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山林承包合同优秀

农村山林承包合同优秀

ID:1065365

时间:2023-07-06 22:16:34

上传者:曹czj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合同的范文模板,希望能够帮到你哟!

农村山林承包合同优秀篇一

发包方(乙方):

为了推广农业科学技术,改变传统陈旧的农业耕作形式,促进经济发展,根据《^v^土地管理法》、《^v^农村土地承包法》、《^v^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原则,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将其所属耕地_ _亩给甲方承包经营。

二、承包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成为止,共 年。

三、甲方所承包的土地使用权总价款为每年人民币元整,付款方式为每年年底结算当年的费用,不满一年从第二年开始结算。乙方出具加盖社区村委会公章的正规发票或收据。

四、乙方要尊重甲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甲方对所承包的土地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权、使用权和继承权。

五、甲方在合同履行期内除向乙方交纳承包款外,不对其负责任何名目的费用。

六、乙方保证该土地界线与他人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生纠纷,由乙方负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七、如在承包期限内遇国家建设或进行其它开发建设需征用土地时,应首先从征地款中保障向甲方支付实际经济损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预期利益损失。如若有不可抗力的情形发生,造成双方不能履行合同时,允许双方变更或解除合同,且互不追究违约责任。由此造成的损失,双方各自承担。

八、合同承包期内,乙方不得擅自收回承包地;不得因承包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合同期满后,如甲方愿意继续承包经营,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享有优先权;如甲方不再继续承包经营,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附着物归甲方所有。乙方对甲方的经济投入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甲方。

九、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必须认真履行。如发生纠纷,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到农村集体经济承包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诉。如有一方无故违约或终止合同,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__ 元,并赔偿 其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本合同签订后,不得因合作社法定代表人、村负责人或承办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解除合同。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公证处一份。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农村山林承包合同优秀篇二

乙方:__________

一、土地面积、座落地点及面积

1、甲方将__________土地面积_________亩(具体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超出_________亩的,以______亩计算,不足的按实际测量面积计算)全部转承包给乙方。转承包地块的四至为东至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具体座落地点和四至详见________林证字(xxx)第________号《林权证》中____平面图。

2、承包期间,__________土地面积减少达总面积的_________%以上时,承包金应按土地减少比例作相应下调;因自然原因或乙方的开发引起的土地面积增加,承包金不作增加。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一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于合同到期后,双方协商是否续包。如若续包,双方再签订承包合同,并且在续包期间,甲方不得无故提高承包价款。

三、土地承包金、厂房及其他资产转让费的确认与付款方式

1、土地承包金的确认

双方商定,土地承包金为_____元。

2、厂房等资产转让费的确认

甲方同意将属甲方所有的其他资产如房屋、机械设备(详见财产清单)一次性折价转让给乙方,转让价_____ 元(按原值50%折旧计算)。

3、付款方式

(1)乙方应付的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的土地承包金、资产转让费共计_________元,该款乙方于甲方负责将__________的《林权证》变更________并交给乙方的同时付款_________万元,余款___元乙方自收到变更《林权证》________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2)自____年起每年度的土地承包金___元,乙方应于当年的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支付。

四、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按时收取土地承包金及资产转让费。

2、甲方承诺与土地所有者(发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为承包方应履行的义务仍由甲方自行承担;甲方必须确保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限内享有持续、有效的承包经营权。

3、承包期间,甲方不得将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向第三方作任何处置,如转包、转租、抵押、作价入股等。

4、甲方承诺对上述第一条所涉土地及附属品具有绝对的排除第三方的权利,如因第三方主张权利导致乙方损失的,甲方应予以赔偿。

5、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一定期限内由甲方负责办理好。

6、甲方有义务在交付之日前 日内结清甲方承包期限内所欠的债务,并缴纳因上述土地及附属品使用所欠的水、利、电等相关费用,乙方在承包期限内对于甲方所欠债务,不负有偿还责任。在承包期限内,因厂房使用而产生的水、利、电等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不负责任。

7、在乙方承包期限内,甲方应协助乙方处理周边关系,为乙方行使权利排除附近村民干扰、用工纠纷等障碍,为乙方行使权利提供便利的条件和环境。

9、甲方应在____年______月____日前将土地交给乙方经营,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办理过户。

