集中学习,切实提高不动产登记中心干部职工的业务能力。为进一步提升全盟不动产登记营商环境,组织相关人员赴*_**参观学习国家、自治区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以及“线上线下”交易、登记、缴税“一窗受理”、“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等便民举措和先进经验。三是做好盟级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运行和日常维护工作,及时登录盟级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查看系统运行状态,了解掌握各地区登记信息报送情况,联系相关技术单位解决了旗县级信息系统获取不到响应报文的问题,保障了盟级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的稳定运行。目前,全盟12个旗县市(区)共颁发各类不动产权证书、证明340484本,其中不动产权证书257313本,不动产登记证明83171份。

(四)推进不动产抵押业登记务向银行网点延伸工作。已与盟金融办、公积金和有关金融机构协同推进不动产抵押登记业务延伸服务,通过搭建互联互通平台,实现抵押人在金融机构网点签订抵押贷款协议的同时,同步受理不动产抵押登记业务,减少了办理环节和时限。目前,二连浩特市、锡林浩特市已分别与5家金融机构开通了业务,西乌旗与中国邮政银行、住房公积金,镶黄旗、白旗、多伦、蓝旗与住房公积金、农商行,太旗、阿旗、乌拉盖与农商行开通了专线,已经开始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业务,其他旗县此项工作正在积极推进。

(五)压缩不动产登记时间、“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内网外迁工作。一是按照“国办发〔2019〕8号”文件精神,压缩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时间,目前12个旗县市(区)一般登记、抵押登记业务办理时间已全部压缩至5个、3个工作日以内。二是与盟大数据局、政务服务局多次协调沟通,将我局业务专网和各旗县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迁移至盟大数据局,统一进行三级等保测评,实现内网外迁和信息共享。目前我局机房已搬迁至盟大数据中心机房,完成了网络调整与策略调整,并将采购的安全设备全部部署至盟大数据中心机房,网络安全环境得到了保障。

(六)加强部门沟通协调,督促旗县加快处理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按照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全区房地产遗留项目“办证难”问题化解工作的通知》(内自然资字〔2020〕416号)要求,我局进一步与住建部门沟通对接,并组织13个旗县市(区)对房地产领域遗留项目进行了摸底,全盟实际遗留问题项目数为200个(包括二连浩特),总套数为49271套,截止目前,开发商首次登记47506套,办理个人不动产转移登记28769套,完成率61%。

(七)稳步推进农村牧区宅基地“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工作。积极配合确权登记科,为年底完成90%以上的任务,按照周某某、月调度制度,紧盯颁证进度,目前,全盟宅基地应登记发证宗某某128338宗、面积4807.77公顷,宅基地已登记发证宗某某117446宗、面积4001.93公顷,完成率分别为91.5%和83.23%。

(八)不动产登记中心档案自查工作。一是配合人事科工作,不动产登记中心已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信息管理平台完成现有在职人员共10人的人事数据采集和信息核对工作,为实现全盟事业单位和机关工勤人员工作的信息化管理做好准备,并完成了中心人员的档案自查工作。二是按照锡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要求,对9名引进人才的人事档案进行补充更新,确保人事档案的完整性和连续性,对新增人员的年度考核表、工资变动表、干部任免表等及时装订进档,完成了引进人才人事档案的建档工作。

(九)煤炭资源违规入股统计工作。按照盟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关于对全盟各级公职人员违规投资入股煤矿等情况进行清查登记的通知》(组发[2020]6号)要求,我中心配合机关人事科,对盟直97个单位以及13个旗县市(区)2000年以来在职和退休所有公职人员违规投资入股煤矿情况进行统计汇总,档案资料全部按照要求上报至盟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十)完成煤炭整治销号任务。不动产登记中心共领取3个煤炭整治销号任务,分别是乌兰图嘎煤矿(h0086,6-6)、芒来煤矿(h0084,9-7、9-8),领到销号任务***和企业沟通,完善资料及佐证材料,通过了盟里审查,已完成销号。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加快推进各旗县市(区)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升级改造。确保盟局完成三级等保测评工作后,能够及时接入自治区“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及线上、线下“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平台,争取年底前完成任务。

(二)督促旗县加快处理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继续做好与住建部门的对接工作,督促旗县市(区)严格按照住建部门的底数完成月报制度,对符合办理不动产登记条件的项目设立绿色通道,延长工作时间,加快不动产权属证书办理工作,确保完成任务。

(三)做好林权交接和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准备工作。为进一步规范登记业务,督促旗县市(区)尽快与林业草原部门对接,完成林权资料移交工作,加快数据资料整合。配合确权登记科做好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的准备工作。

(四)做好事业单位改革工作。按照事业改革要求,全力配合人事科做好下一步改革工作。

不动产登记中心第三季度工作总结

xx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局):

我区于20xx年5月18日正式启动不动产登记工作,经过近三个月的不断摸索和学习,逐渐完善不动产统一登记业务流程,规范操作登记程序,基本实现便民高效的登记要求。但是在我区不动产登记运行过程中,也暴露出了原来分散登记中的弊病,导致了部分不动产统一登记严重滞后,大大影响了我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的受理和形象,故特向上级反馈存在的问题,恳请给予指导。现将问题反馈如下:

问题一:办理了房屋登记,但没有办理土地登记,查询房屋登记资料只有土地权属证明。

20xx年之前,金安区各乡镇普遍存在由当地土管建设所为登记申请人开具土地使用证明,证明的基本内容是申请人所占土地属于国有土地,界址清晰,面积准确,无权属纠纷、土地证正在办理之中等,申请人仅凭借该证明就进行房屋登记并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但土地一直没有登记,其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不明确,四至模糊,面积未实测。

问题二:办理了房屋登记,但没有办理土地登记,查询房屋登记资料也没有土地权属证明。

金安区早期房屋登记中不需要土地登记或土地证明,但房屋登记材料中写有土地证书号(经查没有土地登记资料),其土地性质集体、国有不清晰,划拨、出让不明确,也无土地使用权的任何信息,但已经办理了房屋登记并取得了房屋所有权证,现在办理不动产,无法鉴定土地使用权性质。

问题三:办理了土地登记但没有办理房屋登记。

金安区于20xx年已完成“三权”登记发证工作,但因乡镇规划等原因,特别是农村宅基地没有建房部门颁发的《规划许可证》,房屋信息不能记载,无法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

特此请示。

20xx年8月30日。

不动产登记个人工作总结个人工作总结范文

为贯彻落实好市、县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把确权登记工作作为全乡农业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县政府召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会议后,乡党委、政府以“确实地、赋真权、准登记、颁铁证”为目标,以“逐步推进、稳步实施”的工作思路,围绕“四个中心”:即“确权主体以农民为中心、登记颁证以村组为中心、改革责任以乡为中心、监督指导以市县为中心”,本着“严程序、保稳定、稳推进”的原则,扎实推进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截止目前,全乡已登记农户900余户,家庭承包地块数2000余块,登记家庭承包地块面积8000余亩。

****乡于1952年建乡,地处川北高原,**县城北部,北与**接壤,东北界与**相连,西与**连接,是**县北大门。全乡面积888.89平方公里,平均海拔2500米以上,辖**5个行政村和17个村民小组,总人口5800余人,**人口占98%,是距离成都最近的少数民族乡。

