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现金管理工作措施及建议

银行现金管理工作措施及建议

ID:1654076

时间:2023-08-07 15:41:51

上传者:曹cz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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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现金管理工作措施及建议篇一

今年以来,我行积极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以及监管部门的`相关会议精神,不断创新金融服务产品,提升金融服务水平,积极服务“10+3”产业集群建设工作,为促进建设幸福xx、实现跨越发展起到了较好的推动作用。

积极参加市政府组织的第二届资本交易大会及中小企业融资活动,与市中小企业局联合开展政企银三方对接,在县域召开融资产品推介会,积极及时向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推介我行的贷款业务。截至11月底,我行各类贷款余额达到24.99亿元,居全省第6位,其中小企业贷款余额3.88亿元,计划完成率居全省第1位。

我行着力推动贷款担保模式创新,积极申请开办动产、应收账款、仓单、结算单等质押融资贷款业务以及票据业务,目前动产质押、综合消费贷、票据等业务已获批开办。同时借助同业合作,开办了保函贷、接力贷等新业务,小企业贷款授信额度也由1000万元提高至20xx万元。

积极开展网点改造和网点转型工作,大力推进农村支付环境建设,同时加强服务质量管理,及时高效处理12345热线反映问题,通过组织网点员工业务培训、开展服务礼仪比赛、争创文明服务窗口等措施,全方位提升服务水平。

我行通过开展安全意识大提升活动、风险联保责任制活动、“致员工家属一封信”活动以及合规知识竞赛等,实现了全年安全生产目标。

银行现金管理工作措施及建议篇二

加强绿色企业和项目的识别能力建设。按照《管理校准式绿色贷款专项统计制度》的要求,我行高度重视,指定总行公司金融部作为绿色贷款专项统计制度的实施部门。公司金融部会同信息科技部、计划财务部等部门对统计制度的各项内容进行了认真研读,对绿色贷款专项统计的各项开发需求进行了讨论,制定了统计实施方案。

绿色贷款识别方法和依据。对绿色贷款的统计,在信贷管理系统中加入了“绿色信贷标识”,在贷款发放时,业务主办行须根据按贷款用途划分的十二项绿色贷款标准进行判断,同时选择相应的分类标识,实现了数据及记录过程可核查、可追溯,实现了绿色贷款统计数据的全接口输出;对环境、安全等重大风险企业贷款的统计,我行根据银监部门下发的企业名单,实现了按照“企业类别”“承贷主体所属行业”“贷款质量”三个维度的统计。

按照商业可持续原则,目前我行可用于支持绿色产业的主要业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还可根据企业具体情况配套票据融资、贸易融资等业务品种,基本能够满足企业需要。但也有一些绿色金融项目如铁路运输项目、城市轨道交通等,由于项目周期长、资金需求量大等特点,存在难以支持的情况。

下一步我行将积极探索创新业务品种和模式,积极研究绿色债务融资工具或资产支持票据,提高金融支持绿色产业的水平。

银行现金管理工作措施及建议篇三

一、严格遵守国务院颁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和人民银行制定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在规定范围内办理现金收支业务。

二、收入现金要及时按照规定要求入账,不得坐支、隐瞒、挪用,严禁保留帐外公款,私设小金库。

三、严格现金支出范围,大额支付一律实行转账结算。

四、单位库存现金余额原则上不得超过规定限额,多余现金要及时存入银行账户。库存现金不得以白条、单据或其他不符合财务制度的票据顶库。

五、现金收付必须依据合法的凭证办理,做到手续完备、责任分明、数字准确。收付业务发生后,应在原始凭证上加盖“现金收讫”、“现金付讫”印章,并及时入帐。

六、现金支票由出纳员保管,印鉴由经费会计保管,提取现金时,应由会计审核盖章。

一、按照财政局要求和银行批复手续设立账户,严格遵守国家银行的各项结算制度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接受审计、财政部门监督。

二、严格按规定办理银行存款的收入和支付业务,坚持收支两条线管理。

三、支付结算原则上实行转账支票,由银行直接支付。

四、认真登记银行存款日记帐,按月与开户银行对账,保证账账、账款相符。平时开出支票,应尽量避免跨月支取,年终开出支票,须当年支款,不得跨年度。

六、严格支票管理,不得签发空头支票。空白支票必须严格领用注销手续。

六、银行账户只限本单位使用,不准出租出借。

七、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每月与开户行进行核对,严防错帐、乱帐。

经费管理制度

1、财政所经费包括上级下拨及办镇安排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专项经费。财政所的经费均须列入相关会计科目核算。

2、各项经费支出必须符合现行财务制度和上级有关规定,不得擅自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

3、支出凭证必须真实、合法、手续齐全,有经办人、证明人签字,并经所长审批后方可报销。白条等不规范凭证不得入账。

4、所内人员因公借款必须及时结账,不得拖欠公款。个人因特殊情况要借款,必须约定还款期限,当年还清,并经所长批准。不得将所内经费借给外单位(个人)。

5、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不得以白条抵顶库存现金。每日下班前,经管人员必须将超限额现金全额解缴银行。除支付给个人的报酬以及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外,其他支出一律通过银行转账。

