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值班工作总结

应急值班工作总结

ID:1630430

时间:2023-07-31 08:30:02

上传者:曹czj

总结的选材不能求全贪多、主次不分,要根据实际情况和总结的目的,把那些既能显示本单位、本地区特点,又有一定普遍性的材料作为重点选用,写得详细、具体。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总结呢?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总结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应急值班工作总结篇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县春运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春节期间旅客运输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确保我县春运工作安全有序,结合卫生健康行业实际,制定本方案。

为切实做好今年的春运医疗卫生应急保障工作,更高效有序应对春运期间有可能发生的重大突发伤亡事件、重大传染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全县春运医疗卫生应急保障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健全机制、常备不懈、加强协作的原则,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

成立由张光宇同志任组长,杨德祥同志任副组长,局医政医管股、疾控股、规财股、应急办等负责人及县人民医院、县120医学急救中心、县中医医院、县第二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大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春运医疗卫生应急保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医政医管股,张必大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汽车客运总站、城东汽车站、城南汽车站、江阳汽车站、平昌火车站等重点区域春运医疗卫生应急保障的组织领导工作。

1.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第二人民医院要制定应对突发事件的医疗救援应急预案,做好春运现场可能大量突发伤员应急收治准备工作。加强急诊、手术、医技、血库等临床业务科室的医疗质量管理和应急物资储备,提高应急医疗救援能力,组建应急医疗队伍,确保各类伤员病人特别是重症伤员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救治。

2.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建立卫生应急队伍,负责加强车站的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报告,采取措施,防止传染疫情暴发,指导做好消毒及卫生处理等工作。

3.县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大队要建立卫生监督队伍,负责加强车站等重点区域的卫生、传染病防治等卫生监督检查,指导督促有关单位和群众落实预防传染病、化学中毒等公共卫生危害的措施。

4.县120医学急救中心要加强车辆、急救设备等管理,提高应急医疗救援能力,确保各类伤员病人特别是重症伤员得到及时有效的转运和救治。

5.各乡镇卫生院要成立医疗卫生救援队,负责本乡镇辖区车站等人员密集地点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一)指定救治定点医院。为保证春节期间突发公共事件受伤人员得到及时、有效救治,指定平昌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第二人民医院为春节期间突发事件受伤人员救治定点医院,其余医疗机构为后备救治医院,按就近救治原则做好伤病员的救治工作。

(二)建立应急医疗救护队。要及时做好加强各有关单位和安置点现场医疗力量的准备。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第二人民医院春运应急医疗队,要指定一名医生为应急医疗队队长。每支应急医疗队至少由1名医生、2名护士组成。县医学急救中心要加强人员值班值守,一、二线班要能随时出动。其余医疗卫生单位要指定一名负责医疗业务的领导为应急工作联络员,负责做好本单位应急医疗的组织协调工作,联络员和应急医疗队队长的联系电话必须24小时畅通,随时接受春运医疗卫生应急领导小组指挥。

(三)建立应急卫生防疫和卫生监督队伍。县疾控中心、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大队卫生防疫和卫生监督队伍,要做好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调查处理和公共场所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

20xx年1月20日,各医疗卫生机构按要求成立相关应急队伍,健全完善本单位应急预案,并报局医政医管股备案。各定点医院和后备医院要认真检查和维护各种急救仪器、设备、救护车辆、通讯设备,做好药品、物资储备等工作,确保人员处于临战、设备处于正常状态。

(一)汽车客运总站、城东汽车站、城南汽车站、江阳汽车站。

(1)由春运医疗卫生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启动应急预案,领导小组办公室指挥各单位组织实施相关应急预案。

(2)由医疗救治医院在车站设立医疗点,加强医疗救护工作。具体区域为:县人民医院负责汽车客运总站、城东汽车站,县中医院负责城南汽车站,县第二人民医院负责、江阳汽车站。

(3)县疾控中心、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大队应急队伍增加巡查密度,加强旅客传染病监测、有关场所的卫生监督工作。

在二级响应的基础上,春运医疗卫生应急保障领导小组视情况,增加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医疗队、县第二人民医院、县疾控中心、县卫生监督队伍派出人员前往增援。

(二)平昌火车站

(1)由春运医疗卫生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启动应急预案,领导小组办公室指挥各单位组织实施相关应急预案。

(2)由县人民医院到车站设立1个医疗点,加强医疗救护工作。

(3)县疾控中心、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大队应急队伍增加巡查密度,加强旅客传染病监测、有关场所的卫生监督工作。

在二级响应的基础上,春运医疗卫生应急保障领导小组视情况,增加县人民院、金宝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派出人员前往增援。

(一)医疗救护信息报告。各现场医疗点按要求认真填写旅客医疗救护记录,包括救治人数、使用药品等具体情况,并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承担护送伤病员救治的医疗卫生机构要每日下午17时前向县卫生健康局值班办公室报告(电话:0827-6222630)伤病员人数、医疗救治进展等情况,重要情况应随时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张必大,13568491949)。

(二)卫生保障信息的报告。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收集春运期间落实传染病监测、加强传染防控工作情况,如发生突事件,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将事件及时向县春运医疗卫生保障领导小组报告。

突发事件报告要严格按照报告规范上报。

县卫生健康局值班办公室联系电话:0827-6222630,县人民医院联系电话:0827-6222658,县中医院联系电话:0827-6222167,县第二人民医院联系电话:0827-6236610,县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大队联系电话:0827-6225110,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电话:0827-6222065,县医学急救中心:120。

应急值班工作总结篇二

第一条、应急值守是应急管理工作的基本职责,矿属各科室、各部门要把应急值守考勤纳入单位应急管理工作范畴,完善制度,明确责任,妥善做好值守安排,保障日常工作正常有序运转。

第二条、应急值守工作原则:严谨高效、有情必报、快速反应、安全保密。

第三条、应急值守启动时期:重要节假日期间、重要敏感时期、上级确定的重点防护期、重大突发事件期间、其他特殊时期。

第四条、应急值守基本要求:

