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收入工作会议 税收征管工作报告

税收收入工作会议 税收征管工作报告

ID:1650581

时间:2023-08-02 21:26:08

上传者:曹cz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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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收入工作会议 税收征管工作报告篇一

我们××县××镇地处荆山余脉,与相邻的×××等县都蕴藏着丰富的煤炭资源,是湖北地区的“黑色经济带”。自上世纪六十年代探明大量原煤以来,××县逐年形成了以×××、×××两镇为一体的开采区。进入九十年代以来,逐步发展成为29家规模不等的煤炭开采业户,年产量突破23万吨左右,年销售额近肆仟万元左右,上缴地方各税300多万元。伴随着煤炭行业的形成,其煤炭行业经营管理和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日渐成为制约其健康、稳定、发展的不利因素。为进一步分析掌握其经营管理和税收征管现状,分局对煤炭市场进行了初步调研。

一、煤炭市场的基本情况

(一)区域分布。××镇煤炭市场的分布呈三个区域。一是××沟系列矿。它主要分布在高山上,虽然只有11个煤矿,但是它的生产销售量占全镇的75%以上,其中9个矿“三证”齐全,生产销售比较正常;二是××系列矿。它主要分布在低山上和省道旁,该区域9个矿,生产销售量占全镇约15%,部分矿证件不齐全,系整改建设阶段,生产销售尚未形成;三是××系列矿。它主要分布在低山上和沟谷里,该区域9个矿,生产销售量占全镇约10%,大部分矿证件不齐全,属整改建设时期,尚未形成生产规模。

(二)经营规模。从三块29家煤炭经营者的经营规模看,年产2万吨以上的煤矿只有4家,1万吨左右的占了25家,其中:“三证”不齐全的就有13家。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安全生产标准,年产量达不到3万吨的矿,“三证”不齐全地矿将面临关闭,这对××非统配煤矿来说,是一场严峻的挑战和灾难。从其设备以及服务情况看,一类是拥有自备的铲车等装载机械、运输车辆,以及为客户提供后勤保障服务,机制比较健全的纳税人,主要集中在交易量大,营销渠道比较固定的8家煤炭企业,如:××沟一、二、三、四号煤矿,××湾煤矿等,年产量12万吨左右,销售收入贰仟伍佰万元左右;另一类是装载、运输,以及为客户提供保障服务的机制不够健全的纳税人,这主要是21家中小煤矿,年产量10万吨左右,销售收入壹仟伍佰万元左右。

(三)管理水平。同等规模同等类型的煤炭业户之间的管理水平参差不齐,不同规模不同类型的业户间的差别更是千差万别。规模营销纳税人的经营管理和财务核算比较规范,如××沟三号煤矿、××煤矿,他们不仅有规模经营场地,而且有专门的营销管理人员和比较固定的销售渠道,同时其财务核算比较规范,企业所得税的核实征收纳税人。规模较小的个体煤矿的经营管理较差,没有稳定的购销关系,经营者变化频繁,而且其财务核算水平较差,同时其接受各方面管理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较差,大部分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所得税为核定所得率征收或者定期定额征收纳税人。

二、煤炭市场的税收管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税收增量与其交易增量不相配。东巩煤炭市场的发展,不仅使××成为“煤炭之乡”和重要的煤炭集散地,而且带动了运输、汽配、矿山物资等相关产业和商业、服务业市场的发展,具有较强的辐射功能,但其税收增量与其经营户数、销售规模的交易额以及收益额的增量不相配。据统计煤炭产销量为20万吨,实现地方税收为200万元,每吨煤地方税收为10元。据统计煤炭产销量为27万吨,实现地方税收为315万元,每吨煤地方税收为11.7元。煤炭税收计划更高,吨煤税负比往年还高。

