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宿舍消防管理制度(精选17篇)

职工宿舍消防管理制度(精选17篇)

ID:9432798

时间:2024-03-28 11:45:02

上传者:雅蕊

职工是企业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他们为企业的发展和运营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以下是一些职工在工作中的团队合作经验和领导力展示,供大家学习。

宿舍消防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学生宿舍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保障宿舍成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规范学生宿舍的'秩序,结合学校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特制定宿舍防火消防安全制度。

一、每个宿舍应设立一名消防安全管理员,负责监督和管理宿舍消防安全事务,建议由舍长担任。

二、消防安全管理员应定期组织全体宿舍成员学习消防制度,组织讨论制定火灾发生时的安全逃离方案。

三、宿舍人员应认真学习消防安全知识,了解身处环境的火灾危险程度,认识各种消防安全标志和消防表识,懂得防火常识,熟悉灭火知识(如使用各种类型的灭火器和室内消防栓等设施),掌握报警要领(如正确拨打火警电话,和大声疾呼及手动报警的方法),掌握自防自救和逃生的基本技巧及注意防火灭火中的有关安全事项,知道消防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的具体位置,应急照明平时不得关闭等消防安全知识。

四、宿舍人员应定期检查宿舍,检查宿舍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及消防安全设施的落实情况,如发现老化线路或其他火灾隐患,应及时上报学校主管领导解决隐患。

五、由宿舍消防安全管理员监督,宿舍全体人员应做到以下几点:

1、认真做好室内卫生保洁,宿舍内垃圾应及时倒入垃圾池内,避免垃圾堆放。

2、宿舍内存放物品,如纸箱等易燃物品,要及时处理,以免有火星掉入,燃烧起火。

3、不私拉电线,不使用违规电器,禁止用电超负荷运行。

4、保证用电器只在宿舍有人时使用,宿舍无人时不能使用,用电器应尽量远离床铺等易燃物。

宿舍消防管理制度

宿舍所有人员必须做好用电、防火为重点的安全工作,所有住宿人员(含外聘及外来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并服从公司的统一管理和安排。

根据《消防法》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度,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宿舍主管部门对宿舍的安全负责,各住宿人员为第一责任人。

禁止破坏供电、消防、防雷设备和设施。

非紧急情况下,任何人不得随意将消防设施堵塞、损毁、挪动、试用或挪为它用。

各住宿人员必须保证楼道畅通无阻,禁止在楼道内堆放杂物,存放易燃、易爆及危害大家安全的物品。

各住宿人员要会使用灭火器,如发现着火,立即采取措施扑灭初期火灾,同时迅速疏散人员并报警。

火警电话119,报警时须讲明着火单位名称、地址、电话、火势大小、报警人姓名并及时派人到路口迎接消防车。

1、禁止在宿舍吸烟、生火、玩火、焚烧物品以及燃放烟花爆竹等,点燃蜡烛及蚊香等需有人在场,用不燃物支垫,并远离任何可燃物,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2、禁止携入或私存易燃、易爆、有毒、剧毒以及有腐蚀性、传染性等妨碍公共安全和卫生的`危险物品。

3、宿舍内安全用电,严防火灾。

禁止烧煮、烹饪等。

4、禁止在宿舍内私接电源,安装插座。

除电脑和电吹风(限800w以下)外,其他大功率电器一律不准使用,使用电脑的人员需至hrm部登记,并得到允许后方可使用。

5、禁止用其他任何金属线代替保险丝。

禁止私自拆卸水暖设备、电气设施,私自修理供电设施。

6、禁止在蚊帐内点烛设灯看书。

7、禁止将插座、电器等带电体放于床上、从席子里下穿过或与可燃物连接(例如电扇放在床内吹风)。

8、禁止在电线灯头、灯管等电器设备上搭挂衣物或烘烤物品。

9、人员离室锁门时,务必检查并窗户及电灯、电扇、电脑、充电器等所有电器设备的电源。

对于上述违反行为,如在宿舍内被发现,但无人主动承认且无法查明,则视为全宿舍共同违规。

并结合产生后果的轻重给予警告、记过等处分。

以及赔偿造成的损失。

宿舍消防管理制度

1、遵守国家规定的消防法规、法律。

2、宿舍的所有工作人员、住宿人员,都必须熟悉宿舍的地理环境、出入口位置、消防通道等。

3、宿舍的.所有工作人员,住宿人员都必须懂得使用灭火器材,懂得如何在紧急情况下怎样报警,怎样进行有效疏散。

4、禁止在宿舍抽烟、丢烟头,尤其要杜绝卧床吸烟现象。

5、宿舍内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物品摆放整齐有序,保持室内畅通。

6、不准在消防通道内堆放物品或将消防通道作其它用途,,任何时间,消防通道门都有不能上锁以保证畅通。

7、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宿舍。

8、严禁在宿舍及宿舍周边燃放烟火爆竹。

9、非酒店专业电工,不准在宿舍内擅自接驳电源、线路。

10、服从上级和酒店专业人员的管理,爱护宿舍的消防设施及器材,保证各种消防设施和器材能正常使用。

职工宿舍消防管理制度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商场市场应当依法建立并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工作职责。

商场市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负总责,统筹安排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商场市场应当确定一名消防安全工作专业人员为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履行制定落实消防安全制度,组织开展防火巡查和检查、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等职责。

二、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商场市场应当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防火检查,做好检查记录,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情况;

(二)防火巡查工作落实情况;

(三)火灾隐患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四)经营户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五)员工、经营户掌握消防知识的情况;

(六)用火、用电、用气消防安全管理情况;

(七)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八)电气线路、燃气管道定期检查情况;

(九)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情况;

