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督察整改方案(模板18篇)

环保督察整改方案(模板18篇)

ID:9252524

时间:2024-01-15 01:02:51

上传者:灵魂曲

面对困难和挑战,我们需要制定整改方案来应对并找到解决问题的路径。案例九:某企业存在市场竞争力不足的问题,通过加强市场调研和产品创新,提升了企业的竞争力。

环保局法规整改方案

县机关作风整顿办公室:

为提高环保局工作效率,提升环保队伍素质,增强机关工作人员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优化发展软环境,根据县环保局机关作风集中整顿大会要求,现将我单位通过召开班子成员会、环保局全体人员会议等活动征求到的意见和梳理出的问题,进行剖析,现提出如下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

平和干部队伍形象,为我县环保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机关作风集中整顿活动,要在以下几个方面有所突破:一是机关管理体制要明显改善,基本实现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二是依法执政水平得到全面提升,各项管理措施落实到位,营造更加规范的法制环境;三是服务理念有所创新,服务能力得到提高;四是机关效率、效能明显提高,努力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五是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面树立“勤政为民,廉洁为公”的环保形象。

三、整改原则

整改工作要坚持先急后缓先易后难的原则。要做到明确整改项目、明确整改目标和时限、明确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对马上能够解决的问题,集中精力立即予以解决,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创造条件限时解决。

四、主要整改事项

通过对社会各界广泛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及本单位查摆出的问题进行梳理和汇总,共整理归纳出我局重点在三方面进行整改:

1、工作纪律性不强,工作作风不实。

众等机制。并将国家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分类整理,发放到各个每个工作人员手中,使制度更加透明化,更加深入人心,促使全体职工认真贯彻执行;二是严格考勤考核。对工作人员的上下班情况、工作实绩进行抽查和考核,凡是迟到、早退或无故旷工、及工作不在状态,办公时间上网聊天、看电影、打游戏,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的,一律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三是加强督促检查。对受理的环境案件工作事项,按照规定,限时办结。凡是超过承诺时限未办结的或是受到投诉、举报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整改目标: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形成用制度管人,依制度办事的科学管理体系,避免管理工作的随意性和人情化,提高职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提高办事效率和工作质量。

2、基层服务群众意识欠缺。

整改时间:(2012年2月29日-2012年6月22日) 整改措施:坚持群众路线,增强群众观念,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公仆意识,经常环保人员走向基层,真心实意帮助基层群众解决生产和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切实维护群众的利益。坚持把群众满意不满意、接受不接受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认真做好环保各项工作,促进迭部县环保事业持续健康稳步发展。

整改目标:克服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脚踏实地、真抓实干,让群众真正得到实惠。

3、学习不够深入。

整改时间:(2012年2月25日—3月25日)

整改措施:一是坚持不懈地用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二是以此次机关作风集中整治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深对党的根本性质、宗旨的认识,真正树立执政为民的理念;三是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切实解决涉及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四是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政绩观,提高解决重大问题的能力,提高驾驭环保事业的能力;五是完善学习制度,通过自学、互相学和党支部会议、民主生活会等多种方式和形式集中学习,努力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理论-功底和业务素质。

整改目标:通过学习根治干部职工存在的“动力缺乏症”、“马虎了事症”、“知识缺乏症”等问题,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政治水平及业务素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为保证整改阶段的各项工作取得实效,环保局成立机关作风集中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对环保局的机关作风建设负总责的责任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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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督察整改方案

  根据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为了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五个强化”的要求以及市委、市政府和省住建厅整改方案要求,围绕整改问题清单,坚持标本兼治、突出重点、精准发力,以最坚决的态度、最迅速的行动、最有力的措施抓好整改落实,推动我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以本次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工作为契机,彻底查找问题根源,全面梳理污水处理、垃圾处理以及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工作,查找差距,对标一流,以高度重视、高度负责、铁腕治污的决心和意志,落实整改工作,全面提升我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水平,为守护“大同蓝”作出应有贡献。

1、坚持一岗双责,严格落实责任。认真落实整改工作责任,进一步完善领导包案制度,抓好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

2、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整改重点。对于能够立行立改的问题立即整改,确保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到位。对于需要长期整治的,拿出方案持续推进,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取得明显成效。重点要紧盯污水处理、垃圾处理以及渣土运输管理等工作,举一反三,全面开展环境保护问题大排查、大整治。

3、坚持严格标准,确保整改成效。整改成效最终要用环境质量改善来检验,用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来评判。要坚持用严格的标准、扎实的作风,发扬“四铁”精神,全面推进各项整改措施落地生根,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到位,确保整改成效经得起时间的检验。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省住建厅整改要求,加快推进我委中央环境督察整改工作,确保按时按要求完成整改工作任务,决定成立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1、强化组织领导。整改工作在委中央环境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实施,全面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各单位、各科室要按照工作部署,明确任务分工,注重协调配合,齐心协力推进整改工作。

2、细化整改措施。各单位、各科室要根据本方案,进一步细化整改方案,层层分解落实整改任务,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要明确整改时间表、任务书、路线图、责任人,确保按时整改到位。

3、完善工作机制。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组织协调和情况汇总,加强统筹和督导,定期监督检查整改进展情况,落实闭环管理,整治一项、核查一项、注销一项,确保整改工作落地见效。

4、建立定期。

报告。

各相关单位、科室要指定专门联系人,每周四12时前向领导组办公室报送整改进展情况和下周工作计划,每月报送整改工作总结。

砀山县贯彻落实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坚持生态环保优先方针,按照我县。

“十三五”环保规划工作总体要求,坚持以绿色发展为目标,以大气和水环境治理为重点,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为手段,着力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确保生态环境质量不断得到改善,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

10。

月底前突出环境问题基本整改到位,大气、水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完成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涉及我县的整改要求和市政府下达的大气和水环境质量考核目标。

“只能更好、不能变坏”作为一条底线,加大生态环保类指标在县政府目标管理考核权重。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和《安徽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对未正确履行职责,造成生态环境状况明显恶化等情形依规实行追责。坚持“谁污染谁治理”、“谁损害谁修复”,全面落实《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试行)》,实行地方党委、政府对本地区环境质量总负责,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

针对砀山县。

2016。

年大气可吸入颗粒物(。

pm10。

)年均浓度高出全省平均水平,

月份空气污染持续加重的问题,深入实施“蓝天行动计划”,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1.

建筑扬尘防治。

8

月底前全部拆除。(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砀城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高铁新区管委会)。

2.

道路扬尘防治。

10。

次。加强对主城区渣土运输公司监管,实行动态跟踪;及时修复城区破损路面;道路绿化带、裸露树池、绿化施工工地等要切实落实围挡、覆盖、硬化、清洗等各项措施。(牵头单位:县城管局)。

施工道路工地落实封闭施工,落实弃土覆盖、物料运输密封喷淋等防治扬尘措施;清理。

101。

310。

等国省道施工道路两侧各类物料堆场。设立卡点,对入城“脏车”进行冲洗。(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加大对运输车辆的管理,严查超载、抛洒等行为。(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

3.

各类堆场整治。

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制定并落实煤炭、煤泥、沙石、工业堆场等防扬尘措施。(牵头单位:县环保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

4.

强化煤矸石砖瓦窑厂粉尘治理。

全县煤矸石砖瓦窑厂全部限期整治完毕,坚决淘汰落后产能。(牵头单位:县经信委。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

5.

燃煤锅炉治理。

加快推进燃煤小锅炉。

“清零”,

8

月底前彻底拆除主城区燃煤小锅炉;企业锅炉废气及板材加工企业生物物质锅炉废气要确保稳定达标排放。(牵头单位:县环保局。责任单位:砀城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高铁新区管委会)。

6.

餐饮油烟治理。

严格落实《安徽省餐饮业环境污染防治管理暂行规定》,以餐饮经营单位、夜市烧烤排挡为重点,强力推进餐饮油烟治理各项工作,主城区餐饮业完成前堂后灶改造、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达标排放,杜绝露天烧烤、出店经营和燃煤土炉灶。(牵头单位:县城管局。责任单位:砀城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高铁新区管委会)。

7.

强化烟花爆竹燃放管理。

9

月底前出台烟花爆竹禁燃方案,并组织实施。(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8.

强化汽车尾气治理。

严禁过境货车进城;严格落实黄标车禁行措施,减少车辆拥堵和怠速尾气排放。(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严厉打击车辆非法营运。(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9.

强化油气回收设施管理。

全县加油站确保油气回收装置正常使用。(牵头单位:县商务(招商)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

10.

强化挥发性有机气体治理。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

8

月底前完成全县工业企业的挥发性有机气体治理任务。(牵头单位:县环保局。责任单位:砀城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高铁新区管委会、薛楼板材加工园管委会)。

1.

从快从实推进利民河、陈庄沟、阚沟等黑臭水体综合整治项目的实施,确保完成国家考核要求。(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县水务局,各相关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

2.

切实加大入河排污口排查管理,认真分析超标排污原因,制定整改方案并严格落实。(牵头单位:县水务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

3.

针对利民河、阚沟、陈庄沟等小流域水质。

2013。

年来一直为劣。

v

类的问题,切实落实“河长制”,制定水体达标方案并迅速组织实施。(牵头单位:县水务局。责任单位:各相关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

4.

针对砀山县“十二五”期间要求建成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至今未建成的问题,加快建设进度,同时确保利民河固口闸断面达标。(责任单位: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住建局)。

5.

加快推进农村环境“三大革命”,强化生活垃圾填埋场标准化建设,切实做好渗滤液的处理处置。(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文明办。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

6.

针对畜禽养殖污染整治不力,规模以上畜禽养殖企业建成运行污染治理设施比例不高,大量畜禽粪污直排外环境问题,进一步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

12。

月底禁养区规模以上养殖场全面清理完毕,规模以上畜禽养殖企业建成运行污染设施的比例达到国家要求,杜绝养殖企业畜禽粪污直排外环境。(牵头单位:县农委。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

本《整改方案》在县环保委员会领导下组织实施,按照中央环保督察期间我县各工作组的运转机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县直有关部门根据本《整改方案》,制定工作方案,做到有责任领导,有牵头部门、有信息公开,立行立改。无法立行立改的,力争

10。

8

15。

日前报至县环保委员会办公室(县环保局)。

县环保委员会办公室要加大大气、水污染防治项目调度、精准分析施策。本《整改方案》下发后,立即组织开展每日巡查,当日下达督办单,每周调度整改进度。制定采取超常规措施确保完成市政府下达的空气质量目标的工作方案,排定一批企业,对整改不力,达不到规范要求的,实施停工、停产等措施。严格按照《环保法》相关规定,加大执法力度,对环保违法企业采取按日计罚,责令停业,关闭以及对直接责任人采取刑事拘留和追究刑事责任等措施,严惩环境违法行为。按照《中共安徽省纪委机关

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

安徽省环境保护厅。

安徽省监察厅关于突出环境问题责任追究工作的指导意见》(皖环发〔。

64。

号)要求,对突出环境问题整改不力、整改措施不到位的,坚决严肃问责。

充分运用电视、网络等平台,将大气和水污染防治项目清单、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在县政府网站公开,并将整改结果每周向社会公布;加大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曝光和环保投诉问题查处力度,并对整治成果突出单位强化宣传表彰,引导全社会参与和监督整改工作,营造促整改、抓落实的良好氛围。

环保整改方案范文

x月x日,市x届人大常委会第xx次会议对我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述职评议,这是我参加工作以来第一次接受全市最高权力机关的评议,在评议中对自己提出了很好的评议意见,指出了我存在的不足之处,使我进一步认清了自己肩负的职责,理清了工作思路,规正了前进方向,更坚定了完成好党和人民交给的各项任务以及做好本职工作的决心和信心,可谓是受益匪浅。通过评议,更使我进一步对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其选举和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行监督,这一宪法和法律赋予的重要职权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整个述职评议的过程,既是对我个人关心和爱护的过程,也是对环保工作关心和支持的过程。为进一步履行好工作职责,彻底纠正存在的问题,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要求,针对评议意见提出以下整改方案。

一、存在的问题。

1、环保宣传工作深度不够,使得一些市民对环境保护这一基本国策认识不够,支持参与不够,对环保局的工作职责了解不够。

2、环保执法力度不够,对市内的一些重点企业排污治理监督不够,尤其是对引进企业,怕影响投资环境,顾虑较多,心慈手软。

3、环境监测硬件建设不够,环境监测设备老化,不能满足工作需要,致使省市安排的监测项目无法完成,同时环境监测站的人事制度改革没有到位,有人无事做,有事无人做的情况比较突出,职工工作积极性受到影响。

二、整改的目标。

1、多形式,多渠道广泛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保专业知识,使环境保护这一基本国策家喻户晓,不断增强市民环保意识,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支持和参与环保工作的积极性。

2、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的监管,对污染严重的单位实行限期治理;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新上项目环评率、三同时执行率达到100%;加强对污染防治设施的现场检查,确保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率达100%;加强对环境污染纠纷和人民群众信访的调处力度,做到处理率、回复率100%,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形成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工作局面。

3、加强环境保护能力建设,争取在明年底前环境监测站达到国家三级站建设标准,环境监察大队达到国家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二级标准,人员素质明显提高,监测仪器、执法装备不断完善。同时,加强环保队伍管理,加大改革力度,解决好人浮于事、专业技术力量不足等问题。

三、整改的措施。

1、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思想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以及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全面履行法律赋予的、党和人民交给的任务职责。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正确处理工学矛盾,积极参加党组和机关组织的理论学习,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通过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质、思想水平和认识水平,增强对工作的指导性,增强判断分析问题的敏锐性和鉴别力,增强忧患意识和政治责任感。二是加强业务学习。我国的法制不断完备,法律不断健全,人们群众的法律意识增强,这是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发展和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因此,要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尤其是新颁布的'环保法律、法规。只有熟练掌握法律,才能自觉转变执法观念,提高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才能更好地依法履行环保职责。三是加强新时期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学习。坚持以党的政策指导执法工作实践,注重对新形势下执法工作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以保证自己的思想观念不断更新和适应时代发展的新要求。

2、下大力深入开展环境保护宣传。一是加强对各级领导的环境保护宣传,通过赠送环境保护宣传资料、在党校开设环境保护课程等形式,不断增强领导干部的环保意识,争取各级领导对环保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二是开展环保宣传“四进”活动。采取贴近实际的多种宣传手段,做到环保宣传“四进”,即进社区、进企业、进村镇、进学校,真正发挥环保宣传平民化的作用,针对社区、企业、村镇、学校不同的宣传对象,选择不同的宣传形式和宣传内容,尤其注重增添一些激励广大公众共同参与的宣传形式与内容,适应不同层面、不同对象的“口味”,调动起人民群众“既是宣传者,又是受教育者”的积极性。三是继续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月活动,以“六・五”世界环境日为契机,在全市开展声势浩大的环境保护宣传活动。

3、加强环境执法,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一是对环境违法行为主动出击,严肃查处,严厉打击。对违法排污的行为,发现一家,处理一家;对违法建设项目、违法生产的土(小)企业,该停就停,该关就关,绝不手软;对造成环境污染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有关企业责任人的责任。二是加强对重点企业、重点区域的监管,对xx工业园区、xx工业园区及xx\xx\xx\xx等企业,实行定期监测、定期公示,发现问题,督促及时整改。三是加强环境信访处理力度,重点查处油烟扰民、加工娱乐噪声扰民等涉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污染行为。四是加强对饮用水源的监管。进一步开展“规范养殖行为、保护水库水质”专项执法活动,积极防治水源污染;将城区饮用水源xx水库纳入常规监测范围,对xx个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水库实行定期监测,并将监测情况向人民群众公示。

4、抓好队伍建设和能力建设。一是抓好制度落实。从严格落实制度入手,严格管理严格要求,落实好“首办责任制”、“错案责任追究制”,推行奖优罚劣制,增强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在落实制度中发挥领导干部带头作用,发扬敢于负责,敢于批评,敢于追究责任的传统作风,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把环保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二是抓好队伍建设。落实好《职工素质教育xx年规划》,实行“一月一法,一季一考”,促进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的不断提高。三是培养和宣传典型。结合实际,大力宣扬典型事迹,有意识的培养和造就一批先进典型,逐步实现单位、部门都有自己的先进典型,学有榜样、看有目标,使先进更先进、后进赶先进,以树立正气,促进工作的开展。四是协调上下关系,多跑省、xx市环保局,加强联系,多方争取资金,完善监测仪器,提高执法装备水平。