(二)税收管理手段与其经营机制不相配。

税收收入不能稳定增长,与其经营规模和效益的同步,表现在纳税人的生产经营规模,随着过磅计量卡的撤销,税收管理措施没有及时到位,没有一套完善的管理措施和办法,特别是地税部门对煤炭市场经营者中的大部分个体业户的经营状况的监督,存在难以掌握产销量,经营收入额,进而导致管理侧重于突击清理检查,纳税人生产经营情况也不能够完全掌握。

三、税收管理漏洞的透析

(一)、规模经营纳税人的生产经营的监控缺位。在纳税人的实际经营中,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往往采取编造虚假产量表和工人工资表,或无正规票据,对其产销数量的准确度难于核算,导致纳税人经营成果的财务反映差异,会计信息失真,而我们在税收管理和税收检查中又往往只注重帐务核算,对其帐外的运行情况又由于情报线索的不全,而使应收税款而流失。

(二)、个体煤场的纳税人大多现金购销、无票购销、隐蔽交易,导致税收监控措施难以准确定位。如一部分业户虽设立煤场,但煤场内煤炭存量变化不大,而其主要采取煤源订煤,煤炭直销用户的形式,导致其销售量和销售水平以及盈利水平难以核定。既使在每次的检查中也只能采取粗线条核定,一次征收的办法,而且成效不大。

(三)、受煤炭供求矛盾的影响,税收管理的难度较大。在煤炭供大于求的情况下,经营者的煤炭销售渠道狭窄,采购方压价采购,经营业户为减轻资金压力也竞相压价,恶性竞争,除几家规模经营且销售渠道稳定的业户经营成果较好外,大部分业户收益水平较差,征收难度也较大;在供小于求的情况下,经营者的煤炭销售都成为瓶颈,大量的现金结算,又导致税源监控的缺位。如今年的煤炭市场走势受资源供应偏紧的整体影响,特别是外地煤炭企业安全事故频繁,停产整治周期长,煤源紧张。规模经营的8家企业受电煤比价影响和停产整改等诸多因素,导致税源减少。

(四)、税收管理中的部门协作不够协调,也是导致纳税人管理不到位的一个重要方面。同时与政府煤炭市场管理办公室、计量服务中心、国税、工商等部门的协作也存在不够协调的问题,导致经营者的情况掌握不到位,措施管理不到位。

四、完善税收管理的对策

(一)国地税的联合协作。煤炭市场的税收管理要形成合力,必须依靠国地税的联合协作,严格管理制度和管理程序。一是加强煤炭市场纳税人的征收、管理、检查等环节的信息交换,准确掌握其增值税缴纳情况,分析掌握其地方税收的缴纳对比情况,按照其缴纳增值税换算收入额,进而折算其应纳的地方税。二是对小规模煤矿实行联合核定税款,按照其交易量、交易额和盈利平均水平进行综合核定。三是配制车辆,增加人员,整合力量开展市场清理整顿,形成合力,促进煤炭行业税收规范管理。四是要求煤矿开采业主建帐建制,正确核算,依法纳税。

(二)煤炭市场管理部门与税务部门的协作。煤炭市场管理部门负责经营煤炭许可的审批管理,能够比较准确的掌握煤炭市场业户的经营情况,加强与其协作,可以使税务机关在税收总量预测和日常监控中做到有的放矢。

(三)完善征管措施,提高税收监控质量。加强煤炭市场的税收控管必须研究其经营特点和经营规律,准确掌握其经营机制和经营效益,进一步完善管理措施。一是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巡回检查掌握煤矿开采业户的情况,测算其经营收益,进而确定其应纳税款。二是有重点的进行外出调查,掌握煤炭市场经营、外销途经和市场经营的规律,煤炭市场销售价格,确定合理的税收管理措施。三是强化内部管理,明确责任,调动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变定点监控为适时监控,及时做到煤炭税源的全方位监督,加强征管,堵塞漏洞,确保税收及时足额入库,为国聚财,为现代化建设作贡献。