(十)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对发现的消防安全问题,应当及时整改。

三、落实每日防火巡查。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商场市场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至少每两小时开展一次,并明确巡查人员和部位;其他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组织防火巡查。重点巡查以下内容:

(一)用火、用电、用气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六)营业结束后应当检查是否遗留火种,是否切断非必要的电源、气源。对巡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落实整改和防范措施。

四、加强消防设施管理。商场市场应当依照规定对建筑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确保完好有效。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维护保养,出具维保记录,每年至少全面检测一次。

自动消防设施的各种联动控制设备应当处于正常工作状态,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灭火、防排烟系统应当设在自动状态,消防水泵、防排烟风机、防火卷帘等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柜启动开关应当处于自动位置(通电状态)。

五、严格消防控制室管理。商场市场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工作人员应当持有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熟悉应急处置程序,能熟练操作消防设施,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两人,在值班期间严禁脱岗、擅离职守。

消防控制室内应保存竣工后的总平面布局图、建筑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系统图及安全出口布置图等纸质或电子档案资料,在明显位置张贴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和值班应急处置程序。值班人员接到火灾报警后,应当立即以最快方式确认;确认火灾后,立即确认联动控制开关处于自动状态,同时拨打“119”报警,并立即启动单位应急疏散和灭火预案。

六、设置消防安全标识。商场市场的消防设施及器材应当设置规范、醒目的标识并用文字或图例标明操作使用方法;疏散走道与营业区之间应当设置明显的界线标识;在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显著位置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处应当设置消防警示、提示标识;在主要消防设施设备上应当张贴维护保养、检测单位和维护保养、检测情况。

七、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所有员工、经营户应当懂得本场所、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疏散逃生自救。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商场市场应当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全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员工上岗、转岗前应当经过岗前消防安全培训。

商场市场内应当以图文、广播、电子广告屏等多种形式对顾客进行消防安全提示。

八、建立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设有消防控制室且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商场市场,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建立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积极开展防火巡查和初起火灾扑救等火灾防控工作。合用消防控制室的重点单位,可联合建立微型消防站。

九、制定预案并开展消防演练。商场市场应当制定本单位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商场市场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演练;其他单位应当结合本单位实际,至少每年组织一次演练。商场市场的每个经营或其他功能区域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应当分别制定针对性的预案。预案应当明确每班次、每岗位人员及其报警、疏散、扑救初起火灾的职责。

十、禁止行为。商场市场应当严禁下列行为:

(一)使用未经消防行政许可或者备案的建筑、场所;

(三)违规搭建雨棚、连廊等临时建(构)筑物;

(四)营业时间动火施工;

(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疏散走道、安全出口;

(六)外墙门窗、阳台处设置栅栏、架空管线、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七)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

(八)生产或违规储存、经营和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

(九)在火灾和爆炸危险的区域内吸烟、使用明火取暖和照明、燃放烟花爆竹;

(十)随意乱接电线,擅自增加用电设备;

(十一)商场市场内敞开式的食品加工区使用明火,地下部分使用液化石油气;

(十二)违规设置员工宿舍。

宿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根据“消防法”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度,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住户房主为第一责任人。

1、楼内的消防水龙、灭火器等各种防火设施,除专管人员任何人不得随意损毁,挪动。各厨房配备的消防器材四周不准堆放杂物,确保防火器材的'完好有效。

2、楼内严禁乱拉电线,私设灶台,不准使用热得快、电炉等大功率家用电器。

3、各住户必须保证防炎通道畅通,严禁楼道内堆放杂物,存放易燃、易爆及危害大家安全的物品。

4、各住户不准私自拆卸水暖设备,电气设备,严禁在电线灯头、灯管及电气设备上拴挂蚊帐。

5、各住户使用煤气罐,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使用完毕,必须关好煤气,保证安全。

6、各住户要学会使用灭火器,如发生着火事故,立即采取扑灭初期火灾,同时迅速疏散人员并报警,通报学校综治办火警电话119,报警时讲明着火单位名称、地址、电话、火势大小、报案人姓名及派人一到路上迎接消防车。

教师宿舍消防管理制度

1.居住在教师宿舍楼的教职工,一律禁止在宿舍内擅自牵接电路,使用电炉、煤气灶应及时关闭。

2.在阳台使用煤气灶者,应有消防安全保障措施,没有安全保障措施者,一律禁止使用。

3.住校教职工遵守消防安全制度,发生事故者应直接负责并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处理。

4.学校消防安全领导组经常到教师宿舍区、学生宿舍区检查消防安全落实情况并作记录。

xx小学 2015年9月

教师宿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确保学校住宿楼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的安全,杜绝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1、学校学生宿舍重点防火单位,师生一律不得使用明火(包括打火机、火柴、蚊香等)。

2、教师宿舍确保用火安全,要做到人走火灭,杜绝火灾发生。

3、宿舍内确需要使用明火要有老师监管,不留隐患。

4、学校电工要确保学校输电线路、电器等用电安全,加强巡查,师生如发现用电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电工,立即排除。

5、教师家庭、学校食堂用煤油炉、电炉、液化气炉要严防液化气泄露、火灾等事故发生。

1、 遵守国家规定的消防法规、法律。

2、 宿舍的所有工作人员、住宿人员,都必须熟悉宿舍的地理环境、出入口位置、

消防通道等。

3、 宿舍的所有工作人员,住宿人员都必须懂得使用灭火器材,懂得如何在紧急

情况下怎样报警,怎样进行有效疏散。

4、 禁止在宿舍抽烟、丢烟头,尤其要杜绝卧床吸烟现象。

道门都有不能上锁以保证畅通。

7、 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宿舍。

8、 严禁在宿舍及宿舍周边燃放烟火爆竹。

9、 非酒店专业电工,不准在宿舍内擅自接驳电源、线路。

10、 服从上级和酒店专业人员的管理,爱护宿舍的消防设施及器材,保证各种

消防设施和器材能正常使用。

住宿人员离开宿舍时,要认真检查室内是否留有火种,并关好门窗,切断电源方可离开。

宿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障职工生活的安全与健康,强化宿舍安全管理工作,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安全管理制度

