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干警自我鉴定 检察院实习生自我鉴定

检察干警自我鉴定 检察院实习生自我鉴定

ID:1668310

时间:2023-08-07 18:20:25

上传者:曹czj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检察干警自我鉴定 检察院实习生自我鉴定篇一

实习期快要结束了,在检察院中你学到了什么呢?怎么写自我鉴定;下面是有检察院实习生自我鉴定,欢迎参阅。

一眨眼,实习的日子,竟已经过去快一星期了。应该有个小结什么的,纪念那些新鲜、空闲和有规律的日子。检察院所在的大黄桥南路,并不是自己常去的地方。楼很简陋,与其隔壁正在热闹地装修的法院,以及走一段路即到的公安局形成较为明显的对比。厕所还是男女不分的。楼道很狭窄,两人并排走,若是稍胖之人,不免显得拥挤。一个一个办公室,就像是一个一个盒子。我所在的科室是公诉科。在四楼。四楼的楼道口挂着这个科室的人员的照片,老少皆有,科长是个年轻的女士。一边是奖章。竟还有个全国性的奖: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两星期的实习生活里,做的事情不多。提审、旁听、敲章、复印、看审查报告。大量的时间,我都是坐在位置上,看报纸。

余姚日报、宁波日报、浙江日报、人民日报、检察日报、东南商报、今日早报、钱江晚报、南方周末、特别关注、特别文摘、环球人物、法律与新闻……我的时间几乎都是被报纸杂志给日完的。在检察院实习,中饭在食堂吃,饭票是自己买的:10元一张。菜还不错。但是,每次都要跟那些检察叔叔和阿姨挤在一张圆桌上,常常颇感尴尬。说话与不说话,都觉得压抑。于是,后来,我们常常中午跑到外面去吃。并非贪便宜,只是贪自由。一碗拉面,或一碗砂锅,然后随意地谈些琐事,轻松自在。饭后,若是阳光较好,即在街道或超市随便走走,打发中午一样无聊的时间。提审是比较有趣的。隔着铁栏,阅人间生命,倾听这些迷途羔羊的言语,心中能激起颇多好奇。

常常是在有阳光的下午,随指导老师坐车去看守所,下车走进那些阴暗潮湿的提审室。外面太阳再好,里面还是要打灯,穿的衣服,总嫌不够。我是没有权力和能力讯问他们的。我就那样挺着身体默默地坐在桌前,翻那些案卷。那些死人的解剖照片,在他人看来应是恐怖甚至恶心的,我却觉得颇为平常,连老师亦觉得有些惊奇。有一个交通肇事案的照片,同办公室的黄老师说,他看完就跑到了厕所。而我看了下,并不觉得有多么恶心。难道我的心真的很冷酷,我很冷血?在翻案卷的间隙,我会用眼神去读隔着铁栏坐在对面的犯罪嫌疑人的眼神,尤其是那些未成年的或比我年轻的。有一个孩子,真的只是一个孩子,他的眼神给我留下了特别的印象。犯的事是偷电瓶车,跟着一个比他大几岁的人。回答问题,总是怯生生的。不敢正视我们。眼睛常盯着地。偶尔抬头看我们的时候是,他回答后,老师正在记录的寂默间隙。所以,我是常看到的。

眼神里的那份幼稚、害羞和迷惘,是我不忍心看到的。我觉得他就是我邻家的一个小男孩。甚至,我感觉到自己儿时的一些影子。这时候的他,真的应该坐在教室里,因为,孩子,你是93年出生的。16岁的你,随父母来到这个陌生的城市,来到这片新鲜的土地,然而,你还没好好看,就进来了,进到这样一个阴暗潮湿的地方,几天后,你又将穿着囚服,站在法庭上。产生些怜悯之心。我不知道该怪谁。

那个两年前发生的打架斗殴案,因为有在校生的参与,且武器中枪、刀众多,显得颇为生动。不同的当事人口中说出的事件的面貌,有着不同的侧面。那个下午,我的思绪竟沉浸在这个案件里无法自拔。我想,看黑帮电影百部,也不一定比得上这一次的提审。那么真切、复杂、鲜活。话语中充满的陷阱、欺骗、驳斥,神情上的不屑、坚定、无谓,是电影中根本无法看到的。旁听就有些乏味了。闲得无事的我们,有时也会跟在指导师傅后面,去隔壁的法院旁听案件。那些法庭审理程序是颇为繁琐的。但在法律人看来又是不可缺少的。一个法庭,整个下午会开好几个案子的庭。旁听席的秩序常常有点乱。有些不是来听这个案子的人,看法官在一遍一遍地调查11个当事人的基本情况时,已经有点不耐烦。对他们来说,这是废话了。大部分刑事案子是被告人认罪的案子。法庭调查环节就是走过场的。最有意思的自然是法庭辩论部分。如果被告人请了辩护律师,就会更有趣些。这也是法律人自由发挥空间最大的部分了吧。而至于别的敲章、复印和看审查报告的事,就更没记录的意义了。

还是说说里面的那些人吧。在联系去检察院实习的事时,第一次是用电话联系的。电话那头就是余主任。余主任很好说话。一口答应我可以去。那是去年11月份的事了吧。公务员考试结束的第二天,也就是星期一,再次拨通余主任的电话。询问年前是否可以去实习。还是满口说好。星期二进去第一个见的也是余主任。我把介绍信给他,他把我带给许学姐。之后,亦常在楼道口、办公室见到他。他是一个能带给别人欢声笑语的人。虽然,我想说,那些笑话有些俗,有点老套。许学姐是我大一时参加的暑期社会实践队的队长,仅长我一届。以前在学校的时候,路上遇到,学姐总是很热情地跟我打招呼。逢年过节,也总是少不了学姐热情洋溢的祝福短信。我是实习之前不久,才欣闻她也在余姚检察院的。一下子觉得检察院亲切了不少。学姐带我认识了复印室和敲章室的姐姐。然后就把我带给了俞科长。俞科长接触不多。一看即是年轻有为的样子,做事干练,分配任务条理清晰。跟海昌说,感觉有吴文雯的能干。

