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实用

医院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实用

ID:1096575

时间:2023-07-07 11:19:22

上传者:曹czj

在现在社会,报告的用途越来越大,要注意报告在写作时具有一定的格式。那么报告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报告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医院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实用篇一

(一)项目实施方案:县统计部门根据全县住户调查记帐情况开展,按季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由县统计部门按照补贴标准,并按季度发放到位。目前全县住户调查共xx个调查点,xx户记帐户,人均调查补贴xx元/月,措施电子记帐户再加通讯费xx元/月。

(二)预算测算依据及标准:目前全县住户调查共xx个调查点,xx户记帐户,按每户xx元/月补贴标准。

(三)资金来源:本级财政安排。

(四)项目历年执行情况:万元,万元;万元,万元。

(一)项目实施方案:县统计部门根据全县首席和辅助统计员、联网直报企业统计人员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年度考核;考核合格后,由县统计部门按照补助标准,一次性发放全年补助经费。目前全县首席和辅助统计员岗位人数共计xx人,纳入补助范畴联网直报企业xx户。

(二)预算测算依据及标准:首席统计员xx名,按每人每月xx元补助标准;辅助统计员xx人,按每人每月xx元补助标准;联网直报企业xx户,按每年每户补助xx元标准。

(三)资金来源:本级财政安排。

(四)项目历年执行情况:万元,万元;万元,万元。

(五)万元,万元。实际发放乡镇首席统计员、万元,全年执行率xx%,自评得分x分。

(一)项目实施方案:县统计部门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工作部署情况,依据我县普查工作需要,分阶段支付相应的普查经费。

(二)预算测算依据及标准:

(三)资金来源:本级财政安排。

(四)项目历年执行情况:xx年度安排预算经费xx万元,

(五)xx年执行情况:xx年度安排预算经费xx万元,上级补助收入xx万元,万元,执行率为xx%,自评得分x分。

(一)项目实施方案:县统计部门根据视频会议项目运行情况,按照协议规定,一次性支付项目租用经费x.x万元。

(二)预算测算依据及标准:根据x省统计局赣统字【xx】xx号文件规定“全省视频会议系统建设采用租用方式使用x移动云视讯会议平台服务建设省市县三级视频会议系统,每会场每年租用经费x.x万元整。

(三)资金来源:本级财政安排。

(四)项目历年执行情况:xx年度安排预算经费x.x万元,实际发放补助经费x.x万元;xx年度安排预算经费x.x万元,实际发放补助经费x.x万元,xx年度安排预算经费x.x万元,实际发放补助经费x.x万元。

(五)xx年执行情况:xx年度安排预算经费x.x万元,实际发放补助经费x.x万元。执行率为xx%,自评得分xx分。

(一)对接省、市工作部署,协调我县各部门人力物力资源,确保及时接收上级统计机构传达的工作要求,保障脱贫攻坚普查工作顺利推进。

(二)预算测算依据及标准:根据全县贫困户总户数、总人口数配备普查所需的pad等普查设备的数量。

(三)资金来源:本级财政安排。

(四)项目历年执行情况:xx年度安排预算经费xx万元。

(五)xx年执行情况:xx年度安排预算经费xx万元。普查宣传,装备等购置费用实际支出xx.x万元,全年执行率xx%,自评得分x分。

医院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实用篇二

为了构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我县图书馆总分馆模式,根据省文化主管部门及岳市文体改[20xx]2号《关于20xx年度文化体制改革任务落实和动态监测的通知》文件的要求,我县须建设以县图书馆为总馆,北景港镇、三封寺镇、梅田湖镇、禹山镇、东山镇等5个单位为分馆的总分馆服务平台。

此项目由评审中心依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经工程量计算、核实,控制价为199.69万元,由采购办按程序办理,县财政列支179万元列入20xx年预算。

此项目先在县纪委备案,由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代理,分成四个包,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招标。

通过建立县级图书馆总分馆制,发挥县级总馆在县域公共文化建设中的中枢作用,把优质公共文化服务延伸到基层农村,增加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更好地满足了广大人民群众基本文化需求。根据目前县图书馆总分馆建设工作取得的成效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自评绩效等级为“优”,分数为97分。

经实地考核,各分馆积极探索,均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具体后续工作方案,制定了各项管理制度,以“三个统筹、五个统一”为抓手,推进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集约管理,提升基层文化服务效能,取得了初步成效。

持续实施图书馆评估定级和“基层文化馆站效能提升计划”,扶持引导各乡镇推动建立健全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的管理和使用制度,切实提升基层公共文化设施服务效能。

医院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实用篇三

截至2021年12月,全市共有公办、公建民营和社会办各类养老机构50家,合计床位8554张。

经综合评分,该项目得分100分,评价绩效等级为“优”。

(一)投入(总分20分,自评20分)

1.项目立项(总分14分,自评14分)

(1)规划编制与审批(总分5分,自评5分)

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政策,按照省、市民生工程目标要求,市、县人民政府将养老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了《淮北市“十四五”养老服务发展规划》和《淮北市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实施方案》并经市政府批准。市、县编制的实施办法和年度实施方案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国民经济发展规划,以及我省相关政策的要求。编制的实施方案满足《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实施办法》的要求。

(2)联席会议机制建立与执行(总分2分,自评2分)

市、县建立健全了由民政、财政等部门负责同志参加成立的联席会议制度。经市政府研究同意,淮北市养老服务体系联席会议制度于今年6月正式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市民政局牵头负责,成员单位共有28家。通过联席会议制度,积极协调研究、解决问题、部署任务、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

《淮北市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实施方案》中设定了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目标符合《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实施办法》分解下达的目标要求;设定的绩效目标符合经济社会发展和客观实际的要求。

(4)绩效指标明确性(总分4分,自评4分)

《淮北市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实施方案》设定了清晰的产出和效果绩效指标;项目实施方案设定的绩效指标做到了细化、量化、可衡量,给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工作指明工作方向。

2.资金落实(6分)

(1)资金到位率(总分3分,自评3分)

截止2021年12月31日,通过各渠道筹集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补助资金实际到位资金和应补助资金总额一致,到位率为100%。

(2)补助资金到位及时率(总分3分,自评3分)

截止2021年12月31日,高龄津贴按月及时发放,养老服务补贴、机构运营补贴、一次性建设补贴等及时拨付,补助资金到位及时率100%。

(二)过程(总分30分,自评30分)

1.项目管理(总分20分,自评20分)

(1)目标责任书(总分2分,自评2分)

省、市、县三级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对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的各项目标任务进行明确分工,全面落实管理责任。

(2)政策宣传(总分2分,自评2分)

民政部门通过发放宣传单、开展宣传讲座,在街道、机构、电视平台进行宣传,对高龄津贴制度、防范非法集资、食品安全、消防安全进行宣传。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政策宣传,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政策宣传效果显著。

(3)公开公示制管理(总分2分,自评2分)

市、县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的资金筹集和使用情况,在市民政局官网、县区人民政府的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布,公示时间及时、地点、内容、格式均符合要求。

(4)实施管理合规性(总分3分,自评3分)

完善高龄津贴人员及其他补助项目的档案,不定期进行抽查。经调查,补助对象、申报材料和补助标准符合程度为100%。

(5)信息平台管理(总分2分,自评2分)

市、县建立并完善了社会养老服务设施,搭建了机构基础数据库,依托市县两级平台进行统计,对社会力量新增床位的动态管理。

(6)档案管理规范性(总分3分,自评3分)

建立并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项目档案,项目档案资料完整且规范,助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7)服务市场监管(总分3分,自评3分)

市、县健全养老服务准入、退出、监管制度,及时查处侵害老年人人身财产权益的违法行为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对所有政府补助的服务项目和补助对象都进行了服务质量和养老需求评估,项目实施质量符合要求。

(8)资料报送情况(总分3分,自评3分)

每月及时、齐全、真实、准确的报送民生工程进展情况表,高度重视和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评价工作。

(9)制度建设与执行(满分2分,自评2分)

建立了《淮北市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实施方案》,明确了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细则;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10)资金使用合规性(满分4分,自评4分)

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项目资金实行了专账核算,做到了专款专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项目应配套资金经费及时纳入了年初预算管理;对“高龄津贴”发放全部实行社会化发放(或通过涉农资金平台直接打卡发放);项目资金支出手续齐全、原始凭证合规;项目资金使用不存在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贪污浪费,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等违规现象。

(11)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满分2分,自评2分)

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项目资金支出严格执行了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国库集中支付程序和手续符合规定。

(12)监督检查有效性(满分2分,自评2分)

定期开展项目资金使用专项督查,保障资金使用安全;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及时整改。

(三)产出(总分25分,自评25分)

1.项目产出(总分25分,自评25分)

(1)目标任务完成率(总分3分,自评3分)

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落实民生工程的各项指标,完成各项民生工程目标任务,2021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项目目标任务完成程度为100%。

