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自查报告(实用22篇)

行政审批自查报告(实用22篇)

ID:9324576

时间:2024-01-24 21:52:05

上传者:紫衣梦

自查报告可以帮助我们发现潜在问题,并及时采取措施解决,以避免重复犯错。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自查报告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县行政审批自查报告

市监察局,市政务服务中心: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中办发22号),深入推进机关效能建设,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质量,按照《省监察厅、省政务服务中心关于对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川监发〔2011〕3号)要求及(市监发【2011】5号)文件精神,我局及时对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两集中、两到位”落实情况。

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两集中、两到位”的要求,结合市政府“三定”方案,我局将分散在4个业务科室8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许可;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许可;(水、大气)排污许可;危险废物经营(转移)许可;核与辐射安全许可;污染防治设施撤除与闲置许可)行政审批事项和行政许可职能集中到一个科室(行政审批科),行政审批科及其从事行政审批的人员2人集中到市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选派首席代表(科长)负责市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工作,签订了授权书,授予了首席代表审批决定权、审核上报权、组织协调权和窗口管理权、印章使用权,向首席代表授权到位。

(一)行政审批事项的咨询、申请、受理、审批、办结(制证)、取件等环节(除现场勘察、集体讨论、专家论证、听证外),完全在市政务服务中心现场办理。建立健全了行政审批科与本部门其他内设机构、窗口前、后台的审批协调运行机制,对审批环节较多的部门原则上不要求申请人到后台问询,实行了“一个窗口对外”。

(二)严格执行了一次性告知制度,结合办事群众或单位的申请书、事项办理的收件、补正、受理通知书等相关纸质存档材料,符合条件的窗口当场受理、办理,没有发生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及接件20个工作日未进入受理环节的情况。

(三)审批流程与设定流程完全相符。

严格按照市政府的要求,所有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在市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受理、办理,没有体外循环现象。进入市政务服务中心的政务服务事项合法有效,市政府公告的行政审批事项都清理到位。已将行政审批事项、审批部门、审批程序、审批标准时限和审批结果等内容在部门网站和政务服务中心网站如实公布。按要求配置了标准审批流程,逐环节、逐岗位明确了办理时限和责任人,最大限度减少窗口工作人员在行政审批上的自由裁量权。

四、依法审批情况。

建立了行政审批监督、监管制度,形成部门和窗口、窗口内部行政审批的相互协调、相互监督机制,监督、监管机构和人员认真履行了职责,没有擅自变更或增加审批条件、擅自增加申请人义务、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审批不予受理或不予批准,没有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事项进行受理甚至予以批准,超时办理,不依照法定事项和标准收费等情况。

五、窗口工作人员选派和轮换情况。

按照市政府要求,除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外,选派的窗口工作人员为本部门从事行政审批工作3年以上的正式人员,首席代表为行政审批科负责人,窗口工作人员至少工作1年以上才进行轮换。在窗口建立了工作激励、奖励机制,提高了窗口人员工作创造性、积极性和主动性。

在办件过程中统一使用了审批通用软件。办件信息实时、规范、真实、可靠录入到软件中,并按规定出具了各类书面通知书;批量办理符合要求。在转外环节及时转出和转回,没有发生事项办理指南设置错误、办件事后补录等情况。

七、公众评价满意度情况。

通过窗口面对面、电话、深入基层服务等方式与服务对象沟通,收集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办事群众的满意度真实可信。部门窗口评价仪的安装使用正常,取件窗口统一安装评价仪并摆放在明显位置,方便群众评议。

税务行政审批自查报告

20xx年以来,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与中央要求、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纳税人期盼相比,还有差距,主要表现为:个别地方取消审批事项落实不到位,存在变相审批的现象;个别事项的审批不规范、不公开、不透明,有的手续还比较繁琐,耗时长、效率低;一些审批事项取消后,后续管理方式单一,管理措施针对性操作性不强,等等。这些问题,必须通过进一步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新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切实加以解决。

(二)澄清模糊认识

一是关于审批事项底数不清的问题。审批事项底数,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等相关工作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0号,以下简称10号公告)发布的审批清单为基础,清单之外不存在其他审批事项(仅由地方税务机关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除外)。

二是关于已经取消审批事项的原有依据,包括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未修改或者废止前,仍然应当进行审批的问题。各级税务机关应当以国务院或者税务总局取消审批事项的决定为准,自国务院或者税务总局决定取消审批事项之日起,取消的审批事项不得再进行审批。

三是关于备案等后续管理措施没有法律依据的问题。后续管理措施,是税务机关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行使税收征收管理权的体现,税务总局有权在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前提下制定备案等后续管理措施,依法加强税收管理,规范税收秩序,促进税法遵从。

四是关于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会增加执法风险或进户执法的问题。各级税务机关应当彻底转变管理理念,充分认识到取消和下放审批事项是依法还权明责于纳税人的重要体现,同时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在不增加纳税人负担的基础上,积极运用备案、申报、风险和信用管理等手段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范税收流失。

(三)加大改革力度

全面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类别。10号公告发布的80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清理完毕,其中列为其他权力事项的23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将结合推行权力清单制度继续做好清理和规范工作。对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再梳理,进一步加大取消力度,提高取消事项的含金量。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发〔2015〕6号),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对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逐项优化和公开审批流程,明确审查标准,严格规范行政裁量权,以标准化促进规范化。进一步改进税收管理方式,防止将日常税收管理事项和管理方式审批化,增加即时办结事项,不断提高税收服务和管理效能。

(四)全面清理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

按照国务院审改办的统一部署,税务总局全面清理中央指定地方税务机关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公布中央指定地方税务机关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指定地方税务机关实施的,原则上取消;对有法律法规依据的,通过充分论证,对不合理的指定予以取消。地方税务机关实施的地方税种的减税、免税事项,应当按照新修订的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执行,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的,不得实行审批。

(五)巩固改革成果

严格实行行政审批事项清单管理,非经法定程序,任何税务机关不得在清单之外增设和变相增设行政审批事项,不得在公开的清单外实施其他行政审批,不得对已经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继续实行变相审批,不得以事前备案、核准性备案等名义对已经取消的事项改头换面继续审批。对已经取消的上级税务机关的审批事项,要同时取消下级税务机关对应的初审、复审、审核等。不得将国务院或税务总局决定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指定交由行业协会、事业单位或涉税中介组织继续审批,已经指定的应当立即纠正,停止审批。积极引导行业协会采取有别于行政审批的方式,加强对行业行为的规范。对已经取消的中介服务应当切实落实到位,不得采取任何方式变相予以恢复。做好下放审批事项的衔接工作,明确下放后的配套措施、承接方法,确保接得住、管得好。

(六)建立审批清单动态更新机制

国务院发文公布取消或下放行政审批事项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税务总局更新税务行政审批目录,各省税务局应当在税务总局目录更新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更新审批清单并向社会公开。

(七)建立配套工作同步落实机制

税务总局原则上在国务院发文公布取消或下放行政审批事项2个月内,完成相关税收规范性文件修改、纳税服务规范和税收征管规范更新、后续管理措施发布等工作,并在上述工作完成后的45天内完成征管信息系统的调整。各省税务局原则上应在税务总局相关配套工作完成后1个月内做好相应的细化配套工作。

(八)建立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机制

税务总局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情况纳入执法督察和督查督办事项,实施绩效考评,坚决制止和纠正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现象。各省税务局应当加强监督检查,以五个“有没有”为标准,即行政审批事项该取消的有没有取消、该下放的有没有下放、该规范的有没有规范、该公开的有没有公开、该简化的有没有简化,全面开展自查,集中组织抽查,认真听取意见,对发现的问题应当坚决予以纠正,强化责任追究,对解决问题不力、造成社会负面影响的,应当予以通报,并追究分管领导及相关人员责任,保证审批改革顺利推进,确保改革红利有效释放。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回头看自查报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

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有关部署,我市积极开展“回头看”,扎实推进审改工作。

一、“回头看”推动行政审批事项取消下放落实。

市政府审改办以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二批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工作为契机,以全市市、区(市)两级正在公布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为基础建立《行政审批事项工作台帐》,要求各区(市)对属于国家和省、市自以来取消下放事项录入台账动态管理,各区(市)对今后上级取消下放事项,要按时做好承接落实工作并在5个工作日内报市政府审改办备案。

二、“回头看”完善全市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

会同市政务服务管理办,根据全省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全市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加快推进全市网上审批平台建设。截至4月底,已完成对全市两级行政审批及相关服务事项的全面梳理,下一步,将按照“材料最简、流程最优、时限最短”的工作原则,统一标准,确保申请要件、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等信息一致。

三、“回头看”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配套工作。

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强化“先照后证”改革后的事中事后监管,市政府审改办依据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要求,会同市工商局、市电政信息办等部门,开展建设全市统一的行政审批信息共享平台工作,作为政府部门传送市场主体有关信用信息的共享载体,归集市场主体基本登记信息并实时传输给各政府部门。

行政审批股行风建设自查报告

我局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由行政审批股负责。主要业务是负责本局行政审批事项工作,统一受理行政审批申请,统一送达行政审批决定;负责环境现场监管执法部分移交的未办理环境审批手续单位(个人)的立案;负责组织实施相关环境管理制度;承担有关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许可听证等工作。

我局自收到申请人提出的许可申请后,当场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履行有关批准程序后,按规定予以处理:

(一)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当场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二)不属于本局管辖的,当场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三)属于国家明令禁止的,当场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

(五)属于本局管辖的范围,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当场受理,并出具《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行政许可决定在我局承诺的办结时限内作出,环保审批中报告书项目为15天,报告表项目为10天,登记表项目为7天,重新审核5天。对环保法律、行政法规未作规定的,依照《行政许可法》规定的时限予以办结。为申请人提供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不收取任何费用。

xx年1月1日至xx年6月30日,已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97件、登记表58件,全部都能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规定和时限要求进行审批,没有越级或降低环境影响评价等级进行审批的行为。

不存在越权审批现象,对已取消的审批事项未继续开展该事项的审批工作。审批时严格按法定程序进行审批,不随意设定审批条件,不擅自增加审批事项、提高或降低审批门槛。严格执行"十不准"规定。即:在执行公务活动中,不准在管理对象处就餐和参加各种娱乐活动;不准借用管理对象的交通、通信工具;不准到管理对象处报销任何费用;不准以考察、学习等名义接受管理对象的出资旅游;不准到管理对象处报销书报费和各种物品费用;不准接受管理对象的酬谢费、提成和回扣;不准参加有偿中介活动;不准私自参与环境污染治理工程;不准擅自参加各种庆典、开工仪式;不准向处罚对象通风报信。不存在对申请人态度粗暴和故意刁难的情况。

