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委托加工合同协议书十优质

最新委托加工合同协议书十优质

ID:1063762

时间:2023-07-06 21:58:34

上传者:曹cz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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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委托加工合同协议书十优质篇一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代加工内容

产品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单价

备注

第二条 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第三条 原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1. 乙方必须依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或由甲方提供原材料,并接受甲方检验。如乙方使用缺陷原材料或者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甲方产品质量时,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责任。

2. 甲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刻通知甲方调换或补齐。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

3. 甲方中途需要变更加工要求的,应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乙方。

第四条 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1. 乙方在依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供修改意见。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没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2. 乙方对技术资料或图纸等,如果甲方要求保密的,应当严格遵守,未经甲方允许,不得留存技术资料或图纸等的复制品。

3. 甲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 价款或酬金

价款或酬金,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如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

第六条 付款方式 第七条 验收标准准和方法

1. 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 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乙方所完成的工作。对于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如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甲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乙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定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八条 交货的时间和地点 第九条 双方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中途变更加工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中途解除合同,应偿付乙方酬金总额的50%作为违约金。

3.无故拒绝接收加工物,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且乙方有权将加工物变卖。

二、乙方违约责任

1. 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加工品,甲方同意利用的,应按质论价,酌减价款。

2. 交付加工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甲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

3. 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交货,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五偿付违约金。

4. 中途解除合同,应偿付甲方酬金总额的50%作为违约金。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1.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 如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除《民事诉讼法》关于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另有规定以外,以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为管辖法院。

第十一条 协议期限

甲方授予乙方加工__________时效为________年,从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如双方协议执行顺利,期满时乙方将享有优先续签权。

第十二条 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 本合同的执行中,对其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和增减,都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签署书面文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 本合同一式两份,两方各执壹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并于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最新委托加工合同协议书十优质篇二

(以下简称甲方):北京利百加珠宝饰品有限公司

代理加工工作人员(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总则

1、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协议。

2、甲方以本协议为基准,把协议规定的产品委托给乙方生产,乙方接受此委托,并保证将合格产品提供给甲方。

第二条:本协议应用范围

1、本协议适用于根据此协议由双方缔结的、以书面形式确认的,所有具体的委托串珠订货单。

2、所有书面签署的委托串珠订货单,如有不明确、不详尽之处,将按此协议相关条款执行。

3、对此协议的任何追加、修改都需经双方以书面形式确认后再列入此协议,与此协议具有同等约束力。

第三条:委托串珠订单

1、在每次生产前,甲方需开立具体的委托串珠订单,其一般条款由本协议规定,补充条款在订单中说明,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生效。

2、委托串珠订单的`主要内容为串珠的货物名称、数量、价格、交货期、交货地点、及具体的特定要求等,其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具有同本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

3、委托串珠订单附属本协议,符合本协议中的一般规定,为本协议不可缺少的附件。

4、订单货物串珠价格确认:由乙方根据串珠成本和利润,提出报价单,经甲方签字确认。

5、甲乙双方根据每次不同型号的新产品就产品串珠价格进行一次协商确认。

6、串珠费: 手链3.0元/串项链4.0 元/串。

7、在您签收首批产品后,500元合作金无息返还, 人员第一次串珠为3000串,多劳多得,接货物签合同时都有预付加工费,串珠完成后现金结算所有加工费。

8、乙方与甲方商讨后,同时自愿向甲方一次性交纳合同履约金共计叁仟捌百元。

9、乙方必须将合同按规定签好并寄回一份给甲方,甲方返还乙方所有合同履约金。

第四条:项目约定

2、甲方负责提供委托串珠成品的品质检验标准和验收方法,经乙方确认后作为产品的唯一验收标准。

3、乙方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公开或透露甲方产品与乙方的关联,保护甲方产品的独立性,且不得将产品任何相关资料透露或转予第三方,亦不可授权第三方代为串珠。

4、乙方所串珠生产甲方委托之产品,其产品技术所有权、知识产权、技术信息、商业信息、财务信息等所有权均属甲方所有,乙方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抄袭、修改或复制,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复制品,不得自行串珠销售予第三方,亦不得利用甲方产品技术自行进行同类产品研发。不得在其后的工作中使用或以任何方式使第三方知悉。