(2)达标率(满分2分,自评2分)

2021年,全市共有养老服务机构50家(其中养老院28家、敬老院22家)。在增加养老床位总量的同时,重点支持服务失能、部分失能老人的护理型老年护理院建设,全市养老机构床位数8554张,全市护理型床位达到4529张,辖区内护理型床位达标率100%。150张床位以上养老机构数21个,内设医务室或护理站的150张床位以上养老机构数21个,医务室或护理站数量达标率100%。

(3)配建率(满分2分,自评2分)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皖政〔2014〕60号)文件要求,“在城市,制定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必须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2平方米的标准,根据老年人口数量和服务半径,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对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应按照新建的住宅小区每百户20至30平方米、已建成的住宅小区每百户15至20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由属地县级人民政府统一调配使用。我市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率达到了100%。

(4)覆盖率(满分6分,自评6分)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对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覆盖面达到100%;对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覆盖面达到35%以上;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制度覆盖率达到100%;我市已经建成县(区)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4个,覆盖率达100%;建成街道养老服务中心12个,覆盖率达100%、已建成镇养老服务中心18个,覆盖率达100%;全市共建成社区养老服务中心152个,覆盖率达100%;村级养老服务站61个。完成2021年省政府目标考核养老服务三级中心覆盖率达到100%的目标任务。

(5)试点完成情况(满分10分,自评10分)

我市积极开展养老服务智慧化建设,采用“1+4+n模式”,打造淮北市市县(区)两级养老智慧平台及养老机构服务系统,推进多家养老机构开展智慧化建设。

2021年,在三区一县智慧养老平台全覆盖的基础上,全市新增2个智慧养老机构,实行全天候、全流程、全方位智慧监管体系有效的规范养老机构管理,提高了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实现了高龄津贴及运营补贴的及时准确发放。自评得分为100分。

(6)完成及时性(满分2分,自评2分)

截至今日,2021年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目标任务完成及时率为100%。

(四)效果(总分25分,自评25分)

1.项目效益(总分25分,自评25分)

(1)社会效益(总分8分,自评8分)

今年以来,我市积极开展特困供养机构改造提升计划,对特困供养人员进行走访慰问,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给特困老年人开展服务,改善贫困老年人的生活状况,提高贫困老年人的生活质量,推动养老事业高质量发展,在全社会营造出敬老养老助老的社会优良风气。

(2)资金放大效益(总分5分,自评5分)

通过省级以上财政资金对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的投入496万,带动了社会资本对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投入1亿,财政资金放大倍数大于20倍。

(3)可持续影响(总分6分,自评6分)

民政部门严格按照项目要求进行实施,得到了广大老年人的认可,获得社会群众的广泛参与和支持。养老服务机构的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工作程序逐渐规范,工作积极性大幅提高,未出现过影响养老事业发展的不良事件,获得老年人一致好评。

(4)社会公众和受益对象的满意度(总分6分,自评6分)

通过随机问卷调查、电话访问、现场走访等形式,对社会公众、受益老年人进行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满意度调查,满意度达到95%以上,社会满意度较高。

医院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实用篇四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乐委发〔2017〕5号) 文件精神进行年度化肥储备工作。市本级化肥淡季储备由市供销社提出储备确定品种及数量,由市财政局审核储备资金来源上报市政府审批后实施。承储企业以政府采购方式确定。

(二)项目绩效目标。

为增强我市农资化肥市场调控能力,切实做好淡储旺供,保障农业生产应急需要,促进农业增产增收。2021年市本级化肥淡季储备从2020年10月开始至2021年3月结束,为期6个月。储备期间月平均储备量为4500吨(其中:尿素2200吨、复合肥2300吨)。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乐委发〔2017〕5号)第五条完善农资供应保障体系中明确规定“建立和完善市、县两级化肥商业储备制度”。市供销社严格按照2018年由市供销社和市财政局联合印发的《乐山市本级化肥淡季储备管理办法》的规定,实施化肥淡季储备。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项目资金计划是50万,全年预算39.1万元,资金到位39.1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资金使用。2021年化肥淡季储备项目资金已全额支付,资金使用率100%。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1.资金来源。淡储化肥所需资金由存储企业自筹,由市财政给予利息补贴。淡储化肥利息补贴,由市供销社会同市财政局,根据市场行情、淡储化肥资金占用情况、银行半年期流动资金贷款基准利率和合理运杂费用测算,承储企业包干使用。

2.资金拨付。储备期满后,由第三方审计机构对储备工作进行了专项审计。待中介机构审计认定承储企业完成化肥淡季储备任务后,市供销社会同市财政核拨项目资金。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由市供销社会同市财政向市政府提交市本级化肥淡季储备有关事项的请示,经市政府同意后,由市供销社按照《乐山市本级化肥淡季储备管理办法》的规定,委托中介机构,通过公开招投标,选定承储企业。储备期满后,由第三方审计机构对储备工作进行了专项审计。待中介机构审计认定承储企业完成化肥淡季储备任务后,市供销社会同市财政核拨项目资金。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21年度市本级化肥淡季储备从2020年10月—2021年3月为储备期,储备期间月平均储备量为4500吨(其中:尿素2200吨、复合肥2300吨)。

(二)项目效益情况。

化肥淡季储备主要是围绕全市保障春耕用肥供应,在农业生产上出现遇有重大灾情和化肥供应紧缺,价格异常波动,可调配到市内指定区域销售。截至目前,全市每年化肥市场稳定,未发生一起因没有化肥供应不上而影响农业生产的事件发生。

(一)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市的化肥储备为春耕肥储备,储备期为上年10月至次年3月。若在7、8月遇到洪灾、冰雹等突发自然灾害时,政府需调运化肥,则没有化肥可以调运。主要因为现没有开展淡季储备期外的化肥储备。

当前,化肥价格涨幅相当大,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22年5月下旬流通领域重要生产资料市场价格变动情况”中,尿素3184.5元/吨,复合肥3991.7元/吨,去年同期价格分别为2454.3元/吨和2512.5元/吨,分别涨价730.2元/吨和1497.2元/吨,涨幅分别达到29.8%和59.6%。由于价格上涨,储备成本相应增加。

(二)相关建议。

一是结合我市实际,同市财政商议措施,力争解决化肥储备空档期的问题。

二是加强农资市场的监督指导,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防止出现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投机倒把问题。

医院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实用篇五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民政职能。岳池县民政局负责中、省、市福利彩票公益金申报、分配和监督管理使用,确保专款专用,并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2.立项的依据。《省财政厅省民政厅关于下达省级财政养老服务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21】9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的通知》(川财综【2021】25号)、《财政厅民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福彩公益金的通知》(川财社【2021】73号),省级下达2021年福彩公益金:养老服务补助81万元、岳池县坪滩敬老院项目1440万元、孤儿助学工程45万元、殡仪车购置15万元。

3.根据财务管理相关规定和制度进行专项资金管理,资金支持的具体项目主要有养老服务、孤儿助学和殡仪提质项目等,支持的主要方式为资金支持。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主要是:结合岳池县区域内养老服务现状、孤儿就学情况和县殡仪馆建设现状等,本着实事求是、重点建设等原则,统筹考虑养老服务、孤儿、殡葬等需求、政策支持等因素进行合理分配。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主要用于岳池县园田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项目建设81万元、岳池县坪滩敬老院项目1440万元、对 63名孤儿发放助学资金45万元、为岳池县殡仪馆购置殡仪车1辆。

2.省级福利彩票补助养老服务项目的绩效目标为:积极支持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结合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增加有效服务供给,提升养老服务质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项目的数量指标、质量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均超过预期指标值,项目实施计划实施并按期完成。

孤儿助学工程项目的绩效目标为:“开展孤儿助学工程”,资助考上普通全日制本科、专科等学校的孤儿完成学业。项目的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成本指标、时效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均超过预期指标值,项目实施计划实施并按期完成。

殡仪车购置项目的绩效目标为:支持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提升殡葬服务能力。项目的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成本指标、时效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均超过预期指标值,项目实施计划实施并按期完成。

3.项目申报内容与实际实施项目完全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并顺利完成。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根据《规划财务处关于开展福彩公益金绩效自评的通知》,我县积极组织县民政局社会福利股、社会事务股、局办公室、县殡仪馆、相关乡镇(街道)等相关人员对2021年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项目绩效逐项、分指标进行全面系统自查和评价。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根据中省对各项目的支持方向,结合县域养老服务、儿儿、殡葬等实际情况,加强对选址、建设内容、补助对象等的优化选择,合理科学编制我县向上资金争取项目资料。2021年省级共计批复福彩公益金支持项目4个,共计1581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

