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司法局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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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8-08 08:57:23

上传者:曹czj

总结是对前段社会实践活动进行全面回顾、检查的文种,这决定了总结有很强的客观性特征。相信许多人会觉得总结很难写?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总结书优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

司法局司法行政工作总结篇一

20xx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局的精心指导下,我局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统揽,按照“维护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政法工作要求,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和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为打造滨江生态幸福城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加大法制宣传力度,推进依法治区进程

一是按照市局的统一部署,我区按“七有”标准成立95所市(村)民法制学校,其中示范性法制学校14所,累计上课586堂。20xx年12月4日司法部副部长张苏军到我区樟树垅社区,对市民法制学校建设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二是大力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突出“3.5”、“3.8”、“6.26”农村法制宣传月、“12.4”等主题,全年开展大型法制宣传活动36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2万份(册),接待法律咨询8000余人次,营造了良好的法制氛围。三是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及无纸化普法考试工作,参考率100%,考试合格率100%。

(二)坚持调纠促和,人民调解工作稳步推进

一是切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落实乡镇(街道)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制度,全年共排查矛盾纠纷927起,调处927起,化解成功914起,调解率达100%,成功率98%。其中防止民转刑3起,防止群体性上访7起46人。同时,突出服务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抽调4人参与雪峰南路、桃花新城、云峰水泥、六岭公园等项目建设,为工程建设提供法律服务。二是开展“三调联动化矛盾,息诉息访促平安”专项调解活动。对市级交办的和区级安排的30件信访积案,我局从法援中心和辖区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择优安排法律工作者实行“一对一”随案跟踪法律服务。全年通过“三调联动”成功调处纠纷55件,有效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三是落实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制度。区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同意建立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制度,由财政安排专项经费16万元予以保障。

(三)加强社会管理,特殊人群管控规范

一是强化社区矫正日常管理。严格工作程序,截止20xx年底,我区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198人,已解除67人,现在册接受管理人数131人,开展社会调查评估150起,无脱管、漏管现象,矫正对象无重新违法犯罪。二是完善刑释人员安置帮教信息建档。全面建立辖区刑释人员信息库,实现了刑释人员信息平台联网;三是落实刑满释放人员的“必接”制度。9月24日从常德津市监狱将雨溪“三无人员”翁建中接回,列入重点帮教对象。

(四)强化工作举措,法律援助服务民生

一是加大法援宣传力度。公布法援热线电话。全年发送法援宣传资料7万份,在《邵阳晚报》刊登法援宣传信息148次,在司法行政官方网宣传10次,上街下乡宣传28次,入户专访2000余人次。二是落实“应援尽援”,超额完成任务。20xx年度应完成法援案件260件。实际受理援助案件315件,其中民事案件256件,刑事案件57件,行政案件2件;已结案278件。便民接待处解答法律咨询1067人次,其中来访431人、来电636人,居三区第一。三是在xx交警大队设立法援工作站。参与交通事故调处,及时化解纠纷。

(五)立足群众满意,队伍形象有效改善

一是抓动员促落实。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实施方案落实各阶段的目标任务。二是抓实事促形象。在面铺村开展“三边三年”绿色行动,在苏家村开展新农村建设,联系指导北正街社区开展省级文明城市创建,进一步加强了与基层的联系。三是抓恳谈促民调。在九井湾社区开展“干部大走访”和“民情恳谈”活动,通过入户走访听取群众的意见与建议,及时反馈和整改落实。印发了8万份宣传资料,开通介绍司法行政职能的电话彩铃,群发短信20万条。下半年全省民我区司法行政干警队伍形象提升至60名。

一是人员力量不足。我局14个基层司法所都是1人所,其中有3个所,因退休或疾病或抽调重点工程指挥部,不能全身心从事司法行政工作,二是社区矫正工作量大。到2016年2月底时我局已接收管理的社区矫正对象有211人,城南司法所现在册管理的矫正对象就达29人。三是基层司法所政治待遇落实难,影响了工作积极性。

20xx年,我局将全面落实省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平安xx、法治xx建设,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求真务实,推进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大力宣传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

二是深入推进市民法制学校建设。全区所有村(社区)建成市(村)民法制学校,设置法制宣传专栏,每半年更新1次,每年上课6堂,不断提高城乡居民的法律素质。该项工作纳入区委区政府综治考核和绩效考核范畴。

三是按照“三进三争”活动要求,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村)”,指导各社区(村)聘请律师或基层法律工作者担任法律顾问。

四是做好“六五”普法总结验收,启动“七五”普法规划调研。

一是完善基层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按“五有”、“六统一”标准查漏补缺,进行规范,对外公布调解委员会成员成员名单和联系方式;上半年举办全区基层人民调解员培训。

二是指导推广乡镇街道购买人民调解服务,扩大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

三是全面落实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制度,制定具体考评办法,强化考核,确保“矛盾不上交”。发挥司法所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及时张贴调解通报,扩大群众知晓度。

四是继续开展“三调联动化矛盾、息访息诉促平安”专项调解活动,引导辖区法律工作者参与信访积案化解,加强案件的跟踪法律服务,促进矛盾纠纷及时化解。

一是按照“应援尽援”的要求,全年拟受理各类法援案件320件。

二是加强法律援助业务培训,今年4月、7月、10月组织全区法律援助人员培训3次。

三是全面规范法律援助工作站。7月份前完成每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完成招牌、制度上墙等任务。协调横向各部门的联系,力争设站点不少于10个。

四是加大宣传,在电视台开设公益宣传广告,在地方报刊开设专栏。9月份前完成上街下乡宣传6次,发送宣传资料10万份。

一是加大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日常监管,健全社区矫正三级网络建设,对社区服刑人员管理实现无缝对接,监管到位,做到“日定位、周听声、月见面”。确保不出现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现象。

二是开展“三帮一促”主题帮教活动,对刑释人员及时排查摸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三是完成2016年度省市“民生实事项目”项目——区社区矫正中心建设任务,使其成为社区矫正文书交接、入(解)矫宣告、奖惩训诫、心理咨询、信息监控、教育培训和档案管理等多项功能于一体的社区服刑人员教育改造场所。

一是继续开展队伍建设年专项活动,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加大对司法所的管理,提高干部履行职责服务群众的能力。

二是以“三联二访一帮”和“三进三争”活动为载体,开展2次以上的干部大走访活动、3次以上民情恳谈活动,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将法治惠民落到实处。

