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购买合同十实用

商品房购买合同十实用

ID:1072264

时间:2023-07-07 06:34:39

上传者:曹czj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合同优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

商品房购买合同十实用篇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中间人:

买 方: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第一条 房屋状况

卖方所售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为,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以房地产权登记证为准。

第二条 房屋权属情况

1、该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

2、该房屋未设定抵押。

3、卖方未将该房屋出租。

第三条 成交价格,付款方式

该房屋成交价格为:人民币整(大写),一次性付清。

卖方应当保证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因卖方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卖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卖方保证已如实陈述该房屋水、电、暖气,自买卖双方合同成立之日前,无欠费,若有欠费由卖方负责并补交欠费的全款。

卖方将房屋过户给买方,卖方有义务积极协助买方办理过户手续,过户名有购房人指定自然人。

协议签定后即生效,双方不得返悔,如有一方返悔,返悔方承担法律责任。

卖 方:

中间人:

买 方:

年 月 日

商品房购买合同十实用篇二

甲方现有所属的位于新泰市新汶办事处营业中网吧一处,

现对外转让,经甲乙双方自愿协商一致,就网吧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所属的新泰市新汶办事处营业中网吧一处转让给乙方经营所有,并自主经营。

二、转让费支付方式:自即日起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转让费______元,大写______元整。

三、本协议签订时,甲方将该网吧所有的有效证件交付乙方持有,并根据法律规定,甲方(及原法人)必须协助乙方办理过户手续,相关费用乙方承担。

四、本协议生效后,乙方自主经营,合法经营,并承担经营期间的一切税费,并对其经营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五、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以示监督执行。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原法定代表人:______身份证号: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商品房购买合同十实用篇三

商品房购买者的特殊消费者地位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按规律发展的客观体现,对于商品房购买合同你了解多少?以下是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商品房购买合同范文,欢迎参考阅读。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址: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址:

二、转让房屋基本情况

1、转让房屋位于南委泉175号东楼,为砖混结构住宅楼,楼内设施水、电、暖齐全,毛墙毛地,进户门为防盗门。

2、乙方所购房为___________【单元】 ___________【层】___________号房。该房单价按套(单元)计算,该房总价款为(___________币)___________拾_____万_______千____百____拾_____元整。 ( )。

三、计价方式

1、一次性付款:乙方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一次性付款人民币_________拾_____万_______千____百____拾_____元整。 ( )。

2、分期付款:乙方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首付款人民币_________拾_____万_______千____百____拾_____元整。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首付款人民币_________拾_____万_______千____百____拾_____元整。 剩余房款人民币________拾_____万_______千____百____拾_____元整,在交钥匙时付清。

四、甲乙双方责任与义务

1、甲方负责组织房屋施工和质量控制,及相关配套、附属工程。负责物业管理。

2、房屋保修年限为一年,保修范围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从交钥匙时起。

3、在交房时,乙方根据所选择的付款方式,未能交清房款的视为乙方自动放弃该房放权,甲方退还乙方已付房款,不计利息及附加赔偿,甲方有权将房屋另行处置,而无需告知乙方,同时本合同作废。

4、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非房屋质量问题,乙方要求退房的,甲方退还乙方已交付房款金额的98%,不附加利息。

5、与办理房产证有关的手续费用和契税由乙方承担。

6、根据国家现有规定房屋使用年限为70年,使用用途为住宅。上述房屋,【现定名】【暂定名】____________。居住权为终身制。涉及房屋拆除,重建等,根据国家现有房屋使用法规定。详见土地房屋使用法。

7、 买受人的房屋仅作________________使用,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1. 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9、 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附件四)。

10、 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11、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_____页,一式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出卖人_____份,买受人_____份,_____份,_____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合伙人甲方: 身份证号:

合伙人乙方: 身份证号:

1、上列两方于____年___月___日共同出资购买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商品房,该商品房合同实际总面积为_____平方米,含契税总价为 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元)。