2.资金到位。

3.资金使用。

各项目资金均按照项目规定的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进行项目资金拨付,支付依据等合法合规,较好地达到了预算要求。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我单位财务管理职责设在局办公室,现有专职财务工作人员3名,其中会计2名、出纳1名。所有的民政项目专项资金(含福利彩票公益金)均进行了专帐专户管理,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了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我县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程序实施项目:建设类项目由业主单位报县发改局进行立项等,按照相关程序进行招投标实施;设施设备货物采购类按政府采购法及相关内控制度实施;补贴类项目由乡镇(单位)向县民政局提供佐证资料进行申报,按标准据实补贴。

(二)项目管理情况。我县2021年涉及的省级福彩补助项目有岳池县坪滩敬老院项目、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建设项目、孤儿助学、殡仪车购置等项目,项目中有的需要进行房屋建设,有的需要购置设施设备。为规范实施,我县属于政府投资类建设项目均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公开招投标,属于购置设施设备的均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政府采购,并对项目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了公示。

(三)项目监管情况。各类项目下达乡镇(街道)及相关单位后,我县主要采用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现场督查和书面督促,根据年度安排和实施进展进行开会集中督促。现场督促主要看项目实施程序是否合法、实施进度是否达到预期进展、实施效果是否达到预定目的。每月要求各项目乡镇及其它业主单位上报实施进展,对进展缓慢和效果较差的项目单位进行督促,对进展较快和实施效果较好地项目单位给予表扬。项目完成后,督促项目单位按规定进行验收和投入使用。

(一)项目完成情况。2021年间,支持建设1个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建设,1个乡镇敬老院,对63名孤儿发放助学补助,为殡仪馆购置1辆殡仪车。正在加快建设岳池县坪滩敬老院项目。

(二)项目效益情况

各类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均按照厉行节约,经济实用的原则进行建设,项目建成后赓即投入使用,给城乡社会老年人提供了集中休闲健身场地,有效保证了居家老年人和集中供养社会老年人的各项养老健康服务需求。帮助孤儿就学,有效保障孤儿的就学和提高孤儿就学水平。增加殡葬服务能力,有效解决群众和殡仪服务需求,提高殡仪服务水平和质量。

(一)评价结论。

我县在项目决策上执行需求研判,做到了下达项目精准;在项目管理上执行多种举措督促监管,做到了项目建设规范有序;在项目绩效上执行奖惩并举,做到了项目运行效果明显。

(二)存在的问题

岳池县坪滩敬老院项目建设进展不理想。

(三)相关建议

1、养老方面。由于我县养老服务总的水平偏低,请求上级给予我县养老项目上的支持和资金倾斜。

2、我县将加快岳池县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建设进展,力争2022年底前完成项目主体建设装修装饰。

医院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实用篇六

(一)中央专项资金下达情况

1.《关于提前下达xxxx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社〔xxxx〕1406号),提前下达我市老年人福利类资金220.7万元。

2.《关于下达xxxx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社〔xxxx〕869号),正式下达我市老年人福利类资金115.9万元(从提前下达资金中收回104.8万元)。

中央共计下达资金115.9万元。

(二)省级专项资金下达情况

1.《关于提前下达xxxx年省级民政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皖财社〔xxxx〕1407号),提前下达我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319.4万元。

2.《关于下达xxxx年民政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皖财社〔xxxx〕248号),下达我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856.16万元(含提前下达部分)。

3.《关于下达xxxx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经费的通知》(皖财社〔xxxx〕1415号),下达我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奖补资金129.7万元。

省级共计下达资金985.86万元。

中央和省级补助我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养老智慧化建设方面共1101.76万元,按照专款专用原则,除129.7万元奖补资金因于xxxx年12月下达,结转到次年使用,其他资金已全部按照规定用途已执行完毕。

(三)市级专项资金支出情况

市级财政一般预算资金安排1060万元,市级福彩公益金中分配用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共942.5万元,均已执行完毕。

(一)项目决策方面(分值15分,自评得分15分)

1.规划编制与审批。我市已将养老体系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为进一步推进社会养老体系建设,xxxx年,市政府出台了《滁州市构建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xxxx-xxxx年)行动计划》、《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等贯彻落实文件。依据省xxxx年此项民生工程实施办法,我市及时印发了《滁州市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民生工程实施方案》,同时,民政、财政等部门针对xxxx年三级中心建设、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养老机构综合责任险、规范高龄津贴审批发放、加强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养老智慧化建设等工作专门制定工作方案;制定的相关文件均报市政府、省民政厅批准备案;相关文件均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要求。自评得分3分。

2.联席会议机制建立与执行。为进一步推动民生工程的实施效果,我市专门建立了民生工程协调小组,建立完善了民政民生工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民生工程协调推进会议,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适时组织召开工作调度推进会,协调解决和部署推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自评得分2分。

3.绩效目标合理性。依据省民生工程实施办法和绩效评价办法和市民生工程考核办法,我市及时出台了《滁州市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办法》,设定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民生工程年度绩效目标,绩效目标设定贴近实际,符合相关要求。自评得分3分。

4.绩效目标明确性。设定的绩效目标设定了清晰的产出和效果绩效指标;并做到了细化、量化、可衡量。自评得分2分。

5.预算编制科学性。项目预算编制经过科学论证、有明确标准;资金额度与年度目标相适应。自评得分3分。

6.资金分配合理性。预算资金分配依据充分,资金分配额度合理,与项目单位实际相适应。自评得分2分。

(二)项目投入方面(分值25分,自评得分25分)

7.资金到位率。对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方面省以上补助资金、市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和市级福彩公益金均能及时拨付给各县(市、区)和市级养老福利机构,到位率100%。自评得分3分。

8.预算执行率。能按照相关资金时限要求,将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相关经费及时拨付至各地和相关项目单位。自评得分3分。

9.资金使用合规性。我市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民生工程项目资金已实行了专账核算,并做到专款专用,并及时纳入年初预算管理;高龄津贴资金发放全部采取“一卡通”形式,按月打卡发放;项目资金支出手续齐全、原始凭证合规,不存在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贪污浪费,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等违规现象。自评得分4分。

10.管理制度健全性。我市已制定相应的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自评得分3分。

11.信息平台管理。我市建立了社会养老服务设施、机构基础数据库(全国养老机构业务管理系统、市养老综合信息管理智慧化服务平台、全市养老机构台帐三种形式);对社会力量新增床位基本能及时、准确地进行动态管理。自评得分2分。

12.政府购买服务。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存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特殊困难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保健、家政、精神慰籍等实体援助服务,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挥作用。自评得分2分。

13.公开公示管理情况。我市能及时对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项目资金筹集和使用情况,通过政府的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布。自评得分2分。

14.资料报送情况。我市能按照省民政厅和市民生办相关工作要求,能真实、及时、准确、完整地报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相关情况。自评得分2分。

15.问题整改情况。对上年度省绩效评价反馈问题和省民生工程办公室社情民意调查反馈的问题,积极组织整改,得到有效落实。自评得分4分。

(三)项目产出方面(分值30分,自评得分29分)

16.三级中心覆盖率。全市共建成8个县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17个街道养老服务中心、226个社区养老服务站、94个乡镇养老服务中心,县级、街道(乡镇)、社区级养老服务中心(站)覆盖率达100%。自评得分3分。

17.老年人补贴覆盖率。xxxx年,全市共发放高龄津贴7512.89万元、惠及120739名高龄老人,实现了80周岁以上老年人全覆盖,达到100%覆盖的目标要求。全市共发放低收入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1655.19万元,惠及70817人,覆盖率86.3%,超过50%的目标要求。自评得分4分。

18.社会办养老机构补助发放率。我市对社会力量运营的养老服务机构建立一次性建设补贴、运营补贴、贷款贴息补助、购买服务补贴、智慧养老服务奖补等补助政策,并及时兑现奖补资金,实现应补尽补。自评得分3分。

19.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参保率。全市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均购买了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参保率达90%以上。自评得分4分。

20.智慧养老示范试点完成率。积极开展智慧养老试点建设工作,我市成功申报全国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基地、4个街道获批全国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街道,6个项目成功创建省级示范智慧养老机构、2个项目成功申报省级智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示范项目。自评得分4分。

21.质量达标率。三级中心建设符合《安徽省城乡养老服务三级中心建设指导规范(试行)》相关要求;8个省级示范智慧养老机构、省级智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示范项目通过验收;社会办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补贴每张床位在省补1000元的基础上提标至2000-10000元,日常运营补贴根据收住对象的失能失智程度分为自理、轻度失能、中度失能、重度失能分别按照每人每月200、300、400、600元标准发放;贷款贴息补助按照不低于同期三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的30%给予贷款贴息补助。自评得分6分。

22.完成及时性。高龄津贴、低收入老年人补贴发放按月发放;

社会办养老机构补助发放及时;养老机构综合责任险补助发放及时;养老智慧化建设任务完成及时、补贴发放及时。自评得分5分。

(四)项目绩效方面(分值30分,自评得分29分)

23.养老机构入住率。全市共有养老机构床位22817张,入住老年人11500人,平均入住率50.4%。自评得分3分。

24.三级中心使用率。县级、街道级、社区级养老服务中心建成后,60%以上能够正常运转,为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自评得分4分。