一是强化组织,统一。成立了以乡长为组长,包村领导为副组长,各包村干部、村支书和村主任为成员的土地确权工作领导小组,并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土地确权专项资金的使用与管理,要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接受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同时结合我乡实际,制定了**乡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与各村签订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做到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队员包户抓,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了我乡土地确权颁证登记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是加强宣传培训,确保土地确权办证登记意义深入人心。前期我乡召开了乡村组干部参加的动员大会,传达了市县的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的相关文件精神,同时下发了告全县承包农户书1200余份,并利用微信、短信平台发送信息、张贴横幅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使土地确权工作的相关政策、具体办法、目的意义等做到了家喻户晓,赢得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支持与拥护,形成了浓厚的舆论氛围。随后我乡又召开了乡村组干部参加的推进会,对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政策做了进一步的解释,并由旭普公司专业老师对土地确权登记颁证相关资料填写方法进行了培训,确保在入户登记调查时,二轮承包面积、地块四至、家庭共有人等精确无误。

三是规范程序,妥处矛盾。乡形成了党政班子成员挂村、机关干部包村民小组,村民小组长包农户的三级责任网络,严格按照“摸清底子—清查核实—测绘绘图—登记造册—张榜公示—农户签字—颁发证书”的流程开展工作。并成立了以乡党委副书记为组长,分管农业领导、司法协理员、维稳信息员为副组长,各包村干部为成员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属纠纷调解领导小组,对确权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工作典型、实测确权工作可能引发的不稳定因素等,及时进行调处和化解,维护社会稳定。同时以自然村为单位,组织二名有威信、讲公道、懂业务的老干部、老党员、人大代表参与土地情况清理核实工作,针对个别村二轮延包沉积的权属不清以及农户之间自行置换土地等问题,切实做到尊重民意民主决策。

四是落实进度措施。为做好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前期,我乡组织专员到各村进行指导和不定期召开调度会,在每周五汇总进度情况,通过乡、村公示栏通报各村确权工作进度。同时将土地确权颁证登记工作纳入各村年度考核,全面提高村、组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目前,我乡入户登记率为100%,合同签订率达到90%以上。

下一步打算。

我乡将以这次领导指导为契机,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对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进行“回头看”,严把环节、严格流程、确保质量,并积极配合县级部门进行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公示工作,收集并汇总对自身地块图册、信息有疑问的农户,及时与测绘公司协商并进行更正,确保公示阶段顺利完成,农户确权数据的真实可信。

不动产登记个人工作总结个人工作总结范文

(一)登记工作稳步推进。截止2020年10月13日累计受理各类不动产登记共345件,办理不动产权证书343本,其中首次登记134本,转移登记118本,变更登记21本,换发登记37本,更正登记30;办理不动产权证明114本,注销登记84.

(二)申请了不动产登记中心公众号。为了方便群众办事,让群众准确把握政策,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了公众号,以便在公众号上面宣传不动产相关法律知识。

(三)提高登记效率。结合我县实际,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不动产登记工作职能职责,大力简化审批程序和缩短办理时限,提高工作效率,我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的通知》文件要求,提高不动产登记效率,缩短了办理周期,由原不动产权登记证书法定办结时限为15个工作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不动产权登记证明法定办结时限为10个工作日缩短至4个工作日,咨询类、为减免契税出具证明类、不动产查询类等登记业务采取面对面即时办结。对抵押注销、预告注销、查封受理、解封、登簿等登记业务实行现场一次性办结。

(四)优化办证服务。中心始终以办事群众满意不满意为衡量标准,不断优化服务举措,在基层延伸服务、绿色通道和上门服务等基础上,推进申请环节信息化、领证环节便捷化、查询环节自动化落到实处,加快数据整合和信息共享,全面推广“最多跑一次”,一窗受理、等创新做法。自成立以来不断完善其工作制度,切实考虑办事群众切实利益及困难。对于行动不便的办事群众提供上门服务,体现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做到热情服务、耐心服务、周到服务和文明服务,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提升单位形象。

(五)政务一体化。今年按照县行政审批安排开展了一体化政务服务3.0系统的升级工作包括我局行政权力清单的认领、重新编制、上报我单位所有行政权力清单248条及日常的维护工作。完成了我单位2020年的行政事项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共服务清单、拟下放乡镇服务清单、政务公开等工作。每月按照行政审批部门要求完成我单位行政审批录入50条任务,截止目前录入了500余条我单位相关的依申请事项。并按照工作要求负责我单位规划相关的咨询和受理,截止目前咨询300余次,受理90余件。完成了“互联网+监管”系统的认领和实施清单填报工作、及相关的整改工作和系统维护。

(一)严格落实制度。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做到“谁受理、谁负责”,对确需要补正相关材料的事项清楚、明确、完整、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减少群众反复跑、来回跑的现象,实行跟踪催办、责任追究制度。强化服务跟踪,为办事群众和企业提供指导,实行跟踪催办、责任追究制度。全面完善学习培训、岗位考核、业务交流等制度,不断提高登记人员为民服务意识,能力和水平,着力打造一支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业务过硬的不动产登记队伍。

(二)梳理公开服务指南。为方便办事群众,保障登记服务顺畅、高效,中心将对所有登记类型收件要求、流程进行梳理,制作印发一次性告知书,规范表册和申请资料,在不动产登记场所宣传发放《办事指南》、宣传页,张贴公示牌公开公示登记服务政策和收费标准,保障登记顺畅、高效。并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开,提升社会知晓度。

(三)广泛征求社会建议。为更好提升登记服务质量和水平,在不动产登记窗口计划设立设立不动产登记意见簿意见箱,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并定期查看、梳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形式,研究整改措施,强化整改落实,改进工作不足,加强人员行为规范和责任落实。并将整改落实情况通过张贴在公示栏上,向办事群众积极反馈。

不动产登记的工作总结

1、推进综合窗口建设,“一窗受理”取得实效。2017年11月底,我县在全市率先实现不动产交易、登记“一窗受理”,不动产登记与房产交易合署办公,建立综合受理窗口,实现人员物理集成,共同受理群众登记申请。2019年3月,税务窗口与交易登记窗口实现了合署办公。经部门间不断磨合,窗口建设取得一定成效,群众办证只需签一次字,填一张表,跑一个窗口。

2、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结时间。为全面落实^v^、省市“放管服”改革精神,按照^v^办公厅关于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通知要求,不动产登记中心不断优化有关流程、挖掘工作潜能、提升登记能力,自我加压,增效提速。目前,我县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一般登记压缩至5个工作日,抵押登记压缩至2个工作日,注销登记、查封登记及异议登记即来即办。梳理登记权责,在办理抵押登记时不再扣押不动产权证;整合登记事项,精简收件材料。

3、不动产登记窗口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稳步推进,有力促进了我县不动产登记服务能力大提升。不动产登记中心聚焦群众办事“堵点”“痛点”,全面提高为民服务意识,取消二手房交易合同备案、房屋交易告知单等各种奇葩证明,实现减证便民。

4、实行错时延时服务,为特殊办证人提供“绿色通道”、“上门服务”等个性化服务措施。2019年上半年,不动产登记中心为提升服务形象持续发力,便民利民大提升。按全省统一部署,实行错时延时服务,打造24小时不打烊不动产登记窗口。针对重大重点项目、老、弱、孕等群体办证需求,窗口咨询人员将引导其通过“绿色通道”,加急加快办理;对身体残疾、行动不便或其他原因无法现场办事群众,在县城范围内的,安排专人提供免费“上门服务”。