县行政审批自查报告

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行政审批(许可)实施及整顿非公有制发展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结合实际,对近年来行政审批(许可)工作进行了认真自检自查,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行政审批(许可)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认真做好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公示工作。

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保留和取消行政审批(许可)事项的决定》(省政府1号令)和《刚刚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全省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暨中小企业工作会议精神督查要点的通知》工作要求,我局完成了涉及企业登记、广告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细化规范工作。经清理将原有的审批项目压缩为3项:其中行政许可项目2项,分别是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名称预先核准、设立(开业)、变更、注销、备案登记。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1项,是企业集团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及章程备案。并制定下发《嘉荫县工商局关于公布调整后的行政审批事项细化内容的通知》将压缩后的3项审批项目规范细化内容通过窗口登记指南(告知单)、大厅触摸屏和**红盾信息网进行公开。

同时,我局将行政审批时限从法定的20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承诺时限)。

对清理调整保留的项目,我局办理的地址县工商局登记服务窗口,且相关项目名称和规范细化内容的公开方式在红盾信息网进行了公布。

(二)、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

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优化投资环境,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和要求,我局将所有审批服务职能集中到登记注册大厅窗口办理,集中履行职能,严格规范管理,严守承诺时限,所有设立登记项目一律到中心窗口集中办理。根据“人进中心、公章进中心、值班领导进中心、所有手续进中心”的要求,明确了首席代表、ab角制度和值班领导,成立行政审批办公室,全权负责我局便民服务中心窗口行政审批职能,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保证了企业的设立登记申请能够在便民服务中心实现一站式办结。

(三)健全完善行政审批管理制度,积极开展注册登记制度创新。

予的事权开展企业登记工作,在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的前提下,对简易登记事项实行“直接审查通过制”登记,在窗口一次办结,当场许可;对涉及前置审批的'登记事项实行“审查—核准”的一审一核制登记;对复杂登记事项实行“集体合议制”登记。

“企业登记授权制度”是为充分发挥企业注册登记工作职能,改善投资环境,下放审批权限,简化审批手续,切实为市场主体提供优质、高效、便民的服务而实施的一项重大改革举措,将有助于提高行政效率,方便人民群众,有助于增强了企业登记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依法行政意识,提高工作质量,有助于工商廉政文化的建设。

二、行政审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我局严格按照对外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管理服务项目和内部审批项目目录开展行政审批和服务工作,没有进行变相审批或超范围审批,也无超时审批、不作为等违法审批现象,但自《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正式施行以来,由于各相关职能部门对《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理解执行不一,给企业(个体)注册登记和监督管理工作造成很大困惑,也给广大市民申请注册登记造成极大不便。

得食品生产许可后,办理工商登记。县级以上质量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审核相关资料、核查生产场所、检验相关产品;对相关资料、场所符合规定要求以及相关产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应当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其他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在依法取得相应的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餐饮服务许可后,办理工商登记。法律、法规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在实际执行中,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未执行法律法规对食品生许可的规定,要求企业(个体)工商户先到工商部门办理登记,然后再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食品生产许可,给广大人民群众申请注册造成极大的不便。为此市民多次向县政府反映,我局也就此问题向县政府做了情况汇报,希望相关部门能给予妥善解决。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行政审批制度(许可)工作对于简化行政审批程序,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促进依法行政,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刚刚具有重要意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加强依法行政,推动行政审批工作向以人为本、便民高效、程序规范、公正透明转变,全力打造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为**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行政审批工作自查报告

县监察局、县政务服务中心:

根据《市监察局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关于做好迎接省监察厅、省政务服务中心对行政审批等事项办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相关工作的通知》(监发20118号)要求,我镇对现有的行政审批进行认真、彻底的自查自纠,现就我镇规范行政审批行为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搞好规范行政审批行为自查自纠工作,我镇由镇长亲自抓,分管领导书记切实负责,从党政办抽调2人专门负责对现有的行政审批进行认真、彻底的自查自纠。

二、严格自查自纠

制作各类标牌、相关制度,按照“一规范”、“二上墙”、“四登记”、“五制度”、“六公开”、“八告知”的要求,突出首问责任制度、限时办结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廉政建设制度、责任追究制度、预约服务制度的工作制度,稳步实施服务型政府的职能转化。

(一)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情况

5.工作人员按值班制度统一安排、业务技能熟练、用语文明、态度热情。工作设置了首问责任岗,工作时间窗口无空岗现象。

(二)推行全程代办服务工作

1.加大宣传,扩大影响。我镇对便民服务中心全程代理制度进行大力宣传,截止目前,共下发宣传资料200份,各村(社区)制作宣传栏1期,书写标语3幅。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宣传便民服务中心职能和作用,及时总结和推广便民服务中心运行工作中的经验和好的典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确保了便民服务中心的效能得到充分的发挥。

2.对公布的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实行全程代理。对权限在上级的行政许可类事项,便民服务中心开展初审、呈报、代理服务。对审批服务事项业务少、频率低的项目进行办理整合,实行一人多岗、一专多能。

(三)建设村全程代办点

2.将服务事项及好办事流程、服务内容、法定办事时限和压缩后承诺时限公示上墙;

(四)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便民服务中心工作,积极配合县政务服务中心工作

2.积极配合县政务服务中心的电子政务建设及政务公开工

作,报送信息量居各乡镇前列;

3.严格按照市县政务服务中心要求,及时报送受理事项统计月报表,确保数据真实无误

便民服务中心自10年7月以来共发放宣传资料3700余份,接待办事群众及咨询政策的700余人。其中及时办理362件,待办中的28件,咨询政策557件,不符合相关政策退回的3件。危房改造20户为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68人次,调解民事纠纷1件,接待处理人民来信来访9人次,办理照顾生育二孩28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全年参保人员达95%以上。全年为民义务咨询科技知识3866人次,印发宣传资料259份,同时为三农提供了充足的种子、农药、化肥、农机具等,全面落实了粮食直补,农机退耕还林等政策性补贴。

三、存在问题

经过开展自查自纠活动,我镇在行政审批事项工作贯彻执行情况总体是良好的,但也存在一些需要进一步改进的地方,主要是:

2、对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监督检查制度还不够完善;

3、学习不够重视,特别是对行政审批事项工作贯彻执行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

4、由于资金困难,村级代办设置不完善,网络政务普及度不够。

四、下步打算

一是进一步强化服务质量,提高办事效率。 重点加强对行政审批人员的培训,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办理人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

二是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健全长效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行政审批的各项制度,加强对程序、实体的监督检查、使行政审批行为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轨道,努力实现审批行为的实体公正和程序正当。

三是强化宣传,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让群众了解办事程序,充分发挥公众的监督作用,营造依法审批的良好氛围。

我镇行政审批将通过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精简行政审批程序,减少行政审批环节,巩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提高办事效率,强化服务量推进公共绩效管理和效能政府建设,巩固和深化法治政府、责任政府、阳光政府建设。

二零一一年九月十九日

县政府法制办:

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行政审批(许可)实施及整顿非公有制发展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结合实际,对近年来行政审批(许可)工作进行了认真自检自查,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行政审批(许可)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认真做好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公示工作

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保留和取消行政审批(许可)事项的决定》(省政府1号令)和《中共黑龙江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全省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暨中小企业工作会议精神督查要点的通知》工作要求,我局完成了涉及企业登记、广告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细化规范工作。经清理将原有的审批项目压缩为3项:其中行政许可项目2项,分别是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名称预先核准、设立(开业)、变更、注销、备案登记。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1项,是企业集团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及章程备案。并制定下发《嘉荫县工商局关于公布调整后的行政审批事项细化内容的通知》将压缩后的3项审批项目规范细化内容通过窗口登记指南(告知单)、大厅触摸屏和**红盾信息网进行公开。

1

同时,我局将行政审批时限从法定的20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承诺时限)。

对清理调整保留的项目,我局办理的.地址县工商局登记服务窗口,且相关项目名称和规范细化内容的公开方式在红盾信息网进行了公布。

(二)、认真贯彻落实县政府工作要求。

为贯彻落实县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优化投资环境,按照县政府工作部署和要求,我局将所有审批服务职能集中到登记注册大厅窗口办理,集中履行职能,严格规范管理,严守承诺时限,所有设立登记项目一律到中心窗口集中办理。根据“人进中心、公章进中心、值班领导进中心、所有手续进中心”的要求,明确了首席代表、ab角制度和值班领导,成立行政审批办公室,全权负责我局便民服务中心窗口行政审批职能,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保证了企业的设立登记申请能够在便民服务中心实现一站式办结。

(三)健全完善行政审批管理制度,积极开展注册登记制度创新。

予的事权开展企业登记工作,在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的前提下,对简易登记事项实行“直接审查通过制”登记,在窗口一次办结,当场许可;对涉及前置审批的登记事项实行“审查—核准”的一审一核制登记;对复杂登记事项实行“集体合议制”登记。

“企业登记授权制度”是为充分发挥企业注册登记工作职能,改善投资环境,下放审批权限,简化审批手续,切实为市场主体提供优质、高效、便民的服务而实施的一项重大改革举措,将有助于提高行政效率,方便人民群众,有助于增强了企业登记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依法行政意识,提高工作质量,有助于工商廉政文化的建设。

二、行政审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我局严格按照对外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管理服务项目和内部审批项目目录开展行政审批和服务工作,没有进行变相审批或超范围审批,也无超时审批、不作为等违法审批现象,但自201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正式施行以来,由于各相关职能部门对《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理解执行不一,给企业(个体)注册登记和监督管理工作造成很大困惑,也给广大市民申请注册登记造成极大不便。

得食品生产许可后,办理工商登记。县级以上质量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审核相关资料、核查生产场所、检验相关产品;对相关资料、场所符合规定要求以及相关产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应当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其他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在依法取得相应的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餐饮服务许可后,办理工商登记。法律、法规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在实际执行中,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未执行法律法规对食品生许可的规定,要求企业(个体)工商户先到工商部门办理登记,然后再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食品生产许可,给广大人民群众申请注册造成极大的不便。为此市民多次向县政府反映,我局也就此问题向县政府做了情况汇报,希望相关部门能给予妥善解决。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行政审批制度(许可)工作对于简化行政审批程序,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促进依法行政,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具有重要意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加强依法行政,推动行政审批工作向以人为本、便民高效、程序规范、公正透明转变,全力打造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为**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0一0年八月十九日