二五年九月二十日

税收收入工作会议 税收征管工作报告篇二

第一条 为加强税收征管,保障税收收入,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税收征管保障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依法治税工作机制,协调税收征管保障重大事项,支持税务机关依照法定税率计算税额、依法征收税款。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税收征管保障相关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税收征管保障工作。

第四条 税务机关制定涉及税收征管的规范性文件,应当依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办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不得以制定规范性文件、印发会议纪要等形式,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规定相抵触的决定;不得干预、阻挠或者取代税务机关依法履行职责。

第五条 税务机关应当根据税收征管保障工作的需要,从有关部门和单位获取涉税信息和数据,建立税收风险管理系统,开展数据分析、纳税评估、风险监控等税收征管工作。

(一)投资项目的立项审批、核准、备案,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备案;

(四)城镇地籍管理、全国土地调查;

(八)其他涉税信息和数据。

上述涉税信息和数据,其中第(一)(二)(三)项应当全量定时提供,第(四)(五)(六)(七)(八)项应当按照与税务机关商定的内容和时间提供。

第七条 涉税信息和数据应当通过政务信息资源交换共享平台提供给税务机关,不具备通过交换共享平台提供条件的,应当通过其他方式向税务机关提供。

第八条 省税务机关应当会同省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按照第六条所列涉税信息和数据,制定全省统一的涉税信息和数据交换共享基本目录,明确提供单位和提供方式。

设区的市、县(市、区)税务机关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税收征管保障工作需要,会同同级财政等有关部门,参照涉税信息和数据交换共享基本目录,制定本级目录。

第九条 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以外,税务机关不得将获取的涉税信息和数据公开,不得将其用于与税收征管无关的事项。

(一)道路交通运输个体税收;

(二)零散建筑施工、装饰装修业税收;

(三)不动产租赁税收;

(四)商业性演出、会展、培训税收;

(五)彩票业中奖收入税收;

(六)其他可以实行委托代征的税收。

第十一条 对已享受税收优惠的对象,不符合税收优惠条件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告知同级税务机关,税务机关停止对其执行税收优惠政策并依法追缴相关税款。

税务机关发现税收优惠对象不符合税收优惠条件的,应当停止执行税收优惠政策,并告知相关部门。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依法保障对国家和本省规定的有奖发票、涉税举报奖金、代扣代缴手续费、代收代缴手续费、委托代征手续费及其他税收征管保障工作事项的支出。税务机关应当加强经费管理,降低征管成本,提高征管效率。

第十三条 公安机关应当依法打击伪造、变造、贩销售发票及利用假的发票进行犯罪的行为;对税务机关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依法进行查处;对拒绝、阻碍税务机关依法执行公务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或者犯罪行为的相关人依法予以处理;按照税务机关提交的相关阻止出境文书,依法阻止有关人员出境。

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税务机关应当公开征收依据、减免税政策、办税程序以及服务规范等事项,依法保障纳税人的税收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

第十五条 税务机关应当为纳税人提供税法宣传、政策咨询、纳税辅导、办税指南等服务。根据实际情况,对有特殊困难的纳税人办理纳税事宜提供必要的便利。

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提供纳税服务不得收取费用,不得变相增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负担。

第十六条 税务机关应当接受纳税人、新闻媒体和社会团体对税收执法的评议和监督,针对存在的问题,公开改进措施,并反馈改进结果。

第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检举税收违法行为,税务机关及其他有关部门接到检举后,应当及时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并为检举人保密。对检举的涉税案件,经税务机关查证属实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检举人奖励。

(二)干预、阻挠或者取代税务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的;

(三)未向税务机关提供涉税信息和数据的;

(四)将获取的涉税信息和数据公开或者用于与税收征管无关事项的;

(六)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1月1日起施行。

税收收入工作会议 税收征管工作报告篇三

最近为了迎接“六五”普法的验收,相关工作一直在紧锣密鼓地开展,金牛湖法治文化公园在整体布局上更加合理、内容更加丰富多彩、形式更加多样化,不仅成为法治宣传的前沿阵地也成为迎接上级领导检查的一个优秀平台,这些成绩与我们的工作密切相关。

