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现场管理制度(汇总18篇)

工地现场管理制度(汇总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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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4-04 20:19:02

上传者:FS文字使者

规章制度的修改和完善是一个动态的过程,需要与时俱进和适应变化的需求。接下来,我们将一起来看看一些规章制度的范文,它们展示了不同领域的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实施过程。

工地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1、 施工单位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颁发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等规范、条例,遵守建设单位的现场管理规定。建设单位将不定期邀请有关部门按《成都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检查评定标准》等要求进行检查,达不到文明工地标准的,建设单位即可勒令其停工整改。

2、 施工现场必须按要求设置“五图一牌”,标牌的内容及形式必须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3、 施工现场应有恰当的标语和安全警戒标志。标语标牌由施工单位拟定,交甲方现场代表审定批准后付诸实施,切勿乱写乱画以及随意张贴悬挂。

4、 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各施工单位制定相应的门岗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必须佩戴证明身份的证卡进出,非施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证卡由施工单位拟定内容及形式,交由甲方审定批准后实施。

5、 本工程施工场地,以该项目总平面红线范围内及临时租用地作为施工场地,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必须在甲方规定的区域内布置临设,并将总平面布置图交由甲方审定批准后,方能付诸实施。

6、 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周边设立围护设施,属临街和居民居住区在建工程的,应当设置封闭式围护设施作业,工地周边50 米、出入口100 米内无垃圾、污水,保持工地周边整洁。

7、 施工现场应确保进出道路通畅、平整、坚实,有回旋余地,施工现场应有可靠的排水措施,施工污水沉淀排入甲方指定的地方,排水系统处于正常的使用状态。

8、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合理布置各项临时设施,堆放大宗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施工机具设备,减少二次倒运与搬迁,不得侵占场内道路及安全防护等设施。建筑物内外的零散碎料和垃圾渣土应及时清理。楼梯踏步、休息平台、阳台处等悬挑结构上不得堆放料具和杂物。在施工作业面,工人操作应做到“ 活完料净脚下清” 。

9、 施工单位应重视和加强施工现场的卫生防病工作;职工食堂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规定的标准,并办理《卫生许可证》;食堂工作人员必须先体检、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发现传染病人和疑似传染病人,及时救治的同时向甲方告知。

10、 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11、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的规定,在施工现场内建立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设置符合要求的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方施工或者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时,应当采取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贯彻“ 谁施工谁负责安全、防火” 的原则。

12、 在施工现场内必须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施工组织设计应有保卫措施方案,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遇有治安突发事件,必须立即向公安机关汇报,不得延误和隐瞒。需要招用外来务工人员的,必须立即按有关规定办理《用工证》、《外来人员就业证》和暂住证。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施工区和生活区,严禁在建工程内安排人员住宿,做好宿舍的卫生及安全管理,做到窗明地净,生活用品叠放整齐,并做好宿舍安全用电及消防预防措施。

13、 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及工人在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安全帽的颜色应便于区分;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做到高挂低用及牢固,设置必要的警戒;安全平网必须隔层铺设并及时清理,严防高空坠物。所有人员特别是操作工人不得从柱子箍筋上下,钢筋骨架无论其固定与否,不得在上行走,特别是板筋,必须要“ 安全第一” 。

14、 施工单位操作工人必须穿着统一的标准建筑背心上班,且必须定时清洗,不得有明显大面积污垢。

15、 施工单位在土方开挖中如发现管道电缆及其它埋设物应及时报告,不得擅自处理。在不放坡、挖深超过1、5 米的土方施工中必须采取正确的经甲方现场代表批准的护壁措施;外运土方时,应办理“ 渣土弃置许可证” ,并作好周边环境的清洁卫生;在出入口20 米内应铺设草垫;在施工中,必须派员清洁污染路面,在施工后必须对路面进行彻底的清洁。如在现场堆码土方,应距离围墙50cm ,距离操作人员100cm 以上,垂直堆放高度不能超过1 、5 米;电缆两侧1m 范围内应采用人工挖掘。

16、 施工单位在主体及装修施工时,必须作好外架的搭设和安全网的悬挂,其作法应以书面形式在施工前两天上报甲方,经批准后方能实施,脚手架的搭设应遵照《脚手架搭设的安全要求》,特别需注意对只图施工方便随意拆除外架连墙杆及外架基础松动等影响脚手架安全的情况进行监管。

17、 施工单位应对现场机具进行正常维护和定期保养。使用垂直运输机械(如塔吊、门字架等),必须有劳动局颁发的使用许可证,方能使用。相邻工地的塔吊,各施工单位应相互协调,制定防碰撞措施,严防发生塔吊碰撞事故。

18、 每天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或责任工长应准时到施工现场,如有急事,应向甲方现场代表请假批准,施工现场应随时有负责人,如施工负责人不在,必须指定有资质的临时负责人。我公司现场代表对其的考核结果,将作为衡量施工单位管理水平的一个重要依据。

19、 在夜间施工时,施工单位必须有管理人员值班,管理人员值班名单应上报甲方。

20、 在施工前,各施工工长应以书面形式向施工工人作好安全技术交底,并作好文字记录,随时接受甲方现场代表的督查。

21、 施工单位必须加强对其现场人员的管理约束,合同履行期间严禁发生任何性质的打架斗殴事件。若施工方人员参与打架斗殴,每发生一次除赔偿由此给建设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外还需按规定进行罚款。

22、 为了维护建设场地周边的花园、环境,施工单位必须教育工人爱护一草一木,严禁践踏、污染、破坏。

工地现场质量管理制度

1、 施工单位必须按设计图纸,设计变更、规范规程,验收标准、以及地方的有关规定、建设单位要求进行施工和验收,工程质量必须达到优良标准。

2、 各施工单位在开工前,施工现场必须配合合格、齐全的管理人员、建立完善的质量、进度保障体系,且必须有经甲方审查批准的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和各项专项施工方案;未有针对性的施工组织设计不能开工。

3、 在施工过程中,工地上的负责人和技术人员必须向工人进行认真的技术交底,并存有相应的文字记录待查。

4、 建筑物在开挖之前,施工单位必须向甲方提供《放线记录》,经甲方现场代表复核字认可后方可开挖。

5、 分部分项工程隐蔽验收必须严格执行“三检”制度,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于正式验收前24 小时通知甲方和监理,并提供有关合格的资料,验收合格并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经施工单位进行“三检”后的验收项目,在甲方、监理检查过程中若发现三处以上不合格的有权不予验收,同样情况出现三次以上的有权要求更换管理人员。

6、 施工单位在验收合格后严禁对合格部分做任何改动,一经发现必须进行重新验收;重要隐蔽部位应通知质量监督和设计单位共同参加验收。

7、 甲方、监理对施工质量有疑问,而要求施工单位复测时,施工单位应于积极配合。对隐蔽工程提出质量疑问要求重新检验的,无论建设单位是否进行验收,施工单位都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改。检验合格的,建设单位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并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的,施工单位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8、 关键工序施工完毕后,须经监理、甲方代表验收合格签字后(施工单位应在验收前向甲方及监理提交三检记录、施工交底记录等资料),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直至确认该部分工程合格为止。

9、 混凝土浇筑过程中除必须有值班工长外,还必须保证每个工种(如水、电、模板、钢筋等)有人值班。

10、 为保证施工质量,施工难点以及容易发生的质量通病的地方,施工单位应先报施工方案经建设单位确认,建设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要求施工单位做施工样板(包括砌体、抹灰、涂料、门窗安装、防水、瓷片等),样板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可按照样板进行大面积施工;砌体工程开始后,施工单位应按建设单位提供的户型图完成砌体和水电定位施工标准间,经建设单位确认后可大面积施工。

11、 若施工单位多次不按合同约定施工,或违反正常施工程序、施工工艺进行野蛮施工,或施工质量、安全、环保等达不到有关要求,或施工用材料设备不合规定,甲方有权勒令施工单位暂停施工,施工单位必须立即整改,一切责任由施工单位负责。

12、 如因施工单位原因,造成所建房屋面积与施工图不符,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与费用由乙方承担。作为有经验的施工单位,施工单位理应及时发现施工图纸中明显错误或矛盾(如建施图与结施图不符,尺寸错误,照图施工房屋使用功能明显不合理等)并及时告知甲方,若施工单位未及时发现而导致费用与工期损失概由施工单位承担。

13、 所有进场材料均需提供材质合格证明文件进行报审,要求送检的材料必须经当地质量监督站认可的试验室试验合格后方能应用于现场,各施工单位应提前做好材料的送检试验工作,并保持相应的质量记录待查,届时若因未及时送检而造成工期延误的,全部责任由施工单位承担。对违反上述规定或虽经甲方许可而中途偷梁换柱者,除责令其返工外,还将处经济处罚。

14、 各施工单位应在收到甲方现场代表整改通知后2 小时内开始整改,在限期内整改完毕,如有特殊原因的,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现场代表提出,经允许后方可延期。

15、 各施工单位在搅拌混凝土或砂浆前,必须向甲方提交混凝土或砂浆施工配合比文件,搅拌过程中必须在搅拌机旁张贴施工配合比挂牌,并设立专人计量监控,夜间也不得例外,监督人员不得离开搅拌现场,甲方现场代表将随时现场抽查,一旦发现不合格,视为重大质量事故,除责令其返工外,并视情节予以索赔。

16、 各施工单位必须做好厨房、卫生间、屋面的防水施工工作,在与物业公司交接房屋时,如发生有渗漏,将按每处处以10000 元人民币的罚款。

工地现场协调管理制度

1、 各单位包括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进场前,应向甲方提供现场各级管理人员及班组负责人的详细名单及联系方式,各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名单,经甲方考察认定进入施工补充协议,方可安排进场。各单位更换管理人员必须事先通知甲方工程部,甲方有权根据施工和监理单位现场管理人员的实际能力和水平,决定其是否留退。

2、 各施工单位进场时必须在现场办公室安装电话或报送手机号,并保证每日24 小时畅通,工地有人值守。

3、 监理公司人员必须保证每日8 小时以上现场工作时间,保证每天24 小时通讯畅通。如遇工程施工特殊阶段或紧急施工问题,应保证及时到工地解决。

4、 各施工单位应在临设施工前向甲方提交相应临设安排方案,在正式开工前15 天应向甲方报送有关施工组织设计,经甲方工程部签字认可后方可进行施工安排,正式动工前一天必须提交开工报告。

5、 各施工单位必须服从甲方现场代表的协调安排,服从监理公司的技术指导和监督。

6、 施工现场内各单位之间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所有协调安排事项,均应以书面形式传达,如有特殊情况需立即口头处理时也必须在12 小时内完善正规手续。

7、 现场所有往来文件均以标准打印文本为准,并妥善保存。如非标准打印文本各单位有权拒绝签收,相应产生的影响和责任由发出方承担。所有发出的文件均应有签收回执。

8、 现场内各种往来书面文件、通知,施工单位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由甲方认可的管理人员签收。签收后如有异议必须在当日内提出,否则视为认同,并应严格按照文件内规定时限内执行完成。

9、 在施工过程中,各单位如有管理或技术问题需协调解决,须立即直接向甲方提出,在经三方协商并得到甲方书面答复后方可按书面决议执行,切忌擅自行事。

10、 施工单位制定的各项现场管理制度、条例均不得与甲方制定的作为施工补充协议附件的各项管理制度有抵触或冲突,并应在进场前随施工组织设计报交甲方审核完善后方可执行。

工地现场会议管理制度

1、 为了便于衔接,甲方实行现场周例会制度,以及不定期安排临时现场专题会,时间、地点由甲方届时通知,施工单位参加人员必须是项目经理或项目执行经理或技术负责人或责任工长,所有人员不得无故迟到、缺席。迟到者罚款50 元/ 人,缺席者罚款100 元/ 人。

2、 与会人员手机均调为振动或关机,会场中手机不能发出声响,不得在会议场中接听手机,否则罚款50元/ 人。

3、 甲方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实行目标责任制,即每周例会时提出下周计划(包括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同时检查本周计划完成情况。配合协调情况、约定事项的执行情况、材料供应情况、违规通报、各种材料、设备准备、重大问题的论证解决等。

4、 会议记录由与会各方各自进行记录整理,会议当日之内必须形成正式文本报甲方进行汇总整理。

5、 若会议中有重要决议问题可单独形成会议纪要,经各方负责人或代表签字认可后即作为合同附件,产生与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工期管理制度

1 、施工单位进度严格按照合同工期执行:

1 .1 开工日期:单栋工期以甲方现场代表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1 .2 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双方在确定竣工日期及各项竣工控制工期时,已充分考虑:

a、 可能出现的各种规模的下雨、大风、高低温天气、停水、停电、节假日因素。

b、 建设单位分包工程的合理工期。

2 、各施工单位必须在甲方总体工期控制节点前提下,于每月25 日前报下月进度计划,每周工地例会前报上周工作完成情况及下周工作计划。所有报送的进度计划文件必须由项目经理及责任工长签字并加盖项目章。

竣工日期的控制:

3 、甲方另行安排的刚性进度指标必须按时完成。

4 、竣工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

现场施工临时用水用电管理制度

1、 甲方在工地上统一设置配电房,并指定专职人员负责,任何人未经甲方项目负责人许可不得私自接近及开启动用。

2、 施工单位进入现场需根据自身用水用电量的大小自备水电表,并准确记录起始数字,报交甲方现场代表核定。

3、 临时水电表安装位置应经甲方指定,不得随意安装。

4、 水电线路的敷设应符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范。

5、 水电抄表应于每月25 日完成并报交甲方现场代表核定,施工单位负责人给予签字认可。

6、 按照合同约定,施工单位按时向有关部门缴纳费用。否则造成一切经济损失自付。

对于违反以上管理制度中任意一条者,将酌情处以50—10000 元的罚款。

为了加强消防工作,确保本工程的顺利施工,依照国家消防条例,吸取各方面的经验教训,根据本工程的场地、工程的实际特点等,特制定施工现场安全防火措施:

l、消防工作:实行“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加强消防教育,提高对安全防火工作的认识,把安全防火工作提到工作的议事日程上来,作为一件大事来抓。

2、建立健全组织:为加强安全防火工作的管理,公司成立防火安全委员会,项目部成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工地有专职防火安全员和义务消防员,形成公司、处、工地安全防火体系。

3、加强对消防器具的配备:在地面临时设施周围配有一定数量的灭火器、砂箱、铁铲、消防水桶等设防设及工具,指派专人负责,消防设施及工具供消防专用,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挪作他用。

4、施工现场的防火管理:施工现场和员工住宿区,严禁烧电沪、煤油炉,施工现场中需要动用气割、气焊和电焊及动用火种,存在事故隐患时应严密注意,现场要有足够的防火设施。

5、监督检查:为确保防火工作落实到实处,经常监督检查。

建立健全各级消防安全机构和专职人员,制定施工现场消防方案,定期研究消防工作中的问题,领导现场防火保卫组,对现场消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教育现场工作人员认真执行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编制防火技术措施,现场用火严格执行申请和看火制度。

3、按要求配置消防灭火器材和设施,并合理布置(如消防高压水泵、消火栓、消防水龙头等)。消防器材要设明显标志,周围不能堆放物品,并且要经常检查,设专人负责,各种消防器材不准随便挪用,保持常备有效。

4、按施工平面布置做好临时消防龙头和消防水池、防火砂池。并时刻保证消防通道的畅通。

5、现场禁止使用明火,动火作业必须履行专职安全员审批制度。

6、工作区和生活区的照明、动力电路皆由专业电工按规定架设,任何人不得乱拉电线,使用电饭煲、电炉等电器。

7、材料保管:对储存物品进行火灾危险性的分类并分开存放,各种气瓶等危险品应单独设库存放。

8、木工作业防火:采用阻燃材料搭设,电气设备应密封或采用防爆型,防止电线短路。用电设备过载运行,严禁在作业场所吸烟生火;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

9、电、气焊作业:电、焊机棚要有专人管理,焊割作业区与气瓶距离,与易燃易爆物品距离,乙炔发生器与氧气瓶距离都应大于安全规定距离,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要保证完整有效,作业前应有书面防火交底,作业时备有灭火器材,作业后清理燃物,切断电源、气源。

10、涂喷漆作业防火:保证场所通风良好;禁止焊割作业同时或同部位上下交叉进行;浸有涂料稀释剂的破布、棉纱、手套和工作服等应及时清除,防止堆放生热自燃。

11、大型施工机械停放场、加油站远离生活区,设专人进行防火安全管理,消防器材按规定配备齐全。

12、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成立消防领导小组,明确任命各部门防火责任人,各司其职。实行逐级消防责任制并检查执行,处理隐患,奖罚分明。

工地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如下:

二、现场仓库保管员应当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做好本岗位的防火工作。

三、对仓库新职工应当进行仓储业务和消防知识的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四、仓库严格执行夜间值班,巡逻制度,带班人员应当认真检查,督促落实。

五、物品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确定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准入库。

六、库房不准使用碘钨灯和高温照明灯具,不准使用电炉、煤油炉、电烙铁、电烫斗、热水器等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

七、仓库应装置醒目的防火标志,按照国家有关消防规范,设置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

八、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

九、仓库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

工地现场管理制度

工地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凡本公司工地现场管理人员、施工单位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材料管理员及现场看管人员等,均依照本规定执行:。

1、上述人员应遵守建设方对工地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及通告,竭诚尽职,团结一致,齐心协力,使工程进行顺利。

2、工程现场负责人为工地的主管,组织指挥工地所属人员、施工方等按照施工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施工作业及监理外,还应对施工场地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进行防范管理,确保施工场地正常的工作秩序和财产安全。

3、甲方现场管理人员不定期对工地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如发现有违规行为或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并根据情节大小,予以处罚。

4、工地现场禁止一切无关车辆、人员进入工地现场。

5、工地门卫人员应对因工程需要进入现场的车辆人员进行询问,查实身份后准许放行,并做好车辆人员出入纪录。

6、施工阶段施工方在建工程、建筑材料、机具设备、配件等由施工方材料保管人员进行专职管理,巡视材料放置场所,并看管工地责任范围内的设备及工程用料,若发生材料遗失时,由材料管理责任人照价赔偿。

7、工地现场实行全天候值班,门卫人员不定期进行现场安全巡视。8、现场进出时间为:上午7:30分至晚上11:00分。现场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返回工地,工地门卫人员不得擅自违反规定,否则承担管理失职责任。

9、工地现场禁止一切赌博、酗酒、打架及其他扰乱现场正常工作秩序、妨碍公务等行为,违者将从严处罚,违反治安管理条例或触犯法律的,由司法机关处理。

10、工地现场禁止留宿一切非工作人员和停放外来车辆。

11、现场人员应严格按照工地作息时间和进出工地的有关规定执行。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工地门卫人员有权拒绝放行,违规人员的违纪行为由其自行承担后果。

12、凡有违规行为的,每次给予10元—100元的罚款,造成经济损失的,按责任大小,由相关责任人承担经济赔偿损失。

13、本规定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工地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1、材料入库必须经项目经理验收签字,不合格材料决不入库,材料员必须及时办理退货手续。

2、收料员和保管员对任何材料必须清点后方可入库,登记进帐。填写材料入库单。同时录入电子文档备查。

3、材料帐册必须有日期、入库数、出库数、领用人、存放地点等栏目。

4、仓库内材料应分类存入堆放整齐、有序、并做好标识管理。并留有足够的通道,便于搬运。

5、油漆、酒精、农药等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存入危险品仓库。并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不得使用明火。

6、大宗材料、设备不能入库的,要点清数量,做好遮盖工作,防止雨淋日晒,避免造成损失。

7、仓库存放的材料必须做好防火、防潮工作。仓库重地严禁闲杂人员入内。

8、材料出库必须填写领料单,由生产经理签字批准,领料人签名。

9、工具设备借用,建立借用物品帐。严格履行借用手续,并及时催收入库。实行谁领用谁保管的原则,如有使用损坏,及时通知材料员联系维修或更换。因保管不好和不按正确方法使用而造成损坏,由领用人负责维修和赔偿。

行政人员工地现场办公管理制度

1、规范签订劳动合同行为。用人单位使用农民工,应当依法与农民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必须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用人单位与农民工本人直接签订,不得由他人代签。工程项目部、项目经理、施工作业班组、包工头等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不能作为用工主体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

2、积极推行建筑工人“平安卡”制度。对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培训机构中经过基本的安全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的人员发给“平安卡”(ic卡)。建筑工人持“平安卡”上岗作业。同时,“平安卡”作为记录持卡人必要信息的载体,供管理部门和用人单位日常管理、检查和事故处理等情况下使用。

三、坚决落实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切实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安全责任重于泰山,从事施工作业、生产管理、行政监管工作的有关部门和人员要明确自身安全生产职责,坚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1、施工单位必须按设计图纸,设计变更、规范规程,验收标准、以及地方的有关规定、建设单位要求进行施工和验收,工程质量必须达到优良标准。

2、各施工单位在开工前,施工现场必须配合合格、齐全的管理人员、建立完善的质量、进度保障体系,且必须有经甲方审查批准的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和各项专项施工方案;未有针对性的施工组织设计不能开工。

3、在施工过程中,工地上的负责人和技术人员必须向工人进行认真的技术交底,并存有相应的文字记录待查。

4、建筑物在开挖之前,施工单位必须向甲方提供《放线记录》,经甲方现场代表复核字认可后方可开挖。

5、分部分项工程隐蔽验收必须严格执行“三检”制度,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于正式验收前24小时通知甲方和监理,并提供有关合格的.资料,验收合格并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经施工单位进行“三检”后的验收项目,在甲方、监理检查过程中若发现三处以上不合格的有权不予验收,同样情况出现三次以上的有权要求更换管理人员。

6、施工单位在验收合格后严禁对合格部分做任何改动,一经发现必须进行重新验收;重要隐蔽部位应通知质量监督和设计单位共同参加验收。

7、甲方、监理对施工质量有疑问,而要求施工单位复测时,施工单位应于积极配合。对隐蔽工程提出质量疑问要求重新检验的,无论建设单位是否进行验收,施工单位都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改。检验合格的,建设单位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并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的,施工单位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8、关键工序施工完毕后,须经监理、甲方代表验收合格签字后(施工单位应在验收前向甲方及监理提交三检记录、施工交底记录等资料),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直至确认该部分工程合格为止。

9、混凝土浇筑过程中除必须有值班工长外,还必须保证每个工种(如水、电、模板、钢筋等)有人值班。

10、为保证施工质量,施工难点以及容易发生的质量通病的地方,施工单位应先报施工方案经建设单位确认,建设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要求施工单位做施工样板(包括砌体、抹灰、涂料、门窗安装、防水、瓷片等),样板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可按照样板进行大面积施工;砌体工程开始后,施工单位应按建设单位提供的户型图完成砌体和水电定位施工标准间,经建设单位确认后可大面积施工。

11、若施工单位多次不按合同约定施工,或违反正常施工程序、施工工艺进行野蛮施工,或施工质量、安全、环保等达不到有关要求,或施工用材料设备不合规定,甲方有权勒令施工单位暂停施工,施工单位必须立即整改,一切责任由施工单位负责。

12、如因施工单位原因,造成所建房屋面积与施工图不符,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与费用由乙方承担。作为有经验的施工单位,施工单位理应及时发现施工图纸中明显错误或矛盾(如建施图与结施图不符,尺寸错误,照图施工房屋使用功能明显不合理等)并及时告知甲方,若施工单位未及时发现而导致费用与工期损失概由施工单位承担。

13、所有进场材料均需提供材质合格证明文件进行报审,要求送检的材料必须经当地质量监督站认可的试验室试验合格后方能应用于现场,各施工单位应提前做好材料的送检试验工作,并保持相应的质量记录待查,届时若因未及时送检而造成工期延误的,全部责任由施工单位承担。对违反上述规定或虽经甲方许可而中途偷梁换柱者,除责令其返工外,还将处经济处罚。

14、各施工单位应在收到甲方现场代表整改通知后2小时内开始整改,在限期内整改完毕,如有特殊原因的,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现场代表提出,经允许后方可延期。

15、各施工单位在搅拌混凝土或砂浆前,必须向甲方提交混凝土或砂浆施工配合比文件,搅拌过程中必须在搅拌机旁张贴施工配合比挂牌,并设立专人计量监控,夜间也不得例外,监督人员不得离开搅拌现场,甲方现场代表将随时现场抽查,一旦发现不合格,视为重大质量事故,除责令其返工外,并视情节予以索赔。

16、各施工单位必须做好厨房、卫生间、屋面的防水施工工作,在与物业公司交接房屋时,如发生有渗漏,将按每处处以10000元人民币的罚款。

工地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1、工程档案员应严格按城建档案管理要求,做好资料档案工作。