县政务服务中心:

为确实抓好我局行政审批事项清理规范工作,我局组织专门力量,认真按照、县政府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自查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将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

行政审批规范工作,涉及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真正体现政府职能部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表现。对此,局领导高度重视,就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自查工作,作了统一安排部署,并落实专人负责抓好抓落实。

二、行政审批项目情况。

近年来,我局认真贯彻xx县人民政府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精神,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规定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政策,结合我局行政职能,积极开展行政审批改革工作。改革工作以“转变政府职能,改革行政管理方式,规范审批行为,健全行政监督机制”为宗旨,使我局职能从管理转变到服务上来。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我局现有审批、核准事项1项,即烟草专卖零售许可。不列入行政许可,按备案管理的有1项,即烟草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案件。

二、规范内部审批事项办理程序。

行政审批实施程序是规范、制约行政许可行为,确保行政审批合法、高效的重要制度。我局根据《行政许可法》规定,结合实际,由相关部门根据监管需要,制定了《xx县烟草专卖局贯彻实行行政许可配套制度》,严格规范局内部审批事项办理程序。明确并在我局政务公开栏等公示了审批事项的依据、办理时限以及申请办理条件和申请资料,给申请人提供了良好的行政服务。通过自检自查,我局并未发现有超范围审批项目、变相审批或擅自增加审批项目的现象存在。

三、面向社会,及时公布,接受监督。

由我局负责行使的行政审批项目,其依据、内容、条件、需要提交的材料、办证程序、时限、审批结果、投诉电话等,在局政务公开栏、宣传栏、单位协同办公网向广大群众公布。方便申请人查询,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和便民、利民,增强了办事透明度,提高了办事效率,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

虽然我们做了一定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在定安县政府的关心和支持下,认真细致地开展工作,为使行政审批和执法工作踏上一个新台阶,而努力奋斗。

2015年9月20日

年度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务公开工作自查报告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市政府办:

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切实抓好工作落实,根据市政府办《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绩效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安政办函[2020]130号)的要求,现将我局自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的范围,我局对主要职能、执法情况、机构设置机情况、业务工作、政策法规、办事指南、三公经费、行政审批事项等情况进行了公开,2020年我局共公开、发布各类信息共806条。

(二)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我局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逐一厘清了与行政职权相对应的责任事项,建立了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公开了本部门行政职权共计57类,共计114项。

二、政策解读情况。

我局建立了政策解读制度,并及时做好热点问题发布。2020年共召开2次新闻发布会。分别对疫情期间政务大厅恢复对外办公并推行“网上办、掌上办、邮寄办”情况,以及我局就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情况进行发布。

三、服务公开情况。

(一)梳理编制《安康市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2020年版)》并在市政府网站公布。加快推进企业开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等重点领域改革,推行企业注册登记业务全程“电子化”“网上办”,推广应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企业开办全流程压缩至1.5个工作日,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限压缩至120个工作日以内。

(二)推广应用“中国建行援建·安康智慧政务”服务平台,市级836项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安康政务服务网,659项事项实现网上可办,网办事项比例达88.52%。围绕企业准入准营、工程项目全程审批,开发“安新办”导办系统,推出“一件事一次办”套餐服务,助力疫情期间企业复工复产。持续推进市政务大厅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市级39个单位进驻大厅,其中21个单位派驻人员、设立窗口,18个单位将服务事项委托市政务服务中心统一受理;899项进驻事项中,166项事项能够“即来即办”,572项实现“最多跑一次”,143项实现“零跑路”。今年1至9月,市政务大厅共办理各类业务14万件,同比增长5%,有力保障了企业复工复产和群众办事需要。

(三)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的意见》出台后,按照“省级统建、分级部署”的要求,加快建设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目前我局正在积极推进市级政务服务平台与省建“好差评”系统对接工作,预计10月底全面完成,届时将实现市县两级多渠道评价信息的统一汇聚、报送和反馈,初步建立省、市、县三级联动的政务服务“好差评”体系。

(四)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以来,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制定方案,细化措施,夯实责任,积极保障疫情防控和群众办事需要。广泛宣传安康政务服务网、“i安康”手机app等网上办事渠道,倡导广大企业群众优先选择网上办理。公布咨询预约电话,对确需到现场办理的特殊紧急事项预约后协调相关部门及时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情况。

(一)我局在网页上开设了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政务公开专栏等,将我局职能范围的政策法规、办事指南、组织机构等信息对外公布;通过政务公开专栏等多种形式,将各项行政办理事项的办事依据、办事职责、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时限、办事结果向来办事的工作对象广泛公开,不断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在方便服务对象的同时,在网站上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和举报。

(二)我局在政务大厅设立了政务公开专区。将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流程图、办事时限等全部进行公示,一目了然。方便企业、市民查询、了解有关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方面的各项信息。

五、组织保障情况。

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由政务公开科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日常工作。

(二)健全工作机制。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我局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安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2020年修订稿)》、《安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安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印发《网站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安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日常巡查制度》、《政务新媒体管理制度(试行)》、《安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政务中心)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试行)》、《安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政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确定制度(试行)》、《安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协同联动工作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着力健全完善确保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长效机制。

(三)加强业务。

学习。

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安康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等文件,通过学习,着力提高全体干部职工自觉参与和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强化监督考核。为加强本部门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顺利推进,我局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本部门内部考核相关内容,与其它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同考核。

六、工作创新情况。

(一)广泛宣传安康政务服务网、“i安康”手机app等网上办事渠道,大力推行政务服务网上办、马上办、上门办、自助办等服务,梳理市级“全程网办”事项45项,并逐项制作网办操作流程“小视频”,通过网站、微信等渠道对外发布,引导企业群众上网办理。

(二)在落实全省“一网通办”规定任务的基础上,我市还积极探索符合地方实际的特色亮点。今年7月,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自主开发的“安新办”政务服务系统(一期)上线运行,通过对各级各类服务事项全面整理,构建自然人、法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生命周期体系,以“树状图”形式为企业群众提供形象生动、条理清晰、直观易懂的咨询引导服务。目前,项目二期“安新办”微信小程序正在规划设计当中,计划年底前建成投用。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

工作计划。

通过此次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自查整改工作,反映出我局在行政权力运行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解读与回应关切等方面仍存在不足,下一步我局在政务信息公开方面补齐短板做好以下工作:。

1、行政权力运行公开方面。下一步工作中要做好面上信息公开的基础上,深入挖掘行政权力放管服改革方面信息,做到及时公开。

2、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方面。下一步工作中要做好加强行政审批项目审批信息公开,推进审批过程和结果信息公开。

3、政策解读与回应关切方面。下一步工作中要做好政策解读与文件相互关联,方便群众及时阅读,及时关注政务舆情,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做好网上问政群众来信的办理答复工作,进一步提高政务新媒体利用率,增强与公众沟通。

逐个解决全面融入全国、全省政务服务网消除“数据壁垒”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整体效能。

2020年10月27日。

县行政审批自查报告

我局高度重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把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召开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组织相关科室认真开展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情况自查工作。现报告如下:

根据《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通告》(淮府[20xx]15号)精神,我局保留一项行政许可,即“国有林地上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工程设施占用林地的审批”。对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我们按照现代行政管理的要求,规范程序,简化手续,缩短时限,提高审批的透明度,审批事项的依据、内容、权限、条件、程序、时限、收费标准等,都在政务中心大厅及网站上公布。我们还编制了林业局行政许可项目标准体系文本,编制了服务规范、办理规范及流程图。

我局不存在已取消的项目仍在执行或授权、委托企事业单位行使行政审批的现象。不存在行业协会商会、事业单位实施的国务院和省政府决定取消的行政审批。不存在变相实施的已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

2、省政府下放的行政许可项目。

20xx年,省林业厅下放我局6项行政审批,我们保留了“国有林地上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工程设施占用林地审批”,取消了与市情不符的三项行政审批:营利性治沙活动审批、进入林业系统省级以下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从事科学研究审批、收购珍贵树木种子或限定收购林木种子许可。本着简化手续、方便群众、规范操作的原则,将“林区内木材经营与加工审批”、“省、市属国有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两项行政审批下放至县区。我们已与各县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了对接,对县区审批人员进行了培训,将办事流程图、操作规范,相关表格、文书进行了移交,目前两项行政审批业务已在县区顺利实施。

3、转变管理方式的事项。

20xx年,根据市政府要求,我局原行政许可项目“森林植物检疫证”被取消,转变为行政监管,我局把“森林植物检疫证”下放至县区,为做好行政许可项目取消后的后续监管工作,防止出现管理上的脱节,我们积极制定后续监管措施,建立运行监督机制,认真执行监督,确保管理措施落实到位。

县行政审批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加大税务系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工作的力度,持续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改进税务行政审批工作,促进税收现代化,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一)正视突出问题。

20xx年以来,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与中央要求、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纳税人期盼相比,还有差距,主要表现为:个别地方取消审批事项落实不到位,存在变相审批的现象;个别事项的审批不规范、不公开、不透明,有的手续还比较繁琐,耗时长、效率低;一些审批事项取消后,后续管理方式单一,管理措施针对性操作性不强,等等。这些问题,必须通过进一步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新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切实加以解决。

(二)澄清模糊认识。

一是关于审批事项底数不清的问题。审批事项底数,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等相关工作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10号,以下简称10号公告)发布的审批清单为基础,清单之外不存在其他审批事项(仅由地方税务机关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除外)。

二是关于已经取消审批事项的原有依据,包括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未修改或者废止前,仍然应当进行审批的问题。各级税务机关应当以国务院或者税务总局取消审批事项的决定为准,自国务院或者税务总局决定取消审批事项之日起,取消的审批事项不得再进行审批。

三是关于备案等后续管理措施没有法律依据的问题。后续管理措施,是税务机关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行使税收征收管理权的体现,税务总局有权在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前提下制定备案等后续管理措施,依法加强税收管理,规范税收秩序,促进税法遵从。