三是落实挂点联所制度,每个班子成员与1-2个基层司法所联系,加大工作指导,并与该单位的民调成绩捆绑考核,列入内部精细化管理考核方案,每半年通报一次,年度进行考核。

四是加大对外宣传,提升司法行政干警形象。充分利用《邵阳日报》、《平安邵阳应急平台》、《邵阳民生频道》及手机报、手机短信等媒体开展宣传。提高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度,确保全省综治民调我区司法行政干警形象进入前50名。

司法局司法行政工作总结篇二

2015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六五”普法的验收之年。我乡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依法治县领导组的指导下,通过乡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及广大普法工作者的共同努力和辛勤工作,较好地完成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各项任务。

1、健全机构、明确职责。

年初,重新调整普法领导机构,成立了由党委书记担任组长的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由分管的副书记担任办公室主任,建立了有13名机关干部、行政执法人员为主的普法讲师团,各单位相应建立了治保、民调、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领导组和社区矫正工作站,同时1月份,各村健全了职责制度,切实把学法用法列入政府年终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2、制定计划,落实措施。

在广泛听取意见和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而且在三月份专门召开党委会,研究部署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重在宣传发动,真正做到依法治乡。

1、领导干部带头学法。

狠抓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是普法教育的重中之重。乡党委中心组有学法计划和学法制度,具有较详细的学法记录。乡普法领导小组组织开展了法制培训、法制讲座,培训有计划、训后有考核,学习了《行政诉讼法》、《婚姻法》等法律法规和《信访条例》,提高了行政执法能力。

2、注重全民的法制教育。

举办了为期五天的法制教育培训班,使大家懂得如何合法经营,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年初根据实际情况,对各校的法制副校长进行了调整,优化了组合,做到一学期法制副校长不少于两次到学校上课、作讲座,主要内容有《未成年人保护法》、《安全交通法》及禁毒方面的内容和未成年人不得进入网吧的有关规定,今年我乡在校的刑事犯罪案件为零。1月份建立了三所青少年法律学校,做到阵地、教材、师资、课时四落实。

利用广播,每月不少于一次对全乡村民进行普法宣传,提高了全民整体的法制意识,还用街道放电影宣传法律知识。

3、落实普法阵地,开展活动形色多样。

乡上有固定的法制宣传栏,每一个季度更换一次内容,利用黑板报及时报道遵纪守法的典型,每两个月更换一次。各村(居)、学校都有布置法制教育内容的专栏,各学校征订了法制教育挂图,县司法局要求征订的普法教材和资料乡上不打折扣,为了更有效地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在乡司法所的牵头下,开展了4次法律咨询活动,咨询达八百人次。

1、依法行政、依法办事。

年初乡政府建立健全了依法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管理公示制,行政评议考核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等各项制度,并严格执行,未有越权行政、执法程序违法等不良行为,做到不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真正在开展的工作中依法行政,切实保障公民权利。

2、创建工作,成效显著。

年初乡党委、政府下发了文件,要求各级各单位全力以赴确保创建通过,签订了综合治理责任书,从而做了大量的工作,顺利通过验收。未有刑释解教人员漏管失控、矫正对象脱管的现象的发生,未有邪教人员练功的情况汇报,未出现群体性上访和越级上访影响社会安定的事件发生。积极开展创建“民主法制示范村”的活动。

3、规范民调工作,注重调解效果。

乡调处中心人员有,“硬件”过硬,“软件”规范。首先抓建设,到目前为止,成立了8个调委会,共有调解员46人。其次抓调解质量,全乡共调处矛盾纠纷120起,调解成功率为98。县里领导通过多次来镇上调研,得到了肯定。

司法局司法行政工作总结篇三

司法局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与支持下,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按照“政治建局、业务兴局、管理强局”的工作思路,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下面,我代表司法局党委就2019年以来司法行政工作情况做如下汇报,请审议并提出指导意见。

(一)抓司法队伍建设

1、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一是在原有各项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了党委议事、廉政、监督等规章制度。二是实行每周一例会,坚持人事调整、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党委集体讨论决策。三是成立司法局工会,选举产生了局工会的第一届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和女职工委员会。通过以上措施,进一步健全了领导组织机构,保障了决策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2、加强机关队伍建设。一是实行责任制战略。从局长到职工,人人都制定了岗位责任制,对工作目标、实施办法、考核标准及奖惩措施予以明确细化。并成立了由局长、副局长为首的责任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定期考核,奖优罚劣,使干警既有紧迫感,又有积极性。二是实行规范化战略。完成了局规范性文件的汇编工作,进一步健全了工作考勤、办公用物、财务卫生、局域网管理等各项制度,初步实现了“以制度理事,以职责管人”的工作机制。三是实行人才引进战略。重视人才储备,两年间引进了3名法律专业的本科大学生,提高了司法行政队伍的综合素质。四是实行人性化管理战略。注重人才培养,组织44名司法助理员参加了北京市“司法助理员职业技能岗位练兵活动”,取得了全市总分第一的好成绩。开展了“发展司法我出力,司法发展我受益”演讲比赛活动,并组织机关干部到上海等地进行了学习考察,使干警认识到不足,激发了斗志,有助于形成良性的竞争机制和蓬勃向上的工作氛围。

3、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在所务管理方面,制定了《基层司法所岗位责任制考核标准》,健全了百分达标、监督、奖惩、用车等工作制度。在队伍建设方面,组织司法助理员到兄弟区县学习取经,并对负责宣传报道、内勤等人员进行了专题培训。在业务工作方面,对5名司法所长实行了轮岗交流,进一步统一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强化了司法工作观念。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基层司法所建设得到了明显加强。

(二)抓工作作风建设

局党委厉行求真务实的作风建设。坚持发现问题,不隐瞒;遇到问题,不回避;处理问题,不护短。如公证处在办理一份证据保全公证时,缺乏事实依据,局党委坚持实事求是,按照真实性与合法性的原则,依据法律程序,对错误予以纠正,撤销了此份公证。当事人特向我局赠送锦旗以示感谢。在此基础上,深化开展了“执法为民,服务发展”主题活动,并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巩固了改进工作作风和强化服务观念的立足点。在局党委身体力行的影响下,全局上下形成了敢做敢为的良好风气和严谨认真的办事态度。