我待的办公室里有两位老师:何老师和黄老师。何老师,有些年长,女儿已上高中,估计是40有余了。黄老师,仅仅长我两届。在检察院,也算是新人。何老师,有些沉默寡言,有种与世无争的心态。遇事,淡定;遇好事,淡泊。虽然能明显地感觉到他是个顶好说话的人,但还是觉得有些不好亲近。所以,交流的话,还是与年纪相仿的黄老师多些。有时候会感觉,自己如果真的能考入检察院,很可能是何老师的状态。40余岁,仍然干着平凡的科员岗位,万事不争也不抢,上级分配的任务,踏实完成,做事独立,无需他人帮忙。发什么东西,不动声色,律师来了,递上烟,无声接过,继续看自己的电脑。闲下来,就是上内网,看看全国各地世界各处发生的新闻,偶尔心血来潮,就盯着屏幕给黄老师和我讲讲海地地震和美国武器的情况。黄老师,就激情些。工作之余,常听他联系他的那些死党,安排周末或者晚上。也会跟我谈谈电影。在他得知我公务员报的是检察院时,他说了很多关于公务员考试的事情。包括笔试和面试。作为过来人,他的经验是很真切的。从答题技巧到衣着,从心态到招考内部新闻,很多是我第一次听到的。临走那天下午,黄老师祝我成功。那一刻,我内心也是希望的。

毕竟,在我为工作烦恼的时候,如果公务员能够传来好消息,我知道,自己是很难有勇气抛弃的。更欣赏的是他平时的举止。会主动地烧好水,会主动地打扫垃圾,会主动地领来报纸,会很注重细节地给我留下钥匙,以防我中午进不了办公室。开庭时,在我旁听的那些案子里,他的起诉书读的是最有力度的。很响亮,很激昂,似乎那一刻他真的化身为了国家公诉人。我觉得,检察人员确实要有这样的荣誉感。

还有就是常来我们办公室串门的雷老师。第一次去看守所是雷老师带我去的。在提审的间隙,聊了些彼此的情况,知道他是湖南人。是湖南某著名大学的宪法与行政法学的研究生。虽然他是研究生,但他对考研究生有些反对。说读完出来,亦不过如此,正如他现在这样。雷老师是一个湖南人。有些余姚方言,他还听不懂。二和二十,他就分不清。我给他讲了好多遍,他还是说,分不清。够累人的。也够雷人的。雷老师进我们办公室的时候,常会拍拍我的背,我的肩,会跟我交流看书看报的经验。是个颇为亲切的人。复印室的两位姐姐也很可爱。与许学姐同一办公室的杨主任很和蔼可亲,那个下午对金晶和我说了很多事情,受益匪浅,至今不忘。金晶与我是在大一实践队里一起认识的。那时交流并不多。又同为法律诊所的成员,但是还是不常说话。渐渐熟悉是因为在考研教室。在同一考研教室,低头不见抬头见。有次聊及实习的事,欣闻她也打算到检察院实习。自然乐于与之做伴。金晶在法学院,几乎是一个传奇。这个四级考660多分,六级考620多分,司法考试460多分的人物,有着极其善良和单纯的心灵。做事之认真、才华之出众,举法学院的人无不侧目。而在检察院,也很快与老师们建立了很好的关系。确是颇招人喜欢的女生。跟这样能够创造奇迹的人共处十余日,是件快事。她之真诚,灵动,会感染很多人。我自然不会例外。会记住那些一起相处的日子。她是那种裸考即能上研究生的人,却选择了本校。这令几乎所有人百思不得其解。人大、法大在她这里,亦不会是极难的事,为什么还要选择被我们自己都瞧不起的本校。曾数次问她,她皆笑而言它。我自然不会追问。竟有几分神秘。对金晶而言,研究生的结果甚至在开考前就没有了悬念。似乎,法学院已经可以为她预留位置了。这样的学生是最求之不得的学生。而那些也考本校的同学,也不会做着超越金晶的痴梦。与金晶同台竞技,无异于一场噩梦。自讨没趣。检察院的氛围是安静的。它偏居一角,正如实际的地理分布一样,在法院和公安局的夹缝中生存。

我在预判着自己的公务员结果。我,想而又不想。淡定淡定。实习结束,就意味着休息,意味着找工作的开始,就意味着写论文。过年?我完全没概念。

大四下学期,我在区检察院实习,实习期间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实习期间能够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早退,认真完成领导和检察人员交办的工作,得到院领导及全体检察干警的一致好评,同时也发现了自己的许多不足之处。

实习期间,我利用此次难得的机会,努力工作,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向领导和检察干警求教,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党和国家的政策,学习法律、法规等知识,利用空余时间认真学习一些课本内容以外的相关知识,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从而进一步巩固自己所学到的知识,为以后真正走上工作岗位打下基础。

在实习过程中,也发现法律的普及非常重要。我国政府为推进法治建设而进行的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动,取得了很大成就。人们的法制观念、法律意识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在普法的深度与广度上还有一些不足,普法活动不能只做表面文章,要深入实际,真真正正的让人们了解法律、法规的含义。并在这个基础上,逐步确立人们对法律的信仰,确立法律神圣地位,只有这样法治建设才有希望。