5、强化责任意识,提高服务水平。一是要增强人大意识。牢固树立向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就是向人民负责的观念,积极主动地、经常地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虚心听取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各级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二是要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保持和发扬良好的工作作风,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敢于负责,敢于承担责任。同时要善于管理,善于在工作中发现问题,用创新的思路解决问题,促进自我加压,克服困难,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工作任务。三是不断提高服务水平。要树立为经济发展服务、为基层服务、为人民群众服务的思想,及时发现和纠正服务不到位、不及时的问题。

以上是我的整改方案,我一定要认真履行方案承诺,努力端正工作态度,转变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依法履行工作职责,要对得起党对得起人民群众,以优异成绩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一个满意的汇报。

二oo五年十一月三十日。

环保督查整改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督察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大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力度,根据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的反馈意见,制定本整改方案。

深入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及对广东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要决策部署,以“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为统领,以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为契机,全力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行动计划,加快建设珠三角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促进粤东西北地区绿色崛起,持续巩固和提升全省生态环境质量,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产品的获得感,当好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排头兵。

(一)全面完成督察问题整改。按照督察组反馈的意见,切实加大整改力度,不留任何死角和盲区,不折不扣落实责任,做到整改一个、验收一个、销号一个,确保所有问题全面整改到位。其中,能够马上整改的,要立行立改,早见成效;问题矛盾复杂、需要持续整改的,要明确时间节点和阶段性目标,确保20-年年底前取得明显成效。

(二)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到20-年,全省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2.5%以上,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不高于33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改善继续走在全国前列,为国家重点城市群大气污染治理树立标杆;确保全省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100%达标,确保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达到84.5%,全省基本消除、珠三角区域消除已划定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的劣v类断面;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确保土壤安全。

(三)建立健全长效治理机制。深化改革创新,全面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健全污染防治机制,提高环境管理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市场化、精细化和信息化水平,实现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

全省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全面践行新发展理念,切实增强发展的协调性和可持续性。

1.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清醒认识我省资源环境要素约束趋紧、环境质量与中央要求和群众期盼还有很大差距的客观现实,切实增强做好生态环保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彻底扭转个别领导干部片面追求地区生产总值(gdp)增长、重经济轻环保的错误认识,坚决摒弃损害甚至破坏生态环境的发展模式和做法,决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一时的经济增长,坚定不移走绿色发展之路,把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

2.全面压实环境保护责任。进一步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抓紧出台环保责任清单,切实把环保责任落实到单位、落实到岗、落实到人,把环保压力及时有效传导到位,杜绝推诿扯皮现象。不折不扣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年度环保重点任务安排,层层细化分解到各地各部门,加强督导检查,确保责任落实,任务落地。

3.强化环境保护责任考核。修订完善《广东省环境保护责任考核办法》及《广东省环境保护责任考核指标体系》,出台《广东省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建立健全适应绿色发展要求的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评价机制,强化考核结果在干部管理、考核评价和选拔任用中的应用,充分发挥环保考核导向作用。严格落实《广东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对违背生态环境要求、造成生态环境和资源严重破坏的领导干部,严格依法实行终身追责。

(二)全面推动经济绿色转型。

强化环保引导调控,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大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基本形成促进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改善深度融合的绿色发展格局,不断提升全省绿色发展水平。

1.严格绿色空间管控。科学布局城镇空间、农业空间、生态空间,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加强生态空间用途管控,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研究出台《广东省自然保护区建立调整管理规定》,加强自然保护区综合管理,停止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一切建设活动,彻底清理湛江市红树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韶关市南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惠州市惠东莲花山白盆珠省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河源市和平黄石坳省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揭阳市桑浦山-双坑省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内采矿、旅游开发等违法违规项目,逐步恢复和保护原有生态功能。

2.加快推动工业绿色化发展。强化资源能源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提高准入门槛,以绿色为标尺引领产业加快转型升级,严格限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产能扩张,依法淘汰落后产能,从源头上减少工业污染排放。大力发展绿色制造,重点提高有色、化工、建材等行业绿色制造水平,培育壮大节能环保、新能源、生态有机农林业等绿色产业,推动经济结构绿色转型升级。

3.全面推进珠三角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建设。制定实施《珠三角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按照绿色空间合理、绿色经济发达、绿色环境优美、绿色人文繁荣、绿色制度创新的目标,将珠三角打造成为现代产业发展和生态环境改善深度融合的绿色发展样板。贯彻落实珠三角和粤东西北地区一体化发展战略,辐射带动粤东西北地区实现绿色崛起,推动全省经济社会迈入绿色发展新轨道。

(三)持续打好蓝天保卫战。

制定实施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坚持防治结合、联防联控,抓好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协同减排、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的协同控制,实施城市空气质量达标管理,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深化。

1.持续强化工业源污染治理。开展“小散乱污”企业整治和城市交界处等重点区域综合整治。加快服役到期或服役时间较长电厂的优化整合、淘汰。禁止新建燃用石油焦项目,珠三角及清远市禁止新建普通陶瓷项目,淘汰禁燃区内高污染锅炉或改燃清洁能源。实施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重点企业综合整治和陶瓷、玻璃等高排放行业的升级改造。

2.全面推进移动源污染防治。全面推广新能源汽车应用,深圳市于20-年年底前实现公交纯电动化,广州、佛山市力争20-年年底前实现公交纯电动化。珠三角提前实施机动车国vi排放标准,比国家要求时间提前供应国vi车用成品油,通过遥感监测等手段大力打击机动车环境违法行为,完成黄标车淘汰任务,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和船舶污染防治。

3.切实加强面源污染控制。制定《广东省扬尘控制管理办法》,城市建成区工地安装扬尘视频监控设备,落实“六个100%”(施工工地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防尘措施,开展泥头车专项整治行动,提高城市道路机扫率。加快推进排放油烟的餐饮企业和单位食堂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大型餐饮业户加装油烟在线监控监测设备。严查露天焚烧各类垃圾和农林废弃物等违法行为。

4.科学应对重污染天气。加强预报预警能力建设,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提高对不利气象条件预测的准确性,强化省市间、城市间、部门间的会商分析,对可能发生中度以上污染等级天气提前采取强化措施,提高污染天气应对能力。

(四)全力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

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坚持源头治理的原则,坚持“保好水治差水”“抓两头促中间”的思路,深化治水模式和水污染防治工作机制创新,推动水环境质量改善取得新突破。

1.加强优良水体保护。加强大江大河保护,确保已达标断面水质只变好不变差,重点加强20-年以来14个水质下降省控断面所在水体的治理,力争到20-年年底前新增4个达标断面,20-年年底全省地表水水质优良比率达到84.5%。东江流域严控水污染项目建设,西江、北江和韩江等供水通道敏感区内禁止建设化学制浆等7类重污染项目,北江流域严格实行重金属污染物减量置换。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管理,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设项目整改清单,对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分阶段依法予以拆除或者关闭。严格控制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必须在确保饮用水水源安全的前提下,经充分研究论证后,原则上以市域为单位进行整体系统调整。

2.加强重点流域和黑臭水体污染整治。系统推进流域污染综合治理,突出上下游、支流连片区域水污染联防联治。在重污染流域,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区域、行业限批,建立健全重污染企业退出机制,积极推动企业集中入园和现有工业园区升级改造。练江流域要加快推进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建设,建成潮阳、潮南、普宁印染定点园区,全面清理取缔流域内非法纺织印染等企业。茅洲河流域要加快沙井二期、长安新区等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实行工业污染源分级分类管理,有效推进重污染企业淘汰。流溪河流域要加快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全面清理“小散乱污”企业和禁养区畜禽养殖场。加快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治理,落实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措施,20-年年底前广州、深圳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20-年年底前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比例均控制在10%以内。

3.完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优先完善现有生活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强化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生活污水截留、收集。城镇新区建设均实行雨污分流;现有合流制排水系统应加快实施雨污分流改造,暂时难以改造的,应采取截流、调蓄和治理等措施。力争20-9月底前总体完成《广东省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十二五”规划》中的1.4万公里污水管网建设任务。因地制宜改造现有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高出水水质标准。加快重污染流域、城镇新区和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到20-年全省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县城生活污水处理率分别达95%、85%。

4.深化治水模式创新。全面实施流域系统治水、挂图作战。深化治水区域协作,将治水与城市更新和产业转型相结合,实施流域上下游、左右岸协同共治,统筹推进各类工程措施,全面落实“河长制”,探索按流域设置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机构。实施水污染源信息、水环境质量、工程项目进度等“一张图”管理,强化“工作项目化、项目目标化、目标责任化”的倒逼机制,明确时间表、完善责任链,实行“一张图”干到底。建立多元融资体系,推广水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土地整备开发、投融资三位一体的流域治理财务新模式。

(五)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生态环境综合整治。

制定实施《关于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的实施意见》,按照“省指导、市统筹、县(市、区)具体实施并承担主体责任”的原则,全省范围内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生态环境综合整治,补齐农村生态环境短板。

1.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监管,严格执行禁养政策,20-年年底前完成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清理工作,强化清理工作的监督检查,严防死灰复燃。落实畜禽养殖场主体责任,加强监督检查与执法,推进畜禽养殖治污设施建设,到20-年规模化养殖场普遍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设施,鼓励和支持中小型养殖场和散养户采取就地或附近消纳污染物生态养殖模式,提高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水平。

2.全面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按照城乡一体化原则,城市建成区周边的农村污水逐步统一纳入城镇管网处理,远郊村庄采取分散和集中相结合的方式,因地制宜推进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健全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管理维护长效机制,鼓励委托第三方专业技术机构实施统一管理维护,保证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

3.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全面实施《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建立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长效运营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配备粤东西北地区新一轮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确保“一镇一站”和“一村一点”收运设施规范运营。

(六)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和危险废物管理。

加强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和危险废物安全处理处置,实施土壤分级分类管控,加快推进矿山生态修复,有效管控环境风险,保障土壤环境安全。

1.加强土壤污染综合防控。全面摸查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开展农用地、重点行业在产企业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调查和重点行业关闭搬迁企业地块环境排查。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以拟开发建设居住、商业、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等项目的污染地块为重点,开展土壤治理与修复。

2.深化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控。加强有色金属矿采选业及冶炼业、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业等重点行业污染整治。巩固和深化韶关大宝山、仁化董塘、汕头贵屿、清远龙塘等重点防控区域环境综合治理。加大汕头市澄海区莲花山矿区、茂名露天矿等矿山植被恢复和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有效解决尾矿库闭库后遗留的环境问题。

3.强化危险废物安全处置。加快推进虎门港立沙岛危险废物综合处置中心、粤西危废处置中心项目建设,着力加强焚烧处置残渣、垃圾焚烧厂飞灰等处置能力严重不足的危险废物的处理处置,确保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达到100%。加强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废气排放和飞灰处理、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排放的环境监管。

(七)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

建立完善环境监管体系,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开展大气和水专项督查大行动,保持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推动环境守法成为常态。

1.加强排污企业全过程监管。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整合环境影响评价、污染物排放标准、总量控制、排污交易、排污收费等环境管理制度,实现排污企业全过程管理。按行业分步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全覆盖。推进工业污染源实现全面达标排放,20-年年底前完成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评估工作,20-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工业污染源超标问题整治工作。

2.开展大气和水污染防治专项督查。采取省市联合与异地交叉相结合,抽查与巡查相结合,面上督查和现场执法相结合的方式,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环境问题突出、20-年空气质量不达标、水质断面不达标的地区和重点流域开展专项执法督查,强化对工业污染源的监管执法,依法取缔“小散乱污”企业,严厉打击偷排漏排等环境违法行为,促进重点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推动重点区域污染整治,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推动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3.加大环境违法行为打击惩处力度。建立健全环保部门、公安部门打击环境违法犯罪的协调配合和联动机制,推动环保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高效衔接,形成打击环境违法犯罪的合力。对中央环保督察期间交办的已办结案件适时开展“回头看”和后督查,坚决防止问题“回潮”和“反弹”。实施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和环境违法企业“黑名单”制度,主动曝光典型案件,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和联合惩戒效力。

(八)深化环保领域改革。

加快推进生态环保制度改革,构建环保工作新格局。解决制约环保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激发生态环境保护的内生动力,提升环境治理能力水平。

1.加快环保垂直管理改革。按照国家要求积极推进环保垂直管理改革试点,研究制定相关细化配套文件或管理意见,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环保责任,增强环境监管执法的统一性、独立性和权威性,统筹解决跨区域、跨流域环境管理问题,规范和加强环保机构队伍建设。

2.开展省级环保督察。贯彻落实《广东省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由省委、省政府组织对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开展环保督察,重点督察各地党委、政府落实国家和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推动解决重点突出环境问题,2017年年底完成首批省级环保督察。

3.加快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落实《广东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实施方案》,进一步优化监测断面和点位,启动环境监控视窗和监测大数据平台建设,加强卫星遥感、无人机、无人船等先进监控手段应用,构建涵盖大气、水、土壤、噪声、辐射、生态等多要素的全省环境质量立体监测网络。推进环保大数据和“互联网+”应用,畅通信息渠道,强化数据分析,构建污染源排放预测预警分析模型,为环境管理提供科学的信息支撑。

4.完善生态补偿制度。创新生态保护成效与资金分配、生态功能等级与生态补偿标准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加快建立生态保护红线补偿制度,加大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的转移支付力度。建立完善跨界水环境质量考核激励制度,以“六河”流域为重点开展上下游地区生态补偿工作。

5.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结合排污许可制改革,以珠海、佛山、东莞市和佛山市顺德区等地为重点,深化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在淡水河、石马河流域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

6.推进绿色金融制度改革。大力推动生态环境保护与金融融合,加快建设广州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鼓励金融机构建立支持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等绿色业务的激励机制和抑制高污染、高能耗、产能过剩行业贷款的约束机制。统筹用好绿色发展基金、科技创新基金等现有各类涉及环保产业的政策性基金,研究拓宽基金的支持范围。完善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市场担保机制,加大风险补偿力度。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广东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省长马兴瑞担任组长,副省长许瑞生担任常务副组长,统筹负责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的组织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整改督导组、案件查办和责任追究组3个专项小组。各地参照省的做法,建立相应工作协调机制,统筹推进本地区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全面建立省、市、县三级联动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整改到位。

(二)严格督导检查。各地各部门要严格对照整改方案和具体问题整改措施清单,把整改落实的责任具体到岗到人,逐条认真落实,逐项对账销号,确保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到位。各地各部门要加强日常调度和督促检查,确保整改工作落地见效。对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信访件,组织开展办理情况“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

(三)严肃责任追究。针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的16个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认真调查,依法依规严肃问责,对牺牲整体环境利益获得个人非法利益或因渎职、失职导致环境问题后果严重的责任人,坚决予以查处。强化整改方案责任落实,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问题仍然突出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四)加大环保投入。加强环境保护资金统筹力度,做好环境污染综合治理、污染防治减排、重大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的资金保障工作,确保各项重点工程顺利推进。健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投入机制,拓宽投融资渠道,健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机制,进一步鼓励社会投资特别是民间投资参与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建设。

(五)及时公开信息。进一步健全环境信息公开机制,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充分运用报刊、电视、广播和网络新媒体等平台,做好督察整改工作及交办案件处理结果的信息公开和宣传报道,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强化公众参与、树立环保自觉,营造环境保护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环保整改方案报告

整改报告 xx环境保护局:

根据贵局2015年11月10日下发的(x1号)《关于对xx环境问题的监察通知》文件及xx日xx环保局领导亲临我司检查并提出的各项整改意见,我司按照贵局下发文件及市、县局领导所提出的各项我司存在的环保问题,制定出以下方案:

1、 积极完善生产车间雨污分流系统,改造装置周边下水 管道,在生产厂区周围完善初期雨水收集系统。目前这项工作正在抓紧施工。完工后将确保生产厂区内的初期雨水和事故污水等可全部收集到事故应急水池内。按环评报告所提要求在生产装置西北侧增加400立方事故处理应急水池。建设完成投入使用后,将确保初期雨水及事故废水的全部收集。

2、 按照下发文件、环评报告及市县领导检查整改要求我 司已积极与环境工程公司联系,配套建设污水预处理装置,这项工作也在紧张进行当中。建设完成后可以确保生产污水经过预处理达到环评要求的外送标准。

3、 按照监察通知文件要求在生产厂区中间罐外围砌筑高 约50公分围堰。从而确保当突发事故所引起的物料外泄, 能够顺利通过围堰外部的管网流入事故应急水池中,从而得到有效控制并回收,避免污染物外流对周边环境的污染。

