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车辆工作报告总结

管理车辆工作报告总结

ID:1628976

时间:2023-07-31 02:26:02

上传者:曹czj

报告是一种常见的书面形式,用于传达信息、分析问题和提出建议。它在各个领域都有广泛的应用,包括学术研究、商业管理、政府机构等。报告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报告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报告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管理车辆工作报告总结篇一

一、目的

为加强车辆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确保安全行驶,特制订本办法。

1、公司机关车辆均由人行部统一管理,司机全部归属于归于人行部编制管理;董事长专车由董事长管理使用。

2、公司所有车辆的办证、维修保养、处理事故由人行部统一负责办理。

3、各部门因公用车应事先填写《车辆使用申请单》,经部门主管核准后,统一向人行部请派。

4、人事行政部应根据各部门工作轻重缓急,请派先后顺序,统筹安排。

5、凡私人用车需由本人申请,部门主管签字后报总经理批准,人事行政部安排,费用按规定收取,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出车。

6、分车设置《车辆使用记录表》,人行部随时抽查里程表和记录,如发现不相符,按超标公里扣罚耗油。

7、分车设置《车辆维修记录表》,详细记录维修保养情况。

8、分车设置《随车工具配备表》,每季度由人行部安排人员按表核查一次,该表一式二份,人行部存档一份,司机随车一份。

9、分车设置《油耗登记表》,每月检查各车每百公里用油记录,据此对司机分别实施管理(按购车技术标准中每百公里耗油标准执行),或按加油日期登记行车里程。

10、车辆用油应使用加油卡或油票,若长途行车,可向人行部经理申请同意后用现金加油,并开具正规发票回公司报销。非特殊情况油料使用超标由司机按超标金额的5%承担。

11、车辆停驶后,按公司指定地点停放。下班时,未经人行部经理批准,不得在公司指定地点以外过夜,否则按违纪处理。

12、至少每半月组织一次司机安全学习。

四、车辆维修及保养

1、各类车辆按照各车的技术保养程序例行保养,新购车辆按说明书规定的要求进行保养。在出发上路前,司机必须清洗一遍车辆,保证车身的清洁、美观和车体广告的清晰、完整。

2、驾驶员必须随时掌握车辆完好状况,对各部件的磨损程度要准确掌握并及时汇报,对油、电路、刹车、转向、传动等关键部位要及时检查;如果异常及时更换零部件,加注机油等,保证车辆的正常运行。

3、保持随车工具的完整和完好。车辆一般性保养工作由司机视出车情况报知人行部统筹安排。

4、车辆修理应事先填写书面申请,经人行部经理检验后报主管副总批准后,方可送修。

5、车辆须在指定厂家维修,否则,修理费用不予报销。在维修时,司机应在维修现场监督,以保证质量,缩短维修时间。如出现增修项目,应及时汇报,维修后按维修申请审核无误后方可在价格单上签字确认,若发现弄虚作假,严加处罚。

6、维修时更换下来的原破损件带回公司交人行部经理核验。可自行修复换件的,由、人行部统一购买,自行换修,以降低修车费用。

7、车辆由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而急需修复和更换零件的,在不影响安全行车前提下,应将车辆驶回公司检验后送修。无法行驶时可根据实际情况送修,修理费超过50元时,应先向人行部经理请示(长途车除外)。

8、如因驾驶人员操作不当或平时缺少保养而致使车辆损坏或出现故障者,其维修费用视情节轻重,决定驾驶人负担比例。

五、处罚

1、司机有以下情况一经核实,给予处罚。(1)未经批准出车者:处罚500元。(2)故意刁难使用者:处罚50元。

(3)未经批准将车停放规定点之外者:处罚20元。

(4)未经批准将车交他人开或开他人车者:处罚500元。(5)酒后驾车者,处罚200元。

2、上班未经批准擅自离岗,影响出车按旷工处理。

3、正常情况下,车辆维修,未报告修车者每次扣罚50元,其修车费用视情况报销与否。

4、司机违章罚款,公司一律不予报销(因公司原因除外),因违章被扣罚驾驶执照影响出车者,工资不予发放。

5、酒后驾车发生事故者,费用均由本人负责,未经批准不准喝酒。

6、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由当地交警部门裁定责任。由事故引起的车辆维修费用和第三者医疗费用,经保险公司折赔后,按下列规定办理。