这近半年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我认为对我走向社会起到了一个桥梁的作用,过渡的作用,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经历,也是一个重要步骤,对将来走上工作岗位也有着很大帮助。向他人虚心求教,遵守组织纪律和单位规章制度,与人文明交往等一些做人处世的基本原则都要在实际生活中认真的贯彻,好的习惯也要在实际生活中不断培养。这一段时间所学到的经验和知识大多来自领导和干警们的教导,这是我一生中的一笔宝贵财富。这次实习也让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学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的做人的一个最基本的问题。对于自己这样一个即将步入社会的人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他们就是最好的老师,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我们可以向他们学习很多知识、道理。

大学暑假,我去区检察院实习,时间是从二0xx年七月十六日至八月九日。实习期间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实习期间能够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早退,认真完成领导和检察人员交办的工作,得到院领导及全体检察干警的一致好评,同时也发现了自己的许多不足之处。

此次实习,主要岗位是审查起诉科,因此主要实习科目是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也涉及一些其他私法科目。在实习中,我参加了几起案件的开庭审理,认真学习了正当而标准的司法程序,真正从课本中走到了现实中,从抽象的理论回到了多彩的实际生活,细致的了解了公诉起诉的全过程及法庭庭审的各环节,认真观摩一些律师的整个举证、辩论过程,并掌握了一些法律的适用及适用范围。跟随干警提审,核实犯罪事实,探询犯罪的心理、动机。真正了解和熟悉了我国的公诉程序及法庭的作用和职能,同时还配合公诉人员做好案件的调查笔录和庭审笔录,做好案卷的装订归档工作。

实习期间,我利用此次难得的机会,努力工作,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向领导和检察干警求教,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党和国家的政策,学习法律、法规等知识,利用空余时间认真学习一些课本内容以外的相关知识,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从而进一步巩固自己所学到的知识,为以后真正走上工作岗位打下基础。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的专业知识的匮乏,刚开始的一段时间里,对一些工作感到无从下手,茫然不知所措,这让我感到非常的难过。在学校总以为自己学的不错,一旦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知道的是多么少,这时才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含义。这也许是我一个人的感觉。不过有一点是明确的,就是我们的法学教育和实践的确是有一段距离的。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需要理论的指导,但是法学的发展是在实践中来完成的。所以,我们的法学教育应当与实践结合起来,采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具体说就是要处理好“三个关系”:即课堂教育与社会实践的关系,以课堂为主题,通过实践将理论深化;暑期实践与平时实践的关系,以暑期实践为主要时间段;社会实践广度与深度的关系,力求实践内容与实践规模同步调进展。

在实习过程中,也发现法律的普及非常重要。我国政府为推进法治建设而进行的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动,取得了很大成就。人们的法制观念、法律意识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在普法的深度与广度上还有一些不足。比如有些时候,人们对有些法律条文是知道的,但却不知道如何适用它,以至于触犯法律;有时候人们对两个以上不同法律对同一问题的规定不明白,不知道该适用哪一部法律,有一个案件就是这样的,被告人原是某村会计,后来在改选中落选,这样一些会计帐簿、会计凭证需要移交,但是他一直认为《会计法》是规定的要等帐目清算后再移交,所以就坚持不交出,结果被以隐匿会计帐簿、会计凭证罪逮捕。这一个案例就说明我们的普法活动不能只做表面文章,要深入实际,真真正正的让人们了解法律、法规的含义。并在这个基础上,逐步确立人们对法律的信仰,确立法律神圣地位,只有这样法治建设才有希望。

再有一个问题就是青少年犯罪。在实习中所接触的案件中,有很大一部分案件的被告是八十年代以后出生的,甚至有两个犯有抢劫罪的被告人是八七年的。不考虑被告人家庭和自身因素,从社会大环境来说,我觉得社会也有一些责任的。从八十年代初改革开始到八十年代末,这是一个重大变革的时期。这一段时间对精神文明建设有些放松,也就是说,有些犯罪人在童年时期就有可能已经沾染上了一些不良习气。所以说,教育从娃娃抓起,不能只是一个口号,要真正落到实处。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这近一个月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我认为对我走向社会起到了一个桥梁的作用,过渡的作用,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经历,也是一个重要步骤,对将来走上工作岗位也有着很大帮助。向他人虚心求教,遵守组织纪律和单位规章制度,与人文明交往等一些做人处世的基本原则都要在实际生活中认真的贯彻,好的习惯也要在实际生活中不断培养。这一段时间所学到的经验和知识大多来自领导和干警们的教导,这是我一生中的一笔宝贵财富。这次实习也让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学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的做人的一个最基本的问题。对于自己这样一个即将步入社会的人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他们就是最好的老师,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我们可以向他们学习很多知识、道理。

学习法律的最终目的是要面向群众,服务大众,为健全社会法治,为我们的依法治国服务的。高等法学教育在推进法治建设过程中担当着重要的角色,其培养的具备一定基本理论知识,技术应用能力强、素质高的专业技能人才,将在社会上起到重要作用。现代的社会是一个开放的社会,是一个处处充满规则的社会,我们的国家要与世界接轨,高素质法律人才的培养必不可少。因此,对人才的培养,应当面向实际,面向社会,面向国际。法学教育本身的实践性很强,所以采用理论联系实际,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是比较可行的,大学的法学院应当与公、检、法、律师事务所等部门建立良好的关系,定期安排学生见习,让学生更好的消化所学的知识,培养学生对法学的兴趣,避免毕业后的眼高手低现象,应向社会输送全面、合格、优秀的高素质法学人才。