25.其他效益。我市通过实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民生工程,明显改善了贫困老年人生活状况,生活质量得到明显提高;通过开展社区养老服务活动及相关民政民生工程宣传活动,有效弘扬了敬老、养老、助老优良传统。自评得分6分。

26.资金放大效应。xxxx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省补资金985.86万元,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社会资本实际到位资金2.12亿元,资金放大倍数21.5倍。自评得分4分。

27.可持续影响。我市将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民生工程配套资金纳入了年度财政预算;周密筹划,精心组织,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民生工程项目实施得到了社会和广大老年人群的普遍认可和赞同,且积极参与和支持;社会养老服务机构管理制度健全,工作程序规范,工作积极性高,工作零失误,服务对象普遍反映良好;年度内未出现过影响养老事业发展的不良事件。自评得分6分。

4.社会公众和受益对象的'满意度。根据省社情民意调查情况通报,我市社会公众、受益对象满意度达91.46%。自评得分6分。

(五)绩效评价结论

滁州市xxxx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项目绩效评价自评得分为98分。

1.获批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稳步推进改革试点工作任务落实。

2.获批全国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基地,琅琊区丰山、清流、琅琊3个街道获批示范街道(共4个街道);获批省智慧养老产品用品产学研基地,8个养老服务机构成功创建省智慧养老示范工程项目。

3.推进高龄津贴提标,在继滁州城区(琅琊区、南谯区)、定远县、凤阳县4地高龄津贴提标后,今年,全椒县、天长市、来安县、明光市也先后完成高龄津贴提标,全市80-89周岁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60元;90-99周岁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100周岁以上300-1200元(其中:琅琊区、南谯区、天长市为1200元,来安县为500元,其他为300元)。

4.不断扩大低收入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覆盖面,8个县(市、区)均建立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制度,全市共将8000余名特殊困难老年人纳入购买服务范围,同时,对暂时未享受购买服务的低收入老年人发放居家养老服务补贴,补贴对象从年初的5.6万人增至7.1万人,覆盖面达86.3%(低保老年人5.22万,贫困户老年人6.46万,其中,五保、低保贫困户老年人3.48万,小计8.2万)。

5.4月份联合市财政局印发全市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改造工作方案,要求对散居特困、建档立卡范围内的高龄、失能、失智、重残等6类老年人家庭按照每户5000元的标准(来安县按照每户1万元)实施适老化改造,xxxx年底前完成不少于1000户的改造任务,市级整合160万元经费为8个县(市、区)改造320户,引导各地开展适老化改造工作,经持续推进,xxxx年全市共投入260余万元完成490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任务。

6.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市场,全市共有养老机构159家,总床位22817张,其中,社会力量运营133家,床位数19351张,社会力量运营床位占比达84.8%。华侨城滁州明湖康养生态小镇、恒大文化旅游康养城项目(全椒)、江海·颐乐东方康养小镇(全椒)、来安兴茂康养项目等大型康养项目陆续启动;xxxx年,全市新增养老机构7家(均为医养结合型),床位720张;积极推进公建民营,目前全市116家敬老院,有100家由社会力量运营。

7.经我局积极争取,市政府xxxx年出台的《滁州市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若干政策》中将社会办养老机构建设补贴纳入政策范围,所需资金由市服务业资金统筹保障。同时新增2项支持政策:一是对获得国家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省智慧养老模式建设示范工程的养老服务企业(社会组织),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补;二是对社会力量新建、改扩建的智慧养老机构床位,经验收合格后,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标准分别上浮30%和10%,以上二项新政策所需资金也由市服务业资金统筹保障。

8.市委、市政府将“建设完善滁城12个街道、69个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列入xxxx年为民办实事项目,经持续推进,全年共投入3000余万元,滁州主城区(琅琊区、南谯区)所有养老服务三级中心均符合省建设指导规范要求,并将38个社区养老服务站打包交由社会力量运营。

9.联合市自然资源的规划局、市住建局印发《滁州市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养老服务用房建设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民政部门在“四同步”中的职责,并将新建住宅小区配建社区养老服务用房标准调整为“每百户不低于30平方米,且单处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文件印发后,市民政局共接收社区养老服务用房8处,面积3000余平方米。

10.1月份印发通知,谋划全市养老服务三级中心建设工作,3月份印发全市xxxx年三级中心建设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10月底全面完成建设任务,全市共建成8个县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17个街道养老服务中心、226个社区养老服务站、94个乡镇养老服务和308个村级养老服务站,县级、街道(乡镇)、社区级养老服务中心(站)覆盖率达100%,平均每个乡镇建成3.3个村级养老服务站,均达到规定目标要求。同时,9月份,我局联合市财政局印发《滁州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等级评定暂行办法》,推动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标准化管理,为下一步实施分档运营补助提供政策依据。

11.加强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农村老年人关爱服务三项制度,市民政局专门整合50万元资金对琅琊区、南谯区所有农村留守(独居、空巢)老年人以及散居特困供养老年人开展定期探视走访服务。

12.结合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每个县(市、区)选取一个村开展农村农村互助式养老示范点建设,专门印发《关于推进农村互助式养老示范建设和服务的通知》,明确场所功能、服务要求和完成时限等,从中央补助资金中对每个示范点给予30万元的补助。

13.持续推进医养结合发展,所有养老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站均已建立医务室(护理站)或与医疗卫生机构签订合作协议,积极申报省医养结合示范创建项目,4个养老机构成功获批省第三批医养结合示范项目机构。

14.探索建立特困人员住院护理保险制度,有效破解特困供养对象住院期间照料护理难题,进一步提升全市特困供养保障水平。

15.完善市级养老服务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完成养老服务机构、部分特殊困难老年人数据的采集与录入,开发全市高龄津贴信息管理系统,召开信息平台培训,全面推广信息平台使用管理;进一步扩大市级智慧养老院、智慧养老社区试点范围;积极申报国家、省相关智慧养老示范项目,截止目前,全市共有1个国家示范基地、4个国家示范街道、8个省级示范工程项目等。

16.联合市财政局印发《滁州市开展家庭养老(照护)床位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计划21年启动开展家庭养老床位试点工作,主要是给予建设补贴(每张床位3000元)、运营补贴(参照养老机构运营补贴标准)和信息平台补助(20万元)。

17.7月份,联合市教体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开展市级养老服务培训基地遴选工作,9月份认定“滁州城市职业学院”为市级养老服务培训基地,并积极申报养老服务专业人才省级培养基地。

18.市级组织养老护理员岗位核心能力培训、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等,并联合市人社局、市财政局组织全市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大赛,对优胜选手颁发荣誉证书和资金,对第1名授予“滁州市技术能手”称号等。

19.联合市人社局共评选出10名“最美养老护理员”,并在主流媒体加大宣传,树立行业典型模范,增强社会对养老服务工作的理解与认同,进一步弘扬“尊老、爱老、敬老、助老”的传统美德,广泛营造良好的养老服务社会氛围,推动养老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

20.扎实做好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工作,在18年实现养老机构消防许可、食品经营许可“两个全覆盖”的基础上,今年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提升工程等活动,联合消防、住建、市场监管部门常态化开展养老机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同时,加大对辖区内未备案养老机构的摸底排查,开展政策宣传,协助解决制约备案的前置条件。

一是老年人福利保障水平还不高。养老服务补贴、高龄津贴、护理补贴等福利补助政策,受地方财政因素制约,与发达地区相比,保障水平还不高,比如:部分县(市、区)低收入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标准每人每月才10元。

二是机构养老还存在供需矛盾。老年人受“养儿防老”传统观念影响,加上没有长期护理保险支持,普通家庭养老支付能力不足,全市养老机构平均入住率仅50%,养老床位利用率不高。

一是加强三级中心建设与运营。xxxx年,我市将“建设完善滁城12个街道、69个社区养老服务站”列入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推进,全市已高标准完成三级中心建设,同时,各地将三级中心无偿交由社会力量运营,并出台运营支持政策,推进三级中心运营效益,切实为老年人提供各类养老服务。

二是推进高龄津贴提标。继琅琊区、南谯区、定远县、凤阳县4地完成高龄津贴提标后,xxxx年,我局重点推进天长市、明光市、来安县、全椒县四地对高龄津贴进行提标,将提标任务列入改革试点重点工作任务,经4地民政部门积极争取,均于xxxx年底前完成提标。

三是加强特困供养机构建设。xxxx年,加大对农村敬老院的投入,提升基础硬件设施条件,全面消除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同时,开展三年改造提升行动,提升敬老院护理能力,随着敬老院服务能力的提升,养老机构入住率较上一年度有一定提高。

一是建议省级尽快部署启动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并研究制定与养老机构等级挂钩的奖补指导意见,促进养老机构主动提升服务质量,提高等级。

