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D:1074905
时间:2023-07-07 07:05:05
上传者:曹czj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优秀的范文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乙方:
1、对乙方的合法身份进行识别,做出合作或停止合作的决定。
2、负责提供甲方的委托书、任职文件等文件,以便乙方在当地固定经营场所内销售公司产品。
3、有权监督和制止乙方在经营过程中的违法违纪或恶意竞争行为。
4、有权调配市场资金流向与分配方案,对市场销售进行全程资金管理与回拢。
5、乙方所在市场销售的所有产品均由甲方配送,乙方不得私自与外界进货进行销售,一经发现,由此产生的任何后果由乙方承担。若乙方在宣传销售过程中有合理的建议需要自已在当地采购的,需经甲方同意后方可采购。
6、财务收支由甲方指定人员负责管理,乙方所有销售活动由公司统一安排定点宣传,活动现场可以收取销售定金,但不得在现在销售产品,所有产品的销售一律在固定经营场所内进行。
1、乙方以合作的方式担任甲方指派片区销售负责人,并在协议签订后24小时内向甲方交纳合作保证金 元。
2、乙方所在片区内产生的销售,应在当地完税。
3、在合作期间乙方有权使用甲方注册的“德仁堂健康屋”商标及有关图形的文字说明。
4、乙方每场宣传活动后必须向甲方上报经营及财务状况并及时回拢销售款项。
1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效的证件复印件留存并且签字确认;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自双方签名、盖章后正式生效;
5、本协议附件:甲方证照复印件,乙方身份证明复印件。
甲方: 乙方:
签字代表: 签字代表:
身份证: 身份证: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卖出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卖出人签订时间:_____ _年___ 月___日
为加快农村经济快速健康规模发展,沟通城乡流通渠道,促进农业产业化进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经买卖双方充分协商,订立本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标的交售日期、数量及价格
1.出卖人在年月以前(或月旬内),向买售人交售___板栗_(茶叶、生姜、板栗、高山蔬菜、灵芝、蚕种、)___ 斤。(张、担)。
2.所售绿色农产品最低价格(保护价) _ 元/斤(张、担),市场行情上涨时,有收购单位按市场价格进行收购。
3.买、卖双方的任何一方如需提前或延斯交货与提货,均应事先通知对方,双方另行达成新的协议。
第二条 品种、等级、质量及包装
1.绿色农产品的品种、等级和质量按买卖双方协商确定,或按样品标准定价(样品由双方妥善保管,甲方验收)。
2.绿色农产品的包装,由买卖双方协商包装办法。
第三条 交货方式、验收、结算方式
1.实行送货到________收购点,货物由买受人当面验收。
2.货款由买受人支付给出卖人,现金结算,钱货两清。不得打白条或代扣其它税费。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买受人在协议履行中退货的,应偿付出卖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_(5-25%)的违约金。
2.买受人无故拒收绿色农产品,应向出卖人偿付被拒收货物总值_____(5-25%)的违约金。
3.买受人未按协议规定收购绿色农产品的,应按少收部分的总值_____(5- 30%)支付违约金。
4.出卖人交货数量少于协议规定的,按少交数量价值_____(1-20%)支付违约金。
5.出卖人在交售绿色农产品掺杂使假,以次充好,买受人有权拒收,出卖人同时承担____(5-25%)违约金。
6.出卖人的包装不符合规定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乘人重新包装,损失有出卖人承担。
第五条 不可抗力
1.买、卖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协议时,应尽快向对方通报理由,在提供相应证明后,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出卖人如果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产品质量不符协议规定的,不承担违约责任。
2._____绿色农产品因受气候影响早熟或晚熟的交货期经双方协商,可适当提前或推迟。
第六条 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1.买、卖双方的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协议时,应及时通知对方,未达成协议前,原协议仍然有效。当事人一方接受另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协议建议后,应在十日内做出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为默认。
2.协议期满,买、卖双方可根据对下一年_____供应的预测,重新签订_____协议。
(一)提交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本协议__________生效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经销公司
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协议。
一、甲方授权乙方为产品 (地区)的独家经销权,甲方不得在前述渠道内另行从事本产品的销售业务。
产品包装:
二、销售指标
1、市场启动期为三个月(即 年 月 日— 年 月 日),乙方提货不少于 件。
2、其后每月进货量不少于 件,全年累计进货量不少于 件。
3、当乙方完成年进货量指标,甲方给予乙方总进货量的 %作为销售奖励,并以货物形式返给乙方。
三、供货价格、付款方式
1、 供货价格:每件 元(即每盒 元)。
2、货款结算方式
(1)原则上现款提货,即在乙方货款汇至甲方帐户后,甲方再行发货。
(2)甲方可按结算货款为乙方开具发票。
四、供货期限、货物运输
1、乙方每次提货必须提前10天通知甲方,并将有效发货申请单传真给甲方。
2、货物到乙方经销城市的铁路或公路零担费用由甲方承担。如乙方需其他运输方式,超出铁路零担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3、运输途中如有破损或数量短缺,凭承运部门证明,甲方负责更换补充。乙方在销售和仓储中造成的破损和短缺由乙方负责。
4、乙方在收货(即货到)24小时内完成验收,验收时如有问题应立即通知甲方,逾期甲方不再负责。乙方验货后,应在48小时内将收货凭据经签字盖章后传真给甲方,否则视同收货认可。
五、销售价格及渠道管理
1、本产品执行全国统一零售价格政策,每盒零售价规定为176元。
2、经销商不得进行不正当的价格竞争,不得以任何名义直接降低价格倾销。