2、做好施工现场每日例会记录、每周例会记录。临时现场会议记录。

3、现场工作人员登记造册。施工班组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整理归档。

4、工程中工程量签证单、工程任务书、设计变更单、施工图纸、工程自检资料的整理归档。

5、工程中其它文件、资料、文书往来整理归档。

6、各类档案资料分类保管,做好备份,不得遗失。同时建立相关电子文档,便于查阅。

7、借阅档案资料需办理借阅手续。填写工程资料借阅表,并及时归还。

工地现场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保障建设工程施工顺利进行,制定本规定,建筑。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是指进行工业和民用项目的房屋建筑、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线敷设等施工活动,经批准占用的施工场地。

第三条一切与建设工程施工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负责全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负责其直属施工单位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建设工程开工实行施工许可证制度。建设单位应当按计划批准的开工项目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施工许可证手续。

申请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设计图纸供应已落实;。

(二)征地拆迁手续已完成;。

(三)施工单位已确定;。

(四)资金、物资和为施工服务的市政公用设施等已落实;。

(五)其他应当具备的条件已落实。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单位不得擅自组织开工。

第六条建设单位经批准取得施工许可证后,应当自批准之日起两个月内组织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期满前向发证部门说明理由,申请延期。不按期开工又不按期申请延期的,已批准的施工许可证失效。

第七条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或者发包单位应当指定施工现场总代表人,施工单位应当指定项目经理,并分别将总代表人和项目经理的姓名及授权事项书面通知对方,同时报第五条规定的发证部门备案。在施工过程中,总代表人或者项目经理发生变更的,应当按照前款规定重新通知对方和备案。

第八条项目经理全面负责施工过程中的现场管理,并根据工程规模、技术复杂程度和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建立施工现场管理责任制,并组织实施。

场活动。分包单位应当在总包单位的统一管理下,在其分包范围内建立施工现场管理责任制,并组织实施。总包单位可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负责协调该施工现场内由建设单位直接发包的其他单位的施工现场活动。

第十条施工单位必须编制建设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建设工程实行总包和分包的,由总包单位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者分阶段施工组织设计。分包单位在总包单位的总体部署下,负责编制分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组织设计按照施工单位隶属关系及工程的性质、规模、技术繁简程度实行分级审批。具体审批权限由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盛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第十一条施工组织设计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工程任务情况;。

(三)施工组织技术措施,包括工程质量、安全防护以及环境污染防护等各种措施:

(四)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五)总包和分包的分工范围及交叉施工部署等。

第十二条建设工程施工必须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在施工过程中确需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重大修改的.,必须报经原批准部门同意。

第十三条建设工程施工应当在批准的施工场地内组织进行。需要临时征用施工场地或者临时占用道路的,应当依法办理有关批准手续。

第十四条由于特殊原因,建设工程需要停止施工两个月以上的,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应当将停工原因及停工时间向当地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五条建设工程施工中需要进行爆破作业的;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持说明使用爆破器材的地点、品名、数量、用途、四邻距离的文件和安全操作规程,向所在地县、市公安局申请《爆破物品使用许可证》,方可使用。进行爆破作业时,必须遵守爆破安全规程。

第十六条建设工程施工中需要架设临时电网、移动电缆等,施工单位应当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在有关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管理制度《建筑》。施工中需要停水、停电、封路而影响到施工现场周围地区的单位和居民时,必须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并事先通告受影响的单位和居民。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进行地下工程或者基础工程施工时,发现文物、古化石、爆炸物、电缆等应当暂停施工,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在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

第十八条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单位共同编制工程竣工图,进行工程质量评议,整理各种技术资料,及时完成工程初验,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施工单位可以将该单项工程移交建设单位管理。全部工程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方可解除施工现场的全部管理责任。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应当贯彻文明施工的要求,推行现代管理方法,科学组织施工,做好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工作。

第二十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设置各项临时设施,堆放大宗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机具设备,不得侵占场内道路及安全防护等设施。

建设工程实行总包和分包的,分包单位确需进行改变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活动的,应当先向总包单位提出申请,经总包单位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二十一条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标牌,标明工程项目名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施工现场总代表人的姓名,开、竣工日期、施工许可证批准文号等。施工单位负责施工现场标牌的保护工作。

施工现场的主要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应当佩戴证明其身份的证卡。

第二十二条施工现场的用电线路、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安装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架设,严禁任意拉线接电。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保证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间照明:危险潮湿场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灯具,必须采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压。

第二十三条施工机械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规定的位置和线路设置,不得任意侵占场内道路。施工机械进场必须经过安全检查,经检查合格的方能使用,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必须建立机组责任制,并依照有关规定持证上岗,禁止无证人员操作。

第二十四条施工单位应该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畅通,排水系统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保持场容场貌的整洁,随时清理建筑垃圾。在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应当设置沟井坎穴履盖物和施工标志。

第二十五条施工单位必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法规,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规范化管理,进行安全交底、安全教育和安全宣传,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方案。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器具,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隐患,保证其安全有效。

第二十六条施工现场应当设置各类必要的职工生活设施,并符合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供应等应当符合卫生要求。

第二十八条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实施监督检查进,应当通过或者会同当地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

第二十九条施工单位应当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的规定,在施工现场建立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设置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区施工或者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时,施工单位应当采取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

第三十条施工现场发生的工程建设重大事故的处理,依照《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采取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第三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采取下列防止环境污染的措施;。

(一)妥善处理泥浆水,未经处理不得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设施和河流;。

(三)使用密封式的圈筒或者采取其他措施处理高空废弃物;。

(四)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过程中的扬尘;。

(五)禁止将有毒有害废弃物用作土方回填;。

(六)对产生噪声、振动的施工机械,应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减轻噪声扰民。

第三十三条建设工程施工由于受技术、经济条件限制,对环境的污染不能控制在规定范围内的,建设单位应当会同施工单位事先报请当地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三十四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停止施工整顿、吊销施工许可证,并可处以罚款:

(一)未取得施工许可证而擅自开工的:

(二)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不符合规定或者管理不善的;。

(三)施工现场的生活设施不符合卫生要求;。

(四)施工现场管理混乱,不符合保卫、场容等管理要求的;。

(五)其他违反本规定的行为。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规定,构成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工地现场食堂管理制度

为保证食品卫生,保障员工身体健康,根据《食品卫生法》有关规定,制定如下卫生检查制度:

一、成立食品卫生领导小组,食品卫生有专人管理和负责。

二、卫生许可证应悬挂于醒目处,从业人员应体检、培训合格后,持有效的健康证方可上岗。

三、从业人员每年体检一次,确保身体健康方可上岗。

四、工作人员上班时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并保持个人卫生。

五、做好食堂内外环境卫生,做到每餐一打扫,每天一清洗。

六、食用工具每天用后应洗净,保持洁净,食(用)具做到“一刮、二洗、三过清、四消毒、五保洁。”

七、不购进、不加工、不出售腐烂变质、有毒、有害、超过保持期的食物。

八、生、熟食品、成品、半成品的加工和存放要有明显标记,分类存放,不得混放。

九、搞好操作间卫生,冷菜配餐所用工具必须专用,并有明显标志。

十、保持仓库整洁,食品应做到有分类、有标志,离地离墙保管。

十一、食堂要有防蝇、防鼠等措施,严防生物污染。

十二、及时处理好垃圾,垃圾桶应有盖和标记,搞好“三防”工作。

十三、要求食堂管理人员每日自查一次,管理小组每周检查一次,管理领导小组每月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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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食堂管理制度

1.炊事人员必须有卫生防疫部门出具的健康证方可上岗,认真贯彻执行本管理制度,做好食品卫生管理工作。

2.炊事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学习,并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工作服应勤洗、勤换,工作前后及时洗手,不随地吐痰。

3.操作间内应保持清洁,无油污、灰尘,不准吸烟,闲人免入,并有防蚊蝇、防鼠、保鲜卫生设备。

4.严把采购、验收关,一切原料、食品应从正规菜场、商场购入,精料新鲜、清洁、无毒害,对不熟悉的鱼类、菜类、野生动物及腐烂变质的食品严谨购入。

5.库内生熟食品、原料、辅料分别存放,科学储存,严禁放置有害、有毒物品及其他杂物,确保无腐烂变质、鼠咬虫蛀食品。

6.炊事人员按每周的主、副食谱计划烹调,尽量做到现做现吃,不剩饭菜,并调剂饭菜的花样品种、口味,服务热情周到,保证员工能按时就餐、加班聚餐。

7.应将生、熟炊事用具分开放置和使用,用后及时洗刷、蒸煮消毒,保持炊具清洁卫生。

8.搞好周边环境卫生,及时清理垃圾,定期进行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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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食堂就餐管理制度

一、所有员工应按时就餐,如因工作需要推迟就餐时间,应由部门负责人提前通知,以便食堂做好相应准备。

二、员工进入食堂后,必须遵守秩序,打饭、菜时要自觉排队,服从食堂人员管理和劝告,不得争先恐后,不推敲盆、碗、桌椅及大声喧哗。

三、就餐人员必须按需盛饭打汤,不许故意造成浪费,养成勤俭节约的良好习惯。

四、员工用餐后的餐具放到食堂指定地点。

五、食堂内不准抽烟,不准随地吐痰,不准大声起哄、吵闹,做到文明用餐。

六、就餐人员一律服从食堂管理和监督,爱护公物、餐具,讲究道德。

七、讲文明、讲礼貌,尊重食堂人员,对食堂管理服务有意见,可向办公室提出,不要与食堂人员争吵。

八、就餐人员不许把食堂的餐具拿出食堂就餐区或带回宿舍、办公室占为已有,要爱护食堂的公物和设施,不得随意挪动或损坏,若有损坏,照价赔偿。

九、对食堂的饭菜质量和食堂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有意见者,可向项目部办公室协商解决和完善,不得因此和食堂工作人员发生矛盾而争吵、打架。如有违反以上规定者,项目部有权给予相应处罚。

一、项目部的.后勤管理人员、专职安全员负责抓好工地食堂的管理和考核工作。

二、就餐人员必须遵守和服从食堂的管理,爱护食堂的公共设施,不浪费食品,不污染环境。做到文明用餐,讲究礼让,按先后顺序自觉排队就餐,不准在餐厅大声喧哗,禁止随地吐痰。

三、炊事员及帮厨人员须注重个人卫生习惯,要做到衣着整洁、勤洗手、勤剪指甲,在操作时不吸烟、不掏耳朵、不得对着食品打喷嚏。

四、食堂操作区,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不准在食堂内聚众聊天、洗漱、洗衣服、打牌和睡觉。

五、贯彻《食品卫生法》,不买、不做腐烂变质的食品,谨防食品中毒。没有特殊情况或未经领导同意,炊事员不准为他人开小灶。

六、炊事员搞好厨房和餐厅卫生,做到厨房、餐厅环境卫生整洁、桌凳及地面干净、炊具摆放井然有序,做好餐厅卫生及餐器具消毒工作。

七、食堂按时开餐,对因工作需要不能按时就餐和临时客餐,炊事员根据事前预约和通知及时予以安排,不得借故推诿。

八、职工食堂本身是为职工生活服务的,后勤管理人员应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千方百计让职工满意。合理安排,精打细算,厉行节约,努力减少损耗和浪费。

九、食堂采购人员必须大公无私,树立一切为项目部职工考虑的思想,不徇私情,不谋私利;同时要把好质量关,坚决不采购腐烂变质的原料,预防和杜绝病从口入。

十、食堂管理人员要强化食品安全卫生意识,确保质量,杜绝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食堂规章制度 为维护工地正常的饭堂秩序,用餐安全,给全体员工一个优良用餐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厨房管理

1:厨工守则,卫生条例

(1)工作时必须自查食物是否变质、变味现象,发现问题及时清除。

(2)严格按照食品卫生要求去操作,防止食物中毒,如发现食物中 毒事件,所有责任由食堂承包人承担。

(3)工作中严格按项目部伙食的标准,以最大限度地做到色香味,花样、品种多样化。

(4)整个烹食过程必须认真清洗干净并按时、按质、按量供应;

(5)厨房每天清理干净,每月至少四次大扫除,确保厨房环境卫生,项目部随时抽查厨房卫生,如果发现卫生清洁不合格,第一次进行口头警告,第二次发现罚款100元,以此递增。