(1)负全部责任者,个人承担保险公司折赔后剩余部分的80%。

(2)负主要责任者,个人承担60%,同等责任者,个人承担40%;次要责任者,个人承担20%。

(3)司机违章驾车发生事故者,费用均由本人负责。

六、管理使用规定

(一)、董事长专用车

1、工作程序

(1)按公司规定准时到董事长家楼下等候通勤。

(2)到达单位按指定位置停车,如没有具体工作须将车入库,司机在人行部办公室待命,并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3)下班之前司机将车提出库,并一同在办公大楼外等候通勤。

(4)到达董事长家后,必须将车开进车库锁好,一天工作完毕,如无董事长同意,司机不得擅自到车库提车,私自出车罚款500元。

2、用车程序

(1)董事长专用轿车司机日常管理由人行部考勤和用油考核,董事长不用车,人行部可安排学习或在公司内工作,车辆用油由人行部管理考核,每月检查和随时抽查行车里程记录,如发现行车里程记录与车辆里程表不一致按多计公里扣罚油料费用。

(2)轿车使用权限为:董事长、副董事长。(3)董事长公出,由常务副总管理使用。

(4)非董事长用车,出车前司机要电话请示董事长同意,方可出车(同时通知董事长秘书或人行部经理自己去向)。

3、规章制度

(1)董事长专用车除总经理小车司机以外,任何人无权驾驶该车。未经请示董事长,交付其它人驾驶一次罚款500元。(2)董事长专用车无论任何人用车,必须经过董事长同意。(3)司机外出办事,回公司后应向董事长汇报。

(4)司机按人行部安排办理车辆有关手续和维修车辆,但必须向董事长请示,并说明原因以及时间的长短,同意后方可进行。

(5)司机如需要休假,必须提前向董事长请假。

(6)清洗车辆、加油的时间由司机根据具体情况自选掌握,但必须通知董事长,以便掌握司机去向。

1、工作用车(1)、副总经理级别以上的领导如因工作需要,可请用公司车辆。(2)、副总经理级别以下的领导,有急事或某种工作需要用车,可向主管副总经理请示,副总经理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安排。

2、非工作用车(1)、指副总经理级别以上的领导非工作需要用车,包括休息日用车。(2)、从外地聘用的领导休假时,接送站用车。

3、用车程序

权限内用车时,用车人可直接与人行部联系,由人行部经理通知司机,给予安排。

4、考核

(三)、其他公务用车

(1)保证分公司部门经理通勤用车。

(2)保证部门领导联系业务,接送站用车。

(3)保证发放工资用车,存现金1万元以上用车。(4)保证采购部门的公务用车。

(5)保证采购部到货提取有一定重量的货物用车。(6)保证生产单位特需用车。

(7)保证销售部门取广告宣传品达一定数量用车。(8)保证部门主管公务用车。

3、管理办法

(1)公务车由人行部统一管理,安排使用,根据各部工作用车轻重缓急,请派先后程序,统筹安排。

(2)出车时应热情、礼貌地对待用车人,服从用车人指挥,不准刁难用车人,否则,经核实后一律给予处罚。

(3)司机有义务请用车人签名确认起字地点、出车公里表数、回车公里表数、路途及用途,用车人在司机遵守“出车通知单”的情况下,有义务签名确认。

(5)用车人不准向司机提出违反公司车辆管理规定的要求,否则,司机有权拒绝。外出人员办事等候时间超过30分钟的,用车人应及时让车辆返回公司,以备其它部门公务使用。否则,驾驶员有权在告之用车人后,车辆返回公司(副总以上人员除外)。(6)未经人行部经理批准,节假日、夜间私自出车或将车辆交他人驾驶,发生意外事故,一切损失均由本人负责,并罚款500元。