(三)抓信息化建设

局党委高度重视信息工作,一是在今年三月份,调拨人员专门成立了外宣科,加大了宣传力度。二是与各科室处所建立了信息投递网络,加强了与法制晚报、劳动午报、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的联系。三是对信息报道人员进行了摄影、照相技术的专题培训。初步实现了外宣工作的规范化和信息办公的自动化。截止6月25日,局编发信息、通讯共计278篇,各级媒体刊播346篇次,稿件刊登量比去年同期增长480%,在全市区县中跃居第三,取得了有史以来的最好成绩。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

1、及时调整充实了依法治区领导机构、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及法制报告员、宣传员队伍。目前,全区普法依法治理领导机构人员550名,报告员380名,宣传员460名,法律志愿者480名,法制副校长84名。基本形成了人大监督,政府主导,社会共同参与的法制宣传依法治理工作格局。

2、组织召开了两届依法治区工作会议。总结经验,部署工作,分别对2019年度和200*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先进进行了表彰。并与各委、镇(街道)签订了《法制宣传依法治理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了考核重点和工作方向。

3、加强了规范化建设。制订完善了有关重点对象、基层民主法制、宣传队伍建设等10项规范性文件。并对全区各部门在2019-2019年间学习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了整理汇编,即“折子工程”,为“四五”普法终期验收奠定了基础。

(二)抓好防非宣传,倡导依法防非

一是及时下发文件,对全区防非法制宣传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并将各种宣传资料近万份迅速转发到全区各部门。二是成立了法制宣传小分队,先后深入到等重点村镇和集贸市场、建筑工地等密集区域,进行宣传咨询。三是充分运用板报橱窗、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做好农村宣传,要求做到村村有板报、户户有资料、天天有广播。四是协调区广播电台、电视台、“**周刊”开设了依法防非基本知识专题节目。通过以上措施,有效地提高了群众的防非意识和战胜“非典”的信心。

(三)开展主题活动,深化普法效果

1、坚持以文化活动为载体,2019年9月28日,与区政府、文化委等部门联合在广场举办了专题法制文艺演出,2019多名观众到现场观看。从中则优选拔了相声、快板参加了北京市法制文艺大赛,分别荣获了“创作奖”和表演奖。

2、围绕“12•4”宪法宣传日,在*庄村,举办了书画笔会活动,创作了法制文化作品50余幅;在*镇举办了大型赠书仪式,向过往群众赠送了《公民常用法律知识手册》4000余份;在司法局法制培训中心,为群众举办了以合同、土地承包和占地拆迁为主要内容的免费法制讲座,各地村民100余人参加。

3、围绕村委会换届选举,今年6月—7月,先后深入到全区各镇宣传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积极协助各村开展换届选举工作。并围绕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组织全区80余家单位开展了宪法、行政许可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三法”宣传周活动。

通过开展这些喜闻乐见、集中强化的宣传活动,扩大了宣传效果,调动了干部群众学法用法的积极性。

(四)加强阵地建设,创新普法形式

一是挂牌成立了**区法制教育培训中心,为我区干部群众学习法律知识、进行法制宣传开辟了新阵地。二是与北京**学院政法系共建了*区法律志愿者工作站,就法制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援助工作签订了《交流合作协议》,并聘任了94名师生为法律工作志愿者。三是在全区开展了建立村(居)民法制学校活动,为广大群众学习法律知识开辟了第二课堂。

(五)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

以落实“四民主”为核心,积极开展了创建活动,全区目前有34个村被评为区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其中4个村被评为市级首批“民主法治示范村”。*村还荣获了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的荣誉称号。

(六)完成了“四五”普法中期考核工作

按照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对区(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检查的通知》要求,我们从组织保障、重点对象、社会宣传、基础工作、法制实践5个方面,就34项内容,进行了认真准备,组织全区有关部门召开了工作部署会,将各项任务落实到“家”,形成了既有统一领导,又有多方联动的工作格局,为我区获得“基层依法治理工作奖”尽了一份力量。

(一)人民调解工作

1、健全调解组织。针对调解员变动大的特点,坚持每年对基层调委会进行调整,不断充实调解队伍。目前,全区共有调解组织417个,调解人员1585名。其中,镇级调委会17个142人,农村、社区调委会387个1394人,厂矿企事业与市场调委会13个49人。健全的调解组织,为做好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2、加强规范化建设。开展了标准化人民调解委员会争创活动,出台了调解员岗位责任制、纠纷登记排查以及回访、反馈等规章制度。对调解人员档案实行电子管理,初步形成了“三级网络、规范建设、分片包干”的工作机制。

3、纠纷调处工作。以“调防结合,以防为主”为方针,以防止矛盾激化为重点,调处各类纠纷。两年来,共调解纠纷8632件,调解成功8454件,成功率为98%。防止矛盾激化214件。减少了群众的诉讼之累,又减轻了人民法院的负担,发挥了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二)安置帮教工作

1、加强组织建设。按照“帮教社会化、安置市场化、管理信息化”的要求,我们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的帮教模式,全区17个镇(街道)全部建立了安置帮教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有成员200人;并建立了316个帮教小组,成员1156人。自上而下地形成了一个纵到底、横到边、辐射到面的帮教网络。

2、贯彻双面延伸的工作方针。坚持开展向前延伸的狱内帮教,通过介绍家乡情况,鼓励服刑人员认真接受改造,早日回归社会。坚持开展向后延伸的排查工作,通过建立花名册,核查刑释解教、脱管漏管和“三无”人员情况,全面掌握帮教工作现状。

3、开展多方位的安置帮教。采取“一帮一、多帮一”等方式,注重对回归人员进行思想重塑的同时,主动为其解决就医、就业、住房等实际困难与后顾之忧。全区720名“两劳”人员,有691人得到了妥善安置,安置率为96%,重新犯罪率在3%以下。对回归人员的妥善安置,起到了安居乐业、维护稳定的双重作用。

(三)社区矫正工作

我区被列为社区矫正试点单位后,我们坚持“巩固基础,稳步前进”的方针,有条不紊地开展工作,组织召开了社区矫正动员大会和成员单位主要领导会议,成立了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目前,我区共有矫正对象246人,其中解除矫正43人,正在矫正期203人。

1、严把各个环节,创新运行机制。在接收环节上,以平安过渡为衔接点,坚持统一接收、统一管理。在教育环节上,以法、理、情“三维”教育为切入点,注重内心劝导和行为引导。在管理环节上,坚持以人性化管理为重点,点面结合,分类管理,严防脱管漏管。