下一步,要继续做好“六五”普法验收的最后的冲刺工作,确保无误。继续深入开展“法律六进”,在信发小学、老年大学、乡镇街道等全方位、多角度开展普法宣传,“12.4”宪法宣传日和年度普法考试即将来到,要做好宣传推广工作。

两节期间,社区矫正中心相关人员通过抽查发现部分乡镇档案不完整(走访,跨级管理,义务劳动学习和信息情况记录,阶段评估等),各司法所负责人员要高度重视,在现有的基础上完善整理社区矫正人员的档案,近期检察院可能进行第二阶段检查,为迎接检查,社区矫正中心预计在十一月上旬对全县各乡镇司法所管辖的社区矫正人员的档案进行一次观摩评比。

社区矫正作为刑法执行的形式,其工作的开展必须严格按照各项规章制度进行,严肃认真、慎之又慎。全国社区矫正管理系统的信息系统录入不完整、与现实不相符,刑释解教人员管理系统人员的核实率太低,核实不及时等问题仍然存在,千里之堤毁于蚁穴,问题虽小但仍应该及时改正。关于社区矫正人员的在管和解除的人员信息要严格按照统一的格式,准时上报,检察院对该项工作十分重视,要求也十分严格。请各乡镇严格要求做好社区矫正人员的第一次报到的程序。必须严肃纪律,严格程序进行宣告,注意留存影像资料,真正做到履职有痕。

茌平县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已完成建设,该中心承担着我县矛盾纠纷调处的综合协调、指导、检查和督导等多项功能,7月份投入运营以来已受理各类咨询28起,现场调解2起,分流指派调解2起。第三季度我局受理各类人民调解案件426件,涉及923人,达成调解协议422件,调解成功率99.9%。

肖庄司法所进行改造升级,顺利通过省市验收,被省厅推荐为全国“优秀司法所”。确立了杜郎口司法所改造方案,现基础建设已完成,业务装备已进入采购程序。其他的司法所建设也应该以这肖庄、菜屯为标杆,抓住这个机遇,合理利用县局和乡镇党委政府的支持,找到一条符合自己情况的升级改造之路,以便更好地开展工作。

通过对新政、华剑两个法律服务所完成了基础设施改造升级、对新招录的39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集中培训学习及业务测试(至此我县法律服务所已有14所,81名注册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筹划运作恢复建设了菜屯、乐平、振兴、信发、温陈、博平、肖庄7个乡镇法律服务所等措施有效地解决了我县法律服务所稂莠不齐、各自为营、管理水平低、服务水平差等问题。通过坚持每月巡逻检查、(第三季度进行了三次督导检查),每月的最后一个星期天的下午进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集中学习活动。

下一步,杜郎口和胡屯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应该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快速度。有目标、有规划就要尽快高质量地完成。对年初“法律服务市场规范整顿年”活动方案的要求,抓好后期各个阶段的重点工作。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工作程序仍需要进一步优化,健全完善信息共享平台。近期将开展司法干警业务知识专项培训,提高干警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将在信发办事处齐韩村设立司法行政工作室,进一步拓展我们的业务范围,更好地服务群众。

上次开会我们也讲到了公证工作所面临的新问题,有挑战就会有机遇,这就需要我们的公证人员适应这种新形势,端正态度、摆正姿态、提高业务水平。要进一步规范公证处规章制度:建立公证接待、审查、质检、审批等规章制度,建立长效机制,以制度管理公证处,积极创造条件把茌平县公证处建设成规范化建设优秀示范服务窗口。

