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D:1151391
时间:2023-07-07 22:13:32
上传者:曹czj合同是适应私有制的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出现的,是商品交换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合同是适应私有制的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出现的,是商品交换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合同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合同。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优秀合同模板,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工作单位:__x
身份证:__x
联系地址:__
受托人:__
工作单位:__
身份证:__
联系地址:__x
委托事项:
2、代为到拍卖点进行该房的拍卖;
5、如果拍卖成功,代为支付相关拍卖款项;
受托人在上述委托范围内所进行的一切行为和所签署的一切文件我们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委托期限:自委托之日起至上述委托事宜办完为止。
代理人有转委托权,且能转委托权给其指定人员。
受托人:_x
需方:______
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第一条 商品名称、种类、规格、单位、数量
品名:_________
种类:_________
规格: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
备注:_________
第二条 商品质量标准
商品质量标准可选择下列第__项作标准:
1.附商品样本,作为合同附件。
2.商品质量,按照____标准执行。(副品不得超过__%)。
3.商品质量由双方议定。
第三条 商品单价及合同总金额
1.商品定价,供需双方同意按____定价执行。如因原料、材料、生产条件发生变化,需变动价格时,应经供需双方协商。否则,造成损失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责任。
2.单价和合同总金额:_________。
第四条 包装方式及包装品处理_______。
(按照各种商品的不同,规定各种包装方式、包装材料及规格。包装品以随货出售为原则;凡须退还对方的包装品,应按铁路规定,订明回空方法及时间,或另作规定。)
第五条 交货方式
1.交货时间:_________。
2.交货地点:_________。
3.运输方式:_________。
第六条 验收方法__________。
(按照交货地点与时间,根据不同商品种类,规定验收的处理方法。)
第七条 预付货款
(根据不同商品,决定是否预付货款及金额。)
第八条 付款日期及结算方式_______。
第九条 运输及保险_________。
(根据实际情况,需委托对方代办运输手续者,应于合同中订明。为保证货物途中的安全,代办运输单位应根据具体情况代为投保运输险。)
第十条 运输费用负担________。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需方延付货款或付款后供方无货。使对方造成损失,应偿付对方此批货款总价__%的违约金。
2.供方如提前或延期交货或交货不足数量者,供方应偿付需方此批货款总值__%的违约金。需方如不按交货期限收货或拒收合格商品,亦应按偿付供方此批货款总值__%的违约金。任意一方如提出增减合同数量,变动交货时间,应提前通知对方,征得同意,否则应承担经济责任。
3.供方所发货品有不合规格、质量或霉烂等情况,需方有权拒绝付款(如已付款,应订明退款退货办法),但须先行办理收货手续,并代为保管和立即通知供方,因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由供方负责,如经供方要求代为处理,并须负责迅速处理,以免造成更大损失,其处理方法由双方协商决定。
4.约定的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预先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该方当事人的责任。
第十三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纠纷,签订合同双方不能协商解决时,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或申请___仲裁机构仲裁的解决)
第十四条 合同执行期间,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须经双方同意,并互相换文或另订合同,方为有效。
需方:_____(盖章)
供方:______(盖章)
____年__月__日
拍卖人: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委托人愿就下述拍卖物委托拍卖人依法公开拍卖:
1.拍卖物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2.品种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
3.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
4.质量_____________________