2、完善工作格局,加强规范化建设。一是建立了以基层司法所为执行主体,派出所监督管理,狱警协助教育的“三位一体”工作格局。二是从提高矫正人员素质入手,集中对全区司法助理员、狱警等80余人进行了业务培训。三是制定了矫正工作实施细则、矫正人员行为规范、联席会议、档案管理等工作制度。为推动社区矫正工作奠定了基础。

1、律师服务成绩显著

加强了律师事务所的教育整顿和规范化建设,与、两个律师事务所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制。两年来,律师事务所代理各类诉讼已逾千件,常年为29家单位担任法律顾问,为企业和个人挽回经济损失1511万元,避免经济损失3455万元。

2、公证管理不断完善

加强了对公证处的规范监督和对公证员执业纪律教育,制定了财务、公证质量、办证奖惩等管理办法,完善了公证处岗位责任制。为杜绝假证、减少错证,局党委还加强了对公证案卷的抽查工作。今年上半年,公证处办理各类公证共计801件,收入37.5万元。数量和收入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157%和265%。

3、拓宽法律援助通道

为扩大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局党委编印了2万份法律援助手册,设立了自由索取栏,向群众免费发放。并制订和健全了法律援助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为做好残疾人维权服务,今年上半年,我们把残疾人作为援助重点,与区残联为残疾人编印了法律援助便民手册和便民卡,并召开了发放大会。两年来,法援中心共指派各类援助1894件,法律援助的供需矛盾得到了有效缓解,切实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两年来,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6、由于管理上有疏忽,对个别律师事务所出现的一些问题,未能有效地加以防范和避免,这需要我们认真的反思和总结。

以上是我对司法行政工作主要的情况汇报,司法行政工作离不开政协领导的关怀与指导,离不开各部门的支持与帮助。我们决心在以后的工作中,不断发扬优势,改进不足,革新创优,把司法行政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为我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尽心竭力。

我的汇报完了。谢谢大家!

司法局司法行政工作总结篇四

一、先进城区的基本经验太原市杏花岭区和普兰店市的司法行政工作是全国司法行政系统的先进典型。20xx年11月,区委副书记王玢带队到太原市杏花岭区等地进行了学习考察,所到之处、所见所闻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太原市杏花岭区的先进经验是:坚持“围绕一个中心、抓好两项结合、促进“三个提高”的工作思路(即围绕社会稳定这个中心;抓好普及相关法律知识与受教育人群的职业特点相结合();与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相结合。促进公民法律素质的提高;促进依法行政水平的提高;促进司法局外在地位、形象的提高)。注重在“三提供、三帮助(即提供法律咨询,帮助群众知法;提供法律服务,帮助群众懂法;提供法律保障,帮助群众用法)上下功夫。

在法制宣传上,将普法阵地前移,送法进社区;在法律服务上,将办案人员工作重心下移,拓宽服务市场;在人民调解上,坚持调防结合,寓防于调,达到了贴近社区、服务群众的目的。普兰店市的经验是: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促工作、保稳定”的指导思想,加大硬件建设投入,联网148法律服务热线,将全市20个乡镇司法所、25个法律服务所人员收编,实行“人财物事”垂直管理,理顺了乡镇司法所的管理体制,保证了司法行政队伍的稳定,极大地促进了司法行政工作的开展。以上两个先进城区的做法,概括起来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领导重视,依法行政的责任意识强。始终把依法治理加强法制建设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司法行政工作的重大问题;二是目标明确,建立健全司法行政的长效机制;三是具有创新意识,体现出与时俱进的工作理念。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司法行政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创新法律进社区的新模式;四是舍得投入,注重加强硬件建设。

二、我区司法行政工作的基本情况近年来,我区的司法行政工作,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以普法为先导,以法律服务进社区为载体,深入贯彻实施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通过“一五”至“四五”普法,全区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进一步增强,法律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宽,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进一步加强,为“新西岗”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做出了一定的贡献。

其中:开展“法律在您身边”系列活动,推行完善“五个一”工程(即:全区每个社区有一名义务法律顾问;开辟一条法律咨询热线;设立一个法律知识宣传栏;建立一个法制课堂;有一个法律图书角)使社区居民遇有一般法律问题不出社区就可得到解决,形成了法律服务与群众“零距离”的“五进社区”工作模式,受到上级主管部门和社区居民的好评。法律援助工作被辽宁省司法厅授予“辽宁省法律援助先进集体”和“大连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为农民工讨要拖欠工资实施法律援助,在社会上引起了较大反响。省、市政府对我们的做法给予肯定,市内多家媒体进行了报道。开展法律进社区,送法送书入户活动得到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被列为全区为民办实事项目。投入10余万元,编印“一书四指南”(即:《常用法律知识手册》、《外来劳务人员法律知识指南》《人民调解指南》《公证指南》《法律援助指南》)免费向社区居民发放,做到“一户一册”。

(一)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亟待提高。一是个别部门和行业的领导对法制化管理的重视程度不够,缺乏紧迫感和责任感。二是在执法环节上,部分执法人员秉公执法的意识淡薄,执法人员执法不公、执法违法的现象还时有发生。

(二)对企业员工、外来人员普法教育亟待加强和完善,普法的难度越来越大。一些改制企业,普法网络不健全,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积极性不高,工作跟不上。在街道社区,流动人口越来越多,目前,对这部分人的普法宣传教育问题认识还需进一步提高、措施仍需进一步完善。

(三)司法行政干部队伍现状还不能完全适应当前工作的需要。一是街道司法所编制和级格问题没有得到解决,司法助理员兼职过多,基层司法队伍不够稳定、影响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开展;二是司法行政干部的综合素质还不高。以上这些差距和问题有待于我们在今后工作中改进和提高。

(一)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化“法律进社区”活动,不断提高全区公民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实现“四个转变’’:一是由单一的法制宣传教育方式向多样化的法制宣传教育方式转变,实现大众传播媒体和专门法制教育机构的有机结合;二是由同一法制教育内容向因人、因需划定法制宣传教育内容的转变,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宣传教育效果;三是变等待式法制宣传教育为跟踪式法制宣传教育,突出加强重点群体的法制宣传教育;四是转变传统的教育方式,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渗透到社会的方方面面。要从建立和完善学法制度、健全制约措施入手,进一步强化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尤其是要搞好《行政许可法》的培训,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制意识和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深化“法律进社区”活动,重点抓好《未成年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宣传教育。通过“七抓”(即:抓领导、抓机构、抓窗口、抓青少年、抓活动、抓帮教、抓阵地)在全区逐步形成一个多渠道、多层次、多领域、齐抓共管的法制宣传格局。