(7)司机不能出勤时,必须提前请假,经人行部经理批准后方可休息,不得用电话请假(特殊情况除外)否则,一律按旷工处理。

七、人行部应建立规范的《司机出车日记》,由司机按时记载出车事由,起止时间、用车人、批准人等情况,部门经理按日记检查、考核司机工作和核发油料。

人行部司机职责职权

直接隶属:人行部经理 直接下属:无 协调部门:无

岗位描述:在人行部经理领导下,负责车辆安全行驶,保证车辆的良好状态。

岗位职责:

1、熟悉车辆的性能,保证车辆随时处于良好的状态之中,并注意保持车辆的清洁。

2、坚守岗位,如外出公干,需把时间、地点通知总经办主任,保证用车。

3、经常学习当地交通治安条例,开车时注意遵守交通规则,注意行车安全,不得酒后驾车。

4、做好行车记录。

5、每次加油时,依据里程表指数认真做好记录,填报油耗表,月末上报总经办主任。

6、做好车辆的维修保养工作,发现不安全隐患要及时排除,严禁病车营运。

7、分车设置《车辆维修记录表》,详细记录维修保养情况。

8、分车设置《随车工具配备表》,每季度由总经办/人行部安排人员按表核查一次,该表一式二份,总经办/人行部存档一份,司机随车一份。

9、保证车辆按照技术保养程序例行保养,新购车辆按说明书规定的要求进行保养。

10、随时掌握车辆完好状况,对各部件的磨损程序要准确掌握并及时汇报,对油路、电路、刹车、转向、传动等关键部位要及时检查;如果异常及时更换零部件,加注机油等,保证车辆的正常运行。

11、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对于乘客在车上的谈话做到不介入、不插话、不传播。

12、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事务性工作。

管理车辆工作报告总结篇二

为了更好的开展工作,本着安全、高效、实用、节俭、责任明确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购置的所有公务车辆

1.公车的证照、保险、维修、年审及安全、卫生等事务由办公室负责管理。

2.车辆的保险、验车、牌照等手续,由办公室相关人员办理,所需费用按财务规定报销。

3.公司所有驾驶人员每天下班前须将公司车辆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地方后,将车辆钥匙交由管理人员保管。如遇特殊情况车辆当天不能返回公司的,须经主管领导批准。

二、车辆使用

1.各部门车辆由各部门使用,由办公室负责管理。2.车辆驾驶人员必须具有驾照,熟悉并严格遵守交通法规。3.各部门或个人用车必须填写《车辆派遣单》,将每次外出的时间、地点、公里数详细记入。

4.驾驶人员于驾驶车辆前,应对车辆做基本检查。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或损坏等现象,应立即报告,隐瞒不报而由此引发的后果由当期使用人负责。

5.驾驶人员不得擅自将公务用车开回家,或作私用。经其部门领导特许的情况例外。6.车辆应停放于指定位置、停车场或适当的合法位置。任意放置车辆导致违犯交通规则、损毁、失窃,由相关人员赔偿损失。

7.使用人应爱护车辆,保证机件、外观良好,使用后应将车辆清洗干净。

8.车辆原则上不外借。如有外借情况,借车人要详细填写《公司外借派车单》。车辆借出期间如遇交通违章、车辆损坏、事故等特殊情况,由借车人完全承当全部的经济、法律责任。车辆归还前务必对车辆内外进行清洗,保持车辆卫生。

9.用私人目的借用公车时或发生事故,导致违规、损毁、失窃等,在扣除保险理赔金额后全部由私人负担。

1.办公室负责对公司车辆的用油进行监督、控制,财务部辅助配合监控管理。

2.公司所有车车辆统一油卡加油,实行一车一卡制度。3.公司所有车辆原则上禁止现金加油,驾驶人员应随时携带油卡,不得以任何理由用现金加油,如遇特殊情况需现金加油,须经办公室主任批准,并报车辆管理人员备案后方可实施。