四是关于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会增加执法风险或进户执法的问题。各级税务机关应当彻底转变管理理念,充分认识到取消和下放审批事项是依法还权明责于纳税人的重要体现,同时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在不增加纳税人负担的基础上,积极运用备案、申报、风险和信用管理等手段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范税收流失。

二、进一步推进审批改革。

(三)加大改革力度。

全面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类别。10号公告发布的80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清理完毕,其中列为其他权力事项的23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将结合推行权力清单制度继续做好清理和规范工作。对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再梳理,进一步加大取消力度,提高取消事项的含金量。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发〔〕6号),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对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逐项优化和公开审批流程,明确审查标准,严格规范行政裁量权,以标准化促进规范化。进一步改进税收管理方式,防止将日常税收管理事项和管理方式审批化,增加即时办结事项,不断提高税收服务和管理效能。

(四)全面清理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

按照国务院审改办的统一部署,税务总局全面清理中央指定地方税务机关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公布中央指定地方税务机关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指定地方税务机关实施的,原则上取消;对有法律法规依据的,通过充分论证,对不合理的指定予以取消。地方税务机关实施的地方税种的减税、免税事项,应当按照新修订的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执行,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的,不得实行审批。

(五)巩固改革成果。

严格实行行政审批事项清单管理,非经法定程序,任何税务机关不得在清单之外增设和变相增设行政审批事项,不得在公开的清单外实施其他行政审批,不得对已经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继续实行变相审批,不得以事前备案、核准性备案等名义对已经取消的事项改头换面继续审批。对已经取消的上级税务机关的审批事项,要同时取消下级税务机关对应的初审、复审、审核等。不得将国务院或税务总局决定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指定交由行业协会、事业单位或涉税中介组织继续审批,已经指定的应当立即纠正,停止审批。积极引导行业协会采取有别于行政审批的方式,加强对行业行为的规范。对已经取消的中介服务应当切实落实到位,不得采取任何方式变相予以恢复。做好下放审批事项的衔接工作,明确下放后的.配套措施、承接方法,确保接得住、管得好。

三、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

(六)建立审批清单动态更新机制。

国务院发文公布取消或下放行政审批事项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税务总局更新税务行政审批目录,各省税务局应当在税务总局目录更新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更新审批清单并向社会公开。

(七)建立配套工作同步落实机制。

税务总局原则上在国务院发文公布取消或下放行政审批事项2个月内,完成相关税收规范性文件修改、纳税服务规范和税收征管规范更新、后续管理措施发布等工作,并在上述工作完成后的45天内完成征管信息系统的调整。各省税务局原则上应在税务总局相关配套工作完成后1个月内做好相应的细化配套工作。

(八)建立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机制。

税务总局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情况纳入执法督察和督查督办事项,实施绩效考评,坚决制止和纠正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现象。各省税务局应当加强监督检查,以五个“有没有”为标准,即行政审批事项该取消的有没有取消、该下放的有没有下放、该规范的有没有规范、该公开的有没有公开、该简化的有没有简化,全面开展自查,集中组织抽查,认真听取意见,对发现的问题应当坚决予以纠正,强化责任追究,对解决问题不力、造成社会负面影响的,应当予以通报,并追究分管领导及相关人员责任,保证审批改革顺利推进,确保改革红利有效释放。

四、进一步创新管理方式。

(九)优化综合管税。

注重创新后续管理方式,善于把后续管理融入税收征管和税收执法等日常工作之中,全面落实税收征管规范和纳税服务规范,综合运用申报管理、发票管理、账簿凭证管理、税源管理等日常征管方式,以及检查、处罚、强制等日常执法手段加强对纳税人的事中事后管理,提高后续管理的科学化水平。

(十)深化信息管税。

注重运用“互联网+税务”方式加强风险管理,善于根据纳税申报信息、第三方信息对纳税人的日常涉税情况进行归集整理,建立风险模型,加强数据分析,强化风险识别,按照风险等级有针对性地采取案头评估、日常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强主动管理,提高后续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十一)强化依法管税。

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强后续管理,善于通过行政指导、行政疏导、行政服务等柔性治理方式引导纳税人遵从税法。通过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严禁违法增设纳税人义务、随意增加纳税人负担,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增强税务机关的公信力和执行力,提高后续管理的法治化水平。

五、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十二)高度重视。

各级税务机关应当进一步转变观念,切实改变过去依赖事前审批的工作方式,注重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充分发挥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协同推进、督促落实作用,将改革措施落到实处,确保纳税人真正享受到改革红利。

(十三)主动汇报。

省以下各级税务机关应当积极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审批改革工作情况,取得地方党委政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同时,对审批改革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应当及时向税务总局报告,必要时专题书面请示。

(十四)强化协同。

省以下各级税务机关应当积极落实国税地税合作工作规范,加强沟通联系和协调配合,共同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提高征管效能,不断优化纳税服务。

本意见执行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请及时报告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

县行政审批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加大税务系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工作的.力度,持续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改进税务行政审批工作,促进税收现代化,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一)正视突出问题。

20xx年以来,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与中央要求、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纳税人期盼相比,还有差距,主要表现为:个别地方取消审批事项落实不到位,存在变相审批的现象;个别事项的审批不规范、不公开、不透明,有的手续还比较繁琐,耗时长、效率低;一些审批事项取消后,后续管理方式单一,管理措施针对性操作性不强,等等。这些问题,必须通过进一步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新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切实加以解决。

(二)澄清模糊认识。

一是关于审批事项底数不清的问题。审批事项底数,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等相关工作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xx年第10号,以下简称10号公告)发布的审批清单为基础,清单之外不存在其他审批事项(仅由地方税务机关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除外)。

二是关于已经取消审批事项的原有依据,包括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未修改或者废止前,仍然应当进行审批的问题。各级税务机关应当以国务院或者税务总局取消审批事项的决定为准,自国务院或者税务总局决定取消审批事项之日起,取消的审批事项不得再进行审批。

三是关于备案等后续管理措施没有法律依据的问题。后续管理措施,是税务机关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行使税收征收管理权的体现,税务总局有权在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前提下制定备案等后续管理措施,依法加强税收管理,规范税收秩序,促进税法遵从。

四是关于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会增加执法风险或进户执法的问题。各级税务机关应当彻底转变管理理念,充分认识到取消和下放审批事项是依法还权明责于纳税人的重要体现,同时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在不增加纳税人负担的基础上,积极运用备案、申报、风险和信用管理等手段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范税收流失。

二、进一步推进审批改革。

(三)加大改革力度。

全面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类别。10号公告发布的80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清理完毕,其中列为其他权力事项的23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将结合推行权力清单制度继续做好清理和规范工作。对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再梳理,进一步加大取消力度,提高取消事项的含金量。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6号),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对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逐项优化和公开审批流程,明确审查标准,严格规范行政裁量权,以标准化促进规范化。进一步改进税收管理方式,防止将日常税收管理事项和管理方式审批化,增加即时办结事项,不断提高税收服务和管理效能。

(四)全面清理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

按照国务院审改办的统一部署,税务总局全面清理中央指定地方税务机关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公布中央指定地方税务机关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指定地方税务机关实施的,原则上取消;对有法律法规依据的,通过充分论证,对不合理的指定予以取消。地方税务机关实施的地方税种的减税、免税事项,应当按照新修订的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执行,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的,不得实行审批。

(五)巩固改革成果。

严格实行行政审批事项清单管理,非经法定程序,任何税务机关不得在清单之外增设和变相增设行政审批事项,不得在公开的清单外实施其他行政审批,不得对已经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继续实行变相审批,不得以事前备案、核准性备案等名义对已经取消的事项改头换面继续审批。对已经取消的上级税务机关的审批事项,要同时取消下级税务机关对应的初审、复审、审核等。不得将国务院或税务总局决定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指定交由行业协会、事业单位或涉税中介组织继续审批,已经指定的应当立即纠正,停止审批。积极引导行业协会采取有别于行政审批的方式,加强对行业行为的规范。对已经取消的中介服务应当切实落实到位,不得采取任何方式变相予以恢复。做好下放审批事项的衔接工作,明确下放后的配套措施、承接方法,确保接得住、管得好。

三、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

(六)建立审批清单动态更新机制。

国务院发文公布取消或下放行政审批事项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税务总局更新税务行政审批目录,各省税务局应当在税务总局目录更新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更新审批清单并向社会公开。

(七)建立配套工作同步落实机制。

税务总局原则上在国务院发文公布取消或下放行政审批事项2个月内,完成相关税收规范性文件修改、纳税服务规范和税收征管规范更新、后续管理措施发布等工作,并在上述工作完成后的45天内完成征管信息系统的调整。各省税务局原则上应在税务总局相关配套工作完成后1个月内做好相应的细化配套工作。

(八)建立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机制。

税务总局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情况纳入执法督察和督查督办事项,实施绩效考评,坚决制止和纠正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现象。各省税务局应当加强监督检查,以五个“有没有”为标准,即行政审批事项该取消的有没有取消、该下放的有没有下放、该规范的有没有规范、该公开的有没有公开、该简化的有没有简化,全面开展自查,集中组织抽查,认真听取意见,对发现的问题应当坚决予以纠正,强化责任追究,对解决问题不力、造成社会负面影响的,应当予以通报,并追究分管领导及相关人员责任,保证审批改革顺利推进,确保改革红利有效释放。

县行政审批自查报告

各位代表: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的部署,我局于8月中旬开始着手开展县人大代表评议我局行政执法的准备,并对20xx年1月以来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了全面回顾,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文体行政执法评议的各项准备工作。

县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大代表对我局进行行政执法评议,是对我们文体行政执法和行政管理工作的一次全面监督和检查,体现了人大代表对我县文化体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人大的评议,对于提高我们的法律意识和勤政廉政水平,加强和改进我县的文化。

(一)思想上高度重视。对于这次人大行政执法评议,我们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计划在年初就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在局系统会议上进行过专题部署落实。在接到浙象人大[20xx]23号《关于组织县人大代表评议县公安局、建设局、文体局、海洋渔业局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后,我局又专门召开了党政班子联席会议进行研究,并把这项工作列为一段时间内的中心工作税务行政审批自查报告税务行政审批自查报告。

(二)组织上保障有力。我们专门建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和县体育中心主任为副组长,机关科室、局属单位及局工、青、妇组织负责人为成员的文体局行政执法评议“迎评”工作领导小组,构建了上下联动、系统互动的组织保障体系。同时,明确了分管领导和联系、责任科室。在此基础上,我们根据评议工作意见和调查组的要求,及时制订并行文下发了《县文体局行政执法评议“迎评”工作方案》,对行政执法评议“迎评”工作指导思想、行政执法评议的内容及时限、行政执法评议和“迎评”工作的方法步骤进行了明确。