二是建议省级加大对各地的财政支持。受疫情影响,地方财政收入大幅缩水,发展养老事业必须要有坚强的资金保障。

医院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实用篇七

作为医疗单位,医院的核心竞争力是人才的竞争,人才竞争力是通过提高人力资本的价值,来促进医院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最大化。因此为了充分调动医院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我院在20xx年试运行3个月绩效工资考核的基础上,以我院工作实际修改20xx年绩效管理考核细则,把医院的临床、医技、后勤、行政四大责任项目进行指标分解,形成6个二级指标,12个三级指标,细化量化医疗工作,分别落实给全员69名职工,并明确了责任主体,完成时效,和考核标准。

绩效管理注重过程管控,我院的绩效管理工作一把手亲自抓,每周四院领导班子进行业务大查房,对各科室绩效从医疗、护理、院感、效率效益、医德医风等方面进行督导考核,对科室职工现场考评提问,帮助临床科室解决工作流程不规范、目标分解及指标量化不到位等问题,各科室每月针对绩效管理进行汇报总结,同时上报科室人员绩效考评打分,细则的修订更符合实际工作的运行,便于更好地实现医院的管理目标。

20xx年我院在绩效管理实效上完成了医院年初的经济指标,今年全年总收入6400万元,同比去年增长了1900万元,根据医院绩效奖金分配办法,全年为医院职工发放绩效奖金1200万元。今年车辆燃油,办公耗材节,设备维修,餐旅、接待等费支出均比去年大幅度下降,这是绩效管理工作取得的显著成果。

一、实行按劳取酬,指标细化。各临床科室结合本科室工作特点,将医疗护理工作量、病人病情轻重及工作技术难度等各项要素进一步细化,使各岗位有了明确的量化考核办法,这种细化把个人绩效和奖金直接挂钩,充分体现多劳多得的分配机制,使医护人员不再为工作量大,工作负荷重斤斤计较,而是在工作能力与业务技术上下功夫,今年医院大力投入资金支持科室培养专业骨干,全院科主任、护士长和业务骨干分批扑解放军第二炮兵医院及自治区级医院进修参观学习,在病人增加医务人员短缺的情况下,科室在岗人员加班加点完成工作任务,扭转了临床工作干多干少一个样的局面。

二、实行按岗设酬,即按不同岗位工作性质设置不同岗位系数,使岗位和薪酬紧密结合,实施按能力上岗的绩效考核分配办法,能者上,庸者下,使业务骨三、实行优绩优酬,把绩效分配与工作质量、病人满意度、同行评价、考勤、加班等相挂钩,体现按工作效果获取报酬的考核分配办法,形成个人激励和医院发展相结合,从机制上体现干好干坏不一样。

三、在全院职工努力工作的同时,考核办也在兢兢业业完成自己的任务,全年工作除每月按时核算上报工资外,医院绩效考核实施一年来,初见了一些成效,职工从中得到了实惠,尝到了甜头,进一步促进了医院管理工作的提升,这也为我院明年绩效工作推进增长了信心,20xx年我院将集思广益征求全体职工的意见和建议,采纳对医院有发展前景及建设性意见,设立新的管理目标,重新修订20xx年的绩效管理计划及实施方案,为医院的发展在创佳绩,使医院更上一个新台阶。为隆德县的经济发展增添新动力。

各科室每月针对绩效管理进行汇报总结,同时上报科室人员绩效考评打分,细则的修订更符合实际工作的运行,便于更好地实现医院的管理目标。干真正发挥作用,形成传帮带梯队建设,使医护人员个人业务能力和职业价值得到体现,促进了医院人才队伍的整体发展。

医院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实用篇八

(一)项目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

1、 海南省平山医院康复病区热水系统改造项目,

2.全自动生化分析仪,

3.医院文化建设项目,

4.海南省平山医院精神康复模拟社区第二期项目(设备采购),

5.海南省平山医院精神康复模拟社区第二期项目(装修装饰),

6.医院农疗基地扩建修缮工程

,7.(精神分裂症)医用事件相关电位仪。20xx年海南省平山医院卫生健康发展专项资金预算1110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一、完成固定资产增加10%;

二、医院改造工程完工率达到90%;

三、收治病人能力增长10%;

四、医院患者满意度达到95%。

(一)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xx年2月12日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发了《关于批复20xx年省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琼卫财务函[20xx]20号)》并随后安排下达卫生健康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支出共计1110万元。省级财政预算资金已实际到位,资金到位率100.00%。

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2、海南省平山医院办公大楼消防工程系统改造项目;

3、海南省平山医院综合楼周围停车场及医院主干道路面改造工程项目;

4、海南省平山医院ups不间断稳压电源系统项目;

5、海南省平山医院食堂综合楼工程项目等5个翻新改造项目,5个项目合同金额合计1,002.39万元,财政预算资金1,110.00万元,节约107.61万元;截至20xx年6月30日,已实际支付670.97万元,剩余未付合同金额439.03万元已由财政先行收回。

海南省平山医院卫生健康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认真落实各项财经纪律,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的各项规定,以零余额账户授权支付到收款单位为基准,实行完全彻底的国库集中支付,确保项目资金合法、合规使用。项目的实施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的相关管理制度,按照政府采购的程序实施,项目完成后实行验收制度,项目资金付款前严格通过验收小组的验收,并且经过院领导班子讨论后,按照合同规定付款。

(一)项目组织情况分析

该项目主要使用于:

2、海南省平山医院办公大楼消防工程系统改造项目;

3、海南省平山医院综合楼周围停车场及医院主干道路面改造工程项目;

4、海南省平山医院ups不间断稳压电源系统项目;

2、海南省平山医院办公大楼消防工程系统改造项目;

3、海南省平山医院ups不间断稳压电源系统项目等3个项目。

另外两个项目:海南省平山医院食堂综合楼工程项目于20xx年9月10日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计划竣工时间为20xx年7月10日,截至绩效评价日(20xx年8月25日),尚未竣工验收;海南省平山医院综合楼周围停车场及医院主干道路面改造工程项目截至绩效评价日(20xx年8月25日),已经完成了综合楼周围停车场的改造,主干道沥青路面摊铺及画交通标线未完成。

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在项目实施管理中,海南省平山医院制定了《海南省平山医院基建、维修管理规定》、《海南省平山医院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海南省平山医院基建档案管理制度》、《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基建项目内控制度》等项目管理制度,为各科室更好地运用卫生健康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执行程序规范化,提供了有力保障。制度建设为项目顺利实施完成奠定良好基础。

(一)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 项目的经济性分析

(1)项目成本(预算)控制情况

本项目财政预算资金安排1,110.00万元,海南省平山医院按照年初项目工作计划,控制项目成本,20xx年项目计划执行合同总金额为1,002.39万元,未超财政资金预算。

(2)项目成本(预算)节约情况

海南省省平山医院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严格控制项目支出,在资金使用过程中,保证资金使用效率,严格按照项目进度进行支付,不存在重复支付。

2. 项目的效率性分析

(1)项目的实施进度

项目执行的5个工程项目中,已经完工3个项目,分别为1、海南省平山医院铁栏修补翻新项目;2、海南省平山医院办公大楼消防工程系统改造项目;3、海南省平山医院ups不间断稳压电源系统项目。其中:海南省平山医院铁栏修补翻新项目于20xx年7月29日完成竣工结算,结算金额为22.89万元; 海南省平山医院办公大楼消防工程系统改造项目于20xx年9月17日完成竣工结算,结算金额36.07万元;海南省平山医院ups不间断稳压电源系统项目于20xx年8月27日完成竣工结算,结算金额为79.92万元。另外两个项目根据监理公司出具的进度情况说明:截至20xx年8月25日,海南省平山医院食堂综合楼工程项目主体结构工程已经基本完成、海南省平山医院综合楼周围停车场及医院主干道路面改造工程项目已经完成了停车场及主干道维修工程。已完工及已支付项目进度款合计金额677.91万元,占合同总金额67.63%。

(2)项目完成质量

已经完成的3个项目均已通过验收,并按照项目合同条款支付工程进度款,预留5%的工程质保金。未完成的项目计划于20xx年底完成,并支付完项目款项。

3. 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20xx年卫生健康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实施后,固定资产由年初的11,698.80万元增加到12,110.82万元,固定资产实际增加3.52%、;医院改造工程完工率达67.63%、;入院人数由20xx年的1706人增加到2170人,收治病人能力增长27.20%、;评价期间发出50份调查问卷,收回调查问卷50份,其中调查结果为满意的有49份,医院患者满意度达到98%。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通过项目资金投入,加强固定资产和基础设施的建设,提高医院救治和康复工作,进一步提升医院的整体医疗水平。