5.包装_____________________
6.存放地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合同
第五条拍卖期限:
第六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委托人应保证对拍卖物拥有无争议的处分权,并向拍卖人提供有关的证明文件和拍卖物的详尽资料。必要时,拍卖人可随时向委托人要求提供咨询,委托人不得拒绝。
2、委托人可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确定拍卖物的底价;拍卖人不得以低于该底价的价格进行拍卖,但因此而造成不能成交的,由委托人承担责任。
3、委托人在交付拍卖物时,应向拍卖人指出其知道或应当知道的拍卖物瑕疵。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委托人负责。
4、委托人应向拍卖人预付受理费元,用于对拍卖物进行估价、仓储保管、运输、保验和公告、广告等项费用开支,由拍卖人按实际开支多退少补。
5、委托人应按成交总金额的__%向拍卖人支付佣金;该款项也可由拍卖人从拍卖所得价款中扣除。
6、拍卖人应对拍卖物的底价保密,不得委托或代理他人参加竞价;亦不得委托他人进行拍卖。
7、拍卖人对其占管的拍卖物负适当保管责任,并应将拍卖物的变动情况及时通知委托人;确因拍卖人的过错而造成拍卖物损失的,由拍卖人负赔偿责任。
8、拍卖过程结束,拍卖人在收齐全部应收款项后,应于7日内通过其银行帐户,将拍卖所得价金一次全部付给委托人,不得延误。
9、对需要征税的拍卖物,由委托人交付税金;经税务机关同意,税金可以从拍卖所得价款中取得。
10、拍卖成交后,由拍卖人按成交价金开给竞买人发票或符合税务机关规定的收据。
第七条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不得违约。否则,由违约方向他方按拍卖物底价的%支付违约金。因合同履行产生纠纷时,双方同意由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九条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附件:有关拍卖物的证明文件及资料影印件共件
1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签章):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营业执照:
签约日期: 拍卖人(签章):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营业执照:
签约日期:
拍卖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其它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双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拍卖物
委托人委托拍卖人依法拍卖下列物品:
第二条 拍卖物交付
委托人应于 年 月 日前将以上拍卖物交付给拍卖人,交付地点为,交付方式为 ,因交付拍卖物所引起的费用由 承担。拍卖物交付后,拍卖人应妥善保管拍卖物。
第三条 拍卖方式
拍卖人应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拍卖委托人委托的物品:
(1)估低价拍卖;(2)估高价拍卖;(3)无估价拍卖;(4)标卖
第四条 拍卖期限和拍卖地点
拍卖人承诺在 年 月 日以前在 举行拍卖会,对该拍卖物进行拍卖。
第五条 费用和酬金
拍卖物在拍卖中成交的,委托人应按拍卖物成交总额 %的比例向拍卖人支付佣金,佣金由拍卖人直接从拍卖价款中扣除。拍卖未成交的,委托人是否向拍卖人支付本条第二款规定的费用有双方协商确定,前款所指费用包括:在委托人向拍卖人交付拍卖物后,拍卖人对拍卖物的价、广告宣传、仓储保管、运输等项费用,以及双方协商确定的其它费用。
第六条 价款结算
拍卖成交的,拍卖人应在收到全部款项之日起7日内,将拍卖成交款(扣除佣金后)支付给委人。
第七条 拍卖未成交时的约定
在约定的拍卖期限内拍卖物没有成交,或者由于买卖人违约不提取拍卖物的,甲乙双方可以:(1)续签合同;(2)解除合同。
第八条 拍卖物的撤回或撤除
在本合同生效后拍卖开始前,委托人撤回委托拍卖物的,应向拍卖人支付本合同第五条第二款规定的费用;拍卖物为艺术品的,还应征得拍卖人的同意,拍卖人同意委托人撤回委托拍卖物的,应向拍卖人支付本合同第五条第二款规定的费用。
拍卖人在拍卖前的任何时候,对拍卖物经了解核实或者鉴定以后认为不宜拍卖的,可以撤除该拍卖物并不再拍卖。
拍卖物撤除后,委托人是否向拍卖人支付本合同第五条第二款规定的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 。
第九条 保密规定
委托人(要求)、(不要求)拍卖人对其身份、拍卖物底价等进行保密。委托人要求保密的,拍卖人应予保密。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 委托人委托拍卖其没有所有权或者依法不得处分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的,应赔偿拍卖人因此所造成的损失。
2. 委托人对已知的拍卖物瑕疵未加说明的,应赔偿拍卖人因此所造成的损失。
3. 拍卖人逾期向委托人支付价款的,应向委托人支付按拍卖成交金额每天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4. 拍卖人由于对拍卖物保管不善造成拍卖物损坏的,由双方按损坏程度协商解决;丢失的,拍卖人应按拍卖底价负责赔偿。