1、不得随意留宿校外人员。

2、 加强防火、防盗、防毒的安全意识,防意外事故的发生。

3、 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钱物。人走关窗锁门。

4、 楼道内不准堆放杂物、焚烧物品。

5、 严禁在电线灯头、灯管等电器设备上拴挂蚊账。

6、 不准私自使用“热得快”、电炉等大功率电器设备。

遇有坏人侵扰、偷窃破坏,要勇于斗争,及时报告并保护好现场。

二、消防管理制度

根据“消防法”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度,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舍长为第一责任人。

1 、楼内的灭火器等各种防火设施,除专管人员任何人不得随意损毁,挪动,确保防火器材的完好有效。

2 、宿舍内严禁乱拉电线,不准使用热得快、电热毯、电炉等大功率家用电器。

3 、保证防火通道畅通,严禁楼道内堆放杂物,存放易燃、易爆及危害大家安全的物品。

4 、不准私自拆电气设施,严禁在电线灯头、灯管及电气设备上拴挂蚊帐。

5、禁止在宿舍内烧饭、做菜、煮食物。

6、学生宿舍楼层要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设施、设备,并建立台账,落实专人管理责任。每两周一次检查、维护和保养各种消防器材设施设备,使之处于良好状态,并做好维护保养记录。

7、要学会使用灭火器,如发生着火事故,立即采取措施扑灭初期火灾,同时迅速疏散人员并报警,通报项目部。火警电话: 119 ,报警时讲明着火单位名称、地址、电话、火势大小、报案人姓名并及时派人到路口迎接消防车。

学生宿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为了确保学校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预防火灾事故发生,根据《消防法》和公安部《机关、国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定。

一、 禁止私接乱拉电线 和将插排线拉到床上使用台灯、电扇、充电、听收录机等。

二、 禁止躺在床上吸烟和在床铺上点蜡烛照明看书。

三、 严禁将易燃易爆危险品带进宿舍。房间没有人时和晚熄灯后,应关闭电器开关。

四、 宿舍楼内禁止使用明火、烧废旧物品、纸屑等。

五、 爱护宿舍楼的消防设施及灭火器材,非火警禁止使用消防设施及灭火器材

六、 宿舍如发生火警、火灾时应立即拨打报警电话(119或110)和学校保卫值班室(电话3373201),切断电源,用灭火器材扑救初起火灾,并通知所在楼的人员紧急撤离到安全地带。

七、 学校不定期对学生宿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如发现有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宿舍及个人将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造成火灾事故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学生宿舍安全消防管理规定

时间:2015-7-20 15:32:11 来源:宿管科

为了规范和做好学生宿舍安全防火工作,保证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学院正常的教学和管理秩序,特制定下列规定:

1、学生生活指导员是学生楼层和宿舍安全消防工作的责任人。应切实加强责任心,高度重视安全消防工作,重视搞好宿舍成员的安全消防教育,增强大家的安全消防意识。

2、要不断完善和熟悉学生宿舍消防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学生演练,熟悉程序,掌握方法。一旦发生火灾,应立即启动宿舍消防预案。

3、要充分发挥指导员助理和宿舍长以及学生干部在安全消防工作中的积极作用,严格楼层值班制度,落实安全防火措施。

4、禁止在学生宿舍楼层内存放和使用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化学、危险物品等。

5、学生宿舍楼建筑安全可靠,按建筑规范定期修缮;保持楼层内供水、供电线路、设施的正常工作状态。

及时报告和修理损坏的家具、电器。

6、学生宿舍楼层要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设施、设备,并建立台账,落实专人管理责任。每两周一次检查、维护和保养各种消防器材设施设备,使之处于良好状态,并做好维护保养记录。

7、学生应当掌握必要的消防知识和技能。熟悉宿舍楼建筑结构、疏散通道、楼梯、安全出口,掌握基本的防火自救常识和扑救初起火灾的基本技能。

8、学生应当自觉遵守消防法规。严禁故意损坏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严禁在疏散通道、楼梯、走廊、安全出口处堆放物品;严禁封堵安全出口;严禁随意改变防火门的常闭状态;严禁擅自移动、挪用、损毁消防器材、消防标记;严禁随意启动消防警铃、消防设施。

9、学生应当自觉做好日常防火工作。严禁在宿舍楼内烧废纸、点蜡烛,禁止将点燃的'废纸、杂物扔向楼外;严禁使用煤油炉、酒精炉、液化气炉等明火;严禁躺在床上吸烟;严禁乱扔烟头和把烟头扔向窗外;严禁违规使用电炉、电热杯、电热棒、电熨斗、电热毯、充电灯、微波炉、电冰箱、电热锅、电炒锅、电饭煲、电水壶、取暖器、空调等电器。

10、禁止在宿舍内烧饭、做菜、煮食物。

11、禁止在宿舍内乱拉电线、插座,私接灯具、电器等。

12、禁止未经申报批准在宿舍内使用电脑。

13、落实奖惩措施。对严守职责,工作落实,安全消防工作成效明显,将给予当事人精神和物质奖励;对责任心不强,工作失职,造成消防安全问题后果或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的,将追究当事人经济、行政责任,直至法律责任。

为了规范和做好学生宿舍安全防火工作,保证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学院正常的教学和管理秩序,特制定下列规定:

1、学生生活指导员是学生楼层和宿舍安全消防工作的责任人。应切实加强责任心,高度重视安全消防工作,重视搞好宿舍成员的安全消防教育,增强大家的安全消防意识。

2、要不断完善和熟悉学生宿舍消防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学生演练,熟悉程序,掌握方法。一旦发生火灾,应立即启动宿舍消防预案。