(二)围绕中心工作、拓展服务领域,促进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工作的新发展要坚持“为经济建设服务、为社会服务、为群众服务”的方针,首先要加强法律服务所、律师事务所、公证处的硬件建设,争取领导的支持,投资配备必要的现代化办公设施,改善办公条件,提高办案效率。其次要加强基层专职队伍建设,使街道司法助理从繁忙的事务工作中解脱出来,专心做司法工作,社区法律顾问要积极配合、拾遗补缺、确保一方平安,化解群众矛盾,创造良好的法律服务环境。第三,开展“法律援助进社区”活动,实现“148”法律服务专线联网,构筑起随拨随到、有问必答、有惑必解的法律咨询快速回应网络,使之真正成为联结法律服务和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三)不断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积极发挥“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以“发现早、控制住、处置好、群众满意”为工作目标,建立“一校、一庭、一员”(法制学校、人民调解庭、人民调解员)的基层调解工作新机制,要在街道建立法制总校、社区建立法制分校,担负起辖区法律知识的辅导与宣传。在社区建立人民调解庭,力争把不稳定因素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内部,做到“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调解组织,哪里需要人民调解,人民调解就在哪里发挥作用”,促进人民调解工作从单一化的“小调解”向多元化的“大调解”方向发展。

(四)开展真帮实教,广开就业渠道,维护政治安定和社会稳定要以完善刑释解教人员帮教组织建设为切入点,建立一支由司法助理、派出所干警、社区干部、人民调解员及刑释解教人员亲友为成员的安置帮教队伍,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好“四关”(接收关、管理关、帮教关、安置关),坚持“五项”工作制度:(例会制度、走访制度、“通气”制度、谈心制度、档案制度)杜绝刑释解教人员回归脱管失控现象,做到“五谈”(谈思想找根源,使其知罪错、谈法律讲法纪,使其认罪服法、谈教训讲危害,使其迷途知返、谈家常问情况,为其排忧解难、谈未来讲前途,使其热爱生活)“五清楚”(犯罪原因清楚家庭状况清楚就业状况清楚思想状况清楚社交情况清楚)确保帮教对象、帮教关系、帮教责任、帮教时限“四落实”。要开发建立刑释解教人员信息数据库,健全完善刑释解教人员帮教档案,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走向实。要主动与劳动、工商、税务等部门及街道协调,挖掘就业岗位,积极帮助刑释解教人员实现再就业,从而维护社会的稳定。

(五)贯彻全会精神,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确保各项司法行政工作任务的完成当前,司法行政战线的首要政治任务,就是认真组织学习十六届四中全会《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深刻领会全会精神,提高对加强执政能力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增强提高执政能力紧迫感、使命感、责任感,结合司法行政工作的实际,把学习全会精神与开展创建“三个一流”活动结合起来;同建设服务型政府和服务型机关结合起来,制定措施、落实制度,找准理论和实践的结合点,把学习的落脚点放在本部门工作的实践创新上,紧紧围绕“新西岗”建设目标,切实履行好维护社会稳定的各项工作职责,着力加强法律服务工作,利用区辖律师、法律工作者、法律援助、公证等资源,探索为“四区二带”和大的经济项目主动上门服务,解答法律咨询、担任法律顾问的新途径、新办法。加强对机关干部、街道司法助理、律师队伍建设,严格执行《关于依法行政从严治警的“十条禁令”》《关于加强政风和行风建设的八条规定》和《大连市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在公务活动中“八不准”》,全面提高依法行政和科学管理水平,为建设“新西岗”、为我区经济发展和软环境建设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司法行政年终工作总结(二)

司法局司法行政工作总结篇五

(一)以强化基层基础工作为首要任务,有力维护社会稳定

全年,我们积极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始终紧紧围绕县、乡党委政府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来开展。紧紧围绕“一个目标”,即围绕构建平安和谐**的总目标;突出“两个重点”,即以预防因矛盾纠纷引发的群体性的事件和“民转刑”案件为重点;坚持“三个结合”,即坚持排查调处矛盾纠纷与规范人民调解基础性工作相结合,坚持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结合,坚持人民调解与平安建设活动相结合。在各级人民调解组织的积极努力、辛勤工作下,围绕煤炭资源整合、林权制度改革、城镇化发展、红色旅游节召开等重大工程和重大活动的推进,狠抓人民内部矛盾的化解工作,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防止了多次群体性上访,制止了多件群体性械斗,这些有效的做法和成绩的取得,得到了省司法厅、市委政法委和市司法局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赞赏,7月,我们举全局之力,成功地举办了全市人民调解工作现场会。具体工作中,主要是:继续开展好“一个活动”、突出“两个重点”、确保“三个加强”、做到“四个创新”。

1、继续扎实有效地开展“人民调解年”活动

一年来,根据全国、省、市、县政法综治工作会议和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在2017年和2017年人民调解年活动的基础上,紧紧围绕构建“和谐平安**”的总目标,坚持走排查调处矛盾纠纷与规范人民调解基础工作相结合、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相结合、人民调解与平安建设活动相结合的路子,构筑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的“大调解”工作格局,落实好村级每半月排查一次、乡级每月排查一次、县级每两月排查一次的排查纠纷机制,集中梳理好可能影响全县社会稳定及重大项目建设的矛盾纠纷,有效地落实好调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调处部门,使大量的纠纷得到有效调解,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有力地促进了全县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受理各类纠纷994件,与去年相比上升458件。调处纠纷994件,调处率100%,规范化调处成功976件,调成率98。2%,履行973件,履行率99。7%,没有出现因调解协议毁约而进行诉讼的情况。

今年是全市“基层司法所建设年”,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两所一庭”建设的要求和省、市司法所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局党组高度重视司法所建设工作,认真研究、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目前,工程建设正有张有序地进行,整个司法所建设活动能在市局规定的时间内完工;二是全系统进一步完善各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责任等基层司法所管理规章制度,严格奖惩,在抓落实、见成效上下功夫,树立了全县基层司法所的良好形象;三是紧紧围绕全县改革、发展、稳定的工作大局,认真开展争创“优秀司法所”和“优秀司法助理员”活动,不断提高司法行政服务基层、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和水平,积极为构建“和谐平安**”充当主力军作用。全体司法助理员共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115件;为各级党委、政府提出司法行政建议34条,采纳32条;制作规范性文件37份;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94件,成功87件;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293次;防止群体性上访9件,制止群体性械斗4件;参与专项治理整治活动11次。同时,指导各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处大量的民间纠纷。