4、 废活性炭按照危险废物积极加强管理;在事故处理应 急水池及冷却水池之间空地建设危险废物仓库,单独存放废活性炭。并且留有单独道路,保证日后废活性炭回收时车辆能够直接驶入回收,减少了运输过程中对地面的污染,建设完成后设立标志牌并建立运行记录台账。

5、 建立和完善各项环保管理制度,加强环保管理工作。 每月至少进行一次环保问题的专题会议,讨论生产过程中怎样减少污水、废物的排放,为确保我司二期工程及生产在环保问题上能够打下坚实基础,杜绝类似问题再出现。公司已经积极对员工进行环保意识的培训,争取每周抽时间对员工进行环保问题的考察及教育。 我司目前正积极开展和完善各项整改工作,争取早日向贵局递交申请试生产相关手续。 欢迎贵局领导对我司整改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

**年7月20日,由市、县环保局的领导和专家对我公司的环境保护设施及其运行情况进行了全面验收。按照验收组的具体意见,我们对公司环保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公司领导对验收组提出的意见非常重视,组织专业人员制订了整改措施方案,安排专人一项一项落实整改:

一、采用双碱法工艺进行脱硫

对照环评专家组的意见,在原来单一用烧碱的基础上,重新建造石灰池,采取湿法脱硫,脱硫剂为石灰。石灰每年用量约为50吨,经“双碱法”除尘脱硫后的烟气再由高度达50米的烟囱排出。使用该法即在原料耗费上经济,又同时提高了脱硫效率,做到了达标排放。

二、破碎机粉尘治理

在矿石破碎机作业场地,原有的除尘罩设计安装偏小,使粉尘收集率过低。针对这一情况下,我们的改进措施有两条:一是改造加大现有的吸尘罩,二是加装布袋除尘器,两项措施同时采,用要使粉尘捕集率达到85%以上,大大的提高粉尘收集效率。

三、煤气发生炉焦油点捕捉率的提高

我们通过与煤气发生设备生产厂家联系,派出专人学习,并由聘请高级工程师现场指导,全面提高操作技能。采取的措施重点:通过提升煤气发生炉膛温度,提升电压频率,使工作电压升至5—6万伏,保证提升煤气的质量,使得电捕捉率在现有基础上提高30%左右。

四、焦油废水的处理

在焦油废水的处理上,我们采用蒸汽烘干法,加大煤气炉的供热,使得焦油中的水分蒸发,降低焦油含水量。窑炉输气管道过滤后的焦油,归集导入焦油池中,统一烘干处理。经过烘干后的残余水分全部排放在密封的焦油池,在处理焦油时由专业回收公司用专用车拉走,确保无外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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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督察整改方案

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和自治区有关部署安排,切实抓好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结合河池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对广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广西生态优势金不换”的重托,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打造生态秀美新河池,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一)近期目标(2022年6月底前)。

完成50%的整改措施。强力推进典型案例、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确保取得显著成效。完成中央督察组转办的30批共217件群众信访件的调查核实,办结大部分群众信访件;一时难以解决的,制定整改方案分期分阶段进行整改。进一步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和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二)中期目标(2023年6月底前)。

完成70%的整改措施。继续大力推进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抓好已整改问题的督查检查,防止问题反弹。加强重复信访投诉问题的整改。

(三)长期目标(2025年12月底前)。

完成全部整改措施。坚持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和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不断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和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推动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践行绿色发展理念。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各级党委、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处理好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切实增强各级领导干部推动绿色发展的自觉性、坚定性。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通过召开常委会会议、党组会议,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举办培训班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提升绿色发展能力。各级党委、政府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每季度至少研究部署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1次,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加快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将整改工作纳入本级年度绩效考核,层层压实责任。将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和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情况与干部考核、考察有机结合起来,突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履职情况考核结果应用,把生态环境部门的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参考。

2.进一步健全科学高效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坚持统筹规划、系统治理,以强化政府主导作用为关键,以深化企业主体作用为根本,发挥社会主体积极性,压实生态环境治理责任,完善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健全市场机制激励作用,夯实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形成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良性互动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优化全市环境治理的执法、监测、管理和服务功能,为美丽河池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3.健全完善具有河池特色的生态制度体系。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的新部署新要求,立足实际,突出源头防控、过程控制、损害赔偿、责任追究,建立健全河长制、湖长制、林长制、田长制,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监管、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和用途管制、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等制度体系,以及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和公益诉讼工作,依法严惩污染环境、破坏资源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快建设和谐宜居的生态生活和文化体系,构建严格管用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体系,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二)坚决克服高耗能、高排放(以下统称“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惯性,着力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1.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部署,把节能降耗作为重要抓手,按照自治区要求出台“十四五”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以下统称能耗“双控”)实施方案等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产业结构调整负面清单和落后低效产能淘汰政策,全面排查梳理“两高”项目,严格按照“压减存量、严控增量”的原则,对“两高”项目实行严格动态监测管理,建立“两高”项目联席会议制度,严把项目审批关,防止“一刀切”,分类处置未批先建项目,推动生态环境保护与高质量发展协同并进。协同做好能耗“双控”和碳达峰、碳中和各项工作。统筹推进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促进资源高效利用和绿色低碳发展,大力发展生态林业,壮大节能环保、清洁生产和清洁能源产业,积极培育生态经济新的增长点。

2.大力淘汰落后产能,倒逼企业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加大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高耗能行业企业的节能监察力度,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以能耗(工信部门)、产业政策(发改部门)、环保(生态环境部门)、质量(市场监管部门)、安全(应急部门)等政策标准为依据,淘汰落后工艺设备、生产线,倒逼企业转型升级,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加快高耗能行业节能技改,腾出能耗空间,优先保障能耗需求较小、投资大、拉动力强、产业链长的关键项目能耗需求。

3.加快推进重点产业集群发展,加强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以打造无废城市建设为方向,完善产业集群能源供应、给排水、排污综合治理等基础设施,推广节能减排共性技术,培育废弃物循环利用产业链,全面提升园区循环绿色发展能力。实施生态循环示范工程,推动生产清洁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的绿色制造模式。积极开发绿色产品,每年培育绿色工厂,布局建设一批绿色循环型工业园区,打造绿色供应链。支持创建智慧园区建设试点,提高园区信息采集、智慧运营和服务能力。

(三)大力加强环境基础设施能力建设,加快补齐污水垃圾处理短板。

1.加快提升污水收集处理效能,补齐城镇污水管网短板,加快管网错混接改造、老旧管网更新、破损修复改造、雨污分流改造,推进新区、新城、污水直排、污水处理厂超负荷运行等区域生活污水处理能力的新建、扩建、提标改造,提高城镇污水处理能力,到2025年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不断提高,完成自治区下达的任务目标。

2.全面查清全市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缺口、渗滤液积存量、垃圾填埋场库容、在建项目进展;全面查清全市城镇污水处理能力缺口、污泥处理能力缺口、在建项目进展、老旧城区污水管网、城市建成区水体水质情况;全面排查城市建成区污水直排口、雨污混排口,实行统一编码管理,逐一登记建档,明确治理责任主体,构建权责清晰、监控到位、管理规范的污水直排口、雨污混排口整治监管体系。

3.持续推进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项目建设,2025年12月底前,全市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能力达到1600吨/日以上,力争实现日产日清。全面强化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监管,推动垃圾处理设施运营信息公开。2025年12月底前,全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达到22.75万吨/日以上,全市城镇污水处理能力和污水管网建设改造任务完成情况达到广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目标;城市污水平均集中收集率提高到60%以上,县城污水平均处理率提高到95%以上(“十四五”期间每年达到自治区年度绩效考核指标要求)。

(四)严格管控自然资源开发,坚决打击违法开发违规建设行为。

1.全面排查全市矿山企业履行环境污染治理、矿山生态修复、水土保持等法定义务情况,以及全市各类自然保护地范围内矿业权设置、违法违规项目建设情况,对排查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从严从快清理整治并组织实施受损环境区域的生态修复。扎实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力争所有应建矿山全部建成绿色矿山。严格考核,完善绿色矿山评定退出机制。配合自治区构建自治区级、市级、县级和矿山4级互联互通的广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综合监管平台,以科技手段进一步提升矿产资源监管水平。深化专项整治工作协作机制,强化部门联动,增强打击合力。编制完成第四轮市、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空间管控要求,优化矿产开发布局,促进矿产资源保护和科学合理开发利用,力争规模化绿色化生产。加强国土空间规划数据库管理,完善矿业权设置与各类禁止开采区重叠查询制度,在各类禁止开采区域内严禁设置矿业权现象。

2.全面排查流域河道采砂管理存在的问题,并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明确阶段性目标和时间节点,逐项整改。积极推进联合执法,督促各级各部门建立健全部门常态化联合执法机制,积极构建跨区域的联动协作执法平台,打破行政区划管辖界限,实现各级各部门联合监管执法的无缝衔接。建立涉砂船舶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强化源头治理,落实采砂船舶管理责任制,对新出现的各类非法建(改)造船舶、非法采砂船舶,做到露头就打、动态清零。各级各部门积极改革创新河道采砂管理新机制,因地制宜推广“采销分离”、“统一经营”等管理模式,加强河道整治、航道疏浚、水库清淤砂石综合利用,科学合理开发利用砂石资源。

3.构建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应急、水利、林业等部门矿业权出让及监督管理信息共享机制,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优先原则,在保护生态环境前提下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及时更新完善各类禁止开采区界限,自然资源部门做好矿业权出让前期征求意见工作。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鼓励优先使用机制砂,合理投放陆上砂石采矿权。在消除安全隐患的前提下,探索开发式治理模式,加快矿山生态修复。配合自治区做好《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为矿产资源监管提供法规依据;积极配合自治区做好《广西壮族自治区河道管理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健全河道采砂管理法规制度。

(五)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持续强化自然保护地、湿地的保护修复。

1.全面排查全市违规建设项目、经营活动侵占自然保护地和湿地区域行为,梳理出问题清单,针对存在的各类违法违规问题,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切实完成整改。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发现的违规项目,依法责令停工整治,按要求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评估及赔偿工作。

2.建立长效机制,把自然保护地、湿地保护管理工作纳入林长制重要内容,持续强化责任落实。

3.建立健全各自然保护地、湿地管理机构规章制度,完善监管体制和执法机制,强化巡护监管考核,切实提高自然保护地、湿地保护管理能力和水平。

(六)突出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信访问题,不断增强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

1.对自然资源开发、餐饮油烟、社会噪声、农业农村生产活动污染等群众反映强烈问题,要分类建立问题清单,分类施策,统筹解决,及时消除隐患。对能立即整改的,明确时限和要求,按期整改到位,践行立行立改;对于一时难以解决,要紧盯不放,在做好法律法规解释、思想教育等工作基础上,明确阶段性整改目标,细化责任,持续整改,逐一解决。

2.聚焦信访突出矛盾问题,对久拖不决的,以及整改过程中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的典型信访问题,要精准督办;对效果不理想、群众不满意的,积极与群众沟通,做好分析研判,调整整改措施,“回炉”整改。持续深化整改成效。特别是对漠视侵害群众利益,敷衍群众环境关切的问题,坚决采取通报、约谈、曝光、追责等措施,压实责任,推动整改。充分发挥人大、政协监督作用,组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和群众代表组成的第三方监督评估组,对与群众密切相关的环境问题进行整改评估指导,确保整改工作得到群众肯定。

3.建立完善信访处理长效机制,不断完善群众举报生态环境问题受理督办机制。以日常信访工作为基础,加大有奖举报力度,充分发挥“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全国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管理平台”、广西综合信访管理系统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问题,按照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分工,将群众诉求依法转办、交办有关部门及时核查调处,把群众的信访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于基层,化解于日常,并及时回应群众和社会关切,提高群众满意度。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河池市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市委、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负责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河池市生态环境局,由分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下设整改督导组、责任追究组、宣传报道组等专项小组。各县(区)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成立相应的整改组织机构,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细化分解任务,推进本地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市级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能职责,重点针对思想认识仍有差距、“两高”项目管控不力、群众信访重视不够、矿山开采生态破坏严重、自然保护地保护不力、生活污水处理问题突出、生活垃圾处置能力缺口较大、环境安全隐患不容忽视等问题,建立权责清晰、高效联动的整改工作机制,细化本部门工作措施,切实加强对各县(区)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

(二)严格督查验收。

与各县(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签订年度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将考核结果作为奖优罚劣重要参考。通过专项督查、随机抽查、部门自查等方式,跟踪问效,推动整改措施落地落实。定期调度整改进度,按时完成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管理信息平台报送。严格按照自治区整改销号制度开展销号工作,对标完善销号台账,现场核查整改效果,做到整改一个、验收一个、销号一个,绝不表面整改、虚假整改、敷衍整改。

(三)严肃责任追究。

以公开通报的典型案例、督察组交办的群众信访举报问题、第一轮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敷衍塞责的问题重点,对整改落实过程中职责履行不到位、长期整改不到位、搞选择性落实、象征性执行的以及在销号备案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以最严格的问责推动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

(四)强化信息公开。

通过主流媒体,及时公开整改方案、重点环境问题整改和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提高政府公信力,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

年“回头看”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专项督查行动方案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省级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按照整改方案要求推进整改。

1.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我县的2项个性问题整改情况。

2.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交办我县的36件环境信访问题整改情况。

4.省环保督察反馈的18件环境信访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对未完成整改销号的问题,重点督查整改措施是否落实、问题整改是否到位,是否按照方案规定的时限保质保量完成整改销号工作任务。

(一)自查自纠(9月底前)。对照中央、省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方案的要求,对所有问题进行全面检查。各科室、下属单位自查自纠情况于9月底前报送综合科。

(二)县级抽查(10月至12月)。综合执法局及时根据综合科排出的计划,对重点环境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抽查核实,对整改不力、进度迟缓的或无法完成整改的,县级核查要及时将有关情况反馈给各相关单位,提出处理建议。

(一)提高认识。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治提升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抓好长江保护修复和中央、省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销号的决策部署的重要行动,各科室、下属单位要高度重视,提高站位,履行责任,扎实推进,不推诿、不扯皮,确保环境问题得到有效整改,环境质量得到显著改善。

(二)加强调度。综合科及时根据工作需要和省厅、市局要求,协调安排,调度进展,及时反馈。综合执法局安排人员进行现场核查,发现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反馈给相关地区、单位和部门,重大事项及时上报。

环保群众路线整改方案

县机关作风整顿办公室:

为提高环保局工作效率,提升环保队伍素质,增强机关工作人员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优化发展软环境,根据县环保局机关作风集中整顿大会要求,现将我单位通过召开班子成员会、环保局全体人员会议等活动征求到的意见和梳理出的问题,进行剖析,现提出如下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

平和干部队伍形象,为我县环保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机关作风集中整顿活动,要在以下几个方面有所突破:一是机关管理体制要明显改善,基本实现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二是依法执政水平得到全面提升,各项管理措施落实到位,营造更加规范的法制环境;三是服务理念有所创新,服务能力得到提高;四是机关效率、效能明显提高,努力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五是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面树立“勤政为民,廉洁为公”的环保形象。

三、整改原则

整改工作要坚持先急后缓先易后难的原则。要做到明确整改项目、明确整改目标和时限、明确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对马上能够解决的问题,集中精力立即予以解决,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创造条件限时解决。

四、主要整改事项

通过对社会各界广泛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及本单位查摆出的问题进行梳理和汇总,共整理归纳出我局重点在三方面进行整改:

1、工作纪律性不强,工作作风不实。

众等机制。并将国家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分类整理,发放到各个每个工作人员手中,使制度更加透明化,更加深入人心,促使全体职工认真贯彻执行;二是严格考勤考核。对工作人员的上下班情况、工作实绩进行抽查和考核,凡是迟到、早退或无故旷工、及工作不在状态,办公时间上网聊天、看电影、打游戏,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的,一律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三是加强督促检查。对受理的环境案件工作事项,按照规定,限时办结。凡是超过承诺时限未办结的或是受到投诉、举报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整改目标: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形成用制度管人,依制度办事的科学管理体系,避免管理工作的随意性和人情化,提高职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提高办事效率和工作质量。

2、基层服务群众意识欠缺。

整改时间:(2012年2月29日-2012年6月22日) 整改措施:坚持群众路线,增强群众观念,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公仆意识,经常环保人员走向基层,真心实意帮助基层群众解决生产和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切实维护群众的利益。坚持把群众满意不满意、接受不接受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认真做好环保各项工作,促进迭部县环保事业持续健康稳步发展。

