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洗钱年度总结

反洗钱年度总结

ID:1636858

时间:2023-08-01 13:04:02

上传者:曹czj

工作学习中一定要善始善终,只有总结才标志工作阶段性完成或者彻底的终止。通过总结对工作学习进行回顾和分析,从中找出经验和教训,引出规律性认识,以指导今后工作和实践活动。相信许多人会觉得总结很难写?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总结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反洗钱年度总结篇一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反洗钱管理制度。根据人民银行、总省行的有关制度,结合实际情况,成立了反洗钱领导小组,充分发挥反洗钱专业小组的作用,认真落实反洗钱相关制度规定和各项工作要求,确保相关反洗钱工作流程符合总行要求。

二、加强反洗钱合规管理。将客户身份识别资料保管、客户风险等级分类调整、尽职调查等反洗钱工作纳入全流程管理。加强反洗钱专业联动,将反洗钱职能嵌入业务流程,明确要点、规范操作。同时,完善客户风险分类的动态管理,强化风险客户的尽职调查,有效防范洗钱风险。

三、不断强化反洗钱集中处理工作。在全面实行反洗钱集中处理后,完善反洗钱业务集中处理岗位职责、操作流程,加强对集中处理人员业务培训,提高集中处理岗位员工对可疑交易的甄别能力,做好新系统试点上线工作。

四、组织做好可疑交易报送工作。该行反洗钱中心负责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的报送工作,对可疑交易认真进行分析、识别,定期开展对反洗钱监控系统大额与可疑交易数据处理情况的监测,加强电子银行可疑交易的监测和控制,完善可疑交易监测,切实提高南充分行可疑交易报告质量。

五、加强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宣传培训。在配合当地人民银行做好反洗钱宣传工作的同时,各支行和各专业小组成员部门充分利用各种培训资源和渠道,把反洗钱培训及宣传工作纳入统一的业务培训中,切实提高员工的反洗钱风险意识。

六、认真开展反洗钱监督检查。在各支行、各专业小组牵头部门开展反洗钱监督检查的同时,反洗钱中心组织开展反洗钱专项检查和内控评价,将反洗钱工作同员工绩效考核挂钩,充分调动员工反洗钱工作积极性。

反洗钱年度总结篇二

远离网络洗钱陷阱

截至目前,我国网民数量已高达5亿多人。在我们获得网络时代的快捷信息和高效沟通的同时,不法分子也利用网络快速传播非法信息,在更广的范围内从事违法犯罪活动。近年来破获的网银诈骗、互联网非法集资等网络洗钱案件警示我们,对于网络信息要仔细甄别,不要轻易通过网银、电话等方式向陌生账户汇款或转账;对于网络信息要时刻警惕,不可因贪占一时便宜而最终落入骗局。

选择安全可靠的金融机构

合法的金融机构接受监管,履行反洗钱义务,是对客户和自身负责。根据我国《反洗钱法》规定,金融机构在履行反洗钱义务中获取的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应当予以保密,非依法律规定,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确保金融机构的隐私权和商业秘密得到保护。网上钱庄等非法金融机构逃避监管,不仅为犯罪分子和恐怖势力转移资金、清洗“黑钱”,成为社会公害,而且无法保障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的安全性。一个为您频繁“通融”、违规经营的网上钱庄可能也为犯罪分子提供便利,让犯罪的黑手染指您的账户。您能放心让这样的网上钱庄帮您打理血汗钱吗?选择安全可靠、严格履行反洗钱义务的金融机构,您的资金和个人信息才更安全。

不要出租或者出借自己的'身份证

出租或出借自己的身份证件,可能产生以下后果:他人借用您的名义从事非法活动;可能协助他人完成洗钱或恐怖融资活动;可能成为他人金融诈骗活动的“替罪羊”;您的诚信状况受到合理怀疑;因他人的不正当行为而致使自己的声誉和信用记录受损。

不要出租或出借自己的账户、银行卡和u盾

金融账户、银行卡和u盾不仅是您进行金融交易的工具,也是国家进行反洗钱资金监测和经济犯罪案件调查的重要途径。 ·贪官、毒贩、恐怖分子以及其他罪犯都可能利用您的账户、银行卡和u盾进行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因为不出租、出借金融账户、银行卡和u盾既是对您的权利的保护,又是守法公民应尽的义务。