司法局司法行政工作总结篇六

今年以来,我市司法行政工作按照全省政法工作会议和全省司法局长会议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发挥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能作用,进一步提高司法行政工作水平,各项工作呈良好发展态势。基层基础建设有新的进展,法律服务的规范与拓展有新的突破,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创新有新的成效,队伍建设呈现新的面貌。

1、积极做好基层基础工作,努力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去年底,我市司法所已全部恢复建制。今年初,根据省委办公厅会议纪要精神,进一步巩固、完善司法所机构建设,并将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作为今年工作重点。制定下发了《芜湖市关于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对全市司法所的组织机构、管理体制、队伍建设、业务工作、设施装备、所务管理等方面规范化建设提出具体要求。为加快我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特别是如何解决撤乡并镇后司法所建设问题,在总结、调研南陵县撤乡并镇后高标准、高起点建设司法所经验的基础上,于今年三月四日在南陵县何湾镇召开了全市司法所建设现场会。会上南陵县及何湾镇介绍了司法所建设的经验。省厅、市委领导也就司法所建设问题提出了要求。会后,各县区纷纷行动起来,抓住机遇,积极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繁昌、新芜等县区还组织去南陵参观学习。南陵经验受到省厅领导好评。省厅专门派调研组来南陵调研,所撰写调研报告在《安徽司法简报》上刊登,在全省召开的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上进行交流。目前南陵县八镇司法所已向省厅上报要求进行规范化司法所验收报告。

2、积极开展“人民调解百日会战”活动,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作用,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从三月至五月我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人民调解百日会战”活动。为保证活动扎实开展,市局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整个活动分“宣传发动、具体实施、总结表彰”三个阶段。为及时指导每个阶段活动开展,分别召开二次汇报会,并在第三阶段对专项工作进行了互查。据不完全统计,“百日会战”期间,全市共张贴宣传标语3110条,出黑板报70余期,出动宣传车64次,在广播、电视、报纸共刊播消息253(条),共对341025名外出务工人员,52987名外来流动人员以及3385名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了登记。各乡镇街道共举办调解员培训班70期,培训调解骨干7767人,各级调解组织共调解民间纠纷723件,成功699件,制止群众械斗360余人次,化解了群体性上访677人次。市局对69名先进个人、27个先进集体予以表彰。百日会战成效明显,为维护基层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一是调处了一批疑难复杂、易激化纠纷;二是宣传了相关的法律法规,特别是司法解释及《人民调解若干规定》;三是培训了调解人员,提高了调解队伍业务素质,锻炼了调解员队伍;四是加强了各级调解组织建设,大部分县区调解组织能够做到文书、制度、标牌、印章、程序五统一;五是扩大了司法行政机关的影响。会战期间,市局共出简报专刊七期,在《安徽法制报》、《安徽法治》、《芜湖日报》共刊登七篇报道(不含县区),其中,6月22日,《芜湖日报》焦点透视整版刊登了“人民调解在芜湖”一文,介绍了我市人民调解工作开展情况。为加强人民调委会规范化建设,市局投资三万元在我市最大的居住小区南瑞街道建成规范化调解庭,以推进全市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建设。

3、进一步加大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监管力度。结合法律服务所年检和法律工作者注册加大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监管。首先,为提高法律工作者水平,4月2日分四片对全市242名法律工作者进行了业务考试,202人经省厅注册;其次,针对三县撤乡并镇,及时对三县法律服务所机构进行重新年检,对已撤销、合并的所进行重新登记。

4、积极开展安置帮教工作,为加强对安置帮教工作宣传。市局与市电视台联系,分别对马塘区双环机械厂、芜湖县方村镇安置帮教工作进行专题报道,同时也在芜湖日报进行了刊登,扩大了影响。最近市局配合好监狱对四区一县的宿州女子监狱16名刑释人员改造质量进行了跟踪调查。

司法局司法行政工作总结篇七

20xx年上半年,我局深入贯彻党的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局上下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有关会议要求,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努力提升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实战化水平,为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坚定的法治保障。

一、上半年主要工作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努力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建立健全县、乡镇、村社区三级调解网络,做到全县调解组织全覆盖。组建了以信访局为依托,综治、信访、司法配合的县矛盾纠纷联调中心,推进信访案件分流办理、重大纠纷指派督办、构建全县重大纠纷处置化解工作机制。加强县道交纠纷、医疗纠纷两个专业调委会建设,集中处置化解专业纠纷。在全县28个乡镇、开发区、192个村社区依法建立调委会,配齐配强专兼职调解员。按照“六统一”要求,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基础建设,加大软硬件建设和经费投入,推进基层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建立矛盾纠纷属地管理、就地化解工作机制,落实纠纷排调岗位责任,重大纠纷包案负责。加强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配合,加强诉调对接,促进大调解机制建设。今年上半年通过诉调对接衔接机制,县法院共司法确认案件240余件。组织开展纠纷排查,及时调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简易纠纷由村(社区)当场化解,重大疑难纠纷和历欠积案实行乡镇党政领导包案负责,调结。跨多个乡镇的重大纠纷及影响全县全局的涉众型、涉特殊群体纠纷,由县调解中心协调相关部门全力调处。截止目前,全县共受理调解各类矛盾纠纷案件1603件,成功调解1571件,调解率100%,化解成功率98%。