(一) 坚持领导带班制度,强化应急值守工作的领导,保证值守期间都有领导坐守。

(二) 严格坚守岗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不得擅自离岗、脱岗,遇有特殊情况需临时离开时,须请示领导同意,妥善安排。

(三) 保持信息畅通,应急值守期间,带班领导和值守工作人员要保证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确保各类突发信息报告及时、处置及时,不得误报、迟报、瞒报、漏报。

第五条、应急值守人员职责:

(一) 保持高度责任感和政治敏感性,认真履行应急值守职责,坚守岗位,遵守值班纪律。

(二) 贯彻落实矿应急办的指示精神,做好来文来电的收发、处置工作,及时完整填写值班情况记录。

(三) 定时巡查有关重点要害部位、重要守护目标以及有关隐患源、可疑人物,确保安全。

(四) 注意掌握收集重要动态信息,按照重要信息报告有关规定,及时向矿应急办及有关部门报告。

(五) 发生或收到突发事件情况信息,根据规定程序,及时向领导和矿应急办及有关部门报告,并第一时间做出反应,采取必要的应对措施,发挥临时协调联络中枢作用。

(六) 遵守保密纪律,严格保密措施,严防失泄密事故。

(七) 认真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应急值班工作总结篇三

第一条为切实做好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提高环境应急响应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环境污染造成的损失,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及县委、县政府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局领导班子成员轮流带班,为带班期间值班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局机关各股室、局属二级单位轮流滚动值班,为值班期间值班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第三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按照各单位上报值班人员名单,采取工作日(17:30至次日8:00)、法定节假日(白天8:00至17:30,晚上17:30至次日8:00)轮流滚动方式值班,值班地点设在局办公楼4078值班室,值班电话,传真电话:。

第四条局办公室负责应急值班的日常管理,统筹安排,对值班工作进行检查督促。根据上级要求和值班工作需要,为值班室配置必要的办公设备和生活设施。

第五条局机关股室、局属各单位领导应当根据有关要求和值班安排,负责督促本部门值班人员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及时妥善处理好值班期间的有关事项。

第六条值班人员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来电、来文等信息的接收、记录、传递和处理工作;负责县委县政府、县直有关部门、各级环保部门和局属各单位呈报的紧急重大情况和各种突发事件信息的报告、处置、督办和反馈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值班员人员应当熟悉环保业务知识和应急值班的有关规定,养成恪尽职守、严谨细致、文明礼貌的良好作风,不断提高履行职责和处置问题的能力。

第八条值班人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值班时,应当提前向当天值班领导请假并自行协商其他工作人员顶替值班,同时告知局办公室。值班期间不准迟到早退,不准擅离岗位,不准让非本局工作人员替班,不准因个人事由占用值班通信设备,不准在值班期间喝酒,不准在值班室做与值班工作无关的其他活动。

第九条值班记录应当使用专用的值班记录本,并做到记录准确、及时、简明、完整,书写清晰,页面整洁。记录一般包括以下要素:何时、何地、何事、何因、联系人姓名及职务、联系方式、领导批示和处理意见、记录时间及记录人、处理结果等。

第十条对于一般性质的政务值班事务,应报告带班领导,并根据其意见作出处理;对于环境应急事件及其他突发性事件,应立即向带班领导报告,由带班领导负责,协调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值班人员按照环境应急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按要求进行信息报送。值班人员在非工作时间遇有上访对象时,要文明接待,认真做好相关记录,告知其来访的时间和地点,特殊情况可根据带班领导指示,通知相关单位(股室)派人接访。

第十一条值班人员要提前做好交接班工作,当班期间未处理完毕的工作要向接班人交待清楚,确保工作有序连续。

第十二条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保密规定,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涉密信息,重特大事件和紧急情况的处置及产生的相关信息要按公文保密工作的有关要求管理。

第十三条值班人员要爱护值班办公设备和生活设施,保持值班室环境干净整洁,值班完毕后打扫值班室卫生。

第十四条局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对值班工作进行检查,分析汇总情况,提出改进工作建议。对值班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值班人员予以通报表扬,对值班工作不扎实、履行职责不认真的值班人员予以通报批评。对因迟报、漏报、瞒报、谎报重要情况和信息造成重大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应急值班工作总结篇四

第一条为切实做好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提高环境应急响应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环境污染造成的损失,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及、县政府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局领导班子成员轮流带班,为带班期间值班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局机关各股室、局属二级单位轮流滚动值班,为值班期间值班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第三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按照各单位上报值班人员名单,采取工作日(17:30至次日8:00)、法定节假日(白天8:00至17:30,晚上17:30至次日8:00)轮流滚动方式值班,值班地点设在局办公楼4078值班室,值班电话 ,传真电话: 。

第四条局办公室负责应急值班的日常管理,统筹安排,对值班工作进行检查督促。根据上级要求和值班工作需要,为值班室配置必要的`办公设备和生活设施。

第五条局机关股室、局属各单位领导应当根据有关要求和值班安排,负责督促本部门值班人员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及时妥善处理好值班期间的有关事项。

第六条值班人员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来电、来文等信息的接收、记录、传递和处理工作;负责县政府、县直有关部门、各级环保部门和局属各单位呈报的紧急重大情况和各种突发事件信息的报告、处置、督办和反馈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值班员人员应当熟悉环保业务知识和应急值班的有关规定,养成恪尽职守、严谨细致、文明礼貌的良好作风,不断提高履行职责和处置问题的能力。

第八条值班人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值班时,应当提前向当天值班领导请假并自行协商其他工作人员顶替值班,同时告知局办公室。值班期间不准迟到早退,不准擅离岗位,不准让非本局工作人员替班,不准因个人事由占用值班通信设备,不准在值班期间喝酒,不准在值班室做与值班工作无关的其他活动。

第九条值班记录应当使用专用的值班记录本,并做到记录准确、及时、简明、完整,书写清晰,页面整洁。记录一般包括以下要素:何时、何地、何事、何因、联系人姓名及职务、联系方式、领导批示和处理意见、记录时间及记录人、处理结果等。

第十条对于一般性质的政务值班事务,应报告带班领导,并根据其意见作出处理;对于环境应急事件及其他突发性事件,应立即向带班领导报告,由带班领导负责,协调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值班人员按照环境应急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按要求进行信息报送。