3、要充分发挥指导员助理和宿舍长以及学生干部在安全消防工作中的积极作用,严格楼层值班制度,落实安全防火措施。

4、禁止在学生宿舍楼层内存放和使用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化学、危险物品等。

5、学生宿舍楼建筑安全可靠,按建筑规范定期修缮;保持楼层内供水、供电线路、设施的正常工作状态。及时报告和修理损坏的家具、电器。

6、学生宿舍楼层要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设施、设备,并建立台账,落实专人管理责任。每两周一次检查、维护和保养各种消防器材设施设备,使之处于良好状态,并做好维护保养记录。

7、学生应当掌握必要的消防知识和技能。熟悉宿舍楼建筑结构、疏散通道、楼梯、安全出口,掌握基本的防火自救常识和扑救初起火灾的基本技能。

8、学生应当自觉遵守消防法规。严禁故意损坏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严禁在疏散通道、楼梯、走廊、安全出口处堆放物品;严禁封堵安全出口;严禁随意改变防火门的常闭状态;严禁擅自移动、挪用、损毁消防器材、消防标记;严禁随意启动消防警铃、消防设施。

9、学生应当自觉做好日常防火工作。严禁在宿舍楼内烧废纸、点蜡烛,禁止将点燃的废纸、杂物扔向楼外;严禁使用煤油炉、酒精炉、液化气炉等明火;严禁躺在床上吸烟;严禁乱扔烟头和把烟头扔向窗外;严禁违规使用电炉、电热杯、电热棒、电熨斗、电热毯、充电灯、微波炉、电冰箱、电热锅、电炒锅、电饭煲、电水壶、取暖器、空调等电器。

10、禁止在宿舍内烧饭、做菜、煮食物。

11、禁止在宿舍内乱拉电线、插座,私接灯具、电器等。

12、禁止未经申报批准在宿舍内使用电脑。

13、落实奖惩措施。对严守职责,工作落实,安全消防工作成效明显,将给予当事人精神和物质奖励;对责任心不强,工作失职,造成消防安全问题后果或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的,将追究当事人经济、行政责任,直至法律责任。

安定区铧尖堡 为加强教师宿舍管理,创造文明、舒适、安全的生活居住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1、教师宿舍的分配由学校总务处负责协调安排,落实到位。教师不得自行调整宿舍位置。要服从学校管理,自觉遵守执行本制度,创造文明、舒适、安全的生活居住环境。

2、宿舍楼内的设施、设备和学校配备的电器、办公用品、生活用品,取暖设施等物品,入住宿舍的教职工应爱护使用,不得自行出让、转移、转借、赠予他人。

3、保持室内整洁。室内物品摆放整齐,起床后应将床上用品整理好,放学或离室时关好门窗。

4、自觉维护宿舍的清洁卫生。宿舍卫生每天打扫,室内必须做到地面洁净,门窗玻璃明亮,墙壁无蛛网,无涂损,不乱钉、乱拉线、乱挂衣物,地面无积水、无脏物,房内无异味。

5、爱护宿舍物品,凡宿舍内的设施、设备、用具发生正常破损和故障,应即时向总务处报修,故意损坏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赔偿。

6、不准在宿舍内惹事生非,寻衅滋事,留宿外人,大声吼叫,酗酒,赌博等影响宿舍区正常生活和学习秩序。

电负荷过大损坏电路和控制设备。

8、冬季取暖要遵守学校取暖规定制度,加强防煤烟防火事项。宿舍内严禁点蜡烛。不准在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9、注意防火,防水、防电,同时做到节约用电、用水。凡在宿舍内违反国家治安、消防条例的,按治安、消防的有关条例处理。

10、住校教师应相互尊敬、和睦相处、礼貌往来、互相监督,发生纠纷或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并向有关部门汇报。

11、新分配或调入人员由学校总务处统一安排住宿。

12、调离本单位的教职工向总务处交清学校财产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本制度自2015年9月开始执行。

员工宿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员工宿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内容如下:

宿舍所有人员必须做好用电、防火为重点的安全工作,所有住宿人员(含外聘及外来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并服从公司的统一管理和安排。

根据《消防法》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度,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宿舍主管部门对宿舍的安全负责,各住宿人员为第一责任人。 禁止破坏供电、消防、防雷设备和设施。非紧急情况下,任何人不得随意将消防设施堵塞、损毁、挪动、试用或挪为它用。

各住宿人员必须保证楼道畅通无阻,禁止在楼道内堆放杂物,存放易燃、易爆及危害大家安全的物品。

各住宿人员要会使用灭火器,如发现着火,立即采取措施扑灭初期火灾,同时迅速疏散人员并报警。火警电话119,报警时须讲明着火单位名称、地址、电话、火势大小、报警人姓名并及时派人到路口迎接消防车。

1.禁止在宿舍吸烟、生火、玩火、焚烧物品以及燃放烟花爆竹等,点燃蜡烛及蚊香等需有人在场,用不燃物支垫,并远离任何可燃物,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2.禁止携入或私存易燃、易爆、有毒、剧毒以及有腐蚀性、传染性等妨碍公共安全和卫生的危险物品。