(二)规范管理,服务民生,切实提高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水平。根据省厅及市局《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实施办法》,将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工作纳入到民生工程,建立健全相应机制,同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实施办法》、《20xx年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任务分解表》,确保我县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落到实处。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采用多种形式,在各乡镇、村办公场所悬挂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的横幅30条,在46个机关单位电子屏幕滚动播出宣传标语。发放便民服务卡700余张,民生工程一封信20xx余封,做到不漏村、不漏户。联合其他民生工程实施单位一起在公园广场等人流量大的地方进行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宣传活动,现场解答群众疑问,发放宣传材料,实现零距离一对一交流。在黄山市民生网、黄山新闻网、安徽省民生网刊登民生工程工作动态信息2篇。继续开展“公证服务提升年”主题实践活动,提高创新服务理念、拓宽服务领域、提升服务质量、增强服务能力。通过活动的开展,增强了便民惠民意识,不断提升我县公证处的凝聚力、影响力和整体实力。截止5月底,共办理各类公证77件,接待群众咨询 60余人/次。充分发挥律师法律服务职能优势作用,深入开展“律师进社区”、“进村居”和“双联”活动,满足群众需求,拓宽法律服务内容。积极安排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值班工作,参与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化解、突发事件处置工作,与县信访局联合印发了《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值班工作制度》。推进律师担任各级党委、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努力为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工作创造条件、搭建平台。按照市、县zd委关于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精神,组建我县优秀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上半年共受理案件5件,成功办结案件1件。全县四家律师事务所共办理各类案件863件,其中刑事案件61件,民事案件544件,行政案件14件,仲裁案件10件,法律援助案件234件,担任法律顾问68家。

(三)完善机制,加强监管,努力提升特殊人群社会治理能力。完善社区矫正工作机制,建立完善一案一报、档案评查、每月零报告、季度通报、社区服刑人员集中点验、监督管理及安全稳定分析例会等各项制度。上半年,我局每季度将各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通报给乡镇党委和司法所,督促落实整改。从5月份开始,实行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月统计报告制度,全面监管各司法所社区矫正措施落实情况。认真落实社区矫正三项基本任务,重点抓好社区服刑人员报到报告、走访、外出管理和违法违规惩处工作,确保刑罚执行的严肃性。启用了社区服刑人员报到时观看《社区服刑人员监督教育》片,同时进行测试,测试结果记录执法档案,组织编印了《社区服刑人员须知与案例选编》发放到报到的社区服刑人员手中,教育引导社区服刑人员自觉遵守社区矫正相关规定,自觉接受社区矫正。继续推行社区服务菜单制管理,全县各司法所均建立了“菜单式”社区公益服务项目。结合“黄丝带帮教”活动,春节前对全县特殊困难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摸底调查,开展送温暖活动,给6名特殊困难社区服刑人员家庭送去了救助金。与县、乡镇民政部门积极沟通协调,解决低保4人,临时救助 1名。与人社部门协调,组织参加县级技能培训。切实加强社区矫正机构队伍建设和业务培训。组织全县司法所长参加市局举办的社区矫正业务培训班,结合全县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和全县社区矫正工作会议,对从事社区矫正工作的司法助理员、社区矫正特岗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执法水平,规范执法行为。加大社区服刑人员监管措施的落实,加大违规、违法行为的惩罚力度,确保社区服刑人员不脱管、漏管、虚管,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截止5月底,我局共接收社区服刑人员69人,解除人员78人(含3名撤销缓刑人员),现在册社区服刑人员182人,分布在26个乡镇,其中管制2人、缓刑165人、假释13人、警告3人、暂予监外执行2人。撤销缓刑3人,两人已收监执行,一名正在上网实施追逃。夯实安置帮教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司法厅、省综治办、省公安厅等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刑满释放人员衔接管理工作的意见》(皖司发[20xx]71号),做好对刑满释放人员的衔接管理教育帮扶工作,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刑满释放人员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积极推动远程帮教探视系统建设,提高远程探视系统应用效率,上半年,全县受理远程探视申请5份,其中成功探视2人。加强刑释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应用。核实率、核实成功率均达到100%。完善县、乡(镇)、村(社区)三级帮教组织共建有221个,成员1896人(其中县级1人,乡镇级198人,村(居、社区)级工作站216个,帮教志愿者1685人,其他安置基地4个12人)。全县刑释解教人员期满205名,增刑释人员105人(含期满解教对象3人),无新增解教对。目前在册人员共有936名(刑释5年内936名、解教3年内0名),安置率达97%,帮教率100%,无重新犯罪。

(四)启动“七五”普法,创新法治创建,全面提升全县法制宣传和法治创建水平。突出重点,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制定下发了《xx20xx年度重点普法目录》、《20xx年法治宣传教育重要工作目标任务》等文件,明确20xx年普法主要工作。发挥各成员单位在普法教育中的职能作用,共同做好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旅游从业人员、农民等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上半年组织县委中心组学法1次,举办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2期,640人参加培训。3月份在全县各学校开展宣传月活动,举办种类法治课(讲座)近30场次,受教育学生近万人次。继续办好《身边事》、《法治园地》等宣传栏目。遵循现代传播规律,完善普法网络、普法建设微博,开通微信公众平台、开辟普法手机报平台等方式,充分发挥新媒体在普法中覆盖面广、成本较低、传播迅速、有利互动的优势,切实增强普法的渗透力和吸引力,提高广泛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扎实组织开展 “江淮普法行”、深化“法律七进”等活动,切实为“七五”普法开好头,起好步。深入开展法治文化“四入行动”,挖掘、探索法治文化与地方特色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廉政文化等相互融合和相互促进。切实加强法治文化作品的创作和推广,推动法治文化的发展。积极组织参加全市“徽州地域法治文化研究论文征集活动”。大力开展多层次多领域法治创建。推动依法治理纳入党委政府目标管理,推进法治、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等创建活动向纵深发展。组织开展了全县和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复核审查工作。目前,建有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4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33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社区”4个。把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纳入美丽乡村(社区)建设,率先建成“民主法治示范村”的有效平台。

(五)加强队伍作风和反腐倡廉建设,切实提升司法行政队伍履职能力。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通过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领悟原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提升党员干部讲政治、守规矩,懂全局、管本行,抓重点、破难题,抓落实、求实效,讲担当、善作为,崇廉洁、拒腐蚀的能力。强化作风建设,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抓手抓作风整顿。通过不断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强化党性修养和底线意识,通过内在动力和外在压力相结合促进问题整改,推动全体党员干部作风进一步好转。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明党的纪律,落实主体责任。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自觉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认真履行职责范围内“一岗双责”职责。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深化源头防腐。健全完善用人选人管人机制,加强对机关干部的监督和管理。加强对所属各科(室)、司法所廉政建设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检查监控力度,锲而不舍抓“四风”,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个别违纪干警处理绝不手软。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少数部门和单位对普法工作认识有偏差,存在“普法工作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和“抓业务是责任,抓普法是义务”的错误认识,普法效果不理想;二是人员、装备等保障力量薄弱,基层司法行政干警超负荷工作矛盾突出,人少事多严重制约各项工作正常开展。三是个别干警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工作创新精神不够,不同程度影响了工作开展。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做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扎实抓好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落实兑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加大先进典型的培养力度,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提升司法文化软实力。