值班人员在非工作时间遇有上访对象时,要文明接待,认真做好相关记录,告知其来访的时间和地点,特殊情况可根据带班领导指示,通知相关单位(股室)派人接访。

第十一条值班人员要提前做好交接-班工作,当班期间未处理完毕的工作要向接-班人交待清楚,确保工作有序连续。

第十二条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保密规定,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涉密信息,重特大事件和紧急情况的处置及产生的相关信息要按公文保密工作的有关要求管理。

第十三条值班人员要爱护值班办公设备和生活设施,保持值班室环境干净整洁,值班完毕后打扫值班室卫生。

第十四条局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对值班工作进行检查,分析汇总情况,提出改进工作建议。对值班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值班人员予以通报表扬,对值班工作不扎实、履行职责不认真的值班人员予以通报批评。对因迟报、漏报、瞒报、谎报重要情况和信息造成重大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应急值班工作总结篇五

为顺利应对突发事件,妥然处置校园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意外事故造成危害和损失,保障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寒假(春节)期间校园安全稳定,特制订本应急预案。

1、坚持以人为本,生命安全高于一切的原则,稳定压倒一切的原则。

2、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预防为主,积极处置的原则。

3、冷静、沉着,积极主动和及时、合法、公正处理的原则。

1、成立学校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校园事件的`组织、协调和处置。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x

2、其主要职责为:

(1)召集会议,部署处置工作,安排、检查落实学校安全重大事宜。

(2)一旦发生校园安全事故,启动应急预案,处理突发安全事故。

(3)负责指导、协调学校突发安全事故的处理、监控、报告等事宜。

1、校园突发事件发生,立即启动安全应急预案。

2、召开安全领导小组会议,通报事件,稳定人心。

3、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情况(2小时以内),请求上级帮助指导。

4、与驻地公安部门说明情况,请求配合学校做好校园秩序的稳定工作。

5、确定专人组织调查,保留第一手资料(原始记录),保护现场或保留物样,不擅自为事故定性,并写出事故报告,分别报送有关领导和部门。

应急值班工作总结篇六

一、值班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五、严格交接-班手续,交-班人员要将当日值班情况和未办事宜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

六、交接-班时间为次日7:508:00

为规范应急值班秩序、及时有效处置重大特大突发公共事件提供有效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建立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体系,街道办事处设应急管理办公室(应急值守电话: ),应急管理办公室具有负责指挥调度和指挥保障功能。各社区应设置应急值班室,值班室有值班设施和必要休息设施,各救援力量有固定值班电话。

第二条 各社区应根据各自情况制定具体值班室制度、工作登记制度、保密制度、辅助性制度和值班职责。

第三条 执行值班岗位责任制,各社区应有专人进行24小时不间断值班,每班应有值班领导1人,由单位领导干部担任,值班员1至2人,负责具体的值班勤务。

第四条 值班领导必须熟悉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掌握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程序和方法,能及时正确处置紧急情况,值班领导应经常检查值班情况,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第五条 值班员必须坚守值班岗位,履行值班员职责,熟悉接、处、警程序和有关规定,熟练使用值班设施,把握好“接、报、传、跟”四个环节。

接:就是接警。要问清事件报告人姓名、单位、联系电话和事件种类性质、发生时间、地点、危害范围、危害程序、现场处置情况、请求救援的事项等。

报:就是报告。值班员接警后,要首先向值班领导报告,然后按照值班领导的指令,报告有关值班室,通知相关应急工作人员。

传:就是传达领导的指令。值班员必须及时、准确地将领导的指令、指示传达给指定的对象。

第六条 严格保密制度,增强保密观念。各种信息材料的保管以及传递都要遵循保密原则,值班日记和值班报告无关人员不允许随意翻看。

第七条 加强值班室办公设施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工作。保持室内物品摆设整齐和环境整洁,不准在值班室进行与值班无关的活动,保持室内肃静。

第八条 严格交接-班管理,保持工作的连续性。交-班的主要内容是:接警、处警情况;待办事宜;文件资料;值班记录;值班室设施、设备、物品完好情况。

第九条 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能随意擅离职守。凡因值班人员责任心不强、工作失误、漏岗、错报、漏报等,给应急工作造成损失的,要追究值班人员责任。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应急管理,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县局领导干部必须参加应急值班。

第三条  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制。应急值班时间为白天8:00至20:00(电话为当日值班人办公电话),夜间20:00至次日8:00(电话为:0818-8236771)。

第四条 值班人员应遵守值班纪律,坚守岗位,按时交接-班。值班期间保持电话通畅,24小时内保证有人接听电话。及时处理各种突发事件。值班人员认真填写值班日志,当面交接。

第五条 轮值人员不能正常值班(出差、生病、或其他特殊原因),须请示带班领导同意。不准私自调班、代班。未经同意不参加值班或无故脱岗,按旷工论处。

第六条 非值班人员未经许可一律不能使用值班电活,不准在值班室无故逗留。

第七条 值班室人员在接到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后,立即向当日带班领导报告。遇到重大单位紧急事件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值班室人员按报告程序请示后,应立即向局领导、县政府总值班室报告,最迟不得超过1小时。

1、遇重大天气过程或重要天气时,及时参加天气预报会商和服务工作,做好预报预警及气象服务。

2、及时了解省市气象台预报服务情况,果断解决预报服务工作中出现的突发性事件。

3、做好各类服务信息传递、报送工作。

4、协调车辆、相关设备和器材。

第九条 办公室要提前安排好每天值班司机和车辆,并将详细安排意见(值班司机姓名、电话)及时报送应急值班室。

第十条 值班期间出现脱岗、漏岗或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突发事件信息而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追究当日值班人员的相应责任。因失职、渎职等责任事故时,追究值班领导及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行政处理。

为进一步加强应急值班工作,规范工作程序,切实提高应急值班工作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应急值班室,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协调职能,发挥运转枢纽作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障应急工作正常有序运转。

第二条 及时接听电话和接受网络、传真,掌握镇域相关重大情况和其他形式的重要动态信息。办理向县政府报告应急重大、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