2、本协议在合伙商品房存在期间且双方未解除本协议时始终有效。

第二条:各方出资及产权份额:

1、甲方出资百分之六十,乙方出资百分之四十购买该商品房的产权;(甲方享有60%房屋产权,乙方享有40%房屋产权。重大事情在双方友好协商后,甲方享有最终决定权)。同时双方约定如因该商品房产生其它未预计到的费用,该费用也以上述比例分配。

2、双方约定该商品房以两人名义共同办理产权登记,该商品房

3、双方于每月____日按各自拥有的房屋比例付清房屋贷款。

4、以下事项必须由合伙双方共同协商决定:(1)合伙商品房的转让、买卖;(2)合伙商品房的抵押事项;(4)其他有关合伙商品房的占有、使用的重大事项。

第三条:本协议生效期间,一方转让其房屋产权份额时,另一方在同等价格下有优先受让权利。

第四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条:因本协议发生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

第六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借用甲方名义购买房产的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甲方同意乙方以甲方名义购买由____________公司开发的座落于__________________的房产(别墅),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合同价款__________元。 乙方对甲方提供购买该处房产的便利表示真诚的感谢。

第二条甲方只需以自己名义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准许乙方借用自己名义缴纳各种税费、办理相关手续,甲方无需承担任何法律上和经济上的风险。因购买该处房产产生的所有费用及所有法律风险均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该处房产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后,乙方必须及时支付各种相关款项,不得以任何方式增大甲方的责任并确保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由甲方过错导致的责任除外)。

第四条乙方以甲方名义缴纳购房款、税费等相关费用的票据由乙方收存保管,甲方同意该房产买卖合同及相关手续直接交由乙方收存管理。如果采取按揭贷款的支付方式,则亦需将所有的抵押担保合同文件及还贷手续等全部交由乙方收存。

第五条甲方应在房开商交付房产之日即将该处房产直接交由乙方占有、管理、使用和处分。

第六条该处房产的实际所有权属于乙方,甲方承诺自己及其继承人不对该处房产提出任何涉及房产产权方面问题的主张。

第七条该处房产在一段时间内登记在甲方名下,待乙方确定过户时间后甲方务必无条件将该处房产的产权手续过户至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单位、个人)名下,过户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如果乙方决定在办理产权证时直接办到乙方名下则甲方亦应该无条件配合办理变更手续。

第八条违约责任条款

1.如果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及时支付相关款项,给甲方造成的所有直接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如果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后,甲方翻悔不愿将该房产给乙方,如乙方尚未实际支付任何款项且同意甲方拥有该房产则甲方应该在_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______元的违约金,本协议随即终止。

3.如果房开商交付房产而甲方不立即将该房产交由乙方占有、使用、处分,则应该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总价百分之______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5.如果乙方确定了过户时间而甲方不同意(不配合)过户但乙方同意甲方翻悔的,则甲方应该按照该房产市场合理评估价再上浮百分之______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赔偿金(______日内付清)。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则双方应该通过平等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乙方都有权通过诉讼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商品房购买合同十实用篇四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______市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拥有的房产,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

第二条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单价:人民币________元/平方米,总价: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作为购房定金。

第三条付款时间与办法:

1、甲乙双方同意以银行按揭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首付款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申请银行按揭,并于银行放款当日付给甲方。

2、甲乙双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首付款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于产权交割完毕当日付给甲方。

第四条甲方应于收到乙方全额房款之日起____天内将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并应在交房当日将_________等费用结清。

第五条税费分担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缴纳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经双方协商,交易税费由_______方承担,中介费及代办产权过户手续费由______方承担。

第六条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合同签定后,若乙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____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记利息)返还给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违约之日起____日内应以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及已付款返还给乙方。

第七条本合同主体1.甲方是____________共______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2.乙方是____________,代表人是____________。

第八条本合同如需办理公证,经国家公证机关____公证处公证。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产权人一份,甲方委托代理人一份,乙方一份,厦门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一份、________公证处各一份。

第十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商品房购买合同十实用篇五

__________先生:

您好!