检察干警自我鉴定 检察院实习生自我鉴定篇二

大学暑假,我去区检察院实习,时间是从二0xx年七月十六日至八月九日。实习期间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实习期间能够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早退,认真完成领导和检察人员交办的工作,得到院领导及全体检察干警的一致好评,同时也发现了自己的许多不足之处。

此次实习,主要岗位是审查起诉科,因此主要实习科目是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也涉及一些其他私法科目。在实习中,我参加了几起案件的开庭审理,认真学习了正当而标准的司法程序,真正从课本中走到了现实中,从抽象的理论回到了多彩的实际生活,细致的了解了公诉起诉的全过程及法庭庭审的各环节,认真观摩一些律师的整个举证、辩论过程,并掌握了一些法律的适用及适用范围。跟随干警提审,核实犯罪事实,探询犯罪的心理、动机。真正了解和熟悉了我国的公诉程序及法庭的作用和职能,同时还配合公诉人员做好案件的调查笔录和庭审笔录,做好案卷的装订归档工作。

实习期间,我利用此次难得的机会,努力工作,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向领导和检察干警求教,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党和国家的政策,学习法律、法规等知识,利用空余时间认真学习一些课本内容以外的相关知识,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从而进一步巩固自己所学到的知识,为以后真正走上工作岗位打下基础。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的专业知识的匮乏,刚开始的一段时间里,对一些工作感到无从下手,茫然不知所措,这让我感到非常的难过。在学校总以为自己学的不错,一旦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知道的是多么少,这时才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含义。这也许是我一个人的感觉。不过有一点是明确的,就是我们的法学教育和实践的确是有一段距离的。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需要理论的指导,但是法学的发展是在实践中来完成的。所以,我们的法学教育应当与实践结合起来,采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具体说就是要处理好“三个关系”:即课堂教育与社会实践的关系,以课堂为主题,通过实践将理论深化;暑期实践与平时实践的关系,以暑期实践为主要时间段;社会实践广度与深度的关系,力求实践内容与实践规模同步调进展。

在实习过程中,也发现法律的普及非常重要。我国政府为推进法治建设而进行的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动,取得了很大成就。人们的法制观念、法律意识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在普法的深度与广度上还有一些不足。比如有些时候,人们对有些法律条文是知道的,但却不知道如何适用它,以至于触犯法律;有时候人们对两个以上不同法律对同一问题的规定不明白,不知道该适用哪一部法律,有一个案件就是这样的,被告人原是某村会计,后来在改选中落选,这样一些会计帐簿、会计凭证需要移交,但是他一直认为《会计法》是规定的要等帐目清算后再移交,所以就坚持不交出,结果被以隐匿会计帐簿、会计凭证罪逮捕。这一个案例就说明我们的普法活动不能只做表面文章,要深入实际,真真正正的让人们了解法律、法规的含义。并在这个基础上,逐步确立人们对法律的信仰,确立法律神圣地位,只有这样法治建设才有希望。

再有一个问题就是青少年犯罪。在实习中所接触的案件中,有很大一部分案件的被告是八十年代以后出生的,甚至有两个犯有抢劫罪的被告人是八七年的。不考虑被告人家庭和自身因素,从社会大环境来说,我觉得社会也有一些责任的。从八十年代初改革开始到八十年代末,这是一个重大变革的时期。这一段时间对精神文明建设有些放松,也就是说,有些犯罪人在童年时期就有可能已经沾染上了一些不良习气。所以说,教育从娃娃抓起,不能只是一个口号,要真正落到实处。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这近一个月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我认为对我走向社会起到了一个桥梁的作用,过渡的作用,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经历,也是一个重要步骤,对将来走上工作岗位也有着很大帮助。向他人虚心求教,遵守组织纪律和单位规章制度,与人文明交往等一些做人处世的基本原则都要在实际生活中认真的贯彻,好的习惯也要在实际生活中不断培养。这一段时间所学到的经验和知识大多来自领导和干警们的教导,这是我一生中的一笔宝贵财富。这次实习也让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学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的做人的一个最基本的问题。对于自己这样一个即将步入社会的人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他们就是最好的老师,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我们可以向他们学习很多知识、道理。

学习法律的最终目的是要面向群众,服务大众,为健全社会法治,为我们的依法治国服务的。高等法学教育在推进法治建设过程中担当着重要的角色,其培养的具备一定基本理论知识,技术应用能力强、素质高的专业技能人才,将在社会上起到重要作用。现代的社会是一个开放的社会,是一个处处充满规则的社会,我们的国家要与世界接轨,高素质法律人才的培养必不可少。因此,对人才的培养,应当面向实际,面向社会,面向国际。法学教育本身的实践性很强,所以采用理论联系实际,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是比较可行的,大学的法学院应当与公、检、法、律师事务所等部门建立良好的关系,定期安排学生见习,让学生更好的消化所学的知识,培养学生对法学的兴趣,避免毕业后的眼高手低现象,应向社会输送全面、合格、优秀的高素质法学人才。

检察干警自我鉴定 检察院实习生自我鉴定篇三

此刻,不得不感叹时间的流逝,四个星期的实习竟然这么快就结束了,真的好舍不得。那些可爱的姐姐、那些教会我很多东西的师傅,尤其是我的指导老师徐检察官---一个只有29岁的主诉检察官,一个人超好的大哥哥……平湖市人民检察院给我的东西实在是太多太多,酸甜苦辣,付出与回报,挫折感与成就感,理论与实践的冲击……所有这些,都逐渐在我原本浮躁的心灵内沉淀,发酵成一种不能用纸笔所形容的感动。

在此,对平湖市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和公诉科的老师们特别是我的指导老师徐建成检察官表示我最诚挚的感谢!感谢你们辛勤与耐心的指导和帮助!