整改目标:克服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脚踏实地、真抓实干,让群众真正得到实惠。

3、学习不够深入。

整改时间:(2012年2月25日—3月25日)

整改措施:一是坚持不懈地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二是以此次机关作风集中整治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深对党的根本性质、宗旨的认识,真正树立执政为民的理念;三是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切实解决涉及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四是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政绩观,提高解决重大问题的能力,提高驾驭环保事业的能力;五是完善学习制度,通过自学、互相学和党支部会议、民主生活会等多种方式和形式集中学习,努力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理论-功底和业务素质。

整改目标:通过学习根治干部职工存在的“动力缺乏症”、“马虎了事症”、“知识缺乏症”等问题,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政治水平及业务素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为保证整改阶段的各项工作取得实效,环保局成立机关作风集中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对环保局的机关作风建设负总责的责任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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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督察整改方案

 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切实抓好督察整改,根据第二轮第一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方案如下。

  。

四中全会。

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要求,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紧紧围绕建设“五个中心”和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把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作为重要契机和强大动力,从严压实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坚决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支持服务“六稳”“六保”,有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满意度。

  。

  (一)统筹兼顾,系统整改。坚持推动督察整改和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相结合,加快推进第一轮、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采取有力措施逐条逐项整改,确保全面覆盖、应改尽改。

  (二)实事求是,科学整改。坚持问题导向与科学治污相结合,紧密结合上海实际,以控制环境风险、消除环境影响为基本出发点,统筹考虑整改目标的可达性、整改措施的可行性、整改时限的合理性,科学制定整改措施,积极稳妥推进整改工作。

  (三)举一反三,全面整改。坚持即知即改与常态长效相结合,严格立行立改,强化常态长效,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注重解决深层次矛盾、结构性问题和体制机制性障碍,以整改促进优化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推动高质量发展。

  。

  (一)督察反馈意见全面整改到位。全面推进督察反馈意见中指出的24项具体问题整改,2020年底前完成11项,2024年底前全部整改到位。督察期间交办的2481个信访件(目前尚有66个未办结)2020年底前基本办结和阶段性办结。继续加快推进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

  (二)生态环境质量持续稳定改善。到2020年底,全面完成我市“十三五”规划和污染防治攻坚战明确的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到2025年,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稳步提升,力争实现大气主要污染物的达标;主要河流断面水质优iii类水体比例达75%左右,河湖水生态系统功能逐步恢复;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95%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95%以上;森林覆盖率达19.5%,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9.5平方米,湿地面积总量维持在46.46万公顷以上。

  (三)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继续走在全国前列。对照最高标准、最好水平,进一步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使上海市生态环境治理水平再上新台阶。

  。

  (一)提高站位,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排头兵、先行者的政治责任。

  1.坚定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通过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形式深入学习,做到学懂弄通做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统筹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坚定不移地走高质量发展之路,坚决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确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到位。

  2.压紧压实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持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分工协作、共同发力。修订《上海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健全完善职责清晰、分工合理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体系。出台我市《关于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实施意见》,加快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走出一条符合超大城市特点和规律的生态环境治理新路。

  3.健全完善生态环保督察机制。制定《上海市实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办法》,组织开展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推进例行督察,加强专项督察,严格督察整改。构建督察整改效果评价体系,完善整改项目验收、销项制度。

  (二)聚焦重点,坚决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1.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加快推进中小燃油燃气锅炉提标改造,2020年9月底前完成剩余改造任务。扎实推进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现工业炉窑稳定达标排放。开展新一轮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深化治理工作,2020年底前完成我市20%重点企业深化治理工作,2022年底前全部完成。按照一厂一策、分步实施原则,持续推进宝钢、上海石化等重点企业大气污染治理。加大国三柴油货车淘汰力度,分步推进实施国三柴油货车扩大限行措施,加快淘汰国二及以下老旧非道路移动机械。加强车船油品质量的监管执法,坚决有力打击“黑汽柴油”违法犯罪活动。持续做好加油站、汽修、扬尘、餐饮等社会源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2.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深化河湖长制,2020年底全市河道基本消除劣v类水体。大力推进竹园、宝山泰和、嘉定安亭、崇明城桥等一批污水处理设施改造和建设工程,持续推进市政管网雨污混接改造,加大市政泵站截污改造力度,优化排水设施运行管理。加快推进天山、泗塘、曲阳、桃浦、龙华和长桥污水处理厂初期雨水调蓄工程,推进苏州河深层排水调蓄管道系统工程试验段建设。全面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健全完善长效运行管理机制。推进海绵城市试点建设,2020年底建成区的20%区域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3.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完成全市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编制出台《关于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推动解决突出土壤污染问题的实施方案》,深入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控,抓好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严格监督执法,依法推动我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推进南大、桃浦土壤修复试点。坚持处置与利用相结合,规范河道疏浚底泥还田、还林行为,完善常态长效监管机制。持续推进“198地块”减量化工作,加强减量化复垦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不符合耕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地块,不用于耕种,依法进行分类管理,保障减量化复垦地块后续安全利用。

  4.扎实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一步巩固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实效,着力完善全程分类体系,加快完善生活垃圾末端分类处置设施,健全可回收物回收体系,持续引领垃圾分类新时尚。加快推进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2020年底建成老港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实施我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的强制使用制度,2020年底前建成嘉定、浦东、松江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程。加快推进松江小昆山、金山漕泾、金山新江等非正规垃圾填埋场(堆放点)排查整治。

  5.加强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2020年底前完成金山地区新一轮区域环境综合整治,推动区域环境质量明显好转。全面推进振华重工长兴基地环境综合治理,强化崇明生态岛环保监管力度,设立崇明区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加强对海洋装备领域的环保监管、指导和服务,深入推进嘉定区涉重金属企业规范化整治,加快推进宝钢钢渣堆场综合整治。加强我市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范围内的环境违法问题清理整治工作,完成罗泾码头、长兴岛第二发电厂灰场等整治工作。以点带面,积极推进道路交通噪声专项治理。

  (三)源头防控,全面推动高质量发展。

  1.实施空间分类管控。建立全域全要素国土空间管控体系,逐级落实“四条控制线”(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城市开发边界和文化保护控制线)管控体系,强化底线约束。开展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工作,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勘界,细化落实管控机制。印发《上海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持续深化分类分区管控要求,指导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并将该实施意见作为区域规划编制、产业布局和政策制定的重要依据。坚持保护优先,依法依规严格管控长江口滩涂开发活动,加大长江岸线保护力度。

  2.优化调整产业结构。持续推进重点行业结构调整,加快淘汰“三高三低”企业,加快零散化工业企业向专业园区集中。加快推进“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落地,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推动产业布局优化。推进传统产业绿色升级,提质升级现有循环化园区,提升行业清洁生产整体水平。加快推动吴淞、吴泾、高化、南大、桃浦等重点区域以及星火、金山二工区等工业区的转型升级。

  3.优化调整能源结构。加强煤炭控制,确保完成“十三五”减煤目标,2020年煤炭消费总量较2015年下降5%以上。全面完成中小锅炉低氮燃烧改造和工业窑炉排放治理,逐步推动30万千瓦公用煤电机组改造。完善全市天然气“一张网”供应布局,有序推进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建设。

  (四)以人为本,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环境问题。

  1.加大信访交办件的核查和盯办力度。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责任落实体系,各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包括已办结和阶段性办结)的核查工作。对存在问题和整改不到位的信访件,建立督办和盯办工作机制;对未办结的信访件,制定整改方案并积极落实整改措施,做好群众的安抚和解释工作。

  2.着力解决历史遗留和老大难问题。对交通噪声污染问题,各区、各有关部门认真开展排查,对污染严重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制定整改计划、落实相关措施、有序推进整改;对历史遗留的非正规填埋场问题,结合实际,科学评估,落实风险管控等相关要求,确保不产生次生环境污染。

  (五)改革创新,持续提升环境治理能力和水平。

  1.加强环境执法监管。加大对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侦办、起诉和惩处力度,健全生态环境部门和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件移送、联合调查、案情通报等协调配合制度。加大对车辆、船舶等使用燃油质量的抽检力度,强化对企业污水超标纳管、燃油锅炉超标排放等执法监管力度,加强对危险废物利用单位的监督管理。分类推进码头环保设施建设运行专项整治,健全完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长效管理机制,持续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违法问题巡查检查,依法依规惩处各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2.完善环境治理机制。加快建立以排污许可证为核心的污染防治管理体系,全面落实企业治污责任,加强排污许可证证后执法监管和“三监”联动。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进一步完善执法裁量权行使规则,健全宽严相济的执法机制。大力推进环评审批制度改革,加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落实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公益诉讼制度。完善企业环保信用评价制度,建立完善环保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3.加强环境治理能力建设。加快建设全要素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体系,完善重点园区特征污染物监测体系建设。全面推进生态环境“一网通办”“一网统管”,加快推进生态环境事项全程网上申报,加快普及“不见面”审批和网上服务,推动落实智慧监管。出台我市第三方环保服务规范,积极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鼓励支持第三方诊断服务、综合治理托管等新模式、新业态。

  4.深化完善区域污染联防联控。坚持共保联治、共建共享,完善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协作机制。加大协同联动力度,重点推动区域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联动、柴油货车污染协同治理、太浦河水质预警联动、跨界水体联保联治。制定《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生态环境专项规划》。在示范区内率先建立统一标准、统一监测、统一执法的环境监管体系,启动示范区“智慧环保”平台建设。

  。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上海市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并承担上海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职能,由市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市政府主要领导任常务副组长,相关市领导任副组长,市委、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统筹领导整改工作,并指导各区、各有关部门抓好整改。领导小组设上海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局,负责整改工作的综合调度、跟踪督办。各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健全整改工作组织领导体系,建立高效工作机制,主要负责同志带头抓部署、抓协调、抓督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推进格局。

  (二)严格督察指导。各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调度,及时掌握整改工作进展,确保有序推进。上海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要建立月调度、季通报、年考核的工作制度,适时采取专项督察、明察暗访、第三方评估监督等措施,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督导督办,推动问题逐项整改、逐个销号。对整改推进不力、进度明显滞后、问题仍然突出的,予以通报、督办、约谈。

  (三)严肃责任追究。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的4个责任追究问题,深入调查核实,厘清责任,严肃问责。问责方案报经市委同意后组织实施,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加大对整改工作的责任追究力度,对整改不力、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依纪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强化信息公开。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充分运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平台,及时宣传督察整改情况,主动接受监督,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对整改不力、问题突出的地区和部门,加大曝光力度,动员全社会参与和监督,形成整改合力。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做好相关预案,加强舆情引导,妥善应对。

环保督察整改方案

根据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为了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五个强化”的要求以及市委、市政府和省住建厅整改方案要求,围绕整改问题清单,坚持标本兼治、突出重点、精准发力,以最坚决的态度、最迅速的行动、最有力的措施抓好整改落实,推动我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以本次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工作为契机,彻底查找问题根源,全面梳理污水处理、垃圾处理以及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工作,查找差距,对标一流,以高度重视、高度负责、铁腕治污的决心和意志,落实整改工作,全面提升我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水平,为守护“大同蓝”作出应有贡献。

1、坚持一岗双责,严格落实责任。认真落实整改工作责任,进一步完善领导包案制度,抓好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

2、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整改重点。对于能够立行立改的问题立即整改,确保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到位。对于需要长期整治的,拿出方案持续推进,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取得明显成效。重点要紧盯污水处理、垃圾处理以及渣土运输管理等工作,举一反三,全面开展环境保护问题大排查、大整治。

3、坚持严格标准,确保整改成效。整改成效最终要用环境质量改善来检验,用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来评判。要坚持用严格的标准、扎实的作风,发扬“四铁”精神,全面推进各项整改措施落地生根,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到位,确保整改成效经得起时间的检验。

1、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改造。

2017年底前完成御东污水处理厂改造工程、阳高县污水处理厂扩容及配套管网工程;2017年底前完成十里河引污治污工程;2018年底前完成恒安新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2017年9月底前完成天镇污水处理厂污水不经处理溢流问题的整改。

2、加快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2018年建成天镇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

3、强化渣土运输管理。

按照“抓两头、管一线”的原则,做好渣土运输车辆密闭运输、沿线抛洒、随意倾倒的管理力;提高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水平,全市渣土运输车辆gps监控系统安装率达到90%以上,并保证正常使用。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省住建厅整改要求,加快推进我委中央环境督察整改工作,确保按时按要求完成整改工作任务,决定成立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1、强化组织领导。整改工作在委中央环境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实施,全面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各单位、各科室要按照工作部署,明确任务分工,注重协调配合,齐心协力推进整改工作。

2、细化整改措施。各单位、各科室要根据本方案,进一步细化整改方案,层层分解落实整改任务,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要明确整改时间表、任务书、路线图、责任人,确保按时整改到位。

3、完善工作机制。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组织协调和情况汇总,加强统筹和督导,定期监督检查整改进展情况,落实闭环管理,整治一项、核查一项、注销一项,确保整改工作落地见效。

4、建立定期。

报告。

各相关单位、科室要指定专门联系人,每周四12时前向领导组办公室报送整改进展情况和下周工作计划,每月报送整改工作总结。

环保整改方案范文

1、上级领导检查后,高度重视,立即行动,整改如下:

2、依据检查提出的意见整改如下:a、b、c、d。

3、总结:经过整改,有哪些改观,经验教训,表示感谢。

单位名:。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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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好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措施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三秋大忙快要来临,秋季禁烧战役即将打响。面对严峻的禁烧形势,我们将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圆满完成秋季禁烧任务。具体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施,做到通告发放到户、保证书签订到户、奖励政策告知到户,宣传车反复巡回宣传,村村喇叭每天至少三次宣讲,宣传标语随处可见,横幅挂到田间地头,形成强大的宣传攻势,让更多群众自愿还田,让想点火者不敢去点。

根据全镇村庄和地块分布情况,成立10个三秋禁烧指挥部,班子成员带队,人员吃住在村。同时,对镇村干部进行责任细化,每个地块明确到人,每个农户细化到人,道路段段有人管,农田块块有人看,群众户户有人联,形成纵到底、横到边的网格化责任体系,最大限度推进秸秆还田,确保不发生焚烧秸秆现象。

合理调度机具,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突出做好主要交通干线、重点项目及周边地块的秸秆还田工作,做到一台机具、一名干部、收获一片、还田一片,彻底断掉大面积、集中焚烧的火源,保证禁烧的效果。

充分发挥各行政村入党积极分子、

预备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给任务,压担子,约定地块和农户,带头还田,带动还田,通过实际工作进行检验党性、锻炼党性。

对确实不能还田的,明确专人督促清运到指定的堆放地点。各指挥部实行24小时值班,地块经常不离人。抽调人员成立2个巡查小组,进行24小时巡查,确保禁烧措施落实。

各位领导、同志们,秋季禁烧是一场苦仗、硬仗,我们将继续发扬不怕困难、连续作战的优良作风,以坚定的决心、必胜的信念,全力以赴打赢三秋禁烧攻坚战。

各位领导:。

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我村将及时成立秋季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由一把手任组长负总责,村主任任副组长,其他村干部为成员的村领导班子。聘请各组有威望的老干部、老党员为各组联络员。领导小组坚决落实“三包”职责,即:组长包全村、副组长包片、其他干部包组,层层落实责任制。

我村将及时召开全体村组干部、共产党员、农机手参加的会议,传达镇会议精神,要求全体党员干部正视禁烧工作的艰巨性和复杂性,克服怕苦畏难、悲观松劲、等待观望、对上依赖、盲目乐观等“五种消极思想”。在言行上做到“四个不准”,即:不准散布不利于秸秆禁烧的言论,不准对禁烧工作阳奉阴违、表里不一,不准在禁烧过程中表面应付、敷衍塞责,禁烧期间不准擅离职守、失职渎职。千方百计完成秸秆禁烧任务。

今天的秸秆。

禁烧工作会议后,我村将迅速开展禁烧氛围营造工作,将“三封信”由各包组人员亲手送交到全村农户手中;在交通路口悬挂禁烧横幅不少于5条,张贴宣传标语不少于100张;每天组织宣传车到村庄田头开展禁烧宣传工作。为全村营造一个浓厚的禁烧氛围。

各位领导,秋季秸秆禁烧攻坚战即将打响,为打赢这场硬仗,我村全体村组干部坚决发扬“敢打、敢拼”的“二敢”精神,学习黄继光拼死堵枪眼、董存瑞舍生炸碉堡的不怕死的精神,坚决不辱使命,保证完成任务,向党委、政府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各位领导、同志们:。