5. 拍卖人违反合同约定泄露拍卖底价的,应向委托人按拍卖底价的 %支付违约金;委托人违反合同约定泄露拍卖底价的,致使拍卖物不能成交的,应向拍卖人支付拍卖底价的 %违约金。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方式
(1) 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 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于 ,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任何一方都不得违反。
委托人名称
或姓名(章)
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联系电话 电报挂号
开户银行 帐号
营业执照 发照机关
拍卖人名称
或姓名(章)
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二、货物验收方法
1.存货方应当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货物验收资料,如未提供必要的货物验收资料或提供的资料不齐全、不及时,所造成的验收差错及贻误索赔期或者发生货物品种、数量、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时,保管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2.保管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包装外观、货物品种、数量和质量,对入库物进行验收,如果发现入库货物与合同规定不符,应及时通知存货方。保管方未按规定的项目、方法和期限验收或验收不准确而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由保管方负责。
三、货物保管条件和保管要求
1.保管方应当保持仓库的干燥、无漏水、渗水的情况。
2.不能将本货物与易腐蚀性和产生化学方应的物品堆放在一起,否则造成物品腐蚀的由保管方承担违约责任。
四、货物入库、出库手续、时间、地点、运输方式
1.保管物在交付保管时,保管人应当验收,确认有无损坏,并当面记录。存货人在提取保管物品时,应该当面检查,是否符合原样。
2.货物出库是由存货人负责办理托运手续。
3.入库时间: 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日。
4.出库时间: _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5.仓储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三里屯_______号。
五、计费标准和结算方式
1.保管期限: _______年。
2.计费标准: ________元/月,共计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元)整。
3.结算方式:分期付款,合同签订日首付60%,合同到期日付剩余40%。
六、违约责任
1.保管方(乙方)的责任
(1)在货物保管期间,未按合同规定的储存条件和保管要求保管货物,造成货物损坏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保管方(乙方)的责任,造成退仓不能入库时,应按合同规定赔偿存货方(甲方)运费和支付违约金_______元。
2.存货方(甲方)的责任
(1)由于存货方(甲方)的责任造成退仓不能入库时,存货方(甲方)应偿付相当于,相应保管费10%的违约金。超议定储存量储存的,存货方(甲方)除交纳保管费外,还应向保管方(乙方)偿付违约金_______元,或按双方协议办。
(2)货物临近失效期或有异状的,在保管方(乙方)通知后不及时处理,造成的损失由存货方(甲方)承担。
(3)未按国家或合同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对储存货物进行必要的包装,造成货物损坏,由存货方(甲方)负责。
(4)存货方(甲方)已通知出库或合同期已到,由于存货方(甲方)(含用户)的原,因致使货物不能如期出库,存货方(甲方)除按合同的规定交付保管费外,并应偿付违约金______元。由于出库凭证或调拨凭证上的差错所造成的损失,由存货方(甲方)负责。
(5)按合同规定由保管方(乙方)代运的货物,存货方(甲方)未按合同规定及时提供包装材料或未按规定期限变更货物的运输方式、到站、接货人,应承担延期的责任和增加的有关费用。
七、保管期限
从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
八、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终止合同的履行。一方根本性违约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但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到对方。
九、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终止合同的履行。一方根本性违约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但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到对方。
