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劳动关系管理工作内容

人力资源劳动关系管理工作内容

ID:1652465

时间:2023-08-07 15:31:04

上传者:曹czj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人力资源劳动关系管理工作内容篇一

1)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组织制定人力资源战略规划;

2)参与公司重大人事决策;

3)定期组织收集员工想法和建议;

4)定期组织收集有关人事、招聘、培训、考核、薪酬等方面的信息,为公司重大人事决策提供信息支持。

5)建立人力资源公共关系管理体系,诸如政府关系、组织协作或联盟建立等。当然,企业在行业甚至社会上的人力资源形象也占据着人力资源经理们的许多工作精力。

人力资源劳动关系管理工作内容篇二

2、负责学校实验室技术管理工作;

3、负责学校多媒体技术管理工作;

4、负责办公电子设备的维护;

5、负责其他教学资源的监管;

6、负责应用型实训中心的归口管理;

7、承办上级领导交办的省内各校区其它临时性工作。

人力资源劳动关系管理工作内容篇三

2、日常事务性工作

2.1、掌握公司整体运行情况,及时传达领导的各项工作安排,协调沟通各部门工作,听取和反馈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当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

2.3、负责公司各项管理工作,督导指导本部门人员完成公司对外公关、宣传、 外宾接待、文秘、文档管理等日常事务性工作。

2.4、组织策划公司重要行政工作会议和大型会议接待活动,落实会务筹备。协助领导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合理意见或建议,当好领导的参谋助手。

2.5、负责属地政府、社区、友邻单位、共建单位、本系统各级领导、传播媒体及相关社会团体之间公共关系的协调,定期与相关单位团体进行沟通座谈。

人力资源劳动关系管理工作内容篇四

1、在公司人力资源战略、政策和指引的框架下,建立并实施人力资源方针和行动计划,以支持公司达到预期经营目标。

2、负责组织起草、修改和完善人力资源相关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

3、负责招聘、培训、薪酬、考核、员工关系等人力资源日常管理事宜。

4、负责组织编写各部门职位说明书。

5、定期进行人力资源数据分析,提交公司人力资源分析报告。

6、根据行业和公司发展状况,协调制定公司薪酬体系、激励体系并负责实施。

7、协助监督控制各部门绩效评价过程并不断完善绩效管理体系。

人力资源劳动关系管理工作内容篇五

2. 负责搭建完善的绩效考核体系,并监督落地执行;

3. 负责每月薪酬和福利的计算和管理,处理员工薪酬绩效申诉;

4. 定期收集和分析同行业人员薪酬水平,以及人力成本预算等工作;

5. 设计完善公司员工福利制度,并监督落实员工福利;

6.领导安排的其他事项。

人力资源劳动关系管理工作内容篇六

人力资源管理的结构,以人力资源规划和员工管理制度为平台,通过具体生产经营过程的因事用人活动体现出来。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欢迎阅读参考!

开发和整合人力资源计划与政策,确保与组织战略一致性,支持公司业绩目标的实现。

提供及时和有效的`方法,吸引和招聘到合适的、有经验、技术的员工,以满足组织要求。

提供薪酬和福利框架,以激励更高的工作业绩,确保组织目标的实现和优秀人才的保留。

协助开发员工必要的能力以确保组织目标的实现,提供框架以帮助解决员工问题。

确保员工迁移与中止有效管理和成本合理,及充分解决对个体员工的冲击。

确保人力资源信息的产生和流程运行高效、精确,并保持与其他业务系统和流程的整合。

人力资源劳动关系管理工作内容篇七

导语:下面是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案例探讨:特殊劳动关系能否主张双倍工资。我们一起来看看相关的内容吧。

老秦是一位协议保留社会保险关系人员,2011年1月21日进入某建筑安装公司从事设备安装、调试等工作。正式入职后,双方始终未曾签订过书面的劳动合同,只是口头约定老秦每月工资为人民币1600元,以现金加签收的形式发放。今年五一过后,建筑安装公司以老秦的专业技能水平达不到要求为由口头将其辞退。老秦随后要求建筑安装公司支付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但建筑安装公司以老秦是协保人员,双方建立的是特殊劳动关系为由拒绝支付。

所谓特殊劳动关系是指现行劳动法律调整的标准劳动关系和民事法律调整的.民事劳务关系以外的一种用工关系,其劳动者一方在用人单位从事有偿劳动、接受管理,但与另一用人单位存有劳动合同关系或不符合劳动法律规定的主体条件,例如本案中提到的协议保留社会保险关系人,另外停薪留职人员等与新单位形成的用工关系也是特殊劳动关系。

如果没有特殊约定,特殊劳动关系只部分适用劳动法律法规,只参照执行工作时间、劳动保护、最低工资这三项劳动标准。诸如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带薪年休假等等,由于上述各类标准既不属于工作时间、劳动保护等劳动标准,也不属于最低工资标准,因此均不适用于特殊劳动关系。

回到本案,双方建立的是特殊劳动关系。现老秦与建筑安装公司未就双倍工资差额和终结特殊劳动关系后的赔偿事宜做出过任何约定,所以老秦要求建筑安装公司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和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缺乏法律依据,得不到法律上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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