(四)制度完善及作风建设提升情况。

根据省厅关于开展全省不动产登记效率窗口作风建设提升活动通知要求,不动产登记中心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提升措施、责任领导及责任部门、完成时限。制定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加大了规章制度贯彻执行力度。

1、党风廉政建设常抓不懈,筑牢廉能风险防火墙。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党支部始终将党风廉政建设摆在十分突出的位置,将登记工作各个环节纳入廉政风险防控范围,深入查找廉政风险点,全面更新清理岗位职权,更新制作了每项业务流程图,优化内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风险防控体系。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关键环节、关键岗位,扎紧制度笼子,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通过采取在发证系统设置超期办理预警、窗口人员“接办分离、收发分离”等措施,杜绝工作人员超期办件、办人情件、收取好处费办加急件的廉政风险。

2、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实行带班领导巡查制,科室自查制。为加强不动产登记中心作风效能建设,树立服务窗口良好形象,建立健全了《不动产登记中心管理暂行规定》等作风建设规章制度,实行带班领导窗口值班制度,局领导、中心主任不定期对登记窗口进行巡查;中心所有干部职工签订作风效能建设承诺书,科室长履行本科室作风效能监督职责,每天自查作风效能建设,形成自查表报综合科备查。推进服务态度不优、规章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的解决;推进工作纪律散漫、随意脱岗问题的解决;推进登记指引不清楚、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解决。

二、

2019年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距上级及要求、企业群众期望还存在一定差距;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和有待改进的地方。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数据整合工作进展缓慢。完备的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是所有登记业务的基础,按照省厅要求,所有市县需要在2019年前全面完成房产数据整合建库工作。目前我县数据整合仅完成全县房屋总量的71%左右,与兄弟县区相比进度较慢。进贤县数据整合单位对所有的房产登记档案全部重新扫面,建立了全面的电子档,纸质档案移交始终没有影响数据整合进度。影响数据整合进度的关键因素是房管测绘部门消极应付,我局与县住建局及房管局多次沟通协调,在县政府分管领导主导下也对接了多次,但县房管局下属的房屋测绘所始终没有积极配合提供进贤县房产登记详尽的分户图及楼盘表;存在协调一次,就提供一部分的情况。目前数据整合单位只能依照权籍调查部门实地调查的数据以及老房产证办理抵押、转移业务时一户一户整合,进展缓慢。因数据整合工作是有局相关行政科室监督指导,不动产的登记中心协助配合,需要局党组督促相关科室加大工作力度,强力推进数据整合,尽快全面整合到位。不动产登记中心将进一步加强业务管理,规范登簿行为,确保新增登记数据准确无误,维护国家、生、市、县登记数据的同步性、一致性。优化不动产的登记信息系统,完成各类权籍数据的清理、关联挂接、补录补测和整合入库,建立健全不动产登记数据库。

二是“一窗综合受理”、登记信息集成存在不足。1、我县在2017年11月整合房管交易与不动产登记建立了“不动产登记与交易综合服务窗口”,2018年7月将税务窗口整合到综合服务窗口。但限于数据共享、实时数据推送难于跟进,“一窗受理、并联审批”还停留在人员物理集成层面,数据集成不到位。造成这项工作滞后原因主要是按照进贤县机构改革方案职责已经划转,但人员很难划转到位。进贤县房屋交易所定编8人,但现有54人,且全部为自收自支人员,县政府不解决财政拨付工资,交易又无收费项目。上述人员划转我局,我局将无法解决工资经费。2、我局对登记信息集成工作高度重视,多次与房管、税务协调,但实际进展缓慢。由于进贤县房屋交易所目前没有经费来源,进贤县房产交易信息系统已经连续三年未向软件开发维护公司(南方数据软件公司)支付维护费,该公司据此拒绝协助开展与不动产数据库的登记信息集成。经与进贤县税务局协商不动产登记系统、交易交税金山系统信息集成,县税务局请示其市局,答复为县级不动产不能直接与县税务金山系统对接,要与市税务局金山系统对接,目前一直没有达成一直的集成方案。

不动产个人工作总结

3月21日,市发改委副主任刘冠军主持召开了我市不动产(土地、房屋)统一登记发证收费有关问题的会议。现将会议内容纪要如下:

一、会议就有关不动产(土地、房屋)统一登记发证收费按照政策前后衔接,维持现有收费项目标准的原则就相关收费政策执行明确如下:

1、纯土地(没有地上建筑物的)办理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按照《关于下发自治区国土资源系统土地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新计价房500号)执行。

2、有房有地的办理不动产登记,若以房为主的(容积率大于0.9且用地面积不大于5000平方米)登记费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规范房屋登记费计费方式和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924号)执行;若以地为主的,按照《关于下发自治区国土资源系统土地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新计价房500号)执行。

3、不动产查封登记、注销登记和更正登记、不动产权利因土地证书丢失、损坏等原因申请补领证书,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规范房屋登记费计费方式和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924号)执行,不收取不动产登记费,资料《不动产会议纪要范文》。

4、不动产权利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工本费按《关于下发自治区国土资源系统土地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新计价房500号)文件每本30元收取。

二、会议同时明确了不动产(土地、房屋)统一登记发证收费项目的绑定调整由财政部门负责;土地、房产部门做好收费公示及宣传等相关工作;发改部门按照相关管理办法做好协调配合和解释等工作。

参加会议的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刘冠军、刘建荣、市财政局张红、董凯、市国土局张治平、李玉春、市房产局何丹、肖莉。

不动产登记工作总结

1、日常登记业务工作稳步推进。全年共办理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件,其中办理首次登记()件,一般转移登记()件,变更登记()件,抵押登记()件,注销抵押登记()件,更正登记()件,补换证登记()件,协助司法查解封登记()件。发放不动产权证书()本,不动产登记证明()张。为企业群众开具各种不动产查询证明2600份,接待公检法纪检委等部门查询3000余次。

2、不动产登记资料管理工作有序开展。一年来,业务股室在办理各类业务的过程中,共形成各类档案资料9600余卷,已入库保存8000余卷,对需要永久保管的不动产登记类档案,已采取线装方式装订成册5630卷,5年保管期的抵押档案编号入库4769卷。至2021年11月,登记中心新增永久存档资料63000卷,新增短期保存抵押登记资料35000余卷,房管部门移交90000余卷。农业承包经营权登记档案资料移交前期工作进展顺利,已完成与县农业农村局沟通对接,对移交前的各项工作准备充分。

二、便民利民工作成效。

4、推行“交房(地)即交证”服务模式。为推动该项工作,2020年12月县自然资源局印发了《“交房(地)即交证”便民利民工作实施方案》。为落实交地即交证,不动产登记中心严格按照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清单收件,不再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作为受理要件材料,只要企业交地后提供了材料清单规定的要件,便可以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6月初已经实现所有拿地企业交地即交证。为有效防范不动产登记领域风险,保护购房群众权益,积极探索交房即交证新模式,目前已在山水田园小区开展试点,该小区已有35户业主交房当天领取了不动产权证。

5、实现企业间不动产转移登记缴税后1小时办结。为提升企业不动产转移登记效率,实现缴税后1小时办结,县自然资源局主要领导召开相关业务股室专题会议,安排部署该项工作。在深入探讨研究原办理流程及环节可压缩空间后,决定取消土地二级市场交易备案,取消会议联审。目前,企业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缴税后即可直接申请转移登记,全面实现缴税后1小时办结。