第三条 值守应急管理工作要准确、及时、保密、文明。值班员必须严格按照党的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领导指示办事,既有原则性又具有灵活性,围绕政府中心工作,优质高效服务。

第四条 值班员应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奉献精神,应有高度的责任心和政治敏感性,应有严谨细化、热情周到、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具备一定政策理论水平、文字综合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五条 值班室工作人员要开通通讯工具,保持联络畅通。值班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如遇特殊情况,需请人代班、换班或请假时,须经值班室负责同志批准。

第六条 在值班工作中,值班员要按照“及时、准确、稳妥、保密”的原则,主动了解和掌握紧急重大情况,并认真办理有关事项。事前、事中、事后要及时向有关领导同志报告。

第七条 值班记录必须准确、及时、简明、完整,使用专用的《值班记录》本,书写清晰、页面整洁。

第八条 在处置紧急重大情况中,值班员要认真研判,及时报告。对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信息,以及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时间或可能演化为特别重大、重大环境突发事件的信息,值班员要掌握情况,沟通上下,联系内外,协调左右。特别是在事发初期,根据领导同志的批示,做好组织协调工作,筹建指挥中心,必要时现场设立专线电话。始终坚持“快速、准确、周密”的原则,严格执行应急预案的各项规定。

第九条 值班员要将突发事件的事发时间、地点、基本内容、记录准确后,要进一步详细了解事故的基本情况,如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人员伤亡情况,波及的范围、影响程度等,便于向领导同志汇报。

第十条 快速传递信息。值班员在受理公共突发事件信息后,要迅速按程序报主管领导,填写《值班信息》,报相关领导,并将领导批示精神快速传达到相关部门和单位。

第十二条 值班员在处置过程中,要及时报告事件的处置进展情况,值班员要做好交接-班时的值班记录,防止突发事件处置断档。

一、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履行值班应急、信息汇总、及时上报和综合协调职能。

二、安排重大节假日值班工作,重大节假日(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十一),实行党政领导轮流带班,办公室人员轮流值班。

三、协调处理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接报后详细了解事件有关情况,认真准确记录,并迅速向乡主要领导报告,根据领导指示,通知相关部门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四、值班期间接到的各类信息、传真、公务电话等,根据不同类型和情况,报乡主要领导批示后,通知相关单位和相关人员处理。

五、监督检查各有关单位的应急值班工作,杜绝迟报、漏报、瞒报现象。

一、中心中层干部实行24小时轮值制;中心领导实行住宅电话值班制,按对口业务指挥处理疫情、食物中毒及突发事件的报告。

二、办公室负责值班工作的管理、编排与不定期抽查。轮值人员如因实际困难(出差、生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如期参加值班,要提前向中心领导说明原因,由办公室安排人员调值或代值。值班人员未经同意不参加值班或值班时无故离岗,按旷工论处。

三、值班人员应遵守值班纪律,坚守岗位,不迟到、早退,不打无关电话,不会客。保证值班电话通畅、记录完整、转达和处理及时。值班人员收到疫情、食物中毒或突发事件的报告,要做好记录,及时向有关的科长和分管领导报告。

四、值班结束应填写值班记录,并签名,检查值班室门窗、水电安全.将钥匙交下一班人员。

五、非值班人员未经许可一律不能使用值班电活,不准在值班室无故逗留。

六、办公室每天对值班记录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知会中心领导。

(一)值班制度

1、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电话24小时畅通(包括值班电话、传真电话),不得缺岗、脱岗。

2、值班人员认真做好来人来访接待和来信、来电登记工作,遇上级通知和特殊情况,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

3、值班人员交接-班时,交-班人员要将值班情况、已办和未办事项向接-班人员交代清楚。接-班人员要及时处理未办事项。

4、切实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准备工作,随时准备应对社会安全、公共卫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突发事件。

5、值班人员穿戴整洁,举止得体,对来访人员热情大方。不得在办公室内大声喧哗,值班过程中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值班人员时刻保持办公室的清洁卫生。

6、对因脱岗、漏岗或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突发事件信息而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严格追究当日值班人员的责任。

(二)督促落实制度

1、及时传达、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处置应急事件的工作意见、要求、措施。

2、监督检查各村、各部门、各企业应急管理体系建立及完善情况。

3、定期召开会议,分析有关应急管理工作的新形势、新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

4、对重大事件的处理决策及重大活动的开展情况,及时跟踪督导,落到实处,确保完成领导交办的`事项。

5、及时总结、汇总重大事件的有关情况,并报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

(三)信息报告制度

1、整理汇总各单位上报的信息员情况,建立信息员队伍。

2、保持应急体系正常联络。

3、加强信息报告管理。要求各单位对于紧急情况,要做到及时报送。

4、保持与上级应急领导小组的联系,及时沟通情况、互通信息。

5、及时通报应急工作落实情况。

6、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全面提高信息报告工作水平。

(四)应急预案编制制度

1、组织编制、修改、评审本镇突发重大事件总应急预案。

2、协调指导应急管理体系编制应急预案。

3、加强应急储备管理,建立并完善应急储备档案库。

4、协调组织应急救援培训和演习。

(五)重大事件处理制度

1、组织协调相关部门、预测突发事件风险,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2、重大事件发生后,要第一时间报应急领导小组。

3、协调有关部门指挥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4、协调专家组调整应急救援的实施方案、安全措施。

5、协调有关部门对事态进行监测和评估。

6、重大事件结束后,协调各部门处置善后工作,尽快恢复灾区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

(六)宣传培训制度

1、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国家的法律法规,不断充实应急管理相关知识,结合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周密的学习计划,并认真抓好落实。

2、向社会公布应对突发事件的程序和有关规定及报警电话,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意识。

3、建立定期常规性培训制度,对各应急机构领导、信息报告员、应急处置人员和救援人员进行培训。

为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值班工作,确保政令畅通,及时掌握反馈重要信息,处置紧急重要情况,根据州委、州政府及省民政厅相关工作要求,结合《黔西南州民政局工作规则》和局机关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时间和人员