远离网络洗钱陷阱

通过各种方式提现是犯罪分子最常采用的洗钱手法之一。有人受朋友之托或受利益诱惑,使用自己的个人账户或公司的账户为他人提取现金,为他人洗钱提供便利。然而,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请您切记,账户将忠实记录每个人的金融交易活动,请不要用自己的账户替他人提现。

昨天,又参加了央行组织的反洗钱工作培训,一天的培训时间实在太短了,由于时间有限,很多报告人都没有将问题讲到位,听后感到意犹未尽。一是自己由于才疏学浅,很多反洗钱工作问题都一知半解,研究不深,万不敢和领导、教授面前造次,二是较为羞怯,恐怕一言有失,无意中得罪了人。所以很多问题当场没有厘清,较为缺憾。

昨天上午,先由周科长首先发言,对上海市反洗钱自评估工作进行了点评,听完后感到自己的工作和其他银行比,差距还是很大的,特别是自评估指标选择和实际评估方面,还是较为粗放。二家优秀的外资银行(三井、三菱)差不多每年都是优秀,使我自叹弗如。非常想了解人家是怎么做的,可惜这两家均未做报告。

然后,由三家中、外资银行分别发表工作经验,由于时间过短,报告内容均虎头蛇尾,我最关注的日常操作问题没有谈深、谈细。印象比较深的是招商银行,他们要求每笔客户交易均需请客户提交说明,感到实际工作中较难做到,如果客户仅于交易凭证笼统的注明“货款”或“往来款”,我们银行怎么对其交易背景进行核实。就是做了核实工作,怎么能证明客户提交的理由一定正确?我的观点是,商业银行与客户是平等的,商业银行不是监管单位,没有能力和手段监控客户交易,怀疑是要有根据的。哪怕客户交易特征符合可疑交易报告标准,提交理由也存在一定问题(真的要洗钱,理由一定冠冕堂皇),商业银行在没有取得确凿的证据前,报告的可疑交易是苍白无力的。

渣打银行确实是一家全球性的银行,反洗钱工作条理清晰、架构完整,只是昨天时间较少,没有讲得很清楚。

下午的培训,更加精彩。先由复旦陈浩然教授介绍国际反洗钱工作形式,我已经聆听好几次陈教授的教诲。陈教授实际上是给我们上了一堂普法课,两小时的课程插科打诨、完全脱稿,教授就是不一样。但教授的一个讲法,似有点问题,就是刑法191条洗钱罪的定义。今天特地查了一下,解释是5种客观条件涉嫌洗钱罪,第一是提供资金账户,教授称是针对银行的。实际不然,实务中不大可能由银行直接提供账户给客户去洗钱,大部分情况是银行不知情,客户提供自己的银行账户给其他人用于洗钱。

还有,就是理财产品用于洗钱。理财产品与定期存款、活期存款好像在我的视野里,对客户身份识别的方式是一样的,究竟它怎么会沦为天然的洗钱工具,没有搞清楚,还要补补课。

反洗钱局的鲁处长讲课更为精彩,没想到处长大人还能光临小博,并且引用了1年前本人的观点,真是三生有幸啊!今天特地又翻出来那篇文章,对于“勤勉尽责”当时的理解可能较为偏激,回忆当时情况,是看了一篇报道(还是道听途说,忘记了),一些地方人民银行将反洗钱工作处罚,作为树立威信或不可告人目的的工具,实在有悖反洗钱工作的工作立场,所以就那个啥的写上了。还有一点就是,您与教授都讲到了,如果案件发生并追溯到商业银行,怎么看银行都会存在问题,这就需要检查人的主观判断了。

第二,就是银行冻结客户账户问题,金融机构如果发现客户交易异常,是不是有权限冻结客户账户?法律上有明确的规定,如果执行冻结措施无法可依,银行又将卷入法律纠纷。反洗钱法也规定,如果临时冻结客户账户,是要由人民银行同意的。

反洗钱年度总结篇三

为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及生命人寿客户对洗钱犯罪的了解,获得群众对金融机构履行反洗钱义务、开展反洗钱相关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提高公司员工反洗钱工作意识,扩大我司的社会影响力,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金华中心支行(人行金华中支)《关于开展20xx年金华市反洗钱宣传月活动的通知》(金银办[20xx]2号)的文件精神,按照人行金华中支的统一部署,生命人寿金华中支于11月1日启动后,坚持持续在公司所辖营业网点和员工队伍中开展了“反洗钱宣传月”活动。