3.宿舍内安全用电,严防火灾。禁止烧煮、烹饪等。

4.禁止在宿舍内私接电源,安装插座。除电脑和电吹风(限800w以下)外,其他大功率电器一律不准使用,使用电脑的人员需至hrm部登记,并得到允许后方可使用。

4.禁止用其他任何金属线代替保险丝。禁止私自拆卸水暖设备、电气设施,私自修理供电设施。

5.禁止在蚊帐内点烛设灯看书。

6.禁止将插座、电器等带电体放于床上、从席子里下穿过或与可燃物连接(例如电扇放在床内吹风)。

7.禁止在电线灯头、灯管等电器设备上搭挂衣物或烘烤物品。

8.人员离室锁门时,务必检查并关闭窗户及电灯、电扇、电脑、充电器等所有电器设备的电源。

对于上述违反行为,如在宿舍内被发现,但无人主动承认且无法查明,则视为全宿舍共同违规。并结合产生后果的轻重给予警告、记过等处分。以及赔偿造成的损失。

宿舍消防管理制度

1、遵守国家规定的消防法规、法律。

2、宿舍的`所有工作人员、住宿人员,都必须熟悉宿舍的地理环境、出入口位置、消防通道等。

3、宿舍的所有工作人员,住宿人员都必须懂得使用灭火器材,懂得如何在紧急情况下怎样报警,怎样进行有效疏散。

4、禁止在宿舍抽烟、丢烟头,尤其要杜绝卧床吸烟现象。

5、宿舍内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物品摆放整齐有序,保持室内畅通。

6、不准在消防通道内堆放物品或将消防通道作其它用途,,任何时间,消防通道门都有不能上锁以保证畅通。

7、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宿舍。

8、严禁在宿舍及宿舍周边燃放烟火爆竹。

9、非酒店专业电工,不准在宿舍内擅自接驳电源、线路。

10、服从上级和酒店专业人员的管理,爱护宿舍的消防设施及器材,保证各种消防设施和器材能正常使用。

住宿人员离开宿舍时,要认真检查室内是否留有火种,并关好门窗,切断电源方可离开。

职工宿舍消防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现场施工人员宿舍安全防火防电管理,消除火险漏电隐患,杜绝火灾事故,保障施工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各住宅楼道是公用通道,又是消防通道,禁止堆放杂物,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第二条禁止各宿舍职工私自拉接电线。安装电器设备应由电工人员安装。

第三条禁止在宿舍内使用电炉子、热得快等电热器具;严禁使用明火如煤油炉、酒精炉等燃具和存放汽油、煤油、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

第四条烟头、火柴梗不得随意乱扔,禁止躺在床上吸烟,以免发生火灾。

第五条外出或睡觉前,必须要检查用电器具是否断电。做到外出随手断电,拔下电源插头。

第六条严禁在阳台和窗口燃放鞭炮,不要在阳台上放置易燃物。

第七条严禁在宿舍楼内及过道焚烧垃圾杂物。

第八条严禁非火警动用消防设备和器材。

第九条一旦发生火灾,不要惊慌失措,要立即拨打消防报警电话:119,并第一时间通知该施工单位领导。报警时要讲清楚详细地址、楼层、起火部位、着火物质、火势大小及报警人姓名和电话号码,并派人到路口迎接消防车。如果火势不大,应迅速利用宿舍内中备有的灭火器材,采用有效措施控制和扑救火灾。未切断电源前不得用水扑救。

第十条家用电器或线路着火,要先切断电源,再用干粉灭火器灭火,不可直接泼水灭火,切防触电或电器爆炸伤人。救火时不要贸然开窗,以免空气对流,加速火势蔓延。

第十一条发现火势变大,自己无法控制,一定不要贪婪财物,要当机立断披上湿衣物、被褥等向安全出口冲出去。穿过烟雾逃生时,要尽量使身体贴近地面,并用湿毛巾捂住口鼻。若所有路口被大火封堵,要立即返回室内,用挥舞衣物或呼叫等方式向窗外发出求救信号,千万不要盲目跳楼而要等待救援。

第十二条宿舍住宿人员及工作人员不得擅自改、加装、拆卸室内供电设施。

第十三条住宿人员禁止动用和损坏公共场所配电箱、开关或灯具等用电设施,如有违反规定造成损失或事故的,除加倍赔偿外要追究相应责任;工作人员对上述行为发现不予以制止而造成的.后果同样负重要责任。

第十四条寝室内或寝室之间禁止私拉、乱接电源和宽带网线,禁止在灯具上栓蚊帐、晾晒衣物、节日装饰物等。

第十五条发现寝室长时间超负荷用电时,该施工单位管理人员有权停止供电;住宿人员要做到人走断电,以免超负荷用电或长时间供电散热受阻而导致火灾等以外事故。

第十六条住宿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宿舍安全用电制度,对违反制度者追究责任,并酌情进行处罚。

宿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和规范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生宿舍是学生学习生活的主要场所,是人员密集的地方,必须严格执行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全体学生必须自觉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自觉维护集体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

二、学生宿舍消防安全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要杜绝违法违规行为,要依靠全体职工和学生做好火灾的预防和自救工作。

三、学生宿舍消防安全工作实行齐抓共管,分工负责,责任追究。具体分工如下:

(一)学生处对学生宿舍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负责消防法律、法规和防火安全知识宣传,制定相关制度,掌握学生宿舍防火情况。

(二)学生处负责对学生宿舍日常消防设施及工作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置整改火灾隐患。定期向分管领导汇报学生宿舍消防安全工作情况。负责督促指导各栋值班室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等工作。

(三)学校要经常性开展消防安全教育,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宣传防火知识和违反消防规定学生的教育工作。

(四)后勤负责保障学生宿舍的正常用水、用电及日常生活协调工作。

(五)学生宿舍舍长负责督促落实本宿舍的'日常防火安全工作。

(一)严禁在学生宿舍内使用电炉、电炒锅、电饭煲、电磁炉、电热毯、电热杯、电取暖炉、电熨斗、电吹风、电开水壶(热得快)等大功率及危险电器设备。

(二)严禁在学生宿舍内私拉乱接电源线和损坏供电设施。

(三)严禁在学生宿舍内将交流电器(如台灯、电取暖炉、充电器、接线板等)放置在床上和易燃物质上使用。

(四)严禁在学生宿舍内使用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危险物品,如:煤油炉、酒精炉、液化气炉(罐)及各种燃气炉具,硫酸、盐酸等危险物品;严禁在学生宿舍内存放及燃放烟花爆竹。

