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工作报告封面 法律顾问合同

法律顾问工作报告封面 法律顾问合同

ID:1641621

时间:2023-08-02 09:00:02

上传者:曹cz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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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工作报告封面 法律顾问合同篇一

电话: 传真:

地址:

邮政编码 e-mail:

乙方:xx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地址:

邮政编码: e-mail:

鉴于甲方建设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项目。为确保该工程依法、高效、顺利地实施,维护甲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甲方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甲方该项目工程的专项法律顾问。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一) 建章立制及人员培训

1、 审查修订或协助甲方制订合约管理、质量管理、工期管理、签证管理、造价管理等规章制度。

2、 协助组建或完善专门的合约管理部门

(二) 项目招投标及签约

2、 参与招投标过程并协助监督招标程序的合法性

(三) 完善履约管理

1、 协助甲方进行履约之前的合同分析、论证,进行合同交底

5、 协助或督促甲方对各阶段履约过程作真实、详细、相应的书面记录

8、 协助甲方进行造价管理,严格履行合同文本规定的结算程序

12、基于维护甲方合法权益的其他非诉讼、非仲裁法律服务。

(四) 服务方式

1、日常咨询类工作采取电话、传真、电邮、在线咨询等方式进行

2、乙方根据工作需要,应定期或不定期前往甲方处提供服务

3、乙方根据甲方要求,随时安排人员前往甲方处提供服务

(一)乙方委派 陈子建 律师作为甲方该项目工程的专项法律顾问,乙方更换律师担任甲方专项法律顾问应取得甲方书面认可乙方根据甲方工作的需要,应及时增加相关专业人员。

(二)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约定的法律事务工作,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律师或律师助理协助完成前述法律事务工作。

(三)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法规做出的判断,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合法利益。

(四)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程,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五)乙方律师在担任专项法律顾问期间,不得为甲方员工个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询意见。

(六)乙方律师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或双方约定的期间内,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为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就本案件或本次交易提供法律意见或代理。

(七)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一)甲方应当全面、客观和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委托事务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甲方向乙方提供资料有延误、虚假、误导、隐瞒、重大遗漏及其他违规行为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二)甲方需要乙方律师提供本合同第一条所列服务范围的法律服务时,甲方应当向乙方律师提出明确、合理、合法的要求。

(三)甲方应当依照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四)甲方应给予乙方律师开展工作提供合理的必要的提前通知。

(五)甲方指定 为常年法律顾问的联系人(联系电话: ),负责转达甲方的批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接收乙方向甲方送达的通知、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常年法律顾问。

(六)甲方有权利对委托事项做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基于商业秘密考虑或者未接受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自行所做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一)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法律顾问费 元,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支付。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评估、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因工作而发生的外出广州市区的差旅费及其他超出正常开支的费用。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费用。

(三)甲方委托乙方律师办理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法律事务无须付费但如需代理其诉讼、仲裁或本合同第一条约定以外的事务的,则双方需另行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并按委托合同的规定支付律师服务费,乙方应优先办理甲方委托事务并按律师服务政府指导价的70%优惠收费。

(一)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在给予七天的通知后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作为甲方专项法律顾问的律师的。

2、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3、违反第二条第(五)至(七)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仍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4、由于甲方的不当行为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服务的。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二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视乙方已实际提供服务的工作量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已付的法律顾问费。

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或者违反第二条(五)至(七)项规定的义务之一导致甲方蒙受重大损失,乙方应当通过其所投保的执业保险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应付未付的法律顾问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律师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等法律。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广州市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决。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自 年 月 日起生效。

本合同的期限为壹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

合同期满前30天内,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续签专项法律顾问合同。合同期满又未续签合同,甲方交办的法律顾问工作须延续进行的,视同续签合同。

甲方: 乙方:xx律师事务所

有权代表: 有权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法律顾问工作报告封面 法律顾问合同篇二

委托人:_________集团有限公司(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下简称“乙方”)

一、乙方受甲方委托,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三位律师组成工作小组,完成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

二、乙方将向甲方提供如下法律服务:

1.协助______资产管理公司和甲方共同拟定债转股方案;

2.拟定债转股协议草案以及正式协议;

3.根据项目进展需要参加各类中介机构协调会;

4.就债转股方案对甲方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

6.起草债转股协议洽谈及履行过程中所需的各类法律文件;

7.向______资产管理公司和甲方提供本项目涉及的其他法律服务。

三、乙方律师应本着实事求是、诚实信用和对甲方负责的精神认真对有关事项进行审核。

四、甲方应全面、真实地向乙方律师提供有关文件资料;乙方律师应对甲方提供的全部材料及事实说明进行法律方面的尽职审查。

五、乙方承诺按照甲方所要求的期限完成本协议所约定的法律事务,并严格保守在提供本协议法律服务过程中所接触或了解到的甲方的商业秘密。

首期律师费人民币______万元双方签署本合同后三日内支付;其余律师费人民币______万元于新公司领取营业执照后三日内支付。

七、如乙方单方面终止合同,所收律师费应退还给甲方;如甲方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师费将不退还。

八、甲方应为乙方办理相关法律业务提供便利,并应承担乙方因办理本协议项下业务所发生的差旅及通讯费用,该费用应由乙方在 ______元人民币以内向甲方实报实销。

九、本合同自双方盖章或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友好书面协商确定。

十一、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律师事务所(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

开户单位: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开户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银行______分理处

法律顾问工作报告封面 法律顾问合同篇三

( ) 顾字第 号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乙方: 委派律师: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手机: e_mail:

甲方因业务发展和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的服务范围

乙方律师的服务内容为协助甲方处理日常法律事务,包括:

(一)解答法律咨询、依法提供建议;

(二)出具律师意见书、律师函;

(四)应甲方要求,参与甲方项目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

(五)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六)应甲方要求,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培训;

(八)就甲方深化企业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生产经营管理、提

高企业经济效益等有关问题提供法律意见;

(九)提供与甲方经营业务相关的法律信息;

(十)经另行委托,代理各类诉讼、仲裁、行政复议案件。

(十一)经另行委托,代理甲方涉及经济、民事、知识产权、劳动、行政、刑事等必须进入诉讼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专案代理事务,甲方涉及长期投资、融资、企业改制、重组、购并、破产、股票发行、上市等专项法律顾问事务。

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的服务范围包括甲方控股、参股的子公司,异地分支机构和其他关联企业的法律事务。

第二条 乙方的义务

(八)乙方应当依据司法部关于律师事务所档案管理办法,建立甲方业务档案。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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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甲方应给予乙方律师开展工作提供合理的必要的提前通知;

(六)甲方有权利对委托事项做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基于商业秘密考虑或者未接受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自行所做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二)、甲方就第一条所列的专案代理事务或者专项顾问事务如果委托乙方办理,应另行订立委托代理合同,乙方应按广东省律师收费标准下浮20%收费。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评估、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花都区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费用。

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第五条 合同的期限

本法律顾问合同的期限为壹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合同期满前60日内,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续签常年法律顾问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续签合同。

第六条 合同的解除

(一)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在给予七天的通知后,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的律师的;

2、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3、违反第二条第5-8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在给予七天的通知后,有权解除合同

或暂停工作直至甲方自行纠正时止: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 甲方逾期仍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3、由于甲方的不当行为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服务的;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二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视乙方已实际提供服务的工作量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顾问费。

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或者违反第二条第5-8项规定的义务之一导致甲方蒙受重大损失,乙方应当通过其所投保的执业保险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应付未付的法律顾问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八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壹份存卷。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自 年 月 日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 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前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条 其他特别约定

本合同经乙方承办律师向甲方详细解释文本内容,双方再协商、确认无误后签署。甲方已清楚理解所有条款的含义。

甲方: 乙方:

法定(授权)代表: 承办律师: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法律顾问工作报告封面 法律顾问合同篇四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受聘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请,指派律师担任甲方的法律顾问,向甲方履行本合同约定的职责。

二、聘期为一年。自起至日止。

三、法律顾问费及其它费用:

(一)、法律顾问费按聘用期内一年执行,按月平均支付。

(二)、其它费用的支付

2.异地办案的差旅费、食宿费、长途通讯费等;

3.其他应当由甲方支付的费用。

(一)协助甲方处理下列法律事务:

2.协助甲方草拟、制定、审查或修改合同、章程、规章制度等法律文件;

3.应甲方要求,就甲方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法律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发表律师意见。

5.提供与甲方经营活动有关的法律信息;

6.接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7.协助甲方对员工进行法制宣传和法律知识培训;

9.为维护甲方法定代表人及管理人员的合法权益和经营管理权提供法律咨询意见。

(三)未经双方另行协商同意,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涉及经济、民事、知识产权、劳动、行政、刑事等必须进入诉讼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专案代理事务,也不包括甲方涉及长期投资、融资、企业改制、重组、购并、破产、股票发行上市等专项法律事务。

五、顾问律师的工作方式:甲方随时向乙方咨询,甲方如遇急需办理的法律事务,可随时通知律师进行处理。

六、甲方的责任及义务

2.按时支付法律顾问费及其它费用;

3.为保证法律顾问职责的履行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4.保障法律顾问应有的知情权。

七、乙方的责任及义务

1.应就其提供的法律意见的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2.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6.在完成法律顾问工作中,应依照有关避免利益冲突规则的规定,避免利益冲突。

八、顾问律师经甲方特别委托办理第四条以外的法律事务,按司法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律师业务收费办法另行收费(优惠10%—20%)。

九、任何一方提出变更、终止本合同,均应以书面方式提出。在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或未获得有效裁决前,双方均不得做出有损于对方利益的行为。

十、争议解决:因执行本协议产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原告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生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法律顾问工作报告封面 法律顾问合同篇五

6、 为当事人办理股权转让、质押等法律服务;

7、协助 当事人办理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的作价、转让等法律手续;

8、 为当事人的个人保险提供法律帮助;

10、 为当事人提供其他法律服务。

二、甲方还享有下列权利:

3、每年合同期满前一个月,有权要求乙方做一个书面的工作小结(通过邮件方式发送)。

三、甲方的义务:

四、甲乙双方均应诚实守信,甲方不应利用乙方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同时保护和维护乙方的声誉;乙方也应保守甲方的秘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甲方的个人信息及可能的各种隐私(法律规定的除外)。

六、本合同期满一个月前,甲方有权通知乙方变更或不续签合同,乙方同样有权通知甲方变更或不续签合同,如均没有通知不续签合同,本合同自动顺延,合同期限也是一年。乙方在合同顺延之日起十日内应当支付法律服务费三百六十五元。

七、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本合同,甲方的书面解除通知到达乙方处就发生法律效力,乙方无需退还已向甲方收取的法律服务费,合同自行终止。甲方无权再以乙方及乙方律师的名义从事有关活动,乙方负责对知悉甲方的有关情况保密(法律规定除外)。如甲方利用乙方的服务从事有损于乙方及律师声誉的活动或从事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及违反社会公共道德的活动,乙方有权书面终止本合同(但要说明理由),并且不退法律服务费。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也可以变更或解除,如发生纠纷,双方协商不成,由乙方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顾问工作报告封面 法律顾问合同篇六

乙方指派的上述律师因故不能继续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时,在征得甲方同意后,乙方可以另行指派其他律师继续履行常年法律顾问应尽的义务,并不得因此而损害甲方的利益。

1.为甲方解答法律问题,必要时提供法律意见书。

2.协助草拟、修改、审查合同等有关法律事务文书。

3.接受甲方委托、参与一般性的经济合同谈判。

4.应甲方要求,向甲方员工进行法律宣传教育,提供法律培训服务。

5.为甲方了解债务人及业务相对人的资信和履约能力提供服务。

6.为甲方行使股东权利,对其参股、控股公司进行法律监控提供服务。

7.接受甲方委托,提供其他法律服务。

1.乙方指派的律师不定期或者定期到甲方集中办理法律事务,如遇紧急情况,乙方律师随时提供法律服务。乙方律师应及时告知甲方有关服务情况,每年年终和本协议终止时,乙方律师应当向甲方提供书面情况报告。