一:实习单位情况

这次实习,我很幸运地被安排在了检察院公诉科,一个我向往已久的地方。因为公诉科作为检察院最繁忙的地方,工作量最大,但也意味着接触面更大,学到的东西也更多,为此我感到十分幸运。

二:实习的情况与内容

从走进平湖市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的第一天开始,我就发现这里的案件量非常大,每一位公诉人都要负责办理大量的案件,远远超出我原来的想象。但因为我是刚进来的实习生,所以还不能够接触办案。我首先接到的任务,就是公诉科上一年度的卷宗装订整理工作,这种工作比较简单机械,对于我们这些刚刚参与工作的实习生,就成了这项工作的主要劳动力。每个人的卷宗都报到了装订室,堆得高高的,于是我们开始整理卷宗顺序,找出缺漏的材料,将这些材料补齐。补这些材料花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包括出庭笔录、“三纲一书”等,要完成这些需要看过所有的案件材料,对案情有全面的了解。材料补完以后我们开始取钉、裱糊、打上页码、制作卷宗目录、进行装订。装订的要求很高,要做到符合标准,整齐美观,然后进行最后检查,加盖公章、补充签名和完成卷宗皮,到了这里一本卷宗的装订才算最终结素。这项工作差不多持续了两周,我中间因为徐大哥给了我出庭旁听、陪同提审等另外的机会,所以断断续续地只做了几天,但最后完工时几乎所有的人都大大的松了一口气,也包括我。

正如以上所说,我只整理了一两天的档案,徐大哥就让我跟他一起学习处理案件了。先是在他出庭支持公诉的时候带我去旁听,还会带我一起去提审。我还记得第一次走进平湖市看守所的日子,那是在8月5日的上午,一共要提审四个犯人,主要是涉嫌盗窃罪。与我事先想象的犯罪分子面目凶狠,态度恶劣不同,几乎所有的犯人都比较配合,清楚的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即使有一些小麻烦,经过徐大哥的政策攻心和技巧性讯问也顺利的解决了。刚开始,我们实习生只是作为陪同人员,整个询问过程几乎都没有出过声,经过多次这样的提审就会有些无聊了。我是很幸运的,因为徐大哥很有意识地培养我独立办案的能力,他会在我听了几次他的提审之后,给我机会让我尝试着去询问。记得第一次他给我这样的机会时,我竟然害怕,不敢去询问犯罪嫌疑人。但是,有一次,一个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来找徐大哥时,因为徐大哥不在,我就对她做了一次简单的询问,并做了(!)笔录。这也是我第一次独立的询问,第一份独立完成的笔录。真的很有成就感。所以在以后的日子里,我珍惜着每一次机会。

没过几天,徐大哥就把一个案子交给了我,让我开始学习独立办案的能力。那是一个比较简单的盗窃案件,他让我在办案中了解掌握最基本的程序和一些文书制作方面的要求。拿到卷宗后,我先仔细阅读审查了一遍,并填写了相关的提押证、告知书等,然后徐大哥和我一起去看守所进行了提审,还好犯罪嫌疑人认罪态度也较好,这样一来,案件事实也更加清楚。看守所回来后,我再次清理作案经过以及与之相关的各种证据,然后开始制作审查报告、起诉书等。在徐大哥的指导下,我很快就完成了第一个案子。当我听到徐大哥说“我已经把你的案子拿到法院了”的时候,真的有一种无以言表的成就感!

经过一段时间的锻炼,我已经接触了好几个案子了,我的工作已经涉及了办案的各个阶段和方面,已经基本掌握了办案的全过程,能够做到独立办一些简单的案子了。包括整理公安移送的案件证据材料,提审犯人,完成案件审查报告和起诉书等基本文件材料,但因为身份的关系,不能够出庭支持公诉。在这些办案的过程中,我还有意识的对一些复杂或疑难案件进行关注,这些关注和思考给了我很大的收获。

检察干警自我鉴定 检察院实习生自我鉴定篇四

为保证宝应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大楼安全和正常的工作秩序,制定本制度。

一、警务值班由两人组成,实行三班轮流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节假日除院里统一安排值班外,其余时间均由司法警-察负责。

二、依照办案工作区管理规定,认真负责办案工作区值班工作。

三、办案期间,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检查被询(讯)问人员有关证件、随身物品等。

四、当班人员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换人顶岗或将亲友带入值班室。未经警务处同意不得自行调班。

五、机关下班后和节假日非本院工作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楼内,本院工作人员进楼须经登记。

六、讲究卫生,值班室、门前、电梯间要保持整洁。

七、负责巡查配电房、水泵房、电梯机房和其它重要部位,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八、警务值班工作人员由法警大队管理。

一、本制度用于规范干警国家法定节假日值班和干警夜间值 班。

五、各科室内勤应及时关注值班安排,并提醒值班人员,遇有 安排在外出公差的及时报告科室负责人并及时安排其他人代班, 同 时报告当日带班领导。

七、在院内一楼设立值班室、值班记录薄和值班电话 (6015324)。值班人员职责是认真做好院内安全保卫工作,切实 履行职责,负责接待来访群众和接听、记录、处理来自各级各部门 的电话, 遇紧急重大事项要积极组织处理并及时报告带班领导。 值 班人员在值班记录薄上填写当日值班人员姓名、值班起止时间,随时填写电话记录、巡视记录及其他值班情况。在交接 值班时,由值班人员将值班室钥匙直接交给接-班人。

八、值班干警未按时到岗的,由门卫先行提醒;经提醒仍不到 岗的,由门卫报告带班领导。

九、值班干警不得擅自离岗。如有紧急事项不能到岗的,可自 行调剂,但不得以任何理由脱岗。干警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 当日安排的值班的,应向带班领导请示后自行调换值班人 员,替班人员必须保证在岗在位。