(三)行动上落实到位。按照“迎评”工作方案,我们对各项安排有计划、有组织、有重点地予以了落实。一是于xx月20日召开了系统动员大会,进一步统一对评议工作的思想认识,增强参与评议活动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二是竭力协助、配合县人大常委会行政执法评议调查组的工作,在调查组座谈了解、实地走访等过程中给予了力所能及的协作和服务。实地走访了全县18个乡镇(街道)的人大,并向局行风监督员及有关县人大代表分别发放局机关和县文化市场管理办公室征求意见表,从不同角度、不同方面收集意见和建议。对走访了解和问卷反馈的情况作统一梳理归纳,认真分析,进一步找准问题,剖析原因。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我们及时召开班子会议,认真研究对策,制定整改措施,做到边查边改、未评先改。9月7日晚,我局联合公安、工商等职能部门,对中心城区夜市非法音像摊点开展集中清查,当场查获并收缴盗版光碟400余张,一定程度上震慑了非法摊点和游商,同时有效规范了我县音像市场秩序。

县行政审批自查报告

行政审核与行政批准经常联系起来使用,只有符合有关条件才能获得许可证,而且还需定期检验,如果没有违反规定的情况出现,就由有关机关在许可证上盖章,表示对相对人状态合法性的认可。总之,行政审批是根据法律规定的条件,由实际执法部门来审核是否符合条件的行为.。

我局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由行政审批股负责。主要业务是负责本局行政审批事项工作,统一受理行政审批申请,统一送达行政审批决定;负责环境现场监管执法部分移交的未办理环境审批手续单位(个人)的立案;负责组织实施相关环境管理制度;承担有关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许可听证等工作。

一、行政审批的程序要求。

我局自收到申请人提出的许可申请后,当场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履行有关批准程序后,按规定予以处理:

(一)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当场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二)不属于本局管辖的,当场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三)属于国家明令禁止的,当场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

(五)属于本局管辖的范围,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当场受理,并出具《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

二、行政审批时限要求。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行政许可决定在我局承诺的办结时限内作出,环保审批中报告书项目为15天,报告表项目为10天,登记表项目为7天,重新审核5天。对环保法律、行政法规未作规定的,依照《行政许可法》规定的时限予以办结。为申请人提供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不收取任何费用。

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已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97件、登记表58件,全部都能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规定和时限要求进行审批,没有越级或降低环境影响评价等级进行审批的行为。

四、行政审批工作及作风要求。

不存在越权审批现象,对已取消的审批事项未继续开展该事项的审批工作。审批时严格按法定程序进行审批,不随意设定审批条件,不擅自增加审批事项、提高或降低审批门槛。严格执行“十不准”规定。即:在执行公务活动中,不准在管理对象处就餐和参加各种娱乐活动;不准借用管理对象的交通、通信工具;不准到管理对象处报销任何费用;不准以考察、学习等名义接受管理对象的出资旅游;不准到管理对象处报销书报费和各种物品费用;不准接受管理对象的酬谢费、提成和回扣;不准参加有偿中介活动;不准私自参与环境污染治理工程;不准擅自参加各种庆典、开工仪式;不准向处罚对象通风报信。不存在对申请人态度粗暴和故意刁难的情况。

全市清理银行账户和“小金库”及非税收入工作会议后,市清理检查办公室加强领导,加大宣传力度,扎实开展工作。各县区、市直各单位领导重视、认真组织、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及时召开本部门、本单位清理工作会议,学习传达文件精神,对自查工作进行了布置,自查阶段取得一定成效。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开展自查上报工作。

市清查办公室按照市清理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建立工作制度,明确分工,各负其责,加强督导,扎实开展工作。

一是加强宣传。对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进行报道,发了3期简报,在《xx日报》发表4篇文章,在xx电视一台、三台,xx日报第一版分别公布了举报电话,使单位清楚、群众了解,让社会公开监督。现已接到举报电话4起,对2起及时进行了处理,2起在处理过程中。宣传了清查政策,营造了清查气氛,促进了工作开展。

二是严格要求。为了进一步做好自查阶段工作,要求各单位及时召开所属二级机构负责人会议,要求每个单位要本着对工作高度负责的态度,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组织人员,周密安排,精心部署,认真贯彻会议精神,严格按照清理工作要求,对本单位的情况认真清理,如实申报,绝不能走过场。

三是认真审核。对各单位申报情况,依据政策法规和清理要求,逐单位、逐项目、逐数据进行认真全面核实把关,对上报项目不全、数字不清的,要求重新填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如市公路局路政管理处车辆检测收费、超限运输收费,经我们讲政策,已及时上交财政专户。

四是强化督导。督导各单位按要求按时上报,清理办公室根据各单位上报情况,与16家所属较多二级机构的大单位财务科长进行了谈话,要求其进一步自查自纠,彻底搞清本单位的银行账户、“小金库”及非税收入情况,防止漏报、瞒报,确保自查阶段取得实效。并对各县区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沈丘、扶沟、太康等县认真贯彻全市清理工作会议精神,行动迅速,及时开展工作,沈丘县的做法在《xx日报》进行了发表。

二、自查工作初见成效。

市直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明确专人负责,对本单位设立的账户、账户余额和非税收入进行认真清理,如实填报。大多数单位经一把手签字、单位签章后按时上报,个别单位没按时上报自查情况。

1、银行账户、“小金库”申报情况:

截止6月16日,市直各单位共上报银行账户339个,上报解冻帐户申请122个,经审批,现已解冻104个。没有一个单位自报“小金库”。

2、非税收入申报情况:

截止6月16日,上报自查报表的有75个一级机构、182个二级单位,还有6个一级机构及部分二级机构未上报。

20xx年市本级非税收入自查上报纳入财政管理xxxxxx万元,未纳入财政管理xxxx万元。20xx年1-4月份纳入财政管理xxxxx万元,未纳入财政管理xxxx万元。1月—4月份,未纳入财政管理xxxx万元。据了解,仍有个别单位的一些收入没有上报,需要进一步检查。

20xx年未纳入财政管理的主要有:....;。

三、存在问题。

一是个别单位重视不够,不按时上报;没上报单位有:政法委、市直机关工委、保密局、档案局、残联、文联、无委会。

二是有的部门没有及时召开会议,工作进度慢;三是有漏报、瞒报、不如实上报现象。

四、下步打算。

(一)对没有上报的单位,查明原因,做到不漏一个单位。建议首先检查不按时上报自查报表的单位。

(二)进一步做好县市区的督导检查工作。

(三)进一步做好宣传工作,及时通报检查进展情况,及时宣传县市区和单位好的经验做法。

(四)进行全面检查。现已抽调纪检监察、财政、审计、人行业务骨干组成4个检查组,明确检查范围和内容,分配工作任务,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检查程序,对每个单位的账务进行深入细致检查。

行政审批述职报告

学期将要结束了,学校为我们04级公关班安排了一次文秘公关实习。我在连云港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实习。在实习期间,对我影响最大的应该是作为一个社会人工作作风以及在工作过程中专业知识对工作的重要作用,因为这些都是我在校学习中不曾接触过的方面。实习是每个大学生必须拥有的一段经历,它使我们在实践中了解社会,让我们学到了很多在课堂上根本就学不到的知识,受益匪浅,也打开了视野,增长了见识,为我们以后进一步走向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

第一天来到了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我内心又激动又紧张,因为这是我第一次踏上社会去实习。审批中心共有三个部门:综合处、督察处和协调处。我被分配到综合初实习。我们处里的李处长带我去参观了一下审批中心,给我做了一些介绍。使我了解到审批中心的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和工作环境。参观完之后李处长为我安排了一张办公桌。这是最靠门的一张桌子,在我对面的是处里的程秘书,还有两个处员,李处长的办公桌是在最里面的。坐在我自己的办公桌前,我可以看到他们每个人的工作情况。我打开桌上的电脑,在单位的内网上浏览了许多有关审批中心的办公事务。我对审批很有兴趣。今天我的工作任务是了解秘书日常工作的内容,主要是:接听电话、接待来宾、准备安排会议、帮忙档案整理工作,打印文件、发送文件、收发传真等一些文秘办公事务。

综合处是要接待来客的一个处所,对于平时在课堂上学习的公关礼仪我掌握地还是不错,可是对于遇到实战我就手忙脚乱起来了,后来在程秘书的指导下,我协助她接待了一位来自连云港日报的记者,他们是来了解情况,写报道的。在来客来了我就站起来迎接并有礼貌地问:“请问你们是?”两位记者表明了来历,我和程秘书把他们接进来,随后我就为他们搬来了两张椅子放在李处长办公桌前,倒上茶,然后就可以做自己的工作了。这几天不断地有客人来,我在不断地锻炼自己这方面的能力。现在已经可以像程秘书那样从容不迫地接待来客了。

在实习期间正巧我遇到了一次公关事件:我所在实习的单位是连云港市审批中它是一个直接为广大群众服务的政府机构,它为连云港市的国土局、规划局、水利局、交通局、发改委等三十多个政府机关提供了便利。始终本着“便民、规范、高效、廉洁”的宗旨为广大群众服务。可他们还不忘做公关调查,对每个单位发了一封《市审批中心征求意见函》,我也参与了其中的一些文秘工作。我帮助程秘书盖章、文件装订、装信封、封信封,最后把这些信送给了专门分发信件的秘书。我做的时候很小心仔细,所以很快就完成了。还受到了李处长的表扬,说我办事效率挺高的。下午的时候有个邮递员把其中的一封信送回来了,因为那个公司的地址有变动了,然后程秘书就交给我一个电话号码,要我打电话去问清地址再重新打印信封最后把信寄出。我回忆起顾老师上课给我们讲的打电话的礼仪,打电话前要先准备好纸和笔,我拿起电话拨通了号码,用温和的声音先介绍自己:“您好,我是行政审批中心的,请问是张经理吗?”我说话时注意语速,语言也简明扼要,很快问清楚了地址。随后我来到打印机前要在信封上正确地打出张经理收,我发愁了,因为我没有用过打印机啊,这时候办公室的小孙走过来,对我说:“我来交你用。”她告诉我打印信封和平时打印文件不一样,要把信封的反面向上,这样打出来的字才是正的。我又学会怎么用打印机了,心里乐滋滋的。最后我把信寄了出去,完成了程秘书交给我的任务。