十、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终止合同履行的一方,应当于事件发生后15天日内向对方提供有权部门出具的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文件并及时通知对方。未履行通知义务而致损失扩大的,过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争议解决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商业秘密
乙方在签订和履行本合同中知悉的甲方的全部信息(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等)均为甲方的商业秘密;无论何种原因终止、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同意对在签订和履行本合同中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非经甲方书面同意或为履行本合同义务之需要,乙方不得使用、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违反上述约定的,应当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十三、补充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仓储保管合同实施细则》执行。
十四、明示条款
甲、乙双方对本合同的条款已充分阅读,完全理解每一条款的真实意思表示,愿意签订并遵守本合同的全部约定。
十五、合同有效期限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当事人签署之日生效。
根据《xxx民法典》、《xxx拍卖法》和其它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双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拍卖物委托人委托拍卖人依法拍卖下列物品:序号拍卖物名称单位数量质量规格拍卖底价备注(如委托拍卖物数量、种类较多,可以另附清单,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委托人保证对拍卖物拥有无可争议的所有权(处分权)。并向拍卖人提供拍卖物的有关证明和资料,指明其知道或应当知道的拍卖物瑕疵。拍卖人根据需要,也可以要求委托人如实作出说明。
第二条拍卖物交付委托人应于年月日前将以上拍卖物交付给拍卖人,交付地点为,交付方式为,因交付拍卖物所引起的费用由承担。拍卖物交付后,拍卖人应妥善保管拍卖物。
第三条拍卖方式拍卖人应采用以下第种方式拍卖委托人委托的物品:
(1)估低价拍卖;
(2)估高价拍卖;
(3)无估价拍卖;
(4)标卖
第四条拍卖期限和拍卖地点拍卖人承诺在年月日以前在举行拍卖会,对该拍卖物进行拍卖。
第五条费用和酬金拍卖物在拍卖中成交的,委托人应按拍卖物成交总额%的比例向拍卖人支付佣金,佣金由拍卖人直接从拍卖价款中扣除。
第六条价款结算拍卖成交的,拍卖人应在收到全部款项之日起7日内,将拍卖成交款(扣除佣金后)支付给委托人。
第七条拍卖未成交时的约定在约定的拍卖期限内拍卖物没有成交,或者由于买卖人违约不提取拍卖物的,甲乙双方可以:(1)续签合同;(2)解除合同。
第八条拍卖物的撤回或撤除在本合同生效后拍卖开始前,委托人撤回委托拍卖物的,应向拍卖人支付本合同第五条第二款规定的费用;拍卖物为艺术品的,还应征得拍卖人的同意,拍卖人同意委托人撤回委托拍卖物的,应向拍卖人支付本合同第五条第二款规定的费用。
拍卖人在拍卖前的任何时候,对拍卖物经了解核实或者鉴定以后认为不宜拍卖的,可以撤除该拍卖物并不再拍卖。
拍卖物撤除后,委托人是否向拍卖人支付本合同第五条第二款规定的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九条保密规定委托人(要求)、(不要求)拍卖人对其身份、拍卖物底价等进行保密。
委托人要求保密的,拍卖人应予保密。
第十条违约责任
1.委托人委托拍卖其没有所有权或者依法不得处分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的,应赔偿拍卖人因此所造成的损失。
2.委托人对已知的拍卖物瑕疵未加说明的,应赔偿拍卖人因此所造成的损失。
3.拍卖人逾期向委托人支付价款的,应向委托人支付按拍卖成交金额每天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4.拍卖人由于对拍卖物保管不善造成拍卖物损坏的,由双方按损坏程度协商解决;丢失的,拍卖人应按拍卖底价负责赔偿。
5.拍卖人违反合同约定泄露拍卖底价的,应向委托人按拍卖底价的%支付违约金;委托人违反合同约定泄露拍卖底价的,致使拍卖物不能成交的,应向拍卖人支付拍卖底价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方式因本合同发生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同意选择以下第种方式加以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合同的生效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于,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任何一方都不得违反。
委托人名称或姓名(章)地址邮政
购买方:_
第一条出卖者免除责任
1、出卖方不对艺术作品的真实性、价值、色调、质地、有无缺陷等所作出任何的保证和担保。
2、因拷贝、摄影、数据传输等技术原因造成艺术作品的色调、颜色、层次、形态等与原物存在误差,以原物为准。
3、出卖方对艺术作品的介绍及评价,无论什么方式(包括互联网、证书、图录、新闻载体等)及内容,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对艺术作品的任何保证和担保。