(五)严禁在学生宿舍内违章使用明火,如:点蜡烛和使用明火燃烧一切物品。

(六)严禁躺在床上吸烟,乱丢烟头。

(七)严禁在电线灯头、灯管及电器设备上拴挂蚊帐。

(八)严禁损坏或非火灾时擅用灭火器材和消防设施。

(九)违反以上规定,将没收其违章物品,并按照校规校纪严肃处理。一旦引发火灾,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江苏省消防监督管理处罚规定》的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人及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各住宿学生要学会使用灭火器,如发生着火事故,立即采取措施扑灭初期火灾,同时迅速疏散人员并报警。

宿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宿舍管理员应负责对住宿生进行住宿守则教育和消防安全的指导教育。

2、宿舍管理员每天应到学生宿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严格禁止住宿生在宿舍内抽烟、点蜡烛、用电炉等用电器。如发现有违反消防安全制度,应及时严肃教育处理,并向消防安全负责人汇报。

3、值日宿舍管理员在熄灯后,应对男、女生宿舍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和巡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汇报。

4、值日宿舍管理员如没认真履行职责,发生责任事故者,宿舍管理员应负直接责任并接受处理,值日领导、教师负连带责任并接受处理。

1、照明电路如老化,电路出故障,炊事员和仓管员要及时向总务处分管领导报告,由总务处分管领导指派水电管理员及时排除故障。

2、燃烧用煤应堆放在远离灶门口的地方,木柴等其它点火物不准堆放有灶门口。总务处分管领导应负责检查督促。

3、午间、晚上饭菜煮熟后,炊事员应认真检查,及时清除煤渣,在确保无火源的情况下,方可离开,炊事班长要负责检查。

4、总务处分管领导要经常下厨房检查,发现有违反本制度者,应及时教育处理并向校长汇报。

5、炊事员如不遵守本制度,被检查发现者,每次扣发工资人民币伍拾元。

1、居住在教师宿舍楼的教职工,一律禁止在宿舍内擅自牵接电路,使用电炉。

2、使用煤气灶者,应有消防安全保障措施,没有安全保障措施者,一律禁止使用。

3、住校教职工遵守消防安全制度的'情况与年度考评挂钩,发生事故者应直接负责并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处理。

4、学校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将经常到教师宿舍区、学生宿舍区检查消防安全落实情况并作记录。消防安全领导组履行职责情况将与年度考评挂钩。

宿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为贯彻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针对员工宿舍的环境特点,特制定本规定。

二、生活区的消防安全责任人为运营部负责人,负责生活区消防工作的'督促检查和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

三、禁止在宿舍吸烟、生火、玩火、焚烧物品以及燃放烟花爆竹等,点燃蜡烛及蚊香等需有人在场,用不燃物支垫,并远离任何可燃物,以防火灾事故发生。

四、禁止携入或私存易燃、易爆、有毒、剧毒以及有腐蚀性、传染性等妨碍公共安全和卫生的危险物品。

五、保证宿舍内用电安全,严禁宿舍员工私接电源、私拉电线插座,禁止使用热得快、电炒锅等大功率电器,以免引起电线过载,造成短路失火。

六、禁止私自开启配电箱,禁止使用其他任何金属线代替保险丝,禁止私自拆卸水暖设备、电气设施等。

七、禁止私自挪用、开启、玩弄消防器材,保证消防器材在火警时刻正常使用。

八、禁止将插座、电器等带电体放于床上、从席子下穿过或与可燃物接触。

九、禁止在电线灯头、灯管、空调等电器设备上搭挂衣物或烘烤物品。

十、人员离室锁门时,务必检查并门窗,切断宿舍电灯、电扇、电脑、充电器等所有电器设备的电源或总电源。

十一、保管好自己财物,不在寝室存档大量现金,手机、电脑等贵重物品应妥善保管,防止财物失窃。

十二、生活区范围内若遇到非公司员工有义务询问其情况,以防盗贼混入宿舍内。

十三、23:00以后需自觉熄灯,严禁在宿舍进行任何形式的聚众赌博活动,色情活动及吸毒等的违法行为,违者将上报公安机关进行依法处理。

十四、火警: 119匪警电话: 110急救电话: 120

宿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禁止在宿舍吸烟、生火、玩火、焚烧物品及燃放烟花、爆竹和点燃蜡烛、蚊香等。

2、禁止携入或私存易燃、易爆、有毒、居毒以及腐蚀性、传染性等妨碍公共安全卫生的危险物品。

3、宿舍内安全用电严防火灾,禁止烧煮、烹饪等。

4、禁止在宿舍内私接电源、安装括座。

5、禁止在蚊帐内点炷设灯看书。

6、禁止将插座、电器等带电体放于床下。

7、禁止在电线灯头、灯管等电器设备上搭挂衣物或烘烧物品。

8、人员离室锁门时,务必检查并关门窗户及电灯、电扇、电脑、充电器等所有电器设备电源。

宿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宿舍所有人员必须做好用电、防火为重点的'安全工作,所有住宿人员(含外聘及外来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并服从公司的统一管理和安排。

2.根据《消防法》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度,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宿舍主管部门对宿舍的安全负责,各住宿人员为第一责任人。

