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教案模板

最新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教案模板

ID:1577380

时间:2023-07-25 06:42:32

上传者:曹czj

作为一位不辞辛劳的人民教师,常常要根据教学需要编写教案,教案有利于教学水平的提高,有助于教研活动的开展。那么教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优秀教案范文,欢迎阅读分享,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最新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教案模板篇一

课程类型:理论课

学时:1学时

授课教师:

授课班级:

教材名称: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三维教学目标:

1、知识与技能目标:通过本节课与上节课内容,掌握公民基本权利,公民基本义务。

2、过程与方法目标:通过社会事件的导入和讲解,结合民航机场和航空公司的现状及发展前景,深入浅出地讲授知识。

3、情感与价值观目标:通过知识的讲解,让学生树立保护自身权利、遵守法定义务的理念;引导学生认同和遵守学校的军事化、标准化管理模式,培养学生为标准的军人;使学生认识到生命、健康的可贵,各民族同学之间互相尊重民族习惯和宗教信仰,和睦相处。

教学重点:公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人身自由;宗教信仰自由。

教学难点:人身自由的边界,引导学生遵守军事化、标准化管理模式。教学用具:多媒体教学设备,教学课件和教案,学生作业本,纸条等。

本学期教材为吉林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关于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课程,是法律条文的照本宣科和空洞乏味的理论说教。我校是民航职业院校,培养学生为标准化的军人、高端职业化民航员工;本课结合社会事例、民航发展现状及未来发展前景,积极引导学生了解民航知识和社会基本常识。

学情分析:

难点分析及解决方法:

行等社会事例,使学生树立权利和义务并举的理念,防止权利的滥用而产生极大的破坏作用。

同时,通过课堂讲解和作业题等形式让学生引起持久和广泛的讨论,最好能够形成全校性的大讨论,从而让学生从心底里接受对于搜查、没收寝室违章物品的做法的合法性、合理性,尽量从根源上杜绝违章电器的使用,尽可能避免由于使用违章电器而触发的火灾事故。智者千虑必有一失,在学生的引导和管理过程中,更应该发起出现火灾如何自救逃生、合理使用灭火器、发生事故时如何疏散人群等急救宣传。通过事故前预防,发生事故中的积极合理处理,事故后的反思、学习,使火灾事故发生的几率尽可能接近零点。

教学内容及过程:

课堂内容导入:

回顾上节课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内容。(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一个统一的整体,在重点讲授“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人身自由”、“宗教信仰自由”内容之前,通过上节课知识的回顾,起到承上启下和加深记忆知识的作用。)

新课程讲解:

一、公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一)通过图片形式,展示中华人民共和国习近平在全国人大的选举过程,引入公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通过图片的介绍,向同学们宣传课堂外的知识,如莫言及其作品,诺贝尔奖文学奖,习近平的孝道,国家主席当选的条件等。

(二)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法律规定

宪法规定:年满18周岁的中国公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提问?

公民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必须具备什么条件呢?(学习知识后,迅速让学生总结)

世界上没有绝对的规则:留出思考题,并提问学生回答

年满18周岁精神病人,是否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答案: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没有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能力。(随着医学的发展,精神病人被治愈后,依然有能力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人身自由

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提醒学生在课本的空白处记笔记,并思考:法律禁止非法搜查公民身体,合法搜查需要什么条件呢?(讲解展示搜查证等)

遇到紧急情况可以不用搜查证!

(1)身带行凶、自杀器具的;

(2)可能隐藏爆炸、剧毒等危险品的;

(3)可能毁弃、转移犯罪证据的。

(二)机场安检搜身

链接机场安检小知识:

机场安检三难

(1)由于航班延误而导致旅客第二次安检

(2)对于醉酒旅客安检的苦恼

(3)冬季由于旅客穿着厚重引起的安检麻烦

答案:个人的人身自由不足以对抗公共安全,因此不属于侵犯公民人身自由。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相辅相成的,没有只享受权利而不履行义务的公民。

(三)学校搜查学生寝室,收缴违禁物品,是否违法呢?

