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戈尔股权投资明细

雅戈尔股权投资明细

ID:1658782

时间:2023-08-08 23:50:02

上传者:曹cz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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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戈尔股权投资明细篇一

引导语:为什么要创建公平公正的工作环境呢?员工在上班,他的表现好,就应该得到提升,这是一种公平公正的体现,但不能将"公平公正"理解得太狭隘,应该把它放到社会大背景下来理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制定依据

股权期权激励制度(以下简称“该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范、参照【】有限公司第 次股东会决议通过的《公司章程》制定而成。

第二条制定目的

公司引进该制度旨在激励并约束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等关键人才,充分发挥其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公司实力,提升自我价值,留住关键人才,实现个人成长与公司发展同步进行,确立现代化公司制度,合理优化公司股权结构。

第三条制定原则

1.公开、公正、公平原则。

2.激励与约束相结合原则。即个人利益与公司发展相结合,个人价值与公司实力同提升,风险共担,利益共享。

3.预留存量激励原则。即公司不以增加注册资本方式作为期权及行权资金的来源,期权来源于公司创立之初所预留的激励股权。

4.股权期权不得随意转让原则。未经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持有人不得转让期权。经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转让期权的,持有人转让行为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股权期权激励制度等相关规定。

第四条制定、执行、管理机关

股东会是制定该制度的唯一合法机关。该制度被制定后,由股东会交董事会执行。在董事会的召集下,组建由董事、监事、人力资源主管组成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第五条管理机关职责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1.研究对期权激励对象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研究和审查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的关键人才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2.参与该制度实施细则的制定,包括但不限于激励对象、奖励基金提取比例、执行方式、个人分配系数。

3.定期对该制度提出修改和完善的建议。

第六条相关概念及解释

1.期权

该制度中的股权期权特指发起人股东割让股份的收益权,持有人在股权认购预备期内有权以所割让的股份为基数享受分红。

2.持有人

即满足该制度所规定的期权授予条件,由股东会决定授予期权的人,故又称为“受益人”。

3.行权

期权转化为股权,持有人转化为股东的过程,即行权。

第二章关于激励对象

第一条激励对象的确定原则

1.关键岗位、人员限定、股东会决议,避免授予行为的随意性。

2.因公司机构调整,岗位变化,经股东会决定,可增减激励对象的数量。

第二条激励对象范围

该制度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股东会决议通过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授予高级管理人员期权的条件

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符合如下授予条件:

1.与公司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且在公司实际连续工作超过 年。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

3.经理级别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

4.经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

第四条授予核心技术人员期权的条件。

核心技术人员应当符合如下授予条件:

1.与公司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且在公司实际连续工作超过 年。

2.年龄在 周岁以下。

3. 级别以上的核心技术人员。

4.经股东会全体一致同意。

第五条激励对象授予条件的排除适用

经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可排除本方案第三章第三条、第四条的适用。

第三章关于期权

第一条期权持有人的权利

期权来源于公司成立之初发起人股东割让的部分股权。期权持有人仅享有相应股权比例的收益权,不享有决策权、经营权、管理权等。在符合法律规定及股东会决定的前提下,期权可以转让、继承。

第二条期权的授予数量、方式

股权期权的授予数量、授予方式由公司股东会决定,并记载于该制度的实施细则之中。

第三条股权认购预备期

预备期为一年,自持有人与公司签订激励股权协议之日起算。预备期内,持有人有权选择分红或放弃分红。持有人选择分红的,该分红收益作为其行权资金由公司代为管理。

第四章关于行权

第一条持有人行权期内权利

预备期满后即进入行权期。除特殊情形须经股东会决议通过外,行权期原则上为三年。行权期内,期权持有人仅享有相应股权比例的收益权,不享有决策权、经营权、管理权等,不具备股东资格。行权期内,在符合法律规定及股东会决定的前提下,持有人可以转让、放弃期权,期权也可以依法继承。