(1) 乙方保证以不低于甲方规定的零售价格(经甲方同意的打折促销除外),销售本产品。
(2) 如乙方在经销期间将甲方的产品低于甲方的供货价销售,一经查实将按该月货款总额的200%赔偿经甲方,同时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经销商资格。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跨区域销售产品,不得到甲乙双方约定的专销地点以外的任何地区销售,一经查实将按该货款总额的200%赔偿给甲方,同时取消乙方的独家经销商或经销商资格(本款所指销售为较大规模的公开销售)。
1、乙方对广告宣传的内容和发布方式具有建议权,但最终确定权属于甲方。
2、 地区性的广告、宣传费用由乙方单独承担。
3、 根据乙方销售需求,己方按成本价提供相应的宣传品。其他与产品销售有关的用品由乙方自行负责。
六、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 对乙方的经营和推广活动有咨询、知情权。
(2) 在乙方发生违规销售时,有权查看乙方的帐目。
2、甲方的义务
(1)有按照协议规定维护乙方合法权益的义务。
(2)本协议生效后,在乙方未违反本协议约定的情况下,甲方不得在乙方的销售渠道内再以其它任何方式或由任何机构来销售本产品。
(3)有按时供货、保证货物质量和提供经营信息的义务。
(4)有向乙方提供产品销售必须文件的义务。
(5)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有义务无偿退换、并承担运费的义务。
3、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在协议许可范围内的自主经营权和独家经营权。
(2)对甲方违反本协议的行为,可以直接追究甲方经济、法律责任。
4、乙方的义务
(1)乙方有拓展市场、建立健全有效的销售网络的责任。
(2)乙方有在甲方提供有关手续后三十天内办好本产品上市的一切相关手续的义务。
(3)乙方有对甲方的产品技术、经营情况、市场拓展策略、价格体系等信息保密义务。
(4)乙方不得再经销其它与本产品功效成份相似或构成竞争关系的产品
(5)乙方有义务代表甲方妥善处理当地消费者对产品的质量、功效咨询等相关事宜。
七、协议的解除
1、 乙方的进货量在半年或一年内未达到一定规模,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2、在市场启动期结束后,如甲方在约定的供货期后15日内仍未发货的,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八、解除协议后的有关约定
1、乙方应对甲方经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销售政策、价格体系等)继续承担保密的义务。
2、乙方应退还所有的文件、资料、授权委托书等(包括复制品)。
九、其他
1、甲乙双方均不得以企业性质发生变化等原因终止或违背协议。
2、 乙方应将资质材料(营业执照、保健食品经营许可证、法人证书复印件等加盖公章)于协议签订一并提交甲方备案存档。
3、 协议签定时,乙方须交付市场履约保证金 元,协议期满后,如乙方无违约行为,甲方将保证金全额退还给乙方(不计利息)。
4、 当市场营销启动一定规模的广告宣传及规范的终端销售管理,则甲方有权根据费用及责任的分担情况相应调整产品的代理价格和销售量指标。
5、 因产品质量问题可随时退、换货。推广期后,经销商未售出的产品,保质期在一年以上,包装完好且不影响二次销售的,可按进货量的 (比例)退、换货。
6、 未经甲方授权,乙方不得在互联网上发布与本产品有关的信息,并严禁进行网上销售。
十、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同意本协议全部条款,如有违约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解决。由于不可抗力或国家法令变动等特殊情况造成违约行为,双方协商解决。
7、 甲乙双方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协议生效及期限
1、本协议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约权。
2、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共同遵守。本协议涂改处无双方盖章为无效条款。
3、本协议未尽之外,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律。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法人代表: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年 月 日
签于:
供方: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需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乙方购买甲方产品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和价格:
产品名称:
规格:
数量:
单价: (以订货单价格签字为准)
总价: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产品质量要求标准按照 标准执行。
三、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交(提)货期限:
1.产品的交货单位: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 )项执行:
(3)乙方自提自运 .
3.运输方式: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
乙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协议规定的交货期限前 天通知甲方,以便甲方编排运输计划;必须由乙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协议中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5、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协议规定乙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按协议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甲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乙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协议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四、货款结算:
在双方签订本协议之日起三日内,乙方向甲方下单,并将50%的货款打到甲方指定账户;在交(提)货异议期满后,乙方再将剩余50%的货款打到甲方指定账户。
五、验收及异议期:
1、乙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规格、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十天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乙方有权拒付不符协议规定部分的货款。
2、如乙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协议规定。
3、乙方因保管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甲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十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不能交货的,应向乙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 %的违约金。
2、甲方所交产品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协议规定的,如果乙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乙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甲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甲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甲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协议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甲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乙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甲方应当偿付乙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甲方应当负责赔偿。
4、甲方逾期交货的,应按全部货款金额每日千分之一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甲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产品,乙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等费用以及非因乙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甲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甲方除应负责运交协议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乙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甲方未经乙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7、甲方提前交货的,乙方接货后,仍可按协议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甲方逾期交货的,甲方应在发货前与乙方协商,乙方仍需要的,甲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乙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十五天内通知甲方,办理解除协议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二)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 %的违约金。
2、乙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协议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按全部货款金额每日千分之一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3、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全部货款金额每日千分之一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4、乙方违反协议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5、乙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甲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七、其他事项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协议有效期内,除非经过对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协议。
2、协议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双方签订确认的订货单或传真件是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具体产品以订货单为准,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双方来往函件,按照协议规定的地址以特快专递方式送达对方。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后的两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4、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制定帐号:
协议签订日期:xx年 月 日
供方: ( 协议编号: )
需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xx月 xx日
一、 产品名称、型号、数量、单价、供货时间及数量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三、交提货地点:需方库房。
四、运输费用负担:运输费用由供方承担。
五、验收标准及方法:按第二条标准验收。
六、结算方式及期限:产品验收合格后,凭增值税发票,通过银行承办。
七、本协议如需变动或补充,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方能生效;
八、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执行。
九、解决协议纠纷的方式: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需方所在地内江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本协议需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