6、自助查询服务24小时“不打烊”。在县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办事大厅设置24小时自助查询服务区,实现不动产登记进度查询、个人住房信息查询“不打烊”,有效地解决了部分群众在办理不动产登记时“8小时之内没空办、8小时之外无处办”的问题。

7、进一步压缩办证时限。2020年以来,按照省自然资源厅、市自然资源局统一部署,我县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大提速,实现了抵押登记1个工作日内办结、一般登记3个工作日内办结,查封登记、更正登记、注销登记等业务即时办结。

8、存量房不动产转移登记与水电气部门联动,实现一站式办理。目前已实现存量房不动产转移登记业务中与水电气部门联动办理,申请人在申请转移登记时,可同时申请办理水电气过户业务。群众领取不动产证书的同时,直接在办证大厅水电气窗口一站式同步完成过户,实现了不动产登记与水电气过户多项业务办理只进一扇门。

9、加强部门间信息互通共享,消除信息孤岛。经过省自然资源厅与省级相关部门协调,2020年12月25日前已完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与公安、市场监管、编办、银保监、法院及民政等六部门实现“点对点”专线信息共享。为实现不动产登记、房管及税务三部门信息共享,县自然资源局于3月30日、5月19日分别组织三部门分管领导及相关技术人员沟通对接,就信息互通共享模式达成一致意见。不动产、房管及税务三部门接口已开发成功,现已经实现不动产登记、税务、房管三部门信息互通共享。

10、加强不动产权属争议调处工作。成立县不动产权属争议调处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县自然资源局印发了进一步规范不动产权属争议调处相关工作的文件,对不动产(含山林权、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权属争议调处解决机制重新明确规范。本次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关于不动产登记中心“三定方案”中还新增了承担不动产权属争议调处技术性、辅助性工作职责,将更有效保障不动产权属争议调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三、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当前不动产登记领域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是信息共享部门提供的电子信息不全面,因早期信息没有经电子化处理,无法通过信息互通共享提取。xxx门的身份证信息及民政部门的结婚离婚登记信息与房产交易登记密切相关,目前不动产登记部门已经实现了与这两个部门间的信息共享,但在实际应用过程中发现距实际工作要求还存在差距。如与公安共享的身份证信息,有小部分电子凭证无法调取共享;早期的结婚(离婚)登记信息,没有经电子化数据处理,导致部分时间段的结婚、离婚电子凭证信息无法调取。这些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仍需要提供纸质证件,不能从信息互通共享中获得便利。不动产登记中心将加强与信息共享单位紧密协作,尽可能扩大信息共享范围,使企业群众通过信息共享获取最大的办证便捷满意度。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不动产登记中心第三季度工作总结

作为物权公示手段,不动产登记本质上为产生私法效果的事实行为而非登记机关的行政管理行为。

不动产登记又称为不动产物权登记,是权利人、利害关系人申请国家确定的职能部门将有关申请人的不动产物权的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

1.登记是依当事人申请的行为。

2.登记是国家专职部门的活动。

3.登记内容为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

4.登记事项须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

性质。

不动产登记的性质,是指不动产登记行为的法律属性。关于不动产登记的性质,大致有三种学说:

(1)公法行为说。

(2)证明行为说。

3权利。

(1)所有权。

(2)地上权。

(3)永佃权。

(4)地役权。

(5)先取特权。

(6)质权。

(7)抵押权。

(8)租赁权。

(9)采石权。

4功能。

其次,我们要明确不动产统一登记的用途——为全国统一的不动产交易市场的形成构建明晰的产权基础。同时,可以适度挖掘不动产登记的衍生价值。很多制度之间是有关联的,可以相互补充、取长补短。反腐败制度建设与完善,不是“单打独斗”,应该利用一切当今的与正在建立的制度资源,应该是“组合拳”。关住权力的“制度笼子”,不只是单纯的反腐防腐制度,还有其他制度的帮衬与堵漏,形成制度的叠加,更加严丝密缝,不给权力留下丝毫机会。

制度设计很关键。不以反腐需求为初衷建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制度,这种思路是有道理的,但是也不能讳言该制度附带的反腐败功能。应将反腐败基因注入该项制度的设计中,至少要预留一定的预期与空间,这并不会消解它的市场经济的核心价值。

5职责。

机关职责。

登记机关的职责是指登记机关在进行不动产登记时依法享有的职权与应履行的义务。关于不动产登记机构的职责,不同国家或地区的立法有不同的规定。德国法律规定不动产登记机关除有审查当事人的申请材料是否齐备的权利之外,对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内容只有消极的登记义务。

中国物权法既没有去试图界定什么是实质审查,什么是形式审查,更没有去回答物权法要求不动产登记机构去进行实质审查还是形式审查,而是在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针对中国不动产登记的实际情况,对不动产机关应当履行的职责作出原则性规定。该法第12条规定:“登记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

(二)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当事人。

(三)如实、及时登记有关事项。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具体来说,物权法要求中国的登记机构在进行不动产登记时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查验申请人提供的必要材料。

2.询问申请人有关登记事项。

3.如实、及时进行登记。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法律责任。

不动产登记工作总结

2021年,在局领导和各位同事们的帮助支持下,我顺利的完成了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现将我的工作总结如下:

加强不动产登记相关文件、政策和系统操作的学习,并不断深入加强档案规范建设,加大档案管理工作力度,积极有效发挥档案整体功能,立足岗位职能,学用融合,注重学习实效,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1、不动产登记工作。日常不动产登记工作中,耐心为群众、企业解答相关登记事项,提供政策咨询,积极和相关股室进行业务对接,为群众、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节省时间、缩减环节、简化流程,优化营商环境。全年个人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20余件,政策咨询100余人次。

3、协助纪委、住建、审计等相关部门完成信息查询及核对工作,共计100余条。在县林权制度改革过程中,为明确山林归属,我接待档案查询者达100多人次,复印有关证明材料200多张,为林权制度改革的快速推进提供了有力的证据。完成了我县棚户区300户房产证及土地证核实信息及后续注销等相关工作。

2022年将继续做好日常的不动产档案管理工作,认真学习政策,钻研业务系统,提高政策解读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从而提升服务质量,在解决好历史遗留问题的同时适应新政策、新形势。

不动产登记中心上半年工作总结

2021年上半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中心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工作宗旨,在处理城镇居民住房产权历史遗留问题、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领域均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严格按照营商环境要求,紧紧围绕登记财产流程最优、耗时最短、费用最低、登记最便利等营商环境评价指标对标对表,采取一体化、集成化、一站式服务的办理模式,优化流程再造,不断优化提速,最大限度压缩要件,对前来办理首次登记的企业,热情服务,认真审核登记材料,提高办理工作效率,企业和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显著提升。1-6月份,不动产登记窗口共办结不动产信息查询17464件,不动产首次登记3108件,查(解)封252件,注销登记1200件,转移登记4601件,变更登记218件,更正登记58件,预告登记7899件,补换证登记226件,继承公告59件,作废公告56件。已颁不动产证证书5985件,证明10549件。

是规范登记申请。不动产登记服务窗口严格按照相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将不动产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布。压减登记环节和资料,加强信息共享和应用。对于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的证明、审核、备案、批准、核准、盖章等手续和材料,以及影响权利人合法权益的前置事项,不要求当事人提供、不纳入登记流程,切实做到依法、快捷、准确财产登记申请。