我与贵公司作为双方当事人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该合同第八条“交付期限”约定贵公司(作为房屋出卖人)应当在__________年9月30日前向我交付合同项下的房屋(_______________号房),但截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贵公司仍未向我交付该房屋,贵公司的行为已构成违约,本人作为合同一方当事人(房屋买受人)现依据该合同第九条“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之约定依法行使解除权,解除与贵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解除后依合同之约定贵公司应向我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并赔偿其他损失。同时,我亦保留采取法律措施等途径维护自己合法权益之权利。

特此告知。

买受人: _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

商品房购买合同十实用篇六

经双方协友好商一致,就《商品房买卖合同》(下称“本合同”)未尽事宜,订立如下补充协议。如补充协议的约定与本合同正文的约定不一致的,则以本补充协议的约定为准。

一、买卖双方同意按产权登记面积及本合同约定的单价最终结算本商品房价款,结算房价款与本合同约定的价款不一致时,按多退少补处理,双方互不因此追究对方责任。

二、根据本合同之约定,出卖人要给买受人寄发有关通知等文书的,均应按该合同首页载明的地址、收信人名称,以邮政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形式发出。买受人通讯联系地址、电话等如有任何变化,均应在十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出卖人,否则,因此而导致迟延或不能送达的后果,由买受人承担。从发出之日起计算第三天(最后一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不论买受人或其授权代表是否实际收到该通知,即视为买受人收到该通知之日,亦即视为该通知已于是日送达买受人。如买受人拒绝提供通讯地址,致出卖人无法使用邮寄方式送达的,则视为买受人免除了出卖人的送达义务,采取自取方式,因此而导致延迟或不能送达的后果,由买受人承担。

三、买受人以银行贷款按揭或公积金贷款按揭方式支付房款时,在出卖人承担还款担保责任期间,如买受人未按约定的时间偿还贷款本息而导致银行向出卖人划扣相应款项时,买受人除应在出卖人被划扣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出卖人全部被扣款项外,每逾期一日还应向出卖人支付被划扣款项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如买受人拖欠银行贷款累计达3个还款期,或致使银行要求买受人提前清偿全部贷款本息,在出卖人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后,出卖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后,可将该商品房另行销售,买受人应赔偿出卖人的损失,并按合同房价款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和放弃《商品房买卖合同》项下的一切权利,由出卖人单方办理备案注销手续。对于买受人已付的房款,扣除代偿的贷款本息和向出卖人支付的违约金及出卖人其他损失后如有余额,由出卖人据实返还;若不足应由买受人补足。

四、买受人以银行贷款按揭或公积金贷款按揭方式支付购房款的,若因买受人自身的原因造成银行或公积金管理中心拒绝为其提供购房贷款,出卖人有权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扣除购房款总额百分之二的违约金后,在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买受人已支付的购房款余款,同时收回相关资料;出卖人若不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有权对房价、付款方式、付款时间及交房时间、产权证办理时间等事项另行与买受人签订补充协议。

五、买受人委托出卖人代办产权证的,买受人必须于交房款同时交纳有关办理产权登记的所有税费及办理产权登记所需的全部真实有效材料,同时根据实测面积对所有款项进行结算,以确保产权证的及时办理,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负全部责任。买受人若不能按期交纳有关税费、不能按期提交办理产权登记所需的全部真实有效资料或不能按约结算,出卖人有权依据买受人迟延的时间,相应顺延本合同第十五条约定的出卖人向产权登记机关交付办理产权证所需资料的时间。买受人采用按揭贷款方式付款的,必须委托出卖人办理契税缴纳、产权证、国土证等相关手续。

六、本《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后,若买受人要求退房,如出卖人同意退房,则买受人按照房款总价的10%支付违约金;如出卖人不同意退房的,则继续履行本《商品房买卖合同》。