2.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的律师在本协议有效期间,保证不再给甲方诉讼、仲裁相对人提供法律服务。但该诉讼、仲裁相对人在本协议签订之前与乙方已经签订有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协议的,则应另行议定。

1.甲方应指定专门机构或一名具有法律专业知识人员负责与乙方律师联系。

2.甲方应向乙方律师提供与业务有关的情况、资料,如因甲方提供相关资料虚假或者不充分,虽经乙方律师应尽谨慎义务而仍未能避免出现的结论性错误,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乙方律师办理甲方的事务时,甲方应无偿向乙方律师提供办公场所,办公用品等必要的办公条件。

2、乙方为甲方提供本协议第二条所列服务不再收费。

3、乙方为甲方提供下列服务需另行收费,但应给予相应优惠:

1)为甲方收购、兼并等资本运营行为提供服务。

2)重大项目的商事谈判、资产重组、产权界定,企业改制、转股权、项目融资等非诉讼业务。

3)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参加诉讼、仲裁活动。

1.法院或仲裁机关收取的诉讼受理费、处理费、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以及该部门工作人员的差旅费。

2.受甲方委托乙方律师离开深圳市区赴外地的差旅费。

3.受甲方委托乙方律师调查取证时支付的调查费。

4.受甲方委托经甲方同意支出的其它的必要的费用。

乙方受甲方委托代理每一具体法律事项,需由甲方出具授权委托书并办理相关代理手续,涉及甲方实体权益的重大事项,乙方须取得甲方书面特别授权后方可实施。

1.乙方在为甲方服务期间,接触到的甲方经营管理情况,相关资料(含电脑信息资料)以及甲方其它的商业秘密,乙方负有保密义务。乙方律师除经甲方书面授权或因案件需要外,不得透露给任何第三方,乙方保密义务不因本协议终止而免除。

2.乙方在服务期间,为甲方提供的服务方案,专业论证方案以及提供的专有服务方式均为乙方商业秘密,甲方负有保密义务,不得透露给任何其他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甲方保密义务不因本协议终止而免除。

乙方:广东蛇口律师事务所

法律顾问工作报告封面 法律顾问合同篇七

委 托 方(以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受委托方(以下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为了保障甲方行政管理、商务活动正常进行,有效地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聘请法律顾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照履行。

第一条、甲方聘请乙方为常年法律顾问,乙方应聘并指派 律师为甲方提供全面的常年法律服务。

第二条、乙方应甲方要求及委托,办理以下法律事务:

(一)为甲方的管理决策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依据;

(三)代理甲方参加调解,并为相关案件作诉讼成本分析及诉讼结果预测;

(六)就甲方的各类合同、协议书及其它法律文件出具律师见证书;

(七)协助或代理甲方参与有关经济事务的谈判和签约活动;

(九)按受甲方委托,开展法律事实的调查、取证工作; (十)处理甲方交办的其它法律事务,为甲方提供必要的法律帮助。

第三条、受聘法律顾问完成甲方法律事务工作可采用以下几种方式:

(一)、电话联系;

(二)、信函联系或网络沟通;

(三)、到甲方或乙方办公地点商议。

第四条、乙方及其指派的顾问律师应积极、负责、及时、迅速向甲方提供本协议第二条范围内服务。乙方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应当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为甲方保守秘密。

产生的对双方不利的责任;乙方及其指派的`顾问律师就其所提供的法律意见的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六条、乙方及其指派的顾问律师,有权拒绝为甲方违法行为及违背事实或者违背律师职业道德的事项提供法律服务。

第七条、甲方还可以根据需要邀请法律顾问执行协议中未涉及的法律事务(法律顾问因故不能前往,乙方可另指派其他律师)。

第八条、乙方代理甲方参加诉讼或仲裁,按收费标准从低收费。

第九条、本协议有效期为 三 年,自20xx年7月16日起到 20xx 年 7 月 15 日止,在履行中如遇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

第十二条、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本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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