申请—领证。积极推进抵押窗口前置业务,把抵押窗口前置到银行,无需再到不动产登记大厅,实现“零跑腿”。目前,已与农业银行、邮储银行、农商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威海银行、银行、中银富登村镇银行等共计8家银行签订抵押前置办理协议,且已正常受理相关业务。

除非公证继承的转移登记及政府统一组织的不动产登记之外的其他业务1个工作日办结。在保证受理审核质量的前提下,要求全部受理岗位提交的办件无特殊情况下全部实现日清,部分业务实行提醒办结,即受理办结及时转件,并提醒下一环节人员及时处理,使所有登记环节形同一人,有效提高了办结率。

四是落实收费减免。按照《关于实施小微企业不动产登记费减免告知承诺制的通知》(济自资规发〔2020〕13号)要求,实施小微企业不动产登记费减免告知承诺制。小微企业(资产总额5000万元以下,从业人数300人以下,应纳税所得额300万元以下)申请不动产登记时,填写《市小微企业不动产登记费减免告知承诺书》,按照规定享受登记费免收政策。在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明显位置要张贴、悬挂、摆放宣传材料,在收费窗口开展企业登记收费提醒服务,确保做到应免尽免。同时强化监管机制,在提升服务小微企业水平、保障小微企业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对失信违规企业予以公开曝光,充分营造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防范行政收费流失。

五是加快实现“一网通办”。为切实抓好《关于做好全省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便民服务平台建设和对接工作的通知》(鲁自然资办字〔2020〕5号)的落实,实现有关数据与省、市政务外网的联通,我中心已根据要求,加大宣传力度,积极推广使用“爱”app,采取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平台网上申办。

六是优化“绿色通道”。对企业间转让非住宅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事项设置即时办结的“绿色通道”,提高登记财产服务企业和群众的能力,确保登记财产收取材料最简,办理流程最优,办结时限最短,服务态度最佳,做到在一个窗口办理、交一套材料、即时办结领证。

七是完善便民服务措施。针对老弱病残积极开展上门服务,严格执行一次性告知制度,要求受理人员要熟悉本岗位业务知识,坚持推行免费邮寄不动产证书服务,开展延时服务,为前来办理业务人员提供及时周到的服务。对于材料齐全,情况特殊的登记申请人,开展了提速办件,证书立等可取。

(二)认真做好信访调处化解工作。

加强培训,提升业务素质。立足我中心实际,围绕本年度重点工作,组织全体人员学习行政诉讼、处罚、听证、复议等法律常识,积极研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提高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适应新形势需要。开展多种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通过制作彩页、条幅、发放明白纸等形式,使广大群众真正了解不动产财产登记等方面的法律知识,为不动产登记工作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积极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和听证工作。根据科室职责和行政应诉工作的相关要求,积极做好有关资料准备和组织协调。我中心上半年共受理行政诉讼3起,已结案2起,信访热线交办件回复及时率100%。

(三)严格执行上级政策,全力做好城镇居民住房产权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工作。

为妥善解决我县国有土地上居民住房产权历史遗留问题,切实保护产权人合法权益,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我县已出台《县处理城镇居民住房产权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方案》,成立县处理城镇居民住房产权历史遗留问题工作专班,按照尊重历史,照顾现实,明确责任,分类施策,集中会商,一事一议,先易后难的工作原则,在专班各部门间形成工作合力,同时启动,并行办理,边办证、边追缴、边查处,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1-6月份,列入市督导考核台账的8个小区已全部完成首次登记,2478户具备办证条件。市督导考核台账之外,新完成16个老旧小区首次登记,1219户群众具备办证条件。近日拟启动会签程序并行办理的小区9个,涉及户数约1780户,完善手续正在积极推进的小区9个,涉及户数约3088户。我县城镇居民住房产权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完成率100%,与泗水县并列全市第一位。

(四)认真开展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总要求,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我中心采取多项措施,全力开展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全力做好宣传发动。县、镇、村层层组织宣传动员,突出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证”的重要性,让群众知晓政策、明白程序,积极参与农房调查工作,常年在外打工的村民主动回来配合,形成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的良好氛围。

举办专题业务培训。邀请技术专家对各镇街进行培训,系统阐述我县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流程、罗列各种类型宅基地及其房屋登记发证收件的材料清单,对登记发证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详细讲解。

加强镇街分中心窗口建设。各镇街在为民服务中心设置不动产登记发证窗口,负责日常登记工作。组织窗口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升业务熟练度,提高工作效率,让群众少跑腿。目前全县各镇街窗口人员已到位,正在购买办公设备及架设内网专线。

加大督导调度力度。强化作业过程中的质量监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避免下步工作中出现类似问题,减少返工量,有效推进工作进度。及时组织作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统一标准,提升工作效率,真正将这项工作办成让群众满意的民生实事。

1-6月份,全县各镇街外业调查已全部完成,共计226173户;权属数据库完成509个村、141473宗,公示及改错完成率98%,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进度位居全市第五位。

(一)多测合一测绘数据整合难度大。地籍、房产数据关联不紧密。地籍、房产成果数据无法相互关联,在土地数据中无法查到房产分层分户数据,图形档案无法关联,新旧档案数据整合不彻底,存在数据安全隐患。数据来源繁多,数据格式不统一。相关部门进行不动产权籍调查的内容、基本单位、所依据数据库格式及坐标等均存在差异,给基础数据登记整合工作带来较大困难。

(二)化解城镇居民住房产权历史遗留问题情况复杂。我县存在历史遗留问题的小区时间跨度长,材料缺失收集困难,开发企业或责任主体配合积极性不高,化解难度大。一些小区存在土地手续不全,超规划、超容积率建设,缺少竣工验收手续,存在土地抵押或房屋抵押情况。

(三)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量大面广。外业权籍调查数据库录入总量较少,质量不高。按照省、市要求,6月份各镇街要完成登记发证和验收工作,目前各镇街权籍调查数据库建立工作进度还比较滞后,剩余工作量还比较大,离全部完成还有较大差距。镇街调查登记进度不平衡。多数镇街仅完成了外业权籍情况和基础数据摸底统计,在村级公示和改错等方面进展不平衡。部分镇街对农房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还不够重视。部分镇街虽然成立了农房一体工作专班,但工作专班力量薄弱,又因镇街其他工作事务太多,专班人员靠不上。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财产登记营商环境工作。

全面配合做好营商环境评价工作,主动下沉企业第一线,了解企业不动产登记需求,主动提供不动产登记业务咨询与指导。对于企业所遇到的问题进行政策性解释,并提供实际解决方案。建立企业不动产登记微信群,邀请企业代表入群,专人管理与解答,创新预审方式,运用微信与需要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的企业提前交流、预审材料,让网络为企业(群众)跑腿办事,为企业贴心服务。

(二)对标对表做好权籍测绘工作。

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把好权籍测绘成果审核关,积极为群众和房地产开发企业服务,缩短审核工作时限。做好不动产权籍数据库的更新、维护工作,不断提高操作技能。

(三)认真做好信访调处化解工作。

继续深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学习,积极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听证及信访等工作。继续搞好不动产登记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强化中心人员依法行政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通过多种形式宣传让广大群众深入了解不动产登记方面的有关流程和材料,为我县不动产登记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

(四)积极做好城镇居民住房产权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工作。

是先登记后整改。对于有用地和规划许可手续,缺失规划验收和竣工验收手续的居民楼,采取职能部门签署会签意见,先行办理不动产登记,然后由职能部门责令开发单位进行整改。

二是先证后责。对于违反规划建设的居民楼,采取职能部门签署会签意见,先行办理不动产登记,然后由职能部门依法依规查处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行为,按照项目建设时的有关政策标准对项目责任主体进行违法处罚,追缴费用,完善规划手续等。

