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案件通报实用

2023年案件通报实用

ID:1086289

时间:2023-07-07 09:17:20

上传者:曹czj

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2023年案件通报实用篇一

张____,男,^v^党员,原开发区(白洋街道)国土资源工作负责人。

何____,男,^v^党员,现开发区(白洋街道)国土管理员。

马____,男,^v^党员,现开发区(白洋街道)国土管理员。

项____,男,^v^党员,原武义县国土资源局行政审批科科长。

根据国家土地监察上海局通报,经县纪委会同县检察院依法查明:张____在任开发区(白洋街道)国土资源工作负责人期间,未能及时发现武义南方萤石化工有限公司在开发区(白洋街道)上邵村地块违建及毁坏耕地行为,且两次接受该公司宴请,收受公司贿送购物卡及名酒等财物。同时,授意何____、马____在审核公司报批材料中给予方便。县国土资源局原行政审批科科长项____在审核国土所上报材料时,严重不负责任,致使该公司虚假临时用地申请获得批准。

张____的行为已构成玩忽职守和受贿错误,何____、马____、项____的行为已构成渎职错误。依据《中国^v^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五条、第一百二十七条和第一百二十九条之规定,20____年____月18日,经县纪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张____开除党籍处分;20____年1月21日,经白洋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给予何____、【人名】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____年1月23日,经县纪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项【人名】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____年____月22日,张____因犯玩忽职守罪,被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零六个月。

案件二:邵____滥用职权案

邵____,男,现武义县林业局森林警察大队民警。

经查:20____年1月,邵____在明知俞源乡黄家里村村民潘某未经审批、无证砍伐村内两棵挂牌古树的情况下,非但不予制止,反而提供便利,帮助联系吊车与采伐工人,致使古树被滥伐。

邵____的行为已构成滥用职权错误并已涉嫌犯罪,20____年____月26日,县监察局将其移送武义县人民检察院。目前正在侦查之中。

案件三:芦____其他妨害社会管理秩序案

芦____,男,^v^党员,原武义县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

经查:20____年5月22日20时____分许,芦____酒后驾驶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被交警查获。经鉴定,其行为属醉酒驾驶。

芦____的行为已构成其他妨害社会管理秩序错误。依据《中国^v^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条之规定,经县纪委会研究,决定给予芦____开除党籍处分。20____年____月24日,芦____因犯危险驾驶罪被武义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二个月十五天,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20____年1月27日,芦____被开除公职。

案件四:谢____等串标案

谢____,男,^v^党员,原第十五届县人大代表,原武义县熟溪街道大坤头村党支部书记。

吴____,男,^v^党员,武义县王宅镇要巨村人。

费____,男,^v^党员,原第十五届县人大代表,原武义县王宅镇吴山下村党支部书记。

经查:20____年____月,在武义县履坦镇白鹭溪堤防加固工程招投标过程中,谢____、吴____借用外地多家公司资质,经事先共谋,采用集中统一安排报价的方法中标。中标后,参与串标的人每挂靠一家公司分得万元,谢____分得万元,吴____分得万元。

20____年6月,在武义县明招路拓宽工程(塘里至永武一线)招投标过程中,费____借用外地多家公司资质,参与该工程的投标。经多人事先共谋,采用统一报价,拉高一次平均值,淘汰其余参与招投标的公司,使安排的公司进入二次投标的方式实行串通投标。中标后,费____分得万元。

谢____等人的行为已构成其他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错误,情节严重。依据《中国^v^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一十二条之规定,20____年7月20日,经县纪委会研究,给予谢____、吴____和费____开除党籍的处分。20____年7月22日,经法院判决,谢____被判处拘役5个月,缓刑8个月,罚金18万;费____被判处拘役5个月,缓刑8个月,罚金24万;吴____被判处罚金____万。20____年3月20日,经县第十五届人大会第十次会议研究,决定暂停谢____、费____县第十五届人大代表职务。

案件五:邹____私分国有资产案

邹____,男,^v^党员,原武义县招投标交易中心主任兼党支部书记。

经查:20____年6月3日,武义县招投标交易中心委托杭州某软件公司免费开发武义县建设工程商务标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邹____私下与该公司工作人员陶某、高某约定,项目完成后,由武义县招投标交易中心委托相关中介机构向需使用评标系统的每个项目投标人收取200元/张的光盘费,软件公司、交易中心、中介机构按4:4:2分成。交易中心应得分成暂挂软件公司账户。