1. 局机关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由科级(包含)以下干部轮值,局领导带班。

3. 工作日白班值班时间与工作时间相同;工作日夜班值班时间从当日下午下班时间到次日上午上班时间;非工作日上午值班时间为8:30-13:30,下午值班时间为13:30-18:00,夜班值班时间为18:00-次日8:30。

1. 文电接收及处置。非急件,须详细做好记录,并转交下一班,直至工作日移交办公室运转;急件应立即通报办公室负责同志,由办公室立即运转。

2. 应急情况的受理及处置。遇到应急事件,值班人员首先做好初步处置工作,及时与有关科室负责同志联系作妥善处置;必要时及时向分管局领导报告,并按局领导指示要求做好下一步处置工作;遇到重特大事件,直接向局主要领导同志报告。

3. 信访接待及处置。热心接待上访人员,熟悉相关政策的,当场予以解答;疑难信访事件,须立即通报相关科室,由相关科室会同信访办公室接待;值夜班期间遇到信访人员不愿离去的,须妥善安置。

4. 来电来人咨询处置。熟悉相关政策的,当场予以解答;如不熟悉相关政策,须耐心解释,告知咨询者相关科室联系电话,并积极帮助联系有关人员。

5. 督查各县(市、义龙试验区)民政部门值班情况。每次值班期间,局值班人员应抽查2个以上的县(市、试验区)值班情况,主要检查值班人员是否在岗,并做好抽查记录,值班室按月汇总抽查情况。

6. 做好局办公楼重要部位的防火、防盗巡查工作。遇到突发情况,应立即向公安等部门报案,并向局领导报告。

7. 严格执行重大情况零报告制度。每日12:00前,值班人员要向省民政厅、州委办公室信息科、州政府应急办报送当日值班快报,有情况报情况,无情况报平安。重大突发情况在事发2小时内报送,并第一时间报送处置情况。

三、值班工作纪律

1. 值班人员应遵守值班纪律,坚守岗位,不迟到,不早退。上一班值班人员必须待接-班人员到岗后,方可离岗。下一班值班人员因特殊情况短时迟到的,须主动与上一班值班人员联系,说明情况。避免发生无人值班的“空班”现象。交接-班以值班记录为依据。

2. 值班人员有特殊原因不能如期参加值班,要将调班情况报值班室登记。值班人员未经同意不参加值班或值班时无故离岗,将作为干部召回对象,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3. 值班人员要认真填写值班记录,交接好工作事项和值班设备,完成交接-班工作。固定值班电话要确保24小时有人接听。值班电话不得设为转移呼叫。

4. 值班人员要爱护值班室通讯设施,确保设备正常运转,不得占用值班电话办理与值班工作无关的事。

5. 不在值班室会客、聊天和进行打牌等娱乐活动。

6. 全体公务人员特别是局领导干部应保持24小时通信联络畅通;如遇紧急事件时,须第一时间到达局值班室,协调处理应急情况。如带班领导临时有事,必须提前请其他领导带班,同时告知办公室。

7. 违反值班工作纪律,视具体情节及所造成的后果轻重追究责任。

四、值班工作组织

1. 局办公室负责值班工作的日常管理,统筹安排局值班表,对值班工作进行检查督促,为值班室配置必要的办公设备和生活设施。

2. 局机关各科室、局负责同志应当根据有关要求和值班安排,负责督促本部门值班人员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及时妥善处理好值班期间的有关事项。

应急值班工作总结篇七

为加强全局政务值班值宿工作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局办公楼内部政务值班值宿工作由局办公室统一编排,每周的值班值宿人员安排表由信息科统一在一楼电子屏幕上及时公布。各驻外单位日常的政务值班值宿工作由各单位自行编排,节日期间的值班值宿安排统一上报局办公室备案。

二、局办公楼内部政务值班地点设在一楼门卫室,值宿地点设在二楼值班室;各驻外单位政务值班值宿地点由各单位自行设立。

三、全局政务值班时间为公休日和节假日的上午8:0012:00、下午12:004:00;值宿时间为每晚6:00至次日早上7:00。(值班值宿时间可据市政府具体安排而进行调整)各驻外基层单位参照此时间,结合各自实际自行制定。

四、全局政务值班值宿人员必须按时到岗到位,不得擅自脱岗、离岗、串岗,或找他人替岗;原则上不允许自行串班,但因病、因事或公出等其他原因不能按时值班值宿的,应向科室负责人或主管领导请示,经请示同意后,可由领导安排或请他人代值。代值者应履行值班值宿期间的一切职责,出现问题由代值者负责。

五、全局政务值班值宿人员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当班时承办的事情要处理完毕,未及时处理的,要向接-班的同志交待清楚,做到无遗漏,无差错。

六、全局政务值班值宿人员负责值班值宿期间的来访接待、文件的签收、电话接听与处理,做好登记和记录,及时向带班领导报告,并要及时办理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及时反馈办理结果;在遇紧急事件发生时,可根据事件紧急程度和职权范围自行处理,同时应立即向带班领导请示和报告。

七、全局政务值班值宿人员要严格做好安全和保密工作,禁止社会闲杂人员进入办公区,不得将领导的家庭住址、电话随意告诉他人,并做好防火、防盗、防水的“三防”工作。

八、带班领导及办公室应不定期抽查值班值宿情况,发现擅自脱岗或离岗者,第一次罚款200元,并写出书面检查上报局办公室备案,在全局进行通报;第二次罚款500元,取消当年的评优、评先资格;若无故脱岗延误紧急事务处理的或造成损失的,将对脱岗人员给予调离原工作岗位处分,工作另行安排,并根据事态大小追究其责任。

九、因上级主管单位(如公安机关、纪检委等)抽查发现擅自脱岗或离岗者,处罚单位的罚款由脱岗或离岗者自行承担,单位将对当事人追加罚款500元,同时在全局进行通报,经局党组研究后,给予当事人政纪处分。

为进一步加强汛期值班工作,密切监测雨情、汛情和及时掌握灾情动态,确保发生灾害时反应迅速、处置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防汛值班制度实施细则。

一、值班纪律

汛期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严禁脱岗、离岗和值班电话呼叫转移。每天上午8时30分为交接-班时间。值班人员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正常值班,必须报经值班领导和防汛办公室批准,值班领导要及时协调,充实值班人员。