4. 项目的可持续性分析

卫生健康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为海南省平山医院经常性项目,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财政统筹资金扶持十二个重点产业发展方案的通知》(琼府[20xx]67号)所设置的项目,海南省平山医院将该项目列入《海南省平山医院“十三五”发展规划》(省平医字[20xx]8号),使该项目有计划、有目标、有步骤地执行,助力建设发展海南省平山医院建设,不断提高医院的服务能力,确保海南省精神卫生事业发展规划目标的实现,促进海南省精神卫生事业发展,为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提供精神医疗卫生服务保障。

(二)项目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海南省平山医院食堂综合楼工程项目,该项目于20xx年9月10日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计划竣工时间为20xx年7月10日,截至绩效评价日(20xx年8月25日),尚未竣工验收;未按时完成20xx年度目标的原因在于该项目工程项目立项及批复周期较长,导致工程开工时间延迟至20xx年9月10日。

海南省平山医院综合楼周围停车场及医院主干道路面改造工程项目,截至绩效评价日(20xx年8月25日),已经完成了综合楼周围停车场的改造,主干道沥青路面摊铺及画交通标线未完成。由于兼顾食堂综合楼道路通行需求,道路面改造尚未完工。

(一)项目决策

卫生健康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目标明确,通过卫生健康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实施和资金的投入进一步提高整体医疗水平,提升人才队伍的技术和水平,使病人有更好的医疗救治和更舒适的康复环境,病人的满意度不断提高。因此项目目标评分为4分。

对精神病人进行救治和康复工作属海南省平山医院的主要工作职责,属于长期性项目,因此决策过程评分为8分。

卫生健康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将年初预算安排与实际项目工作开展进度相结合,在合理合法的前提下,按需分配资金,因此资金分配评分为8分。

综上所述,项目决策指标评分20分。

(二)项目管理

卫生健康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是海南省平山医院财政预算项目,由省财政厅根据预算批复下达,但由于工程进度原因,实际支付率较低,因此资金到位评分为4分。

该项目资金使用不存在支出依据不合规、虚列项目支出的情况,也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资金情况。海南省平山医院属于国库集中支付单位,严格执行各项财务管理规定,支付流程合法合规,因此资金管理评分为10分。

该项目由海南省平山医院总务科负责按工作计划以及相关的制度组织开展项目工作,但未设置专门的项目实施领导机构。因此组织实施评分为6分。

综上所述,项目管理指标评分为20分。

(三)项目绩效

卫生健康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实施以后,海南省平山医院固定资产由年初的11,698.80万元增加到12,110.82万元,实际增加3.52%,改造工程完工率实际为67.63%,入院人数由20xx年的1706人增加到2170人,收治病人能力增长27.20%。因此项目产出评分为13分。

海南省平山医院为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的精神病专科医院,为海南省精神卫生工作主要执行单位,精神卫生工作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和社会稳定,对保障社会经济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对50人患者进行满意度抽查的结果,有49人给出满意的意见,患者满意度达到98.00%。在项目制度化管理以及患者满意度等方面尚有不足和需要努力之处,因此项目效益评分为39分。

综上所述,项目绩效评分为52分。

执法办案项目绩效评价总分为92分。

(一)资金使用经验及做法

1、由相关的分管领导对资金使用全过程实行监管。

海南省平山医院由相关的分管领导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并指出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督促落实整改计划和措施,确保资金安全、合法使用。

2、规范资金拨付流程

在拨付依据上按照先有预算指标再有用款计划,按时间进度或项目进度进行拨付;在拨付审批权限上要求经办人、科室负责人、局领导、主管会计依次审核,从严把关。

(二)资金使用过程存在的问题

1、资金使用制度不完善

海南省省平山医院虽然制定了相关的制度,对日常内部控制的建立和实施情况尤其是资金使用的内部控制制度没有形成系统的项目资金使用内部控制制度。

2、未制定项目相关实施方案。

海南省平山医院未制定项目相关实施方案,未明确相关科室在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中的分工。

(三)资金使用改进措施和建议

1、建章立制,强化专项资金的监督。要对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进行全程跟踪监督,督促项目实施部门加强管理,定期报告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实施情况,增加项目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同时,要建立长期有效的专项资金监督管理新体系,确保专项资金用到实处,实现效益最大化。

2、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明确相关科室在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中的分工,建立项目申报、招投标、实施、采购、验收,评价等一系列实施流程,并严格执行。所有项目资金从分配到使用都要明确,做到资金、项目、文号对应,归档备查,以明确资金流向和使用情况,防止截留、挪用现象的发生。

无。

医院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实用篇九

2022年4月,市财政局下发了《关于开展2022年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市级各部门、市属各单位对列入2021年预算管理的所有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实现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全覆盖。同时要求部门开展整体绩效自评,各镇街道对2021年度政府 财政运行综合情况开展绩效评价。

全市55个部门共565个项目完成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资金44.8亿元,实现项目自评覆盖率100%。55个部门共129个单位开展了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财政资金69.37亿元。8个镇街道对2021年度政府 财政运行综合情况开展绩效评价,涉及资金55.93亿元。

2022年预算绩效评价重点项目共6个,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共5个,由市财政局委托第三方事务所实施绩效评价。重点绩效评价中政府专项资金绩效评价2个,政府购买服务1个,一般性项目支出3个,涉及资金9.75亿元。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涉及资金2.14亿元。评价组分别根据《平湖市财政支出政策绩效评价实施办法》和《平湖市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实施办法》《平湖市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实施办法(试行)》制订评价方案(政策评价从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三个方面进行评价,项目评价从业务、财务、效益三个指标内容进行分析,部门整体评价从预算配置、预算管理、产出与效果和社会评价四个指标内容进行评价),并组织实施,最终得出评价分和等级。

(一)平湖市2021年民办教育专项补助项目

1. 项目概况

(1)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建立完善政府面向民办教育购买公共服务的机制。对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符合执行政府指导价、落实教师社会保障政策并年度检查合格等条件的给予补助。

(2)建立发展专项资金。在民办学校生均财政补助的基础上,市财政每年安排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的补助。

(3)2021年民办教育专项补助全年拨付6529.623万元。

2. 评价等级:优

(1)业务指标“优”,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程序合规,目标设立较合理、明确;产出数量实际完成率高,质量达标率100%;组织实施业务制度健全且有效执行。

(2)财务指标“优”,预算资金分配合理;资金到位率99.86%,预算执行率100%;资金使用合规性好。

(3)效益指标“良”,项目的实施对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提高民办学校的办学质量以及改善教育设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且项目实施满意度较高,但项目可持续影响作用一般。

3. 评价发现问题

(1)项目预算中部分子项目预算金额与实际拨付金额差异较大。项目年初总预算与实际拨付差异不大,但在部分子项目预算差异较大。

(2)鼓励“纯民资”兴办教育的积极性不够。近几年来平湖市“纯民资”投资办学较少,特别是“纯民资”投向本补助对象的小学、初中、中职类学校的民办学校不多。

(3)民办学校可持续发展尚有欠缺。平湖市叔同实验小学于2021年秋停止招生、平湖市稚川实验中学2022年秋停止初中学生招生、平湖枫叶学校学生生源严重不足,与学校大量投资的教学楼、教学设施等规模不匹配。

(二)2021年外经贸发展资金项目

1. 项目概况

2021年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对出口信用保险、对外贸易预警、监测系统补助、服务贸易奖励等15类项目进行补助,主要用于对商会协会、企业、个人补助。涉及450个项目,248家商会协会、企业及个人,补助资金3825.28万元。

2. 评价等级:良

(1)经济性“中”,外经贸发展资金未明确设置项目绩效指标;有部分政策2021年未有企业兑付现象;资金支出符合预算支出标准和用途。

(2)效率性“良”,政策落实的制度机制比较健全并有效执行,政策执行基本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的规定;主管部门对项目财政补助资金分配和下拨较规范及时,部分项目中发现补助项目与政策条款不相符情况;外经贸发展资金预算执行率为100%,预算执行率高。

(3)有效性“优”,外经贸发展资金基本能持续发挥作用,利益主体的权利基本得到落实,政策满意度较高。

3. 评价发现问题

(1)预算绩效目标编制方面存在的问题。编制年度预算时未准确设置预算绩效目标,对资金支出经济用途未加以明确。未设置指标值和指标说明,缺少可衡量性和可比性。

(2)项目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项目审核不严谨,个别补助项目不符合相关补助政策;部分项目申报材料欠规范;项目后续管理未到位。

(3)政策方面存在的问题。部分补助政策未有企业兑现;个别政策补助条款未进一步细化,操作性不强。

1. 项目概况

平湖市镇街道卫生院改革补助项目主要内容为各镇街道卫生院实施基本药品零差率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入不足部分由财政按规定给予补助。2019-2021年项目金额合计24397万元。

2. 评价等级:良

(1)业务指标“良”,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程序合规,年度绩效目标设立略欠合理明确;由于2020和2021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各基层医疗机构数据波动较大,产出数量指标实际完成率较低;质量达标率100%,按计划完成年度工作;组织实施业务制度健全且有效执行。