(6)卫生许可证由食堂承包人办理

2:厨房管理制度

(1)厨房所购回之食品,由项目部不定期进行抽查,抽查内容:食品质量、品种。对不合格食品,立即清除。

(2)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拿取厨房物品。

(3)项目部用餐的伙食标准为四菜一汤,两荤两素,并且必须使用桶装食用油,项目部按每月300元每人伙食补贴给食堂。

(4)食堂的伙食标准由项目部定价,不得擅自调价,如发现每次罚款500元。

(5)项目部提供烧水炉,由食堂烧开水,自早晨5点到晚上12点,必须保证有足够的饮用开水。下午6点到晚上11点必须保证有足够的洗澡水。

(6)项目部要集餐或接待领导时,食堂必须及时安排,否则延误,罚款500元每次。

(7)项目部提供除炊具以外的所有物资(其中包括:建立食堂,用餐桌子,凳子,灶,电风扇及冰箱等,并提供一间房间供食堂人员住宿)

(8)项目部提供的所有物品,食堂人员必须爱护使用,如发现故意损坏或丢失,照本物品价格的双倍罚款。

(10) 食堂违反以上规定,经三次警告仍无改正,项目部有权辞退食堂承包人。;

二:员工用餐制度:

1:就餐一律在餐厅进行,工区内任何地方不得烹煮饭菜,如发现罚款每人每次100元。

2:严格按餐厅就餐时间用餐,其餐厅开放时间如下:

具体用餐时间按各部门下班时间表规定时间为准。

3:员工打饭/打菜必须排队并接受厨房工作人员的管理。

4:就餐时要有良好的姿态,不得挥动筷、匙、叉,妨碍邻桌,不得高声喧哗,碗、筷、匙不得故作撞击声。

5:果核骨制,剩饭剩菜,不可随手弃置。用餐完毕须各自整理桌面,倒置指定桶内。

6:各班组如晚间加班,须在下午16:30前通知厨房,以便厨房提 前准备,如食堂延误工人用餐,每次罚款500元。

奥克斯项目部

年 月 日

民以食为天,食以味为先。为了保障本工程进度、质量、文明施工、后勤生活质量尤为重要,针对食堂司厨工作人员及用餐工人能和谐相处,相互理解配合,创造良好用餐环境。特制如下制度,望全体人员共同遵守。

一、食堂后勤人员须知:

1、食堂司厨人员必须身体健康,体格良好,将健康体检合格证贴示如显目之处。

2、必须办理好餐饮服务许可证,并张贴。

3、上班时必须穿白色工作服,戴好白色工作帽。

4、严禁售卖腐烂变质食品、潲饭剩菜。

5、严禁使用市场成品油和潲水油,必须自行熬制食用油。

6、不得购买市场腊味干货菜源,必须购买新鲜菜品。

7、生熟食品必须分开存放,做好厨房内通风、通气、排水等工作。

8、保持厨房、餐厅卫生整洁,勤于打扫,重点抓好防蝇防鼠工作。

9、文明礼貌、服务态度优良,多与用餐人员沟通,虚心接受用餐人员正确意见。

10、保证茶水、热水及时供应。

11、薄利多销,严禁一本万利,具备优良经商心态。

12、用餐高峰期必须灵活协调,增加人手。每个窗口排队人数不能超过10人或排队等待时间超过10分钟,因工地特殊性,卖饭时间必须满足2个小时。

二、用餐人员须知:

1、请排队用餐、文明用餐,不得进入厨房内购买饭菜。

2、节约粮食,浪费可耻,不得投机取巧,两人食用一份,增加免费白饭。

3、节约用水、用电,不得用茶水、热水清洗衣服。

4、爱护餐厅内一切用餐设备,不得私自搬动桌椅或践踏桌椅,破坏任何餐厅设备,均照价赔偿,如恶意损坏将进行双陪处罚。

5、创造良好用餐环境,严禁将剩菜剩饭倒置于桌面或餐厅内,必须导入指定处,严禁餐厅内或本工程范围内乱摔空酒瓶。

6、对司厨工作人员,不得恶意攻击或采取野蛮行动,对生活质量或服务态度不满意,可采取正确方式发表意见或通知管理人员处理。

7、不得在餐厅内大声吵闹或斗殴,出现打架按制度严格处罚。

三、以上制度自颁布之日实施,食堂工作人员和用餐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四、用餐时间

星沙商务写字楼及市民服务中心项目部

民工食堂

为保证食品卫生安全,确保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保障现场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项目部特制订以下制度。

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1. 做好食堂内外环境卫生,做到每餐一打扫,每天一清洗。并采取灭蝇防范其它有害生物的措施。

2. 食堂内部物品存放有序,环境卫生每天打扫干净,垃圾要求即时清运、处理。

3. 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在使用前洗净、消毒,使用后必须洗净、确保清洁卫生。

4. 食堂内的生食与熟食要相隔离,成品与半成品相隔离,食品与杂物相隔离,保证食品的加工,存放干净卫生。

5. 操作人员必须保持个人卫生、生产食品时将手洗净,穿戴清洁工作衣、帽并戴好口罩。

6. 操作人员必须做到勤理发、勤剪指甲、勤换衣服、勤洗澡。

7. 按每周主、副食谱计划烹调,尽量做到现做现吃,不剩饭菜,并调剂饭菜的花样品种、口味,保证职工能按时就餐、加班聚餐。

8. 食堂菜品采购严把进货关,禁止采购价廉物次,腐烂变质的食物和使用过期的原料,禁止让就餐工人食用变质食物。对米、面、菜、油料、库存有序,购物有票,建立采购原料台账。

就餐管理制度

1. 所有职工按时就餐。如因工作需要推迟就餐时间,应由项目工程部经理提前通知,以便食堂做好相应准备。

2. 就餐人员必须按需盛饭打汤,不许故意造成浪费。

3. 食堂内不准抽烟(若要抽烟,必须到专门的抽烟处吸烟),不准随地吐痰,不准大声起哄、吵闹,做到文明有序用餐。

4. 就餐人员一律服从食堂管理和监督,爱护公物、餐具,讲究道德。

5. 讲文明、讲礼貌,尊重食堂人员,对食堂管理服务有意见,可向项目工程部经理提出,不能与食堂人员争吵。

6. 就餐人员不许把餐具拿出食堂或带回办公室占为已有,要爱护食堂的公物和设施,不得随意挪动或损坏,若有损坏,必须照价赔偿。

xxxx项目经理部

2015年6月10日

1 概述

为规范施工现场食堂管理,保障为职工提供合格食品和周到的服务,营造文明健康的就餐环境,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食堂管理,包括采购、制作、供应、食品卫生和环境卫生等。 3 参照文件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3.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3.3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4职责和权限

4.1 项目部应有一名领导分管后勤工作,包括施工现场食堂管理工作。

4.1.1 负责根据本项目部的实际情况,组织制定本制度的实施细则。

4.1.2 负责审批后勤工作计划,落实施工现场食堂管理必要的资源条件。

4.1.3 负责检查考核本制度实施效果,领导本项目部不断改进和完善施工现场食堂管理。

4.1.4 组织处理本项目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4.2 项目部应有具体的职能部门负责施工现场食堂管理。

4.2.1 食堂管理部门负责食堂的日常管理工作,计划、组织、协调、检查食堂做好施工现场职工餐供应。

4.3 项目部应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做好食堂管理的相关工作:

4.3.1 财务部门和工作人员负责食堂的核算和监管。

4.3.2 机务部门和工作人员协助做好食堂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

4.3.3 医务、安全和公安保卫等方面的工作人员负责做好食堂管理的相关工作。

5 实施要求

5.1 炊事员

5.1.1 炊事员必须身体健康,符合卫生防疫要求。新上岗的炊事员必须经体检合格,在岗炊事员必须每年例行体检。体检不合格人员,不得从事炊事岗位工作。

5.2 设施设备

5.2.1 食堂一般布置在生活区内,但不得与宿舍混用一座房屋。

5.2.2 食堂内的炊事工作间、配餐售饭间和仓库应相互分隔。

5.2.3 食堂除配置炊具外,还应配备冷藏柜、卫生消毒用具,有防“四害”措施。

5.2.4 具备清洁水源。无自来水的施工现场食堂应配备能加盖上锁的储水池。

5.2.5 应备有垃圾桶,污水、废气排放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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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6 应按规定备齐消防设施设备,并保持其功能正常。

5.3 计划供餐

5.3.1 炊事班长应掌握每天就餐人数,计划早、午、晚餐饭菜供应量。

5.4 采购

5.4.1 炊事班长对采购品种、数量应事先作出计划,做到按计划采购。

5.4.2 购进食品应经过验收,验收人员由炊事班长或其指定的人员担任,但不得由采购人员一人同时包办采购和验收。

5.4.3 购进食品应保证数量和质量。有包装的货物应点数,查看有效期;蔬菜、肉食应过秤,保留样本。

5.4.4 大宗采购和长期采购品种,应进行供应商筛选,做到货比三家,保障供给。应将供应商的证照记录在案,以备查询。

5.4.5 应在采购当天填写《采购结算单》,并报食堂管理人员审核。

5.5 炊事制作

5.5.1 炊事班长按计划供餐量和每日食谱,核定炊事用料,据以登记出仓。

5.5.2 炊事人员应分工明确,各施其职。

5.5.2.1 洗菜应用水洗三次,做到“一洗、二过、三漂”。净菜应用筐装好上架存放。

5.5.2.2 切菜应有生、熟食品分开的措施,做到不混用菜刀、砧板,不混装、混放。

5.5.2.3 烹饪应煮熟煎透,熟食应加盖或加纱罩。

5.5.3 禁止在厨房外炊事制作。

5.6 配餐与供应

5.6.1 供应品种应按计划,因故改变计划应向食堂管理人员报告。

5.6.2 窗口供应时,就餐人员应排队取餐,凭饭卡或饭票供餐。

5.6.3 送餐到施工现场时,施工调度应事先派员与食堂联系,食堂应按时供应,并做到饭热菜香。

5.6.4 禁止在无人看管的情况下,让就餐人员自行装饭、装菜。

5.7 食品卫生与环境卫生

5.7.1 严格把好食堂工作人员健康关。炊事员年度例行体检不合格的,应立即撤离炊事工作岗位。

5.7.2 严格把好食堂采购关。做到渠道不明不采购不验收,过期食品不采购不验收,冒牌劣质产品不采购不验收,腐败变质食品不采购不验收,未证实熟食的生产销售有《食品卫生许可证》前不采购不验收。

5.7.3 严格控制食品储存、制作、供应过程的卫生。

5.7.3.1 炊事人员应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换衣。配餐时应戴口罩和工作帽,食品制作时应穿围裙,套袖套。

5.7.3.2 原料应分类存放,生熟食应分开处理,工序间临时存放食品应加盖加罩,送餐应采用环保饭盒,剩余食品应冷藏保管。

5.7.4 严格控制食堂场地和设备卫生

5.7.4.1 餐前餐后应清扫餐厅,冲洗厨房制作间和配餐间。每周应进行 “大扫除” ,并进行药物消毒。

5.7.4.2 每次使用食品加工机械和烹饪设备后,应及时清理干净。

5.7.5 严格控制炊具、餐具卫生。做到不外借给他人使用,不随意调换功能使用。每次使用后,应用清洗剂加洁净水清洗干净,并进行高温消毒。

5.7.6 严格控制食堂周边的环境卫生。定期灭鼠、灭蝇、灭蟑螂。垃圾处置和废水废气排放符合要求。

5.7.7 计划当天用完的原料应留样本,每餐食品应留样本。样本应保留24小时,并确定无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方可处置。

5.7.8 用餐人员应将剩饭菜渣和饭盒放进垃圾箱或垃圾桶,以便集中处置。

5.8安全与节能

5.8.1 厨房、仓库的钥匙专人保管。关门上锁要及时,晚上应有巡查。严防因管理出现漏洞,发生盗窃、投毒事件。

5.8.2 确保燃气使用安全:

5.8.2.1 有气的燃气瓶与空瓶应有明显标识,库存燃气瓶存放地点不应与炉具同处一室。

5.8.2.2 使用中的燃气瓶与炉具之间应保持有足够的安全距离。班长离开厨房锁门时,应检查关闭燃气瓶阀门。

5.8.2.3 禁止自行排渣、瓶对瓶过气、倒置气瓶和自行处理空瓶等一切不安全行为。

5.8.3 遵守炉具、电器和食品加工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发现故障及时报告相关专业人员维修,不得自行处理。

5.9 核算与检查

5.9.1 食堂管理人员应每天巡视检查食堂,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9.2 食堂安全和卫生检查,每月一次,由项目部食堂管理部门召集。