二、值班人员职责

(一)了解雨情

包括降雨中心、降雨雨量及江河、水库的'水位、流量、库容情况。加强与气象局衔接,及时掌握气象信息。

(三)了解工情

及时主动掌握江河堤防挡水情况、警戒水位情况、水库水位、库容、泄洪、值班情况等以及涵闸、城镇内涝情况。

(三)了解灾情

及时联系受灾地区,了解灾情险情的发生时间、发生地点、类别性质、人员伤亡、处理措施等情况。

(四)传递信息

当有大雨以上天气信息时,值班人员立即用手机短信和电话两种方式向指挥长、副指挥长、县带班领导、局值班领导报送信息,并抽查乡镇单位值班情况。对于重大汛情及灾情要及时向值班领导和带班领导报告。对需要采取的防洪措施(如开闸泄洪)要及时请示批准执行。对授权传达的指挥调度命令及意见,要及时准确传达,并做好记录。

三、值班和带班制度

(一)汛期实行局班子领导值班和县领导带班制度。一般情况每周安排一位局班子成员值班,一位指挥部成员单位领导带班。当全县出现较大范围的强降雨,江河水库汛情严重,防汛抗灾进入实战时,由防办报告,可增派局值班领导。

(二)防汛紧急时,局行政办公室、局防办、管理所、供水站、水利推广中心同时实行股室负责人值班制度,工作时间内办公室要有人值守。

(三)带班局领导主要负责上下协调,组织召开会商会,督促落实调度方案和险情处置工作;值班领导负责归纳并提出重要的调度意见、险情处置方案。

(四)各基层管理站在收到重要天气消息或出现中雨天气时,分管副站长应到岗,降雨达到50毫米时,站长必须到岗,并及时了解掌握相关情况。

四、汛期重要水、雨情处置

(一)水情处置

1.当凯江河水位接近警戒水位423.5米时,流量约1600立方米/秒,中型水库达到和接近汛限水位或正常高水位且有可能溢洪时,都必须立即报告值班领导和带班领导,由带班领导上报副指挥长、指挥长,并督促落实指挥长的批示命令。

(二)雨情处置

1.当降雨量达到50毫米以上时,带班领导要及时到防办了解掌握相关乡镇灾情,若出现较大隐患和重要灾情,立即报告副指挥长和指挥长。

2.当个别乡镇降雨量达到100毫米以上时,带班领导马上到防办负责上下协调,督促落实调度方案和险情处置工作,并将情况报告指挥长、副指挥长。

3.当全县有5个乡镇以上雨量达到100毫米以上时,指挥长、副指挥长、带班领导马上到县防办会商。局中层以上干部,局防汛应急各工作组成员到岗待命,做好抢险救灾准备。

应急值班工作总结篇八

一、院行政总值班由院领导带班,职能科室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参加。实行24小时轮班制,夜间值班每班补休一天,由院办公室向行政人事发放补休单作为考勤依据。

2、负责全院性危重病人的会诊、转诊、转院及多科性的抢救组织工作;

4、值班期间遇重大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并协助处理。

三、认真做好值班记录,认真交接班,不得擅离职守,如需延续到第二天处理的事件,应和院办公室和有关科室负责人联系。

应急值班工作总结篇九

一、局机关实行领导带班制度和班余时间及节假日值班制度,由班子成员轮流带班,全体干部职工分组轮流进行。

二、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早晨8:30前打扫好单位卫生,班余值班时间为每晚19:3022: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全天值班。

三、值班人员负责上班时间之外的单位安全、卫生、电话接听、信访接待、日常事务处理,有关紧急事务、突发事件的处置,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保证工作正常运转。同时负责督查本周内机关早操、出勤等情况。

四、值班人员要认真填写值班日志,协助分管领导搞好职工的考勤登记。

五、值周期满履行交接-班手续,实行签字负责。交-班时间为每周星期五下午5:30。

六、值班期间脱岗按旷工对待,无故不值班造成失误或事故的,按组织纪律规定处理。

一、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值班,如有事不能值班,应提前同他人换班,并报办公室。

二、在值班期间,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

三、在值班期间,值班人员要切实履行职责,处理好各项事务,落实好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做好值班电话接听和记录。

四、在值班期间,值班人员要提高安全意识,做好机关内的安全保卫和检查工作。

五、值班期间,要认真贯彻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遇有重要事情,要及时向局领导汇报。

六、值班人员要自觉保持值班室的环境卫生,爱护和保管一切财务。

七、对于确有困难不能值班的,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可以不安排值班。

八、对于临时外出、学习、开会等原因不能值班的,由办公室进行调剂。

九、节假日期间,实行领导带班制度。

十、对于因值班缺位和不负责任造成损失、影响的,给与公开批评和和经济处罚。

十二、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九年二月十六日

为了加强局机关值班工作规范化建设,确保机关节假日和重要的大型活动期间相关工作安全和办公秩序,遇有突发性或紧急事件在第一时间内得到妥善处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工作的组织领导

1.机关值班工作由分管办公室副局长分管,由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2.办公室负责值班人员的编排,并对值班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3.局领导干部实行全员分组轮流值班。

二、值班时间及值班电话

1.国家规定节假日和重要的大型活动期间(早8:00至下午17:30,夏时制延长至18:00)。

2.特殊情况需要值班时,值班工作由局班子研究后另行安排值班。

三、值班人员的工作职责

1.处理公务来电,答复公务电话的查询。

2.接待来访群众,处理一般的来访事件。

3.处理突发性事件和紧急公务。

4.向主管领导报告重要事件和重要情况,承办领导交办的有关事项。

5.做好机关的安全保卫,作好值班记录。

6.保持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以便应付紧急突发事件。

1.记录处理各类公务来电,值班人员应在《电话记录》中记录如下内容:来电话人的单位、姓名、随同人数、联系电话、电话内容,并将电话内容及时报送值班领导,由带班领导作出相应的处理。