在实习的时候档案的整理让我充分地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程秘书告诉我档案整理就是按照一定的原则和方法,对零散和需要进一步条理化的档案进行分类、组合、排列、编目,使档案系统化的工作。我的任务是将行政审批中心xx年1月份到5月份的长期档案分类来整理。整理档案的主要目的是便于档案的保管和利用。一般来说,按照文件之间的历史联系整理出来的档案,也就能便于保管和利用了,二者基本上是一致的。在整理档案时,不能机械地运用保持文件关系的原则。对于某些不同载体的档案以及机密程度、保管期限、记录方式等不同的文件,应根据情况分别整理、合理组合、在相应的范围内保持文件的历史联系,以便于保管和利用。我还对全宗进行了近一步的了解,全宗是一个独立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或者著名人物在社会活动中形成的档案有机整体,是档案馆对档案进行科学管理的基本单位,也是国家档案全宗的基本分类单位。在整理档案的过程中,有时会遇到几个全宗的档案文件混在一起,这就需要判定档案所属的全宗。判定档案所属全宗,主要在于确定档案的形成者,即立档单位。一个全宗档案的构成,不外乎内部文件、发文(原稿、存本)和收文三种类型。在整理过程中我知道了档案要分别按照永久、长期和短期来分类的。程秘书把一叠长期保存的文件交给我,要我把它们全部起订,因为长期保存的文件保存的年限比较长,如果碰到水,或空气的受潮钉子会生锈,这样文件会失去了它的保存价值。我把钉子起完后按照年、月、日分别把文档排列好顺序,把档案交给程秘书。

除了普通档案的整理,程秘书还教我把单位内部留下来存档的档案存到电脑中去。目的是为了今后领导要资料的时候能方便查找。我要把她交给我的一叠档案按照次序输入到电脑中。存档的要求要分别填写:1、全宗号,就是要按要求输入001-0001-001-001,001是代表长期存档的资料。2、件号,是一个包角中含有的文件页数。3、责任者,是指发文机关单位的负责人。4、题名,是文件的完整标题。5、日期,是成文的日期。6、期限,分为001永久,002长期,003短期三种。我按照程秘书的指导一步步地将每一份文件的各项要求输入,完成了任务。在整理档案的同时我也学习到了办公自动化的一些知识。

在实习期间,单位正好要召开一个会议,会议订在第二天召开。这是我参与会场的布置的一次好机会。当天我先协同程秘书发出举办会议的通知,邀请各个部门的负责人来参加这次会议。回学校后我为第二天的会议作好准备,做了一些功课。第二天在会议前的两个小时,李处长要我和程秘书一起去布置一下会场。这是一次单位内部的小型会议,所以我们先注意会场的选择,选择了一个可容纳二十人的会议室就足够了,安排会议要先安排主席台的座次和与会人员的座位,前者以职位、声望高低居中依次向左右侧排列,后者可按汉字笔画、地区、行业等排列。还要注意悬挂标有会议名称的横幅、会徽、灯光布置、音响广播等。我还从办公室拿了一卷一次性的杯子又去泡了两热水瓶的水放在会议室旁边的桌子上。除了会前的准备工作我们还要在会议中旁听,我又学习了如何记录会议纪要。我们的准备使这次会议成功地开完了。会后我们起身送领导离开。最后我还得到了李处长的表扬。

通过实习,我对文秘工作的重要性有了更深一歩的了解。特别是在新的形势下,文秘工作人员更要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学会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则和方法,认真学习钻研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充分把握政策的精神实质,及时了解和掌握上级领导不同时期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把政策具体落实下去化为实际行动,并强化组织协调能力,专业工作能力,检查指导能力,参谋咨询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和熟练使用各种自动化办公设备的技能,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加强世界观的改造,成为政治过硬,业务精通的合格文秘人员。

眨眼之间,两个星期的实习就要接近尾声了,我的心情跌落到谷地,真的很舍不得离开李处长他们也舍不得离开这个已经熟悉了的工作环境。在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我学到了许多课堂上学不到的东西,当我与综合处的领导还有老师一起工作的时,我不但学习到许多的工作经验还和他们结下了深厚的感情。最后一天的下午,领导告诉我一些她自己的工作经验和人生的哲理,让我受益匪浅。我的实习态度和实习成果都受到了李处长的表扬,她说以后还要我们常去学习,也协助她们工作。这次实习提高了我的文秘与公关工作能力和实际应用水平。我的收获很大,可我觉得自己还需要进一步学习专业知识,为以后工作奠定坚实的理论基础。良好的开端是成功的一半,我想这次实习会是我美好事业的开端,我相信自己一定会在公关文秘这份工作中轰轰烈烈地干出点作为的!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回头看自查报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

20xx年5月13日,国务院召开全国电视电话会议,动员部署国务院机构职能转变工作。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我局大力推进简政放权,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我局原有行政审批事项53项,其中行政许可37项,非行政许可审批16项。现已取消行政审批14项,下放行政审批5项,合并行政审批13项,转化为其它权力2项,截至目前,只有行政许可19项。对照专项督查的6项主要内容,落实情况如下:

一、工作成效。

(一)及时承接国务院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xx〕11号)附件1第47项,“进入林业部门管理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从事教学实习、参观考察、拍摄影片、登山等活动审批”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理决定,为做好省级行政审批的承接工作,经我局申报,省政府批准,现已将行政权力基本编码第0100335000项“单位和个人进入地方级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从事教学研究观测、调查、参观旅游、教学实习、拍摄影片、登山等活动审批”调整为“单位和个人进入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从事教学研究观测、调查、参观旅游、教学实习、拍摄影片、登山等活动审批”。

(二)按照“三集中、三到位”要求,规范有序地办理行政审批事项。

我局保留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共19项,主要涉及1个行政处室和3个参公事业单位。去年省委、省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简政放权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实施意见》以及省政府专门召开省级部门进驻省政务服务中心“三集中三到位”工作推进会后,我局高度重视,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及工作安排,并在日常工作中不断完善相关措施,解决遇到的问题。

一是成立机构。局党委会研究决定成立局行政审批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领导任副组长,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单独运行,人员由主要承担行政审批事项的4个处室(单位)各抽调1人共4人组成。

二是安排专项资金,保障工作顺利开展。我局在去年年度预算安排中专门安排局审批办20xx年度20万元资金,用于必要的设备购置、材料印刷等开支,保障审批办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是统一办理地点。我局规定所有审批事项必须到省政务中心大厅办理,关闭了局本部内网受理功能,统一集中到省政务中心窗口办理行政审批事项,规范行政审批受理、送达、审查、审批等各个环节,全面实行“一窗式受理、一表性申报,一站式服务”,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提高窗口办结率。

四是审批流程再造。根据局审批人员进驻省政务中心开展工作这一新情况,我局对网上审批流程进行了重新调整,增加了一个审批流程环节,将审批办置于审批流程的最前端,负责审批材料的收件及预审。

五是坚持电子监察全覆盖。我局所有审批事项进驻中心后,继续按照以往的做法,坚持审批各流程全方位监察,对接近审批时限尚未完成审批流程的事项提前预警提醒,对超过审批时限没有完成审批流程的事项亮红灯记录在案,由纪检监察人员跟踪处理。

(三)加强行政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我局对于已经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不存在继续审批和变相审批的行为。局相关业务处室(单位)与法规处同时跟进,加强了对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监管和服务,对行政审批中有关问题进行了及时解答,使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稳步落实。对于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严格按照行政审批程序及流程图进行审批,真心实意服务企业和群众。

二、存在不足。

一是“三集中三到位”机构不独立。我局成立的审批办虽然明确不挂靠在任何处室,但仍是协调性机构,人员都分散在各个处室(单位)。

二是“三集中三到位”人员业务知识只专不全。审批办4人来自4个有行政审批职能的业务处室(单位),对各自处室(单位)业务很熟悉,但对局所有行政审批事项业务掌握还不够全面,对申报的材料把握深度还不够,还有待进一步学习提高。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加强学习。突出业务理论和法律知识,重点学好行政审批相关的法律法规,提升业务水平。

(二)真心服务。根据省政务服务中心要求,我局明确值班人员、培训上岗,确保窗口值班人员定人定岗,自觉遵守行政服务中心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行政审批程序及流程图进行审批,真心服务企业和群众。

(三)提高效率。对报审批的服务事项进行整合,充分发挥窗口的服务功能,提高工作效率,做到为民、便民、利民。

行政审批述职报告

县政协行政审批制度执行情况专题协商会是今年县政协四个重点协商课题之一,为进一步修改完善《县政协行政审批制度执行情况专题协商会筹备工作实施方案》,5月10日,县政协组织召开《实施方案》征求意见座谈会,征求县政协经济委部分委员及17家相关县直部门负责同志意见建议。县政协副主席陈文昌出席会议并讲话,县政协经济委员会主任陈麦如主持会议。

县政协经济委对《实施方案》的背景、内容作了详细介绍,与会人员结合各自工作岗位特点,对《实施方案》提出了操作性和针对性较强的意见建议。会议通过了《实施方案》,并就县政协行政审批制度执行情况专题协商筹备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陈文昌对大家提出的意见建议表示充分肯定。他指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建设阳光、高效、法治和服务型政府具有重要意义,各位委员和相关部门要围绕此次主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相互协调配合,聚集多方智慧,提出意见建议,积极有效推进我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确保专题协商会开出实效。

行政审批述职报告

本人与行政审批服务科的同志们一道在市局党组、分管领导及市政务服务中心的领导下,在各县(市、区)局、各科(室、所)的支持和配合下,认真落实各项工作要求,扎实开展亲切服务、对标创新和行政审批项目第七轮流程再造活动,加强学习和研究,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各项工作任务。

(一)完成日常办件工作。

截止12月底,共办理各类办件2073件(其中:药品89件,医疗器械116件,食品437件,健康证明1431件),办结2048件。

(二)做好新增项目的衔接办理。

4月份,食品生产和食品流通监管职能调整至我局,相应的行政许可事项随即进入窗口办理,为保障新增项目顺利衔接,一是及时印制了相关空白证表近4000份,二是制定上报了新增办件项目的“六公开”材料,三是申办了食品生产许可项目收费许可证,开通了安徽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信息系统联网专线,四是及时协调相关科室和人员展开食品生产、流通许可的办件受理、审查、发证等工作。