第二条行权价格

行权价格由股东会决定,股东之间、股东和持有人之间不得私自约定行权价格。

除股东会决议外,符合行权条件的期权持有人,每一年以个人被授予期权数量的三分之一申请行权,三年行权完毕。

第四条行权资金来源

行权资金来源于期权持有人相应股权比例的收益额。行权完毕,全部期权转为股权,经工商登记变更后,期权持有人转变为股东。

第六条丧失行权资格的法定情形

受益人在预备期或行权期出现如下情形之一,即丧失行权资格:

2.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

3.自然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4.刑事犯罪或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5.有故意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6.过错履行职务行为致使公司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

8.未达到相关考核标准。

9.存在其他重大违反公司制度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七条股权转让的限制

1.受益人转让其股权的,优先购买权的第一顺位是创始人股东;创始人股东全部放弃该权利的,公司其他股东享有第二顺位的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全部放弃该权利的,受益人有权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

2.同顺位的股东购买股权的,股权转让的比例按照《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执行。

3.受益人不得将公司股权设定抵押、质押等担保,不得用于交换、还债或赠与他人。受益人股权如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参照《公司法》相关规定执行。

行权后,出现特定情形,公司有权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本方案、实施细则、以及其他法律文件赎回激励对象的股权。

第五章附则

第一条制度的构成

1.《股权期权激励方案》;

2.《股权期权激励方案实施细则》;

3.《股权期权激励协议》

5.其他公司制度中关于股权期权激励内容的规定。

第二条方案的解释权

本制度的制定、修改、解释权归属于公司股东会。

第三条冲突条款的解决

本方案条款与《公司章程》及其他公司制度相冲突的,以本方案规定为准;本方案内部条款相冲突之处,由股东会负责修改、解释。

第四条颁布实施及生效

本方案需经股东会一致通过,颁布实施的日期由股东会决定。 本方案自颁布实施之日起生效。

第五条其他条款

“以上”、“以下”包含本数;“超过”、“不超过”不包含本数。

雅戈尔股权投资明细篇二

住址:

联系方式:

乙方:

住址:

联系方式:

一、股权转让

出于对公司快速发展的需要,为激励人才,甲方授予乙方在符合本协议约定的条件下以约定的价格认购甲方持有公司的_____%的股权。

二、激励对象的资格

1、同时满足以下人员:

为_____公司的正式员工。

截至_____年___月___日,在_____公司连续司龄满_____年。

为公司_____等岗位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员工。

2、虽未满足上述全部条件,但公司股东会认为确有必要进行激励的其他人员。

3、公司激励对象的资格认定权在公司股东会,激励对象名单须经公司股东会审批,并经公司监事会核实后生效。

三、标的股权的种类、来源、数量和分配

1、来源: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给激励对象的标的股权为_____公司原股东出让股权。

2、数量:_____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公司实际资产总额_____%的股权。

3、分配

_____公司因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增加注册资本、派发现金红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权或其他原因需要调整标的股权数量、价格和分配的,公司股东会有权进行调整。

四、本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权日、可行权日、禁售期

1、有效期

本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_____年,自第一次授权日起计算。有效期内授予的股权期权,均设置行权限制期和行权有效期。

行权限制期为_____年。

行权有效期为_____年。

2、授权日

本计划有效期内的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公司将在_____年度、_____年度和_____年度分别按公司实际资产总额的_____%、_____%、_____%比例向符合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标的股权。

3、可行权日

各次授予的期权自其授权日_____年后,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方可行权。

本次授予的股权期权的行权规定:

在符合规定的行权条件下,激励对象自授权日起持有期权满_____年(行权限制期)后,可在_____年(行权有效期)内行权。在该次授予期权的_____年行权有效期内激励对象应采取匀速分批行权的原则来行权。行权有效期后,该次授予的期权的行使权利自动失效,不可追溯行使。

