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报告

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报告

ID:1641808

时间:2023-08-02 09:31:03

上传者:曹czj

随着个人素质的提升,报告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注意逻辑的合理性。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报告吗?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报告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报告篇一

一、成立了组织机构

组长:韩勤

副组长:焦新生赵忠义武颜璋焦占明王宏伟

成员:各班调度员、办公室人员

二、具体检查内容:

2、制定了搬迁计划,重点加强矿领导双带班、科室管理人员0、4点值班,对我矿搬迁期间的安全起到了有力的保障措施。

3、搬迁前要求机电一队对搬迁使用的平板车进行了全面检修工

作,有问题及时进行提前处理,保证了车辆无故障使用、无缺陷使用,杜绝了车辆带病运行。

4、各队都已经按照文件要求完成了春节检修工作。

调度室

2012年3月26日

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报告篇二

交通运输部决定从5月16日起至12月开展全国高速公路和大型水运工程“防坍塌、防坠落、反三违”专项整治活动,努力实现2015年坍塌和高处坠落事故持续下降,较大事故起数下降幅度不低于3.2%,死亡总人数下降幅度不低于1%的目标。

专项整治分为部署启动、自查自纠、检查督导和总结分析四个阶段。在10月至11月中旬的检查督导阶段,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将对重点地区、重点项目进行抽查。发现存在突出问题和重大事故隐患的,责令停工整改并严肃处理,按规定上限处罚。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建设项目通报批评,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施工企业建议清退。交通运输部将适时组织对重点地区、重点项目进行专项督察。

交通运输部要求,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紧紧抓住高速公路、大型水运工程等坍塌和高处坠落事故易发、多发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针对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重点突破,标本兼治。对前两年防坍塌事故专项整治进行认真梳理,查找顽症痼疾,集中解决。要抓好汛期、台风季节等重点时段的安全生产预控预警预案管理。

据悉,“三违”行为是指在生产过程中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

交通运输部决定从5月16日起至12月开展全国高速公路和大型水运工程“防坍塌、防坠落、反三违”专项整治活动,努力实现2015年坍塌和高处坠落事故持续下降,较大事故起数下降幅度不低于3.2%,死亡总人数下降幅度不低于1%的目标。

专项整治分为部署启动、自查自纠、检查督导和总结分析四个阶段。在10月至11月中旬的检查督导阶段,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将对重点地区、重点项目进行抽查。发现存在突出问题和重大事故隐患的`,责令停工整改并严肃处理,按规定上限处罚。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建设项目通报批评,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施工企业建议清退。交通运输部将适时组织对重点地区、重点项目进行专项督察。

交通运输部要求,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紧紧抓住高速公路、大型水运工程等坍塌和高处坠落事故易发、多发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针对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重点突破,标本兼治。对前两年防坍塌事故专项整治进行认真梳理,查找顽症痼疾,集中解决。要抓好汛期、台风季节等重点时段的安全生产预控预警预案管理。

据悉,“三违”行为是指在生产过程中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

年关将近,又到了铺天盖地写总结的时候,为济世救人,笔者特将访遍名师学来的年终总结秘笈奉献出来,希望能给各位同仁以启迪。

要点一:篇幅要够长

要想做到篇幅长,除了下苦工夫狠写一通外,还有一个捷径可走——字大行稀。即把字号定位在“三号”以上,尽量拉大行间距,但不可太过,否则会给人一种“注水肉”的感觉。

要点二:套话不可少

如开头必是“时光荏苒,2004年很快就要过去了,回首过去的一年,内心不禁感慨万千……”结尾必是“新的一年意味着新的起点新的机遇新的挑战”、“决心再接再厉,更上一层楼”或是“一定努力打开一个工作新局面”。

要点三:数据要直观

如今是数字时代,故数据是多多益善,如“业务增长率”、“顾客投诉减少率”、“接待了多少来访者”、“节约了多少开支”、“义务加班多少次”、“平均每天接电话多少个”、“平均每年有多少天在外出差”、“累计写材料多少页”等等。

要点四:用好序列号

序列号的最大好处是可以一句话拆成好几句说,还能几个字或半句当一句,在纸面上大量留白,拉长篇幅的同时,使总结显得很有条理。需要注意的是,一定要层层排序,严格按照隶属关系,不要给领导留下思路不清晰的印象。

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报告篇三

20xx年农药市场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司其职,经营单位严格自律,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原则,健全农药市场监管机制,严格落实农药登记备案市场准入制度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制度,健全县、乡、基地(合作社)农药连锁配送体系,从源头上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防护网,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二、工作目标