图片展示之后,安排三分钟的讨论时间。分法纸条,让学生书写观点,每一条观点的背后写上姓名,最后由学生收集后交到教师处,并由学生书写至黑板。(只要言之有理,不论对错,酌情作为平时成绩)

在学生书写过程中,带领学生讲解成都“一环七纵”道路限行的规定和加油站抽烟可能引发的灾难,并讲述“过失纵火罪”,过失引起火灾,可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回到学生板书,并公布正确答案。学校发起集中销毁违禁电器做法的合理性。

三、宗教信仰自由

1、宪法第36条之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展示图片,介绍几个宗教常识,讲解中介绍学生了解宗教常识,风景名胜,著名人物等。

2、介绍伊斯兰教,转而介绍清真饮食之南航的“新疆航食”。

我们学校新疆学生众多,特别是有独特民族习惯的回族和维吾尔族,他们禁

食猪肉、血液,曾经在四川有“猪是回族祖先”的错误说法,不同民族和宗教的学生住在一起,可能由于平时开玩笑而引起打斗事件,甚至上升为民族仇恨。穆斯林学生与汉族等其他民族同学共同生活学习,同学们应该互相尊重信仰、民族习惯,和平共处。

3、机场和航空公司为不同信仰人群提供礼拜、祈祷场所

图片展示:银川机场、香港机场、迪拜机场建立礼拜或起到地点。

四、知识总结

2、公民的基本义务

五、练习和巩固

单选7道,判断题5道。

六、上次作业回顾

高考状元拒录事件

2009年,因重庆市高考文科状元何川洋少数民族身份作假,北京大学决定放弃录取。此前,由重庆市监察局牵头,公安局、重庆市民宗委、重庆市教委和重庆市招办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在对事件进行调查的基础上,纠正了包括何川洋在内的31名考生的少数民族身份,31名考生被取消录取资格。

点评:

七、作业(作业1必做,作业2、3中选做一题)

作业1(必做)

1、我国公民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必须具备什么条件呢?

2、宪法规定“执行逮捕”的条件是什么?

3、公民的基本义务有哪些?

4、公民权利与义务的关系是什么?

作业2

夜里凌晨2点,寝室同学都在熟睡。突然附近寝室有人大声疾呼,“着火了,赶快逃命啊!”门外火势凶猛,大烟弥漫。

住在六楼的你遇到火灾,应该怎样自救?

作业3

你现在是一名首都机场安检员,正在给即将登机的乘客进行安全检查,这时走过来一名酒气熏天的乘客。经过多次提醒,但都拒绝接受安全检查。

请想办法说服醉酒乘客接受安全检查。

要求:(把你的办法详细写在作业本上,100字以上。

并与你的同桌分别扮演安检员和醉酒乘客,下节课上课进行“情景模拟”演练。)

八、教学反思

高尔基说,“爱孩子是老母鸡都会做的事情,可是要善于教育他们,这是国家的一桩大事,需要才能和全部的生活知识。”给学生讲授知识,不仅仅只是传授知识,更重要的是传授做人的道理和如何正确生活的常识。

高校发生火灾事故比较频繁,多是学生偷用违禁物品造成的。除了学校每周的强制检查之外,能够使学生尊重自身的生命,尊重别人的生命,认识到由于自身使用违禁物品而产生危害的严重性。同时,通过宣传、学习,能够正确掌握自救或逃生的技能,这不仅仅是课堂上可以做到的事情,需要全体教师和同仁齐抓共管,安全责任无小事,一个微小的火灾事故,毁掉的不仅仅是学生公寓,更重要的是花季少年对远大理想的追求,以及家人刻骨铭心的伤痛!