第二条艺术作艺术作品及艺术家艺术家
1、艺术作品的名称:
2、艺术作品的质地、规格、年代:
3、艺术家的名字:
4、艺术家简介:
第三条购买者的审看购买者的审看和判断者的审看和判断责任和判断责任
2、出卖方郑重建议,购买方应在购买任何一件艺术品前,以鉴定或其他方式亲自审看原物,自行判断该艺术品是否符合其描述,而不应信赖互联网、证书、图录以及其他形式的影像和宣传之表述做出决定。
第四条交易及服务费用
1、购买方服务使用费。
2、服务使用费是根据实际购得的艺术品确认价的__ %。
第五条支付时间及方式
第六条艺术作艺术作品的所有权转移
1、购买方全额支付所列款项后,即可获得该艺术品的所有权。
2、购买方须在支付所列款项之后起的七日内领取该艺术品。
3、购买方因逾期领取所造成的艺术品搬运费、储存及保险费用均由购买者承担,购买者应对该艺术品负全责。
第七条艺术作艺术作品的包装、包装、搬运及运输搬运及运输
1、在艺术作品交付之前,出卖方对艺术作品用以外包装的玻璃、框架、囊匣、底垫、支架、装裱、插册、轴头或类似附属物的损坏负全部责任。
2、在装箱和运输过程中所造成的一切错误、遗漏、损坏或灭失,出卖方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保证与承诺
1、出卖方声明:其已得到艺术家本人的授权,有权代理出卖该艺术作品。其有北京崇文广渠门名敦道大厦4号楼1609权签署本协议和履行相应的义务,不与该方的成立文件、营业执照或法律法规、规章或授权相抵触或构成违约或不履行。
2、购买方购得可供交易艺术品后,若未按照规定时间支付交易价款,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还应按照本协议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3、双方保证:已透露给对方的信息不存在对其完全履行本协议义务的能力有重大不利影响或可能会实质性影响该方签订本协议意愿并与本协议项下交易有关的全部政府文件、声明或信息;并且,以前已提供给对方的文件中不含有对重要事实的任何不真实陈述,也未遗漏为避免对其中声明产生误解所需陈述的任何重要事实。
4、不存在可能以任何形式阻碍签订和履行本协议的任何未履行的合同承诺或义务。
第九条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1、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国大陆法律。
2、双方因协议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_提起诉讼(仲裁)。
甲方:乙方:日期:
工作单位:__x
身份证:__x
联系电话:__x
联系地址:__
受托人:__
工作单位:__
身份证:__
联系电话:__
联系地址:__x
委托事项:
2、代为到拍卖点进行该房的拍卖;
5、如果拍卖成功,代为支付相关拍卖款项;
受托人在上述委托范围内所进行的一切行为和所签署的一切文件我们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委托期限:自委托之日起至上述委托事宜办完为止。
代理人有转委托权,且能转委托权给其指定人员。
受托人:_x
通讯地址:
联系方式:
买方:(下称乙方)
通讯地址:
联系方式:
第一条:艺术品概况
序号:
作者/年代:
艺术品名称:
数量:
单位:
规格尺寸:
质地:
保存现状:
瑕疵:
备注:
第二条:艺术品权属
甲方应保证对本合同第一条所列艺术品拥有所有权及处分权并拥有足以对抗任何第三人的权利,同时甲方应如实披露艺术品瑕疵。
第三条:交易价格
经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交易艺术品的价格合计为:___________元人民币,甲、乙双方均应对本合同约定的交易价格保密,任何一方因泄露交易价格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条:付款方式
乙方应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上述款项付至甲方银行账户。
第五条:艺术品的交付及验收
1、验收方法:双方书面确认。
2、验收标准:符合本合同第一条所列艺术品概况,包括作者、年代、规格尺寸、质地、保存现状、瑕疵及备注内容。
3、验收结束后,甲、乙方应通过以下方式对交付的艺术品进行确认:
甲、乙方应于艺术品的正视、俯视、底视照片进行签字确认。
第六条:交易的中止
乙方于以下情形有权中止交易:有证据表明艺术品在权属、真伪、瑕疵披露等方面存在不实之处。上述情形经查证属实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如乙方已支付交易款项,则甲方应于___日内退回,逾期则应按_____%的标准承担违约金。
第七条:甲方的取回责任
本合同解除的,甲方应于___日内取回艺术品;逾期未取回的,乙方可收取合理的保管费。甲方要求采用邮寄方式取回的,应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邮寄、保险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不承担货交承运人之后的损失赔偿责任。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在拍品权属、真伪、瑕疵披露等方面存在不实之处的,应按本合同约定的交易价格双方向乙方进行赔偿。