3.禁止破坏供电、消防、防雷设备和设施。

4.非紧急情况下,任何人不得随意将消防设施堵塞、损毁、挪动、试用或挪为它用。

5.各住宿人员必须保证楼道畅通无阻,禁止在楼道内堆放杂物,存放易燃、易爆及危害大家安全的物品。

6.各住宿人员要会使用灭火器,如发现着火,立即采取措施扑灭初期火灾,同时迅速疏散人员并报警。

7.火警电话119,报警时须讲明着火单位名称、地址、电话、火势大小、报警人姓名并及时派人到路口迎接消防车。

宿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目的:为使员工拥有一个安全舒适的休息环境,,根据公司宿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1.本公司员工可根据各自情况选择是否在公司宿舍居住,公司有权审核员工是否适合住宿公司宿舍和管理公司宿舍。

2.但本公司宿舍只提供给本公司员工居住,未经批准不得留宿外来人员。如有需要进入宿舍的一律在企管部进行登记。

3.有传染病或有不良嗜好者,不得住宿,一经发现要立即报告,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4.住宿舍的员工必须服从公司安排的房间和床位,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入住或私自更换床位、房间。凡是住宿公司宿舍的员工,必须服从公司管理和遵守《员工宿舍管理制度》,若有违反者,公司将视情况轻重给予不同程度的处罚,最高可取消入住资格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5.所有住宿员工因事退房或离职时,到企管部办理取消住宿手续,并交清钥匙、用具等交接手续。在正式离职之日起的2天内在企管部或宿舍长人员的陪同下搬离宿舍。

6.每晚门卫22:00准时锁公司大门。22:00后非重大理由(出差、重病等)不得出入,如有需要出入的人员必须在警卫室的《外出人员登记表》登记,并由门卫签字批准后将大门锁好。

2.严禁自行改装电源插座、更改线路电制。自觉节约用电,注意用电安全,除手机充电器之外,未经公司许可不得在宿舍内使用电热管、电炉、电饭煲、电壶、电暖器等其它家用电器。凡发现宿舍存放有以上等高耗器具的,均视为正在使用处理,除没收器具外,并予以罚款。

3.严禁拉帮结派、挑衅、起哄闹事。

4.严禁私藏公共物品,贮存有毒、易燃、易爆、凶器、武器及其它违禁物品。

5.严禁赌博、酗酒、打架、盗窃及其它违法乱纪行为。

7.严禁无故摆弄和自行移动消防器材。

8.严禁翻弄他人的.行李及衣物等,违者视为偷窃行为。

9.最后离开宿舍的员工必须将灯管、门窗关好。

10.严禁饲养任何动物。

1.公司宿舍实行宿舍长负责制,宿舍长由住宿舍的员工推举并报公司同意后产生,宿舍长负责安排宿舍卫生值日表,监督卫生值日员工作,检查房间设施,申报日常维修,检查排除安全隐患,安排入职人员床位,清点离职人员物品,组织宿舍定期卫生大扫除等。

2.宿舍全体人员按照宿舍长安排的值日表轮流充当卫生值日员,卫生值日员负责当天的宿舍卫生打扫和保洁,提醒各员工按要求整理个人床铺、物品,力求整齐划一。

3.公司办公室每月不定期进行宿舍安全、卫生等方面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卫生死角及时提出整改意见,限期处理完毕。对检查中连续不合格的,予以通报批评并全体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住宿资格。

1.宿舍配备的设施物品,由宿舍长进行监管。入住后由公司指派专人进行清点后与宿舍长进行确认,确认文档一式两份,公司存档一份,宿舍张贴一份。

2.宿舍内非私物品由宿舍长负责保管,员工不得私自拆换、占用、损坏。

3.宿舍内非私设施,非自然损坏的由责任人照价赔偿,不能明确责任归属的由宿舍内人员平摊赔偿费用,自然损坏及时报公司维修。

4.宿舍内非私设施,未经宿舍长批准,不准私自搬离宿舍,否则从工资中作价扣出。

5.宿舍内个人物品须按规定摆设,贵重物品和证件等(如现金、贵重饰品及其他物品)自己妥善保管,如有丢失,责任自负。自觉爱护公物,损坏公物照价赔偿;禁止在地面、墙壁、阳台上乱贴、乱挂、乱涂、乱画,禁止私自凿洞、打钉、拉线等。

6.辞职或解聘人员在办理离职手续后,三日内须搬离宿舍,离职人员搬出宿舍时,由宿舍长组织相关人员在场,确认均系个人物品,给予放行,汇报公司,予以结算工资。

六、本制度自公布之日20__-3-1起执行,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和监管,并在执行过程中不断修改和补充完善。

宿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每日进行防火巡查,巡查内容包括: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正常工作状态,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二、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检查内容包括:

1、火灾隐患整改及纠正、预防措施落实情况;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3、消防设施正常工作情况,灭火器材、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和功能情况。

4、重点工种人员及其它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三、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理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期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四、用火、用电管理:严禁使用大功率用电器,定期对用电器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养老院内严禁使用明火。

五、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对全体职工开展消防安全教育以及培训工作,牢固树立消防安全第一的'思想,坚持逐级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对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职工应进行上岗前消防安全培训。能够达到“四懂”“五会”的要求。“四懂”即懂火灾的危险性、懂预防火灾措施、懂火灾的扑救方法、懂火场逃生方法。“五会”即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会开展消防宣传。

宿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搞好员工宿舍,加强治安安全和消防安全,保障黄记煌各公司员工有一个清洁、舒适、安静、秩序良好的住宿环境,特规定如下:

宿舍所有人员必须做好用电、防火为重点的安全工作,所有住宿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并服从公司的统一管理和安排。

根据《消防法》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度,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宿舍主管部门对宿舍的'安全负责,各住宿人员为第一责任人。禁止破坏供电、消防、防雷设备和设施。非紧急情况下,任何人不得随意将消防设施堵塞、损毁、挪动、试用或挪为它用。各住宿人员必须保证楼道畅通无阻,禁止在楼道内堆放杂物,存放易燃、易爆及危害大家安全的物品。