5、一经由甲方接洽的客户,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在未取得甲方同意情况下直接跟甲方的客户合作,否则甲方有权追付乙方赔偿。

6、因产品检测程序复杂,若乙方没有条件提供检测,可协商让甲方提供设备和场地。乙方只安排员工到甲方提供的场地进行检测即可。

第五条:产品质量标准与责任

1、乙方所交付的串珠好的成品,由甲方按双方确认的品质检验标准进行验收,产品性能质量应与品质检验标准相符。凡不能达到检验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 重新加工。如果产品涉及专利、版权、商标权以及其他类知识产权,以及办理安全加工许可证,工商许可证甲方应授予乙方该类知识产权许可。若发生因知识产权问题引起的经济纠纷由甲方负责。

2、如属在生产过程中,由工艺所造成的产品品质问题则由乙方按产品的总成本赔偿或无偿维修;如属于来料问题而导致品质异常,乙方不负责处理,但应提供相应的证据,如需处理,则应收取一定的维修费用。

第六条:订货与供货

1、每次生产前,甲乙双方通过协议后,由甲方向乙方下具《订购单》,乙方收到甲方下具有效的《订购单》后立即安排生产事且,按订购单的要求制作和交货期限内交货。

2、甲方以下委托订单的方式,确定委托串珠的数量及串珠费,乙方同时确定串珠及完成时间。

3、订货价格:以双方协商所确认的《产品报价单》注明的价格为准。

4、甲、乙双方的订货单一经签署即不可取消,如需变更,要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必须按规定数量、质量要求向甲方供货。

第七条:包装、运输及交货要求

1、因甲方产品的特殊性,专用包装材料由甲方提供,通用周转包装材料(如纸箱等),由乙方提供。乙方最终产品的包装形式,要符合甲方的要求。

2、甲方提供的原材料由可由甲方自己派人配送,或由第三方物流公司代为配送到乙方所在地,成品或者待检品由乙方通过第三方物流公司送回送到甲方公司 ,或由甲方派人上门回收。

第八条:付款方式

1、甲、乙双方的交易价格,一律以双方签字确定的《产品报价单》、《订购单》为准。

1、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凡违约者,按照本协议或定购单约定条款处罚,未尽之处,双方另行协议处罚。

2、违约之处罚原则:违约者无条件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及关联损失。

第十条:不可抗力因素之条款

1、因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灾害、战争、国家政策,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的违约双方均不予以追究,相应损失各方自负。

第十一条:仲裁原则

1、协议包括订购单等有关附件在执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未成,可由告诉方提请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2、仲裁原则以本协议及其附件为依据,依约履行。

第十二条:协议有效期

1、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若期间任何一方经判定有违约行为,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保留法律追述权。

第十三条:其他

1、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在意见达成一致的基础上进行补充修改。

第十七条:本合约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合约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约定之。

本合同期从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

甲方: 北京利百加珠宝饰品有限公司 乙 方:

甲方代表: (签字盖章)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地址: 地 址:

日 期: 年月 日 期: 年 月 日

最新委托加工合同协议书十优质篇三

加工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希望根据下列条件委托加工方___________产品,有关产品订单将按本协议规定向加工方发出。

加工方希望根据下列条件为委托方加工___________产品,有关产品将按本协议规定完成。

委托方为____________产品之唯一商标持有人及享有有关产品专利权。

第一每月订单

1、委托方必须提前_________天以传真方式给加工落实订单数量。订单内容指明提货时间。

2、加工方在收悉订单后,必须在______内以传真书面向委托方确认_______省社会保障局订单。

3、除非双方经过同意,否则在订单被加工方确定接纳后,委托方不能中止订单而加工方必须履行订单。

4、委托方必须最迟在加工方开工前_______天向加工方提供订单所需的原材料及包装材料。

5、加工方收到足够及质量合格之材料日与成品出货日不少于_________天。因原材料及包装材料数量不足,质量不合格或延迟提供所需物料而造成停工或延其的一切损失由委托方承担。

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安排

6、原材料及包装材料的进库质量检验工作由委托方委派代表全权负责。

加工费

7、含增值税的加工费为人民币___________。于此协议签订日起计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可以双方同意下,根据情况作出调整。