最新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教案模板篇二

执教者:张振东

一、教学目标

1、通过学习,让学生初步了解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2、普及相关的法律知识。

3、提高学生法律意识,初步建立运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

二、教学重点

三、教学难点

四、教学过程

1、故事导入

师:《闻鸡起舞》《中流击楫》

师:祖逖、刘琨的英勇行为让我们敬佩不已。同学们,你们已经年满十周岁了,相对于一二年级的小弟弟、小妹妹,你们长大了,长高了,也更加懂事了。你们有自己的道德要求,让“学法、知法、守法、用法” 成为你们的习惯,因为法律就是无论做什么事情都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

师:这节法制课我们来学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2、公民、权利和义务的概念

看了课题你有什么疑问?结合生活实际谈谈你的理解。(引导理解概念)

学生自由发言讨论,师总结解释概念。师: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3、权利的范畴

你们生活在家庭、社会和学校中,每一个成年人都有责任保护你们。了解自己的权利,知道权利被侵害后如何保护自己,是十分必要的,相信学习了本课之后同学们会有所收获。

师:描述案例1情景

课件演示《宪法》中密切联系小学生的权利的条款。

4、义务的范畴

说完了权利我们再来看看我们的义务。请先看案例2,课件出示案例2。

师:从中你了解了哪些信息?学生自由交流。师:义务是我们必须去做的事情,宪法中对公民的义务也做出了详细的规定:(课件出示)指名读。

5、知识拓展

不仅我们国内的法律对公民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就是国际上也出台了许多法律法规来保护少年儿童的权利。

课件出示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指名读。

6、知识梳理 本节课我们学习到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知道了小学生也是公民,也具有和成年人一样的法律赋予的权利,就是在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中都有明确的规定。涉及保护我们少年儿童的法律还有很多很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等,我们会在今后的学习中慢慢接触,希望法律改变你们的生活。

7、巩固升华

最后送给同学们几首关于法律的小儿歌(课件出示)指名读。

8、质疑

最新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教案模板篇三

1.公民指具有一国国籍的自然人。这里应该注意的是确定一个自然人属于何国公民的标准是国籍。

2我国国籍法关于国籍取得的规定

(1)我国不承认双重国籍,一旦取得中国国籍,就不得保留外国国籍;一旦具有外国国籍,即不具有中国国籍。

(2)国籍的出生取得(《国籍法》第4-6条)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父母无国籍或国籍不明,定居在中国,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

(3)注意国籍法第12条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和现役军人,不得退出中国国籍。

(二)公民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的概念 一.平等 权

平等权是指公民平等地享有权利,不受任何差别对待,要求国家同等保护的权利。平等权首先表现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二.政治权利和自由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是指选民依法选举或被选举为代议机关代表和特定国家机关公职人员的权利。在我国,凡是年满18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但是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二)言论自由

1.言论自由是指公民有权通过各种语言形式,针对政治和社会中的各种问题表达其思想和见解的自由。言论自由不限于口头形式,还包括书面形式、广播电视等。

2.言论自由的限制:不得侮辱、诽谤、诬告陷害他人,不得泄露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他人隐私。

(三)出版自由

1997年国务院通过的《出版管理条例》规定:反对宪法基本原则的、危害国家主权和统一的、危害国家安全的、破坏民族团结的、泄漏国家机密的、有黄色或暴力及不道德内容的、侮辱诽谤的和其他有害出版物不属于出版自由保护的范围。

(四)结社自由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社会团体的成立实行核准登记制度。我国社会团体的登记管理机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第二,社会团体必须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有关政策。社会团体不得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性活动。国家保护社会团体依照其登记的章程进行活动,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涉。

第三,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机关对社会团体的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五)集会、游行、示威自由

注意《集会游行示威法》的下列条文:

第6条 集会、游行、示威的主管机关,是集会、游行、示威举行地的市、县公安局、城市公安分局;游行、示威路线经过两个以上区、县的,主管机关为所经过区、县的公安机关的共同上一级公安机关。

第7条 举行集会、游行、示威,必须依照本法规定向主管机关提出申请并获得许可。

三.监督权和获得赔偿权

第41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第36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五.人身自由