三是对拒不配合的建设单位进行联合惩戒。针对化解城镇居民住房产权历史遗留问题过程中拒不配合的房地产开发商采取联合惩戒措施,由化解工作专班提出拟开展联合惩戒的对象名单、县发改局对失信行为进行认定、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实施联合惩戒,督促被惩戒对象履行义务。

(五)以人为本做好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农房一体确权登记工作是全县重要民生工程,直接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是顺利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宅基地和经营性集体建设用地制度改革的基础,是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农村和谐稳定的具体措施。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进一步增强责任心、紧迫感,各镇街要明确各村村支部书记是农房一体确权登记工作的具体负责人,亲自指导村民完成四邻指界、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申请材料填报、村、镇“两级审核、两级公示”等具体工作,确保年底前完成确权登记工作任务。

婚姻登记个人工作总结

20--年,是创建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窗口单位活动丰收年,婚姻登记处年终工作总结。一年来,我处在上级主管部门和业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依法行政、为民服务”为宗旨,以创建文明窗口为载体,以优质文明服务为目标,圆满完成婚姻登记的各项工作,全年办理结婚登记4263对,离婚登记875对,补发婚姻证件751份,出具证明924份。20--年荣获全国及省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窗口单位。现将一年来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1、创建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成效显著。

为贯彻落实《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和《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根据民政部《关于开展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化建设活动的通知》(民函[20--]70号)精神,为了搞好创建工作,具体抓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领导重视,把规范化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按照《通知》精神,年初向局领导汇报创建窗口单位活动的工作,局领导班子十分重视规范化建设工作,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科室和登记处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形成创建规范化建设活动的良好氛围。

(2)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对照规范化检查内容,在原有制度的基础上制定并完善了《岗位责任制度》、《印章管理和使用制度》、《证件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和保密制度》、《学习制度》、《应急预案》等各项规章制度,全部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

(3)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提高依法行政水平。3月份根据规范化建设的要求,制作了四块牌子,对工作人员的照片、工作守则、服务承诺、办公时间、办理时限、办公地点、办事依据、收费标准、咨询电话、监督电话等内容进行公开,进一步提高了依法行政的水平和婚姻登记质量,并接受社会监督。全年来电咨询达到3000多人次。今年群众来信收到1封,及时给予了答复。

(4)抓好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今年新《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公布施行后,结合规范化创建的要求,及时按新办法进行档案整理,邀请市档案馆人员进行指导,对06年档案按新《办法》重新进行整理,通过全体人员的加班加点,已整理档案3018卷。为了做好档案整理工作,购买了档案制作缝纫机、档案盒,安装了档案管理软件,实现了电子档案“双套制”保管,规范了档案的管理,确保档案资料万无一失,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5)创新便民服务措施,提高服务水平。为了不断完善便民措施,提高窗口单位的行风建设。在原有三项便民措施的基础上,今年1月份开通了语音咨询电话(16882707),这是自集中登记以来我处推出的第四项便民措施。

2、开展婚姻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形式多样。

我们始终把婚姻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作为婚姻登记管理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今年5月份,在《科学与消费》大型刊物上刊登一期婚姻法律法规,印制了《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上千册、2万多份结、离、补登记告知单供当事人免费阅知。

由市司法局组织的“法制宣传日”上街为群众宣传《婚姻法》等法律法规,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另外,举办大型集体婚礼。在结婚颁证仪式取得实效的基础上,20--年我们又对证婚活动进行了深化,推出了大型“浪漫潮乡·玫瑰婚典”证婚活动,今年举办了二期,有70名新人报名参加。通过这些活动旨在倡导一种健康文明的婚姻观念,为进一步弘扬社会主义文明新风,促进我市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做出努力。

3、加强队伍建设,树立窗口单位良好形象。

一是认真组织婚姻登记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组织学习“xx大”精神和上级的有关文件资料。

二是加强业务培训。采取定期组织全体登记员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通过业务知识、案例分析、互相探讨等形式开展学习,全年已组织学习10次。

三是鼓励登记员参加自考、函授等教育学习,今年已有3名同志参加了函授、自考的报名,以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四是加强计算机技能培训。今年为了提升计算机操作技能,对每位登记员进行计算机新三级培训,都取得了合格证书,从而全面做到业务素质和思想素质同步提高。五是婚姻登记处创建市机关效能示范岗,提高登记员的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使婚姻登记工作再上新台阶。

4、存在问题。

一是部门间协调工作还有待加强。尤其与公安、法院、房管办、公证处、档案馆等部门需要上级部门给予协调解决,有利于工作的开展。二是婚姻登记力量相对薄弱。人员缺少,工作量大,人员经费紧张,尤其是近年来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和补领证件人数以及查档人数的增多。

二、20--年工作思路。

20--年婚姻登记工作,坚持以“依法行政,为民服务”为宗旨,继续巩固和拓展规范化的成果,开拓创新,深化改革,狠抓落实,一流服务,努力提升婚姻登记机关的良好形象。

20--年重点抓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继续做好法律法规宣传工作。

为贯彻《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引导人民群众学法知法守法,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合法婚姻权益,在社会上倡导文明婚姻家庭和生活行为。一是通过宣传栏、发放告知单、印制《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册子等形式开展宣传。二是组织一次全市性的《婚姻法》知识竞赛活动。三是举办集体婚礼。继续开展丰富多样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婚姻法律法规宣传,准备在“五一”、“十一”举办大型集体婚礼活动。让广大群众了解婚姻登记制度的基本精神,不断增强遵守《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的自觉性,在全市形成良好的贯彻婚姻法律法规的执法环境。

(二)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根据推行政务公开的要求,进一步做好执法依据和工作程序的公开工作,虚心接受群众监督。进一步完善以首问责任制、责任追究办法为核心的婚姻登记工作制度,切实提高婚姻登记工作人员为民、便民、利民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和婚姻登记质量,坚决遏止搭车收费,切实减轻群众负担,推动婚姻登记管理工作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三)进一步落实为民服务措施。

加强窗口单位的行风建设,健全和落实服务承诺制,优化工作流程,继续完善和落实好“四项”便民措施。继续设置民主评议箱,虚心听取群众意见,不断探索和创新行之有效的便民服务措施。

(四)进一步加强婚姻登记队伍建设。

按照建设一支业务精通、行为规范、执法严明、服务周到、素质优良的婚姻登记员队伍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婚姻登记管理人员的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或考试,深化和完善民主评议与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制度,不断调动和激发全体婚姻登记员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继续加强婚姻登记处软硬件建设,积极营造温馨祥和的登记环境;积极探索部门间数据交换和共享,进一步挖掘婚姻数据对加强社会管理的积极作用。

不动产个人工作总结

原则同意房屋交易(抵押)类事项,由区房管局负责前置审批。该类事项申请人须到不动产登记窗口统一受理后,移交房管交易窗口办理交易(抵押)审核,房管交易窗口出具交易确认单后,再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不动产登记。在不动产登记中心正式公告发证之日前,区房管局办理的房屋所涉抵押权、查封登记,仍由区房管局办理注销、解封登记;开发企业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之后,未办理首次登记之前,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名下的房产,查封、解封登记仍由区房管局办理。涉及仅街道、门牌号等地名变更的不动产变更登记一律不收费。