8、委托方将负责产品的验收工作、安排运输事宜、及支付相关运费和保险费。

9、委托方负责提供合适的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并免费向加工方运送所需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委托方自行安排处理有关材料的运输事宜,及支付相关运费和保险费。

第二技术及工艺

a、产品含有非配方所含的其他物质。

b、产品内含有玻璃、青铁、砂子等异物。

c、产品含有配方所含物质广东省社会保障局以外或配方所含物质经过化学、物理变化生成的物质以外的其他物质。

第三付款条件

1、首次加工费,委托方在产品生产完成_________日后全数汇至加工方的银行户头。

2、加工方必须在委托方付款之后_________个工作天内向委托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有关知识产权、专利及商标的侵权责任

3、非经委托方书面同意,加工方或任何人不能使用委托方的商标、商号或泄露加工方为委托方的产品代加工商。

第四双方责任

加工方根据委托方确认的配方及工艺要求加工上述产品,必须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委托方的加工任务指标,委托方负责上述加工产品由原材料到所有包装品的采购,如原材料没有按生产计划到位而影响生产,委托方将负全部责任。

第五协议终止

1、其中一方可提前_______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此协议。

2、如任何一方违反以上条约,另一方有权根据本协议规定,提早_______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此协议。

3、协议终止后,委托方必须于协议终止后_______个工作天之内提走所有属于委托方之剩余的产品,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否则加工方有权自行处理有关物料。

第六协议期限

本协议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计算有效期_________年。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补充协方方式延长协议期限。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

加工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最新委托加工合同协议书十优质篇四

第一章 合同组成及内容

1.1 本合同规范由乙方供料并委托甲方承揽加工后,将全数加工制成品交付乙方之一切相关法律行为。

1.2 原物料、包材、加工制成品之具体品种数量、交期、交货地、加工费金额、支付日期、支付方法,按经甲方确认之乙方采购单、发票或其它书面约定所列,并作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合同附件及其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章 合同期限

2.1本合约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年;合约到期前 日甲乙双方得就本合约之内容重新检视,检视无意见则本合约自动续约 年,甲乙双方并得协议无条件期前终止。

第三章 合同价格及结算方式

3.1 委托加工原物料、成品等所涉费用,由双方协商决定并注明于发票/采购单。

3.2 加工费、运杂费、保险费等款项的结算,应遵守结算纪律,坚持钱货两清原则,付款采每月结算形式并在乙方采购单及甲方发票上注明,亦可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

第四章 质量要求及运输方式

4.1 各类物料及加工制成品质量标准按经甲方确认之乙方采购单、式样书、图纸、规格之约定,就有关标准之任何变更,应经双方同意始生效力。

4.2 乙方供料及甲方就加工制成品之发货(以下简称发货方)应按约定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对于乙方供料,由甲方位于 厂房,按经双方确认之乙方采购单所列核对数量、规格、型号,不符合约定的,应向乙方提出,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调换或补齐;属于多发、错运物料或加工制成品,收货方应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 日内通知发货方;收货方对发货方加工制成品之质量或性能有异议的,应在收到加工制成品后 日内提出异议,发货方应在接到通知后 日内完成返修,收货方逾期提出以上异议的,发货方不承担物料质量、数量、规格、型号不合格的`责任。

4.3 发货方应确保其供料或加工制成品包装牢固,并保障运输过程安全。

4.4 发货方应按收货方确定的运输路线、运输方式、送货地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

4.5 乙方对甲方供料及甲方对乙方运送加工制成品之运输及保险费,由乙方负担。

第五章 成品验收标准和方法

5.1甲方将加工制成品送达双方约定交付地后,乙方应于三日内验收,倘甲方未于此约定期间内接乙方验收结果之通知,即于送达后第四日起视为加工制成品已通过验收。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甲方违约责任

6.1甲方未按约定质量交付加工制成品,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

6.2甲方交付加工制成品数量少于约定,应当照数补齐。

6.3加工制成品交期按乙方物料备齐到达甲方指定地点时间而确定,加工期间甲方预期未能如期交货时,应立即附具理由及计划交货日期提交乙方,双方重新约定新交期。

6.4由于甲方保管不善致使乙方之供料、包材毁损、灭失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乙方违约责任