各住宿人员要会使用灭火器,如发现着火,立即采取措施扑灭初期火灾,同时迅速疏散人员并报警。火警电话119,报警时须讲明着火单位名称、地址、电话、火势大小、报警人姓名并及时派人到路口迎接消防车。

1、禁止在宿舍吸烟、生火、玩火、焚烧物品以及燃放烟花爆竹等,点燃蜡烛及蚊香等需有人在场,用不燃物支垫,并远离任何可燃物,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2、禁止携入或私存易燃、易爆、有毒、剧毒以及有腐蚀性、传染性等妨碍公共安全和卫生的危险物品。

4、禁止在宿舍内私接电源,安装插座。除电脑和电吹风(限800w以下)外,其他大功率电器一律不准使用,如果遇特殊条件需要使用的,由餐厅经理申报人力资源部,并得到允许后方可使用。

4、禁止用其他任何金属线代替保险丝。禁止私自拆卸水暖设备、电气设施,私自修理供电设施。

5、禁止在蚊帐内点烛设灯看书。

6、禁止将插座、电器等带电体放于床上、从席子里下穿过或与可燃物连接(例如电扇放在床内吹风)。

7、禁止在电线灯头、灯管等电器设备上搭挂衣物或烘烤物品。

8、人员离室锁门时,务必检查并关闭窗户及电灯、电扇、电脑、充电器等所有电器设备的电源。

9、员工宿舍范围内若遇到非公司员工有义务询问其情况,以防盗贼混入宿舍内、

对于上述违反行为,如在宿舍内被发现,但无人主动承认且无法查明,则视为全宿舍共同违规。并结合产生后果的轻重给予警告。

宿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目的:为使员工拥有一个安全舒适的休息环境,根据公司宿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1.本公司员工可根据各自情况选择是否在公司宿舍居住,公司有权审核员工是否适合住宿公司宿舍和管理公司宿舍。

2.但本公司宿舍只提供给本公司员工居住,未经批准不得留宿外来人员。如有需要进入宿舍的一律在企管部进行登记。

3.有传染病或有不良嗜好者,不得住宿,一经发现要立即报告,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4.住宿舍的员工必须服从公司安排的房间和床位,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入住或私自更换床位、房间。凡是住宿公司宿舍的员工,必须服从公司管理和遵守《员工宿舍管理制度》,若有违反者,公司将视情况轻重给予不同程度的'处罚,最高可取消入住资格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5.所有住宿员工因事退房或离职时,到企管部办理取消住宿手续,并交清钥匙、用具等交接手续。在正式离职之日起的2天内在企管部或宿舍长人员的陪同下搬离宿舍。

6.每晚门卫22:00准时锁公司大门。22:00后非重大理由(出差、重病等)不得出入,如有需要出入的人员必须在警卫室的《外出人员登记表》登记,并由门卫签字批准后将大门锁好。

2.严禁自行改装电源插座、更改线路电制。自觉节约用电,注意用电安全,除手机充电器之外,未经公司许可不得在宿舍内使用电热管、电炉、电饭煲、电壶、电暖器等其它家用电器。凡发现宿舍存放有以上等高耗器具的,均视为正在使用处理,除没收器具外,并予以罚款。

3.严禁拉帮结派、挑衅、起哄闹事。

4.严禁私藏公共物品,贮存有毒、易燃、易爆、凶器、武器及其它违禁物品。

5.严禁赌博、酗酒、打架、盗窃及其它违法乱纪行为。

7.严禁无故摆弄和自行移动消防器材。

8.严禁翻弄他人的行李及衣物等,违者视为偷窃行为。

9.最后离开宿舍的员工必须将灯管、门窗关好。

10.严禁饲养任何动物。

1.公司宿舍实行宿舍长负责制,宿舍长由住宿舍的员工推举并报公司同意后产生,宿舍长负责安排宿舍卫生值日表,监督卫生值日员工作,检查房间设施,申报日常维修,检查排除安全隐患,安排入职人员床位,清点离职人员物品,组织宿舍定期卫生大扫除等。

2.宿舍全体人员按照宿舍长安排的值日表轮流充当卫生值日员,卫生值日员负责当天的宿舍卫生打扫和保洁,提醒各员工按要求整理个人床铺、物品,力求整齐划一。

3.公司办公室每月不定期进行宿舍安全、卫生等方面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卫生死角及时提出整改意见,限期处理完毕。对检查中连续不合格的,予以通报批评并全体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住宿资格。

1.宿舍配备的设施物品,由宿舍长进行监管。入住后由公司指派专人进行清点后与宿舍长进行确认,确认文档一式两份,公司存档一份,宿舍张贴一份。

2.宿舍内非私物品由宿舍长负责保管,员工不得私自拆换、占用、损坏。

3.宿舍内非私设施,非自然损坏的由责任人照价赔偿,不能明确责任归属的由宿舍内人员平摊赔偿费用,自然损坏及时报公司维修。

4.宿舍内非私设施,未经宿舍长批准,不准私自搬离宿舍,否则从工资中作价扣出。

5.宿舍内个人物品须按规定摆设,贵重物品和证件等(如现金、贵重饰品及其他物品)自己妥善保管,如有丢失,责任自负。自觉爱护公物,损坏公物照价赔偿;禁止在地面、墙壁、阳台上乱贴、乱挂、乱涂、乱画,禁止私自凿洞、打钉、拉线等。

6.辞职或解聘人员在办理离职手续后,三日内须搬离宿舍,离职人员搬出宿舍时,由宿舍长组织相关人员在场,确认均系个人物品,给予放行,汇报公司,予以结算工资。

六、本制度自公布之日20xx-3-1起执行,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和监管,并在执行过程中不断修改和补充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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