二、关于不动产数据整合、信息共享(发证系统无缝对接工作)事宜。

房产数据整合、档案扫描参考歙县的模式,由区国土局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其他数据整合及系统二次开发、购置暂由苍穹公司先行提供服务,最终技术服务商参照市局模式确定。相关工作由招管局予以配合。

信息共享目前解决方案:不动产登记中心的登记平台向房管部门开放(连接内网专线、账号密码),房管部门的业务平台向不动产登记中心开放(提供外网网址端口、账号密码、u盾),确保双方实时共享交易(登记)信息。

信息共享下一步解决方案:为了确保登记资料统一性、完整性,由国土局牵头,负责召集苍穹公司、新奕公司,共同商讨数据实时共享共用的建设方案、传输接口研发、统一登记簿册等工作,尽快完成各自数据库接口研发工作,同时根据权籍管理系统标准统一修改、设置各业务系统登记簿册,确保各部门数据正常实时互传共享,数据转换与推送工作做到完整正确、不重不漏。实时共享共用数据库建设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相关工作招管局予以配合。

三、关于不动产登记档案整理、移交事宜。

房产登记历史纸质档案于月28日前移交不动产登记局,档案资料仍存放在房管局档案室,房管局负责档案整理和查询的两名工作人员一并划归不动产登记局管理,人员工资由区财政负责保障。不动产登记局正式运行后形成的不动产登记电子及纸质档案,按档案管理标准,分年度统一移交给区档案局。

四、关于发布《关于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有关事项的通告》事宜。

为提前做好新老发证工作准备和衔接,区政府决定于10月18日发布《关于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有关事项的通告》。从10月20日起开始停办房屋、土地登记业务,查封登记仍由原部门受理,并将登记结果反馈到不动产登记局。10月28日起正式启动不动产登记受理业务,颁发全国统一的不动产权证书和证明(10月20日前各部门受理登记仍由各部门按原途径办理。10月20日起权利人申请登记的,各部门引导权利人到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交申请材料)。相关宣传报道工作由宣传部、电视台负责。

为确保10月28日顺利发证及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的顺利开展,原则同意招聘临时人员10人,请区国土局行文报区政府研定,区人社局、财政局商洽办理。

六、关于经费保障事宜。

区国土局20部门预算编制时,不动产登记中心经费列入预算,区财政局做好预算。

不动产个人工作总结

010月11日,副区长江海在区委三楼会议室主持召开不动产统一登记遗留问题办理专题会议,区国土局许鸿辉、贾国华、郑占,区房管局胡清泉、吉莉,规划局石子明,住建委潘立军,财政局吴义红,档案局许振东,电视台罗建中,招管局鲍满仙参加会议,会议听取了区国土局关于不动产统一登记遗留问题办理工作情况的汇报,并进行了研定。现纪要如下:

会议指出,根据上级要求,我区10月28日前必须实现不动产权属证书的“发新停旧”,时间紧、任务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统筹协调、密切配合、各负其责、合力推进,确保规定时点实现不动产登记颁证工作目标。会议要求,不动产登记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各单位要本着“尊重历史、面对现实、实事求是”的`工作原则和“方便群众、服务群众”的工作要求,主动对上衔接,积极稳妥推进全区不动产登记工作。

会议就相关遗留问题的办理研定如下意见:

一、关于单位宿舍等老旧小区有房产证,无土地证,土地无权源材料或权源材料不全的问题。

对原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宿舍,未办理土地使用证,个人通过房改、集资建房等方式已取得了房产证的,由原单位或单位撤并后接管的主管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完成权籍调查和测绘后,采取“公告确权”方式,公告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直接给房屋产权人办理土地性质为“划拨”的《不动产权证书》。

为方便群众办理,对开发企业已注销或停业的,因无法收回开发企业原土地证,由市场监管局、地税局等相关部门出具公司注销证明文件后,采取公告确权的方式,除抵押、司法限制外,购房人可单方依据有效身份证明、房产证、购房合同等,依法办理不动产权属证书;对原开发企业未注销且土地权属清晰的,开发商应配合注销相应房屋及土地权属,以方便购房人依法登记。

三、关于房产、土地证载用途不一,导致不能交易抵押的问题。

对权利人申请将土地用途改为商业用途的,规划局牵头,明确用途改变的具体意见;区国土局(不动产登记局)牵头,对已经规划部门同意改变用途的,依据国有土地出让有关规定,重新签订国有土地使用出让合同,补缴土地出让金后,依法办理不动产登记证。

区国土局(不动产登记局)会同区规划局,按照最大限度有利于权利人的原则,确定该幢房屋土地用途和出让年限,用地红线在总体用地不增加的前提下做相应调整。

五、关于银行续贷遇到不能换发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问题。

1.抵押人向银行申请新贷,不动产抵押物必须两证齐全或有不动产权属证书,否则银行不得受理;2.续贷的不动产抵押登记可以依前述意见解决的,依前述意见办理;3.续贷的不动产抵押登记依前述意见依旧不能解决的,区国土局(不动产登记局)可以以续贷年限为过渡期,在不换证、抵押登记双方申请人签订风险承诺书的前提下,先行发放抵押登记权属证明,过渡期满仍不能换发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银行不得续贷,区国土局(不动产登记局)不得受理抵押登记申请。

1.二手商品房的卖方土地证没有办理,还在开发商名下,二手商品房购买人出具确实无法联系到卖方,并且自愿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的承诺后,由二手商品房购买人单方提出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开发商协助注销相应的土地证。

2.二手商品房的卖主已办理了土地证,土地证已交给二手商品房购买人,二手商品房购买人出具确实无法联系到卖方,并且自愿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的承诺后,由二手商品房购买人单方提出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

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总结【范文】

2022年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我中心紧紧围绕“一切为群众、一切方便群众”的服务宗旨,着重抓队伍建设,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的创建工作,以“高效、快捷、优质、方便”的登记服务赢得到了办事企业和群众的认可和好评。现将我中心2022年11月前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

至2022年11月底前中心共完成各类不动产登记21473笔,其中登记颁发不动产登记证明1520笔,办理抵押登记约1050笔,权证注销280笔,权籍外业调查约800宗,其中国有林地70宗,宅基地批量首次登记5868宗,,完成档案归档4100份,其他办结业务约11000余份。

为了实现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工作在我市的落实,半年来,中心在吸取省外、省内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梳理了、税务、不动产登记的各类房屋,土地登记要件,制做各种不动产集成登记指南,整合了二部门的业务数据,归并了部门间的审批业务流程,顺利的在政务中心大厅启动了我市“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工作。

按照国家、省市及局作风整顿组的要求,中心按照各项内容积极开展了创建活动。一是在受理零推诿上,要求大厅实行首问负责制,要求把申请人的申请事项及要件在咨询时就梳理好,并引导到相应窗口,对不符合的申请要书面告知。二是在服务方式零距离上,中心做到了对老、弱、病、残实行特事特办,上门服务,同时采取延时服务、证书采取邮寄的创新服务工作方式得到了群众的认可。三是在服务结果零差错上,中心建立定期立会制,总结一段时间工作检查、工作人员返件结果,分析查找原因,有效避免登记错误的发生。在服务结果零投诉方面。