6.5 乙方于发出采购单后变更供料或委托加工制成品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及时通知甲方,如因相关变更造成甲方损失,乙方需作出赔偿。

6.6 乙方未按约定期间和要求向甲方交付原物料、技术资料、式样书、图纸、规格、包材等,经甲方同意顺延交期,并应当赔偿甲方所受损失。

6.7 乙方超过约定日期支付加工费,应当比照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息率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6.8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办法和期限对甲方加工制成品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成品不符合要求而未按约定期限通知甲方调换、补齐的,甲方对其加工制成品质量、数量不负责任。

6.9对于应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主动汇给守约方,违者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物料、加工制成品或扣付加工费充抵。

第七章 合同解除

7.1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于该原因发生起二十四小时内通知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

第八章 知识产权保护及守秘义务

第三人,违者守约方保留一切法律追诉权利。

第九章 纷争解决

9.1甲乙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9.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最新委托加工合同协议书十优质篇五

法定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国_________公司

法定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

双方在平等互利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贸易内容

(一)乙方同意按甲方在合同中提出的严格标准和规格,用甲方提供的原料生产甲方指定的产品。

(二)加工成品名称和数量

1.成品名称:_________。

2.成品数量:_________。

第二条加工成品规格

根据乙方提供的设计原型,图纸与产品样品,甲乙双方共同制定规范,以满足生产的需要,这种规范要符合加工成品的质量和性能标准。此规范一经双方确定,任何变动只有依双方书面协议修改。

第三条原材料供应

(一)本协议期间,最迟在每个公历季度前_________月,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该季度甲方定货所需的生产原材料和消耗材料。

(二)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原材料后,应按甲方指定的检查方法立即对原材料进行检查,并将其结果在检查完毕后_________天内向甲方报告。不符合甲方规格要求的原材料不能用来生产指定产品。

第四条加工费

(一)加工单价

1._________型_________美元/个

2._________

(二)生产指定产品的加工费应该按上述价格执行并在第一个_________年期内不变。在此_________年期后,乙方可在不少于_________是给甲方以书面通知,以求改变加工费。如果甲方接到改变加工费的通知后_________月内不作改变,此协议可以终止。

第五条支付条款

关于加工费的支付、甲方至少应在每次完工的货物装船_________天以前,由经乙方认可的银行开立以乙方为受益人,金额足以支付装船货物的保兑的不可撤销的信用证。该信用证凭乙方的商业发票、全套提单、装箱单和商检证明议付。

第六条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

(一)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组装加工成品所需的图纸,说明书及成品测试、检查标准等。

(二)甲方同意对乙方在加工装配技术方面的质疑予以适当解答。

(三)在合同有效期内,根据乙方请求,乙方同意派遣其工程技术人员到乙方工厂进行与加工装配有关的技术指导。甲方派遣工程技术人员的所有旅行费用和生活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四)在合同有效期内,根据乙方请求,甲方同意乙方人员到甲方工厂接受有关加工装配的技术培训。但乙方每次派遣人数不得超过_________人,停留时间不得超过_________天。乙方派遣人员的所有旅行费用和生活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质量控制和检测

(一)生产的成品应由甲方指定的代理人或检验人进行检验,证明产品与甲方指定的质量标准和规范一致。

(二)如果出现产品不符合甲方标准的情况,甲方可拒绝收货。但,甲方可根据甲乙双方视每次具体情况的折扣议价予以接受。

(三)乙方为甲方生产的产品至少应与目前第三者销售的类似产品质量相同。合同期间所有影响产品质量、规格的改变应在这种改变运用于产品之前_________天通知甲方。甲方为充分服务市场的目的,可随时建议改变或改进产品,乙方应真诚地考虑采纳这些改变或改进的意见。

第八条包装与标记

产品要严格按照甲方的指示和出口货物商品常规进行合适包装。包装要严格按甲方指示注明标记。甲方应至少在货物完工交运前_________天给乙方标记指示。在和条件下,乙方应在装船期前_________天内将船只、船籍、船龄用电传/传真方式通知甲方。在未得甲方确认时,装运不得进行。甲方应在_________工作日内予以确认,否则即认为船只得到认可。