七、房管部门提供房屋实测面积后,若买受人因对面积存在误差而要求退房的,买受人须于收到实测面积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出卖人书面提出,买受人逾期提出退房要求的,视为买受人放弃退房权利。买受人因出卖人逾期交房要求解除合同的,须于约定期届满后30日内提出书面退房要求,否则视为放弃解除合同的权利。

八、出卖人在交付房屋时已经具备第八条所规定的交房条件,买受人单方面认为房屋存在质量问题或其它问题影响其入住而拒绝接受房屋的,应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八条约定的交房时间起15日内提交国家权威部门出具的正式的检验报告,若检验报告认定存在不合格,出卖人按合同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否则视为该商品房不存在影响买受人入住的问题。买受人仍拒绝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十一条之规定履行相应收房义务的,视为出卖人已经按约交付房屋。

九、双方确认:出卖人关于本项目的广告、销售楼书、影视宣传片、样板房、沙盘、模型及其他关于本销售楼盘、销售房屋的宣传资料对本销售楼盘、销售房屋之环境、景观、绿化、建筑物形态以及室内装修、家具、家电、饰品所作的描述仅作为买受人了解本销售楼盘、销售房屋和自行装修时参考之用,并非本销售楼盘、销售房屋的交房标准。最终交房标准以主合同附件三约定的标准为准。

十、出卖人承诺按国家有关规范保证商品房质量,如出现质量事故由出卖人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十一、出卖人承诺按期按质将商品房交与买受人并按约定交付办理产权证书所需资料,如因公共管理部门原因(指政府及水、电、市政等从事公共事业的单位的原因等)所致延误时,双方另行友好协商重新确定时间,但出卖人须出具合法有效之证明。

十二、出卖人按国家规范对商品房进行规划、设计;并在合同约定和国家、政府规范要求范围内承担所出卖商品房的保修责任。买受人对该商品房周边环境(包括周边公建、学校、写字楼、商业、市政道路、工厂、配套设施等生产生活环境)已充分考察和知悉,入住后承诺对周边环境现状不持任何异议。

十三、该商品房所在地块内以下部分所有权归属如下:

(一)地块内车库、车位(含地下停车场及独立的自行车车库、汽车车库)所有权归出卖人所有。

(二)地上车位所有权归出卖人所有,但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三)地块内会所、配套幼儿园的所有权归出卖人所有。

买受人可有偿取得上述物业的使用权。

十四、本合同第八条约定的特殊原因还包括为配合政府、地方政府及其下属部门发布的命令、活动以及其他直接影响项目进展之政策要求而影响工程进展的。

十五、买受人同意为公共利益需要各种管道管井线缆穿越买受人所购房屋,买受人同意不据此提出任何索赔要求。

十六、买受人承诺不对外立面进行任何修改,包括不做各式防盗门(网)、卷帘门(网)、防盗窗(网)、封闭原非封闭阳台(通道)等,否则出卖人或物业公司有权拆除,造成的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导致的消防等部门的罚款也由相应买受人无条件承担。

十七、买受人承诺装修、及装修后的消防等各项审批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完成,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若因装修造成罚款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八、以下项目未含在房价内:公共维修基金及其他国家政策法规、地方政府规定的税费按规定向买受人收取;电话、网络、有线电视、天然气等由买受人自行报装,若有初装费或配套费由买受人自理。

十九、本物业实行交付使用后将实施物业管理,买受人应按时足额缴纳物业管理费。

二十、出卖人如实告知:本商品房所处楼座范围内的在建工程、国有土地使用权已经由出卖人向银行设立贷款抵押。出卖人承诺,上述抵押在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前解除,如在上述时间内未能解除抵押,致房产证不能办理的,买受人不要求退房的,自房屋交付后第九个月起至解除抵押之日止,按照已付房款金额的每日万分之一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退房的,出卖人支付买受人已付房款百分之五的违约金。

二十一、发生纠纷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不能解决的,由买受人购买的该商品房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二十二、该合同、本补充协议及附件之手写与印刷文字经出卖人、买受人双方确认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更改,须出卖人、买受人双方附签。

本补充协议与主合同有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本补充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出卖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

签约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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