20____年6月至20____年年底,交易中心先后将本单位职工去湖南韶山衡山岳阳的旅游费用____0____元、去宁波绍兴的旅游费用93____元、职工春节福利福泰隆购物卡3万元及田歌公司礼品券5200元,从交易中心暂挂杭州软件公司账户上的光盘费分成中予以支付,共计私分国有资产59517元。

邹____作为交易中心主任,对此案的发生负主要责任,已构成私分国有资产错误,严重违犯党纪。鉴于案发后邹____主动交待问题,认错态度较好,依据《中国^v^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四条第一款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七项之规定,20____年1月29日,经县纪委会和监察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人名】同志撤销武义县招投标交易中心党支部书记、武义县招投标交易中心主任职务的处分。

案件六:项____贪污案

项____,女,^v^党员,原王宅镇妇联主席。经查:20____年____月,项____利用职务之便,将未从事来料加工业务的女儿邵某列入以奖代补名单,并于20____年4月骗领来料加工奖补资金人民币2000元。事发后,项____将以上款项退出。

项____的行为已构成贪污错误,依据《中国^v^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三条之规定,20____年____月19日,经王宅镇党委研究,决定给予【人名】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案件七:王____等人失职案

王____,男,^v^党员,现任武义县环保局党组成员、环境保护监测站站长。

邹____,男,原武义县环保局生态办副主任。20____年9月25日,浙江卫视《新闻联播》曝光了我县泉溪镇湖沿村电镀厂偷排污水,县环保局24小时值班热线无人接听等情况。经查:县环保局内部管理不严,值班制度落实不到位,致使“”污水偷排事件未能得到及时查处,社会影响恶劣。

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条第二款、《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第八条第五项,以及《浙江省影响机关效能行为责任追究办法》之规定,20____年9月26日,经县纪委监察局研究,决定给予县环保局通报批评,给予分管领导【人名】同志行政警告处分,并责成环保局党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20____年____月16日,经县环保局党组研究,决定给予值班组长邹____免职处理,给予值班组人员雷恺芝、徐新达、徐璐、朱秀清口头效能告诫。

案件八:丁____违规收受礼金案

丁____,男,^v^党员,现任泉溪镇党委委员。

根据群众举报,经查:20____年____月4日,丁____为儿子丁某和儿媳吴某举办婚宴,违规收受下属、管理对象及村干部礼金9700元,且未及时履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鉴于事发后丁____认识错误深刻,自觉退还收受礼金,依据《中国^v^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20____年1月29日,经县纪委会研究,决定给予【人名】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案件九:徐____滥用职权案

徐____,男,^v^党员,原武义县公安局壶山派出所副所长。

经查:20____年____月____日晚,徐____在处理三角店好又多超市哄抢事件中,未认真履行职责,致使超市内物品被他人哄抢;20____年1月____日,徐____又未经合法程序,违规拍卖、处理超市货物。并引发超市老板郑某的父亲多次到北京等地上访,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徐____的行为已构成滥用职权错误。依据《^v^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八条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五条之规定,20____年____月25日,经县公安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人名】同志行政记过处分;20____年____月26日,经县公安局党委研究,决定免去徐____壶山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2023年案件通报实用篇二

今年来,全省各级工商部门根据总局的工作部署,继续深入开展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执法行动,结合当地实际与群众反映强烈重点行业的热点问题,依法查处房地产、汽车驾校等强势地位企业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集中查办一批大要案,有效遏制了利用不平等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利益行为的蔓延。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在执法实践中涌现出等地查处房地产,长汀查处驾校,清流查处客运,罗源查处手机,厦门查处美容、速递等行业“格式条款侵权”的典型案例。为及时推广各地先进经验,促进专项整治行动扎实开展,现将有关单位的典型案例予以通报,供各地学习借鉴。

案例:泉州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利用格式合同条款侵犯消费者权益案

一、违法行为基本情况

20xx年3月25日,安溪县工商局执法人员根据消费者投诉,发现当事人泉州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利用格式合同向购房户强制收取水电开户费的行为涉嫌违法,遂立案调查。

经查,当事人在安溪县凤城镇龙津公园北侧开发楼盘,共有商品房1100多套,于20xx年开始对外销售商品房,并与每个购房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合同补充协议》。在当事人提供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合同补充协议》中以格式条款的形式约定“该商品房的总价款不包括以下费用,以下费用由买受人支付:买受人申请按揭贷款银行要求缴纳的相关费用,买受人办理分户产权证应缴纳的契税、工本费、查档费、登记费、印花税等费用,水、电、电视、电信、燃气等开户费,专项维修资金及政府相关部门规定的应由买受人缴纳的其他相关费用。”从20xx年8月份开始,泉州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利用格式合同条款规定,在办理交房手续时以通知的形式要求要求购房者和拆迁安置户必须交清水、电开户费才能拿到房屋钥匙。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从20xx年8月份开始,当事人向已交房的390户购房者和拆迁安置户收取了水、电开户费,其中自来水开户费每户收取1000元,共收取390000元;电开户费每户收取300元,共收取117000元。至案发时,当事人已向购房者违规收取水、电开户费共计50.7万元。