(2)财务指标“优”,项目建立财务管理制度,且财务管理制度制定较全面,项目有关的资金管理按照制度有效执行。资金按照规定时间及时到位,预算执行率高。但预算资金分配测算合理性一般;资金使用合规性一般,存在项目实际支出内容超出预算支出内容,超出项目补助范围的情况。

(3)效益指标“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总诊疗量比例高,药品收入占比较高收入结构合理性一般;医师日均担负诊疗人次指标较高,反映基层医疗机构医师工作负荷较重;由于2020和2021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各基层医疗机构数据波动较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济管理能力指标得分一般;项目实施满意度高。

3. 评价发现问题

(1)项目绩效目标与正常的业绩水平不符。未根据年度计划和实际情况进行调整,设置的指标值与实际存在偏差。

(2)项目实际支出内容超出项目政策兑现范围,超出预算支出内容。

(3)基层医疗机构药品收入占比仍然较高,医疗收入结构合理性一般,基层医疗机构主动控制费用不合理增长能力较弱。

(4)基层医疗机构医师工作负荷较重。基层医疗机构编制少,医师资源有限,尤其是村级(社区)责任医生人员配置。

1. 项目概况

人才发展资金的主要目标是打造长三角最有竞争力的创业创新人才高地、实施重点领域人才集聚计划、健全以市场化为导向的引才机制、打造多元化的创业创新平台、提升全方位的引才精准化服务、进一步完善人才工作体制机制。2019-2021年预算安排资金24710.56万元。

2. 评价等级:良

(1)经济性“中”,设置的绩效指标具有相关性、可衡量性和可比性,相关数据的获得便捷,具备经济性;政策目标跟不上形势的发展,实际达成量大幅超越政策制定的目标数,推进政策目标实现所采取的举措科学合理、能落地,但对于政策内容公众认可度不高,资金支出符合预算支出标准和用途。

(2)效率性“良”,政策落实的制度机制健全;人财物等资源配置到位,业务管理及服务公众满意度高,但未进行项目完成后的评估考核,缺乏后续跟踪问效;资金管理符合政策规定,预算执行率较高。

(3)有效性“良”,绩效目标均超额完成,但与政策目标偏差大;人力资源服务绩效目标中未完成建成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主体受益情况存在不足之处,政策满意度95%,评选制度和程序均符合规定,执行有效、公平。

3. 评价发现问题

(1)政策目标设置不科学。平湖市人才发展政策绩效目标中量化指标与实际完成情况差距较大。

(2)政策执行待完善。补助时长仍有缩短空间,后续跟踪问效存在不足。

(3)政策吸引力度一般。高层次人才引进难度大,补助配套政策待优化。

1. 项目概况

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规划范围内的整治项目(平湖市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项目(2018年调整版),项目536个,总投资19.28亿元),包括立面改造整治、建筑物修缮、管线改造、市政设施完善、绿化景观提升等予以资金保障和补助。项目建设期间大部分为2017-2019年,2019-2021年期间主要为各镇街道与市级财政进行资金结算。预算资金为33041.96万元。

2. 评价等级:良

(1)业务指标“中”,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程序合规,2019和2020年未设置绩效目标;项目建设完成率高,联审补助办结率较低;业务制度不健全,台账资料完整性差,项目实施未制定专门的项目管理制度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结算审核率较好。

(2)财务指标“良”,支付及时性一般,预算执行率100%;预算资金分配合理性较差;财务制度健全有效,资金使用合规性好。

(3)效益指标“优”,项目的实施对环境卫生、城镇秩序、乡容镇貌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且项目实施满意度较高,但项目可持续影响作用一般。

3. 评价发现问题

(1)业务管理制度不够完整、细化,影响项目实施进度及收尾工作;未制定专门的项目管理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业务管理制度。

(2)项目档案资料归档不够完整及时。市镇治办未能提供较为系统、完整的台账档案资料,影响评价结果;曹桥街道项目档案资料部分台账资料的完整性较差、资料缺少,林埭镇项目档案资料较为散乱,个别项目无法提供资料。

(3)个别镇街道联审补助办结率较低。截至2022年6月30日,已办理联审补助项目数304个,联审补助办结率58.69%。

(4)各镇街道普遍存在项目未编报竣工财务决算的.现象。仅部分镇街道对少量部分项目进行了竣工财务决算编报,大部分项目均未编报竣工财务决算。

1. 项目概况

(1)农业产业化发展内容包括:一是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农业发展平台;二是推进三产融合发展,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三是发展数字农业,提升农业科技化水平;四是培育新型农业主体,提升农业经营水平;五是拓展经营性收入渠道,推进低收入农户全面小康。政策扶持涉及的具体领域共16个方面。

(2)乡村人才振兴政策内容包括:一是大力引进集聚现代农业人才;二是创新乡村人才开发培养机制;三是搭建乡村引才聚才平台载体;四是营造全社会关爱乡村人才氛围。

2. 评价等级:良

(1)经济性“良”,在绩效目标设置、推进政策目标实现所采取的举措方面有待完善,支出合理性等方面有待提升。

(2)效率性“良”,执行内容与政策基本相符,主体间职责分工明晰,资金管理总体上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的规定。但存在政策落地的制度机制不够健全,资金保障不够合理,补助审核手续不够完整、政策执行结果的有效监督力度不够等情况。

(3)有效性“良”,产业化及人才政策满意度均达到90%以上,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但存在部分政策未落实,农业产业化水平及乡村人才振兴促进作用待提升、农业发展平台待进一步优化、政策资金发放公平性存在欠缺等情况。

3. 评价发现问题

(1)政策不够科学合理。政策目标设置不够合理,平湖市产业化政策配套措施及机制有待完善,部分政策不够完善,部分政策存在整合空间。

(2)政策组织实施不够规范。预算安排不够科学合理,部分政策资金发放节点不统一,项目审核管理不够到位,政策实施过程整体信息化水平不高,项目库动态管理机制不够健全,项目库质量不够高,对转移支付资金的监督管理不够到位。

(3)政策执行效果有待提高。部分政策补助精准性不够,成效不够显著,政策产业化引领作用和落地性不够。

(一)健全预算绩效管理体系。进一步健全“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在夯实“全覆盖”管理成果的基础上,持续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硬化绩效管理责任约束,推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质增效。

(二)推动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改革。采取“试点、拓展、推广”的模式,开展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改革。选择重点部门开展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推动绩效管理与预算管理、财会管理、资产管理、内控管理、政府采购管理等有机融合。建立部门整体绩效评价结果与部门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利用考核机制刚性推动提高部门主体责任。

(三)推进问题整改和结果公开。对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督促整改,严格落实绩效评价中问题的整改,形成反馈、整改、提升绩效的良性循环;将重点绩效评价结果按规定向社会公开,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回应社会关切,将评价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推进部门管理和下年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医院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实用篇十

(一)项目投入情况

1、规划编制合理,审批到位。一是把养老服务业发展纳入绩溪县“十三五”发展规划,县政府出台了《绩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绩政〔2015〕59号)文件及《绩溪县“十三五”养老服务业产业规划(2016-2020)》等文件;二是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政策落实到位,经县政府批准,与财政局联合出台了《绩溪县2019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实施方案》(民办〔2019〕37号)文件;三是严格贯彻落实《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关于印发宣城市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实施意见等三个文件的通知》,通过县长办公会研究,联合县财政局出台了《绩溪县居家养老“三级中心”建设2018年实施方案》、《绩溪县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绩溪县农村敬老院转型升级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2018年实施方案》(民福〔2018〕295号)等文件;四是贯彻落实《宣城市养老服务质量建设2019年专项行动方案》,联合县卫健委、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市监局出台了《绩溪县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2019年专项行动方案》(民福〔2019〕62号)。

2、联席会议机制建立及时、执行到位。统筹推进全县养老服务业发展,县政府出台了《绩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绩溪县养老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绩政办秘〔2017〕43号),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2019年以来,共召开2次联席会议,联席会议在协调研究、问题解决、部署任务和制定详细的养老服务工作计划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3、养老服务体系绩效目标合理、指标明确。严格按照《安徽省2019年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办法》和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实际要求分解养老服务体系的绩效目标,制定了《绩溪县2019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实施方案》将绩效目标进行细化,并设定了清晰的产出和效果指标,指标细化、量化、可衡量,2019年已全部完成绩效目标任务。

4、资金落实到位,资金到位率100%。2019年度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投入约计612万元(2019年7个村级养老服务站建设补贴21万元、5个乡镇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补贴41万、敬老院消防设施改造106.5万元、2018年5个城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营补贴补助10.3万、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13.9万元、低收入老年养老补贴约108.4万元、高龄津贴311.2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5、补助资金到位及时。补助资金到位及时率100%,高龄津贴、养老服务补贴、综合责任保险等根据申报验收达标后,经审核按相应的拨付手续及时拨付资金。