第九条装运及交货

在和条件下,乙方应在装船期前_________天内将船名、船籍、船龄用电传/传真方式通知甲方。在未得到甲方通知时,装运不得进行。甲方应在_________工作日内予以确认,否则即认为船只得到认可。在条件下,由甲方负责按照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洽定舱位。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装船期前_________日将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金额、箱数、总重量、总体积及货物在装运港备妥待运的日期以电传/传真方式通知甲方。甲方应在装船期前_________日通知乙方船号、预计装船日期、合同号,以便乙方安排装运。如果有必要改变装运船只达日期,甲方或其运输代理应及时通知乙方。如船只不能在甲方通知的船期后_________日内到达装运港,甲方应承担从第_________之日起发生的货物仓储保管费用。船只到达预定装运港时,乙方如未按时将要装载的货物如约备足,则应承担空舱费或滞期费。在、和条件下,乙方在货物装船完毕后立即以电传/传真方式向甲方发出装船通知。装船通知应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毛重量、包装尺码、发票金额、提单号码、启航日期。

第十条料件耗用

在加工装配过程中的料件耗用率为_________%。料件耗用率低于_________%,甲方将免费补充提供已耗用的料件。如料件耗用率超过_________%,乙方将承担补充耗用料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第十一条所有权和风险转移

甲方交给乙方的原材料和用此生产的产品所有权、原材料或产品丢失的或损坏的风险,全部归甲方。不过,从乙方收到运来的材料起至交付产品给甲方时止,乙方经甲方同意,用甲方的费用,在保险公司就货物的各种损坏、毁灭和丢失购买的全值保险,甲方应为此保险的收益人。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对由于下列原因而导致不能或暂时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合同义务的,不负责任:水灾、火灾、地震、干旱、战争或其他任何双方在签约时不能预料、无法控制且不能避免和克服的事件。但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快地将所发生的事件通知对方,并应在事件发生后15天内将有关机构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寄交对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之影响超过122天,双方应协商合同继续履行或终止履行的事宜。

第十三条仲裁

对于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法解决争议,则应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仲裁委员会(北京),依据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应由败诉一方承担,但仲裁委员会另有裁定的除外。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

第十五条合同修改对本合同的修改,必须对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才能成立。

第十六条文字

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___文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上述两种文本如有不符,以中文本为准。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最新委托加工合同协议书十优质篇六

一、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委托生产产品的销售。

2.甲方负责提供委托生产产品的技术和质量文件,包括生产工艺、物料要求、中间产品质量控制、成品出厂质量标准、包装要求等。

3.甲方负责提供(除化验用试剂外)委托生产产品的所有原辅料、包材。

4.对生产的前三批,甲方应对乙方的生产全过程进行监督指导。

5.甲方定期派专人对乙方的生产过程进行监督;定期对产品进行抽查检验。

6.生产过程中乙方需甲方协助时,甲方有协助的义务。

7.甲方承担最终产品的批准放行责任。负责对每批产品进行稳定性留样。

8.甲方按照双方协定的价格向乙方支付委托生产费用。

二、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按照甲方提供的产品质量标淮,提供合格的产品,并负责生产过程及质量控制。

2.乙方负责产品取样及全程检验。

3.乙方应当按照规定保存所有受托生产文件和记录,保存至产品有效期后一年。

4.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技术和质量文件,负保密的义务。

5.乙方应允许甲方对生产现场进行检查或质量审计,并予以协助。

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受托产品委托第三方生产。

7.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计划及时安排生产,按时供给甲方产品。

三、加工量、加工费用及付款方式:

1.每次加工量_____________________

2.加工费用:

产品名称

规格

加工费

成品率(%)

____元/片(含税)

3.根据实际产成品数量次月结算上一个月的加工费用,乙方开据正式发票。

四、风险:

在本协议规定的相应履行期限内,在甲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损失,甲方应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五、其它:

1.规定提货结算时间自乙方通知日起不超过 天。乙方给甲方提供货物 天之内,甲方应结清所有加工费。

2.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双方协商解决。

3.本合同签字之日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即失效。

4.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六、法律适用与纠纷解决方式

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1)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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