(三)开展对标提升活动,开展行政审批第七轮流程再造。

一是进一步提速增效。将食品生产许可项目的承诺时限由45个工作日缩减为30个工作日;将食品委托生产备案由承诺件调整为即办件;将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注册和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由承诺件调整为即办件。二是开通“绿色通道”.对中新苏滁产业园内申报企业开通绿色通道。对缺少非必要要件的实行容缺审批,先受理后补充,给予相对人最大的便利。三是完成了所有办件项目服务标准化制定。四是继续开展亲切服务活动。

(四)扎实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根据中心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方案和支部安排,本人严格落实各项计划内容,积极参加各项活动,认真记录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和对照检查材料,开展谈心和回访活动,针对谈心和回访活动所征求的意见建议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并从严从快进行整改落实。

(五)加强对县市区局审批服务工作的指导。

市局7月份对监管事权重新进行了划分,将药品零售(含零售连锁门店)经营许可、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三类医疗器械经营(零售)下放各县市区办理,将餐饮服务、保健食品经营项目下放给市辖区,开发区因无对应机构,其辖区内的监管事权仍市局承担。为了新下放项目能够顺利衔接办理,本人与窗口其他同志一起对各县市区承办人员进行了业务指导,为各单位提供了部分许可证,()并随时解答相关业务咨询。

(六)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工作能力。

一是加强新增办件项目相关业务的'学习。食品生产和食品流通项目进入窗口办理后,在窗口人员没有增加和调整的情况下,现有人员加强了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并向专业技术精湛的人员进行虚心请教。二是组织了新修改《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学习。通过学习,提高了业务能力,确保了项目的及时调整和办理。三是积极参加各类相关学习培训和会议。本人先后参加了中心组织的赴苏州、杭州政务服务中心的考察活动,参加省局5月份和11月份召开的行政审批工作会议。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了省局行政审批业务培训和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员培训。

(七)高标准完成许可卷宗检查抽查。

5月份省政府法制办组织对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7月份市政府法制办对我局依法行政案卷进行检查,11月底市效能办与中心联合对窗口许可卷宗进行抽查,为高标准做好每次检查和省局将要组织的20工作考核准备工作,窗口人员对许可资料认真进行整理和自查,部分制作成卷宗,分类存放,有时还利用周末时间进行。

二、工作打算。

1、进一步加强业务学习尤其是对新出台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依法审批的能力。

2、落实省局行政审批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探索我市药监系统行政审批服务工作“审、批、查”改革的方法和路子。

3、继续开展亲切服务和对标创新提升活动,以争创“红旗窗口”为目标,认真落实各项工作要求。

行政审批述职报告

一年来,xxx区水利局水政和行政审批科在局党组的下,在区行政审批中心的支持下,依法办事,认真执行中心各项规定,严格审批管理,积极工作,开拓进取,比较顺利地完成了本年度的各项工作任务,得到了相关单位和服务对象的一致好评。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如下:

一、加强思想作风建设,牢固树立服务意识。

切实以《行政许可法》为依据,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两集中、两到位”为主题,构建“审管分离、权责挂钩”和“审批一条龙、服务一站式”的行政审批工作新机制。科室人员能坚持以正确的思想为先导,不断地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牢固树立为民办事、为企业服务的意识。在全年工作中,我们始终把提供优质服务放在首位,耐心解答电话及现场的各项业务咨询。认真办理各项审批工作事务,真正做到以“便民、高效、廉洁,规范”为标准,努力提高工作能力,提高服务水平,得到了广大服务对象及相关群众的普遍赞誉。

二、强化理论学习,提高业务理论水平。

窗口工作是直接面对群众的前沿岗位,业务的熟练与精通将直接影响到办事的效率乃至窗口单位的形象。为此,我们在工作有侧重和分工的基础上,严格按中心规定实行ab岗工作制度,不因人员的变动而耽搁工作。同时狠抓科室人员的日常学习,始终把业务理论的学习放在工作首位,尤其对政策性及法律性要求强的有关业务,我们始终能保持前后方的学习和交流,切实形成科室内部人员以及与其他科室人员之间的相互学习、虚心请教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和修养。全年工作中我们从未发生因业务能力的不足和人员变动而拖延、缓办办件的`事件发生。并遇有重大事务及时向汇报,确保了各项审批和转报工作顺畅有序地进行。

三、强化作风建设,恪守行业规范。

我科室始终把“以服务企业、方便群众、奉献社会”作为自己在窗口工作的职业观念和宗旨。爱岗敬业,积极履行岗位职责。一年来,我们本着“便民、高效、廉洁、规范”的宗旨,用最大的热情和友情为群众服务。因此,在窗口工作时,我科室始终把“打造诚信窗口,争做文明职工”作为我窗口工作的最高准则。工作中我们严格按照办事程序办理各项业务,杜绝了各种吃、拿、卡、要的情况发生,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使前来办事的群众有如沐春风之感。此外,我局领导始终致力于行政审批的改革,在水利局和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共同努力下,局领导对行政审批科下放了审批权限、进行了不断的提速。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想群众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如一些村级二三产项目、涉河基础建设项目等,因特殊的原因、时间限制和涉及相关部门的有关业务时,为提高办事效率,方便前来办事的群众,我们主动提供初步的规划河道岸线以及相应的意见,让群众能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理相关部门的手续。全年工作中我们没有发生一起因服务不到位而耽搁企业业务,给企业带来损失的事件发生。

四、规范受理办结,争创一流窗口。

五、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充分展示水利服务风貌。

窗口是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不仅代表了自己,代表了单位,更代表了政府的形象。为此,我们始终坚持“提供优质服务、树立部门形象”为窗口工作宗旨,严格要求各位窗口工作人员,从小事做起,从点滴做起,模范遵守行政审批中心和局机关的各项规定,履行好各项职责,并时刻以规章制度来约束和规范自身的行为,大力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廉洁自律,勤奋工作。全年没有发生违法违规违纪事件,较好地树立了审批科和水利部门的良好形象。

一年来,我科室虽然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绩,但离服务对象和广大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我们决心在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自身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工作能力,强化为群众服务理念,推动行政审批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开拓性地搞好行政审批的各项工作。

行政审批自查总结

今年以来,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民政部关于做好行政许可法贯彻实施工作的意见》及市民政局《关于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及贯彻行政许可法工作监督检查的通知》,我局成立了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指定3名工作人员做具体的实施工作。按照县政府关于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意见,认真组织学习培训,积极主动进行清理,建立落实管理制度,为顺利实施《行政许可法》,提高我局依法行政水平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按照市民政局《关于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及贯彻行政许可法工作监督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局对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总结和自查。

一、开展项目及主体的清理、确认和公示。

全面清理现行的行政许可项目,是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首要条件。我局在进行清理的过程中突出“快、全、多”三个特点。一是快行动。接到上级关于清理行政许可项目的通知后,立即组织人员按要求进行清理,在规定时间内按期完成了清理任务。二是全清理。对局内各办公室所有涉及行政许可项目及法律法规依据进行排查,做到现有的行政许可项目一个不漏。三是多沟通。在自查清理过程中,我局主动向市民政局请示,了解上面动态,一方面加强与内部各办公室的协调和沟通,对难点问题及时进行讨论,另一方面经常就清理中遇到的问题和了解到的`最新情况与县法制办进行沟通。并对现保留行政审批、核准、审核、备案项目及办理时限进行了再次统计和审定。对保留项目和收费项目进行了再次审核,及时进行了公示。

二、开展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及合法性审查。

2005年,我们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年以来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一次全面的再次清理,对已经明确被取消或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审批许可事项予以废止。经梳理清查,我局目前不存在违法设定或规定行政许可的规范性文件。

为从源头上保证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我局建立了重要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凡我局印发或代县政府起草的涉及相对人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在签发前必须做好备案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对文件的合法性进行审查。

三、加强监督管理,保证行政许可事项正确实施。

为保证行政许可事项的正确实施,我局高度重视对行政许可事项过程的内外监督。一是通过执行《行政执法人员行为准则》,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监督,规范我局的行政许可行为。二是通过严格规范的年度审查,设立举报电话等措施,加强对被许可人从事的行政许可事项活动的监督。

目前,我局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是:(1)地名管理;(2)退伍士兵安置;(3)地区性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核准事项是: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

审核事项是:(1)社会福利企业;(2)行政区划;(3)革命烈士、因公牺牲;(4)评残、补换发伤残证;(5)殡葬改革设施建设。

备案事项是:行政区域界线管理。

收费项目是:(1)社会团体登记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审批收费;(2)结婚证、婚姻申请书、离婚证工本费;(3)收养登记。

四、加强制度建设,确保行政许可工作有序进行。

一是按照省、市民政厅局的要求,设立了蹋雪无痕县婚姻登记处,实行全县婚姻登记集中办理。二是制定了重要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行政许可公示制度和行政执法监督制度,为实施《行政许可法》提供制度保证。三是制定了政务公开方案,修订完善了民政局政务公开栏,向社会公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退役士兵安置、革命烈士和因公牺牲评定、评残和补换发伤残证、社会福利企业审核、地名及行政区划管理、婚姻登记、换发老年人优待证等项事务,进一步明确了办理的程序、依据、条件、标准和时限。四是侧重于内部管理监督机制和各项制度的落实。修改完善了包括《政治理论学习制度》、《会议制度及议事规则》、《文件收发及机关工作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廉政建设制度》、《考勤及请假制度》和《月工作报告制度》在内的《蹋雪无痕县民政局内部管理制度》,并将内容具体细化分解到各个岗位上。五是建立了执法责任制度、监督奖惩制度和为民服务承诺制度。在具体工作中,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实行政务公开,落实公开承诺,杜绝乱收费,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增强服务效果。基本实现了民政工作的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

今年以来,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民政部关于做好行政许可法贯彻实施工作的意见》及市民政局《关于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及贯彻行政许可法工作监督检查的通知》,我局成立了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指定3名工作人员做具体的实施工作。按照县政府关于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意见,认真组织学习培训,积极主动进行清理,建立落实管理制度,为顺利实施《行政许可法》,提高我局依法行政水平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按照市民政局《关于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及贯彻行政许可法工作监督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局对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总结和自查。