十、值班室钥匙应妥善保管。钥匙交接由上下岗值班干警直接 进行,确因特殊情况不能直接交接的,应交下一岗干警所在部门负 责人或内勤。

十一、办公室督促物业公司负责值班室卫生。做到每周更换床 单被褥,清理值班室。值班干警应自觉爱护值班室设施、物品,维 护清洁卫生。

十四、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五、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检察干警自我鉴定 检察院实习生自我鉴定篇五

暑假,我去县人民检察院实习了将近一个月。去实习期间,在科长及几位叔叔的热心帮助下,我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用于现实生活中的具体案件。在这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过程中,我虽顺利完成了每一项任务,收获颇丰,但也发现了许多问题。

一、实习目的

毕竟法律是一门理论性、实践性都很强的学科,光靠课堂是绝对学不精的,所以我利用暑假去检察院实习,目的就是努力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在实践中检验自己的本领。社会实践是每一个大学毕业生必须拥有的一段经历,它使我们在实践中了解社会,让我们学到了很多在课堂上学不到的知识,使我们开拓了视野,增长了见识,为我们以后进一步走向社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同时,通过亲身体验社会实践,锻炼自己的才干,培养自己的韧性,更为重要的是检验一下自己所学的知识能否被社会所用,自己的能力能否被社会所承认,并且找出自己的不足和差距所在。

二、实习部门

我此次实习的主要部门是侦查监督科。侦查监督科的主要职能是:1、对本级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本院自侦部门移送审查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批准逮捕、决定逮捕的决定,同时对决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2、对案件审查中发现的漏犯进行追捕。3、对本级公安机关和本院自侦部门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侦查及不应当立案侦查而立案侦查的案件进行监督。4、对重大、疑难案件进行提前介入和引导侦查取证。以上列出的几条都是我在检察院实习期间所从事的主要工作。

三、实习内容

1、审查逮捕。我去检察院实习的当天下午,科长就让我去复印检察院审查逮捕案件意见书的格式文本,因为这是侦查监督科的主要工作。意见书主要分为五个部分: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发案、立案、破案经过,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及证据,需要说明的问题和处理意见。去的前两天,我主要是看一些档案材料,跟着科长去看守所提审,再就是向主管机关、刑事检查工作的田检汇报。最后就是处理一些法律文书的问题。其中对我来说,挑战的就是提审,因为我一直觉得自己是个喜欢脸红的人,要是对犯罪嫌疑人表现得心虚的话,可能会影响到他的供词,如果翻供,那就更麻烦了。虽然刚开始去提审,我还有些担心,但去得多了,加上准备充分的讯问提纲,我也就像一名真正的检察官那样了。

我办的六起案件中就有四件是审查逮捕的。其中非法经营“*”案件,*罪(未遂)和盗伐林木罪这三起的证据在卷宗中是比较容易发现的。但是有一起故意伤害案件却让我们费尽心思。案情大致是这样:某电站在建设过程中开石放炮损坏了村民房屋和饮用水源受到影响为由,多次向镇政府和电站建设项目部提出解决要求,但村民对政府和项目部的回复不满,于是纠集村民将去往电站的必经之路用石块和车辆堵住,后协商不成,双方发生正面冲突,结果三位村民被打成轻伤。我仔细阅读了厚达三四百页的卷宗,也没能找出被提请逮捕犯罪嫌疑人伤人的故意。而且矛盾双方就在我们审查逮捕期间已经达成调节协议,电站已经向受伤村民陪了23万。但此事在社会上的影响很大,如果轻易放人,可能会带来很多负面效果。最后经科里同志一致讨论决定,由我和科长前往事发地点,将派出所负责此案的侦查人员,受伤村民及电站负责人叫到一起,弄清楚案件的某些关键细节再作处理。可等我们经过三个多小时的车程,到达派出所后,干警同志却对我们说,此事已经引起县长同志的关注,亲自打电话告诉派出所同志,本次冲突要妥善处理,既要保障村民的正常生活,又要保障电站的施工进度,维护社会稳定是大局。而且冲突双方都已经达成协议,放弃追究对方刑事责任,该赔偿的费用也已经全部到位。如果检察院再次提及此事,老百姓可能还要纠缠,这样此事将不可收拾。但我们换一种调查方法,用暗访的形式走进受伤村民家里,发现受伤的村民基本都无大碍,已经出院回家,有的却拿到高达10万的赔偿费用,在我们那种偏僻的山村也算一笔不小的数目啊。而我们询问电站负责人时,得知经专家鉴定,电站施工并没有影响村民的房屋和水源,堵路纯属刁民之举,看得出来,他们出这笔赔偿费有些心有不甘。但为了经济发展为了社会稳定为了和谐社会,最终我们没有批准逮捕打人的两位电站工人,也没有追究村民聚众扰*通秩序的行为。

对于这件事情我确实感触颇深。一是基层人民法律意识的淡薄,甚至是无视法律的威严,断然用自己的办法解决矛盾纠纷。二是在基层,司法工作人员严重受到行政权的干扰。似乎一句“维护社会稳定”就能纵容一切,甚至践踏法律的尊严也在所不惜。长期如此,我不知道真正的依法治国何时才能来临。

2、追捕漏犯。在阅读卷宗的过程中,会发现有些案件中的人已经达到逮捕条件而公安机关却未提请批准逮捕,这时我们就要用监督职能,在意见书的需要说明的问题这一部分中提出来,再用正式的问书告知公安机关去执行。比如,在那起盗伐林木案件中,是共同犯罪的四人,且四人不分主从犯,都符合逮捕条件,公安机关却只报了一个,我们就要实行监督职能让公安机关补报,如果公安机关还是不报,就要责令其说明理由。