首先,公司内部加强对反洗钱知识的学习,有组织地开展业务培训,分阶段举办反洗钱知识培训班,对全体内勤员工(特别是涉及反洗钱工作的实际操作人员)及全体营销伙伴,进行了系统培训,期间重点解读了当今时期反洗钱的法律体系及其重要意义,使我司员工加深认识了《反洗钱法》和《刑法》对洗钱犯罪的相关规定,学习了“一个规定、三个办法”等有关法规,更明确反洗钱工作机制及金融机构的义务与职责,从而使全体员工从思想上认识到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性。

一方面注重直观宣传。在金华中支及所辖各服务部职场悬挂“支持反洗钱工作,保护自身权益”的宣传横幅,在走廊张贴反洗钱宣传页和反洗钱宣传用语,并于柜面明显处摆放反洗钱宣传册展架,特设反洗钱咨询岗,直观地进行反洗钱知识宣传,增强客户的反洗钱意识,通过此次宣传活动,使不知道什么是“洗钱”的社会公众对反洗钱有了进一步的认识,更使他们认识了洗钱对社会的危害以及反洗钱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另一方面注重实效宣传,鼓励和提倡公司员工和业务员在与客户的沟通交流过程中,主动向客户介绍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性,并向客户提供反洗钱宣传材料等,向社会公众开展反洗钱、打击洗钱犯罪活动的法律法规宣传,解答疑问,同时通过公司的短信平台,向生命人寿金华中支的新老客户发送了“反洗钱宣传用语”和洗钱举报电话,共计4008条,以此普及反洗钱知识,进一步提升了群众对反洗钱工作的认识。

通过此次主题宣传活动,使我司员工更加明确反洗钱工作机制及金融机构的义务和职责,力争把好这“这一道防线”,更重要的是使反洗钱工作得以有效推广,使群众认识到洗钱是经济领域一种常见的犯罪现象,提高了参与者的法律意识,达到了较好地宣传的效果。

反洗钱年度总结篇四

通过此次反洗钱的培训,让我受益颇多,使我懂得洗钱对社会秩序和金融体系产生的严重危害。身为建行柜员的我,深知反洗钱的重要性。要认真学好反洗钱的理论知识,更应该履行反洗钱的工作职责。洗钱活动不仅帮助违法犯罪分子逃避法律制裁,而且助长新犯罪的滋生,扭曲正常的社会经济和金融秩序,破坏社会公平竞争,腐蚀公众道德,影响国家声誉。

身为柜员,在开户和交易等服务时,严格核查客户的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并进行联网审核客户身份证件的真实有效。由他人代办业务的,同时核查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以上身份证明核查正确后才可以登记办理。如有正常理由怀疑账户的支付交易涉及违法犯罪活动的,应将其作为可疑交易按规定报告上级。在为客户办理人民币单笔5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现金存取业务的,核对客户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

户、银行卡、存折、密码等; 不要用自己的账户替他人办理收付款,更不要替他人提现。

确保全员树立应有的反洗钱意识,掌握必要的反洗钱技能,增强反洗钱工作的紧迫感、主动性;严格履行反洗钱义务,切实预防洗钱风险。

鉴于洗钱犯罪的危害性,反洗钱工作刻不容缓, 且意义重大。作为金融机构,更应该履行反洗钱工作职责,充分发挥金融系统在控制洗钱中的预防作用。

反洗钱年度总结篇五

截至目前,我国网民数量已高达5亿多人。在我们获得网络时代的快捷信息和高效沟通的同时,不法分子也利用网络快速传播非法信息,在更广的范围内从事违法犯罪活动。近年来破获的网银诈骗、互联网非法集资等网络洗钱案件警示我们,对于网络信息要仔细甄别,不要轻易通过网银、电话等方式向陌生账户汇款或转账;对于网络信息要时刻警惕,不可因贪占一时便宜而最终落入骗局。

选择安全可靠的金融机构

合法的金融机构接受监管,履行反洗钱义务,是对客户和自身负责。根据我国《反洗钱法》规定,金融机构在履行反洗钱义务中获取的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应当予以保密,非依法律规定,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确保金融机构的隐私权和商业秘密得到保护。网上钱庄等非法金融机构逃避监管,不仅为犯罪分子和恐怖势力转移资金、清洗“黑钱”,成为社会公害,而且无法保障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的安全性。一个为您频繁“通融”、违规经营的网上钱庄可能也为犯罪分子提供便利,让犯罪的黑手染指您的账户。您能放心让这样的网上钱庄帮您打理血汗钱吗?选择安全可靠、严格履行反洗钱义务的金融机构,您的资金和个人信息才更安全。