散,容易造成呼吸系统疾病,给群众的身体健康造成严重影响。秸秆禁烧既是一项艰巨的环保任务,也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容不得半点松懈。我们xx管区将严格按照镇党委、政府的要求,立即行动,抓早动快,全面打响攻坚战,全力确保秋季禁烧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结合本辖区工作实际,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到村组,落实到户,落实到田间地头,道路段段有人管,农田块块有人看,真正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禁烧的战场在农村,主体是农民。各村按照“强化舆论导向,内容鲜明突出,覆盖方方面面”的宣传思路,充分利用召开会议、广播、张贴标语、悬挂过路横幅、下发明白纸、制定村规民约等一切能利用的工具深入宣传秸秆禁烧的意义、措施和办法,营造浓厚的氛围。总之,宣传工作针对性要强、形式要多样、氛围要浓,要贯穿整个“三秋”工作始终。要通过强有力地宣传,在较短时间内营造强大的舆论氛围,使禁烧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变成广大农民群众的自觉行动。

工作,做到收获一片、还田一片,彻底断掉大面积、集中焚烧的火源,以保证禁烧的效果。

(1)各村成立禁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责任到人,实行包农户、包地块、包路段。

(2)各村与农户签订禁烧合同。

(3)各村配备灭火器材,成立10人以上的应急队伍,组成巡查小组昼夜24小时值班巡查。

(4)管区实行24小时值班和信息报送制度,值班人员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5)强化督导检查,建立巡查制度,管区成立巡查小组,24小时明查暗访,全程巡查。

总之,我们将按照镇党委、政府的要求,坚定信心,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努力夺取秸秆禁烧的全面胜利,为庆祝建国六十周年和第十一届全运会、曲阜国际孔子文化节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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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督察整改方案

各位领导:。

遵照厅政治部、机关党委部署。对照巡视巡察和整治督察反馈意见以及总队党支部梳理出来的意见。按照“三个摆进去”的要求(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认真剖析根源,找差距、找不足,特别是从主观上、思想上进行自省,找准思想根子上的问题,现将对照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思想政治方面。理论武装在掌握上做得还不够,满足于总支、支部、党小组安排的学习,停留在字面上的理解,缺少系统学习,没有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历史地位、时代背景、全球视野、未来发展等进行系统学习。对深层次的丰富内涵理解研读不够,在“严谨”上一知半解,做得不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自身工作实际结合得不够好,存在为学而学,现学现用,未能做到完全融会贯通,举一反三,思之不得、研之不透、行之不难,与组织要求,工作要求有差距。总队党支部对巡视巡察和政治督察反馈的意见都已整改到位,但有些问题的整改是长期的,如队伍建设的问题,对照“四个铁一般”的要求,本人有差距,队伍管理也有差距。铁一般的理想信念,需要每一位民警都要认真研读习近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做到“两个维护”,做到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二)担当作为,履职尽责方面。一是在发扬共产党人革命精神,斗争精神,一往无前上有差距,在以上率下,“钉钉子”“啃骨头”‘跳起来摘狗头”的精神上不足。攻坚克难存在畏难情绪,呈分管三处、六处工作时间不长,但在一些困难工作的环节,解决措施较为保守,如寄递行业中的三个100%寄递行业始终做不到,时有因为达不到三个100%,时有社会危害结果发生,再如民爆企业技术人员的执照培训如何提升,一直困扰我们如何破题,如何提升我们自身的引导、指导、监管水平值得深思,也需要用啃硬骨头的精神去解决,更好地服务企业,服务社会。二是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不够。工作针对性、预见性、前瞻性、创造性不强,在分管派出所指导的期间,针对新时代枫桥式派出所建设做了大量的工作,但在如何让基层减负上,调研不够,研究不深。主动服务基层,服务企业上办法不多,不够主动对照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有所淡化。三是对新业务知识学习不够,创新能力不够强,工作要求不高,缺乏主动性和精益求精的精神,作为总队副总队长顾虑多,对分管以外的工作参与少,过问少,意见建议少,担当不够。四是作为总队党总支纪检委员,在抓常态化纪律作风上有差距,没有大胆地履行监督责任,依赖总支书记安排部署,强调纪律,没有做到用“三省吾身”的态度来发现自己和队伍中的不足和短板,监督过于温文尔雅,缺少“辣味”。五是对年轻民警的传帮带做得不好,在指导民警完成工作中,没有全身心毫无保留地将好的传统,好的经验给予传授。有时认为都是些过时的老黄历也许不再运用,管用。

(三)在工作作风方面。表率作用发挥不够好,一是对自己要求不高不严,作为总队副总队长深知自己的言行对民警作风建设有着潜移默化的影响,注重保持政治定力,守住法纪底线。由于长期在业务岗位,党务工作经验不足,满足于不出差,不跨红线。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为自己树立的标杆不高,对身边的一些言行,小事,小节的潜在危险警惕不够,有时将自己等同一般民警,如在处理涉稳涉访的个案中,有些民警长期迫于精神紧张,战役一个接一个,很辛苦,很劳顿人力情报保障上有缺失,一些民警顾虑多有厌气,我们为此做了一些准备工作,但终未能从机制上解决,我再次分管三处,也没有大的推动,反思自己,工作作风上离工作的要求,有差距。

(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够深入。放管服有许多事项在治安,对照上级的部署和要求都已落实,但在主动关心基层、创造性地落实放管服,最大限度地便民、利民上仍有提升的空间,重视对上多对于对下,思考工作怎么符合上级意图想得多,倾听服务对象呼声,满足基层意愿想得极少,政绩观出现了偏差。

(五)履行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监督责任,防范廉政风险上不够到位。我担任总队党支部的纪律委员,对岗位廉政风险认识有待提高,常态化的监督提醒谈话开展不平衡。我担任总队党总支的纪检委员,对岗位廉政风险认识有待提高,常态化的监督提醒谈话开展不平衡方法单一。对民警队伍思想状况了解不深不透,常态化的批评与自我批评扣题不紧,质量不高,究其原因与我个人水平,能力有关,与我没有主动抓监督,勇于抓监督。善于抓监督有关,对表上级的要求有差距。

20xx年6月到治安总队工作,期间20xx年9月至20xx年10月带队援疆一年多时间,自觉服从组织决定,服从命令听指挥,圆满完成各项任务,自觉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做到“两个维护”。两年多的时间,家里没有办过任何酒席,没有婚丧嫁娶,乔迁新居,过生日等借机敛财的情况。妻子齐俊就职于安顺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工作。儿子凌洁已成家另住多年,现供职于威振护运有限公司普通职员。儿媳韩智琦供职于南方电网贵阳公司普通职员。女儿凌诗诗,学生,就读于双龙外国语学校高中部。本人及家属没有经商办企业的情况,本人无出入国境情况,也无出入境证件,居住的住房没有变化,20xx年没有接受任何组织的约谈、函询,没有受到问责的情况,没有利用茅台酒、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利益的情况。

就个人而言,虽然已作了上述的查摆,但肯定不止这些,诚恳希望各位领导、同志们帮助我,给我指导,我虚心接受并全都认领。上述问题和不足的存在,有一些是客观原因,但主要是主观原因造成的。

一是政治理论学习抓而不紧,学习不够深入,工作疲于应付是一方面,更主要的是认识问题站位不高,没有把政治理论学习放在应有的高度,存在实用主义,急用急学,急学急用,使得自身政治理论水平不高,不能融汇贯彻自觉用理论结合现实社会治理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二是对新生事物,新热点,新业态缺乏高度关注的热度,缺乏天天学,时时学的精神和劲头。三是缺少放开手脚干的闯劲。治安总队的业务量大政策性强,涉及面广,虽在一年中分管过四个处,客观上对四个处室工作中所涉及到的法律、法规、政策尚未熟练,自己努力不够,有惰性,存在风来加衣,雨来打伞的情况。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缺乏逢山开路,遇河搭桥的冲劲。四是创新力度不够,在公安机关三十多年自认为轻车熟路,打破常规的思想不强,虽有不甘落后的思想,但大胆探索,借助大数据智能化解决社会治理中的短板的意识不够强。致使工作中亮点不多,成效不明显。五是服务不够精准,对基层,对服务对象缺少针对性的调研,特别是疫情所带来的影响,认识仍停留在过去的认识上。措施办法有失精准。六是好人主义作祟,对分管的工作,对队伍的监督上,直击难点、痛点少,一般意见、建议多,不愿得罪人,好人主义在作祟。

(一)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始终做到政治合格。

一是增强政治定力,强化理论武装。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训词”不折不扣。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做到“两个维护”。践行“四句话十六个字”的总要求,对照“四个铁一般”的要求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加强法律、法规、政策和治安业务的学习,主动掌握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勇做民警的标杆,指导好基层,注重研究工作中的难点、焦点。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发挥好参谋助手的作用。

(二)依法履职,强化责任担当。

全力维护好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以若干实干诠释忠诚干净担当,坚持“稳”字当头,保持高度的灵敏和警惕,强化底线思维,防范化解好退役人员等涉稳、涉访群体的风险,依法履行好审批、监管等各项职责,不移位,不缺位,对照“四个铁一般”严格要求。管好队伍,切实增强紧迫感、使命感,主动作为勇于担当,合力维护好班子团结,带好队伍,为整体提升治安工作水平做出应有的贡献。

(三)在抓落实上下功夫。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切实转变作风,着实提高工作能力和人水平。一是牢固树立求其务实的观念,凡事认真细致,不浮躁,不被动应付,增强开括创新意识,尽职管理,不加压力,讲究工作方法,把陈旧的观念、惰性的思想抛之脑后。以崭新的姿态,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工作。二是努力提高工作的实效性,预见性,大兴调研,提高指导、服务基层的能力和水平,提升解决热点、难点问题的能力,为平安贵州建设添光增彩。

(四)严于律己,强化自身廉洁建设。

一是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等党内规章、法规和各项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以身作则,守住底线。自觉没化交际圈、朋友圈。二是认真落实好“一岗双责”的工作职责,在加强自身建设的同时,加强对分管工作的监督管理,把党风廉政建设落到实处。三是自觉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重大问题提交班子集体决策形成决定后,带头执行,抓好落实,不打折扣。维护班子团结,做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四是带头坚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坚决抵制形式主义、享乐主义等腐败思想侵蚀,加强党性锻炼,做好人民公仆。确保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以上对照检查如有不透彻之处,恳请各位领导、同志批评指正,我一定虚心接受并认真改正。

城管局年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总结

按照《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总结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认真梳理我局涉及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的主要做法、工作亮点、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主要问题,现将2021年我局涉及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

我局把落实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长期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长效工作,并成立县城市管理局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大队、所工作人员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由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二、认真梳理整改事项,明确整改任务。

我局按照《中共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县落实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查组督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认真梳理我局涉及环保工作事项,明确环保整改任务内容。对照《县落实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查组督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认真梳理整改任务中涉及我局的环保工作任务,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逐项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股室、整改时限、整改措施,确保环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制定细化整改方案,确保任务清晰明确、措施有的放矢、整改高质高效。严格落实整改任务“销号制”和按月“交账制”,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三、强化环保理论政策学习,提高干部职工环保责任意识。

结合《中共县委组织部关于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相关理论政策纳入中心组学习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积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相关理论政策,通过对《彭清华同志在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讲话》、《中共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县落实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县生态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等重要环境保护相关理论政策文件的学习,切实增强了全局干部职工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让全体干部职工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为扎实有效地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思想保障。

四、积极推进整改任务,落实整改措施。

我局共涉及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4项,按照整改任务对应的整改方案,我局积极推进整改工作,落实整改措施,确保环保整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整改任务一:1、制定我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治理方案,开展排查,建立问题清单,明确整治内容、时间节点。2022年12月底前,县城建成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80%。(2022年12月底前)。

整改目标: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和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能力,规范农村临时堆场。

整改进度:按照《州落实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督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阿委办〔2021〕37号)文件要求,结合《州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我局已制定《县城市管理局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治理方案》,我局正严格按照该方案进行实施。目前,我县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效率明显提升。

整改任务二:1、2021年7月底前完成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置方式效果后评估,根据后评估结果,2021年8月底前对未能达到处置效果的制定渗滤液处置设施建设方案。(2021年8月底前);2、2022年12月底前,按照渗滤液处置设施建设方案,完成建设并投运。(2022年12月底前)。

整改目标:1、全面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置方式效果后评估工作,完成相关问题整改。2、全面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置方式效果后评估工作,完成相关问题整改。

整改进度:我局通过前期市场询价,寻找具备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实施我县城区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置效果后评估工作。我局已收到由雪蓉花蓝盔集团蓝盔环境治理集团有限公司编制的《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系统的技术评估报告》,该评估报告结论表明:截止目前,该填埋场可供使用的蒸发面积足够,加之所在地蒸发量极大,且填埋场周边700m范围内基本没有村民定居点,环境容量较大,渗滤液采用的“蒸发-回喷”工艺技术可行、安全,符合相关环保要求。结合该评估报告结论,我局已对此项整改任务进行销号,目前,已完成销号工作。

整改任务三:认真执行调整后的《州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2021年12月底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推进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改造项目建设;2022年12月底前完成升级改造任务,2020年6月底前完成项目考核评估工作。(2020年6月)。

整改目标:全面完成我县城镇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置等设施升级改造(扩建、改建)。

整改进度:由于我县城区生活垃圾填埋场位于喀哈尔桥湿地保护区实验区,我局前期准备的几种垃圾填埋场改扩建方案均未能通过建设项目生态影响评价和环评手续。就此情况,我局积极与州住建局对接,经向县委县政府相关领导汇报情况后,县委县政府同意我局将该项目资金用于我县城区生活垃圾填埋场防渗膜更换、环境监测设备采购、购置地磅。目前,我局正通过市场询价,寻找相关资质设计单位编制城区生活垃圾填埋场防渗膜更换、环境监测设备采购、配置地磅设计方案。

整改任务四:各乡(镇)进一步强化县城、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运输、设施设备维护及日常管理。统筹布局县城、农村垃圾收集、转运设施,科学合理选址建设。(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目标: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提升城市生活品质。

整改进度:我县城区环卫保洁工作已实现市场化运作,我局以此次环境保护整改任务为契机,统筹布局县城区垃圾收集、转运设施,落实专人负责城区环卫保洁监督管理,强化环卫保洁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力度,进一步规范我县城区垃圾收运监督管理工作。按照生活垃圾和餐厨垃圾分类收集、分开清运、日产日清原则,我局积极与智瑞环境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开展对接工作,要求智瑞环境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按照《县城市管理局垃圾收集清运制度》要求,严格执行生活垃圾和餐厨垃圾分类收集、分开清运制度,做到城区生活垃圾日产日清,且清运质量达到标准,保证清运干净,不留积存垃圾。目前,此项整改任务已完成销号工作。

五、积极开展环保宣传工作。

广泛开展环保宣传教育,针对不同领域不同层次的人群,从学校、企业、政府及社会等多层次,充分利用宣传栏、微信、qq等平台,深入宣传整改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开展形式多样、针对性强的环保宣传活动。我局将以环保宣传活动为契机,通过张贴环保标语等形式,倡导绿色文明的生活习惯、消费观念和环境价值观念。

下一步,一是我局将继续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环境保护相关理论政策重要文件精神,强化全体干部职工环保意识教育,为我局扎实有效地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思想保障;二是结合我局环保整改事项整改方案,我局将继续强化环保整改任务工作力度,力争早日完成环保整改任务要求;三是定期与不定期结合,开展环保整改任务“回头看”行动,确保我局环保整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政治督察整改方案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xx年11月3日至12月12日,县委巡察一组对县公安局党委开展了巡察;并于20xx年2月5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持政治引领,扎实部署推进巡察整改。县局党委将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充分认识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进一步增强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全面做好整改工作的落实。于20xx年2月7日,召开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县委巡察一组巡察反馈会议精神,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2月22日,召开县局党委会,研究审议《县公安局党委落实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分工,明确整改措施,将整改责任落实到人到岗。20xx年3月12日,召开县局党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委和班子成员对照县委巡察反馈的问题,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进行深刻剖析,举一反三,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二)强化政治担当,坚决扛起主体责任。成立以副县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崔吓瑞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领导小组每两周召开1次会议,并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对存在问题进行“会诊”“开方”。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着力抓好整改任务部署、整改责任传导、突出问题督办,全力推动各项整改任务的落实。班子其他成员主动认领问题,自觉履行整改责任,及时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各牵头单位对照整改任务和完成时限,着力做好整改落实,形成了上下联动抓整改、齐心协力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三)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效。严格对照县委巡察一组反馈意见,逐项逐条制定整改措施,制定下发《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分解方案》,明确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定期核查销账,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整改台帐,制定《落实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度表》,落实整改情况“每周一上报”制度,确保整改一个、巩固一个。各牵头所队室坚持思想不松、目标不偏、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从严从实抓好巡察整改各项工作。同时,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新修订完善8项规章制度,确保严格执行到位,形成常态长效机制。