二、查处依据与结果

“水表立表费、供电入网费”属国家法律、法规明确禁止收取的费用,当事人在销售商品房时就应将供电、供水的建设费用列入商品房销售价格,不得向购房者另行收取。但当事人通过《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格式条款,向购房者另行收取水、电开户费,加重了消费者的责任和负担。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和《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二)项的规定。应根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第六十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安溪县工商局认定,以上证据,相互印证,鉴于当事人在案发后能够积极配合案件调查,并及时改正违法行为,主动退还消费者水电开户费。根据《福建省房屋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九项和《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第六十条的规定,该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责令改正违法行为;2、处罚款人民币76.05万元。

三、案例分析

1.开发商是否构成格式条款侵权行为。

当事人与购房户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合同补充协议》,其中约定的“该商品房的总价款不包括以下费用,以下费用由买受人支付:买受人申请按揭贷款银行要求缴纳的相关费用,买受人办理分户产权证应缴纳的契税、工本费、查档费、登记费、印花税等费用,水、电、电视、电信、燃气等开户费,专项维修资金及政府相关部门规定的应由买受人缴纳的其他相关费用。”这些条款,是由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购房户协商,购房户只能或是同意条款的内容与当事人订立合同,或是拒绝接受条款的内容而不与当事人订立合同,而不可能与当事人协商修改条款的内容,因而该条款属于格式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六条“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应当遵守国家政策。”和第七条“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国家经济计划,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第二十四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的规定、《福建省房屋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八条第四款“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告示或者其他方式对房屋消费者作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作减轻、免除其承担民事责任的规定。”的规定,当事人的这一行为属于《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二)项“……(十二)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所使用的格式条款,不得有下列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或者排除消费者主要权利的规定: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规定所指行为。

2.开发商能否收取水、电开户费。

首先,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和《福建省商品房交易价格行为规则》的规定:按国家有关规定应承担的开发小区内基础设施建设费和公共设施配套建设费应计入商品房销售价格,不得向购买人另行收取。其中规定商品房相关的部分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设费用包括供电、供水、供气、通讯等属房屋配套性质的建设费用;其次,关于在商品房销售中不得另行收取供水供电配套设施费用问题,国家及有关部门已有明确:1、《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取消部分建设项目收费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收费管理的通知》(计价费〔1996〕2922号)、《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全面整顿住房建设收费取消部分收费项目的通知》(计价格〔20xx〕585号)已明确规定,经国务院批准取消的涉及住房建设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包括“用电入户、立户费、自来水表立户费、水表立表费、供电入网费”等各项费用。

3.开发商通过合同及补充协议能否免除其责任与义务。

综上所述,“水电开户费或者水电立户、入网、安装费”属国家法律、法规明确禁止收取的费用。当事人在销售商品房时就应将供电、供水的建设费用列入商品房销售价格,不得向购房者另行收取。事实上,当事人并无证据证明自来水公司及供电公司委托其“代收水表开户费和电表开户费”,供水、供电公司也没有就“水表开户费和电表开户费”单独与每个购房者及拆迁户发生对应关系。但当事人利用单方面自行制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相关格式条款——补充协议与购房者约定,在交房时以不公平、不合理的通知的形式借“水表开户费、电表安装费”的名义向购房者另行收费的行为,实际上是免除了当事人应当依照国家及有关部门的规定和所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第八条约定为购房者免费水电到户的义务,将本应由当事人承担的商品房供水供电配套性质的费用转嫁给购房者承担。

四、启示

1.敢于亮剑,层层深挖,揭露真面目。本案涉及备受关注、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房地产市场,是当前热点、难点问题。该案是一起较为复杂的房地产公司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案件。因为该案事发牵扯的消费者众多,同时还牵扯到相关的水电部门。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案件的调查取证难度很大,安溪县工商局执法人员不畏困难,层层抽茧剥丝,透过现象看本质,终于认定了房地产商违法的事实,并用格式合同违法行为进行处理,最终以76.05万元的处罚结案。