不要出租或者出借自己的身份证

出租或出借自己的身份证件,可能产生以下后果:他人借用您的名义从事非法活动;可能协助他人完成洗钱或恐怖融资活动;可能成为他人金融诈骗活动的“替罪羊”;您的诚信状况受到合理怀疑;因他人的不正当行为而致使自己的声誉和信用记录受损。

不要出租或出借自己的账户、银行卡和u盾

金融账户、银行卡和u盾不仅是您进行金融交易的工具,也是国家进行反洗钱资金监测和经济犯罪案件调查的重要途径。 ·贪官、毒贩、恐怖分子以及其他罪犯都可能利用您的账户、银行卡和u盾进行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因为不出租、出借金融账户、银行卡和u盾既是对您的权利的保护,又是守法公民应尽的义务。

远离网络洗钱陷阱

通过各种方式提现是犯罪分子最常采用的洗钱手法之一。有人受朋友之托或受利益诱惑,使用自己的个人账户或公司的账户为他人提取现金,为他人洗钱提供便利。然而,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请您切记,账户将忠实记录每个人的金融交易活动,请不要用自己的账户替他人提现。

反洗钱,一个再熟悉不过的名字,对于我来说,天天都在与它打交道:大额数据完善,大额数据校验,客户风险等级评定,高风险客户识别与跟踪……,这些,是我每天都必须做的工作,我喜欢它,我感觉它是那么的神圣,因为它有效的保护了金融体系的安全,维护了金融机构的信誉,稳定了我国正常的经济秩序。我自豪,我以我的工作为荣。

然而,就在五年前,反洗钱对于我来说,是那么的陌生。当时,我刚刚参加工作,作为一个柜员,每天的工作就是存钱、取钱。会计主管告诉我说,我行规定,五万以上的存、取现金交易,十万以上的转账交易要写大额登记薄,这个登记薄很重要,千万不能漏写。我那时很纳闷,写这些有什么用?主管告诉我,是为了反洗钱。我又一次纳闷了,反洗钱?就是不能把钱放水里洗吗?是爱护人民币吧?主管笑了。

项予以处置,对相关机构和人士予以惩罚,从而达到阻止犯罪活动目的的一项系统工程。它具有宏观的一面,也有微观的一面;它既涉及到理论又涉及到实际;它既涉及到监管当局又涉及到金融机构;它既涉及到法律,又涉及到政策,它既涉及国内,又涉及到国际;它既涉及到标准又涉及到标准的执行;它既涉及到反洗钱业务又涉及到各种金融业务;既涉及业务又涉及科技手段等等等等。其中任何一个方面都值得人们去深思和研究。她说,你虽然以前没有接触过它,但是你要知道,作为一名银行工作人员,反洗钱就在我们身边,切不可掉以轻心。

理业务时,如发现异常迹象或涉嫌犯罪的情况或者是大额交易,应及时向人民银行(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告。前者是我们反洗钱的基础工作,是后者的重要前提;后者则是我们履行反洗钱义务、防控洗钱风险的关键环节。

一、建立了严密、有效的反洗钱内控制度。严密性要求反洗钱内控制度必须覆盖银行的各个相关业务种类和业务部门,贯穿于有关的业务流程之中以及前台、中台和后台,避免存在漏洞和盲区。有效性要求反洗钱内控制度不应是大的空架子,有可操作性和可执行性,必要时还应细化要求,制定配套的操作规程;有效性还要求实行问责制,并且落实到位,奖惩分明,防止内控制度形同虚设、流于形式。

二、提高认识、增补人员。我行站在长远、全局的角度看待反洗钱的重要性,考虑到反洗钱的外部效应,增加反洗钱专职人员,保证反洗钱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加强反洗钱培训和考核。我行根据不同层级、岗位人员特点,有重点、多方位地开展反洗钱培训,培训内容应包括反洗钱基本法律法规、具体的反洗钱业务操作及甄别可疑交易的技巧。

加强了对反洗钱人员的考核,并与奖惩挂钩,以调动其工作积极性。

我认为,我很幸运,在同事们的帮助下,深刻地认识了反洗钱,并在人行正确的领导下,开展着这一项很有意义的工作。金融机构是反洗钱工作的主力军,我们会一如既往地把它做好,履行我们的四项义务:即制定反洗钱内控制度和设立组织机构义务;了解客户义务;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义务;保存记录义务。同时,坚持三项基本原则,即合法审慎原则、保密原则和与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全面合作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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