一、开展项目及主体的清理、确认和公示。

全面清理现行的行政许可项目,是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首要条件。我局在进行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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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述职报告

针对取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指定地方实施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专职技术人员、专职技术负责人、质量控制技术负责人的培训合格证书”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情况,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日前印发通知,部署加快推进配套改革和相关制度建设,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通知要求,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政府安监部门(以下称资质认可机关)不得再以任何形式指定有关机构承担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考核工作。申请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乙级或丙级资质的,申请单位可按要求自行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培训,也可委托有条件的其他社会机构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培训。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专职技术人员、专职技术负责人、质量控制技术负责人的培训合格证书不再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将依程序删除《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七条第五项中的相关内容,修订和废止有关文件。取消“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专职技术人员、专职技术负责人、质量控制技术负责人的`培训合格证书”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后,资质认可机关要加强对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考核。申请单位向资质认可机关提交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申请后,资质认可机关组织对申请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能力考核;专业技术人员能力考核合格的,方可独立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

行政审批述职报告

行政审批科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局领导的直接关心和相关科室同志的大力支持下在科室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顺利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述职如下:

一、加强思想建设,改进工作作风。

坚持以思想建设为先导,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通过自学、参加集中学习、向业务科室的同事学习等方式,不断提高自身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工作中未出现因工作能力不足而发生拖延、缓办的事件,确保了各项审批工作顺畅有序地进行。严格遵守行政中心和局里的各项规定,廉洁自律,按规定办理各项业务,未出现吃、拿、卡、要的情况。

二、强化资料审核,依法实施许可。

在工作中,我们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按规范操作,强化申报资料的审核把关,对申报材料齐全的,即刻受理,并及时转交业务科室。对材料提供不全或不规范的,我们始终能耐心的向申报人说明情况,并告知其如何规范。许可事项经局审查同意后,及时告知申报人许可决定,并办理许可证件。全年共核发***证件21份;***证件45份;***证件307份。所有证件审批零差错、零投诉、零障碍,且均在《行政许可法》规定的期限内办结。

三、推进阳光规划,规范收费行为。

我们积极推进“阳光规划”品牌创建,完善了行政中心***窗口服务指南,公开服务内容、办事程序、审批依据、申报资料、承诺期限和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收取**费用,()主动执行我市各项收费优惠政策。同时,坚决杜绝体外收费、调整标准收费和乱收费的行为。

四、牢记服务宗旨,提高服务质量。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取得了一些成绩……同时,我也清楚的看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就科室来讲,服务意识和大局意识需进一步提升,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需进一步加强,规划许可的流程需进一步优化、细化等。

行政审批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加大税务系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工作的力度,持续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改进税务行政审批工作,促进税收现代化,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正视突出问题

20xx年以来,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与中央要求、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纳税人期盼相比,还有差距,主要表现为:个别地方取消审批事项落实不到位,存在变相审批的现象;个别事项的审批不规范、不公开、不透明,有的手续还比较繁琐,耗时长、效率低;一些审批事项取消后,后续管理方式单一,管理措施针对性操作性不强,等等。这些问题,必须通过进一步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新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切实加以解决。

(二)澄清模糊认识

一是关于审批事项底数不清的问题。审批事项底数,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等相关工作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xx年第10号,以下简称10号公告)发布的审批清单为基础,清单之外不存在其他审批事项(仅由地方税务机关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除外)。

二是关于已经取消审批事项的原有依据,包括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未修改或者废止前,仍然应当进行审批的问题。各级税务机关应当以国务院或者税务总局取消审批事项的决定为准,自国务院或者税务总局决定取消审批事项之日起,取消的审批事项不得再进行审批。

三是关于备案等后续管理措施没有法律依据的问题。后续管理措施,是税务机关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行使税收征收管理权的体现,税务总局有权在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前提下制定备案等后续管理措施,依法加强税收管理,规范税收秩序,促进税法遵从。

四是关于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会增加执法风险或进户执法的问题。各级税务机关应当彻底转变管理理念,充分认识到取消和下放审批事项是依法还权明责于纳税人的重要体现,同时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在不增加纳税人负担的基础上,积极运用备案、申报、风险和信用管理等手段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范税收流失。

(三)加大改革力度

全面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类别。10号公告发布的80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清理完毕,其中列为其他权力事项的23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将结合推行权力清单制度继续做好清理和规范工作。对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再梳理,进一步加大取消力度,提高取消事项的含金量。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6号),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对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逐项优化和公开审批流程,明确审查标准,严格规范行政裁量权,以标准化促进规范化。进一步改进税收管理方式,防止将日常税收管理事项和管理方式审批化,增加即时办结事项,不断提高税收服务和管理效能。

(四)全面清理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

按照国务院审改办的统一部署,税务总局全面清理中央指定地方税务机关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公布中央指定地方税务机关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指定地方税务机关实施的,原则上取消;对有法律法规依据的,通过充分论证,对不合理的指定予以取消。地方税务机关实施的地方税种的减税、免税事项,应当按照新修订的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执行,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的,不得实行审批。

(五)巩固改革成果

严格实行行政审批事项清单管理,非经法定程序,任何税务机关不得在清单之外增设和变相增设行政审批事项,不得在公开的清单外实施其他行政审批,不得对已经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继续实行变相审批,不得以事前备案、核准性备案等名义对已经取消的事项改头换面继续审批。对已经取消的上级税务机关的审批事项,要同时取消下级税务机关对应的初审、复审、审核等。不得将国务院或税务总局决定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指定交由行业协会、事业单位或涉税中介组织继续审批,已经指定的应当立即纠正,停止审批。积极引导行业协会采取有别于行政审批的方式,加强对行业行为的规范。对已经取消的中介服务应当切实落实到位,不得采取任何方式变相予以恢复。做好下放审批事项的衔接工作,明确下放后的配套措施、承接方法,确保接得住、管得好。

(六)建立审批清单动态更新机制

国务院发文公布取消或下放行政审批事项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税务总局更新税务行政审批目录,各省税务局应当在税务总局目录更新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更新审批清单并向社会公开。

(七)建立配套工作同步落实机制

税务总局原则上在国务院发文公布取消或下放行政审批事项2个月内,完成相关税收规范性文件修改、纳税服务规范和税收征管规范更新、后续管理措施发布等工作,并在上述工作完成后的45天内完成征管信息系统的调整。各省税务局原则上应在税务总局相关配套工作完成后1个月内做好相应的细化配套工作。

(八)建立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机制

税务总局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情况纳入执法督察和督查督办事项,实施绩效考评,坚决制止和纠正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现象。各省税务局应当加强监督检查,以五个“有没有”为标准,即行政审批事项该取消的有没有取消、该下放的有没有下放、该规范的有没有规范、该公开的有没有公开、该简化的有没有简化,全面开展自查,集中组织抽查,认真听取意见,对发现的问题应当坚决予以纠正,强化责任追究,对解决问题不力、造成社会负面影响的,应当予以通报,并追究分管领导及相关人员责任,保证审批改革顺利推进,确保改革红利有效释放。

行政审批自查报告

县监察局、县政务服务中心:

根据《市监察局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关于做好迎接省监察厅、省政务服务中心对行政审批等事项办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相关工作的通知》(监发20118号)要求,我镇对现有的行政审批进行认真、彻底的自查自纠,现就我镇规范行政审批行为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为切实搞好规范行政审批行为自查自纠工作,我镇由镇长亲自抓,分管领导书记切实负责,从党政办抽调2人专门负责对现有的行政审批进行认真、彻底的自查自纠。

制作各类标牌、相关制度,按照“一规范”、“二上墙”、“四登记”、“五制度”、“六公开”、“八告知”的要求,突出首问责任制度、限时办结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廉政建设制度、责任追究制度、预约服务制度的工作制度,稳步实施服务型政府的职能转化。

(一)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情况。

5.工作人员按值班制度统一安排、业务技能熟练、用语文明、态度热情。工作设置了首问责任岗,工作时间窗口无空岗现象。

(二)推行全程代办服务工作。

1.加大宣传,扩大影响。我镇对便民服务中心全程代理制度进行大力宣传,截止目前,共下发宣传资料200份,各村(社区)制作宣传栏1期,书写标语3幅。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宣传便民服务中心职能和作用,及时总结和推广便民服务中心运行工作中的经验和好的典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确保了便民服务中心的效能得到充分的发挥。

2.对公布的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实行全程代理。对权限在上级的行政许可类事项,便民服务中心开展初审、呈报、代理服务。对审批服务事项业务少、频率低的项目进行办理整合,实行一人多岗、一专多能。

(三)建设村全程代办点。

2.将服务事项及好办事流程、服务内容、法定办事时限和压缩后承诺时限公示上墙;

(四)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便民服务中心工作,积极配合县政务服务中心工作。

2.积极配合县政务服务中心的电子政务建设及政务公开工。

作,报送信息量居各乡镇前列;

3.严格按照市县政务服务中心要求,及时报送受理事项统计月报表,确保数据真实无误。

便民服务中心自10年7月以来共发放宣传资料3700余份,接待办事群众及咨询政策的700余人。其中及时办理362件,待办中的28件,咨询政策557件,不符合相关政策退回的3件。危房改造20户为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68人次,调解民事纠纷1件,接待处理人民来信来访9人次,办理照顾生育二孩28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全年参保人员达95%以上。全年为民义务咨询科技知识3866人次,印发宣传资料259份,同时为三农提供了充足的种子、农药、化肥、农机具等,全面落实了粮食直补,农机退耕还林等政策性补贴。

经过开展自查自纠活动,我镇在行政审批事项工作贯彻执行情况总体是良好的,但也存在一些需要进一步改进的地方,主要是:

2、对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监督检查制度还不够完善;

3、学习不够重视,特别是对行政审批事项工作贯彻执行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

4、由于资金困难,村级代办设置不完善,网络政务普及度不够。

一是进一步强化服务质量,提高办事效率。重点加强对行政审批人员的培训,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办理人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

二是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健全长效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行政审批的各项制度,加强对程序、实体的监督检查、使行政审批行为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轨道,努力实现审批行为的实体公正和程序正当。

三是强化宣传,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让群众了解办事程序,充分发挥公众的监督作用,营造依法审批的良好氛围。

我镇行政审批将通过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精简行政审批程序,减少行政审批环节,巩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提高办事效率,强化服务量推进公共绩效管理和效能政府建设,巩固和深化法治政府、责任政府、阳光政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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