2.精于突破,相互印证,形成铁案。本案是一起典型利用格式合同条款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该局办案人员在办理案件过程中,认真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对案件进行全面分析,是值得借鉴和学习的。在具体执法实践中,执法人员务必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讲究工作方式,注意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形成“证据链”,相互印证,不能将“怕麻烦”等个人情绪带到办案之中去,要学会看到案件的本质,要将案件的客观因素与主观因素都考虑到,对于涉案金额巨大,召开县局案审会集体讨论决定,避免不必要的行政监管责任风险的发生。

3.违法手段特殊、典型,具有较强隐蔽性,查处难度大。在日常生活中,房地产公司侵犯消费者权利这一现象较为普遍,通常这类案件仅仅只是房地产商单独侵犯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比较明显,但在这个案件中,房地产商在侵犯了消费者权益后,却将违法行为转嫁到水电部门,同时在处理上因为多收费用属于《价格法》所调整,不属于工商部门管辖,种种原因造成了取证困难并且难以突破,该案能够顺利办结实属不易,是工商系统历年来查办的房地产公司侵犯消费者权利案件中较典型的案件。

201x年x月x日

2023年案件通报实用篇三

为深入贯彻《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土地权属争议调处工作,xxx对原国家土地管理局1996年统一制定的《土地权属争议案件文书格式》进行了修改和完善。经研究,现将修订后的《土地权属争议案件文书格式》(见附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印发的《土地权属争议案件文书格式》不再使用。

附件:1、土地权属争议案件收件登记单

2、土地权属争议案件申请书

3、土地权属争议案件授权委托书

4、土地权属争议案件受理通知书

5、土地权属争议案件受理(或不予受理)建议书

6、土地权属争议案件不予受理决定书

7、答辩通知书

8、询问笔录

9、协助调查通知书

10、土地权属争议案件调解书

11、土地权属争议案件行政决定书

12、土地权属争议案件文书送达回证

13、延期调查处理通知书

年五月二十四日

2023年案件通报实用篇四

西岸小学于20xx年9月12日下午3点30集中全校教师召开会议,会议的主要内容是学习教育纪工委关于对10起典型案件的通报的学习精神。

会议由张封数校长主持,会议逐一列举10起典型案件,通报这10起案件的发生,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违反了国家惠民政策,损害了教育系统形象,教训十分深刻,值得我们反思,并引以为戒。

针对10起典型案例实际情况,学校在此基础上加强学习,提高认识,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和行政行为,认清纪检xxx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今后的工作有很大的作用。

…… …… 余下全文

2023年案件通报实用篇五

严肃查办案件,深入剖析、查找根源,加强粮食系统警示教育,通报曝光典型案例,下发纪检监察建议,推动主管监管部门、粮食购销企业完善制度、堵塞漏洞、深化改革……河南省纪委监委坚持“三不腐”一体推进,把推动标本兼治、促进改革发展作为谋划安排工作的首要考虑,把高质量监督融入治理之中。

河南省纪委监委先后梳理16起典型指导案例,并通报全省。印发《关于监督督促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深化以案促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纪检监察机关督促案发单位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截至目前,全省公开通报典型案例35件43人,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以案促改通知书531份,督促涉粮单位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会1935场次,警示教育万余人次,推动建立完善相关机制2106项。

“通过查处多起涉粮腐败案件,我们发现主要存在‘三重一大’等重要制度落实不力、内控机制不完善、政府储备政策执行不严、粮库日常管理不规范、行政管理缺失缺位等问题。”河南省纪委监委专项整治工作专班相关负责人表示。

推动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研究制定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按照“一县一企、一企多点”的改革思路,统筹推动,实现国有粮企政策性业务和经营性业务分离。

协助省委研究通过河南省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组建方案,郑州、开封、平顶山、濮阳等地组建市级粮食集团,逐步改变地方国有粮企“小、散、弱、乱”现象。

推动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健全完善执法监管机构,目前全省已有8个省辖市、62个县级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组建了专门的粮食执法机构。

在河南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下,《河南省储备粮管理办法》已正式颁布实施。《加强全省粮食储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库存政策性粮食管理的实施意见》《全省政策性粮食存储库点规范化管理指导意见》等一系列文件制度也相继出台,为进一步保障粮食安全提供了制度支撑。

2023年案件通报实用篇六

去年以来,各级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狠刹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仍有个别法院及少数法院干警看不清当前的形势,低估了中央的决心,认为改进作风的工作只是一阵风,刮一刮就会过去,因而对中央的要求和上级法院的规定置若罔闻,致使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在法院系统内仍然时有发生,并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为了教育和警示广大法院干警,彰显人民法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决心,现将各地纪委和各级法院去年以来查处的七起法院干警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件通报如下,望各级法院和广大法院干警切实引以为戒。