司法局20xx年上半年司法行政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打算工作总结

(二)全面推进“法治”创建工作。总结表彰“六五”普法先进单位和个人,筹备“七五”普法启动会议。打造特色品牌,形成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创新宣传载体,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实效。

(三)着力加强人民调解工作。针对全面深化改革中出现的社会热点、难点矛盾纠纷,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和三调联运职能优势,积极协助有关职能部门把各种可能的矛盾化解在内部、基层和萌芽状态,防止经济民生领域风险演变这社会风险。加强人民调解基层基础工作和规范化建设,打造人民调解基层服务圈。

(四)进一步强化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适时对严管级社区矫正人员配备电子手腕,加强社区矫正人员入矫管理和平台定位,进一步规范适用社区矫正社会调查评估工作。加强重点时期、重点对象的监督管控,严防社区矫正人员发生重、特大刑事犯罪和参与群众性事件。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经费保障政策的落实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协调,力求在安置帮教生产劳动基地、技能培训基地建设方面有新突破、新提高。

(五)构建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实体建设,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规范律师管理,提升律师执业水平。进一步推进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组织律师开展专项法律服务。强化基层法律服务行业规范管理,加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诚信行为监督。推动公证积极参与全县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扩大公证业务范围。加强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建设,将因就业、就学、就医等合法权益受损引发的案件纳入援助事项。建立法律援助质量标准,严格落实案件回访制度。

司法局司法行政工作总结篇八

2018年,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执法科(执法大队)以“规范行政执法、从严查处各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为抓手,以管好资源、护好绿为落脚点,认真开展以行政执法为中心的各项工作,森林资源得到有力保护。

指导督促各级各类执法队伍认真贯彻执行《森林法》、《野生动植物保护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及其他有关林业法律法规,切实做到迅速及时地查处各类违法案件,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使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得到了遏止和惩处。同时,积极妥善调处各类涉林信访纠纷。截止12月23日,全年共处理各类林业行政违法案件260件,罚没、育林基金总收入70余万元。违法案件的查处率达到100%,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准确,从而通过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加大了处罚和打击力度,有效地保护了森林资源,促进了森林资源覆盖率的持续增长。

根据省人民检察院、省林业厅《关于开展“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暨深入推进“服务生态经济建设美丽四川专项监督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市检察院《关于开展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执法检查的通知》精神,我们主动作为,积极配合,对2018年度以来各辖区内办理的林业行政执法案件情况进行认真自查,重点自查行政处罚是否执行到位、涉嫌犯罪的案件是否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扣押、罚没款物的管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等问题。5—6月,联合木材检查站、许可科等相关部门,成立工作组,对基层林业站进行林业行政执法疏查,了解掌握办理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情况,并对林业行政处罚法律条文使用、证据收集、处罚程序、执法文书、案卷装订等业务内容进行把关指导,促进规范执法程序、案件移送程序,提高执法办案的的质量和效率,共同推动专项监督活动的深入开展。

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的观念,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充分认识信访工作的重要性,以维护林区稳定为目标,解决群众实际问题为重点,不断提高工作的主动性和前瞻性。严格执行信访法规,及时办理涉林信访案件。做到受理举报细致、准确、热情和反馈及时。全年共调查回复涉林信访案件8起,无一起复访、缠访。

一是认真梳理近年执法数据。对2013年—2018年林业行政执法情况进行全面回顾总结,搞好相关数据的收集整理和汇总,按时保质向地方和上级主管部门提供林业行政执法相关资料。二是统计行政案件报表。及时收集全市每月行政执法案件情况,依法、准确、真实地进行汇总统计,及时上报。三是梳理依法基础数据。根据市法制办统一安排,为进一步完善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相关制度,促进依法、规范行政,对林业行政执法制度建设、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人员以及2018年度行政执法情况进行分类梳理统计,上报市法制办。四是完善网上执法平台。根据市效能办要求,组织有关经办人员参加省网上行政执法平台前期试用和功能评判,进一步规范林业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工作,促进行政权力网上规范、公开、透明、高效运行,实现政务公开、协同办公、监察监控三大功能,建成权责清晰、程序严密、运行公开、制约有效的行政权力网上运行机制。五是编写林业执法信息。林业信息是科学制定林业改革发展决策的重要基础和依据,为领导及时了解情况、制定科学决策、推动工作落实发挥作用。工作人员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工作,强化岗位职责,根据“第一手资料、第一道研判、第一时间报送”的工作要求,围绕全市林业改革发展的大局,确定林业执法信息工作思路、抓住重点、捕捉亮点,进一步提高信息报送质量和效率,充分利用信息这一平台反映林业系统行政执法的工作情况。

抓好队伍建设是搞好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的根本所在。一是加强思想建设。积极参加党的群众路线活动、局每周一集中学习,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协作意识,强化职业道德和岗位责任感,把公平正义作为衡量执法人员道德良知的重要尺度,夯实执法人员的思想基础。二是加强业务建设。加强林业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学习,组织林业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督促指导执法人员认真研究《行政处罚法》、《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森林防火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增强林业法制意识、法律素质,提高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三是加强作风建设。结合党的群众路线对照检查阶段,认真查摆“”问题,进行自我革新、自我净化,弘扬“创新、实干、奉献”的林业行业精神,培养“雷厉风行、求真务实、秉公执法、艰苦奋斗、吃苦耐劳”的优良作风,杜绝“庸懒浮散”不良习气,坚持群众路线、群众观点和群众立场,帮助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树立执法为民的形象。

1、偏重于完成日常事务和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对森林资源管护的新情况、新问题缺乏深入调研,对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没有行之有效的举措。

2、执法队伍发展不均衡,老同志有经验但文化水平偏低,新同志有文化但处理问题的经验又不足。

3、少数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主动性、积极性不够。

1、以规范林木采伐、运输,监管木材经营(加工)合法经营为重点课题,适时开展调研,提高解决重难点和新问题的针对性。

2、加大对林业行政执法的指导监督力度,确保程序合法,案卷规范。

3、加大队伍建设力度,加大执法业务培训,保持执法队伍“学习林业法律法规、提升执法水平、确保办案质量”的热情不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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