部长在全国律师工作大会上的讲话。努力提高全县律师的业务水平和思想政治水平。

法律援助中心

20前三季度,县法律援助中心接待群众来电、来访咨询约1000余人次、代写各类法律文书100多件,共提供法律援助103件,其中诉讼案件51件,包括民事案件45件、刑事案件5件、行政案件1件;非诉讼调解案件52件。年前三季度进行法律援助宣传5次,地点选在广场、大集等人口密集的地方,扩大了法律援助的知名度,有利于更好的为人民群众服务。

下一步,要做好对结案案件的回访工作,审核案卷质量,防止问题案卷的出现。要在年底开通法律援助微信平台,借助新媒体做好法律援助的宣传工作。按照上级要求,与劳动仲裁委联合成立法律援助工作站,这将是中心的又一个专门性的援助工作站,也标准着我们法律援助的援助范围进一步扩大,业务量进一步增长。

上个月举行的全民健身运动会,我局干警积极参与、精心组织,充分发挥了顽强拼搏、吃苦耐劳的精神,参加了7个大项近20个小项的比赛,也取得了不错的成绩。运动会的宗旨不在于成绩的好坏,而在于在运动过程中增强自己的毅力,提高团队协作的能力,从而更好地投身自己的工作。

尽管我们的工作取得了不小的进步,但是各项业务依旧需要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法律援助、律师工作,在档案卷宗管理上依旧存在一定程度上的不透明、不规范、不严谨的问题,必须要下全力整改,一页页的看、一件件的查,查到一个解决一个,真正做到经得起时间的检验、经得起规章制度的推敲。公证工作在流程管理、办证程序上欠缺相应的明确制度,必须要从申请到出证、存档这一整套流程每一个环节做透、做细、做实,辅以相应的制度规范,全力保障实施。

新形势下更要注重学习。“学习是前进的基础”,党组成员一直坚持按照“三严三实”的学习研讨要求,分阶段、分步骤地学习研讨,不光党员领导干部要坚持学习,普通的干警也应如此。一些同志抓学习有外在压力但没有内在动力,学习浅表化、学习庸俗化、学习程式化的问题也不鲜见。每周的学习要按时参加,平时自己的业务知识更为必要,要在去除浮躁、增添书香的勤奋学习中,不断丰富自己、改造自己、提升自己、重塑自己。局机关相关科室也要积极组织业务培训,邀请专家、学者为我们授课,我们的领导干部需要培训、干警需要培训、村级的业务联络人员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更需要培训,只有业务水平提高了,自身的才能扎实了才能在开展工作时干劲足、底气硬。

加强工作作风和纪律建设。在严格执行组织纪律方面,要认真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搞好班子团结。要严肃组织纪律,坚持组织原则,摆正个人与组织的关系,切实把组织放在第一位,坚决维护组织的权威。在严格遵守经济工作制度方面,特别是财政金融工作制度,更要严格预算管理,加强财务监督,严禁重大开支未经集体研究而擅自做主。

2015年已经接近尾声,我们的工作也都按照年初制定的计划稳步开展,尽管我们的工作成果显著,但是对待工作仍然要一丝不苟、戒骄戒躁,坦然面对存在的问题,努力查找不足,积极改进,争取更大的进步。

税收收入工作会议 税收征管工作报告篇四

1、重点行业及重点事项税收管理情况

关注税务机关对金融、房地产等重点行业和纳税人股权转让所得、股权投资收益等重点事项的税收管理情况。督察是否存在税务机关未按规定对金融企业计提贷款损失准备金、免税收入,房地产企业已完工项目结转收入、成本费用等申报情况进行审核;是否存在事前核定征收房地产企业所得税;是否存在违规核定征收纳税人股权转让所得、股权投资收益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是否准确计算股权转让所得和股权投资收益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

关注税务机关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情况。督察是否存在土地增值税计税依据确认不准确;是否存在未按规定预征土地增值税;是否存在未按规定对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核;是否存在违规扩大核定征收土地增值税范围;是否存在未按规定对房地产企业销售尾盘的项目征收土地增值税等。