4、一车一卡,一车一表,管理人员在申请充值时应将当前车辆的《车辆用油统计表》上报财务审核。

四、节假日用油管理

1、节假日公司车辆原则上不外借,油卡不再充值,由办公室对所辖车辆统一封存管理。

2、如遇特殊情况,公司领导用车,车辆油费由自己承担,如遇违章等记录,其处罚费用由自己承担。

3、车辆在此期间如遇损坏,维修费用由自己承担。

五、充值申请流程

1.车辆管理人员应实时了解车辆油卡的用油情况,在油卡金额接近500元时,及时申请油卡充值。

一、目的:为了行车安全,明确责任,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公司的专职司机

三、司机的归属:归属办公室

四、司机行为规范

1、所有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

2、敬业、驾驶作风端正、遵循职业道德。所有司机必须遵守本公司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

3、上班时间司机待命出车,若临时有事离开必须向办公室负责人请假。

4、司机要准时出车,不得误点。

5、所有司机应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司机不听从安排、耽误公事,严重者给予开除处理。

6、晚间司机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7、严禁将车辆交无证人员驾驶。

8、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爬头、紧跟、争道、赛车等)。

9、司机应经常检查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出车时一定要保证证件齐全。

10、出发前,应确认路线和目的地,选择最佳的行车路线;随车运送物品时,收车后须向相关管理人员报告。

11、车辆必须经部门经理同意后,才能进行车辆大修理。车辆修理完后,应认真做好事确认工作。

12、出现事故时,司机应能迅速做出应急处理,并向部门经理报告。

五、违章处理办法

司机违章全年罚款在600元以下时由公司承担,超出600元部分由司机本人自行承担。

六、本制度经呈董事长核准后公布实施,修改时亦同。

七、本办法同《车辆管理制度》一并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管理车辆工作报告总结篇三

第一条为规范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停车秩序,保障车辆停放管理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机动、非机动车辆的停放和管理。

第三条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机动车辆停放设施按以下原则实施管理:

(一)建设单位按规划要求配置的机动车停放设施(包括地面停车库,地下停车库,立体停车库等)应当提供给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使用人使用;尚未出售的应当出租,不得闲置不用。

(二)凡利用业主依法享有的共用场地予以车辆停放的车位,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出售。建设单位拥有车场、车库所有权的,停车位要转让的,受让对象应当是本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租用停车位的.业主享有该车位的优先购买权。建设单位在未满足本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停车需求前,不得将车位出售、出租给本住宅物业管理区域以外的其他人。

(三)停车位有空余的,可以临时出租给本物业管理区域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出租时,租赁双方应在停车位出租合同中约定:当本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或者使用人需使用时,出租人可终止合同,收回出租的车位。但出租人应在终止合同前一个月书面通知承租人。

(四)在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依法设置停车位的,应当符合国家交通设施安全标准的规定,不得占用消防通道,不得妨碍行人和其他车辆通行。

第四条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非机动车辆停放,按以下原则实施管理:

(一)业主、使用人的非机动车辆应有序停放在指定位置。

(二)承担市政公用等专业维修、房屋装饰装修等需停放非机动车的,应当有序停放在指定位置。

第五条物业管理企业提供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停车管理服务的,应当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物业服务合同未就停车管理作出约定的,由业主大会或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依据相关规定决定本住宅物业管理区域的停车管理方案。

(一)遵守本市停车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和业主大会的决议等;

(二)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相关停车管理的约定;

(四)在地面、墙面设有交通标识,引导车辆按规定路线行驶;

(六)维护住宅物业管理区域的车辆停放秩序,保证车辆整齐,行驶通畅;

(七)24小时有专人看管停车场或采用电子监控手段进行不间断监视,劝阻、制止损害停放车辆的行为,采取有效防范措施,防止停放车辆丢失。

第七条车辆停放收费按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公安、消防、抢险、救护、环卫、军用、邮政等特种机动车辆执行公务时在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停放的,不得收费。