4、禁售期

激励对象在获得所授股权之日起_____年内,不得转让该股权。

禁售期满,激励对象所持股权可以在公司股东间相互转让,也可以按照本计划约定,由公司回购。

五、股权的授予程序和行权条件程序

1、授予条件

激励对象获授标的股权必须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业绩考核条件:_____年度净利润达到或超过_____万元。

绩效考核条件:根据《_____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激励对象上一年度绩效考核合格。

2、授予价格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标的股权的价格;公司实际资产________获受股权占公司实际资产的比例。资金来源:公司授予激励对象标的股权所需资金的1/3由激励对象自行筹集,其余由公司发展基金划拨。

3、股权期权转让协议书

公司在标的股权授予前与激励对象签订《股权期权转让协议书》,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激励对象未签署《股权期权转让协议书》或已签署《股权期权转让协议书》。但未按照付款期限支付受让标的股权款的,视为该激励对象放弃参与本次授予。

4、授予股权期权的程序

公司与激励对象签订《股权期权转让协议书》,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

公司于授权日向激励对象送达《股权期权授予通知书》一式贰份。

激励对象在三个工作日内签署《股权期权授予通知书》,并将一份送回公司。

公司根据激励对象签署情况制作股权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名册,记载激励对象姓名、获授股权期权的金额、授权日期、股权期权授予协议书编号等内容。

5、行权条件

激励对象《_____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考核合格。

六、本股权激励计划的变更和终止

1、激励对象发生职务变更

激励对象职务发生变更,仍在公司任职,其已经所获授的股权期权不作变更。

激励对象职务发生变更,仍在公司任职,变更后职务在本计划激励对象范围内,按变更后职务规定获授股权期权。

激励对象职务发生变更,但仍在公司任职,但变更后职务不在本计划激励对象范围内,变更后不在享有获授股权期权的权利。

2、激励对象离职

指因各种原因导致激励对象不在公司任职的情况

激励对象与公司的聘用合同到期,公司不再与之续约的,其已行权的股权继续有效,已授予但尚未行权和尚未授予的股权期权不再授予,予以作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已行权的股权继续有效,但需将该股权以_____价格转让给公司的其他股东或公司根据新的激励计划新增的激励对象,或由公司以_____价格回购,已授予但尚未行权和未授予的标的股权不再行权和授予,予以作废。

___、激励对象与公司的聘用合同到期,本人不愿与公司续约的。

b、激励对象与公司的聘用合同未到期,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等原因被辞退的。

c、激励对象与公司的聘用合同未到期向公司提出辞职并经公司同意的。

激励对象与公司的聘用合同未到期,因公司经营性原因等原因被辞退的,其已行权的股权继续有效,并可保留,但未经公司股东会一致同意,该股权不得转让给公司股东以外的他方,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权期权和尚未授予的股权期权不再授予,予以作废。

激励对象与公司的聘用合同未到期,未经公司同意,擅自离职的,其已行权的股权无效,该激励对象需无条件将已获得的股权以1/3购买价格回售给公司其他股东,或由公司按该价格回购,已授予但尚未行权和未授予的标的股权不再解锁和授予,予以作废。

3、激励对象丧失劳动能力

激励对象因公(工)丧失劳动能力的:其已行权的股权和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权继续有效;尚未授予的股权不再授予,予以作废。

激励对象非因公(工)丧失劳动能力的:其已行权的股权继续有效,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权由公司董事会酌情处置;尚未授予的标的股权不再授予,予以作废。

4、激励对象退休

激励对象退休的,其已行权的股权和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标的股权继续有效,尚未授予的标的股权不再授予,予以作废。

5、激励对象死亡

激励对象死亡的,其已行权的股权和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权继续有效,尚未授予的标的股权不再授予,予以作废。

6、特别条款

在任何情况下,激励对象发生触犯法律、违反职业道德、泄露公司机密、失职或渎职等行为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的,公司董事会有权立即终止其所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权,符合本计划规定情形的,按相应规定执行。