3、纳税人注销清税管理情况

关注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办理注销登记时清税管理情况。督察国税地税税务主管机关是否按照各自职责进行清税和信息传递;是否对企业经营期和清税期间履行纳税义务情况进行核查;是否存在违规办理注销导致企业利用注销手段逃避纳税义务等。

(1)收入目标落实情况。重点关注是否将税收收入任务层层分解落实;是否存在违规将税收收入任务分解到企业的情况。(2)收入分析监控落实情况。重点关注是否按季召开收入形势分析会,按月下发收入情况通报;是否开展税收与相关经济指标的对比分析,及时发现和堵塞征管漏洞。

(3)完善税收风险管理情况。重点关注是否落实风险管理工作机制;是否落实跨区域风险应对协作和集成机制;是否落实上级税务机关推送风险任务的统筹应对;是否落实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事项的风险管理等。

5、坚决不收“过头税”,严守依法征税底线情况

重点关注是否加强收入动态监测和管理,对收入变化异常的地区、税种是否及时跟进核实,采取措施应对;是否存在虚收空转、转引税款等违规征收税款问题;对违规行为是否坚决纠正并追究相关人员和领导的责任;是否存在收“过头税”方面的负面舆情或执法投诉,税务机关是否积极采取措施应对处理。

6、坚决落实减免税,助力企业加快发展情况

针对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企业所得税优惠,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个人所得税优惠,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个人所得税分期缴税政策,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国家大学科技园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新能源车辆车船税优惠等税收政策落实情况,重点关注是否做好政策宣传和纳税辅导;是否充分借助信息系统,简化税收优惠办理手续;是否按要求开展减免税统计核算和政策效应分析;是否存在扩大或收窄政策适用范围情况;是否存在违规干预纳税人享受优惠政策情况;是否存在擅自改变税收优惠管理方式,变相实施行政审批;是否按规定对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情况进行核查等情况。

7、坚决打击偷骗税,精准稽查严惩违法情况

重点关注是否落实稽查随机抽查制度;是否落实国税地税联合稽查制度;对涉税违法案件,特别是偷骗税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的查处,是否存在未按规定立案、未依法定性处理、应处罚未处罚、未及时追缴稽查查补税款、未按规定协查、违规终结稽查案件、未按规定采取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措施、达到移送标准的稽查案件未按规定移送等执法不规范问题;是否落实《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4号公布),是否存在应审未审等违规情况。

8、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贯彻落实情况

重点关注营改增试点推出的各项税收政策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开展政策宣传和纳税辅导;是否按照要求开展营改增税负分析相关工作;对税负上升企业是否开展有针对性的辅导;是否根据纳税人生产经营和发票使用情况,合理发放发票;是否严格按照规定代开发票。

9、内外部门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署、财政专员办、审计厅等外部监督检查,以及上级或本级税务机关开展的税收执法督察、巡视等内部监督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重点关注问题是否及时整改到位;是否有前改后乱、边查边犯情况;是否针对问题健全完善管理制度等。

税收收入工作会议 税收征管工作报告篇五

1、领导重视,宣传到位,“纳税者光荣”的感召力使依法纳税成为时尚。契税和耕地占用税征管涉及到千家万户,税收执法相对其他税收较弱化,加上契税征税对象具有很强的隐蔽性和不确定性,纳税人纳税意识千差万别,加强宣传显得尤为重要。近年来,××市把“两税”征管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市长办公会多次专题研究“两税”征管工作,制定规范“两税”征管办法,成立农税局征收“两税”。为加强领导、落实征管责任,该市还成立了以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为组长,财政局长、乡(镇)长为副组长,公安、法院、财政、土管、房管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征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以农税局长为主任,各乡(镇)分管领导为副主任的征管办公室,农税科、契税所及全体财政所人员具体负责组织“两税”的征收工作。为规范“两税”征管秩序,该市有的放矢,先从宣传入手,利用宣传车、广播电视、横幅标语、地方曲艺等形式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两税”税收法规宣传,在全市营造了一种“主动纳税光荣、偷漏税收可耻”的良好氛围。对欠缴“两税”的单位和个人,农税人员上门耐心细致地解释有关政策,使其自觉依法主动申报纳税。