(二)开展过程情况

1、省、市、县三级签订了目标责任书。目标责任书中的目标任务明确,管理责任落实到位。

2、政策宣传到位。加大政策宣传,提高知晓率。印发“民政民生宣传册页”、“一次性告知清单”和“民政宣传展板”、开展“民生工程宣传月”活动,通过宣传单、宣传手册、村务公开栏、政务公开等方式大力宣传和解读"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政策,提高社会公众和老年人对项目政策的知晓度。

3、公示制透明管理。通过“绩溪县人民政府”网及时向社会公示公开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筹集和使用情况,并接受社会监督。

4、实施管理合规,程序到位。严格按照《绩溪县2019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实施方案》的规定要求,申报审批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对象,做到程序到位、档案齐全。

5、信息平台管理,实现信息资源共享。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信息化平台建设进行了进一步完善,按要求、按时限完成全国养老信息管理系统数据更新工作,按时按质完成养老院服务质量检查核查表上报工作,符合“一地一案、一院一策”的要求。

6、补助对象档案管理规范。补助对象档案规范、完整,档案资料齐全,建立了一套完整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档案。

7、养老服务市场监管到位。结合实际,县政府出台的《关于印发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绩政〔2017〕143号)文件,保障了我县养老服务市场,健全了养老服务准入、退出、监管制度,及时查处侵害老年人人身财产权益的违法行为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定期不定期对社会化养老机构进行督查,保障老人人身财产权益,2019年以来,未发生一起侵害老年人人身财产权益的违法行为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8、民生报表和各类资料报送及时。及时报送资料和每月报送民生报表,保证了报送材料和报表的齐全、真实、准确。

10、制度建设与执行到位。县政府出台了《绩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绩政〔2015〕59号)和《关于印发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绩政〔2017〕143号)文件,与财政局联合出台了《绩溪县2019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实施方案》和《绩溪县养老服务业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健全了我县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办法或相关内控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11、资金使用合规专款专用。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资金实行了专账核算,并做到专款专用,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应配套资金和工作经费是及时纳入了年初预算管理。“高龄津贴”发放全部通过涉农资金平台直接打卡发放。各类资金支出手续齐全、原始凭证合规,各类项目资金使用不存在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贪污浪费,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等违规现象。

12、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规范到位。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国库集中支付程序和手续符合规定。

13、监督检查合理有效。县民政局成立督查组,对项目资金的使用进行专项督查,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督查效果显著有效。

(三)项目产出情况

1、目标任务完成率100%。2019年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目标任务完成率100%,2019年截止11月,全县享受高龄津贴6265人,享受养老补贴1147人。

2、养老服务体系各项指标达标率100%。养老机构床位数全县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545张,比例为32%(全县养老院总的床位数为1726张);150张床位以上的养老机构3家100%设立了医务室,其他养老院和当地的乡镇卫生院100%签订了医疗服务协议(其中有两家入住供养老人50名以上的敬老院正在申请医疗许可备案)。

3、城区养老服务设施配件率达标。城区养老用房面积达4215平方米(城市社区住户18000户,应建面积2700平方米),城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率达156%;目前全县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达到64家(农村社区共计75家),农村养老服务设施配备覆盖率达85.3%;2019年城乡养老服务“三级中心”共建设5个乡镇级养老服务中心、3个社区养老服务站和23个村级养老服务站,城市社区养老服务站覆盖率达100%,乡镇级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达72.7%(建设8家县、乡镇“三级中心”,我县共计11个乡镇),城乡“三级中心”覆盖率达83.3%(建设了1个县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8个乡镇级养老服务中心、6个城市社区养老服务站,我县共计11个乡镇、6个城市社区);城乡“三级中心”经验收达标率100%。

4、养老服务覆盖率达标。80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覆盖率100%,2019年全县80周岁以上老年人共6265人,共发放高龄津贴311.2万元;落实养老补贴制度并及时拨付养老补贴资金,对经济困难高龄、失能等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1147人(其中979人发放养老补贴、168人开展困难老人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覆盖面达60.5%(全县60周岁以上困难老年人1991人),其中失能失智老人覆盖率达57.6%;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落实到位,全县公办养老床位750张床位进行了投保,投保金额3万元,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制度覆盖率达100%;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改制覆盖率达33%。

5、养老机构入住率达标。2019年特困人员失能对象26人、半失能对象132人,共计158人,其中入住敬老院集中供养105人,我县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66.5%。

6、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完成及时。2019年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目标任务完成及时率100%,已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三)项目效果情况

1、社会效益影响较好。高龄津贴和养老补贴的发放提高了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的生活质量,推动了我县养老事业的发展,全县城乡居家养老服务“三级中心”设施建设,便于老年人开展休闲娱乐活动,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保障了老年人的人身权益,全社会敬老、养老、助老的优良传统得到了进一步弘扬。

2、资金放大效应较高。2019年省级以上财政资金对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投入71.2万元,社会资本对我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投入2000万元(绩溪县长安静园养老),项目省级以上财政资金放大倍数为28倍。

3、养老服务体系可持续性影响显著。2019年以来,我县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实施得到了社会和广大老年人群的普遍认可和赞同,社会化养老服务机构管理制度健全,工作程序规范,工作积极性高,工作零失误,服务对象普遍反映良好。

1、健全“县、乡(镇)、村(居)”三级管理体制。按照国家及省、市相关文件的要求,我县在县和乡镇均成立了养老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养老服务工作;在村(社区)建立了以村(居)委会干部、专业服务队伍和志愿者队伍为骨干的养老服务工作队伍。2019年开始,建立一个具有组织、指导、服务、培训等功能的绩溪县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对全县居家养老、养老服务机构和敬老院转型等行业的管理及指导;在各乡镇成立以乡镇敬老院为依托的乡镇养老服务中心,承担本辖区内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在村级配建了养老服务站,具体开展各项养老服务工作。

2、出台养老服务体系发展的扶持政策。各项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优惠政策的出台,明确了我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主要任务、规划区域、政策扶持等,推动养老服务体系向“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医养结合”方向发展。县财政设立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用于养老服务补贴、扶持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鼓励发展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等方面。

3、推动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的全覆盖。为了给农村中的高龄老人、失智失能老人、空巢家庭老人、残疾老人等群体开展有针对性、多样化的养老服务服务,我县积极推进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建设,至2019年11月,己建成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70家,覆盖面达到86.4%。服务中心中设医疗服务室、营养配送中心、老年人书画中心、电子阅览室、棋牌室和健身房等多个功能齐全的配套设施,老年人可依据个人兴趣爱好,选择不同娱乐方式。

4、推行社会化服务的运营方式转型。参考发达地区的经验,我县积极推动以政府为服务主体的运营模式向政府主导同社会参与相结合的运营模式转型,一是以“公建民营”的建设运营模式推进敬老院的转型升级工作,加强了农村敬老院的有效运作,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共赢的目的;二是引进或培育专业运营主体,推动居家养老服务企业的专业化、品牌化、连锁化发展。如今年我县和禾康公司合作开展居家养老政府服务试点工作,建立社区养老服务新平台,针对老年人生活、情感、心理等方面的实际需求,积极探索适应老人需求的人性化居家养老服务新路子。

5、建立完善农村老年人关爱服务三项制度。5月印发《关于建立完善农村老年人关爱服务三项制度的通知》(民福〔2019〕42号),以促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生活为落脚点,着力完善关爱服务网络,提升关爱服务能力,推动部门沟通与协作,细化职责任务分工,加强政策衔接和工作对接,建立并完善了农村老年人家庭赡养协议签订制度、农村留守老年人联系登记制度和农村特殊老年群体探视走访制度;全市率先完成留守老人系统录入工作。

1、养老服务组织和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一是服务组织数量较少。目前从事居家养老服务的组织主要以社区(村)居(村)委会、志愿者组织为主,专门从事养老服务的社会组织和企业少。二是服务能力和专业化水平低。为老服务人员数量少,素质较低,服务方式单一,服务功能不全,为老服务专业化水平不高,养老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只能局限于低层次的日常生活护理和家政服务,缺乏专业的医疗康复、精神慰藉等高层次服务。

2、对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认识不够高。有关政策落实缺乏刚性措施,有的养老优惠政策在实际工作中没有得到真正落实。群众对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关注度还不够高,养老观念有待转变。少数乡镇对社区养老服务项目重视程度不够,导致部分农村社区养老项目推进迟缓,效果不佳。

1、建议加大对县级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的补助力度。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全部由县级财政承担,按目前我县财政状况,县乡两级筹集建设资金压力大,希望上级政府加大对县级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的补助力度。

2、建议出台并细化建立城乡居家养老服务机构长效运行管理机制。目前全县78处养老服务用房建立后,从管理模式、管理人员选聘、经费等存在不足,致使管理运营时而出现“肠梗阻”。建议出台城乡养老服务机构长效运行管理机制,切实落实人员、经费等,从而有效解决制约农村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发展的管理长效运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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