七、附则

1、本股权激励计划由公司股东会负责解释。

2、公司股东会根据本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对股权的数量和价格进行调整。

3、本股权期权激励计划一旦生效,激励对象同意享有本股权激励计划下的权利,即可认为其同意接受本股权激励计划的约束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八、协议的生效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未尽事宜双方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或盖章)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签名或盖章)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雅戈尔股权投资明细篇三

员工股权激励方案

除非本方案明确指出,下列用语含义如下:

1、股东:指出资成立公司的自然人或法人,股东享有股权。

2、股权:指公司在工商部门登记的注册资本金,总额为人民币  万元,一定比例的股权对应相应金额的注册资本金。

3、虚拟股权:指公司对内名义上的股权,虚拟股权拥有者不是指公司在工商注册登记的实际股东,虚拟股权的拥有者仅享有参与公司年终净利润的分配权,而无所有权和其他权利。此虚拟股权对内、对外均不得转让,不得继承。

4、分红:指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可分配的税后净利润总额,各股东按所持股权比例进行分配所得的红利。

经过公司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公司决定授予员工   %或   万元的虚拟股权,每股为人民币一元整。

1、员工取得的    %的虚拟股权不变更公司章程,不记载在公司的股东名册,不做工商变更登记。员工不得以此虚拟股权对外作为拥有公司资产的依据。

2、每年度会计结算终结后,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之规定计算出上一年度公司可分配的税后净利润总额。

3、员工可得分红为其持有的虚拟股比例乘以可分配的净利润总额。

1、公司应在每年的    月份进行上一年度会计结算,得出上一年度税后净利润总额,并将此结果及时通知员工。

2、员工在每年度的   月份享受分红。公司应在确定员工可得分红后的    个工作日内,将可得分红的 50 %(暂定)支付给员工。

3、员工的可得分红应当以人民币形式支付,除非员工同意,公司不得以其它形式支付。

a.劳动合同期满时,公司与员工均同意不再继续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未提取的可得分红在合同期满后的三年内,由公司按每年5%(暂定)的额度支付给员工。

b.劳动合同期满时,公司要求续约而员工不同意的,员工未提取的可得分红的50%(暂定)由公司在合同期满后的五年内按分五期(暂定)支付;可得分红的剩余50%归属公司。

c.员工提前终止劳动合同或者员工违反劳动合同的有关规定、公司规章制度而被公司解职的,员工未提取的可得分红全部归属公司,员工无权再提取。

5.员工在获得公司授予的虚拟股权之后,仍可根据其签订的劳动合同享受公司给予的其他待遇。

1、员工在本方案实施期限内可享受此    %虚拟股权的分红权。

本方案实施期限为 年,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方案期限的续展:

本方案于到期日自动终止,除非公司于本方案到期日之前书面通知员工延续实施本方案。

1、公司应当如实计算年度税后净利润,员工对此享有知情权。

2、公司应当及时、足额支付员工可得分红。

3、员工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

4、员工对本方案的内容承担严格保密义务,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泄露本方案中员工所得虚拟股及股数以及分红等情况,除非事先征得公司书面许可。

5、若员工离开公司的,员工仍应遵守本条第3、4项约定。

6、公司可根据员工的工作情况将授予员工的   %虚拟股权部分或者全部转化为实际股权,但双方应协商一致并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7、若员工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情形的,公司有权书面通知员工终止本方案的实施。

8、公司解散、注销或者员工死亡的,本方案自行终止。

9、本方案于到期日终止;若员工的劳动合同终止的,本方案也随之终止。

公司董事会对本方案的修订及实施享有最终解释权。

雅戈尔股权投资明细篇四

地址:_______________

一、投资合作背景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________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 ________万元。其中,甲方作为股东实际投入资本金 ________万元,占公司的股权比例 ________%。

双方均认可是在____________公司的固定资产和货币资金等实有资产处于经营使用的资产状况,详见财务报表。

甲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设定质押,保证股权未被查封,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甲方应当承担由此引起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二、合作与投资