2.对突发性或紧急事件,在第一时间内负责向值班领导、主要领导汇报,由领导亲自处理或指示相关人员处理,对涉及影响全县性的事件应及时将发生原因及造成的后果、采取处理措施、处理结果等情况做出书面材料由单位主要领导向县政府进行汇报。

3.对县政府及上级审计机关的一般性会议通知和电话通知,要记录清楚会议名称、会议时间、地点、参会人员及会议要求;如遇紧急会议通知,及时向主要领导做好请示工作,并立即通知参会人员参加会议。

4.值班期间如遇上级部门检查(来电、来员),值班人员应负责接待;如遇群众来访,应认真听取来访者的意见,作好记录,做好思想工作,不得推诿不办。

5.值班期间如收到上级寄发给主要领导的紧急公文或紧急信函,值班人员要完成公文或信函的传达、发送任务。

五、值班人员的职责和纪律

1.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到岗后要登记值班记录,以确保任何时候都有人值班。

3.值班人员不准在值班期间和值班室打牌、赌博、酗酒或做与值班无关的事。

4.值班人员不按时到位或工作失职造成机关财产损失或被通报批评的,追究相应的责任。

5.值班人员如遇突发性事件时应沉着应对,如发生险情不报、迟报,贻误等情况造成恶劣影响的,根据上级部门的处理结果值班当事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为了加强管理,确保节日期间及重点时期的工作正常运行,以及办公区域防火防盗等安全需要和突发事件的处理,结合本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工作实行领导带班制,由局办公室组织实施,具体安排值班人员、值班日期等。值班地点设在局办公室,值班电话:66095198。

二、值班人员的主要职责

1、处理公务来文来电,答复电话咨询。

2、接待来访群众,处理一般的来访事件。

3、向领导报告突发事件(按应急预案规定)和紧急公务,并按领导批示,处理相关事务。

4、做好机关的防火、防盗工作。

1、值班时间为上午8:00次日上午8:00(24小时)。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严禁漏岗,不得擅离职守,不得关闭移动电话。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值班,须按规定向带班领导请假,并办好值班交接手续。

2、值班人员须做好值班记录(记录本在门卫室),并做好值班期间对门卫工作的监督和管理,来文来电的内容要及时报告主要领导,经主要领导指示后,由带班领导作出相应的处理,并按处理意见及时承办。

3、值班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和警惕性,值班期间(包括夜间)要经常对办公大楼内外巡回检查,做好安全防范工作,遇到重大事项要果断处理,及时向值班领导和局主要领导报告,同时要及时与公安、消防部门联系;如遇上级检查工作,值班人员应负责接待,并及时报告带班领导和主要领导;如遇群众来访,应认真听取来访者的意见,作好记录,做好思想工作,不得推诿不办。

4、值班期间收到上级寄发给局领导的紧急公文或紧急信函等时,值班人员要设法完成公文或信函的发送任务。如遇紧急会议通知,应设法立即通知参会人员按时参加会议。

5、值班人员原则上不得自行串换值班,值班期间不许留外来人员,不许喝酒、赌博或参与各种娱乐活动。

6、值班人员要注意清扫和保持值班室内的卫生,做到床铺整洁、桌椅整齐、地面洁净,努力创造良好环境。

7、接-班前,值班人员要认真巡视,确认前一班记录无误后,方可签字。否则拒绝签字,并将情况记录在值班本上。

四、值班奖惩措施

为增强值班人员的'责任感,对安排节假日值班的人员按上级规定给以适当补贴,具体标准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对擅离职守的值班人员,发现一次带班领导扣50元,本人扣50元,并全局通报批评。因工作不负责任酿成严重后果的,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

五、本制度自印发公布之日起执行。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应急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的有关规定,确保厅机关高效协调运转和政令畅通,不断提高突发事件应对和处置的能力,制定本制度。

一、政务值班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了解和汇总厅机关及市、县审计局的重大情况和工作动态,编辑《值班信息》,向厅领导报告工作动态、重要事项和突发情况,协助厅领导处置紧急重大事务。

(二)负责接听政务值班电话或接收传真,接受外单位和群众通过政务值班室电话查询并予以答复。

(三)传送有关来电、来函、来文,传送领导相关指示,协调处理相关工作。

(四)负责接待来访,询问来访人姓名、单位、身份、来访目的、是否预约等,填写访客记录,必要时向领导汇报。

(五)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政务值班事项的办理

政务值班人员对以电话、电报、传真、口述、呈件等不同方式发来的各种信息,须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并立即将情况详尽报告办公室主任(或主任委托的副主任),然后再按办公室主任(或主任委托的副主任)的处理意见呈报带班领导或厅长,并根据厅领导指示对事件进一步作出处理。接电、接访要态度热情、文明礼貌。值班记录必须及时、准确、简明、完整,使用专用的值班记录本,保持书写清晰、页面整洁。

三、紧急重大情况的处置

政务值班人员收到紧急重大情况报告,要立即对报告的真实情况进行核实,并编辑《值班信息》(信息要将紧急重大情况的时间、地点和所涉及的单位、人物、影响或危害程度、处置情况等基本要素表述齐全、准确,内容要层次分明,详略得当),送办公室主任(或主任委托的副主任)阅批后,呈送带班厅领导审核后报厅长审批。根据领导批示及时将《值班信息》以书面形式上报省政府政务值班室,紧急情况可先通过电话等快捷方式报告,随后补报书面报告,报告时间最迟不得超过1小时。首次报告不全面的,后续情况要及时以续报形式报送。在事件处置结束后,及时将处置结果上报省政府。对紧急重大事件信息报送工作中出现迟报、漏报、瞒报和谎报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一)政务值班要严格执行保密工作制度,遵守保密纪律。

(二)值班人员不得用普通电话讲述秘密事项,不得在无加密装置的传真机、微机和互联网上传输涉密文件、资料等;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领导住址、电话和活动安排等事项。

(三)对在值班期间的电话内容、来访人员身份、反映的情况、工作记录、处理过程等要严格保守秘密,涉及保密事项的,要填写专门的来电(来文、来访)登记表,不得向无关人员泄漏。