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组织公款旅游案。20xx年1月18日至24日,该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邓新萍组织该院在海南省海口市参加培训的39名干警赴三亚市旅游,并用公款支付旅游费用共计88884元。案发后,邓新萍被免去执行局局长职务,并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还责令其他相关人员作出深刻检查并退缴了全部旅游费用。

山东省沂水县人民法院公款送礼案。20xx年8月底,该院院长林涛以院领导中秋节走访送礼为由,安排办公室主任王某先后三次在沂水县某超市购买了23000元购物卡,并开具“办公用品”发票回院报销。案发后,林涛被免去党组书记、院长职务,并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院领导还分别退缴了各自走访送礼的费用。

湖北省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违规报销足浴发票案。20xx年9月至20xx年11月期间,该院刑一庭庭长李文和刑二庭庭长揭祥先后在该院财务违规报销了足浴消费发票6张,共计2508元。案发后,李文和揭祥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审核批准报销上述费用的该院常务副院长商文成被诫勉谈话、审委会专职委员严贤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山西省宁武县人民法院违规配备办公设备案。20xx年9月15日,宁武县法院给6名院领导、13名中层干部、2名办公室工作人员和2名法庭工作人员违规配备了总价值为20余万元的办公设备,造成了严重浪费。案发后,该院院长荣崇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记过处分;该院副院长陈建生受到党内警告和行政警告处分;其他责任人被分别诫勉谈话;违规购置的办公设备予以追缴。

陕西省商洛市商州区人民法院副院长薛红炜公车私用案。20xx年9月22日,薛红炜带领本院干警王某、杨某某到陕北等地执行案件,25日下午返回途中,薛红炜等人应王某亲属之邀,乘坐警车去白云山景区游玩,并将警车停放在景点附近,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案发后,薛红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黑龙江省肇源县人民法院审监庭庭长姜英龙大操大办婚宴案。20xx年9月9日,姜英龙先后两次为女儿举办婚宴,共设宴15桌,接受礼金27400元。案发后,姜英龙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行政记大过处分;违纪礼金予以追缴。

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书记员室主任兼速裁庭负责人王珏违反工作纪律案。20xx年5月某日下午三点半左右,王珏在办公室脚穿拖鞋接待某当事人,且其工作计算机正在运行“连连看”游戏。案发后,王珏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以上七起案件的发生,充分体现了作风问题所具有的反复性和顽固性,同时也反映出个别法院和少数干警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工作中,还存在着“等待观望”的消极心态和“无视规定”的侥幸心理,必须坚决予以纠正。

各级人民法院要结合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学习关于改进作风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尽快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要求和部署上来,进一步查找工作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强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工作措施,持之以恒地推动法院队伍的作风建设。

各级法院党组要坚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级法院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改进作风的各项规定,各级法院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尤其要主动查处法院干警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对监督检查发现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或“打折扣、搞变通”的行为,要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以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各级法院不折不扣地得以落实。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态度不坚决,措施不得力,造成管辖范围内连续发生违纪违规问题的,还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有关领导干部和纪检监察部门的失职渎职责任。

2023年案件通报实用篇七

7月7日,邯郸市成安县警方抓获了一名网上逃犯。犯罪嫌疑人赵某英因透支银行信用卡20余万元长时间逾期不还,被警方刑事拘留。

犯罪嫌疑人赵某英今年37岁,是成安县北乡义乡河东村人。20xx年,她在中国银行成安支行办理了一张白金信用卡,恶意透支本金人民币219150元,随后并未对银行卡进行还款,逾期超过三个月以上。其间银行工作人员多次催缴,但是赵某英拒绝还款。鉴于此,中国银行向公安机关报警。成安县北乡义乡派出所对其进行立案侦查,并于20xx年5月24日将赵某英上网追逃。

7月7日上午,三名银行工作人员再次去赵某英家中催款,发现赵某英家中无人,但是在附近看到了赵某英。于是银行工作人员一路跟踪并将该情况反映给警方,称在成安县南街口附近发现一个恶意透支信用卡的网上逃犯。恰巧在附近执勤的巡特警队员马上赶到现场,经排查询问确认该女子正是网上逃犯。经讯问,赵某英对自己恶意透支信用卡及违法套现,涉嫌信用卡诈骗的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该女子已经被移交到成安县北乡义乡派出所,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刑事拘留。

民警表示,恶意透支属于信用卡诈骗的一种行为,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款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其行为就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将会追究其刑事责任。时提醒广大市民申领信用卡必须要评估自己的消费能力和偿还能力,树立诚信意识,量入为出,及时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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