(一)人身自由的概念

第37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二)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三)住宅不受侵犯

(四)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第40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六.社会经济、文化教育权利

社会经济、文化教育权利主要是一种积极受益权(财产权除外),即要求国家主动予以保障的权利。

(一)财产权

第13条 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二)劳动权

劳动权是指有劳动能力的公民有从事劳动并取得相应报酬的权利。劳动既是公民的权利,也是公民的义务。

(三)休息权

第43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

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

(四)生活保障权

生活保障权是指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达到一定年龄和一定工龄后离职休息,并依法享有相应的生活待遇的权利。

(五)物质帮助权

第45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

国家和社会保障残废军人的生活,抚恤烈士家属,优待军人家属。

国家和社会帮助安排盲、聋、哑和其他有残疾的公民的劳动、生活和教育。

(六)受教育权

受教育权是指公民平等地享受教育的权利。受教育既是公民的权利,也是公民的义务。

第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七)文化权利和自由

(一)妇女权利

第48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

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部。

(二)婚姻、家庭、母亲、儿童、老人的权利

第49条【婚姻家庭制度】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禁止破坏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

(三)华侨的正当权益、归侨和侨眷的合法权益

第50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护华侨的正当的权利和利益,保护归侨和侨眷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

(四)外国人和无国籍人

第32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护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于因为政治原因要求避难的外国人,可以给予受庇护的权利。

最新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教案模板篇四

一、填空题

自由 和平等 是人类两大基本价值。

e儿童权主要包括 户口权,受教育权 和健康权。

f法官的理想人格是__公正_。

d大众化司法有两种形式:陪审制 和 人民法庭

g“公民是一个共同体政治的概念,作为一项制度,它发源于古希腊。

l零上访、零判决背后彰显的是特殊的司法目标息讼。

p平等就其含义来说有两个基本的内容:一是__规范的平等___,二是__事实的平等__。

s世界上第一部现代成文宪法是 美国1787年宪法。

司法当以 公正 为最高目标。

x宪法中的平等权与教育权的结合产生了一项重要的权利:教育平等权。

宪政是以 宪法 的存在为前提的。

z在中国古代,最早的法官叫 理官。

二、判断题

b表达权就是说话权,就是言论自由的权利。(错)

f法律规定女性的退休年龄比男性早5年,这说明了法律赋予了女性特殊的保护,没有违反平等权。(对)法院成为被告,在某些地方上说明司法的权威已经荡然无存。(对)

法院在判案时定罪量刑应考虑民愤。(错)

法官公正最直接的体现在对法律的忠诚上,“以身殉法”当时法官理想人格的最高境界。(对)“法律黑户”的存在,表明那些没有户口的儿童多方面的权利得不到保护。(对)

g公民就是人民。(错)

公民与权利是密不可分的,没有权利就没有公民。(对)

r任何法律的起点是自由而不是平等。(错)

t调解是东方社会特有的。(错)

调解是东方的优秀诉讼文化。(错)

l立法的平等绝对排斥立法上区别对待。例如法律不可以规定高额累进税率。(错)

w我国法律规定了诉讼调解的自愿原则,所以我国的调解没有强制性。(错)

我国法律规定了诉讼调解的自愿原则,这是非常正确与重要的。(对)

我国的法律制度已赋予了公民环境诉权。(错)

我国教育经费近些年快速增长,教育投入已经赶上世界中、上等收入国家水平。(错)

y 1791年法国宪法没有人权的内容。(错)

有宪法就一定有宪政。(错)

言论自由是指说正确的话。(错)

z只有在法律上规定且事实上人人都是法律的仆人,人人才是平等的公民。(对)

三、简答题(或填空题)

1、法官吃“皇粮”的好处? 第一,当然首先是有利于克服司法地方保护主义。

第二,有利于司法独立。

第三,有利于实现司法公正。

第四,有利于发展行政诉讼。

2、公民有三种不可分离的属性,是哪些?