通过农药市场整治,使我县农产品质量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不在我镇出现,限用高毒农药全部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在蔬菜主产区、基地杜绝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基地农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6%以上,确保不发生因农药残留引发的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权利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持农业农村经济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

三、工作措施

1、加强宣传。通过发放宣传明白纸、举办培训班等形式,加大《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农药管理条例》、《沂水县农业化学投入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宣传力度,对制售假劣农药、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限制使用农药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公开曝光,营造“安全用药人人有责,假冒伪劣人人喊打”的农药市场监管氛围。明确工作职责。农业、工商、安监、质监、公安等部门要根据各司职责,通力协作,齐抓共管,共同抓好农药生产、经营与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农业部门负责全镇农药经营网点的布局规划、农药登记备案市场准入、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及农药经营人员培训等工作;安监部门负责对符合条件的经营者核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工商部门负责对符合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核发营业执照,监督打击假劣农药行为,对不符合条件的农药经营单位要依法取缔;质监部门负责农药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公安部门负责有毒有害农药非农药用途的监管工作;确保限用农药不在果蔬茶等基地上使用。

清理农药经营主体。农业、工商、安监等部门要联合行动,依法取缔不具备经营资质的农药经营店,同时对符合条件的农药经营人员进行从业技能培训,实行从业人员持证上岗。

(一)宣传培训阶段(3月1日——3月31日)。利用宣传车、印发明白纸、播放录音等多种形式进行农业法律法规宣传,做到家喻户晓。

(二)经营主体清理阶段(4月1日——4月30日)。对全镇的农药经营单位经营主体进行清理整顿,对符合农药经营条件的所有农药经营单位配齐身份证识别器和条码扫描仪,达到可追溯管理。

(三)市场检查阶段

1、(3月——8月)依托农药市场登记备案准入大厅,对所有农药产品开始登记备案、市场准入,重点检查市场上的农药产品有无未经备案的,对未经备案的农药产品严格查处。

2、(3月——10月)组织对全镇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用药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是否使用国家不准在蔬菜果品茶叶上使用的禁限用农药。

3、(5月——10月)对农药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所经营的农药产品是否经过备案;是否黏贴电子标签;非高毒定点单位是否经营高毒农药;经营台账是否记录真实及时全面。对存在以上问题的,严格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4、(10月——11月)组织大棚等保护地用药专项检查,严查使用禁限用农药等行为。

(四)总结验收阶段(11月——12月)。总结全年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五、组织领导

由镇食安办牵头,农业、工商、安监、公安、质监等部门密切配合,组成联合工作组,具体负责组织开展工作,及时研究解决监管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报告篇四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照上级部门消防安全工作要求,加强干部职工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全面排查整治单位楼层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力求排查整治工作做到不落下一层楼、不落下一条通道、不落下一间房(室)。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提高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技能,坚决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单位和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全楼层办公室和会议室等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是:

(一)楼层存在火灾隐患的。

(二)办公室疏散设施设置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

1.办公室人员工作 、休息期间将疏散通道、疏散楼梯或安全出口封闭、封堵、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不畅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被遮挡、覆盖。

2.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数量、宽度以及火灾事故应急照明设置的场所、位置、数量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的;疏散指示标志缺少、损坏和标识错误的;应急照明灯损坏或失效的;防火门闭门装置损坏的;疏散门开启方向错误的;防排烟不符合要求的。

各楼层要结合实际,在整治行动中开展“六个一”活动:

1.召开一次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各科室要组织员工,召开一次消防安全专题工作会议,对办公室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部署。

2.上一堂消防安全知识课。组织干部职工观看有关消防安全教育的光盘,切实做到准备充分,内容充实,丰富干部职工的消防安全知识。

3.举办一期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栏。各科室要在办公室院内举办一期以消防安全为主题的宣传栏,要求内容丰富,形式新颖。

4.组织一次防火逃生疏散演练。演练要有组织、有方案及责任人,干部职工参与面要广,活动要注意安全,演练要有成效。

5.添置一批消防设备设施。各科室要加大对室内干粉灭火器、应急照明灯、安全出口标示牌等消防器材的添置力度,并对已有的消防设备设施进行全面检修,落实责任人,确保使用效果。

6.开展一次消防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整治。各科室在本次整治行动中按照以上整治重点对办公室、会议室、图书室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电路设施、用火用电管理及消防通道等进行全面排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消除,并建立整治台账;对一时无法整治到位的,要加大防范措施,并制定切实可行的限期整改意见,报上级备案。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各科室要充分认识当前办公室消防安全的严峻形势,高度重视本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实行领导负责制,同时要制定具体的工作实施方案,确保本次整治行动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收到良好成效。