5.9.3 食堂实行日核月结,班长每天将《食堂采购结算单》和销售收入记录交给食

堂管理人员审核;分月进行盘点核算,并公布《食堂收支平衡表》。做到日核及时,月结平衡。

存 卡

品名 单位

注:使用外购表格时,应与本表格式相符。

库 存 盘 点 表 年月日

负责人: 盘点: 复核: 注:使用外购表格时,应与本表格式相符。

采购结算单

编号 年 月 日

采购: 验收: 审核: 注:使用外购表格时,应与本表格式相符。

( )月份收支平衡表

单位:元

制表: 会计: 审核: 注:使用外购表格时,应与本表格式相符。

项目部

(食堂)安全卫生检查记录

工地现场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保障建设工程施工顺利进行,制定本规定,建筑工地现场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是指进行工业和民用项目的房屋建筑、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线敷设等施工活动,经批准占用的施工场地。

第三条一切与建设工程施工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负责全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负责其直属施工单位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建设工程开工实行施工许可证制度。建设单位应当按计划批准的开工项目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施工许可证手续。

申请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设计图纸供应已落实;。

(二)征地拆迁手续已完成;。

(三)施工单位已确定;。

(四)资金、物资和为施工服务的市政公用设施等已落实;。

(五)其他应当具备的条件已落实。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单位不得擅自组织开工。

第六条建设单位经批准取得施工许可证后,应当自批准之日起两个月内组织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期满前向发证部门说明理由,申请延期。不按期开工又不按期申请延期的,已批准的施工许可证失效。

第七条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或者发包单位应当指定施工现场总代表人,施工单位应当指定项目经理,并分别将总代表人和项目经理的姓名及授权事项书面通知对方,同时报第五条规定的发证部门备案。在施工过程中,总代表人或者项目经理发生变更的,应当按照前款规定重新通知对方和备案。

第八条项目经理全面负责施工过程中的现场管理,并根据工程规模、技术复杂程度和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建立施工现场管理责任制,并组织实施。

场活动。分包单位应当在总包单位的统一管理下,在其分包范围内建立施工现场管理责任制,并组织实施。总包单位可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负责协调该施工现场内由建设单位直接发包的其他单位的施工现场活动。

第十条施工单位必须编制建设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建设工程实行总包和分包的,由总包单位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者分阶段施工组织设计。分包单位在总包单位的总体部署下,负责编制分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组织设计按照施工单位隶属关系及工程的性质、规模、技术繁简程度实行分级审批。具体审批权限由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盛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第十一条施工组织设计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工程任务情况;。

(三)施工组织技术措施,包括工程质量、安全防护以及环境污染防护等各种措施:

(四)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五)总包和分包的分工范围及交叉施工部署等。

第十二条建设工程施工必须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在施工过程中确需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重大修改的,必须报经原批准部门同意。

第十三条建设工程施工应当在批准的施工场地内组织进行。需要临时征用施工场地或者临时占用道路的,应当依法办理有关批准手续。

第十四条由于特殊原因,建设工程需要停止施工两个月以上的,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应当将停工原因及停工时间向当地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五条建设工程施工中需要进行爆破作业的;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持说明使用爆破器材的地点、品名、数量、用途、四邻距离的文件和安全操作规程,向所在地县、市公安局申请《爆破物品使用许可证》,方可使用。进行爆破作业时,必须遵守爆破安全规程。

第十六条建设工程施工中需要架设临时电网、移动电缆等,施工单位应当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在有关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管理制度《建筑工地现场管理制度》。施工中需要停水、停电、封路而影响到施工现场周围地区的单位和居民时,必须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并事先通告受影响的单位和居民。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进行地下工程或者基础工程施工时,发现文物、古化石、爆炸物、电缆等应当暂停施工,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在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

第十八条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单位共同编制工程竣工图,进行工程质量评议,整理各种技术资料,及时完成工程初验,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施工单位可以将该单项工程移交建设单位管理。全部工程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方可解除施工现场的全部管理责任。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应当贯彻文明施工的要求,推行现代管理方法,科学组织施工,做好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工作。

第二十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设置各项临时设施,堆放大宗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机具设备,不得侵占场内道路及安全防护等设施。

建设工程实行总包和分包的,分包单位确需进行改变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活动的,应当先向总包单位提出申请,经总包单位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二十一条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标牌,标明工程项目名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施工现场总代表人的姓名,开、竣工日期、施工许可证批准文号等。施工单位负责施工现场标牌的保护工作。

施工现场的主要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应当佩戴证明其身份的证卡。

第二十二条施工现场的用电线路、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安装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架设,严禁任意拉线接电。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保证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间照明:危险潮湿场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灯具,必须采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压。

第二十三条施工机械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规定的位置和线路设置,不得任意侵占场内道路。施工机械进场必须经过安全检查,经检查合格的方能使用,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必须建立机组责任制,并依照有关规定持证上岗,禁止无证人员操作。

第二十四条施工单位应该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畅通,排水系统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保持场容场貌的整洁,随时清理建筑垃圾。在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应当设置沟井坎穴履盖物和施工标志。

第二十五条施工单位必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法规,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规范化管理,进行安全交底、安全教育和安全宣传,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方案。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器具,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隐患,保证其安全有效。

第二十六条施工现场应当设置各类必要的职工生活设施,并符合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供应等应当符合卫生要求。

第二十八条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实施监督检查进,应当通过或者会同当地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

第二十九条施工单位应当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的规定,在施工现场建立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设置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区施工或者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时,施工单位应当采取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

第三十条施工现场发生的工程建设重大事故的处理,依照《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采取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第三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采取下列防止环境污染的措施;。

(一)妥善处理泥浆水,未经处理不得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设施和河流;。

(三)使用密封式的圈筒或者采取其他措施处理高空废弃物;。

(四)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过程中的扬尘;。

(五)禁止将有毒有害废弃物用作土方回填;。

(六)对产生噪声、振动的施工机械,应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减轻噪声扰民。

第三十三条建设工程施工由于受技术、经济条件限制,对环境的污染不能控制在规定范围内的,建设单位应当会同施工单位事先报请当地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三十四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停止施工整顿、吊销施工许可证,并可处以罚款:

(一)未取得施工许可证而擅自开工的:

(二)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不符合规定或者管理不善的;。

(三)施工现场的生活设施不符合卫生要求;。

(四)施工现场管理混乱,不符合保卫、场容等管理要求的;。

(五)其他违反本规定的行为。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规定,构成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工地施工人员现场管理制度

1、 施工单位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颁发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等规范、条例,遵守建设单位的现场管理规定。建设单位将不定期邀请有关部门按《成都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检查评定标准》等要求进行检查,达不到文明工地标准的,建设单位即可勒令其停工整改。

2、 施工现场必须按要求设置“五图一牌”,标牌的内容及形式必须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3、 施工现场应有恰当的标语和安全警戒标志。标语标牌由施工单位拟定,交甲方现场代表审定批准后付诸实施,切勿乱写乱画以及随意张贴悬挂。

4、 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各施工单位制定相应的门岗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必须佩戴证明身份的证卡进出,非施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证卡由施工单位拟定内容及形式,交由甲方审定批准后实施。

5、 本工程施工场地,以该项目总平面红线范围内及临时租用地作为施工场地,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必须在甲方规定的区域内布置临设,并将总平面布置图交由甲方审定批准后,方能付诸实施。

6、 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周边设立围护设施,属临街和居民居住区在建工程的,应当设置封闭式围护设施作业,工地周边50 米、出入口100 米内无垃圾、污水,保持工地周边整洁。

7、 施工现场应确保进出道路通畅、平整、坚实,有回旋余地,施工现场应有可靠的排水措施,施工污水沉淀排入甲方指定的地方,排水系统处于正常的使用状态。

8、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合理布置各项临时设施,堆放大宗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施工机具设备,减少二次倒运与搬迁,不得侵占场内道路及安全防护等设施。建筑物内外的零散碎料和垃圾渣土应及时清理。楼梯踏步、休息平台、阳台处等悬挑结构上不得堆放料具和杂物。在施工作业面,工人操作应做到“ 活完料净脚下清” 。

9、 施工单位应重视和加强施工现场的卫生防病工作;职工食堂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规定的标准,并办理《卫生许可证》;食堂工作人员必须先体检、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发现传染病人和疑似传染病人,及时救治的同时向甲方告知。

10、 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11、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的规定,在施工现场内建立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设置符合要求的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方施工或者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时,应当采取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贯彻“ 谁施工谁负责安全、防火” 的原则。

12、 在施工现场内必须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施工组织设计应有保卫措施方案,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遇有治安突发事件,必须立即向公安机关汇报,不得延误和隐瞒。需要招用外来务工人员的,必须立即按有关规定办理《用工证》、《外来人员就业证》和暂住证。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施工区和生活区,严禁在建工程内安排人员住宿,做好宿舍的卫生及安全管理,做到窗明地净,生活用品叠放整齐,并做好宿舍安全用电及消防预防措施。

13、 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及工人在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安全帽的颜色应便于区分;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做到高挂低用及牢固,设置必要的警戒;安全平网必须隔层铺设并及时清理,严防高空坠物。所有人员特别是操作工人不得从柱子箍筋上下,钢筋骨架无论其固定与否,不得在上行走,特别是板筋,必须要“ 安全第一” 。

14、 施工单位操作工人必须穿着统一的标准建筑背心上班,且必须定时清洗,不得有明显大面积污垢。

15、 施工单位在土方开挖中如发现管道电缆及其它埋设物应及时报告,不得擅自处理。在不放坡、挖深超过1、5 米的土方施工中必须采取正确的经甲方现场代表批准的护壁措施;外运土方时,应办理“ 渣土弃置许可证” ,并作好周边环境的清洁卫生;在出入口20 米内应铺设草垫;在施工中,必须派员清洁污染路面,在施工后必须对路面进行彻底的清洁。如在现场堆码土方,应距离围墙50cm ,距离操作人员100cm 以上,垂直堆放高度不能超过1 、5 米;电缆两侧1m 范围内应采用人工挖掘。

16、 施工单位在主体及装修施工时,必须作好外架的搭设和安全网的悬挂,其作法应以书面形式在施工前两天上报甲方,经批准后方能实施,脚手架的搭设应遵照《脚手架搭设的安全要求》,特别需注意对只图施工方便随意拆除外架连墙杆及外架基础松动等影响脚手架安全的情况进行监管。

17、 施工单位应对现场机具进行正常维护和定期保养。使用垂直运输机械(如塔吊、门字架等),必须有劳动局颁发的使用许可证,方能使用。相邻工地的塔吊,各施工单位应相互协调,制定防碰撞措施,严防发生塔吊碰撞事故。

18、 每天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或责任工长应准时到施工现场,如有急事,应向甲方现场代表请假批准,施工现场应随时有负责人,如施工负责人不在,必须指定有资质的临时负责人。我公司现场代表对其的考核结果,将作为衡量施工单位管理水平的一个重要依据。

19、 在夜间施工时,施工单位必须有管理人员值班,管理人员值班名单应上报甲方。

20、 在施工前,各施工工长应以书面形式向施工工人作好安全技术交底,并作好文字记录,随时接受甲方现场代表的督查。

21、 施工单位必须加强对其现场人员的管理约束,合同履行期间严禁发生任何性质的打架斗殴事件。若施工方人员参与打架斗殴,每发生一次除赔偿由此给建设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外还需按规定进行罚款。

22、 为了维护建设场地周边的花园、环境,施工单位必须教育工人爱护一草一木,严禁践踏、污染、破坏。

工地现场质量管理制度

1、 施工单位必须按设计图纸,设计变更、规范规程,验收标准、以及地方的有关规定、建设单位要求进行施工和验收,工程质量必须达到优良标准。

2、 各施工单位在开工前,施工现场必须配合合格、齐全的管理人员、建立完善的质量、进度保障体系,且必须有经甲方审查批准的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和各项专项施工方案;未有针对性的施工组织设计不能开工。

3、 在施工过程中,工地上的负责人和技术人员必须向工人进行认真的技术交底,并存有相应的文字记录待查。

4、 建筑物在开挖之前,施工单位必须向甲方提供《放线记录》,经甲方现场代表复核字认可后方可开挖。

5、 分部分项工程隐蔽验收必须严格执行“三检”制度,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于正式验收前24 小时通知甲方和监理,并提供有关合格的资料,验收合格并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经施工单位进行“三检”后的'验收项目,在甲方、监理检查过程中若发现三处以上不合格的有权不予验收,同样情况出现三次以上的有权要求更换管理人员。