五、乙方权利义务

1、承包期间,乙方享有经营自主权,独立享有和承担承包期间形成的债权、债务和经营风险;对转让前属于甲方的债务,乙方不承担责任。

2、承包期间,乙方有权依法砍伐林木;

3、承包期间,如国家建设需征用土地,就林木及地上附属资产;

5、承包期间,乙方应按时交纳土地承包金和资产转让费;

7、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的标准交付林地及林木等资产;

11、乙方有权对取得的林木采伐许可证进行转让并收取转让所得。

12、在合同存续期间,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13、在双方约定期限内,如甲方尚未办理好相关权证变更登记手续,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归还第一笔款项 元,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14、甲方工作人员与甲方之间的纠纷,乙方不负有责任。

六、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2、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与发包方终止承包协议;

5、合同期满,本合同终止,乙方有权处置承包土地上的林木及相关生产经营设施等资产,或要求甲方按当时的评估价收购。

七、违约责任

1、如有一方违约,违约方须向对方违约金_____元。

2、甲方中途悔约,甲方应在悔约之日起 天内将首付款返还与乙方,另给付乙方相当于首付款数额的违约金。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支付承包金,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每逾期一日,由违约一方向对方给付相当于上承包金千分之 ____的违约金。

5、甲、乙双方有违反合同其他约定的,违约方支付守约方违约金人民币____元。

八、担保

为保证甲方认真履行合同,甲方提供作为担保。愿意为甲方提供担保,与甲方对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九、争议管辖

如本合同在甲乙双方履行中产生分歧,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产生的补充协议与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后生效。

十二、附件

1、甲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2、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3、资产清单

十三、本协议书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当地林业局、公证机关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农村山林承包合同优秀篇三

承包方: 简称乙方

一、四至边界:

东至: 路 ;西至: 水库

南至: 路 ;北至: 东庄组

二、承包时间为20__年,即20__年9月10日—20__年9月10日。

三、乙方的义务。在承包的林区里护林防火,坚决制止盗伐林木,滥占用林地等行为。

四、利益分成。乙方当年不支付承包金,待来年有采伐计划后,伐树出售所得现金甲乙双方各得50%。如国家在林业发展上有优惠政策,有乙方享受。

五、合同到期后,若乙方想继续承包,甲方应优先考虑乙方的优先权。

六、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议修订。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主管领导存一份。

八、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_月____日

农村山林承包合同优秀篇四

转让方姓名:(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受让方姓名:(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本着公平、公证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通过协商按照《合同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特订立本转让合同。

一、林地(已砍伐)及荒山名称、坐落、面积及界限范围。

1、原林地名称:

荒山名称:

2、原林权证号:

3、坐落:

4、共计面积:

5、界限范围: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二、流转方式、期限

1、流转方式:以转让方式流转。

2、期限:转让期为: ____年,即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转让费额、付款方式及期限

1、转让费额:

2、付款方式:现金或转账

3、付款期限: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依照合同约定收取转让费。

2、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甲方的义务

1、于本合同生效之日交付权属清楚,并向乙方提供现有与林地及荒山有关的前期承包合同等资料和证明。第三人对本转让地主张权的,由甲方负责处理。

2、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3、维护向乙方转让林地、荒山的占有、使用和收益权。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以及严守林业部门的有关规定。

(三)乙方的权利

1、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接受林地(已砍伐)及荒地。

2、对转让的.林地(已砍伐)及荒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权,对经营权可以依法转让、出租、入股等或其它方式流转,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受干涉。

3、对转让期内非法变更、解除转让合同、收回转让地的行为进行抗辩,依法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四)乙方的义务

1、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转让林地(已砍伐)及荒地。不自行或准许他人在转让地内:采石、取土、建窑等破坏行为,不给林地(已砍伐)及荒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2、及时按合同约定支付转让费。

3、采伐林木应有计划依法进行,有林木盗伐事件,应积极采取措施,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以及严守林业部门的有关规定。

五、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之后,应当善意履行转让合同,如有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转让合同义务,不符合法律、法规且无免责事由的,应向守约方按相关规定支付违约金,若造成损失的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履行义务,承担赔偿责任,是否继续履行合同有守约方决定。