        。

        (1)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本系统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不够细致。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学习计划,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研究制定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坚持每周二晚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组织学习。自20xx年1月以来,共组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会19次。二是强化理论学习。今年以来,组织各支部全体党员,通过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传达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纪党规,上级有关通报、重要文件和安排的其他学习内容,共组织18余次学习。4月10日,对131名党员民警开展应知应会知识测试,通过测试,进一步提高了广大民警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达到了“以考促学、以考促记、以考敦行”的目的。开展“学习强国”app学习,目前人均日积分45分,活跃度97.44%,营造全警的良好学习氛围。三是开展调查研究,局党委委员结合自身分工,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分别深入分管所队室开展调研42次,调研指导社区警务室建设、一村一警建设、窗口服务、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反走私、队伍教育整顿等工作,实实在在帮助解决29个具体问题。四是县公安局结合实际,制定印发了《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的通知》,重新组织全体民警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回头看,结合落实省委“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及党史学习教育,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扎实开展并取得实效。坚持领导带头学,所队长传达学,民警个人自行学等多种形式相结合,解决工学矛盾,确保学习全覆盖,民警参学率达到100%。全体工作人员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委部署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做好本职工作。二是对“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六个专项整治”进行再梳理再排查,责成零报告单位进行回头看,形成自查报告。2月26日,局属各单位重新对标对表再梳理再排查问题,上报警务辅助人员教育整顿问题清单及整改进度表,总共排查出问题8个,已整改到位,并要求辅警逐人签订《遵纪守法承诺书》213份。20xx年3月24日法制大队牵头制定《柘荣县公安局领导干部过问或干预、插手执法办案及相关接触交往行为情况记录表》,局属各单位明确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15日前上报落实情况,同时对20xx年以来违法违纪案件进行倒查,梳理出3起5人违反“三个规定”的问题线索。给予2名相关责任民警提醒谈话(另3人已在当年被处理)。20xx年4月8日,县纪委立案审查调查1名民警违反廉洁纪律、生活纪律、工作纪律的问题;20xx年4月9日,我局对交警大队城关中队中队长魏林峰违规参股经商问题进行立案审查,并于20xx年4月26日对其作出行政降级处分决定。

        (3)主题教育专题研讨走形式。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各项主题教育活动要求,制定活动开展计划,根据不同情况,有针对性的提出体现时代精神,符合实际的具体要求,规范专题研讨,杜绝形式主义。20xx年3月8日先后组织召开三场部署会,对公安机关“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党史学习教育和公安队伍教育整顿进行部署。要求全县公安机关对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局实际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和研讨并建立档案台账。二是制定《对照党章党规找差距》、《五个想一想,我能为柘荣发展做什么》等专题研讨活动方案,督促各党支部部署开展。

        2.关于党委发挥领导作用不足的问题。

        (4)议事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重新修订《柘荣县公安局党委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党委会议研究事项和决策程序,强化“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机制和招投标相关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学习,全力提高局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二是严格执行《党委工作规则》《柘荣县公安局党委议事规则》,明确“三重一大”事项必须提交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后执行。三是严格执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进一步确保党委会议决策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行性。20xx年1月县委巡察结束后,局党委共研究基础建设、干部人事等“三重一大”事项13次27项均做到主要领导末位表态。

        (5)无依据变更规划。

        整改情况:一是已协调住建局、消防救援大队及原消防设计、施工单位,力争完善公安业务用房(办公大楼)消防设施并通过验收。二是规范建设,对各类基础建设严格按照设计方案规范建设,不无故变更设计,确因需要变更设计的项目,依法依规进行变更审核、审批,确保工程项目建设合法、合规。

        (6)班子成员工作合力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议事规则”。20xx年3月22日,全体党委委员学习新修订《柘荣县公安局党委议事规则》,全面引导全体党委委员积极建言献策,发挥好党委委员个体的作用,营造和谐议事的良好氛围,增强议事和决策水平。二是明确议事标准。明确议事过程每个党委委员要发表自己的意见建议,不得以简单的“同意”代替议事。三是将工作通报作为每周一上午局党委例会的一项工作,在党委议题结束后,班子成员通报各自分管工作情况。协调需要协同、配合的工作事项,提高合力和执行力。

        (7)重要公文未经主要负责人签发。

        整改情况:一是20xx年3月9日晚组织局党委委员、所队负责同志再次学习《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进一步了解掌握公文处理的规范和要求。二是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公文处理工作,牢固树立“公文处理无小事”的思想,把公文处理工作置于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严格程序规范,抓好责任落实。三是严格把关。明确办公室要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党政机关公文格式》等有关规定制发公文,落实公文审核把关责任,切实提升公文质量,确保公文办理及时、准确、规范、高效。四是规范签发。明确行文单位在办理重要公文时,按照规范填写《柘荣县公安局公文处理单》,经分管局班子成员会签后,报局主要领导签发(20xx年2月5日起至4月5日共签发95份文件均由局主要领导签发)。

        3.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的问题。

        (8)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挖彻查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运行,夯实摸排打击责任,发挥打击主力军作用,广辟线索来源渠道,强化线索收集,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应查尽查,推动深挖整治和长效常治“两条主线”齐头并进。5月8日,新接收涉黑涉恶线索1条,目前已组织力量开展核查工作。二是健全扫黑除恶斗争纪检监察机关和公安机关协作配合长效机制,加强联席会商,每半年与县纪检监察机关召开通报会商会,多层次、多渠道挖掘黑恶势力背后存在的“保护伞”,坚决铲除滋生黑恶势力的土壤。2月3日下午,与县纪委监委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案件通报会商会。三是确保深挖根治,全面整治区域性行业性治安乱点,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监管力度,确保“一网打尽、除恶务尽”。结合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对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开展倒查,截至目前,暂未发现新线索。四是持续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结合“一村一警”工作,依托“百千万巾帼大宣讲”“5.15打击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月”等各类活动深入各乡镇、社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7场次。完善举报奖励,提高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积极性,巩固扫黑除恶战果,扩大工作成效,营造强大声势。

        (9)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20xx年5月,新增破获电诈案件2起,同比上升100%。我局通过传统宣传和精准宣防相结合的方式,创建“反诈一条街”,推广“金钟罩”和“国家反诈中心”等应用程序,通过紧盯现案,专班研判的方式,力争实现“多破案、降发案”目标。1至5月份,“金钟罩”反诈程序累积关注用户13990人,注册用户14819人,已保护18059人,有效预警劝阻220人次;群众损失金额426.87万元,同比下降1.18%。二是20xx年1月1日,我局组织警力成立反诈合成研判中心,目前正在实体化运行。充分利用反诈合成研判中心的功能逐步梳理未破案件,从中找到新线索或串并外地案件,争取破获一批积案。

        (10)“一村一警”工作推进缓慢。

        整改情况:一是全力督促开展警务室建设工作。目前全县117个行政村,除英山乡岭头村、桦岭村因无村委办公楼无法建设警务室、黄柏乡上楼村与陈家山村因无人居住不修建警务室外,其余113个行政村的警务室牌子与办公设施均已配备到位。二是统一制作警务室台账外观,督促挂村民警按要求入村开展工作,全面开展挂村工作,目前所有挂村民警均已入村开展工作。三是创建特色警务室推动工作。在全县9个乡镇确定23个村居警务室作为重点,创新特色,积极发挥重点警务室建设的示范效应,确保工作有力推进。四是进一步健全“一村一警”长效机制,各挂村民警积极融入村居,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主动了解村居基本情况,常态整治治安突出问题,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11)拒执罪案件办理不及时。

        整改情况:一是与县法院执行局做了沟通对接,梳理20xx-20xx年县法院拟移送公安机关拒执罪案件24件,其中11起移交我局初步审核后明显不构成犯罪退回执行局处理。正式移交我局13起已全部办结,其中立案11起(10起已移送起诉,1起已撤案处理),2起不予立案。二是今后严格依据《公安部关于改革完善受案立案制度的意见》(公通字〔2015〕32号)要求,及时受立案。

        (12)保安公司脱钩改制不彻底。

        整改情况:一是原柘荣县保安服务公司(有限责任公司)20xx年4月19日注销工商登记。二是县局已将温联水同志调回另行安排工作,确保保安公司彻底脱钩改制。

        4.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的问题。

        (13)抓意识形态工作不实,存在重业务工作轻意识形态。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制定下发《中共柘荣县公安局委员会关于印发20xx年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柘公党委〔20xx〕6号),严格落实党委主要领导第一责任、分管领导直接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牢牢把握意识形态的领导权、主动权,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二是听取专题汇报并研讨部署意识形态工作。3月23日下午,县局党委召开党委中心组(扩大)会议暨队伍教育整顿第五次专题学习会。会上,专题听取意识形态工作汇报,组织学习相关文件。党委班子成员对意识形态工作开展研讨,县局党委书记、局长崔吓瑞对意识形态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14)意识形态工作与干部职工考核、奖惩制度未紧密结合。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在《中共柘荣县公安局委员会关于印发20xx年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柘公党委﹝20xx﹞6号)中明确要求“建立健全意识形态领域工作考核机制。严格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的监督检查,把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评价使用的重要依据。”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与干部职工考核、奖惩制度紧密结合。在听取意识形态工作汇报并组织相关学习后,县局党委切实提高了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县局年度二级绩效考评体系重要依据,并实行“一票否决”。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情况。

        1.关于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力度不够的问题。

        (15)文件照抄照搬。

        整改情况:一是20xx年4月27日组织局属各单位学习《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二是严格规范性审查。明确局办公室加强规范性审查,凡以县公安局、党委名义印发的公文要做到文种、体例、格式规范,文风端正,条理清楚,文字精炼,措施可行;对不结合柘荣实际,照抄照搬制定的文件一律退回。(20xx年1月1日-4月5日,共印发111份文件,未发现照抄照搬现象)。三是建立通报制度。按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的有规定,办公室适时收集各警种部门公文处理情况,定期分析、点评,对公文质量差、办理效率低或公文处理中存在照抄照搬情况进行通报批评,督促警种部门提高办文质量。

        (16)发文多落实少。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反馈时限。对有明确办理时限的督办事项,应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并书面反馈;对没有明确办理时限的督办事项,原则上在一个月内办结并书面反馈;对有特殊时限要求的,要特事特办,严格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并书面反馈。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办结的,应在规定时限内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前说明原因,并上报阶段性进展情况,办理结果及时续报。二是压实办文办电责任。围绕公文办理的各个环节,注重协调对接,切实提高公文办理效率和服务水平,确保公文流转形成闭环和工作落实、反馈到位。三是法制工作通报后主要问题已经得到整改,一些细节问题无需在党委会上通报研究,改由在县局内网通报提醒相关所队民警整改。

        (17)作风转变不到位。

        整改情况:结合队伍教育整顿,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全面抓规范、促养成、转作风、提效能。今年以来,对元旦、春节以来队伍纪律作风、机关效能建设等情况开展现场督察、明察暗访90次,发现问题28个并督促整改到位。今年以来,发督察通报6份,通报即问责,并将通报与年度二级绩效积分相挂钩。

        (18)特权现象不同程度存在。

        整改情况:一是下发《柘荣县公安局机关大院车辆规范停放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县局机关大院内的停车秩序。二是地下停车位已经全部改为停放公务用车。三是相关领导干部在3月12日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已作出说明。

        2.关于执法办案行为监管不够有效的问题。

        (19)证据收集不及时、不全面。

        整改情况:一是20xx年4月26日,局党委研究同意给法制大队增加4名专职辅警,专职从事协助执法内业监管;二是孔某某被诈骗案等六起案件已整改,对3名相关责任民警予以提醒谈话问责;三是上尚酒吧殴打他人案是已调解案件,已制作双方当事人笔录,人身检查笔录,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明显不构成轻伤的,可以不开展法医鉴定。

        (20)个别案件立而不侦、侦而不结。

        整改情况:一是林某某诈骗低保金因没有诈骗犯罪事实于20xx年4月9日做撤案处理;因民事调解书并不属于刑法三百一十三条所规定的“判决、裁定”的行为对象,因此吴某某的行为不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于20xx年2月24日对吴某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做撤案处理;二是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对20xx年1月1日以来的警情及案件1000多起开展自查,补立刑事案件2起;三是对2名相关责任民警分别予以批评教育和提醒谈话。

        (22)执法发现问题整改不及时,屡整未改。

        整改情况:一是20xx年1月份起,共收到检察院、法院《纠正违法通知书》6份均报送局党委委员传阅,并每月向全局民警通报;二是截止20xx年12月31日,32名行政拘留因疫情防控等原因未执行人员已全部执行到位;三是已经向县检察院调取20xx年以来的纠正违法通知书。对每起纠正违法通知书启动责任倒查机制,对存在执法过错的,严格依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追究责任。对看守所副所长陈挺生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时任城郊派出所副所长林伟给予诫勉谈话,对2名相关责任民警予以提醒谈话。

        3.关于涉案款物管理松散的问题。

        (23)涉案财物档案散乱。

        整改情况:一是20xx年1月我局编制印发了《涉案财物管理台账》发放各单位,要求按照规定填写台账。交警大队自20xx年1月份以来对血样以及涉案车辆建立台账,专人负责填写保管;二是城关派出所等四个单位已成立法制室,配置专职辅警,做好台账登记管理;三是法制大队联合审计部门每季度定期开展财物审计和检查,并长期坚持。20xx年4月22日对第一季度的审计情况予以通报(《柘荣县公安局关于20xx年1-3月份执法财物专项审计报告》柘公综〔20xx〕94号)。检查中发现存在的六个问题均已整改完毕。

        (24)取保候审保证金和涉案暂扣款管理混乱。

        整改情况:一是我局召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涉案款专户开户事宜,并向县财政局申请涉案款专户,目前县财政局已批准同意我局在县农村信用社设立专户。二是已将5笔暂扣款34.1万元转入县农行保证金专户管理,下一步清理后一并转入涉案款专户。

        (25)涉案财物处理不及时。

        整改情况:一是20xx年12月,我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完成投入使用,并设立了涉案财物管理库,全局涉案财物(除交警外)全部由办案中心管理,按照“一中心七分库”要求分类管理,中心设待处理物品保管区,联合警保定期对待处理物品进行处理;二是禁毒大队在20xx年3月17日已将毒品上缴市局禁毒支队统一处理,其它物品移交办案中心保管、处理;三是刑侦大队在20xx年底前已将涉案物品移交办案中心保管,在4月30日已完成清理处理工作。

        (26)涉案财物保管场地不合规,没有做到分案分类保管。

        整改情况:一是20xx年12月,我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完成投入使用,并设立了涉案财物管理库,全局涉案财物(除交警外)全部由办案中心管理,按照“一中心七分库”要求分类管理;二是县局已完成涉案车辆保管区改造,加固安防、安装监控设备;涉案枪支放置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涉案财物管理库(治安部门保管库),执行双重管理;设置禁毒部门保管库、国保部门保管库、刑侦部门保管库,对毒品、涉密物品、刑事现场物证执行分类管理、双重管理。

        4.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坚决的问题。

        (27)无依据普发补贴。

        整改情况:一是重新梳理20xx年-20xx年驻蕉、驻榕、驻京参与两会安保和科级以上干部在县委党校脱产培训情况,共梳理出30人重复领取补贴,收回执勤岗位津贴7240元、法定工作日外加班补贴17940元总计25180元。二是制定《柘荣县公安局工作人员法定工作日外加班情况登记表》,进一步规范法定工作日外加班补贴的发放和审核。三是已收回王国斌双休日工资补贴1.23万元。四是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发放法定工作日外加班补贴等各类津补贴。

        (28)违规公务接待。

        整改情况:一是已收回超标接待费1441元;二是加强公务接待的管理工作,对在本局食堂接待的,对每张菜单要留档备查。并已落实公务接待“先审批后接待”的审核制度;三是对负责食堂管理的责任人袁家鑫进行诫勉谈话。