6、 施工单位在验收合格后严禁对合格部分做任何改动,一经发现必须进行重新验收;重要隐蔽部位应通知质量监督和设计单位共同参加验收。

7、 甲方、监理对施工质量有疑问,而要求施工单位复测时,施工单位应于积极配合。对隐蔽工程提出质量疑问要求重新检验的,无论建设单位是否进行验收,施工单位都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改。检验合格的,建设单位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并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的,施工单位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8、 关键工序施工完毕后,须经监理、甲方代表验收合格签字后(施工单位应在验收前向甲方及监理提交三检记录、施工交底记录等资料),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直至确认该部分工程合格为止。

9、 混凝土浇筑过程中除必须有值班工长外,还必须保证每个工种(如水、电、模板、钢筋等)有人值班。

10、 为保证施工质量,施工难点以及容易发生的质量通病的地方,施工单位应先报施工方案经建设单位确认,建设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要求施工单位做施工样板(包括砌体、抹灰、涂料、门窗安装、防水、瓷片等),样板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可按照样板进行大面积施工;砌体工程开始后,施工单位应按建设单位提供的户型图完成砌体和水电定位施工标准间,经建设单位确认后可大面积施工。

11、 若施工单位多次不按合同约定施工,或违反正常施工程序、施工工艺进行野蛮施工,或施工质量、安全、环保等达不到有关要求,或施工用材料设备不合规定,甲方有权勒令施工单位暂停施工,施工单位必须立即整改,一切责任由施工单位负责。

12、 如因施工单位原因,造成所建房屋面积与施工图不符,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与费用由乙方承担。作为有经验的施工单位,施工单位理应及时发现施工图纸中明显错误或矛盾(如建施图与结施图不符,尺寸错误,照图施工房屋使用功能明显不合理等)并及时告知甲方,若施工单位未及时发现而导致费用与工期损失概由施工单位承担。

13、 所有进场材料均需提供材质合格证明文件进行报审,要求送检的材料必须经当地质量监督站认可的试验室试验合格后方能应用于现场,各施工单位应提前做好材料的送检试验工作,并保持相应的质量记录待查,届时若因未及时送检而造成工期延误的,全部责任由施工单位承担。对违反上述规定或虽经甲方许可而中途偷梁换柱者,除责令其返工外,还将处经济处罚。

14、 各施工单位应在收到甲方现场代表整改通知后2 小时内开始整改,在限期内整改完毕,如有特殊原因的,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现场代表提出,经允许后方可延期。

15、 各施工单位在搅拌混凝土或砂浆前,必须向甲方提交混凝土或砂浆施工配合比文件,搅拌过程中必须在搅拌机旁张贴施工配合比挂牌,并设立专人计量监控,夜间也不得例外,监督人员不得离开搅拌现场,甲方现场代表将随时现场抽查,一旦发现不合格,视为重大质量事故,除责令其返工外,并视情节予以索赔。

16、 各施工单位必须做好厨房、卫生间、屋面的防水施工工作,在与物业公司交接房屋时,如发生有渗漏,将按每处处以10000 元人民币的罚款。

工地现场协调管理制度

1、 各单位包括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进场前,应向甲方提供现场各级管理人员及班组负责人的详细名单及联系方式,各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名单,经甲方考察认定进入施工补充协议,方可安排进场。各单位更换管理人员必须事先通知甲方工程部,甲方有权根据施工和监理单位现场管理人员的实际能力和水平,决定其是否留退。

2、 各施工单位进场时必须在现场办公室安装电话或报送手机号,并保证每日24 小时畅通,工地有人值守。

3、 监理公司人员必须保证每日8 小时以上现场工作时间,保证每天24 小时通讯畅通。如遇工程施工特殊阶段或紧急施工问题,应保证及时到工地解决。

4、 各施工单位应在临设施工前向甲方提交相应临设安排方案,在正式开工前15 天应向甲方报送有关施工组织设计,经甲方工程部签字认可后方可进行施工安排,正式动工前一天必须提交开工报告。

5、 各施工单位必须服从甲方现场代表的协调安排,服从监理公司的技术指导和监督。

6、 施工现场内各单位之间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所有协调安排事项,均应以书面形式传达,如有特殊情况需立即口头处理时也必须在12 小时内完善正规手续。

7、 现场所有往来文件均以标准打印文本为准,并妥善保存。如非标准打印文本各单位有权拒绝签收,相应产生的影响和责任由发出方承担。所有发出的文件均应有签收回执。

8、 现场内各种往来书面文件、通知,施工单位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由甲方认可的管理人员签收。签收后如有异议必须在当日内提出,否则视为认同,并应严格按照文件内规定时限内执行完成。

9、 在施工过程中,各单位如有管理或技术问题需协调解决,须立即直接向甲方提出,在经三方协商并得到甲方书面答复后方可按书面决议执行,切忌擅自行事。

10、 施工单位制定的各项现场管理制度、条例均不得与甲方制定的作为施工补充协议附件的各项管理制度有抵触或冲突,并应在进场前随施工组织设计报交甲方审核完善后方可执行。

工地现场会议管理制度

1、 为了便于衔接,甲方实行现场周例会制度,以及不定期安排临时现场专题会,时间、地点由甲方届时通知,施工单位参加人员必须是项目经理或项目执行经理或技术负责人或责任工长,所有人员不得无故迟到、缺席。迟到者罚款50 元/ 人,缺席者罚款100 元/ 人。

2、 与会人员手机均调为振动或关机,会场中手机不能发出声响,不得在会议场中接听手机,否则罚款50 元/人。

3、 甲方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实行目标责任制,即每周例会时提出下周计划(包括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同时检查本周计划完成情况。配合协调情况、约定事项的执行情况、材料供应情况、违规通报、各种材料、设备准备、重大问题的论证解决等。

4、 会议记录由与会各方各自进行记录整理,会议当日之内必须形成正式文本报甲方进行汇总整理。

5、 若会议中有重要决议问题可单独形成会议纪要,经各方负责人或代表签字认可后即作为合同附件,产生与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工期管理制度

1 、施工单位进度严格按照合同工期执行:

1 .1 开工日期:单栋工期以甲方现场代表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1 .2 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双方在确定竣工日期及各项竣工控制工期时,已充分考虑:

a、 可能出现的各种规模的下雨、大风、高低温天气、停水、停电、节假日因素。

b、 建设单位分包工程的合理工期。

2 、各施工单位必须在甲方总体工期控制节点前提下,于每月25 日前报下月进度计划,每周工地例会前报上周工作完成情况及下周工作计划。所有报送的进度计划文件必须由项目经理及责任工长签字并加盖项目章。

竣工日期的控制:

3 、甲方另行安排的刚性进度指标必须按时完成。

4 、竣工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

现场施工临时用水用电管理制度

1、 甲方在工地上统一设置配电房,并指定专职人员负责,任何人未经甲方项目负责人许可不得私自接近及开启动用。

2、 施工单位进入现场需根据自身用水用电量的大小自备水电表,并准确记录起始数字,报交甲方现场代表核定。

3、 临时水电表安装位置应经甲方指定,不得随意安装。

4、 水电线路的敷设应符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范。

5、 水电抄表应于每月25 日完成并报交甲方现场代表核定,施工单位负责人给予签字认可。

6、 按照合同约定,施工单位按时向有关部门缴纳费用。否则造成一切经济损失自付。

对于违反以上管理制度中任意一条者,将酌情处以50—10000 元的罚款。

1、进入施工现场内,严禁抽烟,防止失火,发现工地上有烟头者,一次一颗罚款50元。

2、工地现场一天清扫一次,发现工地场面混乱不清扫者,一次罚款50元。

3、材料归类堆放整齐、合理、不浪费、不损坏,地上整排直钉、砂纸乱扔者罚款50元。

4、工地原则不能做饭、住宿,如需要者,必须保持整洁、卫生,一天清扫一次。

5、上班时,中午不准喝酒,发现一次罚款50元。赌博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6、用电器插入插座时,必须连接插头,不可用线头直接插入插座,实内外裸露线头必须包扎,临时电源线必须用双芯电缆,违者除整改外,一次罚款50元。

7、服从管理,文明施工,工人之间产生矛盾,由监理解决,工地严禁打架、吵架,违者一次罚款200元,违反两次者开除工地。

8、工地便器,展示牌,监理记录表等,要保持干净、整洁,每天清扫一次。

10.有工作服、安全帽的,必须穿好衣服,带好帽子,发现不穿戴者,一次罚款50元。

工地施工管理制度现场施工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校治安综合治理,严格控制、管理施工人员,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工程现场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每天准时出勤。因工程进度需要加班时,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服从。

2、项目组人员外出执行任务需要向项目经理请示,施工队长外出执行任务需要向分管项目经理请示填获准后方可外出。

3、施工项目经理外出需向项目副经理通报。

4、病假需出示病假证明书。

5、事假要向项目经理申请,填写请假条。

6、无故旷工三次或连续三天者除名处理。

1、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之日止,坚持每天举行一次碰头例会。

2、每日例会由施工项目经理召集,项目组管理人员、施工队长参加。例会内容及决定由项目组指定专人记录归档。施工项目经理可根据具体问题扩大参加例会人员范围。

3、施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提交例会讨论,重要事项报公司总经理。例会中做出的决定必须坚决执行。

4、各施工队、班组间需协调的问题提交每日例会解决。例会中及时传达有关上级指示精神、作业要求、安全状况及最新工程动态。

5、每周例会由公司总经理召集,由施工项目经理、项目组人员参加。例会内容及决定由项目组指定专人记录归档。公司总经理可根据具体情况扩大参加人员范围。

6、公司部门间的协调问题、甲乙双方等的协调问题提交周例会解决。例会传达公司最新工程动态、最新公司文件及精神。

1、档案管理由项目组专人负责。

2、做好施工现场每日例会记录、每周例会记录、临时现场会议记录等。

3、现场工作人员登记造册。施工班组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整理归档。

4、工程中签证单、工程任务书、设计变更单、施工图纸、工程检查资料、采购资料、合同等的整理归档。

5、工程中其它文件、资料、文书往来整理归档。

6、各类档案资料分类保管,做好备份,不得遗失。同时建立相关电子文档,便于查阅。

7、项目组人员借阅档案资料需办理借阅手续。填写工程资料借阅表,并及时归还。

1、材料、外购件入库必须经项目经理验收签字,不合格材料决不入库,采购员必须及时办理退货手续。

2、保管员对任何材料、外购件必须清点后方可入库,登记进帐。填写材料、外购件入库单。有条件应录入电子文档备查。

3、材料、外购件帐册必须有日期、入库数、出库数、领用人、存放地点等栏目。

4、仓库内材料、外购件应分类存入,堆放整齐、有序并做好标识管理。留有足够的通道,便于搬运。

5、油漆、稀释剂等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存入危险品仓库。并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不得使用明火。

6、大宗材料、外购件不能入库的,要点清数量,做好遮盖工作,防止雨淋日晒,避免造成损失。

7、仓库存放的材料、外购件必须做好防火、防潮工作。仓库重地严禁闲杂人员入内。

8、材料、外购件出库必须填写领料单,由施工项目经理签字批准,领料人签名。

9、工具设备借用,建立借用物品帐。严格履行借用手续,并及时催收入库。实行谁领用谁保管谁赔偿的原则。

1、施工作业时不准抽烟。

2、施工现场大小便必须到指定厕所。厕所使用后要随时清洗。

3、材料、外购件等物品分类码放整齐。不沿途遗洒并及时清扫维护。

4、施工中产生的垃圾必须及时整理成堆,及时清运。做到工完料清。

5、现场施工人员的着装必须保持统一、规范、整洁。

6、工作场地必须保持整洁,轮流打扫卫生,生活垃圾、生产废物及时清除。

7、团结同志,关心他人,坚决杜绝酒后上岗、酗酒闹事、打架斗殴、拉帮结伙、恶语伤人等情况。

8、对施工机械等噪声采取严格控制,最大限度减少躁噪声扰民。

现场管理制度

为加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一步落实监管措施,理顺监管职责,有效控制一般性事故,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投发部对现场工程师、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管,根据所负责项目的实际情况和工程特点,组织对本项目所属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进行日常检查。

1、监理公司应加强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生产的管理,根据国家法规和主管部门要求,有针对性地制订安全文明生产管理措施及监管计划。

2、现场工程师对项目安全进行监管的主要内容有:

(1)每天巡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2)督促项目监理部检查施工单位安全报监、意外责任险投保、专职安全员持证与年检情况;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及记录;特殊工种工作人员人证相符情况、近一年内体检情况;施工机械的安全状况与年检情况等。

(3)根据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有针对性地进行旁站监管,对施工单位违章操作的人与事进行拍照取证作为处罚依据。

(4)总结当天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记录在自己的工作日志中。

(5)每周总结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并形成报告,与当周周报中向投发部书面汇报。

3、监理单位进场时应根据工程情况制定监理规划,报监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方可执行。施工单位进场时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报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及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方可执行。

4、进行涉及安全问题的'分项工程施工之前,现场工程师应审核施工单位的专项安全施工措施,确保安全施工切实可行,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审核过的安全施工方案执行。

5、涉及安全问题的分项工程: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临时用电工程、爆破工程、塔吊拆装工程、电梯安装工程、高空作业等。

6、现场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时,现场人员必须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并组织承包单位人员立即进行抢救、保护好现场、启动应急预案。

7、项目公司工程部应定期(至少每月一次)组织施工单位主要管理人员、监理单位安全管理工程师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要求进行整改,并对检查记录和存档备查。

8、对事故处理结果做到四不过,事故责任人未接受处理不放过,对事故的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对事故相关人员未接受教育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明不放过。

1、对每次巡视检查的整改内容进行汇总,现场工程师对于整改完成情况及时上报,对整改落实单位迟迟不动或拒不整改,现场工程师及监理单位下令停工,并进行罚款,连续三次不按期完成及不执行整改内容直接上报给集团主管领导,直至在集团项目合作框架内除名。

2、处罚细则详见附表。

xx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20xx年5月8日。

现场管理制度

本标准适用于**景区施工单位施工现场环境的管理。

2内容。

2.1施工单位需设一名兼职环保人员,负责日常施工现场的环境管理和监测工作。

2.2施工现场水泥、石灰等易造成空间粉尘污染的建设材料,必须集中存储堆放并予以覆盖。

2.3施工中的.油漆、乙炔、沥青等挥发刺激性物品,应在荒僻处或有防护隔离措施的范围内使用并符合废气、废渣排放标准。

2.4严格控制现场砼搅拌机、震动泵等建筑机械噪声。若确需夜间施工的工程项目,应向环保部门申请办妥《夜间作业许可证》后方能进行。

2.5职工住宅和宿舍必须注重环境卫生,生活垃圾要集中堆放并及时清理。

2.6后勤生活区环境卫生、场容场貌和现场文明施工应符合有关规定。

现场管理制度

1.适用范围:适用于xx公司的生产现场、办公室、库房及厂区内可移动物品的现场管理。

2.目地:现场管理是生产作业管理中的一个重要环节,经过对产品、半成品及部件的定置、码放、控制,使其在安全生产、过程控制、生产环境、产品质量的影响上发挥作用。使企业科学、规范、有序地开展生产工作,提高企业管理内涵,塑造企业品牌。

1.管理职能。

3.1.综合办、车间全面负责公司的现场管理及生产现场管理,负责公司现场及生产现场的联合检查和综合考核、评比、奖罚工作。

3.2.负责公司现场及生产现场管理制度的编制、审核、发放、修改工作,有权督促,指导、检查、落实、考核。

3.3.负责各车间、班组的现场指导、检查、通报、落实、考核工作。

3.4.负责公司的设备装置,防腐涂色,设备的运行以及特种设备的现场管理。

4.厂区现场标准。

4.1.道路平坦,无尘土,无杂物,无建筑垃圾,无积水,落叶及时清扫,遇到雨天,停雨一个小时内,扫除道路上积水。

4.2.马路牙子完好,井盖完好,排水通畅,损坏处及时修复。

4.3.花草、树木合理布置,树木、草坪修剪整齐、保养得当,花池草坪内无杂物。

4.4.垃圾点内垃圾定时清理,分类待放,四周干浮。

4.5.新进、闲置设备存放在固定部位,排放整齐,做好标记,厂区其它处不得存放闲置设备。

4.6.门卫室、接待室、厂门口、车棚、食堂屋内及卫生区要干净、整洁、桌子及其它设施摆放整齐,无杂物、无废纸、无烟头等,停车位区域划分要清晰、准确、干净。

5.车间、厂房现场标准。

5.1.门窗完好,玻璃齐全、干净。门窗及窗台无杂物、无工件,玻璃清洁无尘土,无污迹。厂房周围房顶无杂物、杂草,不得存放废弃设备、设施。

5.2.厂房及工作场地地面无积水、浮尘、油污垢杂、焊剂、焊条头、废料、烟头,无卫生死角,墙壁无涂抹、无脏迹。

5.3.露天作业生产现场:地面平整,界区明显,各种标记清晰,不得乱放涂料,备料或废旧物资。

5.4.厂房内通道标志明确,作业区界定清晰,安全通道不得占用,操作者在指定作业区内工作,不得越区使用。

5.5.厂房内各种操作规程,安全警示要挂放整齐,简明使用,资料适时。

5.6.厂房内各种管理和设备基础坑,要清洁无杂物,沟、坑、盖齐全牢固。

5.7.每日作业完毕后,对生产现场进行清扫,并将扫除的废物、垃圾送至存放点,作业区内把线盘好把在指定位置。焊机关电拉闸,工具放置工具箱内,不能丢至作业区内,焊帽、防护用品放置工具箱内。

5.8.设备到达无泄露标准,泄露-点和设备完好状况及设备负责人,有标牌标志,设备、工艺营道表面涂刷规定的漆色和标志。

5.9.在用设备及半成品和零部件,工具坚持整齐完好、整洁,做到轴见光,设备见本色,并按规定进行例行保养。

5.10.备用设备和封存设备有专人负责,定期维护,做到无积尘,无腐蚀,无损坏。

5.11.维修设备人员,检修设备之时,做到完工场净,现场采访不得遗留工具和其它杂物。

5.12.各种废钢碎料,铁屑必须分类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混放。

6二箱标准。

6.1.工具箱:箱内清洁,摆放整齐,工具分类摆放,主便查找取用,箱内禁止放置焊条和非工具物品,工具箱顶部不得放置任何杂物,下头坚持清洁干净。

6.2.更-衣箱:整齐摆放,统一指定专人使用,箱内物品摆放整齐,除工作服、防护用品,必要的更换衣物,清洁用品外,不得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用品。

7下料现场标准。

7.1.各班组下料前,依照图纸工艺到库房开据领料单,库管员必须到现场,指定用料品种、数量,于票据相符方可下料,下料完工后,清除废料、下脚料及杂物。按标准放置指定位置。坚持下料区整洁干净,且下料之时,必须在平台上下料,不得在地面下料,氧气瓶、乙炔气瓶放置于5米以外位置使用。其它作业区不许下料,必须在指定下料区内下料,工件在指定区内摆放整齐,不得乱放。

8.成品、半成品、部件、外协外购件管理标准。

8.1.成品记全部工序完工产品,已办入库票,按要求放在成品区,摆放整齐,大小有序,成排成行,直观标准。

8.2.半成品,即全部工序未完成的产品,按要求放在指定作业区内,摆放整齐,不得乱放,须转回到下工序作业区的,上工序转回的,要整齐垛好在下工序作业区内,不得乱放乱摆,影响下工序安全和施工。

8.3.部件记主体产品外的,其它组焊件、机加件,按要求当日办理入半成品库,不能办理入半成品库的,在指定作业区内摆放整齐,不得乱放,高低一致,不宜晃动。

8.4.外协件、外购件回厂后,经检查人员确认合格后,整齐摆放在指定区内,不得乱放,不合格的放置待检区或废品区。

9.组焊施工现场标准。

9.1.焊工在组焊产品时,必须在平台上,滚轮架上施焊,不得在地面施焊,现场不得有焊条头、焊剂、药皮等杂物。每日工作完后,清扫干净,并使用焊条保温筒。焊条头保存交回焊材库,领用新焊条。

10.有色金属加工现场标准。

10.1.板片下料、压制、冲孔、清洗、转间,一律使用托架放置,摆放整齐,垛放标准,托架按工序使用数量定置摆放,不得乱放混用。板片不得直接放置地面或用碳钢工具锤击划伤。冲床废料当时清除到指定位置。油压机区内不得有工具、棉纱等杂物。护板废纸要当日整理放在指定位置,不得乱丢、乱放,以备他用。

10.2.模具要放在指定区域,摆放整齐,高低有序,定期保养,认真保管,不得乱放,模具上方不能有任何杂物,不能与成品、半成品、部件混放在一齐。

11.设备现场标准。

11.1.车床、钻床、铣床、锯床、剪板机、电焊机、自动焊、冲床、油压机、滚轮架等设备,除日常保养外,每周六必须定期保养,设备四周无杂物,设备无尘土,无油污、干净整洁。操作者标志完好,设备完好并清楚,维修者明确。

12.喷漆除锈现场标准。

12.1.产品喷漆除锈必须在指定区域内施工,不得随意占用其它作业区(大型设备除外),成品及半成品在作业区内摆放整齐,油漆放置保存合理,废桶,场地整洁、干净、无杂物,工具收回。

13.煮黑现场标准。

所剩木柴必须收回,现场不准余留。

14.材料现场标准。

14.1.各种材料,按品种,按区域,按标准,摆放整齐,材质、型号标显清晰,钢印完整,合格、待检,废料界定明确。现场整洁、干净,无杂草,无杂物,无废料,区域标志明显,安全通道不得占用,领料、退料,撤场的材料必须一次性摆放到位,不得乱摆、乱放。

15.办公室现场标准(车间)。

15.1办公室内地面要干净、整洁,无杂物,无废纸,无痰迹,墙壁无尘土及涂划痕迹,定期进行墩扫,无卫生死角。

15.2.办公室内桌椅、资料柜、电话、文件、资料应摆放整齐,表面无尘干净,桌面上不得有与办公无关的物品,各种柜顶不得有任何杂物。

15.3.各种办公设施用品摆放整齐,笤帚、墩布等卫生用具放置有序,不得乱堆乱放或故意损坏。15.4.办公室内各类灯具、风扇设施完好,表面无尘土,坚持室内空气流通,无异味。

15.5.车间内办公桌椅要摆放整齐,放置位置合理,桌面干净,无杂物,文件资料摆放有序、整洁。

15.办公室现场标准。

15.1.办公桌椅、资料柜摆放整齐、办公方便。日常处理文件,办公用品用后置于适宜位置。坚持桌面整洁。桌面上只能放置公司电话号码表或与工作有关的常用图表。资料柜顶、窗台上不不允许放置任何物品。

15.2.不准在室内随意拉绳、乱拉电线。所有的电线应横平竖直,规范整齐。

15.3.不准在椅子靠背,桌子围板上挂放衣物,物提包、毛巾、抹布等各种杂物。

15.4.办公桌围板上不准随意贴挂图表等物品,电话号码表应贴挂整齐美观,污损后应及时更换,不准私自在墙上钉钉子。悬挂、张贴各种表格和图片,室内四壁除必要图表外,不得悬挂其它无关物品,必须上墙的图表贴挂于适宜位置,并注意贴挂高度一致、整齐、美观。

15.5.墩布一律放置卫生间的指定位置,其它清洁工具放于办公室的门后。

15.6.各部门办公室内不得摆放花瓶或工艺品等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不得种植花草(会议室除外)。15.7.办公室桌面上只允许放置文件架、文具盒、水杯、档案盒。各类文件资料用完后要及时入柜,不得堆放于桌面上,文件架要放置整齐。