3、立案监督。这也是侦查监督科的一项重要职能。在我实习期间就碰到一起这样的案件:两位邻居因为修建院子发生纠纷,其中一家把另一家用绳子绑起来进行殴打,虽未构成轻伤,但已构成非法拘禁罪。然而公安机关没有立案,我们就要填写一份文书,交给公安机关,监督其立案。

4、提前介入。就是检察院对重大、疑难案件进行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实习期间,我们县某加油站擅自换了控制加油的设备的主板,而未经工商部门检测许可,就投入使用。结果给100公升的钱只加90公升油,惹得众司机暴怒,围攻加油站要求补偿。虽然加油站和政府部门正在开会讨论处理方案,但作为检察院,我们有义务监督工商部门的工作,他们为什么没有及时检测加油设备,其行为是否已构成渎职罪,我们需要提前介入。但是我和科长两次步行去工商局都没有拿到关键资料,理由是县长明确说明这些资料无论谁要都要经过县里领导同意。我们的工作再一次受到行政的压力而暂停。

检察干警自我鉴定 检察院实习生自我鉴定篇六

一眨眼,实习的日子,竟已经过去快一星期了。应该有个小结什么的,纪念那些新鲜、空闲和有规律的日子。检察院所在的大黄桥南路,并不是自己常去的地方。楼很简陋,与其隔壁正在热闹地装修的法院,以及走一段路即到的公安局形成较为明显的对比。厕所还是男女不分的。楼道很狭窄,两人并排走,若是稍胖之人,不免显得拥挤。一个一个办公室,就像是一个一个盒子。我所在的科室是公诉科。在四楼。四楼的楼道口挂着这个科室的人员的照片,老少皆有,科长是个年轻的女士。一边是奖章。竟还有个全国性的奖: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两星期的实习生活里,做的事情不多。提审、旁听、敲章、复印、看审查报告。大量的时间,我都是坐在位置上,看报纸。

余姚日报、宁波日报、浙江日报、人民日报、检察日报、东南商报、今日早报、钱江晚报、南方周末、特别关注、特别文摘、环球人物、法律与新闻……我的时间几乎都是被报纸杂志给日完的。在检察院实习,中饭在食堂吃,饭票是自己买的:10元一张。菜还不错。但是,每次都要跟那些检察叔叔和阿姨挤在一张圆桌上,常常颇感尴尬。说话与不说话,都觉得压抑。于是,后来,我们常常中午跑到外面去吃。并非贪便宜,只是贪自由。一碗拉面,或一碗砂锅,然后随意地谈些琐事,轻松自在。饭后,若是阳光较好,即在街道或超市随便走走,打发中午一样无聊的时间。提审是比较有趣的。隔着铁栏,阅人间生命,倾听这些迷途羔羊的言语,心中能激起颇多好奇。

常常是在有阳光的下午,随指导老师坐车去看守所,下车走进那些阴暗潮湿的提审室。外面太阳再好,里面还是要打灯,穿的衣服,总嫌不够。我是没有权力和能力讯问他们的。我就那样挺着身体默默地坐在桌前,翻那些案卷。那些死人的解剖照片,在他人看来应是恐怖甚至恶心的,我却觉得颇为平常,连老师亦觉得有些惊奇。有一个交通肇事案的照片,同办公室的黄老师说,他看完就跑到了厕所。而我看了下,并不觉得有多么恶心。难道我的心真的很冷酷,我很冷血?在翻案卷的间隙,我会用眼神去读隔着铁栏坐在对面的犯罪嫌疑人的眼神,尤其是那些未成年的或比我年轻的。有一个孩子,真的只是一个孩子,他的眼神给我留下了特别的印象。犯的事是偷电瓶车,跟着一个比他大几岁的人。回答问题,总是怯生生的。不敢正视我们。眼睛常盯着地。偶尔抬头看我们的时候是,他回答后,老师正在记录的寂默间隙。所以,我是常看到的。

眼神里的那份幼稚、害羞和迷惘,是我不忍心看到的。我觉得他就是我邻家的一个小男孩。甚至,我感觉到自己儿时的一些影子。这时候的他,真的应该坐在教室里,因为,孩子,你是93年出生的。16岁的你,随父母来到这个陌生的城市,来到这片新鲜的土地,然而,你还没好好看,就进来了,进到这样一个阴暗潮湿的地方,几天后,你又将穿着囚服,站在法庭上。产生些怜悯之心。我不知道该怪谁。

那个两年前发生的打架斗殴案,因为有在校生的参与,且武器中枪、刀众多,显得颇为生动。不同的当事人口中说出的事件的面貌,有着不同的侧面。那个下午,我的思绪竟沉浸在这个案件里无法自拔。我想,看黑帮电影百部,也不一定比得上这一次的提审。那么真切、复杂、鲜活。话语中充满的陷阱、欺骗、驳斥,神情上的不屑、坚定、无谓,是电影中根本无法看到的。旁听就有些乏味了。闲得无事的我们,有时也会跟在指导师傅后面,去隔壁的法院旁听案件。那些法庭审理程序是颇为繁琐的。但在法律人看来又是不可缺少的。一个法庭,整个下午会开好几个案子的庭。旁听席的秩序常常有点乱。有些不是来听这个案子的人,看法官在一遍一遍地调查11个当事人的基本情况时,已经有点不耐烦。对他们来说,这是废话了。大部分刑事案子是被告人认罪的案子。法庭调查环节就是走过场的。最有意思的自然是法庭辩论部分。如果被告人请了辩护律师,就会更有趣些。这也是法律人自由发挥空间最大的部分了吧。而至于别的敲章、复印和看审查报告的事,就更没记录的意义了。