(四)对值班记录、工作资料,办公室要及时收集、整理、保存,加强保密措施。

五、政务值班工作的管理

(二)厅政务值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和厅领导带班制。每个班次值守时间为早8:00至次日早8:00。厅领导轮流带班每班次为1天,带班期间应当在太原市区,并保持通讯畅通。

(三)厅机关各处室、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均参加政务值班。办公室按照人事教育处提供各处室、单位实有人员名单来排班。

(四)政务值班表由办公室汇总编制(按编制序列编排)。各处室、单位实有人员发生变化时必须及时报办公室。办公室于每月20日前报省政府应急办。

(五)政务值班如遇到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清明节、端午节、五一节、中秋节、国庆节)按排定的次序值班。

(六)政务值班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加班补助。

(一)政务值班人员须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觉悟、职业道德。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时效观念,在工作中要端正态度、严谨作风、恪尽职守,严格执行领导的指示,确保机关政务值班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政务值班人员应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不漏岗。按时接-班、按时交-班,认真履行交接-班手续。交接-班时交-班的值班员须完成工作记录,向接-班的值班人员说明应交待的情况。特别是对紧急、重大情况以及未处理完的工作必须向接-班的值班人员说明,并根据情况协助处理。

(三)政务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不得擅离岗位,不得雇请临时人员代替值班。坚守岗位,不得离开政务值班室,发生紧急、重大情况时要沉着应对、妥善处置。

(四)政务值班人员要保持值班室内干净、整洁。

(一)政务值班人员的考勤由办公室负责。值班人员请假或自行调班应提前报告办公室。要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对擅自缺岗、离岗、脱岗的,要严肃处理。

(二)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值班工作的监督检查,办公室不定期对政务值班在岗情况、工作质量、工作效率等情况进行检查,每年公布一次值班情况通报。

本制度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

应急值班工作总结篇十

1 、实行 24小时值班制度及领导带班制度,确保应急值班电话 24小时畅通(包括值班电话、传真电话),保证电话随时有人接听,传真随时有人接收。

2 、制定应急值班工作表,明确值班单位和联系人员,指定派车单位,要求值班单位必须指派两名以上干部亲自值班,不得雇请临时人员和工人值班。值班人员必须在值班地点值守,严禁离岗脱岗。

3 、各联系秘书手机电话要保持24小时畅通,确保随打随接,随找随到。值班单位主要领导要在值班室内留存二种以上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设备的24小时畅通。

4、值班人员要认真细致并准确地做好电话记录,做到时间、地点、人物、内容、处理经过以及通话人姓名、单位、联系电话清楚。遇有突发事件和重大紧急事项,应立即向联系秘书和有关领导报告,并按领导批示组织处理。

5、对领导交办的事项,值班人员要认真传达和办理,及时催办、查办和反馈结果,做到事事有去向,件件有着落。

6、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每件事情的处理情况及结果必须清楚及时记入值班记录并签名;交接-班时,要逐件交接处理事项。

7、值班人员要遵守保密制度,值班记录不得交无关人员翻阅,不得允许无关人员在值班室闲聊,防止假冒或行骗事件发生。

8、值班记录、交接-班记录及值班事项处理记录等要按规定整理、保存,并及时归档。

9、对未认真落实值班要求的单位和个人将进行通报。造成损失或重大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一条为切实做好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提高环境应急响应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环境污染造成的损失,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及、县政府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局领导班子成员轮流带班,为带班期间值班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局机关各股室、局属二级单位轮流滚动值班,为值班期间值班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第三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按照各单位上报值班人员名单,采取工作日(17:30至次日8:00)、法定节假日(白天8:00至17:30,晚上17:30至次日8:00)轮流滚动方式值班,值班地点设在局办公楼4078值班室,值班电话 ,传真电话: 。

第四条局办公室负责应急值班的日常管理,统筹安排,对值班工作进行检查督促。根据上级要求和值班工作需要,为值班室配置必要的办公设备和生活设施。

第五条局机关股室、局属各单位领导应当根据有关要求和值班安排,负责督促本部门值班人员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及时妥善处理好值班期间的有关事项。

第六条值班人员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来电、来文等信息的接收、记录、传递和处理工作;负责县政府、县直有关部门、各级环保部门和局属各单位呈报的紧急重大情况和各种突发事件信息的报告、处置、督办和反馈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值班员人员应当熟悉环保业务知识和应急值班的有关规定,养成恪尽职守、严谨细致、文明礼貌的良好作风,不断提高履行职责和处置问题的能力。

第八条值班人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值班时,应当提前向当天值班领导请假并自行协商其他工作人员顶替值班,同时告知局办公室。值班期间不准迟到早退,不准擅离岗位,不准让非本局工作人员替班,不准因个人事由占用值班通信设备,不准在值班期间喝酒,不准在值班室做与值班工作无关的其他活动。

第九条值班记录应当使用专用的值班记录本,并做到记录准确、及时、简明、完整,书写清晰,页面整洁。记录一般包括以下要素:何时、何地、何事、何因、联系人姓名及职务、联系方式、领导批示和处理意见、记录时间及记录人、处理结果等。

第十条对于一般性质的政务值班事务,应报告带班领导,并根据其意见作出处理;对于环境应急事件及其他突发性事件,应立即向带班领导报告,由带班领导负责,协调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值班人员按照环境应急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按要求进行信息报送。

值班人员在非工作时间遇有上访对象时,要文明接待,认真做好相关记录,告知其来访的时间和地点,特殊情况可根据带班领导指示,通知相关单位(股室)派人接访。

第十一条值班人员要提前做好交接-班工作,当班期间未处理完毕的工作要向接-班人交待清楚,确保工作有序连续。

第十二条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保密规定,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涉密信息,重特大事件和紧急情况的处置及产生的相关信息要按公文保密工作的有关要求管理。

第十三条值班人员要爱护值班办公设备和生活设施,保持值班室环境干净整洁,值班完毕后打扫值班室卫生。

第十四条局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对值班工作进行检查,分析汇总情况,提出改进工作建议。对值班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值班人员予以通报表扬,对值班工作不扎实、履行职责不认真的值班人员予以通报批评。对因迟报、漏报、瞒报、谎报重要情况和信息造成重大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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