15.8.微机桌、传真桌桌面不允许放置资料、纸张、杂物等,工作结束后要随时整理、收存所用物品,桌下抽屉、层格内所放纸张要摆放整齐。

15.9.资料柜、办公桌抽屉内部物品要分类摆放整齐,柜内文件资料分类存放,必要时可编码、标记。

15.10.公用毛巾要整齐放于盆架上,个人用毛巾放置于统一位置的挂钩上,挂布整齐晾于盆架或门后,必需的私人用品放在指定位置。

15.11.下班前或工作人员外出前,要将办公椅、电脑坐椅整齐放置于办公桌下。

15.12.个人用提包要整齐放置于办公室的橱子里,衣服挂于衣架上。

15.13.不准用纸张,布帘、木板等物品遮挡办公室门窗玻璃。

15.14.会议室桌椅,各种辅助设施及用品要固定摆放,整齐有序。

15.15.办公用品仓库内各类物品要分类摆放,整齐有序,加注物品说明书卡。

16.库房现场标准。

16.1.为方便物资现场管理,本着重点物资重点管理的原则,将物资分为abcd四大类。

16.2.a类物资:容器板材、管材、容器有色金属板材类、管材、压力表、阀门、泵、各种接头类、焊条、焊材类,螺栓类、法兰、弯头、过渡段。

16.3.b类物资:普板材、各种元钢、有色金属板材类、胶条、板换标准件。

16.4.c类物资:设备、电器配件类、工具及标准件类、防腐材料类、氧气乙炔、燃料油类。

16.5.d类物资:保温材料类、基建材料类、劳保类、大众物资类。

16.6.材料区及库房现场标准,板材、管材根据材质、厚度、规格、分类摆放,垛与垛之间的间距不小于50厘米,垛与地面高度不少于10厘米,摆放整齐,各种板材区前放置标志牌,注明材质、厚度、规格、合格(牌规格200mm×300mm),坚持材料区周围干净整洁、无杂物。

16.7.材料区必须设置合格区、待检区、废品区,严格区分,按区放置,下脚料、废料及时清除,安全通道不得占用,各区要用白色线区分划出。

16.8.库房内实行四号(库号、货架号、层号、货位号)定位摆放,不能“四号定位”的按求放置于指定区域,并设标记。

16.9.积压及报废物资、设备要设专架,在专区或专库放置,并按制度及时处理,在车间外围放置的要及时处理,并做好防护工作。

16.10.及时清除与所有存货物无关的物品,坚持库内清洁,货架层,各应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整齐。

16.11.库房内的定置应做到帐、物、卡、号相符,出入库手续齐全。

16.12.库房内道路畅通无阻。

检查与考核。

1.公司各部、车间成立现场卫生联合检查小组,明确各自职责和检查标准、考核标准、定期检查。

2.车间要将定置现场卫生职责区域划分到各个班组,分解落实到每个员工,具体到每一台效益,每片作业区,每个门窗,每个工位,每处地面等都要有职责人,并且职责明确上墙挂牌。

检查程序。

1.班组内检查。在生产操作中由班组长随时对现场管理状况按标准进行检查,及时纠正不符标准现象。

2.车间检查、车间主任每日下班前进行现场检查,做好记录。对违规者开出罚单,并在第二天早上通报批评。

3.公司主管领导,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立即纠正,做好记录,对违规车间、班组、员工开出罚单,并在第二天早会通报批评职责者。

4.联检小组:每周五午时5点召集成员,对公司现场及生产现场进行检查,做好记录,并评出优、良、可、差等级,好的表扬,坏的惩罚,报总经理。

考核奖惩办法。

(1)班长对本班员工违规操作,且纠正不听者,可处罚款50元。

(2)车间主任对车间班组岗位检查,对违规操作班组,电工每处罚款员工50元,班长50元。

(3)联合检查小组,每周五午时5点进行联合检查,对部室、车间进行全面检查,每发现不合格一处,对部室、车间负责人罚款100员。

(4)发现不合格处但具体负责人划分不清,对不合格处所在部室、车间负责人罚款100元。如在各部及车间交接处,无法界定职责者,处罚工部室或部与车间负责人各100元。

(5)现场管理制度实行周评、月考,本挂钩的原则,记每日查结果,每周做评比,评出优、良、可、差等级。月终作考核,优奖差罚,年终将与个人业绩挂钩,综合评价表现,与个人晋岗、升资相结合。

文档为doc格式。

现场管理制度

1.本工程施工管理,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颁发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等规范、条例,遵守甲方的现场管理规定。甲方将定期按《x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及检查评定标准》及招标单位安全文明现场管理程序等要求进行检查,达不到文明工地标准,甲方即可勒令乙方停工整改,并相应给予违约经济处罚。

2.乙方应在本项目执行iso9002质量管理体系,甲方将不定期进行抽查,发现不合格项目,除通报认证单位外,乙方还应支付违约金1000元。

4.乙方在危险环境下施工之前,应制订完善的安全保护措施,经甲方批准后实施。

5.考虑到工地可能出现停水停电,乙方应准备备用发电机、水池等设施。

6.乙方应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声、施工现场环境卫生和场外污染等管理规定并办理有关手续,乙方造成的罚款等全部责任由乙方负责。

7.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完善文明施工措施,并事先预防由于乙方施工可能对周边居民和企事业单位产生的各种影响,尤其避免对周边房屋和构筑物产生不良影响。

8.本工程外脚手架全部采用满堂脚手,不得采用提升架,且从二层(按销售样板工程条款执行)开始悬挑,具体按规范执行。

9.施工期间由于乙方原因造成人员伤亡而导致停工,乙方应按停工时间支付10000元/天的违约金。

10.施工期间由于乙方违反安全操作规范,被政府有关部门处罚,如通报批评、警告和罚款等,乙方应支付5000元/次的违约金。

11.甲方或监理有权对乙方的违章现象提出整改,乙方接书面整改通知后24小时内未采取相应整改措施,每次支付违约金1000元。累计3次后,每次支付违约金5000元。

12.施工期间未受安全方面的任何处罚,待乙方人、机、物退场后甲方将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0元。

13.必须由乙方组织,每月进行一次施工安全检查及安全教育,3天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理汇报。

14.针对不同的分部分项工程,乙方在开工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必须有监理人员参加),并以书面形式向监理汇报,经认同后方可开工。对安全有特别要求的分部分项工程,乙方必须按甲方、监理的要求及时提供安全施工方案,方可开展后续工作。

15.施工中若由乙方原因造成工伤事故,甲方将暂停付款直至乙方整改完毕。

16.乙方必须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文明施工竞赛,甲方将根据结果给予奖罚。

17.工地内在甲方指定位置设专门吸烟室。除在该室内,在工地其它地方发现吸烟者一次一次支付违约金100元人民币,从当月工程进度款中扣除。当同一人被连续发现三次者赶出工地,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应支付违约金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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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施工管理制度

(三)出入口由承包单位派人,并在建设(项目管理)单位的监督下负责守卫,严格监督检查所有人员、车辆的出入,并办理登记手续。

(四)除本工程材料、设备运输的车辆外,其他任何车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五)运送物资材料出场的车辆必须出示有关负责人签发的出场单,并由相应的工程管理人员核验出场材料是否与出场单一致。

(六)出场须自行清理、清洗轮胎,避免造成城市道路污染。因车辆污染城市路面所产生的责任由车辆驾驶人或使用人承担。

(七)当施工现场发生车辆伤害事件时,按以下程序组织救援:

a.抢救伤者要及时,体现时间就是生命;

b.抢救方法得当,避免二次伤害;

c.实施现场急救与送医院救治相结合的原则;

d.送现场最近的医院救治的原则;

2.1收集信息和事故评价

a.保持通讯畅通,信息及时沟通,随时掌握现场事态发展状况;

b.确定事故类型、伤害形式和范围;

c.确定人员伤害情况;

d.掌握天气变化情况(电话咨询、气象预报);

e.确定现有资源是否满足救援需要(人力、物资和设备),是否需要外援;

f.根据上述情况启动应急预案,实施救援行动。

2.3针对伤者的受伤情况采取有效的救护措施,避免搬运过程中的二次伤害。

2.4与医院或急救中心及时取得联系,转送伤者,使伤者得到进一步的救治,减少伤亡。

2.5为了救治工作的顺利进行,保卫组实施警戒工作保证抢险道路畅通。

3.1外伤止血:由于事故可能引起出血,出血量大(达到总血量的40%),就有生命危险。现场抢救时,首先采取紧急止血措施,然后再采取其他措施,常用的止血方法有:指压止血、加压包扎止血、加垫屈肢止血和止血带止血。

3.2包扎:可以起到快速止血、保护伤口、防止污染作用,有利于转送和进一步治疗。常用方法有绷带包扎、三角巾包扎、尼龙网包扎自粘贴包扎。

3.3骨折固定:为了使断骨不在加重,避免加重断骨对周围组织的伤害,减轻伤员的痛苦并便于搬运,常用夹板的方法来固定。搬运时应注意:

a.下肢骨折需用担架;

b.脊柱骨折,用门板或硬板担架,使伤者面向上。由3-4人分别用手托起头、胸、骨盆、腿部,动作一致平放在担架上,用布带将伤员绑在担架上,以防移动。

现场管理制度

5.对安全生产设施进行必要的、合理的投入。重要劳动防护用品必须购买定点厂家的认定产品。

6.分析安全难点,确定安全管理难点,在每个大的`施工阶段开始之前,分析该阶段的施工条件、施工特点、施工方法,预测施工安全难点和事故隐患,确定管理点和预控措施。在结构施工阶段,安全难点集中在:。

1)施工防坠落,立体交叉施工防物体打击;。

2)基坑周边的防护,预留孔洞口;。

3)脚手架工程安全措施等;。

4)各种电动工具施工用电的安全等;。

5)现场消防等工作;。

6)塔吊安全措施等;。

7.建立各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及标语牌。

8.建立严格的安全教育制度,工人进场前进行安全教育,坚持特殊工种持证上岗。

9.建立安全工作资料管理,使安全工作有章可循,有准确的文字和数字档案依据可查。

10.设专职安全员负责全面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知道工作,并坚持安全生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贯彻落实每项安全生产制度,确保指标的实现。

11.坚持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层层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对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安全交底并做好记录,班长每班前进行安全交底,坚持每周的安全活动让施工人员掌握基本的安全技术和安全常识。

现场管理制度

为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增强领导和职工的安全意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加强对生产现场的安全管理,保障安全生产,根据上级要求,经公司研究决定,施行领导干部现场带班管理制度。

本公司各生产车间、部门。

现场带班人员范围和现场带班人员安排表。

1、现场带班人员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责任,切实掌握当班的安全生产状况,认真落实走动管理相关规定,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装置、环节的检查巡视。

2、排查隐患并要求相关单位立即落实整改,现场无法整改的隐患问题,必须下达整改通知单;协助相关单位制定防控和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并按期复查验收;发现较大隐患立即停止作业并报生产、安质环部室研究处理。

3、严格落实制止“三违”相关规定,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在现场发现违章问题,立即纠错并按规定给予处罚。严禁违章指挥。

4、解决生产中的突发问题;现场无法解决处理的,立即报生产、安质环部室。严禁超能力组织生产。

5、对单位领导干部走动管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单位落实不到位的,按规定进行处罚。

6、严查“跑冒滴漏”现象,并按规定进行处罚。

7、现场发生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问题时,带班领导干部要立即组织采取停产、撤人、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置措施,并及时向公司主要领导、生产、安质环部室报告。

8、对当日发生的事故要组织对伤员的抢救,保护好现场并向上级部门报告,要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原因,并提出安全措施及处理意见。

1、现场带班人员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带班职责,严格执行《现场带班人员安排表》规定,减少外出,深入现场靠前指挥,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2、现场带班人员有特殊情况必须向总经理请假,并通知生产、安质环部室,由调度人员安排其它领导干部替班,同时将替班人员通知生产、安质环部。

3、现场带班人员必须严格劳保穿戴,不准着便装进入生产现场。

4、现场带班人员要认真记录检查问题,并由单位现场负责人签字,于每班下班前交生产、安质环部室汇总通报。

5、现场带班人员在巡查中所发现的违章行为,一并给予单位和责任领导进行处罚,并对严违人员进行帮教。

6、各基层单位在执行原走动管理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严格执行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制度,把主要精力用在安全生产上,切实深入一线真抓实干,为员工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8、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把当班的安全工作遗留问题,负责向一下班的带班领导交待清楚。

4、对本单位“三违”人员能大胆管理,严格执行处罚规定,成绩显著者,年度奖励20xx元。

1、带班领导未按规定执行的,每次扣罚责任人50元。

2、现场带班人员请假后,生产、安质环部室未及时安排人员造成空岗的,每次扣罚调度负责人50元。

3、带班期间出现安全事故的,视事故情况一并给予严肃处理和处罚,从扣罚至辞退不等。

4、对限期整改的隐患问题未及时复查验收的,每次扣罚责任人50元;因防控措施或整改措施制定不合理造成后果的,视情节给予责任人不低于100元的处罚。

5、安全带班领导不检查、不履行职责,忽视安全生产,造成事故,应承担安全责任,接受上级部门的追查和处罚。

6、对本单位“三违”人员不制止不按规定处罚,每发现一次,罚50元。

7、由生产、安质环部室负责对带班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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