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D:1435922
时间:2023-07-11 10:55:03
上传者:曹czj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法定代表人 :
联 系 电 话 :
受托人(乙方): ××××担保有限公司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
联 系 电 话 :
1、改变资金用途;
2、未征得乙方书面同意,擅自为除乙方之外的第三人提供担保;
4、财务状况恶化,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
6、破产、歇业、解散、被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
7、乙方被债权人通过口头、信件或诉讼方式要求承担保证责任,在债权人口头、信件或人民法院传票到达乙方之日起,乙方可直接通过诉讼方式向甲方进行追偿,而不需在乙方承担保证责任后再向甲方提起诉讼。
8、出现其它严重危及乙方利益的情形。
第八条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反担保,并签订相关《反担保合同》。甲方有义务按照乙方要求提供有效的反担保,并签订相关《反担保合同》。甲方同时应向乙方提供本次贷款总额5%的保证金,即(大写)万元人民币,甲方在乙方与债权人签订《保证合同》之前将保证金存入乙方指定账户。
第九条 甲方应对《反担保合同》设置的抵(质)押资产按惯常投保的险种和保险金额向保险公司投保,并承担相关保险费用,确保反担保财产的安全。
第十条 甲方为除乙方之外的第三人提供担保,应提前15天书面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十一条 特别约定:
1、甲方认可乙方向主合同债权人出具的《保函》和与主合同债权人签订的《保证合同》,并承担相关的全部法律责任。
2、《反担保合同》另行签订,包括甲方直接与乙方签订《反担保合同》,甲方委托第三方与乙方签订《反担保合同》。
3、甲方与债权人产生本合同第七条第五款第(5)项所约定的主合同展期情形,甲方应向乙方依照本合同第六条重新协商并支付担保费用。甲方与债权人主合同被解除、撤销、变更等,乙方不再为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甲方所支付的担保费用不予退还。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保费,每拖延一天,按未支付保费金额每日万分之五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从甲方未按主合同约定偿还债务之日起,按照主合同约定的逾期贷款利率计算甲方应承担的违约金。
3、甲方未按照与主合同债权人的约定偿还债务,累及乙方承担担保责任和其他民事责任的,则甲方应当向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已经向主合同债权人代偿的本金、利息、复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主合同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和乙方向主合同债权人承担的其他民事责任,以及乙方为实现追偿权而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差旅费、诉讼费、仲裁费和律师费等)。
4、甲方未履行本合同第七条承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全额赔偿乙方损失。
第十三条 附则: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经办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有限公司:
一、承诺按授信贷款用途使用本项贷款,不得挪作他用。
二、承诺在贷款到达本企业账户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法律规定向贵公司支付担保费。
三、承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要求,真实、规范地编制财务会计报表,并按季向贵公司提供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跨的担保项目,年终还需提供现金流量表以及市财政局规定的其它报表。
四、承诺定期向贵公司提供反映本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债权债务变动、项目实施进度等文件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随时接受贵公司检查和监督,参加贵公司组织的有关理财知识培训,由此发生的各种费用由本企业承担。
五、承诺按时归还贷款并支付利息。如造成贵公司代偿之事实,则本企业愿向贵公司支付逾期利息(每日按万分之二点一计算)、违约金(按担保金额的20%计算)、赔偿金及其他费用等。
六、承诺本企业需实施可能影响贵公司作为保证人利益的重大决策时,应提前三十天通知贵公司并征得贵公司的书面同意。
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贵公司提供的授权信用担保贷款可视为立即到期,任由贵公司处理。本承诺书一式三份,盖章后生效。
企业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地址:
电话:
邮编:
年月 2日
上海市杨浦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
我公司(下称委托人)与支行(下称贷款行)签订了年字第号《借款合同》(下称主合同),委托人向贷款行借人民币万元(大写),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一、严格履行主合同规定的资金用途、还款期限等约定和义务,按时足额归还该贷款的全部本金和利息。
二、委托人将拥有所有权的位于,建筑面积平方米的房产作为对上述贷款的反担保抵押给贷款行。
(一)偿还贷款行全部债务及相关费用;
(二)偿还贵公司已代偿部分的金额;
(三)剩余部分归还委托人。
四、如抵押物处臵所得不足以偿还贵中心的代偿金额,委托人承诺继续履行偿还义务,直至清偿了贵中心的全部债务为止。
五、委托人同意按担保额%的比例,承担担保费元,并在该项贷款放款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给贵中心。
六、委托人将按《会计法》的要求,真实、规范编制财务会计报表,并每月向贵中心提供财务报表。
七、委托人承诺及时向贵中心通报企业股权、债权债务、重要人 1
事等可能对企业造成重大影响的变动情况;愿意接受和配合贵中心对委托人进行财务状况检查等保后跟踪管理工作。
八、委托人在未履行完本承诺书各项义务前,承诺不对股东作利润分配。
(一)本承诺书所涉及的任一方当事人的身份、地位发生任何变化;
(二)本承诺书所涉及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发生合并、分立、停业、撤销、破产或变更名称、住所、章程、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或其上级单位的任何指令或与任何单位签订任何法律文件等导致的变化。
十、贵中心给予委托人的任何宽容、宽限或延缓行使《委托担保承诺书》项下的权利,不视为贵中心对本承诺书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也不影响委托人履行本承诺书的各项义务。
十一、本承诺书自委托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直至贵中心提供担保的全部债务被清偿为止。
十二、本承诺书一式三份,贵中心与委托人各执一份,送交贷款行备案一份。
委托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企业住所:邮编:
联系人:联系电话:年月日