在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利用业主依法享有的共用设施进行车辆停放,属业主所得收益的,归共同拥有该物业的业主所有,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用于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活动经费或者物业管理方面的其他需要。

第八条车辆停放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三)按照规定或者约定交纳车辆停放费用。

第九条除临时进出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停放车辆外,其他机动车辆停放人应与停车管理单位订立机动车辆停放管理服务协议,该协议一般应包括双方当事人机动车基本情况、双方的权利义务、收费价格、管理责任、管理服务期限以及违约责任等内容。

第十条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停车管理单位,应及时对停车场地、道路及相关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保证正常使用。

对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停车位不能满足车辆停放需要的,停车管理单位应在征得业主大会同意后,结合实际,采取措施提高停车场地利用率。

第十一条对不按规定停放车辆,影响住宅物业管理区域道路畅通或者公共安全的,停车管理单位可以按照车辆停放管理服务合同、业主公约、业主临时公约或者业主大会决议进行处理。

第十二条未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区、非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车辆停放管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管理车辆工作报告总结篇四

为使我院车辆管理更加规范化、合理化、统一化,本着"节约开支,合理使用,减少漏洞,杜绝事故"的原则,合理进行调配和使用,保证每部车辆在医院的行政和医疗工作中充分发挥服务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1、医院各种公务车辆由院办公室统一管理和调度,车辆使用实行派车单制度。派车本着"先急后缓、保障重点"的原则,车辆使用范围包括:院领导和各职能科室因公外出用车、各种会议用车、医院统一组织的集体活动用车、请专家会诊用车以及经院领导批准的其他用车。

2、120救护车由急诊科负责调度,救护车主要用于120急症救护使用,未经请示批准,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120"值班车辆用途。确因工作需要改变车辆用途的,由急诊科书面向分管院长请示经同意后方可改变,并在规定期限内恢复其原用途.外出医疗急救用车,由医务科请示分管领导后调配,医务科安排出车后报院办公室备案。

3、院领导黄州区内办公用车,由办公室合理派遣;黄州区以外办公用车,须报请分管领导批准。医院各职能科室使用车辆,需提前一天到院办公室填写车辆使用申请单,并写明用车时间、地点、事由经办公室主任和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由院办公室统筹安排,并填写车辆使用派车单通知出车司机;超出黄州区范围的,必须由院长批准。凡事先未填申请单的部门,用车不予保障,使用车辆时应按派车单批准的路线行驶,不得随意指使驾驶员更改行车路线。

4、医院所有职工用车原则上不予安排,确有特殊情况需要用车,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经分管领导和院长批准后,院办公室给予安排。

5、司机必须凭派车单出车,未经允许不得私自出车,否则发生交通意外,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损失。

6、医院所有车辆在节假日或每日下班收车时,必须停放在单位指定地点,车辆钥匙统一由医院办公室保管。非经分管领导和院长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持有或保管车辆钥匙。(值班车辆钥匙由值班司机保管)。

7、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公务车辆参加婚丧嫁娶等活动;严禁驾驶员在非工作日、非执行公务擅自动用公务车辆。凡公车私用造成违章及交通事故,由责任人承担后果并赔偿经济损失。

8、司机每次出车回院后,要及时告知院办公室,以便办公室掌握车辆情况,合理调配。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应及时通知院办公室,并说明原因。

9、医院车辆专职司机,负责车辆的保管和维护,每次出车后要对车辆进行清洗、擦拭,并要定期进行检修、保养,以保证安全行驶。

10、救护车内的急救设备和物品必须保持完善,不得随意挪用。救护车司机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以适应抢救需要,不得无故脱岗,保证随叫随到。

11、司机驾车时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证件配戴齐全,不酒后驾车、疲劳驾车,凡因自身原因违章或证件不全被处罚,所有后果及费用由驾车司机本人负责。