        (29)违规报销住宿费、礼品费。

        整改情况:一是重新修订《柘荣县公安局经费管理规定》(试行);二是收回违规报销的住宿费2600元;三是收回违规报销礼品费9900元并对1名责任民警予以通报批评。

        (30)违规发放慰问款。

        整改情况:一是收回违规发放慰问款共计5200元;二是严格按照《福建省公安民警英烈基金会柘荣办事处定向基金管理办法》发放抚恤慰问款。

        5.关于执行财经制度不严格的问题。

        (31)经费收支未在财务账上核算。

        整改情况:一是于3月25日召开局长办公会议决定注销交警中队账户;二是3月17日已将法医鉴定费、出入境工本费账户余额9.15万元上缴国库;三是已进一步规范财经管理制度,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监管。

        (32)车辆费用报账发票与维修点不一致。

        整改情况:一是已建立完善车辆一车一台账和执法执勤车辆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执法执勤车辆管理;二是已建立定点维修和事前审批制度,报账发票必须与维修点相一致。

        (33)发票报销未审批。

        整改情况:完善财经制度,进一步规范发票的审核、审批制度,未经领导审批的发票一律不得报销。20xx年以后已无该类问题发生。

        6.关于三资管理存在廉政风险的问题。

        (34)寄存款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目前已实行财物信息管理系统专人管理,实现与财物数据、台账数据无缝对接,解决了部分寄存款系统数据与财务数据、台账数据不相符问题。

        (35)固定资产管理台账不清。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固定资产管理人员认真学习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二是对长期闲置的4部无牌车商请县国资管理部门依照规定作出相应处置;三是拟聘请有资质会计师事务所对我局的固定资产进行全面的清查,规范固定资产管理;四是1名责任民警进行批评教育。

        (36)资产出租未签订合同,租金未及时收取。

        整改情况:一是已健全公安局店面出租、民警周转房管理档案,做到一房一档,进出有记录,收取有依据,房屋使用和租金收取台账明晰;二是已全部收回周转房房租费、水电费共计3.09万元;三是对1名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7.关于工程项目监管不力的问题。

        (37)项目涉嫌串标、虚假招标。

        整改情况:一是20xx年3月12日警保室组织学习《柘荣县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公开交易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文件精神;二是加强项目建设和招标工作的材料审查和事后监督工作,严格依法依规开展招标工作,进一步加强合同签订履约的审查监管。

        (38)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整改情况:一是已收回多支付工程款6235元;二是20xx年底以来新增的县局停车场、自来水改造项目、交警大队停车场、121快处中心等项目均严格现场签证把关,强化监督,做到新建项目事前审批、事中监管、事后检查,确保依法履约;三是对1名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39)先施工后补合同,审核结算依据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省、市、区相关工程建设文件精神;二是依据《关于建议进一步规范财务制度的函》(柘纪办函〔20xx〕24号),已收回多支付13528元;三是强化警保、审计等部门间的沟通配合,对工程项目的验收和审核进行全面管理监督。

        (40)违规签证增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建设项目现场管理,严格现场签证把关,强化监督;二是已将工程增项购买的办公桌、椅子、会议桌等,列入固定资产登记入账。

        8.关于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不到位的问题。

        (41)大宗采购不公开不透明。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闽财购函〔20xx〕2号)和《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德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宁政办〔20xx〕16号)等政府采购文件;二是严格执行采购制度,对大宗采购设立金额起点,超过金额起点的一律依法采购。三是20xx年经局党组研究决定(〔20xx〕第6号),车辆维修定点在柘荣途邦车业服务有限公司,现已确定有车辆维修资质的两家企业为我局车辆定点维修点。

        (42)违规退还履约保证金。

        整改情况:一是4月15日警保室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司法解释,进一步提升权利意识和法治意识,严格规范履行各类合同。二是强化警保、法制、纪检审计等部门间的沟通配合,进一步加强合同签订履约的审查监管。

        (43)采购项目验收审核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已收回2500元多支付保洁外包服务费用;二是已对今年购买物业外包服务加强检查验收,严格依照合同履行。三是对1名责任人进批评教育。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1.关于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有落差的问题。

        (44)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两张皮”,存在虚化弱化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把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作为党委书记的重要职责,不断提高抓党建带队伍促工作的思路措施,做到党建工作和日常工作同部署、同落实。二是将研究部署党建工作纳入局党委主要议事日程,建立每季度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与每年听取机关党委工作汇报制度,3月6日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三是在20xx年综合考评办法中,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建工作各提高一倍到1.5分。

        (45)机关党建抓而不实。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牢固树立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意识,明确党组织负责人的工作职责和任务清单,发挥党建工作在管方向、严作风、增活力、促规范方面的重要作用,切实使“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贯穿于各项工作始终。二是加强组织纪律,严格落实党员请销假制度。3月31日第二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对3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批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切实整改,并在支部内通报。三是机关党委牵头加强对党建工作的日常督导10余次,包括指导各支部党员发展,检查指导各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开展情况,促进支部之间党建工作平衡开展,做好支部党建内页档案整理,确保不遗失不遗漏。四是严格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为载体,深入学习和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党规,教育和引导党员保持敬畏之心,以对组织、对群众、对权力的高度敬畏,正本清源、固根守魂,担当有为、审慎用权,做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班子成员结合各自分管部门,到所在支部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13次,同时加强对党建工作的指导,督促各支部党建工作的任务完成。

        (46)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局党委成员上党课制度。3月19日,崔吓瑞局长为全体民警上主题党课,党课的主题为“学党史,知党恩、跟党走”。截止目前,各支部书记上党课3次,班子成员和支部书记上了党课4场。二是对相关责任民警进行问责批评。3月22日看守所支部书记在支部组织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检讨并由其分管领导对其进行批评教育、3月31日第二支部书记在支部组织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检讨。

        2.关于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47)民主生活会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按照要求严格开展,2月22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学习会、征求各所队室负责人意见、党委委员相互开展谈心谈话,3月12日下午,局党委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崔吓瑞局长通报了专题民主生活会准备工作及征求意见情况,代表局党委班子作了对照检查,与会党委委员逐一作出对照检查,提出整改措施,扎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发言材料由局党委书记审核把关,防止民主生活会流于形式。二是3月12日一名责任领导对函询情况作出补充说明,并在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上补充通报。另外两名责任人非班子成员,一名责任人已于3月10日补交“名贵特产资源”自查情况,另一名责任人已于3月10日对函询情况作出补充说明。

        (48)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责成各支部认真组织学习《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手册》《党支部活动手册》《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等相关文件精神,严格按照《县委组织部关于召开20xx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柘委组综〔20xx〕1号)精神规范召开组织生活会。二是交警大队党支部3月22日召开组织生活会,1名责任民警在组织生活会上就被诫勉谈话作了说明并进行检讨。三是3月30日党委理论中心组(扩大)会议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党支部工作规范化的指导。

        3.关于队伍教育管理抓得不严的问题。

        (49)工作责任心有所退化。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跟班先进找差距”活动、为在全省实战大练兵比武活动中获得名次的民警申报三等功和福建省“五一劳动奖章”,营造良好工作氛围。二是结合队伍教育整顿开展政治教育、党史教育、廉政教育、警示教育、英模教育,营造奋勇争先的氛围;开展警种练兵,提高综合素质。3月份以来,开展培训2次,178人次。

        (50)工作作风简单粗暴。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全面自我检视整改,改进工作理念,引导民警坚定理想信念,树牢为民服务意识。二是将群众举报投诉回复办理工作作为密切联系群众的纽带,今年以来,受理12389投诉件1起,县纪委信访室转办件1起,均查否。在受理投诉件中,通过执法办案系统调查案卷,回访当事人来发现违规问题。要求执法办案部门着重自查本部门有警不接、压案不查、不作为、乱作为及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针对执法过程中存在顽瘴痼疾,开展针对整改,改进工作作风。

        (51)警示教育收效甚微。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将交警大队作为教育整顿延伸单位,利用交警队伍邓旭全、陶伟、吴翔捷和陶颜炜的违法违纪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要求交警全体民警、职工、辅警,深入剖析原因,查找问题,撰写心得体会35篇。二是制定关于印发《柘荣县公安局公安信息网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柘公综〔20xx〕130号)和关于转发《福建省公安数字证书管理办法》的通知(柘公综〔20xx〕131号),所有工作人员均签订保密协议和责任状,并加强日常监管,坚决杜绝类似案件发生。

        (52)处理干部存在好人主义。

        整改情况:结合“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严格按照《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人民警察纪律处分条例》、《福建省效能问责条例》等相关规定,落实严管、严查、严处,充分运用好“四种形态”。对元旦、春节以来队伍纪律作风等情况开展现场督察、明察暗访,发督察通报6份,通报批评2个局属单位;运用第一种形态问责民警4人,辅警1人。

        4.关于选人用人工作不够规范的问题。

        (53)股级以上干部混岗现象普遍、部分干部长期未轮岗。

        整改情况:一是经自查我局同一岗位10年以上12人,根据干部任免权限,提请县委、县委政法委分批次对混岗情况和同一岗位10年以上未轮岗干部进行轮岗交流。目前,正在与县委组织部和政法委沟通协调阶段。二是定期排查长期未轮岗交流的干部。截至20xx年4月30日没有新增10年以上未轮岗干部。

        (54)队伍年龄结构老化,外调干部比重较大。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跟班先进找差距”活动,加强对年轻民警的教育和培养。二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做好干部选拔工作,综合运用个人年度绩效考评结果,注重优秀年轻干部的使用。三是严格落实《柘荣县公安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作人员报考与调离的通知》(柘公综〔20xx〕282号)精神,调动名额原则上每年不超过实有警力的3%(全年总量控制在四人以内)。今年以来,共调出2人,申请调入2人。四是20xx年以来共招录新警24人,为县局注入新鲜血液。

        (55)辅警招聘把关不严,人员流动性大。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辅警档案管理。对全局在职辅警的档案查缺补漏、登记造册、分门别类,建立“一人一档”。二是坚持从严招录辅警,制定《柘荣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和考核办法(试行)》和《柘荣县公安局关于印发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完善辅警招聘等相应制度。三是将全体辅警人员纳入《福建省公安民警英烈基金会柘荣定向基金管理办法》进行保障,20xx年2月经局党委会研究同意给全局辅警发放年度绩效奖人均1000元(按工作实绩选出绩效等次)。

        (56)人员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中共宁德市委办公室转发《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抽调(借用)干部的意见》的通知(宁委办发〔2015〕13号)精神办理抽借调人员手续。二是对抽借调人员进行一次全面筛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目前抽调人员刘冬铃已回原单位上班。三是经协调市局指派两名法医每周定期来我局开展伤情鉴定一次,20xx年福建省公务员考试我局面向全国招录两名法医。

        5.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乏力的问题。

        (57)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要求党委委员规范撰写述责述廉材料,组织领导班子重新学习《福建省党的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工作意见》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述责述廉制度的程序、目的、意义和整改工作要求。3月12日上午,已开展20xx年度党委领导班子述责述廉工作会议,班子成员按照规范撰写述责述廉材料。二是对2名相关责任领导进行通报批评。

        (58)防范廉政风险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细化年度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实施方案,3月17日,印发《柘荣县公安局20xx年廉政风险防控排查工作实施方案》,采取“个人自查和单位自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排查。成立全县公安机关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崔吓瑞局长任组长,陈智辉政委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局纪委监察室。二是组织局领导班子成员、所队室负责人制定廉政风险排查防控措施;局属各单位单位和个人再次开展廉政风险排查。查找83个风险点并通过加强监督管理,谈心谈话、健全投诉举报机制等方式制定防控措施,健全风险防范机制。

        (59)廉政谈话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一是纪检监察部门加强检查督促指导,推动廉政谈话工作扎实开展。二是规范谈话内容,确保谈话内容有的放矢。3月22日,印发《柘荣县公安局廉政谈话工作制度》、明确开展廉政谈话的要求、对象、类型及形式等,推动廉政谈话规范开展。

        6.关于监督责任落实缺位的问题。

        (60)“再监督”作用未能有效发挥。

        整改情况:进一步完善集体议案制度,邀请驻局纪检监察组或纪委监察室列席集体议案会议。今年以来的集体议案均邀请派驻纪检组、纪委监察室列席会议。

        (61)案后整改督促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案后整改。结合县局发现并查处的民警违纪典型案例及时开展警示教育,充分利用身边事和典型案例开展警示剖析。制作身边典型案例(刘小强、吴翔捷、吴毅案例)廉政展板,放置县局二楼展厅;3月24日,开展队伍教育整顿第一次警示教育大会,通报近年来发生在身边的违法违纪民警典型案例,同时组织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参观游朴廉政教育基地等,加强交流研讨、谈心谈话,坚定理想信念,廉洁从警。二是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带头严格遵守有关警规警纪,强化内部安全教育管理,严深细实抓好监督,并自觉接受监督。坚决整治管理不严的问题,强化做好“八小时之外”监督,确保“枪车酒赌毒密网”等方面不出问题。

        (62)落实“三转”不彻底。

        整改情况:一是调整分工。参照市公安局党委分工模式,调整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的工作分工。二是深化“三转”。聚焦纪检监察的主责主业,做细做实监督这个第一职责,解决好“专职不专干”“主业不主抓”问题,推动驻局纪检监察组、局纪委监察部门用好纪法“两把尺子”,提高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能力,深化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既率先垂范,又敢抓敢管,担负起抓班子、带队伍的责任。

        7.关于部分案件存在执法不公,选择性执法问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自20xx年1月1日起,法制大队加强案件审核,对以县局名义处罚的案件做到每案必审,同时,每月对全局已处罚的行政案件开展考评、通报,确保案件质量,及时发现执法问题,做到有错必究;二是加强执法培训,提升执法能力。把《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以及公安部、省厅、市局有关行政案件裁量标准的相关文件列入年度培训内容;三是逐案开展评查,目前已纠正4起,问责追责9人。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主题教育整改等情况。

        关于审计反映意见整改不重视的问题。

        (66)内部执法活动财物专项审计整改不彻底。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审计所发现问题责任人落实整改责任的督促,执法财物专项审计发现问题均以整改到位。二是明确涉案财务管理责任主体。明确法制大队作为我局涉案财物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县局涉案财物中心直属库并开展库存财物盘点,各办案部门指定不承担具体办案工作的民警负责本部门涉案财物的接收、保管、移交等管理工作。三是进一步规范涉案物品出入管理,实行办案中心“一站式”管理,统一涉案物品入口、出口管理,县局各办案单位统一到县局办案中心办案,涉案物品统一由办案中心管理人员接收、保管、发还,提高了执法效能。

        (67)工会审计问题整改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县局工会委员会于3月10日重新认真组织学习、深入贯彻落实福建省总工会《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闽工〔20xx〕158号)精神,确保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执行工会财务制度。二是局工会在3月份前已收回20xx-20xx年超范围支出的女性职工商业保险费共计28100元;三是局工会于3月份前已收回20xx-20xx年未收取的工会会员费共计92208.8元。由于未及时收取工会会员费及工会经费紧张的原因,造成20xx-20xx年3年未及时向县总工会拨缴工会经费,责成局工会立即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足额向县总工会上解应缴工会经费共计445241.97元(已上解)。

        。

        县委巡察一组巡察县公安局党委期间,共向县公安局党委移交信访件1件。县公安局党委依规依纪依法组织调查核实,截至20xx年4月26日,已办结1件。对县委巡察反馈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依纪依规对23名相关人员作出处理,涉及科级干部6人,已给予党内严重警告1人,行政降级1人,诫勉谈话2人,通报批评5人,批评教育13人,提醒谈话1人。党内严重警告1人。因“执法发现问题整改不及时,屡整未改”对柘荣县看守所副所长陈挺生给予党内严重警告的处分。行政降级1人。因“违规经商办企业”对柘荣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关中队中队长魏林峰给予行政降级处分。

诫勉谈话2人。因“执法发现问题整改不及时,屡整未改”对时任柘荣县公安局城郊派出所责任民警林伟给予诫勉谈话。因“违规公务接待”,对柘荣县公安局警务保障室责任人袁家鑫给予诫勉谈话。

        1、关于“无依据变更规划”的问题。

        情况说明:针对公安业务用房(办公大楼)无法通过验收的事宜,局党委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专题会议并责成相关部门协调住建局、消防救援大队,并邀请原设计单位厦门大学建筑设计院和原施工单位对消防验收事宜进行会诊,争取完善公安业务用房(办公大楼)消防设施并通过验收。