认真权衡腐败给我们个人带来的政治风险以及给家庭带来的严重后果!二是教育大家要正确看待自身工作职位或岗位的权力。狠刹工作动机不纯、廉洁意识不强、权力欲望膨胀的腐败苗头坚决杜绝唯利是图想方设法给自已预留权力空间、没有好处不办事、有了好处乱办事的歪风邪气真正做到见微知著、防微杜渐。三是教育广大干部职工树立讲规矩、守纪律的良好正气。四是结合中心日常工作和集成服务建设要求广大职工加强业务知识。

学习。

提高履职能力同时加强窗口工作纪律与办证大厅服务设施的建设。

二、存在问题。

上半年,中心各部门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但工作中存在不足:一是窗口主动服务意识有待加强。主要是窗口工作人员服务态度、窗口有关便民指引有待增加。二是部分职工的政策业务水平还有待提高,在端正服务态度如何更好地为群众服务等方面还有待改进。

三是业务办理仍存在迫切解决的问题。在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过程中,遇到群众反映比较多的问题,包括:宅基地继承无土地手续如何办理问题;权籍调查中超面积建筑的问题和跨宗等问题。这些是涉及群众利益,群众非常关注的问题。

三、下步工作打算和建议。

对不动产登记的获得感。二是继续做好不动产登记。

工作。

严格按照政策办理各项业务避免出现工作失误。三是完善集成服务网络信息平台。争取下半年全部完成集成服务的创建工作。四是加快推进网上预约、网上审批的不动产登记模式;优化咨询窗口设置;探索推广“最多跑一次”服务模式。

不动产登记中心年三季度工作总结

1.严格执行规定,加强业务培训。一是中心严格按照《手册》和《规范》进行资料提交、限时办理和收费,制作办事流程图、服务指南、申请书和受理通知单等表格式样,认真梳理登记业务流程,按要求不断进行流程再造,积极推行一站式“窗口服务”。二是积极参加市区两级组织的培训学习,对市局主管部门下发的业务要求,中心定期组织统一学习培训,领会政策精要,融会贯通到具体各项业务工作中。通过学习培训提高了工作人员的业务技能和服务质量,为不动产登记系统正常运行提供软实力。三是建立实时沟通机制。在不动产登记业务中,对遇到的重大疑难问题,不动产登记人员不等不靠,一是积极与市局领导交流汇报;同时中心建立了内部会审机制,定期组织人员分析研判、攻坚克难,对问题进行合理处理;暂时不能解决的问题为群众做好解释,保证了登记工作井然有序开展,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

2、积极开展便民服务措施为缓解登记拥挤,方便群众办理,继续推行网上预约登记;二是针对老弱病残开展上门服务,受到申请人一致好评;三是严格执行一次性告知制度,要求受理人员要熟悉本岗位业务知识,不让申请人多跑一次腿;四是坚持推行免费邮寄不动产证书服务,实现申请人办理业务“跑一次”的目标;五是实行了坐落变更证明备案制度,梳理以往办理的变更登记业务,登记备案,在受理更址业务时,已经办理过地址变更的,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由中心内部来解决。六是开展延时服务,碰到特殊事项,大家思想统一,开展延时服务,真正为申请人雪中送炭,解决难题。七是开设了绿色通道--提速办件。对于材料齐全,情况特殊的登记申请人,我们开展了提速办件,证书站等可领。

3、严格执行限时办结规定。不动产登记开展以来,登记中心严格执行市局和分局领导要求,把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作为不动产工作的重心。一是分类设立受理窗口方便群众办理,工作人员各专一项,便于快速进入角色,并通过逐步换岗达到综合受理的目标。原土地登记工作人员与房产登记工作人员在岗位上就近安排,便于沟通,高效无障碍的推进了不动产登记。二是在柜台外设立了开发商自理办件区,方便开发商预约前来办理,既减轻了受理人员工作量,有效提高了登记效率,得到了开发商的好评。三是限期办结。自不动产登记以来,在保证受理审核质量的前提下,要求全部受理岗位提交的办件无特殊情况全部实现日清,部分业务实行提醒办结,即受理办结及时转件,并提醒下一环节人员及时处理,使所有登记环节形同一人,有效提高了办结率。

4.廉洁勤政根据分局统一要求,分管领导定期通不动产登记中心人员进行廉政谈话,并同登记中心所有工作人员签订了岗位廉洁目标责任书和承诺书,紧抓廉政教育,真正做到克己奉公、勤政廉洁,做到受理工作不分亲疏、不走人情,依法依规登记,杜绝“庸懒散”现象,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通过中心人员齐心协力,三季度中心共办结:不动产信息查询2871件,不动产信息查封92件,不动产抵押登记318件,不动产抵押注销登记305件,不动产转移登记1232件。已颁发不动产证1610本,不动产证明382件。合计办理办结2577件。办结率98.63%。

存在的问题及建议一是林业登记目前未整合到位,根据原定整合到位人员一人,而且未参与林权发证业务,后期林业登记工作困难较大;二是历史遗留信访工作量大而繁琐,大部分因为历史原因未完成审批,导致要件不全无法受理,占用了大量工作精力;三是整合前由市房管局和其他区县局登记的博山辖区房产信息数据,博山区不动产登记时无法查询使用,影响了登记效率,引起群众不满;四是每天查询证书办理情况的电话量多,新开发的系统不具备领证短信提醒功能,每次来电必须查询系统,占用大量精力。以上两项已经汇报给市局,正在协调解决。

不动产个人工作总结

房产数据整合、档案扫描参考歙县的模式,由区国土局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其他数据整合及系统二次开发、购置暂由苍穹公司先行提供服务,最终技术服务商参照市局模式确定。相关工作由招管局予以配合。

信息共享目前解决方案:不动产登记中心的登记平台向房管部门开放(连接内网专线、账号密码),房管部门的业务平台向不动产登记中心开放(提供外网网址端口、账号密码、u盾),确保双方实时共享交易(登记)信息。

信息共享下一步解决方案:为了确保登记资料统一性、完整性,由国土局牵头,负责召集苍穹公司、新奕公司,共同商讨数据实时共享共用的建设方案、传输接口研发、统一登记簿册等工作,尽快完成各自数据库接口研发工作,同时根据权籍管理系统标准统一修改、设置各业务系统登记簿册,确保各部门数据正常实时互传共享,数据转换与推送工作做到完整正确、不重不漏。实时共享共用数据库建设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相关工作招管局予以配合。

三、关于不动产登记档案整理、移交事宜。

房产登记历史纸质档案于10月28日前移交不动产登记局,档案资料仍存放在房管局档案室,房管局负责档案整理和查询的两名工作人员一并划归不动产登记局管理,人员工资由区财政负责保障。不动产登记局正式运行后形成的不动产登记电子及纸质档案,按档案管理标准,分年度统一移交给区档案局。

四、关于发布《关于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有关事项的通告》事宜。

为提前做好新老发证工作准备和衔接,区政府决定于10月18日发布《关于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有关事项的通告》。从10月20日起开始停办房屋、土地登记业务,查封登记仍由原部门受理,并将登记结果反馈到不动产登记局。10月28日起正式启动不动产登记受理业务,颁发全国统一的不动产权证书和证明(10月20日前各部门受理登记仍由各部门按原途径办理。10月20日起权利人申请登记的,各部门引导权利人到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交申请材料)。相关宣传报道工作由宣传部、电视台负责。

为确保10月28日顺利发证及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的顺利开展,原则同意招聘临时人员10人,请区国土局行文报区政府研定,区人社局、财政局商洽办理。

六、关于经费保障事宜。

区国土局部门预算编制时,不动产登记中心经费列入预算,区财政局做好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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