中国经济技术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一、承诺按授信贷款用途使用本项贷款,不得挪作他用。
二、承诺在贷款到达本企业帐户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上海市人
民政府办公厅批转上海市财政局的《关于小企业贷款信用担
保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的收费率向贵公司支付担保费。
三、承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要求,真实、规范地
编制财务会计报表,并按季向贵公司提供资产负债表、损益
表。跨的担保项目,年终还需提供现金流量表以及市财
政局规定的其它报表。
四、承诺定期向贵公司提供反映本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债权债务
识培训,由此发生的各种费用由本企业承担。
算)、违约金(按担保金额的20%计算)、赔偿金及其他费用等。
六、承诺本企业需实施可能影响贵公司作为保证人利益的重大决
策时,应提前三十天通知贵公司并征得贵公司的书面同意。
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贵公司提供的授权信用担保贷款可视为立即到期,任由贵公司处理。本承诺书一式三份,盖章后生效。
企业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地址:
电话:
邮编: 年月日 2
住 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
联 系 电 话 :
受托人(乙方):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
联 系 电 话 :
第一条 担保对象:
甲方向
申请 业务(种类如下),乙方为其提供担保。
第二条 担保金额:拟定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实际担保金额以乙方与主合同债权人签订的《保证合同》约定为准。
第三条 担保方式:以乙方与主合同债权人签订的《保证合同》约定为准。
第四条 担保范围:以乙方与主合同债权人签订的《保证合同》约定为准。
第五条 担保期间:以乙方与主合同债权人签订的《保证合同》约定为准。
第六条 担保费用(保费):
1、计费方法:按担保金额、期限、收费标准计费。
2、收费标准:%/年(大写:百分之 /年)。
3、保费总额:人民币 元(大写:)。
4、支付方式:借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在乙方与主合同债权人签订《保证合同》之前一次性支付;一年以上的在乙方与主合同债权人签订《保证合同》之前,按年计算一次性支付。
第七条 甲方承诺:
1、向乙方所提供的资料均真实、准确;所提交的复印件均与原件相符;所陈述的事实无虚假。
2、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保费。
3、按申请用途使用资金,接受乙方对其生产经营、财务会计情况的监督,并按月向乙方提供财务报表。
4、按主合同约定及时偿还债务。
5、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6)为除乙方之外的第三人提供担保;
(8)其他影响乙方利益的重大事项。
第八条 乙方承诺:
1、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担保义务。
2、对甲方提供的资料和所了解的经营情况保密。
1、改变资金用途;
2、未征得乙方书面同意,擅自为除乙方之外的第三人提供担保;
4、财务状况恶化,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
6、破产、歇业、解散、被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
7、乙方被债权人通过口头、信件或诉讼方式要求承担保证责任,在债权人口头、信件或人民法院传票到达乙方之日起,乙方可直接通过诉讼方式向甲方进行追偿,而不需在乙方承担保证责任后再向甲方提起诉讼。
8、出现其它严重危及乙方利益的情形。
第十条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反担保,并签订相关《反担保合同》。甲方有义务按照乙方要求提供有效的反担保,并签订相关《反担保合同》。甲方同时应向乙方提供本次贷款总额5%的保证金,即(大写)万元人民币,甲方在乙方与债权人签订《保证合同》之前将保证金存入乙方指定账户。
第十一条 甲方应对《反担保合同》设置的抵(质)押资产按惯常投保的险种和保险金额向保险公司投保,并承担相关保险费用,确保反担保财产的安全。
第十二条 甲方为除乙方之外的第三人提供担保,应提前15天书面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十三条 特别约定:
1、甲方认可乙方向主合同债权人出具的《保函》和与主合同债权人签订的《保证合同》,并承担相关的全部法律责任。
2、《反担保合同》另行签订,包括甲方直接与乙方签订《反担保合同》,甲方委托第三方与乙方签订《反担保合同》。
3、甲方与债权人产生本合同第七条第五款第(5)项所约定的主合同展期情形,甲方应向乙方依照本合同第六条重新协商并支付担保费用。甲方与债权人主合同被解除、撤销、变更等,乙方不再为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甲方所支付的担保费用不予退还。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保费,每拖延一天,按未支付保费金额每日万分之五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从甲方未按主合同约定偿还债务之日起,按照主合同约定的逾期贷款利率计算甲方应承担的违约金。
3、甲方未按照与主合同债权人的约定偿还债务,累及乙方承担担保责任和其他民事责任的,则甲方应当向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已经向主合同债权人代偿的本金、利息、复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主合同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和乙方向主合同债权人承担的其他民事责任,以及乙方为实现追偿权而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差旅费、诉讼费、仲裁费和律师费等)。
4、甲方未履行本合同第七条承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全额赔偿乙方损失。
第十五条 附则:
1、“主合同”指甲方与主合同债权人签订的合同(协议)等。
2、“主合同债权人”指借款合同中的贷款人、银行承兑汇票中的承兑银行、保函及其他业务中的受益人。
3、本合同若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引起诉讼,由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4、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押印)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5、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持壹份、乙方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提示:
乙方已提请甲方对本合同各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甲方的要求作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含义认识一致。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经办人:
签约日期:二00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