        整改措施:规范建设,对各类基础建设严格按照设计方案规范建设,不无故变更设计,确因需要变更设计的项目,依法依规进行变更审核、审批,确保工程项目建设合法、合规。

        完成时限:20xx年12月底。

        2、关于“固定资产管理台账不清”的问题。

        情况说明:我局拟聘请有资质会计师事务所对我局的固定资产进行全面的清查,并完成相应资产报废程序。对长期闲置的4部无牌车商请县国资管理部门依照规定作出相应处置。

        整改措施:一是组织固定资产管理人员认真学习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二是按照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及时查阅20xx年会计凭证,责成相关责任单位及时进行整改,补充资产入库验收单、补录固定资产会计分录,并列入固定资产管理系统。三是对长期闲置的4部无牌车商请县国资管理部门依照规定作出相应处置。四是聘请有资质会计师事务所对我局的固定资产进行全面的清查,规范固定资产管理。

        完成时限:20xx年12月底。

        情况说明:根据干部任免权限,股级以上干部轮岗需提请县委、县委政法委考核任命。目前,正在与县委组织部和政法委沟通协调阶段。

        整改措施:根据干部任免权限,提请县委、县委政法委分批次对混岗情况和同一岗位10年以上未轮岗干部进行轮岗交流。

        完成时限:20xx年12月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93-8352183,通讯地址:福建省柘荣县双城镇柳城东路222号;邮政编码:355300,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环保督察反馈整改工作汇报

—15—整改时限:“十二五”规划未完工项目在“十三五”继续实施的于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建设;转接到“十三五”规划实施的项目,按计划推进。整改目标: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未完工项目建设,构建完善洱海保护治理工程体系。整改措施:1.大理市洱海综合治理——环海路截污工程在省九湖办组织对阳宗海等八湖流域“十二五”水污染综合防治规划执行情况开展中期评估时调出“十二五”规划项目盘子,不再实施该项目;挖色集镇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工程已结转到“十三五”规划,纳入洱海环湖截污工程一期ppp项目实施,2017年底完成项目建设;下关北片区截污管网工程已结转到“十三五”规划,实施兴盛桥至天生桥综合管网工程,2017年底前完成干渠建设;大理市洱海流域生态湿地建设项目一期大理市上关镇江前江尾湿地及九条洱海入湖沟渠整治工程,2017年底前完成项目建设;大理市海东上登片区雨污水管网收集及污水处理中水回用工程(一期)已结转到“十三五”规划,2020年底前完成项目建设;弥苴河水污染综合治理与清水产流机制修复工程已结转到“十三五”规划,纳入大理市洱海主要入湖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和洱源县入湖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实施,2017年11月底完成弥苴河大理市段治理,2018年6月底前完成弥苴河洱源县段治理;洱海西岸湖滨汇流区污染控制与清水入湖生态建设一期工程,2017—16—年底前完成项目建设;洱海重点入湖河口、湖湾底泥疏浚工程已于2017年7月完成工程建设;永安江水污染综合治理与清水产流机制修复工程已结转到“十三五”规划,其中,洱源县境内段实施洱源县永安江绿色流域建设工程,2017年底前完成项目建设。大理市境内段纳入大理市洱海主要入湖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实施,2017年底前完成;罗时江水污染控制与清水产流机制修复工程已结转到“十三五”规划,实施洱源县入湖河流罗时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2017年底前完成项目建设。2.倒排工期,实行挂图作战。进一步明确大理市、洱源县“十二五”规划未完工项目的推进工作计划,明确县市人民政府责任领导、项目实施责任单位以及具体责任人,实行挂图作战。3.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将推进“十二五”规划未完工项目建设作为州洱海保护治理督查工作的重点之一,纳入州洱海水污染综合防治督导组督导工作计划,加强对两县市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督促检查。4.大理市、洱源县统筹安排治理资金,为项目实施提供资金保障。四、洱海保护地方法规不完善,执行不严格(九)按照《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保护管理条例》规定,州人民政府应及时制定贯彻实施意见,但《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保护条例》实施至今,实施意见尚未制定。

—17—责任单位:州洱海流域保护局,大理市、洱源县党委、政府整改时限: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改目标:完成《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保护条例》实施意见的制定下发。整改措施:严格贯彻执行《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保护条例》,把洱海保护治理工作抓实抓细抓到位,结合洱海保护治理“七大行动”的开展,完成《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保护条例》实施意见的制定下发。(十)洱海流域乡镇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履职过程中未严格执行《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保护条例》规定,未能及时制止违法违规、私搭乱建行为,致使违法违规行为越演越烈。责任单位:大理市、洱源县党委、政府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整改目标:增强《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保护条例》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确保各项规定执行到位。整改措施:强化《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保护条例》贯彻实施,突出责任落实,做到有法必依;突出严格执法,强化违法必究。依法加强洱海保护管理工作,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私搭乱建行为。加大对《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保护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五、洱海流域保护体制不顺—18—(十一)大理州洱海流域保护局属大理州环境保护局的二级局,没有行政审批权和综合执法权,未能全面履行洱海保护治理职责。责任单位:州委编办,州环境保护局整改时限:持续推进整改目标:结合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改革,加强大理苍山洱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洱海流域保护管理机构设置,进一步规范理顺洱海流域保护管理机制,切实增强洱海流域综合统筹保护管理。整改措施:1.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按照省级垂改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部署,扎实推进大理州环境保护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改革工作。2.按照《中共云南省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关于设立苍山洱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的通知》文件精神,理顺苍山洱海保护管理体制,整合现有苍山洱海保护管理机构,由苍山洱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统一履行苍山洱海保护管理职责,行使自然保护区内相应的行政审批权和综合执法权。3.按照省“九湖”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统一安排部署,加强大理州洱海流域保护管理机构建设,理顺洱海流域保护治理体制机制。

—25—有污水流量计,同时提供有效性达标检测报告。大理市未按要求完成。责任单位:大理市党委、政府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整改目标:洱海流域餐饮客栈等服务业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整改措施:严格准入机制,研究制定大理市餐饮、客栈管理办法,结合洱海保护“七大行动”工作要求,严格环保标准,严把市场准入环节,禁止在洱海流域生态保护区核心区内新增餐饮、客栈等服务业。加强日常监管,各餐饮、客栈经营户必须严格按照环保要求开展经营活动,自建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设施出口须设有污水流量计,同时提供有效性达标检测报告,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十二、未按要求及时划定洱海生态保护红线(十八)中共云南省委督查室(云督办发电〔2015〕3号文)要求:根据湖泊水环境容量和资源环境承载力,优化流域国土空间开发格局,科学合理规定城市(镇)开发边界,依法划定并严格执行洱海生态保护红线,建立与洱海水环境承载力相适应的城镇布局、产业布局和生态布局。但截止2017年4月9日,洱海生态保护红线尚未划定。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大理市、洱源县党委、政府整改时限: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26—整改目标:完成洱海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整改措施:开展洱海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实施好洱海保护治理“十三五”规划。开展远景空间发展战略研究,分析城乡发展布局,科学编制各专项规划,严格控制城市开发边界。优化产业布局,大力发展绿色经济、低碳经济、循环经济,依托特色小镇建设,调整环洱海周边产业结构。根据生态环境承载力,控制游客数量和规模。十三、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进展缓慢(十九)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涉及大理州的17项整改,目前完成6项、基本完成4项,涉及洱海保护治理、农村环境保护、城乡规划等7项均未完成。责任单位:州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州级相关部门,各县市党委、政府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推进整改目标:按照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方案,持续推进整改工作,按时限完成各项整改工作任务。整改措施:1.3个督导小组加大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涉及大理州整改工作的督促指导,对整改不力的责任单位、责任县市依法追究责任。2.州级相关部门、各县市按照整改工作方案、整改工作要求,抓实抓好各项整改工作,确保各项整改任务按时完成。

—37—解和支持“黄标车”淘汰工作,积极营造整治氛围。2.认真清理排查底数,建立信息核查台账。全面落实大理州环境保护局、大理州公安局联合发布的《大理州轻型汽油车、两用燃料车、单一气体燃料车和压燃式发动机汽车、重型点燃式发动机汽车实施国家第四阶段机动车排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公告,从源头上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进一步提升我州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水平。同时,交警支队要每月定期将清理统计的全州达到强制报废的“黄标车”数据,通报各县(市)公安局,要求各地认真组织开展清理整治工作,并严格按法律规定和程序办理登记手续,建立完善“黄标车”信息核查台账。在此基础上,各县市公安机关交管部门要对存在逾期报废的车辆,通过手机短信、电话通知、书面告知、向社会发布公告等多种形式,督促车主及时办理相关注销登记手续。3.加强源头监管,强化督导检查力度。各级公安交管部门按照《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大气污染防治行动的实施意见》和《云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关于深入推进“打非治违”加强逾期未检验、未报废重点车辆整治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切实加强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特别是“黄标车”的强制报废工作。公安机关车管部门业务受理窗口在办理汽车注册、转移、变更登记业务时,经机动车登记系统关联查询所有人有逾期未报废的“五类”重点车辆和“黄标车”的,暂缓受理业务,要求其先办理机动车检验或注销手续,再办理相关—38—业务。同时,州交警支队每季度要派出工作检查组,深入全州12县市,对各地办理报废机动车特别是“黄标车”缉查、注销登记和开展报废机动车、“黄标车”上道路行驶违法行为整治情况等进行督导检查。4.加大对路面缉查力度,深化“黄标车”整治专项行动。全州各级公安交管部门要严把查缉管控这一关键环节,在认真开展清理整治达到强制报废的“黄标车”的基础上,根据辖区道路交通特点,认真部署开展“黄标车”整治专项行动,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达到强制报废“黄标车”的路面查缉工作力度,严厉打击报废“黄标车”上道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做到不失控、不漏管。对工作中查获的达到强制报废“黄标车”,一律扣留并强制报废,对驾驶人严格依法予以处罚,全面提高全州重点车辆的检验率和报废率,全力推动“黄标车”淘汰工作。5.依托科技管理手段,加大“黄标车”布控缉查工作。各县市公安机关交管部门要将达到强制报废的“黄标车”录入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通过数据分析与数据碰撞,加强缉查力度,建立精细化、精准化、信息化分析研判和拦截查处工作机制。发现有达到强制报废“黄标车”触发预警的,及时使用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大理州视频抓拍车辆信息系统、云南公安情报信息综合应用平台等,立即进行轨迹分析研判、主动追踪缉查,实现对预期报废“黄标车”的精准打击。

—43—中处置技术规范。二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有待加强(三十五)全州仅在洱海流域划定了禁养区、限养区,明确禁养区内现有养殖场2018年内关闭或搬迁,但期限过长、要求不严;其他县未划定禁养区、限养区,也未提出禁养区内养殖场关闭或搬迁时间表,达不到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的要求。畜禽养殖业未纳入“双随机”管理,养鸡行业普遍存在鸡粪暂存场建设不规范,挡墙高度偏低,清理不及时,异味扰民等突出问题。责任单位:州农业局,各县市党委、政府整改时限: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规模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定。大理市、洱源县禁养区规模畜禽养殖场搬迁工作2017年完成50%以上任务,2018年全面完成;其他10个县禁养区规模畜禽养殖场搬迁工作2018年全面完成。整改目标:全面完成12县市规模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定及禁养区规模畜禽养殖场搬迁。整改措施:1.划定禁养区、限养区,搬迁禁养区内规模畜禽养殖场。全州12县市划定规模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由各县市排出搬迁时间表,完成禁养区内规模畜禽养殖场搬迁。2.实行“双随机”管理。建立健全畜禽养殖业“双随机”管理制度,即“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44—定期汇总全州检查结果。重点解决养鸡行业普遍存在的鸡粪暂存场建设不规范、挡墙高度偏低、清理不及时、异味扰民等突出问题。二十一、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实施进度缓慢(三十六)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转发〈中央农村节能减排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建〔2016〕55号)要求,“预算资金下达后,原则上年内完成项目建设,最长不得超过2年”。截止目前,2014年11个项目均未按时完成竣工验收。2015年31个项目中18个在建,3个尚未开工建设。2016年58个项目中有9个尚未完成实施方案编制,58个项目均未开工建设。责任单位:州环境保护局,各县市党委、政府整改时限: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改目标:完成2014年、2015年所下达的中央财政农村节能减排资金项目建设,并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完成2016年所下达的中央财政农村节能减排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编制,项目全面开工,确保按照建设时限完成项目竣工验收。整改措施:1.各县市党委、政府强化县市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严格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实行任务和时间倒逼,设立项目台账,建立项目进展情况月报制度,确保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45—2.州环境保护局突出工作统筹协调,加大对项目的指导、跟踪和监管力度,定期不定期进行现场检查和督办。二十二、环境风险管理薄弱,环境监管能力不足(三十七)大理州环境应急管理形势严峻,环境风险管理体系建设与国家对环境风险预警、防控、应急保障体系建设的相关要求差距较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针对性不强,环境风险源、风险源等级、环境应急资源不清等问题突出。环境风险管理在制度建设、人员数量、技术和物资储备等方面满足不了现阶段要求。责任单位:州环境保护局、州委编办,各县市党委、政府整改时限:2017年内完成大理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修订完善工作;2018年内完成州级环境风险防范、应急管理专门机构组建;到2020年,从制度建设、人员数量、技术和物资储备等方面,基本建成与国家对环境风险预警、防控、应急保障体系建设的相关要求相适应的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体系。整改目标:对大理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完善,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按照国家对环境风险预警、防控、应急保障体系建设的相关要求,从制度建设、人员数量、技术和物资储备等方面进一步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以适应和满足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的现实需要。整改措施:—46—1.以实行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为契机,上下联动、资源整合、合理配置,着力补短板、织底网、促协同,编织全方位立体化环境安全网络。2.成立预案修订完善工作小组,委托相关专业机构完成预案的修订并备案。(三十八)目前,弥渡、洱源、巍山3个县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尚未备案。责任单位:弥渡县、洱源县、巍山县党委、政府整改时限: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改目标: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工作。整改措施:弥渡、洱源、巍山3个县及时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及备案。(三十九)全州环保系统人员编制严重不足,无法满足当前环境保护及洱海保护治理的迫切需求。责任单位:州环境保护局、州委编办,各县市党委、政府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推进整改目标:结合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改革工作,加强全州环保队伍建设。县市环境监测、监察人员编制均不少于10人,永平、祥云、漾濞、南涧4个县环境监测站2018年12月31日前通过实验室计量认证,2020年12月31日前全州环境监测机构通过标准化验收,完成环境移动执法管理及执法系统建设。

市环保督察整改办公室总结

根据国家、省、市、县有关环保工作的文件要求,主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工作部署,配合做好迎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省开展环境保护督察的相关工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要求,推进我校环境保护工作扎实开展,整改存在的环境突出问题,全面落实环保工作,推动我校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

二、重点工作。

1.全面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省、市、县相关的文件要求。

2.整治存在的环境突出问题:学校周边及校园内部清洁卫生,食堂污水、废气排放处理,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做好重点场室保洁、落实在建工程的环保措施。

3.学校加强环保宣传力度,通过大手牵小手的方法向家长进行宣传教育。真正让生态环保工作落到实处。

三、工作步骤1.成立专责工作小组组长:皮。

钢副组长:谢远志。

吴道勋成员:学校全体教师2.开展自查工作。

学校周边及校园内部清洁卫生,食堂污水、废气排放处理,落实在建工程的环保措施。做好重点场室保洁,环保宣传,健全卫生管理制度。成立环境卫生监督队,监督校园环境卫生,做好记录。根据要求做好学校的各项排查工作。根据排查清理出的环境问题制订详细的整改工作措施,全面开展整改工作,并把整改情况向教育管理中心专项工作小组汇报。专责工作小组根据整改情况进行现场督察,确保各项整改工作全面落实,并形成汇报材料报县教育局。

四、整改措施及目标。

1.协调镇或相关部门落实对学校周边环境做好清洁和生活垃圾及时清运,学校门口不能存在垃圾堆。

2.制订学校卫生保洁制度,实现卫生管理制度全覆盖。3.落实学校清洁卫生包干责任制和保洁负责制,实行校园保洁常态化。

4.落实学校重点场室保洁管理专人员。

5.对食堂污水实行沉淀、清污后排放,实施厨房废气导流式排放,全面杜绝废气直排。

6.加大环境卫生宣传力度。通过电子屏幕、宣传横额、大手牵小手的主题班会向家长进行宣传,强化学校环境卫生宣传。

7.实施校园在建和修缮工程安全围闭,限时施工和规范施工,杜绝噪音、粉尘和污水对环境的影响。

金碧镇红岩小学2018年9月12日。

金碧镇红岩小学生态环保督察。

整改方案。

金碧镇红岩小学二零一八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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