(二)大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科室要在本次活动中积极宣传消防安全的重要性,加大对消防法律法规、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等知识的宣传,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技能。

(三)强化责任,坚决消除隐患。各科室要坚持“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原则,大力推进“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改、法律责任创新”工作措施,坚决整治火灾隐患,不留消防死角。

(四)建立机制,筑牢消防屏障。各科室要通过本次专项行动建立消防工作长效机制,定期研究部署消防工作。要定期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并加强办公室公共消防基础设施、消防装备的建设,确保办公室的消防安全。

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报告篇五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为依据,以治理建筑施工企业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和“三违”行为为重点,以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和遏制建筑施工重、特大安全事故为目标,抓住重点,集中整治,务求实效,促进建筑施工安全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好转。

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建筑安全监管工作力度,完善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体制和机制;强化企业的责任主体,落实安全责任制;集中解决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总体水平;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防护自救能力;实现建筑施工坍塌、坠落等重、特大事故上升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建筑业事故死亡人数较x年总体下降3%以上的目标。

(一)房屋与市政工程建设:由建设部负责组织实施,以预防建筑施工高处坠落等事故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二)公路工程建设:由交通部负责组织实施以地质条件复杂地区的高速公路长大隧道、高架桥梁为主,重点预防隧道坍塌、突水突泥、瓦斯爆炸事故,以及脚手架坍塌、高处坠落等事故的专项整治。

(三)铁路工程建设:由铁道部负责组织实施,以地质条件复杂地区的长大隧道、高架桥梁为主,重点开展预防坍塌、高处坠落、隧道突水突泥以及瓦斯爆炸等事故的专项整治。

(四)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由水利部负责组织实施,对水利部直属在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和地方所管辖的在建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开展以预防坍塌、坠落等事故为重点的专项整治。

(五)通信工程建设:由信息产业部负责组织实施,以检查通信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等为重点,开展专项检查工作。

(六)电力工程建设:由电监会负责组织实施,针对水电、火电和核电工程建设,重点开展以预防坍塌(特别是高宽棚架坍塌)、高处坠落等事故的专项整治。

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主要任务和措施是:

(一)依法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健全机构,完善机制,落实责任。

(二)通过专项整治,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施工企业进行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合格的,由有关职能部门暂扣或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落实建设工程各方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指导、督促建设工程的各方责任主体,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不断增强各级管理人员,特别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工程项目经理的安全意识,以及农民工的安全培训教育。要依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组织施工活动,增强事故预防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提高建筑施工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专项整治工作总体上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3—4月上旬,研究制定专项整治方案,部署有关工作。各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行业(或部门)建筑施工安全的特点,研究制定具体的专项整治方案,并部署实施。

第二阶段:4月中旬—9月份,

具体实施。各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将专项整治方案及有关要求贯彻落实到建设工程各有关责任主体单位和地方有关部门,开展自查和整改。各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分类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三阶段:10月份,组织督查和抽查。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项目进行抽查和督查,发现存在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的,要责令认真整改,并严肃处理。

第四阶段:11—12月份,总结评估。各有关部门对已开展的工作进行分析、研究,全面总结,形成阶段性成果。同时,研究进一步深化完善的意见等。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应成立本行业(或部门)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领导小组要定期汇总分析、研究解决有关情况和问题,并于每季未将有关情况和年未将专项整治工作评估情况及总结报告抄送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

各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据本行业建设工程的特点,抓住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有针对性的,且切实可行的,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和细则,明确具体要求,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同时,专项整治工作还应与部门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与企业日常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不搞花架子,不做表面文章,切实把专项整治工作抓好、做细、做实,力争年内取得阶段性成效。

(三)强化监督,严格督查

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进度和质量,各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要适时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工程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限期整改,消除事故隐患。要总结工作经验,稳步推进整治。在专项整治期间,对整治工作不认真,走过场,工作不实的,要严肃批评,并予以通报,责令整改。列入专项整治重点对象仍发生重、特大伤亡事故的,要依法从重从严查处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并追究有关行政领导的责任。

(四)加强沟通,做好宣传

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涉及多个部门和方方面面的工作,且相互关联。在整治期间,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在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的基础上,对一些共性的、倾向性的问题应加强信息沟通,相互配合,共同研究问题,协调采取措施。同时,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开展对建筑施工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及时报道专项整治取得的成效,推广先进经验,曝光典型案例,搞好舆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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