还是说说里面的那些人吧。在联系去检察院实习的事时,第一次是用电话联系的。电话那头就是余主任。余主任很好说话。一口答应我可以去。那是去年11月份的事了吧。公务员考试结束的第二天,也就是星期一,再次拨通余主任的电话。询问年前是否可以去实习。还是满口说好。星期二进去第一个见的也是余主任。我把介绍信给他,他把我带给许学姐。之后,亦常在楼道口、办公室见到他。他是一个能带给别人欢声笑语的人。虽然,我想说,那些笑话有些俗,有点老套。许学姐是我大一时参加的暑期社会实践队的队长,仅长我一届。以前在学校的时候,路上遇到,学姐总是很热情地跟我打招呼。逢年过节,也总是少不了学姐热情洋溢的祝福短信。我是实习之前不久,才欣闻她也在余姚检察院的。一下子觉得检察院亲切了不少。学姐带我认识了复印室和敲章室的姐姐。然后就把我带给了俞科长。俞科长接触不多。一看即是年轻有为的样子,做事干练,分配任务条理清晰。跟海昌说,感觉有吴文雯的能干。

我待的办公室里有两位老师:何老师和黄老师。何老师,有些年长,女儿已上高中,估计是40有余了。黄老师,仅仅长我两届。在检察院,也算是新人。何老师,有些沉默寡言,有种与世无争的心态。遇事,淡定;遇好事,淡泊。虽然能明显地感觉到他是个顶好说话的人,但还是觉得有些不好亲近。所以,交流的话,还是与年纪相仿的黄老师多些。有时候会感觉,自己如果真的能考入检察院,很可能是何老师的状态。40余岁,仍然干着平凡的科员岗位,万事不争也不抢,上级分配的任务,踏实完成,做事独立,无需他人帮忙。发什么东西,不动声色,律师来了,递上烟,无声接过,继续看自己的电脑。闲下来,就是上内网,看看全国各地世界各处发生的新闻,偶尔心血来潮,就盯着屏幕给黄老师和我讲讲海地地震和美国武器的情况。黄老师,就激情些。工作之余,常听他联系他的那些死党,安排周末或者晚上。也会跟我谈谈电影。在他得知我公务员报的是检察院时,他说了很多关于公务员考试的事情。包括笔试和面试。作为过来人,他的经验是很真切的。从答题技巧到衣着,从心态到招考内部新闻,很多是我第一次听到的。临走那天下午,黄老师祝我成功。那一刻,我内心也是希望的。

毕竟,在我为工作烦恼的时候,如果公务员能够传来好消息,我知道,自己是很难有勇气抛弃的。更欣赏的是他平时的举止。会主动地烧好水,会主动地打扫垃圾,会主动地领来报纸,会很注重细节地给我留下钥匙,以防我中午进不了办公室。开庭时,在我旁听的那些案子里,他的起诉书读的是最有力度的。很响亮,很激昂,似乎那一刻他真的化身为了国家公诉人。我觉得,检察人员确实要有这样的荣誉感。

还有就是常来我们办公室串门的雷老师。第一次去看守所是雷老师带我去的。在提审的间隙,聊了些彼此的情况,知道他是湖南人。是湖南某著名大学的宪法与行政法学的研究生。虽然他是研究生,但他对考研究生有些反对。说读完出来,亦不过如此,正如他现在这样。雷老师是一个湖南人。有些余姚方言,他还听不懂。二和二十,他就分不清。我给他讲了好多遍,他还是说,分不清。够累人的。也够雷人的。雷老师进我们办公室的时候,常会拍拍我的背,我的肩,会跟我交流看书看报的经验。是个颇为亲切的人。复印室的两位姐姐也很可爱。与许学姐同一办公室的杨主任很和蔼可亲,那个下午对金晶和我说了很多事情,受益匪浅,至今不忘。金晶与我是在大一实践队里一起认识的。那时交流并不多。又同为法律诊所的成员,但是还是不常说话。渐渐熟悉是因为在考研教室。在同一考研教室,低头不见抬头见。有次聊及实习的事,欣闻她也打算到检察院实习。自然乐于与之做伴。金晶在法学院,几乎是一个传奇。这个四级考660多分,六级考620多分,司法考试460多分的人物,有着极其善良和单纯的心灵。做事之认真、才华之出众,举法学院的人无不侧目。而在检察院,也很快与老师们建立了很好的关系。确是颇招人喜欢的女生。跟这样能够创造奇迹的人共处十余日,是件快事。她之真诚,灵动,会感染很多人。我自然不会例外。会记住那些一起相处的日子。她是那种裸考即能上研究生的人,却选择了本校。这令几乎所有人百思不得其解。人大、法大在她这里,亦不会是极难的事,为什么还要选择被我们自己都瞧不起的本校。曾数次问她,她皆笑而言它。我自然不会追问。竟有几分神秘。对金晶而言,研究生的结果甚至在开考前就没有了悬念。似乎,法学院已经可以为她预留位置了。这样的学生是最求之不得的学生。而那些也考本校的同学,也不会做着超越金晶的痴梦。与金晶同台竞技,无异于一场噩梦。自讨没趣。检察院的氛围是安静的。它偏居一角,正如实际的地理分布一样,在法院和公安局的夹缝中生存。

我在预判着自己的公务员结果。我,想而又不想。淡定淡定。实习结束,就意味着休息,意味着找工作的开始,就意味着写论文。过年?我完全没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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