合作方式

雅戈尔股权投资明细篇五

项目名称项目单位 地 址

电 话传 真电子邮件联 系 人

目 录

摘 要

说明:在两页纸内完成本摘要。

[摘要内容参考]

1、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成立时间、注册地区、注册资本,主要股东、股份比例,主营业务,过去三年的销售收入、毛利润、纯利润,公司地点、电话、传真、联系人。)

2、主要管理者情况 (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学历/学位、毕业院校,政治面貌,行业从业年限,主要经历和经营业绩。)

3、产品/服务描述 (产品/服务介绍,产品技术水平,产品的新颖性、先进性和独特性,产品的竞争优势。)

4、研究与开发 (已有的技术成果及技术水平,研发队伍技术水平、竞

雅戈尔股权投资明细篇六

本研究选取20xx-20xx年在深沪挂牌上市的a股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首次股权激励公告日公布的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为研究对象,由wind数据库股权激励模块提供的信息及各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整理得到。其中,对少量信息披露不完全的公司作剔除,最终得到85家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其中:深交所45家,上交所40家)累计公布的94次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1.激励方式以期权为主且形式过于单一

企业若想设计一套成功的股权激励方案,激励方式的选择尤为重要。对样本数据的分析可知,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激励方式主要以股票期权为主(占比69%)且单一激励方式占比高达98%。尽管在欧美国家90%以上的'上市公司会选择股票期权方式,但该方式对资本市场的稳定程度依赖性高,只有在股票市场能充分反应企业经营业绩的情况下才能发挥有效激励,否则就会导致激励失效或使股东遭受剩余损失。同时期权方式下由于外部不可控的股市波动,激励计划终止的可能性更大,说明我国资本市场不稳定的现状是影响其顺利实施的重要因素。另外,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也在逐渐使用限制性股票激励方式(占比28%),相比股票期权激励方式,它约束性强且规避资本市场波动的效果更好,但由于其授予或解锁条件以严格的业绩指标为基础,因此一旦业绩指标设置不合理就会导致激励的中断,从而造成激励失效,这都是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在单一激励方式下所不能避免的问题。

2.业绩考核对财务指标依赖性较强

从现状分析来看,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业绩考核对财务指标依赖性较强,具体表现为两点:一是67%的公司只使用财务指标衡量是否可以行权或解锁;二是虽然30%的草案引入了与同行业或标杆企业的对比,但其对比依据仍然是财务指标。尽管财务指标是最直观、最易取得的数据,但过分依赖有许多弊端:首先更易诱发管理层盈余管理行为,由于所有者缺位,国企高管对公司的控制度远大于其他企业,内部控制人有更多机会操纵激励方案财务指标的制定及会计信息的报告过程,从而轻易获利;其次,会导致管理层投资动机不足,因为财务指标更多反映的是过去的短期经营成果,难以充分体现高管在公司业绩增长之外的长期努力;同时由于国企高管任职通常较短,不能享受其长期投资成果,因此共同导致管理层长期投资动机不足。与此同时,从较高的激励计划终止情况来看,业绩考核指标与激励方式的配合不当,也是导致股权激励计划终止的重要原因。

3.激励有效期

设置过短且授予间隔过长目前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主要以五年为一个有效期,是国家政策要求的最低限制,相比规定的十年上限而言,有效期设置过短。综合分析其原因,主要和国企高管的行政任命期限有密切联系,国企领导人任期一般为三至四年,有的甚至更短,因此如果有效期设置过长会使这些领导还未享受激励成果便已离任。但这也正是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方案设计的关键问题所在:过分关注个别高管的任命周期,而忽略了对其他人员的长期激励。因此本研究若无特殊提示,重点探讨非行政任命高管及核心人员的激励问题。五年有效期设计对无任期限制的激励对象而言实则过短,并不利于形成长期激励,从而背离股权激励的初衷。同时,目前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间隔至少为五年,授予间隔过长导致激励强度过低。因此,只有同时调整激励有效期和授予间隔才能更好促进激励效果的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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