6、加强财产物资管理。所内固定资产的增加、减少、报废应按财务规定及时记账,对登记入账的固定资产应建立卡片,低值易耗品及其他物资要建立台账,并明确保管责任人,半年盘点一次。

7、财政所经费管理人员必须及时办理会计核算,按月向上级有关部门报送相关会计报表。

8、坚持所内财务公开。按季在所务会公布经费收支情况,接受全所同志监督。

财务管理制度

一、持证上岗,全所人员必须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建立健全会计账簿,以真实、合法、完整、规范的会计资料为依据,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编报财务报告。

三、严格现金、有价证券和银行存款管理,做到日清月结,定期核对库存,确保资金安全。

四、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整理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分类归档,妥善保管。

五、会计交接手续完备,一般会计人员交接,由财政所长和会计主管监交,主管会计交接由本办镇政府派人监交。

六、出纳不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簿的登记工作。

七、各种会计报表于次月的10日前必须报出,数字要准确、真实,内容完整,摘要清楚,种类齐全,手续规范。

八、自觉接受内部监督或审计部门的会计审计和监督。

银行现金管理工作措施及建议篇四

根据国家现金管理制度和结算制度的规定,企业应在银行开立帐户,以办理有关存款、取款和转帐结算,企业收支的各种款项,为了更好地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银行结算办法》在规定的范围内使用好现金、银行存款,以合理的运用资金,特制定本规定。

一、现金的管理

现金结算业务,数额零星,收付频繁,政策性很强,财金管理部必须严格遵守国际颁布的现金管理条例,指定专人办理现金收付业务,出纳和会计人员的职责分清,做到钱、帐分管,不得一人兼办。

(一)、严格现金的支付范围

1.职工的工资、津贴;

2.个人的劳务报酬;

4.各种劳保、福利费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现金支出;

5.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6.转帐结算金额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7.确实需要现金支付的其他支出。

购置国家规定的专控商品,必须采取转帐结算,不得使用现金。

(二)、核定库存现金限额

为了有计划地组织货币流通,保证日常零星开支的需要,财金管理部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向基本帐户开户银行审核该定库存现金限额。在库存现金限额核定后,必须严格执行,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立即送存银行,不足可向银行提取,补足限额。

(三)、及时将营业收入的先进送存银行,不得坐支

公司营业收入的现金,应在当天全部送存银行,收入现金不论当日是否送存银行,均须与库存现金限额划分清楚,妥善保管,公司不得从本企业的现金收入中坐支。

(四)、建立和健全严格的先进收付手续制度

1、必须以合法的原始凭证为依据

一切现金的收付,必须以主管领导批准的合法原始凭证为依据,财务人员在审核时对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应当拒绝接受,拒绝执行,并向主管领导报告。对数字有差错或手续不完备的,应向有关人员说明,进行更改或退回补办手续。

2、必须坚持当面点清制度

一切现金的收付,必须坚持当面点清。既要点清大数字,也要点清细数,以防发生差错。

便随时与库存现金核对。

4、应付工资等款项当月未发放完的可保留至下月继续发放。第二月仍未发放的,转入待领工资。不得长期将现款保留。

5、必须坚持日清日结,做到帐款相符。

每日业务终了,必须结出现金日记帐余额,与实存现金进行核对,做到日清日结,与总帐定期核对,保证帐帐、帐款相符。在核对现金中发现的长短款,不论金额大小,均应及时入帐。严禁长短款相抵,不准以不正当的手续补足短款;不准用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不准保留帐外公款。

(一)、支票由财金管理部统一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支票由公司出纳人员负责保管,银行预留印鉴由各财务负责人或企业法人和出纳人员分别掌管。

(二)、支票启用签发规定

支票自银行买入时,要登记本数的起止号数保管,防止丢失。使用时按顺序号数签发,签发时必须填写收款单位的名称、资金金额,签发日期和款项用途,由领用人办理登记手续,并规定使用限额在报帐期限(三天)到期时,出纳员应催促领用人报帐。

(三)、领用支票的规定

公司在经营业务过程中使用支票时,经办人应首先填写《领用支票登记表》,报请总经理批准,由财务处长审核,然后由出纳员按批准意见签发支票。一般不准开出空白支票,对必须领用的空白支票,必须写明日期及限额,经办人须写详细事由报总经理特批,并写明报帐期限,无特殊情况,空白支票不得延期,如发生支票遗失,经办人员应立即通知(在12小时内)财金管理部和有关领导,财务协助经办人办理有关手续。