六、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经双方协商一致,且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社会利益的。

2、发生不可抗拒力量的以致部分或完全不能履行合同义务。

3、乙方主动放弃原承包合同或丧失原承包合同经营能力,且自愿要求的。

4、乙方不依照转让合同约定,交付转让费的。

5、一方违约致使转让合同无法履行或已无履行必要的`。

6、原林地承包合同期满,且乙方放弃续约的。

七、争议解决

本转让合同履行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可商议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法院起诉。

八、其他手续

1、本转让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转让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制定补充协议,依法订立的补充协议与原承包合同、转让合同同等有法律效力。

3、本转让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农村山林承包合同优秀篇五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码:

第一条租赁林地的地点、范围、面积和测量方法

租赁林地地点(小地名)四至界址以林权证为准。实际租赁面积共计:亩,范围详见本合同附件1《1:10000地形图》。实际租赁面积是用林权证面积减去无法经营面积后计算得出的面积。无法经营面积是指油茶等经济林占地、风水山、石头裸露地、坟地等不能种植地以及输电线、电缆等线路法定占用的林地。无法经营面积由甲、乙双方共同使用gps或用1:10000小班地形图现场勾绘测量确定。林权证登记状况和双方确认的实际租赁面积详见下表。

林权证编号

宗地号

林地小地名

(内业号)

林权证登记

面积(亩)

实际租赁

面积(亩)

面积合计

第二条林地租赁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林地租赁价格和现有林木处理办法

甲方将林地出租给乙方,同时也将林地上现有的林木无偿提供给乙方自行处理。林地租金按实际租赁面积计算,每亩年的租金总额为:元(人民币,不含税,下同),由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乙方付清林地租金后,林地上现有林木即归乙方所有。在租赁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再向乙方收取其它费用。

第四条林地租金支付办法

(一)林地租金一次支付年,在双方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支付前,甲方必须将林权证原件交给乙方。林权证在甲方协助乙方完成办理流转手续后归还。

(二)林地租金支付方式按以下第款方式支付。

1、现金支付:甲方可指定代表人亲自签收或委托代理人代收,代表人或代理人领取林地租金时,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甲方的委托书等相关证明给乙方。

2、银行转帐:甲方需按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转帐所需的书面依据(指户名、帐号、开户行、身份证复印件、相关的证明和委托书)

第五条双方的责任

(一)甲方的责任

1、甲方保证租赁给乙方的林地符合下列条件:

(1)林地权属为甲方所有,周边界线清楚。

(2)无纠纷、争议;没有被抵押、查封;没有租赁、转包给他方或与他方合作经营等的林地。

(3)属于经批准的分类经营划定的非生态公益林区的林地,且不属于放牧山、薪材山、风水山及坟墓用地。

(4)甲方租赁给乙方的林地须报乡(镇)人民政府或林业主管部门备案,并出具《林地、林木流转林权变更登记申请书》。

2、甲方无偿提供现有通往出租林地的道路设施给乙方使用,不得人为破坏和故意阻塞。如出现人为破坏和故意阻塞的由甲方负责解决,造成乙方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经过相邻村、组的各种道路出现人为破坏和故意阻塞的,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调解处理。

3、在乙方租赁期间,如乙方需要增开或拓宽通往所承租林地的道路须占用土地时,甲方负责理顺各种关系;如地上有果树或农作物的,占地、青苗补偿费按乙方与收取补偿方协商(或按当地乡镇修建乡村四级路)的补偿标准进行补偿,由乙方一次性补清后不再承担任何责任,并且有权无偿使用;所修的道路双方共同维护,不得毁坏。

4、甲方必须确保乙方能顺利进场作业和稳定经营,如发生权属纠纷或村民阻挠施工、侵占林地等情况的,甲方必须无条件负责处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5、甲方不得在乙方所租赁的林地范围内野外用火、放牧、割草和打柴或修建任何设施,如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由甲方负责向乙方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属甲方以外的单位、个人责任的,甲方有责任协助乙方追究当事人的经济、法律责任。