13、医院车辆一般情况不予外借,上级部门或相关单位因工作原因,确需借用车辆的,必须经院长同意后办公室方可安排借用。

1、机动车辆的维修实行分级管理,机动车辆有故障后,驾驶员要及时向办公室报告,确需维修的由办公室签字后报分管领导审核办理。

2、实行车辆百公里耗油标准,超出部分由司机负责。车辆用油由办公室出具加油单到定点加油站加油。用车加油做详细登记。外出在外加油由办公室签字后,报请院长审批,方可入库报销。

3、车辆需要维修时,由办公室写出书面申请,经分管领导核准后方能进行,重大检修项目须经院长审批同意。路途中遇特殊情况需就近修理的,事后要及时按照上述程序补办手续。

4、车辆维修必须在医院定点修理厂维修,维修车辆时,办公室书面报请分管领导批准并注明维修部件、费用及时间等后,方可保养或维修。

5、车辆检修或维修费用在5000元/次以下,由分管领导核准,车辆检修或维修费用在5000--10000元/次的,由院长核准。

1、实行车辆出勤登记制度,司机每次出车均需将出车事由、地点、开车时间、到达时间、回车时间、到院时间、公里数、耗油数登记清楚,备查。

2、司机要坚守工作岗位,接通知后保证按时出车,保持车容整洁卫生,定期进行车辆的检修、保养,保证车辆安全行驶。

3、司机擅自出车,造成车辆损坏和责任事故,所需费用等均由本人承担,并追究责任,造成后果者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执行医院各项管理规定,禁止酒后开车,严禁车辆交给他人驾驶,驾驶员出车过程中因违反交通法规而被交警部门处以违章罚款时,由驾驶员自行承担全部罚款费用。

5、车辆保养费、维修费、停车费、过路费、油料费等凭票据和出车登记及派车单报销。

6、无论值班、休息手机应保持24小时通畅,所有车辆驾驶人员必须服从统一指挥。

7、实行交接班制度,保持车辆状况处于良好状态(急救物品、油、担架等),不得带"病"出车。

8、本规定自二oxx年月日起执行,过去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符的,以本规定为准。

管理车辆工作报告总结篇五

1.本标准规定了xxxx有限公司涉及车辆的管理和控制的规范。

本标准适用于xxxx有限公司所有涉及车辆的相关管理活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车辆保修申请单》

《车辆使用申请审批表》

3 要求

一切对于车辆的管理和控制的活动应按本标准规定。

3.1 公司公务用车的证照保管,车辆年审、车辆保险及养路费支出等事项统一由销售部负责管理。公司车辆由销售部主管指派专人驾驶、保养、维修、检验、清洁等。

3.2 本公司人员因公用车,须事前向销售部主管申请调派,销售部主管应事先得到董事长批准,销售主管或董事长依其重要性指定派车,不按规定申请,不得派车。

3.3 车辆驾驶人必须具有合法的相应驾照。

3.4 未经销售部主管或总经理批准,公司车辆不得借予本公司之外的人员使用。

3.5 费用报销

3.5.1 公务车油料由销售部主管指定单位办理,外出购油及维修须经销售部主管批准后,凭发票实报实销。

3.6 车辆维修应事先填写"车辆保修申请单",注明行驶里程,经销售部主管核准后方可送修;清洗、打腊等事先应向主管及时报告。

3.7 公司一般公务用车应指定特约修理厂维修,否则维护费不准报销。如情况特殊,经销售部主管同意可据实报销。可自行修复的,报销购买材料零件费用。

3.8 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他耗损急需修复、更换零件时,可视实际需要进行修理,但无迫切需要或修理费超过200元时,应事先征得销售部主管批准。

3.9 如因驾驶员使用不当或车管专人疏于保养,致使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其所需要修护费,应依情节轻重,由公司或责任人予以负担。

3.10 在无照驾驶、非公驾驶外出、未经许可车辆驾驶员将车借予他人使用,违反交通规则、发生事故或造成车辆损坏等情况,由车辆驾驶员及其直接责任人承担一切后果。

3.11 私闯红灯、乱停车、驾驶未佩带安全带、驾驶时车速超规定等驾驶车辆违反交通规则行为,其罚款和费用由驾驶人员自行负担。其余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确定责任。