如发生未按支票管理办法规定执行给企业造成损失的,将追究直接责任人及主管领导责任,并从严处理。

三、本规定自2004年5月18日起执行。

四、本规定由财金管理部负责解释。

银行现金管理工作措施及建议篇五

金融服务网格化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依托城镇社区和村级组织,按照“资源节约、成本节约”的原则,将城镇社区和农村划分为若干个网格单元,采取分片包干的方式,为城乡居民、商户、小微企业、种养大户等服务对象提供全方位、高效、便捷金融服务的一种普惠金融服务模式。

在全市推进金融服务网格化建设工作,是落实发展普惠金融的重大举措,有利于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下沉服务重心,建立“城乡一体、全域覆盖”的金融服务体系,促进城乡金融服务均等化,提高普惠金融服务的精确性、及时性和全面性;有利于解决银行机构、企业和个人信息不对称问题,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有利于充分发挥政府部门、基层党组织行政资源和信息资源优势,强化基层政府服务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的能力,增强基层党组织、政府的公信力和凝聚力,夯实党在基层的执政基础。

(一)构建服务平台,拓展服务功能。各银行机构要本着物理网点就近的原则,按照“十个一”的标准在社区和行政村建设“普惠金融服务网格化工作站”,即:制作一块标牌、绘制一份图集、打造一支管理服务团队、配备一台电脑、建立一个宣传橱窗、配齐一套电子机具、制定一套运行制度、创新一系列金融产品、发展一批微信服务客户、完善一批客户信息档案。要不断拓展服务功能,为城乡居民、商户、小微企业、种养殖大户提供信贷、结算、代发代缴、保险、理财、咨询等全方位金融服务。

(二)划分责任网格,分片包干到人。各基层银行机构要与合作的社区、行政村共同协商,根据社区和行政村辖内的居民小区、商业街道、村民小组、学校、工厂等区域分布情况,科学划分责任网格,合理配备若干专职网格员和兼职网格员,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收集片区金融服务需求信息,有针对性地为片区居民、商户、小微企业及种养殖大户量身定做金融产品,提供高效、便捷的金融服务。

(三)签订合作协议,审慎规范运作。基层银行机构与社区、行政村签订金融服务网格化建设合作协议,明确合作的目的、内容、责任义务、激励约束等事项,严格按照《潜江市银行业金融服务网格化工作实施方案》、《潜江市社区金融服务网格化合作贷款操作流程》、《潜江市农村普惠金融服务网格化工作站客户信用等级评定实施办法》、《潜江市农村普惠金融服务网格化工作站评级授信公示办法》、《潜江市农村普惠金融服务网格化工作站贷款审批管理办法》、《潜江市农村普惠金融服务网格化工作站贷后管理办法》、《潜江市农村普惠金融服务网格化工作站信息共享管理办法》等7项工作制度和管理办法运行,全力做好支农支小金融服务工作。

各银行机构是金融服务网格化建设的责任主体,负责制定方案、统筹管理、总体推进、组织实施和协调沟通。各区、镇、办事处要将金融服务网格化建设纳入社区、行政村的重要工作职责,督促基层不断提高金融服务意识和水平。市综治办负责将金融服务网格化工作纳入全市网格化管理工作范畴,明晰社区、行政村网格员工作职责,为银行机构信贷服务提供信息支持。市政府金融办负责做好协调工作,帮助银行机构解决推进工作中的具体困难和问题。市银监办负责做好组织推动、调研指导、规则制订、监督检查和考核通报等工作。工商、税务、公安等部门要依法为银行机构和社区、行政村网格员提供居民、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经营管理和违规违法行为等信息咨询工作。各社区、各行政村主要负责与银行机构协作配合,督促和指导本社区和本行政村的兼职“网格员”(以社区、村组干部和社会管理网格员为主)履行好金融服务的宣传员、信息员、准信贷员、监督员、催收员等“五员”职责,协助银行机构专职“网格员”(客户经理)做好贷前调查、贷后管理、宣传金融政策及产品等服务工作。

(一)组织保障机制。金融服务网格化工作是一项综合性较强的系统工程,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积极协调推进。市银监办、市政府金融办、市综治办建立工作协调制度,交流工作信息,研究解决工作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定期通报金融服务网格化建设推进情况,促进工作平衡开展。

(二)人员培训机制。市银监办、市政府金融办、市综治办要加强宣传培训工作,分期分批对社区、行政村干部和网格员进行集中宣传和培训辅导,加强思想引导,系统学习经济金融政策、金融基本知识、金融服务网格化相关管理制度和操作办法,不断提升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

(三)激励约束机制。各区、镇、办事处要将金融服务网格化建设纳入城镇社区和行政村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及评先评优的参考依据。市银监办要将金融服务网格化建设纳入各银行机构支持实体经济服务评价、监管评级和高管人员履职考核的重要内容,并与政府评先评优、市场准入、良好银行评选、监管评级、高管人员履职评价挂钩。市综治办将金融服务网格化建设成效作为网格员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依据。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大对基层银行机构的绩效考核,对社区和农村兼职网格员的工作进行评比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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