于服从他自己的道德权利所加于他的义务,好像别人有权力把义务加于他;

(3)政治上的独立(自主),这个权利使一个公民生活在社会中并继续生活下去,并不是由于别人的专横意志,而是由于他本人的权利以及作为这个共同体成员的权利。

3、进入诉讼的纠纷解决而言,调解与判决对比有哪些弱点?

(1)调解的非规则性与非程序性。

(2)调解常常牺牲公开。

(3)调解也存在执行难。

(4)调解并不经济。

(5)调解切断纠纷的功能被夸大。

(6)调解对公民人格的不良影响。

(7)调解对法的安定有负面影响。

(8)调解也可能对社会产生不良影响。

4、将自由的律师制度作为法治的必要条件有哪些理由?

第一、自由的律师制度为公民对抗政府提供法律知识上的支持。

第二、自由的律师对权力的行使过程进行监督,有利于政府守法,也有利于公民权利保障,从而在根本上促进法治。

第三、自由的律师制度有利于对法官的制约。

5、哪些原因导致类似无锡水危机之类的环境危机?

体系具有太多的地方性,使它成为地方大员中的工具。这一缺陷使得 一旦环境利益与地方大员的利益发生冲突时,它便空转。二是环保制度与其他制度缺少必要的制度分工与制约,使环保工作游离于主流制度以外,它就不免空转。

第二个层面是环境权救济方面的原因。

第三个层面是宪政方面的原因。

6、刑事和解的副作用有哪些?

第一,它损害了追诉犯罪的权力。

第二,违反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第三,也可能侵犯刑事被告和刑事被害人的利益。

第四,有碍法的安定。

7、在存在宪政的地方,要实现宪政还必须有两个条件?

一是宪法是符合宪政要求的宪法;

二是宪法应当是法律,或者宪法应当得到实施,宪法必须是社会中的宪法,而不仅仅是纸上的宪法。

最新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教案模板篇五

==学员答案== 答;公正得分:5 分

(1)调解的非规则性与非程序性。(2)调解常常牺牲公开。(3)调解也存在执行难。(4)调解并不经济。

(5)调解切断纠纷的功能被夸大。(6)调解对公民人格的不良影响。(7)调解对法的安定有负面影响。(8)调解也可能对社会产生不良影响。

==学员答案==

1、调解的非规则性与非程序性

2、调解常常牺牲公正

3、调解也存在执行难

4、调解并不经济

5、调解切断纠纷的功能被夸大

6、调解对公民人格的不良影响

7、调解对法的安定有负面影响

8、调解也可能对社会产生不良影响 得分:5 分

2、第 2 大题是非题18分 1.(3分)我国法律规定了诉讼调解的自愿原则,所以我国的调解没有强制性。对错正确答案:否.(3分)法院成为被告,在某些地方上说明司法的权威已经荡然无存。对错正确答案:是.(3分)法官公正最直接的体现在对法律的忠诚上,“以身殉法”当时法官理想人格的最高境界。

(1)调解的非规则性与非程序性。(2)调解常常牺牲公开。(3)调解也存在执行难。(4)调解并不经济。

1、调解的非规则性与非程序性

2、调解常常牺牲公正

3、调解也存在执行难

4、调解并不经济

5、调解切断纠纷的功能被夸大

6、调解对公民人格的不良影响

7、调解对法的安定有负面影响

8、调解也可能对社会产生不良影响 得分:20 分 2.(20分)刑事和解的副作用有哪些?参考答案或提示: 第一,它损害了追诉犯罪的权力。第二,违反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教学服务信箱 : jxfw@?站务信箱:webmaster@

请运用平等权的相关理论来对这个材料进行分析。参考答案或提示:

平等权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基本权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权利主体参与社会生活的前提和基本条件。其基本特点是:(1)从公民与国家的关系看,公民有权利要求国家给以平等的保护。不因公民的性别、年龄、职业、出身等原因给以差别对等。国家有义务无差别地保护每一个公民的平等地位。(2)平等权意味着公民平等地行使权利,平等地履行义务。权利与义务一致性的原则源于平等权的价值观,平等权的观念与理论原则要求权利与义务并重。平等权是公民基本权利的高度概括,它构成了基本权利形成与运行的指导性原则。(3)平等权是实现其它权利的方法或手段。平等权是基本权利体系的一种,同时也是实现政治权利、经济权利、社会权利与文化权利的手段,为这些权利的实现提供了基础和环境。其宪法地位表现在:(1)平等权处于重要地位,有特殊性。平等权是作为一个人有尊严的生活中不可缺少的权利,与自由权、生命权价值相同。平等权的存在形式与其它权利不同,是不可替之、不具体的权利;(2)平等权具有基本权利和宪法原则的双重性。它既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又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中必须坚持的宪法原则。

规范的平等,事实的平等

==学员答案== 自由,平等 可得分数:确定

第 2 大题是非题27分 1.(3分)只有在法律上规定且事实上人人都是法律的仆人,人人才是平等的公民。

正确错误正确答案:正确.(3分)有宪法就一定有宪政。正确错误正确答案:错误 3.(3分)公民就是人民。正确错误正确答案:错误.(3分)言论自由是指说正确的话。正确错误正确答案:错误.(3分)法律规定女性的退休年龄比男性早5年,这说明了法律赋予了女性特殊的保护,没有违反平等权。

第一,自由的律师制度为公民对抗政府提供法律知识上的支持。

第二,自由的律师对权力的行使过程进行监督,有利于政府守法,也有利于公民权利保障,从而在根本上促进法治。

二是宪法应当是法律,或者宪法应当得到实施,宪法必须是社会中的宪法,而不仅仅是纸上的宪法。

==学员答案== 答;公正得分:5 分

(1)调解的非规则性与非程序性。(2)调解常常牺牲公开。(3)调解也存在执行难。(4)调解并不经济。

(5)调解切断纠纷的功能被夸大。(6)调解对公民人格的不良影响。(7)调解对法的安定有负面影响。(8)调解也可能对社会产生不良影响。

==学员答案==

1、调解的非规则性与非程序性

2、调解常常牺牲公正

3、调解也存在执行难

4、调解并不经济

5、调解切断纠纷的功能被夸大

6、调解对公民人格的不良影响

7、调解对法的安定有负面影响

8、调解也可能对社会产生不良影响 得分:5 分

2、第 2 大题是非题18分 1.(3分)我国法律规定了诉讼调解的自愿原则,所以我国的调解没有强制性。对错正确答案:否.(3分)法院成为被告,在某些地方上说明司法的权威已经荡然无存。对错正确答案:是.(3分)法官公正最直接的体现在对法律的忠诚上,“以身殉法”当时法官理想人格的最高境界。

(1)调解的非规则性与非程序性。(2)调解常常牺牲公开。(3)调解也存在执行难。(4)调解并不经济。

1、调解的非规则性与非程序性

2、调解常常牺牲公正

3、调解也存在执行难

4、调解并不经济

5、调解切断纠纷的功能被夸大

6、调解对公民人格的不良影响

7、调解对法的安定有负面影响

8、调解也可能对社会产生不良影响 得分:20 分 2.(20分)刑事和解的副作用有哪些?参考答案或提示: 第一,它损害了追诉犯罪的权力。第二,违反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教学服务信箱 : jxfw@?站务信箱:webmaster@

公民权利与义务作业二

请运用平等权的相关理论来对这个材料进行分析。参考答案或提示:

平等权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基本权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权利主体参与社会生活的前提和基本条件。其基本特点是:(1)从公民与国家的关系看,公民有权利要求国家给以平等的保护。不因公民的性别、年龄、职业、出身等原因给以差别对等。国家有义务无差别地保护每一个公民的平等地位。(2)平等权意味着公民平等地行使权利,平等地履行义务。权利与义务一致性的原则源于平等权的价值观,平等权的观念与理论原则要求权利与义务并重。平等权是公民基本权利的高度概括,它构成了基本权利形成与运行的指导性原则。(3)平等权是实现其它权利的方法或手段。平等权是基本权利体系的一种,同时也是实现政治权利、经济权利、社会权利与文化权利的手段,为这些权利的实现提供了基础和环境。其宪法地位表现在:(1)平等权处于重要地位,有特殊性。平等权是作为一个人有尊严的生活中不可缺少的权利,与自由权、生命权价值相同。平等权的存在形式与其它权利不同,是不可替之、不具体的权利;(2)平等权具有基本权利和宪法原则的双重性。它既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又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中必须坚持的宪法原则。

规范的平等,事实的平等

==学员答案== 自由,平等 可得分数:确定

第 2 大题是非题27分 1.(3分)只有在法律上规定且事实上人人都是法律的仆人,人人才是平等的公民。

正确错误正确答案:正确.(3分)有宪法就一定有宪政。正确错误正确答案:错误 3.(3分)公民就是人民。正确错误正确答案:错误.(3分)言论自由是指说正确的话。正确错误正确答案:错误.(3分)法律规定女性的退休年龄比男性早5年,这说明了法律赋予了女性特殊的保护,没有违反平等权。

第一,自由的律师制度为公民对抗政府提供法律知识上的支持。

第二,自由的律师对权力的行使过程进行监督,有利于政府守法,也有利于公民权利保障,从而在根本上促进法治。

3、在存在宪政的地方,要实现宪政还必须有两个条件? 一是宪法是符合宪政要求的宪法; 二是宪法应当是法律,或者宪法应当得到实施,宪法必须是社会中的宪法,而不仅仅是纸上的宪法。

2011.10---(当代世界经济与政治)作业三答案

正确答案:1,2,3 13.(3分)发展中国家的政治制度比较复杂,从政体上有()。

最新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教案模板篇六

执教者:张振东

一、教学目标

1、通过学习,让学生初步了解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2、普及相关的法律知识。

3、提高学生法律意识,初步建立运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

二、教学重点

三、教学难点

四、教学过程

1、故事导入

师:《闻鸡起舞》《中流击楫》

师:祖逖、刘琨的英勇行为让我们敬佩不已。同学们,你们已经年满十周岁了,相对于一二年级的小弟弟、小妹妹,你们长大了,长高了,也更加懂事了。你们有自己的道德要求,让“学法、知法、守法、用法” 成为你们的习惯,因为法律就是无论做什么事情都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

师:这节法制课我们来学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2、公民、权利和义务的概念

看了课题你有什么疑问?结合生活实际谈谈你的理解。(引导理解概念)

学生自由发言讨论,师总结解释概念。师: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3、权利的范畴

你们生活在家庭、社会和学校中,每一个成年人都有责任保护你们。了解自己的权利,知道权利被侵害后如何保护自己,是十分必要的,相信学习了本课之后同学们会有所收获。

师:描述案例1情景

课件演示《宪法》中密切联系小学生的权利的条款。

4、义务的范畴

说完了权利我们再来看看我们的义务。请先看案例2,课件出示案例2。

师:从中你了解了哪些信息?学生自由交流。师:义务是我们必须去做的事情,宪法中对公民的义务也做出了详细的规定:(课件出示)指名读。

5、知识拓展

不仅我们国内的法律对公民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就是国际上也出台了许多法律法规来保护少年儿童的权利。

课件出示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指名读。

6、知识梳理 本节课我们学习到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知道了小学生也是公民,也具有和成年人一样的法律赋予的权利,就是在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中都有明确的规定。涉及保护我们少年儿童的法律还有很多很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等,我们会在今后的学习中慢慢接触,希望法律改变你们的生活。

7、巩固升华

最后送给同学们几首关于法律的小儿歌(课件出示)指名读。

8、质疑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