3.12 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向附近公安机关报案,并立即与销售部主管联络处理。突发性其它类临时事故或故障,也应遵守"先报告再处理"原则。

3.13 发生责任事故造成经济损失时,按实际损失,责任者应赔偿。

d.特大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0元以上者):按经济损失的10%处罚。

3.14 因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其损失在扣除保险金额后,按3.13条执行。

3.15 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金额后,按3.13条执行。

3.16 公司领导自行出车,出现责任事故,按本制度规定处理。

3.17 在销售部领导下,公司驾驶员要认真做好对公司领导和各部门的驾驶服务。

3.18 凭"车辆使用申请审批表"出车,未经销售部主管批准,不得用公车办私事。

3.19 工作积极主动,服从分配,同事之间搞好团结互助,有事提前请假,不得无故缺勤。

3.20 公司职工不得用公车学习汽车驾驶,否则,一切后果及损失由车辆保管者负责。

3.21 驾驶人应严守交通规则,交通违章按第十一条处理。

3.22 对用车者服务

b.维护公司的良好形象;

d.当乘车人上车后,司机应向其确认目的地;

e.当乘车人下车办事时,司机一般不得离车;

f.乘车人带大件物品时,司机应予以帮助。

3.23 离车注意

a.司机因故需离开车辆时,必须锁死车门;

b.车中放有贵重物品或文件资料,司机必须在离开时,应将其放与后行李箱后加锁。

3.24 出发前后工作

a.清洁车内外卫生,确保整车干净整洁;

c.司机应根据目的地选择最佳的行车路线;

d.随车运送物品时,收车后需向管理责任者报告。

3.25 个人形象

a.司机要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保持服装的整洁卫生;

b.注意头发、手足的清洁;

c.注意个人言行;

d.在驾驶过程中,努力保持正确的姿势。

3.26 因公外出晚间23时以后返回公司的车辆及员工,可根据情况凭票报销一趟返回住所出租车费。

3.27 司机与公司领导或客户同行时,应保守机密,不得随意向他人泄露任何相关信息及内容。

3.28 属公司所有的其它各种车辆(包括货车、叉车、拖拉机等)参照本管理制度的有关条款执行。

3.29 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3.30 本制度经人事行政部起草,经总经理核定、批准后发布施行,人事行政部对其负有解释权。

管理车辆工作报告总结篇六

一、本规定适用所有出入学校,并在校园内部通行的车辆。

(一)车辆进出

1、所有进入校门的机动车辆(含摩托车、电动车)必须减速缓行,进出校门应主动接受门卫检查,经同意后登记,方可进出。本校教职工私家车一律出示“车辆通行证”进出。

2、无牌无证车辆严禁进入校园。

3、凡在校内举办的各种会议或活动的外单位车辆,由主办单位提前一天向学校申请,经同意办理手续后由学校通知门卫放行。学工处事先通知校警、门卫人员具体时间、路线等,避开学生上学放学和自由活动时间。

4、没有特殊情况,禁止来校的其它外来机动车辆驶入。

5、车辆载物出门,一律门卫工作人员检查,放行。

6、特种车辆(公安、消防、救护、抢险)进出校门校警要主动疏导,确保畅通。

(二)车辆行驶

1、车辆进入校园后,禁止鸣笛,行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严禁超车;在遇学生上下课人流高峰时,机动车应主动避让,严禁与学生争道。

2、严禁在校园内无证驾车,练车和试刹车;驾驶证照必须年检有效,并与所驾驶的机动车型相符;严禁酒后驾驶。

3、摩托车、电动车、助力车严禁在校园内行驶;上、下班使用者必须按指定位置停放。

4、基建、维修等各类工程用车必须到相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发证后方可进出校园,且在工程区域内和指定路线上行驶。