6、甲方不得在乙方租赁的林地内开矿、开石、取土。不得允准甲方以外的人在承租的林地范围内葬坟,原有的旧坟不得再扩大范围。甲方需新增葬坟的,每穴不得超过平方米,因此损害林木的,应向乙方交付林木补偿费(由甲方交清补偿费后才能使用)

7、协助乙方办理承租林地的林权证过户手续,完善权属登记。

8、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乙方承租的林地时,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办理各种补偿手续,尽快取得补偿金,地上附着物补偿金全部归乙方所有,同时自被征用之日起,甲方必须退还被征用面积剩余年限的租金(剩余年限的租金=剩余年限×平均年租金×被征用面积)给乙方,并由甲方从国家征用土地补偿费中优先支付给乙方。

(二)乙方的权责

1、按时交纳林地租金;落实资金,搞好造林规划、设计,尽快造林。

2、在租赁期内有权自主经营、与他方合作经营或转租给他方经营。

3、乙方在租赁林地内所种植的林木全部归乙方所有,林木所有权登记在乙方名下。

4、乙方租赁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均由乙方享有和承担。

5、乙方租赁林地主要用于营造工业原料林及农业综合开发(含修建必需的房屋、设施用地)如乙方需修建非农林开发用途的建筑物时,须自行根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办理手续。

第六条其它约定条款

因林地权属纠纷或侵权行为,经处理后仍不能解决的,乙方可根据可经营林地面积的情况,决定解除合同或将存在权属纠纷、侵权的林地面积从租赁面积中扣除。甲方应按实际租赁面积或扣除面积退回乙方所支付的林地租金并赔偿乙方因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下列情况之一的皆构成本合同解除的事由: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租赁的林地%以上被国家征用,乙方自愿放弃经营的。

3、因地震、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解除事由。

第八条本合同提前解除或期满终止的,作如下处理:

1、属国家征地原因致本合同提前解除的,依第五条第(一)款第8项规定处理补偿费。

2、因一方违约导致本合同提前解除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3、由于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合同提前解除的,甲乙双方协商处理或依法律规定处理。

4、属租赁期间乙方投资购置的设施、设备、建筑物、种植的林木等归乙方所有,合同期满或本合同提前解除,处置权归乙方所有;如甲方给予合理的补偿后归甲方所有。最后一期林木砍伐后,存留的竹子或林木归甲方所有,造林基地地面以自然萌芽更新植被覆盖为主。

5、合同期满终止时如甲方继续出租或转让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权或受让权。

第九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者无法完全履行的,违约方需赔偿守约方全部损失,相关条款已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按《^v^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2、因甲方出租的林地不符合本合同第五条第(一)款第1项约定,导致乙方造林受阻碍或不能采伐林木的,由甲方负全部责任并全额赔偿乙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3、如发生权属纠纷,村民阻挠施工、侵占承租林地等情况,甲方在一个月内未能妥善解决的,因此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如在乙方种植后发生上述情况的,甲方除赔偿乙方在此之前对该地块所投入的一切费用的经济损失外,还需赔偿乙方在承包期内经营该林地所应得的收益。

4、甲方单方解除合同或擅自将出租给乙方的林地另行出租、转包给他人的,甲方须赔偿乙方一切经济损失(含乙方对该租赁地投入的一切费用和乙方应得收益)

5、甲方因违约而又不及时向乙方赔偿的,乙方有权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甲方。

6、法律规定的其他违约责任。

1、用1:10000地形图勾绘的甲方租赁林地范围示意图。

2、《土地所有权证》、《林权证》、身份证等相关资料的复印件。

3、其它:。

第十一条租赁期间,如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变更,本合同继续有效,履行至本合同期满为止。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起诉方向其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六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三份,鉴证单位执二份。

第十五条本合同主件页共条,附件件共页。

甲方代表:(签名按指印)乙方代表:(签名)

地址:

身份证号码:

签订日期:年月日

鉴证单位:

鉴证日期:年月日

农村山林承包合同优秀篇六

乙方:

为充分利用土地资源,发挥双方的优势,增加农民集体收入,经双方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等法律规定,甲方同意将其集体所有的土地发包给乙方承包经营,双方议定如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 承包山林土地的位置、面积和范围