2、乙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款项的,逾期不支付则应按_____%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____日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十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一条: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二条:补充协议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十四条:争议的处理
(1)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委托人)
(签章)
通信地址及邮编
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及银行账号
乙方(拍卖人)
(签章)
通信地址及邮编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委托事项
甲方自愿将拍品清单中列明的共件拍品委托乙方于 年 月 日之前依法公开拍卖。甲方(允许 / 不允许)乙方非经拍卖程序出售拍品。
第一条 拍品权属:甲方应保证对拍品拥有能够对抗第三方的所有权或处分权,并如实披露自己知道的拍品瑕疵。
第二条 保留价:甲方有权确定拍品的保留价,乙方可对保留价的确定提出专业性意见。保留价一经确定,任何一方不得单方更改。
乙方应对保留价保密。竞买人的最高应价未达到保留价时,乙方不得确认成交。
第三条 拍品的交付、保管: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拍品交付乙方保管。甲方可同时提交拍品的正视、俯视、底视照片,经乙方确认并在背面签字后取回。乙方应承担拍品自交付时起至交割或甲方取回时止的保管责任。
在保管期限内,乙方应保持拍品在交付时的原样,但以下情形除外:1、因受气候、张力等自然原因,器物自身特性决定的情况以及其他不可抗力造成拍品损坏、遗失的;2、本合同上已注明的脱落、断裂、缺损等瑕疵;3、逾期未取回的;4、其他非因乙方过错导致的拍品毁损、灭失。
第四条 佣金、费用:拍品成交的,乙方有权从成交款中扣除图录费、佣金、保险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款和其他约定费用;拍品未成交的,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图录费、未拍出手续费、保险费和其他约定费用。
第五条 成交价款的支付:拍品经拍卖成交的,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将成交款扣除约定费用后如数支付给甲方。
第六条 拍品的撤回与中止:甲方可以在拍卖开始前撤回拍品,但应承担合同约定的费用。有证据表明拍品在权属、真伪、瑕疵披露等方面存在不实之处,可能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竞买人利益或其他人合法权益的,乙方有权中止拍卖该拍品,并及时通知甲方共同核实;经查证属实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或要求甲方撤回拍品。
第七条 取回责任:拍品撤回或合同解除的,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取回拍品;逾期未取回的,乙方可按合同约定的标准收取保管费。
甲方要求采用邮寄方式取回拍品的,应书面向乙方提出;邮寄、保险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不承担货交承运人之后的损失赔偿责任。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在拍品权属、真伪、瑕疵披露等方面存在不实之处的,应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2、甲方参与竞买或委托他人代为竞买自己委托的拍品的,乙方有权予以制止或向有关行政机关举报,并解除合同;对乙方由此受到的损失,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未按约定支付有关费用或乙方未按约定支付成交款的,应按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4、乙方逾期未对拍品进行拍卖或未经允许非经拍卖程序出售拍品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拍品,并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5、乙方低于保留价拍出拍品的,应向甲方双倍赔偿保留价与成交价的差额部分。
6、乙方在约定的保管期限内未尽妥善保管义务造成拍品毁损、灭失的,应根据其过错程度参照该拍品的保留价予以赔偿;无保留价的,按合同约定的标准赔偿。
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合同约定的方式解决。
第十条 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可书面另行约定或依照乙方《拍卖规则》执行,《拍卖规则》与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以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为准。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对拍品流转另有要求的,双方应按要求执行,乙方对由此产生的费用或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