(三)车辆停放

1、机动车辆须停放在指定地点,严禁在禁行区域和道路上乱停乱放。

2、因办理公务或来校指导工作等需要进入校园的机动车辆由学校校警指挥车辆按指定路线慢速行驶,停放在指定的地点。

3、车辆停放时,须拉紧手刹、关闭电路、锁好门窗以保安全。

4、距离校门、路口、消防水栓 15米内禁止停放各种车辆,确保消防通道的畅通。

5、外单位车辆不得在校内停放过夜,特殊情况须经学工处批准。

(一)进出校门的非机动车必须证照齐全、手续完备。

(二)进出校门时,须下车推行,载物出门时,凭物品出门证放行。

(三)校园内禁止骑车带人,不准双手脱把或手中持物;不准扶身并骑,互相追逐或曲折竞驶。

(四)所有非机动车应停放在指定地点有序停放,严禁乱停乱放。

(五)严禁学生骑车上学。

四、管理办法

(一)上学放学时,执勤教师在校门口维持秩序,管制车辆、路队。

(二)进出校园的车辆,应自觉服从管理,凡违反本规定或造成交通事故的,按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违反交通法规造成后果的,由公安部门按交通法规有关条款处罚。

(三)在校园内行驶的车辆,造成对学生伤害的负主要责任,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经济赔偿。

(四)对无牌无证,或擅自进入校园以及在禁止通行区域内行驶停放的各种车辆,除教育批评外,对其立即驱逐出校。

(五)校警负责检查校园内的非机动车,对违规的车辆停放、行驶等,要做出相应的处理。无视校园规定的,加锁暂扣,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六)对违反规定不服从管理者,必须学习校内车辆管理规定后方可领取车辆,严重违规者除学习规定外,还须其交纳费用,并交公安机关处理。

1 目的

为使医院董事、总经理等高管人员使用的车辆(下简称“工作车辆”)以及公务车辆调配合理,使用安全、高效、节省,统一规范车辆管理流程,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下属各医院及筹备处的工作车辆与公务车辆的管理。

3 职责部门

3.3 以上所称“车辆管理机构”下简称为“车管部门”。

4 要求

4.1 驾驶员任职要求

4.1.1 必须具有与所驾车型符合的驾驶证;

4.1.2 本地实际驾龄五年以上;

4.1.3 身体健康、40 周岁以下(已婚人员优先);

4.1.4 素质好,为人忠厚;

4.1.5 无烟、酒、赌嗜好;

4.1.6 入职时须签劳动协议和担保协议书。

4.2 工作车辆、公务车辆使用要求

4.2.1 医院高管人员工作车辆及其它公务车辆均配置专职驾驶员;

4.2.5 车辆在节假日或每日下班收车时,必须停放在单位指定地点;

4.2.6 车辆钥匙及行驶证件统一由车管部门授权专职驾驶员保管。非经车管部门主管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持有或保管车辆钥匙或行驶证件。

5 原则及程序

5.1 用车原则

5.1.2 公务车辆在工作时间内由车管部门统一安排、调配;

5.1.5 非工作时间用车、因私用车、外单位借用车辆,由总经理(或授权车管部门负责人)批准。

5.2 用车程序

5.2.2 驾驶员按照批准的《公务用车申请单》有关项目严格执行出车任务。

6.4 坚持日常教育、督促驾驶员安全驾驶车辆;

6.6 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应马上报告车管部门负责人及上级主管,车管部门应积极办理有关事故事宜。

7 罚责

按责任条款 7.1 处理;

7.6 对违反本规定第 7 条责任条款中的 7.1、7.2、7.3、7.4任意一项,将根据事件严重程度在医院或集团范围内给予处罚通报。发生交通事故时,同时解聘驾驶员。

7.7 以上责任扣款,在当月薪酬中兑现,举报人按扣款 100%奖励(对举报人予以保密)。

医院相关人员出现违反本规定未执行或难于执行处罚时,由总部人事行政部与财务部监督并强制执行。

7.8 驾驶员出车过程中因违反交通法规而被交警部门处以违章罚款时,由驾驶员自行承担全部罚款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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