甲方发包给乙方的土地位于 地段,实用面积 亩,以现状四周范围及双方签字盖章的红线图确认为准,现状不明确的以红线图为准。

二、 承包期限

双方议定承包期限为。承包期届满,土地上附(定)着物所有权、产权按使用状态无条件、无偿归甲方所有;到期土地再次承包,同等条件乙方有承包优先权。

三、 承包款及支付方式

乙方支付甲方承包费的标准为: 乙方应在月前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全部承包款人民币 。

四、 承包山林土地的用途

1、 本合同范围内山林土地的用途包括:各种林木种植、农牧业种养以及政府职能部门依法审批许可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或其他经营项目,开发全部收益包括政策性收益均由乙方享受,甲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2、乙方应依法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在承包地经营有严重污染的项目。

五、 双方的权利义务

1、 甲方的权利义务 保证本合同山林土地发包程序合法,保证本合同所有条款已取得本集体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2、 保证发包给乙方的山林土地为其集体所有,保证与其他方无任何争维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提供良好的承包经营环境。 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正常进行的经议、纠纷或债务,未设置抵押担保。

3、 甲方负责在本合同签订时办妥发包范围内山地与第三方原承包合同的解除,将山地移交给乙方使用。

4、 协助处理山林土地权属纠份和林木盗伐等治安或刑事案件,确保乙方生产经营所必需的水、电、路等公共基础设施的正常使用。

5、 乙方在承包期间,需要开设林区公路、林道而占用甲方土地、山地时,甲方必须无偿提供解决,并协助做好相关的政策处理工作,所占用土地补偿费按当地补偿标准进行补偿,其费用由乙方一次性补清。

8、 承包林地后,甲方不得在承包地内种植各种作物,如种植乙方有权清除,所造成损失由甲方承担。

9、 乙方的权利义务 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上述承包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合法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有权在承包土地范围内依法自主开发经营。

10、 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甲方交纳承包费。逾期支付,按应付金额向甲方支付每日百分之二的违约金并按银行同期利率支付利息。

11、 乙方在承包该土地时,可根据经营需要依法规划建设道路网络及搭建相关临时建筑,但不得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否则甲方有权予以制止并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或终止合同,因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12、 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应优先录用当地村民参加乙方的工作。

13、 在承包期间内,乙方对承包范围内土地上附着物及乙方投资建造的经营设施拥有所有权。

14、 在承包期间,乙方有权在办理了相关审批手续的情况下,自行砍伐承包范围内山地上的林木。

15、 承包期间内如遇国家建设需要,征用乙方所承包的山地时,甲方应负责协助配合乙方办理该土地各项补偿手续,附(定)着物补偿收益总收入归乙方所有,其他土地征收补偿款归甲方。同时,甲方按实际承包期间计收承包费,以每年人民币 计算,多收部分承包款甲方应在土地被征用后30天内一次性全额不计息将乙方支付的承包款全部退还给乙方。

16、 承包期间内乙方若要通过政府合法程序征用开发承包范围的土地,乙方无需支付任何征地补偿款给甲方。

17、 承包期间内,甲方同意乙方通过政府合法程序征用开发承包范围的土地,乙方可对承包的土地采取改变土地性质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也包括经营其它项目,如农家乐、休闲旅游、养生会所、农牧种养等。

六、 违约责任及不可抗力条款

1、 签订本合同时甲方若由于设定有其他权利瑕疵、山林土地权属不清或相邻界限导致乙方无法使用所承包的山地,应全额退回已收取的承包款。

2、 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30天不足额支付承包款,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土地同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甲方已经收取的款项不予退还。

3、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时,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完会履行,相关条款已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违约方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全部赔偿守约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4、 如出现地震、战争、动乱等不可抗力因素,则双方解除本合同,互不追究责违约责任,善后工作由双方协商解决。

七、 其他

1、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负责给乙方办理相关证件,办理相关证件所需费用由乙方负责。

2、 乙方取得项目落户政府批文和用地指标后,在符合惠州市土地使用地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可依法办理项目征地手续。甲方应配合提交有关办理土地使用证所需的法律文件及村民代表签名等。

八、 纠纷处理

因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同处理,协商不成,可依法向当地政府和主管部门申请调解,或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当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九、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 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名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议定,补充议定内容作为合同补充,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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