2、落实责任,配合到位,齐抓共管的凝聚力堵住了税收流失的漏洞。契税和耕地占用税征管难度较大,缺乏相应独立的.银行扣交,税收保全等手段,必须加强“两税”征管的领导。该市20xx年专门下发了《关于契税和耕地占用税征管责任部门工作配合实施办法》,明确规定了财政、土管、房产、法院、经侦大队等相关部门的责任。在税源方面实现信息共享,严格先税后证规定,相关部门不得开绿灯,对有违规操作的办证行为,将严肃查处有关部门领导和责任人。严厉打击偷漏税行为,该市建立了举报奖励制度,各乡镇财政所和市农税局都设立了举报电话,鼓励群众监督。对弄虚作假者,除补足税款外,从严给予处罚,最大限度地杜绝偷漏税收现象。对开发商漏收的契税和耕地占用税,在开发商办理有关手续时需先将欠税交清,否则不予办理;对农民建房占用土地未缴税的,各财政所每年配合土地清理行动一起对建房户进行税收清理,缴清税款后方可办理建房许可证,否则不得办证,按违章建筑处理。对配合不力,造成税源流失的部门进行严厉处罚,年终由监察、审计及财政部门对“两税”征收情况进行联合检查,从根本上杜绝人情税、关系税的发生。

3、规范操作,措施到位,科学合理的监控力提高了税收征管质量。由于契税和耕地占用税一直处于小税种、弱执法的地位,加上契税和耕地占用税的征收政策性强,政府控制性也强,必须严格控制税收优惠范围,提升文明办税、依法办税水平。在改进“两税”征管方式上,一是严格的办税流程,在行政服务中心设立了专门窗口征收,对每项税收实行征收、复核、稽查流程,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办税机制;二是搞好税务公开,定期将办税情况向社会公开,并在网上将征税内容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实现税收征管“阳光作业”。三是科学确定计税依据,实行房地产评估制度,由中介机构分片对房地产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计税价格一般不得低于评估价格。对耕地占用税,采取差额定税标准,区别城镇山区税负。四是减少行政干预程序,从20xx年开始土地使用权不再含税拍卖,并采取一次性缴清耕地占用税,再办理相关手续,对以前年度的欠税一律先清缴税后再办理相关证件。

4、应收尽收,惩治到位,依法办税的保障力确保了两税收入快速增长。由于契税和耕地占用税多年来征管力量薄弱,纳税人纳税意识不强,偷税、漏税、避税等现象严重。针对这一情况,该市从20xx年开始,每年进行一次侧重点不同的清理行动。由监察、审计和财政部门组成稽查队伍,加大对欠税户、重点税源、偷漏税嫌疑户的稽查力度,对偷漏税情节轻微的,追缴其拒缴税款和滞纳金,并处税款的1―5倍罚款;对偷漏税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经侦大队侦查,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市农税局在清理契税和耕地占用税时,先到公证处查房屋买卖变更情况,后到房管部门核对办证情况,再在税收征管帐上清理是否缴税,对应缴未缴税收的纳税户定为清欠对象。为确保“两税”清欠足额入库,对一些经过多次说服教育未果的欠缴税户,依靠法院依法强制执行。20xx年对丰矿和上塘镇占地清收耕地占用税99.6万元;对各大煤矿占地及沉陷土地清收耕地占用税1185.95万元;对上塘镇辖区清收契税150万元;对工矿企业单位拍卖清收契税1230.1万元;对土地储备中心拍卖土地清收契税1000万元;新城区及工业园占用耕地税收500万元,全部依法催缴入库。由于有法律介入,大大加大了“两税”征管力度,曾将拖欠之久的一笔契税清缴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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